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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县通过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市级文明城市等活动,持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但由于全县产业结构偏重、布局不合理、企业规模小、治污水平低等历史原因,加之工业发展迅速、污染物排放总量剧增、城市建设面广量大、扬尘控制不到位、机动车尾气污染日益加重等新的因素,大气污染仍然较重,环境空气质量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国家将实行更加严格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加快转调赶超的重要手段,也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责任感、紧迫感,理清思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快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努力建造环境优美的幸福家园。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工业排放、城市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快推进重污染行业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工业企业布局,加大重点污染物治理力度,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健全科学、精细、规范、高效的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打造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生态宜居城市。
(二)工作目标。利用三年时间,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突破,基本解决影响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问题,工业污染排放显著下降,城市扬尘污染明显减轻,机动车尾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削减10%以上,并将细颗粒物(PM2.5)纳入监测控制范围。到年,城区空气优良率达到90%以上,空气能见度大幅提升,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天数明显增加。
三、主要任务
(一)工业污染防治和产业能源结构调整
1、严格控制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过快增长,禁止在县城城区及近郊建设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等废气高排放企业。建成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除集中供热工程以外的燃煤、重油锅炉、窑炉及导热油炉。
2、加快实施电厂脱硫脱硝和高效除尘工程。加快电厂烟气脱硫设施改造步伐,到年,华龙热电有限公司燃煤锅炉完成安装烟气脱硫设施,开展烟气脱硝治理工作,到年,华龙热电有限公司完成烟气脱硝并投入运行。工业锅炉推广应用布袋等高效除尘技术,提高除尘效率。严格执行《市燃煤电厂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全面整治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扬尘点,确保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
3、加强钢铁、焦化行业大气污染整治。年底前焦化企业完成焦炉煤气改造,并同步建设废气除尘、脱硫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严格执行《市焦化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全面整治厂区无组织排放扬尘点,确保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
4、严格控制水泥行业粉尘排放。完善水泥企业除尘设施,通过燃烧器改造等技术,降低水泥回转窑氮氧化物排放。到年,全县所有水泥回转窑实现氮氧化物减排。所有水泥厂(含粉磨站)、水泥制品厂生产设备排放的粉尘及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均达到相应的地方排放标准要求。
5、强化建陶行业废气污染治理。县城城区禁止新建陶瓷生产企业。年底现有陶瓷企业全部完成清洁燃料改造,并安装高效除尘设备,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一律依法实施关闭。严格执行《市建陶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全面整治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扬尘点,确保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
6、控制锅炉窑炉污染。所有工业锅炉窑炉使用单位配备符合要求的污染治理设施,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排放达标。年底前,城区内4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完成清洁能源改造,所有燃煤电厂和锅炉容量在20吨/小时以上的企业要建设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市、县环保部门联网,建立动态信息管理系统。
7、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制定和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落后设备名录,并按期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落后设备。年底前取缔206国道段可视范围内所有采石场、石子厂和石灰厂。年底前钢铁、焦化行业完成《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淘汰项目,水泥、陶瓷行业完成《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淘汰项目。
(二)机动车污染防治
1、全面开展机动车排气简易工况法检测,提高机动车上线检测率。严格车辆注册、年检把关,达不到我省机动车尾气控制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注册、年检手续。
2、对黄标车和无标车实施限时、限行管理;开展路检,对车辆进行监督性抽测,查处超标车辆。
3、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黄标车等高污染车辆的淘汰力度,分期分批淘汰不达标车辆。
(三)扬尘污染防治
1、做好建筑、拆迁、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
所有建筑施工场地必须按扬尘控制要求达到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六个100%。高空作业施工渣土集中袋装运至地面,不得抛撒,风力四级以上不得从事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所有拆迁施工工地必须采取围挡等扬尘控制措施,拆迁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渣土废料实施密闭运输。
2、加大道路、交通运输扬尘污染治理力度。对建成区内及周边主要道路全部实施清扫保洁,确保每天清扫1一2次,建成区内及周边主要道路要进行洒水降尘,主干道和扬尘突出的道路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对城区地面、破损道路进行固化、硬化、美化和绿化。
3、开展煤场扬尘综合整治。逐步取缔禁燃区内经营性煤场。所有煤场全部达到扬尘控制标准要求。
4、实施密闭运输。从事散装物料和渣土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申请办理运输车辆准运证件,实施密闭运输,杜绝抛撒遗漏现象。
5、抓好城区内的园林绿化工作。城区内的园林绿化工程产生的渣土要做到日产日清,并采取密闭措施运输。
