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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制退休政策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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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制退休政策

第1篇:事业单位改制退休政策范文

转企改制势在必行

事业单位可以分为行政执行型、社会公益型和经营服务型。一种比较认同的改革做法是将行政执行类事业单位过渡为行政事务执行机构,激活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运行机制,而对于经营服务型事业单位则实行转企改制

据了解,全省经营服务型事业单位大约有1万多个,职工约10多万人,分别占整个事业单位比重的16%和12%左右。由于自身问题的日益凸现,这类事业单位已经走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

首先是这类事业单位职能普遍弱化。成立于上个世纪80年代的安徽省直某培训中心,主要承担干部培训的任务,但近年来培训任务一年比一年少,目前一年最多承担1―2期不足100人的培训任务。中心除财政拨付的部分人员工资和按培训任务拨付的培训经费外,没有其他收入,为了维持运转,培训中心只好靠出租房屋收取房租过日子。

其次是这类事业单位大多处于惨淡经营状况。由于这类事业单位大多成立于计划经济时期,长期依靠主管部门利用职权为其承接业务,职能单一,生存能力差。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这类单位常常是主管部门没任务,市场任务找不到,于是这类单位常年无事可做。

再次是这类事业单位存在大量的资产闲置和人才浪费。由于无事可做,这些事业单位只好“不务正业”,国家投入大量资产无法正常发挥作用,闭置和浪费惊人。据保守统计,安徽省这类事业单位沉淀了几十亿的资产。人才浪费更是惊人,许多专业技术人员拿着单位工资,在外面做生意、搞业务、跑营销。

另外,这类单位不稳定因素多。许多单位工资不能足额发放,奖金、福利全无,导致大部分人员思想不稳,工作积极性不高。所以这些单位职工经常到主管部门上访,有的甚至到政府上访,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改变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这种状况,单纯依靠加强管理已不能解决问题,必须从体制、机制上进行彻底改革,把这些单位转为企业,再同步按企业改制,进行脱胎换骨的变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走上一条生路。

实际上,安徽省经营服务型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早在几年前就开始进行了。从2001年开始,安徽省对应用性科研机构和设计单位实行以转企改制为内容的改革,将省属20家应用型科研院所和22家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由事业单位性质转为企业性质,并成功地进行了同步改制。

试点城市探路

2003年,安徽省将合肥、马鞍山两市确定为全省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城市。与此同时,芜湖、宣城两市也被确定为国家事业单位改革试点。

截至2004年底,合肥市共完成对30家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另有80余家单位的改制工作正在进行中,将在2005年底前基本完成。合肥市编办事业处处长袁延银自豪地说,“我们100家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共涉及事业单位职工几千人,到目前没有1人因改革而上访,且新体单位运转良好。”

合肥市微型计算机应用研究所是这次转企改制单位之一,截至改制日,经评估后总资产为零,尚欠债务及利息总额380万元,净资产负数,职工总数52人(离退休人员7人,在编在册45人)。如何安置好职工,这是该所转企改制的关键。他们的处置方法是:离退休人员由单位向社会保险机构按平均10年、事业单位标准一次性缴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助、特需费以及抚恤金和丧葬费等费用后,由社会保险机构进行社会化发放。

据了解,为确保改制的成功,该市还制定了一整套积极的政策。合肥市编办与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国资办先后6次协调、13次修改,共同出台了《合肥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中职工分流有关问题的试行办法》,与市劳动保障局3次协调、5次修改,共同出台了《关于我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企改制中个人养老保险接续问题的通知》。通过出台这些政策,既解决了改制的“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又解决了改制后“人往哪里去”的问题。

在合肥改革试点如火如荼进行的时候,马鞍山、芜湖等地也开始试水转企改制。

马鞍山对市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实行全面转企改制,其中值得一提的是,马鞍山的改革配套政策有许多新意和亮点:转企改制后组建的新企业,享受原事业单位工商、税务方面相同待遇;截至改制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龄满20年的职工可按事业单位标准办理提前退休;转企改制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不变,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转企改制时从净资产中预提离退休人员医疗费、失业保险费、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职工丧葬费及遗属补助等费用。

芜湖市对经营服务型事业单位进行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转企改制,共有6个事业单位完成转企改制,涉及职工700余人。

破解三大政策难题

准确地说,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在安徽省已试行4年,但目前总体上仍处于艰难破冰阶段,究其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改革政策尚不清晰。目前涉及的主要政策问题有三大方面。

问题之一:哪些事业单位应该转制。目前主要是在经营服务型事业单位实行转企改制改革,但它的内涵和外延如何界定。与此相关的还有,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是政府强制改还是事业单位自愿改,换句话说,是由外力推着改还是内力自主改。一种观点是: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涉及相关政府部门要出台许多配套优惠政策,而且事业单位是经法定程序由相关职能部门批准设立,转企改制当然要由政府主导,单位职工广泛参与。

问题之二: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社会保障机制是事业单位改革中最为核心的配套政策,这一政策对转企改制起着“安全阀”、“减震器”和“稳定剂”的作用。但目前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保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国家和省对此都没有统一政策和具体规定。因而,各地只好各行其是,自己制定自己的政策。由此引起的恶果是,各地政策不一导致互相攀比;领导重视、思想解放或财力较好的地方能够出台政策、推进改革,反之则不行;难以在全省形成整体推进的良好改革氛围。

从各地试点情况来看,要想稳步推进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至少要有以下社会保障政策:一是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职工按政策可以享受事业单位待遇;二是符合条件的职工能够办理提前退休;三是其他职工置换身份时能享受一次性补贴;四是为所有职工预提和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要做到上述四点,又必须有两条政策保障,一是有资产的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后确保能够专款用于社会保障支付,二是资产不足或无资产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行业)或本级财政能够兜底。

第2篇:事业单位改制退休政策范文

(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未聘、待聘人员,其档案材料交人才交流机构实行人事的,可参加流动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与在原单位的养老保险关系衔接。档案材料仍在原单位的,原单位和个人继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办、创办高新枝术或经济实体,两年内单位保留人事关系的,养老保险费仍由原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人事关系转移到企业的,原社保经办机构为其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享受内退政策人员,内退期间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四)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办理提前退休人员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其退休费用由原单位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统筹项目内养老金,单位负责支付统筹外项目养老金。

(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办理托管手续人员,托管单位和被托管人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六)未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待聘期间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仍按现行退休养老制度执行;重新聘用到已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事业单位,自聘用之月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同时给予一次性养老保险补贴,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

(七)财政全额拔款事业单位的落聘人员参加流动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享受本《意见》第六条规定的一次性养老保险补贴。

(八)转企改制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20*年2月23日前的在职人员(含内退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实行老人老办法,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和离退休费标准执行,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工资基数、比例不变,离退休计发待遇不变,退休审批部门不变,基本养老保险由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对20*年2月23日后新进的人员实行新制度,按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分配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企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九)财政全额拔款事业单位转为财政差额补贴事业单位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从划转之月起,参加差补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享受本《意见》第六条规定的一次性养老保险补贴,同时建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十)转企改制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转企改制前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的,参保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前参加工作但转企改制前尚未参保的,自实施养老保险之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此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后参加工作的,自本人参加工作之日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十一)整建制撤销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职工病退、退职,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条件执行。被撤销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含享受提前退休、病退、退职人员)参照国有企业破产法,一次性缴纳10年养老金,由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月全额发放养老金,今后政策性提高的养老金在统筹基金中支付并实行社会化发放。事业单位改革中有关养老保险政策,仅限于20*年*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范围。

