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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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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第1篇: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范文

(一)中央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发展的上升期。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国居民消费结构逐步升级,工业化进入中期阶段,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进程加快。二是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人力资本快速增加。三是从我国资本的来源看,我国国内国民储蓄率较高,这又为产业发展的投资积累了源泉。四是随着城市化、交通现代化和通讯数字信息化,我国城市基础设施、高速公路、铁路和航空、港口和机场、信息网络等条件将不断改善。五是社会和谐、政治稳定的局面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二)当前影响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风险因素

主要表现为:一是社会公正问题凸显。二是就业问题任重道远。三是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尖锐,传统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已经走到了尽头。四是重大安全事故层出不穷,腐败问题相当严重。五是公共卫生教育问题突出。

上述情况正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的背景。在此背景下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第一,完善体制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需要。第二,完善体制是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需要。第三,完善体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中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很多问题需要我们通过改革来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依然存在,制约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始终未能走出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导致农村人多地少,农民收入低,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制约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二是政府的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包括“越位、错位、缺位”现象仍很普遍。三是产权制度不完善,制约着国有企业改革的进展。国有企业在现今市场经济改革不断深入情况下,已取得了产权制度改革的阶段性成效。但是,目前的国有企业,无论从产权体制上,还是从产权结构等方面,仍存在产权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制约着国有企业改革的进展。四是资本市场的发育滞后,严重制约了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资本市场发育滞后突出表现在:资本市场结构单一。股票市场投资者以散户为主,机构投资者少。债券市场刚刚起步。与股票市场相比,债券市场发展滞后的问题更为突出。全国统一的资本市场尚未形成。这些严重制约了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五是贫困悬殊差距大,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发展。改革30多年,我国地区、城乡、行业、群体间的收入差距有所加大,分配格局失衡导致部分社会财富向少数人集中,收入差距已经超过基尼系数标志的警戒“红线”,影响了社会稳定。六是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领域的体制改革明显滞后,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领域的体制相关配套改革不到位,导致其改革明显滞后,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三、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点任务

(一)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相关宏观体制改革

一是推进政府职能的转换,推进行政层次和行政机构改革。二是推进与行政管理相关的宏观管理体制改革。三是推进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紧密相关的社会管理和政治体制改革。

(二)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推进微观基础和市场体系等关键领域的改革

一是构造自我激励、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在继续推进竞争性行业领域企业改革的同时,重点向垄断性行业推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二是深化价格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

(三)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建立全球化参与应对机制,推进外经贸体制改革

一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二是加快外资管理体制改革。三是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实施互利双赢的开放战略。鉴于国际经济旧秩序依然存在,而且这种格局短期内也不可能完全改变,因此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面对严峻挑战,要学会把握国际规则的主动权,建立相应的应对机制,包括保护关键领域产业安全的应对方案以及应对贸易摩擦的机制等。通过以上机制,建立一种扩大对外开放与增进国家权益的平衡机制,以保证对外开放在更高的水平上推进。

(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一是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创建各种民生性体制保障,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二是围绕自主创新和增长方式转变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三是围绕全面协调,特别是城乡协调着力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四是围绕可持续发展推进资源环境体制创新。现行环境管理体制难以有效解决跨界环境问题;难以从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执法的干预;不利于落实环境保护责任;难以有效履行环保监管职能。改革的方向是逐步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

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注意的问题

(一)改革需要缜密的思考、系统的法律和体制设计

改革需要防止由于各方面的干扰而被异化,不轻率地推出每一项改革措施。改革应通过法制的形式,通过大规模自上而下的立法方式推进。

(二)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人为本,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在改革的进程中,我们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人为本,同时也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社会政治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在改革、发展中实现社会政治稳定。

(三)防止把政府转型简单化为机构精简

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国际竞争力的主要因素之一,所以推进政府转型已迫在眉睫。在推进政府转型的过程中,必须防止把政府转型简单化的倾向,政府转型并不是简单的政府机构改革。政府转型实质上是政府的再造过程,包括职能、定位、机构等各方面的再造。

(四)注重把改革措施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第2篇: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范文

【关键词】企业 控制制度 完善

随着近些年来国家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内对于市场的竞争已经变得越来越激烈,而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国内的企业如果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占得一席之地,提升自己的市场竞争力,那么对于企业内部的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就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企业对于自身的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一个成熟的企业所必须经历的一个阶段,只有如此才能够让企业更快更好的发展下去,从而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一、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

一个企业如果想要建立并完善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那么就必须要遵守一定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够顺利的完善自身的控制制度,而不至于出现什么疏漏,从而影响企业的发展。企业在完善控制制度的过程中,需要明确各个岗位与职位的职责和权限,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上,制定不相容的岗位与职位,使得这些岗位与职位之间能够互相监督,互相制衡,将工作效率提升到最大。另外企业在建立并完善控制制度的时候,还应该建立相应合理的制度,让决策人员与员工之间能够相互制约,以防止中央集权的现象出现,阻碍企业的健康发展。同时我们还应该定期对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核查,以防止不必要的漏洞出现,从而影响企业的发展。因此必须遵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

二、现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在当前的新形势下,国内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导致了我国大部分的企业都实行了内部的控制制度,但是有的企业却对这一项制度不够重视,对于相应的人员配备都不够完善,从而使得企业内部的管理显得非常混乱,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阻碍。尤其是在会计岗位上,企业对于会计岗位的职责与人员配备够不是非常明确,这就导致了企业内部的财务紊乱,对于企业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是非常不利的。

(二)内部控制环境恶化

由于我国国企与民企共存的独特的企业发展制度,这就导致了我国很大一部分企业的高层决策者并不具备相应的才能,或者是法制观念薄弱。这些决策者往往是由国家直接任命给企业的,这就使得这些决策者对于企业内部的控制制度不够重视,由此让企业内部丧失了一个企业应该具有的规范性与严肃性,严重的拖累了企业的发展。另外由于这些决策者对于企业往往都是采取人治或是行政命令的方式,导致了企业内部集权比较严重,对于有才能的人不能够做到公平,这样对于企业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是非常不利的。

