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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金融发展;农民增收;相辅相成
近年来,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金融行业发展很快,对帮助各地区农民增加收入,改善农民传统的生活状况,起到的作用极大。可以不断消除农村家庭就业问题和农村产业发展急需的后备资金等问题,优化农村地区人力、物力等资源配置,从而提高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水平。由于国家惠农政策作为坚强的后推力,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业务面、结构功能、服务水平正不断进步,更有必要研究并探索农村金融发展之后能够对农民收入带来的各种变化。本文侧重于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和农民收入的真实情况,用辩证的观点科学地分析了发展农村金融机构和增加农民收入之间的经济关系问题。并就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希望为促进二者之间关系和谐发展提供理论内容与实践经验。
一、发展农村金融与提高农民收入具有是当前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大力开展农村金融体系建设,能为促进农村产业发展、拓宽农民就业机会、提高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虽然近年来农民收入总量有大幅度的提升,但增速缓慢,城乡差别依然很大。重视的研究和拓展金融发展和农村,建设关系意义可谓深远。其一,能够使得农村金融在机制上得以健全,进一步推行金融行业改革。其二、能够扩充研究二者关系的理论的内容,为促进二者均衡和谐发展提供一定的指导和依据。其三,能够促使农村金融对各地区经济的支持,并起到正向作用。金融机构入驻乡村,可以帮助农民实现家庭增收,帮助产业实现效率提升,对于我国地区并行发展有重大意义。
(一)农村金融发展概况
我国的农村贷款数量与往年同期相比进步也比较明显。农村金融服务的范围,也逐渐扩大,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的覆盖率达到了90%以上,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的40%。农民贷款额度,也比世界上其他很多国家高出近50%。农村金融的不断发展,使我国农村的贸易条件,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改善,促使农村产业得到迅速成长,广大农村居民的收入也得到较大幅度增长。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不足:其一,农村金融的服务产品类别比较单一,长期以来主要停留在农民存款和贷款的主要业务上,对保险以及理财和投资,方面的发展重视程度不够。其二,现有农村金融组织机构单一、功能不全。特别是机构的规范性相当欠缺,作为核心力量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还缺乏实质上的融资意义。其三,还未引入先进的服务技术。小额农贷为主要形式,金融服务手段比较落后。其四、农村金融缺乏较好的金融互动机制,信贷资金供应不足,资金外流量较大。
(二)我国农民收入概况
我国农民总体收入如下:一是劳动种植、林业、副业等收入;二是外出打工得到的收入;三是家庭自有财产收入;四是其它转移类收入。其中家庭经济经营性所得收入占农民总收入的最大部分,达75%左右,务工工资收入也占较大比重。分析国家统计局的统一资料,分析得出:到2014年底,我国农民平均收入每人为9800元以上,相比2013年同期而言,进步很大,但与城市居民人均28000元以上相比,农民的总体收入还应当继续关注。综上所述,农村金融行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显然都是当前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也是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发展农村金融与农民增收的关系探析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农业是国家经济的基石之一。从人口的比例来观察,农村人口份额较重,必须发展农村金融,促进新农村建设,实现政府对农村的相关规划。
(一)二者之间相互影响的关系
二者之间是一种双向关系,对农民实现增收目标和信贷部门规模扩大都有重大价值,要不断鼓励金融信贷向农村地区合理延伸。农民将自己的经济收入存入银行,银行则可以通过提供多种的存款方式、理财服务等使农民利益最大化,同时也可以提供多种方式的贷款,资助农民朋友购买生活生产用具、农机器械、房屋修建以及农民子女上学等多元化多角度地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但一定程度上农民储蓄比例和农民的收入也存在着反向关系,据不完全统计,农民储蓄比例越高,农民的收入反而越低。主要是由于不少金融机构为保证本机构的收益额度,而将不少原本应当用于农村的储蓄基金划归城市,结果导致了农村经济建设上缺少资金的支持。相反,农村金融的信贷比例,则与农民收入存在着正向的关系,信贷比例越高,农民的收入则越高,信贷比例的提高往往对农民的收入增长起促进作用。因此,我国农民的收入的不断增长,也直接推动了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比例的扩大,而信贷比例的扩大和提高对于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也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发展农村金融有助于农业产业化进程
农村金融的水平和结构非常重要,对农业实现经济的产业化有制约作用,主要体现在规模和动力改革方面。必须开始调整农村的经济结构,发展优质产业和高效农业。同时,要求能够重视多项实用技术的引进;倡导发展改良后的农作物精品;统筹规划实施农田对应项目建设;要开办农产品加工厂就需要添置大量的机械化设备,要有配套的技术支持和相关技术人才;农产品销售与批发中心的建立,必须拥有大量的资金来源。如果一味依靠企业自身的资金来拉动市场需求,那么数额相当有限。鉴于此,依靠农村金融力量对农业建设部门提供各种贷款,满足资金需求,就可以带来农业产业的新局面。而反过来,农业实现产业化并不断发展,也能够帮助农村实现民众收入增长、地方经济提速的目标。可见如果农村金融不能良性发展,资金欠缺和技术会缺失,农民增收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就是一句空话,而只有当农业产业化得到不断发展,才能够真正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地方政府不但应当从农民的生活状况方面考虑,还要考虑到农业建设问题。只有如此,才能真正提升生活质量,将中央关心的“三农问题”,力争完全化解。
(三)发展农村金融有助于农村乡镇企业成长
发展地方金融,对于乡镇企业得到大量的资金来源,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有助于农民的生活状况改善,更可以说是农村产业化的源头活水。但是在市场经济不断向前发展的洪流中,乡镇企业也面临着各种困境,其市场竞争压力也不断加大,其融资条件也随着国家金融体制的变化而变化,需要地方金融的支持。同时,金融部门也能够解决资金不足的难题,实现乡镇企业的良性发展,为引入高科技的项目提供所需要的资金。合理规划乡镇企业,就能够吸引农民回返乡村,既有利于农民家庭的收入,保障农村社会的和谐;又能够实现农村的产业结构转换,实现城市、乡村的“双向发展”构想,可以有重大的价值。
(四)发展农村金融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增长
农村区域经济是依据特定的自然环境、地理区域、农村经济情况、农村发展需要而融合形成的具有一定特定性的农村经济整体。构建高标准的金融格局,有利于农村的区域产业发展,也有利于整合社会资金,引动资金的良性循环。没有农村金融市场的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就会缺少资金,融资困难,其优势产业就难以发展起来,对农民有计划、有规律的进行产业生产无疑起到阻碍作用。反过来,农村区域经济得不到发展,农村的金融市场也就难以完善,二者其实是一种共生关系。如果区域经济发展良好,就能够推动金融机制在农村地区进一步健全;反之,如果金融机构能够对农村产业予以大力支持,就可以帮助农民实现增收和改善生活质量,也对地方发展起到联动作用。
(五)发展农村金融能满足农村经济主体的资金需求
由于地理特点和区域位置不同,我国农村在传统上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农民生活水平落差也很大。同时农村产业的组织形式和生产规模存在着差异,其经济主体的资金需求也多样化。而传统的金融力量单薄,无法满足其需求。从理性的角度来看,只有农村金融不断完善,才能够将所需资金及时到位,并不断动态调整,也能够应对市场的快速变化,和本地经济融合起到,切切实实地起到推动作用。因而多样化的农村金融组织,可以帮助农村巩固资金储备,满足产业的要求,优化人力、物力资源,提高工作能力,促进家庭和地方经济的增长。
三、对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建议与思考
(一)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
目前,我国的农村地区各种金融机构很多,但主力军仍然是大小信用社、各类银行和地方邮政储蓄部门。其在解决“三农”问题上也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但是没有形成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其发挥作用也主要表现在个体机构上,形式还比较单一。政府应该多方鼓励各种金融机构相互结合形成新型的金融服务机构,建立比较合理规范的金融机构资金批发市场,可以让资金回到农村,为本地的经济服务。各种金融机构要发挥金融主体作用,大胆进行深化改革,加速经营机制的转换,努力提高资金供给的效率,加强农村信贷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创新,不仅要改革关于信贷管理的机构组织,把信贷管理的制衡和分工结合起来,落实信贷管理岗位职责。要不断提高内部自我管理的标准,应对激烈的行业竞争,让服务水平更高,在农村经济建设中起到更好的作用。
(二)鼓励发展多样化的金融机构
我国政府应该结合农村发展特点,鼓励开办和发展有助于农村地方经济的各种金融机构。例如:小型村镇银行、农村合作资金机构、合法的贷款组织等,形成新型农村金融体制。务求通过制度创新,来解决发展农村经济所面临的金融资金短缺,技术人才缺失,农村市场的风险,自然灾害的破坏和部分农民违反合约等等问题。同时要,多多鼓励发展不同种类的农村保险业务,信用担保业务,加大对农村保险业务和农村担保机构的优惠政策支持,务必要使政府的各种补贴政策和新农村办法实实在在,起到一定的帮扶作用。
(三)开辟全新的农村金融模式
据调查,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农民的小额贷款来自于借款,这些借款大多来自于亲戚和朋友,不用支付利息。可见小额贷款的方式经由农村金融机构施行,对农村而言,在经济发展上作用甚微。所以政府应该开辟和发展全新的金融服务模式,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创造出新的金融产品,引导农民自然而然地产生出新的农村金融需求,例如,采取订单农业业务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价值链融资,带动农村地区形成公司与农民,农户加合作组织与公司等新型的合作模式,引导我国农业向产业化方向发展,促使广大农民向了现代化农业农民转型,为大幅度提高农民收入,提供相应的金融支持。
(四)政府要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监管力度
