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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安全规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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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安全规划

第1篇:城市安全规划范文

关键词:城市交通;行人;安全规划

引言:现代交通方式多种多样,发展迅速,但步行交通方式却始终是交通系统中必不可少的交通方式,短距离出行主要依赖步行。我国城市的步行交通在城市交通中所占比重很大,约为20%~50%左右,行人交通量非常之大,而且行人分布面广,加之现阶段城市交通规划主要集中在机动车交通规划领域,步行交通规划一直处于从属规划地位,不能完全满足行人步行出行的需要,从而导致我国城市交通中常常出现人车混行,人车抢道,导致交通事故频发,诱发了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因此,笔者认为要预防行人交通事故,应从步行交通安全隐患的预防做起。

1.行人过街设施问题分析

在城市行人引发的交通事故中,主要原因就是行人违法穿越行车道。行人违法穿越行车道的原因主要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行人违章的不良交通习惯、对于违章

的不良态度;二是城市交通步行设施的设置不合理,“迫使”行人违法穿越行车道。对于第一种影响因素固然可以通过对行人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或加强对行人交通违法的执法力度来预防,但究其原因还是城市步行交通规划的不合理导致人们逐渐地养成违章穿越行车道的习惯。

1.1行人过街设施布局

现实中根据违章行人的表述,行人过街设施少是行人违章过街的主要动因。通观现阶段我国城市的交通布局、规划、道路建设和交通管理工作可以看出其主要交通服务对象一直是机动车交通流,一直为机动车交通流而扩建道路,新建立交,改进交通管理方式。而行人交通设施都是当行人对机动车的交通造成影响时才会有所改进。但因为行人交通量如此巨大,与所进行的改进仍不相匹配,导致了行人交通设施的使用紧张。

1.2行人交通指示标志的匮乏

现代城市交通标志主要集中在机动车交通流领域,而行人过街指示标志缺乏或者没有,这使行人,尤其是外地人寻找过街设施困难,这最终导致了行人乱穿行车道的现象时有发生,也最终影响了机动车行驶的安全。在实际生活中,人们也经常遇到在公交车站下车而在附近找不到过街设施或过街标识不明显,这也最终导致行人在无奈的情况下选择横穿马路,进而增加了诱发交通事故的危险性。行人交通设施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加之行人步行的随意性,如果找不到明确的标志肯定会四处找寻甚至会扰通,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

1.3行人隔离设施及保护设施的匮乏

在一些城市的道路改建中,常常将多板块道路改为单块道路,即道路中间并没有任何的隔离带,好点儿的也只是在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道之间设置了隔离护栏,而对向的交通流之间并没有设置任何隔离带。这种情况同样发生在城市新区的交通安全规划中,其目的是为了尽可能地利用道路空间以开辟尽可能多的机动车道。这样做的后果主要是导致行人容易穿越机动车道,从而产生违章行为。研究表明,更加立体的隔离栏、隔离岛对于隔离行人、限制行人的违法过街行为更加有效。行人对于立体的隔离设施有一种自然的止步心理,穿越街道本就是一种微妙的不道德行为,它只是行人图一时方便而动的瞬间心理,所以立体隔离的一点点困难足以促使大部分人打消违章穿街的念头,况且翻越栅栏的失礼影响对于人们的心里也有非常明显的影响,会使更多的人望而却步。

2.人行横道设置原则

人行横道是人行道暴露在机动车行驶方向的危险路段,设置不好会导致行人事故率增高,设置不够也会导致行人感到使用不方便,进而使违章穿越街道事件频发。条纹式和平行式是人行横道的两种主要形式。条纹式人行横道由条纹实线组成,设在未设行人信号灯的路口或路段。平行式人行横道由两条平行实线组成。设置在设有行人信号灯的路口。通过人行横道把过街行人集中在一定的时间、地点内,减少行人与机动车的冲突数目,减少事故的发生。具体要考虑到过街地点及舒适的间距,必须根据调查及预计来选择合适的设置位置,而对于交叉口应该都布设人行横道;对于不同的路段应给予不同的过街机会。过于繁忙的街道可以设置少些人行横道。要把人行横道看成是人行道的延伸部分,人行道不能与人行横道互相分离,应作为一个整体来规划设计。考虑到人行横道是连接两个方向的步行流的步行设施,所以它与人行道相比应较宽。

3.人行立交设施设置原则

不论在新城区还是旧城区都会出现人、车流特别大的地段,仅仅用平面过街设施就显得不够用。这时可以考虑采用人行立交。但不合理的人行立交设施往往利用

率很低,究其原因主要是人行立交设施对于行人来说还是耗费体力及时间,而且人行立交容易破坏城区的景观(人行天桥),或是破坏城区地下的土层结构(地下通

道),不易回填。具体考虑因素:

(1)要有系统性。在城市繁华的或是将会变得繁华的地带首先就要考虑把人行立交系统化,这样做既能减少行人的体力、时间的损耗,又减少了资金投入,还给人以一种完整的美感。香港的系统化的人行立交设施很值得借鉴。

(2)设置位置要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例如风景游览区的景观搭配,对于历史景观的保护等,不能有太严重的遮拦;在各种车站、公共活动场口或是学校应考虑多加设置以加快对行人的疏散。

(3)对于人行立交的具体设置形式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游览区有景观遮挡问题,所以应考虑采用地下通道;而地质情况复杂的地段应采用过街天桥,各有利弊。

4.对路肩的设计要求

道路两旁的路肩应有一定的质量要求,不能仅仅满足行人行走的最低要求。好多道路的设计多是为机动车动车提供尽可能大的行驶空间,而且好多的路肩设计也

非常粗糙,路肩坎坷难行,导致行人没有一个舒适的步行环境。从交通心理学来看,舒适感比危险感对人的刺激要大,所以这样也会导致行人到危险但相对平坦的行

车道上行驶,加大了行人的安全隐患。所以对于路肩的设计不能仅仅局限于可用,还要从舒适、方便等角度来着重考虑,否则不但威胁行人的安全最终还会影响机动车的行车安全。

除此之外,人行道周围还应设置更人性化的设施以吸引行人。应多种植树木、花卉,沿线应尽可能多的布置娱乐观赏设施,不应存在光秃的墙或过宽的建筑后退线,影响行人的步行心情。除此之外,还应设置方便行人的各种设施,比如各种提供休息的座椅、近便干净的垃圾箱、路标、公共电话、紧急呼救站,各种位置适合的报亭、小卖部、公共厕所。只要设施得当,便会使行人的步行活动满意舒适,最终减少违章行为,减少行人交通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曹晓飞.城市道路中央分离带交通安全及其景观分析[D].北京:北方交通大学,2002.

第2篇:城市安全规划范文

【关键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规划

【 abstract 】 the urban road traffic safety management plan for solving the good road traffic safety in work, some basic, structural fundamental problems has the very vital significance.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foreign developed countries of some of the road traffic safety management of successful experience, nantong in urban road traffic safety management plan as an example, the process of the planning concept, planning method and evaluation index are discussed.