(三)企业文化不够先进

一个企业往往能够相应的先进的企业文化,只有这样才能够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率,建立与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但是目前有的企业还没有形成较为先进的企业文化,使得企业内部的工作氛围不是非常好,企业的决策者也不能够作出科学的规范化管理,这样对于完善企业内部的控制制度是十分不利的。

(四)信息沟通不通畅

企业具有良好的信息系统可以有效的帮助企业的管理者了解企业内部的相关的信息或者是竞争企业的一些信息,使得对于企业的管理者对于企业内部的掌控力度得到极大的强化。而如果企业内部的信息沟通不通畅的话,就会造成企业内部的控制制度的缺失,极大的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并降低企业的经济效益,具有十分不利的影响。

三、改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应对策

(一)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如果我们想要完善企业内部的控制制度的话,公司的决策者应当做的就是明确企业内部每一个岗位的职务,并对这些职位重视起来,制定合适的员工到相应的岗位进行工作,由此使得企业内部每个岗位的职责明确起来,不会造成业务交叉的现象,并且这样做也可以使得公司内部分工清晰,对于公司的发展意义重大。

(二)改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

改善企业内部的控制环境对于改善企业内部的控制制度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一个良好的环境与企业的发展有着必要的联系。改善企业内部的环境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划分清楚每个人的权限,尽量避免中央集权的现象发生,使得企业内部的各个部门之间既有相应的联系又能有充足的独立性,如此才能有助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有效的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重视企业文化建设

企业文化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因此每一个企业都应该有自己独特的先进的企业文化,所以我们的企业决策者应当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以之潜移默化的影响员工的意识,规范员工的行为,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率。

(四)构建良好的信息平台

现在的社会是信息的社会,因此对于信息的获取在企业的发展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这是这个原因,企业的管理者应当重视信息平台的构建,使得企业与员工能够获得相应的自身所需的信息,从而最大程度上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四、总结

在当前国内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之间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如果想要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占得一席之地,那么对于企业自身的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就是必不可少的了,完善企业内部的控制制度可以有效地促进企业的发展,对于企业来说意义十分重大。在本文中,笔者通过对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以及企业现行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要的阐述,从而对完善企业内部的控制制度的对策进行了一些的探讨,希望能够对大家完善、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有一定帮助。

参考文献

第3篇: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范文

关键词:政府 市场 转型 博弈 共生

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殊性

1、生产力水平比较低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几乎都是在资本主义得到发展,通过资本主义改革或革命建立的资本主义国家,因此资本主义因素与市场在资本主义国家得到了充分发展,这就为市场经济体制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提供了最有利的条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但是我国的市场经济是在受到多年殖民侵略和战乱使我国的经济基础几乎被破坏殆尽。建国后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在恢复战争创伤以及快速建立工业化基础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慢慢显露出来,这种高度集中、政府安排一切的经济体制管的过严、过死不利于我国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这就促使我国开始探索更加有效率的更加合适的经济体制,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市场经济体制在发展经济上的的灵活性、效率性更加有利于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因此市场经济作为一种发展经济的手段被我国引入,用以促进我国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促进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2、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市场经济

我国虽然引入了市场经济体制,但是我国的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却是不同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我国的社会制度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我国要建设与发展的市场经济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市场经济,而不是传统的含有资本主义意味的市场经济。虽然我们认识到了市场在发展经济上的优点,但同时我们更加要意识到市场经济并不是万能的,他有着自身的缺陷与不足,最重要的是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就必然会产生一定的非公有制经济,如何处理非公有制经济对社会主义的影响等等问题都相继而来。如何处理发展市场经济带来的问题,更好的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也是对党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一种挑战。

3、我国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

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与西方不同,西方的市场经济是依靠经济自身的发展而建立的,因而市场体系比较健全。而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则是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我国的经济经济体制改革虽然历经多年却并仍处在转型的关键期,在这个时期,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在短期内不会消失,政府与市场在经济领域将会有许多摩擦与碰撞,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更为复杂。尤其是我国的改革开始进入攻坚期,继续改革必然会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这就需要更大的政治勇气与智慧。

二、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现状

1、政府与市场边界模糊

在我国现在的经济建设中,政府与市场的边界问题一直不是特别明确的。目前经济建设中比较典型的边界模糊就是政府越位、错位、缺位的现象。首先,就是政府“越位”,政府在经济建设中关了太多应该交由市场来负责的事情。例如企业竞争,政府应交由市场来充分的优胜劣汰。其次,是政府“缺位”,我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公共物品与服务的需求量巨大,市场在没有利益的公共领域几乎不发挥作用,而政府在这个领域的作用就要明显加强。最后,是政府“错位”。中央政府与各级政府之间的重叠机构太多,重复性建设多,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什么是政府应该管、必须管的,什么是政府要退出,由市场来管的,搞清楚这个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要突破。

2、政府地位突出与市场不足

(1)政府地位突出

我国目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突出。首先,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虽然政府的职能在一步一步改革与完善,但这种经济转型期的历史阶段,使政府在经济领域的指导与干预不会在短期内消失。其次,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经济必然占有主体地位,这就使政府在市场中又以一个竞争者的身份出现,他的权力必然会影响各种所有制企业之间竞争的公平性。他的这种既是指导者又是竞争者的双重身份使政府在我国经济建设中的地位比较突出。这种政府在经济建设中的突出地位,使得“寻租”现象开始显现,权钱交易已渐露头脚。权力与市场的结合会造成经济主体的不公平竞争,对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是十分不利的。

