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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知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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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知识

第1篇: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知识范文

XX年,我局档案工作在党组的领导下,在xx市房产信息档案馆和县档案馆的业务指导下,在局相关业务科室的相互配合下,积极开展房产档案管理工作,认真完成我局年初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及大邑县档案局和成都市房产信息档案馆安排的工作。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认真学习档案管理业务知识,加强档案法、保密法的学习。建立、健全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对移交、归集到我馆的城建、房产档案,认真进行整理、扫描、组卷、入库上架存放,使档案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一. 今年,我办工作人员积极开展“两学一做”的学习教育活动,结合本职工作实际,认真领会学习目的,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能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的工作态度、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二. 积极参加xx市房产信息档案馆组织的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和档案管理的业务学习。6月,市房产信息档案馆在xx区组织召开了“2016xxxx系统档案信息工作现场交流培训会”。就各区市、县房产档案管理工作情况、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经验进行了交流;对档案管理中的消防知识普及、消防常识等进行了培训,参观了消防官兵的技能演练。让我们增添了防火安全知识。

三. 对房产档案资料的外借、房产档案的归集接收利用软件进行管理;在档案的整理、扫描组卷方面,今年完成房产档案规范的整理、扫描 、组卷累计 :城市(4000卷);农村(扫描230卷);实现了电子和实物档案的双重存储。由于我局档案馆正在改建,尚未竣工,预计2017年3月可投入使用,原有的档案室因库房容量不足,所以农村产权档案均未组卷,新增房产档案也不能做到及时组卷、上架。

四. 政务中心房产档案的查询,采用了自主查询、人工查询、网上预约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今年查询房屋档案资料(9825户);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证明(12300户);接受法院查封房产(180户)、解封(30户),促进了我局正常工作的开展。 

五.在档案库房管理方面,落实专人管理库房,使上架档案摆放整齐有序、落实“九防”措施,促进工作的开展。

六、按时完成年鉴资料。

七.11月10日不动产管理中心成立,根据职责划分实行不动产登记后,新产生的档案,我馆不再接收,将由新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来收集整理。我馆只负责11月10日前的存量档案的整理、归集、查询工作。

八.在档案管理方面,我办离市局房产信息档案馆要求还差的远,工作的质量和标准还需提高,档案管理方面还有很多具体工作等待我们去完成,面临的困难等着我们去克服,为此我们将迎难而上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加强工作作风的培养,以严谨、细致、积极进取的工作作风,做好档案管理各项工作。

九、我们将以局领导和上级指示精神为工作动力,加强档案业务学习, 提高我室工作人员的档案业务素质。认真学习《档案法》及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提高我室工作人员的档案业务素质,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把好房产档案整理、扫描、组卷工作的质量关。并请市局房产信息档案馆指导我室业务工作,加强档案资源、信息化建设,虚心学习先进单位的好方法和管理经验,使档案管理工作上一新台阶,促进我局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2篇: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知识范文

关键词: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现状;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5月24日

一、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现状

近年来,社会救助制度快速发展,托底保障任务越来越重,救助范围已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因病致贫家庭,救助范围已发展到包括低保救助、特困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8大类救助项目。各类救助人群和多项救助项目都需要精准核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为适应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需要,完成好新时期对社会救助各类申请对象的精准认定任务,2014年2月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规定:“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应当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的请求、委托,可以通过户籍管理、税务、社会保险、不动产登记、工商登记、住房公积金管理、车船管理等单位和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代为查询、核对其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建立申请和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为审核认定社会救助对象提供依据”,以国家法规的形式将核查机构的业务范围,由以前单纯的低保对象的核查认定,扩展为社会救助对象的核查认定。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要求》,民政部率先成立了核对机构,对全国核对信息系统建设提出了总体的思路和架构,制定了相关标准,并研究开发了适应于各级核对机构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平台。目前省级核对机构基本组建完成,地市和县级核对机构建设也完成了预期目标。各地在抓好内部建设的同时,在政策创制、争取资金投入、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信息建设方案设计、核对操作流程规范、队伍培训方面取得不同程度的进展,一些地区在建机构的同时,完成了核对信息系统的建设任务,与相关部门实现了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全面开展了信息核对业务,全国核对工作发展迅速。