(四)秸秆禁烧及其他废弃物污染防治。对辖区内所有农作物秸秆及其他废弃物产出地、收储地实行全覆盖检查,并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严厉查处不法焚烧行为。在县城城区及人口聚居区,将秸秆、树木枝叶、枯草、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纳入禁烧范围。
(五)科技支撑研究。建立覆盖全县的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开展PM2.5、臭氧等污染物监测,定期公布监测结果;强化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健全高污染和大气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快大气污染防治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鼓励相关单位和企业开展专项研究,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四、职责分工
(一)乡镇(街道、开发区)政府全面落实大气污染治理各项任务。
(二)县环保局。负责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
(三)县住建局。负责制定实施建筑、市政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四)县城管局。负责制定实施城区道路保洁方案;制定实施渣土车、砂石车密闭改造方案;制定城市绿化方案,逐年提高城市绿化率;制定绿化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并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五)县发改局。负责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制定重点行业发展政策和发展规划。
(六)县经信局。负责制定实施陶瓷、钢铁、焦化、建材等高污染行业的提升改造方案;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或生产线。
(七)县房产和住房保障局。负责制定实施房屋拆迁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八)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确定机动车排气超标车辆定点维修单位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具备资格的企业名单;负责营运性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车辆参数及配置核查工作;配合环保部门落实机动车排气环保检验制度。
(九)县公路局。负责国道、省道及其它管辖范围内破损道路的修复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十)县公安局。负责机动车注册登记环保检验前置把关工作,对没有取得环保检验合格证的机动车不予办理相关手续;配合环保局开展机动车路检工作。
(十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矿山开采及选矿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取缔尚岩、新兴、鲁城等西部矿区的非法小碾子厂、小选厂。
(十二)县农业局。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夏季、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
(十三)县节能办。负责制定实施县城城区内煤场扬尘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方案,逐步取缔城区内经营性煤炭市场。
(十四)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数据,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课题研究。
(十五)县人民银行。负责建立绿色信贷制度,将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录入征信系统。
(十六)县金融办。负责引导、督促各银行业机构做好绿色信贷工作。
(十七)县财政局。负责对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课题研究提供必要支持。
(十八)县监察局。负责对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效能督查,对工作进展不利的进行约谈、督办和责任追究。
(十九)县供电公司。负责对淘汰关停的企业停止供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城区空气质量改善专项工作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汇报,通报检查情况,督导工作开展,部署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是开展大气治理工作的实施主体,要把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确定具体工作措施,落实辖区治理责任。各有关部门是大气污染治理的督导主体,也要根据工作职责,分解督导任务,制定督导方案,落实督导责任,重点工程现场都要明确“包项目领导和监督人员”两个责任人,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大气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全过程跟踪督导整治效果。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日常督导机制。建立评估考核制度,制定奖罚办法,对按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的,按照市政府《“十二五”期间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办法》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治理或整改任务的,给予相应处罚。
(四)落实环境经济政策。达不到大气污染治理要求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将实行区域限批,限制新上涉气项目。各金融机构要将企业违法情况纳入征信系统,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县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的支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工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以及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课题研究等资金到位。
ABSTRACT: Datang Jixi ThermoElectron Corporation ash storage field for the mountain ash field, hydraulic ash, ash mixed evenly, in front of the dam in ash, now covers an area of 168 hectares. The ash field was built in 1979, put into use in 1982, for the 3 time the ash field capacity design, to the end of 2010 7 ash storage capacity will be full of. The ash storage field in the four aspects of capacity, water, ash, dust, there are outstanding issues, Jixi ThermoElectron Corporation from plain grey field management experience, change the ash field increase capacity investment direction, use a small amount of land requisition, the ash field original covers an extended three-dimensional space, to achieve the purpose of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through the valley ash field plain after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and achieved remarkable results.
