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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103(2017)03-0020-03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们在长期生活中形成的无形传统民间文化遗产,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岁月传承,具有广泛民众基础的地域性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和繁荣,是国家、民族和世界的宝贵财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本目地,是保护地域和民族的独特人文环境、文化传承和自有的生活氛围。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极其丰富,相较于有形的物质类文化遗产,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延续上更容易受到破坏甚至消亡。目前,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状态非常严峻,迫切需要行之有效的保护方式,这对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意义深远。
位于河北省中部的廊坊市是一个比较年轻的城市,但是它坐落在历史文化积淀深厚的燕赵大地上,这里有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在这片土地上,孕育出了地域特点鲜明、内容丰富的非物质文化传承,这些散落在廊坊市乡土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所有人民价值理念的延续、文化生活的皈依。大力保护廊坊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凝聚城市文化内涵、提升地区文化品位的重要途径,经济发展与文化支撑,必将成为廊坊地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形成具有独特地域色彩、富有归属感的文化氛围。
廊坊非物质文化遗产共计10种,分别是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和民俗,种类多样,极具有地域生活色彩。比如秸秆扎刻技艺与本地区主要农作物种植习惯明显相关。
廊坊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建立有专门的廊坊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进行长期的普查、申报工作,制定了本地区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对传承人的专项保护,效果是非常明显的。目前已经有国家级项目22项、省级76项;国家级传承人7名、省级传承人47名;还有国家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省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省级民族传统节日保护示范基地、省级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经常举办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活动,并在青少年群体间进行普及性宣传活动,比如“廊坊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廊坊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
1.廊坊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环境比较艰难
非物质文化遗产要想长期传承下去,具备有自我更新的创造能力,最好的状态莫过于该文化传承在现今社会仍然有良好的生存环境,能成为人民群众生活有机的组成部分。但是,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的生存环境比较艰难,情况较好的是传统技艺类文化遗产,比如衡水老白干传统酿造技艺和安新芦苇画。这些技艺在今天也具有市场价值,不但没有退出群众的日常生活,还有日益更新、自我发展的趋势。此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用性较强,继续生存发展下去不是特别困难的事情。
需要注意的是,某些与原有时代背景联系较紧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比如源自民间或者民间节庆祭拜活动的传统音乐、舞蹈类,现在基本的生存状态是局限于某些规模较小的演出活动,适用场景非常有限,即使是想转型为商业演出,由于审美习惯、文化情感的变迁,也很难获得广泛的市场接受。生存环境的无源性,导致此类文化遗产无法自然延续,必须进行保护型干预。
2.廊坊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商业化开发需要适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能成功商业化不是件坏事,起码表明具有自身延续的可能。目前的两难之地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必然要寻求其自身的延续和发展之路,开发利用在所难免,如果一味采用封闭式的保护方法,文化遗产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最终也无法延续。
可是商业化同时也会带来负面效果,商业活动追逐利润的本身,会导致为商业利益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破坏性修改,丧失了文化遗产原有的历史承载性和文化特点,也就丧失了保护和传承的价值。后果严重的话,会导致文化遗产的灭失。
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上态度非常明确,“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这是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的方针。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商业化开发必须适度,目前关于适度的掌握问题缺乏明确的衡量标准和监督途径,基本上处于放任自主的状态,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非常不利。
3.廊坊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后继乏力
传承人对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非常重要,但是,鉴于此类文化遗产基本上口传心授的师徒传承模式,没有规范系统的学习方法,学习起来难度非常大,并且无法在短期之内取得效果。年轻人愿意学习并传承此类技艺的非常少,老一辈的传承人又体衰年长,未来传承断代的情况有可能出现。
当然,为改变这种局面,也做了很多针对性的措施,比如被确定为“非遗”后,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扩大社会知名度,本地各相关部门也努力给传承人提供各种外出交流和宣传机会,吸引有兴趣的年轻人进一步了解和学习。政府也对传承人给予资金支持和帮助,改善该文化遗产的生存状态,来鼓励新生代的加入。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传承人都是以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职业或主要生活来源的,多数传承人在实际生活有其他的工作和负担,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对文化和社会的责任感坚持这类活动的,这就导致他们分配在非项目上的时间和精力必然是有限的,就更不要说延续和发展了。
4.廊坊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有效的传承机制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对传承人的延续,更重要的是其代表的文化因素的再生和发展。任何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曾经长久传承,都是因为能和地域性生存环境相互共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难度,主要在于与其相关的民间信仰、文化传统。所以,越是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越容易保护,越是文化精神内核丰富的文化遗产越是难以保护。可这些,反倒是真正的非物|文化遗产精华。
所以保护此类文化遗产必须把本地区的区域群体的文化认同、传承因素都考虑,让历史遗留给我们的珍贵文化遗产,不仅“形”在,更要“神”在,这样才是具有文化意义的保护。
二、解决廊坊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的法律途径
1.完善地方立法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环境
我国地域辽阔,非物质文化遗产多样性明显,各地区的资源差异较大,这决定了高位阶层的立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规定必须原则性较强,具有普遍适用性,而不会具有明确执行性。这需要各地区在此精神指导下,根据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特色进行地方立法,尤其是对于本地区生存环境较差,与社会对接有困难的类型,要进行倾斜性保护。这种困境不是该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通过自身发展予以解决的,只能特别扶持和关注。
这方面的地方立法的完善应首重实效性。对于制定的规章制度要进行定期法律实施评价,综合评估该地方立法实施后的具体功效、对文化遗产生存环境的改良程度、社会综合影响和效果对比、社会意见反馈和建议,阶段性修正,通过地方立法的不断调整,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社会效果。
2.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相结合控制非物质文化遗产适度商业化
并非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适合商业性利用,何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最大意义是保护民族文化传承,相较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意义,其经济意义并非首要的保护对象。
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相结合的模式,有利于界定商业化的程度。具体而言,商业性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应以法律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效果,在合同签订时约定第三方评价制度。对于破坏性利用的情况,可终止合同的履行。
3.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实施重点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权利没有明确的法律保障,这导致传承人不可能把整个职业中心放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和发展上,所以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重点保护,使其无后顾之忧,可以专注于文化传承和保护。