国家要根据农村的实际特点,结合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相关的政策性法规、法律,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金融改革措施,建立适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农村金融监管制度,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出入管理做好详细的规定,把那些不具备专业资质、服务职能较差的农村金融机构杜绝在源头上。运用定量和定性的抽查办法、定时和不定时的检查方式对农村金融行业进行监理。发现问题要立即停止整顿,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创设良好的农村金融竞争环境,保证金融市场的良好秩序,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效率。同时,相关管理部门要强化农村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体制,按照现代化的发展要求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的内部组织结构,落实农村信贷管理工作,并定时进行账目清查对坏账烂账不良账目要及时进行处理,加强落实金融机构岗位责任制,使得职责进一步明确化、细节化,并对内部的管理工作形成制约和监督办法。
(五)强化农村金融机构员工的专业素养
农村金融机构的工作特质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过硬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及专业的从业资质。因此对内部员工,应该加强其业务培训,多渠道开展农村金融知识普及,强化金融办理业务,学习和利用信息技术,实行操作管理,就能够使农村金融更好地为农村产业服务。同时要加强对内部从业人员爱岗敬业的精神培育,明确自身的职责,建立和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开展经常性的考核与评价,调动金融机构职工的热情和工作意愿,敦促农村金融在新形势下不断前进。总而言之,农村金融、农民收入、地区经济的进展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的,各个方面也存在着极其复杂的联系。总体而言,不仅农村地区金融行业的发展有利于解决农村产业发展急需的资金等问题,能够不断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而且,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增加也必然影响和推动着农村金融行业的发展,二者之间存在着极其复杂的关系。惟其如此,为了更好地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我们就不仅要针对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而且,也必须把农民增收作为农村金融发展的一个基本条件,落实金融管理政策,合理进行金融配套改革,开展良好的农村金融服务,通过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来推动农村金融行业的发展。
作者:刘玉红 单位: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金融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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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金融电子化 农村金融机构 服务模式
一、金融电子化的含义及作用
(一)金融电子化的含义
金融电子化具体是指银行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的,实现银行与银行之间、银行与客户之间电子化处理业务,并且在这个基础上,为银行客户提供各种金融增值服务及有关的金融信息服务。随着互联网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规划与开发金融电子化系统工程在基本完成银行电子化综合业务处理的前提下,转移工作重点到防范与化解金融电子化风险以及构建完善的电子商务支付系统这两方面。
(二)金融电子化对银行业的作用
(1)金融电子化是银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目前的时代完全利用手工操作处理银行业务已经几乎没有可能,计算机技术与通信技术深刻影响着银行业,不仅迅速提升了银行处理业务的水平,促进了银行业务的发展,实现了国民经济一体化发展,也为银行不断创新业务、研发金融服务新产品提供了可能。在这样的情况下,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重点已经从资产负债业务发展到资产负债业务加上各种中介业务。在网络时代,金融电子化是商业银行的发展方向,是指开发基于网络的金融服务、研究与实施银行业务,具体包含了网上银行、电子储汇等。当代银行经营实践说明,银行利润的来源已经不能仅从传统的存贷款利息差额中获得,而是利用先进的网络银行体系向客户提供多种增值服务,并且从这些服务中获得服务费等利润。作为特殊类型的银行企业,势必需要从销售金融产品、提供金融服务中得到经营利润。因此,积极通过新技术,研发金融新产品,便成为发展银行业的原动力。
(2)有效提高了银行生产力水平。第一,电子货币的产生与发展。在货币发展过程中,从普通商品形式的以物易物逐渐发展为货币铸造形式历经了较长的时期,在人类经济生活中货币与纸币制造始终存续并且使用到现今。然而从出现计算机到现在,在经济生活中这些传统货币形式已经出现了巨大的改变,并且对银行业的发展造成了影响。信用卡与银行卡已经作为了主要的支付方法,在发达国家成功替代了支付现金形式。而在计算机网络时代,电子货币的产生又对交易商品的货币支付与结算方式进行了改变。第二,虚拟银行概念。在从前的几十年间,随着各种高新技术在银行业务中的应用,从传统的营业柜台形式逐步形成一些新兴的模式也就是银行业务概念。例如,利用电话委托银行业务,改变了客户一定亲自到银行营业所办理银行业务的方式。尤其是互联网进入千家万户的时期,客户接入网络以后,利用键盘鼠标操作就能轻松处理银行业务。将来借助互联网的银行仅是一个虚拟的营业场所,而不需要实物形态,这便是网络银行发展的远景,在网络银行中,将不会出现银行营业大厅,没有银行人员,仅有连接网络所必需的设备,网络银行打破了传统银行业务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约束,发展为开放性的银行。将网络银行作为枢纽开展各类电子商务活动,一方面在极低的投入增量成本的基础上有效提升银行业务量;另一方面利用电子商务形成的商品贸易势必转变传统的商业模式。第三,银行服务方式的改变。实际上,自助的ATM机、POS系统、计算机多媒体信息查询设备等无人操作的银行服务项目已经出现在传统银行服务范围内,人机交互自助完成的系统逐步替代了人与人对面的银行服务方式。第四,电子支付的发展。面向企业的信息交换,即EDI电子数据交换技术、利用同步通信卫星产生的天地对接、利用网络实现的实时汇总等各种电子交易模式,都需要由电子货币进行支付,这一电子支付方法最大程度上加快了银行资金的流动。
二、农村经济发展中金融基础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服务缺失,农村金融组织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金融组织虽然表面上产生了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三位一体的较完善的机构,但是还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各类机构没有发挥作用。我国金融机构也出现了二元化的特点,并且有进一步加重的趋势。从农村内部分析,农村仅剩下农村社、农业发展银行以及关系着涉农服务很少的农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与之对应的是较为活跃的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但是作为体制外的金融形势,政府又对这些非正规金融活动进行严厉的管制。农村金融保险的短缺,以及民间借贷的名不正与规模限制,这些因素整体造成了新农村金融系统形成的制度性供给不足等问题,进一步导致农村金融服务产生局部断层或者空白,很难符合农村资金需求。
(二)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弱化
第一,政策性金融支农作用弱化。随着逐渐缩小的粮棉流通领域政策性空间,农业发展银行收购粮棉贷款迅速降低,而科技兴农、建设基础设施却无法获得政策性金融的大力支持。在农业发展过程中政策性金融机构不能体现出导向作用。第二,国有商业银行金融支农力度的弱化。由于缺少合理的激励制度,农村经济独有的特点无法吸引商业银行。因此,商业银行投入发展农村经济的资金极少,并且随着不断深化改革的金融体制以及国有商业银行加快的调整结构步伐,国有银行开始上收贷款权限,迅速减少了原来的信贷、结算及代收业务,萎缩了县域网点功能。第三,农村信用社规模较小,为农村提供的资金极少。通过新的改革,农村信用社减轻了历史包袱,经营情况已经好转,但是由于制度、结算渠道等方面造成的影响,支农作用也由于资金限制受到了削弱,支持三农能力不足。
三、农村金融服务中金融电子化的应用
(一)农村金融电子化服务模式创新应用的整体思路
充分应用我国信息技术设施建设的成果,通过当前在农村地区较为普及的电话网、宽带网,积极发展惠农卡等银行卡的金融产品载体,以转账电话、ATM机、POS机、电话银行等电子化服务渠道,以短信通为服务手段的、遍及农村广大地区的金融电子化服务网络。通过创新服务制度与模式,达到农民对金融服务提出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对由于农村物理网点缺乏产生的农村金融服务缺失问题有效解决,最终构建普惠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帮助广大农户享有农村金融基础服务。
(二)农村金融电子化服务模式应用途径
当前与农村相适合的电子化金融服务产品包含:惠农卡、转账电话、ATM机、POS机、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综合这些产品的特征,可以利用下列途径建立农村电子化金融服务网络:
第一,积极推广惠农卡。惠农卡是电子化金融积极实现的重要载体,体现的功能是小额贷款、支付结算、代收代付等,可以有效达到农村对金融基础服务的要求。为了实现建设电子化渠道的规模经济,应把惠农卡覆盖到每个农户家庭。第二,大力推广与创新小额先进流转制度。转账电话属于一种与我国农村地区相适合的金融电子机具,具体功能包括查询账户、转账、缴费等金融服务。按照农村各个地区的真实情况,在相对人口流动感较大的百货商店等地方放置成本低廉的转账电话,提供给全村应用,进一步为实现惠农卡各种功能创造优良的条件。此外,可以在种植大户家中布置转账电话,通过他们的示范作用,带动全村应用电子化金融服务产品。同时,对转账电话的小额先进流转模式积极探索与创新。当农户需要存取小额现金时,就可以利用在商店安装转账电话实现存取现金,之后通过惠农卡利用转账电话实行逆向转账,以便帮助农户存取现金,商店店主可以适当收取费用,而商店店主可以把平常经营的周转资金应用在流转小额资金中,并且在进货过程中实行调剂。这一制度促使电子化金融服务的外部经济表现更加突出,有效节省了农户往返物理网点所需的时间和成本,也可以令商店店主获得合理的回报,有效增加了农村社会整体福利,利用这一服务制度与创新技术,电子化金融服务对不能提供现金服务的弊端有效进行了解决。第三,有针对性的布置ATM机和自主银行。由于购置ATM及自助银行形成了极高的成本,因此可以通过将ATM机及自动银行布置在较大的镇,符合集中居住农户及各个村庄店主对大额度、频繁存取现金的需求等。第四,利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将差异化服务提供给乡村高端客户。当前购置与使用网上银行与手机银行需要极高的费用,仅在高端客户中适合推广,符合这些客户的个性化和私密化的金融要求。
(三)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模式
第一,三网融合的农村金融服务模式。一是随着我国农村地区积极实现的三网融合,农村信息化的发展为创新金融模式提供了重要条件。通过分析可知,我国形成了较高的电话机普及率,但是电话机要想实现金融功能,需要投入一定的资金;由于普及家用计算机普及率不高,并且购置成本较高,低于农户家庭来说边际效用不高,利用网上银行广泛覆盖金融服务缺乏可行性。而移动电话与电视机具有极高的普及率,尤其是彩色电视的普及率超过了90%。二是开通电视银行不需要投入任何成本费用。三网融合是指整合网络功能,实施三网融合之后,利用农村地区电信网就能够很好连接银行系统,农村通过遥控器便可实行银行转账、缴费等当前网上银行可进行的全部金融服务。三是电视银行功能优势巨大,其在农村地区更加适合推广。足不出户便可实现电视银行的金融业务,具有很高的安全性;其操作利用电视机的屏幕就可以完成,直接简单。第二,阿里小贷对农村金融的启示。一是商业银行可以构建针对全国农户的数据库系统。在充分应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前提下,完善农户的经营信息,并且不断更新与维护这些信息。构建针对全国农户的动态数据信息库,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金融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节省农村信贷所需的成本。二是通过信息技术创新业务模式。应当积极发展与创新小额现金流转模式,在农村中拓展这一模式,帮助农户不出家门就可以支付、转账与存取现金,同时掌握农户的生产生活信息,进一步对信息不对称问题有效解决。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 经济一体化 农村金融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一、前言
