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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已见报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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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已见报

第1篇:佳作已见报范文

中医药在我国农村卫生保健中能够发挥巨大作用,主要原因是临床疗效的优势。

一项调查结果显示,中医药在下列几类疾病治疗中有显著优势:①病毒性疾病:如流感、感冒、乙脑、病毒性肺炎,尤其是腺病毒性肺炎、流行性出血热、病毒性肝炎(尤其是乙肝、丙肝)。②老年性疾病:如中风、脑梗死、老年性痴呆、高血压病、白内障、视神经萎缩等。③免疫性疾病:如顽固性荨麻疹、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疮、干燥综合征、慢性肾小球肾炎。④肿瘤:特别是中晚期肿瘤,在延缓病情发展,减少痛苦,提高生存质量方面有优势。中医中药能减轻化疗、放疗的不良反应,在改善症状、保护造血和免疫系统的功能方面起着重要作用。⑤妇科疾病:如月经失调、痛经、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孕症、更年期综合征等。⑥皮肤疾病:如皮炎、湿疹、白癜风,银屑病等。⑦外科、骨科疾病:如脉管炎、骨髓炎、肝胆结石、肾结石、颈椎症、椎间盘疾病、骨折、股骨头坏死等。

另一种优势,即中药价格低廉。据不完全调查显示:中医、西医医院医疗费用相比,中医药费用平均每人次125.73元,西医药费用为180.61元,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平均每人次中医药费用远远低于西医药费用。中医药以“简便验廉”的特点,为我国广大农村居民广泛应用,使有限的国家公共卫生资源充分发挥作用,减少了医疗保险费用的支出,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

农村中医药的现状

主要是人才匮乏:由于西医盛行,导致越来越多的人从事西医,农村中真正懂中医的人越来越少,而且多数从医者学历偏低。农村中医药人员严重缺乏,有名望、有技术的中医师更是“难得一见”。导致人才匮乏的原因之一是对中医药重视不够,投入不足,连维持现状都很困难。

其次是中药质量下降,导致中医药疗效不稳定。特别是假药、劣药严重影响了中医药临床疗效和声誉。

思路与对策

首先要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国家制定法律法规都要有利于中医药的发展。从中央到地方都应该有专门的机构、部门和工作人员主管,尤其是在经费投入上,国家应采取适当的倾斜政策。各项医疗保健(例如医保开支)应结合中医药的特点,给予适当的支持政策。

其次要注重人才的培养。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关键在人才,一定要采取措施,解决后继乏人、后继乏术的局面。首先要提高中医药人员执业的积极性,在社会地位、工作条件、工资待遇都应相等或略高于同类人员,这样才能使中医药人员安心地从事本行业的工作。可采取院校教、网络学、师带徒等各种方法培养中医药专门人才,并给予他们一定的待遇和相关政策。应授权中医职业中专学校对无学历的乡村医生进行学历教育;对有学历者进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考前培训。对有经验的中医药人员退休后返聘,待遇从优,使之更好地为民众服务,形成双赢局面。

第2篇:佳作已见报范文

一、主要工作

为了确保义务教育价费政策在我县的落实,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了义务教育收费的监督管理,主要工作:一是严格核定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通过全县中小学校《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和《服务价格登记证》的及时审检,将现行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时落实到执收单位,从源头上严把收费关。二是抓宣传学习。我局将有关教育收费政策通过新闻媒体、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了多次宣传,增加了政策的透明度。三是抓公示制度落实。我局及时督促各中小学校切实搞好义务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对公示不规范的,责令相关学校及时整改。四是加强了义务教育的专项检查。自20*年以来,我局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开展了10次义务教育收费的专项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通过听汇报、查帐目、看公示、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监督检查上级教育收费政策在我县的贯彻落实,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查处,做到切实治理我县中小学校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中小学收费行为。五是搞好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工作。我局执行了“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专人值守,确保了价格举报电话畅通,做到投诉及时受理。

二、主要工作成效

我县通过加强教育收费工作的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成效:一是认识不断提高。各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已认识到认真贯彻执行将义务教育收费政策,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已认识到政策的严肃性,并进一步增强了执行政策的自觉性。二是公示制度落实。通过督促检查和整改,使各学校开学收费公示内容全面准确体现了收费政策,公示方式醒目,增强了政策的透明度。三是规范了教育收费检查,及时纠正了不规范的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了违规收费,三年来,我县及时清退了违规教育收费4600余万元,因乱收费查处学校负责人3人。通过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规范了我县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营造了我县良好的教育收费环境,促进了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主要经验

1、认识提高是基础。必须加强教育,相关工作人员及执收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到落实义务教育收费政策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的重要意义,必须增强执行政策自觉性,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增强使命感、责任感。

第3篇:佳作已见报范文

一、充分认识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的重要意义

林地是国土资源和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发展的根基,是林业发展的基础。国家十分重视林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相继出台了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的一系列法规和政策。年7月25日,国务院下发了《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年)的批复》(国函号),明确了我国今后一个时期林地保护利用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我县属东江源区,是香港同胞饮用水源头,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直接关系到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粤门户·生态定南”建设成果,对于发展现代林业、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保护森林资源,制止乱征(占)林地,是我县当前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各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的重要作用,把林地放到与耕地同等重要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林地保护、近期效益与长远效益的关系。

二、严格规范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程序和权限

根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各镇、各有关部门在进行基本建设时,应尽量少占或不占林地,确需征(占)用林地的,必须按照《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从2011年1月1日起,林地的征占用纳入限额管理和信息化管理。林地征占用审核(批)正式实施纸质网上同步申请和审核(批),县林业部门上报林地征占用材料必须通过国家征占用林地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林业部门要结合林地征占用管理规范,认真对申报项目的依据、补偿、权属、可行性报告、查验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查把关,进一步规范林地征占用管理。

三、努力形成林地保护管理的强大合力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协作机制,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林地保护管理工作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一)林业部门:加强林地、林权管理,依法审核审批征用占用林地项目。负责征占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的监督管理,严禁为非法征占用林地活动审批砍伐林木,依法查处非法征占用林地活动中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的行为。

