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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顺应论及顺应阅读模式
(一)顺应论
维索尔伦的“语用综观”概念为语用学的研究提供了系统全面的视角。语用综观说认为把语用学看做是从功能方面对语言产生及使用过程的综观比把语用学看做是语言学的一个分支或是一种交叉学科研究更科学和完善。综观说将文化、社会和心理因素与语言使用结合起来研究语用学。顺应论是语用综观说的核心,以语言的选择顺应为基本点,通过探究人们使用语言的心理机制及语言的生成机制,揭示语言使用的本质。顺应论的基本观点是:语言交际是一个动态的语言选择过程。语言使用者之所以能够不断做出选择是因为语言本身具有的特性:变异性、商讨性、顺应性。这一理论是一套系统完整的语用学理论,对语用现象具有极强的包容力和解释力。因此,借助顺应理论的完整性及综合性成功地指导阅读是可行的。
(二)顺应阅读模式
顺应论从动态顺应的角度分析语言的交际过程。阅读的过程是读者与篇章交际的过程,所以顺应理论对阅读的指导意义是重大的。这种模式认为,阅读者在进行英语阅读时,在头脑中已知图式的基础上,根据篇章的语言结构特点及语境特征动态地顺应篇章意图。只有这种动态的阅读才能充分理解整个语篇。语言的动态顺应性存在于语言的各个层面。正如维索尔伦指出:语言的使用是基于语言内部(语言结构)或外部的因素,不断进行选择的过程。这种选择涉及各种语言形式:语音、词汇、句法、语篇及语用层面。
二、奥巴马教育演讲的顺应性阅读
本研究采用奥巴马关于教育的演讲作为语料,从动态阅读的角度分析演讲中的顺应现象。本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分析,发现演讲者的动态顺应过程,从而指导阅读者进行有效阅读。
(一)音素层面的顺应阅读
音素是英语的基本语言单位。正确地使用音素会引起某些声音模式,达到强烈的情感效果。例如:
I got a lot of second chances,and I had the opportunity to go to college and law school and follow my dreams.
在奥巴马的这篇演讲中,他运用了很多音素层面的策略。因为这篇演讲的听众是小学、初中及高中学生,演讲者运用这些音素策略主要是为吸引孩子的注意力,使他们对演讲感兴趣。
(二)词汇层面的顺应阅读
作为语言系统的一个重要层次,词汇在表达人的思想及认知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演讲中,奥巴马运用了很多词汇策略顺应交际的语境。例如:
You hear about the recession that we’ve been through.And sometimes maybe you’re seeing the worries in your parents’ faces or sense it in their voice.
上例中,“recession”指的是金融危机,“worries”指的是对于金融危机的担心。2008年,金融危机影响了整个美国,许多人面临失业,很多大学毕业生没有工作,所以奥巴马运用了很多隐喻的词汇,避免提到金融危机产生的负面影响。
(三)句法层面的顺应阅读
句法是语用信息的承载者,然而简单地把各种句子结构罗列,并不能有效表达作者的思想。演讲者运用合适的句法结构,才能使演讲有意义,有吸引力。例如:
Maybe you could be a great writer――maybe even good enough to write a book or articles in a newspaper――but you might not know it until you write that English paper――that English class paper that’s assigned to you.Maybe you could be an innovator or an inventor――maybe even good enough to come up with the next iPhone or the new medicine or vaccine――but you might not know it until you do your project for your science class.Maybe you could be a mayor or a senator or a Supreme Court justice――but you might not know that until you join student government or the debate team.
上例中,演讲者运用了一系列排比句,目的是表达自己强烈的感情、突出强调的内容并吸引学生的注意。
(四)语篇层面的顺应阅读
每一语篇都有具体的语境,语篇的存在和具体的语言形式是分不开的。因此,作者借用各种语言形式顺应交际语境。在教育演讲中,奥巴马运用了各种主位推进模式、逻辑连接词及疑问句等语篇层面的交际策略。例如:
When I was young,my family lived overseas.I lived in Indonesia for a few years.And my mother,she didn’t have the money to send me where all the American kids went to school,but she thought it was important for me to keep up with an American education.So she decided to teach me extra lessons herself,Monday through Friday.But because she had to go to work,the only time she could do it was at 4:30 in the morning.