二、失业保险

(一)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事业单位,应按黑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参加失业保险。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参加失业保险的时间仍为1999年1月,未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应从1999年1月起补缴失业保险费。

(二)办理失业保险时携带编委批件、1999-20*年的统计年报、工资台帐、工资手册、人员名册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并建立缴纳失业保险费台帐。事业单位如有解除关系人员需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单位带缴纳失业保险费台帐先到区失业保险机构核定后,再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三)机构改革中落聘的原事业单位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原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可凭原单位与职工解决劳动关系的材料、职工档案等材料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者,可享受相关失业保险待遇。

(四)事业单位落聘的失业人员,凡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本人的档案由其户口所在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保管。享受待遇期满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负责管理档案,由失业人员自主选择档案保管部门。

(五)事业单位落聘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同时享受医疗补助金、生育补助金、死亡丧葬费、免费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等项待遇,免交养老保险费。

三、医疗保险

(一)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单位应继续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医疗保险费由单位自筹解决,缴费基数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令[2000]第59号)规定执行,职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离休人员医药费统筹标准,按《关于调整市区部分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标准的通知》(哈老干联[20*]1号)文件执行。

(三)事业单位改革中的落聘人员,医疗保险关系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l、原单位和再就业单位均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以通过再就业单位转移医疗保险关系;

第3篇:事业单位改制退休政策范文

刚才,市国资委汇报了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转企改制方案,总的看,把握政策准确,符合公司实际,操作性比较强。有关部门也就转企改制有关问题谈了很好的意见。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开发公司转企改制工作。开发公司作为市政府直属的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实行转企改制,符合事业单位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向,是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日益成熟规范,房地产开发公司现行事企合一的体制严重束缚了企业发展,特别是长期形成的事业单位的用人和薪酬分配制度难以打破,不仅公司自身经营难以搞活,也制约了公司对外业务合作。我了解,开发公司为此进行过三次改制探索。2006年,市政府70次市长办公会根据审计部门反映的公司经营情况及存在问题,做出对开发公司实施彻底改企转制的决策部署。从那时起,国资委及有关部门作了很多工作,为开发公司转企改制打下较好工作基础。希望今天到会的各有关单位从维护国家、公司和职工根本利益出发,高度重视这次转企改制工作,给予大力支持配合,切实推动房地产企业的良性发展。

(二)准确把握政策,依法规范操作。开发公司转企改制不同于一般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涉及事业单位改革和国有资产处置,职工身份和资产关系都很特殊。在全市没出台事业单位改革政策的情况下,这次转企改制,既要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又要因企制宜,有所创新。目前,市国资委按照国家关于规范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有关政策法规,履行了资产审计评估、制定了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并获得了公司职代会民主审议通过,这一成果来之不易。下一步要做好规范运作,关键是协商人事、劳动等部门落实好“老人老办法”政策,按程序做好事业单位编制调整,干部管理权限调整和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这些工作都要注意准确把握政策标准,依法规范运作,力争不留后遗症。

(三)加强配合协调,尽快完成改制。这次专题会后,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配合协调,积极稳妥地推进开发公司转企改制工作。人事局(编办)按程序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注销开发公司事业单位编制。市委组织部按程序提出开发公司干部管理权限调整意见,并商审计局抓紧安排对开发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国资委做好职工安置方案“老人老办法”政策的落实工作,做好原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和按事业单位退休手续的办理。在以上工作基础上,国资委要进一步完善改制方案,按程序报市政府研究批复后,认真抓好方案组织实施。

第4篇:事业单位改制退休政策范文

[论文摘要]科研单位转制工作已经多年,但转制以后的一些遗留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新的问题又在出现,严重影响了转制后科研单位的发展,本文主要针对科研单位改制后出现的一些新问题,侧重从市场的角度分析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从而进一步从转制的科研单位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论文关健词]科研转制问题解决

经历了一个较长的渐进过程,在2001年底以前科研院所基本上完成工商注册,科研单位的改制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大多数科研院所通过转制为科技型企业进入市场。是从体制和机制上解决了科技与经济结合问题的根本途径。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在转制中出现一些新的问题

一、科研院所转制后出现的一些新问题

1转制后法人治理结构的问题

不少地方科研院所转制后尚不具备形成现代意义上公司法人治理的基本条件。面临“穿新鞋,走老路”的窘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建立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基础上的。而有一部分转制科研院所实际上仍是国有独资企业。保持着传统体制下国有企业的基本模式,一些改制的科研院所其领导班子成员仍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或聘用,因而难以按《公司法》的规定运作,形成新的政企不分现象。

2身份不明确,出现一所两制

转制期间院所身份不明晰,科研院所转制工作虽已起步多年。但由于行政审批手续繁杂、周期长,套用国有企业改革政策很难适应于企业化转制科研院所情况,存在着体制不顺,“事业不事业,企业不企业”的现象。许多转制院所既不是事业单位,也不是企业单位,成为游离于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原来的优惠政策已经无法享受,运用国有企业的管理却不能与企业享受平等待遇。这些都严重影响了转制院所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科研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转制进程。

3工作侧重点发生了根本变化,对科研开发带来不利影响

随着市场化的转变。科研院所的生产经营显著增加,一旦科研计划与生产计划相冲突,在人力资源配置上,往往优先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单位往往集中力量进行生产,无暇顾及科研工作。加上研究院所目前都建立了基于业务的绩效导向工资制度,员工的收入分配与产值、销售收入等业绩指标挂钩,从而使工作重点发生根本的变化。

4普遍缺乏上规模的核心产品

转制后业务、生产的随机性较强,接到什么项目,就做什么项目,导致生产的产品品种多,批量小,缺少可以规模化的核心产品。没有可以规模化生产的阶段性核心产品,科研院所的规模就很难发展壮大,长期停留在一些“作坊式企业”的小规模上。

5转制以后各种负担过重

过去不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款项,现在需要自己解决。特别是原来自收自支的单位,由于原有的基础条件差,积累步,这些新增加的费用给转制院所带来沉重的负担,一些科研院所甚至要负担超过在职职工人数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和部分退休金等各项费用,严重影响科研院所的生存和发展。在政策不改变的情况下。这些负担一直存在,跟现在的企业相比,无法作为一个完整的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参与市场竞争。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事业单位行政级别仍然存在

事业单位行政级别仍然存在,应该说,相当一部分事业单位的改革取向是市场化,而行政级别、官本位是市场化取向改革的大敌,只要这个些问题存在,市场化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就难以真正确立。对人力资源这样一个最重要的要素就无法进行优化配置。国有企业现在的改革为什么还能够比较顺利地推行?一个重要原因是国有企业经过了较长时期的“三项制度”改革的准备,而事业单位的这方面明显准备不足。

