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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薪酬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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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薪酬制度

第1篇:基层医疗机构薪酬制度范文

就主要提供门诊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而言,所谓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首先也是最基本的是普通门、急诊服务,既包括感冒这类小病,也包括慢性病管理;其次是公共卫生服务;第三是提供合理的转诊建议。所谓“保基本”首要就是保证城乡居民上述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得到充分满足。

何谓“强基层”?对于城镇地区,基层医疗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对于农村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应该是村卫生室。改革开放以来,交通的发展使得县医院的有效覆盖范围显著扩大。在交通便利的平原地区,乡镇卫生院在整个农村医疗服务体系中实际上已无足轻重:就便利程度和经济性而言,它远不如村级诊所,就医疗技术和医疗质量而言,又远不如县医院。所以,农村地区的基层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生指的是村诊所和村医,而不应是卫生院和乡医。

显然,一个强有力的基层医疗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能够吸引好大夫、培养好大夫、留住好大夫,激励基层执业者做好大夫。唯其如此,才能使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得到强化,吸引城乡居民“小病进社区”。只有做到了这一点,才算是“强基层”。

基层医疗机构为何吸引不到好医生

“建机制”是基层医疗体制改革的根本,没有好的体制机制,不可能实现“保基本、强基层”的目标。

以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为代表的基层医疗机构改革,建立的是公立卫生院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的基层医疗组织结构,其中村医又被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卫生院和社区中心采取的是“定岗定编定工资标准”的人事制度和“收支两条线 + 绩效工资制”的收入分配制度。这样一种体制,形成的是“行政等级制 + 弱激励机制”,最终结果是:基层医疗机构吸引不到、留不住好医生,在位的医生人浮于事,严重缺乏工作积极性。

导致如此结果的原因在于,一旦整个医疗服务市场形成以公立机构占据主导地位的格局,那么就必须、必然建立严格的行政等级制,这是公有体制下缓解“公地悲剧”的不二法则,只有按照严格的行政等级层级分配公有资源,才能维持基本的效率。也就是说,在医疗服务市场由公立机构主导的情况下,医疗资源包括作为核心资源的医生,也包括与之相对应的医生工资标准等都必然按照行政等级分配,那么优质资源必然呈现金字塔结构:行政级别越高的医疗机构获得的优质资源包括好医生越多,而处于最底层的基层医疗机构获得的肯定最差。这一点已为目前的实践所证实。

尽管以“安徽模式”为代表的基层医改方案中强调“加大绩效工资比重、加大绩效考核力度,以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但公立医疗机构中实际实施的必然是“收支两条线制度 + 财政支付工资”的体制,由此形成的薪酬制度必然是论资排辈的平均主义大锅饭制度:同样的学历、资历和岗位,拿同样的薪酬。个人薪酬与个人的实际劳动付出、与最终的劳动成果,并无多大的相关关系,所以必然是一种弱激励制度。原因在于:(1)在对医生进行绩效考核方面,政府行政部门面临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没有办法对医务人员进行有效的绩效考核。(2)在绩效考核方面,政府行政部门存在着明显的激励不相容问题,缺乏积极性把考核工作认真做好,所谓的绩效考核最终流于形式主义。(3)公有体制下,不允许医疗机构及其医生拥有收入自,不允许医生之间和医疗机构之间出现较大的收入差距。

于是乎,毫不奇怪,当我们形成了由真正的公立机构主导的基层医疗服务供给格局时,城乡居民在这些公立卫生院(社区中心)时常看到水平不高的医生以及较差的工作态度。

私人或合伙执业的个体诊所,资产、信誉和劳动所有集于一身,不会产生任何激励扭曲,不管是通过做大固定资产、做大机构信誉还是提高个人业务水平并且努力工作,都是社会最优的选择。另外,投资方不是从业医生的私营医疗机构,对于收入分配,可以通过资本市场和人力资源市场上要素的自由流动以及内部的相互协商机制形成最优制衡,也是对社会有利的格局。显然,民营医疗机构并无向政府索取更多投资和特权的能力,因此,也就不需要对其收入分配自做很严格的约束,对不同医生之间、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没有必要干预。由此,自然形成“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强激励收入分配机制。

不缺好大夫,缺的是好体制

很多人一直奇怪,为什么英美德日等发达国家的诊所有那么多高水平的医生。也一直希望我们有足够数量的高水平全科(家庭)医生留在基层,建立分级有序、合理分工的医疗体系。遗憾的是,许多人没有弄清楚,英美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家的基层医疗机构以民营为主体,不会出现“等级制 + 收支两条线”制度,当然能够吸引好医生去诊所,而公立主导的基层医疗服务格局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其实并不需要看美国英国的医生怎么样,看看中国的律师就可以。律师和医生这两个行业非常相似,都是依靠专业知识和职业声誉执业的。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的律师行业就走向了以个人或合伙执业为主体的民营主导格局。今天我们看到的景象是,只要获得执业律师资格证书,就可以合法执业;律师行业没有复杂的行政等级,更没有复杂的初、中、高级职称划分,只有由律师个人能力及声誉所决定的收费标准差异。律师事务所遍布大中小城市乃至乡村地区,既向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公益性法律援助,也面向全社会提供各种收费的法律服务,满足了城乡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管办分离和开放市场准入是律师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的两个关键。这一经验对医疗行业很有启发价值,值得新医改方案借鉴。

事实上,中国好的门诊大夫并不像一些人所说的那么匮乏,二三级医院的门诊部有许多专注于门诊业务的好大夫。问题的核心是,为什么中国的好大夫不去社区工作?

环顾世界各国,鲜有基层医疗机构以公立为主体取得成功的案例。

行文至此,基层医疗改革的目标模式已经相当清晰了:那就是像英、美、日等发达国家一样,像我国的台湾和香港地区一样,除执业资质要求外,放开准入,形成自由执业的、以私营诊所为主体的初级医疗服务供给格局。

“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政策目标,也就是说降低城乡居民医疗负担、保障全体公民充分有效获得基本医疗服务的任务,应该通过全民医保制度来完成,政府的任务是为全民医保筹资、补需,同时为形成竞争性的医疗服务格局创造政策和制度环境。即便是公共卫生服务,政府很大程度上也不需要举办公立机构,通过政府购买就可以完成。事实上,目前承担了农村地区大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村医就不是国有事业单位职工,而是民医,由他们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然后政府支付报酬,这就是一种典型的政府购买模式。

第2篇:基层医疗机构薪酬制度范文

一是全面取消以药补医,理顺补偿机制。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十二五”医改规划的部署和要求,争取“十二五”期间在全系统稳妥有序地革除以药补医弊端。今年300个试点县先行推开,力争2013年在县级医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

二是全面推进支付制度改革。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既管新农合又管服务提供的优势,率先推进新农合的支付制度改革。同时,要与医保、物价等其他相关部门协调,抓紧总结各地近年来试点经验,制定实施方案,确定适应不同层次医疗机构、不同类型服务的支付方式,用总额预付、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按人头等支付方式替代按项目付费。要把临床路径与支付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做好费用测算等基础性工作,确保支付制度改革与取消以药补医同步推进。

三是强化新农合的风险保护机制,合理设置管理体制。2012年新农合的补助将提高到240元,重特大疾病补偿水平达到90%左右。年底前全面实施儿童白血病等8个病种的大病保障。在三分之一左右的统筹地区,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种疾病纳入保障范围;同时通过实施规范化治疗,做好费用控制。要探索利用商业保险形成多重补充保险机制,分担重特大疾病高额医疗费用。

四是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要继续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不断巩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2012年,各地区要对基层综合改革开展一次“回头看”,对各个环节的政策、措施、任务和工作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切实巩固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效果。要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继续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落实对乡村医生的各项政策。要进一步研究并妥善解决其身份和保障待遇,不断加强培养培训,提高服务能力,确保基层网底不破。

五是全面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促进医疗机构良性竞争。“十二五”期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制度。要转变管理理念,从维护患者权益的高度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把改革监管方式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措施,推动医疗机构改进服务,形成良性竞争。要贯彻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各项政策,新增医疗服务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并在政策和管理上一视同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医疗机构。

