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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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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1篇: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经开区、苏相合作区建设管理局、高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高铁新城规划建设局、度假区管理办(阳澄湖镇)规划建设局,各镇(街道、区)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确保“十四五”开局起步之年安全形势稳定,紧紧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目标,深入分析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点,对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堵塞安全漏洞,经研究决定,现将《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相城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2021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

 

 

 

 

 

 

 

 

 

 

 

 

 

相城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印发

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确保“十四五”开局起步之年安全形势稳定,紧紧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目标,深入分析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点,对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堵塞安全漏洞,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委办分管主任、区住建局(园绿中心)、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住建局(园绿中心)、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和各属地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园绿中心)。

三、主要任务

(一)整治时间

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7月30日

(二)整治范围

全区各类工地,包括:建筑、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管线、小型(临时)、拆除、农民自建房工地及其参建的建设、监理、施工等企业。

(三)整治内容

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和实施情况。

(四)整治重点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切实担负起首要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和合同约定的合理工期。施工单位要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履责,进一步落实“一必须五到位”管理要求;要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全面梳理和排查,查找问题和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切实做到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

2.激发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各企业要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成果,强化一线工人安全生产意识,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各地、各部门要为企业搭建安全生产平台,实现“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将企业的优势资源整合,分享先进的、有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安全管理经验,加快实现安全管理经验从企业中产生产出、在企业间交流提升、到企业里发挥作用,从而进一步激发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内生动力。

3.完善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参建各方要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建立危大工程清单制度、强化危大工程实施各方主体责任、完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及专家论证制度,并进一步加强危大工程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控,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4.强化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措施。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现场隐患的排查治理,不断提高安全防护标准化、工具化、定型化的水平。

5.健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信用管理责任体系。参建各方要贯彻落实包括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拆(一体化)、检测等多方责任主体的《江苏省建筑起重机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推动建立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模式,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全生命周期管理,解决租赁企业小零散、以租代管、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问题。

6.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参建各方要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苏住建质〔2020〕33号)要求,严格按照应急处置程序进行处置并执行信息报告,确保我区建设领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规范、有序、高效。

7.重点时段安全管控情况。参建各方要落实项目在雨季、台风和夏季高温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保障措施。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对新进、转岗一线操作工人进行“三级”教育;落实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消防防火等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配合区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开展施工项目灭鼠和蚊蝇消杀活动等。

8.全面深入推进工地扬尘精细化管理。参建各方要进一步提升扬尘防治意识,深入剖析自身工地扬尘管控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强化如秋冬季等大气重污染时段,土方开挖、市政后三通等重点工序环节的管控措施,提升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 

 9.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参建各方要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制定并落实现场消防安全制度和防火技术方案, 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10.提升施工安全信息化监管效能。规模以上的项目要积极建设智慧工地,实现数据与相城智慧安监平台的互联互通,推动建立政府监管端、企业端、项目端三级预警机制,进一步提高项目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11.持续开展工地危化品专项整治。参建各方要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使用条件,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各类事故。

12.强化小型(临时)工程与农民自建房安全管理。各属地政府要加强对小型(临时)工程、农民自建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并及时发现、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堵塞辖区内小型(临时)工程、农民自建房安全监管“盲区”和“漏洞”。

五、实施时段

此次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从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7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20日至5月10日)。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分析本地、本行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个企业、每个工程项目部。要立即督促参建项目责任主体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责任到人,限期整改,现场隐患不消除、工人教育培训不充分的不得带病作业、继续施工。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6月30日)。各地、各部门要细化检查内容和执法标准,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要突出重点企业、项目、部位的隐患排查整治,抓好对停工整顿、发生亡人事故企业和工程项目的跟踪复查,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逐项梳理出在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1年7月1日至7月30日)。各地、各部门要对已排查出的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实施清单管理、逐项销号,并严格依法依规处置,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风险隐患,定岗定人、严防死守,确保安全可控;要采取明查暗访、“回头看”检查等多种方式,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要推进建筑市场、工程现场联动监管机制建设,严格市场准入,从工程招投标、商品房预售许可等管理节点严格把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针对在建工程实际和以往事故高发类型,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各建筑企业要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措施、全面推进。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统筹谋划,将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日常检查力度,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监督检查,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委会将根据此方案并结合工作实际,每月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严格执法、联合惩戒。各地、各部门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频次,要依法严惩和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施工行为;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按照“四个一律”要求,突出对非法建筑施工行为的严厉打击,对非法建筑施工活动,一律予以停工整改,对从事非法建筑施工活动的有关企业和责任人,一律予以严厉处罚;对存在非法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违反法律的有关企业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要按照“隐患即是事故”的要求,加大事前查处和非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公布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黑名单”。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借助各类信息平台,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全社会、全行业关注、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强化社会监督,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执法检查,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

