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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传统农业大国,加快农业产业升级,促进我国农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是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关键环节。我国是典型的农业占主导地位的国家,要顺利推动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型,一定离不开农村金融市场的资金支持。作为曾经促进经济发展的资金提供者,农业银行今天所面对的农村已不是那个旧农村,而是已在经营方式、生产方式、增长方式、经济结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的新农村,因而农业银行对农村发展支持的力度,将直接影响到我国能否有效破解“三农”问题,事关能否顺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这也是全社会所关心的问题。
二、农业银行与农村金融市场的适应性分析
作为曾经深深服务于广大农村的国家正规商业银行,农业银行相对于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来说,存在违约风险大、业务枯萎的问题。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非正规金融组织能够在各种时间节点上,对所有农户的资金需求情况灵活调剂资金,满足借贷者的申请,它是内生于农村金融需求,能很好地适应农业发展需求。作为国家核准的正规金融服务机构,农业银行的运作脱离不开行政体制束缚,加之它外生于农村金融市场,政府化的管理方式让它很难适应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最终不得不作出撤离农村市场的发展战略,并撤并农村落后地区的经营业务。综合来看,农业银行与农村金融市场的背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所设计金融产品不能满足农村金融市场需求
金融产品虽然不同于一般的实体产品,但作为市场产品,在供需上有着诸多相似之处,出售产品前必然要开展需求分析,否则容易造成供求不平衡。虽然农业银行在农村经营盘踞多年,但是大部分的金融产品却紧密围绕城市市场,与农村市场脱节,无法有效服务农村金融市场。农业银行与农村市场的脱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我国虽然是农业大国,但是人均可耕地面积和人均资金使用量都非常小,来自农村市场的资金需求大部分都为小额信贷申请。由于小额信贷成本相对较高,农信社一般不愿意提供这方面的资金供应,造成农村信贷市场的供需结构性不平衡;二,由于农业生产具有很强的季节性,由此产生的资金需求也有很明显的时效性。同其他金融机构一样,农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也需经过复杂的审批流程,这就容易耽误农业生产时间。加之我国农民文化程度普遍不高,由于畏惧复杂的信贷申请流程,转而求助民间金融借贷。由于金融产品的设计与农村金融市场的需求严重脱节,导致大量闲散资金无法有效利用,而另一方面又存在农民想借款又借不到的尴尬情况,在这样的背景条件下,民间金融应运而生。
(二)人员聘用上不满足农村金融市场需求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各行业各领域都加快了人才战略的实施工作。各行业公司热衷于追逐高学历人才,一时间人才抢夺战烽烟四起。农信社作为正规商业金融机构,作为市场竞争个体,在人才招聘上也有过之而不及,但是高学历人才也有自身的缺陷,由于长期生长在城市,对农村金融工作知之甚少,比如高学历员工可以通过自身的学习能力尽快掌握信贷流程和业务,但是由于缺乏实际工作经验无法有效识别农业信贷申请者的信息真伪。同时,高学历人才要求高薪水,无形中给企业带来了高投入低产出的苦果,严重影响企业综合效益。
三、针对农村金融市场,农业银行的战略选择
(一)公共财政在农业银行服务农村金融中的作用
针对农业银行不良资产比率过大的实际,成功上市的农业银行,在市场商业化经营思维下,撤离农村金融市场是必然发展趋势。因此对于农业银行这样一家大型国有商行,要有效解决其服务农村金融市场和市场商业化定位之间的矛盾,必然需要国家出面,在财政上给予大力支持,在公共财政的支持下,农业银行顺利剥离了不良资产,并于2008年完成股改上市。对如何确定上市后的农行市场发展方向,吸引长期合作者顺利上市,还要依靠日后国家财政的重要作用。
(二)农业银行金融产品及人事任用的误区调整
经济发展失衡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在发展中面对的主要问题,农村和城市都面临发展失衡的困惑。经济非平衡发展必然带来不尽相同的金融需求,比如我国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沿海省份,生产性借贷是农村金融市场上的主要需求,而在中西部省份,生活性借贷则占据很大比重。因此,农业银行必须要对不同的农村金融需求有针对性地设计金融产品,才能实现“服务农村金融,商业运作”的市场目标,最终赢得发展机会。要想更贴近农村金融市场的需要,农业银行在人事制度上,尤其是农村信贷工作岗位,要彻底改变唯高学历是从的落后观念。作为服务农村金融市场的大型国有商行,农业银行必须将业务重心放在中西部落后省份的农村地区,如果依然采用高学历的人才发展战略,而由于高学历人才对农村信贷工作的诸多缺点,必然会严重阻碍农村金融信贷业务市场的推进速度,带来一系列的发展问题。
关键词:金融体系;完善;农村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农村金融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农村金融发展滞后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体制,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成为我国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
一、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1、信贷资金严重不足。第一,农业银行转制后,出于自身盈利需要,逐渐淡出了农村金融市场,农业发展银行受到政策限制,只是一个供应和管理粮食收购资金的银行,用于农村信贷的资金相对较少;第二,农村资金通过信用社和邮政储蓄等机构流出农村地区,导致农村地区资金总量缺乏,可用贷款总额减少;第三,缺乏资金回流机制,农村地区资金大量外流后,却没有吸引资金流入农村的机制,农村金融市场日益萎缩,资金缺口严重。
2、信贷供给主体类型较少。第一,随着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进程的加快,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网点逐步从农村收缩,向农村农业贷款的比例开始下降,业务日益向城市和工业靠拢;第二,农业发展银行只是一个供应和管理粮食收购资金的银行,不能有效地提供政策性短期融资、长期融资和对欠发达地区区域发展所需的资金支持;第三,农村金融机构信贷能力较弱。农村信用社作为覆盖农村,进行农业信贷的主体,因为历史和管理等原因,不良贷款所占比率较大,金融监管和金融服务缺乏兼容性,能够提供的信贷额较小,不能满足农村信贷的需要。
3、金融机构业务单一。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主要机构,没有形成完备的体系,经营业务主要集中在办理存款、发放贷款等传统功能上,对农业保险和需求量较大的小额信贷缺乏创新,盈利能力较低,可持续发展能力严重不足。此外,农村信用社经营方式缺乏金融产品的创新功能、抵押和担保功能、政策性救助功能和有效的金融监管功能。而邮政储蓄作为农村金融市场的补充,主要业务以吸收存款为主,金融服务单一,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作用有限。
4、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不完备。目前,农村金融市场没有形成有效的市场体系,市场竞争主体缺乏,仅仅依靠农村信用社还不能构成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农业生产受到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因素影响,不确定性因素较大,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发展,甚至很多地区没有与农业保险相关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金融产品的回报率较低,金融投资机构和信贷公司对农村金融市场投资较少,大部分投资机构和信贷公司选择在城市投资,没有进入农村金融市场领域。
5、非正式金融受到抑制。农村非正式金融的基础是农村熟人社会体系,而建立在这种基础上的借贷行为容易产生矛盾,政府对非正式金融一直采取压制态度,民间借贷屡次遭到政府的取缔和禁止,非正式金融只能转向“地下”,发展规模较小,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金困难的局面,但作用有限。
二、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
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不同于城市金融,有其独特的金融发展路径。农村金融需求者居住分散、收入低下、生产季节明显等特点,决定了农村金融市场风险大、信贷成本高等难题,从而决定了农村金融市场体制改革必须是以自上而下的方式为主。农村金融体系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信贷利率较低,吸引资金能力不足。农村金融受到“粮食重要、农业落后、农民收入低”等传统思维的影响,认为金融应该给“三农”以较大的利率优惠和政策性信贷资金,以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因此,农村金融市场信贷利率普遍低于城市的信贷利率,农村金融产品的收益较低,商业资本缺乏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动力,流入农村的资金极少;另一方面农村小额贷款笔数多、成本高,过低的利率无法发挥资本价格的调节作用,资金需求者可能会产生过度需求,有些企业在使用资金时“敢借、敢用、敢不还”,导致银行呆账大量增加。低利率、高风险的资金运行结果不仅使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受到制约,而且还阻碍了其他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导致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主体缺乏,农村金融市场不活跃,信贷资金严重缺乏。