2人员市场观念陈旧,改革意愿不强

部分人员对改制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改制是政策推动,迫不得已。一些人员长期习惯于“金饭碗”,吃“皇粮”的心态,甚至养成了一种养尊处优的心态,有些以本单位所承担的一些公益性、准公益性工作为借口,阻碍改革的进程。有些单位面对日益竞争的市场。经不起失败的考验。甚至埋怨,使本单位的改革复杂化甚至“泛政治化”。这些观念的存在,严重阻碍了改革的进展。

3相对缺乏经营管理人才

如果一个事业单位要进行市场化取向的改革,最重要的是需要会懂经营管理的企业家,使得改革后能够有能力到市场上去”找饭吃”。由于许多事业单位在过去全部或部分吃皇粮,或者是靠政府庇护、各种垄断而生存,不像国有企业那样,多年来就面对市场竞争,逐渐形成一批企业家。

4社保并轨存在资金和待遇水平等方面的障碍

到目前为止,还未建立起事业单位社保体系。甚至连事业单位的社保政策也有很多的问题。目前相当多的事业单位改革的出路是要转制为企业,社保并轨问题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如退休人员待遇差距如何处理、资金虚账的处理等等,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加上出台的一些政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因牵涉的政府部门比较多,也会带来相当的难度。

三、科研单位转制后存在问题的解决建议

(一)企业内部需要解决的问题:

1进行产权制度改革

转制后科研机构要根据自身特点,依法进行以公司制为主要形式的企业改制。一般转制科研机构原则上都要改制成为多种经济成分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社会利益的转制科研机构改制,应形成国家股和多个国有法人股并存的股权结构。鼓励社会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和外商资本等多种资本投资股或受让股权,将转制科研机构改制成为多元股权的公司制企业。对从事一般竞争性业务的转制科研机构,允许向社会整体转让产权。

2制定吸引和稳定人才的政策

人才资源是生产力发展的核心要素,要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创建人力资源管理新机制,积极引进并充分使用各类人才。要从分配、科研和生活条件等方面出台吸引和稳定人才的政策。一是积极引进科技人才,壮大本单位的科研实力,增强科研开发后劲。二是充分使用好现有人才。通过制度创新,形成人才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建立以绩效为主的薪酬分配机制,不断增强转制科研院所的发展活力。

3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促进员工观念转变人员观念的转变是最为棘手的问题,因此改制后的企业通过企业文化的重塑来促进员工观念的转变,灌输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帮助员工树立危机意识、风险意识和竞争意识,逐步培养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4明确企业发展方向,制定发展战略

改制为企业后要求的经营观念由“生产导向”向“市场导向”转变,从过去面向生产转到以营销为一线上来,生产适销的产品,以取得最大化经济效益。要有目的地进行产品定位与发展规划,从目前的随机性的多品种、小批量生产,进行市场前景分析,有理性选择,逐步发发展为规模化主导产品下的有限多元化发展。主要围绕主导产品进行升级换代,使企业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从而增强自我优化功能。

(二)外部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

1尽快明确转制科研院所的身份

政府有关部门应对转制院所办理工商注册提供大力支持,上级主管部门在业务指导或管理上,要完善科研机构行政领导任用制度,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对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在制定人事制度改革政策上,要建立符合科研机构特点的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和分配激励机制,与市场经济相适应。

2给予优惠政策。切实解决负担过重的问题

为了减轻转制科研院所的负担。一是要做好这些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各项工作,对已办理提前退休的人员。政府通过转移支付等方式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二是继续拨付一定经费,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对转制科研院所离退休人员经费补贴和部分困难科研院所补建个人账户,减轻了转制院所的改革成本;三是在税费上给予优惠政策,给与扶持。

3加大对科研院所投入的力度

科研院所转制并实现企业化运作后,融资方式及融资规模是制约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关键因素。建议要从政策上调动社会各方面科技投入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以政府资金为引导。以企业投人为基础、风险投资作补充、银行贷款作保证,社会资金参与的科技开发投资支撑体系。

第5篇:事业单位改制退休政策范文

2006年,我局的人事人才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事局的精心指导下,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积极实施人才战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全区公务员的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人事人才和机构编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全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事人才保障。版权所有

一、工作情况

(一)围绕实施人才战略,推进整体性人才开发进程

1、注重农村实用人才开发使用。建立了市乡镇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全区登记入库乡土人才881名,其中生产能手808名人,经营能人44人,能工巧匠19人。支持乡镇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目前,南城镇已设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定期开展实用人才培训,聘请了两乡一镇19个行政村的主要领导为农村劳务输出经纪人,取得了经纪人资格证,为30名在发展企业和民营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民技术人员申报了专业技术职称。

2、健全和完善人事工作。一是整合人力资源市场。为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适应新形势下我区人才就业工作的需要,7月份我们将区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合并,成立xx区人力资源市场,从事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服务工作,实现了全区人力资源信息共享。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市场由交流大厅和服务功能区组成,交流大厅面积29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15家用人单位进行面试交流洽谈。服务功能区主要由咨询服务、求职与用人登记、信息、信息查询、职业指导、就业培训、档案管理、就业备案、就业援助等服务窗口构成,面积200平方米。新组建的人才资源市场在促进就业、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及稳定社会等方面,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8月25日上午,在xx区人力资源市场举办的xx区首次人才招聘会。突出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公益性特征,邀请了鹰游集团、太阳雨集团、苏宁电器、久和置业、三吉利化工等30家强势企业加盟,提供了近500个岗位,岗位涵盖了用人单位的每个层面---中高层管理、一线操作、后勤服务等数十个工种。二是逐步扩大人事工作的服务范围,从单纯的事业单位人员,扩大到集体企业、民营企业、退伍士兵、新考公务员、政府雇员等,服务项目从保管档案、年度考核、开具相关证明扩展到代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职称等,切实解决了人员的许多后顾之忧。今年共新办理人事手续30人。

3、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职称工作在整个专业技术队伍和人才资源开发中具有独特而重要的作用,认真做好职称评聘,更好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是人事部门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今年我们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由每年一次,更改为每个月办理一次,方便了符合初定条件人员的职称评定。同时做好各类职称考试报名工作。组织21人参加全国经济专业和江苏省职称外语考试资格报名工作,发放全国外语职称准考证30份,为92个大中专毕业生办理技术职务的初定手续,上报中高级评审材料192名。通过职称评定有效地提高了我区科技干部队伍人员的整体素质。

4、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考工定级工作。我们对工人考工定级报名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审核资料和档案,严格把关。据统计,全区共组织85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升级考核,其中初级工7名,中级工37名,高级工38名人,报考种类达13个工种。通过率达95%以上。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评聘5人,有2人通过省级考核。通过考试及技师考评,我区的工人等级结构已由初、中级居多,逐渐发展为以高级工占多数,中级初级次之的等级结构,工人技能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完善公务员管理机制,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1、做好公务员网上培训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公务员公共管理知识及能力,从4月20日起全区公务员开始网上注册报名学习,全区共有573人参加培训。12月份,将对45岁以下公务员的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2、做好公务员招录工作。今年我区共设报考职位6个,招考人数6人,报考我区共303人,经笔试进入面试18人,经面试进入体检6人,体检全部合格,在8月底前已全部报到上班。