(二)规划部门:加强规划管理,协同林业部门做好全县林地保护与管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对涉及征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应在征求林业部门意见后核定建设工程的用地位置、面积、界限。

(三)稀土矿业公司:作为稀土开采业主,属第一责任人,应负责督促稀土矿主按规定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不得为非法征占用林地矿业活动办理审批手续和收取相关费用,严禁占用生态公益林开采稀土。

(四)土地储备部门:在取得规划部门的规划设计条件后进行净地出让时,应在土地出让方案中明确宗地移交标准以及涉及占用林地、树木伐移等问题的责任归属。

(五)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需征占用林地的开发建设及采矿项目,在用地审批前,须要求其办理林地审批的相关手续,不得为非法占用林地的建设活动提供审批、审核用地;要依法查处非法占用林地建设行为和为其提供或转供土地的行为,并收回土地使用权。

(六)发改、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在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时,涉及林地的,应检查其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林业部门。

(七)矿产资源主管部门:不得为非法征占用林地的矿业活动办理审批手续和收取相关费用;牵头组织对非法征占用林地的勘查、开采、加工、经营和运销矿产资源等案件的调查和处理。

(八)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偷盗矿产品等非法占用林地的矿业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取缔非法矿业活动,维护矿区社会治安秩序。

(九)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不得为非法征占用林地的经营活动提供安全生产许可审批手续及收取相关费用。

(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对非法征占用林地的企业,不得核准登记;原已进行工商登记但不符合林地征占审批条件的,应依法吊(注)销其营业执照。

(十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得为非法占用林地建设活动提供环保审批手续及收取相关费用;监督企业制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履行环境治理义务;依法查处非法占用林地活动造成环境破坏的行为,并责令其限期治理。

(十二)水土保持主管部门:不得为非法占用林地活动提供水保审批手续及收取相关费用,监督企业履行水土保持的职责,监督企业按水土保持方案履行其义务,依法查处非法占用林地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行为并责令其限期治理。

(十三)监察部门:参加对非法征占用林地的勘查、开采、加工、经营和运销矿产资源等案件的调查;按照人事管理权和案件管辖范围,负责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十四)供电部门:不得为非法征占用林地活动提供生产用电或转供生产用电,严肃查处为非法征占用林地供电或转供电行为。

(十五)镇政府:各镇作为辖区林地保护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本区域内林地管理秩序的维护,并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四、依法规范林地征占用行为

要本着生态优先、不占和少占林地的原则,严格控制林地使用。确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林地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确定的征占用林地的范围、条件和审核审批权限、责任和监督检查等规定,合理规划,严格审批,强化监管。

(一)凡开展勘查、采矿(石)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各类工程需要征占用林地的,在立项规划或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阶段,用地单位应主动与县林业主管部门衔接,工程开工建设前,必须向县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并据此申办建设用地许可手续。凡征占用林地未经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凡违反审批程序审批或未批先占林地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直接责任人、责任领导的责任。

(二)对大项目,特别是县政府或镇招商引资建设项目需征占用林地的,应先行向县政府报告,由分管副县长组织相关部门协调论证后,具体解决征占用林地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三)要严格征占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费的收缴和管理。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缴纳森林植被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多收、减收、免收和缓收。对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经批准后要专项用于森林植被恢复和森林资源管理。

五、有效遏制林地向非林地逆转

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惩前毖后、强化管理的原则,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使用林地行为,坚决刹住毁林和乱占林地的歪风。

(一)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修建畜禽舍等生产设施而占用地的,依法补办临时占地手续,补交森林植被恢复费,不予处罚;对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依法予以处罚,并限期补办征占用林地手续。

(二)对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如修路、通讯、电力等,限期补办手续,不予处罚;对非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建厂房、仓库、育苗室等项目占用林地的,依法予以处罚,违法建筑予以拆除,确属需要的设施应限期补办征占用林地手续。

(三)对违规使用林地进行采矿的,对有采矿许可证业主依法予以处罚,限期补办手续;对无采矿许可证业主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限期恢复林地,拒不恢复的,由镇或林业部门具体负责恢复,所需费用由违法当事人负责承担。

(四)处罚标准按照江西省林业厅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林厅发号)执行。

七、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定额管理制度

坚持“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合理供地、节约用地”的原则,认真落实林地征占用定额管理制度,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保证项目建设依法使用林地,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一)严格履行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程序。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重点公益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有关规定,保持已划定的国家重点公益林面积的稳定。

(二)加强征占用林地的监督管理。林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防止项目建设出现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也占和破坏森林资源等问题。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的管理,落实林地保护措施,不得造成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恶化,不得损毁批准用地范围以外的林地及其附着物。

(三)探索建立林地征占用预审和专家评审制度。对征占用林地数量较多的项目,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介入,超前服务,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可行性进行论证,并根据论证结果提出预审意见。

八、加大服务和执法力度,依法强化林地管理

要加强《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全社会的生态环境意识。要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度,切实落实县林业部门、镇、村组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有关人员对林地监管工作的相应责任,加强林地的动态监管,及时掌握林地利用的状况。县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打击破坏林地的专项行动。对非法征占用林地,该收回的要立即收回,该补办手续的要及时补办手续,该处罚的要依法给予处罚;凡不符合办理条件或拒不补办手续者,其非法征用、占用的林地应予以收回或责令恢复原状。凡违反审批程序审批或未批先占林地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直接责任人及其相关领导的责任。在专项行动中,森林公安对影响大、危害严重的案件要公开处理,以震慑罪犯,教育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治安。

九、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的基本方针,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林地保护的关系,依法保护和科学使用林地,防止以损失林地、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短期行为,建立林地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做好林地保护管理工作。

第4篇:佳作已见报范文

关键词:检疫;验讫印章;商榷

中图分类号: S85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7.11.028

1羊的检疫验讫印章存在的问题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目前使用统一动物检疫讫印章是滚筒式,对带皮动物产品加盖没有问题,例如猪酮体,而对羊来讲屠宰以后不带皮,如果加盖检疫验讫印章,会造成印章多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给监督检查和追溯带来难度,失去加盖检疫验讫印章的实际意义。在实际操作中曾经采用针刺验讫印章,经过一段时间使用,发现针刺部位容易造成对肉品的污染,还有在实际操作中针刺部位把少量羊肉撕下来,特别是绵羊肉品,严重影响商品属性。另外,有些地方采用羊酮体上加盖椭圆形检疫验讫印章,加盖在前侧后腿部位。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程动物屠宰检疫合格以后必须加盖检疫验讫印章,目前,国家对羊酮体上加盖检疫验讫印章没有明确加盖部位,各地方执行也不相同。