2、金融服务滞后,资金大量外流。农村经济经过很长时间的发展,尤其是农业生产得到很大发展,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农村金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大部分地区农民已经有了一定的储蓄额,农民不仅仅满足于农业生产,还有金融领域的投资需求。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投资机构严重缺乏,农村信用社经营业务主要限制在传统的存贷业务,没有金融投资业务,而邮政储蓄银行只吸收存款,农业银行改制以后,逐渐从农村金融市场撤离,农业发展银行虽然是支持农业的政策性银行,但也没有相应的农村金融投资业务。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的“真空”使得农村大量资金流向城市,真正用于农村金融市场的资金较少。
3、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组织体系不完善。经过多年的银行体制改革,我国已经建立了一个分工负责、相对独立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不断加强。但农村金融市场具有特殊性,受信息成本高、农业生产风险大等因素影响,监管的难度要高于城市金融市场,现有的监管体系还不能适应农村金融市场。从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第一,风险主体缺位,难以实现监管的全面有效;第二,农村金融监管目标错位,使得外部监管职能难以发挥应有作用;第三,监管理念落后,监管内容陈旧,监管效率低下;第四,监管法规标准、监管方式和技术手段不适应市场监管要求。
4、非正式金融缺乏必要的规范和保护。非正式金融市场是农村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村金融的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信贷的难题,在正式金融机构不能满足农村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只能借助于非正式的民间金融。但是,非正式金融主要在农户和个体借款公司之间发生,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及必要的政府引导,贷款程序过于简单,大部分只是以口头承诺和借款字据为依托,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体系,一旦非正式金融规模化,从而失去对人缘、地缘和血缘关系的依赖时,就容易失控,容易产生纠纷和暴力事件,从而波及到农村政治社会的整体稳定。因此,我国政府一直对非正规金融的发展持怀疑、甚至是反对态度,政府对非正规金融的打压和限制,导致“新”农村金融体系存在制度性供给不足等问题。
三、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
1、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不仅要有传统的存贷款功能,还要有金融创新产品、投资产品的供给。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第一,建立农村信用评价体系,对农民的信用进行记录,形成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对完善的农村风险预测机制,减少农村信用社的呆坏账,提高农村信用社资金使用效率;第二,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村金融的新要求,遵循市场规律,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建立符合市场新需求的农村信用社体系,在农村信用社设立资产投资业务,如建立国债、基金等买卖业务,满足农村的投资需求,阻止农村资金流向城市;第三,加大政策性金融投资力度,农业发展银行要进一步拓宽支农领域,要在农业开发贷款、扶贫贴息贷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逐步将支持重点由农产品流通领域转向农业生产领域;第四,改变农村邮政储蓄经营体制,改变邮政储蓄只存不贷的经营方式,拓宽邮政储蓄经营范围,取得适当的利润,在此基础上建立资金回流机制,将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返回农村,减少农村资金流出。
2、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农业生产收益低、风险大,在缺乏相应的风险管理下,将加大农村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阻碍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农户贷款更加困难。农业保险体系的建立有助于缓解这种矛盾,农业保险具有极大的公共性和外部性,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吸引农村资金流入,分散农村信用社独立承担的农业系统风险和社会成本。农业生产的特点决定了农业保险体系必须以政策性保险为主,国家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直接影响农业保险的发展,政府要加大政策性保险的投入,鼓励和扶持商业保险进入农村,促进农业保险体系的形成。
3、明确农村市场主体产权关系。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滞后,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农村金融市场缺少必要的信用基础,农户进行融资活动缺少必要的担保。明确农村金融市场主体的产权关系,是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市场的关键。受我国土地政策的制约,农村土地产权关系不明确,导致房屋、耕地等资产缺乏担保、投资功能,用于担保和投资的资产较少。因此,加快农村产权改革,明确农村土地等产权关系,进一步扩大农村可抵押品的范围,是建立农村信用的基础。政府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农产品担保制度,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的担保机制,解决农村信贷缺乏担保的难题。
4、构建新型农村金融市场机制。目前,农村金融市场金融创新活动少,其最根本的原因是金融投资机构严重缺乏。建立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机制不仅可以解决贷款难的问题,而且可以活跃农村金融市场,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机制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吸引小额信贷公司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小额信贷公司是金融市场的有效补充,能够解决小额信贷问题,对形成竞争有序的金融市场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长期以来,受国家政策影响,小额信贷公司始终没能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吸引小额信贷公司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是解决农村信贷不足,活跃农村金融市场的有效途径;第二,减少农村金融市场进入政策限制。农村金融市场风险较大,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审批制度繁杂,对资产质量要求较高,不利于一些小型金融中介组织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政府要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方法,减小金融中介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审批难度,鼓励金融中介组织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第三,建立政策性金融的财政补偿机制。农村金融盈利较低,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必须依靠政府政策性金融支持,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村的投入,可产生资金聚集效应引导社会资本和商业性金融的跟进。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应拿出部分预算,建立财政补偿机制,对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进行政策性补偿,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发展。
5、非正式金融合法化。长期以来,农村非正式金融一直处于非法地位,非正式金融发展受到打压。但非正式金融在近年来发展迅速,成为农村金融的重要力量,规范农村非正式金融,使非正式金融活动合法化,是弥补农村金融的有效手段。首先,政府改变对农村非正式金融的态度,制定非正式金融活动的相关法律制度,使农村非正式金融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减少违约风险。其次,制定公平的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规范非正式金融活动,在政府的引导下,将农村非正式金融引向市场,参与市场竞争,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重要补充力量。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是一个长期发展,动态变化的过程,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农村金融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也将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完善农村金融市场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内生的非正式农村金融和正式农村金融的共同发展,是今后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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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金融市场竞争服务模式的影响,农村金融网点效仿城市化金融服务模式发展大客户,已成一定的发展趋势。原因有三:一是激烈的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发展大客户是大势所趋;二是由于城市银行设立大客户的成功经验告诉金融机构,这个办法可行;三是大客户便于管理,节省不少人力和财力,何乐而不为。岂不知,这种效仿模式,只能伤了农民客户的心,失去占有农村这个市场90%的农民客户的份额,因为在农村这个金融市场里,90%的业务来自小客户(农民客户),他们是达不到大客户标准的小客户。从往年信贷资产质量来看,相对大额的贷款资金形成不良贷款,一户损失要比几户甚至更多客户的信贷资金之和高,损失率要高于小额客户。而真正用于农业生产的信贷资金,损失占比较低。这一部分被称之为小客户的客户群体,他们手头的闲置资金,是金融部门组织资金的稳定资源,存放一般是定期存款,成本虽然高了些,但有较高的稳定性,是不可忽视,是真正的黄金客户。