【 keywords 】 road traffic safety management; planning

中图分类号:F59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机动车保有量及居民的出行率大幅增加,使得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交通事故多发,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频频发生,严重危害了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给社会增添了新的不安定因素,道路交通事故由此也被称为“无休止的交通战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编制逐渐开始被各级政府和交通安全管理部门重视。本文结合南通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编制经验,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内在含义、技术思路以及评价指标进行探讨。

1 南通现状概况

目前南通交通安全管理现状主要存在不足主要包括①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不全;②路口的渠化和信号设施交叉口质量有待提高;③城区交通组织有待优化;④慢行交通设施需要加强;⑤驾驶员培训、交通安全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强;⑥交通管理设施的现代化程度需要提高,交通监控和智能交通系统需要增加。

2 国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成功经验

国外发达国家经历了单一因素的研究、系统化的研究和信息化研究三个阶段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研究的成果直接体现在各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上。目前形成了三种比较典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模式,即美国式、日本式和瑞典式【5】。

美国式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一种综合式管理,他们提出交通工程学的三大支柱即:法规、教育和工程。他们的交通工程学者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是由多因素交织成的一个复杂系统,应注重从安全的源头和法律的角度认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并将研究成果应用与实践形成“3E”工程(Education、Engineering and Enforcement)。

日本式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除了在综合管理和信息化上与美国相似之处,其特点还主要体现在:第一、注重驾驶员的管理;第二、注重对整个生命周期的安全教育。

瑞典式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零观念管理。零观念之父——瑞典交通部门道路安全局长克拉斯·廷瓦尔说:“我们已经不能接受一个仅仅由于犯了驾驶错误就要用死亡和终身痛苦来惩罚我们的交通系统”。零观念管理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对宣传教育和行驶标准细化;第二、加强多方面的合作。

3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技术思路

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交通事故特征,通过对具有代表性的事故分析,提出具体的安全对策和措施;其次针对不同等级道路从总体上作出一个分析和事故归类,针对不同等级的道路,提出相应的规划方案——安全对策和措施;然后对提出的安全对策和措施进行效果评价;最后形成对南通市整个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具有指导性的推荐规划方案。

规划技术路线如下:

图1 南通市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技术思路

4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方案设计

规划方案主要涉及以下环节【4】:

(1)交通安全管理体制与政策。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综合协调机构;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和公告制度;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督察制度、提高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增强交通安全执法装备水平,改进交通安全执法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效率等。

(2)交通事故统计分析。规范交通事故统计分析工作;提高事故黑点判断能力;建立交通安全管理数据库;开发交通事故决策支持系统等。

(3) 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规划的部署,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并尽可能改善和提高道路的安全性;完善道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等。

(4)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针对不同交通参与者群体的心理和行为特征,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注重宣传手段的多样化。

(5) 交通事故快速反应。建立交通事故快速抢救联动机制;提高事故伤员现场急救护理水平;建立交通事故“绿色通道”等。

5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系统性评价

在道路交通安全水平的评价中,交通事故是安全水平的直接表现,而道路条件、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交通环境等则是反映交通安全水平的潜在因素,它通过影响交通事故进而反映交通安全水平。因此,在综合评价时应加强各潜在因素的分析,进而研究各因素对交通安全影响程度的大小,以了解道路交通安全的薄弱环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评价具体指标体系见表1。

表1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评价指标体系【6】

6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实施保障

(1)规划方案实施保障体系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实施的工作量大、难度高、涉及部门众多。保证规划方案的顺利实施。重点在于:①统一规划、加快安全设施建设;②加大对安全宣传的力度;③确保稳定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资金;④交通安全设施投资政策建议。

(2)规划的调整滚动

城市交通安全管理规划中的大多数管理设施(标志、标线、包括部分硬件设施)都可以根据变化了的交通状况进行调整,因此规划滚动有利于提高交通安全管理的效率。并且城市交通安全信息变化很快,

(3)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研究

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指交通管理部门为防止和应急处理各类交通安全事故而预先制定的应急方案应作专门研究、编制并组织演练。重点在于①制定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和原则;②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检查。

7 结束语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作为现代交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已引起了相关部门的关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作为其中的一部分显得尤为重要, 但是这一课题的复杂性和未成熟性也给研究带来了许多挑战。本文主要介绍南通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编制过程中的相关经验,给相关规划人员提供参考。未来希望更多的规划人员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技术内容及系统评价做出更好的研究。

参考文献

[1] 江苏省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心 南通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2010

[3] 赵黎 武夷山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研究

[3] 牛学军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相关理论与方法研究

[4] 童赣生,任刚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编制的若干思考. 交通标准化,总146期

第3篇:城市安全规划范文

关键词:水利工程;饮水工程;官网设计

Abstract: In this paper, rural drinking water safety engineering, for example, the combination of rural natural Overview, endangering the safety of drinking water in water source selection factors, pipe network design calculations, the drinking water project scale, design, water consumption and other aspects are discussed, rural drinking water safety design features to explore, t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drinking water safety.

Keywords: hydraulic; drinking water projects; official website designa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工程概况

本项目沙江村饮水安全工程位于平乐县同安镇沙江村,距离平乐县城43公里,有村级路通到该村屯,交通较方便,工程拟解决沙江屯、独山屯、文村屯、白山头屯、新田寨屯、上埠屯、老屋寨屯、老周家屯、新周家屯、塘脑屯、大屋地屯共1227户5155人及中心小学439人的饮用水困难问题,其中氟超标1554人。

工程设计思路

鉴于本工程沙江村地处丘陵山区,工程措施采用自流集中引水型式,水源点为距离村3公里的山溪水,日最高设计供水量613m3,将水引到村背山岭上,建筑200m3高位蓄水池,再由蓄水池供水到各居民点。根据《广西农村人饮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规定,工程建设以解决人畜饮水困难为原则,供水设计只供到公共给水点,本设计不安装到户。

本项目饮水安全工程设计效益人口5808人,工程型式为自流引水式,日最高设计供水量612.5m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建拦水坝、过滤池及压力池;修建200m³蓄水池一座;铺设引水管道安装3000米,供水管道安装16000米。

供水源及水量分析与选取

沙江村境内主要的水源是塘脑冲,经调查勘测塘脑冲发源于同安镇塘脑冲木皮坳,高程899.5m,西面有书院界山826m,东面有山羊头山高程1245.8m,流径大坪、白鸡田、木节冲、木基榨、塘脑等五个自然村,流入沙江河,沙江河流到龟石寨与同安河汇合。然后流入榕津河经二塘镇周塘、燕塘、马家、李茶冲等村,沙子镇余家厂汇入恭城河汇入桂江。沙江饮水安全工程拟择用塘脑冲,取水处集雨面积4.35km2,河流长3.25km,采用平乐雨量站多年的降雨量为参考依据进行分析计算:同安镇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385.5mm,塘脑冲年径总量301.35万m3,多年径流量0.1 m3/s,最小降雨量为878.3mm,年径总量191.03万m3,最枯流量为0.061 m3/s。

沙江屯饮水安全工程的水源拟选用塘脑冲,拟建取水点位于木基榨村的下游约250m处,该取水点上游无污染,水清透明,水质较好。塘脑冲作为供水水源是较适宜的,水常年四季无断流P=95%枯水流量0.061 m3/s。本项目设计最高日供水量为613m3/d,相当于流量0.0071m3/s,虽然冲水的最枯流量超过项目所需供水量,即使最枯流量时对项目需水量仅占最枯水量的11.6%水源完全有保障。该取水点水源丰富可靠。根据平乐县防疫站检测,水质达到国家CB3838-2002《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CB5749~2006)规定的水源水质标准。塘脑冲的水经过陋易过滤消毒处理后,水质就能满足要求。因此,该取水点作为本项目的水源点,其水量、水质均有保证。