城镇化一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它是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经济一体化,促进城乡经济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据《中国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至2012年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为13540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7118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52.6%,农村人口为6422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48.4%,首次城镇人口占比超出农村人口。中国已步入了城镇化高速发展阶段。在这一过程中,传统的农村金融机构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农村发展需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运而生。
二、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现状及问题
自2006年中央提出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包括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它们的发展填补了由于国有商业银行从农村撤并基层分支机构的市场空缺,给农村金融服务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目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其中尤以村镇银行为主。据证监会统计数字显示,截至2012年9月末,全国已组建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858家,其中村镇银行799家。它们的发展,有效地缩小了城乡金融差距,改善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但同时,由于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金融市场相对城市金融发展不成熟,各项制度还不完善,涉农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市场管理经验不足等原因,导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
(一)村镇银行主要由城市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暗藏信任危机和声誉风险
根据银监会规定,村镇银行应采取应有1家以上(含1家)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方式设立。但由于我国银行业发展现状,导致发起人主要集中于异地扩张需求旺盛的城市商业银行。大型银行出于自身全国已有广泛的分支机构、村镇银行相对盈利水平较低等因素设立村镇银行的兴趣不大。而在中国银行业体系中,城商行不管是综合实力还是风险抵补能力与综合管控能力都无法与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相比,同时他们也没有管理农村金融机构的经验,其发起的村镇银行一旦出现较大的问题,将可能引致社会对村镇银行的信任危机,使村镇银行潜在着较大的声誉风险。
(二)客户熟悉度和认知度低,吸储功能弱化,流动性风险大
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作为现代农村金融市场的新生事物,开设网点较少,市场知名度低,缺乏品牌效应,周围社区居民普遍感到非常陌生,缺乏品牌认知度和信任度。在周围村民心目中,村镇银行是“私人银行”或者原来的“农村合作基金会”,不敢贸然去存款。存款不足使其流动性风险加大,进而影响到其盈利和持续发展。
(三)业务偏离服务“三农”轨道,追求商业利益现象严重
一些城市商业银行成立村镇银行时打着服务“三农”的口号,但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往往偏离“三农”轨道,追求商业利益现象严重。表现有三:其一是存在“抓大放小、嫌贫爱富”现象,放贷的主要对象多为相对优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中型企业。其二是脱离“三农”,业务进城,在选择客户上开始向城市大企业倾斜。其三是贷款集中度高,公司业务为主的单笔贷款额度较大。即使向农户发放贷款,要求农户提供企业做担保。据银监会统计数字表明,截至2012年6月末,全国已开业村镇银行资产总额3190亿元,其中贷款余额1782亿元,农户贷款余额600亿元,小企业贷款余额841亿元。农户贷款占贷款余额比重仅为34%。
(四)内部机制不完善,违规违法现象屡禁不止
目前,村镇银行普遍存在机构产权不清晰、内部控制流程过于简化、信息管理系统不完善、公司治理不健全、管理不规范、职业素质参差不齐、在信贷管理上“太乱、太松,不规范”,管理过于粗放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导致近年来农村金融市场违规违法操作现象频频出现。如贪污、受贿,失职渎职,、职务侵占、违法发放贷款、农民“被贷款”等现象也屡见不鲜。这些不法行为给农村金融机构带来了巨大财产损失。也严重损坏了新型金融机构的声誉和形象。
(五)缺乏配套扶持政策,制约村镇银行发展
近年来,虽然政府部门下发了许多促进新型金融机构发展的条例,但整体来讲,新型金融机构在发展中仍然处于弱势,政策上的配套扶持政策还比较缺乏,例如村镇银行还不能加入中央银行的大小额支付系统和征信系统;新农村金融机构的开办费较高,如工商注册登记费、注册资本印花税等偏高;缺乏配套的税收、利率等政策优惠;这些无疑制约了村镇银行的进一步发展。
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未来发展对策
(一)鼓励大型银行,提升村镇银行的组建质量
鼓励大型银行设立村镇银行,可以从源头上减少发起人由于缺乏资金、经验、人才不足而带来的风险。科学把握准入标准,鼓励大型银行进入,控制小型公司盲目扩张,确保村镇银行的组建质量。可以根据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和管控能力给予不同的指标,激发、促进大型银行设立村镇银行的积极性,同时促进政策性银行、大型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参股或控股村镇银行,条件成熟时作为出资人直接设立村镇银行。适当把控中型银行大规模建立村镇银行的冲动性,严格约束小型银行盲目铺设,严控村镇银行设立子银行。对于发展好的村镇银行鼓励其发行上市,将符合条件的小额信贷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
(二)强化新型金融机构与政府的协同宣传,提高吸储能力,增强流动性
提高吸储能力是目前新型金融机构迫切解决的问题。一方面,在强化机构本身借助当地公开媒体加大自身的业务宣传和品牌宣传力度,有意识地树立“正规银行”的形象,消除群众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误解。同时新型农村机构要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合作,借助于农村市场对政府的信任,加大政府对其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金融市场中信息传递的桥梁作用。尤其是机构在某区域刚设立之初,这方面工作尤为重要。从而提高群众认知度和信任度,提高吸储能力,增加流动性。
(三)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机制,从内部主观因素上杜绝违法违规操作
就预防违法违规操作而言,一方面针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普遍较低的情况,一是加强农村金融机构管理人员和职员的道德培训,使廉洁守法形成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使员工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行为,二是加大违法违规现象人员处罚力度。另一方面加强农村金融机构内部体制建设,完善风险控制体系,查找管理上的漏洞,从源头上杜绝内部人员违法违规操作。
(四)强化政府监管职能,促进其更好地服务“三农”
对农村金融机构加强业务类型监管是保证村镇银行不偏离“三农”轨道,更好地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的有效措施,同时也是杜绝违规违法操作的关键环节。在监管层次上,可实行“中央——农村金融机构”+“中央——地方——农村金融机构”多层次监管模式。在监管对象和内容上,政府监管要体现村镇银行是服务于“三农”的特殊使命的金融机构的特点。重点加强对村镇银行监管信贷投向和单笔贷款的额度的监管,即在监管上体现村镇银行服务农村和农村企业的特点。对于把资金主要投向城市和非农行业、主要发放大额贷款的金融机构,要在监管上给予严厉的制裁。
(五)加大政府的配套扶植政策和支持力度,促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
在强化监管的同时,还需加大政府的配套扶植政策和支持力度,尽可能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政策上的束缚,使其“轻装上阵”,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例如,支持村镇银行加入央行大小额支付系统、支票影像系统和征信系统,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不畅、效率低下的问题;在税收优惠上,对农村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的小微型金融业务应单独核算,相应实施税收减免,包括没有金融牌照的小额贷款公司,改进目前按“机构属性”而非“业务类型”制定的“三农”及小企业信贷政策;政府或者有关监管机构可以对村镇银行的IT系统、信息管理系统、贷款审批机制和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的完善提供必要的费用补贴和人员辅助。最后政府若能促进农村信贷的再保险机构生成,解决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更会进一步激发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全方位服务“三农”的信心。
四、结束语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我国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起着提供资金支持、引导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它们的健康发展决定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成效。通过对内加强自身风险管理,对外加大政府对其发展的宣传、支持和监督作用,双管齐下,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更好地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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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煜宇.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主体与发展定位:解析村镇银行[J].改革2012(04).