(2)市场体系不健全

我国的市场经济与西方的市场经济有所不同,西方的市场经济是由其经济慢慢发展形成的比较完善的市场体系,有比较系统的市场道德体系、诚信体系等等。而我国的市场经济是由计划经济转过来的,本身经济体系就不健全,除了商品市场外,资本、土地、劳务、技术、信息等现代市场经济体系所必须的要素仍然很不完善。尤其是价格机制、竞争机制等还远远没有在各领域中发挥应有作用,市场体系仍不完善。这是我国不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思考

1、界定政府权力,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边界

要进一步调整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首先就是要明确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边界。要弄清他们之间的关系,首先就要明确我国经济体制发展的方向,是要强化政府职能转变,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最基础作用,还是要继续强化政府的直接干预。在经济体制发展方向上,十决定要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健全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那么就是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但我国特殊的情况又决定政府主导作用短期内不会消失,这就必须要界定政府权力,转变政府的经济职能,使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明确化。政府与市场必须分开,但我国目前政府的干预不可避免,那么这个时候最重要的就是界定政府权力,防止政府越位、错位与缺位现象,同时防止权钱交易的形成。对一个转型期的国家而言,哪些权力与手段是现在必须要用而以后却要退出的,哪些干预是现阶段与日后都不能用的,哪些手段是需要长远坚持并不断改善的,这是政府权力界定所必须要回答的问题。政府只有找到了自己作用的关键点才会在经济调控中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2、政府培育市场,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

我国的市场经济体系由于起步比较晚,体系还不健全,但面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压力,健全市场经济体系的任务已刻不容缓。而我国的特殊情况又为市场经济的健全提供了一种比较新的发展模式。

首先,政府部分代替市场,推动经济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起步比较晚,在中国现阶段,市场经济还没有完全形成与发展。在这种情况下要仅仅依靠市场机制引导经济发展存在着比较大的风险,而且需要的时间也比较长,这对于我国的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是十分不利的。政府代替市场行使一部分资源配置的职能,以推动市场经济的更好发展,这是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转型期的国情决定的。但在我国市场经济相对成熟之后,原来由政府代替部分市场的资源配置就必须交还给市场,尤其是在经营性与竞争性领域,政府必须逐步退出,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其次,大力培育市场经济,完善市场经济体系。我国为了解放与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开始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但是要想在短期内实现根本性转变,就必然会受到传统体制惯性的制约。新旧体系的碰撞不可避免的会引起经济观念的转变,最重要的是必然会造成利益调整等方面的冲突。这会对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提出挑战,在这种时期,政府就必须拿出更大的政治勇气与政治智慧找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大力推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培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逐步完善市场经济体系。

3、政府与市场良性博弈、合理共生

首先,我国是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在转变过程中,就必然会有新旧体制的碰撞,体现在经济关系中,就是政府与市场的博弈,即政府与市场争夺资源配置的基础地位。既然要建立市场经济,即使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市场经济,也是由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由政府向市场的转变,是一个重要的转变,这中间必然会涉及到政府与市场的博弈。面对这种博弈,我党必须要有更大的政治勇气与智慧找到突破口,实现政府在资源配置领域的逐步淡出以及政府职能的转换,真正做到政府在经济领域的宏观调控。

四、结语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也必然会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在世界其他国家中并没有现成的模式,需要我国不断探索与创新,找到政府与市场的最佳契合点。

参考文献:

[1]高尚全.市场条件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J].宏观观察,2012,(09).

[2]赵荣.试析经济发展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J].太原大学学报,2009,(12).

[3]刘书明.现代市场经济与中国政府经济职能[J].社会纵横,2009,(04).

[4]刘志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J].改革与发展,2012,(02).

[5]乔新生.政府与市场是什么关系[J].大家思考,2012,(06).

第4篇: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范文

[论文摘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指明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上有许多突破与创新。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纲领,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许多方面都有所突破与创新。这些突破与创新,对我们顺利完成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明确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与目标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总结了党的十四大以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经验,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和目标,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内容。

《决定》指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是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健全国家宏观调控,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证。主要任务是:“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行政管理体制、经济法律制度;健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决定》明确了制度、体制、机制的建立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地位,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认识已经从基本框架深入到了基本内容,实现了从形式到内容的有机统一。

二、提出了发展的“统筹性”,形成了新的社会主义发展观

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全面进步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这就是说,我们强调的发展不仅仅是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而且是增进全体人民的福祉;不仅仅是推动生产力快速发展,而且是实现社会和谐和全面的进步。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坚持和强调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把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构建在“统筹”的基础上,强调: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统筹就是兼顾,就是不放弃任何一个方面和领域,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实现所有领域和所有地区的共同发展和共同进步。在统筹的基础上实现全面发展,在全面发展中贯彻统筹的观念和理念。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同稳定的关系,在深化改革和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的基础上,实现并促进经济、政治和文化,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决定》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筹性”,丰富了发展的内涵,从而形成了全新的发展观。

三、提出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党的十五大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并对股份制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强调: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社会主义也可以用。这就在股份制与公有制之间搭起了畅通的桥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肯定了股份制在公有制实现中的地位,而且把它看成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指出: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一方面,标志着我们对股份制的认识更加深刻,更加与时俱进;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将加大股份制改造的力度,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将走向股份化,国有资产的战略性调整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也将进入内涵建设阶段,逐步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相互制衡的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四、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予以科学定位

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逐渐进入社会经济领域,成为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和“重要补充”。党的十五大恢复了非公有制经济的本来面目,解决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归属问题,承认它是不同于公有制经济的“其他所有制经济”,强调“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的范围和领域仍然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肯定了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并给以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同样的身份和待遇,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各个行业和领域,鼓励、支持和引导其发展壮大。《决定》指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非公有制经济不但与公有制经济处于平等的地位,而且享有同样的权利和同等的待遇,使人们更加明确:非公有制经济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它的存在和发展必将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使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都得到充分涌流。

五、明确了产权的含义和现代产权制度的特征

产权明晰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但何为产权,则是理论界一直争论的问题。可以说,产权的含义不明确是制约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理论问题之一。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从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角度,详细阐述了产权的含义及现代产权制度的特征。