(五)强化信息报送,及时总结。请各地、各部门将本地区、本行业范围内的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及领导小组、联络员名单于2021年4月30日前报送至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2021年5月起,请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案要求,每周五前报送本地区、本行业专项整治开展情况(附件1、2);2021年7月23日前报送本地区、本行业专项整治总体情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及时梳理汇总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并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梁吉成、刘伟伟,联系电话:85182396,邮箱:2364293143@qq.com。

 

 

 

 

 

 

 

 

 

 

附件1

各板块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每周)

 

序号

镇(街道、区)

督查检查 项目数

(个)

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起)

发现问题隐患数

发现重大隐患数

立案 处罚数

(家)

处罚 金额

(万元)

 

 

备注

排 查

(项)

整 治

(项)

排 查

(项)

整 治

(项)

1

经开区

北桥街道

 

 

 

 

 

 

 

 

 

2

澄阳街道

 

 

 

 

 

 

 

 

 

3

苏相合作区

 

 

 

 

 

 

 

 

 

4

相城高新区

 

 

 

 

 

 

 

 

 

5

高铁新城 

 

 

 

 

 

 

 

 

 

6

度假区(阳澄湖镇)

 

 

 

 

 

 

 

 

 

7

黄埭镇

 

 

 

 

 

 

 

 

 

8

渭塘镇

 

 

 

 

 

 

 

 

 

9

望亭镇

 

 

 

 

 

 

 

 

 

10

黄桥街道

 

 

 

 

 

 

 

 

 

11

太平街道

 

 

 

 

 

 

 

 

 

合计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附件2

 

序号

部门

督查检查 项目数

(个)

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起)

发现问题隐患数

发现重大隐患数

立案 处罚数

(家)

处罚 金额

(万元)

 

 

备注

排 查

(项)

整 治

(项)

排 查

(项)

整 治

(项)

1

区城管局

 

 

 

 

 

 

 

 

 

2

区交运局

 

 

 

 

 

 

 

 

 

3

区水务局

 

 

 

 

 

 

 

 

 

4

区应急局

 

 

 

 

 

 

 

 

 

5

区国资办

 

 

 

 

 

 

 

 

 

合计

 

 

 

 

 

 

 

 

 

 

专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每周)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第2篇: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各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供销系统企业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结合供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以执行《安全生产法》为主线;以学规程、反违章、除隐患为主题;以消除重点单位、存险部位、要害岗位、危险源隐患为突破口;加大监管力度,深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彻底杜绝本系统各类事故发生。

二、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

(一)企业的安全组织、制度、责任、教育、培训、投入、工伤保险、危险源建档、检查和整改措施未落实或未完善的,要立即整改。

(二)烟花爆竹仓库、商店、易燃易爆危险品报警系统缺失或失效,不能正常运行的,要立即整改。

(三)灭火器材配备、值班报警电话等未达到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立即整改。

(四)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不畅,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未安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或缺失、损坏、失效的,要立即整改。

(五)防雷避雷装置存在安全隐患、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要立即整改。

(六)工作用车、物流配送运营车辆及进入市场各类车辆未配备灭火工具的;驾驶人安全行车教育未落实的;行车前车况未检查的;机械部件故障未排除的;带病车辆隐患明显的,要立即整改。

(七)房屋及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要立即整改。

(八)其它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要立即整改。

三、实施步骤

共分四个阶段:

(一)9月5日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各企业要把上级文件精神,层层传达,要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好上级要求,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9月----11月,为企业自查自改阶段。按照区供销社“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求,加强检查,对暴露出的问题制定措施,限期进行整改。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做好事故隐患登记和治理工作。一般隐患要及时消除,重大隐患整治要做到“七个一”:一张检查登记表、一个整改指令、一套整改方案、一份整改责任书、一个挂牌督办单位、一个整改验收结果、一件治理档案。专项行动期间不能治理好的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治计划和方案,落实资金和责任人,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管,严防事故。

(三)9月中下旬,为检查落实阶段。主要检查:是否制定方案、是否成立领导小组、是否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四)11月,为总结提高阶段。检查前一段排查治理落实情况,检查存险隐患是否彻底消除,危险源监控措施、安全监管手段和整体防御能力是否有所增强。