三、结语
通过分析,我们得出作者或演讲者为了达到预期的交际目的,会借助一定的语言结构,这种选择存在语言的任何层面。通过语言的选择,作者不断顺应听众或读者的需要,这些需要指的是物理环境、社会规约及心理追求等。一个成功的读者或听众,不仅要明白语料的字面含义,更重要的是要运用动态顺应模式,综合考虑心理、社会、文化因素,在语境中挖掘语篇的深层意义,综合理解语篇。
参考文献:
[1]Anderson,C.& P.David Pearson.Interactive Approaches to Second Language Reading.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8:37-55.
[2]黄国文.功能语言学的理论与应用[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巴西总统卢拉和奥巴马一样,都是超级球迷。巴西国家队曾在2009年的一场比赛中,以3:2的成绩战胜美国队,取得冠军。在之后的一次国际会议上,别出心裁的卢拉在会议上拿出一件签有巴西队全体球员名字的5号球衣送给奥巴马,虽然奥巴马不是那么情愿,但也只能接受。卢拉还趁机提出来要合景,奥巴马不好意思拒绝,只是在记者按下快门前,摆出了一副很搞怪的苦笑表情,惹得在场人无不捧腹!
一个苦笑的表情,化解了一个双向的危机:不接受,那就容易被人说成不友好,也显得自己心胸狭窄;坦然接受,又一定会惨遭美国民众的痛骂。而奥巴马只用了一个苦笑的表情,就巧妙化解掉了这个双向的尴尬难题:不仅显示出了自己的友好,还显示出一种对卢拉的做法表示无奈和宽容。相比起来,倒是把卢拉那种故意取笑刁难的“小人形象”衬托得淋漓尽致。这张照片在新闻报纸上一传开,果然赢得了美国人民的一片喝彩!
我是米歇尔的
2009年5月13日,奥巴马在水牛城一家小吃店就餐。一位女店员由于过度紧张,竟称奥巴马是“帅哥”。奥巴马虽然略感尴尬,但也只好大方地给了这位女店员一个拥抱,女店员顿时兴奋地大叫:“总统拥抱了我!”她还得寸进尺地对奥巴马身边的第一夫人米歇尔说:“米歇尔,你羡慕我吧!”
米歇尔心里正醋意大发呢,这时奥巴马转过脸来解围说:“不,她不会羡慕你,因为我是米歇尔的,你欣赏我,就等于在赞赏她!”
一句“我是米歇尔的”,既接受了女店员的“赞赏”,又表明了自己的“立场”,而且还帮米歇尔解了围,真可谓是一箭三雕。
你们都认识我
2010年10月5日,奥巴马在一个演讲过程中,讲台前的总统徽章突然掉到地上,奥巴马探了探身子观察了一下后,故作惊讶地说:“那是否我的徽章,我的天!”他随即又接着说:“不过,那不要紧,你们所有人都知道我是谁。但我肯定在后面的人现在非常紧张,你们是否认同?他们在后面坐立难安!”
总统演讲时,讲台前的徽章掉落,这很容易落人笑柄,奥巴马首先来一句“你们都认识我”,用来说明这个徽章其实可有可无,但他却快话锋一转说到后面的工作人员身上去,“他们在后面坐立难安”,轻松幽默而且无比形象,既化解了自己的尴尬,又显示了自己并不打算“追究”的广阔胸襟,赢得了满堂喝彩。
电脑不近人情
2010年10月7日,奥巴马夫妇在白宫举行外交官年度盛事,但因为电脑系统发生了错误,甄别不出来客人的身份,从而引发了把十来位外交官拒之门外的尴尬事件。后来,奥巴马把他们迎接了进去,并且对大家说:“我决定把这套系统让大使们带回家混混熟,如果混不熟,那我就去问问这个系统的主人――美国科技馆,为什么它们研究出来的东西这么不近人情。”
这看似奥巴马无理争三分,但细想去其实说得非常巧妙,系统出错,大使们带回家面对再多也无济于事,显然,这就是奥巴马说的“不近人情”,而不近人情的负责人应该是他们的主人:美国科学院!几句话,不仅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还似乎从侧面把自己吹捧得“很近人情”,竟然再次化险为夷地得到了理解并获得了掌声。
超越联邦快递
奥巴马的演讲跟其他人的不一样,他很真实,就像是一位父亲正在教育不想上学的孩子。
奥巴马告诉我们学习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他以自己为例子,叙述了他小时候,他妈每天早上为他补课的事。奥巴马同样告诉了我们,学习得靠自己,因为就算你有了最敬业的老师,最优秀的学校和最尽力的家长,如果你自己不付出成功所必需的努力,这一切都会毫无意义。
他也告诉了我们学习的意义:学习可以帮助我们找到自己的才能。如果你不接受培训,你将不可能找到一份好工作,更不可能会对国家做出贡献!