六是创新工作方式,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十二五”期间,要创新组织领导方式,创新工作方式,创新服务内容,逐步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扩大群众受益范围。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中的作用,推广中医药预防适宜技术。要以流入地为主,特别重视并优先解决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均等化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问题。要严格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化、精细化的工作标准、技术规范、服务流程,强化绩效考核,把考核结果与经费投入和个人奖惩挂钩。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为实现“健康中国2020”打下坚实基础。

第3篇:基层医疗机构薪酬制度范文

一、人才流失的原因

(一)政策原因使人才向大中城市集聚。

在大中、沿海城市规模较大的医疗单位,无论从工作环境还是员工福利待遇,都占很大的优势,基层医院骨干医生易被吸引。在计划经济年代,人才流动不具备自主性,由国家统一分配。在人才分配上,既保证了大中城市发展的需要,又基本满足基层医疗单位人才配备。保证了基层医疗单位构建“老、中、青”人才梯队的基础,而且这种计划分配具有强制和约束力,不会因个人的主观愿望而随意变更。进入市场经济年代,学生毕业不包分配,国家不再具有强制性分配计划,对人才流动不能再用行政手段控制,只能依靠市场进行调控。相比之下,大中城市医疗机构较基层多,工资福利较基层好,业余文化生活城市比农村丰富,因此大城市就业成了大学毕业生的首选,尤其是较高学历、较高素质的人才。

(二)大中城市大量吸纳人才,使县级医疗机构难以留住优秀人才。

据资料统计,全国80%的卫生资源集中在大中城市。除一部分素质高的人才直接在毕业后被大中城市医疗机构聘用外,还有一部分难在大中城市找到合适的医疗单位,首先考虑到县级医院一边工作,一边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在拿到执业医师资格后,再次选择工作单位,原聘用单位又毫无办法制约,使县级医疗机构成了人才培养基地和人才流动的中转站。

(三)医疗人才需求量大,编制人数严重不足,省外招聘人员较多。

医院开放床位1600张,根据床位配置比例(1:1.15)需求,我院要有卫生技术人员1840人,才能满足基本卫生服务,目前我院仅有卫生技术人员1231人,编制数583人,人才缺口600多人,由于编制数严重不足,造成很多县内没有编制的职工可以随意跳槽,另外县外的人才由于没有编制,很难引进,2013年前到贵州、四川等地省外城市引进的有编制人才,近年来,纷纷辞职回乡工作。

(三)薪酬制度缺乏弹性。

一是缺乏弹性的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无法吸引到优秀人才和留住人才;二是优秀的人才流到医疗行业外,或者由低薪酬医院流向高薪酬医院,造成了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重置成本的增加;三是薪酬分配的不合理导致了人才心理上的不平衡,使医院的技术发展、工作氛围、工作效率乃至职业道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配套、激励机制不健全。

人才培养制度和相关激励机制不健全,导致部分人才有沮丧心里,萌生了换工作环境的想法。

二、留住人才的对策

留住人才的三要素主要是“待遇留人、事业留人和感情留人”,而待遇留人显得尤为重要。

(一)待遇留人

要使专业技术人员安心在我院工作,重点要解决经济待遇问题,把责任与利益相结合,经济和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挂钩,承担多大的责任就有多大的回报,彻底打破“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机制,充分利用经济杠杠留住人才(如实施特殊贡献奖励、学科带头人津贴等),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学业务、学技能,使其知识结构不断优化,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若无经济待遇做基础,会导致医院花大量资金培养的人才,在临床经验逐渐丰富、业务上能独挡一面、在病人中有一定知名度时受经济利益驱使而跳槽。即使医院强行留住,当一个能力再强的人不安心工作,是发挥不了作用、最终也是留不住的。

因此,医院薪酬设计与分配是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内容,从医院领导层的角度来看,薪酬是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重要战略武器;从员工的角度来看,薪酬具有保障和激励两大重要功能。

(二)事业留人

重学历但不唯学历,破除论资排辈的观念,体现以绩效为主的竞争机制。实施优胜劣汰,使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使人才动起来,活起来,让优秀人才在担重任,大显身手。注意做好设备、人员等配套工作。尽量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为人才提供展其所学,发挥其所长的用武之地,把人才发展的事业舞台搭建好,避免出现无用武之地跳槽的现象。加强人才的培训,必要时应送他们到上级医院临床进修,参加新技术培训班,学术交流讨论会等业务活动,使他们开阔眼界,与同行交流,不断地更新其知识,为更好地实现人生自我价值而安心在医院工作。

第4篇:基层医疗机构薪酬制度范文

所谓供给侧改革,就是从供给、生产端入手,通过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医改中涌现的诸多令人匪夷所思的现象,如果从“供给侧改革”的角度看,其症结会呈现得更加清晰。例如本来是供给不足造成的问题,可偏偏从需求侧找原因,拿分级诊疗问题来说,通过合理引导实现患者的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固然正确,但导致患者流向大医院的医疗资源配置“倒三角”状态,更是政府管制的结果。因此,现阶段医药行业供给侧改革要积极推进医药产业创新和大力发展医疗服务,具体来说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下的医改、老龄化社会下推进医养结合服务、维持医疗保险的持续性将是医疗卫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三个方向。其中,对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下的医改而言,分级诊疗是其改革的重点,提高全科医生、家庭医生、急需领域医疗服务能力是其需要攻克的难点。此外,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大病慢性病医疗费用和发挥医保控费作用相呼应,医疗行业的“控费”在“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到两次,由此可见,医疗行业供给端改革还需解决质价相符的问题。

二、医疗卫生行业供给侧改革的未来方向

(一)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试点

现阶段加强医联体建设实现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和资源的双下沉,是提升基层能力,促进分级诊疗的有效途径。今年各地都要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试点建设。按照各地的实践经验,医联体主要有四种模式:一是在城市建设医疗集团,二是在县域内建设医供体,三是跨省域组建专科联盟,四是边远地区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各地结合实际建立有效的分级诊疗模式。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

(二)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医务人员是医改的主力军,薪酬制度涉及每个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所思、所患、所想。

(三)加强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公立医疗机构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题,要利用好绩效考评这个指挥棒切实把公立医疗机构管好。

(四)推动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互联互通,今年要实现国家与32个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对接,促进健康医疗数据跨区域的共享共用,同时以家庭医生的签约服务为基础,推进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广泛应用,建立起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接口,实现互联互通,来带动和引领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

三、从财务视角看医疗卫生行业改革的关键环节

医院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其财务管理必须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因此,新形势下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将成为医疗卫生行业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

(一)健全预算管理体制

有预算做,没预算不能做或推迟做,这是全面预算管理推出时希望达到的目标。把主要的经济活动纳入到预算的范围内,真正做到心中有数,量入为出,全面预算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医院预算管理需要结合医院管理水平的现状和资金的使用状况,根据其阶段性管理目标,编制业务收支计划、投资计划等预算,并设定相关的考核指标,依此对医院进行管理的一种活动。作为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好的预算的编制可以对医院的经济活动产生重要的控制和约束功能。医院管理层要树立运用全面预算管理对医院进行目标管理的观念,确定医院经营发展目标。财务人员运用各种预算编制方法,经过规划、分析并量化来编制预算,使预算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可控性,对于后续预算的执行进行严格控制,最终是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完善等环节真正形成闭环。

(二)加强全成本核算

全成本核算是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可以对医院各项业务成本进行控制,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在医疗体制改革背景下,要以医院的长远目标为中心,不断的进行改革创新,杜绝浪费行为,这是医院经济效益提高的保证。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按项目付费也逐渐在铺开。一个项目医院能够获得多少收入,不再根据各家医院的自选动作定,而是参照临床路径,根据规定动作来确定。与此同时,每个规定动作应该与之匹配多少成本支出,哪些支出是必须,哪些是多余动作,需要财务人员与医疗密切配合。部分医院推行成本核算,但没有从成本核算的基本功能出发,成本归集不完整,成本控制体系不完善,成本考核与成本分析效果欠佳,事后监督不力。医院应根据自身管理需要,借鉴企业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的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从医院医疗成本业务的实际出发,制订行之有效的成本核算方法,建立成本责任考核体系、成本分析评价体系和成本信息反馈体系,实现各项成本的规范化管理。

(三)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公立医院前进的道路上,既需要强劲的发动机保证动力,也需要有力的刹车保障安全。一方面,公立医院多属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主体,上级主管部门对医院的日常运营干涉不多,医院在基本建设、药品及物资采购、设备采购、人事任命、资金运行等方面均有较大的自主权;另一方面,医院作为传统的事业单位,在现代化治理以及精细化管理等方面与企业还存在着很大的差异。2012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最终推出,也把完善内控推到了实质性的执行阶段。就现在内控的建立以及执行的情况看,基本的三级医院都建立了内控小组,对医院的主要岗位与风险点进行分析,建立起自己医院的内部控制体系。因此,医院内控某种程度上正从会计内部控制往医院整体的内控方向发展。

第5篇:基层医疗机构薪酬制度范文

近年来,“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仍然让老百姓头疼。走进公立医院尤其是城市公立大医院,患者爆满,好似一个大型超市,医生每天要看几十甚至上百个门诊。2012年我国居民年均门诊超过5次、年住院率达13%,均高于同期美国的4.2人次、10.4%。可以说,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公立医院的效率是非常高的,医务人员是非常辛苦的,其劳动价格也是非常便宜的。尽管如此,面对“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大家仍然要问,我们的公立医院怎么了?怎么办?