对于有发展农村大客户这种经营理念的想法,主要是不良思想支配:一是经营管理图省事,只考虑组织资金任务数字完成情况,忽视了资金来源的稳定性;注重了贷款发放时贷款调查资料的组织,花费精力上去考虑,忽视了信贷资金的安全性,会导致信贷资金外流,会自然的变化服务区域的延伸。无论金额大小的一笔贷款,在贷后检查时,必须面面俱到,由于贷款额度不同,放款笔数的差异,在同样放款额度中,放大额的贷款,在贷前调查和贷后检查,催收贷款利息时,在时间上、精力投入上都处于优势。而且基层绩效考核,直接与工资奖金挂钩,大额贷款管理方便性、回报高效性,只要借款人顺利完成结息、还款,使基层金融机构成绩斐然。也是造成偏爱大客户的一个主要原因。二是缺乏敬业精神。基层信贷人员少,是每家金融机构存在的通病,一个客户经理管理几个甚至更多的村庄,是普遍现象,以前老一辈那种下乡两腿泥,脚蹬自行车那种敬业精神,吃住在乡村的传统服务模式基本不存在,受现代生活方式的影响,很难沉下去到农户家里核实贷款情况和催收贷款。自然成了影响对小客户顾及的另一个原因。三是没有切合实际的考虑农村金融机构所处的地理环境,面对的客户群的经济实力,盲目过高的估值了农民客户的实力,忽视了农民客户的占比,在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放弃小客户,就是把客户源拱手让出。
这种不良倾向的形成,需要三剂良药:一是提高一线客户经理福利待遇,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对于信贷岗位的客户经理,在提高基本工资基数的同时,增加乡下补贴,让他们劳有所得,按照小额贷款笔数比例计算补助工资额度。好比企业的计件工资制。二是强化一线员工吃苦耐劳敬业精神教育。多印发一些老一辈信贷人员背包下乡,深入一线农户家中,田间地头的宣传小册子,让新一代员工重拾老一辈信贷人员的创业精神,从中找出自己的身影,深入农户与之达成一片,建立真正的友谊,稳固农村金融的市场地位。三是提高认识,小客户是农村金融的主流客户。要正确认识到,受地理位置环境的影响,农民用于农业生产,需要的流动资金小,年收入额度小,资金来源少,是农村金融服务的主流客户,自有资金较为稳定的客观事实,要充分营造出农村金融服务农村客户的经营模式的气氛来。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要与发展客户的数量与工资挂钩,切实稳定农户客户资源,确保在客户心中的地位,保障农村金融在农村市场中长久经营不衰。一线营业窗口要在服务上下功夫,使客户来到营业室有到家的感觉,切不可有歧视化的服务模式,伤了小客户的心,即使来办理1元的业务,同样受到黄金客户的待遇。
(作者单位:巨野农信联社)
关键词:农村;金融风险;改革措施
中图分类号:F323;F832.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8-000-01
一、当前农村金融面临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农业大多数时间内都离不开“靠天吃饭”这一定律,同时也正是由于天气的复杂多变性极大地增强了信用风险的出现。天气条件是一个极大的影响农业生产的因素。虽然新型农村机构相较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有着很多优点,但它主要的服务对象依旧来源于农村,所以天气因素的影响就无法避免。经有关数据统计,我国农民在进行贷款后,大多数农民都将资金投入到了养殖业、种植业以及土畜业中。在这些行业中都极大地依赖自然条件。所以自然条件一旦发生剧烈变化,就会导致农户血本无归。所以这些原因就极大地增加了信用风险的出现概率。
农民缺少抵押品。根据实际情况而言,农民相较于城市居民来讲,符合信用合作社抵押资质的物品较少。据有关数据统计得知,我国农民的核心资产就是宅基地和土地。而依据担保法的有规定,农村的土地和宅基地都不能成为有效的抵押品,这在客观上给农户贷款造成了障碍。我国农村的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投资少、信用资质差等原因,所以很难有符合银行抵押资质的抵押品。也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很难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从而使得我国农村中小企业普遍出现了贷款难这一现象。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来讲,存在着农民的信用意识差、外部环境充满不确定性等问题,所以为了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就必须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信用环境体系。
(二)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PolicyRisk)的含义就是政府的金融政策以及相关的行政行为对金融机构所造成的风险。政府政策能够从很大程度上决定企业经营和经济运行的方向。而在农村金融方面,政策的影响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由于政府政策具有不连续的特点,所以农村金融机构很难得到持续的、健康的发展与支持;第二,我国很多当地政府会对当地的农村金融机构采取过多的干涉行为,这些行为都很有可能导致当地的农村金融机构不能正常运营。农村合作基金会失败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地方政府的过度不合理干预。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Liqtlidity Rislt)的意义则是商业银行没办法为相应的企业或这个人进行融资而造成的个人或者企业破产以及损失的风险。就有关数据统计得知,农村金融机构之所以会出现流动性风险主要是因为信贷资金来源与运用的期限不匹配以及乡村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能满足储户的提款需求这两个因素。
农村金融机构相较与其他金融机构而言就像一个新生儿一样,所以大众对其认识并不如其他金融机构一样深刻、透彻,所以农村金融机构在市场上流传出负面信息就会引起相当大的波动。并且由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具有规模小、投资小等特点,更是大大加深了流动性风险出现的概率。
二、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主要经验
(一)合作制、股份制、政策性金融机构混合发展
从一些发达国家的农村金融的发展史来讲,政策性金融机构能够从很大程度上引导农村金融体系正确、快速的进行发展。最初各国仅仅把政策性银行当作政府机关的一个部门,但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壮大,单纯的政府运作难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主要职能就是将资本市场中的资金向农村进行引导,并且在这一过程中建议改变运作方式,同时在治理框架设置上建立了董事会与管理层、执行者与监督者等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框架,使政府干预成本最小化,服务效率最大化;合作制金融机构应继续深化改革,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加快业务转型,增强服务功能,提高盈利能力,增强内部积累,积极与地方政府配合,共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股份制的商业银行通常有良好的市场化激励与约束,通过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就能实现持续发展,但要求以资本市场体系发达,法律机制健全为背景。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必须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因地制宜。
总的来说,要逐步建立起合作制、股份制、政策性、多种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混合发展的金融体系。合作制、股份制、政策性银行同为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子系统,在公司结构、发展导向上略有不同,但其功能和最终目的都是服务“三农”,三者之间是不是竞争替代关系,而是协同合作的关系,各司其职,共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二)农村金融机构规模以中小机构为主
虽然从大局上来讲我国金融机构大都坐落于发达城市,不过据有关数据统计得知,在经济不是很发达的农村区域,中小金融机构比大型金融机构分布比例高,大型垄断性金融机构往往在农村缺少竞争优势,这也是2003年以来商业银行整体缩小在农村经营网点的深层次原因。中小型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独有的结构特点,不仅能够节约很多成本费用,而且中小型金融由于灵活性高的特点还能够较快的适应农村环境。同时,较低的市场集中度更有利于农户和小企业获得较为优惠利率的贷款。
三、结束语
尽管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取得不错成绩,但是,农村金融仍然是我国金融体系的薄弱环节,农民贷款难等问题依然顽固,而且农村金融市场化、商业化发展趋势也带来了一些新的挑战。首先就是农村金融仍然是我国金融领域的最薄弱环节。其次是现代农业及农村新金融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再就是管理体制还未完全理顺,监管与政策扶持需加强协调。面对这一系列的问题,本文给出了具体的建议,希望农村在发展过程中加以引荐,以此来更好的促进我国农村地区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蔡洋萍,杨杰钦.金融增量改革背景下我国农村金融成长路径研究[J].农村金融研究,2016(07).