工程总体规划设计

为解决这些村屯的饮用水困难及不安全问题,本工程设计水平年采用10年,工程设计效益人口为5808人,确定供水工程为自流引水式集中供水,根据设计效益人口计算供水量,供水工程设计年限为20年。供水范围为沙江屯、独山屯、文村屯、白山头屯、新田寨屯、上埠屯、老屋寨屯、老周家屯、新周家屯、塘脑屯、大屋地屯和中心小学,现有人口5594人,设计水平年n=1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取R=12‰,最高日用水量按80L/人·d计算, 沙江屯、独山屯、文村屯、白山头屯、新田寨屯、上埠屯、老屋寨屯、老周家屯、新周家屯、塘脑屯、大屋地屯共1227户5155人及中心小学439人,最高日用水量按80~60L/人·d计算。引水点高程在247.5m。居民点分布在高程为148~170m。供水按三层楼房考虑,自由水头取11m计。工程所需的管材采用PE给水塑料管。供水设计管道安装到每户家门口。本工程为解决沙江村饮水困难及不安全问题,确定供水工程方案为引水压力式集中供水。工艺流程为:拦水坝过滤压力前池引水管道高位蓄水池(净化消毒)供水管道用户。

工程建设于平乐县同安镇沙江村,工程的取水水源距离村3公里的山溪水,高程在247.5m。水源点上游无人居住,集雨面积内植被较好,水源不受污染,水质状况良好。在取水点处设过滤压力前池各一座,能满足本工程需水量及其他要求。水源的水质较好,不需要加氯消毒即可饮用。该饮水安全工程所处位置为低山丘陵土岭地区,地质结构较好,地面为粘土覆盖层,地基稳定。同时本工程的建筑物的拦水坝、过滤池、压力池、蓄水池,消毒间需开挖到硬土或岩层就能满足基础的地基要求。供水管网、安装时埋入地下,管顶到地面距离0.5m以上能满足设计要求。

(1)取水构筑物设计。根据本工程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及实际情况,结合工程的水文地质状况,确定在距离村3公里的山冲水引水,按本工程最高日设计用水量613m3/d的标准,在引水点砌筑一座拦水坝,塘脑冲的水P=95%枯水流量为0.061m3/s,本工程最高日设计给水量613m3/d,相当于流量0.0071m3/s,需水量仅占最枯水流量的11.6%,取水源点丰富可靠,完全满足工程的需水量。

(2)水处理系统设计。本工程取水水源为山冲水,经过简单的过滤水质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标准》准则的规定,根据区水利厅要求,从拦水坝引水经过过滤和二氧化氯消毒后再到高位蓄水池即可供水洁净卫生的水到各用户点饮用。

(3)输配水管网设计。本工程输水管是从山溪水引水的,1日24小时不间断,因此设计流量为:Qp=1/TP×Qd=1/24×612.5=25.5m3/h=0.00255m3/s;D=[4Q/πv]1/2 =4×0.00255/π0.6=0.122m,取管径为PE160。输水管道总长3000米,采用PE160塑料管,损失扬程计算如下:i=0.000915×Q1.774/D4.774=0.000915×(0.00255)1.774/0.0136.314.774=0.00190;h0=1.1iL=1.1×0.00190×3000=6.29m。计算水头h为6.29m,拦水坝出水口高程为240.8米,蓄水池进水口高程233.5米,小于实际水头(240.8-233.5=7.3m),满足水力计算要求,因此所选用的输水管满足输水要求。同时考虑到由于输水管道距离较长,地形多变化,所以在地势变化处设置排气阀10个。。

(4)供水管网设计。供水管网的高程在150.9~175m之间,配水管网采用PE给水塑料管,公称压力不小于1.0Mpa,供水到每户家门口,安装时埋入地下,管顶到地面距离0.5m以上,安装完工经压水试验合格即回填管槽泥土。配水管网的计算,根据供水管网设计需水流量为14.179L/s,供水主管网总长L=16000m,计算比流量qs:qs = Qi/ΣL =14.179/16000 =0.00089L/s.m。根据比流量qs=0.00089L/s.m。

结语

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已得到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目前,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普遍开展,切实解决了农村饮水不安全的问题。文章通过结合笔者从事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计的经验,就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设计过程中的部分问题进行了探讨,为同行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 凌伟辉.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计要点的探讨[J].广东科技,2011,28(12):118~119.

第4篇:城市安全规划范文

关键词:城市消防规划;消防安全;科学管理

城市消防规划是城市消防工作的“源头”,是城市消防事业发展的纲领,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建国以来很长一个时期内,城市消防规划在我国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阻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妨碍了人民的正常生活。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城市消防规划的几个基本问题谈如下看法,以利于今后更好的进行消防监督管理。

1. 城市总体建设中加强城市消防规划的意义

城市消防规划是城市建设发展中的消防设施建设计划。按程序所审批通过的城市消防规划,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它是城市总体建设发展规划中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城市总体布局中消防安全布局的合理性,城市消防站覆盖率,城市消防水源、供水系统、城市消防电源、输配电系统的可靠性,城市消防道路的设置是否满足消防作战的需要,城市有线、无线消防通讯设施设置的先进性,城市消防报警系统的可行性,城市总体规划中消防设施建设的资金预算及实施城市建设的发展,需要有对城市防灾减灾的科学预见和科学计划,这是衡量城市现代化水平和投资安全环境以及社会文明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

2. 当前城市消防规划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2.1城市消防规划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关于城市消防规划方面的立法还十分薄弱,没有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与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体系相匹配,极不利于我国城市消防规划的正规化建设。

2.2城市消防安全总体布局处于畸型状态

近年来,城市发展速度突飞猛进,我国绝大多数城市,正是处于新城与旧城,城区与工业区、商业区与棚户区共存,相当一部份城市还遗留有历史原因建成的不符合消防规范标准的加油气站、易燃易爆品生产储存点等,城市格局处于畸型状态。

2.3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欠账严重

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设施。城市建设规模的日益扩大,城市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严重滞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历史性欠账太多,导致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积重难返,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尽管各地近年来采取了一些积极有效的措施,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增长的速度和水平,远远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

2.4是小城镇消防规划有待进一步完善

城镇建设迅速发展,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大量农村人口向小城镇集中。但与之不相适应的是,在推进小城镇建设发展过程中,小城镇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欠账”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总体上也还处于起步阶段,部分区、县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空白点较多。

2.5消防队站建设、装备不能满足形势需要

随着高层地下建筑的增多,城市规模的扩大,使得消防站责任区面积远远大于《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消防站的主战车辆吨位小、性能差、供水距离短、灭火效能低,个人防护装备和器材不足尤其是特勤装备的缺乏;另外,部分官兵对新装备及其作用了解不够,再加上训练、使用和管理跟不上,影响了消防部队灭火效能的提高。

2.6城市消防规划的建设和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经批准的城市消防规划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然而在规划的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造成管理失控。

3. 加强城市消防规划科学管理的对策分析

3.1从政府制度管理层面作好城市消防规划和建设的管理

城市的消防规划和建设管理,国家消防条例和一委三部颁发的《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怂等法律法规已经作了明确规定。然而,由于多方面原因,职能不明、责任不清、建设不力、管理不严的现象在少数地方依然存在。要从根本上扭转这一被动局面,各级城市规划、建设部门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保卫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从未来城市整体功能配置和人们生产生活的需要上充分认识加强城市消防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具体来说,城市规划部门要主动商请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对城市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通讯、消防通道等城市公用消防设施,应作出全面的、科学的规划,为城市消防建设有章可循提供重要依据。城市建设部门,要按照规划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启动和落实规划,切实做好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和维护管理工作。