关键词:互联网;农村;金融
一、前言
互联网金融背景简单的说就是将人们的金融理念、资本管理意愿等,通过互联网这一工具以及包含其中的一些网站与媒介来得以实现,这种模式不仅新颖、便捷,而且能够有代表性的指示出国内金融管理与发展的主要方向,互联网以及信息技术已经成为金融发展依靠的主要力量。另一方面,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们愿意去接纳这一新事物、新形态,不管是理财、投资、融资,还是单纯的持有或者管理一些金融产品,人们都愿意足不出户的借助互联网络或者更有品质的客户服务来完成,这也是目前大多数产品与行业实现转型的大趋势。农村地区的金融体系是否完整、金融门户是否健全、人们的财富管理理念是否到位,都将会影响到该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比如经营个体规模、特色产业发展等等,这些与农村地区社会经济环境相适应的发展形式需要得到人们的充分重视,并在具体的金融监管过程中得到必要的支持与保护,由此可见农村金融体系在互联网环境下的关键作用。
二、互联网金融下农村金融发展研究要点
1.提升农村人们金融资本管理意识。人们不能否认的是城乡差距依旧存在,并且在限制着城乡均衡发展进程,但就目前的相关政策以及各个行业向农村拓展的局面,人们有理由对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包括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抱有信心,因为在这一领域的改革空间与发展潜力是巨大的。在以前,大多数农村家庭缺乏资本管理意识,不要说保险产品、股票以及证券,就是基础的储蓄都不能得到人们充分的重视。在2013年,拥有活期储蓄账户的家庭仅占四成,还有一大部分的人们尚未建立起储蓄的习惯与观念。想要在互联网进农村的大潮中向人们普及资本管理的重要性与金融产品知识,首先还是需要在思想意识方面对他们进行必要的熏陶与培养。在普及教育的过程中,人们就可以穿插金融管理意识,想人们传达资本管理的方法、途径,管理财富的一些实用观念以及一些金融机构与金融门户的相关知识。借此,一些年轻人能够及时的树立起理财观念与财富管理意识,方便他们在日后有效的利用手上的资金、合理的获取资金支持去完成自己创业、投资以及其他金融运作。只有让人们在思想意识上肯定金融管理,接下来将互联网技术融入其中时他们才更愿意去尝试和探索,农村的金融发展在互联网的支持下也才会大放异彩。
2.结合本地实际,创建个性金融发展模式。一般的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相较于城市都有一定的限制因素,比如闭塞的地区交通、不良的自然环境或者是一些人为造成的负面影响。人们在尝试将互联网金融概念以及具体形态引入农村地区时必须要对当地的实际状况进行充分详尽的了解,这样才能在接下来的实践之中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进行当地金融发展体系的探索。比如,一些农村地区的经济主要以农业为主要支撑,经营主体少,人们所持有的资本安全系数低,农村贷款难,保险体系不健全等等都是当地金融发展过程中显著的问题。这时,在规划该地区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方案时,人们可以在保证互联网普及程度之后,针对该地区的一些个性问题进行改革,鼓励农民家庭利用合法网络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等开展融资、投资、以及便捷的储蓄活动,同时,人们应该注重资金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防止网络骗局以及虚假平台造成的资金损失。一些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人们还可以尝试自己的储蓄转移到网络融资平台,通过较高的收益率来促进资本增值,提升自己财富的安全性。作为村镇地区的领导或者是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人们也可以在征求民意之后明确每个家庭资本管理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以及解决方案,或者根据本地经济优势比如加工业、制造业等等来进行合法合规的资本融通,带领大多数村民共同致富,提升金融发展水平,增强结构的合理性并拓展其优化空间。
3.积极寻求合作与政策支持。促进一个地区的金融发展水平并不能够单纯依靠一方面的力量得以实现,多方面、多行业的配合才是每个金融发展成功典范的共同经验。金融行业实际上也是一个相对复杂、分工明确的资本管理系统。国内利率市场化改革以及金融管制的放松都为现阶段各地区、每个经济个体寻求新发展,获得新的利益增长点创造了相当多的便利条件,农村这一巨大的、待开发的金融市场是每个有经济头脑与明确经营目标的人需要给予重视的。从国家政策的大视角看,税收政策、金融政策的改革以及互联网金融个体的推动,农村地区的一些小微企业成为了重点扶持对象,各种绿色通道的搭建、财政资金的支持都让一些个体经营者、小微企业主等等有了更大的动力与实用优势。另外,随着政策出台,经济发达的城市带动欠发达的城镇乡村是现阶段经济发展的又一主旋律,指定地区之间的互帮互助、相关行业之间的合作等等都为农村地区的特色经济以及金融行业现代化发展。实际上这种地域以及行业之间的跨界与互助也是现代化经济发展的新模式,不同个体之间的相互补充以及人为形成的联系都能够在二者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创造出新的经济增长点,并对公众以及广大百姓在意识上形成冲击,从长远看,每次合作的尝试都是具有其实际意义与价值的。
三、总结
随着国家对农村发展与建设的不断重视,所谓的城乡差距正在借助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通讯方式调整等等得到逐步的缩小,在不久的将来,城乡居民将会没有任何差别的管理自己的财富以及理财产品,包括保险、证券以及基本存款都能够通过完善的互联网服务送到人们眼前,在此基础上,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事业也将会呈现出更为现代化的发展局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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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朱迎,刘海二,高见.互联网金融有助于实现农村金融普惠[J]新金融,2015(2).
1 研究背景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兰农”工作历来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方略后,为了进一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宏伟目标,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又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十二五”规划把“社会主文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加快城镇化建设”纳入下一个五年发展的战略重点。做好”三农”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有效服务和功能支持。而中国农村金融面临着发展与转型的双重难题。一方面是世界上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正规化”金融与小农经济不对路问题:另一方面,是对原有经济体制下业已形成的农村固有金融体系进行改造的转型问题,核也是改善农村金融供给的问题。两大问题同时存在,导致当前农村金融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金融供给严重不足。为解决农村金融供需严重不平衡问题,中央政府开始着手推行农村金融领域的改革,如增加了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化构。在中央下发的《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了农村改革的方向即更加适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在农村金融工作方面,从2014年的的“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到2015年的“做好承包止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工作”农村产权抵押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首次提出“大力发展再担保机构”,这与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以及“完善银担合作机制”一起,为农村金融中担保贷款的实施提供了物质基础。
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导致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特别是新型农村金融供给发展滞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影响了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恶化,挫伤了正规金誕机构的服务积极性等。但是,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金融制度是金融服务的主要决定因素,制度的有效性决定了农村金融供给水平,进而影响经济发展水平,因此,制度原因是最根本的原因。论文研究目的在于以山东省莱宪市为视角,探寻哪些制度和公共管理政策导致了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政策建议,指出进行制度变革是加快农村金融发展,支持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二、文献综述
1 关于农村金融需求特征分化的分析
当前“三农”的定义在不断拓展,农村金融需求高度分化。沈明高、徐忠、沈燕认为,在大多数沿海地区,“三农”核必问题是农村问题。由于大多数地区已经经历了农业工业化阶段,非农劳动力的比重较高,小城镇较为发达。这些地区金融服务的重点在于消费金融、理财服务与城市化;并在适当的土地流转机制下,以土地货币化鼓励农民自愿放弃止地而将身份转变为新市民。在这些地区,农村金融供给逐渐脱胎转变为城市金融服务。"农业"问题主要是农业规模化和现代化程度不够,在国际市场那些低价农产品的竞争下农业弱势尤为明显,食品安全问题也较为突出,解决的有效办法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金融服务的重点是促进土地流转和生产资料集中,鼓励农民离开土地,转变身份,即工业化,从而増加农民收入。“农民”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应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政策性金融的方式来完成。
2 现有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支农力量不足的研究
王安国(2012)认为,农村信用社支农力量不足,突出表现在兰个方面:一方面是信贷资金和人员配备不足。另一方面是服务需要覆盖的范围过大。再一方面是金融创新能力偏弱。农村金融市场的垄断,使得农村信用社缺乏产品创新的外部激励,个性化产品设计不足,不能根据现代农业限制了其对现代农业市场化发展的有效对接。同时,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匿乏。首先,农业保险发展缓慢。其次,涉农担保机构建设滞后。再次,补偿激励机制不健全。
3 关于农村金融体系发展与改革的研究
谢平(2001)认为,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不符合合作制原则的历史充分表明,合作制原则在我国不适用,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方向应为组建股份制的商业银行。何广文(1999)认为优化农村金融体系的路径在于金融机构的多样化,其根本在于开发农村金誕市场,打破垄断格局,真正形成竞争性的农村金融体系。汪小亚(2009)认为,要建立服务面广泛的农村金融供给体系,扶持一批适应农村需要而且可持续发展的农村金融机构,送既包括提供信贷和其他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也包括为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创造基础条件的金融中介机构如担保、评级、信用、保险类机构。
4 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制度因素研究
周科(2011)认为,一是国家垄断金融的制度安排导致农村金融资源大量流向城市和工业。在资金短缺形势下,正式金融部口动员的农村储蓄大部分流出了农村,而非正规金誠遭到打压不能发挥作用。二是严格的农村正规金融市场准入制度和金融机构退出制度的缺失,导致农村正规金飄市场被垄断。三是产权制度缺陷导致农村合作金融姐织忽视委巧人的利益。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仍然存在产权虚置、产权错位问题。四是农村金融信贷供给制度的缺陷导致农村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王安国(2012)认为,传统金融机构支农力量不足主要是传统信贷模式无法调和"金融机构与农户信息不对称"问题。商业金融机构仍未形成适合农村宗族社会特征的运作模式和经营能力。表现为传统的风险控制手段无法给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主的信用和履约能力予以正确的评价,传统金誕机构不愿涉足信贷规模小、维护成本高的小额贷款等,而片面采用担保、抵押、政策性补贴、灰色催收的形式不能有效适应农村经济运转方式。
三、硏究框架与方法
1 基本框架
本文共分五部分:
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论文基本框架、研究方法与难点。
第二部分为理论基础。结合论文研究内容,主要介绍了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变迁决定经济增长的理论和新公共管理学关于政府职能定位的相关内容。
第兰部分对当前莱宪市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现状和影响进行深入剖析,认为当前金融供给不足主要表现在金融供给体系单一、涉农贷款增量和占比低、金融机构覆盖率低和金融机构经营行为偏向城镇化,这些导致了农村地区金融需求长期得不到满足、融资成本居高不下并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第四部分对莱宪市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包括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村文化及信用环境较差,并根据论文的阐述重点,全面深入分析了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制度和政策原因。
第五部分为改善莱宪市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对策建议及结论。
2 研究方法
本文以新制度经济学和新公共管理学的基本理论为理论基础,同时采用文献法、调查问卷法、统计法、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结合法等研究方法,对论题开展研究。
关键词:县域企业;金融需求;差异性
Abstract:Based on the questionnaires of the financial demand of the county enterprises in 18 provinces and cities around the country,we analyze the differences of the county enterprises financial demand from capital demand and lending,Loan USES and loan source,other financial service needs. We think that financial demand of county enterprises has rather difference in different areas,scale and industry. We need to fully consider the differences of county enterprises financial demand and provide multiple level financial services.
