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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药房财务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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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药房财务管理制度

第1篇:医保药房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依照检查提纲,现就20__年度财务方面的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一)、业务收入实绩方面:

20__年度,乡镇卫生院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7%,卫协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7% ,均高于去年增长水平。从卫生院情况看,增长幅度在30%以上有以下单位:市四院48%、棋盘41%、时集41%、新店36%、邵店36%、唐店35%、棋盘41%、王楼32%、王庄31%;卫协会收入增长幅度在30%以上单位主要有:新店50%、邵店47%、王楼36%、双塘33%、 四院33%、三院32%、城岗32%、棋盘31%。

2、变动支出率方面的考核:

从今年收入和支出执行情况来看,各单位公用支出部分的变动率,基本达到卫生局年初计划控制在56%以内的要求,只有极个别单位超过60%(三院),

(二)、医院内部经营管理制度

1、少数单位缺乏完善的医院内部管理文件和制度,有的虽然制定但不够全面。如:新店、港头两家卫生院。

2、各单位在对单位、科室和个人的德、勤、能、绩考核方面,基本都有相应业务工作量、工作质量的考核记录资料。

3、 在经济核算,职工工资收入方面,多数单位都能严格依照“基础工资+岗位系数工资+绩效工资”的标准执行,均有各项执行资料,做到了保本分配的要求。但个别单位存在透支发放的现象,如草桥、三院、窑湾、高流。

(三)、财务管理方面

1、药库药品的管理。一是购入记账不及时,调拨记账不及时,记账不准确不规范。有的单位没设药品会计、药库.药品会计由一人管理,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如:草桥卫生院药库没有药品会计,违反了管物不管账的基本要求;有的单位药库记账不及时,如:棋盘、邵店两个单位;二是有些单位存在不与核算中心及时对帐,收入上报和上划资金不及时,有贪图省事和依赖思想,如:棋盘、港头、新店、时集、双塘、高流、三院.。

2、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少数单位未能按会计制度要求,对新购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如:城岗、邵店、时集、双塘、窑湾。

3、不能按报表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收入。如:棋盘、四院、瓦窑、港头、二院、六院。

4、有的单位辅助帐记的不及时、不完整,如王庄、棋盘.;

(四)、债权与债务:多数单位普遍存在往来帐结算不及时问题。

(五)、卫协会财务管理:

1、在管理费收入的提取上,各单位都能依照规定严格执行,足额提取。但从检查中发现,有及个别单位在支出上不能做到以收定支,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存在透支现象。如窑湾、邵店、棋盘。

2、卫生室药品及材料管理上,个别单位不能按月或按季及时清查盘点,如棋盘卫协会,高流卫协会、王庄卫协会。

3、收入不能按时上报,款项不能及时上划。如(高流、新店、、棋盘,港头,四院卫协会)。

4、卫生室在报收入时,有的票据使用不规范,不按要求填写,随意性大;有的收入不能按时日清日结;有的处方、收据、旬报、合作医疗登记簿不一致。如:四院,唐店,二院,草桥

5、卫协会辅助帐记帐不及时,不完整(如窑湾,棋盘,唐店,六院,草桥,王楼,三院)。

6卫生室人员工资没发到个人的(窑湾,高流)

二、整改建议:

草桥:卫生院应严格遵守药房药品逐月盘存制度,做到每月盘存一次;应设立独立药品会计,与药库分别核算,做到管帐不管物;加强支出控制,严格遵守“以收定支,保本分配”的要求;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及时登记,准确记录。

卫协会应及时、准确登记辅助帐,目前只登记到7月份,难以准确核算,不利于日常管理工作的开展;收入要做到缴款单、旬报,处方和收费收据相一致。

三院:变动支出率比较高,达到60.4%,透支21.7万元。要进一步加强支出控制,在抓好收入的同时,严格支出管理,努力实现“以收定支,保本分配”。

卫协会往来款项要及时结算,对于与卫生院之间的药品调拨款相差1.5万元,要及时找出原因进行处理;医院职工欠款应及时催收,并进行相应处理;加强卫生室报帐的资料管理,对处方等资料要进行整理、装订并妥善保存。

六院:卫生院要及时对往来帐进行结算,其中有不少内部职工欠款,要查清原由,进行催缴和相应处理;规范收入明细分类,加强住院收入的核算并按规定准确记帐。要做好ct大型仪器的准入相关手续.