[关键词] 农村金融企业结构;农村金融企业行业结构;农村金融企业所有制结构
完善农村金融体 系,不仅要实现农村金融企业数量的增长,而且要促进农村金融企业结构的改善。当前,农村金融企业存在重大的结构性缺陷,从而弱化了农村金融的整体功能,制 约了新农村建设的扎实推进。农村金融企业结构,包括行业结构、所有制结构、空间结构、规模结构等,而优化行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是当前改善农村金融企业结 构亟待解决的两个主要问题,也是强化新农村建设金融支持力的两个重大关键。
一
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使农村金融需求出现了新情况和新特点。然而,当前农村金融企业结构的单一性,与农村金融需求总量的扩大和需求结构的日趋多样化很不适应。改善农村金融企业结构,已成为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当务之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所在。
农村金融企业结构,是指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各种金融企业的比例关系、空间布局、相互作用和相互分配的状态。金融发展理论认为,金融发展包括两个层次的涵 义:一是金融总量的扩张,主要表现为金融企业数量、融资总量等金融总量的增长,这些指标主要用以反映金融发展的广度;二是金融结构的优化,主要包括金融企 业结构、融资结构、金融需求结构、金融产品结构等,这些指标主要反映金融发展的深度。金融总量指标和金融结构指标,都是衡量金融成熟程度和金融发达程度的 尺度。然而,两者相比,总量指标对金融发展一般只具有直观的表征意义,而结构指标则能反映金融发展的多样化和多层次化水平,能反映出金融运行中深层次的问 题,其作用显得更为重要。按照金融发展理论,我们在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时,不能仅仅着眼于农村金融企业数量的增长,而必须深入思考农村金融企业结构的优化, 因为单一的金融企业数量的增长,只能实现农村金融在同一发展水平或层面上量的扩张,而农村金融企业结构的演进,才能促使农村金融发展在新的层面上实现质的 提升。
当前,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便是农村金融企业存在重大的结构性缺陷。1.农村金融企业的行业结构单一。相对而言,人们较 为重视农村银行业金融企业的发展,而农村担保企业、农业保险公司、农村投资银行、租赁企业、依托企业等非银行业金融企业的发展则严重不足。在许多农村地 区,非银行业金融企业甚至处于空白状态。2.政府投资并主导的农村金融机构占绝对主导地位,而社会资本参股公有金融机构的甚少,农村非公金融企业尚有待零 的突破。3.农村金融企业的空间结构失衡。从总体上看,中国金融体系具有大中城市和工商业导向性的特征,城乡金融企业结构失衡。在此大背景下,农村金融企 业的空间结构也存在失衡现象,不少农村地区甚至成为金融盲点。
农村金融企业结构的单一性,对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发展,产生了一系列不利影 响:第一,金融企业结构的单一性,导致了农村信用社对农村金融事实上的垄断,使农村金融市场失去了竞争性,从而严重削弱农村金融业的生机与活力。第二,农 村现实金融需求难以满足,潜在金融需求难以激活,这反过来又抑制了农村金融供给的发展。第三,金融企业结构的不合理性,直接导致了农村融资结构的不合理, 间接融资比例过高,直接融资比例过低,农村企业,包括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长时间以外源融资为主,外源性融资又以间接融资为主,上市融资和发债融资的比例 极低,不利于分散和控制农村金融风险。第四,弱化了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互动关系,制约了新农村建设的持续推进,影响了农村进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不 利于农村金融发展基础的夯实和强化。第五,金融企业结构的单一性,使城乡金融的失衡现象有增无减,加大了城乡经济的差距。因此,改善农村金融企业结构,是 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强化农村金融服务功能,提升农村金融支持力的必然选择;是改善农村融资结构,激活农村潜在金融需求,促进农村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相互适 应的战略途径。农村金融企业结构的优化,直接关系到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良性互动,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的推进。从更高层面来看,它直接影响着城乡协调发 展、建设和谐社会。
农村金融企业结构,主要取决于农村经济社会和金融发展过程中的内在因素,主要包括:金融制度安排因素、农村经济的商品化 与货币化程度、农村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农村信用关系的发展水平、农村经济主体和金融主体的理性程度、农村金融创新的活跃程度、农村文化、传统、习俗和偏 好,等等。农村金融企业结构合理与否,主要看其能否适应农村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提供多样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服务功能,提高金融效率;能否以 竞争促进合作,以合作推动竞争,增强金融企业的竞争力和自我控制力;能否在持续扩大农村融资总额的同时,改善农村融资结构,分散金融风险,提高风险防范和 控制能力。
改善农村金融企业结构的目标,并不是一味增加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和信贷投入,而是适应农村金融的现实需求,激活农村金融的潜在需 求,提高农村金融供给的有效性,以促进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为达此目标,调整和优化农村金融企业结构应坚持以下原则:1.多元化原则。农村 金融不仅要有国家资本和集体资本的投入,而且要支持非公资本的投入,使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企业,同多元化的农村经济结构相互适应。2.多样性原则。各地农村 情况千差万别,发展很不平衡,应建立不同的金融企业结构,不搞一刀切。不仅重视发展农村银行业金融企业,而且要重视发展非银行业金融企业。3.适应性原 则。农村金融企业结构,必须与农村金融需求结构相互适应,不仅要与现实金融需求相适应,而且要与新农村建设所带来的金融需求发展趋势相适应。4.市场性原 则。农村金融企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主要应依靠市场力量、采取市场路径来进行,以提高农村金融企业运行的市场化程度,形成适度竞争、有效监管的市场环境。 5.功能性原则。农村金融企业结构调整,应明确各类金融企业的市场定位,搞清市场对其功能要求,有效提升金融企业的服务功能。6.开放性原则。农村金融企 业结构的设计,不仅应体现自身的特点,而且要关注国际金融结构的发展变化,借鉴国外农村金融企业结构优化的经验,使农村金融业更好地融入全球金融之中,有 效提升农村金融的国际竞争力。
二
优化农村金融企业结构,首先需要建立合理的农村金融行业结构。
多年来,中国实行以间接融资为主,逐步增加直接融资渠道和比重的方针。改善农村金融企业结构,应在主要发展银行业金融企业的同时,积极发展非银行业金融企业。
在农村金融中,商业性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信用社构成农村金融体系的主体。农业银行作为大型商业银行,在新农村建设中具有重要的骨干作用。但是,在国 有商业银行实行市场化经营,纷纷撤出县以下分支机构之时,农业银行也身在其中。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客观上要求农业银行定位于农村金融市场,同时,也为其拓 展农村县域业务提供了更大的市场空间。农业银行长期在农村开展经营业务,更能把握农村金融的具体规律和特点,对农村、农业和农民的金融需求更为了解,对农 村金融环境和资金运作更为熟悉,能提供从乡村到城镇、从国内到国外、从人民币业务到外汇业务等一系列金融服务,具有农村其他金融机构所不具备的优势。农业 银行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立足农村金融市场、面向农村县域经济、充分发挥县域商业银行的骨干作用。
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仍 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合作金融具有4个重要特征:自愿性、互动合作性、民主管理性、非盈利性。但是,长期以来由于一系列制度安排,农村信用社并非真正符合合 作制原则。对于农村信用社,必须首先抓住合作金融的性质这一根本问题,按照合作金融性质的要求,同时充分考虑其历史沿革和现实情况,推进其制度改革和创 新。在经济欠发达尤其是贫困农村地区,应按合作金融性质的规定性改革农村信用社,恢复其合作金融的性质。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地区,对于经营基础较好的农 村作用社,可以将其改革为社区性的股份合作制或股份制银行。对于资不抵债、难以为继的农村信用社,则应根据情况逐步关闭,并支持农民在自愿前提下组建新的 合作金融组织。
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农村政策性银行,不仅有存在的必要,而且应不断强化和完善。在农村资源配置中,如果仅保存单一的商业银行, 则市场失灵、金融失效、资源配置失衡、产业结构失调等现象便会产生。农村金融市场具有低效性的特点,以利润为导向的商业性金融企业往往不愿介入。实现城乡 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需要国家为解决“三农”问题付出成本。因此,主张关闭农业发展银行的意见决不可取。农业发展银行既要坚持其政策性,发挥其 调控农村金融市场的功能,又要坚持其银行性,严格经营管理,防范金融风险,扩大业务范围,加强成本核算,讲究经济效益,做到保本微利。
在农村金融企业的行业结构中,非银行业金融企业各有独特的功能,具有银行业企业不可替代的作用。
农村信用担保企业,是农村金融企业结构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银行向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提供信贷,往往要求后者具备抵押资产。由于农户和中小企业资本规 模和经营规模甚小,负债能力较弱,信用资源短缺,抵押资产的数量和质量难以达到银行的要求,因而长期受着融资难的困挠。发展农村信用担保企业,则是解决农 村资金供求矛盾的有效途径。农村信用担保企业作为介于农户、农村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的第三方,通过信用担保形式为农村金融需求主体的风险提供担保,能降低 供求双方的交易成本,增强银行企业的信贷激励,促进金融交易的发生和完成。农村信用担保企业具有优化金融资源配置、节约信贷成本、分散金融风险、提高信贷 效率等重要功能。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发展农村信用担保企业和再担保企业,不仅完全必要,而且甚为紧迫。