首先,根据现有的传承人分级制度,兼顾其所传承文化遗产的价值大小、濒危程度等因素进行评选,按照行政许可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标准透明、条件明确、评选公开、结果公正。在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序传承的前提下,明确传承人的权利和职责,给予相应的待遇,使之不仅是传承人的道义责任,更是法律明确保障的权利责任,可以以此安身立命。
其次,建立传承人的发展和上升空间,吸引年轻一代的加入。引人类似级别或职称类型的规定,配置相应的薪酬待遇和社会福利。其别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传承人,可以获得类似政府专家津贴或项目专项补贴。根据传承人对文化宣传和延续方面义务的规定,例如表演宣传、技能传授、对外推广等工作,进行职业评价,给予相应待遇。
4.拓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
关键词:文管所;文物保护;注意问题;硬件设施;人员素质
我们知道,文物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有宏观控制的,也有微观保护的,其内容十分丰富,涉及面极为广阔,概括起来主要有法规、计划、技术、专项管理等。对于县级文物管理工作来说,它不仅肩负着保护与当地的历史有关文物的责任,而且肩负着传承中华文明的责任。因此,县级文物管理保护工作就成为文物工作的重中之重。笔者结合县级文管所的工作,进行深入研究,总结了加强县级文物保护工作的经验。
一、县级文管所在文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文物管理中存在的失窃事件
县级文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文物失窃。这一事件的产生,不仅是文物管理的硬件设施问题,更是文物管理的思想意识问题。笔者研究多年发生的失窃事件,发现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硬件设施建设方面的原因。县级文物管理由于投入不足,致使硬件保护设施不健全,维修不及时,更缺乏现代信息技术方面的高科技保护措施,如视频监控系统,电子报警系统等。这些必要的保护设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县级文管所的财政投入相对比较少,但这并不是加强文物管理和保护的阻碍,如果我们精打细算的话,能把钱花在关键处,应该说,用于升级文物保护措施的费用还是有的。
其次,文物管理人员的文物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县级文物管理工作人员基本是两类人,一类是年老体弱的退休人员,一类是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青人。前者是长期工作在文物保护或其他岗位的人员,只是年龄大了,离退休不远了,他们的工作热情不高,观念老化,行动迟缓,心思早已不在工作上了。所以,文物摆放不合适也不动,文物破损也不管,遇到文物偷盗也只是自顾自。后者则是由于刚走上工作岗位,对工作的性质不了解,文物保护意识不强,甚至觉得文物保护只是保管一些破罐烂盆,发挥不了自己的聪明才智,工作懈怠,热情全无,文物倒了不扶,窃了不管。如此种种,不一而足,文物保护工作现状如此,结果自明。
(二)文管所领导管理能力的缺失
县级文管所的领导对文物保护的责任意识不强。多年来,特别是近几年,调任县文管所的领导,不是离退休不远的老者,就是由于工作不力或无工作能力而退居二线的人员。前者如上所述,只等退休回家,而后者对工作不闻不问,只是一门心思用在如何花去本文物单位仅有的一点管理经费上。他们对文物的保护、修复几乎不予过问,更不用说具有现代文物管理意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对文物保护的力度。
二、文物管理局解决文物保护工作存在问题的方法
(一)加大投入,升级硬件设施,提高现代管理水平
加强县级文物保护,并不是说说而已的事,是需要加大经费投入,升级管理设备,提高保护水平的。
首先要各方筹措经费。文管所要多方筹措资金与开源节流并重。一方面要与县领导积极沟通,争取县级财政的大力支持,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求,甚至向国家申请置办硬件设施的经费,以提升文物保护的硬件设施,如购置视频监控系统,电子报警系统等,提高文物保护的水平。对此,我们应该有信心,应该努力争取。因为,党和政府比我们更能明白文物这种不可再生资源的珍贵和价值,一定会尽力帮助县级文管所做好文物保护的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工作的。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向社会人士求助和募捐。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在增强,特别是社会上的有识之士,他们对有一方历史价值的县级文物的保护是十分重视的,我们向他们提出文物保护的求助募捐时,他们会慷慨解囊,出手相助的。我们也可扩大求助范围,向大城市扩展,向县域内的本地成功人士提出募捐请求。当然,我们需要做好募捐的相关工作,如募捐手续、资金保管、资金使用、资金监督等相关内容向募捐者介绍清楚,证明募捐的正当性和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如果资金巨大,就要成立募捐资金使用管理委员会,以社会监督的方式运行,以提高募捐资金使用的效益。同时,我们也可以引进现代文化企业运行模式,实行私人经营、政府管理和扶持的机制。政府可以象征性地征收一点租金,其他全部由私人来经营和管理,政府还要给予经营者一定的政策或者经费上必要的扶持。
(二)提高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素质,更好地促进文物保护工作
首先,要实现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年轻化。如前所述,文物保护工作既是体力活更是智力活,因此,笔者认为,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年轻化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要防止失窃事件的发生,仅依靠硬件设施显然是不够的,更何况任何硬件设施都不可能是万无一失,一劳永逸的。
在选聘工作人员时,一定要挑选身体素质好的年轻人员,在突发失窃事件时,既能保护文物又能保全自己的生命。与此同时,文物保护工作人员还要注意文化素养的提升和业务能力的提高。要懂得文物保护的相关知识,了解文物保护的方法和流程,如博物馆温度设置,文物的清洁;视频监控系统的操作,电子报警系统的工作原理等。这需要对文物保护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只有合格者方能正式上岗。
(三)提高领导者的文物保护意识和工作能力
以笔者多年的观察发现,文物保护工作做得好坏,领导者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热情是至关重要的。领导者对工作充满热情,对文物有深刻的理解,对文物保护工作有深入的研究,那么,他的领导工作必然出色,他领导下的文物保护工作必然卓有成效。因此,上级主管部门也好,当地政府官员也好,要切实从文物保护的实际出发,考虑人员选配,把那些有文物修养,有历史责任,想为当地文物保护工作做些事的人员选拔上来,并信任他们,重用他们,以充分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使命感,从而使他们不遗余力地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参考文献:
关键词:互联网+;文物保护;陕西历史博物馆
当今社会,互联网技术正逐步走入千家万户,在科技发展相对落后的西北地区,也在紧跟时代的潮流,走入“互联网+”的大时代。在传统出租车行业垄断,服务态度差等形势下,“滴滴打车”、“优步”等打车软件应运而生;在传统服务业信息相对闭塞,流通性低,反馈不及时等情境下,“美团”、“百度糯米”等团购软件强势出现。然而,传统旅游参观模式与“互联网+”结合相对缓慢,目前已经不足以满足人们对于文物的鉴赏与认知的需求。因此,笔者关注互联网+文物保护的现状,所在团队旨在探索文物保护的新模式,并进行相关实践调研。
1互联网+新形势
“互联网+”不是一个简单的相加,在注重互联网技术的支撑作用时,更注重协作、开放、跨界等互联网思维在传统行业改革中的作用。在信息化飞速发展、科技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时代,文物保护的公众服务、陈列展示、藏品保管等工作都因为网络而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因此,博物馆迫切需要通过科技支撑更好地实现社会服务的文化功能。
2文物保护现状
如今我国文物保护形势并不如预想中那样如意。主要面临以下三个亟需解决的问题:缺乏专业的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相应的文物保护机制不健全;文物保护的宣传力度不够。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人员通常是非专业的业余人员,由于对文物保护缺乏相应的重视,欠缺专业的文物保护方法,导致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层次不齐,文物不能被较好地保存,人民群众也不能正确了解文物保护对国家对人民的意义。
3互联网+和文物保护结合的实践探索
总书记反复强调,要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需要积极推动文物保护成果创造性转化,让文物蕴含的价值融入人们生活。但是如何融入我们的生活,这就不得不依赖科技的力量。因此,笔者以陕西历史博物馆为研究对象,探索互联网和文物保护结合的可行性。3.1陕西省博物馆手机APP概述笔者及团队对陕西历史博物馆的现状进行相关调研后,欲开发一款适合新形势的APP,满足不同人群实现较全面的功能。此款APP可设计为普通版及专业版(用户可在下载后自主选择),适应于不同的知识储备和游览需求的人群,为用户提供更全面、更舒适的体验。
3.2主要功能简要介绍
3.2.1语音导览观众可以通过APP扫描对应文物二维码来获取该文物具体的信息介绍。根据不同版本输出不同信息:如针对普通版,以易于人们接受的图片、文字等为主输出形式;而专业版将会结合学术最前沿的信息,为用户更提供精确的信息。信息的输出方式不局限于传统文字,将会结合更多的新媒体方式,如语音输出、视频展示等给用户带来更好体验。针对外籍游客,输出语言将会多元化,如英语、法语、韩语等。输出信息将会包括文物的历史背景、出土方式、历史意义等多方面。可以参照地图APP的功能结构,推荐用户提前下载语音离线包,降低用户的流量顾虑,从而实现随时随地的语音输出。3.2.23D展示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或者输入文物对应代码即可获取该文物的3D模拟图,包括720度全方位展示,游客可以通过自主界面操控来实现对文物的全面了解。手触界面中以点击和拉伸操作为主,可以将文物细节通过个人手机屏幕传递到用户眼前,不局限于过去玻璃橱窗的浏览方式,也避免了橱窗沾满指纹和汗渍的尴尬。3D展示功能中,保证1:1大小尺寸还原,主要包括文案花式、制作工艺、色泽文案等。3.2.3虚拟现实用户可以像现实中游览那样,走过每一条游览线路,游览每一处已开放的展厅。更吸引人的是,游客可参与其中,与其他游客及虚拟人物进行交流互动,在体验三维虚拟游览之后,游客还可自行设计不同的观众游览路线。3.2.4网络预约客户端软件可优化微信及网页的相关功能,将参观者最大需求的服务功能延伸至多个平台。例如,网上订票预约、讲解员选择、导览器租赁、参观路线查询等功能,更加方便快捷的满足用户需求,避免现场排队浪费时间,缓解巨大人流压力。
4结语
“互联网”可以覆盖到文物保护的多重方面,尤其是吸引更多的观众了解文物背后的文化故事,发挥更大的社会价值。在新媒体时代,文物保护需要利用“互联网+”模式,更好地亲近大众、激发大众的兴趣。在互联网+时代,把博物馆真正建成没有围墙的博物馆,提升全民文物保护意识,弘扬中华璀璨文明。
参考文献:
[1]刘稚亚.互联网+文物保护[J].经济,2016,(20).