Key Words:county enterprises, financial demand, difference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11)08-0027-04
县域企业是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农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和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而要实现其蓬勃发展,则离不开县域金融的有效支持。全面认识和分析县域企业的金融需求,对完善我国现代农村金融制度,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主要利用中国农村金融学会于2010年进行的18个省(市)的问卷调查数据,对县域企业金融需求的差异性进行系统分析,以期对中国县域企业的金融需求现状做出较为准确的描述和合理解释,为建立符合县域企业发展要求的县域金融体系、促进县域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一、县域企业金融需求的地区差异分析
经济发展与金融发展紧密相关。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巨大差距,导致各地区县域金融供给与需求出现较大差异。从表1可知,西部地区县域企业资金需求非常旺盛,平均资金需求达到1934万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甚至超过东部企业的1931万元,但其资金缺口也较大,达到了1287万元,贷款满足率为44.79%。从贷款利率来看,西部地区贷款利率最低,仅为5.51%,低于全国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享受了部分政策优惠;中部地区贷款利率最高,也仅为6.72%。从贷款期限来看,西部地区申请贷款期限与实际贷款期限相差4个月,这必然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的影响;其他地区申请贷款期限与实际贷款期限相差均不足1个月,基本能满足需要。从贷款审批周期来看,中部地区最短,仅为21天,而其余三个地区贷款审批周期均超过30天,贷款审批周期长,审批程序较繁琐。
不同地区县域企业的贷款用途和贷款来源有很大的差异。相对而言,西部地区县域更倾向于长期生产性资金贷款,东部、中部地区县域企业则更多采取短期流动性资金贷款。东部地区县域商业金融较为发达,县域企业民间金融不太活跃;中部地区县域商业金融较为落后,民间金融融资比例较高。
从表2可知,西部地区县域企业长期生产性资金贷款比例达到了50%,远远高于其他三个地区,说明西部地区县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需求旺盛,有扩大再生产的需求,更需要长期生产性资金贷款;而东部、中部地区县域企业短期流动性资金贷款比例更高。从贷款来源来看,东部地区县域企业来自商业银行的贷款比例较高,达到了57%;中部地区县域企业来自商业银行的贷款比例仅为20%。
调查发现,相对于借贷需求而言,不同地区县域企业的其他金融服务需求并没有表现出太大的差别。县域企业对承诺担保和支付结算的需求较大,对投资理财和收付需求次之,对保管及其他金融服务需求较少。东部和中部地区县域企业支付结算需求和承诺担保需求比较接近,且都超过了45%,高于西部和东北地区;西部地区县域企业对其他金融服务需求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偏好,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西部地区金融供给较为落后。东北地区县域企业其他金融服务需求比例最高的是投资理财需求,其需求比例达到了44%。
二、县域企业金融需求的规模差异分析
不同规模县域企业金融需求有很大不同。一般来说,企业的资金需求量与其规模成正比,企业越大,资金需求量越大,而不同的资金需求在贷款利率、审批周期方面也有所不同。数据显示,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资金需求量最大,其平均资金需求达到了2625万元,但资金需求满足率较低,仅为46.36%,资金缺口达到了1408万元;小企业资金需求满足率最低,仅为42.17%,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依然突出。从贷款利率来看,企业规模越大,资金需求量越大,则贷款利率越低。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县域小企业平均贷款利率达到了7.50%,高于中等规模企业的5.85%和规模以上县域企业的5.69%。从贷款期限来看,企业规模越大,资金需求量越大,审批周期越长。规模以上企业贷款审批周期为31.56天,中等规模企业为24.67天,小企业为22.34天,这可以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解释,贷款规模越大,风险越大,因此审批越严格,审批周期也就越长。
不同规模县域企业的贷款用途和贷款来源有很大的不同。规模越大,其流动性资金需求越大,短期流动性资金贷款比例越高,来自商业银行的贷款比例越高;规模越小,其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比例越高,长期生产性资金贷款比例越高,来自民间金融的贷款比例越高。
从表4可知,规模以上县域企业长期生产性资金贷款比重为23%,低于中等规模县域企业的29%和县域小规模企业的35%,呈现出企业越小,长期生产性资金贷款需求越高的趋势。从贷款来源来看,规模较大的企业更容易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获得政策性贷款的县域企业全部是规模以上企业,而县域小企业仅有1/3的贷款来自商业银行,有一半的资金通过民间金融获取。
规模以上县域企业对支付结算和承诺担保的需求最为强烈。一是由于这些企业业务量相对较大,通过银行转账或者汇兑结算更加方便和安全;二是由于企业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要银行随时提供的资金支持也较多。中等规模企业对支付结算和承诺担保服务需求也较大,原因与规模以上企业类似。小企业没有明显的偏好,对各种金融需求的比例差不多。
三、县域企业金融需求的行业差异分析
不同行业的企业经营模式有很大差异,现金流情况也不尽相同,因此对资金的需求也存在较大差异。 不同行业企业在资金需求量、资金需求满足率和贷款审批周期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相对而言,农业生产类企业资金需求满足率较高,审批周期较短;商贸服务业和轻工加工业资金需求满足率较低,审批周期较长。
从表5可知,在资金需求量方面,县域轻工加工类企业最大,平均资金需求量达到了4544万元,但资金需求满足率较低,仅为38.23%,资金缺口达到1737万元;县域农业生产类企业资金满足率最高,达到了76.79%,但其平均资金缺口也有260万元;商贸服务业一般规模较小,资金需求量也较少,但其资金需求满足率最低,仅为37.78%;除此之外,重工建筑类企业资金需求满足率也较低,不到50%。各行业县域企业平均贷款利率均在6%左右,与一年期基准利率相差不大。贷款期限方面,农业生产类、重工建筑类和轻工加工类企业申请贷款期限与实际贷款期限匹配度较高。轻工加工类企业审批周期平均达到34.47天,可能是由于其贷款额度较高,导致审批流程较长。
不同行业县域企业贷款来源差异性比较明显,重工建筑类和轻工加工类企业更容易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农业生产类企业则更多依靠民间金融进行融资;贷款用途也有所不同。
从表6可知,县域农业生产类企业、重工建筑类企业和轻工加工类企业对短期流动性资金需求比例较大,分别为86%、71%和75%。重工建筑类企业从商业银行贷款比例最高,达到了61%,轻工加工类企业次之,商业银行贷款比例为58%;农业生产类和商贸服务类企业难以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其商业银行贷款比例分别仅为28%和25%;农业生产类企业更加依赖民间金融融资,而商贸服务类企业则从农信社获得了较大的支持。
除资金需求、借贷需求外,县域企业的其他金融服务需求也存在行业差异性。各个行业县域企业对其他金融服务需求比例最高的两项均为支付结算和承诺担保;农业生产类企业对各项其他金融服务需求均相对较小,而商贸服务类企业各项其他金融服务需求比例均为最高,这说明县域商贸服务类企业对于其他金融服务有着更为强烈的需求。
四、政策建议
为改善县域企业的融资环境,拓宽融资渠道,发挥县域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必须充分考虑其金融需求的差异性,为县域企业发展提供多层次金融服务。
第一,充分考虑地区差异性,满足不同区域企业的金融需求。东、中、西部地区县域企业在资金需求、贷款来源和用途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这需要我们充分考虑地区发展实际,按照区域金融发展水平和县域企业金融需求特点,有侧重地改善县域金融服务。在东部发达地区应以提高县域金融服务质量为主,鼓励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等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县域票据、同业拆借、租赁市场,鼓励、培育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进行直接融资。在中西部地区则以夯实县域金融基础为主,重点支持、鼓励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加快村镇银行、小额信贷公司、农户互助信用合作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和推广。
第二,充分考虑规模差异性,满足不同规模企业的金融需求。县域企业金融需求存在明显的规模差异。一般来看,企业规模越大,资金需求量越大,贷款利率越低,而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最为突出。因此,特别需要关注县域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一方面,丰富针对县域中小企业的信贷产品,大力试点和推广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和企业联保贷款,加快存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动产抵押、存货抵押等新型质押抵押方式;另一方面,增加县域中小企业信贷审批的弹性,增加信贷产品额度、期限等的灵活性,优化审批程序,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同时,积极开展面向县域中小企业的支付、汇兑、结算和承诺类金融服务,通过提供支付、汇兑和结算类业务,保障资金安全,加速企业资金流转,并通过提供承兑、保函、信用证等担保承诺类业务,消除县域中小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第三,充分考虑行业差异性,满足不同行业企业的金融需求。针对不同类型的县域企业,应不断促进金融创新,设计多元化、个性化金融产品,以满足不同企业的金融需求。现阶段,应重点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等方面的信贷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同时,注重重工建筑、轻工加工、商贸服务行业的金融需求,根据行业发展特点设置不同利率、期限的还贷方式,并提供投资理财、收付和承诺担保等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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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要发展生产最大的困难是贷款难。因此,建议发“惠农券”为农民贷款作担保,以促进农民扩大再生产。我正在组建针对农户的金融担保公司,担保对象是农户,担保公司向银行担保,让银行贷款给农户。通过担保,让农民得到银行资金的支持,帮助农民扩大生产。担保公司由政府、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共同出资成立,目前在全国已经成立了12家。此外,我还尝试了一种更新的方式――发放惠农券。在政府支持、金融机构参与、龙头企业帮助下,把农民组织起来,为他们提供担保,农户拿惠农券就可以去银行贷到款。惠农券有不同的担保额度,由合作经济组织根据农户发展规模和风险情况以及经验水平评定,小规模的农户可能领到几百元,多的可以达到几十万元,具体操作还在探索之中。(本刊记者 吉吉吉 苏云峰)