农业保险企业是农村金融企业结构中的又一组成部分。农业既是基础产业,又是弱质产业。中国是世界上农业自然灾害的国家,农业生产存在较大的自然风险。在越 来越多的种养殖业地区,农牧民都有着自然灾害保险的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因此,完善农村金融企业结构,应将发展农业保险企业纳入其中。当前,农业保险的发 展严重滞后,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极不相称,亟待走出困境。在广大农村,应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公司,包括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商业性农业保险 公司、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等。农业保险公司要积极融入农村金融体系,与农村银行密切配合,互动发展,可以考虑将农业保险与借款保险结合 使用,以达到分散自然灾害风险和银行信贷风险的双重功效。
在农村金融企业结构中,农村投资银行决不能被忽视。农村投资银行通过为农村金融需 求者的融资决策提供依据和设计,开辟资金需求者的资金来源,创造和实现更多的资金供给等,能促进农村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对于农村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来 说,农村投资银行不仅能发挥增量调整的功能,而且具有存量调整的作用,而这是间接融资所难以做到的。长期以来,农村融资基本上是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所占比 重微乎其微,融资结构很不合理。中国农业要实现由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的转变,必须加大农村直接融资的规模和比重。农村投资银行作为农村资本市场中资金供求 双方的中介,为资本供给者提供多元化的投资渠道,为资本需求者开辟直接融资的途径,在多样性的直接融资中发挥有力的催生作用。改善农村融资结构,扩大农村 直接融资比重,一方面要提高农村经济市场化水平,培育农村资本市场主体,推进农村经济企业化、农村企业股份化、农村股份制企业资产证券化;另一方面则要积 极发展农村投资银行,并使之充分发挥功能和作用。
综上所述,农村金融需求的多样化,要求农村金融供给和农村金融企业的多样化。在积极发展农 村银行业金融企业的同时,重视发展非银行业金融企业,才能逐步优化农村金融的行业结构,提高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整体的稳定性、供给的有效性、运行的安全性、 市场的适应性,切实强化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支持力。
三
改善农村金融企业结构的另一个主要问题,是建立合理的金融企业所有制结构,积极而稳妥地发展农村非公有制金融企业。
当前,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一个重大问题,便是金融主体单一,公有金融企业垄断着金融市场。农业银行属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是国家投资设立的 政策性银行;农村信用社虽有合作金融之名,却无合作金融之实,其产权结构含糊,官办色彩浓厚。缺乏非公金融企业,是农村金融企业所有制结构长期存在并延续 至今的一个突出问题。农村金融虽然还广泛存在着民间借贷,但是,这种非正式金融处于不合法地位,大部分是以非组织的形式进行。农村金融企业所有制结构的单 一性,导致农村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不相适应,限制了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弱化了农村金融企业的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致使农村金融中一系列深层次问题难以解 决。
支持非公经济进入农村金融领域,发展非公有金融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一种较为普遍的观点认为,由于农村公有金融力量不 足,所以才需要非公经济进入农村金融业。随着金融业加快对外开放,又有一种意见认为,由于允许外资进入中国金融业,因而也应允许国内社会资本进入农村金融 领域。笔者认为这些观点从某个角度、某种层面看似有道理,但都存在较大的表面性和片面性,并未揭示出内在的深层原因。不论何种形式的市场经济,都要求多元 化、多层次的金融资本,同多元化、多层次的产业资本相适应,金融企业的结构性失调,必然导致经济结构的失衡。中国农村经济已驶入稳定持续发展的轨道,同时 又呈现出很不平衡的特点。农村生产力的多层次性和经济主体的多元化,客观上要求农村金融资本的多层次性和多元化。金融多元化,不仅表现为金融工具的多元 化,而且表现为金融企业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发展农村非公金融企业,本身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即使未来农村经济达到了较为发达的水平,非 公金融企业仍将不可避免地存在和发展。缺乏非公金融企业的农村金融体系,是不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至于金融业的对外开放,本应以对内开放为基础,是对内开 放的必然趋势,而不是相反。
发展农村非公金融企业,是改善农村金融企业结构的必然选择。但是,非公资本是进入城市金融业,还是进入农村金融 业,是他们必定要反复权衡和选择的问题。希望非公经济重点进入农村金融领域是一回事,然而非公经济愿不愿进入农村金融领域,则是另一回事。中国存在在城乡 经济二元结构,城市与农村经济存在很大差距。由于城市金融效率较好,而农村的弱位性、农业的弱质性、农民弱势性,使农村金融的效益较差而风险较大,非公经 济在进行产业的选择时,可能更愿意投资于城市金融业,而对投资于农村金融领域往往存在较多的忧虑和担心。从前几年大型商业银行纷纷退出农村金融市场,甚至 许多农村信用社也出现弃农支工、离乡进城的现象,即可看出这种忧虑和担心不无道理。但是,非公经济在进入金融领域的具体选择上,应更多考虑城乡经济和金融 的现实情况,以及非公金融企业的自身特点和长远利益。由于城市银行业几近饱和,公有金融机构绝大部分集中于城市,非公经济进入农村金融业,能避开高强度的 城市金融竞争。新组建的非公金融企业,存在资本规模不大、运行经验不足、队伍素质不高、竞争能力不强等不利因素。如果一开始便挤进城市金融业,同各方面都 优于自己的强大对手展开竞争,极有可能难以招架而败下阵来。农村金融市场在一段时期内竞争强度并不大,非公金融企业进入农村,则为他们做好竞争准备、积累 竞争经验、壮大竞争实力提供了宝贵的时间,能为其日后展开高层面的金融竞争打下扎实的基础。
农村非公金融企业和农村金融的特点,决定了非公经 济重点进入农村金融领域,更能发挥自身的优势,从而更有利于其获取经济效益。农村金融市场的一个基本特点是低效性。农村金融需求的主体,是农户、专业户和 农村中小企业,他们的金融需求,具有单笔数额小、项目分布散、贷款时间短、申请频率高、要求提供快、抵押资产缺、信息不对称、信贷成本高等特点。显然,大 型商业银行从事此类信贷,并不具有优势,因而往往不愿介入这种业务。长期以来,农村资金供求矛盾十分突出。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使农村金融需求总量大为增 加,金融需求结构进一步丰富,潜在金融需求被激活,并加快向现实金融需求的转化。但是,当前农村金融供给远不能适应金融需求的发展变化。因此,非公经济重 点进入农村金融业,既顺应了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需要,又能使自己获得很大的发展空间。
农村非公金融企业一般具有以下特点:1.融资策略的多 样性。大型银行融资采取单一的交易型策略,坚持严格的抵押条件和信贷程序。非公金融企业有时也采用交易型策略,但大量采用的却是关系型融资策略,从而为农 村金融需求主体融资提供了极大便利。2.目标市场的集中性。非公金融企业经营范围具有鲜明的区域性,其服务对象定位于农户、专业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将有限 的资源集中于特定的目标市场,坚持以专补缺、以小补大、以活求利、以质取性。3.业务经营的灵活性。农村非公金融企业经营机制灵活,不受传统的经营模式所 限制,大力推进产品创新和业务创新,不拘一格地采取多种信贷方式,以适应农村当地金融需求的变化。4.信贷的安全性。农村非公金融企业多为当地的“草根金 融”,与当地中小企业、农户、专业户有着天然的合作关系和密切沟通,具有人缘、地缘优势及信息优势。农村非公金融企业能够及时、有效地获取资金需求者的种 种信息,通过各种形式掌握他们的经营情况,使信贷决策建立在信息对称的基础上,从而十分有利于提高金融资产质量资金安全性。5.信贷的低成本性。农村非公 金融企业由于服务目标集中,信息成本、信贷谈判成本、监督成本很低,链条较短,成本具有明显优势,因而能大大降低交易成本。6.内生性。农村非公 金融企业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农村社区并用之于农村社区,因而其发展同当地中小企业、农户、专业户的经济利益密切相关,对当地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这 种内生性,使其具有发展的可持续性,容易得到当地农户、企业和政府的支持。由此可见,非公资本重点进入农村金融领域,组建农村非公金融企业,是一种明智的 选择。这有利于他们扬长避短,发挥优势,不断积小胜为大胜,聚小利为大利,得到可持续性发展。
为了吸引社会资本重点进入农村金融业,政府应 制定和实施配套的支持政策,主要包括:降低农村非公金融企业的资本准入门槛,不仅要降低农村银行业的准入门槛,而且要降低农村非银行业企业的资本准入门 槛;在利率未完全放开前,继续扩大农村利率浮动范围,允许农村非公金融企业在此范围内自行确定存贷利率水平;根据非公金融企业对农村金融需求的满足程度, 给予不同程度的税收减免优惠等。发展农村非公金融企业的各项有关政策,应相互配套,在作用方向上保持一致,以发挥最大的综合效率,避免来自各个部门的具体 政策互不协调、在运用上相互抵消等现象发生。
参考文献:
[1]王爱俭.中国社区银行发展模式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关键词:农村金融;金融服务;金融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0014302
如今,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广覆盖的局面,金融机构实力不断增强,存贷款不断增加,金融服务已覆盖了绝大部分农村地区。以2008为例,全国县域金融服务网点为12.4万个,县域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到9.11万亿元,占全国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比重为23.4%;全部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为6.12万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22%,占GDP的24.8%。然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现状不容乐观,农村资金供求失衡,资金大量外流;政策性金融薄弱;农村资金来源渠道狭窄,资金供给结构不合理,农业结构调整缺少资金;没有形成一个良性的农村金融环境;当前农业保险的规模与农村经济对农业保险的需求不相称;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的整体功能落后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改革与创新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1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现状及主要原因