公立医院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国际上,公立医院一般指政府举办、实现特定目标的非营利性医院,是确保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和公平性、保障国民健康的公共政策或制度安排的产物。而在我国,公立医院是按所有制形式来定义的,凡由政府、国有或集体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医院统称为公立医院。

过去一个时期,我国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特征弱化,作为“公共政策或制度安排”存在明显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医疗资源配置失衡,过度集中在城市和大医院,医疗机构之间缺乏衔接和协调,没有建立起规范的就医流程和转诊制度,病人越来越集中到三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萎缩,合格医务人员缺乏;二是政府财政投入过低、补偿不到位、补助政策不落实,导致医院生存发展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患者缴费,偏离非营利性轨道和社会公益目标;三是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格扭曲、药品价格严重虚高、过度医疗等问题,导致医患关系紧张;四是规制缺乏、监管不力,进一步加剧了上述矛盾。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进展

针对公立医院存在的问题,自2009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和试点方案,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政策框架:改革措施不断细化。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医管发[2010]20号)、《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2011]10号)、《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2012]33号)等。

路径选择:试点范围不断扩大。2010年国家选择17个城市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2012年又选择18个省311个县(市)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2014年县级试点增加到1000个,2015年全覆盖。

城市试点工作:坚持“四个分开”。围绕“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惠及老百姓”的改革目标,推进“管办分开”,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推进“政事分开”,改革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推进“医药分开”,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推进“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

县级试点工作:力争实现大病不出县。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机制,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加快公立医院改革的政策建议

公立医院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世界性难题。从改革试点工作中我们可以看出,“水”还是比较深的,我们要对其艰巨性有充分认识,对其长期性有充分准备。

创新体制机制,建立有序的医疗服务体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多元化办医的格局,按照“社会共有、专业管理、政府监管”的策略创新体制机制,形成不同属性公立医院分类改革的思路,改革计划经济时期“国有政办”单一模式,探索“国有政办”“国有公营”“国有民营”和“民有民办”等多种实现形式。明确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的职能定位,建立联合联动、分工协作的运行机制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秩序,真正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康复回社区”。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可持续的补偿机制。可持续的补偿机制是公立医院实现公益性目标的关键。当前,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要与完善政府补助政策、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医务人员劳动价格有机统一、配套推进。政府是公立医院的举办主体,更是公益性的责任主体。要合理界定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适宜比例,每县(区)至少办好1―2所真正体现政府责任的公益性医院。

改革支付方式,建立科学的医疗支付制度。公立医院改革要与医保体系有效衔接和协同发展。支付制度是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推动分级诊疗、影响医院和个人行为的最重要因素。在实现医保付费总额控制的同时,加快推进以按人头、按病种付费等为主要内涵的支付方式改革,科学确定付费标准,建立医保机构和医疗机构之间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加强医保机构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和制约。

加强依法行政,建立规范的医疗监管体系。政府对公立医院监管的目的,一是实现政策目标,确保公立医院的可及性和公益性;二是强化管理机制,确保医疗服务中的质量、安全和绩效。要加快医疗卫生和基本健康权益方面的立法,通过法律、行政、财政、税收等手段加强 监管。

第6篇:基层医疗机构薪酬制度范文

应该说,“看病难”与社区医疗长期未能发挥应有作用关系极大。如果说,将门诊功能从大型医院剥离,下沉到社区是“理想”,那怎么下沉、如何避免带来更多问题,则是“现实”。

如何保证社区医院的首诊质量?没有足够的社区医生,社区医疗谈何发展?如果社区医疗没有完善,取消大型医院的门诊,会否导致医疗秩序的更加混乱?门诊病人数量减少后,综合医院的利益能不能得到维护?

就三甲医院医生而言,降低门诊比重没什么不好。此前曾有多家医院宣布“周末不再提供门诊服务”,让不少疲于应对超负荷工作、日益严峻的医患矛盾,还要身负科研任务的一线医生们借“双休”得以喘息。此外,腾挪出精力,可以促使医生们回归本位,主攻疑难杂症和医学研究。

理解万岁。

但需要正视的是,无论大病小病都往大医院跑,这是普遍现象。无论是普通感冒发烧还是慢性病,只有让医院的专家诊疗过才能安心,对大多数中国患者来说,这就是“路径依赖”。

这是令人无奈又无语的现实。怎么破?

取消门诊倒逼患者回归社区医院,显然不是最优选择。除非广东之外,全国其他省市的三甲医院门诊也集体关停,否则穿越大半个中国去看病的情形将不会消失。

大医院门诊可以“瘦身”,但不要轻言“取消”。医改政策设计牵涉甚广,如果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人为地“制造”出更多问题,得不偿失。

比如,大医院门诊取消后带来的缺口如何补。如果通过医疗服务调价来补窟窿,必将引起患者不满;如果降低医务人员薪资以期“节流”,医疗服务水平也势必会受影响。

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以填补缺口,住院费用便会提高,将引起患者不满;若通过降低医务人员薪资或是裁员以节约成本,又可能降低医务人员服务水平,引发患者抱怨。

再比如,当如潮水般的患者涌入,社区医院能不能“接得住”?患者肯定是不想折腾的,如果能在家门口解决问题,如果社区医生能在第一时间给患者较为准确的建议,并能进一步确定治疗方案,谁愿意任黄牛“宰割”,一定要跟专家们聊可怜的三五分钟?

取消大医院门诊,靠行政命令不行

周昭远(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内分泌科兼大内科主任)

靠行政命令就可以取消大医院门诊吗?

现在大医院人满为患,病人就诊体验差,确实该解决,但为什么病人都往大医院跑?回答这个问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上世纪90年代初期以前,各级医院各司其职,病人就近就医,社区(地段卫生院)医院和区医院专业较齐全,有些专科医生的水平甚至不低于省市大医院,病人就诊率和医务人员收入也和大医院相差不大。

后来推行医院等级评审,同样的病在三甲医院治疗收费就高,这种不合理的竞争导致三甲医院急剧扩张,而非三甲医院逐步萎缩、人才流失加快、人才培养失衡,才导致今天病人不管大病小病都往大医院跑的局面。

近年来,广州市通过提高社区医院的医保报销比例,促使部分病情稳定的慢性病人回流到社区医院,但如果是初发病或急性病、疑难病,谁愿意去社区医院?

如何提高社区医院的首诊质量?从头开始培养社区医生周期太长,远水救不了近火,所以可以考虑改变现有机制,让大医院有经验的医生自己开诊所或到社区医院出诊。配合舆论宣传和政策配套,大医院人满为患的现象就会逐步改变,病人的就医体验将很快改善,这是行政命令所不能做到的。

放开医生自由执业利国利民不利官,关键是各级官员能否放下自身的权力和利益,变管理为服务,出台有利于医生、病人和社会的政策,让每个医生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同时病人也能够就近就医,尽快找到合适的医生看好病,让社会资源充分得到公平合理的配置和利用。

一句话,要减少大医院门诊病人不是靠行政命令,而是应该出台鼓励医生自由执业和愿意到社区医院出诊的政策,这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方法。

大医院盲目“做大做强”

伴生“越位医疗”

廖新波(广东省卫生和计生委巡视员)

门诊是医院决胜千里的主战场,因为门诊病人的多少决定了现有和潜在的市场份额,这就是当今中国的医院为什么要有门诊的一个最大原因。

然而,从经济学角度看,医院扩张后就要千方百计地使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也就是说,沉没成本无需增加或增加不大时,多收一个病人就多一份利润。那么,医院又有什么理由使一张病床空着呢?