建议国家“三控”降房价 本刊记者 苏云峰/摄
全国政协委员、恒大地产集团董事局主席 许家印
要降房价,应从构成房价的几大要素根源入手解决问题。应建立严格的“控制地价、控制税费、控制利润”的控制手段,使房价下降到稳定合理的价位,从而保持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解决房价问题,首先要厘清房价的五大主要构成要素。第一项是工程建设及配套成本;第二项是财务、销售及管理费用;第三项是土地成本;第四项是各类税费;第五项是企业利润。许家印建议在目前的土地招拍挂过程中,地方政府不但要控制地价下限,还应考虑控制地价上限。一旦两家(含两家)以上开发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土地出让即告流标,留待下次重新出让。当然,实现这种控制地价的方式,前提是保证充足的土地资源,确保土地市场供需平衡,这也符合供需必须保持平衡的经济规律。建议国家完善房地产税费体系,取消大部分不合理税费,这将有利于大幅降低房价。房价过快上涨,超出市场承受度带来的泡沫破灭,危害的是包括房地产企业在内的市场各方的根本利益。从长远来看,房地产企业理性控制利润,使房价下降并保持合理稳定,才能保证房地产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这和房地产企业的长远利益也是一致的。(本刊记者 苏云峰)
给“走出去”的中国企业一个“家” 本刊记者 苏云峰/摄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华旗资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裁 冯军
我认为,应简化企业“走出去”的签证审批手续。中国企业实力相对薄弱的情况下,只有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才能打造良好的中国形象,完成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转变,他建议:一是在海外建立“孵化器”机构。由政府牵头并出资,在海外地区建立一些“孵化器”机构,向有实力和有意向在海外拓展市场的国内企业提供办公、市场推广、品牌建设、研发、生产场地,提供政策、融资、法律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支持。从而鼓励企业“走出去”的积极性和开拓性,降低他们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他们的成活率和成功率。二是实行“孵化器”机构与国内税收挂钩的机制。国家可以设定一个纳税金额作为能够享受此项优惠政策的门槛。还可以分设不同的等级标准,根据企业纳税的金额设立不同的级别,不同级别的企业享受不同的优惠政策,实行“孵化器”机构与税收挂钩的机制。三是简化签证审批手续。希望中国政府能就此与外国政府进行协调,为中国企业“走出去”铺平道路。(本刊记者 苏云峰)
电信重组有利于行业发展本刊记者 苏云峰/摄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联合通信网络有限公司董事长 常小兵
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电信业重组,但重组的具体时间表尚未敲定。重组是趋势,有利于行业发展,并可以让消费者从中得到更大的实惠。一方面,通信行业的发展和其他行业一样,有它内在的发展规律。行业重组是适应通讯技术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电信企业的重组,是为了优化市场竞争格局,延伸产业价值链。按照目前的重组思路,重组后,电信运营商都会做全业务运营,而全业务运营可以有多种实现方式,可以直接发3G牌照,或者企业之间重新排列组合,由此推进全业务经营下的服务多元化,优化竞争格局,营造公平、有效、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本刊记者 苏云峰)
加大财税政策改革 鼓励资金流向农村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生银行董事长 董文标
为鼓励资金流向农村,建议从货币政策、财税政策、产权政策和监管政策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董文标建议,在货币政策上,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大幅度降低农村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扩大支农再贷款的规模;实行差别利率政策,准许农村地区存款利率适当高于城市存款利率,减少农村资金外流和吸引城市资金流向农村。 在财税政策上,则应对农村金融机构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到农村去。在产权政策上,应对农村住宅资产加速产权明晰工作,允许农民以经营权证进行投资入股,成为农业化公司或合作机构的股东;在监管政策上,免收农村银行类金融机构监管费,鼓励引导各类资本到农村新设金融机构,准许并购和重组农村金融机构等。(本刊记者 苏云峰)
建议用税收杠杆调整房价 本刊记者 苏云峰/摄
1构建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协调互补、层级化开源的组织体系
建立健全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是家庭农场金融支持体系构建的重要基础。基于我国现有农村金融供给偏离重心、供需失衡的现状,应对我国正规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机构重新进行功能定位和战略调整,形成各金融组织“激励兼容”的竞争机制,有效满足家庭农场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1.1探索正规金融机构改革方向,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以市场化导向为原则,在强化政府宏观调控的前提下,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金融应注意协作基础上的业务分离,使金融资源增值效用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性金融以执行国家经济发展政策、提供非营利性贷款为重心,但受制于资金规模有限,应重点发挥其对其他金融机构的积极诱导和示范功能,规避逆向选择风险;商业性金融应逐步扭转业务重心向城市偏离的趋势,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结合家庭农场金融需求特点和趋势,进行金融业务战略调整,积极扩充服务职能,引导商业性金融正确认识家庭农场的投资机会,使服务家庭农场变被动为主动;合作金融应重拾支农“主力军”的地位,探索制订与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贷款额度、贷款条件、放贷程序,鼓励在家庭农场发展较好的地区设立更多农村网点,信贷权限下放,进一步加大对家庭农场金融支持力度。
1.2创新金融机构,发展新型社区银行在深化正规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机构创新,根据家庭农场金融需求特点,建立适销对路的“社区银行”。相比于非社区银行,社区银行依赖于立足当地、贴近家庭农场的地域特点,拥有独特的信息获取方式,并能以较低成本取得信息存量优势,使其在为家庭农场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具有高灵活性和效率。因此,应积极探索建立以关系型服务为重心的社区银行,面向家庭农场提供基本且实用的服务种类,以机构设置边缘化、组织结构简单化为特点,突破“为农民而建”的传统银行运作模式,转为“由农民来建”的新型方式,由此拓宽对家庭农场的金融供给来源。
1.3规范民间金融机构发展,引入新兴支农资本民间金融机构的经营运作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和效率,应充分激发其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中的补充和辅助作用,以正规金融机构的薄弱环节及缺失部分为突破口,增大对家庭农场金融供给。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赋予民间金融机构合法地位,扩大其在家庭农场短期贷款、小额信贷及不定期贷款等方面发挥作用的范围;另外,适当降低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门槛,积极引导和扶持,如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机构、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延伸金融机构服务家庭农场的触角。缓解现有农村金融机构支农乏力的现状,为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引入新兴资本。
2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体系,构建金融支持载体
我国农村地区普遍存在金融产品缺乏、服务方式单一等问题,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无法与当前新型农业主体多元化的金融需求相契合。因此,在建立完善的金融组织体系的同时,为使农村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于家庭农场规模经营,应着力明确对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为金融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创造坚实的载体和运行条件。
2.1以土地承包经营为核心,创新金融产品我国当前《物权法》明确了抵押财产的具体范围,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排除在外。这就使得通过流转获得规模土地的家庭农场主,无法利用其最有价值甚至仅有的“土地”资产,以抵押等方式获得金融机构贷款,金融杠杆的放大作用无从发挥。因此,在家庭农场严重缺乏抵押物的情况下,应在推进法律放开抵押物限制范围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以土地承包经营为核心、面向家庭农场的新型金融产品。金融产品创新可具体分为:1)针对从事传统大宗种养的家庭农场,探索开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产品,允许经营者以规模流转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抵押物,获取农场经营发展所需信贷资金。2)针对从事特色种养的家庭农场,发展土地承包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和订单贷款,经营者以一定期限的土地承包经营收益权设定质押,金融机构以订单合同和预收款为依据,通过比例确定最高信贷规模。发生债务无法按时清偿的情况时,金融机构即取得经营收益权,通过转让债权或控制销售合同等方式,恢复自身权益。3)针对从事农产品深加工的家庭农场,基于其项目农业占主导的特点,金融机构可以依据农场项目概算和已投资的现金流量水平,确定贷款额度,进行项目贷款发放。4)积极开发联保贷款金融产品,设立家庭农场之间联保贷款,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联保贷款等多元联保贷款,以此为保障提高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最大限度地保护其利益。