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部门间数据共享困难。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平台是跨部门核对信息系统,实现民政与涉及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的部门间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才能准确核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目前,一些政府部门缺乏“大数据思维”,把自己掌握的丰富信息锁在柜中、束之高阁,摆脱不了“数据小农意识”,动辄拿保密和隐私说事,“信息”、“经过请示上级领导不允许共享”,往往是民政部门在数据共享中最常听到的答复。部门对数据资源的分割和垄断,制约社会救助效率。

(二)全国没有一体化核对信息系统。目前,民政部没有实现全国各地各级核对机构开发核对系统工作进行统一的管理,由于缺少全国总体架构和技术方案,已经建设完成的核对系统五花八门,由于体系混乱、数据标准规范和信息核对流程不统一,难以实现全国核对信息流畅、交换,难以兼容,形成一个个信息孤岛,且容易造成信息泄露,给数据共享互通造成障碍,这是核对系统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共性问题。

(三)核对人员能力还不能适应当前核对工作的需要。一是各地核对机构都成立不久,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普遍年轻化,缺乏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二是核对业务政策性强,涉及部门多,技术含量高,需要有多方面专业知识,但是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普遍缺乏系统的学习和专业的培训;三是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一般只是疲于应付于具体的业务,在统筹规划、理论思考、业务拓展方面还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发展需要。

三、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的建议

(一)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需要顶层推动。准确核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需要政府各部门的数据作为基础,而现状是大量的数据分布在各个互相分隔开的政府部门中,成为了政府部门的私有财产。因此,要从政府层面M行全面、细致、强力的规划推动,减少乃至消除政府部门间资源共享的屏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方面的重大事项,整合各类政府信息平台,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各级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共享体系和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等基础设施。建立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共享体系,具体负责资源共享平台的建设管理、应用培训、运行维护、日常监测,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制度、标准、技术规范,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政府应当按照本级政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总体安排,做好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更新和维护工作,提出共享需求、提供共享信息。这样才能打通政府各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的渠道,将原本分散存储在不同部门、行业的公共数据陆续汇集到统一的公共数据中心,强力推进政府各部门数据共建共享。

第3篇: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知识范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湘西北地区;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1.4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0439-8114(2011)14-2999-04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Specialized Farmers Cooperatives

――Based on Northwest Hunan Province

ZHAI Zhen-cai,LIU Yong-jian,LUO Zhen-hua

(Changde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 Changde 415000 ,Hunan,China)

Abstract: After the enactment of Law on Specialized Farmers Cooperatives, specialized farmers cooperatives have been booming, with the widening in ranges of services, gradual expanding in coverage area and standardizing in internal management. Due to its fast development, some issues inevitably emerged, such as inadequate supervision, low level of financial management and industrialization, lack of talents and deficiency in policy support. How to develop the cooperative around the characteristic industry in northwest Hunan province, to establish a local brand, to enhance the systematism of specialized farmers cooperative and ensure its healthy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was the main contradiction to be solved at present.

Key words: specialized farmers cooperatives; northwest Hunan;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它在解决农民增收、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推广农村新技术、新成果以及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积极的作用[1]。

1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概况

1.1发展速度快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迅速发展。湘西北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也同样迅猛,其中常德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尤为突出。2007年底,常德市经工商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有99家,成员2 700多人,而到2010年6月末,已发展至429家,拥有成员23 657人,辐射带动农户28.5万户。

1.2服务领域不断拓展

湘西北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领域,从经营范围看涉及了种植业、养殖业和服务业等,但主要集中在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生产经营上。合作的内容已从单纯的生产环节扩大到了产前、产中、产后的所有环节,从过去提供生产、加工、仓储、运销、技术信息某一项或某几项服务,发展到直接介入到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的全过程。如常德市目前实现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合作社已达102家,占常德市合作社总数的24.3%。