由此看来,医院扩张所带来的并不是真正的经济效益,而是伴随着过度医疗、资源浪费以及分布不均。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医院盲目地扩张和开设门诊,实际获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不高。目前我们还没有如此感觉,只是因为我们支付系统的效率、医院人力成本和运行成本的核算都没有实现精细化。

随着医疗费用的不断攀升、医生价值和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回归,支付部门和医院就不得不认真思考“怎样的支付制度才是合适的”以及“医院的规模究竟多大才合适”。

其实,“抢了别人的角色”正是当下造成患者无序就医,阻碍分级诊疗制度落实的一大原因。例如省市级各大医院均住有10%左右的康复患者,也普遍开设“体检中心”。财政补偿机制不足导致医院为了生存与发展追求更大经济效益,省市大医院凭借自己的资源优势,盲目“做大做强”,“越位医疗”,致使本该属于基层医疗机构做的事,都“揽括、代劳”。

此外,技术准入制度和医院等级评审制约“小医院”的发展;基层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总量不足;基层医疗机构的专业技术水平相对较低,难以“取信于民”等也是影响分级诊疗制度落实的重重因素。

科学医改方向不是“分级”,

是“分工分类”

朱恒鹏(中国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实现分级诊疗的关键在于不再以行政等级制配置医疗资源,而非加强政府管控之手。

部分三甲公立医院难能可贵地在做“医联体”和分级诊疗的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仅靠“学雷锋”是不行的。现有分级诊疗的做法,体现的都是政府主导的思路:政府希望(医院做“医联体”)、政府要求(大医院取消门诊,倒逼患者首诊回社区)。

事实上,分级诊疗不应是“分级”,而应是“分工分类”。老百姓和医生都明白,社区就是底层,三甲医院是高层。不管是从资源、职称、工资标准,还是设备配置、药品定价,都是越往高层越高。

如果我们依然保持分级的思路,优秀的医生就永远不会去基层,患者也不会去基层。一味说要患者怎么办、劝患者怎么办,显然没有用,即便医保对在基层首诊的患者提高报销比例,或者实行在基层给报销、去三甲医院不给报销的做法,其效用也不大。

第7篇:基层医疗机构薪酬制度范文

(南京中医药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南京 210046)

摘要: 医疗服务费是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体现,调整医疗服务费是当前医疗改革的焦点。本文应用系统动力学方法通过分析医疗服务费调整通过提升医师技术价值从而对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和患者就医行为以及医药企业营销行为的影响,构建医疗服务费对医改影响的因果关系图,分析了医疗服务费调整的关键作用,即促使医方合理用药,提高诊疗质量;促使患者就诊分流,满意度提高;促使医药企业以药品质量赢得市场。最后本文根据研究结论提出相关建议:坚定医疗服务费改革的信心,并及时采取保障措施,一是医院管理制度上保障医务人员价值实现,二是加强基层医疗资源配置吸纳患者的分流。

关键词 : 医疗服务费;公益性;系统动力学

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17-0249-05

基金项目:江苏省省级重点专业类(公共管理)建设开放课题;江苏省教育厅2013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项目编号2013SJB6300075)。

作者简介:肖增敏(1978-),女,天津人,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医院管理/卫生政策;杨莉(1977-),女,回族,江苏南京人,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医院管理;王莉(1972-),女,安徽铜陵人,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财务管理。

0 引言

医疗服务费即指医疗技术服务费,主要包括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能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项目的收费。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偏低,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得不到应有的体现,同时药品加成制度给医院和医生放开了一个价值补偿的渠道,然而这种“以药补医”的方式扭曲了医务人员价值,必然导致过度医疗[1]、医疗总费用不合理上涨,“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突出,医患矛盾不断加剧。为解决这个问题,我国早在2009年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就提出要调整不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逐步取消药品加成。随着新医改的深化,2012年以来,我国17个城市的部分公立医院先后进行“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费”的政策性试点,2014年国家更是在《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公布放开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这种凸显医疗机构“医”的价值和作用,打破“以药补医”的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2]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针对“以药补医”导致的价值扭曲的现状,有不少学者强调要端正医务人员伦理价值观及职业价值观,让医学真正回归仁心仁术[3-4]。然而早在近代,医界就对于侧重于医学的伦理功能、不理解医师强调职业报酬的言行并用传统的伦理学来限制的状况进行了抗议,呼吁让医师通过劳动能够获取正当职业报酬,收取诊金[5]。诊金即为医疗服务费。因此,在现代市场化的经济社会中,仅仅希望通过精神境界的高要求改善医患关系,实现公益性是不现实的。作为医生,不仅要关注患者的生理病因,而且还要考察患者的社会病因以及心理病因,不仅关注疾病的治疗,而且高度重视疾病的预防以及对患者全方位的关怀[6]。可见,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不应该仅仅体现在药品和检查费上,而应该用自己的知识通过综合诊察提出全面的治疗方案,这就亟需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积极性。有学者通过数据研究指出目前的医疗服务费不足以补偿医务人员劳动价值[7],建立比较完善的医药卫生技术人员的薪酬制度,合理解决医药卫生人员待遇,可以调动其主动规范服务行为的积极性[8],提高医疗服务费才能革除“以药补医”这一违反了市场经济下劳动者价值规律的制度以及改善由此造成的各种经济关系和人性的扭曲[9]。然而,面对已经高企的医疗费用,也有人担心医疗服务费的提高会不会带来新一轮医疗费用的上涨,使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更严重[10],从而有悖于公立医院公益性回归的改革宗旨。

1 系统动力学的适用性及本研究模型构建的前提条件

系统动力学是一门认识系统问题和解决系统问题的交叉综合学科,其基于对系统行为与内在机制间的相互依赖关系的分析,发掘出系统可能的变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回归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各因素之间错综复杂,构成了复杂性大系统,并且随着时间推移相互之间产生传导作用,因此根据一时的表象很难得出具有长远意义的结论。任何改革都可能存在着短期的效果和长远的效果,二者往往并不一致,通过系统动力学的方法则可通过分析系统内部存在的相互作用来把握改革措施的长远效果,从而有助于预测改革结果并对改革过程及时干预或提供保障。同时系统动力学也为我们对复杂大系统进行子系统分解提供了可能,有利于将复杂问题条理化,从而更便于从子系统入手分析所关注因素的相互影响作用。

学界对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内涵虽未完全达成一致,但基本都认同医疗服务的可及性、适宜性以及质量和效率的内涵[11-12],而从新医改的直接目的来看,就是要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老百姓关心是否看得起病和看得好病以及看病是否方便,这是民众感知的公益性的具体体现。而医疗服务费的提高关系到医务人员、患者的利益,而伴随切断药品加成措施的实行以及医生的诊疗行为的变化又对医药企业的营销行为产生影响。即,医疗服务费对医生和患者的行为产生直接影响,医生的行为将传导影响到医药企业的营销行为。医生、患者及医药企业三者的行为变化必将在医疗质量、患者满意度及药品质量和价格上体现出来,这些都关系到公益性问题。因此本文选择从医生、患者和医药企业的行为变化的角度来考察医疗服务费对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影响。另外,公立医院目前对医疗服务费调整的一个直接目标是对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损失的弥补,然而让医疗服务费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是大势所趋。因此,本文模型构建的假设前提是调整后的医疗服务费能够反应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并且不同的医术水平其医疗服务费不同。

因此,本文应用系统动力学,通过因果关系图理清受医疗服务费影响的医生、患者和医药企业三者的行为变化及其相互作用关系,从而得出医疗服务费的调整对公立医院公益性回归的综合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政策建议。