1.1农村资金供求失衡,资金大量外流
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使农村资金需求呈多方位的刚性增长态势。然而,现有的农村金融却远远跟不上发展。一是随着股份制改革,国有商业银行基于利润率的考虑,调整市场定位和经营策略,已纷纷撤出农村,仅在县城设有营业网点,基本上收其贷款权,由此大量资金外流,由农村流向城市。二是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一家承担农村的金融供给,由于农信社的商业性动机,其资金也部分流出农村,转向城市。
1.2政策性金融薄弱
中国的政策性金融,是指在一国政府支持下,以国家信用为基础,运用各种特殊的融资手段,严格按照国家法规限定的业务范围、经营对象,以优惠性存贷利率,直接或间接为贯彻、配合国家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而进行的一种特殊性资金融通行为。除财政资金和商业信贷的投入以外,政策性金融应发挥其对“三农”特有的扶持作用。但实际上,农业发展银行将业务范围的重点放在粮棉油的收购资金的上,对“三农”信贷资金数量却很少,严格限制贷款条件,还没有开展对“三农”的一系列政策性金融业务。
1.3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市场竞争不足
一是农村金融市场缺少市场竞争主体。规模效益和风险制约等因素使商业金融银行较为困难地向农村居民提供服务,民间借贷又不具有正规性,农村信用社成为唯一正规金融,在政策保护下垄断农村金融市场。二是在向分散的农村居民提供服务时,农村信用社以其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垄断,会开展寻租行为,致使农民借贷成本增加,甚至正常的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三是农村信用社的垄断地位和商业性,直接影响了利率水平。由于农村信用社追求高额利润,致使大量资金外流,将贷款利率浮动的定价权力作为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手段,用以改善财务状况。四是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和服务整体滞后。由于缺少竞争主体,农村信用社缺乏创新理念,服务理念滞后,仍沿用传统金融服务手段,以传统的存、贷、汇为主,,缺乏金融创新产品,已不能完全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1.4民间金融的现状
现在,民间金融在解决“三农问题”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民间金融缺乏法律保护,不具备正规性。其提供的金融服务过于单一,仅仅局限于资金的借贷上。民间金融的运营模式,存在着各种潜伏风险,阻碍了民间金融的发挥。主要表现为:(1)借贷风险大,容易产生债务纠纷。(2)借贷利率较高。(3)组织结构松散,影响效率。(4)民间金融由于得不到法律认可,并未纳入了政府监管体系,一定程度上会干扰货币政策。
1.5农村信用社的现状
在一开始,农村信用合作社产权没有界定清晰, 全体社员对信用合作社只是名义上的占有,事实上由国家控制的。所有权不清晰, 无人对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负最终责任。这是农村信用社呆账坏账居多的主要原因之一。其在治理结构和监管上也存在着缺陷:(1)农村信用社改革之后,不良资产率和资本充足率虽有明显改善,但是“一农支三农”的重任和经营实力还相当有限,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依然存在。(2)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落后,产品种类单一。比如农村信用社没有全国统一的联行系统,虽建立省内联行体系,却跨省汇划业务必须借助其他银行,中间环节多,资金不能及时到账,未能发挥农信社点多面广的优势。
1.6没有形成一个良性的农村金融环境
(1)农村金融的政策环境不宽松, 像利率自由化、市场准入和退出等金融政策仍然偏紧,不利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2)农村的信用环境较差, 赖账的行为时有发生。农村对金融环境缺乏认识, 一部分农村企业和农民拖欠债务, 甚至部分乡镇政府也是,虽然这仅仅是少数现象,却严重破坏了农村信用环境。
1.7当前农业保险的规模与农村经济对农业保险的需求不相称
农业作为弱质产业,需要农业保险为其提供服务。但是,农业保险却发展滞后,跟不上农村经济对农业保险的需求。农业保险滞后,无法保障“三农”经济平稳增长,也是农村金融市场的信贷风险较大。
2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建议
2.1分类指导农信社改革, 并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农信社改革需要保持政策的相对稳定和连续性,只有这样政府才能取信于民。对交通不便、经济欠发达、老少边穷的农信社改革, 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要简单的套用现代银行的模式去改革;交通便利、经济发达、沿海地区应继续进行股份制改造, 依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使其产权清晰,政企分开。省联社应尊重县联社和信用社的法人经营权,理顺省联社同县联社、信用社的所属关系, 保持基层农信社的独立性, 严禁省联社办成行政性管理机构;重点发展个人理财、担保和金融咨询等中间业务, 加快联网, 实现联合经营。
2.2引入有序竞争机制,建立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继续推进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提高其金融服务理念,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其金融创新理念,在保证其原有的“存贷”业务的同时,积极开展其他中间业务。争取办成民主管理、社员入股、为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二是商业银行尤其是农业银行,要充分发挥作为大型商业银行的整体优势,切实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建设的信贷支持,发挥对农村经济的拉动作用。三是要完善政策性金融的职能。在保证粮棉油的收购正常进行之外,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的深加工、农村道路、电网、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扩大政策性金融支农业务范围,发挥其对农村经济的扶持、引导作用。四是建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或小额信贷(贷款)公司,发挥其对农村经济的辅助功能。五是正确引导和规范农村民间借贷,发挥其对农村经济的补充作用。
2.3推进业务创新,为农村经济提供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
根据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金融机构合理设置服务网点,使农村经济服务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提高金融创新理念,不断创新金融服务产品。要积极开展商业票据、银行票据、金融投资理财等中间业务,努力拓展银行卡、网上银行等业务,宣传金融知识。在保证农户联保贷款、农户小额贷款的基础上,积极拓展适应农业特点的信贷产品。既要满足存贷款服务需求,又要满足各类银行卡等支付结算和理财服务需求,还可以提供保险、汇兑、结算、信贷、证券等金融服务;既要满足一般农户小额信贷需求,又要满足农业产业化企业的大额资金需求,在做好小额贷款的前提下,推出联保贷款、联合贷款、龙头企业贷款、社团贷款。对农村理财、办教育医疗改革、医疗改革等金融需求,积极开发相应金融产品。
2.4建立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引导资金流向“三农”
一是政策性银行应加大农业开发、农业产业化、农村基础建设的贷款力度。二是小额信贷公司发放小额信用贷款满足农村对资金多层次的需要。三是农村信用社加大小额农户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力度。四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规定每年的农村金融机构新增存款,在扣除准备金和备付金后,必须要有一定比例的存款用于本地。五是针对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农村金融机构实行差别税率政策,将减免税与存贷款比例联系起来,促使资金回流农村。六是政府部门出资设立农业风险投资基金,用于农业开发、农业产业化、农村基础设施和高科技农业项目的投资,引导社会资金流向“三农”。
2.5建立健全信用担保和农业保险机制
(1)建立农业贷款担保机构。政府直接出资设立农业贷款担保机构;或政府通过制度安排、财力扶持,在鼓励农户自愿互助担保的同时,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设立专业性的农村信用担保机构;或引进国外涉农担保机构等,以解决农民和农村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
(2)必须建立健全一套全备的农业保险间接补偿机制,降低农村金融系统性风险。由财政、保险公司和农村金融机构三方共同出资建立农业保险基金等形式,进行农业保险或用于弥补农业保险损失;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独自从事涉农保险业务,政府对其实施政策优惠。
关键词:农村经济;农村金融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一、资金供给不能满足经济发展需要
(一)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激增。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呈现出高速发展的势头。农户和农村企业的资金需求变化呈现出“五多”趋势。①传统种植、养殖业资金需求较多。以养鸡业为例,修建鸡舍、购买鸡雏、饲料等所需的流动资金较多而且集中;②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化资金需求增多。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优质瓜菜、特色林果、食用菌等经济作物的种植,呈现出规模化、区域化的发展趋势,对信贷资金需求也逐步增多。例如:江苏省沭阳县已建成特色瓜菜、食用菌等生产基地10个,复种面积达60万亩,总产量160万吨,年产值10亿元;③农户购置大中型农业机具的资金需求越来越多。近年来,农业机械化程度愈来愈高,农用机械价值较高,使用集中,多数农户在购买时需贷款支持;④个体工商大户资金需求呈上升势头。目前,许多商品批发商、零售商的资金需求越来越旺盛;⑤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势头较猛。农村经济的发展,使一大批产品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迅速崛起。由于处于创业初期,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呈快速上升势头。另外,为维持农业可持续发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公路建设和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大量资金,农村工业化和小城镇化发展需要资金,还有农村科教文卫事业的发展而产生的资金需求。