[2]安静.浅谈如何改善文物保护工作现状[J].科学中国人,2015,(6).
[关键词]博物馆;管理;文物;保护
中图分类号:K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6-0386-01
引言
文物是社会进步的历史见证,对历史研究具有重要的使用价值,是类社会在社会发展各个阶段智慧的结晶,对人类社会的发展研究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价值。如何做好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是我们共同关注的焦点话题。
一、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分析
随着社会的现代化发展,我国的文化遗产正在逐步减少,如传统的民间习俗、手工艺以及游戏等,丰富的民间文化蕴含着民族文化,是社会文化、经济发展的见证。有效的保护文物资源,就必须提高人民对文物的认识和了解,使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到文物保护中来,提高对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保护意识,保护文物,是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之重点。
二、我国文物保护的现状及问题
1、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周边环境遭受建设性大破坏。在热衷关注经济发展、改善生活条件和崇尚现代建筑的今天,许多文物古迹、历史建筑或地段、世界文化遗产等在经济建设过程中遭到了无情的破坏,甚至在推土机的轰鸣中轰然倒塌,永远消失。如贵州会址周围历史建筑全部被拆;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襄樊千年古城墙被毁;浙江舟山市冠以“旧城改造、发展现代经济”的名目,大肆拆毁定海古城历史街区,致使国家文化遗产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失。此外,文物古迹的环境遭破坏也比比皆是,星星点点的文物湮没在高大的现代建筑群中,让人很难感到它的价值所在。我国原有古代存留下来的城池约五千座,这些经历百年、千年沧桑的古城、古镇、古村落曾经拥有的古城墙、古城门、古城楼、古建筑数量之多、形式之丰富令世界为之震撼,而如今这一切在今人肤浅、缺乏文化素养的现代化建设中,在几年、几个月甚至几天内就被破坏、拆毁了。导致这种种令人痛心疾首现象出现的根源就在于有些政府官员急功近利、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和GDP增长的政绩心理,就在于政府容忍开发商无知、反文化的掠夺式的开发。
2、重建、恢复历史古迹以及“仿古”、“复古”之风盛行。当前在历史建筑、文物古迹保护方面明显存在这样一个误区,即热衷于对古迹遗址的修复和重建,而忽视了文物古迹的真实性和实物遗存的保护,从而降低了文化遗产的价值,杭州雷峰塔的重建就是一例,这也怨不得阮仪三们要大声疾呼“假古迹不要再建了”。因此,任何随意地、不分界限地进行“复古”、“仿古”,都是不负责任的,是对历史的讹传。对“已经不存在的东西,已被损坏,或早已湮没的建筑或构筑物”重新建造或按所谓的原样恢复,即使符合部分历史记载,但用现代的材料、工艺及施工方法再掺以现代人理解臆想的东西,建成的充其量称之为名胜,但决不是历史古迹,不具有文物价值。
3、保护的观念尚未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由于人文社会科学理论与知识的缺乏以及思想观念上的文化差异,我国上至政府官员、专家学者,下到商家企业、平民百姓,或从发展地方经济、旅游事业,或从保护的方式方法,或从个人喜好等不同侧面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存在着轻视乃至不屑的状况,使得保护工作的开展困难重重。
4、保护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我国目前对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都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或法规予以规范,均散见于各类不同层次法律法规及通知规定之中,且存在多头管理的状况,以至于职责不明或存在管理上的缺失。
三、加强博物馆文物保护管理的建议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犯罪的手段也越来越具有隐蔽性与技术性,如何做好博物管文物保护管理工作,需要政府、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借社会各界的力量加大对文物的保护力度,提高博物馆文物保护效率。
1、加大文物保护资金投入。博物馆的文物都是极其珍贵的具有一定历史性和不可再生的物品,保护难度大,必须加大文物保护资金的投入。因而,国家应从政策上支持文物保护工作,提供财力支持。由于文物保护的对促进地方经济收益效果不明显,地方政府对文物的历史性、文化性以及艺术价值认识不足,导致文物保护资金困难。而实际上文物保护的作用,对社会的贡献意义重大,一方面能有效的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另一方面,文物保护是地方旅游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带动地方经济的有效途径,因此,现阶段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必须加大资金投入,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精神文明建设。
2、加强文物保护制度建设。在博物馆文物保护的过程中,必须建立健全文物管理保护制度,尤其是文物的提取与交接制度,文物的提取必须根据文物管理相关制度进行,签订正式文物出库依据,凳记清楚名称、编号、文物的年代、完整度以及归还日期等各个细节,并且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博物馆领导签字审批文件作为提取依据。交接双方必须当面清点,检查作好交接管理、保护工作,确保文物万无一失。
3、文物保护管理要向智能化、全民化方向发展。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加强了对文物的管理与保护,充分发挥文物的价值,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也正向人性化、全民化与智能化方向发展。首先,博物馆文物保护管理要以人为本,文物的管理与保护在依赖于科技的同时,还离不开大量技术人员的支持,因此,文物保护不可忽视技术员的重要作用,是文物保护管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次,文物保护是一项公益事业,要注重博物馆的公众形象,文物保护的最终目的是惠及民众,提高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形成全民参与保护社会氛围,充分体现社会力量,使现代博物馆的文物保护管理呈全民化的方向发展。最后,科学的进步与高科技的使用,博物馆文物管理与保护向智能化方向发展,博物馆根据自身的需要,建立计算机网络管理体系,实现文物保护的全面监控,提高文物管理与保护标准。
4、加强博物馆工作人员的素质培养。
第一,要提高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培养。因为我们提到过,博物馆的工作人员,不管你在哪个职能部门,都肩负着看守国家文物的职责,防止失窃。要防止失窃事件的发生,仅仅依靠硬件设施是不够的,更何况任何硬件设施都不可能是万无一失的。所以我们一定在选工作人员的时候,一定要挑选一些身体素质较高的、年龄上偏向年轻的人员。并且应该优先选择退伍军人。并且要求大家在工作期间也要不断强化自己的身体素质。
第二,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的培养。笔者所谈的业务素质,就是指博物馆的工作人员应该十分清楚地知道文物应该以怎样的方式来保护才能保存得更完善、更持久。比如,博物馆的温度设置,文物的清洁等都需要怎样特殊的方式,作为工作人员一定要了如指掌。
第三,提高工作人员精神素质的培养。其实这个是容易被忽视但是笔者认为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要真正地热爱在博物馆的工作,这种工作可能枯燥,可能难熬,可能没有太多聊天时间,但是只有我们真的喜欢,才会不遗余力。?
