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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评价指导意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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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评价指导意见

第1篇:科技成果评价指导意见范文

第一条为提高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和重大科技成果的工程化、产业化能力,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建设我省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和增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河北省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所指(产业)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是由产学研联合组建,从事产业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的企业法人实体。

第三条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和功能:

(一)根据本产业发展的需求,开展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急需的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培育增强本领域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能力;

(二)以市场为导向,开展具有重要市场价值的重大科技成果的工程化研究,形成本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及技术系统集成能力;

(三)利用工程中心技术优势,开展重大引进技术及装备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形成本领域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

(四)以产学研联合为手段,促进产业技术的转移和扩散,为产业发展提供先进成熟的产品、技术、工艺装备及设计服务,提高本领域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

(五)完善研发实验基础条件建设,为行业提供技术开发及成果工程化的试验、验证条件和咨询服务,形成本行业的多方位技术服务能力;

(六)开展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增强本领域技术竞争能力;

(七)为产业发展培养工程技术研究与管理人才,形成本领域高素质人才的培养能力。

第四条各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是工程中心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修订)有关工程中心的政策办法,负责工程中心的审批、验收、运行评估等管理工作。市、县发展改革委(局)、省直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或所属单位工程中心的申报、实施与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工程中心申报与审批

第五条省发展改革委根据省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等规划,定期工程中心建设领域指南,明确工程中心建设重点领域及有关申报要求。

第六条申请组建工程中心的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科研及产业化优势强。在本领域科研及产业化特色明显,成效突出;

(二)研发能力强。拥有一批市场价值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三)基础设施及配套条件好。具有科研成果工程化、产业化研究所需的必要基础设施和研发实验设备;

(四)支撑能力强。能够为工程中心的建设、运行提供必要的资金、资产、技术、人才等配套保障;

(五)人才素质高。拥有一支研发水平高、市场意识强、管理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和管理团队;

(六)符合省发展改革委的工程中心建设重点领域要求。

第七条鼓励生产、科研等领域独立法人参股联合组建工程中心。参股各方要有实质性资金及资产投入。

第八条工程中心的申请,由符合上述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单位提出工程中心组建方案(编制大纲见附件一),报当地主管部门。当地主管部门审核后,将组建方案(一式四份)及相关申报文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第九条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工程中心组建方案进行评审,并组织进行现场考察。根据专家意见和考察结果,经综合研究后批复工程中心的组建方案。

第三章工程中心建设

第十条工程中心申请单位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的组建方案开展工程中心的组建工作。工程中心的组建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第十一条地方主管部门要根据省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中心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在工程中心组建期内,地方主管部门应于每年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省发展改革委提交工程中心组建进展报告,如实反映工程中心建设进展、科研开发及工程化等情况。对急需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第十三条工程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方案等需要调整的,应向审批部门报告。对于不影响实现工程中心功能和任务的调整,由当地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抄报省发展改革委;对于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方案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实现工程中心功能和任务的,由当地主管部门提出调整建议报省发展改革委审批。

第十四条工程中心完成组建内容与目标后,应编制工程中心组建验收报告(编制大纲见附件二),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提出工程中心组建验收申请。省发展改革委组织或委托当地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工程中心组建的验收工作。

第十五条对逾期不能验收的工程中心,地方主管部门应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推迟验收报告,说明原因、拟采取的措施和计划验收日期;对逾期2年不验收的,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终止工程中心组建工作。

第十六条通过验收的工程中心,由省发展改革委行文授予“河北省(产业)工程研究中心”称号并颁发牌匾。

第四章政策支持

第十七条工程中心享受省级独立科研机构有关优惠政策。为开发新技术需要进口国内不能生产供应的仪器、仪表、化学试剂和技术资料等,经有关部门批准和认定,可享受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有关优惠政策,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第十八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规定,工程研究中心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允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0%(含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九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属软件及集成电路产业的工程中心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十条工程中心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按照《河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第二十一条在组建期内的工程中心,可根据经省批复的组建方案提出工程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请省资金支持。

已建设完成并运行良好的工程中心,可根据工程中心研发与产业化实际需求,提出工程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请省资金支持。

第二十二条工程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具体申报、审批程序及项目管理按《河北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运行管理

第二十三条工程中心应组成由本领域、本行业科技界、企业界专家参与的技术委员会,负责工程中心发展战略制定、技术咨询决策、项目评估论证等要相关工作。

第2篇:科技成果评价指导意见范文

■中图分类号:F23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812(2017)06-0063-02

摘要: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背景下,文章认为以市场为导向并以社会力量为主、以创新为核心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现资源整合的行业特征,可以更好地促进众创空间的良性发展,并以传统的平衡计分卡框架为基础加入了社会效益新层面,坚持全面性、可操作性、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原则,从财务、客户、内部业务流程、学习及成长和社会效益五个维度构建符合众创空间发展规律的业绩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关键词:众创空间 平衡计分卡 业绩评价

党的十以来,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央以简政放权为突破口,大力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众创空间可以对有发展前景但尚不成型的企业进行培养,在物理空间、融资服务、创业辅导、政策咨询等方面给予企业帮助和支持。众创空间是我国自主创新的一个重要平台,它在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截至2015年底,我国众创空间型创业服务平台约有1 500家,在孵企业达到10万家以上,是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众创空间大国,但我国仍需向众创空间强国转变。对众创空间业绩进行综合评价,才能了解我国众创空间整体状况、存在的问题,进而制定适应其发展的方针政策。

平衡计分卡是一套重要的基于战略管理的业绩考核工具,它是由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卡普兰和诺顿在20世纪90年代共同提出的。与传统评价指标体系相比,平衡计分卡引入了评价企业取得长期成功因素的非财务指标体系。业绩评价对众创空间的监督与激励具有重要作用,针对众创空间的发展状况以及业绩评价存在的问题,在传统平衡计分卡框架的基础上加入了社会效益新层面,从财务、客户、内部流程、学习与成长和社会效益五个方面来对其经营业绩进行评价,这为突破众创空间的传统业绩评价模式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

一、众创空间行业特征分析

众创空间是企业孵化器的一种发展,其目的是为刚起步尚未成熟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服务。本质上,众创空间为创客提供了创业的土壤,自身拥有专业的管理团队,为在孵企业有针对性地提供物理空间、基础设施、创业辅导、技术支持以及外部的融通资金等资源以提高创业成功率,是一系列帮助初创企业降低创业成本的服务整合。与传统行业相比,众创空间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一)坚持市场导向,以社会力量为主

发展众创空间需要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讲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进行企业化管理,进而充分调动龙头企业、中小微企业、创客等参与的积极性,将奇思妙想、创新创意转换为实实在在的创业行为。与传统孵化器相比,众创空间的门槛更低,可以为更多草根创业者提供成长空间。

(二)以创新为核心,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众创空间的入孵企业主要针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一般是由科技人员创办、以成果转化为内容,最突出的特征就是以创新为使命并通过创新来不断发展壮大。与此同时,国家大力推广创新文化,并大力培育创客文化和企业家精神。在这种良好氛围下,可以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潜力,进而增强实体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三)可实现资源整合

众创空间不仅在工作空间、创业辅导、政策咨询等方面给予企业帮助和支持,还可以帮助初创企业进行资金融通,通过市场C制引入社会资金并发展天使投资群体,与此同时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众创空间还可以为企业提供相关的融资担保、检验检测认证、股权质押等方式的金融服务,通过资本化途径发挥资本的推力作用,提高初创企业的创业效率。

二、众创空间业绩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众创空间包含的内涵十分丰富,因此评价的因素既要能反映众创空间自身的财务能力、管理能力、人才培养集聚能力等,又要考虑众创空间所能带来的社会效益。在评价过程中要体现全面性原则,在选择评价指标时要尽量全面考虑,不能只考虑某一个或几个单项因素。当然,所设计的业绩评价指标应尽量避免产生歧义,保持指标的明确性,以便更好地评估众创空间绩效实现作用的大小。

(二)可操作性原则

在对众创空间进行业绩评价时要充分考虑各个指标的可行性,首先应确保各指标数据的可获得性,通过可靠的数据来源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及可靠性。其次,在评价过程中要保证资料数据的可量化性,通过量化指标可提高指标间的可比性。最后,影响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的因素很多,应结合我国众创空间的实际情况以及评价目的抓住最重要、最本质的指标进行评价。

(三)动态与静态相结合原则

十以来国家陆续出台政策大力扶持众创空间的发展,众创空间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也应随着发展做出一定调整,可以将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结合起来,充分对众创空间进行业绩评价。由于众创空间的发展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很多评价指标的真实值很难在较短时间内获得,因此在构建业绩评价指标体系时,既要有反映众创空间当前状况的因素,又要有反映其发展状况的因素,并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融合社会效益的众创空间业绩评价体系构建

财务、客户、内部业务流程、学习与成长是传统平衡计分卡框架的四个层面,考虑到政府大力扶持众创空间的发展,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众创空间能够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它可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潜力,以创业促就业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国家经济的转型。社会效益是对众创空间进行业绩评价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本文在传统平衡计分卡框架之上,增加了社会效益这一新层面,从而使新框架更加符合众创空间的行业特征及国家政策的扶持。

平衡计分卡是一套重要的业绩评价工具,同时也是企业一个重要的战略管理控制工具,它所强调的理念是企业将制定的战略目标逐层分解到各个基层业务部门,并在业务部门领会战略精神的基础上传达至每个人,使企业战略目标、部门目标和个人利益达成一致,从而促进企业战略的实现。成功的众创空间一定是多个方面的共赢,只有实现多方面的平衡才能使其可持续发展。这些方面主要有企业价值最大化、股东价值最大化、员工利益最大化、社会效益最大化等等。融合社会效益的平衡计分卡全方位地考虑了上述问题。

(一)财务层面

财务层面是其他几个层面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来综合反映企业财务经营成果。众创空间不是公益机构,它自身也是一个企业,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作为一个创业服务平台,众创空间主要的盈利模式包括收取租金差价、服务性收费、投资收益、获取政府专项资金等。财务层面的指标主要用来评估众创空间满足投资者利益的程度,从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发展能力四个方面进行客观的分析与评价。因此,提高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增强营运能力、发展能力是众创空间在财务层面的战略目标。