2 医疗服务费对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影响分析

2.1 医疗服务费对医务人员行为的影响

2.1.1 医疗服务费提高减少过度医疗行为 医疗服务费对医务人员诱导需求的动机具有负向影响,这是因为代表医疗服务价值的服务费的提高使得医生不再依赖开大处方获得收益,从而诱导需求的动机变小,因而可以减少过度医疗,加之医疗服务费纳入医疗保险范围,从而使得患者的自付医药费用减少,促进患者满意度的增加。使患者满意度高的医生将吸引更多患者前来就诊,若医疗服务费能够进行市场调节,则该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定价会有所提高。因此,“医疗服务费诱导需求的动机过度医疗医药费用患者满意度就诊数量医疗服务费”形成一个正反馈回路。医疗服务费的提高触发该循环过程,通过医疗服务费的调节和吸引更多患者使得医务人员能够通过医疗服务费这一体现医疗服务价值的收费而获得收益,最终不再依赖药品提成。并且医疗服务费在一定范围的市场化调节又促使医务人员之间形成了良性竞争,这不仅保障了优秀医务人员的收益,同时也促进了医疗行业的良性发展。当然医疗服务费也不会因此陷入无限增长,这是因为它还受到其他因果关系的影响。

2.1.2 医疗服务费的提高可增强医生自身价值认同感

医生能够仅靠医疗服务费就获得满意的收益是对其医疗服务劳动价值的尊重,有利于医生自我职业价值的认同感提升,这有助于激发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探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诊疗质量的提高则带来患者满意度的提高,从而提升了该医生的声誉。能得到越多病患的认可和赞誉,则该医生越认同自我价值。而医务人员对自我价值实现的追求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知识型医务人员对高的物质报酬的要求,在保障一定物质需求的情况下,自我实现的追求反而会降低对医疗服务费的追求。这一过程的因果关系图见图1。

图1中有正负两个反馈回路,从负反馈回路中可以看出,即使受市场调节,医疗服务费也不会一直增长,将在医生物质追求和精神追求中形成平衡,因此医疗服务费将趋于稳定。而正反馈回路则使得优者越优,差者越差。目前我国医生的声誉受到社会的部分质疑,这也导致医生对自身价值认同感降低,职业幸福感下降,许多医生阻止子女学医就是该问题的体现。这将严重影响医务人员积极性,影响了诊疗质量,导致患者满意度下降。因此,要打破这一恶性循环,必须提高医疗服务费,切断药品加成,让医务人员能够凭借自身的技术拿到应有的报酬,提高医务人员对自身价值的认同感,从而进入良性循环。

2.2 医疗服务费对患者就医选择行为的影响

2.2.1 医疗服务费提高稳定综合性大医院就诊患者数量 医疗服务费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前来就医的患者数量,促使常见病进基层就诊,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三级综合医院医生工作量,使得这些医生能够抽出时间精进业务,提高诊疗质量,从而提高患者的满意度,这又吸引了有真正需要的患者到三级综合医院就诊。这些过程见图2。

分析:图2中有两个负反馈回路,医疗服务费与患者数量互相影响,形成负反馈,这是一个自我调节的过程。这也意味着与市场挂钩的医疗服务费不会无限上涨,会在一定水平上稳定下来,稳定下来了医疗服务费使得不同水平的医务人员有不同的服务费水平。同时,医疗服务费对患者数量的影响效果具有一定程度的延迟作用,这是由于医疗需求在短期内具有刚性特点,引导分流的作用在远期才能体现出来。而患者数量与医生工作量、诊疗质量、患者满意度形成的负反馈回路,则预示医生工作量会通过反馈回路的调节稳定在某个水平上。

2.2.2 医疗服务费提高可引导患者就诊数量的分流

当到三级医院就诊的普通疾病患者数量因为医疗服务费的提高而减少时,那么客观地促使这部分人群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这样积累了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经验。随着国家对基层医疗机构的重视和投入的增多,基层医务人员收入也会有所增加。在收入提高和经验积累双重作用下,有利于激发基层医务人员价值感的提升,从而基层医务人员有积极性精进医术,提高诊疗质量,从而吸引普通病患者更愿意到基层就诊。

以往人们不信任基层诊疗质量,不愿到基层就诊,则基层医疗机构接诊很少,基层医务人员没有工作成就感,从而留不住高水平医务人员,这加剧了基层的困境。当前国家对基层医疗机构越来越重视,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收入,配置医疗资源,吸引了不少优秀医学生。医疗服务费的差别化也使得到基层就诊的普通病患者数量增多,分流了综合医院的就诊数量,客观上缓解看病难问题。因此,医疗服务费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之间起到了引导患者就医的分流作用,不仅促使老百姓小病进社区习惯的形成,还能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价值,吸引优秀人才,同时还能将综合性大医院的医生从重复性低难度的诊疗中抽出身来花更多的时间提升自身技术水平,从而更好地攻克医学难题。

2.3 医疗服务费对医药企业营销行为的影响 医生追求诊疗质量,则意味着对用药合理性的要求提高,这将使得医生对医药企业的种种不正当营销手段变得不再敏感,甚至是抵制。受到医务人员用药行为改变的影响,医药企业也会重新设计营销策略,不得不在药品质量上多下功夫,从而以质量赢得市场份额。而药品质量的提高则有助于诊疗高质量的实现。因此“用药合理性要求医生对医药企业回扣促销等的敏感度医药企业药品质量诊疗质量用药合理性要求”形成正反馈回路。

在现有的“以药补医”的模式下,不少医生更重视的是如何开出更多的药,而对用药合理性关注较少,而为了开辟市场,医药企业契合医院和医生的需求,使出各种不正当营销手段,医药代表满医院跑,更使得用药合理性成为空谈,导致了恶性循环。而打破这一恶性循环,则需要医务人员重视诊疗质量,而这正是前述的医疗服务费提高的影响结果。打击医药企业的不正当营销行为不如改变滋生这种行为的土壤,即改变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变开大处方盈利为依靠医疗技术的提高来盈利。这才能有望扭转医药企业在医院的不正当营销方式,回归医疗与药品为患者健康服务的正确轨道上来。

3 医疗服务费对公立医院公益性回归的综合影响机理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得到医疗服务费对公立医院公益性影响的综合因果关系图,见图3。

在图3中,两侧的反馈回路分别表示的是医药企业药品质量和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质量所受的影响,中间的五个反馈回路表达的是医疗服务费提高对患者满意度、诊疗质量以及医生的自我价值感的影响。其中,通过医疗服务费的提高降低医务人员诱导需求的动机从而减少过度医疗提高患者满意度是从物质角度的分析,而通过提高医务人员对自身价值的认同感从而激发医务人员重视诊疗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进而提升医务人员声誉的过程是从精神激励角度进行的分析。另外对医生工作量和就诊患者数量的影响则反应在负反馈回路中,说明提高医疗服务费对这二者起到了调节的作用,即通过自我调节,能够使得医生工作量和患者数量稳定在某个水平上。

通过图3发现,医疗服务费最直接的作用是降低医务人员对过度医疗的依赖和患者就诊的选择,这将对医务人员积极性、医疗服务质量、患者就诊数量的分流、基层卫生资源的利用率、基层诊疗质量和医药企业药品质量的提高均有着积极意义。首先,要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石作用,引导患者普通病到基层是关键举措。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医疗服务费的提高对患者分流的影响具有延迟作用。因为当前我国综合医院就诊患者普遍很多,患者的就医行为的变化不会在较短时间内受到医疗服务费的影响,具有短期刚性特点,但患者出于自身利益的综合考虑所做的就医选择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会发生变化。另外,当前环境下,医药企业对医生及医院的不正当营销行为一直或多或少的存在,而这一问题的解决也必须依靠医生的行为选择。医患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医生作为患者的人,对患者有利的选择也必须首先成为对医生有利的选择才能真正成为医生愿意采取的行为。因此,让诊疗质量的提高成为医生主动的追求才是解决大处方的有效途径,这就必须要让医生能够利用自己的医疗技术通过诊疗质量的提高获得应有的收益。而带动患者分流和促使医生追求诊疗质量提高的关键举措就是调整医疗服务费以及允许一定程度的市场化调节。提高医疗服务费满足了医务人员利用技术获得收益的经济人的需求,进而激发医务人员救死扶伤的自我实现需求,使得诊疗质量的提升成为了医生的主动追求,促使医患利益一致化。因此,通过医疗服务费的调节,使得医生、患者、医药企业等众多微观个体的微观行为选择最终将促成“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解决,实现我国公立医院公益性回归的宏观改革效果。

