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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效用;土地保障;土地功能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9-0045-01
一、土地效用的多重性
土地的价值的二重性在宏观上表现为对农民效用的多重性。可以说,这种多重效用是土地价值属性的宏观表现。具体说土地对农民的主要效应包括经济收益效用、生活保障效用、就业机会保障效用和潜在的升值效用。
(一)土地的经济效用和生活保障效用
土地的经济效用就是通过农民对土地的经营而获取收益所带来的效用。当前的实现途径呈现出多样性,一方面农民可以自己经营土地获得收益,另一方面可以把土地租给别人,收取一定的租金。此外,农民还可以通过入股分红等形式获取收益。因此无论是自己经营还是转让土地使用权,这些都可以使土地的经济收益得到实现。土地对农民的生活保障效用可以从这样两个层次来理解。一是农民的生活所需要的一切都来自土地,土地为农民提供了基本的生活需要;二是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城乡二元体制,农民所享有的各项保障只能通过土地来实现,实际上土地承担了社会保障的部分甚至全部功能。
(二)土地的就业保障效用和潜在升职效用
土地为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具有大幅升值的潜能,这些也对农民产生一定效用。不同土地效用的重要性在不同时期是不同的。这其中受到了外界因素的影响。譬如在不同的经济形态下,土地的产权性质不同,其对农民的效用就不同。在传统的自然经济形态下,缺少商品流通,人们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这种情况下土地的社会价值更为人们所重视,土地对农民的最大效用就是保障生活。当今,进入商品经济时代,土地的属性不再是单纯的社会价值。土地的经济价值受到人们的更多重视,在一些产权形式下,土地成为了一种商品,能够在市场上进行买卖、流通和交换,而且土地的经济价值带给土地的宏观效用也在不断增大,成为土地对农民的最大效用。
(三)土地功能的变迁对效用的影响
从土地功能的变迁看,土地对农民的效用格局总是会经历从均衡到不均衡再到形成新的均衡的过程。也就是说,在一定的时期内土地的多重效用具有内部均衡性。同时,这种内部均衡会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当外部环境出现变化时,原有的均衡被打破,土地的效用格局就会发生变化,最终达成新的效用均衡,形成新的效用格局。经济发展水平对土地经济生产效用的影响也非常直观,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他们的生老病死都依赖着土地,土地更多地承担起了保障功能,社会效用突出。相反,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农民有机会在非农产业上取得收入,对土地的依赖较少。因此,经济环境的变化也会带来土地效用结构的变化。但过于强调或不合时宜地强调某一种效用的重要性都会影响到土地整体效用的发挥,不利于形成新的效用结构,甚至产生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况。
二、影响土地效用发生改变的因素
(一)社会保障对土地保障的替代效用
社会保障作为一项化解、预防贫困以及社会威胁,维护人格尊严的重要方式,越来越多的人认可并加入了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权也已经成为一项基本国策,被多国写入其宪法。因此从国策的思想上来考量社会保障,它就应该具有全民性、普遍性的特征。农民享有社会保障,纳入到正式的社会保障制度中来。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公民权利的体现。这也表明,法律和制度的规定已经形成了社会保障对土地的保障功能的刚性替代效应。
在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不断健全、保障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社会保障对土地的保障功能的替代效应不断增强,而且这种替代作用越强,土地对农民的生活保障效用就越低。在农民所面临风险更多地被社会所承担和化解的时候,土地的所承担生活保障功能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这时土地的经济效用就会变得更加独立,土地的经济生产功能就会更加突出。在土地摆脱所承担的社会保障负担,更多地用来进行经济生产的时候,土地也就具有了创造更大经济价值的条件,从而具备了流转的可能。因此,从大的发展背景来看,土地的经济生产与农民保障正在经历着一个从结合到分化的过程,功能也逐渐从合二为一到各司其职。
(二)土地保障抵抗风险的能力弱化
进人工业社会以后,随着风险走出家庭,演变为社会风险,土地在抵抗风险上的作用已经不如从前,越来越多的风险已经超出了家庭的承担能力。在多种多样的社会风险中,土地所能具有的这些功能在应对各种风险方面已经显得捉襟见肘,甚至无能为力。
(三)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
在农业社会、土地对农民的保障效用是不容置疑的。农民没了土地,就缺少了生存的基础。但在工业社会里,土地的经济价值得到了提升,所带给农民的经济效用也远远超过了其带给农民的保障效用。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农民非农就业的机会增加,非农收占农民纯收人的比例提高,土地对农民的保障效用也在减小。与此同时,土地带给农民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用却不断增加。在城市化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大批年轻劳动力离开农村,进入了城市,离土离乡的生活方式也使土地的经济产出下降、保障功能弱化。
社会保障权的普及、认可,土地保障在应对社会风险能力上的不足,以及城市化工业化的持续推进,土地经济价值的提升等都为农村土地的流转创造了条件和机会。尤其是在我国一些经济发达城市的郊区,随着外部资本涌入,土地经济价值的开发,使土地原有的多重效用格局被打破。但就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程度和土地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的程度而言,土地新的多重效用格局尚未形成。在土地出现流转,土地经济效用实现的过程中,土地的经济效用挤占,甚至排斥其他效用,特别是对土地保障效用的空间挤占,使农民原有的保障体系遭到破坏,但新的保障体系又没能及时跟上。因此,农民原有的保障体系的断裂、新保障建设的滞后给农村社会保障建设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和影响。
关键词:社会保障 经济学 社会公平 经济效率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4-016-02
经济学是研究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规律的科学,而社会保障是通过经济手段来达特定社会目标和政治目标的制度安排,本身也可以被视为一种经济活动。因此,社会保障既要按照自身规律来发展,也必然会受到各种经济关系与经济活动规律的制约,这种内在的关联性决定了经济学对社会保障具有特别重要的影响。
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始终与经济理论的发展结合在一起,社会保障理论虽然不是经济学所能够全部涵盖的,但也部分地直接体现在经济学体系之中。经济学界各个流派的兴衰不仅记录了经济理论的发展,也渗透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发展的轨迹。所以,经济学所取得的成就为社会保障理论的发展提供了丰厚的土壤。
一、西方社会保障思想的历史沿革
经济学或经济学家对社会保障理论研究的历史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阶段是二战前;第二个阶段是二战后至20世纪80年代;80年代至今为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二战前
这个时期经济学家主要以社会公平角度为出发点,讨论构筑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经济学对社会保障问题的探讨最早的理论渊源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他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及其原因的研究》一书中,论述了通过“看不见的事”来推动个体利益和社会福利的共同增长,进而来实现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提高的一种思想愿望。第一个系统阐述社会保障思想的是德国的新历史学派,针对当时德国所面临的劳资问题,新历史学派强调和证明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客观必然性。新古典经济学的创始人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一书中,论述了通过改革收入分配来增进社会福利,以及对贫穷者的救济问题。