(二)客户层面

客户是企业创收的源泉,以客户利益为出发点来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进而提高企业形象并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众创空间的客户为在孵企业,在孵企业是众创空间实现战略成长的基础性保障,二者是一种相互促进、互惠共赢的合作关系。在客户层面,不仅要实现在孵企业满意度的提高,更重要的是通过孵化服务提高在孵企业的孵化效率,进而提高初创企业存活率、促进众创空间的发展。

(三)内部业务流程层面

内部业务过程是企业价值真正得以创造的过程,只有不断加强内部业务流程的管理,企业才能更好地实现股东价值与客户价值,从而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众创空间内部业务过程的绩效主要来自其核心竞争能力,比如提供物理空间、政策咨询以及资金融通等方面的服务。对众创空间而言,使创业辅导专业化、强化融资能力、提升信息系统能力、加强信息技术平台共享等都是其努力的目标。

(四)学习与成长层面

众创空间期望实现长远的战略目标,只靠现有的技术和能力是远远不够的,学习与成长层面更多的关注众创空间为了更好的竞争而持续创新和成长的能力,即众创空间的持续发展能力。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普通员工都需要不断学习,为在孵企业提供更多价值含量高的创业服务,降低在孵企业创业风险。众创空间想要不断成长壮大,就需要不断的提升员工技能与素质、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以及加强国际间的合作。

(五)社会效益层面

社会效益是指企业对社会所做的贡献。国家大力发展众创空间的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培养一大批创新型小微企业并帮助其成长为未来经济发展的骨干企业,促进技术创新效率的提高并加快科学技术向生产力的转化,从而推动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使全社会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更加浓厚。众创空间实现财务目标固然重要,但同时要兼顾社会效益的实现,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快家经济发展、带动就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都是众创空间在社会效益层面的战略目标。五个层面指标彼此联系、相互渗透。财务层面是众创空间最终追求的目标,但要同时兼顾社会效益。众创空间财务能力的提高离不开客户即在孵企业的支持,满足在孵企业的需求可以提高在孵企业的满意度、提升其孵化效率。在满足在孵企业需求的基础之上,众创空间还应加强自身的建设,加强其内部业务流程的业务水平,而其前提是提高员工的学习与成长能力。这五个层面解释了众创空间在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几个因素,可通过有效的评价促进其发展。见下表。

四、 结论与展望

本文以传统平衡计分卡方法为基础,融合了社会效益新层面,对众创空间的行业特征进行了重点分析,构建了符合众创空间内在要求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基于平衡计分卡的业绩评价体系的建立,解决了原有评价机制评价不全面、忽视长期绩效、未与企业战略目标相结合等问题。这对众创空间的业绩评价提供了参考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目前我国的众创空间存在着不同的类型、不同的规模和不同的服务类型,在进行实际的业绩评价过程中,对于不同的评价主体可以设计不同的评价指标体系,以达到对不同类型众创空间进行评价的目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众创空间的形式和社会功能也会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因此,众创空间的评价指标体系也应该随着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Z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Z].[2015]9号.

[2]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Z].国发[2015]32号.

第3篇:科技成果评价指导意见范文

一、提高全社会科技投入水平

(一)努力增加科技投入。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支撑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逐年提高,力争到2010年全市平均达到1.5%,到2020年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二)强化企业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增加技术开发经费投入。“十一五”期间,大中型企业研发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1.5%以上,拥有国家级、省级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大中型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以上。各类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得低于规定比例,若低于规定比例,应将低于部分进行计提,并单独列支,作为下年度技术开发费用滚动使用。企业在申请市级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励、申报税费减免、申请政府其他拨款、信用担保时须如实提供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及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作为技术开发费提取比例的证明,未按要求足额提取技术开发费用的企业不能享受激励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不能申请和获得科技经费对其科研项目的支持、不能获得政府的其它拨款和信用担保。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达不到要求的,取消相应资质及优惠政策。将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和创新能力建设列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用足用好国家税收激励政策,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在5年内结转抵扣。由企业自行申报抵扣,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统计表》,作为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管理台账,装入纳税人档案进行管理。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由企业自行申报在所得税前扣除。年末汇算清缴时填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明细表》,税务机关进行审核,装入纳税人档案进行管理。

(三)加强金融和资本市场对自主创新的支持。政策性金融对国家、省及市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的规模化融资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项目等给予重点支持。支持政策性银行探索向投资机构提供软贷款的方式,由投资机构以股权形式直接支持企业自主创新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商业银行应根据国家投资政策及信贷政策规定,对市级以上立项的高新技术和自主创新项目给予信贷支持。各级政府要利用专项资金补助、贴息、担保等方式,鼓励商业金融机构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整合、扩大担保资本金,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信用担保机构建设,建立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补充和多元风险分担机制。政府出资的信用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发生的代偿损失,经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可给予一定补偿。各类担保机构在本市担保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担保额累计超过该机构担保总额70%的,可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建立支持自主创新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境内外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加强培育中小企业上市后备资源,为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上市创造条件。扶持发展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拓宽创业风险投资退出渠道。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推进企业产权交易的政策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企业债券。

(四)增强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保障财政科技投入法定增长,各级财政一般预算安排的科技投入增幅,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市级一般预算安排的科技投入增长幅度高于当年经常性财力增长幅度2个百分点以上;从20*年起,市本级和在全省综合实力排名前30位的县(市)财政科技拨款占地方市财政预算支出要达到2%以上,其他县(市)区达到1%以上。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达到3%以上。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要从享受“定额分享、超收全返和超分成增长率全返”政策增加的本级财政收入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科技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保证科技专项经费按本《指导意见》要求及时足额到位,在科技进步考核和党政领导政绩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财政科技投入在确保应用基础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科普经费稳定增长的同时,重点支持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以及科技创新基地与条件平台建设,重点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能力建设及研发项目,切实保障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激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五)促进研究开发与生产应用紧密结合。深入推进科研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鼓励企业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的主体。制定实施激励性政策,支持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产业技术联盟等技术创新组织,大力推进产学研相结合。

(六)引导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大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引导资金投入,扶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鼓励企业在最接近技术源头的地方建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和区域技术合作,吸引国内外大集团、大企业来唐设立研发机构。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进口规定范围内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用品,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重大技术装备研发项目和重大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的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原材料及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企业新购进的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计入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不再提取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允许其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具体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增加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投入,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和为承担国家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提供一定比例的资金匹配。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可按协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标准缴纳,一次性支付有困难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在3至5年内分期缴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其他激励企业自主创新基金的捐赠,捐赠单位和个人可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附送受捐赠机构出具的捐赠证明和接收证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可在缴纳所得税时按一定比例扣除。

(八)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内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用于支持企业发展。在若干具有比较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选择有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由市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具体政策,给予重点支持,促其做大做强。按照国家要求,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增值税转型改革,实行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税收政策,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计税工资所得税前扣除政策。支持保险公司推广工程保险和企业财产保险,探索发展适合企业自主创新特点的险种。简化贸易进口、服务贸易付汇审核凭证等用汇手续,对因经营需要确需全额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实际外汇收入的100%核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逐步实现意愿结汇。

(九)推动产学研联合开展自主创新活动。市科技部门、综合经济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提升传统产业关键技术攻关目录,对列入目录的技术和产品研制,市级科技计划和政府专项资金予以重点支持。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攻关,解决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企业在技术装备改造、工艺改进创新、产品水平提高等方面的技术问题。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支持重点产业中由产学研合作组建的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对重大装备的引进,用户单位应吸收制造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参与,跟踪国际先进技术的发展,共同开展自主创新。支持高等院校同企业、科研机构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紧密型合作关系,共同培养创新人才,联合开展创新活动。

(十)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应用。加大对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应用的投入。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和验收将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作为重要指标。鼓励企业购买、引进国内外发明专利,对纳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知识产权计划的重大项目给予支持。对已经取得重大专利并开发出高新技术产品的项目,实行以奖代补办法。依法落实“一奖两酬”制度,即职务发明创造奖,专利实施和转让报酬。加大对企业专利项目申请和实施的扶持,重点对发明专利、有出口能力和出口商品目的地企业的国外专利申请进行资助。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强化企业品牌意识和商标意识,争创名牌产品。对企业开发的自主创新高新技术产品获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国家、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可向市科技部门或市工业经济促进部门提出科研或技改立项申请,并附送有关证书复印件,经审核批准后,优先列入科研开发或技术改造计划,给予研发经费支持。对新创国家驰名商标和国家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由市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支持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促进标准制定与科研、开发、设计、制造相结合。加强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及专业实验室的沟通与合作,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鼓励专利技术成为技术标准。支持企业和行业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对我市企业技术标准批准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国内行业标准的,可由企业向市科技部门申请,并附送组织编标单位出具的企业参加编标及其承担编标任务的有效证明和相关技术标准,经市科技部门审核批准后,列入年度科技计划予以适当资金资助。

(十一)支持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质监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平台和预警、快速反应体系,对影响我市产品出口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进行研究评议和风险评估,提出前瞻性解决议案,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防范和破解国外技术贸易壁垒,提升企业应对国际市场风险的能力。

(十二)建立企业科技进步评价激励机制。将对企业科技进步的奖励纳入*市科技进步奖励范畴,由市科技主管部门按照企业科技进步投入、科技产出、科技效果、环境安全等状况建立企业科技进步评价体系,委托专业机构每年对全市企业的科技进步情况进行评价并公布评价结果,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和优秀领军人物,经市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出据相关证明材料后,报市总工会批准,可授予*市劳动模范称号。

三、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十三)加大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的支持力度。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链向产业链延伸的中心环节。要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强化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支持引导。市科技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认定工作,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和公示制度。对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各有关部门给予重点支持。

(十四)实施促进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制度。市科技部门会同综合经济部门按照公开、公正的程序对自主创新产品进行认定,并向全社会公告。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获得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范围内,确定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必须优先购买列入目录的产品。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重大装备和产品的项目,有关部门应将承诺采购自主创新产品作为申报立项条件。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中,国产设备采购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总价值的60%。改进政府采购评审方法,以价格为主和以综合评标为主的招标项目,要合理增加自主创新评分因素。

市内企业或科研机构生产开发的试制品和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具有较大市场潜力、需要重点扶持的,经科技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后,政府进行首购,由采购人直接购买或政府出资购买。对于需要研究开发的重大创新产品或技术,政府通过面向社会进行采购招标,确定研发机构,签订订购合同,并建立相应的考核验收和研发成果推广机制。