KEY WORD:Ash field, plain, comprehensive treatment, and capacity of design, capacity
关键词: 山谷型水力贮灰场平原灰场设计分区功能增容改造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 A
1概述
发电厂贮灰场位于厂区西部约厂区7Km,三面环山为山谷型水力灰场,于1982年建成并投入使用,2005年增容扩建时,设计灰坝标高为234.70m,实际坝高24.70m,坝长580m,顶坝宽4m,灰场征地标高为231.50m,总占地面积为168公顷,总库容为1468×104m3。公司现有2Ⅹ125MW供热机组,灰渣混排,水利输送,灰水澄清后由回水泵送到厂里重复使用,继续做冲灰用水,年排灰渣量约50万m3。由于灰场储灰量逐年递增,使得灰场储灰、蓄水库容逐年减少,灰滩增加,贮灰场剩余库容将尽。如不解决贮灰场增容问题,将直接影响到正常发电和冬季供热。电厂开拓思路,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借鉴平原灰场的建设思路,改变灰场增库容的投资方向,利用灰场原有的占地面积,扩展立体空间,通过规范化管理、合理调配灰水排放方式、增加灰场的贮灰高度,来达到综合治理的目的,经山谷灰场平原化综合治理后,取得了明显成效。
2 贮灰场存在的问题
该贮灰场存在五大突出问题。一是贮灰场库容问题,随着灰场贮灰量逐年递增,贮灰场库容贮量将满;二是贮灰场回水问题,由于深水区变浅,回水量少、回水混浊,水量、水质均无可靠保障;三是贮灰场排灰问题,传统的坝前定点均匀排灰方式,已不能兼顾目前贮灰与回水的需求;四是贮灰场扬尘问题,近几年随着贮灰场干滩逐年增加,干滩扬尘现象日益加重,给周边的居民耕地及自然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五是征地动迁问题,贮灰场周边建筑物增多,树木数量多,征地补偿费用大。
3 贮灰场综合改造方案
发电厂致力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坚持生产与环保并重的原则,对灰场的综合治理高度重视,以“科学规划、注重安全、兼顾环保、减少投资”为指导思想,开拓思路,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借鉴平原灰场的管理经验,改变灰场增库容的投资方向,利用灰场原有的占地扩展立体空间,通过规范化管理、合理调配灰水排放方式、增加灰场的贮灰高度,来达到灰场增容的目的,实现山谷灰场平原化管理。
3.1 构建向上立体贮灰新格局
在主坝与主隔坝间建立灰渣贮灰区,占地面积10.51万平方米;在库区东侧现有的干滩的位置,完成膜袋修筑灰坝6.04万立方米,修筑坝长3560米,新建1、2、3号贮灰格,总占地面积59.90万平方米;通过排灰管路延伸,充分利用库区远端五个边角库容贮灰。通过“建立一区、三格,用活五边角”,构建向上立体贮灰的新格局。
3.2 拓展向下立体蓄水新空间
将库区内的干滩、水区实施分隔管理,对灰场贮水区的沉积灰渣进行清掏,在库区西侧现有的贮水库容位置建立深水区,拓展向下立体蓄水新空间。同时在2号深井处建立了人行通道,使回水量调整更加安全、便捷。夏季利用船载泥浆泵、冬季利用挖掘机对贮水区内淤积的灰渣进行了清掏,由2号深井向南经3号井纵向延伸1000m、横向扩宽100m,进行水下沉积灰渣清掏,清掏平均深度≥2.00m。使库区贮水量达到30×104m3以上,确保冬季用水贮量及回水的顺畅供给,也满足了夏季蓄洪能力的要求。
3.3 管路延伸开辟排灰新途径