当代经济学对社会保障理论的研究开始于福利经济学。尽管18世纪的詹姆士・斯图亚特被称为“福利经济学理论的带路人”,但正是创立福利经济学的是庇古。他运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以19世纪初英国哲学家边沁的功利主义理论为基础,依据边沁所提出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福利”这一功利原则论述了社会保障政策的经济意义。庇古假定在收入分配中有货币收入的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在起作用,那么同一英磅的收入对于穷人和富人来说效用是不相同的,穷人一英磅收入的效用大于富人一英磅收入的效用,因此具有收入再分配性质的社会保障政策可以扩大一国的“经济福利”,因为收入再分配过程中穷人得到效用的增加要大于富人效用的损失,社会总效用会增加。尽管庇古主张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但他的社会保障理论仍建立在自由放任的主张之上,而政府作用也仅限于税收和补贴。
凯恩斯主义的诞生是社会保障理论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它直接推动了社会保障制度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建立。凯恩斯主义以需求管理为基础对社会保障理论进行了阐述,凯恩斯认为,一国的生产和就业状况主要取决于有效需求,但是由于三大心理规律的作用,会经常出现有效需求不足,从而导致经济危机与失业的发生。因此国家必须对自由经济进行干预,运用财政政策,通过政府有目的和有意识的财政支出与收入来影响消费需求。他认为政府干预的方针是“国家必须改变租税体系,限定利率及其它办法,指导消费倾向,政策重心为财政政策,通过政府有意识的财政支出与收入来影响消费倾向。通过个人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对失业者、贫困者以救济,从而刺激消费需求。”
(二)第二阶段:二战后至20世纪80年代
在这个时期,经济学家主要从经济效率角度出发,主张削弱社会保障开支,强调社会保障对经济发展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
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来说,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一个分水岭。受凯恩斯主义的影响,二战后社会保障进入了繁荣时期。在这一时期,世界上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急剧增加,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和受益范围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的水平不断提高,福利国家纷纷建立,此时社会保障的积极作用不容忽视。但是,20世纪70年代资本主义国家“滞涨”问题的出现,导致社会保障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负担。
在这种背景下,西方经济学在批判凯恩斯理论的过程中,兴起了反对政府干预的自由经济学派,包括供给学派、货币学派和理性预期学派等,进而经济学关于社会保障理论的研究又有了一些新的见解。
货币主义的代表人物弗里德曼认为,高效率来自市场竞争,如果对低收入者给予“最低生活水平的维持制度”,会挫伤人们的劳动积极性,最终有损于自由竞争和效率,因此弗里德曼反对凯恩斯主义对低收入者发放差额补助的社会保障制度。但是完全取消又会遭到社会公众的反对,为了既救济贫困,又不损于竞争和效率,弗里德曼主张采用负所得税。通过负所得税,既帮助低收入者维持最低生活水平,又不挫伤人们的工作积极性。
供给学派从自由主义原则出发,指责社会保险削减了个人储蓄,抑制了人们的工作积极性。失业保险鼓励人们失业,使政府财政连年出现赤字,有加剧通货膨胀的危险。他们主张大幅度削减政府开支,对社会保障计划进行改革,采取“紧急援助、严格的福利和对儿童补贴相结合”的社会保障制度,从而鼓励就业,提高生产率,减少政府开支。同时还主张通过人寿保险来弥补社会保险的不足,供给学派的代表人物罗伯尔茨指出:“社会保险制度正处在危机之中,因为它计划要对一代又一代人支付不断增长的实际社会保险金。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就是削减社会保险金的增长计划,从工资指数转化为物价指数化,将从根本上消除长期的社会保险问题。此外通过商业人寿保险来弥补社会保险的不足。”
1975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奥肯出版了《公平与效率》一书,表达了当时经济学界一个非常流行的观点,即收入与消费的平等是以资源分配的效率降低为代价。按照这个观点,社会保障作为收入再分配的手段,对经济增长是不利的。20世纪80年代,英国、美国推行的削减社会福利的计划,以及维护并扩展私有化的进程,均受到了这种意识形态的影响。
(三)第三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今
在这个时期,经济学家开始注意社会保障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一些经济学家也由此展开了论战。
社会保障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主要通过两个途径:其一,社会保障通过影响消费者的预算约束来影响消费者的储蓄行为,从而影响到经济中的物质资本形成;其二,社会保障通过影响父母和子女在当期和未来的福利,改变消费者的生育行为和人力资本投资行为,从而影响经济中的人口增长和人力资本积累。新古典学派和新增长理论分别从这两种观点出发阐述自己的观点。
新古典学派认为,一国经济的增长是由资本和劳动两种要素共同决定的,劳动被假设为外生因素,因而物质资本是经济实现长期增长的最终动力。储蓄是物质资本形成的源泉,这样储蓄就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因此,新古典学派是以储蓄为中间变量来研究社会保障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新古典学派将争论的焦点放在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两种不同的社会保障筹资模式上,讨论到底那种筹资模式更有利于提高储蓄率,进而对经济增长产生正面的影响。然而,由于现收现付制的社会保障会对私人储蓄产生挤出效应,基金制对储蓄率的影响又不确定,因此使得从物质资本这一视角出发难以判断两种筹资模式到底孰优孰劣,因此这种观点在发展中陷入了困境。
20世纪80年代新增长理论的兴起,证明了物质资本并不是经济增长的唯一源泉,一国的经济增长是由物质资本、人力资本、技术进步等因素共同决定的,新增长理论将人力资本因素引入社会保障的分析框架,为经济学研究社会保障问题开辟了崭新的研究视角。新增长理论以人力资本为中间变量研究社会保障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认为现收现付制会通过促进人力资本投资而对经济增长起正向的促进作用,这一结论对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起了重要的影响。
二、西方社会保障思想的趋势分析
(一)经济学对社会保障思想的研究重心发生转移
从经济学对社会保障理论研究的演变过程中可以发现,经济学最初是以公平为出发点来构筑社会保障理论体系的,也就是说社会保障首先是作为一种公平制度产生的,具有浓厚的公平色彩,并且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由法律加以保证和强制实施,其功能是为满足社会公平目标而提供的一种安全稳定机制,从而弥补市场分配的缺陷。
二战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经济中“滞胀”问题的出现,经济学对社会保障理论的研究更关注经济效率。货币主义和供给学派针对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的失灵和西方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的危机,以经济效率原则为出发点,提出了削减社会保障支出的政策建议。
从20世纪80年代经济学对社会保障理论研究的新进展来看,这些理论主要以经济效率为目标,从经济稳定和经济增长的角度来研究社会保障问题。可以说,社会保障制度设计的本意虽然不是为了对经济产生影响,但却又不可避免地与经济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
(二)经济学对社会保障思想研究的范围不断扩大
最初,社会保障理论主要镶嵌在西方经济学的收入分配理论当中,从社会公平角度出发,把社会保障作为一种进行收入再分配以及实现收入“均等化”的手段和工具。
凯恩斯主义社会保障理论的内容有所扩大,把社会保障作为经济的“内在稳定器”,即依据财政政策的“相机抉择”原理,针对不同时期的经济运行态势,采取不同的社会保障收支方式,达到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从而实现经济稳定发展。
二战后,经济学对社会保障研究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从经济增长着眼,讨论完善社会保障筹资模式的重要意义。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经济学对社会保障理论的研究,在内容上逐渐扩充、在功能上有所增加,由原来单一的社会稳定、收入再分配功能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经济稳定、经济效率等多项功能。