卫协会对应收15个村卫生室和内部职工的欠款也要及时进行结算清理;进一步加强并熟练掌握会计电算化工作。

双塘:卫生院要按要求及时上报业务收入,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准确、规范记录固定资产明细帐簿和处理药品报损,加强资产管理与控制。

卫协会要及时结算往来款项,对罚款、待结算款项要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高流:卫生院和卫协会要按要求及时上报业务收入,卫协会应按要求将卫生室人员工资发放到个人,避免代领。对卫生室药房药品要按月或按季度盘存.

时集:在抓好收入的同时抓好支出管理,进一步加强变动支出控制,降低变动支出率;及时结算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准确、规范、完整记录固定资产明细帐。

邵店:卫生院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提取社会保障费;规范药品管理及核算,认真、及时、准确登记药品数量、金额明细帐,按要求进行对帐工作,做到帐实相符,对报损药品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准确、规范、完整记录固定资产明细帐;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管理制度公示并严格执行。

卫协会要准确、规范登记往来帐簿,与核算中心做到帐帐相符,对应收款中有个人欠款要及时查找原因进行相应处理。管理费透支较多应加强支出控制,要做到以收定支.

窑湾:卫生院要规范收入明细分类,加强住院收入的核算并按规定准确记帐,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准确、规范、完整记录固定资产明细帐。

卫协会应按要求将卫生室人员工资发放到个人,避免代领;加强支出控制,管理费透支较多,要做到“以收定支”。

王楼:卫协会应及时、准确登记辅助帐,为准确核算和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

四院:卫生院进一步强化收入明细分类,加强检查收入特别是大型仪器检查的核算与记帐;并做好ct仪器准入的相关手续.及时对往来帐进行结算,有不少内部职工欠款,要查清原由,进行

催缴和相应处理。卫协会要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及时登记,准确记录,规范使用;按要求及时上报业务收入;及时进行往来款项对帐工作,对于与卫生院之间的药品调拨款不相一致要找出原因进行处理。

唐店:卫协会要规范使用票据,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合作医疗报销记帐工作,准确填写、使用收入日报表;加强药品盘存工作并及时做好帐务处理。

二院:卫生院要严格执行收入明细分类核算,如实反映各项收入;对往来款项要及时进行结算,及时进行对帐工作,与卫协会之间的药品调拨款不相符的问题要找出原因进行处理。

卫协会要加强票据使用管理,培训相关卫生室人员规范使用收费票据;及时结算往来款项。

合沟:药房外欠帐处理不及时,影响卫生院资金周转,卫生院要及时协调医保处进行处理;要妥善解决社会保障费缴纳问题,保护职工权益;卫生院和卫协会要及时结算债权债务,对应收合作医疗补偿款以及调拨药品款也要及时结算。

瓦窑:卫生院要进一步加强住院收入明细分类核算;及时对往来帐进行结算,内部职工欠款要查清原由,进行催缴和相应处理。

卫协会要及时核对与卫生院的药品调拨款不符情况,找出原因进行处理。

棋盘:卫生院要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完整建立辅助帐簿;加强药品管理,及时、准确记录药品明细帐;严格执行药品月盘存制度,及时进行对帐工作,做到帐实相符;严格执行“乡村一体化”关于村卫生室调拨药品的有关规定,对任何药品不得加价调拨给卫生室;严格执行收入明细分类核算,如实反映各项收入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特别是完善ct收入的相关手续,做到收支两条线,及时结算往来款项,并按要求进行对帐,对于与卫协会之间的药品调拨款不相符的现象,要找出原因进行处理。

卫协会要加强支出控制,管理费透支较多,要做到“以收定支”;按要求及时上报业务收入,结算往来款项;进一步完善辅助帐的运用,为日常管理打好基础。

城岗: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及时、准确登记固定资产明细帐;做好与核算中心对帐工作,保持帐帐相符。

王庄:卫生院要进一步加强内部财务制度文件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及时、完整登记辅助帐簿;做好与核算中心对帐工作,保持帐帐相符;按时上划收入,及时进行往来款项结算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特别是要完善ct入帐的相关手续,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制度规定。