2措施与建议

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特别是对广大消费者的宣传,对没有检疫和加盖检疫验讫印章肉品不要购买,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严禁未加盖检疫验讫印章肉品进入流通环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强化对肉品的监管,杜绝无检疫验讫印章肉品流通。相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形成强大的监管体系,采取严厉措施制裁这种违法违规的行为,坚决杜绝私屠乱宰或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

据调查得知,全国一些省份已经开始使用比较先进的激光灼刻式检疫验讫印章。例如辽宁省、河北省等地区从2014年开始在屠宰检疫环节采用激光灼刻式检疫验讫印章印迹与现行国家规定的检疫验讫印章印迹的尺寸、规格、内容一致,并且对动物产品不产生污染。这个办法值得在全国推广流通。该办法通过有效利用激光能量,激光束瞬时高速划过片肉表皮,产生局部高温物理烧灼,激光束所过之处,表层物质瞬间气化,灼刻出清晰可辨、不可擦除的检疫标识信息,整个灼刻过程无任何添加物质,不会对肉及周边环境造成任何污染。 激光灼刻检疫标识是利用激光在肉表皮上灼刻动物检疫合格、信息编码及企业名称等内容。以清晰有效、不可擦除的标识信息为载体,为肉产品的安全可查询、可追溯提供理想的监管手段和信息链基础。与传统使用人工滚筒针刺式胴体检疫验讫印章相比,激光灼刻胴体检疫验讫印章具有识别度高、难于伪造和卫生安全的特点,该项技术也已先后在北京、厦门等地推广应用。建议农业部尽快修改羊屠宰检疫规程,明确规范经检疫合格后加盖检疫验讫印章部位。

按照农业部要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不得向非法屠宰企业派驻官方兽医。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只能向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者或者畜禽定点屠宰证的畜禽屠宰企业派驻官方兽医;已向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者畜禽定点屠宰证的畜禽屠宰企业派驻官方兽医的,要及时撤出,并依法取缔该屠宰场点。

3结语

动物屠宰检疫验讫印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38条“由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后加盖的法定检疫验讫标志”。是畜货主出售、运输动物产品的凭证,正确使用检疫验讫印章是动物卫生监督各项制度重要手段之一。加盖检疫验讫印章不但是证明动物产品经过依法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而且也是动物产品进入流通销售环节的凭证之一。更是落实法律法规规程要求的体现,也是维护正常规范动物检疫秩序的需要。为了进一步达到有效控制动物疫病,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们身体健康的目的,必须进一步加快设立规范羊的定点屠宰工作,提高当前检疫手段,符合新时期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的要求,真正把安全、优质、无害的“安全肉品”提供给广大消费者。

参考文献

[1]贺明环.屠宰检疫操作有技巧[J].河南畜牧兽医,2002,(05).

[2]韩晓刚.屠宰检疫中常见的肝脏病变[J].中国动物检疫,2003,(02).

[3]许凤梅,甘炯城,赖思纯.屠宰检疫应“常看”[J].中国农村小康科技,2005,(08).

[4]马文军.当前动物屠宰检疫验讫印章存在的不足与建议[J].中国动物检疫,2006,(12).

第5篇:佳作已见报范文

Differentially expression of genes associated with cytoskeletal remodeling of peripheral blood eosinophils during asthmatic attack

【Abstract】 AIM: To determine the differentially expressed genes associated with cytoskeletal remodeling of peripheral blood eosinophils(EOS) in patients during asthmatic attack. METHODS: Doublestranded cDNA was amplified from total RNA of EOS at the time of asthmatic attack and after improvement respectively by Super SMART cDNA Synthesis techology, Suppression subtractive hybridization(SSH) and PCR select differential screening technology were used to detect differentially expressed genes and then differentially expressed genes were sequenced. Homology analysis was conducted by comparing these gene sequences based on GenBank database. RESULTS: Highefficiently upregulated and downregulated subtractive cDNA libraries were constructed successfully; differential screening and homology analysis identified 6 differentially expressed genes associated with cytoskeletal remodeling, including slingshot 2L(SSH2L), PP1 catalytic subunit, beta isoform(PP1Cβ), dedicator of cytokinesis 8(DOCK8), Homo sapiens protein tyrosine phosphatase nonreceptor type 6 and 12(PTPN6, PTPN12), myosin regulatory light chain interacting protein(MIR). CONCLUSION: The differentially expressed genes associated with cytoskeletal remodeling may participate in  exacerbation of asthma. Further study on the genes function may provide new gene target for asthma treatment.

【Keywords】 suppression subtractive hybridization; asthma; eosinophils; cytoskeletal proteins

【摘要】目的: 研究外周血嗜酸性粒细胞(EOS)在哮喘发作时与细胞骨架相关基因的差异表达. 方法: 应用Super SMART cDNA synthesis技术从总RNA合成足量的双链cDNA. 经液相杂交消减两组共同序列,以抑制性PCR方式扩增差异表达序列. 构建上调与下调cDNA文库,菌落PCR扩增差异片段,应用差异筛选技术进一步鉴定差异表达基因并测序,结果通过核酸数据库进行同源性比较. 结果: 构建了高效的上调与下调消减cDNA文库,经鉴定及同源性分析有6个与细胞骨架重建有关,包括上调基因slingshot磷酸酶(SSH2L),蛋白磷酸酶1β亚型(PP1Cβ),无功能糖基转移酶样蛋白(DOCK8),蛋白酪氨酸磷酸酶非受体型6 (PTPN6)与非受体型12(PTPN12);下调基因,肌凝蛋白调节轻链结合蛋白(MIR). 结论: 这些骨架重建相关基因的差异表达可能参与了哮喘发作,进一步进行功能研究可能为哮喘治疗提供新的作用靶点.