(二)农村资金供给相对匮乏。农村的资金需求高速增长,然而与之不相适应的是农村的资金供给表现出来的不足。一方面1995~2002年间农村资金净供给量由1,549.6亿元上升至8,165.0亿元,但仍满足不了日益扩大的资金需求,农村资金需求由1995年的13,226.6亿元上升至2002年的26,524.3亿元,供求缺口由11,677.0亿元扩大至18,359.3亿元。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较为严重的资金供不应求状况;另一方面目前农村金融体系面临着较严重的资金流失。农村金融市场上贷款增速低于存款增速,存贷差日益扩大,资金从农业大量流向非农产业。据人民银行调查显示,2005年末,县及县以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68,953亿元,贷款余额38,825亿元,存贷差高达30,128亿元,其中大部分资金从农业大量流向非农产业。农村资金的持续流出,一定程度上恶化了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二、农村金融体系发展滞后于农村经济发展
(一)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弱化。由于农业具有弱势产业的性质,因此世界各国政府一般都设立农业领域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以进行农业生产性投资和流通性融资。生产性投资包括扶植农业技术开发、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大型水利工程、灌溉工程、农田改造以及退耕还林等)、农作物生产的直接投资(如国家在一些大型农场进行直接投资)等,这些投资主要是生产性的长期投资,弥补了农业领域长期投资和生产性投资不足的问题。流通性融资主要用于国家的农产品收购和流通领域,这种融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为保障本国的农产品供应和粮食安全而进行的。而我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任务是承担国家规定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并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随着农村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业发展银行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资金来源有限。向中央银行再贷款是目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占全部资金来源的80%左右。这就说明农业发展银行在经营上还不能实现资金的良性循环,从而在根本上还谈不上自身的可持续性发展;②政策性金融支农功能单一。农业发展银行的作用仅限于加强粮棉油收购资金的封闭管理,也就是说,被固定在农村经济的流通领域,而在农村经济的生产领域中就不见了农业发展银行的影子。
(二)农业银行开始走商业化道路。商业银行的“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相悖,农业银行将农业资金从农业转向工商业,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以获取高额回报。农业银行对农业服务的功能减弱表现为:农业银行分支机构向城市收缩,设在乡镇的分支机构被大量撤并,中国农业银行在许多乡镇及以下地区很少有分支机构;为了控制风险,在信贷管理权限上大多采取上收一级的管理办法,县级以下机构基本上仅有发放5万元以下本行存单质押贷款权,除发放部分农业开发和扶贫贷款外,对农业的资金投入大幅度下降。
(三)农村信用合作社历史包袱重,效率低下,有“非农化”倾向。绝大多数信用社是在原信用社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历年来的亏损较严重。在广大农村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农村信用社是唯一的正规金融组织,独享农村金融资源,垄断性经营存在,必然会降低工作效率,妨碍农村经济发展。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商业倾向使得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向收益相对高的城镇、大企业或非农企业流动,真正需要资金贷款的农户难以得到金融支持,农村信用社离农民越来越远。
(四)邮政储蓄机构加剧了农村资金的外流。农村邮政储蓄客观上活跃了农村经济,但存在着严重的制度缺陷。在业务上只吸收存款,把储蓄资金转存入中央银行,以转存利率与吸储利率差额作为其收益来源。2006年初,储蓄余额达14,131.9万元,其中65%左右来自县及县以下地区,乡镇及其所辖地区占34%左右,这些资金通过以上存方式流出农村市场,使本来就紧张而缺乏的农村资金供给市场更加恶化,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五)政府对农村民间金融组织管制过度。我国民间金融由于国家对金融资源的严格控制和缺乏相应法律等原因一直得不到政府的承认,只能在边缘地位生存发展。这大大限制了民间金融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并导致民间金融走向两种归宿:一种是消亡;另一种是地下金融状态。政府过度管制的结果:一方面扭曲了市场供求关系,加剧了供给短缺;另一方面偏离了均衡价格,导致了供给的高价。从而,实际出现的现象是管制越严,地下金融就越活跃,农村金融市场的秩序就越混乱。
三、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佳
金融生态环境不仅关系到一个国家或区域的软环境和文明程度,而且也直接影响到该经济体的经济金融发展水平,从一定意义上讲,金融生态环境就是竞争力。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一个地方金融、经济的发展程度。本文所说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指与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相关联的所有因素及其他机构之间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动态的、均衡的系统。我国当前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佳,农村金融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一)农村资本市场不发达。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融资方式主要是间接融资,缺乏以直接融资为特点的资本市场。目前,发展大中型农业类企业急需大量资金,仅仅依靠政府投入、农村信用社和商业银行贷款是无法满足的。对于农业类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可以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股票在资本市场筹资,把一部分城市居民手中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汇小成大,引入农业领域,用这些资金来推动农业发展的前景将是不可低估的。
资本市场的首要功能是筹资功能,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应是目前企业最重要的筹资途径。然而,我国资本市场上农业类的上市公司数量却十分少,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基础地位极不相称。截止到2006年3月我国国内证券市场农业板块上市公司(包括农业、农药及其他与农业关系较密切的公司)共55家,占国内上市公司总数的3.99%。这说明农业、农村通过股票市场筹集资金的力量薄弱,而债券市场由于发展较慢,发行债券的农业类企业更是少之又少,所以我国农村资本市场不发达,农业类企业很难通过农村资本市场筹集到所需资金。
(二)农业保险机制不健全。农业生产周期长,受自然因素的影响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实现农业产业化,确保农业稳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迫切需要保险业保驾护航。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一直处于日益萎缩的局面。相关数据还表明,我国农业保险赔付率不断上升,2003年达到93.1%,大大高于保险界公认的70%的临界点。高赔付率、高风险,加上保费收入减少,使农业保险经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需要相关的农业保险,而我国农业目前仍然主要依靠两种传统的农业风险保障途径:民政主管的灾害救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商业方式推进的农业保险。主要存在的问题有:(1)灾害救济的手续繁杂、面窄、水平低、且难以监管;(2)农业保险的承保率低下、高赔付率、经营亏损严重。但从我国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措施上看,缺乏对保险公司涉农保险的财政补贴和农业保险的再保险制度,虽然国家较早给予对农业保险免征营业税的优惠,但与高赔付率的风险相比根本微不足道。
(三)行政力量干预农村金融活动。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仅是一个权力部门和管理部门,更是一个综合性的服务部门,它的职能定位和根本宗旨是提供公共产品和社会服务。当前,一些农村地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乡村政府尚未切实转换服务理念,未能正确定位其职能,实践中不能主导当地农村金融生态建设。更有甚者,基层政府行政直接或间接干预农村金融的现象普遍存在。实际中,政府介入不仅是间接的(打招呼贷款、提供政府担保等),更有直接强行与金融机构发生借贷关系,占用大量贷款资金进行非财政性运作,使得原本有限的农村资金更加紧张,影响了农村金融的正常发展。
(四)农村法制环境缺乏,征信体系建设滞后。在农村,法制环境建设刚刚起步,很多方面在法律上仍然是空白,法制环境欠缺主要表现为:有些县乡政府的法制意识不强,存在行政干预法律、以权代法的现象;执法部门未能主动调查农村贷款欺诈行为、恶意逃债行为,遏制和制裁金融诈骗和逃债行为的力度不够,金融案件的执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农贷企业和贷款农户,缺乏金融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影响其守法的程度。“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农村法制建设中不容忽视的顽疾,这样的法制环境必然导致的金融债权难以受到保护。