(十五)支持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装备,在进口装备的同时引进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和相应的技术标准,提高引进质量。加强对技术引进的管理,市有关部门定期修订《*市鼓励进口技术目录》、《*市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对多家企业需要引进的先进技术,要组织统一招标并引导外商联合国内企业投标。由政府核准或使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确需引进的重大技术装备,项目业主要联合制造企业制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

案,明确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计划、目标和进度。对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的先进装备和产品,纳入政府优先采购范围。鼓励企业对国产首台(套)重大装备投保,建立由项目业主、装备制造企业和保险公司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保险机制。

(十六)鼓励科技人员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国有企事业单位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可根据不同转化方式给予成果完成人和成果转化人相应报酬或奖励。以股权投入方式进行转化的,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低于该成果所占股份30%的股权;以技术转让方式将成果提供给他人实施转化的,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低于转化所得的税后净收入30%的收益;自行实施转化或以合作方式实施转化的,自项目盈利之日起5年内,成果完成人每年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科技人员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的贡献在职称评定、政府奖励中予以承认。

(十七)支持发展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加强对创业风险投资企业的支持,引导金融和社会资金流向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引导创业风险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和起步期的创业企业。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投资企业要拿出一定比例的资本金作为发展创业风险投资企业的引导资金。对新建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实行备案管理。鼓励各市和开发区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资金。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可以通过债权融资方式增强投资能力。对主要投资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风险投资企业,执行国家投

资收益税收减免或投资额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境内外各类创业投资机构来我市投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

(十八)扶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培育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科技中介服务组织,对以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为主的中介组织,经科技部门认定,享受非营利性机构有关优惠政策。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自认定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免征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他符合条件的科技中介机构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按国家规定给予税收扶持。鼓励市外有资质的中介服务组织在唐设立分支机构。

以河北(*)网上技术市场为重点,加快培育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无形资产评估、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提高其承接从政府转移出来的职能和服务的能力。加快发展金融、会计、法律、资产评估、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现代服务业,为创新型企业提供良好服务和支撑。

四、建设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

(十九)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和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创新条件平台是自主创新的重要前提和保障。要重点建设一批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技创新和服务平台,全面加强对自主创新的支撑。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享受独立科研机构的有关政策。

(二十)扶持科研机构健康发展。在转制科研机构中建设一批面向行业开展技术信息、技术标准、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等服务平台和市级工业性试验中心,通过市科技计划予以支持。对整体或部分企业化转制科研机构免征企业所得税、科研开发自用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政策到期后,根据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要求和实际需要加以完善。加强对公益类及农业科研机构的稳定支持,财政投入要与其承担的科研和公益服务相适应。支持市级重点公益类科研机构改善基础设施和更新科研装备。

(二十一)鼓励企业建立面向行业和产业的研发机构。加大对企业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的支持,增加对特色产业集群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投入。对投资规模大、技术力量强、对行业有较大辐射带动作用的企业研发机构,列入市重点建设计划,支持进入国家和省的重点建设序列。

(二十二)支持产学研联合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快高新技术专业孵化器和园区公共技术开发平台建设。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兴办专业孵化器,引导产业孵化器向市场化和专业化发展,逐步对外提供融资、培训、推介、产权交易等多种中介服务。对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孵化器,经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后纳入高新技术企业管理,享受国家、省、市的相关优惠政策。

(二十三)扶持高新技术示范园区和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各级各类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示范区提高服务水平,大力吸引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自主创新型企业入区(园)设立研究开发机构,该类机构所申请的科技研发或技术改造立项申请,优先列入政府相关计划给予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以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进入高新区和有条件的科技园区领办、创办科技企业,可向所在园区或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出据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的学历、学位资格认证书及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经批准后可在办公场地租金等方面享受优惠。

五、培养造就人才队伍

(二十四)加快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群体,是科技事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以重大工程和重大科技项目为载体,着力培养一批科技带头人和创新团队。提高高层次创新人才工作和生活补贴标准,调整补贴人员结构,向直接为企业服务的科研一线人员倾斜。加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建设一批产学研紧密结合、特色明显的示范高职高专院校。财政投入的职业教育建设经费,择优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职业院校,支持为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优良实训基地的企业。

(二十五)支持企业培养和吸引创新人才。改革完善企业分配激励机制,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允许高新技术企业用期权等办法激励企业经营者和骨干科技人员。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可以设立客座研究员岗位,选聘企业高级专家担任兼职教授或研究员。制定完善科技人才兼职办法,鼓励和规范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科技人才到企业兼职。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或进入科技企业工作,经批准可保留公职两年。增加博士后专项资金投入,支持企业和高等院校建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

(二十六)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实施“海外留学人员聚集工程”,建立海外人才回国安置绿色通道。来我市企业工作的外籍工程技术人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单位给予的工作和生活补贴不作为缴纳基数。用人单位可凭据经劳动、人事部门认定的用工合同向所在地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税前扣除,年末汇算清缴时填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明细表》,税务机关进行审核,装入纳税人档案进行管理。扩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用人自,实行经费总额控制、分类管理。各行业急需的创新型人才的增人计划,按规定随报随批,并妥善解决他们的医疗保险、配偶就业、子女上学等问题。硕士以上研究生来我市就业,可以先后就业,落实就业单位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二十七)推进科研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科研事业单位可以自主设立创新岗位,自主聘用科研人员,对新进人员实行人事制度。探索完善对科研人员的考核制度,改革和规范科研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建立以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为主的收入分配制度。分类推进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加快开展“评聘合一”工作试点。改进职称评审和聘用方法,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创造社会价值的权重,拥有重大发明专利、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优先评聘为相应技术职称。

(二十八)切实保护知识产权。市科技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制订和调整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和交易平台,健全知识产权地方法规政策体系,建立由科技、工商、版权、文化、海关等部门组成的协调执法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职务发明人和非职务发明人的合法权益。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健全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从业资格制度和社会信用制度。

(二十九)加强社会科普能力建设。认真实施国家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加强科普能力建设。推进公益性科普事业体制与机制改革,鼓励经营性科普文化产业发展。加强科普场馆建设,公益性科普场馆中符合政策规定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公益性科普场馆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制定重大科普作品选题规划,定期组织优秀科普作品和优秀科普刊物评选,对获奖作品和刊物给予奖励或资助。

六、加强统筹协调

(三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努力,确保实现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目标。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具体指导,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县(市、区)科技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他们在科技推广和普及中的重要作用。

(三十一)建立健全合理配置科技资源的统筹机制。完善财政部门与科技等部门科技资源配置的协调机制。改进统计方法,提高科技统计数据质量。完善科技信息交流制度,建立科技资源共享制度,防止重复立项和资源浪费。

(三十二)建立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协调机制。由市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科技、教育、财政、商务、税务、海关、质检等相关部门参加组成协调机构,制定重大产业技术和装备引进政策,组织协调并监督重大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

(三十三)建立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协调机制。由市财政部门牵头,科技、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参加组成协调机构,制定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具体办法,审查实施情况,协调和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4篇:科技成果评价指导意见范文

一、全省高校科技产业工作现状及问题分析

1.全省高校产业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依然突出,全省高校科技产业规范化建设和高校科技产业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依然繁重。

统计数据显示,山东高校产业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依然突出。部属高校强、省属高校弱,本科院校较强,职业院校较弱,职业院校的产业工作正在异军突起,民办高校开始摆脱产业工作空白状态。2009年三所部属院校的产业收入占到了全省高校产业收入总额的92%,石油大学占74%。多数高校企业规模偏小,经济效益不高,而且尽管2009年度全省高校产业收入总额达到了近80亿元,但这一数字却只有北京市的10%。

高校校办产业在经历了传统发展阶段(改革开放之初到上世纪末)、规范发展阶段(上世纪末到2010年前后)之后,已经进入了创新发展阶段。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3年全国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会议之后,我国高校产业,特别是高校科技产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在整体上提升了高等学校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我国高校科技产业十多年来的发展经验表明,在我国现实国情下,高校通过创办科技企业转化科技成果,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一种有效方式和快捷途径。在没有国际经验可供借鉴的情况下,我国高校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经过艰苦努力,在实践中走出了一条产学研紧密结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新路子,是对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创新和发展。但九十年代高校产业的大发展也存在诸多问题,比如高校产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管理体制不科学、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企业运营不规范、资产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既妨碍了高校企业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又使高校无法规避因直接创办和经营企业可能带来的风险,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高校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我们不需再加强高校科技产业分类指导的同时,克服诸多困难,按照“鸡发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的方针,大力推进高校科技产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高校科技产业规范化建设。

2.目前高校产业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大多是发展中的问题,就要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和认识解决。

目前高校产业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大多是发展中的问题,一是国有资产监管政策在高校校办产业方面存在盲区,由于是高校所办,《企业国有资产法》不完全适用校办企业,而高校的事业单位属性决定了校办产业遵循事业国有资产监管办法,而这又恰恰是制约校办企业发展的地方,用管事业的办法去管企业国有资产会严重束缚住校办企业的发展,如果我们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有关规定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不对事业单位所属的企业国有资产做出有别于事业性质、更符合企业国资监管规律的适当调整,那么就有背于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二是虽然大部分部属高校建立起了新型的产业管理体制,但是从面上看,高校企业的规范管理还缺乏配套的管理制度,如果不及时出台高校企业管理规范的话,势必会出现大量新的不规范问题,一样会制约高校产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高校产业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和推进高校产业的规范化建设加以解决。发展需要规范,规范是为了更好地发展,积极发展与规范管理是一对辩证统一的关系。既然实践证明,高校科技产业以产学研结合的方式促进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蓬勃发展,转化了一大批高校科技成果,使得高校的科技优势和人才优势得以充分发挥,使得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更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需要,那么我们就应该坚持发展高校科技产业的方向不动摇,用发展的眼光和办法去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3.体制机制和政策导向问题是制约全省高校科技产业工作发展的关键。我省在机构设置、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职能定位、人员经费保障、工作措施、政策导向、平台建设等方面不到位。只有这些关键问题解决了,其他问题才会逐步得到解决。当前全省高校科技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进展缓慢,从面上看是从全省层面推动力度不够,高校主要领导不够重视,但深层次原因都是来自上述根本问题的制约。由此带来各个高校对此项工作也存在认识和实践上的不重视,各高校也没有统一的归口管理部门。