【关键词】 抑制性消减杂交技术;哮喘;嗜酸细胞;细胞支架蛋白质类

0引言

哮喘是一种复杂的多基因遗传病, 病理上是以伴随淋巴细胞与嗜酸性粒细胞(eosinophils, EOS)浸润为主的慢性炎症性疾病. 有证据表明外周血EOS数目与哮喘的症状,一秒用力呼气量(Forced expiratory volume in one second, FEV1)及气道反应性相关,尤其在持续性及重症哮喘,外周血EOS增多与持续性气流阻塞显著、独立相关[1-2]. 细胞骨架重建在细胞黏附,伸展,运动及细胞内众多信号转导调控等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3]. 哮喘患者外周血EOS已经被激活或活化,但其真正分子机制远未清楚,因此我们利用SSH技术研究哮喘患者在发作与缓解时外周血EOS与细胞骨架重建相关基因差异表达,探索其调控分子本质,为哮喘诊治提供帮助.

1材料和方法

1.1材料分离哮喘患者外周血EOS的Percoll试剂购自瑞典Amersham Pharmacia公司;Trizol总RNA分离试剂购自美国Invitrogen公司;Super SMART cDNA synthesis试剂盒及Chroma spin 1000 depc水纯化柱购自美国Clontech公司. DIG标记和检测试剂为Roche公司DIG High Prime DNA Labeling and Detection Starter Kit I;构建文库的cDNA来自哮喘患者治疗前与缓解时外周血EOS总RNA经Super SMART cDNA synthesis技术合成[4].

1.2方法

1.2.1抑制性消减杂交以治疗前后EOS cDNA互为检测子 (Tester)和驱动子 (Driver). 取纯化Tester及Driver的双链cDNA各2 μg,分别用限制性内切酶RsaⅠ 37℃酶切1.5 h, 酶切完全后鉴定酶切效率. SSH其他过程按照SSH试剂盒说明及参考文献[5]进行.

1.2.2差异基因片段分离将第二次PCR产物纯化并定量,混合1 μL(100 ng)及3 μL (155 ng)纯化后的PCR产物及1 μL PBSTT载体(50 mg/L),在1 μL T4 DNA连接酶作用下,12℃连接16 h. 取2 μL连接质粒与50 μL感受态细胞DH5α混匀,用Cacl2将质粒导入大肠杆菌. 取100 μL转化菌液均匀涂布于Xgal, IPTG的氨苄青酶素琼脂培养板上,37℃过夜培养. 随机挑取100株白斑菌落接种于含100 mg/L氨苄青霉素的LB培养基中,置37培养箱中,250 r/min振摇过夜,重复实验直至获得250株转化菌.

1.2.3目的基因片段的获取转化菌株进一步分别以接头1和接头2R的内、外侧序列为引物,进行菌落PCR扩增,参数: 94℃ 30 s, 68℃ 30 s, 72℃ 2 min, 20循环后电泳分析.

1.2.4差异筛选鉴定差异表达基因采用PCRselect 差异筛选技术对目的片段进行杂交鉴定. 实验步骤严格按照DIG High Prime DNA Labeling and Detection Starter Kit I试剂盒说明书进行.

1.2.5测序及同源性分析进一步用巢式 PCR确认质粒内差异片段,然后纯化质粒,测序由上海博亚公司协助完成,编码序列提交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GenBank数据库进行同源性比较.

2结果

2.1酶切及连接效率酶切后经1.5 g/L琼脂糖/EB凝胶电泳分析,表现为平均大小在 0.1~2.0 kb之间的条带,说明cDNA酶切较完全. 接头序列引物与G3PDH3’引物扩增产物的灰度值较G3PDH5’, 3’引物所得产物的灰度值比值大于50%,说明连接效率较高.

2.2消减杂交效率用G3PDH基因特异性引物分别扩增两次消减杂交前后的cDNA产物(图1),经消减杂交的cDNA 33循环可见扩增产物,而未消减在18循环就可见,说明杂交效率较高.

2.3目的基因片段的电泳以转化菌株重组质粒为模板行PCR扩增目的基因片段,结果采用1.5 g/L琼脂糖凝胶电泳分析,显示目的基因片段分子质量分布范围均在200~800 bp,250个菌株扩增获得阳性目的基因片段 228个,阳性率达91.2%.

M: 1000 bp DNA Marker;1, 5: 18 循环;2, 6: 23 循环;3, 7: 2 8循环;4, 8: 33循环.

图1消减杂交效率分析(略)

M: 1000 bp DNA Marker;1, 5: 18 循环;2, 6: 23 循环;3, 7: 2 8循环;4, 8: 33循环.

图2目的基因片段的电泳分析(略)

2.4序列分析及同源性对确定的12个阳性克隆测序后,通过BLAST进行同源性比较,经查阅文献共确定6个与细胞骨架重建相关的基因,分别为上调基因SSH2L, PPP1Cβ, DOCK8, PTPN6及PTPN12;下调基因MIR(表1).

表1哮喘治疗前后EOS 差异cDNA克隆同源性比较(略)

P: 上调表达基因;R: 下调表达基因.

2.5消减cDNA文库的筛选采用PCRselect 差异筛选技术对72个目的基因(包括45个上调表达克隆与27个下调表达克隆)进行进一步鉴定,根据Clontech公司提供的参考标准确定真正差异表达克隆.

3讨论

哮喘的发作和分子病理学过程是由于多种类型细胞特异性基因的表达变化决定的,对常见疾病哮喘进行基因表达的分析,可帮助寻找疾病诊断与疗效判断的分子靶点. 本研究应用Super SMART cDNA synthesis 技术与SSH技术,经测序、同源性比对及文献查询,初步证实了6条在哮喘发作期与EOS细胞骨架重建相关基因差异表达.

细胞骨架在物质运输、白细胞的迁移及基因表达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肌动蛋白结合蛋白(ADP/confilins)家族是影响肌丝重建的关键因素. 高度活化的cofilins 促进细胞产生片足及可决定细胞运动方向[6]. EOS从外周血向肺组织迁移是过敏性哮喘的重要特点,EOS迁移也依赖于细胞骨架的调节.