他告诉我们总会有一些因素扰乱你的学习,他也举了许多例子:可能在你们的生活中,没有成人能给出你们所需要的那些支持。你们家庭中可能会有人失业,经济拮据。可能你们生活在不够安全的邻里环境,或受到过行为不端朋友的影响。但是这些都不是你逃避学习的借口。你需要给自己定一个目标,可以很简单,但你一定要坚持。奥巴马举了许多人的例子,例如:贾斯敏·佩雷兹、安多尼·舒尔兹、香特尔·史蒂夫、迈克尔乔丹。成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没有关系,失败并不是意味着你不行,而是说明你离成功更近了一步。面对失败,你不应该放弃自己,而是应该从中吸取经验,从而在下一次做出改变。
记者;心龙,你是什么时候开始第一次接触演讲的?
杨心龙:随意的演讲,是从5岁就开始了,要是正式的演讲应该是从2008年开始的。我从5岁开始就能一口气说一个小时的话,这让爸爸很吃惊,便开始有意识地培养我这方面的能力。每到有重大事件发生,比如说奥运会、全运会,或者像外国元首访华,还有一些重大的灾难性事件如南京撞车事件等,爸爸都会拿这些做素材,让我讲上一段。
记者:现在网上流行的你演讲的“奥巴马”那个选题,你和爸爸当初是怎么构思的?
杨心龙:我妈妈爱听收音机,每天晚上她都打开收音机听新闻,而且她听的时候总是每个台每个台地换。她那天突然听到奥巴马首次访华的新闻,她很激动地告诉了我,我也激动,我爸爸更激动,立即打开了电脑,希望我做个视频发到网上去。在我构思的时候,爸爸已经链接上了录像机,根本没有时间准备,我的第一反映就发出去了。那绝对是原生态。
记者:你有没有看过其他名人的演讲?
杨心龙:看过。我最喜欢的就是奥巴马的演讲。
记者:你还记得奥巴马演讲是一个什么状态吗?
杨心龙:我发现奥巴马演讲一般都是在早上,很少在晚上。他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说”,他站在讲台前面,目光不总是盯在一个地方。就像我现在一样,目光总是盯在一个地方,而他则不同,所有他周围的人,他都环视一圈,一边说,一边用手势对每个角落的人指指点点,所以说他那种气势我非常喜欢。我想,假如我在他那个场合,我也会把整个会场先看一圈,然后边说边配上手势。这样,所有人的情绪就会被我“High”起来,我讲的时候就不再担心了。
记者:现在你每天花多少时间温习功课,花多少时间进行演讲?
畅峭龙:周一到周五我都在上课,几乎没有时间演讲,除非遇到我非常感兴趣的话题,比如友谊、理念、思想,如果我灵感来了,爸爸一定会随时随地拿出录像机拍摄,哪怕是深夜。不过,在周六、周日的话,我们会有意找一些话题来说。
记者:你会不会跑过去跟你爸说:“爸我有个灵感,你现在给我拍一下。”
杨心龙:不会,我和爸爸都是在交流过程中,撞击出来灵感的,常常抓不到最精华的东西。爸爸曾经很遗憾地对我说,应该在我们的家里布满摄像头,这样就不会漏掉我随时讲出来的精品了。
记者:你自己会很关注视频在网上的点击率吗?
杨心龙:开始会,现在我再也不看了。以前50次点击是我的梦想,每段视频一到50次,我妈妈就会高兴得蹦起来。可是现在我爸爸说,达到1万次都已经是很轻松的事了――你不必再关心点击率,只要做好自己的事就行了。
记言:我记得你演讲过一个主题,好像是跟嫉妒有关。你生活里面有没有人真正地嫉妒你,让你有非常不好的感受?