3.2必须加快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首先要把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人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中,逐步完善消防设施建设。其次是加强城市消防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巩固消防规划建设成果。要保证消防设施安全运行,保障城市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最后是拓宽消防经费渠道,加快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针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装备数量不足、功能不全的现状,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增加消防投人,努力改善社会消防安全条件。

3.3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使人们树立消防安全意识

城市消防规划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减少火灾损失,是一项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民众的公益事业。要赢得民众对城市公共消防建设的支持,职能部门必须依据《消防法》和地方消防法规的规定,积极运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本着“人民消防人民办、办好消防为人民”的指导思想,提高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民众对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重要性认识,形成消防工作处处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良好局面,真正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4. 结束语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城市经济的发展,城市消防规划愈来愈受到人们的关注。发展并完善城市消防规划,强化城市消防规划的科学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城市消防规划实施政策的研究,切实指导城市消防设施的建设,对于保证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第5篇:城市安全规划范文

关键词:城市建设 基础设施管线 电气

一、城市基础设施与城市建设的关系

城市交通、给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通信、环境卫生、防灾等各项工程是城市建设的主体部分,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体系。城市各项工程的完备程度直接影响城市生活、生产等各项活动的开展。滞后或配置不合理的城市基础设施将严重阻碍城市的发展。适度超前,配置合理的城市基础设施不仅能满足城市各项活动的要求,而且有利于带动城市建设和城市经济发展,保障城市健康持续发展。因此,建设完备、健全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系统是城市建设最重要的任务。

二、城市其他专业工程的相互关系

除城市交通工程外,其他的各城市专业工程之间存在着彼此相吸与相斥关系。为了城市工程设施的综合利用与管理,在保证设施安全使用与管理方便的前提下,有些设施可集中布置。

城市给水工程与排水工程组成城市水工程系统,它们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但是,根据水质和卫生要求,城市取水口、自来水厂必须布置在远离污水处理厂、雨水排放口的地表水或地下水源的上游位置。而且,原则上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不布置在道路的同侧,若实在有困难,也应有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城市的垃圾转运站、填埋场、处理场等设施不应靠近水源,更不能接近取水口、自来水厂等设施。

城市供电工程设施与通信工程设施由于存在磁场与电压等因素,为了保证电讯设备的安全,信息的正常传递,城市强电设施必须与电讯设施有相应的安全距离,尤其是无线电收发讯区应有足够安全防护范围,以免强磁场的干扰。而且原则上电信线路与电力线路不能布置在道路的同侧,以保证电信线路和设备的安全。在有困难的地段,应考虑电信线路采用光缆,或采用管道敷设,并保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为了保证各类工程设施的安全和整个城市的安全,易燃、易爆设施工程、管线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尤其是发电厂、变电所、各类燃气气源厂、燃气储气站、液化石油气储灌站、供应站等均应有足够的安全防护范围。原则上电力设施与燃气设施不应布置在相邻地域,电力线路与燃气管道、易燃易爆管道不得布置在道路的同侧,各类易燃易爆管道应有足够安全防护距离。此外,电力设施、燃气设施还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储区、化妆品仓库等。

三、城市工程管线综合关系

城市各类工程管线是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系统的物质输送纽带,连通各设施和用户。由于城市的地上空间、地下空间要保证满足城市生活、生产等各方面的需求,必须充分合理利用。因此,大部分工程管线都在城市道路的上部和下部空间中通行。在有限的通行空间中,要确保各种工程管线的通行安全,连接便利,互不干扰。因此,必须进行城市工程管线综合工作,从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上,根据各种工程管线的使用、安全、技术、材料等因素、综合合理地布置各类工程管线、既保证本专业工程管线衔接,又便于各专业系统工程管线彼此交叉通过。既要保证本专业工程管线在道路路段上和道路交叉口处的连接,又要保证各种工程管线在路段和交叉口处的水平交叉时,能在竖向方面通过。

四、城市电气设施规划的范畴

城市电气设施建设需要各项城市工程系统的规划,以利于科学、合理、有序地指导本系统工程设施建设,并为协调各项城市工程系统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在此基础上,根据城市规划,协调各项城市工程系统规划,合理配置各项城市基础设施,达到城市建设协同联动进行。我国的城市电气工程系统已形成了与城市规划协调的城市交通工程系统规划体系。

相对而言,其他的各项城市工程系统尚在逐步形成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相协调的工程系统规划体系过程之中,因此,需要明确除城市交通工程系统以外的各项城市工程系统规划的任务、内容深度、工作程序。建立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相协调的城市工程系统规划体系,全面、系统地指导本工程系统的建设,适应当前和未来城市整体建设的需要。

城市电气设施工程规划的范畴具体如:城市供电工程规划、城市通信工程规划、城市照明工程规划。

五、 城市电气工程规划的任务

1、城市电气工程规划的目标

城市电气工程系统需要有合理的规划,科学、合理、有序地指导各项设施的建设,有利于各专业工程设施协调建设。城市电气设施工程规划的目标为:

(1)调查研究各项城市电气的现状和发展前景,抓住主要矛盾和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2)明确城市电气工程系统的发展目标与规模,统筹各专业工程系统的建设,制定分期建设计划,有利于建设项目的落实和筹建。

(3)合理布局各项工程设施,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设施,及早预留和控制发展项目的建设用地和空间环境。

(4)对建设地区的工程设施进行详细规划,作出具体布置,作为工程设计的依据,有效指导工程设施的实施建设。

(5)进行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和建设用地竖向工程规划,协调各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利用城市空中、地面、地下等各种空间,确保各种工程设施布置和工程管线安全畅通。

2、城市电气工程规划的主要任务

城市电气工程系统规划的总体任务是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本城市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规划期内各项工程系统的设施规模、容量,科学布局各项设施;制定相应的建设策略和措施。各项城市工程系统规划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的前提下,根据本系统的实况和特性,明确各自的规划任务。各项城市工程系统规划的主要任务如下:

(1)城市供电工程系统规划的主要任务

结合城市和区域电力资源状况,合理确定规划期内的城市用电量,用电负荷,进行城市电源规划;确定城市输、配电设施的规模、容量以及电压等级;科学布局变电所(站)等变配电设施和输配电网络;制定各类供电设施和电力线路的保护措施。

(2)城市通信工程系统规划的主要任务

结合城市通信实况和发展趋势,确定规划期内城市通信的发展目标,预测通信需求;合理确定邮政、电信、广播、电视等各种通信设施的规模、容量;科学布局各类通信设施和通信线路;制定通信设施综合利用对策与措施,以及通信设施的保护措施。

(3)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的主要任务

根据城市规划布局和各项城市工程系统规划,检验各专业工程管线分布的合理程度,提出对专业工程管线规划的修正建议,调整并确定各种工程管线在城市道路上水平排列位置和竖向标高,确认或调整城市道路横断面,提出各种工程管线基本埋深和覆土要求。

3、城市电气工程规划的意义与作用

(1)城市电气设施工程规划的意义

城市电气设施工程规划具有现实指导和未来导向意义。它的各层面规划既能超前和科学地指导本工程系统的总体开发建设,又可以详细、具体地指导各项工程设施设计。而且,经过对各项城市工程系统规划的综合协调,能有效地指导城市基础设施的整体建设,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济性、可靠性、科学性。充分发挥城市基础在城市发展中的保障与推动作用,保证城市健康、持续的发展。