将坝前现有的1根DN350mm排灰管路改变走向,在坝前出口处沿原主隔坝向西延伸敷设550米DN350mm排灰管路,实施灰水单向排灰。原库区DN400mm排灰长管路继续向南延伸1200m,至灰场最南端的深水区内。在库区1号贮灰格主隔坝前垂直于主隔坝向南延伸1080m的隔坝上敷设DN400mm的排灰长管路1000m。经排灰管路延伸,可以合理的调整灰水排放地点,使灰水排放趋于规范化、合理化,确保灰水排放、回水回收的顺畅。
3.4 多措并举治理扬尘
贮灰场综合治理一期工程进行坝坡水泥砂浆护面3.37万平方米,修筑排水边沟180米,进行坝顶覆土1万平方米;二期工程利用有效的管理方式,采取贮灰格内建立浅水层,局部干滩采用水喷淋及土方覆盖、种植植被等方式,抑制灰场的扬尘,多措并举,使灰场变成绿洲。
4 综合效益比较
原“征地增库容”方案,预计工程总投资3770万元,可增库容350万立方米。但从2009年6月至2010年2月间,贮灰场库区周边2米高程拟征土地范围内,又新增总面积为1108平方米的民宅住房9户、鱼池3个、耕种大棚21亩、树苗2万株、占地面积210平方米休闲度假山庄1个,按照地面附着物补偿费计算,累计增加征地投资235.64万元,总投资将增至4005.64万元。
目前采用的“山谷型灰场平原化综合治理方案”,工程总投资3121.46万元,较征地增容方案可节省资金884.18万元,多增库容36.66万立方米,多延长灰场使用年限0.9年;同时还增加了以下三方面效益,一是工程竣工后,灰场主坝坝前干滩由原来的200m增至为500m,坝体的安全可靠性提高了;二是目前采用的方案为湿式贮灰,能够有效的抑制扬尘,环保功能更强了;三是可减少征用民宅65户、耕地306亩,社会综合效益更大了。
表1 两个方案综合效益数据统计比较
方案 投资总额 增加库容 使用年限
征地增库容 4005.64万元 350万m3 9.1年
增容综合治理 3121.46万元 386.66万m3 10年
效益比较 -884.18万元 +36.66万m3 +0.9年
5贮灰场综合治理取得的成效
发电厂因地制宜对贮灰场实施平原化综合治理,解决了一系列突出问题,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5.1实现了“建立一区、三格,用活五边角,完成一征地”的总体设想,构建向上立体贮灰的新格局,灰场贮灰、贮水、排灰、泄洪、防尘综合功能增强,贮灰场增库容综合治理工程,增加贮灰容量386.66万立方米。
5.2形成深度贮水区,贮水量达到30万立方米以上,满足冬季灰水回收重复利用冲灰水量和夏季防洪需要。清挖灰水回流通道,防止冬季排灰口灰水改道结冰造成回水中断,排灰水流程延长,保证了灰水沉淀澄清效果,回收的灰水水质清澈,减轻了水泵和管道的磨损。
5.3向上贮灰,向下贮水,减少了灰场贮水面积,主灰坝前干滩面积增加,限制灰场贮水面高度,灰坝体浸润线降低,灰场主坝更加安全。
5.4节省资源,充分利用了灰场的有效空间,减少征用民宅65户,少砍伐树木5万余棵,节约耕地306亩,综合社会效益显著。
5.5改善环境,采取贮灰格内建立浅水层防尘,局部干滩用水喷淋防尘,个别区域土方覆盖、种植植被等方式抑制灰场的扬尘,多措并举,减轻了灰场污染,灰场周边环境大为改善。
5.6节省资金,减少了征地费用,多措并举防治扬尘,减少了环保污染补偿费用,采用模袋筑坝新工艺,降低修筑灰坝造价,科学谋划,细化管理,控制费用,综合治理工程投资比征地扩容节省资金884.18万元。
致谢
感谢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黑龙江省电力勘察设计院在我公司山谷型灰场平原化综合治理过程提供的技术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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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黑龙江省电力勘察设计研究院.大唐鸡西热电有限公司灰场腾库容综合治理建设工程设计说明书.