《决定》指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包括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建立完善的现代产权制度。现代产权制度具有“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等主要特征。

明确了产权的含义和现代产权制度的特征,有利于解决和明确以产权为核心的各种权利归属问题,既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也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加快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有利于确定和明确各类资产所有者的主体地位,真正体现出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使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各项权利都得到保护和保障,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加速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第5篇: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范文

如何体现市场经济体制为主的客观要求

以市场经济体制为主,作为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既反映了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心,应该是市场经济。或者说,在本质上首先是市场经济。也在客观上要求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充分体现市场经济的生产关系和客观规律的基本特性。(一)确立市场经济生产关系的主体地位市场经济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巨大促进作用,已充分证明市场经济生产方式,适应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的主体要求,并且也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生产方式。因此,市场经济的生产关系,也应当在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经济基础中占据主体地位。明确这一点非常重要,这不仅是我们正确认识我国现阶段经济基础规定性的基本依据,也是我国在基本经济制度体制、社会价值观与意识形态、社会治理方式与法律制度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与创新的主坐标。第一,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所有制关系。市场经济的基础是私人经济,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是它的基本特性。与此相联系的是每一个市场主体,都是自主、自由、理性地追求私人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生产经营者。唯有此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人们创造和积累财富的热情,这也是经济发展动力、活力,以及市场效率的根本所在。因此,市场经济的所有制关系必须以私人所有为主体,否则就难以成为市场经济的生产关系。虽然自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民营经济也获得了极大发展,但始终步履艰难。要从根本上得到改观,就应当构建以私人所有为主体的生产关系,制定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为民营经济更快、更大发展提供制度支撑。第二,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产权关系。一是重在产权明晰,利益主体明确而实在,二是重在产权保护,利益主体的权益不受侵犯,三是重在产权规范,利益主体具有平等的市场地位。我国的产权制度改革,虽然也是沿着这个方向,普遍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但在实施的领域范围和落实成效方面,都还有着不小的差距。第三,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分配关系。市场经济的初次分配关系,在本质上是生产投入的收益分配关系,也是参与价值创造与实现的各生产要素之间的分配关系。分配权利的决定因素是各生产要素的稀缺性或不可替代性,其公平与否的标准是各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二次和三次分配关系,在本质上是政府和社会运用非市场方式,而建立的财富均衡转移的再分配关系。其分配权利和公平标准,则是来自于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社会要求。可以说,这三个第次相互补充的分配关系,最大限度地兼顾了效率与公平。但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分配关系要真正发挥成效,还需要三个前提:一是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二是完善的政府公共财政职能,三是成熟的民间社会组织机构。虽然我国目前已基本建立起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分配关系,可收入差距却又不断扩大,其实质问题就是这三个前提还没有真正形成。(二)确立市场配置资源的主体地位由市场配置资源,作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规定性,是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主体方式,因而也必须具有资源配置的主体地位。这也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但是,这种主体地位的真正确立,并不在于有多少资源是通过市场配置的,甚至也不在于其数量是否在总量中占有绝对多数,而在于资源是否真正由市场机制的作用来配置的,并且是否已成为最主要、最基本、最普遍的配置方式。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的条件下,特别是权力在资源配置中占据主导地位时,通过市场运作配置资源,往往会沦为掩盖权力配置资源的“形式”,甚至沦为“漂白”权钱交易的一种方式。而本文前面所指出的,我国经济体制目前所存在的各种“失衡”现象,在客观上也是不断滋生这些行为的“温床”。因此,要真正确立市场配置资源的主体地位,就必须破除现存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这不仅要确立市场经济的生产关系,还要改变目前经济体制的各种“失衡”现象,构建能让市场机制真正发挥支配作用的市场经济体制。第一,构建自由的市场选择机制,取消行政性投资审批制度。投资作为生产要素资源的配置行为,既是投资者理性的经济活动,也是投资者对市场机会的选择。自主和自由是选择的基础前提,其收益和风险自有投资者来承担,其投资是否过热也自有市场来调节,因此无须政府从微观层面予以审批。政府在微观经济领域的主要责任,应是依据相关制度、政策和标准,一方面引导投资方向、促进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一方面严格查处各种危害市场、环境和社会公众生活的生产经营行为。第二,构建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确保所有市场主体享有平等的市场地位。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是公平竞争的基本保证,主要体现为市场机会、待遇和保护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其最大的作用是能形成正向发展激励,增强各类市场主体竞“优”发展的信心和积极性,促进要素资源优化组合,提高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同时也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权力配置资源的机会。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消除各种垄断,全面放开市场,实现充分竞争。第三,构建单一的市场定价机制,取消“双轨制”定价模式。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依据的是价格信号,市场的竞争机制,也依据的是价格信号。市场价格既是商品价值的体现,也是市场供求关系的反映,只能由市场来确定。任何非市场的定价行为,都会在不同程度上扭曲市场的价格信号,降低资源的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对于某些关系民生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也应该由市场来定价,政府可用发放专项消费补贴,或提高社会保障的财政补贴标准等方式予以弥补。第四,构建严格的市场治理机制,建立法制化的市场管理体制。法制社会之所以是市场经济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基础,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市场竞争的结果,只能是以“优”胜“劣”,绝不允许“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所以,市场的治理机制必须法制化,必须从管理到执法、从方式到程序、从审理到判罪、从监督到问责的各个方面,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制化管理体制,不给任何凭借权力、势力、欺诈的不法行为以立足之地。唯如此,才能维系市场经济的交换关系、契约关系和信用关系,才能显现市场的功能,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三)确立市场调节的主体地位我们知道,由于市场主体作为个体的理性经济人,在逐利的经济活动中,都不免带有一定的自发性和盲目性,易引发经济运行的波动和无序化现象,因而政府对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就显得非常必要。但必须是在确立市场调节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来实施:第一,必要原则。虽然不会有经济运行的绝对平稳状态,任何时候的经济运行都会处于一定的波动中,但只要在适度的范围内,就不要贸然采取宏观调控措施。除非出现下列三种情况,一是经济运行出现明显的非正常波动或无序的迹象时;二是社会经济发展能力出现明显的衰落迹象或瓶颈类困难时;三是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出现影响我国经济运行或危害全国经济安全的迹象时。但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的程度,只能采取必要的、适度的调控措施。第二,有利原则。宏观调控的目的是为了经济运行的平稳和有序,但更重要的目的,应是提高经济体摆脱危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因此其政策和措施在抑制经济波动时,一是要有利于市场调节作用的发挥,不能违背市场规律;二是要有利于市场机制的完善,不能影响市场机制的正常发挥;三是要有利于促进产业的转型升级,不能只限于市场供求关系的平衡;四是要有利于产业体系的优化整合,不能影响产业链的衔接、配套和组合;五是要有利于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不能影响大众经济、消费经济的正常运行。第三,间接原则。宏观调控就是间接调控,最忌讳直接干预微观经济运行,特别是用行政手段干预正常的市场行为。否则,不仅会影响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也容易成为计划经济的市场,甚至是权力控制的市场。因此,宏观调控最好通过运用诸如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以及产业政策等政策工具来实施。主要是形成一种市场预期,以引导资源配置的方向,从而达到调整市场波动和提升经济发展能力的效果。所以,宏观调控重在它的引导作用。第四,授权原则。宏观调控一般都需要投入大量的公共资源,并且对经济运行和社会经济生活也都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宏观调控既有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益问题,也有社会经济发展的责任问题,其措施具有显著的公共经济性和公共政治性,甚至是公共道德性。这就决定了宏观调控的决策和具体措施的制定、解释,都具有着立法的性质,其权利不应归于政府行政部门,而应归于国家立法机构。政府部门只有得到国家立法机构的授权,才能实施宏观调控。这也是防止利用公共资源追求部门利益和权力寻租的有效制度之一。