参考文献:
1.[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及其原因的研究(下卷)[M].商务印书馆,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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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郑功成.社会保障学――理念、制度、实践与思辨[M].商务出版社,2003
4.郑秉文.经济理论中的福利国家[J].中国社会科学,2003(1)
【关键词】商业保险 社会保障 作用;
就目前状况来看,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并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社会保障体系的各种结构不合理问题越来越突出,无法满足我国进一步改革的要求,因此重构社会保障体系这一重要任务显得尤为重要。首先要明确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并积极深化商业保险的改革与创新,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满足多层次的社会保障需要,不断提高我国社会保障的整体水平,为构建中国特色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而贡献力量。
1 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中的地位
社会保障体系是指社会保障每个有机构成部分之间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总体。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石和支柱,关系到整个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以及生育保险这五项内容。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则由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以及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等组成。这几项社会保障之间是相互联系以及相辅相成的关系。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的“安全网”,对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1 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主要任务
商业保险相对于社会保险,又称金融保险。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以及社会管理的功能,是国家经济建设以及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应发挥其应有的强大保险保障功能,对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主要任务具体表现在,商业保险需要按照“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手段,不断改进社会管理以及公共服务。加快保险业的发展,积极引入保险机制来参与社会管理,协调不同的利益关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以及各类纠纷,推进公共服务创新”的要求,并在保险产品的设计、保险服务手段的提升、保险网络的安排以及扩大保险覆盖层面等方面有所提高,从而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保险、保障的需求,为构建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发挥重要积极作用。
1.2 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目标定位
一是要坚持商业化经营的原则,运用保险经济补偿、资金融通以及社会管理这三大功能和手段,按市场化和社会化的要求来积极开展各项保险业务,不断提高保险的风险防范能力以及风险保障实力。
二是要坚持自身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正确处理好保险与保障、短期与长期、责任与利益之间的关系,以服从、服务于社会保障事业为己任,加强与各类社会保障机构的合作和联系,并始终把国家的利益以及人民的需求放在首位。
三是要坚持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政策思路,积极参与和支持新型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重构进程,明确商业保险在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位置。并积极加强诚信建设,拓宽服务领域,协调各各面的利益和矛盾,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为保险业的发展和社会保障事业而服务。
2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与商业保险的内在联系
在功能上,要处理好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之间的关系,两者之间互相影响,并互相促进。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具有统一的经济保障作用,然而从长远角度来看,两者之间的合作、补充以及共同发展存在一定的界限。即商业保险的发展以社会保险保障人们的最基本生活水平为条件。而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不可能也不允许超过满足人们基本生活需要的界限。同样,社会保险的发展也只能以商业保险保障具有投保资格的人们为条件。如果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超出人们最基本生活需要的界限,商业保险则没有投保条件的限制。因此只要任何一方越位,都会给彼此造成压力,抑或影响并牵制对方的发展。因此商业保险发展与社会保险之间相互补充、此消彼长,促使在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过程中,需要日益重视商业保险的作用,并综合考虑商业保险的因素,在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之间作出更加合理的分工、协作和配合。
3 构建中国特色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
3.1 创新发展商业保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途径
创新,首先需要有竞争意识,而在目前的经营环境下则要强调内部挖潜。必须强化商保与社保两种保险人的竞争意识,转外在压力为内在动力,充分发展两种保险来完善旧险种,开辟新险种。同时还要积极发挥商业保险的资金运作为优势,扩大经营领域,密切关注农村保障问题,有效改进服务意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缺失;完善
一、现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缺失的主要表现
(一)家庭养老与农村社会保障间的矛盾
家庭养老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是我国农村主要的养老保障方式。这种传统的保障形式,一直是农民解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主要途径。然而,随着我国农村人口的流动和变化,家庭养老的压力在不断加重。首先,我国已经步入人口老龄化国家的行列,人口老龄化会导致社会劳动人口减少,这无形中加重了农村养老的压力。其次,以独生子女政策为核心的计划生育导致了农村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这直接弱化了农村家庭的保障能力。再次,农村外出打工人群数量庞大,老年人独自生活在农村的现象增多,也使得农村养老问题面临严峻的考验。然而,与此同时,农村社会保障却面临层次低、覆盖面窄等问题。截至2008年底,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为5595万,占农村总人口的比率较低。[3]
(二)土地保障功能与土地保障功能弱化之间的矛盾
在大部分农村地区,农民缺少资金来源,难以形成自发的、合作的社会保障体系。在此情形下,只能选择土地作为保障。然而,现阶段,农民面临的却是土地保障功能的弱化。一是城镇化的发展导致农村可耕种的土地面积在进一步减少,甚至出现了大量的失地农民,而农民从土地农转非中得到的利益却是有限的;二是农村小规模的家庭经济投入产出比极低,在农产品价格和农业生产成本双因素的夹击下,土地报酬率呈现出递减的趋势。而从另一方面来讲,随着农民非农就业机会的增加和农民收入来源渠道的多元化,在农民的收入来源中,农业或土地收入的相对重要性也将趋于下降。因此,土地保障的相对作用也会趋于下降。
(三)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之间存在的差异