杨心龙:其实我知道我们同学所谓的嫉妒,也就是不想让我超过他们,其实我也有这种心理。如果一个太优秀的同学他在成绩上超过了我,我一定会在心里嫉妒他。我嫉妒他,因为我想打败他,这应该是每个人都有的本能吧。为什么不能把这种嫉妒看成前进的动力呢?
记者:从5岁开始接触演讲之后,这么多年走下来,你觉得自己的演讲可以分为哪几个阶段?
杨心龙:儿童期,是在我4岁~6岁期间,这时说话是我的本能:朦胧期,从7岁到9岁,开始了有意识的演讲;现在是我的探索期,我逐渐发现自己演讲有哪些优点,有哪些缺陷,主动探索自己的风格。
关键词:奥巴马总统;就职演讲;英译汉;翻译技巧
中图分类号:H059
文献标识码:A
1.四字格的使用
我们在翻译的过程中应当尊重译入语的特点,并尽最大可能保留译语的特点。英语与汉语属于两种不同语系的语言,二者语言特点不同,英语注重句子的结构,而汉语则注重搭配,搭配的形式多种多样,其中的四字格是汉语搭配的精华之一。奥巴马就职演讲的官方版汉译本就有多处使用到四字格,加了译文语言的雅丽,使译文显得更为严谨。
原文:… our patchwork heritage is a strength.
译文:……我们百衲而成的传统。
英文“patchwork”指的是“拼凑的、拼缝的;拼凑物、混合物”的意思。而汉字“衲”原意指“补缀,指僧侣所穿的是用许多布补缀而成的衣服”。“百衲”,指“用零星材料集成一套完整的东西”。所以,四字格“百衲而成”生动地表达了“patchwork”的意思。
2. 转换译法
转换译法,是指由于两种语言的表达习惯和语法不尽相同,在翻译时需对原文的有些词语做必要的词类转换,使译文既保留原文意思又显得通顺流畅。在汉译英时,将原文中的有些词译成汉语时需要转换词类,才能使译文通顺自然。
原文:… the generosity and cooperation he has shown throughout this transition.
g文:……他在整个过渡阶段给予的大度合作。
译文巧妙地把名词“generosity”翻译成形容词“大度”,“generosity and cooperation”中文翻译时译为“大度合作”显得简洁明了,通过词类的转换,使译文更通顺自然,也使读者能够清楚地了解原文的含义。
3.增词译法
增补译法主要用于句法调整中。由于中西方人的思维方式有异,语言文字的结构差异以及表达习惯不同,在英译汉的过程中,有时需要在译文中增加一些必要的单词、词组或句子以达到忠实通顺的表达目的。增补译法可使译文结构更加合理,逻辑更加有条理,意思更加明确。
原文:This is the journey we continue today. We remain the most prosperous, powerful nation on Earth.
译文:今天,作为后来者,我们踏上了这一未竟的旅程。我们依然是地球上最繁荣、最强大的国家。
译文中增加了“作为后来者”,使得上下文自然地衔接起来,增加了句子的连贯性,从而整个译文语言流畅,逻辑清晰,表达通顺,意思完整。
4.比喻修辞手法的应用
修辞的应用是翻译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同时也是翻译的难点,修辞翻译效果和译文质量息息相关。翻译修辞时最重要的是要使原文的修辞效果在译文中再现,因此在翻译修辞时要尽量使译文的修辞效果接近原文,才能有效传达原文的修辞效果。在奥巴马的就职演讲中,修辞的效用体现得特别明显。
在奥巴马就职演讲中,比喻这一修辞手法的应用,使得演讲内容生动形象、诙谐幽默,不仅让人获得理性的启迪,而且还让人感受到艺术情趣,同时也易于听众接受和理解。
原文:We have tasted the bitter swill of civil war …
译文:我们饮过南北战争和种族隔离的苦水……
译文中,将“bitter swill”译成“苦水”,可以为中文受众所理解,且保留了原文的比喻修辞手法。这样翻译,不仅贴切、形象地表达了原义,体现了原文中比喻这一修辞手法的效果,而且使语篇更具芝术感染力。
5.总结
翻译总统的就职演讲稿时恰当使用本文介绍的常用翻译技巧,如四字格译法、转换译法、增词译法等,可给译文增辉添色。在翻译过程中应尽量保留原文的风格,体现原文的修辞效果, 实现语用特点最大化,从而准确地传 递原文的修辞效果,使译文符合译语 习惯。
参考文献:
[1]陈树培.英汉报刊翻译常见错误[M].北京:外文出版社,2007.