如何体现社会主义性质的制度要求

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和认识,不能仅限于对其制度特征的把握,而应该结合社会生产力的现实发展水平,更多的去把握其内在本质。要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和坚持,乃至发展和完善,首先要符合其内在本质的要求,其次才是与此相适应的制度特征。在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的性质要充分体现在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社会主义制度要有利于更多的解放生产力,更快的发展生产力。而市场经济又被实践证明,是适应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要求的,并能更快的解放和发展我国生产力的社会生产方式。这既是二者之间的共同点所在,也是二者之间内在的必然联系和现实的结合点。这也应该是我们正确认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二者关系的基本点。从这个基本点来认识,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二者的关系,就应该是一个促进与被促进的关系。其中社会主义是促进的力量,市场经济是接受促进的主体。而是否真正促进的客观衡量标准,自然就是市场经济的发展水平、社会经济的发展能力、人们生活的富裕程度,以及社会文明进步与和谐发展的水平。如果从长远看,就是能否更快、更好、更坚实地奠定最终实现社会主义根本目标的社会基础。有效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对生产力发展的促进作用在我国现阶段,就是要能真正有效地加快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机制,加快提高市场化的水平,加快提高治理市场经济的能力。第一,要把社会主义制度的合理性体现在市场经济体制机制的完善上。不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机制,不仅必然导致结构失衡、功能失衡,甚至社会发展失衡的市场经济,也必然导致产业竞争能力和经济发展能力,以及全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不断丧失,从而也必然会导致社会主义制度合理性的不断丧失。所以,要增强社会主义制度的合理性,就必须增强经济制度体制解放与发展生产力的促进能力,坚决革除一切有碍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制度弊端,加快构建规范与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机制。这也是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制度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着力点。第二,要把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在市场化的水平上。市场化水平的高低,一要看市场一体化发展的程度水平,二要看宏观调控措施的科学水平。前者是促进自由、公平、充分竞争,激励创新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市场体系,后者是引导宏观经济健康平稳发展的政策手段。如何能使二者更完善、更合理、更有效,也是能否促进经济发展,提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展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关键。因此,能否加快提升我国当前市场化的水平,也是检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方面。第三,要把社会主义制度的先进性体现在市场经济的治理能力上。市场经济作为竞争性经济,之所以能够促进创新提高经济效率,其生命力就在于公平竞争。核心是在等价交换的基础上,规范的自由、平等交易。这既是市场经济与封建自然经济的本质区别,也是社会经济制度是否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是否先进的标志。然而,规范的自由、平等交易,必须依靠民主法治来作为保障,否则,公平竞争的市场就必然会演变为权贵市场、灰色市场、欺诈市场。所以,社会主义制度的先进性应通过民主法治,体现在市场经济的治理能力上。

第6篇: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范文

关键词:市场经济体制;道路运输;管理

道路运输乃是实现我国国民经济各个部门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的重要途径,并且道路运输作为一个独立的行业,在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方便、快捷的交通运输不仅能够促进不同地区的沟通,还能极大地缩短各个地区之间的距离,方便了国民经济发展要素在不同地区的流动,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但是因各种因素,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交通运输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探讨市场经济体制下道路运输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道路运输管理工作面临的挑战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现代交通运输业越来越发达,无论是运输方式、运输场站,还是运输价格、运输路网等均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并表现出大型化、专业化、环保化、高速化以及智能化的发展趋势。不管是旅客运输,还是货物运输,其经营组织都呈现出经营规模化、运输自由化以及服务多元化特点,然而这些均给交通运输管理工作带来了新挑战。

二、市场经济体制下做好道路运输管理的重要性

(一)做好道路运输管理是市场经济体制必然趋势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是时展所需,特别是在经济体制下,交通运输业飞速发展,为群众的出行和运输货物提供了便利,与此同时还稳步提升了国民经济。作为道路运输管理者,在经济体制下必须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强化自身的综合素质,以便为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发展添砖加瓦。