3、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根据公务员法界定的公务员范围和市局的统一部署,上半年,对纳入公务员管理的本区各类机关人员状况,认真进行了调查摸底。9月份,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公务员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连人[2006130号)文件精神,我们于9月20日召开了全区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布置了全区的公务员登记工作。全区共有行政编制(含参依照、政法编制)772名,各单位上报人数共632人,目前材料已经过市人事局初审,登记工作将在11月30日全部完成。

4、做好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我们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在考核中坚持“规范考核行为、严格考核程序、提高考核质量、注重考核结果应用”的原则,认真组织行政机关的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职务升降、职称评聘、工资级别晋升的重要依据。全区参加考核368人,优秀37人,称职317人,未定等次14人。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行政机关按规定对称职以上人员发放了年度考核奖金,为66名连续三年优秀人员调整了工资,发挥了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三)完善机制体制,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程

1、积极稳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政策性强,不仅是一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一件关系社会稳定的敏感之事。在改革过程中,我们从加大政策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入手,着力把好改制单位的改革方案制定关,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到目前为止,钟声幼儿园改制工作已基本结束;区二招改制工作已全部完成;晨辉·世纪星、苗苗、蓓蕾三家幼儿园,资产审计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资产评估。由于三家单位没有土地证、房产证,正在和有关部门协调办理中。

2、完善机制,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一是探索建立岗位(职位)管理的制度。上半年我们重点结合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工作对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进行了探索,并提出了设置的原则性意见。二是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审核。对于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严格按文件要求确定考核等次,对于优秀等次比例超过15%的单位要求其纠正。据统计参加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人数为3698人,优秀等次418人,合格3248人,基本合格5人,不定等次27人。三是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录工作。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上半年我们拿出3个事业单位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经过在报纸和市人才网上公布招聘简章,共有15人报名。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程序,有3人被聘用。招考工作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同时我们也通过组织和参与,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

(四)加强管理和服务,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为提高人事部门的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深化勤政廉政意识,努力做好我区的人事人才工作。我们结合行风建设,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各项日常工作开展较好。

1、做好教育系统教师核编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等部门关于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2]113号)精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核定一次。今年6月份,我们会同区教育局对我区的27所中小学进行调查摸底,在准确掌握每所学校的在校学生数、班级数的基础上,对我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

2、加强金猴信息系统管理工作。为加快机构编制管理的信息化进程,提高编制管理水平。我们根据市编办的要求,完成了全区机构编制的历史沿革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入库工作,并成功将所以信息导入金猴远程办公系统第二版数据库,目前金猴远程办公系统第二版已经进入试运行阶段。

3、做好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工作。今年完成事业单位年检108家,网上年检率100%,设立登记2家,变更登记23家,注销登记1家。全部登记材料都按照市局的要求整理归档。

4、认真做好工资福利工作。我区工资工作本着严格执行国家的工资、退休政策,积极稳妥完成各项调资任务。一是完成全区机关事业单位2006年初工资正常晋升审批工作。调整了包括有5年考核称职及连续三年考核优秀人员、达到上一级别最高年限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满5、10、20、3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区调整达158人次,均从2006年1月起执行。二是根据相关任命文件,对48余名因干部调整、晋升级别人员、356名评聘的专业技术人员、79名工人等级考试合格人员进行工资调整。另外还对9名新进人员、11名调动人员、27名晋升学历人员进行工资变动。确保全区干部职工调整后工资福利待遇的及时到位。三是认真审核审批退休手续,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退休人员的审核审批管理工作,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全年共审核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68名,企业退休人员158名,保证了工改实施前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工作的平稳进行。

5、认真做好企业干部生活解困工作。我区现有困难企业干部17名,均属团职以下职级。其中区属企业12名,市属企业辖区管理5名,还有自主择业干部辖区管理25名。今年以来,针对企业干部上访要求解决生活待遇问题,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各主管部门落实文件精神进行指导和督促。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干部上访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发扬识大体,顾大局的精神,较好地维护社会稳定。

(五)围绕行政效能,进一步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1、强化学习,提高素质。按照区委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活动,认真传达贯彻市机关效能建设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学习新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自觉性。

2、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紧抓内部管理,力求管理工作规范化。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增订和修订,出台了《2006年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暂行办法》,对岗位设置进行了重新调整,增强了按制度管人、办事的自觉性,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根据效能建设需要,相继出台了加强效能建设十项制度,较好地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推进。

3、强化监督,注重考核。加强社会监督,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加强政务公开,主要事项通过公开栏、政务网等形式实行公示,增加工作透明度。开展内部监督,每两月召开局务工作例会,建立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季度考核制,有效地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的开展。

二、亮点工作

1、整合人力资源市场。7月份我们将区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合并,成立xx区人力资源版权所有市场。新组建的人才资源市场在促进就业、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及稳定社会等方面,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工作。建立了市乡镇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设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定期开展实用人才培训,聘请了两乡一镇19个行政村的主要领导为农村劳务输出经纪人,取得了经纪人资格证,为30名在发展企业和民营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民技术人员申报了专业技术职称。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工作。从报名到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奠定了基础。

4、建立市新录用公务员锻炼基地。将新东办事处、新海办事处、路南办事处、花果山乡作为首批四个市新录用公务员锻炼基地。基地将承担全市新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单位工作人员)的基层锻炼任务。10月20日下午,连云港市新录用公务员锻炼基地在新东办事处举行揭(授)牌仪式。

5、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根据公务员法界定的公务员范围和市局的统一部署,对纳入公务员管理的本区各类机关人员,进行了分类登记。

6、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到目前为止,钟声幼儿园改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区二招改制已进入职工安置阶段,11月初可完成改制的各项工作;晨辉·世纪星、苗苗、蓓蕾三家幼儿园,资产审计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资产评估。由于三家单位没有土地证、房产证,正在和有关部门协调办理中;区房开的审计工作已经完成,由于改制不涉及产权转让,暂未进行评估工作;云台房开和中西医结合医院正在进行审计评估工作。

7、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今年以来,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建设为抓手,以强化平时考核为切入点,采取三项措施狠抓机关效能建设。一是健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结合实际,健全完善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政务公开制、ab岗工作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下发了《2006年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暂行办法》,坚持用制度管人治事;二是强化监督,实行阳光行政。通过各种渠道公布投诉电话,从社会各界服务对象中聘请监督员10名,定期召开座谈会,切实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全面监督;三是加强督查,狠抓工作落实。采取抽查、突击检查、暗访和群众座谈等方式,先后对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多次督查,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三、难点工作

1、公务员登记操作难度大。我区公务员队伍结构较复杂,人员存在转任、调任、混岗、混编问题,一些因职务、岗位的变动或竞岗等原因的特殊人员是否列入登记对象范围尚需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确认。

2、事业单位改制转企难度大。有的改制单位固定资产老化,没有产权证明,变现困难,有的可变资产少,远远满足不了改制成本支付。教育系统所属改制单位受上级条条文件精神约束,改制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

四、明年工作

(一)突出人才战略主线,抓人才队伍建设

1、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首先,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把人才开发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量;其次,要确立人人都可以成才的观念,鼓励人人奋发进取、努力成才、多做贡献,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再次,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不断创造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最广泛、最充分地把各类人才聚集到我区现代化建设的大业上来。