1.3覆盖的区域在逐步扩大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已开始逐步打破农村地域的局限,形成跨县市、跨行业的合作社,这不仅消除了地方行业与部门的垄断,而且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如桃源县三江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带动了桃源县40个乡镇养殖业的发展,辐射范围还扩展到常德市的武陵、鼎城、石门、临澧等区县市。桑植县思源养猪产业合作社以澧源镇为中心,辐射到了该县38个乡镇及周边的湘西自治州、怀化、常德甚至湖北省鹤峰、来凤等地。

1.4内部管理逐步规范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原则是“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利益共享”,大部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成立起,就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有的还张贴上墙,明确了社员在合作社中的主体地位和各部门职责,成立了理事会和监事会,建立了利益分配制度,并接受社员监督。

1.5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目前,湘西北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化建设已取得了初步成效,拥有省级示范社35个(其中常德市15个,张家界市6个,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4个)。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地发展, 常德市、张家界市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都在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创建工作,并务求取得实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示范社通过建立合理的运转机制,使农户社员增收明显,让农民可学、可看,起到示范带动作用,让更多的农村能人、大户和农民自觉投身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中去。如2010年常德市确定了1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年度示范社创建单位,并明确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将在资金和项目上给予支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张家界市都要求各县市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至少办好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点。

2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尽管在湘西北地区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处于初始阶段,还处于低水平、不规范的状态,有的“官办”色彩比较浓厚,有的还流于形式。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

2.1发起人主导内部管理,监督流于形式

由于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成立时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很多都是由当地能人或村干部发起的,依靠的是家族或村落的亲缘或地缘关系;有的发起人既是理事长又是经理,由1人或少数几人控制着合作社,广大农民的参与热情不够高,各方面的责、权、利关系不明确,没有形成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规则的决策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有些合作社的《合作社章程》不够规范,流于形式,写一套做一套,没有按照章程规定正常开展活动,有的成立后一年时间连一次活动都没有。各项内部制度不够健全,特别是资金积累制度、风险保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社员入会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各类内部管理制度缺乏,利益分配机制还没有很好地形成、没有实现盈余返还和二次分配。有的合作社虽然制定了章程、设立了监事会,但监事会的人选主要由核心社员掌控,同时监事会与理事会存在着组织内地位的差异和信息的不对称,监督也是流于形式。

2.2民主理财意识淡薄,财务管理不规范

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仅仅开展农业生产资料销售或农产品购销等单一业务,与成员农户之间联系松散,没有开展完整的会计核算,更谈不上设置完整的账簿体系。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开展了会计核算,但由于业务的季节性特点,出于节约开支的考虑而采取了记账,没有配备专职财务人员。湘西北地区某县有农民专业合作社86家,规范建账开展核算的只有11家(其中配备专职财务人员2家,聘用了财务人员记账的9家)。这些或根本未建账的、或仅聘用了素质不高的财务人员的合作社,财务管理都有许多问题,如原始凭证填写不规范、账簿设置不完整、科目使用不准确、不按规定登记账簿、社员股金不记明细账、社员与非社员的交易未分别核算等。同时,由于很多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合作社成员的民主理财意识淡薄,理事长或理事会未能很好地执行财务公开制度,合作社成员大会的权力得不到充分发挥,造成资金使用的随意性大,监事会也未能发挥其内部审计作用等。

2.3产业化经营程度较低,品牌建设意识相对滞后

湘西北地区的3个市州都属农业产业主导区,农产品加工业相对落后,造成农业产业链短、农产品附加值低、产业化经营程度低,这极大地阻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当前,该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大部分是停留在鲜活农产品和初加工农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上,而以初级农产品或初加工农产品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建设无疑很难打造出知名品牌,从而产品的附加值很低,不能体现品牌价值。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建设意识欠缺,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自己的产品注册商标,没有自己的统一包装;更缺乏对认证认定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地方名牌等方面的认识,造成市场竞争力不强。一些合作社和农户受眼前利益驱使,竞争行为不规范,有的以次充好,自砸品牌;有的假冒他人品牌,影响农产品品牌的建设。加上该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区域性的合作联盟较少,难以形成组团出击、集中打响品牌的合力。