(二)做好道路运输管理是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道路运输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能够满足广大群众对道路运输的不断增长的需求。只有切实解决好群众的需求,才能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道路运输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职、权、责划分不清

根据行政设置,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主要承担着管理道路运输相关事宜以及处理已经发生的跟道路运输相关的事宜,但是因为很多跟道路运输有关的事宜中均牵扯到较大的利益,因此导致很多职能被其他行政机关瓜分,如此便形成处罚每个机关都要管,但是服务和改善等工作却找不到具体的机构负责。

(二)道路运输相关法规、法律有待完善

俗话说“不以规矩,难成方圆”,对于道路运输管理来说,同样如此。法律和法规作为约束道路运输行业的法规,也是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行使管理职能的指南。在经济体制下,道路运输行业均发展迅速,但是跟其相关的立法却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法规和规章制度不统一。从全国各个地方制定的跟道路运输管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来看,在准入条件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缺乏统一,从而导致货运、客运跨行政区域的运输出现了人为障碍,甚至还有少数地方形成了地区封锁、地区保护,个别道路运输经营者垄断客源、违法经营行为屡屡发生,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极大影响;第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实施细则不详细,使得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形成无法可依的现象。比如,现在各种厂家在利益驱动下生产出各种各样的电动三轮(四轮)车,而这些电动车非法拉客现象很严重,这样一来不仅带来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还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由于没有关于电动车非法载客的相关罚则,使得执法过程无所适从,呈现十分尴尬的局面;第三,管理体制存在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运政部门的职责为管理道路客运、货运运输、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享有监管运输安全和行政许可等权利。但是就实际情况而言,各级运政管理机构级别设置较低,大部分县级运政机构都还是股级单位,因为管理体制存在问题,这些管理职权很难真正履行到位。

(三)道路运输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道路运输的行政管理部门通常是交给各级地方自主管理的,但是政府部门并未将其纳入预算范围内。如此便导致个别地方政府的领导忽视了对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安排人员管理道路运输时,不专门招聘,这样一来运政管理部门的员工结构复杂,综合素质不高,道路运输管理的实践不足。据调查,某些地方的运政管理部门中绝大部分的员工缺乏现代化管理知识和经验,从而导致道路运输管理水平不高。

(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时有发生

在经济体制下,我国道路运输管理依然存在着个别管理人员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的情况,具体体现在:有少数道路运输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因为对象为熟人,人情原因存在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的情况,若该情况不能及时遏制,不仅会严重损害道路运输管理相关法律的尊严,还会影响以后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市场经济体制下道路运输管理策略

(一)明确职、权、责关系,充分发挥运政职能

具体来说,可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应该根据职、权、责一致的原则,对职、权、责的权限做出调整,明确指出市、区级运管机构的权利和职责,严格执行“谁审批,谁管理,水负责”的原则。坚决打击“好处大家抢,麻烦大家躲”的现象;第二,明确指出运管机构承担的职责,以便让其更好的参与到所在地方的交通规划和建设工作中来,另外,要尽量实现服装的统一,以便更好地维护运管部门的微信。

(二)建立健全道路运输相关法规、法律,为道路运输管理作法律保障

针对当前我国道路运输管理还存在着法规、法律不够完善等问题,在场经济体制下加强相关的立法工作迫在眉睫,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第一,要站在国家层面的角度上,根据市场经济体制下交通行业面临的新情况制定相关的法规和法律,以便指导交通责任的划分和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等,确保交通管理工作有法可依。第二,作为道路运输的主管部门应该通过政策明确划分确职、权、责,将具体管理职责落实到具体部门上,另外针对出现交通事故后,如何处理以及责任划分均应明确体现出来;第三,为了保障道路运输管理行业的不断发展,还需要制定一定的激励机制,从而促进道路运输行业稳定运行。

(三)提高道路运输管理队伍综合素质

在经济体制下,提高道路运输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要加强道路运输管理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干部和职工参与思想道德建设、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强化道路运输管理队伍的职业操守,提高其责任、政治、法律以及为人民服务意识,争创学习型组织,从而为促进现代道路运输业的发展打好政治、思想以及组织基础;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队伍的教育,要根据职工、干部队伍现状为其制定中、长期学习计划,针对新进职工开展岗前培训,针对在岗职工开展在职培训等,以此不断提高提高道路运输管理队伍综合素质。

(四)加强道路运输的监督

在开展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时,必要的监督工作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运输中超载等违反交通管理条例的现象,从而极大的保证了道路运输中的安全性。一方面要加强对道路运输源头监管,从根本上杜绝超载车辆驶出厂区,加强对源头企业的监管,严格按照2016年最新《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执行。把超载现象扼杀在摇篮中。尤其应在客运站点常设驻站人员,严格把关不允许一辆超载车辆驶出车站,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应改为“要加强对道路运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监督,坚决杜绝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贪赃枉法的现象发生,真正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公平竞争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

五、结语

综上所述,道路运输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扮演着桥梁和纽带的重要作用,但不可置否道路运输领域也是各类事故频发的领域。因此稍有不当,事故产生便可能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要高度重视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市场经济体制为道路运输管理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道路运输管理共还存在很多问题,但笔者坚信,只要找准问题,采取明确职权责关系;建立健全道路运输相关法规、法律;提高道路运输管理队伍综合素质;加强道路运输的监督等措施,便能够促进道路运输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郭晋东.道路运输管理新探索[J].山西交通科技,2009(03).

[2]高晨.浅析道路运输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及其应对策略[J].科技论坛,2015(13).

[3]魏玉清.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道路运输管理[J].科技经济市场,2014(09).