四、组织领导

区供销社成立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周兴堂( 区供销社主任)

副组长:柳亚元(区供销社副主任)

成  员:梁顺富(区供销社基层科科长)

      吴丽华(利和农资公司董事长)

        方元林(东金再生公司董事长)

        伍文元(腾元联合公司董事长)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供销社基层科,负责与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协调工作和对企业检查、指导和督办落实工作。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定要站在政治高度,大局高度,把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大事来抓。绝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疏忽懈怠思想,要认真落实区政府和区供销社部署的各项要求,抓好本企业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第3篇: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一)“夏季攻坚”专项行动。

按照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集合我乡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部署启动阶段。

一要召开辖区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存在哪些问题,要抓准、找足、找够,并针对问题提出要求、做出安排和部署的重要提示,认真分析本辖区安全生产具体形式,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剖析原因、突出重点、抓住症结,研究制定加强改进和有效治理的对策措施。

二要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密组织实施,确保质量和效果。

三要搞好部署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组织实施阶段。

一要开展自查自纠。企业要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全面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存在问题隐患,并逐项造册、登记、建档,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整治落实情况。二要组织督查检查。组成督查检查组,对所辖区内企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整改治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三要进行暗查暗访。全乡都要派出安全生产暗查暗访组,严格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对本乡镇、所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开展中各级各类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四要挂牌跟踪督办。对存在重大隐患、突出问题以及整治内容不落实、整改质量不达标和不按规定时限上报整治落实情况的企业,全乡要按规定予以挂牌跟踪督办,加大检查和问责力度,确保整治落实。五要及时通报曝光。对整治过程中发现和存在的正反两方面典型,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曝光,推动专项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

3.复查验收阶段。全乡要组织复查验收组,对企业整治落实质量进行复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上报县政府责令其停产“返工”、“补课”。复查验收要聘请相关专家参加,复查验收组对整治质量和效果负责。

4.要及时报送情况和信息全乡的专项整治情况和信息,按以下规定时限及时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安全卫士”评选活动

在辖区开展“安全卫士”评选活动,寻找安全生产“最美安全卫士”,在辖区树立先进典型和学习标杆,并参加全县开展的“寻找最美安全卫士”评选活动。

(三)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

针对当前露天货位储存形态的实际,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安全防火”为第一要务,在重点区域进行一次以上应急预案演练。确保所有参演人员得到锻炼和培训,提高风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使职工熟悉和掌握必备的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掌握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达到预防事故和降低损失和伤害的目的,并且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有效提高消防实战能力。

(四)全面开展我乡及辖区隐患排查和治理行动

为确保我乡及辖区生产生活安全,成立领导小组,全面开展一次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的安全生产、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行动。对我乡及辖区进行检查。着重对重点企业进行安全隐患的彻底排查和治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并记录在案。确保我乡及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深刻理解开展“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四化融合”及“三位一体”内容。领导要亲自挂帅,成立活动专项小组,加强活动组织领导,明确方案,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充分认识“夏季攻坚”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心理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制,坚决防止放松标准和搞形式、走过场。确保“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落到实处。并通过简报信息形式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第4篇: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整治、系统整治和综合整治,坚决整治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矛盾,坚决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除隐患、防风险,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全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街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社区(村)和企业坚持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社区(村)书记岗位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街道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街道监管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观看专题片。各社区(村)和企业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街道理论中心组和各社区(村)以及相关企业安排专题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街党工委和各社区(村)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制定宣传方案,定期开展宣传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方位压实安全责任。不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推动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突出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整治。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深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若干规定,强化企业负责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2021年底前,街道、各社区(村)和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相关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使用到位,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五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三)冶金工贸安全整治。一是在工贸行业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双重预防工作,绘制企业内部“红橙黄蓝”安全风险分布图。二是在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的重点领域,推进“双体系”建设,全面建立风险分类分级管控警示制度,通过三年时间,我街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的小微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成率达到100%。三是突出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综合治理,进一步提高工贸行业危险源监管水平,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四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督促企业每年组织一次或参与观摩应急演练,提高自救实战能力。

(七)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实施“一区一策”综合治理,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完善停车资源基础建设和规范管理。二是配合行管部门针对高层建筑、养老机构、九小场所等重点场所,紧盯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消防力量建设等重点环节集中开展专项整治,2022年底前,显著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家庭加工作坊、城乡接合部、乡村等领域,配合相关行管部门对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三合一”场所、物流仓储以及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重点行业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四是健全完善各社区(村)及企业消防组织机构,着力提升抗御火灾整体能力。五是各社区(村)加强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六是各社区(村)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