农村征信系统建设发展缓慢,缺乏一个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金融机构难以获取客户的真实信用状况,并作出准确的信贷决策。在农村,逃债现象还比较严重,但失信惩罚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缺乏对债务人违约的制约。征信体系的欠缺,导致贷款人信用意识和信用观念淡薄,失信行为时有发生,道德风险加剧,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造成极其不利的冲击。
一是农村金融需求趋向多元化。二是政策性金融的需求将大幅增加。三是农户的信贷需求将呈大额化趋势。四是商业性、流动性资金的需求将明显增加。五是新型生产组织方式对金融的需求增加。
针对新农村建设对金融需求的变化,必须采取多种应对措施:
一是健全、完善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新农村建设中,要改变农村金融机构单一化的格局,增强农村金融机构间的竞争性,满足农村企业和养殖户们多样化、多元化的金融需求,必须针对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所存在的缺陷,结合新农村建设中的新特点及要求,健全并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二是加大政策性银行的支农力度 要促进政策性银行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农发行开展好农业综合开发业务的同时,要积极开拓领域、创新品种,争取为新农村建设带来新的资金来源。同时,国家开发银行也是政策性银行之一,它的机构网点很少,且以大项目借贷为主,应增加其网点分布,重点用来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农业资源开发,缓解农村大额资金需求。
三是健全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 改变农业银行信贷服务过多偏离“三农”的现状,调整信贷结构和投资方向,实行商业化经营的同时重点满足农业产业化、农村龙头企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大型项目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增资扩股,吸引外资股份,扩充其资金来源,减轻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历史包袱,从而增强其支农实力。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对策建议
国家2005年开始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广泛试点。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报告提出:加强监管,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同年5月,银监会联合人民银行银监发〔2008〕23号文件《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文件,我国自此掀起了一股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热潮。此后,一些地方政府也相继了小额贷款公司试行规范。这些中央和地方规定在小额贷款公司试运行方面做了大量尝试,为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的正规化、合法化作了铺垫。但小贷公司自身也存规模体量小、身份不明确、转型升级困难、资金来源、监管等一系列问题。同时,小贷公司还面临小额信贷市场上其它参与者的竞争,研究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及其存在的问题对规范民间金融,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改善农村金融都有重要和积极的作用。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分析
2008年5月,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后,在各地方政府主导下,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发展迅速。2010年末,各地已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数达到2451①家,比2009末增加1280家,而截至到2011年12月31日,全国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数目达到了4282家,比2010年末增加1831家,增幅达到74.7%;贷款余额3914.74亿元,比年初的1975.05亿元,增加1929.69亿元。就2010年相关数据分析,从贷款期限结构看,小额贷款公司绝大部分贷款都是短期贷款,2010年末,短期贷款余额达到1952.57亿元,占各项贷款总额的98.86%。从资金来源看,小额贷款公司大部分资金属于自有资金,实收资本1780.93亿元,占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的78.6%。在盈利能力方面,小额贷款公司2010年实现账面利润98.3亿元。小额贷款公司在引导民营资本开展涉农业务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同时也在银行和中小企业合作方面获得初步经验,小额贷款公司在大资金和小客户之间发挥了桥梁作用。相比2010年,无论是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还是规模,都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机构数量、贷款余额、实收资本的增幅都超过了70%。
目前小额贷款公司最多的省区市为共390家,最少的自治区只有1家。贷款余额最大的江苏省为805.16亿元,最小的只有7300万元。从全国信贷市场看,2011年6月末,全国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581893亿元,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规模只相当于它的0.67%。虽然小额贷款公司的份额在金融市场中微不足道,但是这对于金融服务极端薄弱的乡村来说,这不到4000亿的资金在发挥着重要作用的同时,也使人们看到农村金融服务的另一个重要发展方向。
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小额贷款公司只是农村金融市场中发放小额贷款的多个主体之一,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它并不具有不可取代的地位,作为一种“只贷不存”的一条腿走路的公司面对上述种种影响因素,虽然在政府力推下得到较快发展,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可喜的成绩。但是,作为一个企业性质的机构,政府不可能永远会像试点期间那样充当它的“保姆”,而那些专注于城市业务的金融机构一旦重新布局资金回归农村市场,则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必然面临各种不确定性。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改善农村金融,吸收民间资本,规范民间信贷,压缩地下金融的一种过渡金融机构、准正规金融机构,在促进金融市场竞争方面有着毋庸置疑的贡献,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作为一种新兴事物,小额贷款公司在近些年发展趋势非常快,在这样快速的发展过程中遇到了来自外部和内部的种种问题。具体包括“只贷不存”的自有资金不足、税费的负担很重、国家相关法律保障不够健全等外部问题。又包括未来改制方向不明确、缺乏配套的人才队伍及风险控制能力低等内部问题。
三、相关建议和对策
(一)放宽小额贷款公司的筹资渠道
“只贷不存”的可持续性必须建立在源源不断的资金补充的基础上。一方面在政策上对资金补充进行限制,另一方面又没有对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安排,小额贷款公司必然没有持久的动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到现在的程度,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国外经验,赋予小额贷款公司正规金融机构的地位,在大的政策框架不作根本性调整的前提下,允许小额贷款公司按照正规金融机构的模式吸收存款。
(二)适度放宽经营范围,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税费负担严重的问题,应逐步放宽其经营范围,加大扶持的力度。对服务“三农”和小企业贡献突出、考评优秀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给予一定的补助。对纳税确有困难的小额贷款公司,地方政府对有权限的税费,经批准后予以减免。对服务“三农”和小企业成效显著、考评优秀的小额贷款公司,省政府给予表彰奖励等政策。
(三)加强监管力度,完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
针对农村金融风险较大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其业务的监管是保证其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必须把小额贷款公司纳入金融监管的范围,通过监管部门采用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手段,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进行及时预警、识别、评估,以此控制风险,从而实现提升信贷资产质量的目的。
(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的发展受到很强的政策性影响,但目前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为。因此,要加快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维护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尤其是要明晰小额贷款公司像正规金融机构转化的路径,确保民间投资者的积极性,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保障其身份等。
注释:
①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网站http:///,下文涉及的数据如未特别说明都来源于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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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小额信贷网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