4.过去,对于高校科技产业工作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高校科技产业的重要意义不够明确,影响了高校科技产业工作的发展。为此,必须在完善体制机制的基础上,明确高校科技产业工作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高校科技产业的重要意义。长期以来高校重视教学科研,忽视社会服务的现实,也致使有关部门和高校缺乏对发展高校科技产业重要意义的正确认识,重视和管理规范不够,致使作为高校实现社会服务功能重要组成部分的高校科技产业工作被边缘化,成了高校工作的“第三世界”。也严重影响了高校科技与产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第二十一节“增强社会服务能力”部分,给高校产业工作做了明确定位:高校要牢固树立主动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全方位开展服务。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规范校办产业发展。这就把发展高校校办产业明确定位为增强高校社会服务能力的重要内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发展高校科技产业功能定位的明确,为创新发展高校科技产业提供了政策依据,为高校科技产业带来创造了难得的了创新发展机遇。

二、创新发展山东高校科技产业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创新发展高校科技产业,充分发挥高校科技产业在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服务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提升高等教育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助推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两个国家战略的实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必须着重解决制约我省高校科技产业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切实重视加快高校科技产业工作发展的人才培养和干部团队,切实加强平台建设和专项资金等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探索产学研用结合新路子,大力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提升高校科技产业服务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能力。

1.要着重解决制约我省高校科技产业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

切实加强省教育主管部门对高校科技产业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明确归口管理部门,落实人员,保障经费,理顺管理体制,充实管理职能。建议成立高校科技产业管理办公室(同时挂山东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的牌子),根据教育部的工作部署归口管理全省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从教育部和其他省市的实践看,在省教育主管部门设立独立处室管理高校科技产业工作非常必要。教育部归口管理高校科技产业工作的司局是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从调研了解到的全国12个兄弟省市的情况看,有8个省市(天津、云南、广东、福建、辽宁、甘肃省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黑龙江、陕西省)的省教育厅高校产业管理部门是正处级独立处室,公务员身份,有4个省市(江苏、河北省教育厅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北京市教委校办产业管理中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发展中心,)是正处级独立处室,全额事业单位,这些省市在人员、经费等方面都有保障。

在省教育主管部门设立独立处室管理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不仅加强高校科技产业工作的统筹管理,而且可以强化科研后端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系统管理,可以加强对高校经营性资产的专业管理,可以使高校的产学研用结合和服务地方工作更加有序和统筹、经济。目前各种名目、各种层级的“院地合作”、“校地共建”、“院校服务地方”等缺乏统筹管理,也造成资源浪费,教育主管部门非常有必要设立专门机构统筹管理和引导。因此建议将“协调高校服务地方工作”、“指导和促进高校产学研用结合工作”两项职能赋予新成立的“高校产业处”非常必要。

2.要切实重视加快高校科技产业工作发展的人才培养和干部团队建设。建立促进高校科技产业工作发展的人才引进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落实引进高校科技产业工作高端人才的人员编制、职称评聘、奖励激励等政策措施。

同志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科技是关键,人才是核心。高等教育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重要结合点,在国家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要加快发展高校科技产业,发挥其重要作用,必须切实加强高校科技产业高端技术人才和管理团队建设。

调研中发现,很多高校科技产业的同志反映目前制约高校科技产业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因素,一是人才短缺问题,二是风险资金支持问题,三是平台建设及政策支持问题。缺少专业的经营管理团队问题尤为突出。因此建议落实引进高校科技产业工作高端人才的人员编制、职称评聘、奖励激励等政策措施,每年至少安排少量事业编制人员引进高校科技产业急需的高端人才,创造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

3.切实加强平台建设和专项资金等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探索产学研用结合新路子,大力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提升高校科技产业服务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能力。

平台建设及专项资金、风险资金支持等政策问题是制约高校科技产业发展和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重要因素之一。发展高校科技产业又是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重要途径和结合点。

普遍认为我国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不超过20%。一方面造成了大量科研经费投入的浪费,另一方面科研和经济脱钩,科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大打折扣。而科技又是真正实现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支撑。

总理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解决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解决科技和经济脱钩的关键所在。发展高校科技产业又是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重要途径和结合点。发展高校科技产业发展和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必须切实加强平台建设和专项资金、风险资金支持等政策问题。

发展高校科技产业本身就是加快高校科技转化的重要平台建设。同时要搭建科技成果转化的交易和合作的平台。

积极推进全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建议建立全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统计、评价、推介系统,每年由省教育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评审,建立推介平台向社会推介;建立山东高校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强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完善奖励措施,充分发挥其在项目的、评价、评审、推介和转让作用,大力促进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科技成果转化率越低,各方承担的风险越大,必须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大力推进高校高新技术成果投融资体制改革。

建议制定《山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支持计划》,逐步实现科研经费投入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重点倾斜,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资助。一是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20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二是每年依托《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2011-2015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30个由高校科技产业主导建立的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

建议依托《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2011-2015年)》,制定产学研合作推进工程高校科技产业支持计划,提升高校科技产业服务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能力。重点支持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基地建设、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建设以及重大科研成果中试基地建设。统筹规划高校科技产业发展与基地建设,整合资源,充分发挥高校科技产业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研发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使之成为高校充分发挥人才技术优势,服务社会、培养人才的纽带和基地。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教学与实践结合、产业发展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并进。

第5篇:科技成果评价指导意见范文

[关键词]“三元联动”小语种;创业实习;模式

“三元联动”的基本含义可概括为:以高校为依托,以企业为平台,以资源在政府的集聚、共享、融合为抓手,形成强有力的三元创新创业集聚氛围,以更好地促进大学发挥知识和人才的“溢出效应”,促进企业发挥成果转化的孵化功能,提高政府所辖社区的人才素质和产业结构升级,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习搭建平台。小语种专业指俄语、日语和韩语专业。“三元联动”的核心是高校、企业和政府通过制度性安排,形成“三元融合、联动发展”的区域生态创业实习网络。上海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1-2]

一、构建“三元联动”创业实习模式的依据

(一)国家倡导高校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3]指出,部分地方普遍本科高校要把办学思路转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上,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上,全面提高学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要求政府宏观调控,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转型的主体是高校,应激发高校转型活力,高校应根据需求导向准确科学定位,实现特色发展,促进毕业生质量不断提高。要实现以上目标,高校必须加快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该指导意见的主要任务强调的关键词是:“资源对接”(转型高校与当地创新要素资源对接)、“多方支持”(争取地方政府、行业企业支持,形成联动发展格局)、“建立机制”(建立机制指围绕重大战略,建立人才培养、科技服务、技术创新、万众创业的一体化发展机制)。牡丹江师范学院是地方普通本科院校,面临向应用型院校转型的任务。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与多家企业联合办学,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请企业家进校园,承担部分高年级专业选修课的讲授任务。主要将企业作为专业实习创业基地,派高年级学生进驻企业开展实习创业活动。实践证明:校企合作实现了产教融合,为大学生搭建了锻炼实践能力的平台,提高了毕业生的学习质量和就业竞争力。

(二)黑龙江省政府力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黑龙江省教育厅在《充分发挥教育优势服务我省振兴发展工作方案》(黑教[2015]54号)中指出,按照《黑龙江省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意见》要求,落实《关于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积极推动高校落实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责任,建立上下联动工作推进机制。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纳入教学评估范围;推动高校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研室,集中打造一批高水平的创业教育教学科研团队,配齐配强专职教师,建立创新创业兼职导师库……鼓励高校建立个性化教学管理制度,推行休学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强化创新创业实训实践,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每个基地投入100万元,引导各高校普遍设立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园,年内建设省级大学生创业基地300个,三年内建设1000个,提供免费成本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企业孵化服务。完善资金支持和服务保障体系,在高教强省专项资金中安排大学生创新创业经费;高校要从教学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作为创新创业教育专项,全省高校每年安排资金总额不低于2亿元;高校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勇于鼓励取得初创成果的大学生或创业团队。[4]牡丹江师范学院地处中、俄、朝合围的“金三角”腹地,区位发展优势得天独厚,是东北三省东部地区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中蒙俄经济走廊和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正式纳入国际级战略。牡丹江市是中蒙俄经济走廊的节点,下辖的绥芬河市是我国对俄贸易的最大口岸,黑龙江省提出,以绥满经济带为依托,构建龙江丝路带。由绥芬河一路向西,牡丹江、哈尔滨、齐齐哈尔一直到内蒙古的满洲里。语言是实施经济贸易的基础,实现语言战略,能为黑龙江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借助这一地缘优势,牡丹江师范学院的俄语、日语、韩语等小语种专业大学生的创新创业、实习与服务地方经济紧密相连,从国内的成功实践经验来看,“三元联动”的大学生创业实习模式及机制更具可行性,对于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小语种专业大学生来说,通过“三元融合”,“联动发展”,有利于强化高校为区域经济提供人才智库能力,从而彰显自身的服务地方经济的特色。

二、高校、企业、政府在“三元联动”模式中的作用

(一)高校的作用

高校担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经济和文化传承的任务。高校、企业、政府在创新体系中具有互补性,高校作为知识源,承担着重要的人才智库角色,企业作为成果转化平台、政府作为支撑。以往高校在创新活动中,关注的是与同等学术地位的高校和学术研究机构的竞争与合作。即便是在强调学术研究成果和高素质人才的应用性、产业转化的背景下,其“联动”的空间也更多表现为省(市)、国家范围,“联动”的对象更多为大型企业、大院、大所。高校工作目标的核心是教学水平和科研地位的提高,以“高”、“新”为标杆,强调教学的精与专、科研的难与深、成效的长与大,应用性、时效性、费效比在高校的工作逻辑中不占主导地位。尽管存在高校评价标准的多样化趋势,但以学术为核心的评价标准仍是核心。[1-2]高校是社会知识发展的引擎,是教育中心、文化中心、人才中心、科技服务中心,在国家建设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目前,国家教育部倡导高校向应用型转变,主张校企合作,发挥高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毕业生的实践能力。高校应走出象牙塔,深入社会,深入企业,主动联系本地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建立校外创业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顶岗实习岗位,构建校企合作平台,切实将知识转化为科技成果,为社会、企业提供高智力的人才支持,改变国民的知识结构,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增强高校所在区域的总体实力。