按照市委、市政府今年工作思路,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城市为目标,以异味、烟尘、粉尘、扬尘和水污染治理为重点,采取“一企一策、细节管理、分类施治”的办法,突出抓好群众反映的焦点热点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
二、工作任务
今年共确定129个工业污染治理项目,预计总投资11.8亿元。其中,大气污染治理项目80个,预计总投资5.66亿元;水污染治理项目49个,预计总投资6.14亿元。
(一)工艺废气异味污染治理。列入治理任务的工艺废气排放企业,要严格按时限和要求完善废气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新建废气排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安装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并保证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引起跨界异味污染纠纷的镇和生态经济园区的鱼粉厂等企业,要继续实施异味治理,坚决杜绝跨界污染纠纷事件的再次发生;巨能金玉米要加快搬迁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搬迁任务,并在搬迁完成之前继续加大废气异味治理力度。
(二)燃煤污染治理。列入治理任务的项目要严格按要求建设脱硫、脱氮和除尘等污染治理设施;鼓励使用燃油、燃气、电热等清洁能源;划定金海路―农圣街―黄海路―文圣街所围区域为禁止直接燃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区域;凡是处于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单位,一律采用集中供热,今后不再审批新建锅炉;针对电力、钢铁、20蒸吨/时以上燃煤锅炉等列入烟粉尘治理任务的企业,要进行烟粉尘治理设施改造,确保2014年6月底前完成,烟尘排放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和《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等国家、地方标准。
(三)粉尘扬尘污染治理。产生工艺粉尘的工业项目要安装粉尘收集或综合利用装置;大型的企业物料存储场所,要根据存储面积、存储种类等因素,建设符合要求的防风抑尘装置,切实做到厂区周围无可见扬尘;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道路施工、房屋拆迁、建筑施工工地等易起尘区域的扬尘污染防治;城区主次干道要实施“机吸―冲刷―洒水―捡拾”等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最大限度减少路面扬尘;建立环保、住建、公路、交通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有关防治扬尘污染的政策措施。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要包括防治扬尘污染内容,否则,各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
(四)机动车尾气治理和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年检和治理工作,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含汽油车、柴油汽车和双燃料汽车)达到国Ⅰ及以上标准、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含柴油车)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对经排气污染检验合格的,以及按规定免于检验的新购置机动车,核发绿色环保检验标志。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机动车,按规定经排气污染检验合格的,核发黄色环保检验标志。经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应当经维修治理后到原检验机构进行复检,经复检合格的,核发相应的环保标志。未获得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年审、挂牌及过户,禁止上路行驶。由环保、商务、交通、财政、安监、质监、消防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油气收集、回收利用工作,确保在2014年底前,全市所有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汽油油气排放达到国家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五)秸秆焚烧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工作实行镇街区属地管理,按照领导干部包片、一般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巡查的工作机制,由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同志集中精力靠上抓。麦收和秋收期间,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确定专人负责,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调度检查。对工作安排部署不力,出现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工业废水污染治理。环保部门要将重点企业水污染物治理项目纳入年度减排重点工程,对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不按规定规范排污口、偷排偷放和超总量、超标准排放废水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利用渗井、渗坑、湾塘等排放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
(七)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继续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各危废产生单位要按要求加强本单位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并定期开展危险废物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的应对和处置能力。
三、组织实施
污染治理工作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8日-6月10日)。制定下发《市环境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召开环境污染治理专项会议和片区分点会议,安排部署治理任务。
(二)制定措施阶段(6月11日-6月20日)。按照“一企一策,细节管理,分类施治”的办法,各企业、单位认真分析产生污染的环节和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污染治理措施,环保部门、各镇街区都要与有关企业签订污染治理责任书。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9月30日)。根据制定的污染治理措施,各企业、单位要保障治理资金,组织专门施工力量,进行污染治理。工程结束后,按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区与企业签订的责任书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视为完成治理任务。
(四)分类处置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由市政府组织专门工作组,对治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单位,实施关、停、限产等分类处置措施。
(五)验收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治理工作结束后,各部门、镇街区对治理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市政府写出汇报,市政府成立验收小组对各部门和镇街区的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评议,对治理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环境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镇街区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治理工作的组织、监督、协调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定期通报考核。市政府把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纳入2014年环保工作考核范围,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点评,半年一总结,一年一考核”的工作办法,环境污染治理将作为年终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治污减排工作的主要内容。