2、研究出台相应的人才政策措施。根据当前人才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借鉴省、市及先进地区在引才留才方面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订引进人才及人才管理的政策文件。完善事业单位凡进必考制度,以进一步优化人才的使用环境。

3、大力引进各类优秀人才。根据我区人才需求信息,做好面向外省市招聘人才工作。采取人才交流会、组团到外地招聘、网上招聘等活动,通过“走出去,引进来”办法,加大对各类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其他紧缺急需人才,完成市局下达的人才引进目标。

(二)突出改革创新,抓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

1、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一是对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革进行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二是继续在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内进行分配制度和用人制度的改革,建立多元化的分配机制,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通过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上岗,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在推进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的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改革的配套措施,认真研究和解决未聘人员安置、富余人员分流办法,确保改革的稳定。

2、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利用金猴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推广编制远程办公系统,举办编制管理人员培训班,规范编制管理流程。

3、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举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班,提高事业单位法人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突出公务员法实施,抓公务员队伍建设

1、做好公务员工资套改工作。结合公务员法的实施,在全区公务员登记审批后,做好工资制度改革工作,同时探索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2、做好公务员培训工作。根据市人事局的部署,做好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等相关工作。

3、完善公务员考核机制。根据省公务员法实施的相关配套文件精神,对我区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进行细化、量化,通过年度考核充分反映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核机制。

(四)突出求真务实,抓人事人才业务工作

1、努力做好工资、退休审批工作。及时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工资福利文件精神,规范和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结合公务员法的实施,做好全区工资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退休人员的审核审批管理工作。

2、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进一步探索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对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促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

3、切实做好干部安置工作。积极探索干部安置办法,确保圆满完成安置任务。同时,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和省关于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文件精神,努力做好企业干部的稳定工作。

4、认真做好人事各项日常工作。要认真做好及完善目标考核、来信来访、电话承办、人事宣传与调研等工作,推动人才人事工作全面发展。

第6篇:事业单位改制退休政策范文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人才工程建设

调整充实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并下达人才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做好国外智力引进申报工作,上报市人事局国外智力引进项目3项。外出招聘人才10次,为企事业单位引进了一大批急需人才和紧缺人才。完成从工人、农民中选拔初中级职称人才1100多名,组织三支队伍(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教育培训3806人次。组织开展“重才单位”及第二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才评选工作。认真做好人才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工作,全县人才数据库入库人员累计有19500名,全年新增人才2104名。

2、市政府下达我县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⑴就业与培训

全县净增就业岗位2213个,失业人员实现就业1198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39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7138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723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5380人,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4310人。

⑵社保扩面与基金征缴

出台《*县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施办法》,全面推进“五费合征”工作。养老保险净增扩面人数5990人,累计参加养老保险人数为44543人,基金征缴12104万元,征缴率达98.8%。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净增3368人,超额完成市下达的扩面考核任务,征缴医保基金4267.33万元(应征基金4311万元),基金征缴率为99%。失业保险新增参保人数2067人,失业保险基金征缴281.95万元。工伤保险新增参保人数17759人,累计参保39862人。生育保险新增参保人数5431人,累计参保10224人,年内有61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结余基金428万元。

进一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完善社会化管理方法。组织企业退休人员资格认证6862人次;为5653名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及时送上春节、老人节慰问金。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工作进展顺利,年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100%,社区管理服务率达90%以上。

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出台实施《*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法(试行)》,年内共有3426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⑷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调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享受待遇标准,今年新增参保人数为820人,累计有3000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被征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险。

⑸职工维权与欠薪治理

完成劳动保障书面审查1602家,向省总队上报我县劳动保障诚信A级单位85家。受理劳动行政执法案件202件,已办结199件,结案率98.5%,涉及职工1150人,为职工追回工资、押金等294.52万元。参与处理突发事件21起,涉及民工785人;实施行政处罚9起,清退童工6人。劳动合同签订率91.8%。

⑹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按照“六到位”要求,完善了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机构建设,并根据人员调动情况及时补充调整。

二、各项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优化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功能,不断拓展人才引进渠道。完成人力资源市场和办公场所迁移工作,基本解决了困扰多年的招聘场地小、安全隐患多、现场人员拥挤的问题。全年举办人力资源交流大会11次,其中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招聘会两次,有6*家用人单位进场登记招聘,累计提供就业岗位10445个,网上免费信息736条,求职者应聘报名5095人次。

2、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重新核定行政、事业编制。全面完成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完成了全县乡镇(街道)机关“三定”方案的批复。对全县事业单位分类上报情况进行了汇总,对243家事业单位的职能和依据进行了复核。加强编制人员台账管理,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变动登记表。认真进行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应年检单位155家,完成年检154家,年检率99.35%。

3、稳定推进事业单位改制,不断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县良种场改制方案获得大多数职工的支持,改制工作平稳推进。加强公务员的能力培训,完成公务员普通话水平培训考核98名。组织2256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公共必修课程的培训考核,其中有从农民选拔培养的乡土人才1004名。完成教育局等九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具体方案审批。加大从实用型人才中选评专业技术人才的力度,有1569名实用型人才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完成培养高层次人才80名。评审通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15名,其中高级职务78名,中级职务162名。

完成机关事业单位2006年度考核审核工作,全县参加考核单位234家,工作人员7358人,其中实考人员7044人,确定优秀等次944名,称职合格59*人,不称职不合格3人,未定等次190人(其中试用期人员184人)。办理新录用公务员47名,其中公开招考录用公务员18名。接收军队转业干部4人。

切实做好企业干部稳定工作,建立了企业干部例会制度。对全县95名企业干部进行了走访慰问,发放春节慰问金每人1200元,为其中10名相对困难的人员安排了困难补助每人600元。

完成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套改工作,其中参加机关工资套改1854人,参加事业单位工资套改5742人。调整我县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700元。组织了57名优秀公务员的健康休养和7600名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健康检查。

4、围绕目标,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再就业工作。调整政策,创新机制,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放宽享受培训补助农民的年龄,改进培训补助办法,明确培训重点,提高重点专业培训补助标准,加大特殊人员、特殊群体的帮扶力度,从多方面促进我县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全年完成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5380人。走出本地,开展异地培训,根据我县居民到外地开办超市较多的情况,在常州、昆山两地同时举办了超市经营管理培训班,共有434名在苏州、昆山、常州和无锡等地的“*超市”的业主和管理人员参加了创业培训。

认真落实新一轮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出台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再就业优惠证管理办法、小额担保贷款办法及操作实施细则和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确定办法等一系列就业再就业配套政策。全年共办理再就业优惠证2836人。通过开展再就业援助和鼓励扶持灵活就业、举办再就业专场招聘会等活动,帮助392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审核44人,审核发放从事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社会保险补贴856人128.73万元,审核企业社保补贴96家81.21万元。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出台了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创建工作动员会,确定白洋街道下王宅社区、壶山街道塔山社区、熟溪街道溪南社区为试点社区。切实帮扶城乡困难人员特别是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户劳动力实现就业再就业,制定“零就业家庭”申报认定办法,全面开展“零就业家庭申报”和申领社保补贴的“4050”人员就业状态确认工作,积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