常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湘西北地区是发展最快最好的,但他们的产品品牌建设也相对滞后,在42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只有69家合作社产品注册了商标,仅占16.1%;有72家取得了“三品”认证,仅占16.8%。而从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发展最好的浙江省来看,该省绝大多数合作社都已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1 300多家合作社的产品通过了省级或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330个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139个产品获有机食品认证,一大批产品进入了国内超市和国际市场[2]。

2.4缺乏经营管理人才,发展后劲不足

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效率的一个瓶颈因素是缺少懂管理、了解合作社知识的企业家[3]。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会成员大多数文化素质不高,主要以初中及以下学历为主,农技水平不高,且年龄偏大,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向外引进人才又受合作社自身经济实力的制约。人才的缺乏导致了合作社网络营销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严重滞后。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缺乏具有网络信息应用能力和开发能力的人才,网站建设基本上停留在静态网页技术上,网站页面除公司简介和联系方式外,根本没有供求信息、产品展示、企业动态等,网站形同虚设。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未意识到合作社文化建设的作用,或对合作社文化建设的内涵不甚了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文化的价值认识不足,造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层次低,合作社成员的整体素质不高,缺乏合作所必备的市场观念、法制观念、诚信观念、组织观念等,这必将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湘西北地区农民合作社也概莫能外。

2.5政府扶持力度不够,优惠政策难落实

由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近几年才开始发展的,目前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合作社数量众多而运行又不够规范。这一方面导致政府在确立扶持对象时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甚至一些冒牌和绩效不良的合作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了政府资助,而规范运作、绩效良好的合作社没有得到扶持[4];另一方面,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政策面对合作社主体时也很难全面落实。一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行加工的全部产品。二是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涉农项目没有向合作社倾斜。虽然2010年5月国家七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国家有关涉农项目的意见》,但仅面向具备条件的合作社,且没有包括所有涉农项目。三是我国的农业保险项目只针对小麦、水稻、棉花、生猪、奶牛等少数几种农产品,且定损难度大,赔付比例小。四是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数量少且缺乏国家政策的有力支持。

3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对策

湘西北地区是典型的农业地区,优势在农业,机遇在农业,希望也在农业。因此,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应紧紧围绕当地的优势产业。如常德市的粮食、棉花、油菜、柑橘、葡萄、茶叶、蔬菜、生猪、水产养殖等;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柑、猕猴桃、优质烤烟、蔬菜、茶叶、中药材、生猪、山羊等;张家界市应以为当地旅游业发展提供服务为主,发展高山蔬菜、生猪、家禽、湘西黄牛、马头羊、大鲵、蜂蜜等。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壮大,优化区域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步伐。要以示范社创建工作为契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持续发展。

3.1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实现规范运作

农村专业合作社有无生命力,关键在于有无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制度建设是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障,通过健全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管理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奖励制度等,以保障其操作运行的规范化。应健全成员大会,通过制定章程来规范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成员对合作社的工作享有知情权、咨询权、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包括对会议事项以及对推选人员可以行使表决权、选举权,也应具有被选举权。要想方设法让每一位合作社成员都真正能参与合作社的运作和管理过程,让每一位成员的利益得失都与合作社的运作情况密不可分,让每一位合作社成员都时刻心系合作社的发展[5]。只有这样,才能提升合作社的凝聚力,有利于实现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3.2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建立健全适应合作社经营特点的财务管理体制。一是健全管理机构和会计核算体系。业务规模较大的合作社要有专职的财务人员负责日常会计核算工作,聘用财务人员要坚持持证上岗。兴办了企业的合作社的业务要与相关企业的业务分开核算。要按时处理业务事项和编制财务报告。二是建立健全财务审批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实行钱、账、物分管。对重要或额度较大的资金支付业务,应当集体决策审批,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健全收益分配制度。合作社在实行盈余返还的同时要提留必需的公共积累,用于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和拓展服务领域。四是加强票据管理。建立必要的票据使用责任制度,防止票据流失毁坏。五是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六是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会计档案室(柜),实行统一管理。