4 结论及建议

4.1 研究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得到如下结论:

①医疗服务费关系到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切身利益,对二者的行为产生直接的影响,而通过医务人员行为的变化又影响到医药企业的营销行为。

②医疗服务费的提高肯定了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服务的价值,依靠高的医疗技术获得高的收益是对医务人员的正当物质需求的尊重;而得到正当物质回报的医务人员积极追求医疗技术和诊疗质量的提高,进而实现职业价值和人生价值,获得精神回报。这不仅提高诊疗质量,还避免了不合理医药费用的支出。

③医疗服务费对患者就诊起到了分流作用,使得普通疾病患者进基层医疗机构就诊,这不仅提高了基层医疗资源的利用率,还有助于减轻综合医院的负担,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难”的问题,同时不盲目追求到大医院就诊也间接节约了医疗费。

④医务人员是医疗系统最基层最核心的力量,通过广大医务人员对诊疗质量的高要求而使医药企业的某些不正当营销手段失去作用,转变为通过药品质量赢得医院和医务人员的青睐。

因此,医疗服务费通过对医务人员、患者及医药企业的行为影响,有助于提高诊疗和药品质量、降低医药费用,并引导患者小病进社区,提高社区基层医疗资源利用率,最终有助于医疗公益性的回归。因此,我们要对“调整医疗服务费、打破‘以药补医’格局”的改革坚定信心。

4.2 建议 任何一项改革要获得成效都不是单因素在起作用,虽然医疗服务费的调整对公立医院公益性回归具有可预期的积极作用,但这些作用的发挥还必须配合必要的保障措施。如,在改革阵痛期加强宣传引导、完善医院管理制度以及加强对基层医疗资源的配置。

①加强宣传引导,保障改革阵痛期的顺利度过。首先需要新医改执行者坚定信心切断药品加成,提高医疗服务费。由于患者的就医行为短期内不会立即改变,同时医务人员对诱导需求和风险预防性检查的行为也不会立即改变,因此,医疗服务费的提高短期内会使得患者的综合医疗费用有所提高。但随着改革作用的逐渐显现,过度医疗减少、诊疗质量提高以及用药合理性加强,加之医疗保障的作用,患者的综合医疗费用将趋于合理。为了顺利度过改革阵痛期,在提高医疗服务费的同时一定要加强辅助措施的执行力度。如,加强宣传,让医患双方都能正确认识其目的和意义,将医疗服务费按合理比例纳入医疗保险等。

②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创造医务人员发挥价值的良好环境。医疗服务费是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的体现,因此在医院管理制度上就必须将医务人员的技术服务与报酬挂钩,回归到依靠自身医疗技术获得高额收益的正确轨道上来。另外,医院及相关部门也必须通过制度对医疗风险责任进行合理界定,成为医务人员坚强的后盾,让医务人员无后顾之忧的去救死扶伤,冲锋陷阵,而不是因为医疗的高风险和不确定性而选择自卫性医疗措施。切莫让不合理的管理制度成为医务人员明哲保身背离医疗公益性的始作俑者。

③重视对基层资源的配置,引导患者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分流。医疗服务费对患者就诊选择起到了推动作用,而拉动作用则要靠基层医疗机构的优质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增强患者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信任,主动选择到基层就诊。否则提高医疗服务费只会成为阻碍普通病患者获得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门槛,这绝非改革的初衷。而我国医疗资源呈现不合理的倒三角结构,广大的社区医院以及乡村卫生院高质量医疗资源少,诊疗质量低。因此要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服务作用,就必须增加对基层的医疗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投入,通过医疗资源在各级医疗机构的合理配置和对患者就诊行为的引导,才能促使我国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形成合理的分工与协作机制。

5 研究局限及展望

本论文从医疗服务费的调整这一角度入手,探究了医疗服务费对医务人员、患者及医药企业行为的影响,从而阐释了医疗服务费对公立医院公益性回归的直接和间接的作用。本论文主要存在两个局限,这需要未来的进一步研究。

第一,医疗卫生系统是一个复杂性大系统,各种因素相互影响,错综复杂,但根据研究问题的需要,本论文并未立足于整个医疗系统,然而要发挥医疗服务费调整这一核心改革措施的成效,还必须有更多的保障措施,这就需要从医疗卫生大系统出发进行分析,这将是未来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第二,本论文应用系统动力学的因果关系图仅对医疗服务费的影响方向进行了逻辑分析,从定性上阐释了本论文要研究的问题,然而涉及到影响程度则需要进行定量研究,即进一步地应用系统流图和数据仿真进行分析,这也是未来需要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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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基层医疗机构薪酬制度范文

随着新医改的持续推进,其阶段性的效果已初步显现,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据国家卫计委统计数据显示:目前群众个人支出的医疗费用绝对数不断上升,2 009年为6 571.16亿元,2010年上升至7051.29亿元,2011年达到8 465.28亿元。当前群众反应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主要体现在公立医院,公立医院是我国卫生医疗服务体系的主要载体,承担着城乡居民医疗服务的主要供给责任,是公益的主要产出者。公立医院改革是“十二五”规划中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完善与市场机制和社会需求相适应的医疗服务体系和管理机制,促使公立医院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是新医改的核心价值体现。提升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尽可能增加社会福利也是新医改的重点和难点。2012年全国300多个试点县先行拉开改革序幕,2014年扩大到1 000个县,中央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部署是在以提升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前提下,以县级公立医院为切入点逐步展开,以切实减少群众医药负担为基本原则,逐步取消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医院收入的减少依靠医疗服务技术价格水平的调整和加大政府投入等途径加以补偿。当前我国县级公立医院的医药销售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50%-60%,有些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销售收入占70%以上,而我国目前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一般在10%以下,取消药品加成后巨大的经费缺口短期内依靠加大政府投入来弥补是不现实的。基于我国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取消“以药补医”运营机制背景下提升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困境分析,只能开辟新的医院治理和运营模式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组织运转效率,在宏观层面注重公立医院改革中的医疗资源的综合配置、在微观公立医院运营层面注重组织的运营效率和技术效率的提升,效率的提升意味着成本的降低和产出的增加,进而实现公立医院的公益生产出增加。

通过文献回顾发现,在“公益性”内涵的研究方面,Brown认为政府提供的就是公益,市场提供的就不是公益,“公共提供”等于公益,“私人提供”等于私益。根据周绿林等(2011)对国内卫生事业公益性的研究述评,主要可以归纳为表现形式、淡化原因和实现路径等三个领域,他们认为“公益”与“福利”只是服务提供水平和公平程度存在的差异,二者本质应该是相同的,都在公平的前提下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公益性作为整个社会迈向福利理想社会的一个过渡阶段,其最终目标是达到社会福利可实现的最高层次。陈文玲、易利华(2011)认为群众希望从公立医院得到尽可能好的服务,尽可能少的费用,所以“费用合理、服务适宜”是公立医院公益性的最佳体现。其还阐述了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要求公立医院在确定和组织提供医疗服务时,必须坚决强调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邱鸿钟(2011)认为公立医院改革实现公益性的原则与坚持非盈利原则是内在一致的,必须把握好赢利的关键口。医院可以提供纯公益性卫生服务产品、准公益性卫生产品和半公益性卫生产品,还可以提供私人产品和混合产品。在公益性弱化的成因方面,孔祥金(2010)认为公立医院公益性淡化的主要原因是市场化推进历程中政府投入的不足、医疗机构的逐利性现象严重、公益性经营理念淡薄、组织发展的定位缺乏科学性等。袁红梅、何克春(2013)研究指出公立医院经费投入补偿机制不合理和财政投入占医院收入比例过低给医院经营带来了严重压力,进而导致公益性难以体现。李玲、江宇((2009)指出在政府投入不足和监管考核不力的双重作用下,公立医院形成了自我盈利、自我发展的道路,药品更大的盈利空间、大处方和过度检查现象凸显公立医院内部也长期形成了违背公益性的运行机制。古长青((2009)等学者都提到了市场化进程中政府财政投入的不足是影响公立医院公益性弱化的重要原因。