5、出台实施“五费合征”,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4052人,其中缴费人数35878人,中断1458人,离退休6716人,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720万元,支付7341万元,基金累计结余12415万元。医疗保险参保单位409家,参保职工29833人,比去年净增3192人,超额完成市下达的扩面考核任务。征缴医保基金4267.33万元,基金征缴率达99%,其中:统筹基金2123.25万元,个人帐户基金1785.69万元;支出医疗费用3048.02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9501人,比去年净增17028人,基金收入664万元,支出523万元,基金累计结余477万元。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825人,基金收入88万元,支出60万元,基金累计结余428万元。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3800人。

6、宣传实施《劳动合同法》,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精心部署,制定宣传实施方案,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劳动合同法》。聘请法律专家开设《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企业主参加《劳动合同法》培训。全面开展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年检)工作,审查用人单位1602家。开展了上年度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评选工作,评出劳动保障诚信A级单位85家。积极开展日常巡视监察,专职劳动监察员共检查用人单位496家;开展了工资支付、清理非法职介、小企业、小作坊劳动用工情况、非法使用童工、建筑行业劳动用工5次专项监察;实施行政处罚9起;查处清退童工6名。受理办结劳动争议案件134件,已结案133件,结案率99.3%,涉及劳动者240人,申诉标的452.35万元。审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12家。办理工伤认定2780件,其中发放工伤认定书778件,组织伤病残鉴定210人。

7、狠抓“两项待遇”落实,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平稳有序。全县现有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2850人,73个机关部门和县属事业单位都建立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小组和退休干部学习小组,有27个单位建立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小组)。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也相应得到提高,从“两项待遇”检查抽查情况看,满意度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三、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完成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通过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建章立制,从进一步梳理服务办理事项,公开简化办事程序,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提升服务入手,狠抓工作人员作风、学风建设,在全面提高全体干部作风建设的同时,认真完成“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专项行动的难题破解工作。

积极开展争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和“创业富民、创新强县”双创大讨论活动。以创建为契机,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深入服务对象中听取意见等多种形式,认真深入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方法,以此来提高服务质量、优化窗口服务。认真开展“三帮扶”结对扶贫活动,为联系的困难农户送上慰问金,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重阳节前夕,还为结对村*镇*村70岁以上的老人送去了慰问品。

贯彻落实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对本局牵头和配合的全县惩防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制订工作计划。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认真清理落实政务公开事项,对各项办事程序、承办科室进行了公开,开通了阳光热线(*)以及群众举报投诉电话(12333)。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0件,政协委员提案12件,协办政协委员提案3件,做到办结率100%,与代表面商率100%。受理办结群众来信187件,办结率达100%,其中要信30件。开展了“慈善一日捐”和献爱心、送温暖捐款。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安全生产、工会、计划生育、政务信息、档案管理、保密工作等,进一步得到了加强。

四、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我们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与不足,如我们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与党和群众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干部结构不尽合理,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服务窗口因人员变动较大,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服务水平有所下降;整个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十分薄弱,各下属单位办公服务场所分散;改制企业的托管费还没有全部到位等问题,需要我们在新的一年和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善和解决。

五、20*年工作思路

明年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为指针,以深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务实创新、奋发向上,抓稳定、促发展,积极扩大就业、引导技能就业、推动创业富民,规范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人才意识,做好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服务工作,加大引才力度,加强人才培养,拓展人才合作。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制工作。

2.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认真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贯彻实施绩效评估工作,做好再就业政策与《就业促进法》的衔接,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帮扶工作,制订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相关政策,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以创业带动就业。

3.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人力资源市场硬件建设,动工兴建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办好每月10日的交流会,优化“一站式”就业服务,帮助企业缓解招工难。

4、完善培训政策和培训管理指导制度,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积极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和技工培训;继续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加强再就业和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第7篇:事业单位改制退休政策范文

水利勘测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改制思想认识不统一对水利勘测设计单位为什么要改制的问题上认识不统一。我国启动事业单位改革的目的是为了顺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为了将勘察设计单位改制成为能够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提高政府的运作效率,减少财政支出。在改革实践中,我国事业单位的改革是按原来的单位是公益性还是经营性行业进行分类改革的。公益性为主的行业基本保留事业单位性质,对以经营性为主的行业则要求改为企业。在水利勘测设计单位是否属于公益性单位这个问题上,水利系统职工内部有不同的理解。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由于水利行业具有公益性的特点,对于地市以上水利部门直属的勘测设计单位来说,这些单位改制后仍然承担了上级部门安排的很多的公益性任务,其事实上仍然履行着各级水行政管理部门技术支撑的职能,如为政府编制河流流域规划、参与政府防汛抗旱抢险等应急技术指导等等。因此,有部分人认为这些设计院若完全采用市场办法来深化改革,势必对公益性任务造成一些负面影响,因此水利勘测设计院不但不用改制,反而应该强化其事业单位性质。由于在改制理论认识上有不同的看法,所以目前很多省份的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在是否要改制认识不统一,有部分省院已完全返回事业单位。改制配套政策不完善改制单位税收优惠期限规定不合理,职工养老保险、身份转换等问题缺乏可操作的政策支持。资产处置政策不明朗关于如何看待和处理勘察设计单位历史结余的问题从勘察设计单位历史结余的来源来看,既有政府相关部门给予项目支持而获得的收入结余,也有由于国家实行勘察设计单位工作人员低工资待遇而结余的部分。如何分配处置这部分结余,目前国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这其中还涉及到如何处置国有资产的问题,改制企业处理起来非常谨慎。关于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式的问题由于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单位属于知识密集型的智力服务企业,各类技术专家、企业资质、工程业绩、市场信誉等无形资产构成了企业的核心资产,而这些无形资产依附于企业的各类工程技术或管理人员身上,只要这支队伍存在,这些无形资产就存在,如果人才流失,队伍涣散,这些无形资产也将不复存在,所以对这部分的评估难度非常大,目前对于智力型企业的评估还很难有科学、合理、公平的评价方法。近年,一些地方政府和国资委试图通过招拍挂的市场竞价方式对改制企业的资产进行处置。这是一种非常错误也非常危险的处置办法,这无异于“釜底抽薪”,必将加大改制企业的改制成本,也严重背离了国有资产长久保值增值的改革初衷。公司治理结构不成熟从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统计资料来看,全行业国有单位已经从2000年的80%下降到了2008年35.3%,而2008年水利行业的国有程度仍然高达75%以上。同期资料显示,2000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勘察设计人均营业收入为7.7万元,水利行业人均6万元,与行业的平均值差别不大。到了2008年,水利行业人均为10.3万元,全行业倒数第三名,只有全行业人均水平47.8万元的21.5%,差别巨大。由此可见“改企转制以来,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取得了飞速的发展,而水利行业的勘测设计单位的发展已经远远落后于行业的平均发展水平[2]。