3.3拉伸产业链条,加强品牌建设

开展农副产品加工,既能满足人民生活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的需求,又能增加农副产品的附加值。不管是进入国际市场还是发展国内市场,都需要加快农产品深加工业的发展步伐。湘西北地区农产品加工业水平不高,发展前景广阔。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根据自身具备的条件和产品的特点,通过寻求与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合作来逐步开展农副产品的精加工或深加工。

质量与品牌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要求。湘西北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以“做强、做大、培特、培优”为目标,积极探索将同类产业的各级合作社联合起来,组建以特色产业为依托的联合社,通过合作社的整合,增强综合实力和带动力。充分发挥湘西北地区的生态资源优势,选择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场前景的品种作为开发重点,在“专业化”上做文章,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为方向,打出“生态品牌”。

3.4加强人员培训,增强发展后劲

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地发展,人才培训是关键。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员培训计划,分层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业务培训。合作社成员和农户以合作意识培训为重点,让他们都知道什么是合作社?为什么要合作?怎样合作?合作社理事会与监事会的成员以经营管理业务知识培训为主,使他们懂得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怎样联系农户来开展服务运作?怎样建立营销网络以开拓市场?怎样加强本社品牌建设和文化建设等?合作社财务人员以会计业务知识培训为主,认真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在合作社中普遍建立健全正规化、规范化的财务账目,确保合作社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湘西北地区应充分利用吉首大学、湖南文理学院、常德职业技术学院、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等大专院校的智力资源,广泛开展合作社人员的培训工作,不定期邀请技术专家上门来有针对性地指导交流,提升合作社的发展层次。

3.5加大扶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

支持合作社发展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6]。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在资金、技术、人才、经营等诸多方面都会遇到自己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3.5.1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用地审批、税收优惠、产品检验检疫、运输、出口等审批事项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申报,通过建立专门的审批机构来办理或,并让其享受有关优惠和奖励政策。

3.5.2扩大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的范围,并逐步向以合作社为平台过渡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农田基本建设、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农技推广、农业标准化、农业信息网、农机具购买补贴等各类项目,应该重点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借鉴国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成为政府贯彻农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主要载体的成功经验,努力探索国家涉农项目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途径和方法,逐步过渡并最终实现主要由合作社承担。

3.5.3为合作社的发展壮大牵线搭桥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上市公司、龙头企业之间搭建合作平台。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融通资金,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信贷优先支持的对象,简化贷款手续,增加贷款额度,对实力强、资信好的专业合作社可以授予一定的信贷额度,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动产和不动产抵押、权益质押或其成员联保形式办理贷款手续。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为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鼓励区域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任职、兼职或担任技术顾问,允许其保留原身份、工资待遇,并按其贡献大小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相应报酬;鼓励选派到乡镇、村任职的大学生,积极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与建设发展工作。

3.5.4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便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应由政府负责前期投入。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有关部门涉农网站应主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搞好互联网服务,免费提供公共政策咨询,及时收集和农产品价格、市场供求、科技服务等信息。气象部门、农业部门应利用先进的仪器设备和取得的各种资料信息,及时、准确地对旱涝灾害和生物灾害进行预测预报,及时相关信息,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建立和健全区域内农业灾害物资储备制度和专项基金;建立种子、农机、防疫物资贮备制度;建立救灾补助基金与受灾补贴的长效机制。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农业灾害保险,从而提高抗风险的能力。

3.5.5加大政府资金支持力度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分别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合作社开展教育培训、信息服务、申报注册商标、品牌建设、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从事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示范与推广,实施标准化生产等工作。

参考文献:

[1] 刘永建.常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探讨――基于可持续发展[J].当代经济,2009(3下): 106-107.

[2] 孔祥智,史冰清,何安华.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建设的现状、问题与对策[J].中国合作经济,2009(9):19-25.

[3] 张梅,郭翔羽.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效率:基于黑龙江调查数据的分析[J].商业研究,2010(9):179-184.

[4] 赵佳荣,蒋太红.农民专业合作社:一个三重绩效评估模式[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0(4):1-7.

[5] 唐华仓.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中的经验与问题――第四届农业政策与理论研讨会(河南会议)综述[J]. 农业经济问题,

2008(1):103-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