三、时间步骤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按程序制定全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实施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及2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社区(村)对本辖区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社区(村)及时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报送街应急服务站或相关行管部门。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规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相关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要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社区(村)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二)落实完善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三)不断提高保障能力。要强化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督促企业不断增加安全投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

(四)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各社区(村)配合行管部门健全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

第5篇: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文件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好转,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和各项工作要求,在前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继续全面排查治理商贸流通领域和加油站(点)事故隐患,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区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区商务局成立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对全区商贸流通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薛宗高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了解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王刚同志为信息员,负责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三、整治的内容、范围

(一)整治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落实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各项要求执行情况;

10、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二)整治范围

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粮食企业和成品油市场等商贸流通行业企业、从业人员、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4月1日一10日)。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督促本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二)自查阶段(2014年4月11日—4月20日)。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负责此项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和隐患监控措施,对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帐,积极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区商务局报告隐患治理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三)检查阶段(2014年4月21日—4月30日)。各检查组要根据方案要求,组织检查组认真对有关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组由分管局长带队,抽调相关科室人员参加,按照方案所列内容进行检查,以督促指导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四)整改阶段(2014年5月1日—5月15日)。区商务局组成专项督查组到各单位进行督查。主要检查各单位工作开展落实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情况,以考评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确保此项工作不走过场,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千方百计地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依法整治,不留后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坚持随查随治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对查出容易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对当场无法整改的隐患,要定时整改;对重大隐患,要一患一案,专项整治,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在制定整治方案、监控预案、落实责任的基础上,挂牌监督整改,做到彻底整治,不留后患。

第6篇: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2020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xx号),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治理范围

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治理重点

(一)严格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重点是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二)严格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安全管理。重点是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三)严格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安全管理。重点是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四)移动式操作平台和悬挑式物料钢平台

⑴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的。

⑵悬挑式钢平台的下部支撑系统和上部拉结点未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

⑶悬挑式钢平台台面铺板不严或与建筑结构之间铺板不严且无荷载限定标牌,超荷载使用的。

⑷移动式操作平台四周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和登高扶梯、台面铺板不严的。

⑸悬挑式物料钢平台悬挑钢梁与建筑结构未锚固或锚固处结构强度、锚固措施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钢梁固定段长度未经设计计算或小于悬挑段长度;钢梁外端未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拉结的。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 x月份,各施工企业做好宣传贯彻的工作,紧密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监理单位做好宣传发动的同时,结合实际,把今年专项整治方案中的整治重点纳入工程安全监理规划和细则。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x月—x月份,由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对本企业所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同时,我局将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我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督导检查。

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x月—xx月份,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重大隐患要定人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期间,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第四阶段:总结分析阶段。xx月份,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对本部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取得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进一步提高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检查,严格执法。要结合本地区工程建设情况,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计划,特别是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深基坑、模板支撑系统及起重机械的监督抽查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工作中要注意加强部门、科室之间的协调联动,提高工作效能。对没有落实专项整治要求造成重大事故隐患而引发伤亡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第7篇: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以“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为契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继续打好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两个攻坚战;狠抓政策措施和隐患整改的落实;切实加强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强化煤矿企业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重心下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关口前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一是抓好政策措施落实。把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措施作为重要的工作责任和工作内容,着力解决“态度不坚决、监管不到位、企业不负责”问题。二是抓好专项整治落实。煤矿安全仍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瓦斯治理和水患治理上抓出成效,提升煤矿安全整治水准。三是抓好隐患整改落实。针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定措施、定人员、定责任,限期整改;对暂时无能力整改的实施重点监控;重大隐患难题聘请专家进行安全“会诊”下大力度整改到位。安全检查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现场。四是抓好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煤矿安全监管机构,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县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8人以下,全面完成省政府年下达给我市的煤矿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县不超过1人;两个产煤县均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对矿井瓦斯治理。

大力推广《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切实抓好瓦斯集中整顿;要抓紧建立健全县域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联网工作。各矿井必须按照规程规定定期进行瓦斯等级鉴定。高瓦斯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低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断电仪;各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风电闭锁和瓦斯闭锁装置;

1各产煤县要按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和《秦皇岛市煤矿瓦斯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瓦斯日报、检查手册、井下瓦斯牌版“三对口”认真落实“一炮三检”工作制度,瓦斯检查工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做到无空班漏检和假检现象。各瓦斯集中整治督导组要深入井下,对所管辖的煤矿认真督导,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2各煤矿必须设置“一通三防”管理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瓦斯管理人员责任制。配齐、配足通风、瓦斯监测设备、仪器仪表,并按规定检测、校对,保证准确完好。