(2)城市工程系统规划的作用

第6篇:城市安全规划范文

关键词:围填海、新城开发、生态规划

中图分类号:TU-856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以产业园、产业新区等形式出现的新城开发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由于国家实行了最严格的土地制度,陆地发展空间受限,城市化进程带来土地资源的急剧稀缺,沿海地区作为我国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热点地区,开发利用沿江傍海的滩涂资源,对缓解用地紧张状况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围填海来获取更多开发用地成为更有效缓解城市用地矛盾的途径。围填海所获一定使用期限内的土地,很少牵扯征地拆迁、补偿等问题,因此建设成本及开发难度明显低于其他类型的土地开发。据有关数据,围填海每年新增的建设用地约占全国每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4%,占沿海省(区、市)每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的13%―15%。填海造地成为沿海城市缓解土地供求矛盾、扩大社会生存和发展空间的有效手段。

1工程概述

浙江省“填海造地”已有较长的历史,填海围涂造地也加快了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本案东海塘围涂区域地处温岭市东部沿海大港湾内,距离温岭中心城区约20公里。规划区边界由七海塘、八海塘以及现状松龙路构成,规划总面积约36.96平方公里。

温岭东部新区围填海解决了城市扩张,产业发展的空间需求,提供了工业发展、居住及农田补偿用地,在带来一定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对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产生了负面影响,如海风肆虐、潮汐冲刷、雨洪内涝、场地肌理特色消失、物种减少、海洋污染等问题。从2002年东海塘围涂工程全面开展以来,经历了多次的规划与调整,其中最新的《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东海塘组团总体规划(2009-2020)》,并没有尊重生态安全基底、场地肌理,城市绿色开放空间的结构缺乏对自然和人的尊重,同时用地的价值也没有得以最大化的体现。

2针对东部新区的现状,构筑生态安全格局

新规划方案站在新区建设的初期,重新审视其生态基底的安全保障与综合效益,寻求新区合理的发展道路,避免走城市粗放式发展,先破坏后治理的老路。本规划采用“生态规划”的方法,即运用生态学原理,综合地、长远地评价、规划和协调人与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转化的关系,提高生态经济效率,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区域发展规划方法,充分挖掘场地资源优势,建立起保障生态和城市安全的生态安全基底,通过对原总体规划的协调,建立起一个低碳环保、绿色便捷、宜居宜业、充满活力的“明日之城”(CITY OF TOMORROW)――可持续发展的新型滨海工业新城。

本项目提出建立完整的自然系统结构,保障城市生态安全,同时又给城市建设留出足够的空间。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安全。

2.1宏观层面:东部新区所在的东海塘围涂地区位于温黄平原东端,属于海陆交汇的重要生态敏感区。选取温岭市东部山前冲积平原区域进行宏观分析:一方面,山前冲积平原是规划区生态环境建设所依托的大背景;另一方面,建立山海通廊,是维护整个市域生态安全健康的重要战略。

针对东部平原特征,从以下四方面保证生态安全。雨洪安全,通过湿地等预防、减弱海潮台风的破坏力,疏浚河网、设置雨水滞留池、“蓄排结合”、恢复河道绿化、加强防洪排涝能力。

防风安全,规划形成四道防线,从而降低台风灾害对平原区及温岭市区的影响。生物安全,保护生物栖息地,保障从滨海进入内陆的重要通道,对生物栖息和迁徙环境进行系统改善。乡土游憩安全,游憩安全格局的建立主要包括海岛、山体、湿地、湖面、海沟等自然场地记忆上。

2.2中观层面: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七海塘以外的东海塘地区为近海大陆架,绝大部分地域在海平面以下,中观层面东海塘围涂工程将东海塘逐渐演变为永久性陆地,为城市拓展提供了宝贵的土地资源。在这个海陆演替的过程中,位于围涂区南片礁山北侧的海沟从海底逐渐演化为陆上的枝状水系,同时也是温岭沿海地区最具特色的场地肌理。

针对东海塘片区特征,从以下四方面保证生态安全。雨洪安全格局,护和利用湖泊、湿地水面作为风暴潮影响的缓冲区,同时也成为防洪蓄淡的天然水库;保证区域性排涝通道的独立和畅通,增加河道的自净化能力;建立完善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确保区内河道不被污染,结合地块设置雨水收集池。防风安全格局,构建沿海防风林,新塘内基干林带、农田防护林网、河道、干渠景观防护林带。生物安全格局,保护核心生物栖息地及迁徙廊道,增加景观的连通性。游憩安全格局,体现在海塘、闸口等水利设施、风力发电机组、农田等人工文化景观上。因此,在通过设立一定的缓冲区范围,保护这些资源完整性的基础上,利用海塘、河道等建立非机动车道,连接各类资源,为市民提供不同于城市环境的乡土景观体验。

2.3微观层面:结合新区规划及地块设计,在宏观、中观生态安全格局的基础上构筑开放空间系统,保障居住在新区的生态安全、服务公平、规模分级,包括城市公园、生态绿地、城市广场、休闲游憩廊道;构筑慢行交通系统,划分慢行单元、建设慢行路网、配套完善慢行设施;构筑城市雨水排放、收集、净化、淡化系统。

3从生态规划途径下对“明日之城”内涵进行解读

雨洪、防风、生物、游憩等方面生态格局叠加得综合安全格局,宏观层面与中观层面综合安全格局共同指导着东海塘新区健康长久开发的生态安全基础,形成包括斑块、基质、廊道三大元素的“格网”状生态服务结构。通过对现阶段总规和生态基础设施研究成功的叠加分析,协调解决道路、水系、绿地等用地与生态安全格局的矛盾冲突,提出基于生态安全考虑及健康开放空间的协调规划,提供了一种宜居活力的城市发展模式。协调规划同时建设具备以下几方面特色:

特色一:高效的片层开发模式

片层开发模式主要是以生态基础设施所提供的绿色空间网络作为城市功能带的连接纽带,它将居住带、公共服务带、产业带有效联系在一起,实现了每一个功能带都具备最短的服务距离、最优的区位(最高的价值)和最好的环境(临近绿色开放空间)。

特色二:复合的绿廊服务系统

综合多重功能所建立的绿色廊道系统,取代了传统的防护绿地、带状公园、雨水管网等相互独立的城市系统,可以同时满足生态保护、市政排水、慢行交通、市民游憩以及公共服务等多种需求,是一种高效、集约的新型土地利用方式。

特色二:安全的城市休闲网络

以生态基础设施为基础布置的城市开放空间系统,含自然生态于其中,融多种城市功能于一体,实现了对城市各个功能的高效联系,形成了便捷、通畅、自然的城市休闲网络。

协调规划是在生态安全格局规划基础之上,对原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性规划,也是一种对于土地更加精明的保护和利用手段。具体而言,在各类用地中:

协调规划用地调整比较分析

商业用地增加,城市用地功能复合,注重服务业发展水平;

道路广场用地减少,有效控制城市不透水地面;

尽量恢复、保留原有的水网肌理,杜绝进行大规模人工建设,减少了永久性水域面积;

规划绿地规模增加,其中有大量生态绿地可季节性被淹没,可以满足防洪排涝的需求。

4结语

城市化的步伐必然导致适度的填海造地势,本项目探讨一种新区开发中生态保护与城市扩展间博弈的合理模式,提出一下三方面目标要求,以实现健康、活力、宜居城市。构建战略性的自然系统结构即生态服务设施,以最大的限度地、高效地保障自然和生物过程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同时给城市扩展留出足够的空间。构建生态城市的价值标准健全的生态基础设施给城市提供供给服务、生态调节服务、文化服务、生命支持服务等完善的生态服务功能,有力地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构建宜居城市的价值标准因环境而居,因便捷而行,因安全而憩。