另外也要注重加强全民素质的培养。之所以要特别提出这个问题,其实是因为笔者觉得如果所有人都懂得文物的珍贵,都来保护的话,即使是没有高科技设施的保护,没有工作人员的看护,也不会出现失窃的现象。全民素质才是最根本的问题。所以我们要采取一些方式来提高全民对文物的认识。
参考文献
[1] 戴丽娟,丁极枭.对地县级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J].中国文物科学研究,2009.
【关键词】旧城改造;拆迁;文物保护;策略
1 项目背景
荔湾区地处广州西部,是广州市独具岭南特色的中心城区和广佛都市圈的核心区,历来以繁荣兴旺之商都“西关”和风景优美之“荔枝湾”、“水秀花香”著称,有着“体味岭南文化到广州,不到荔湾就不算到过广州”的美誉。东部与越秀区相连,北部、西北部与白云区水陆相通,西部与佛山市南海区接壤。总面积59.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3万。下辖22条行政街,193个社区居委会。
荔湾区作为广州旧城改造的核心地区,已编制了旧城更新改造规划。按照“一心两带三片”进行改造。按照规划,荔湾区将被分成几块区分对待:“一心”,指旧城商贸核心区,大致位于六二三路以北、长寿路以南;“两带”,指东西向的商业旅游带和南北向的商贸休闲带;“三片”指旧城核心区,主要是商贸休闲性质,中低强度开发,严格控制开发规模;一般旧城区,提高现有的居住及生活服务质量,延续高强度的开发现状;白鹅潭滨江开发区,将来是荔湾区的现代化多功能区,也是连接荔湾南北两岸发展的纽带。
荔湾区旧城改造第三段改造项目中有六处建筑被列为重点保护文物,包括李小龙故居、八和会馆、宝庆大押、銮舆堂、泰华楼和一片古老民居。荔湾区政府还指定保护216栋历史有较高价值的建筑,包括金星电影院和各式骑楼,七栋公共设施包括现有的学校、医院。
整个改造过程,荔湾区政府该将最大程度保留主干道建筑,特别是临街商铺及区域内的文物、历史建筑,骑楼建筑和文物保护建筑等都将被妥善保留,大量的石板街巷会尽量保持原有风貌。同时,有关部门将腾出部分公共用地建设公建配套设施,增加绿地、文化、体育、休闲设施等,改善居民居住环境。通过改造后,该地块将与上下九步行街形成功能互补。
因此,承接旧城改造拆迁项目的企业,在保时、保质和保量完成工程任务的前提下,如何保护文物安全显得十分重要。
2 文物和有价值建筑保护的风险分析
AJ公司承接荔湾区旧城改造第三段改造项目,严格按照政府对文物和有价值历史建筑的规划,做好这些文物和有价值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在现代建筑与文物、有价值历史建筑的协调上,整个项目实施起来还比较顺利,主要是需要移位、复建的文物和有价值历史建筑,从工艺和技术水平看,对该公司是一个崭新的挑战。
在文物和有价值历史建筑保护方面,取得了比较好成绩。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复建2处文物建筑;移位文物建筑1处;改造有价值历史建筑69处,修建具文西关文化特色街道4条。通过文物专家和有关部门验收,基本达到设计要求。
在整体工程中,未出现因施工对文物和有价值建筑的破坏情况,基本达到广州市“三旧”改造办公室的要求,受到广州市文物局的好评。
在旧城改造中,对文物和有价值历史建筑的影响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2.1 在旧城改造中,由于机械设备作业产生的振动,如打桩,可能对文物和有价值历史建筑产生影响;
2.2 由于文物和有价值历史建筑年代久远,有些文物和有价值历史建筑处于窄巷和胡同中,平时没有得到很好的修缮,一部分有价值历史建筑本身就被认定为危房,因此,在改造过程中极易受到破坏。
2.3 污染源对文物和有价值建筑的影响。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污染源,如粉尘、污水、运输遗酒和化学危险品、油品的泄漏及挥发。这些污染源具有腐蚀性,操作和使用不当,对文物和有价值建筑物造成破坏。
2.4 由于AJ公司一直以来,以建设现代建筑为主,几乎没有涉及到文物和有价值历史建筑方面的工程项目,在工艺和技术上本身是一个崭新的挑战。
3 文物和有价值建筑保护的策略
AJ公司承接荔湾区旧城改造第三段改造项目后,意识保护文物和有价值历史建筑的责任重大,要求项目部一定按照政府规划和设计要求,做好文物和有价值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
3.1 科学评估,衡量文物和有价值建筑保护的风险系数
承接荔湾区旧城改造第三段改造项目后,AJ公司就与文物保护部门、文物保护工程管理部门、有关大学取得联系,进行项目区域内文物和有价值历史建筑保护风险评估。通过评估,把项目区域内文物分类为三个保护级别,即A级保护点、B级保护点和C级保护点。这些级别的划分主要是依据文物和有价值历史建筑的完好程度来判定的。该公司在得到这些评估结果后,有的放矢地进行改造式保护。
3.2 开展专门培训,树立文物保护意识和提高文物保护能力
AJ公司组织文物和有价值建筑保护培训。聘请文物保护和文物工程方面的专家,对相关责任人和技术人员、基层干部进行文物和有价值建筑的保护意识和保护方法的培训,并重点培训一批文物保护宣传员和监督员。从而使经理到员工都能树立强烈的文物和有价值建筑保护的意识,以及掌握一定的文物和有价值建筑保护的技能。
3.3 加工内部管理,制定文明施工制度。AJ公司为了做好该工程文物和有价值建筑保护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文明施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3.3.1 对施工区域及其周围的建筑物进行调查,会同其产权、维护单位共同划定需要施工防护的范围,需要拆迁的建筑物,在受到建筑单位委托的前提下,及时与产权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并尽早拆迁。需保留的与产权单位商定加固防护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施工中正常使用及以后的使用维修。
3.3.2 对需保护的建筑物采取措施加强防护,保证其安全。建筑物附近不进行爆破作业,施工必须爆破时采用控制爆破,制定可靠的防护方案及措施,所管理单位批准并派员到现场监护,保证其安全使用。
3.3.3 对涉及到当地少数民族民风民俗、及生活习惯的设施建筑物予以保护,确保施工时不发生破坏,避免与当地群众发生纠纷,影响施工。
3.3.4 开展学习和教育,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立即停工封闭现场,在派专人保护现场的同时,派人迅速通知建设单位和当地文物部门。经过文物部门处理后,再进行施工,确保祖国文化遗产不受侵害。严禁对发现文物私自占有或非法转卖。
3.4 纳入项目控制计划,实行重点监控
编制项目控制计划时,将荔湾区旧城改造第三段改造项目区域内文物和有价值历史建筑纳入其中,并作为重要子计划重点编制。在计划中列明了主要负责人,项目部承责人,以及宣传员和监督员的设置,以及相应的激励和处罚制度。并把外聘文物保护和文物工程专家纳入控制计划,赋予这些专家的一票否定权。
3.5 规范工程作业,最大程度降低对文物和有价值历史建筑的破坏
改造工程对文物和有价值历史建筑势必造成破坏是不争的事实,如何把破坏降到最低程度才是改造工程的重中之重。
破坏的大与小主要取决于工程作业是否规范。AJ公司在编制文物和有价值建筑保护的控制计划时,要求面对不同级的保护对象实施不同的工程作业方法。下表列出不同级别文物和有价值文历史建筑工程作业的方法。
表1 不同级别文物、有价值历史建筑的相应工程作业方法
级 别 打桩 重型机槭使用 爆破方式 ………
A级保护点 600米范围内禁止机械打桩,实行人工挖桩和钻井绕注打桩新技术 不使用任何重型机械,如挖土机、装载机和整路机 严禁一切爆破行为 ………
B级保护点 300米范围内禁止机械打桩,实行人工挖桩和钻井绕注打桩新技术 可以使用轻型机械,如小型挖土机、小型装载机等,但不得使用整路机 严禁一切爆破行为 ………
C级保护点 100米范围内禁止机械打桩,实行人工挖桩和钻井绕注打桩新技术 可以按
3.6 开展纵向合作,主动接受相关部分指导和监督
工程建设者是文物和有价值历史建筑保护的实施者,但具备文物和有价值历史建筑保护程度的评价能力。因此,AJ公司与文物管理部门和文物工程部门合作,主动接受这些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AJ公司与文物管理和文物工程部门达成以下合作意向:
3.6.1 聘请文物管理部门作为荔湾区旧城改造第三段改造项目文物和有价值历史建筑保护的外脑,为该项目出谋划策和开展相关培训。
3.6.2 主动接受文物管理部门的监督,在文物和有价值历史建筑保护方面,文物管理部拥有一票否定权。
3.6.3 与文物工程部门合作,接受相关技术指导,并委托该开展项目前评估和项目后评价。
3.7 开始横向合作,吸纳新技术和新资源
由于文物和有价值历史建筑的特殊性及专业性,AJ公司在这方面的能力不强。因此,AJ公司积极开始横向合作,与具有丰富经验的文物工程公司合作,吸纳新技术和新资源,主要合作模式见下图。
3.8 采取科学措施,杜绝污染源对文物和有价值建筑的破坏。
3.8.1 现场目视无扬尘;现场主要道路硬化率达到100%。
3.8.2 污水排放一定要符合广州的环保规定。
3.8.3 运输无遗洒现象。