城市社会保障制度逐步走向完善,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则仍然处于低层次阶段。养老保险已是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而其在农村只是在少数地区试行;医疗保险在城市的社会保障体系中也占有重要地位,但是农村只是在近几年才开始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在保障内容与水平上与城镇医疗保险有很大差距;生育保险在城市己经普遍建立,而农村仅有一些地区在试点;再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城市都已经普遍建立,而在农村则仍然是一片空白。
由于历史社会等多方面的原因,中国农民一直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从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在要求来看,他们是真正需要社会保障的人。然而,倾向于城市的社会保障制度却将他们拒之门外,就算是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的农民,由于制度上所存在的缺陷和农民自身的经济情况也决定了他们的保障是低水平的。
二、导致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缺失的因素分析
(一)经济基础因素
1.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城乡居民的收入不平等问题也随之成为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
表1数据显示,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在不断扩大。城乡居民收入之间的差距会导致社会保障间存在着较大差距,这些差距还仅仅是来自于统计的显性的收入差距带来的社会保障之间的差距。城镇居民享受大量隐性补贴,如住房福利、医疗福利、单位内部福利等,这些都导致城乡居民间社会保障的差距增大。
2.政府财政支出不足。充足的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存在和运行的物质保证。虽然近些年国家加大了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但远不及农民对社保资金的需要,在社会保障投入中还存在支出比例偏低、城乡投入不均衡的状况。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投入主要以县乡两级财政为主。在经济发达地区,其地方政府有一定的财力,可以进行一些资金的投入,但是在广大的欠发达地区,由于经济落后,地方财力捉襟见肘则很难顾及到社会保障。正是由于资金短缺,我国不少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还停留在以福利救济为中心的临时性的、有限的保障措施。[2]在有限的资金投入中,国家还将大部分资金投向城市。据有关统计显示,城市农村保障人均资金水平是30∶1[3],这明显有失公平。
(二)公共政策因素
1.政府缺乏重视。政府的意愿决定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轨迹,在大部分情况下,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速度与政府对它的关注程度成正比例关系。而长期以来,政府却缺乏对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视。一是管理混乱,农村社会保障呈现出管理多头、各自为政的分散局面,既无统一的管理机构,也无统一的管理办法。二是监管机制缺乏,尤其是资金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透明度差,致使挤占、挪用甚至贪污、挥霍社会保障基金的现象时有发生。
2.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国尚没有规范社会保障制度的专门法律,在国务院已经制定的条例中也极少有涉及规范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法规,对农村社会保障的地位与作用、权利与义务、保障资金的筹措与管理等,也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制度上的缺陷,再加执行上的不力,导致农村社会保障得不到很好的发展。
(三)文化因素
1.家庭文化的束缚。文化是有巨大惯性的。在我国,农民主要通过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家庭成员的齐心协力来抵御各种风险和灾害,实行家庭保障,为此,在多数人看来,生老病死就应该由家庭负责。这种文化所产生的“软约束”使得农民对社会保障的需求大大削弱。
2.贫困文化的影响。贫困文化是处于社会底层的贫困阶层在长期的贫困生活中逐渐形成的一套“病态”的价值信仰系统,他们不奢望自身的经济繁荣,不期望进阶上层社会,他们有一种强烈的自卑感、宿命感、无助感。[4]这种“病态”的价值观念,使得他们对新生事物有隔膜和排斥,并产生鄙视和畏惧心理,这无疑会阻碍农村社会保障的推行与实施。
三、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
新的社会保障制度应立足农村,以农民为利益主体,适应我国国情,符合我国经济现状及发展趋势。
(一)从经济角度来看
1.政府财政投入应成为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的主体,光靠农民和村集体筹措资金,社会保障制度就会流于形式。为此,政府应负起财政责任,建立固定的财政机制,并充分考虑各地区经济发展的状况和差异,加大对经济不发达地区的资金投入。另外,各级政府承担的责任需要进行明确的划分,需要根据国家整体情况和当地经济情况作出详细规划。
2.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为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奠定物质基础。首先,国家应努力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农民的收入。其次,应加大对农民的培训教育,提高他们服务社会的能力,使他们在社会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从而提高他们的自我保障能力。
3.落实社会保障资金并保障其安全。首先,要成立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方法科学、组织完整的资金运营组织体系,确保资金的不断壮大。其次,在资金使用上要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发放的社会化程度和资金使用的效率,保证有限的社会保障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从政府角度来看
1.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法制化建设。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法制化建设,首先要加强立法工作,不断完善法律体系。从我国的实际情况与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出发,尽快制定《农村社会保障法》。其次,大力宣传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通过宣传教育,使农民充分认识到社会保障的重要性,并鼓励农民积极参加,从而为农村社会保障的推进,为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创造条件。再次,建立并完善多层次的监督机制。将社会监督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建立起对社会保障的全面监督制度。
2.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具有生命力,是否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键是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过多地强调公平,会造成普遍福利成为惰性的温床;过多地强调效率,会造成保障水平过低,保障面过窄,社会保障的功能将无法发挥。公平和效率是一对矛盾,但并非不可调和。这就要求国家在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时,切忌靠国家和集体包揽,应合理分配城乡和地区间的社会保障资金和确定国家、集体、个人承担的比例。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mohrss.省略/.
[2] 任辉.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缺失问题研究[J].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09,(6):122.
[3] 李文.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研究[D].山东大学,2006.
[4] 梁颖,蔡承智.影响农村社会保障的文化因素探析[J].生态经济,2009,(5):189.