参考文献

(1)乔治・F.汤普森.生态规划设计. 中国林业出版社

(2)彼得・霍尔.《明日之城》. 同济大学出版社. 2009-11-1

(3)沈清基. 吴斐琼. 生态型城市规划标准研究.《城市规划》

第7篇:城市安全规划范文

【摘要】山地城市的生态安全关系到区域社会的和谐发展和稳定。与平原城市相比,山地城市生态系统具有复杂性与多样性、脆弱性的特征。基于对山地城市生态安全概念的理解,指出山地城市生态安全系统是由城市实体人居环境空间系统,经济系统、社会系统和生命线系统构成,并提出了保障山地城市生态安全的策略。

【关键词】山地城市;生态安全系统;策略

山地是人类聚居空间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地域环境的复杂性、交通条件的封闭性、建设活动的艰巨性和经济发展的滞后性,决定了山地人居环境建设的特殊性。但目前对山地的认识和研究尚处在启蒙阶段,山地城镇人居环境建设经验积累和实践探索储备又不够[1],这导致城镇化过程中破坏性建设严重,山地生态失调,环境恶化,生物多样性锐减,自然灾害和工程灾害频繁,使山地城市失去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本文从界定山地城市生态系统和山地城市生态安全概念内涵出发,提出山地城市生态安全系统构成,以及保障山地城市生态安全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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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地城市生态安全概念及内涵.

城市为人类聚居生存环境,山地城市生态系统是由城市人类及其生存环境两大部分组成的人类聚居地。与平原城市相比,山地城市生态系统具有复杂性与多样性[2]、敏感性与脆弱性 [3]的典型特征。

山地城市生态安全是指山地城市生态系统安全。本次研究着眼于现实的需要,将山地城市生态安全界定为指对城市生态系统过程中影响重大的制约性因素实现良好调控,同时具有较强的应灾能力的状态。基于此概念界定,山地城市生态安全是指山地城市生态系统的安全以及山地城市生态系统服务于人类的安全,前者是指山地城市人工及自然生态环境共同构成的复杂生态系统处于无危险状态,后者指山地城市生态系统满足人类生存需求的可持续能力。

2 山地城市生态安全系统

基于对山地城市生态安全概念的理解,结合城市规划、社会学、经济学、生态学等交叉学科背景,认为山地城市生态系统安全由城市实体人居空间系统安全、经济系统安全、社会系统安全和生命线系统安全四个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的部分组成。

2.1 城市实体人居空间系统安全――建设活动

当前中国处在快速城市化时期,用地空间的拓展是城市发展的主要表现形式,也是人居实体空间形成必须的,这里重点关注城市建设活动对生态安全的影响。

1) 城市用地选择的安全。一般的城市规划用地选择时进行的用地适用性评价主要针对用地的灾害性条件等方面来进行评价,考虑用地区位条件、城市发展要求及周边环境的影响。但从城市生态安全的角度,城市用地的选择还需要综合考虑其对生态安全影响,并追求用地的选择不损害城市生态安全,同时能够适当优化城市生态安全的状态。在5.12地震中几乎遭遇灭顶之灾的北川县城就是选址欠科学的例子之一,“山地规划第一要选择稳定的场所,一定要避开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和洪水等的地段;……”[4]。

2) 城市土地利用安全,土地是生态环境和陆地生态系统的重要载体,土地利用变化影响的驱动力是影响着生态环境和生态安全的驱动力因素。沈清基指出随着城市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应该增加城市用地类型,具体而言,要对城市不可建设用地进行划分和规划,可以有效地保护郊区受城市化的不利影响;增加城市的用地组成类型,用以提高城市的生物多样性和空间多样性[5]。

3) 城市建筑与生态安全。城市建筑过密是导致城市气候改变的重要原因。此外,城市建筑对降水和城区地表径流也有较大的影响,其中城市高层建筑对城市生态造成的影响最为严重。

4) 人均耕地减少对生态安全的影响。由于城市化、能源生产和交通运输发展的原因,耕地被占用越来越多,人口增加,导致城市与工业用地扩展占用了大量的沃田良土,必然对农业生产与生态安全带来不利影响。

2.2 经济系统安全――产业发展

山地城市在做产业规划时有其特殊性,首先山地城市可以建设的用地非常少;其次山地城市区域普遍经济落后,传统农业种植占较大的份额,对生态环境有特别大的威胁,因此要调整产业结构;最后基于山地地形地貌,产业布局应该与空间地理相结合,经济与地区优势和特色相结合。工业生产对山地城市生态安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大量消耗资源和能源、产生大量污染、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三个方面。应该建立生态化的工业体系,实现清洁生产,发展低碳能源供应系统,形成新的工业范式。

2.3 社会系统安全

居民是城市聚居的主体,它们的价值取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文化教育水平,环保意识、社会保障等等都会影响城市的生态安全。

1)人口规模以重庆市为例,在土地资源日益稀缺和城市建设需求不断增长的情况下,重庆的新建区域常常突破原有城市形态与自然环境的平衡界限,向高坡度、高生态敏感性的山体推进。因此人口规模(数量)和资源供求之间要保持平衡。

2)生活方式居民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会影响城市生态安全,如汽车的使用,汽车产生的噪音、震动和排放的废气所造成的大气污染和臭气,已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还有生活废水导致水质恶化的问题和由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3) 社会保障 有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综合服务能力高。要满足居民的就业、居住、供应、医疗、保健服务等基本生活需求,使居民享有充分可靠的生活保障。注重对残疾人、老龄人、失业者、贫民等特殊人群的关怀,犯罪率低,保持稳定安全的社会秩序。

2.4生命线系统安全

一般说来,城市生命线工程系统是指城市供水、供气、供电、交通、通讯、防灾等基础设施系统,但这里探讨的生命线系统还包括城市生态基础设施。生态基础设施(Ecological Infrastructure,EI)本质上讲是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所依赖的自然系统,是城市及其居民能持续地获得自然服务(natures services)的基础,这些生态服务包括提供新鲜空气、食物、体育、游憩、安全庇护以及审美和教育等等。它包括城市绿地系统的概念,更广泛地包含一切能提供上述自然服务的城市绿地系统、林业及农业系统、自然护地系统,并进一步可以扩展到以自然为背景的文化遗产网络[6]。城市扩展过程中,维护区域山水格局和大地机体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是维护山地城市生态安全的一大关键。

3 保障山地城市生态安全的策略

3.1 山地城市生态安全的地域观

本文所探讨的山地城市生态安全的地理范围虽然指的是城市规划区,但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从来都是不受行政范围约束的,特别是山体和水域更是如此。应该将维护国家层面的山地生态安全屏障视为保障山地城市生态安全的基石[7]。

3.2开展山地人居环境科学的研究――理论支撑

建立符合人类理想的聚居环境,是人居环境研究的本质[8]。影响山地城市生态安全主要诱因来源于人类活动,而对人类活动进行科学引导离不开学术理论的探索――山地人居环境科学。

3.3 建立稳固的安全的生态基底支撑系统

将规划区范围内的山脉、水系、冲沟、林地、农田、湿地、荒野等非开发建设的自然资源划为刚性的绝对保护范围。可以从深圳的城市生态安全基本生态控制线、浙江台州制定的分区生态基础设施的控制性规划和俞孔坚提出的“反规划”途径收到启发。