3.8.4 施工现场的化学品(油漆等)和含有化学成分的特殊材料一律实行封闭式、容器式管理和使用,杜绝泄漏遗洒。
3.9 施工过程中,要选择文物保护意识较强、经验比较丰富的挖掘工人;挖土时,如果发现土质、土层颜色改变,也就是有回填土时,就要考虑当地可能有文物;当钎探出现异常区或土层颜色改变时,说明存在文物,就不要再用机械挖土而要改用人工挖。当文物露头时,千万不能自己动手开挖,而要报告文物部门并对文物现场进行保护。
3.10 在竣工验收阶段,由文物、质检、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检查文物保护的相关资料是否齐全;根据验收规范,检查施工过程中文物保存的完好程度,文物保护方案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实际要求,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及时提出并要求整改。最后,对验收资料进行整理,并报送有关部门归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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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县级文物保护管理所;文物保护;藏品管理
[中图分类号]G26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1)02-0089-02
县级文物保护管理所是我国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里珍藏着大批的文物藏品。随着时间的推移,大自然的剥蚀、人为的损伤,文物变质、破损,日常管理中的拿取、移动都会对文物造成损害。如何保护和管理好这些文化遗产,是基层文物工作者肩负的神圣使命。
一、县级文物藏品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藏品保护硬件条件差
文物需要通风、干燥、清洁的保存环境,而大部分县级文管所的藏品保护管理条件都比较差。一方面,长期以来没有像样的库房,虽然大部分库房是砖混结构,但离标准库房还差得很远;还有的利用旧房改造成库房,库房建设或改造时未考虑文物防震、防雷、防虫、防潮、防干、防光和防尘等方面的因素。藏品就地存放,远远达不到保护的要求。另一方面,设备、设施老化,有的甚至缺乏一些基本的保护设施。没有藏品专柜,文物堆在一起,更谈不上使用囊匣保护;字画也是随意堆放在柜子里,平时投放几粒樟脑丸了事,未采取其他保护措施;一、二级文物也无保险柜存放。在防火、防盗方面缺乏必要的考虑。近几年来,由于防火、防盗设施不完善造成的文物损坏现象屡见不鲜。
(二)藏品保护资金严重缺乏
经费不足一直是困扰文物保护和阻碍文物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有的地方并未将文物的保护与管理严格按照文物保护“五纳入”的原则加大对文物保护的投入。由于没有资金投入,地方财政不向文物事业倾斜,馆藏文物的科学保护问题尚无法解决,也就谈不上投入更多资金到文物征集工作中。
(三)藏品保护技术手段落后
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馆藏文物自然损坏和人为损坏严重,而县级文物保护管理水平有限,加上现代化保护技术水平差,对馆藏文物的保护停留在死看硬守、防虫防潮的工作层面;对馆藏文物管理中遇到的特殊问题找不到合适的处理方法,特别是文物修复和复制中遇到的种种棘手问题没有设备和技术来解决,只能眼睁睁看着文物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另外,对文物保管员缺乏经常性的培训和学习,文物保管员专业技术能力差。
(四)藏品保护意识淡薄
当前,我国一些县区的文物保护部门单位领导分工不明确,有的甚至连文管所都没有,与文化馆合属办公。领导缺乏对文物保护的责任意识,认识不到文物的价值所在,过分关注其经济价值,而不关心文物本身的价值,导致人为损坏现象严重。有些地方主管文物的领导担心因文物损坏受到处罚,影响仕途,隐瞒不报。平日对负责文物安全的工作人员缺乏关心,对文物保护漠然置之,挫伤了职工的积极性,对藏品的保护更是抱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认为只要看好库房就可以了,不能正确认识藏品的存在价值及意义。
(五)藏品保护缺乏科学管理
藏品保护管理制度是藏品科学管理的重要依据和准则,但是县级文物部门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一套对文物保护和管理的科学管理制度,藏品登记分类混乱、入库排架无序、编目统计不清、建档内容不齐等现象严重。加之保管员素质参次不齐,不熟悉基本操作规程,导致人为损坏严重。
二、对县级文物藏品保护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库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硬件保护水平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藏品应有固定的专用库房,应有专人管理,库房建筑及保管设备要求安全、坚固、适用、经济。特别是一些新的文物库房要严格按照防震、防雷、防虫、防潮、防光、防尘、防火、防盗等要求进行设计,增加保护设施,购置恒温、恒湿设备,尽可能创造一个适宜和稳定、恒定的保存环境。购置移动密集藏品柜及囊匣,增强文物安全系数,以质地等级分库、分柜保管。对一些经济价值较大的文物必须用保险柜存放。加强库内藏品的安全保护,必须认真记录库务日志,减少藏品自然损坏。同时,藏品保管人员要绝对实行安全操作,杜绝藏品的人为损伤。
(二)多方争取,缓解资金压力
首先需要各级财政的大力支持。《文物保护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国家发展文物保护事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家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文物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多向县领导沟通、汇报,通过媒体宣传等一系列的办法和措施,增强领导对文物工作的认识、认可和重视,保证经费逐年增加。其次,要把专项经费全部用于文物保护。目前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未专款专用的现象很多,由于其他方面经费不足,挪用专款现象屡见不鲜。第三,借助各方力量,加大对文物保护的投入。为此,国家要制定优惠的政策争取社会各界对文物事业的扶持,如收取资源税,适当减免相关税种等。
(三)加强人才培养,提高藏品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文物保护问题可以借现代科学和传统工艺来解决。县级文物保护工作者要积极开展馆藏文物的保护研究工作,针对不同类别的文物展开技术性保护,以不断完善的实践来促进技术的提高。具体要做到:提高保管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积极组织现有岗位人员参加各项专业技能的培训,加强岗位的继续教育;尽可能创造条件,留住一些热爱文物工作,致力于博物馆事业的从业人员;考虑从省、市聘请专家、学者担任顾问,走出去学,请进来教,借他人之学,为我所用。
(四)明确责任,强化保护意识
县级文保部门的领导要有高度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别是法定代表人要对馆藏文物的安全负责,明确到自身担负的历史责任,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文物保护工作。同时,要积极检查、督促藏品保护保管工作,县级文管所不可能像博物馆那样设立保管部,但也必须有适应规范管理的保管组织。要配备专职安全保卫人员,负责藏品库房的安全,保管员负责库房管理。要求文物保管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刻苦业务,努力提高业务素质,懂得保管工作的特殊意义掌握保管工作程序、方法和保护技术,遵守制度和有关法规,完成藏品保护的年度责任目标。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人们的思想也不断发生变化,各种观念和思潮纷至沓来,人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考验。近年来,文物走私猖獗,馆藏文物失窃案件也时有发生。如承德外八庙和景德镇某博物馆藏品保管人员监守自盗,就是其中极具典型的案件。所以,在建立、健全现有藏品管理制度的同时,提高博物馆藏品保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职业情操显得更为重要。博物馆藏品保管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热爱文物藏品保管工作,充分认识保管工作的价值和意义,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思想。