关键词:经济学;社会保障; 和谐社会
利益和谐是保证社会和谐的基础,社会保障体系又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制度支撑。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编织一张给软弱者以救助、国民以安全感的社会保障网,对促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十分重要。
一、和谐的理论
社会保障的产生始终受到经济学理论影响和渗透。历史上很多经济学大师都对社会保障进行过深刻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启示。
1.庇古——收入均等化
1920年,英国著名经济学家阿瑟·赛西尔·庇古(Arthur Cecil Pigou,1877—1959)在其边际效用价值学说基础上,出版了最著名代表作《福利经济学》,第一次建立起福利经济学理论体系。根据边际效用递减的作用,如果一个人的欲望不变,他所持有的某种商品越多,那么他对增加单位所获得的效用就越少,因而他对增加的单位愿意支付的货币量(单位价格)也就越少。给穷人增加一单位货币收入和给富人增加一单位货币收入相比,前者的满足程度一般大于后者。国家可以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的调节,给低收入阶层进行各种补助和救济,向穷人提供免费教育、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公共交通、降低房价及房租等社会服务,让社会上一切人的收入的边际效用都趋于相当,实现社会成员“收入均等化”,使社会满足总量增加,社会福利随之增大。
2.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
约翰·梅纳德·凯恩斯 (John Maynard Keynes,1883—1946)是英国经济学家,1936年发表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凯恩斯认为,就业量决定于有效需求不足,有效需求决定于消费倾向和投资引诱。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所存在的资本相对过剩和严重的失业问题是由于有效需求不足造成的,单单依靠私营经济的市场自动调节,不可能保证社会资源的使用达到充分就业的水平,而必须依靠国家干预经济来提高社会的消费倾向和加强投资引诱,以扩大社会有效需求,注重财政政策的作用,采取“普遍福利”政策,增加国家投资和国家消费,甚至通过赤字财政政策,达到抑制经济危机和充分就业的目的。
3.艾哈德——《大众的福利》
路德维希·艾哈德(Ludwig Erhard,1897—1977)在德国实施经济改革时,提出了适应“社会市场经济理论”的社会保障观。在其所著《大众的福利》一书中,比较完整的阐述了其社会保障思想:社会保障必须以经济效率、经济激励为前提;社会保障必须依靠劳动者自己的力量,只有当个人负责还嫌不足或者必须停止时,国家和社会的义务才能发挥作用;现代社会保障不能涵盖所有的群众,必须要有限度,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公民由于地位和职业的因素完全可以自立;福利国家的路走不通,主张全体公民的自主选择及自担责任和风险。
4.奥肯——把“馅饼做大些”
亚瑟·奥肯(Arthur Okum,1928—1980)在分析了美国社会存在的贫富悬殊现象后,认为以机会均等促进经济,在有效率的经济中增进平等,当经济“平等”与“效率”双方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无论哪一方牺牲都必须以公平为前提。主张依靠国家对大企业的支持,提高效率,加速经济增长,扩大收入;通过累进所得税、转移支付等措施,由国家对收入再分配过程加以调节,以缓和贫富之间的对立。在这整个经济战略中,提高效率以促进经济增长,乃是全局关键。否则,即使把经济馅饼切得再均等,社会各阶层到时也会为分割这一块小“馅饼”而激化矛盾。
5.贝弗里奇——《社会保险与相关服务报告》
1942年12月,英国社会保险和联合事业部际委员会主席、著名经济学家W·H·贝弗里奇(William Beveridge,1879—1963)勋爵,从英国获得长久的安全考虑,经过周密的调查研究,向英国政府提交了一份名为《社会保险与相关服务报告》(又称《贝弗里奇报告》)。报告提出了社会保障有三种主要途径, 1945年8月,英国工党执政,贝弗里奇的设计报告得以实施,不仅为英国福利国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也对世界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和谐的功能
一个和谐的社会,应当是人的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公民权利不断得到保障,综合素质不断得到提升,社会公平不断得到改善的社会。
1.调节收入分配
社会保障作为一种收入分配机制,既是国家提供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又是对初次分配留下来的贫富差距进行修正。社会保障对收入再分配的效应主要表现在:一是调节代际收入再分配和代内收入再分配。二是调节同代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再分配。三是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社会保障作为社会自我调节的手段,其作用在于干预社会再生产过程,在一定限度内减弱社会产品分配不均等的现象,给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予以保障。
2.促进社会公平
社会保障作为实现社会公平的一种必须手段和重要方面,是通过下列方式达到其目标的:一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参与机会公平的保障。二是维持社会成员发展起点公平与过程公平。三努力缩小社会成员发展结果的不公平。当前,看病难,就业难、缴费难、维权难的问题还很突出,要下决心从根本上解决制度性建设问题。
3.调整社会心理
人从需要到满足的过程,是一个心理变化十分复杂的过程,极易引起心理与环境的失调,这时就需要对这种失调进行调适。社会保障制度正是能够满足人们生存需要而应运而生的社会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扮演了调适人们心理与环境的角色:给人以满足感,保证了每一个公民有基本的生活条件,力图从根本上消除人与人不平等的现象。给人以安全感、尊重感和价值感。 4.保护生存延续
社会保障作为社会系统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主要功能之一是保护种的繁衍和社会劳动力再生产的正常进行。人对经济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主要是通过人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统一而实现的。数千年的人类发展文明史,都是现役劳动者必然要供养后备的劳动者和退伍的劳动者的循环反复。为了使劳动力和物质资料再生产有计划地协调发展,必须使劳动者在退出劳动年龄的基本生活需要方面得到社会保障,实现生存延续。
关键词:社会养老保障;工具性;执政理念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011)02-31-02
一、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现实需求
(一)内在现实需求
1.农村人口老龄化的挑战。目前,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时期。据统计。2007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经达到1.5340亿,超过总人口的11.6%,其中65岁及以上达1.0636亿,占总人口的8.1%,人口老龄化年均增长速度达到3.28%。2010-2040年是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发展最快的时期,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在2040年将达到22%。2055年达到25%,此后将在24%至26%之间徘徊。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老年人口65%以上都集中在农村地区,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显著高于城镇地区。现在我国城乡收入比例是3.28:1,城乡老人的收入比例是4.7:1,农村老人贫困化程度高于城市4.7倍。贫困发生率是8.5:2.5,也是3倍多。这些证明了农村养老形势的严峻性。
2.农村传统养老功能弱化。(1)家庭养老面临挑战。我国传统上是以家庭进行养老保障。这个基础的显著特点是家庭人口较多,家庭观念较强。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原有的家庭结构逐渐被核心家庭所取代;同时。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致使农村家庭呈现出空巢化的特点。以家庭为基础的传统养老保障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2)传统的土地保障功能弱化。从1997年到现在。我国耕地已经减少了667万公顷,从1267万多公顷到1200万多公顷,人均耕地只有0.093公顷。土地比较效益也在逐步下降。单从农业比较,农民收入水平也在下降。农民现在提高收入水平主要靠转移就业和二、三产业的收入。(3)储蓄养老保障功能不足。随着家庭养老的弱化,许多农民寻求通过个人储蓄来保障年老后的生活。但由于储蓄要承担贬值风险以及生活费用、医疗费的普遍上涨,个人储蓄养老保障模式难以保障老年生活。
(二)外在现实需求
1.保证劳动力再生产、适应生产社会化的必要手段。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劳动力遭遇风险的机会增大。而“大工业在瓦解家庭制度的经济基础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家庭劳动的同时。也瓦解了旧的家庭关系本身”,这就要求风险保障的社会化。我国劳动力供给正逐渐减少,甚至出现了劳动资源短缺的现象。蔡认为,随着中国劳动人口增长速度逐年下降,预期在“十一五”期间从总量上将不能满足非农产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劳动力供给长期大于需求的格局将逆转。这种形势下。建立包括养老保障在内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就成为储蓄和保障农村劳动力资源,保证劳动力再生产和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的必要手段。
2.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工具。在城市消费市场逐渐饱和的今天。在金融危机肆虐之时,“扩内需、保增长,最大潜力在农村”。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解除农民养老的后顾之忧,降低其预防性储蓄,激发农民即期消费欲望,必然带来农村消费市场的繁荣,进而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发展。
二、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理想的必要性