卫协会要加强药品管理,按照要求对卫生室药品进行盘存,并对盘存结果进行相应帐务处理,妥善处理好卫生室药品短少问题,及时结清应收短款。

新店:卫生院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按要求及时上报、上划业务收入,卫生院和卫协会要及时结算往来款项,单位职工借款要查明原因进行催缴结算。

第2篇:医保药房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医院 科室成本核算 科室绩效核算

成本管理是医院财务管理的基础,而科室的成本管理又是医院成本管理的重点领域,有利于医院摸清家底,加强绩效评价,合理控制费用,提高服务效率。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从2012年1月1日起,新的《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已经全面执行。新制度规定,各公立医院要进行科室成本核算。科室成本核算是指将医院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以科室为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科室成本的过程。

在新制度实行之前,各医院都进行过类似的科室绩效核算,就是归集分配各科室的收入和支出,计算科室收支结余,按照一定比例提取绩效奖。既然按照新制度进行了科室成本核算,那么还有没有必要把以前科室绩效核算继续进行下去?两者可以合并核算管理吗?科室绩效核算和科室成本核算各有什么作用?应如何管理?带着这些疑问,就相关问题做如下探讨。

一、科室成本核算和科室绩效核算具有相同的特点

科室成本核算和科室绩效核算都属于医院的成本管理范围,都是以科室为对象,归集成本数据,进行成本核算,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都可以建立同一套组织领导机构,督促各部门落实工作任务,确定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医院一般应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务、信息、统计、物质管理、医务、护理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并在财务科设置管理办公室,设立相应岗位。“科室成本核算”虽然是个老概念,但它在《医院财务制度》上来还是第一次提出。正是由于这种共性和新生事物,才容易使人忽视了两者的区别。

二、科室成本核算

新制度下,科室成本核算流程是:确定核算科室,归集科室直接成本,分摊科室间接成本,计算临床科室全成本。核算范围包括了科室的可控和不可控成本。

(一)核算科室的确定

医院应根据实际设立的科室,由成本管理领导小组确定核算单元,每个核算单元应是人、财、物相对独立的单元,能单独计量所有收入、归集各项费用。财务部门为每个核算单元建立会计核算账户。核算单元分为四大类:行政后勤类,如院办、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后勤等科室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辅助类,如病案室、消毒供应室、收费室等;医疗技术类,如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手术室、药房等;临床服务类,如内科、外科、骨科、妇科、儿科等门诊和住院科室。核算单元的具体归类在制度中没做统一的规定,各个医院的分类略有不同,例如,手术室在有的医院归在临床服务类,有的医院归在医疗技术类;收费室有的归在行政后勤类,有的则归在医疗辅助类。为了减少一些工作量,行政后勤类科室可以不按科别设置会计辅助帐,按照一个大类将费用归集在“行政后勤类”科目下,其他三个大类必须按科别设立财务核算辅助帐。

(二)直接成本的归集

科室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发生的直接成本,可直接计入或按照一定的分摊方法计入科室成本。人员费用,根据工资发放表上的应发数额和对全院人员的定位,直接归集到核算科室的成本;药品成本可根据科室药品收入明细汇总表按购进价计入;耗材成本是各科室在库房的领用数,根据库房或材料会计报来的统计表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根据折旧分配表计入相应科室;日常的公用支出则根据原始凭证上经手人签名计入相应科室成本,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方法是实行科室成本核算的基础和保障。为了科室直接成本的真实可靠,职员的归类要根据各科室报来的考勤表及时更新定位;科室的所有收入能够独立统计;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要严格规范,所有报账凭证必须注明用途,有科室经办人签名;物质的购进与发出必须有验收与领用制度,保管员(或药材会计)每月末按科室统计各科室领用的材料报给财务科。这些都是成本归集和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三)公摊成本的分摊

在实际的会计业务操作中,有的医院把不能直接计入科室成本的公摊费用计入了管理费,然后按照人员数分级摊入医疗辅助科室、医技科室、临床科室,这种方法不仅无形中增加了管理费用,而且不符合成本核算的相关性原则,给其他科室承担了不属于本科室的成本费用,造成分摊不合理、不客观。常常出现的公摊成本有房屋维修费、电费、水费等,这些费用需要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在相关科室之间进行分摊。房屋维修费、电费可按用房面积分摊,水费可按照人员比例分摊。即使科室装有电表、水表,发生的电费、水费也无法直接计入科室直接成本,因为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的读表时间与医院的读表时间往往不一致,造成实际收取的电费、水费与医院计算的金额有很大差距,所以水电费列入公摊费计入科室比较合适。如果是科室绩效核算就不存在这个问题,可直接按科室水电记录计算计入科室成本。