(五)健全规章制度,实行科学管理
关键词: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
1发掘现场造成文物损坏的因素
在人类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创造了许多文化,有物质文化也有精神文化。一直以来,人们对于传统文化的发掘与保护从未停止过,其中,考古就是一项文化保护活动。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古代文物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毁坏,其破坏因素主要来自3个方面:一是光线,光对出土器物的影响客观存在,紫外线对出土文物的破坏和危害最为严重,而且紫外线还是发生光化学反应的主要因素;二是温湿度,温湿度对出土器物的影响很大,通常相对温度的变化会导致器物自身结构产生收缩现象,使得一些漆木器等文物表面产生裂纹等破坏;三是微生物,器物表面由于微生物、霉菌等原因可造成文物表面色泽发生变化,尤其是木制文物,木质成分容易与微生物的分泌物发生反应导致色变,从而破坏文物的本来品质。
2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的重要性
正是由于文物原型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但暴露在一定的环境下容易受到损坏,所以更加需要形成文物保护的意识。文物保护是通过一定的技术辅助,尽量恢复文物本来面貌,以及延长文物使用期限的过程。之所以要重视文物保护,主要是因为文物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价值。2.1文物的史料价值及其不可再生性文物是一个国家文化的延续和承载,是民族精神家园的结晶,是今人与祖先对话的载体,堪属国之无价瑰宝。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国家,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是建设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举措,是历史给予我们的神圣责任;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对于我国优秀文化的传承和继续、了解我国古代历史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文物由于其历史性决定了其具有不可再生性,因此文物保护显得格外重要,其主要内容包括考古发掘现场的文物抢救保护和实验室文物修复保护等,比如长沙马王堆出土的战国帛书,江西海昏侯墓出土的竹简等这些都是不可再生的,如果做不好文物保护工作,对于以后研究先人的文化、生活习俗都会产生不良的影响。2.2文物的考证校勘价值及其不可复原性在考古发掘现场,如果出土文物因抢救及时且得以科学的、有效的保护,大量珍贵的文物就能幸运地被保存下来,为后期的文物复修与考古研究提供科学、真实的资料。很多古代流传下来的文物,是我们能够借以得知当时时代风貌和文化特征的第一手资料,且可以用来与传世文献相互校勘,考证版本,对于恢复古代文献的真实性具有重要意义。2.3文物的实物价值及其不可替代性考古发掘现场所发掘的所有文物,都具有唯一且不可替代的特点,比如发现的原始人头盖骨化石,就是任何化石都不能够替代的重要文物,它反映了几千年前原始人类的头型和骨骼特征,同时对于研究人类的演变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其实物代表的是特定时期人的生命和灵魂,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就是对以后不可再生的文物资源的一种利用。总之,文物是不可再生的遗存,各类形形的文物,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信息、文化信息与人文信息,无论是历史价值、艺术价值还是科学研究价值都是非常高的[1]。
3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的措施[2]
3.1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应遵循的原则第一,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要在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前提下进行。所谓“不改变文物原状”,在考古专业、历史文物保护工作中是基本原则之一。具体就是指,不改变现场发掘出来的文物的原貌,包括该文物发掘时的形状、结构、材料、颜色。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通过历史文物原有的形态及其制作工艺,结合所处时代背景,尽可能的去还原、去反映当时的文化特征。第二,加强对文物发掘现场原貌的保护。在考古发掘现场,不仅只有文物,包括现场内的各种东西,以及所处的环境,尽量少干扰[3]。如此一来,可确保文物现场可再处理,有助于对文物现场进行取样,方便后续文物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三,选择适宜的现场文物保护所使用的材料。前面已经提到了,历史文物最大的特征就是不可再生,因此,为了保护好考古发掘现场,确保文物不被破坏,在选择文物保护材料方面,也需要具备这样一种功能,即与文物保存等同的特殊材料。首先,选择的材料要具备长期耐久性;其次,选择的材料性能要佳。3.2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的基本步骤关于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一般包括以下5个阶段。第一阶段,前期调查工作[4]。在考古现场文物发掘的过程中,应当事先对遗址进行调查、勘探。包括该区域内及周边的环境,通过查阅当地的人文、历史资料,了解一些与之相关的历史信息,并对文物埋藏的环境进行调查研究。调查的主要内容应涉及温度、湿度、空气状况,这对于整个考古方案的进行以及时间进度的合理掌控至关重要。第二阶段,调查研究后,制订可行的方案。根据所掌握的各方面信息,分析其可能存在的问题,讨论后制订有针对性的保护方案。此外,还需要准备为保护方案顺利开展实施而必要的设备、材料。第三阶段,建立临时库房。在考古发掘现场,通常情况下,考古发掘前期能够发现的有价值的历史文物并不是很多,很多时候多是一些杂物遗物,当然,对于这类遗迹遗物无须过多浪费时间,这一段时间非常宝贵,应当尽快在考古发掘现场附近地带建立临床库房。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给即将发掘出土的历史文物,根据所掌握的各类信息,事先建立一个相对易控的环境空间。第四阶段,历史文物的现场提取。文物的提取非常关键,也是整个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的最复杂的一个环节。因为文物在出土时,处理条件比较简陋,所处环节也不容易控制,虽然文物提取只是将其送往临时库房保存,但提取及微环境控制的过程非常关键和复杂,要求也相对较高。例如,表面清理、加固等。第五阶段,对临时库房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将文物科学包装起来。包装的目的是为了运输途中免受不必要的损坏,尽可能将每一个文物保持在最佳状态,也就是能够反映整个文物所处历史及人文面貌的工艺状态。因此,对于文物的包装及相应的设计非常关键,应尽可能为其提供一个相对密闭且稳定的环境,以相对合理的方式、科学的手段,让文物从临时库房运抵实验室的一段时间内,减缓空气环境的变化可能对文物造成的侵蚀。3.3加强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的对策第一,湿度控制。在考古发掘现场要严格控制文物出土时的含水率,防止因周围环境温湿度的变化太快而损害文物。目前国内大多采用干燥剂来控制,一般使用的干燥剂有硅胶。第二,密封处理。文物大多都在地下埋藏了上百年甚至几千年,地下的温度湿度等环境与地面差距很大,如果出土后直接暴露在开放的大气环境中,大气中的水分、温度、湿度、阳光等都会直接对文物产生极大的破坏性影响,所以文物出土后一定要密封处理,避免文物与大气直接接触,氧化。第三,避光保护。可见光中的紫外线对于文物的色泽等有着很大的影响[5],所以文物出土后要进行遮光保护,可以采用黑色塑料袋进行包装保护。
4总结
文物保护工作关系到我国古代优秀文化瑰宝的保护和对古代历史的研究工作,所以我们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从考古发掘的现场开始进行保护,为更好地研究我国古代文化、生活提供物质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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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文物管理;施甸县;对策