1.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其自身价值的内在要求。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分为“保障基本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保证劳动力再生产。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精神文明的进步”4个方面。实现这些功能和价值。必须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农村养老保障。
2.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1)社会保障的实质――国民收入再分配。社会保障基金来源于社会总产品的部分扣除,其实质是国民收入再分配。随着社会发展,物质财富更加丰富。曾经为此付出努力的一代人。即现今的老年人应该享受这些发展成果,因此,老年人应该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首要对象。尤其在“工业反哺农业”的背景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成为必然。(2)社会保障的价值取向――实现社会公平。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的基石和支柱,实现真正的社会公平就成为我国社会保障的必然价值取向。即要“循序推进立足公平正义共享的核心价值观和实现全体国民普遍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逐步缩小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公平现象,真正让全体国民通过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分享到国家发展的成果”。社会保障的终极目标――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保障应该成为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制度保障,即以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终极目标。
三、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路径选择
1.转变政府执政理念。(1)摒弃传统思路。承担起农村养老责任。过去。我们往往以农村实行和具有家庭保障的传统为借口,认为农民暂时无需享受社会保障,现阶段我国财力也没有达到在全社会实现社会保障的程度。在城市居民安享晚年之时,处于弱势的农民的养老问题却无法解决。这急需政府的介入。(2)明确政府财政责任。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实质决定了政府必须承担起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财政责任。而1992年由民政部制订、国务院的方案奉行的是“坚持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的原则,显然政府逃避了缴费责任。(3)健全监管机制,推动法制建设。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建设的复杂性,决定了必须通过强制性的法律才能确保其顺利发展。“立法先行是社会保障制度定型、稳定的客观标志,也是建设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并实现其发展战略目标的内在要求”。在立法叶中,要“消除保障对象的身份差异与制度分割现象”,赋予农民平等的国民身份待遇。这成为统筹城乡养老保障体系的前提。(4)建设社会化服务体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通过宣传、教育等手段组织引导广大农民群众逐步形成正确的社会养老保障观念和意识,自觉地参与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引导社会其他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这是政府推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事业顺利发展的必要举措,
2.培养现代公民意识。(1)弱化特权意识,强化服务意识。只有特权意识、官本位意识不断弱化。才能实现掌握强势话语权者不因扩张私利而侵害和剥夺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的利益。在弱化特权意识的同时,应该强化全社会的服务意识,促进各种公益老年服务事业的发展,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建设中来。实现真正意义的社会养老。(2)提高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意识。这需要政府部门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加大社会保障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意识。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
度建设中,实现政府与农民的良性互动。(3)培育农民权利意识。鼓励农民组织发展。农民权利意识的培养需要适当引导,农民的利益需要有适当的途径来维护和伸张。拓宽农民参政议政空间。鼓励农民组织发展。使农民利益诉求的声音能够进入社会保障政策领域。政府应为农村社会团体的生成和存在创造宽松的政策和法律环境,允许并支持农民自发成立合作经济组织。
3.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走农村城镇化道路。经济发展水平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要制约因素。由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以及农民收入极不平衡,导致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设计上的困难。同时,由于大部分农村没有稳定的、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承担缴费,农村养老保险难以实现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强大而稳定的集体经济基础可以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提供资金支持和物质保障,承担起类似于城镇企业的缴费责任。发展乡镇集体企业,实现农村内在的、自为的城镇化,即“就地城市化”,是缓解城市化与工业化压力的根本出路。而农村的城市化将伴随着农民思想观念的现代化过程,这对于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意识、权利意识的提高会有很大的帮助。如此看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走农村城镇化道路是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促进城乡养老保障体系融合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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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人力资源开发
中图分类号:D6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2-00-01
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就目前的情况而言,社会保障制度中还有一些不健全的地方,这对我国经济的增长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据相关研究表明,人力资源对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探讨了社会保障制度对人力资源开发的意义,旨在为相关研究者提供借鉴。
一、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对促进人力资源开发的意义
1. 有利于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
中国是人口大国,具有丰富的人力资源。我国要想实现更快的发展就必须要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能够有效的控制人口。在“养儿防老”的观念的驱使下,农村人口数量失控了。社会的保障制度健全了,才能给广大农民安全感。从而摒弃传统的观念控制人口。从理论上将,人口质量讲的就是人力资本,而人力资本是需要靠投资来产生的,包括教育、医疗、保健这些方面。显然,这些投资需要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来支撑。所以说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对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具有重要作用。
2. 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健全的保障制度对人力资源的流动有帮助,能够使其找到适合个人发展的职位。劳动者不用因为企业的经营状况以及自身收入的变化而担忧,社会保障可以让劳动者放心的去工作。极大的调动了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坚实健全的社会保障下发挥出更大的潜力,从而创造出更大的生产效率。
3. 有利于保障国民基础教育
现代社会中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前提就是基础教育。基础教育对人力资源的其他要素也造成了制约和影响。如果基础教育实施的不高,人口文化的素质不高,不仅会影响到人口质量的提高,还会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发展。现代化建设需要高素质的人才,而高素质劳动人才的培养离不开基础文化教育,要走新型的工业化道路必然要调整工业结构,转移农业中的剩余劳动力或是发展九年义务教育都需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措施
1. 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促进人力资源开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有限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还难以适应时代的发展。无法提供为全体劳动者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劳动者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我国目前还处在发展中的阶段,人口众多。和发达国家相比,综合经济实力也有很大的提高空间。在扩宽社会保障的范围,提高保障的社会化程度时要考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承受能力。在实现经济增长的基础上完善社会保障。现在社会保障的地区现象以及所有制现象还比较严重,我们应该打破这些现象,加快改革的步伐,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以及三资企业这些劳动风险较大的企业也纳入到社会保障里。同时,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更需要的到社会保障,要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来建立健全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需求来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2. 加强保障基金管理,真正实现社会保障功能