(二)企业的作用

企业作为人才和技术需求的交流沟通场所,是高校提供优秀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技术服务与支持的窗口,是区域内开展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的指导、协调平台,是“三元联动”的具体实施单位。企业应遵循“实际、实用、实效”原则,协助本地高校共同做好学生的实习指导工作。企业应以繁荣地方市场、促进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型为出发点,从长远生存和发展的观点着眼,提升企业人力智力资源储备理念,从数量上、实践技能的培养上,尽可能满足高校实习生的要求,做好接纳实习生的准备,成为高校的校外创业实习基地,特别是规模大、接纳能力强、技术水平突出、行业认可度高的国家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更应首当其冲地成为校外创业实习基地。企业应把握市场动向,依据市场需求调整生产及销售目标,为高校学生提供创业实习条件。企业提供专家,培训毕业生、实习生的实践技能。

(三)政府的作用

地方政府应从法律上建立起完善的校企合作保障机制,对高校、企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约束,注重保护企业的利益。如接受顶岗实习生并支付报酬的企业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应出台相关具体的规定、相应的优惠政策,明确的实施准则。第二,加强宏观调控力度。《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对校企合作的宏观调控作用应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应建立专门的协调机构负责设计、考核、监督和推进落实校企合作的进程和效果。政府应出面协调企业主管单位、劳动部门、教育部门之间的关系,关注高校、企业通过高层次人才协作。高校、企业、政府“三元联动”的终极目标是自身的整体发展,联动高校、企业的意义在于将区域的发展赋予科技、知识的翅膀,提升区域发展形态,转变区域经济增长方式。政府是引领,政府参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动高校和企业发展遵循的是社会发展的逻辑与规律。因此,“三元”能否联动、如何联动,关键取决于如何从实践中提炼形成能够兼顾三方的全新运作机制,关键在于政府。[1-2]

三、“三元联动”的小语种大学生创业实习模式的应用

(一)创业实习基地建设情况

牡丹江师范学院东方语言学院开设俄语、日语、韩语三个语种,每年招生300人左右。通过政府搭桥,企业直接与学校联系,与企业或政府机构合作,建立了创业实习基地。(1)俄语专业在俄罗斯、秦皇岛市、牡丹江市、绥芬河市、东宁市建立了各种类型的实习实践基地。语言基地:俄罗斯远东联邦大学乌苏里斯克师范学院,俄罗斯阿尔泰国立师范大学,牡丹江市旅游局,牡丹江市商务局,牡丹江市外事办。教育基地: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教育局,牡丹江市兴隆中心小学,牡丹江市第九中学,绥芬河市职业高中,绥芬河翻译学院。经贸合同文本及洽谈翻译基地:绥芬河市经济合作促进局,绥芬河远东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东宁华信集团,北戴河俄罗斯商品集散地。旅游基地:东宁华宇工贸责任有限公司,牡丹江广电集团旅行社,牡丹江春秋旅行社,牡丹江凤凰旅行社。电子商务基地: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中俄产业合作孵化基地,奥捕鹿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奥捕鹿奇(中国)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日语专业在大连、昆山、苏州建立了实习实训基地。IT服务外包基地:中软国际科技服务(大连)有限公司,大连合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基地:中兴通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信航空服务有限公司。(3)韩语专业建立了苏州日航酒店等多家语言、酒店管理、经贸洽谈翻译基地。

(二)多种创业实习模式的探索

1.实习基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了平台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14]767号)指出,黑龙江省设立“牡丹江经济开发区电子商务企业园”,主打对俄罗斯、日本、韩国的电子商务。牡丹江师范学院与该企业园达成合作协议,体现了政府搭台,企业唱戏,高校提供人才智库的思想。牡丹江师范学院持续选派学生到中俄产业合作孵化基地创业实习,开展对俄罗斯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企业为学生搭建平台,提供多种优惠政策,帮助寻找货源,开辟中国及俄罗斯市场,学生独立经营,能力强的可以同时经营2-3个店铺,经济效益明显,为树立“牡丹江电子商务示范城”品牌提供支持。选派俄语学生到绥芬河市经济合作促进局进行合同文本翻译及经贸洽谈实习。选派俄语、韩语学生协助绥芬河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参与在哈尔滨举办的中俄博览会,学生作为翻译参与绥芬河市与俄方和韩方企业经贸洽谈活动。积极与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教育局合作,选派优秀俄语学生在兴隆中心小学、牡丹江市第九中学以辅修课方式开设俄语班,开展顶岗支教活动。兴隆中心小学一、二年级的俄语课程已开设一年,小学生们学会了许多日常用语。未来拟定开设日语和韩语班,将有更多的大学生接受从教技能的实习。俄语学生的顶岗支教,为黑龙江省基础教育师资短缺提供人才支撑。近年来中俄两国互办旅游年,来中国旅游的俄罗斯客人逐年增加,对于俄语导游需求量越来越大。在校学生通过国家旅游资质考试,获得导游证书,在导游岗位创业实习,施展俄语专业技能。牡丹江师范学院连续四年派学生到俄罗斯游客最多的北戴河实习,美容院、面包房、酒店、礼品店、导游、健身房等都需要俄语翻译,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协调能力、交际能力,开阔了学生的视野。

2.将企业搬进高校校园

将企业搬进校园,是指在校内建设实习基地和实训实验室。日语专业的实习基地———中软国际科技服务(大连)有限公司、大连合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议在校园里设置与企业工作相关的服务器,高校提供电脑,企业家到校园培训学生的操作技能,学生在校园里开展业务活动。这种做法节省学生的时间和费用,营造了安全稳定的工作氛围,不失为高校学生首选的实践、创业、实习方式。

3.企业在高校所在城市开设分公司,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

企业可以在高校所在城市开设分公司,高校派学生进驻分公司创业实习。通过设置招生计划或在校生自主选择等形式,构建为对口企业培养毕业生的模式。企业负责派专家培训,牡丹江师范学院设置专项人才培养计划,在每届毕业生中遴选30-50人对口就业,缩短毕业生就业后的“缓苗期”。

四、结语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地方普通本科高校不再处于社会的边缘,而以应用型特色开放办学,依靠政府、社会、人民提供的资源,以人力智库或转化的科技成果服务社会、服务人民。高校要不断更新教育理念,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使培养的人才越来越贴近社会需求,培养了大量应用型人才。目前,在国家提出“一带一路”经济战略背景下,实施“三元联动”机制下的小语种专业大学生创业实习模式更具有现实意义,“三元联动”模式中政府是引领,企业是联动平台,高校提供智力支持,三者密不可分,相得益彰,在未来的区域经济发展进程中这一模式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作者:刘玉霞 单位:牡丹江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1]屠启宇,苏宁.创新城市建设中的校区、园区和社区联动发展模式与机制———基于上海案例的研究(下)[J].中国名城,2009(8):10-18.

[2]http://www.chinacity.org.cn/csfz/cscx/53765.html,2010-03-24.

第6篇:科技成果评价指导意见范文

【文章摘要】

科技人才是河南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创新的关键因素,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更是实现中原经济区战略目标的基本保证。本文从分析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对培育中原经济区核心竞争力的意义出发,重点阐述当前河南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后,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可行性对策建议。

【关键词】

中原经济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开发机制;评价机制

1 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对培育中原经济区核心竞争力的意义

2011年,国务院正式出台《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建设中原经济区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原经济区战略目标定位是:国家重要的粮食生产和现代农业基地,全国工业化发展历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示范区,全国重要的经济增长板块,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从现实需求来看,要实现这些战略目标就必须培育中原经济区的核心竞争力,而培育中原经济区的核心竞争力关键在于科技人才。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科技人才是加强区域发展的核心资源,是现代经济发展中最有价值的资本。科技人才在知识经济时代已成为第一位资源。在培育中原经济区核心竞争力的过程中,科学技术是核心,科技人才是关键,而其他生产性资源都要受到科技人才的支配,这一特征在当今社会经济中表现得越来越明显,这也是知识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就必须深刻理解加强人才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重新审视、科学谋划中原经济区的人才工作,大力实施科技人才强区战略。

2 河南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2.1 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但高层次科技人才资源明显不足

科技人才是我省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创新的关键因素,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大力实施科教兴豫和人才强省战略,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2011年,R&D人员为118041人年,较2010年增长16.3%,居全国第七位,中部首位。2011年,R&D研究人员为53334人年,较2010年增长9.3%,居全国第八位,较2010年上升一位,居中部第二位。(数据来源于《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12》。据调查,我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大都集中于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急需的产业部门的学术和工程技术带头人缺乏,在省重点发展的行业和主导产品生产领域中多数为空白。省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尽管在“九五”计划确立的几大产业和主导产品领域都有分布,但明显偏少。

2.2 科技人才资源在区域、城乡、产业间的分布不太合理

大量调查和研究表明,河南省科技人才开发的现有状态还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地区分布上,河南省科技人才主要集中在郑州、洛阳、平顶山、新乡、南阳、焦作等中心城市,信阳、商丘、三门峡、鹤壁等边远地区较少。从我省科技人力资源地区分布来看,有利于大城市经济发展,从而加剧了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利于我省建设小康社会的和谐发展。在产业分布上,农业科技人才数量最多,而当前急需的应用专业如工程技术、新产品开发、数控技术与应用等专业技术人才紧缺,人才过剩与人才紧缺现象并存,科技人才结构性矛盾失调现象日益突出。

2.3 科技人才发展平台建设不足

当前河南多数企业面临高科技人才流失和人才难求两大问题,探究其主要原因是因为河南科技人才发展平台建设不足。河南科技人才发展平台建设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科学研究与产业化之间缺少纽带和畅通的渠道。科研单位从事基础理论研究优势明显,导致科技成果和专利很多,但在解决与产品相关的技术和工艺方面处于弱势,使科研成果难以转化成产品、发展成产业。二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投融资机制不健全。从事风险投资的机构较少。三是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不充分,门类不全,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低,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对政府依赖性大,不能满足本省企业日益增长的需求。