(四)科室成本三级分摊

各类科室成本应本着相关性、成本效益关系及重要性原则,按照分项逐级分步结转的方法进行分摊,最终将所有成本转移到临床服务类科室。根据医院各科室之间的成本关系,以某科室为其他科室提供的服务量进行排序,按照行政后勤类、医辅类、医技类、临床类的先后顺序,将某一项成本由服务范围大的高等级科室向服务范围小的低等级科室逐级分摊,最终使科室之间的成本分步结转到临床类科室。

全院的总成本必须完全、彻底、准确地归入相关科室。规范的财务管理流程、细化的会计基础核算工作、科学合理的分摊参数是保障科室成本核算信息的准确性、客观性、真实性的前提。

第3篇:医保药房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政府审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审计

2009年3月,国务院颁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抓好五项改革,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作为五项改革的重中之重,省市政府相应颁发《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南通市崇川区作为江苏省第一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于2010年3月颁布了执行基本药物目录、规范药品采购配送、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建立财政补偿机制、健全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主要任务的《崇川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试行)》,方案确定首先在辖区内1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一、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

(一)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单位情况

按照原国家卫生部、发改委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2010年起,崇川区1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式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下简称“基药”),按照管理性质,实施单位主要分为三类:

政府举办的实施单位:主要包括钟秀、文峰、任港、狼山镇、观音山等5家涉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分别简称为“钟秀、文峰、任港、狼山、观音山中心”)。五家涉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由原集体事业性质卫生院改革转型而成。

合作举办的实施单位:主要包括学田、新城桥、虹桥、城东街道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分别简称为“学田、新城桥、虹桥、城东中心”)。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等市直医院领建,业务上接受崇川区卫计委的指导。其中,又分为紧密型和松散型。如新城桥、虹桥、城东中心与市直医院关系较为紧密,人员由市直医院派驻,业务收入直接上缴市直医院;学田中心与市直医院关系较为松散,挂市直医院牌子,但其实质为委托私人运营的中心。

市场承办的实施单位:主要指和平桥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为“和平桥中心”),是由纯社会力量承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另外,南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挂和平桥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牌子,享受政府的基本药物补贴。

(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政策保障

为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到实处,全区建立了两种类型投入政策保障机制:一是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政策补偿办法,落实收支差额补助。二是对其余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省采购平台规定的药品采购目录,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并按销售额的30%进行财政补助。

(三)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财政投入

2013~2015年全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财政投入补助资金共计6 858.19万元(具体明细详见表一)。其中:由街道医院转型的5家纯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差额补助为3 860.21万元;6家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品零差价补助为2 997.98万元。

二、基本药物制度绩效审计指标体系设计

在本次绩效审计中参考南通市财政局的预算绩效项目评价参考指标(共性指标),按相关性、重要性、系统性、经济性的原则建立了项目决策、项目运行、项目效果三大评价指标体系,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了二、三级指标及相应指标解释,根据专家组意见确定分值权重,具体内容详见表二。

三、基本药物制度绩效审计评价分析

(一)项目投入类指标分析(总分10分,得分10分)

1.项目立项情况(指标分值7分,实际得7分)。

(1)项目立项规范性(指标标准分3分):该项目按规定程序经崇川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见《崇川区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崇川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崇川政发〔2010〕22号),实际得分3分。

(2)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标准分2分):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是我国新一轮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5项重点措施之一,对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和控制持续增长的医疗费用方面的问题,具有重要作用,实际得分2分。

(3)绩效目标明确性(指标标准分2分):崇川区卫计委、财政局制订有《崇川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品零差价销售工作考核标准》,实际得分2分。

2.资金落实情况(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3分)。

资金到位率(指标标准分3分):本项目预算安排资金6 858.19万元与实际到位资金一致,项目资金到位率100%。见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预算指标通知单,实际得分3分。

(二)项目运行类指标分析(总分50分,得分38分)