[2]冯庆华.实用翻译教程:英汉互译[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8.
像很多人一样,我把眼光放在了“异军突起的小子”奥巴马身上,这是一个一飞冲天的快品牌案例,这也是一个向传统品牌发起挑战的新锐品牌。希拉里VS奥巴马也是一个经典的品牌对决案例,我们可以从他们身上看出苹果挑战IBM、百事可乐挑战可口可乐的影子,事实上,奥巴马也是这么干的。
我们回顾一下奥巴马今年1月3日发起的那场营销战,在衣阿华举办的候选人选拔会议上,奥巴马在总数为22万张选票中以17000张的优势在总统提名选季的开端之时击败希拉里。这一结果也引起了成千上万的媒体关注,有人讲,这个魅力十足的黑人议员可以与肯尼迪、马丁・路德金,甚至是里根相提并论。不管怎么说,奥巴马此次获得竞选提名就像一个新品牌打开了知名度通路。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奥巴马越战越勇,以至于3月10日希拉里公开表示,可以组成希拉里+奥巴马的竞选搭档,前提是奥巴马作为副总统出现在选票上,但奥巴马马上予以拒绝。
希拉里和奥巴马的PK,也是两种营销哲学的PK,我则更关注奥巴马所体现的营销2.0理念:
其一,变革性的品牌定位。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EMBA教授James Pulcrano认为,希拉里和奥巴马有着明显的差异化品牌定位。
奥巴马是一个新品牌,他一开始就选择了一个“变革”、“打破传统”的定位。他戏称自己为“希望商贩”。他辩称如果这个国家还深陷在对“布什・克林顿”陈旧政治的推崇中,那么改变不可能来临。奥巴马提供愿景,声称要改变和创造新的政治规则,在草根、年轻人和无产者那里得到拥戴。奥巴马不停地对选民说:“我们要的是变革,不能让老一班人马一遍又一遍地玩老一套的政治游戏。” 在极为动感的竞选运动中,奥巴马率领选民一遍一遍呼喊:“我们能够!我们能够!”
而希拉里则是一个传统品牌的定位,她非常强调自己的经验主义,强调自己的经验与老练。事实上,希拉里在克林顿总统第一届任期间,作为医疗改革计划的负责人,进行了近乎教科书般的管理主义实践。
这里不妨看一下科技人士的调侃:奥巴马像是苹果Mac,而希拉里则是传统PC。Mac造型简洁,是年轻时尚的象征,而传统PC可靠耐用,有固定的市场。
其二,基于设计的创新。要想了解双方设计战略的差别,最合适的途径是他们的竞选网站。奥巴马网站(省略)的设计很酷,看上去很苹果,简洁,互动性强。而希拉里网站(省略)则比较传统,看上去很IBM。
其三,更擅长网络营销。虽然希拉里、奥巴马的营销团队都把互联网当作重要的营销工具,但显而易见,奥巴马在这一方面更胜一筹。在奥巴马网站上,不但可以成立部落、加入Facebook社群,还可以下载奥巴马的演讲作为手机铃声。
虽然希拉里网站上也有MySpace、YouTube、Facebook、Flickr的链接,但是,希拉里的做法就像一个闯入互联网世界的传统大佬,并不到位。
奥巴马真正厉害之处是,他更理解互联网精神,采取了PULL(拉)的策略,而不是花银子砸的PUSH(推)策略。你一定要在YouTube上看看“奥巴马女孩”的故事,该视频描述了一位年轻的美女歌手表达自己对总统候选人巴拉克・奥巴马的热爱。“奥巴马女孩”在YouTube的浏览次数超过400万次,并且多次出现在电视新闻和访谈节目中。奥巴马缔造了一个经典的网络营销案例。
其四,树立一个鲜明的敌人。对于一个新手而言,树立一个旗帜鲜明的敌人,对清晰自己的品牌形象大有帮助。奥巴马竞选的第一个口号是“改变”,目标直指党内的经验主义和传统路线。事实上,奥巴马变革先锋形象的树立,也要感谢他有一个品牌识别鲜明的敌人。
奥巴马出生在夏威夷州檀香山,后来随母亲去了印尼,然后回到夏威夷读中学。大学先在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西方学院就读,两年后转学到纽约州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后先在纽约华尔街工作,后到伊利诺伊州芝加哥黑人社区工作。再后到马萨诸塞州哈佛大学深造,毕业再回伊利诺伊州,边当律师边兼职教书。1997年当选伊利诺伊州参议员。
除去印尼,如果把奥巴马这些年生活工作的地点进行连线,你就会发现他的足迹跨越了美国大陆的西部、南部、中部和东北部,以及大陆之外的夏威夷群岛。流动可谓很广,迁徙可谓频繁。他不停地变换学校,不停地变换工作,不停地变换城市,不停地转型。大部分选择都是奥巴马自己的选择,似乎都非常顺利。我相信,正是流动的畅通、迁徙的自由以及转型的便捷,为奥巴马勾画了成功的线路图,使奥巴马一步一步接近并抓住自己的梦想,从一个街头黑人小混混成长为美利坚合众国总统。
我突发奇想,假如在中国,奥巴马的线路图该如何勾画呢?