2.4 人才流失严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东部地区利用国家的倾斜政策,获得了经济上的飞速发展,它们以雄厚的经济实力及优越的地理位置,吸引了许多优秀人才,全国人才流动呈现出“孔雀东南飞”的态势。作为经济尚不发达的河南省自然也不例外,每年人才的流出量远远大于流入量,其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流失严重,在流失的人8万才中,高级人才、优秀人才和中青年人才及掌握高、新、尖技术及实用型技术的人才占了很大比例。同时,河南省也较难引进外省市的顶尖人才。高层次人才队伍年龄普遍偏大,成为影响河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潜在因素。河南省现有2101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其中65%的专家已退休,加紧培养年轻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已成为当务之急。

3 河南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3.1 进一步完善科技人才开发机制

首先,要建设专业性的科技人才市场及信息库,加快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合理流动,为开发、利用和管理科技人才资源提供保障;其次,要创新人才市场的运行机制,扩大服务功能,制定保障科技人才的合法权益;再次,政府应建立开放的人才市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政府要充分发挥其管理得天独厚的功能,要在科研、技术开发等领域的关键岗位引进一定数量的科技创新人才,大幅度提高中原经济区科技人才的水平。

3.2 转变观念,提高认识,优化人才健康成长的人文环境

良好的人文环境是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吸引人才的前提和基础。要制订留住人才、使用人才、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逐渐使“爱才、重才、容才、护才”的思想深入人心。营造尊重人才氛围,尽力留住人才。一是提高人才经济待遇,认真落实人才最低收入保障制度。同时,逐步解决现有人才待遇,为引进人才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人文环境。二是在提高工资水平的同时,要进一步提高福利水平,完善社会保障措施。将医疗、养老、住房、户籍、配偶就业、子女上学等项目作为拴心留人的一张“安全网”。

3.3 提供科技人才持续成长的空间

人力资源的使用开发具有持续性,通过学习和工作,科技人力资源能够实现自我补偿、自我更新、自我丰富,这就要求科技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要注重终身教育,特别是加强后期培训与开发,本着“学习—工作—学习”相结合的教育培训循环模式,做到使科技人才的知识结构不断更新,技能不断增强综合素质不断提高。这是不断提高科技人才的创新源泉,提高科技人才核心竞争力的有力武器。

3.4 创新科技人才的评价机制

对科技人才的评价要客观地反映创新成果的潜在和实际经济效益,杜绝简单地以成果数量进行评估的粗放方式。首先,尊重科技创新的内在规律,合理构建科技人员评价标准。在对科技人员进行评价时,不仅测算科技人员的近期的、显性的价值,还要关注科技人员长远的、潜在的价值实力,避免科技创新价值的短期行为;其次,对科技成果的评价,要以获得发明专利作为评价的标准,引导科技人员到科研和生产一线去获得科研成果,真正让有实力者得实惠,能者上庸者下,形成科技创新活动形成活力机制,不断推动科技创新成果持续发展。再次,“在设计评价模式时,要注重研究人员对创新实际贡献的评价,改变目前按照课题组排序进行奖励的做法,以促进科研人员协作关系的构建和研究团队的形成。最后,在运用评价结果时,要依据考核结果对科技人才进行动态管理,切实保证科技评价工作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3.5 构建人才发展大环境,吸引外部人才

引进人才最主要的是要建立一套吸引外部人才的制度,创造一个使人才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软、硬环境,这对为人才资源注入新鲜血液、增强活力、提高效能有着直接作用。中原经济区是我国的人口大区,但科技人才比重却远远拉后,主要因为该经济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缺乏对高科技人才的吸纳能力,缺乏凝聚人才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学科等硬环境的建设,缺乏科技人才价值实现的宽松软环境,如交通环境、生态环境等,因此,中原经济区必须加强对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学科等“人才凝聚点”的建设,形成对科技人才的集聚效应。

中原经济区高层次科技人才缺乏,已成为共识,要想应对中原经济区两院院士和高层次人才紧缺的态势,在科技人才竞争中获胜,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第一,注重引进和留住中原经济区内外及国外科技创新人才。主要措施包括以政府或民间基金吸引中原经济区内外各名校的学生和学者;重金聘用甚至高价收买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人才,使他们的工作条件、生活待遇高于他现处的水平。第二,设立各种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或计划。有针对性地设立人才培养项目和计划,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中原经济区科学基金,这应是促进中原经济区科技人才有效开发的道路,是促进中原经济区经济发展的基础工程。

【参考文献】

[1]郑功成.社会保障学.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

第7篇:科技成果评价指导意见范文

关键词:高技术服务;航空企业;发展模式

一、引言

高技术服务业(High Technology Services,HTS)主要指包括高技术产业特征的服务业,是由高技术制造业的内涵延伸形成的新业态。主要包括高技术制造业后向延伸形成的通信服务业、软件与计算机及相关服务业,也包括高技术制造业前向延伸形成的自然科学领域的研发与实验室测试等,是为生产和市场的发展提供专业化增值服务的知识密集型新兴产业。国家统计局的《高技术产业统计分类目录》中高技术产业涉及4个门类,61个小类。其中行业代码376号:“航空航天器制造”属于高技术产业。国家科技部高技术服务业分类中,M类即包含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统计目录中,G类含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M类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L类包含知识产权服务等。

国内高技术服务研究目前集中在产业政策、特征与宏观趋势方面。王仰东、谢明林等从服务创新与高技术服务业的关系进行了阐述;曹勇等人从知识视角解读了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辅军等人从信息服务业角度阐述了高技术服务的发展方向;胡松等人提出了高技术服务业创新的驱动力和模式;刘永华等对生产业发展因素进行实证研究;吕政、刘勇等基于产业互动的研究视角,研究了中国生产业发展的战略选择。这些研究对航空高技术服务企业政策环境与发展模式的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其研究方法和成果起到了积极的借鉴价值。

伴随《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2011]58号)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2013]4号)等政策的相继出台,航空高技术服务企业面临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与新形势,在此背景下研究航空高技术服务企业的政策环境与国外发展模式显得尤为迫切且具有现实意义。

以航空高技术服务企业为研究对象,从剖析国家宏观政策与企业外部环境入手,分析借鉴国外标杆企业的高技术服务的发展模式与经验,给出国内发展方向与模式的几点启示。

二、国家宏观政策趋势与环境评析

1.国家宏观政策与影响分析

(1)国家自主创新战略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党的“十”要求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路径,立足于“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到“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战略抉择”的高度。2013年国务院《“十二五”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国发[2013]4号),明确“创新基础条件建设布局更加合理,重点领域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创新主体示例明显增强,区域创新能力布局不断优化,创新环境更加完善”的“十二五”建设目标,在科学数据平台建设、标准和认证认可体系建设、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制造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耐久性评价与安全保障技术创新平台、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四化”发展、军民技术转移信息服务平台、联合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均提出了发展方向和重点。航空高技术服务企业在创新转型战略与国家战略导向相契合。

(2)国家发展高技术服务业市场契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2011]58号)文件,明确到2015年,高技术服务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增长点,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高技术服务产业体系,成为服务业发展的主导力量,基本满足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重点推进研发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检测检验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化内容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生物技术服务等领域。并在加大财税支持、拓展融资渠道、完善市场环境、培育市场需求、增强创新能力、加强人才培养、深化对外合作、引导集聚发展等八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完善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环境。高技术服务业重点发展方向与航空高技术服务企业的专业布局和技术储备高度契合,为企业的专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空间。

(3)人事制度深化改革影响企业战略布局

随着“十二五”期间航空工业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推进,“对于航空基础科研所和公共服务类研究所可能保留其事业单位,为航空行业(除了现有的中航工业、中国商飞还有其他从事航空制造业、航空服务业和航空运输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公共服务并由政府管理。”此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深化改革正在推进。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部署,事业单位面临用人制度调整和分类改革等任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先后出台,对提高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固然有益,但也会明显增加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成本,政策趋势迫使航空高技术服务企业将采取更坚定的信心进行战略布局调整。

2.社会与技术环境趋势分析

(1)服务业逐渐成为社会支柱性产业

以服务业和服务贸易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经济的迅速崛起,成为二十世纪中叶以后世界经济发展的显著特征,现代服务业已成为促进其他产业增长,提高经济效率和产业竞争力的动力源。国家服务业规划中指出,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超过50%,基本实现经济结构向服务经济为主转变。“十二五”时期,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我国不断提升对服务业价值的认知,走出一条服务业与其他产业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逐步使服务业发展成为我国“十二五”时期的主导产业。

(2)劳动力成本逐步抬升

近年来,我国正进入一个生产要素成本周期性上升的阶段,成本推动的压力趋于加大。劳动力价格除了由供求关系导致的低成本外,也存在着体制和政策上人为压低劳动力成本的因素,随着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的逐步落实,调整或改革不可避免。我国人均GDP达到2000美元以后,多种生产要素价格走势都出现了拐点,随着物价水平上涨速度和幅度的增大,我国低价劳动力无限供给的格局也随之发生变化,从历史经验来看,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到了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此外,随着全球初级产品价格的上升,国内初级产品价格也在逐步上升,从而推动企业成本包括劳动力成本的上升。

(3)工业管理领域认证、培训、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如火如荼

近年来,在航空工业及社会工业领域的认证、培训、咨询、信息编码、质量管理、技术成熟度、技术状态管理、WBS、风险管理等技术服务如火如荼。同时认证已经成为质量控制、市场竞争、产业提升和质量监督的重要渠道,新合格评定领域、新专业、新模式不断产生,合格评定类别、数量和需求不断攀升。信息编码是信息化集成及深入发展趋势下产生的新兴专业,针对航空工业企业代码不统一、代码异构现象,以及个别单位信息化建设水平滞后,信息编码标准严重,企业基础数据不准确、混乱等诸多问题,进行集中进行整体性提升优化的需求日趋旺盛。同时航空工业装备研制作为复杂的系统工程过程,其项目的组织、计划、控制、沟通、激励、决策,以及实现其流程、资源配置及内外部接口关系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法如项目策划、团队管理,技术状态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风险管理,项目评估、决策管理、信息管理,采购与合同管理、产品保证管理、工程管理、试验管理、制造管理等需求旺盛。

三、国外高技术服务企业发展模式

1.德国弗朗霍夫协会非营利组织模式

弗朗霍夫应用研究促进协会(以下简称“弗朗霍夫协会”),是欧洲著名的应用科学研究机构,下设60个研究机构,拥有18000名工作人员,分布于德国的40个地区,年预算约16.6亿欧元(2010年),是当今德国典型的政府支持与高技术服务并重的三大科研机构之一。其组织模式呈现如下特点:

(1)独立社团法人模式。虽然该协会是在政府支持下建立的,但其并不隶属于政府的任何部门,在法律上是以协会身份注册的独立社团法人,通过与政府签订合约来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协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一种主体平等的现代契约关系。其资金来源的主体部分仍然是公共部门的投入。当然,政府的责任不仅限定于“资金支持”,还积极介入科研机构的管理。通过对其运行的引导、控制和约束来确保“契约”中规定的公益目标能够实现。在弗朗霍夫协会的决策机构-理事会中,政府人士就占有相当高的比例;而由政府指定的一位专职常务理事,不仅参与了所有重大事项的决策,给协会的运行以经常性监督。此外,无论是对研究所的绩效评估还是对重大成果的综合评估均由政府部门参加,而评估的结果则是今后政府提供资源支持的基本依据。

(2)双向财务运转模式。弗朗霍夫协会的研究经费来源于多种渠道,通常分为“非竞争性资金”和“竞争性资金”两大类型。“非竞争性资金”主要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及欧盟投入的科技事业基金、联邦国防部等部门下拨的专项资助等;“竞争性资金”则指公共部门的招标课题、企业研发合同收入及政府对此类合同的补贴、民间基金会的资助等。年经费来源,2/3为“竞争性资金”,1/3为“非竞争性资金”。协会将“非竞争性资金”无条件分配给了各研究所,以保障前瞻性、战略性或非营利研究的需要。尽管这类研究在短时间内或许不会取得经济效益,但对于科研机构的生存和发展来说却是至关重要的。因为科研院所的竞争实力,归根到底取决于自主创新的水平;而自主创新能力的形成与保持,往往需要一个长时间的研究积累过程和比较宽松的研究环境。

(3)高技术研发与服务模式。为实现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利用,弗朗霍夫协会将其下属研究所设立于大学之中、直接参与大学的教学科研活动。弗朗霍夫协会设有若干所专门从事科技推广的机构,并在资源分配上给予优先支持,为社会提供高技术服务。并且建有数千种专利的技术转让平台,通过向企业转让专利使用权而获利。该协会已经从一个国家经营、官方资助的研究机构逐步变成了一个以企业和市场为导向的科研企业。

2.美国GE公司研发中心发展模式

GE公司所属研究发展中心的科研开发经费,由公司总部拨给1/4,用于公司中长期项目的研究开发;1/4经费来源于政府基金,用于支持关键技术研发;另有1/2经费来自企业内部合同,用以研制GE公司下属12个部门所需的新技术新产品提供研发服务。2005年研发预算总额35亿美元。GE研发中心并不是对所有前沿技术进行研发,而是根据业务部门需要和影响程度来确定研发方向,主旨是能创造价值。GE研发成为了公司增长一个发动引擎。GE公司所属研发中心在从事技术及产品研发的同时,为客户提品演示、技术咨询、员工培训、售后保障等贯穿产品全寿命过

程的技术服务。以研发工程塑料的GE塑料部为例,该部门虽然只生产销售塑料原料,但建有规模庞大的塑料成品加工厂。该厂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产品性能演示,帮助客户开发下游产品,从而迅速为新型塑料原料打开市场,实现成果转化。

四、航空高技术服务企业发展启示

通过分析国内高技术服务企业的政策、企业与技术环境,结合国外高技术服务的标杆企业发展模式,可借鉴的经验与启示如下:

(1)政府与企业集团的支持是高技术服务的必要条件。西方各国普遍重视企业在科技创新中发挥的作用;科研机构不论隶属于政府或企业,其生存与发展都离不开政府和企业集团的共同支持。即使GE研发中心,依然有1/4经费来自政府支持。其中政府提供的支持形式可以多样化,其本质是为从事基础、通用性技术服务的企业打造核心科研能力与条件。

(2)高效适用的成果转化平台是航空高技术服务的前提。弗劳恩霍夫协会从行业自身特点出发,创建了德国科研专利中心,不但为协会内部,更为高校、其他科研机构、乃至自由发明人提供专利配套服务。通过这一机制,先进的科技成果迅速得到转化,协会与外部机构达成资源及信息共享,实现互利共赢,同时也获取了十分可观的中介盈利。专利服务已成为该协会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协会通过合同科研、专利使用许可、衍生公司、创新集群、与企业及高校开展战略合作等方式实现成果转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3)适宜的商业模式是高技术服务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无论是弗朗霍夫还是GE研发中心,他们都是以创造价值为出发点,一个面向社会服务,一个面向集团服务,都有一套适合机构发展的商业模式。

(4)独特的科研人才培养机制航空高技术服务企业科学发展的根本。在人才培养方面,西方科研机构普遍重视与高校的紧密合作,充分利用高校资源,实现互利共赢。同时在弗朗霍夫协会建立有一套“学术主导”的政策和机制。科学研究要取得预期成果,必须充分发挥科学家的主体作用,排除非学术因素对科研过程的干扰。

五、结论

本文分析的航空高技术服务企业政策环境、企业环境与技术环境及趋势,以及对国外航空高技术服务标杆企业的发展模式,为新形势下的航空高技术服务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借鉴。研究成果已应用于某航空高技术服务企业战略研究与专业建设,也可推广应用于其他航空高技术服务企业。

参考文献:

[1]王仰东.服务创新与高技术服务业[M].科学出版社,2012.

[2]曹勇.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概念内涵与外延的中国视角研究[J].科学研究,2008.

[3]辅军等.中国信息服务业发展研究.上海信息服务平台网,2008.

[4]胡松,蔺蕾等.服务创新的驱动力和模式[J].研究与发展管理,2006.

[5]刘永华.中国促进生产业发展因素的实证研究[J].求索,2009.

第8篇:科技成果评价指导意见范文

1.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坚持把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科技创新的突破口,重点围绕先进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突破关键性工艺技术,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技术进步、产品大面积更新换代,重点谋划支持20项关键技术攻关项目、20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深入推进邯郸智能感知装备国家级产业集群试点建设,以冀南新区现代装备制造业为依托,以中船重工邯郸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为载体,以科技资源带动各种生产要素和创新资源集聚,带动一批产业关联度高的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打造一个在全国影响力较强、带动作用明显的千亿元级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引领全省乃至全国装备制造业向高端化发展,从而加快冀南新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要以“百家央企进河北”为契机,争取与航天院对接,建立智能感知研究院。

3.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继续深化中小企业科技帮扶行动,在高企认定、科技金融、项目培育、专利提升、政策落实等方面给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全方位支持。创建一批创新型示范企业,培育认定15家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扶持5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4.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坚持以工业化理念推进特色农业科技园区(基地)建设。针对邯郸市区域特点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围绕粮食、蔬菜、果品、畜牧等区域优势产业,积极培育新桥、艺峰、绿源等8个农业科技示范园。在农作物新品种培育和种质资源创新、特色农业科技园区(基地)建设、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新模式和新机制。

5.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围绕邯郸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支持重点骨干企业和龙头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扶持大学、科研单位、大型医院建设重点实验室,为产业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技术储备。力争新创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6家,创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1家。

科技创新十个提升2012年邯郸市科技工作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行业技术水平为目标,突出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两个重点,强力推进“十个提升”,改善创新环境,营造创新氛围,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政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为加快全市产业转型、经济转型、城市转型提供持续的科技支撑。

1.推进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争列冀南智能装备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建设国家氢能装备等六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50家,组织实施集群创新项目50项,争取国家产业集群专项资金5000万元。

2.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提升产业行业技术水平。推动传统产业产品技术升级,全年攻克重大关键技术20项。加快新兴产业攻关培育,重点支持高精度惯性感知产品等40项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新兴产业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

3.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产业持续创新能力。全面启动邯郸市科技中心项目建设。争创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1家,创建新型能源装备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争创国家级示范中心。

4.加速创新型企业培育,提升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100家,新兴能源装备等年产值超亿元的科技型“小巨人”10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2家-15家,重点培育新兴能源装备等高新技术上市企业5家。

5.推进现代农业示范,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抓好全市亩产超1500公斤8个超高产示范田建设,力争亩产实测全省第一。创新“吨粮市”科技服务模式,促进“吨粮市”建设。

6.深入开展科技招商,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与航天九院共同组建邯郸市智能感知装备技术研究院。开展装备制造百名科技特派员服务百家企业的“双百”行动。加快推进718所、汉光民科技成果转化,建立718所和汉光重工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7.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水平。争列国家专利权质押贷款试点城市。重点跟踪新兴能源装备等10家高新技术上市后备企业,力争年内培育高新技术上市企业1-2家。

8.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专利产出能力。全市专利申请量达到1500件,创建区域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市。全市专利技术和产品的总产值达到150亿元。

9.加强地震监测与应急,提升防震减灾能力。依法开展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依法推进上述工程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切实提升全市地震应急处置能力。

10.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升科技管理服务水平。推进市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力争取得省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列入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数量增长30%,争取资金达到8000万元。推动政务公开与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坚持党支部“”制度,创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

2011科技工作十大亮点2011年,邯郸市对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重点民营企业,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做到在项目上“帮”、资金上“扶”、政策上“引”。2011年全市民营企业共谋划1000万元以上的在建项目504个,总投资1550.9亿元。目前,全市已形成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37个。其中,年产值10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5个,永年标准件、大名面粉和曲周天然色素产量居全国县级总量第一位。河北五得利面粉集团、晨光生物科技集团和力尔型材股份有限公司也分别成为全国最大的面粉、天然色素和特种型材制造行业龙头企业。在2011年全国500强、制造业500强和民营企业500强评选中,邯郸市民营企业分别占5个、8个和8个,均创历史最好水平。

中小企业是民营经济的主体。邯郸市全年共创建各类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38个,孵化各类企业1800余家,新增就业5万余人。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先后在全市建立38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2011年,全市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为600余家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28亿元;在全市组织了多次较大规模的银企对接活动,去年共帮助300余家民营企业吸引银行贷款30多亿元,解决了近160个民营企业新上项目资金短缺难题。