文物管理是指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行使对文物资源进行管理的责任和权力。位属我国云南省的施甸县,拥有相当悠久的历史。同时,施甸县作为一个少数民族聚集、共同生活之地,民族文化也相当丰富,流传下来大量的文物古迹和文化遗产。总之,这对施甸县的文物管理水平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基于本人在施甸县文物保护管理所的多年工作经验和观察考证,对当前施甸县文物管理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反思,并提出了若干对策意见,希望能给文物工作者们提供一定的借鉴和思考。若有不足之处,还望同行指正。
一、施甸县文物管理的现状和主要问题
悠久的历史、多元的民族文化、以及抗战文化形成了施甸县较为丰富的文物,包括远古人类文化遗址、近古建筑遗迹群、以及遗迹群等。在施甸县的文物保护管理所内藏有文物一千三百六十七件,其中包括了1987年出土的旧石器时代遗址中最完整的人类头骨化石――“姚关人头骨”,以及2003年发掘的距今三万年历史的远古人类牙齿化石。此外还有众多的少数民族文物和石碑等。
为了加强文物管理和保护,施甸县县委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采取了相应措施。但同时,笔者认为施甸县当前的文物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一)文物管理的总体绩效不高
对于施甸县政府来讲,工作的重心在于经济发展,而文物管理和文物保护则属于公益性投入,并没有得到政府有力的支持,这成为制约文物管理事业的瓶颈。近年来,对于施甸文管所的政府财政拨款并不充足,文物抢修、保护的经费更是匮乏,导致了文物流失现象严重,许多损毁的文物未能得到及时的抢修。如施甸县文管所的硬件设施也较为落后,文物存放的库房并不规范,导致部分文物只能露天保存,对文物的管理、保护无法落到实处。
(二)文物管理与城市建设相矛盾
自改革开放以来,施甸县加快了经济建设、城市发展,这导致了其与文物管理、文物保护不可避免的冲突。一些不可移动的文物由于开发、拓建的需要,被无情地毁坏或是掩埋。一部分文化遗址成为了经济发展的牺牲品。在第三次文物普查中,出现了许多文物消失的现象。与城建、旅游等部门的工作相比,文物管理部门明显处于劣势地位。
(三)文物保护的群众自觉意识不高
受到当地的经济发展、文化教育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施甸县的大部分群众对文物管理、保护的认知水平较低,无法认识到文物的重要性,一旦文物保护与经济利益相悖,文物保护便被忽略甚至舍弃。比如木老元乡的布朗族村落就因为被忽视而逐渐消失了。而相关部门的宣传教育力度也有不足。部分宣传只是流于形式,并没有被群众所真正接受。
二、提高施甸县文物管理水平的对策
文物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宝贵财富,文物的遗失、损毁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通过上文分析,我们认为,施甸县的文物管理、文物保护工作依然面临着严峻的考验,需要政府部门给予高度重视,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文物管理。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对策作为参考: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施甸县政府应该在政府的财政预算中增加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项资金,每年根据具体状况适当调整。而政府投入的资金,不仅要重点保护大型文物、遗址,还要兼顾市县级文物的保护工作。除此之外,田野文物的保护、博物馆的发展等也需要政府部门给予支持。
具体而言,施甸县政府应该将“文物管理与文物保护”的专项经费预算纳入政府全年的财政预算中,并根据每年的财政收入增长而增长,保证经济发展水平与文物管理、保护水平呈正比。此外,施甸县政府应定期拨款对损毁文物进行修缮和保护,如对古建筑遗址群进行加固,对少数民族的石碑进行维护等。再者,施甸县政府应该鼓励社会力量、个人、企业对文物管理进行正规的投资活动,比如利用某文物打造企业的宣传品牌、进行企业文化塑造,并从中获取利润,反用在文物管理上,形成“投资―保护”的良性循环。并以此形成一个以政府为主导,社会群众公共参与文物管理、保护的新格局。
(二)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施甸县的文物保护,不仅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为主要准则,还应该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等。比如在施甸县城乡建设中设立“文物保护优先”的制度,规定在涉及到文物的建设工程中,由文物管理部门介入,督促建设施工中对文物的保护。具体而言,施甸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应该制定文物管理、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章程,如《施甸县文物管理条例》、《施甸县文物保护相关办法》等,并督促施甸县政府颁布、在群众中进行宣传。另一方面,在文物保护管理所内部,也应制定更为科学的单位管理章程,如《文管所安全保卫制度》、《文管所值班制度》、《文管所文物库房管理、使用制度》等,并在单位内严格执行,执行情况纳入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与奖惩制度挂钩,以提高文物保护管理所内部的规章化、专业化。
(三)完善文物管理的人才队伍
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施甸县政府制定相关政策,与文物管理方面的高校、科研所进行合作,一方面,打破繁复死板的招聘方式,为相关人才提供“绿色通道”,大力引进优秀人才,并承诺为其提供良好的待遇。另一方面,加强对现有的文物管理班子的专业知识培训,鼓励工作人员到高校进修,并提供政策上的优待。再者,以“老”带“新”,为新引进的工作人员配备“导师”,在实际工作中进行“一对一”式的带领。总之,要做到引进新人才和提高现有人才水平二者相结合,切实改善施甸县文物管理中“人”的问题。
(四)加强群众宣传教育
施甸县相关部门要搭建合理的平台,引导民众参与到文物管理、文物保护的工作中来,通过多种渠道的宣传教育,提高整个县区群众对文物的认知水平、自觉保护意识。具体来说,在宣传方面,既要利用当地报纸、宣传栏、电视等旧媒体手段,也要利用政府网络门户、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对于年轻人而言,新媒体的宣传更容易被他们所接受并产生影响。此外,新媒体比旧媒体具有更高的公共参与程度,政府宣传部门可以定期微博话题、论坛话题等方式,促进群众对文物管理的交流讨论,使文物管理和文物保护进入一个“公众共同参与的时代”。
(五)推进文物管理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在文物管理方面,施甸县也应建立相关的数据库,进行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文物管理。借助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平台,整合施甸县所有的文物管理、文物保护信息。比如对施甸县馆藏文物建立电子档案,包括图片档案、文字档案、视频档案等,把所有馆藏文物以电子数据库的形式记录在案,实现文物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文物档案的流失现象。又如,为第三次文物普查情况建立专门的数据库,制作相关的网站、视频、影像资料,方便群众在网上进行浏览。对于施甸县有名的文化遗迹,如狮子山新时期遗址、抗日战场遗址等,建立数字地图,对其地理位置进行精确定位和描状,让人们即使在网上浏览也能仿佛身临其境。