1.项目业务管理情况(指标分值25分,实际得23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标准分5分):区卫计委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制订一套较完整的业务管理制度,保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正常开展,如《崇川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品零差价销售工作考核标准》、《崇川区卫生局关于增补基本药物的通知》、《基本药物定期检查制度》、《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药品采购工作制度》、《处方点评制度》等,实际得分5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标准分20分):是否遵守“药品零差价”相关业务制度,根据区卫计委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督查通报,个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目录外用药、处方合格率偏低、显示屏损坏基药未公示等情况,依据绩效评分标准扣1分;基本药品的组织、使用、价格管理情况,根据区卫计委督查考核评分,6家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均考核得分低于90%全额拨款得分值,依据绩效评分标准扣1分;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工作考核再评价,根据区卫计委督查考核评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均考核得分均高于90%;药品的质量检查、检测所采取了必须的措施及控制情况,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能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温湿度要求储存药品,进药验收根据条件和实际需要外观质量进行检验,一般在录入购药系统时完成药品质量验收记录,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对过期失效药品、破漏、霉变等存在质量问题药品及时处理报损。实际得分18分。

2.项目财务管理情况(指标分值25分,实际得15分)。

(1)资金管理健全性(指标标准分5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有较完备财务管理制度,部分中心制订了本中心的《财务制度汇编》等财务制度,部分中心统一执行领建医院或挂钩医院的财务制度;经核查崇川区财政局拨付2013~2015年收支差额补助和药品零差价补助,全部汇入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到专款专用;经核查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助收入相关会计凭证,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到的补助经费作为收入补充,一并参与中心整个资金周转;经审计5家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收支超预算,2012~2014年收入超预算26%,支出超预算24%,部分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少收房租收入,未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多发放津补贴,依据绩效评分标准扣2分,实际得分3分。

(2)药品管理信息质量(指标标准分20分):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财政补助经费计算准确性,经核对“2014年1~11月份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财政补助经费统计表”计算的准确率为94.08%,依据绩效评分标准扣1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品核算准确率,审计抽查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多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存在基本药物进销存数据不实,导致申报财政补助数据不真实、不准确。少数社区服务中心存在擅自扩大基本药物销售补助范围,多申报财政补贴的情况,依据绩效评分标准扣7分,实际得分12分。

(三)项目效果类指标分析(总分40分,得分28分)

1.完成情况(指标分值10分,实际得9分)。

(1)基本药物服务网点覆盖率(指标标准分5分):崇川区在规划布点、服务覆盖范围等因素进行了综合考虑,在钟秀街道、文峰街道、任港街道、狼山镇街道、和平桥街道、学田街道、新城桥街道、虹桥街道、城东街道设有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基本药物的供应销售,做到区内各社区的全覆盖,在各社区布点完整,覆盖率100%,实际得分5分。

(2)目录药品配备覆盖率(指标标准分5分):通过抽取计算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4年度采购的目录内(包括崇川区卫计委增补药品目录)药品品种数占全部采购药品品种数的比例,其中和平桥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系由和平桥街办与南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合办,该中心的药品采购由医院统一采购,药品统一存放管理,无法取得所需相应数据,依据绩效评分标准扣1分;其他5个服务中心数据进行计算,目录内药品采购覆盖率为93.35%,实际得分4分。

2.社会效益(指标分值30分,实际得19分)。

(1)门就诊增长率(指标标准分5分):根据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近3年度门就诊数对比,其中和平桥第二社区服务中心因其门就诊数由于前述相似原因无法划分,我们根据其他中心的数据进行比较,除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就诊率出现增长外,其他中心门就诊率均出现下降,依据绩效评分标准,实际得分0分。

(2)相应配套政策效应(指标标准分15分):崇川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健全,但近年来,大部分卫生服务中心门就诊率处于下降,其他服务功能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有待进一步强化。审计还发现,5家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来,虽然药品收入取得快速增长,但医疗收入却逐年大幅减少,目前基本处于亏损状态,依据绩效评分标准扣3分;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小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药物目录,弱化了群众的用药选择权,依据绩效评分标准扣1分;2011年崇川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该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依据绩效评分标准扣1分,实际得分10分。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标准分10分):随机向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发放20份、共计120份调查问卷,回收问卷120份。根据发放的调查问卷中“是否了解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是贵还是便宜”、“基本药物是否满足看病的需要”、“基本药物是否经常出现缺货情况”、“对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评价”等5个问题的回答综合计算的满意度为93.02%。调查问卷中有97.50%的受访者回答“了解基本药物制度”,说明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工作基本到位;全部受访者回答“基本药物便宜”;有99.17%的受访者回答“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态度很满意或满意”,说明社区基层医务人员的工作已得到社区群众的肯定和认可;有25%的受访者回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的供应不能足量供应满足看病的需要”,说明现有基本药品目录难以满足百姓看病需要,是影响群众满意度的重要因素;有25.83%的受访者回答“基本药物经常出现缺货”,说明基本药品的供应问题也是影响群众满意度的另一重要因素。对照绩效评分标准,实际得分9分。