尽管我国的社保基金规模不小,但对于我国的庞大的人口数量和所需保障的人数而言,还必须要进一步的扩大资金规模。不规范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会导致的基金的流失,这种现象会对社会保障的功能造成严重的影响,使传统的“养儿防老”这种观念得不到转变,国民的基础教育难以得到保障。社会保障的基金缺口问题难以得到解决。所以必须要大力的筹措社会保障资金,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让社会保障基金中有更多的的资金可以用来发挥其“保障”功能。确保社会保障的顺利实施。制定严格的制度来监督企事业社会保障税费的征缴,防止偷税和漏税现象的发生。还可以通过发行社会保障彩票或特种债券的方法来扩宽资金来源的渠道。明确政府、企业以及个人的责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以此来扩宽资金的来源渠道,要努力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
3. 完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很多问题都无法可依。新的社会保障制度缺乏一定的权威性,还只能算是政府的行政条例。因此新的制度推行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所以各级政府必须要努力的加强制定《社会保障法》以及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使社会保障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如今我国政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的一步一步的健全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使社会保障法规化,用法律来规定社会保障的原则、待遇条件、运用范围等等,用法律的手段来为社会保障的实施保驾护航,从而保障社会保障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三、总结
总而言之,对于我国这个人口大国来说,只有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才能充分的调动劳动者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的发挥出人口多的优势,把这种优势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健康的发展,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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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社会保障; 社会转型; 农村社会保障; 一体化
一、农村社会保障的定义
农村社会保障是指以地方政府为主,以基层社区为依托,由国家、社区、公民群体及个人合作兴办,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和个人消费支出集中资金,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向农村社会成员中,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者、遭受自然灾害者、经济收入低于贫困线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需要,促进农村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的一种制度。
二、现阶段我国实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一)现阶段实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网
社会保障制度本身就是一种社会安全体系,它通过对没有生活来源者、贫困者、遭遇不幸者和一切在失去劳动能力或工作岗位之后的劳动者给予救助,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消除其不安全感、来维护社会稳定。当前,我国农民经常面临自然灾害、市场风险等不确定因素,这些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很可能就导致农民家庭生活的不稳定,进而影响农村社会的安定团结。因而,现阶段大力建设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稳定农村社会的一道重要防线。
(二)实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全社会公平的调节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分配制度与竞争机制相联系,使社会成员间在收入分配方面不均等。为了解决这一社会问题就需要运用政府的力量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干预,通过社会保障的各项措施对社会成员的收入进行必要的再分配,将高收入者的一部分收入适当转移给另一部分缺少收入的社会成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弥补市场经济缺陷,缓和社会矛盾。
(三)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激烈的竞争必然会使部分劳动者被迫退出劳动岗位,从而使其本人和家庭因失去或减少收入而陷入生存危机。社会保障通过提供各种帮助使这部分社会成员获得基本的物质资料,维持基本生活水平,从而使劳动力的再生产成为可能。有了基本生活保障,农民不再因生计问题而去破坏森林植被,围湖造田,从而会有利于农村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同时,通过社会各方面筹措的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可以通过合理的方式投资于农业生产,缓解农村资金紧张的矛盾,对农业生产起到积极作用。
(四)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深入进行和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被征地农民人数越来越多,农民工队伍不断壮大,纯农户逐渐减少,农民分化加剧,人口流动增强,新型劳动力就业市场逐步形成。这就要求社会保障制度适应新的形势需要,不但要求城市社会保障制度扩大覆盖面接纳进城农民工,而且也要求尽快建立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并且随时接纳返乡农民工的转保。因此,加强城镇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已是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五)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中国人口政策的持续实施
当前,我国计划生育工作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然而目前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缺失使农民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基本生活没有了保障,就迫使他们通过多生孩子来强化家庭保障。
三、农村社会保障现状和面临的问题
(一)现阶段农村社会保障形式单一,水平低,覆盖面小,社会化程度低,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我国有80%的居民住在农村,但农村始终处于中国社会保障的边缘,有相当一部分社会保障的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挤在保障体制之外,而城乡居民收入之比却在不断扩大,2004年已达3.21/1(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2002年底,我国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的覆盖面分别占全体居民的18.3%、10.7%和13%,还没有达到国际上20%的最低标准。
(二)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打破传统农村集体、家庭和土地等故有的保障形式空间,使得农村公共福利事业发展缺乏主体在计划经济下,国家对农村社会保障只进行适当投入,大部分主要依靠集体和家庭投入,土地作为稳定性高的一种保障手段得到充分利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集体、家庭和土地等传统保障手段的功能受到大大的削弱。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独生子女增多,农村家庭规模缩小,家庭社会保障功能不断弱化。再者,随着非农就业机会开始增加,农村人口尤其是青壮年大量外出,收入来源呈现多元化趋向,土地相对收入不断下降,土地保障功能也趋于下降。与此同时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更加重了农村的养老保障任务。
(三)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管理不完善
目前,农村社会保障缺乏统一的管理办法和监督体系。从管理机构上看,突出表现为多头管理、政出多门,最终导致了一系列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问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问题、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等。
四、实行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模式的必要性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环境的逐步改观, 在保障项目上应该逐步扩大城乡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主的基本保险覆盖面, 建立个人储蓄性保险机制, 并通过代际继承的激励手段提高参保人的积极性, 实行自主缴费、财政补贴、代际传递。同时按被保障对象所在职域和地域的不同划分多层次、多结构的保障内容, 并通过建立信息化平台将二者有机结合, 体现被保障对象的权利义务对等性和公平效率性。对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则应体现城乡居民的平等性, 具体实施可采用地域性保障。目前我国属职域性保障的主要表现为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 属于地域性保障的主要是农村居民、城市无固定收入者及家庭妇女的社会保障。此外,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儿童及老人照顾、社区服务等也属地域性保障。