加快水利勘测设计体制改革的建议

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是一种渐进式改革,是一种不可逆转的改革。水利勘测设计体制改革是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水利勘测设计单位由事业单位改为企业单位是改革的必然趋势。改革的过程是一个各方利益不断博弈并逐渐达到平衡的过程,水利勘测设计单位体制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跟职工个人利益息息相关,历来受到职工的高度关注。在前人既往的研究中,经常提到要勘测设计单位的职工要主动转变观念,要适应新形势,改变以往市场观念淡薄、竞争意识不强、服务不周到、生产不计成本,工作不积极努力等落后思想。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水利勘测设计单位由事业单位改为企业,与政府部门脱离了隶属关系,两者的关系发生了改变,由原来的上下级隶属关系变成了市场监督与被监督、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政府必须转变管理职能,要从直接参与企业的微观管理转变为对市场的宏观调控管理,从直接参与工程建设转变为对工程建设市场的指导、监督和服务管理,从以行政手段管理方式为主转变为以经济、法律等市场经济手段为主的管理。要向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学习,通过立法,逐步将管理体制由“以政府监管为主,行业自律为辅"转为“政府宏观调控为主,行业实行高度自律"。加强行业协会建设从公共选择理论的角度来看,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行业协会是代表行业会员利益的独立的合法组织,政府和行业协会应该是一种协商合作、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关系。我国水利勘测设计行业协会应该适应水利勘测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发展变化,逐步脱离政府体系,成为完全依靠会员会费经营的非营利组织,完善自治机制,成为完全代表会员利益的合法组织。完善有关配套政策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做出的重要战略举措,它决定了我国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必须脱离政府事业单位编制序列,改制成为能够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改制的目标不是为了产权多元化,更不是为一步到位地民营化而民营化,提高水利勘测设计单位的市场竞争能力与抗风险能力应成为评价改制成功与否的重要指标之一。要正确看待和处理勘察设计单位历史结余的问题,尽快完善与改制相关的资产处置、职工身份置换补偿,离退休职工退休保障,职工养老政策衔接,改制税收优惠等政策配套措施,确实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要科学掌握水利勘测设计单位改制的最佳时机,稳步推进水利勘测设计体制改革。实施产业扶持政策实施水利勘测设计行业扶持政策,首要任务是改革我国项目业主选择咨询机构的不合理方式,放弃采用最低费用选择咨询服务(LCS)的方式,在行业内大力推行以QCBS和QBS方式选择工程咨询服务,让质量确实成为选择咨询服务的唯一重要因素。在实施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的框架下,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最低取费下限,把我国工程咨询收费标准逐步调高到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取费标准一致的水平。要确实保护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逐步缩小我国工程咨询收费标准与国外的差距,确保我国工程咨询行业的企业合理利润,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3]。

第8篇:事业单位改制退休政策范文

一、抓扩面促征缴,四年迈了四大步,扭转了我区企业养老

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被动局面。

20*年底以前我区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始终处于收不抵支的被动局面。靠市下拨调剂金来维持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即使如此仍始终拖欠全体离退休职工1个月的养老金,经常出现上访,造成极坏影响。

20*年4月劳动保障局党委对劳保处班子进行了调整,借此良机我们首先在保险处内部进行了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开展了使命感、责任感、荣辱感教育;针对保险处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我区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际,进行了查找与分析,提出了“以强化内部管理,凝心,聚力,加强队伍建设为前提;以扩面征缴为突破口,增加基金储备,以征缴保发放”的整体工作思路,狠抓养老保险金的扩面征缴,当年实现新增参保人员3500人,征缴基金3170万元,增长率达到67%,实现了收支结余,在我区企业养老保险发展史上跨出了历史性一步;20*年、20*、20*年三年又迈了三大步,基金征缴分别达到43*万元与5775万元,8250万元,分别是20*年的2.3倍与3.1倍,4.4倍。

2、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对我区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起到了减震、稳定作用,对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有力的支持作用。

随着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的深入、基金征缴数额的增加,20*年底我们补齐了往年所拖欠的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实现了足额按时发放。近几年尽管离退休职工人数大幅度增加(20*年底离退休职工3700人至今年10月份达到5*2人),离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女职工生育金、死亡老同志丧葬费救助金等大幅度提高,仍实现了较大结余,至20*年底基金累积结余达到了8*2万元。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作为我区养老保险金原缴纳主渠道的区直企业大面积的破产、停产,缴费进入低谷,收不抵支严重。例如:供销系统20*年仅缴纳191万元,而保险处为其离退休职工发放养老金达1014万元,收支差达-822万元。我们坚持了社会化发放,不拖不欠,将养老金按时发放到离退休人员手中,稳定了职工队伍,为维护我区的经济发展环境,创建平安岱岳起到了积极作用。

自20*年起,经营性事业单位的改制进入实质性阶段,至20*年底,事业单位因改制其离退休职工养老金转入我处发放的有3家(水利机械厂、拖拉机站、外贸总公司),现已为其95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284万元,而收缴养老金仅181万元(其中拖拉机站、外贸总公司未交纳任何养老金),收支差1*万元。我们从全区稳定大局考虑,不算经济帐,为事业单位的改制、改革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企业养老保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乎职工的切身利益,容易成为热点、焦点。特别是前几年由于基金收不抵支严重,为了减少基金的支出,离退休人员的审批不及时,待遇的兑现不完整,造成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经常造成上访。我们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让老同志过一个愉悦的晚年出发,及时纠正不合理的遗留问题。自20*年以来共处理与纠正历史遗留问题325件,补发所欠职工养老金68万元。近几年来从没有因为我们自身政策落实不到位,养老金、生育金待遇兑现不及时而出现一次上访事件。

企业离休干部及企业退休干部待遇问题一直是个敏感问题,曾引起大规模的越级上访,一度引起中央、省、市、区各级领导的极大关注。我们按照上级领导的安排,自20*年以来对企业离休干部及企业退休干部的待遇分别进行了3次、4次调整,使企业离休干部待遇与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待遇拉平,企业退休干部养老金水平与市直退休干部养老金水平同步,并将调整的待遇纳入统筹,仅此两项自20*年4月1日起,就多支出273万元,替政府担了担子。

3、改善了办公条件,实现了金保工程,提高了办事效率、服务水平,也提高了数据处理的安全性。

20*年底以前,劳保处办公所使用的计算机及软件系统,均为1996年配置,9年中从未进行过升级处理。设备老化运行速度慢,严重影响了办公效率、服务质量,缴费人员等几小时甚至等一天缴不上费的现象时有发生,且经常发生故障,极易造成数据丢失,成为局党委与劳保处的一块“心病”。在局党委的大力支持下,多次与财政部门协调争取资金,于今20*年3月份更换了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实现了与市的联网,统一采用了“核心二版平台”软件,“参保”数据由市统一管理,统一处理。提高了工作效率、服务质量,也大大提高了数据保存的安全性。新系统的采用、管理层次的“上移”也为减少或避免人为违规操作打下了基础。

4、全面支持局党委的工作,促整体任务的完成。

“始终与局党委保持一致,认真作好局党委安排的每一项工作”作为我们的工作纪律与责任。几年来我们按照局党委的要求,抓扩面促征缴,摘掉了我区企业养老保险征缴额倒数第一的“老落后”帽子,彻底扭转了企业养老保险严重收不抵支的被动局面,实现了基金的较大结余,成为全市劳动工作的亮点,解除了区财政兜底的压力,减轻了局党委的工作负担。