第7篇: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范文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资源的合理与有效配置通过政府制定的集中统一的计划,这种资源配置方式决定了经济决策权的高度集中,因为资源的配置者是政府,全社会统一的计划只能由政府做出,而不是由千千万万个经济主体分头做出。我国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正是这样的,在经济管理上,政府不仅管宏观,而且管微观。在管理方式上主要不是经济手段,而是靠行政命令。实际上,把全国视同为一个大工厂,众多的企业不过是这个大工厂的车间。企业基本投人要素—人、财、物,企业的生产过程—供、产、销,以及产品的价格,都由政府决定,国有企业实行国有国营,政企职能不分。由于不承认企业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集中统一的计划,按照行政区划、行政层次,采用行政命令加以实施。结果,企业成为政府机关的附属品,丧失了活力。

通过计划配置资源,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和有效,需要两个前提条件:第一,完全准确的经济信息,没有这个前提,计划决策必然不符合客观实际而失误。第二,不同经济主体,包括各级政府、企业、家庭和个人,在价值观或利益的完全一致,以保证计划决策的完全实现。这两个前提条件是不可能具备的,在现代经济条件下,经济信息舜息万变,错综复杂,靠计划经济体制下,按照行政等级流动的纵向信息体系,不可能使经济信息的传递与反馈迅速而淮确。不同经济主体在利益上是多元的,具有不同的价值观或经济利益。因而集中统一的计划目标不可能完全实现,用集中统一的计划配置资源,也就不可能达到合理和有效。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源的配置通过市场供求与价格的波动,资源配置者不是政府,而是市场上一个个经济主体。这种资源配置方式下,经济决策必然是分散的,资源配置决策由成千上万个企业和家庭个人分头做出。由于市场配置资源固有的缺陷和失灵,政府的职能在于弥补市场的缺陷和失灵,从宏观上对经济调控。由于经济主体利益的多元化,政府主要运用财政、金融等经济手段通过影响经济主体的利益,加以实施,以实现资源合理与有效配置。因此,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与方式。

要确定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首先要研究市场经济固有的缺陷。政府瞥理经济的职能在于弥补市场配置资源的缺陷和不足,凡是市场调节能够解决的问题,就不需要政府干预,凡是市场不能解决的问题,正是需要政府发挥作用的地方。

市场经济已实行过数百年。历史实践证明,市场配置资源并不是十全十美的,市场调节有其固有的缺陷,也有失灵的时候。

第一,基于市场调节是由各个经济主体根据市场信号进行的事后调节,因此,它不能确定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目标,也不能避免经济增长过程中的波动,达到经济的均衡需要较长的时间并伴随资源的浪费,而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要求按照顶定的目标,稳定协调地增长。

第二,市场调节不能解决某些宏观经济变量的确定和控制,如国家预算的收支总量、信贷收支总量、外汇收支总量等等,而这些宏观经济变量的调控,对经济稳定增长具有决定意义。

第三,市场调节不能解决收入分配的公平。在公平与效率的选择中,市场调节注重效率而忽视公平。收人分配的公平和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

第四,市场竟争有产生垄断的趋势,而垄断使价格在反映资源的相对稀缺上失真,从而妨碍市场调节作用的发挥。

第五,市场调节不能有效提供社会必需的公共产品和劳务,也不能解决诸如环境污染、生态平衡等问题。

上述种种问题均是市场配置资源所不能解决的向题,也正是需要政府加以干预和宏观调控的地方。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主要是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检查监督等。

统筹规划、掌握政策,就是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计划、方针政策,制定资源开发、技术进步和智力开发等方案,部署公共和基础设施、以及短缺产业的发展。

信息引导和组织协调,就是为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企业提供经济信息,引导资源配置,通过组织协调,协调地区、部门、行业与企业间的经济关系,搞好宏观经济的综合平衡,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持经济稳定协调的发展。

提供服务,就是积极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汇集和传播经济信息,为企业发展提供多方面服务,创造良好的社会坏境。

检查监督,就是监督检查企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照章纳税、交费,保证固有资产的完整和增殖,维护企业依法行使企业经营的自,反对垄断,保护公平竞争。

转变政府的职能,不是要削弱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既有不该管而管,不该严而严,微观管得过多过死的一面,也有该管而役有管,不该宽而宽,宏观没有管好的一面。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对经济的管理,既有应当削弱的一面,也有应当加强的一面,以实现宏观管住管好,微观放开搞活的要求。

我国经济体制处在新旧体制交替时期,处在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在这种体制背景下,要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要切实做到政企分开。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作为资源配置者的企业,应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主体,企业的基本投人要素和企业的再生产过程和生产经营决策应由企业自主决定。改革以来,企业自已有所扩大,但企业还远远没有成为独立的经济主体,其中重要原因就是政府对企业千预过多,国家法规已确定的企业权利往往为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截留。要转变政府的职能,必须切实做到政企分开,凡是国家法令规定属于企业的职权,各级政府均不应干预,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转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经营机制条例》给予企业的各项权利。

第二,加快建立和完善包括商品和生产要素在内的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只有建立完整的市场体系和形成完善的市场机制。各种市场信号才有可能成为反映资源相对稀缺程度的指示器,政府才有可能通过市场,运用经济手段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才有可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又是一个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市场体系远远没有得到充分的发育,完善的市场机制也远远没有形成。要改变资源的配置方式,要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就必须运用政府的力量,加快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的发育,建立各种市场法规,限制垄断,保护公平竞争,使市场有序的运转。

第8篇: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范文

1.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人们自我发展的物质条件苦乐不均。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呈逐步扩大的态势,特别1992年以后这种态势进一步加剧,时至今日也没有得到有效的缓解。收入差距的扩大意味着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财富占有上的差别的扩大。高收入者自我发展的物质条件好一点,低收入就差一些,那些赤贫者则丧失了自我发展的物质保障。