科技创新为邯郸市民营经济发展插上了腾飞之翼。邯郸市大力实施“名牌兴企、质量兴市”战略,采取递进式发展,扩大“邯郸制造”的影响力。全市民营企业共争创中国驰名商标7件,中国名牌产品4项,省级著名商标132件,省级名牌产品38项。

总揽邯郸2011年科技工作,主要表现出十大亮点。

亮点一: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三个坚持”的总体要求,“四提升一优化”的发展目标和实施“工程”的重大部署,工业企业新产品产值率达到10%,五大新兴产业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等重要指标,进一步明确了“十二五”科技创新的主战场,描绘了科技事业发展的蓝图。

亮点二: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科技创新暨科学技术奖励大会,隆重表彰奖励了十大科技创新人物,大会以其规格高、规模大、内容实、氛围浓等鲜明特点成为邯郸市科技发展史上的一大盛会,为新时期的科技工作指明了方向,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科技创新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亮点三:邯郸市冀南智能感知系统及部件(智能装备)被列入首批40家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单位,目标是打造一个在全国影响力较强、带动作用明显的千亿元级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成为该市集聚全国科技资源的有效载体,标志着邯郸市装备制造集群创新首次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亮点四:邯郸市新认定13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43家,是近几年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认定最多的一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148亿元,占GDP比重达到5.3%。

亮点五:市科技局荣获“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和

“河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先进集体”。全市2011年专利申请量达到1300件,增幅达到25%以上,是历年增幅最大的一年。

亮点六:718所承担的“高效低成本制氢设备及储氢装置技术研究”项目列入国家863计划,同时还有37项列入国家科技项目计划。其中,邯郸市在承担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创新方法项目等3个计划领域实现零的突破。

亮点七:全市中小企业科技帮扶百日行动硕果累累。在高企认定、科技金融、项目培育、专利提升等5个方面累计帮扶300多家企业,征集企业技术需求400余项,帮助企业落实税收减免政策4860万元,消除零专利企业50家,是历年来开展规模最大、参与企业最多、帮扶内容最丰富的中小企业帮扶专项行动,有力地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

亮点八:邯郸市东之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北吴氏润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企业首期共募集资金约8000万元。这是继晨光集团在创业板上市后,邯郸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成功上市的又一典范,标志着该市培育科技型企业上市迈出了新步伐。

亮点九:农业科技进步成效显著。小麦邯麦14、棉花邯686等5个新品种通过省级评审。涉县、临漳等5个国家富民强县示范县,示范辐射面积230万亩,产业增加值达到16亿元,带动农民增收4.2亿元。通过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培育的8个1000亩粮食超高产示范田亩产均超1500公斤,为邯郸市“吨粮食”建设提供了有效的科技服务支撑。开展农村科技服务远程教育专家讲座,培训人数达到110万人次,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亮点十:科技金融结合实现新突破。通过支持科技企业在中小企业版、创业板上市融资,落实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探索创业风险投资等,共为中小企业融资5.1亿元,初步建立了金融资本投向科技企业的通道。

领导重视创新步伐跟进2月9日,邯郸市政协举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专题座谈会。代市长高宏志强调,要依托基础,大上项目,推进创新,完善政策,坚定不移地把调结构、转方式推向深入。

座谈会上,各位委员围绕加快转变邯郸市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从项目建设、钢铁转型、产业聚集区建设、设施农业、金融服务业以及创新型城市、循环经济、民营经济、文化产业等多个方面踊跃发言,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一系列好的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各位委员发言后,高宏志说,大家的发言,立足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具有较高含金量的思路和举措,听后有四点感受。一是认识深,准确把握了调结构、转方式的丰富内涵,对邯郸市现所处历史阶段和突出问题认识深刻,对市委、市政府调结构、转方式的重大举措理解透彻。二是主题明,围绕调结构、转方式这个大主题,从各个角度和层面进行了深入研究,观点鲜明、思路清晰、措施可行。三是水平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体现出了各位委员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水平。四是实效好,不仅注重反映问题,更注重寻找解决问题的路径和方法。对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将认真吸纳、研究,切实落实到今后工作中去。

就如何加快邯郸市调结构、转方式步伐,高宏志强调,要依托产业基础,搞好路径选择,坚定不移地把调结构、转方式推向深入,努力实现更好、更快、更大发展。要靠项目调结构、转方式。把项目建设作为调结构、转方式的核心抓手和首要任务,坚持不懈地大上项目、上大项目、上好项目,以做大增量调优总量,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要靠技术创新调结构、转方式。进一步加大企业技改力度,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要不唯高、只唯实,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出发,加强技术和人才的引进,以技术创新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缩短调结构、转方式的周期。靠政策调结构转方式,进一步完善激励性政策,充分调动各级主动调结构、转方式的积极性。同时,更要完善约束性政策,特别是加大对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行业的约束,倒逼产业结构调整。

2月初,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和省委1号文件以及节后“收心会”精神,邯郸市科技局组织召开了“超高产”示范田课题组调度会,中国农业大学曲周实验站、邯郸市农业局技术推广站、邯郸市农科院和河北工程大学的攻关技术人员先后对8个示范田的小麦生产情况进行了汇报。一致认为小麦播种后雨水充足,天气比往年较温和,小麦播种期晚,出苗均匀,长势良好,但是普遍存在土壤疏松、小麦次生根较少等问题。根据8个超高产示范田越冬期情况,提出分类指导意见,特别强调了为保墒应采取早春镇压等措施。

第9篇:科技成果评价指导意见范文

为加快我县创新创业融资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创新创业投资体系,集聚国内外创业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努力增强我县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十部委《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加快创业投资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的机制,鼓励和促进社会各类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进入我县创业投资领域,壮大创业投资资本,完善创业投资体系,规范创业投资行为,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规范化运作的科技型企业,加快我县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二、基本原则

按照“制定政策、创造环境、加强监管、控制风险”的原则,拓宽市场准入渠道,改善社会公共服务,推动创业投资体系建设;坚持开放发展、多元联动的原则,积极探索集聚社会资本、民间资源的实现形式,拓展吸引海外创业投资的渠道和领域。坚持规范管理,运用市场机制强化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创投企业)内部的责任约束和利益激励,防范和控制风险,积极培育有利于创业投资资本撤出、转让、评价和交易的市场运作体系。

三、组建方式

(一)多元筹措创业投资资金。积极鼓励各类专业机构、境内外企业和自然人等投资者以独资、合资或其他形式在我县设立创投企业及分支机构。积极支持我县上市公司、民营企业通过新设企业、变更登记、增资注册等形式设立创投企业。创投企业可依法通过私募方式向特定的投资者募集资金,其募集的对象必须是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投资者承诺的资金可分期到位。

(二)鼓励组建创业投资机构。在我县设立规范化的创投企业,其实收资本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或首期实收资本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且在注册后的3年内补足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实收资本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备案,并享受有关扶持政策。境内资金申请设立创投企业或创业投资管理公司的,依法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外商投资设立创投企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

(三)规范运作引导资金。由县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政策性引导资金,主要通过政策扶持,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促进创投企业落户并发展壮大。引导资金的运作方式是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助或其他方式。制定并出台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应当具体规定引导资金对单个创投企业的支持额度以及风险控制制度,以控制引导资金的资产风险。

四、投资范围

创投企业的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可以全额资产向多个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围绕科技创业园区、特色产业园区、软件园、科技孵化器、服务业集聚区等开展创业投资,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创业企业;鼓励创投企业对发展前景好、吸纳就业多以及运用新技术、新模式的中小服务业企业进行资本投入。引导资金所扶持的创投企业,应在其公司章程或有限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中,规定以一定比例资金投资于创业种子期、起步期企业或政府重点扶持和鼓励的高新技术等领域的企业。创投企业不得从事担保业务和房地产业务,但购买自用房地产除外。

五、政策扶持

(一)落实税收奖励政策。

1.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24个月),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相应要求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投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待转抵扣。

2.对投资于本县企业的创投企业,所取得的相应股息、红利及退出收益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予以奖励。其中由我县企业出资组建的创投企业,80%奖励给创投企业,20%按照出资比例奖励给出资企业董事长。

3.对投资于外县市企业的创投企业,所取得的相应股息、红利及其退出收益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予以奖励。其中由我县企业出资组建的创投企业80%奖励给创投企业,20%按照出资比例奖励给出资企业董事长。

4.政府引导资金参股的创投企业投资我县企业1000万元以上,且所投资企业境内外上市的,政府引导资金参股部分退出收益的税后净收益,50%奖励给创投企业。

5.对创投企业(含县外专业人士在我县注册登记的创投管理公司)高管人员(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自创投企业产生收益的起始年度起5年内,按其在该企业个人所得税实际缴纳额地方留成部分奖励给个人。上述人员符合我县海委发[2010]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相关条款要求的,一并享受该文件的相应激励政策。

6.对本县企业在县内组建的首家创投企业给予以下一次性奖励(补贴):(1)县政府按其在创投企业注册时点的实际投资额的1%奖励出资企业的董事长;(2)若该企业在注册设立后一年内未产生收益,县政府按其在创投企业注册时点的实际投资额的1%补贴创投企业起步期费用。其奖励和补贴来源为该出资企业当年上缴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

(二)实施政府财政补贴。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我县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和经认定的软件企业2年以上(含2年),投资总额占创投企业总资产的50%以上,且所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和经认定的软件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占本企业销售额3%以上的,创投企业可申请财政补贴,补贴金额累计不超过其对上述企业投资总额的2%。

(三)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经过备案的创投企业根据自愿原则,每年按不高于总收益10%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创投企业投资于我县符合政府产业政策导向的项目如发生亏损,按照该项目盈亏相抵后的净亏损,县引导资金在10%以内给予风险补偿。上述亏损由县审计局审计确认。

(四)优先扶持高新项目。对创投企业投资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可优先列入政府支持的科技计划,特别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的高科技人员以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在我县领办创办企业的高科技项目,县有关科技计划给予优先立项支持。

以上政策实际执行中如有交叉,择优兑现。

六、组织领导

建立创业投资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包括县发改委、县金融办、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负责研究、部署本县创业投资业的发展战略和具体措施,研究解决创业投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对创业投资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

加快扶持我县产权交易市场和科技成果、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建立创业投资综合平台,实现创业投资和创业企业的信息互动。积极开展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交易试点,加强并规范股权托管服务,努力建设统一互联的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为企业并购重组、股权交易、创业投资退出等提供必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