综上,国内外学者对医疗机构公益性的研究现状,对公益性科学内涵的界定比较模糊。笔者认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体现在人们消费医疗服务时支付的成本应该是低于市场价格,也就是西方经济学所言的消费者对消费者剩余的感知,这种感知也体现在公益性产出与需求的匹配度上。从研究视角方面,大多文献是对公立医院公益性弱化的主要原因归结为政府财政投入的不足,而严重忽视了其他一些关键因素引发的公益性弱化。再者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公共财政投入不是一蹦而就的事情,需要高度发达的经济水平为支撑,鉴于我国经济实力的现实背景,对公共医疗领域的投资比例从8%提升到50%以上需要相当漫长的过程。因此现阶段探讨财政投入不足以外的成因有一定的现实价值。

二、新公共管理理论视角下公立医院公益性弱化的成因分析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的研究概述

新公共管理理论(New Public Management,NPM)是20世纪80年代兴盛于西方国家的一种公共管理理论和新的管理模式。Michael Barzelay认为摒弃传统官僚制的时代已具备条件,公共管理由重视“效率”转而重视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度,由自上而下的控制转向争取成员的认同和争取对组织使命和工作绩效的认同;Alex Faickney Osborn和TedGaeble:在《改革与政府》中将“新公共管理”看作是单一的模式概念,是重塑政府的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旨在提高政府的公共管理水平及公共服务质量,重视政府的管理绩效和公共产品的产出。新公共管理论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府的角色定位是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掌舵者”,而非“划桨者”。政府应该从管理繁琐事务中解脱出来,也正向弗里德曼和哈耶克的“小政府理论”所描述的政府应该缩小管辖的空间范围,其管理内容应该是提供那些市场做不了也做不好的服务,即提供具有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注重政府组织的运营效率,简政放权。

第二,注重用现代企业化管理方式取代传统的行政官僚管理模式,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各个公共服务部门应采用私人部门先进的管理方式、技术和方法,注重提供服务的质量管理和绩效管理。

第三,注重对投入产出效率的追求。新公共管理理论在追求效率方面注重实施明确的绩效目标控制、管理活动的投入和产出、确定明确的组织和个人目标,并根据绩效目标的完成状况进行客观测度和评价;

第四,注重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主张在行政管理领域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让更多的私人部门参与公共服务提供的竞争,不仅可以提高组织的运营效率,关键是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实现成本的节约,竞争性的生存环境能够迫使垄断部门对顾客的变化做出迅速反应。第五,注重顾客满意度提升的全新价值理念。新公共管理理论关注政府项目实施的有效性,行政权力、行政行为和行政文化等从属于服务与顾客满意度的目标导向,视政府为高度责任感的企业家,公民是其尊贵的顾客,由顾客驱动型的政府能够提供多样化、高质量且符和顾客需求的公共服务{司。

(二)新公共管理理论下公立医院公益性弱化的成因分析

1.政府“管办不分”的治理机制背离了公益性。根据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观点,政府的角色应该是“掌舵者”而不是“划桨者”,应该从繁杂的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中解脱出来。“管办分开”的出发点是把履行医疗行业监管职能和公立医院的出资人职能机构分开,即把监管和公立医院运营的利益链切断。但是目前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治理产权关系不清晰,缺乏对公立医院管理者的有效的激励约束,监管效率低下导致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弱化。国务院医改办调研组(2013)发现:目前存在对公立医院的定位、如何体现公益性以及政府应该负担的责任等认识不清的现状。政府对公共服务的提供存在监管的越位和缺位,随着医改的推进逐步重视对医疗服务的投入,但是对公共服务公益1匀产出的测度和评价不够。例如现阶段县级以下的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实施的零加价率的基本药物制度,其旨在解决目前药费支出过高以及过度用药的严重问题,本是一项较好的促进公益性产出的制度设计,但执行上却大打折扣。据朱恒鹏(2010)的研究指出:基层医疗机构通常采取和药店合营、非基本药物替代基本药物等人为因素减少零差价药品的供应量,诱导患者到合营药店买药,维持医疗机构的收益;大型公立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也存在不达标。管办不分的体制弊端严重制约了政府的监管效率,进而影响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产出。

2.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市场缺乏市场竞争机制。新公共管理理论注重提供公共服务时引入竞争机制,通过私人部门与公共部门的合理竞争促进公益性的产出。目前我国公立医院具有行政垄断性,公立医院凭借资源技术、政策和规模优势垄断着医疗服务市场。公益性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和医疗机构的所有权性质没有必然联系,公立医院和私营医院都可以生产“公益性产品”。截至2009年底,我国公立医院15 724家,约占医院总数的77.5/0;就诊人数高达18.36亿,占医院总就诊人数95.5%;住院人数8 125万余,约占总住院人次95.7%。当前公益性医疗服务市场缺乏必要的竞争性,导致医疗卫生领域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同时医疗机构组织的运转效率也比较低。较低效率的医疗服务市场必然导致较高的运营成本,公立医院出于自身发展利益的考虑必然减少公益性产出。

3.公立医院低效率的行政管理模式。新公共管理理论重视用企业化和私人部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手段来替代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管理公共部,重视构建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重视投入产出的效率测度和评估。目前我国公立医院的管理机制和运营机制存在严重的管办不分和政事不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不分的体制性弊端。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和运营采取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不重视现代化的企业管理范式,忽视管理机制创新、信息化技术的应用,缺乏灵活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率的激励约束机制可通过人力资本的产出效率来提升组织的运转效率和资源的配置效率,进而实现交易成本的节约,促进其公益性的产出。另外是忽视公益性投入产出的效率,目前我国公立医院没有明确的公益性绩效考核指标,对绩效目标的测度和评价严重滞后,公立医院的药品价格、大型设备的检查费用一般都高于连锁药店和民营医院。政府注重公益性投入但却不关注医院的公益性产出。公立医院较高的运营成本和管理成本,较低的的组织运营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直接影响着公益性的产出。

4.公益性产出的顾客导向性不强。公益性弱化也表现在公共服务供需不匹配。公民是享受公共服务的“顾客”,公共部门工作的开展应该以顾客需求为导向,注重对公共服务的评价,以顾客参与为主体,保证公共服务的提供机制符合顾客的偏好,才能产出高效的公共服务。目前我国公立医院较高的诊疗时间成本、经济成本、虚高的药品价格和较低的医疗服务质量,导致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公立医院发展的趋利性越来越强。钟南山(2014)指出,向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是公立医院的核心任务。然而,近来出现的恶性医患事件,主要集中在大型公立医院的门、急诊中,这与公立医院背离公益性有直接关系。关于顾客(患者满意度的研究,刘雯薇等(2013)对北京市公立医院随即抽取400名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发现:患者对就诊成本(时间成本和费用成勾满意度较低,说明公立医院提供公共服务不是以患者的需求为导向,没有彰显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产出的社会责任阴。

三、基于新公共管理的公立医院公益性提升路径建议

根据上述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核心思想以及公立医院公益性产出弱化的成因分析,构建公立医院公益性提升的框架模型。

(一)掌舵型的高效政府治理

德鲁克在其著作《不连续的时代》阐述到:“任何想要把治理和实干大规模联系起来的做法只会严重消弱决策能力。任何想要决策机构去亲自实干的做法也意味着干蠢事”。因此政府在公立医院的改革中必须对自身职能有准确的定位。第一,应该明确公立医院治理关系,管办必须分开,明确政府和医院之间的授权关系,厘清政府与公立医院的利益关系,逐步完善公立医院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政府与医院的互动治理模式。作为企业家角色的政府,应该尽快实施官僚式政府向顾客驱动型政府转型,把公共卫生资源从生产效率较低的地方转移到效率较高的地方,促进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多样化、高质量、高公益性且符合群众需求的公共服务。第二,打造高效率监管的政府。政府既应该注重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也应该注重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产出测度和评价。因此政府在新一轮的医改中应注重监管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建立健全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产出的评价指标体系(重点体现在费用控制、服务质量、覆盖人群等公益性指栩,科学客观地评价公益性产出,注重公益性的投入和产出效率,医院的财政投入应与公益性产出量挂钩。第三,通过正式和非正式制度安排来约束和规范政府行为,使政府行为的目的不偏离公共利益代表的轨道。