三、结束语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的文物保护意识逐步提高,施甸县的文物管理工作逐渐得到重视,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施甸县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的快速发展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文物管理、保护,甚至产生不合调和的矛盾。文物管理的工作依然面临严峻的挑战,这要求我们保持清醒的头脑,采取更有效、更坚定的政策措施,刻不容缓地对施甸县的文化遗产施以保护,将人类文明的宝藏代代相传,真正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的长远道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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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旅游业蓬勃发展的今天,中国旅游业进入了鼎盛时期,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全世界最大的旅游目的地,世界第四大旅游客源地,文化旅游正在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而文化旅游所涉及到中国文化遗产的多个方面诸如一些古建筑、名胜古迹的开发与保护等,因此旅游与文物之间产生了一种微妙的联系,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两者之间的关系便成了专家们高度专注的问题。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之间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社会各界对此认识不一。前不久我们就“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的关系”问题慕名专访了中国古建筑学专家罗哲文老先生,罗老的真知灼见、高瞻远瞩和他那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精神更令我们折服。
在全球旅游业蓬勃发展的今天,中国旅游业进入了鼎盛时期,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全世界最大的旅游目的地,世界第四大旅游客源地,文化旅游正在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而文化旅游所涉及到中国文化遗产的多个方面诸如一些古建筑、名胜古迹的开发与保护等,因此旅游与文物之间产生了一种微妙的联系,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两者之间的关系便成了专家们高度专注的问题。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之间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社会各界对此认识不一。前不久我们就“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的关系”问题慕名专访了中国古建筑学专家罗哲文老先生,罗老的真知灼见、高瞻远瞩和他那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精神更令我们折服。
长城情缘
走进罗老的家,敬意油然而生,房间的每个角落里都摆满了书籍,在这里能找到一切关于古建筑方面的书。而眼前这位头发已花白的老人为了中国的文物事业在这里奋斗了一辈子,今天虽已年过八旬,但他还时刻坚守着自己的岗位,在古建筑保护领域专研奋斗着。采访罗老,第一个话题自然也离不开长城。罗老谈起长城,津津有道、侃侃而谈,一股学者大家风范。他坦言“从小就知道长城,可真正了解长城是从修长城开始的”,从罗老的言语中我能感到他对长城的那份特殊情感,也能真正感觉到他将保护古建筑工作作为自己一生为之奋斗的事业。1950年,27岁的罗哲文结束了对古建筑的学习研究,被调任到文化部文物局任职,成为国家文物局最年轻的古建筑专家,从此便开始了漫长的文物保护生涯。1952年,政务院副总理郭沫若提出修复长城向民众开放,当时任国家文物局局长的郑振铎把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了罗哲文,而八达岭则成为罗哲文修复长城的第一站,就这样仅用了一年多的时间,长城八达岭段就修复竣工,这次修复,使罗哲文对长城结下了不解之缘,作为一个古建保护专家,他对中国最大的古建筑――长城产生了特殊的情感,研究长城成为他一辈子都难以割舍的一项事业。通过实地研究,罗老对长城提出了新的观点:过去认为长城东起山海关西至嘉峪关。他和专家考证后认为长城东起辽宁丹东虎山,西至新疆。过去认为长城是秦始皇开始修建的,罗老则指出,长城的修建始于楚国。后来,罗老的保护领域从最初的保护古长城扩大到各类的建筑,他意味深长得说“这也是恩师梁思成先生的思想,他认为文物包括的范围很广”。谈起自己一辈子的工作,罗老总有说不完的话题,尤其是当前中国旅游业迅猛发展,对文物保护工作又提出了新的要求。他认为:“现代文物保护的领域又扩大了,扩大到了近现代的建筑,甚至当代有价值的建筑也应该保护下来,因为古建筑是凝固的历史,一个没有历史的民族就好比一个人失去了记忆,文物古迹遗产的保护是不能断代的。”
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相辅相成
中国是文物大国,文物保护的任务非常艰巨。现在又面临旅游业的飞速发展,文物保护工作又面临着新阶段的困难。研究了一辈子文物的罗老对待这样的问题自有独到的见解。“旅游和文化不可分,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就是一种文化的传播。因此旅游发展要依靠文物古迹、风景名胜作为资源;而文物古迹、风景名胜依靠旅游发挥其作用,两者相辅相成,失去了文化的旅游就像一个空壳,华而不实。”由于文物能满足人们探古、探奇、求知的需求,因而成为旅游资源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历史上,中国的旅游家都给后人留下了许多的珍贵文物资料,他们把祖国的文物与名川大山、地貌特征都一一记载下来,如《水经注》、《山海经》、《徐霞客游记》等。因此,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绝对不是矛盾的。在过去,一提文物就只是保护,但是保护后的文物发挥出作用才是文物保护的目的。文物具有不可移动性,只有通过“旅游”才能达到用“物”说话的目的,反过来用“旅游”来体现其文物的价值。中国的长城,既是中国文物,又是世界遗产,运用的词句“不到长城非好汉”,这就充分揭示了旅游与文物的内在关系。美国总统里根先生站在长城上无不感慨道:到了长城才体会到,如果没有这样一个伟大的民族,就创造不出这样伟大的奇迹。由此可见,旅游行为让游客真正体会到了它的价值。同时,发展旅游业的同时也促进了文物的保护。文物古迹已成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充分利用它,可推动旅游事业的发展。旅游界人士认识到文物古迹在旅游中的这一重要作用后,为了吸引旅游者,必然会注意保护文物,以便使其尽量完好地展现在旅游者面前,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为了文物古迹这项旅游资源的永久利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文物保护古迹风景。文物是不可再生性旅游资源,一旦受损,很难恢复原样。文物被破坏后,必然降低文物所在旅游点的吸引力,影响其经济效益。为了使文物能永久保存下来,长期为旅游所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管辖范围内的文物保护。
从长远看,旅游事业的发展和文物保护之间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但是在一定时期也会存在矛盾。从旅游部门角度入手,发展旅游就势必进行旅游区的开发,比如在旅游区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修建道路、宾馆、饭店等,这样破坏了原有的保存环境,从某种意义上讲,本身就是一种破坏行为。或是一些旅游部门为了在短期内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对文物古迹进行掠夺性的开发利用,超负荷地接待旅游者,结果加快了文物古迹的老化、破坏乃至毁灭,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诸如此类的问题屡屡发生,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困难。
罗老认为:虽然两者之间有矛盾,最根本的问题是旅游部门与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等部门没有协调好,没有一个科学的规划。罗老意味深长地说:“文物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去支持、维护。对文物只用不保,既不利于文物保护,也不利于旅游发展;对文物只保不用,即违背了我们保护文物的根本目的。”那么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怎么做到两全其美。罗老总结到“要做到两全齐美,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最科学的规划来实现,保护文物、保护景区,最后的防线就是把它们规划好,一个规划要经过实地考查、讨论研究、科学规划、精心设计直到专家论证、行政报批、政府审议等严格的程序,才能完成与实施,这样一来,不会造成对文物、景区的破坏,也不会产生不利于文物、风景保护的后果。只要规划做好了,才能真正处理好文物保护、风景保护与开发、利用、环保及旅游的关系,从某种角度来看,搞好规划就是对文物、风景最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