我们的初步研究结果提示:

① 上调基因SSH2L属于酪氨酸磷酸酶亚类之一,SSH在cofilins去磷酸化上发挥关键作用[7]. 本研究SSH2L在EOS表达升高,可加快EOS内肌动蛋白快速组装,促进细胞迁移,趋化,跨膜运动,可能是EOS内重要的分子调控机制.

② 下调基因MIR可以被多种因素所调节,MIR可以通过泛素化作用降低肌球蛋白轻链(myosin light chain,MLC)功能,其在EOS表达的下调可能使其抑制肌球蛋白功能作用下降,从而促进马达蛋白活性,可能参与EOS的趋化调节.

③ 蛋白磷酸酶1(PP1)参与调控糖代谢,基因表达,细胞分化等. 果蝇PP1β可以调节非肌细胞肌球蛋白,如果缺失PP1β功能会导致MLC磷酸化水平升高及肌动蛋白结构破坏[8]. PP1β在EOS表达的增高可能通过cofilin,肌球蛋白及微管等途径引起细胞骨架重建.

④ DOCk8是一种潜在的鸟嘌呤核苷酸交换因子(GEF), GEF可以激活某些小分子鸟苷三磷酸酶. DOCK8参与细胞内具体作用机制尚不清楚,可能通过介导Rho激酶家族某一成员参与协调细胞骨架运动.

⑤ 蛋白酪氨酸磷酸酶(protein tyrosine phosphatase, PTPase)是一个多基因家族,主要分为受体和非受体样PTPase两类,PTPase参与多种激素(如胰岛素等)介导的信号转导、细胞增殖和促进MHCI类抗原表达. PTPN6属于PTPase家族成员之一,主要在血细胞发育,增生及受体介导的丝裂原信号转导通路发挥作用.

⑥ PTPN12也是PTPase家族成员之一, PTPN12可以参与蛋白与蛋白相互作用,与细胞内蛋白半衰期有关,可以去磷酸化众多细胞骨架蛋白及细胞粘附分子,参与控制细胞的形态及运动[9].

【参考文献】

[1] Brinke AT, Zwinderman AH, Sterk PJ, et al. Factors associated with persistent airflow limitation in severe asthma[J]. Am J Respir Crit Care Med, 2001,164(5):744-748.

[2] Bumbacea D, Campbell D, Nguyen L, et al. Parameters associated with persistent airflow obstruction in chronic severe asthma[J]. Eur Respir J, 2004,24(1):122-128.

[3] Samstag Y, Eibert SM, Klemke M, et al. Actin cytoskeletal dynamics in T lymphocyte activation and migration[J]. J Leukoc Biol, 2003,73(1):30-48.

[4] 赵海金,蔡绍曦,邹飞,等. 应用Super SMART cDNA synthesis技术扩增哮喘嗜酸性粒细胞RNA[J]. 第一军医大学学报,2004,24(9):1037-1039.

[5] 陈军,范清宇,张惠中,等. 应用抑制性消减杂交技术筛选成骨肉瘤转移相关基因[J]. 第四军医大学学报,2003,24(15):1376-1378.

[6] Ghosh M, Song XY, Mouneimne G, et al. Conflin promotes actin polymerization and defines the direction of cell motility[J]. Science, 2004,304(5671):743-746.

[7] Niwa R, NagataOhashi K, Takeichi M, et al. Control of actin reorganization by slingshot, a family of phosphatases that dephosphorylate ADF/cofilin[J]. Cell, 2002,108(2):233-246.

第6篇:佳作已见报范文

【关键词】 检验质量 医检互认 沟通

目前我国已逐步推行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制度。这无疑对降低患者费用,减少患者在不同医院间的重复性检查,有效地合理地利用卫生资源,提高医疗效率,营造和谐的医患关系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作为一名检验医学者,笔者认为实施医检互认制度,首先要解决好的问题,最重要应该是加强检验质量管理。只有加强检验质量管理,提高检验质量,才能确保医检互认工作的正确实施。

1 提高检验质量在医检互认工作中的重要性

临床检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在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以及药物监测健康状况的评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临床检验质量管理,有利于患者有利于医检互认工作的推行。临床检验的全程质量控制包括:分析前、分析中、分析后三个部分。据相关调查显示70%以上问题多发生在分析前的采样环节,患者采样前的准备是检验质量的保证,这一环节失控检验结果会受到外因的干扰,产生误差。如:高脂肪饮食可使外源性乳糜微粒、甘油三酯升高,若在高脂饮食后抽血,该患者的甘油三酯会升高几倍,该结果对于这份标本来说是正确的,但并没能反应出患者的真实病情变化。当然,这样的结果是不可以用来互认的。因此,检验结果互认是有一定风险的,如果随意互认,极可能造成误读,直接影响患者的诊断及治疗。患者在抽血前的准备是非常重要的。检验质量的提高,是需要患者及临床医生相互配合。共同提高分析前的质量管理,建立分析前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才能有效地保证医检互认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加强检验标本的质量管理的重要性

检验医学与临床医学在工作性质上有所不同,检验医学是研究临床标本的一项工作。患者的准备、标本的采集、保存、送检实际上是分析的前阶段“标本流”的管理。临床实验室的活动,主要就是和标本打交道,所以“标本流”的管理是检验质量管理中的核心问题之一。患者的自身准备是确保标本质量的内在条件及前提要求,而保证送检标本的质量是这一阶段质量保证工作的核心[1]。有学者对不合格标本提出:“Ga-rbage in Garbage out(GIGO)”说的是:垃圾进来来及出去,废进废出,粗工不出细活。不合格的送检标本,不可能测定出有临床实际意义的结果,其结果可能会导致临床医生的误诊、误治。

送检标本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基于两个基本原则:

1).必须满足检测结果正确性的各项要求。

2).检测结果必须能够真实、客观的反应患者当前病情。因此尽可能避免一切干扰因素,因当这些干扰因素存在时,可以影响检测结果的正确性,也可以是检验结果并不反映患者当前的病情。所以“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标本进行检验,不如不进行这项检验”应该成为牢记的座右铭[1]!在实施医检互认工作的过程中,强调送检标本的质量是非常重要的。