2.2围绕金融需求特点,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家庭农场的金融需求,既有临时周转性需求,又有长期发展性需求;既有融资性需求,又有保障性需求。同时,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有很强的时间和季节性,对金融的需求也表现出同样的阶段性特征。当前农村金融单一、传统的服务方式,无法满足多元化的家庭农场金融需求。因此,针对家庭农场的金融需求特点和生产周期特性,涉农金融机构应积极开展金融服务创新。具体表现为:通过改进金融服务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切实提高贷款发放效率,避免错过需求时机造成损失;推动金融服务方式多样化、多元化,在农忙时期可以推广信贷员包村服务及金融机构“一站式”服务;积极开展农村金融咨询服务、保险销售服务等,满足经营者保障性需求;对于效益好、前景优的家庭农场项目,探索以动产设立抵押、设备按揭贷款等业务。通过完善并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流程,再造农村金融服务模式,让家庭农场经营者得到更多便捷、优质的现代化金融服务。
3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构建金融避险屏障
整体而言,农业在我国仍属于弱质产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风险较高。因此,站在金融支持的角度,必然考虑家庭农场的经营风险因素。作为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风险转嫁机制的农业保险,能够帮助经营者降低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增强抵御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因此,要实现金融支持的可持续性,需通过农业保险建立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为金融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筑起有效的避险屏障。农业保险具有高成本、高风险等特点,这决定其很难完全由市场提供,需要政府加以引导和推动。一是要坚定不移地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道路,稳步推行以政策性保险为基础的农业保险制度。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家庭农场的支持力度,为家庭农场提供“一揽子”保险产品,既包括经营保险、财产保险等主产品,又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附属保险品种,为家庭农场提供全方位的风险保障服务。二是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与政府支持下的商业保险联动互补的运作模式。商业保险在政府强有力的支撑下,向农村延伸触角,积极拓展农业保险经营范围,面向家庭农场开发有特色、有生命力的新型保险产品,为家庭农场构建出全面的经营风险保障网。对商业保险公司不愿涉足的领域,政策性农业保险提高参与度,上升保险赔付标准,有效解决农业保险供给不足的问题。依托双层互补的运作模式,提高农业保险覆盖面。三是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担保基金,专门服务于家庭农场,金融机构可以依据担保基金的规模放大对家庭农场的贷款比例。通过以上途径,构建农业保险体系,确保金融支持家庭农场的可持续性。
4构建支撑体系,保障金融支持体系有效运行
金融支持体系的有效与否,不仅受制于自身的制度安排,还取决于外部环境的影响。因此,还需要建立健全的外部支撑体系,为金融支持家庭农场提供配套的外部环境。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三个方面建立起支撑体系。
4.1突破法律障碍,放宽土地抵押权家庭农场缺乏有效抵押物的困境,迫切需要金融机构开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核心的新型金融产品,而其在现实中能否真正执行,还要取决于法律障碍能否突破。因此,要解决家庭农场面临的融资瓶颈问题,应首先突破土地融资的法律障碍,通过修改《物权法》、《担保法》等相关条款,积极推进法律政策,放宽对融资抵押物的限制,赋予土地权利抵押、担保效力,允许以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设立抵押融资。在土地抵押权放开的前提下,农村金融机构与法律政策并行,以此为导向,推广相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4.2合理定位政府角色,发挥财政投资导向作用首先,应继续释放并进一步落实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利好政策,新增加的农业补贴向家庭农场土地流转、信贷利息、农业保险等方面倾斜。同时,积极突破传统制度下财政对农业的投入方式,转变政府支农路径。通过改补为投,投资建立政府主导的政策性农业担保机构,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下的担保公司加入,逐步形成多层次的担保体系,有效发挥社会化中介服务作用,为满足家庭农场金融需求提供有效担保,放大担保倍数。通过合理定位政府在家庭农场金融支持中的地位,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扶持和规范作用。
4.3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环境通过第三方评级机构,建立面向家庭农场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及时进行动态管理、开展信用评级,形成家庭农场专用信用库。金融机构是否提供金融供给以及规模大小,以其掌握的家庭农场基本信用情况和第三方评级机构的信用评价为标准。这能够有力督促家庭农场金融借贷行为的矫正,改善一直以来农业不良贷款居高不下的现状,为金融支持家庭农场打造一个“金融生态环境”。
5结论
摘要: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金融构如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是目前必须认真研究的课题。本文从辖内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及金融服务状况的调查入手,分析了辖区农村金融在支持“三农”发展和服务中还存在哪些难题和障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一、承德市农村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情况
(一)金融支农力度不断加大
据统计,到2009年6月末,承德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560.4亿元,比年初增加129.6亿元,其中涉农金融机构贷款余额231.4亿元,比年初增加61.6亿元.占比为41_3%.比去年同期增长34.4%。县域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208.6亿元,占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37.2%.比年初增加46.6亿元,增长22.3%。县域金融机构贷款中,三家“农”字金融机构贷款占比达到78.1%,其中农业发展银行30.1亿元占14.4%,农业银行19.6亿元占9.4%,农村信用社l13.7亿元占54.5%。县域贷款中81%为涉农贷款。从贷款投向看,农户贷款106.3亿元,比年初增加27.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4.7%,农村各类经济组织贷款25.1亿元,比年初增加7.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0.2%;从贷款用途看,农林牧贷款49.2亿元,农村基础设施贷款38.1亿元。截至2009年6月末,辖区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产业化贷款余额为7.5亿元,其中,仅农业发展银行投放农业产业化贷款就达4.19亿元.农业银行2.7亿元。
(二)央行积极开展窗口指导
人民银行承德市中心支行继续鼓励和引导各金融机构拓宽信贷服务领域,创新信贷产品,完善担保机制.改进服务方式,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支持有实力的农民工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有效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出台加大对“三农”信贷投放的扶持政策,为金融机构积极拓展“三农”服务保驾护航。一是利用小额担保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农民212返乡创业就业的信贷支持,如丰宁县支行在组织农村信用联社深入企业和农户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工哺农”、“以农促工”的窗口指导意见,并指导农村信用联社在工矿企业较多的乡镇开办了“农户借款、企业担保、农户到担保企业务工、企业用农户务工收入还款”业务,截至2009年6月末发放此项贷款余额5647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二是积极发展农村消费信贷,活跃农村消费市场;三是进一步加大对符合信贷条件的乡镇企业、县域经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发挥其辐射拉动作用,扩大农民工就业市场容量,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四是加强外汇管理和政策宣传.为出国务工农民提供优质外汇服务;五是成立反假货币工作站。截至2009年6月末,全市已有215家反假货币工作站挂牌.约有400多名反假货币义务宣传员,县域反假宣传员184名,占全市的85%。
(三)涉农金融服务产品不断增加
农村信用社加大投放,实行信贷“增量、扩面、延伸”。截至2009年末6月末,全辖累放农户贷款77.39亿元,农户贷款面达59%;全辖建立农户信用档案40万户,评定信用户29.38万户、授信企业500余家.总授信额度达50亿元。创新和推出了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劳动力转移培训贷款、财政贴息贷款、社团贷款和“个贷企还”等新型信贷产品。同时切实加强农村支付清算系统建设,近期推出了信通卡.全辖377家基层农村信用社开通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6月末,累计发放农民工银行卡4万余张。为农民存取款提供了方便:农业发展银行在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方面实现了突破,截至2009年6月末,共向以上两方面投入资金达14.3亿元,比年初增长101.5%。农业银行今年以来利用“三农”课堂.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进行培训.通过发放惠农卡.推广小额农户贷款业务,提高了办贷效率,有效地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在8个县支行分别组建了“三农”业务工作组,并选派业务骨干充实“三农”业务客户经理队伍,全行“三农”业务工作人员已达75人,占员工总数的8%。截至6月末,农行累计发行惠农卡65734张,发放小额农户贷款18000万元,分别比年初增长1.1l倍和6.53倍,农户小额贷款授信7500户23250万元;为1761个农户注册了个人网上银行,为1075个农户注册了个人电话银行.发展趋势迅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承德市商业银行不断延伸业务触角,截至2009年6月末,在县区设立分支机构4家,发放贷款13.22亿元,成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又一有生力量。