转贴于
社会保险权利平等理论和社会保障的普遍性原则决定了劳动者之间, 只存在着社会保障交费额和享受水平的不同, 而不应该存在有无保障的差别。实行社会保险的普及化, 即对劳动者而言, 不论其所属部门和行业, 就业单位所有制形式, 就业或失业, 只要遭遇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 生存发生困难, 都应无例外地得到社会给予的基本生活的物质保障。市场经济和劳动制度改革要求劳动力在社会范围内可以自由流动, 因而基本的社会保险对所有的劳动者在给付标准和办法上应是统一的, 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不存在由于所有制和身份不同的差别, 特别是对基本生活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障, 应不分所有制, 不分产业, 不分用工形式, 不分地区, 所有劳动者是统一的。这样可以促进劳动制度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所引起的劳动力在不同所有制单位和不同地区之间流动, 也可以克服劳动制度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劳动力流动和再就业的障碍。同时, 农村人口的增加以及社会的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 对社会保险的需要不断增加, 应该建立国家法定的基本保险外, 还应附之于职域型和地域型相结合下的补充保障和个人储蓄, 以及最低生活保障的多层次保障结构。
五、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模式的对策建议
为确保西部地区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模式的实施,改变被保障对象与其所属单位的依赖和依附关系, 社会保障必须实行统一集中管理, 即统一决策、统一收缴, 积累的社会保障基金统一运营增值, 统一服务。
1、统一管理、分级管理
目前, 我国社会保障中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项目的实施缺乏统一管理机构。为实现西部地区社会保障内容、管理、服务的社会化和一体化, 从长远的发展目标来看, 应建立统一管理的社会保障机构, 统一的社会保障业务管理机构, 统一的基金运作机构, 统一的监督管理机构。社会化服务和管理的主体是社会保险机构和社区组织, 要建立以社会化管理为主, 社区为主要依托, 单位管理为辅的管理服务体系。
2、加快信息化水平建设
加快西部地区社会保障管理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及时统计和了解西部地区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保障水平、管理服务以及信息化交流。便于劳动者在区域间流动是及时交纳保障金, 同时监督相关单位对劳动用工人员的保障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 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及筹集、运营状况。
3、加大政府财政及政策支持
西部地区的地方政府应在扶持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 加大对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力度, 并对积极参保、投保的地区与行业给与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将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作为西部发展与稳定的长远战略纳入发展规划。尽快发展地域经济, 缩小地域差距,提高收入, 改善西部城乡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 最终实现全社会成员都有所依、有所保的小康社会。
4、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目前, 由于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匹配和完善, 致使在具体实施中缺乏必要的法律保护, 无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制约了西部地区社会保障的改革进程, 因此, 应本着公平与效率的原则, 以国家颁布的宪法和相关法律为依据, 根据西部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特点,逐步建立完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制度的法规建设。
5、加快经济发展, 提高保障水平
利用各种资源, 发挥市场和政府的双重机制, 解决产业结构的升级以及由此带来的城市化问题。在加快现代部门产业结构调整的同时, 也应加快对传统部门生产技术水平的改进, 通过现代部门扩张对传统部门的观念与制度现代化产生的影响—— 新技术提高产量, 土地使用制度得以改善, 农民进入农业合作机构保障等等, 提高农业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要加快产业经济发展, 使得第二和第三产业在产业结构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 消化吸收城镇和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人口, 加快城市化进程, 逐渐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及其造成的社会矛盾, 尤其是要解决好“三农”问题。三要加快区域经济发展, 发展区域特色经济, 带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加大保障投入, 完善社会保障项目, 带动社会保障水平的总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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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是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完善的制度框架,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安全制度”,其完善与否,直接影响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得到了较大发展,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却严重滞后,尤其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城乡差距逐步扩大,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已经成为城乡统筹发展的一大障碍。因此,为了解决我国的“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必须加快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步伐。
一、中国农村社会保降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在城市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而在广大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却远远滞后。近几年,农村地区开始实行养老保险、合作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的改革试点,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才刚刚起步,但是统筹层次低,覆盖面小,共济性差,管理水平低,可持续性较弱的现象仍然十分突出。概括起来看,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农村社会保障实施标准偏低
现行的经济体制改革不仅没有打破原有的城乡居民之间社会保障的不公平状况,反而有所强化。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城镇人口为4.56亿人,占全国总人口数的36.09%,农村人口为8.07亿人,占总人口数的63.91%。而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的候矛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36%的城镇居民享受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障支出占社会保障支出总数的99.6%,而占全国人口总数64%左右的农民享受的社会保障支出仅占总数的0.4%。由此可以看出,在投入一定的情况下,这种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保障实际上是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的,国家将本应平等投向全社会的社会保障资金中的大部分投向了城市,广大农民却无缘与城镇居民一道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二)传统的家庭保障功能的淡化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是依靠集体积累、家庭自主和土地来完成的。随着社会的转型,这三条保障线的保障功能已呈现出日益弱化的趋势。从家庭养老方式来看,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变迁,传统的农村家庭保障基础已经发生动摇,家庭保障正面临着多方面的挑战和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使得独生子女日益增多,农村核心小家庭迅速增加,家庭人口结构朝着4-2-1或6--2-1的方向发展,一对夫妻可能要赡养4-6个老人,抚养1个小孩。家庭规模的缩小,进一步弱化了家庭的养老功能。其次,农村人口的流动给老年人的照料带来了难题。从总体上看,农村的流动大军主要表现为青壮年人口的流动,进厂、进城务工之后,这部分人的价值观念、生活态度等发生了很大变化,他们中的大部分都不愿意再回到农村,因此,希望他们采取传统的养老方式去照料老人的可能性降低,而把老人接到城里来照顾也不现实。第三,人口老龄化也给农村养老问题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根据人口统计资料,2000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1.28亿,占总人口的10.2%。人口学家预测,到2020年我国农村65岁以上老人的比例是14.0%-17.7%。届时,中国农村将完全进入一个老龄化社会。
(三)土地保障功能的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