3 患者在医检互认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质量是检验医学的灵魂,患者应该重视参与分析前的质量控制。患者在留取标本前的准备、标本采集、运送等方面都必须密切配合执行。国外有报道,分析前的不规范引起的诊断失误占35.3%[2];国内报道则更高。病人采样前准备是检验质量保证的重要环节之一,由于病人受到各种内在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可使检验结果产生或大或小的误差,因此,患者需要做适当的准备,以减少随机分析误差。

患者在医检互认工作中应注意:

1)抽血前的准备:血液标本采集前,患者一般需要空腹,饮食对检验结果会有影响,难以作出正确的比较,理想的测定条件应该是素食3天,空腹12-16h,不宜超过16h,否则白蛋白和葡萄糖含量下降。

2)采血前患者不能做激烈运动:患者应处于较好的休息状态,取血的前一天晚上不应有剧烈的运动,取血当日早晨不要走长路,取血前应静坐10min。运动后白细胞计数增高。 转贴于

3)采血前停用一切药物:药物对检验结果影响是非常复杂的,药物有干扰作用,如:大剂量维生素可使葡萄糖、胆固醇的结果假性减低等等,一般要求病人停用一切药物2天后再取标本[2],以免产生偏差影响诊断和治疗。影响检测的因素很多,病人在做检验时一定要配合医生和护士正确的留取标本,做好标本采集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4 临床检验人员应加强与医生护士及患者之间的相互沟通

要想做出一份能够指导临床治疗的检验结果,不仅要求检验者有较高的责任心和精湛的检验技术及现代化的检验设备,更重要的是要做好分析前、分析中、分析后的全程质量管理,任何一个环节失控,都会导致检验结果的误差,从而导致临床医生作出错误的诊、治。医院是一个整体,缺少任何部门工作都难以顺利进行,所以,临床检验人员要加强与临床沟通,认真做好每一环节的工作,如发生问题,都可发生影响标本的质量,甚至标本量的多少也会影响结果,这就要求检验人员要主动走出实验室,深入临床科室,加强与临床的沟通和交流,完善制度规范服务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患关系。以往的沟通,可能侧重于对某一检验结果临床应用介绍,以及对某些患者检查结果的解释,但检查结果互认涉及的面将更广泛、深度将更深,如不同检测系统中检查结果差异原因的分析,实验误差及可接受范围,甚至分析前质量保证都可能出现新问题,这就要求临床实验室工作人员不断分析出现的新问题,与临床沟通,邦助临床解决在互认过程中发生的困难,同时也要求临床检验工作者不断学习,医检互认是建立在检验质量有保证的前提下的,是对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认为是可信的、有效的,对病人诊治过程中是有价值的结果。

医检互认是一项制度也是利国利民的决策。推行医学检验结果互认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有助于缓和紧张的医患关系,借助这一平共同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检验工作者,应该充分认识医检互认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医检互认工作,提高检验质量,提高医疗质量,更好的为患者服务。

笔者建议,医学检验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和支持。有关部门应出台医检互认制度相关的配套规定,把可能涉及的责任等问题明确好,让这一制度真正给患者带来实惠,医检互认对患者来说无疑是件好事,还需要相关法律保护。

参 考 文 献

第7篇:佳作已见报范文

为做好劳动鉴定工作,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劳动鉴定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开展病伤职工致残、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的鉴定工作。

企业要按照隶属关系,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职工按照京劳险发字〔1994〕48号文件中《北京市劳动鉴定暂行办法》规定的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分别报送市或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要严格按职责分工,进行劳动鉴定工作。即:市属企业及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的病伤职工,由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中央在京企业(不含原行业统筹企业)、区(县)属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制工人,由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

中央在京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企业病伤职工的劳动鉴定工作,由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

二、严格按照国家劳动鉴定的有关政策和标准,对病伤职工致残、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鉴定。

劳动鉴定机构在鉴定工作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劳动鉴定政策和标准为尺度,公正、合理地对病伤职工致残、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鉴定。

目前,在国家没有颁布新标准前,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办理退休进行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鉴定,要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1至4级)》执行,符合1至4级条件的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对此标准没有规定的疾病可依据《北京市职工因工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工作能力鉴定标准试行草案》(市劳险字〔1979〕37号)中相关条款进行劳动鉴定,达到规定条件和标准的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按照京劳社工发〔1999〕42号文件要求对于1997年以前发生的陈旧性工伤人员进行的劳动鉴定,鉴于大部分鉴定工作已经完成,今后采取先进行工伤认定,再进行工伤致残程度的劳动鉴定工作。

三、企业要加强劳动鉴定工作管理,做好病伤职工劳动鉴定的组织工作。

企业必须重视劳动鉴定工作,加强领导,专人负责,要按照劳动鉴定程序(附件一),做好病伤职工劳动鉴定的组织和准备工作。需劳动鉴定的职工,应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供诊断证明、门诊、住院病历(或病历摘要)、化验单、X光片等劳动鉴定病历资料(要求见附件二),因工负伤的人员还要提供工伤认定和职业病诊断资料。如资料不齐,企业劳动鉴定机构要协助职工搜集有关资料。企业劳动鉴定机构对职工的劳动鉴定病历资料要进行初审,按照政策和标准严格把关,诊断证明明确且资料齐全的,由企业填写《职工劳动鉴定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书面申请、劳动鉴定资料一并报主管局、总公司审核,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企业报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无上级主管的企业,可直接报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在审核企业上报的劳动鉴定材料时,对无诊断结论或诊断结论不明确、因病办理退休的医疗诊断结论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或劳动鉴定材料不齐全的退回企业。符合劳动鉴定要求的,由企业负责通知和组织病伤职工,按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地点到场进行劳动鉴定。企业在领取职工劳动鉴定结论后的7日内要将结论通知职工本人。企业或职工对劳动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劳动鉴定结论通知后的15日内,向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鉴。

鉴于近期因病鉴定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人员较多,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劳动鉴定材料的准备,以便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做好原行业统筹企业病伤职工的劳动鉴定工作。