他先在洛杉矶上大学,两年后他转学到了纽约州哥伦比亚大学,这次转学应该十分困难,从洛杉矶西方学院转到哥伦比亚大学,就是从二类院校转到重点院校啊,重点院校直属教育部,没点关系很难搞定。奥巴马好像没什么背景,成功线路图估计要中断。
哥大毕业后,奥巴马到纽约华尔街咨询公司工作,相当于北京的CBD吧,由于专业不对口,国际政治系毕业的他,当然不能在纽约落户,户口只能打回原籍夏威夷,档案只能放到夏威夷州人才交流中心。之后,他辞职应聘到伊利诺伊州芝加哥一家民权组织做社区工作,这一步也挺悬的,一般社区居委会只招收本地老大妈,一个外地的小青年难有机会找上这活儿。
他到社区居委会后很是上进,攻读了哈佛博士。由于是在职,户口当然不会转到马萨诸塞州。他毕业后在芝加哥当律师,根据《选举法》,奥巴马无法参选伊利诺伊州的人大代表,他在非户口所在的地芝加哥市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且在芝加哥这样一个全国第三大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很多,在重要会议和大型运动会举办之际,为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都要进行拉网检查。如果被戴袖箍的老大妈撞见了,一准会问:“小奥子,办暂住证,赶紧哪!”即使没人查暂住证,奥巴马如果要买车买房的话,也得屁颠屁颠地办暂住证,装电话也只能装预付费的。
Geist: Jon Favreau started writing presidential campaign speeches for John Kerry at the age of 22, a few months removed from his college graduation. He later teamed up with a freshman Senator named Barack Obama, the man who now calls Favreau his“1)mind reader.”
The two have been inseparable writing partners since Favreau joined then Senator Obama in 2005. Four years later, at 27 years old, the Massachusetts native became the second-youngest head speech writer in the history of the White House.
劳尔:你20多岁的时候在干什么?也许你不应该回答,但乔恩・费夫洛在这个年龄段伴随总统左右,为其撰写创造历史的说辞。
盖斯特:在乔恩・费夫洛22岁大学毕业后几个月,他开始为约翰・克里(美国现任国务卿)写总统竞选演讲稿。后来,他和当时新上任的参议员巴拉克・奥巴马合作,现在奥巴马称费夫洛为他的“读心者”。
自从费夫洛在2005年和时任参议员奥巴马合作之后,他们两个成了密不可分的写作伙伴。四年后,27岁的马萨诸塞州小伙成为了白宫历史上第二年轻的首席演讲稿撰写人。
There’s a lot of focus on your age. People are obsessed that you’re this “2)wunderkind.” Did you ever stop and say “I might be in a little over my head here?”
Favreau: Well, all the time I think that I’m in over my head.
Geist: Still?
Favreau: Yeah, of course, especially when you’re writing for the President.
Geist: Favreau hit the ground running, writing an inaugural address, making the case for health care reform and 3)scrambling to finish a Nobel Prize acceptance speech aboard Air Force One.