四、基本药物制度绩效审计意见、问题和建议

(一)审计评价意见

通过结合基本药物制度绩效审计指标体系和具体指标评价分析,如表三所示,南通市崇川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审计综合得分率为76%。

崇川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项目立项符合规范,基本药物制度运行平稳,利用基本药物零差价优势,引导鼓励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居民个人就医负担费用相对减少,对缓解居民“看病贵、就医难”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社会呼声较好。但审计过程中也发现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面还存在不够规范的情况,需进一步加以完善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1.多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药进销存数据不实。审计发现,抽查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新城桥中心外,崇川区多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存在基本药物进销存数据不实,导致申报财政补助数据不真实、不准确。少数社区服务中心存在擅自扩大基本药物销售补助范围,多申报财政补贴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况,主要原因一是擅自扩大补助范围。中心在基本药物销售收入申报中将不属于申报范围的服务站(药房)销售收入合并申报。二是存在换药结算行为。中心直接或间接(协助药店)参与换药行为,即:同一处方开出的药品医保结算和实际销售同价不同药。

2.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营状况不理想。审计发现,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来,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虽然药品收入取得快速增长,但医疗收入却逐年减少,区财政负担也日益加重。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的2006~2008年,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年均医疗收入为1288万元,而实施后的2012~2014年,年均医疗收入仅为822万元,静态降幅达36%。剔除财政补助及不可比因素,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只有观音山中心亏损趋势减缓,钟秀、文峰、任港中心亏损趋势加重,狼山中心经营状况由增长趋势变为亏损,财务状况堪忧。

3.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算编制不准确。审计发现,对政府举办中心收支差额补助预算,卫计部门一直延续着按不超过上年预算额度的原则予以指导编制,未根据各中心实际发生数进行变动调整,影响到预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导致超预算现象普遍,预算完全失去刚性约束。2012~2014年,5家中心实际收入超预算共计4 585万元,超预算26%;实际支出超预算共计4 168万元,超预算24%。

4.部分品种基本药物因生产企业不能正常供应、不在医保范围或没有进行备案、药品包装量过大等因素,影响基层医疗中心的销售;常用临床用药缺货,特别是部分慢性病用药、急救药、儿科用药不在基本药物目录范围,不利于临床工作开展。

(三)审计建议

1.理顺体制,积极推进医卫体制改革。崇川区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整体布局虽然实现了“一个街道至少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要求,但由于体制多元,区、街道、中心、市直医院之间的职责不清,造成一个中心多方面在管理,但实际又都没有管理到位的状况。当前,需要从全局的角度进一步整合全区卫生资源,理顺现有政府举办中心的管理体制,明确各方责、权、利。条件成熟时,可试点区直管模式,推进医卫体制改革。

2.强化法制,加大基药政策宣传力度。一是医疗卫生机构的领导干部和卫生从业人员要增强法制意识,树立为民服务的观念,严肃财经纪律,确保专款专用。二是有关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和违规收费等行为,予以通报批评,严重的取消其服务资格,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宣传,使城乡居民知晓了解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让全区居民充分地、平等地享受国家惠民政策的关怀。

3.创新机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竞争性的用人机制和激励性的收入分配制度,坚持医疗卫生的公益属性,逐步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有效地破除逐利机制,使基药制度得以推广和健康发展。二是改进考核机制,主管部门要吸收第三方参与,考核结果要予以公示、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岗位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严格结算、奖惩兑现,提供考核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三是基本药物目录要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使常见病、多发病能在基层得到解决,把大部分患者合理的留在基层,为进一步落实“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就医理念奠定基层,提升群众对基本药物政策的满意度。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