3.权力市场化与权力寻租现象严重存在,给人的全面发展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市场经济就其本质是契约经济,不是权力经济。但是,在我国的体制转轨过程中,政府部门拥有大量本该由市场调节的社会资源配置权,而对权力有效约束的缺乏促使权力市场化由可能转变为现实。权力寻租现象的存在给社会经济和人的全面发展带来极坏的影响。从人的全面发展来看,权力寻租,首先进一步加剧了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同时这种收入的非法性和不劳而获性,鼓励人们挥霍无度,奢侈浪费,很难造就勤奋、节俭、创业的人格品质。其次,权力寻租的诱惑使人们推崇特权,蔑视法权,诱使人们渴望权力,渴望与特权建立深厚的联系,对公平竞争失去热情,从根本上动摇了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和精神支柱,无法形成自由、平等、独立、竞争的市场人格。

4.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严重危及广大人民的生命健康。在体制转轨过程中,由于市场经济的趋利性,使一些人贪欲膨胀,见利忘义,置国家法律与道德不顾,采取制假售假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非法暴利,致使经济生活中假冒伪劣大行其道,屡禁不止。因假冒伪劣商品造成的严重危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重大恶性事件时有发生。

5.自然环境破坏严重,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条件不断恶化。大自然是人类的家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协调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也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前提。然而,在我国经济转轨过程中,市场趋利性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双重作用,使与经济高速发展相伴随的是对自然环境的破坏日趋严重。

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出现的对人的全面发展产生消极影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来自市场经济自身运行规律的原因,也有源于市场化程度不够,市场发育不完善,;既有微观个体行为选择不当的原因,也有国家宏观调控不力,法制不健全的原因。全面准确把握产生这些消极影响的原因,有助于我们把握产生消极影响的症结所在,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积极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对策与措施。

1.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促进社会经济和人的全面发展。科学的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树立科学发展观,可以纠正过去那种用单一的经济指标来衡量和引导经济发展的局面,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的角度,思考经济发展问题,调整经济发展与人的发展的关系,消除二者间的矛盾与冲突,在社会变革和利益结构调整中,协调人际关系,促进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2.进一步加快市场化改革的进程,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健全是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问题,也是必须解决的问题。它一方面抑制了市场经济对人的全面发展的正面作用的积极发挥;另一方面,又造成体制漏洞,催生出许多经济怪胎,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只有加快市场化改革进程,科学规范和明确政府与市场的界限和职责,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能消除体制漏洞,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正面作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第9篇: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范文

关键词: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 政府职能 转变

党的十报告中指出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要求政治体制改革相配套,需要转变政府职能,以适应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方面存在着缺位现象

所谓缺位是指一个以经济建设为主导型的政府未能随着市场的发育和社会关系的变化及时地向公共服务型的政府转型,政府未能真正做政府应该做而且可以做、市场却无法做到的事。当前,我国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仍然比较薄弱,政府应当承担的一些公共职能不健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的基础教育发展长期滞后,教育投资少,教育经费短缺,城乡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导致广大的农村地区的孩子上学难,城市孩子上学贵的问题日益凸显。第二,医疗保障方面步伐缓慢。医疗保障属于政府应尽的职能,政府在这方面也存在着职能缺位。比如,群众反响比较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频频出现。第三,日益严重的就业问题,对失业人口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愈来愈扩大的贫富差距问题的出现。第四,政府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虽然我国的立法进程进一步加快,适应市场经济的法律框架已基本建立起来。但是,政府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造成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使法律缺少了应有的威严。

2、政府实行经济管理职能方面存在着越位现象

所谓越位是指一个政府主导型的经济体制,未能随市场的发育向市场主导型的经济体制转型,政府依然在做市场应该做而且可以做的事。当前,政府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现象依然存在,政府直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现象屡禁不止。企业没有真正的投融资自,政府对投融资风险问题管得过多,政府对企业的投融资项目要经过层层审批,导致企业立项困难,因而失去很多市场机会。同时,由政府许可证制度、地方保护主义等形成的行政性垄断阻碍了资金、技术、产品、劳动力在各产业和地区间的自由流动,阻碍了全国统一市场和一般均衡价格的形成,市场运行紊乱,严重阻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变政府职能的对策

1、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

首先,要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中国政府必须从中国自身的发展特点和实际情况出发,在反思总结、借鉴与创新的基础上,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为市场经济的运行提供公平稳定的竞争环境,要建立健全经济安全防范体系,提高承担风险的意识和能力,确保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其次,针对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的职能缺位问题,中国政府必须从中国自身发展特点和实际情况出发,将政府职能转移到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上来。要加大教育投资力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在就业问题方面多下功夫,努力缩小贫富差距。

2、弱化政府微观管理职能,还企业自

中国政府对企业,特别是对国有企业的行政垄断现象依然普遍存在,缺乏对企业进行必要的引导和服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要适度的弱化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管理职能,从根本上改变由政府统一计划、配置各种资源的模式,将这种职能交给市场,使政府权力从“无限”变成“有限”。要弱化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功能,转变直接参与微观经济活动的做法,还企业以自主经营权,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

3、健全行政审批制度,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首先,要建立行政审批法,确保行政审批的规范化。其次要改革行政审批体制,建立行政审批听证制度,实行政务公开。最后要建立行政审批的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审批内部和外部的监督监管机制,完善审批追责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建立科学、合理、高效、廉洁、公正、透明、便利的审批制度,将政府行政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4、完善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体系建设

政府职能是国家实现社会控制、确立规范化社会秩序的主要手段和途径,而法律是保证政府行为的有效手段。在健全有关市场主体和市场秩序法律法规的同时,努力完善政府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将政府行为和对政府行为的监督、约束全面纳入法制轨道。能够用法律法规确定下来的,就把它用法律法规确定下来。各级政府要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依法行政,减少政府职能缺位和越位的情况,尽可能避免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

转变政府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其客观的必然性,同时也是一个既复杂而又漫长的过程,而这一过程需要在总结经验,借鉴创新的基础上,在多方努力与协作的前提下共同完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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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于立,刘妍,宫长亮.经济全球化我国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J].科技与管理,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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