3做好年度瓦斯等级鉴定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工作。严禁超能力生产。

(二)巩固年关闭煤矿的基础上。按法定标准关闭到位。各产煤县煤炭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关闭煤矿的检查和巡查,严防死灰复燃。年内采矿证到期的3万吨以下煤矿,采矿证到期一个关闭一个,并按法定标准关闭到位。

(三)要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突出抓好受水害威胁严重矿井、一通三防”管理薄弱矿井、安全技术管理比较薄弱矿井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督促煤矿加强现场劳动组织管理。即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准入井;特殊工种没有上岗资格证不准入井;不佩戴自救器不准入井。强化新入矿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要针对煤矿职工流动性大的实际,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推行入井人员资格证制度,保持职工队伍的相对稳定。高度重视并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教育和培养,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保障体系。要结合实际,采取委托培训、自学考试、业余自学等各种形式,提高广大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队伍。严格执行对外包工队的管理制度,防止以包代管。积极组织各矿长参加省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组织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技术副矿长、总工程师参加市级培训,严格落实矿级领导下井跟班、带班制度。

四、实施步骤

自月日开始,年煤矿专项治理整顿分四个阶段实施。年底结束。

1查摆问题阶段对照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八条第二款、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下达隐患问题整改指令文书;组织对各停产煤矿进行现场督导,督促企业完善软硬件条件,加快办齐证照步伐;督导已确定关闭矿井严格按照关闭矿井标准,依法、依规关闭到位。以上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全力搞好配合。

2整顿治理阶段针对查摆出的隐患问题。层层推进,狠抓整改工作落实,力求提前完成整改任务。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产整顿,排查隐患,并逐级上报。

3市级验收阶段由市安监局牵头。按照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八条第二款、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对仍然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矿井强制进行停产整顿。通过停产整顿,凡符合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可批准恢复生产;未具备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继续停产,甚至关闭该矿井。治理整顿结束后,将关闭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4迎接上级部门验收阶段全力以赴为迎接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顿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产煤县政府要成立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工作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努力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明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头。落实领导包煤矿制度和驻煤矿瓦斯督导组工作职责,产煤县政府要经常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加大督导力度。对应履行而未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进而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建议同级政府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8篇: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一、我县非煤矿山企业的基本情况版权所有

我县区域内的非煤矿产资源主要有铅锌、石灰、石膏、铜、砷、砂、石和粘土等,集中分布在龙川、沙桥、五顶山、雨露、马街、兔街等乡镇,开采规模较小,产品绝大多数供建筑行业使用。两路(楚大高速公路和广大铁路)建设期间,以砂石料厂为主的非煤矿山多达140余座,主要分布在龙川、沙桥、天申堂等涉路建乡镇,两路建成以后,这些矿山立即锐减了一半多。到去年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时,全县尚有各类非煤矿山69个,其中,除马街的大团山锌矿和婆油山锌矿、兔街的中山铜矿、雨露的砷矿4个矿山为井工矿外,其余均为露天开拓的矿山,开采工艺落后,大多为人工开采,装备技术水平较低,机械化程度几乎为零。此外,还有由农民自已季节性生产用于农村建房的砖瓦厂,为停产半停产状况。经过一年多的整治,因资源灭绝、无力保障安全投入、产销不平衡,又有半数的非煤矿山关闭。目前,全县尚具有采矿许可权的非煤矿山为40户,其中:砂厂13户,即龙川10户,一街1户,沙桥1户,兔街1户;石厂17户,即龙川15户,沙桥1户,徐营1户;砖厂5户,即龙川1户,徐营2户,沙桥1户,罗武庄1户;金属矿山3户,即马街大团山锌矿、婆油山锌矿和兔街中山铜矿;非金属矿山2座,即五顶山石膏矿和雨露砷矿。

二、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我县从1997年来就积极开展矿业秩序整顿工作,多年来关闭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煤矿山70余座。2001年5月15日,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4?28"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南政发〔2001〕16号),再次将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同日了《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实施意见》(南政通〔2001〕38号),在楚雄州我县又率先把整顿安全工作和整顿矿业秩序纳入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范畴。2002年8月16日又依据六部(局)的意见,县人民政府及时制定了《南华县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南政通〔2002〕55号),全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启动。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明确责任,各司其职。