3.4 加强山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加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通常山地城市的道路交通用地所占比例较小,路面等级低,弯道多,已成为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居环境改善的瓶颈。二是加强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环卫设施建设,特别是要新建、扩建、改建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场,提高污水和垃圾的处理率。三是搞好能源供应设施建设,改善落后的燃烧设备、技术及能源供应方式,提高能源利用率。四是加强城市防灾减灾工程设施建设,提高山地城市抵御各种灾害的能力。制定防灾减灾规划达到“规划本质安全化”的目的。

3.5 建立山地城市生态安全评价机制

确定影响山地城市生态安全的关键要素,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按照一定的评价标准,判断山地城市生态安全的状态及发展趋势,以建立应变机制。

3.6 让公众树立正确的生态安全观

作为“非传统安全”领域,生态安全在安全目标追求和安全实现机制上都与传统安全有着重大区别,一方面,生态安全本质上是一种只能由人类生活共同体间共享的综合性安全;另一方面,生态安全不仅仅追求威胁的不存在,更重要的是引发人们去共建安全。

4 结语

山地城市生态系统受自然条件的限制,其安全性具有脆弱性、敏感性和抗干扰能力弱的特点。为此面对山地城市建设的紧迫要求和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严峻形势必须尽快妥善解决山地人居环境建设与维护城市生态安全的矛盾。从人居环境建设角度,认为山地城市生态安全系统是由城市实体人居空间系统安全、经济系统安全、社会系统安全和生命线系统四个层面组成。和任何系统一样,该系统的每个子系统发挥自身功能的同时,又相互制约、相互补充。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 赵万民,李云燕.西南山地人居环境建设与防灾减灾的思考[J].新建筑,2008(4)

[2] 黄光宇.山地城市学原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9

[3] 周劲松.山地生态系统的脆弱性与荒漠化[J].自然资源学报,1997,12(1):10-15

[4] 搜狐新闻.灾后重建:规划要经得起历史检验[EB/OL]. news.省略/ 20080608 /n257367 -771 .shtml,2008-06-08

[5] 沈清基. 环境革命与城市发展[J]. 城市规划, 2000(4): 23-30

[6] 刘海龙,李迪华,韩西丽.生态基础设施概念及其研究发展综述[J].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专版,2005,29(9):70-75

第8篇:城市安全规划范文

关键词:城市雕塑城市建设公共艺术建设城市空间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随着我们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国城市的建设步伐越来越快,城市雕塑也被更多的人关注,并逐渐成为现代城市环境、城市景观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在城市建设与公共艺术建设同步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城市雕塑定义

城市雕塑(urban sculpture ),是立于城市公共场所中的雕塑作品。它在高楼林立,道路纵横的城市中,起到缓解因建筑物集中而带来的拥挤、迫塞和呆板、单一的现象,有时也可在空旷的场地上起到增加平衡的作用。它主要是用于城市的装饰和美化。由于它的出现而使城市景观增加,丰富了城市居民的精神享受。

二、城市雕塑的文化内涵与功能

作为文化的构成部分,城市艺术代表了这个城市、这个地区的文化水准和精神风貌。现代的中国城市雕塑每一个石雕作品都有一定的寓意,虽然城市石雕主要用作装饰和美化来用,但也不能阻碍它有一定含义。中国城市雕塑代表城市的文化和精神面貌,它具有历史性、人文性、启迪性、地域性、时代性、纪念交流性等多重文化意义。

城市雕塑整体上强调缅怀历史、发扬传统、倡导文明、启迪思想、陶冶情操、审美享受等,是城市环境发展的需要,又和其它文化或艺术产业一样,是一个城市科技、经济实力和综合实力的象征,是一个民族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最直观、最集中的表现。

三、迁安市中心城区雕塑规划分析

1、布局原则

1)以公众参与为首要原则,积极引导迁安公众和艺术家共同参与迁安市区公共艺术,特别是城市雕塑的设计与建设。

2)强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

3)应以点、线、面为基础骨架,以强化城市空间和城市意象为重点。

2、规划布局

强调“点、线、面”相结合的结构布局。重点突出、层次分明,通过城市雕塑规划进一步突出迁安市政建设的总体规划设想。

规划结构确定以重点地段雕塑布局为主,构建:“三心、两轴、两带、两区、多点”的迁安中心城区雕塑空间布局。

“三心”为北部商业文化雕塑景观副中心、中部行政商务雕塑景观中心和南部文化创意雕塑景观副中心。

“两轴”为燕山大路雕塑景观轴和钢城大街雕塑景观轴。

“两带”为滦河滨水雕塑景观带和三里河滨水雕塑景观带。

“两区”为以理工大学为核心的体育文化雕塑发展区、以南部城市综合体和商业金融街为核心的现代服务雕塑发展区。

“多点”以公园和街头绿地为代表,在多个节点布置各具特色的雕塑小品。

3、城市文化定位和雕塑题材分类

1)迁安的城市文化定位

钢铁产业是迁安的主导产业,迁安的当代城市文化应该定位于“当代钢城都市文化”。

同时,由于悠久的历史,迁安还拥有六大系列历史文化。

山文化——以燕山、黄台山、龙山、孤竹山为主;

水文化——以母亲河滦河(濡水)、三里河为主;

纸文化——以东汉至今的、悠久的造纸工业历史为主;

城文化——以冷口关和白羊峪关等长城文化为主;

家文化——以爪村旧石器时代遗址和安新庄新时期时代遗址为主;

国文化——消失在历史长河之中的诸侯国孤竹国文化是冀东地区最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国文化”以迁安的孤竹三君之墓、采薇祠为主要代表。

2)迁安的城市美学品格

依山傍水的优越自然地理条件,丰富的矿产资源和浓厚的历史人文底蕴,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构建了当代迁安的城市美学品格——自然和谐。

3)迁安中心城区雕塑题材分类

依据上述定位,建议将迁安城市雕塑题材分为4大类,10中类,25小类。详见表1

表1 迁安城市雕塑题材分类

4、城市雕塑单体设计指导

1) 体量

城市雕塑按照体量可划分为:主题雕塑群、大型雕塑单体(7米以上) 、中型雕塑单体(4-7米)和小型雕塑单体(4 米以下)等。雕塑体量设计,要综合考虑场地空间围合度、场所功能、交通组织、视线通廊、建筑、相关构筑物尺度、公共安全等因素确定。

2) 形式

城市雕塑的形式可划分为:圆雕、浮雕、透雕三类。 雕塑形式应用,要综合考虑场地空间、场所功能、交通安全、视线通廊、环境协调、公共安全等因素确定。

3) 材质

城市雕塑按照材料可划分为:传统材料、环保材料和新型材料三类。雕塑材料使用,首先要鼓励环保材料的应用,同时综合考虑场所功能、交通安全、视觉污染、公共安全、经济合理等因素确定。

4) 色彩

雕塑色彩设计,首先应尊重四周界面的色调和符合城市色彩规划的要求,同时综合考虑场所功能、交通安全、公众接受、环境协调和公共安全等因素确定。

5) 特效

城市雕塑的特效应用包括:在雕塑创作中的应用声、光、电、射频、激光等技术。雕塑特效应用,需综合考虑场地空间、场所功能、交通安全、视线通廊、环境协调、公众接受和公共安全等因素确定。