Geist: For a variety of reasons it was a difficult speech, yes. Not the least of which the President openly said,“I’m not sure I deserve this.”
a)美国第一个黑人总统候选人;
b)第一个拒绝使用政府提供的公共竞选资金(8400万美元);
C)更成了美国历史上的第一位“互联网总统”。
在整个竞选过程中,奥巴马近乎完美地利用了互联网的种种助推功能——为自己塑造了无比亲民的网络形象,筹集了超过5亿2千万美元的竞选经费,超过历史上筹集竞选资金最多的总统的数倍之多!而且据估计这些资金超过85%来自互联网,其中绝大部分是不足100美元的捐款,更有力地在网络平台上给了对手重重的打击。而这也凸显出在科技盛行的时代,互联网正在传统的政治舞台上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
形象之战:通过网络看到了一个活力十足、异常亲民的总统候选人---奥巴马
同时下二三十岁的年轻人相比,四十多岁的奥巴马也许在使用互联网方面并不是非常时尚,但是同年过古稀的麦凯恩比起来,奥巴马则要在行得多。于是,人们通过网络看到了一个活力十足、异常亲民的总统候选人,奥巴马也凭借这一成功的网络形象获得了大量的拥趸。
在宣布竞选之时,奥巴马内容丰富的网站就已经上线了。他的网站设计大量利用了社交网络和互动元素,用户可以在网站上开展讨论组、自己举办筹款、观看视频等。2007年底,最火爆的视频网站YouTube公布了当年最热门的视频,一个名为“奥巴马女孩”的视频位列其中。该视频描述的是一位年轻的美女歌手表达自己对奥巴马的热爱,点击率迅速突破上千万,网友回复达数万条。无论是在视频网站的应用还是在各大交友网站上,以及搜索引擎上,奥巴马近乎完美地利用了互联网的种种助推功能。
资金之战:85%竞选资金来自网络
美国总统大选向来是资金交锋的战场。在这场选战中,奥巴马更是凭借互联网赢得了重要的筹码。由于通过网络打造了颇为成功的形象,拥护者的捐款从网上不断涌来。尽管捐款多是低于100美元的小额资助,但是由于支持者众多,奥巴马的网上募捐最终聚沙成塔,总额突破了5.2亿美元,是历史上筹集竞选资金最多的总统的数倍之多。在美国深受金融危机影响的背景下,这无疑是一个令人惊叹的奇迹。
奥巴马是首位将募捐渠道转至互联网的总统候选人,同时也是首位成功利用网络募捐的候选人。自参选之初,奥巴马在筹款集会上一般就不接受现金,选民只需留下E-mail地址,他每周都会给选民发送有吸引力的竞选内容。
美国联邦选委会规定,在党内初选期间,个人对于特定总统参选人的捐赠上限是2300美元。奥巴马获得的捐赠多半是小额捐赠。以今年1月份通过网络转账的捐赠为例,有40%是25美元以内的捐款。这些小额捐款人多半是自发性地上网转账,与在造势大会上募款及举行募款餐会的传统模式大不相同。而当时同为总统候选人的希拉里的捐款来源则仍靠传统募款模式。
根据选举中心的数字,在上半年,奥巴马通过互联网赚了1.05亿美元,而麦凯恩仅仅斩获了7600万美元。在奥巴马胜选后,有媒体报道称,奥巴马所募集的资金中超过85%来自互联网,其中绝大部分是不足100美元的小额捐款。而这些捐几十美元的人和捐几千美元的人的投票权是一样的。
手段之战:借助网络发动草根力量
“没有人知道网络的影响有多大,但是它肯定已经改变了政治世界,案卷保管人和看门人的角色已经被转移到访问互联网的每个人身上。”面对这场网络时代的选举,维克森林大学的数字政治教授阿兰作出了上述感叹。的确,网络时代开启了一个草根政治的时代,在这样一个言论开放、观点自由的时代,任何一个善用网络的人都可能成为影响选战的重要人物。奥巴马很早就认识到了这一点,也最为成功地利用了这一点。
正是认识到了草根力量在网络时代的重要性,奥巴马从始至终都将网络作为一个重要的战场。奥巴马认为宽带是每个美国人都需要的服务,提倡不分穷人富人、不分城市乡村地普及网络,甚至暗示可能将宽带作为公共服务提供,因此深受网民爱戴。他在Google的一个广告产品“关键字广告”上投入了数百万美元。如果一个美国选民在Google中输入奥巴马的英文名字,搜索结果页面的右侧就会出现一个奥巴马的视频宣传广告。奥巴马购买的关键字广告不仅包括自己的姓名,还包括热点话题,如“油价”、“伊拉克战争”和“金融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