为保证原行业统筹企业病伤职工劳动鉴定工作有序进行,按照京劳社养发〔1999〕26号文件要求,各行业系统对1998年1月1日以后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了退休的人员,企业要按有关政策和劳动鉴定标准进行自查,对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且劳动鉴定材料齐全的,按行业系统将劳动鉴定材料上报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职工劳动鉴定。

五、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要加强劳动鉴定管理,进一步做好病伤职工的劳动鉴定工作。

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要健全工作制度,公开办事制度和劳动鉴定程序,加强对医疗专家的培训和管理工作(此项工作另行布置)。在对病伤职工劳动鉴定时,要严格执行劳动鉴定标准,每例鉴定的医疗专家不得少于3名,鉴定结论要在3名医疗专家签字后方可做为劳动鉴定有效依据。

为严格控制职工因病办理退休、退职,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区、县劳动鉴定工作采取定量控制与抽查劳动鉴定档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在每次病伤职工劳动鉴定后,要填写《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花名册》(样表附后),并于15日内报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六、公开办事制度,严肃组织纪律,杜绝弄虚作假。

各级劳动鉴定机构,要认真执行劳动鉴定政策,严格劳动鉴定标准,充分发挥劳动鉴定的职能和作用,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劳动鉴定标准为尺度,定性正确,定量准确,保证劳动鉴定客观、科学、公正。同时,劳动鉴定机构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坚决杜绝利用非法手段骗取劳动鉴定结论等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从事劳动鉴定的工作人员要为政清廉,以高度负责、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秉公办事、热情服务的态度做好劳动鉴定工作,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利益,为企业和职工服务。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并采取非法手段骗取劳动鉴定结论的企业和个人,一经发现,要通报批评,并坚决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附件一:北京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劳动鉴定程序一、鉴定材料准备阶段:

1.企业职工参加劳动鉴定,首先向本单位劳动鉴定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鉴定的原因和本人病伤及医治情况,并提供与病情有关的详细病历资料,主要资料包括:诊断证明书,住院、门诊病历(或病历摘要),X或CT片及报告书,化验单等材料。

2.企业劳动鉴定机构接到职工的书面申请后,要审核职工提供的病历资料是否真实、齐全。不齐的,企业要协助做好资料的搜集工作。

3.企业要为资料真实、齐全的职工,认真逐项地填写《职工劳动鉴定表》。对申请提前因病退休的职工,企业要对照劳动鉴定的政策标准进行审核,诊断明确,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且病历资料齐全的,方可填写。

4.企业备齐劳动鉴定材料,上报主管局、总公司劳动处审核,审核同意后,企业报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无主管上级的企业,可直接报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劳动鉴定材料包括:《职工劳动鉴定表》(一式三份),职工书面申请(医疗期满的职工需附上职工医疗期协议书,工伤与职业病职工需持有《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明确的诊断证明,职工的详细病历资料(见附件二)。

二、劳动鉴定材料审核鉴定阶段

     1.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在每月1~10日(不包括复鉴)对各企业劳动鉴定机构上报的劳动鉴定材料进行初审,劳动鉴定材料不齐全的,退回企业。

2.经初审劳动鉴定材料符合要求的,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安排有关医疗专家对病伤职工分科别进行医疗技术鉴定。企业劳动鉴定机构要派专人按照劳鉴办指定的时间、地点负责组织安排职工到场鉴定。

3.专家做现场鉴定时,要向病伤职工或企业人员询问有关的病情,并做必要的临床检查。检查结束后,被鉴定人员要离开现场。专家在认真核对病伤职工的病历资料后,仔细填写《伤、病情况鉴定摘要》,形成医疗技术鉴定意见。

4.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依据有关政策和标准,会同医疗专家讨论鉴定意见,形成劳动鉴定结论。

三、劳动鉴定结论通知阶段

    1.职工现场鉴定后的次月1~10日,企业劳动鉴定机构人员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领取劳动鉴定结论。企业劳动鉴定机构须在领取劳动鉴定结论后的七日内通知到职工本人。

2.职工在劳动鉴定后病情有发展的,再次申报劳动鉴定,必须在半年后按劳动鉴定程序进行鉴定。

3.企业或职工个人对劳动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劳动鉴定结论后的十五日内向北京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书面申请复鉴,复鉴程序按照劳动鉴定程序执行。

附件二:劳动鉴定详细病历资料患下列疾病进行劳动鉴定须提供以下资料:

1.各种器质性心脏病:

一年以上的原始病历记录(涂改,追补的记录均无效);近期不同时期异常心电图2张以上;超声心电图或造影,证明有心脏实质的改变。

2.高血压病:

一年以上的原始病历记录(涂改,追补的记录均无效);近期心电图,超声心动报告;肾功能(BUN,肌酐)化验单,尿常规化验单;近期眼底检查结果。

3.肺部疾病:

一年以上的原始病历记录(涂改,追补的记录均无效),不能少于10次治疗;典型X光片,碘化油造影检查;近期的血气检查,肺功能报告。

4.肝脏疾病:

半年以上系统治疗病历,不能少于6次;肝功能检查不能少于3次;超声波检查或X光检查及其他检查。

5.肾脏疾病:

一年以上的原始病历记录(涂改,追补的记录均无效),不能少于10次治疗;肾功能检查;其它有关化验,如尿、血、血浆白蛋白化验单。

6.脑部疾病:

一年以上的原始病历记录(涂改,追补的记录均无效),不能少于10次治疗;近半年的系统治疗病历;确诊时和近期的CT片或核磁共振检查及报告书。

7.内分泌疾病:

确诊重型糖尿病的原始记录一年以上;近半年至一年的血和尿化验,不能少于5次;近期心电图以及其它必要的材料,如:眼底、尿蛋白检查。

8.骨科疾病:

一年以上的病历记录;确诊时和近期X光片,CT片或核磁共振及报告书。

9.眼科疾病:

职工的既往病历及近期一个月的就诊病历;病历中必须有近一个月内的裸眼视力、矫正视力、验光度数;必要时提供视野检查图、眼压、X光片或CT片。

10.耳鼻喉科疾病:

职工的既往病历;耳科需提供半年以内的电测听检查结果;必要时需做诱发电位检查。

11.血液疾病:

近一年系统治疗的原始记录;近半年的各种检查化验,如:骨髓化验、血液化验等。

12.癫痫疾病:

系统、正规治疗一年以上病历,应有发作记录、服药记录;脑电图异常的检查材料。

13.精神疾病:

精神病专科医院(安定医院、回龙观医院、北医六院)治疗记录病历或住院记录。

14.肿瘤疾病:

系统、正规治疗的病历记录;X光片,CT片或核磁共振检查及报告书;病理检查结果。

附件三: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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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  名  |性别|  工  作  单  位  |参加工作时间|医疗诊断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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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佳作已见报范文

1.夯实基础,保障调解仲裁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保障调解仲裁工作的顺利开展,蛟河市从四个方面入手,采取有效措施,抓好仲裁基础工作标准化建设。

1.1依法成立机构,明确职责权限 2006年9月,依据省政府颁布的《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试点办法》规定,蛟河市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并开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颁布实施后,蛟河市编委依照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调整了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吸纳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代表,并选举产生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2人和委员10人。仲裁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蛟河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章程》,聘任了18名经省级培训并取得仲裁员资格的仲裁员。

1.2完善制度措施,规范仲裁程序 蛟河市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规则》的要求,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制度措施,包括: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原则、仲裁程序、仲裁员管理办法、仲裁员工作纪律、仲裁庭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印制了仲裁申请书、受理通知书、仲裁调解书、裁决书等一系列调解仲裁文书文本,将仲裁工作从申请、受理、立案、送达、取证、庭审、庭间调解、裁决到送达等各环节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

1.3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人员素质 为了加强仲裁队伍建设,蛟河市组织40名调解仲裁员参加了省经管总站组织的仲裁人员培训班。通过认真学习,蛟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者能够熟练掌握仲裁工作相关法律业务知识,仲裁实际操控能力得到提升,仲裁行为进一步规范,仲裁质量明显提高。另外还利用惠农政策培训提供的有利时机,由蛟河市农村经济管理站聘请法律和业务专家对全市负责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工作的512名村干部和66名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调解技能。

1.4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办案设施 在蛟河市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先后自筹资金近20万元,购置了车辆、电脑、录像机、监控设备,统一订做了工作服装,并借入了50多平方米的会议室作为仲裁庭,从而在技术设备投入上保证了仲裁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乡镇则利用三资服务中心建设的有利时机,统一配备了复印机、扫描机、电脑、传真机、GPS定位测量议等设备,有的乡镇还配备了办公用车,为及时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提供了便利。

2.坚持客观公正,依法履行调解仲裁工作职责

蛟河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严格按照仲裁法律和示范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调解仲裁工作职责。

2.1坚持受案标准,保证办案质量 为严把案件实体关和程序关,坚持依法把好仲裁立案受理关口,从源头上保证仲裁管辖的合法性;仲裁案件审理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依程序、依证据进行审理,保证结果的合法性;坚持仲裁案件的仲裁庭合议制度,避免了行政干预和社会干预,保证了仲裁结果的客观公正;仲裁过程中注重细节,确保仲裁结果的可操作性,为仲裁结果的实际履行提供保证。

第9篇:佳作已见报范文

种衣剂、烟剂和保鲜剂科学推广应用是我省粮食、蔬菜生产和果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在近年来抽检中发现,种衣剂和烟剂市场抽检产品合格率较低,有的合格率仅为50%,有的有效成分为零,有的擅自添加克百威等高毒农药成分;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的保鲜剂产品违规生产经营使用的现象较为普遍等,从而造成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为进一步加强种衣剂、烟剂和保鲜剂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种衣剂、烟剂和保鲜剂广泛应用在粮食生产、蔬菜病虫害防治和果品贮存保鲜等方面,必须依法纳入农药管理范围。其质量的优劣和能否科学合理使用,关系到粮食安全、蔬菜病虫害防治效果、蔬菜和果品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关系到果品保鲜效果和食用的安全性,关系到农民增收、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因此,各级农业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有关措施,切实加强种衣剂、烟剂和保鲜剂农药的监管工作。

二、开展专项检查

省厅决定于10月初至11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种衣剂、烟剂和保鲜剂的专项检查。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农资打假行动,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到农药生产企业、农药批发市场、乡村农药经销门店和贮存保鲜冷库等,对本辖区内经销的种衣剂、烟剂和保鲜剂开展全面清查。要对标称种衣剂、烟剂的,重点检查产品是否取得农药登记,是否假冒农药登记证号,标签与农药登记核准内容是否相符,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是否合格,是否违规添加隐性成分特别是禁限用高毒农药成分。对标称保鲜剂的,重点检查产品是否取得农药登记证(目前我国苹果保鲜剂产品有效成分主要是1—甲基环丙烯,已在苹果上取得登记的只有登记证号为PD20080475和PD20110872的两个农药产品),标签与登记核准内容是否相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生产、经营和使用者严厉处罚。

要从经营源头上强化对农药市场的监管,按照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种衣剂、烟剂和保鲜剂产品不予登记备案。要按照我厅《关于开展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鲁农药字〔2013〕6号)要求,每个市一并抽取种衣剂、烟剂和保鲜剂共10个样品送省农药检定所。省厅将对各市抽样进行统一检测,对问题严重的产品进行通报、处罚,并不得予以登记备案。

三、加强宣传和使用技术指导

种衣剂、烟剂和保鲜剂的使用技术要求较高,使用面广,各级农业部门要向农民推荐取得农药登记、标签规范的合格产品。结合科技下乡进村等活动,通过电视台、报刊报道、举办讲座、现场观摩会、印发明白纸等方式,指导农民了解种衣剂、烟剂和保鲜剂属农药管理范畴,要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使用,按照农药登记作物、用量使用,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不得随意超量使用。引导农民选择信誉度高、质量有保证的农药经营单位购买,自觉抵制使用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产品。

四、做好总结和信息报送

各市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农药市场检查活动,积极探索种衣剂、烟剂和保鲜剂的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措施,及时总结经验。专项检查工作总结请于2013年11月30日前报省农药检定所。

联系人:张荣全

联系电话:0531-81608135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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