5、城市雕塑规划实施管理和实施对策

1)选址

城市雕塑市级重点地区(城雕基地、重点区域、廊道、节点)选址编制地区控制性规划、明确具体的选址位置和用地范围,由市城乡规划局审批通过作为选址依据。

城市雕塑一般地区选址根据总体规划的一般原则作为参考依据,具体选址意见由市城乡规划局审定。

2)建设审批

城市雕塑重点地区(城雕基地、重点区域、廊道、节点) 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城市雕塑建设项目立项初审或审批工作,核发选址意见书,征集方案和召开专家评审会,并负责监督验收;

城市雕塑一般地区由社区公众投票表决,市城乡规划局组织专家评议确定,核发选址意见书,并负责监督验收。

3)实施对策

成立雕塑规划管理机构,加强规划管理。

完善相关法规建设,将雕塑规划纳入法制化管理。

建立以人为本的创新机制,提升雕塑创作水准及艺术欣赏水平。

试行项目招标制,建立公平竞争机制。

建立科学的公众评审制度,切实推进公众参与程序。

建立多元稳定的投资机制,加快雕塑建设步伐。

四、结论

在“魅力钢城,绿色迁安”这一城市发展主题的统领下,迁安的雕塑规划综合考虑迁安城市空间布局、城市特色、城市色彩、历史文化、风景园林、旅游资源、建筑风格以及景观照明,同时与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相协调。迁安中心城区的雕塑规划是以城市雕塑为主的公共艺术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指导依据,也为迁安中心城区雕塑的创作、建设、管理和评审制度的完善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依照此规划,将营造出更加人性化、艺术化、个性化的城市空间,把迁安打造成运用文化内涵和历史底蕴塑造城市风貌的典范。

综上所述,城市雕塑能给城市注入新的血液,塑造新的形象。它能在城市设计中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对提高城市形象起到绝对的推动作用。 城市雕塑将更加系统、有序地推进城市公共艺术的建设,实现公共艺术建设新的跨越。

参考文献:

【1】浅谈现代城市雕塑与城市空间的融合关系 - 科协论坛(下半月) - 2011(2)

第9篇:城市安全规划范文

西安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集约利用与优化城市地下空间,规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再生水、热力、燃气等公用设施管线的公共隧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投融资、特许经营,及建设、运营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

发展和改革、财政、规划、市政公用、国土资源、环保、交通、水务、广电、公安、文物、城市管理、工信、安监、人防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管理工作,解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加大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资金投入,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资金和运营补助纳入财政预算。

第六条 发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统筹建设、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

第七条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资金采取政府投资和多渠道融资相结合的方式筹措。政府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投资补助、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运营。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和运营。

鼓励入廊管线单位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和运营。

第八条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城市基础设施,其特许经营管理活动按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执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营单位由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

第九条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有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理资质的专业机构,作为政府监管部门的辅助力量,做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安全风险防控,提高工程质量。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条 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地下工程管线普查的基础上,统筹各类管线实际发展需要,会同本级建设、市政、人防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和管线单位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十一条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应当与各类地下管线、城市道路、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市轨道交通、文物保护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合理确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布局、管线种类、断面形式、平面位置、竖向控制等,明确建设规模和时序,综合考虑城市发展,预留和控制有关地下空间。

第十二条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区内的管线规划,应当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相衔接。已明确纳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管线,不再保留另外规划的管线位置。管线单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行地下管线施工。

已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新建管线应当入廊,既有管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有序入廊。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管线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管线入廊工作。

第十三条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统筹考虑新城区建设、旧城区改造、地下空间开发、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等因素,编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中长期建设发展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对年度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断面应当满足所在区域综合管廊规划确定的所有管线入廊的需求,符合入廊管线敷设、增容、运行和维护检修的空间要求,并配建检修通道,合理设置出入口,便于维护和检修。各管线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将入廊需求报送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应当配套建设消防、照明、通风、防洪、给排水、视频监控、标识、安全与警报、智能管理等规范要求的附属设施,考虑人防设防需求,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确保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安全运行。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应当满足各类管线独立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需要,避免相互干扰。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穿越城市绿地的,管廊顶部覆土深度应当满足乔木正常生长需要。

第十六条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严格履行法定的项目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行为。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出具建设用地意见。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确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进行。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提高管廊抵抗地质灾害能力。

第十八条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运营。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西安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的规定做好工程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报送工作。

第三章 运营与管理

第二十条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单位是管廊运营、维护的责任主体,对管廊进行运营和维护,并按约定向入廊管线单位提供管廊使用及维护服务。

第二十一条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单位应当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入廊管线种类、时间、费用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入廊管线单位应当向管廊运营单位交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管廊运营单位和入廊管线单位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

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财政、建设、市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指导意见,为管廊运营单位和入廊管线单位协商费用提供参考。市人民政府必要时可以依法对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入廊费主要根据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建设成本,以及各入廊管线单独敷设和更新改造成本确定。日常维护费主要根据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维修、更新等维护成本,以及管线占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空间比例、对附属设施使用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二十三条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单位在运营初期不能通过收费弥补成本的,市、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第二十四条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单位负责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健全运营、维护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二)养护和维修共用设施设备,建立养护维修档案,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三)对管廊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巡查,并保持管廊内的整洁卫生、照明和通风良好;

(四)制定管廊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生险情时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管线单位进行抢修;

(五)统筹安排管线单位日常维护管理,配合和协助管线单位的巡查、养护和维修;

(六)定期向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管廊安全运营情况;

(七)保障管廊安全运行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五条 管线单位负责入廊管线的设施维护和日常管理,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配合管廊运营单位做好管廊的安全运行;

(二)向管廊运营单位提交本单位管线安全运营须知,明确故障类型以及处置方式;管线使用和维护,应当执行相关安全技术规程;

(三)编制实施管廊内管线维护和巡检计划,并接受管廊运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四)施工时对管廊及管廊内已有管线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五)在管廊内实施明火、水电等作业的,应当征得管廊运营单位的同意,并符合消防要求;

(六)制定管线安全应急预案,并报管廊运营单位备案;

(七)按时交纳管廊入廊费及日常维护费;

(八)保障入廊管线安全运行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六条 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需移动、改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设施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内发生事故时,管廊运营单位和管线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并按照规定向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并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第二十八条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安全保护范围。

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提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单位认可的施工安全保护方案,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一)进行爆破、挖掘、打桩、顶进、降水等作业的;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或者拆除建(构)筑物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单位可以对安全保护范围内的施工作业进行安全监测。施工影响管廊安全运行的,管廊运营单位有权予以制止,施工单位应当调整作业和安全保护方案,保障管廊的安全运行。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单位同意,不得擅自进入管廊。需要进入管廊的,应当向管廊运营单位提出申请。管廊运营单位应当派人员同时到场。

进入管廊施工、巡检、维修的从业人员应当服从管廊运营单位的管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管廊安全运行。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管线单位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地下管线施工的,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竣工后,未组织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或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从事相关活动时,未向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未提供要求的施工安全保护方案,或者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的,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未经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单位同意,擅自进入管廊的,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建设、规划、市政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xx年3月13日起施行。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 电力、 通信、广电、 给排水、 热力、 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

综合管廊又称共同沟,它是实施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建于城市地下用于敷设市政公用管线的市政公用设施。

目前中国仅有北京、上海、深圳、苏州、沈阳等少数几个城市建有综合管廊,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建设里程约800公里,综合管廊未能大面积推广的原因不是资金问题,也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意识、法律以及利益纠葛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