第9篇:事业单位改制退休政策范文

“两会”前夕,一份多年争议不休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下称《试点方案》)终于获得国务院原则通过。据此,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五省市将在年内启动有关试点。

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的进程相比,事业单位这项改革晚了十多年。这项改革内容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就已提上议事日程,之后也曾被历届政府主管部门反复考虑并向国务院申报,但最终均被搁置。

据《财经》记者了解,《试点方案》草案是在去年中上报国务院的。本届政府有关部门自2006年起,研究落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关事宜,目前改革试点即将揭幕,但事业单位目前的养老制度现状却成为推动改革的重要瓶颈。因此,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最终成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配套措施,再无搁置的余地。

改革的思路非常明确,设定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其筹资模式、计发办法等均与目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一致,并可衔接。

一个现实情况是,目前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退休待遇差别,已远远高于以往,因此“平稳衔接”成为一个比以往更加敏感的话题,同时成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顺利推进的重要关口。

在迭起的“两会”期间,这一低调的消息并没有掀起太多波澜。然而,作为主管部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有关的试点省市,准备工作已经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国务院《试点方案》公布后,双方将就各地如何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作更进一步地讨论和测算。

迟来的改革

此轮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背景是,事业单位工资连续上调,退休人数增加。由于事业单位退休费与退休人员退休前工资额直接挂钩,政府财政负担其实十分沉重。因此,改革的目的究竟是“甩包袱”还是“建机制”,十分微妙。

改革开放初期,企业职工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金水平,曾经在同一个起跑线上。但到目前为止,企业和事业单位两套退休制度已经形成了巨大的差异。其中,企业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便逐步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框架。在此框架下,职工的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也需要交纳一定比例的养老保险费,未来养老金的发放与缴费情况相对应,具体参照职工的缴费工作年限、缴费工资额以及个人账户储存额。根据这种模式,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目前大约为60%左右,也就是说,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基本相当于退休前工资的60%。

事业单位则是另一种模式。在中国,事业单位按经费来源可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类。不少地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已经纷纷按照企业的方式进行管理,加入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体系。但大部分由财政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仍按照原来的养老制度运行,退休金由国家统包,列入财政预算,实行现收现付,也没有基金积累制度。未来退休金以其工作年限和本人工资额为主要依据。根据目前的规定,其金额为本人工资的90%左右,也就是说,替代率高达90%。

从各地的情况看,事业单位人员定岗定编,在职人员规模相对稳定。而随着老龄化的加剧,退休人员却越来越多,加之近几年工资上调,扩大了事业单位养老金的基数,更增加了财政或单位的负担。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资料,1990年,全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总额仅为59.5亿元,目前已经远远超过千亿元,增加了20多倍,导致财政和用人单位负担成倍增加。

很显然,如果完全套用目前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金必然下降,自然,财政负担也会减少。然而,待遇的降低很难不引发事业单位的集体抵制,导致改革受阻,这也是以往历届政府将方案一再搁置的重要原因。

改革一再推后,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养老保险待遇上的巨大落差不断扩大,增添了今后的改革成本和难度。同时,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养老制度无法衔接,也严重妨碍了人力资源的正常流动,为事业单位的改制分流设置了巨大的障碍。

财政负担和待遇问题均不可回避。但为使改革能够顺利推进,在2月29日由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上,特别强调了一个原则,即“妥善处理好改革前后待遇水平上的平稳衔接”,这也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所制定的方案当中的关键内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人士表示,这次改革的内容,重点在于建立新的机制。有关专家则评论,这意味着必然要最大限度地承认既得利益。

衔接两套制度

在以往历届政府对改革方案反复推敲的铺垫下,此轮试点方案并无太多悬念。

从国务院常务会透露出来的消息显示,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

其中,核心的内容就是要令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框架能够相互衔接。为此,在筹资模式上,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仍将采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账结合”的思路,制度适用范围涵盖除已经改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的各类人员。

具体而言,《试点方案》必然转变现行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中离退休金费用由国家财政和单位直接纳入预算统包的办法,筹资模式转型为收取基本养老保险费并将缴费与养老金待遇相挂钩。

除国家和单位承担的筹资责任外,一个重大区别是,试点将引入个人缴费,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筹资责任。与此相对应,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也应设立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至于个人账户的规模和养老金计算系数,有专家建议,也应参照企业现有制度,保持衔接,便于人员流动。

由于个人账户部分以往并无真实缴费,因此最初只能是空账。有专家表示,为确保人员流动时账户基金同步转移,减轻财政未来支付压力,可考虑将个人账户当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做成实账。对此,也有专家认为,考虑到财政当前的支付压力和未来保值增值的风险,不如维持记账式运转。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目前事业单位养老基金的管理和业务,将交给专门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不会并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除了筹资模式的变化,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调整无疑是重中之重。

根据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相衔接的原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应继续实行以工作年限和本人工资额为主要依据的退休金计发办法,而是应当与企业一致,根据缴费工作年限和社会平均工资额以及个人账户储存额为主要依据的“结构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但是,完全按照企业办法计发养老金,这必然导致事业单位养老金数额的大幅下降,显然不符合“平稳过渡”的原则。有关专家表示,为维持一定的待遇水平,可考虑计发养老金基数不取社会平均值,而取本人退休前的职级工资。同时,为避免替代率的下降,还可在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金之外加发过渡性补贴,或者加大过渡性养老金的计发系数。

待遇难题

方案即将揭晓,试点有待启动。此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并不涉及试点前就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此,在国务院公布总体试点方案后,各地究竟如何落实,新老划段的时间点如何确定,还要经试点地区反复斟酌。

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人士谨慎表示,期待今年年内启动试点。

有关人士还分析,如果把已经退休的工作人员作为“老人”,即将参加工作的称为“新人”,已经参加工作但尚未退休的称为“中人”,由于试点方案将对“老人”实行老办法,“新人”实行新办法,两者可比性较少,试点的成败的关键其实集中于能否处理好“中人”的退休待遇问题,尤其是即将退休 “中人” 的待遇。

决策者的思路不难理解。在社会总体工资水平不断上涨的大趋势下,要保持退休金绝对值持续增长并不难。加上特别为事业单位设计的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和“老人”或者现阶段的退休金水平相比,未来“中人”退休后的养老金仍可持续增长,并不会产生待遇下降的总体印象。同时,《试点方案》提出要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如能适时有效推行,对于维持事业单位养老待遇的水平也不无助益。

但也有专家表示担忧。尤其在于“个人缴费”的部分,专家指出,毕竟以前从来没有实行过个人缴费的办法,现在即便退休待遇名义上不降,由于个人需要负担相当一部分缴费,也会被理解为待遇事实上的降低。会不会因此影响试点的进展,尚有待观察。更何况近几年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总体上升较快,这导致无论是用来维持待遇的成本还是个人缴费的绝对额都并不低,因此不少专家也不乏惋惜:“这个方案如果能早点出台,恐怕更好办一些。”

事实上,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过于长久的孕育过程中,由于企业待遇比之直线下降,已经造成了相当规模的负面影响。各地“两会”的提案或者每年的上访内容当中,对于养老待遇不平衡的不满并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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