一是成立了以副县长洪志为组长,经贸、乡镇企业、国土资源、公安、建设、工商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非煤矿山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并从有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非煤矿山整治的具体指导工作。二是各涉及乡镇也成立了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主题、目标、重点、步骤及措施,确定了工作人员和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情况。

1、内容具体。按照《工作方案》,确定了我县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主要目标、整治范围和重点以及整治的主要内容。

2、步骤清楚。整个整治工作,我县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步骤实施。一是宣传发动、组织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时间从2002年8月开始进行。主要工作是向广大非煤矿山业主和职工群众广泛宣传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做到思想早发动。二是从业单位自查和自纠阶段。各矿山企业对照《矿山安全法》和《云南省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验收标准》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部位一律实行停产整顿后达标验收。三是督促检查、验收工作。各级各部门适时对各矿山的整治情况现场做好督促检查,并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申请和验收。

3、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在非煤矿山行业管理中,我县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今年7月成立县安监局时,专门在该局增设了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专业从事矿山行业管理,解决了多年来非煤矿山无管理机构、无管理人员的老大难问题。

4、及时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凡是国家或省州对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有新的部署或新的规定出台,我县均及时予以贯彻落实。

(三)对整治工作的检查验收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分别由经贸局、国土资源局、乡镇企业局、安监局等部门牵头,多次对全县的非煤矿山进行了督促检查。通过督查,纠正违章,排除隐患,全县非煤矿山形势稳定,无职工伤亡事故。

9月以来,又以安监局为主,对马街、五顶山、雨露等乡镇的在我县属较大型的几个矿山进行了县级初步验收,大多数矿山基本能够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矿山企业技术力量薄弱,所有矿山均无力自己绘制技术图纸;二是矿山职工全部都是农民工,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生产技能只能停留在重体力阶段;三是矿山规模较小,无法按有关规定全面规范;四是由于多种原因,培训工作尚未全面开展和形成制度化;五是管理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六是缺乏地质详细资料,资源不清,生产系统布置紊乱。版权所有

四、继续搞好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

第9篇: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一、全力推进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工作

1、明确工作目标,彻底消除隐患。督促县政府制定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清理和确认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清单,按照“一处一档”的要求,逐项制定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限期消除隐患。按计划完成已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形成密闭空间隐患的整改。

2、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工作督导。加强跟踪督导,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各处、各点隐患整治工作进度,定期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对隐患整治工作进展缓慢、问题集中的乡镇,加大督查力度。实行隐患分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由市安委办挂牌督办,较大隐患由县级挂牌督办,隐患整改完成逐项验收销号,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落实监管职责,严格安全监管。依法加强对油气输送管道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日常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识别和完整性评价,加强管线巡线、维护,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油气输送管道工程项目未经安全审查合格,不得开工建设,从源头上提高管道本质安全。

二、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1、做好危险化学品领域提升本质安全专项行动收官工作。组织对3年来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专项行动全面总结,对照《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对专项整治内容逐项验收,未完成的工作,限期“补课”。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进一步加强监管、改进提升的措施意见。

2、坚持依法治安,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开展制度化、常态化的“打非治违”,重点针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或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未按规定办理相关许可手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企业擅自将生产场所非法出租或将生产项目私自转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企业或个人生产经营等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从严查处,责令停产整改或取缔。对发生死亡事故的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严格按照总局《关于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从严处罚。

三、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企业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总局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工作要求,转化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符合性审查。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符合性审查、安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等工作完成情况,应纳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内容并加强监督检查。

2、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推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专业化、信息化,督导企业组织编制各层级、各专业、各岗位安全检查表,建立生产岗位日常巡查、企业部门集中检查、外聘专家专业检查等相结合的制度体系并有效落实。组织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落实班组岗位隐患排查责任的指导意见》,指导企业进一步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建立并落实岗位职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制度,落实基层隐患排查责任。

3、进一步深化安全标准化工作。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和引导地方重点企业、高度危险企业加快标准化的提档升级,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组织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复审标准》和复审办法,继续开展二级达标企业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运行管理。严格二级标准化达标考评要求,考评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未完成整改不予公告。

4、突出薄弱环节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突出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贯彻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完善并落实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将承包商和外包作业的安全管理纳入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落实责任部门,严格实施监督和管理。加强对化工生产装置配套的环保处置装置、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工艺合理、设计规范、安全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强化源头管控,新建化工生产装置,应当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高度危险和大型装置装备安全仪表系统,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在设计阶段应当进行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加强监管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