二、农村金融支持“三农”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供给不足难以满足农村资金需求
一是由于承德辖区县域经济依然相对落后,经济总量小、综合实力弱、主导产业不强、经济结构单一,以及基础设施条件落后,交通不发达.加之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和世界经济增长的放慢,全市钢铁冶金、建筑材料、房地产等主导产业面临着愈加增大的市场风险。另外县域信用环境建设与银行贷款投放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农业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难以吸引金融资金向农村的流动。从调查情况看,农村改革和农村经济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由于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资金比较有限,很难满足农村资金需求。2008年县域生产总值较2000年年均增速为21.6%,而县域金融机构贷款2008年较2000年年均增速为8.6%.贷款增速大大低于县域经济增速.农村信贷资金不能很好的满足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需要。二是近年来全市农村资金外流问题呈日益加剧的趋势。2008年末,全市县域金融机构存贷比为43.5%,较2006年下降11.1%,县域金融机构上存资金达175.39亿元,较2006年增长了106.4%。三是农村金融机构资金余缺不能相互调剂,一些农村信用社支农资金不足,而农行有资金但无机构,两者不能有效结合,金融机构存量资金不能发挥作用。四是邮储银行资金有余,但因成立机构较晚,贷款种类较少,信贷资金投放受到限制.其所吸收的资金不能充分用于支持“三农”。如承德市邮政储蓄银行2009年6月末存款47.5亿元,贷款1.38亿元,只占存款的2.91%。
(二)农村金融机构覆盖率低难以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据调查,2009年6月末,全市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427家(其中县城以下机构313家),金融从业人员3156人.与2000年相比机构减少176家.与1995年相比减少35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覆盖率较低.目前有l0个偏远行政乡没有金融机构,成为金融服务的空白区。如农业银行丰宁县支行最多时有11个营业网点,目前只保留县支行1个网点,县城以下无营业网点。农村金融机构单一,全辖县及县以下农村信用社就有323家,占全部机构的75.6%,邮政储蓄银行66家(其中代办机构57家),占15.5%。由于缺乏有效的市场竞争,农村金融服务质量难以提高。
(三)金融产品短缺难以满足农村金融多样性的需求
一是农村既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也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既有种植业、养殖业,也有个体工商业、运输业,既有内销企业,也有外贸出口企业.不同的客户对信贷产品的需求不同,对金融服务的要求不一。目前承德辖区农村信贷产品品种有限,仅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助学贷款、抵质押贷款等少数金融产品,很难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二是信贷资金供求结构不尽合理据调查,全市前7个月的信贷资金投入是历史上最高的,但是投入交通能源基础设施的多,投入“三农”及实体经济的少,金融机构对“三农”提供的信贷服务中,生产性贷款多,生活性贷款少。截至2008年末.承德市农村信用社发放个人消费贷款5.41亿元,仅占其贷款总额的5.04%。三是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对周期长、额度大的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但目前农村信贷仍以短期化、小额周转性贷款为主.截至2008年末,承德市农村信用社短期贷款余额99.29亿元,是中长期贷款的12.6倍。有的信用社因农业贷款风险较大,信贷投放有偏离农业的倾向.如某信用社2008年1—12月累计投放贷款954万元,而铁矿采选行业贷款就达790万元,占比高达83%,农业贷款所剩无几。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小额贷款限额一般在1万元左右,只能满足简单的农业生产,对于规模经营的资金需求明显不足。同时,贷款期限设置不尽合理。
(四)结算和现金服务不到位难以满足新农村多元化经济结算的需要
截至2008年底,承德市辖区共开立各类结算账户1809505户,其中乡镇账户619007户。个人结算账户占总开户的99.2%,所有金融机构全部接人个人身份联网核查系统。但是辖区乡镇现代化支付系统覆盖率低,支付结算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目前农村的支付结算仍以现金、支票和汇兑等传统结算方式为主。
(五)金融资金高利率难以体现对农村经济的支持
农业属于弱势产业,受自然条件影响非常明显,风险较大,并且农业利润较低.在贷款利率上应给予优惠,但事实并非如此。农村信用社在对“三农”贷款利率的执行上全部实行上浮,并且浮动幅度较大,一般都在50%一l30%之间.有的一浮到顶,达到基准利率的2_3倍,没有真正体现对“三农”贷款利率上的优惠,与国家大力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同时,贷款难的问题依然突出,据调查,87%的农户认为目前贷款不能满足其生产和生活需求。农业贷款的高利率既增加了农民负担,又降低了农业利润,同时农村资金偏离农业问题的存在,不利于“三农”健康发展。
(六)严格的银行内部管理制度制约了金融机构支农作用的发挥
一是贷款审批权限的限制。目前,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县级支行除存单质押贷款外。基本上没有其他贷款发放的审批权,贷款审批权集中在省市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对小企业和产业龙头企业贷款审批权也集中在省市分行,因欠发达地区符合上级行规定贷款条件的企业较少,有的即使符合条件但由于金额较小,贷款审批往往受到限制。二是严格的责任追究,影响了基层行和信贷人员贷款投放的积极性。贷款责任追究制度的不科学、不合理问题影响了基层行和信贷人员贷款发放的积极性,造成信贷人员不敢放贷、不愿放贷。
三、对策及建议
(一)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构建竞争有序的金融体系
一个分工有序、竞争充分的金融市场上.金融组织的结构应当是既有大型、中型金融组织.又有小型甚至超小型的金融组织。因此,要加快县域国有商业银行综合改革步伐;引导农业银行、农发行县支行加大农田水利、农业开发、农产品加工及其生态环境建设的支持力度;发挥农村信用社多年在县域经营经验等优势,在服务“三农”中继续发挥金融主力军作用;加快邮政储蓄银行建设,督促邮政储蓄资金“取之于县,用之于县”;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让不同类型、多种资本本着市场的原则进入农村,扩大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的试点范围,提高农村银行机构网点覆盖率,形成种类多样、自由竞争、覆盖全面、互补互助、分区高效的银行服务体系。放宽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使用限制,搞好区域内金融机构之间资金余缺的调剂,按规定在农村吸收的资金70%投放到农村使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二)人民银行不断完善对农村金融的信贷支持政策
鼓励所有金融机构履行其社会责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提高对“三农”的资金供给能力。一是充分利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增加农业投入,并根据农业生产特点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实行弹性利率政策,适当向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与“三农”经济密切相关的二、三产业倾斜。二是适当限制支农资金利率上浮幅度,正确处理农村信用社自身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的关系。三是规定国有商业银行投入支农资金的比例,财政按比例给予贴息,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所需要的支农资金。四是人民银行适当降低县域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对县域和城市存款实行差别准备金管理。五是限定国有商业银行资金上存比例,同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将盈余资金调剂到当地农村金融机构,为当地农村金融开辟更为广阔的资金来源渠道。
(三)积极推进金融创新,提供适合于农业经济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金融部门在贷款投放上要积极配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把贷款投放到农村最需要的地方,促进“三农”又好又快发展。可以针对农村经济的需求,积极进行信贷产品创新。一是贷款流程创新。充分考虑农业经济的实际,重构适合县域农业经济的信贷流程,打造在无需担保抵押的“少、短、快”资金需求渠道。二是信贷产品创新。在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要量体裁衣,设计符合农业经济需求的创业贷款、商铺租赁贷款、整贷零还贷款等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三是服务领域创新。在服务县域地区传统项目贷款的基础上,不断拓展金融服务农业经济的领域,开拓在家庭作坊、劳务输出、专利创业项目等领域的信贷,根据不同的贷款对象,适当扩大担保抵押品范围,解决小企业和农户贷款难问题满足欠发达地区农业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四)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完善贷款责任追究办法
各级金融部门要结合信贷规模,积极调整贷款投放结构,简化信贷审批程序,应根据不同地区农村资金需求情况和小企业、农户生产经营和诚信状况,适当下放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实行“综合授信”,使其能够在确定的融资额度内随时获得贷款,为农村居民提供快速、便捷的金融服务。制定科学的贷款奖惩管理办法,对支农工作突出的基层机构和信贷人员给予奖励。对贷款出现的风险,应分清主客观原因,有区别的实行贷款责任追究,切忌实行“一刀切”,达到责权利相统一,保护信贷人员贷款支农的积极性。
(五)引导农村金融合理利率定价
目前,几乎所有亚洲国家都已经放开了对小额贷款的利率限制,由金融机构自主决定利率水平。国际经验证明,农村金融能否成功与利率政策关系极大,哪里分开了小额贷款的利率,哪里的正规金融活动就能够顺利的开展起来。农民就能得益。因此,利率定价不能“一视同仁”,要分类客户,制定差别化利率,同时考虑不同经济收入农户的承受水平,在担保方式、贷款期限、还款方式方面因人而异,满足农民多元化的金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