(二)在公益市场中引入竞争机制

部分公共服务走向市场化引入竞争机制是不可逆转的趋势,政府应该合理利用民间资源整合社会力量,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引入私人部门和公共部的有效竞争机制。因此政府首先应该重视从财政投入、税收和融资、医疗政策扶植民营医院和社会医院的发展,形成与公立医院公益性产出的有效竞争格局,让私人部门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政府公共部门职能的管理模式,科学客观评价各种所有制性质医疗机构的公益性产出效果。其次逐步推进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实现公立医院向社会医院转型,同时也适当减少了公立医院的数量。

(三)公立医院改革中引进企业化管理模式

第9篇:基层医疗机构薪酬制度范文

各国均有相应干预

药品价格是一个宽泛的概念,从生产、流通到最终使用的过程中,存在着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支付价的不同。按照定价主体,则有政府定价、医保定价、集中采购等不同形式。按照价格测算方法,则有成本加成定价、品牌溢价、国内/国际参考定价、流通环节差率(额)控制、按疗效定价、按绩效定价等不同方法。宏观层面还有产业增长率控制、企业利润率控制、药费总额控制等方法。鉴于药品具有需求被动、信息不透明等特点,为有效促进人民健康并维护产业发展,在发挥市场作用的同时,各国政府或公共部门均不同程度地对其实施干预。

综合世界各国和地区药价形成机制,政府或公共部门价格干预重点,是报销目录内的药品和专利药。按药品价格形成流程,干预措施包括:

1.以住院用药为基准设置药价体系。在欧、美、东南亚等绝大多数国家,医院主要提供住院服务,极少提供药品零售,医院用药和院外用药是两条流通体系。对医院实施总额预算、按病种或混合支付方式,医院用药只有采购和使用环节,不再对患者销售,使得医院和药品企业成为博弈双方。在此基础上由政府卫生或社保等公共部门主导集中采购,以招投标或谈判议价方式控制药价。并且在集中招标后,允许医疗机构进货时进一步利用自身优势获得折扣、返利或赠药,但折扣和返利要纳入统一管理。医院压缩药品开支后,可以在原预算范围内提供更多服务,提高自身绩效水平以满足政府要求。

2.对院外用药系统实施较为全面的价格干预。一类方法是直接制定药品生产和流通环节价格。主要通过价格谈判或企业申请、政府核定的形式对出厂或零售环节定价,具体方法包括成本测算、国内外参考等。同时运用批发加成率和零售加成率等方法制定流通环节利润率,固化流通环节的利润空间。另一类方法是制定保障资金对药品的支付标准。主要通过同类药品相互参考、疗效和经济性评价等方法,确定政府或保障基金对药品的支付水平,既促进了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也间接控制了药品价格。不同国家对上述价格控制措施的应用不尽相同,对报销药品制定支付价、控制流通差率、设定出厂价或零售价上限等方法的使用都非常广泛。相当一部分国家在制定支付价的同时也制定药品最高限价。

3.控制医药行业或企业利润水平。如英国,对专利药企业依据价格管理协议开展,由政府与医药行业协会谈判,确定企业利润水平。法国则与医药行业协会和制药企业分别谈判。澳大利亚药品福利计划在审批部分费用难以控制的创新药物时会制定全国支付总额,超出部分由药品企业承担。德国、罗马尼亚等也有类似做法。

干预主要有四环节

四环节包括政府制定价格、集中采购形成定价、控制医疗机构加成率和医疗机构执行采购议价。非医保目录药品采取市场定价,即自由定价方法,医疗机构自主采购方式形成最终价格。

政府制定价格。对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以及具有垄断性生产、经营特征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也称最高零售价,在此之下,生产、批发环节价格,由市场交易形成。

集中采购形成价格。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需要通过省级集中采购获得,招投标是集中采购的主要形式,集中采购所形成的价格被简称为招标价。

控制医药药品销售加成率。规定二级以上医院按进价加成15%销售药品,由省级物价部门核定执行。新医改后,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销售的基本药物取消加成。部分省市采取顺加加成方法,对高价药品下调加成率。

医疗机构采购。部分医院在进货时和医药企业进一步谈判压低价格,但由于加成率控制,医院一般以暗扣方式获得其中的差额利润。禁止暗扣之后,多以药房托管的形式变相获得药品收益。由于处于灰色地带,这部分价格信息通常处于保密状态。

尚未形成系统有效的药价机制

以药补医机制直接影响药价。药品是治疗疾病的手段之一,其价格不是孤立的,必然受到医疗服务补偿机制的影响。在以药补医机制下,我国药品价格构成要素比其他国家均多了一个组成部分。

价格形成机制存在内在冲突。集中采购环节可以起到抑制药品价格的作用,但医院加成率控制却起到推高价格的作用,两者内在冲突。医疗机构采购环节同样受以药补医机制影响,缺乏控价动力。

未发挥医保支付的间接调控作用。目前三类保障制度对不同药品均实施等比例报销,难以区分政府保基本和患者个体需求两种类型的药品需求。

市场不健全制约定价方法的应用。我国药品质量差异大,一方面导致社会平均成本测算困难;另一方面导致市场竞争机制失灵。结果是“最高零售价”过高或过低,所核定价格也不符合按社会平均或先进成本定价的原则,集中采购竞价中时常出现逆淘汰现象。

对专利药缺乏有效控制机制。招标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方法,但专利药处于垄断地位,市场机制下的方法对这类产品没有控制能力。只能通过政府直接管制实现专利药价格或费用控制目标。

此外,我国对国际参考、经济性评价、企业利润率控制等成熟方法未能使用。总体上尚未形成系统有效的药品价格机制,天价药品屡屡出现。

卫生、医保、药监等应多方参与

一般而言,实施药品价格干预的主体是广义的卫生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障部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卫生、医保、药监等部门应共同参与药品市场的建设和管理,方能形成完善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1.理顺医疗技术服务价格,从源头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以药补医根源在于对医疗技术服务按低于成本定价。以物价部门开展价格改革为契机,理顺医疗技术服务价格。

但也必须看到,在压力传导过程中,最弱势的一方往往是压力最大的承受者和改革成本支付者。当改革延伸到公立医院,所需资源总量几何级增长之后,必须结合技术服务价格调整和支付方式改革,同步推进才能有效控制药品价格和费用水平。物价部门应继续放开诊疗、护理、床位等项目的价格,通过制定相对合理的技术服务价格,为支付方式改革提供定量测算依据。

2.取消医院药品加价率管制政策,推进医院住院与门诊系统分离。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是信息对称和市场结构的完善。从促进信息对称上,要从严审批新药和仿制药,控制同一药品的上市批文数量,加快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进程,保持药品质量均一性和价格可比性,促进良性竞争。加强药品价格信息系统的建设,把国内外药品价格及时公布。

市场结构上,短期内看应设置医事和药事服务费,取消医院药品加价率管制政策。要认识到,医院从药品获得部分返利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并不冲突,核心在于:返利的规模不应成为医院补偿的主渠道;对返利的处理和使用应阳光公开,纳入预算或统一管理,而不是进入个人口袋;对医院的支付方式和绩效考核上,获得返利应有助于提高医院绩效。长期看应推进医院住院与门诊系统的分离,彻底改变医院同时是零售终端的双重身份。

3.对垄断性药品必须采取价格管制。用政府干预矫正垄断性产品市场失灵问题,尤其专利药的垄断地位是由行政保护形成,各国政府允许其以较高价格水平销售的同时,均直接或间接进行干预,包括制定报销参考价、制定最高售价等方法。取消医保范围内专利药最高限价后,应有类似管制措施。此外,对于价格过高或长期居高不下的药品,应允许从其他价格相对较低国家平行进口,对关系公共健康的药品应考虑强制许可。

4.实施药品价格分类管制。参考国际经验,对非处方药、非报销药品通常在生产环节自由定价,流通环节实行差率控制。对市场竞争充分药品,设置支付指导价。除专利药外,生产企业较少的品种,也需施加一定管制。

5.开展药品经济性评价。按经济性评价结果,为不同药品设定相对合理的支付价或最高限价。对新药或治疗结果不稳定的药品,可探索按绩效付费或药费总额控制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