(三)加强监督监管。环保部门要不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建立突击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督促企业加快治理进度。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或不能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进行分类处置。对个别严重违法的污染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齐抓共管,严厉查处。
一、整治目标
这次田镇地区粉尘污染专项治理行动要坚持阶段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统筹安排,重点突破。通过治理达到:环境空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有组织排放粉尘执行*0mg/Nm3;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1.0mg/Nm3。最大限度减少粉尘污染,还田镇地区一片蓝天,让老百姓安居乐业。
二、治理原则要求
在这次粉尘污染专项治理行动中,应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重原则;应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应落实“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责任要求;应采取“污染物减量、资源再利用和循环利用”的循环经济技术。
三、治理任务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责任要求,这次负有治理粉尘污染责任的主要有,矿山企业、运输车辆、有在建工程的单位及其他产生粉尘的单位和个人,主要任务:
1、对于露天开采的矿山,推广剥离——排土——造地——复垦一体化技术。
2、所有矿山企业都必须采用安装除尘装置、湿式作业、个体防护等措施,防治凿岩、铲装、破碎、运输等采矿作业中的粉尘污染。一是采矿作业中,易产生粉尘的爆破气体、采矿作业面等重点部位,要对爆破的最大装药量进行限定,在爆破前对爆破面进行洒水处理,尽可能以减少爆破扬尘;二是为了抑制生产过程中堆场的矿石装卸和风蚀扬尘的产生,需采取喷水抑尘措施,同时还要采用其它多方降低无组织强尘排放措施。如采用表面覆盖织物进行遮盖、挡风网、车辆冲洗台、道路冲洗等;三在矿山资源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扬尘的,应优先选用带有吸尘除尘的加工设备,采用集中系统收尘和除尘措施。
3、对采矿活动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应设置专用堆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环境污染及诱发次生地质灾害。
4、大力推广采矿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技术。
5、矿山生产过程中应采取种植植物和覆盖等生态修复措施,对露天坑、废石场、尾矿库、矸石山等永久性坡面进行稳定化处理,防止水土流失和滑坡。
6,矿山企业对其物料的运输要使用专用车辆,限量装载、加盖防护罩,限制车速,进出的村级公路要每天进行两次以上的洒水降尘。
7、矿山企业对其物料的上船作业应采用湿式作业。
8、处在施工阶段的建设项目,由于清理场地、物料搬运、施工作业引起的二次扬尘、大气污染控制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施工场地易产生二次扬尘的作业面(点)、道路进行洒水;二是加强物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运输建筑材料和清运施工渣土等建筑垃圾应使用专用车辆,加盖防护罩,限制车速,出场车辆要冲洗,不得带渣土出场;三是施工现场周边要按规定修复防护墙、防护网,实行封闭式施工。
四、治理时限
在武田主干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的江工建材开发有限公司、田镇启发石材厂、武汉鑫鑫伟业建材有限公司武穴田镇采石厂、田镇福利石材厂、田镇华利石材厂、田镇马口石材厂、创兴建材化工有限公司下窑矿区、百达建材有限公司宏兴采区、申盛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大法寺镇采石厂、祥云集团新厂区的填方工程、亚东基建扬尘的粉尘污染治理工作应在2009年元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其他的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为保证这次粉尘污染治理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达到预定目标,要切实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领导挂帅,部门依法监管,处村监督,污染责任主体履行治理责任的要求,切实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为切实加强对这次粉尘治理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田镇地区粉尘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郑勇平任组长,田镇办事处党委书记高维鹏、市环保局局长李治先、市安监局局长吴小亮任副组长,市公安局、监察局、交通局、经济局、国土局、建材协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治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1、市环保局,对现有矿山企业、在建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粉尘污染单位下达污染治理限期整改通知书,跟踪监测治理效果,为治理提供技术支持,对治理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行政处理措施。
2、市交通局,组织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路面执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派驻交通执法人员深入货站、码头、山场、配载场及大型工程建设等货物集散地,在源头进行运输装载行为监控和检查,防止车辆超限超载装载;防止抛洒物;负责武田公路主干道的维护、保洁工作。
3、市安监局,督促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开展粉尘治理,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4、市公安局,组织交警开展执法,依法查处车辆超载运输违法行为;对有关部门责令停产整顿的矿山企业停供民爆物品。
5、经济局:督促祥云集团、华新水泥(武穴)有限公司、亚东水泥(武穴)公司开展粉尘治理工作;
6、建材工业协会,督促创新建材有限公司,民本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粉尘治理工作;
7、国土局:督促采矿权人在采矿过程中,必须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对因采矿活动破坏的矿山地质环境及时进行恢复治理。采矿权人停办或者关闭矿山,应当按规定完成有关水土保护、植被恢复、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等恢复治理工作。
8、监察局: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工作职责,对不作为的单位予以政纪追究。
9、田镇办事处:督促各村(居)做好各辖区内的粉尘治理工作。
(三)严格执行产业政策、控制新、改、扩建矿山
1、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内采矿。
2、禁止在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取缔不符合环保、安全要求的老矿山。
3、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
4、矿产资源开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布局应符合所在地的区域发展规划。
5、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制定矿产资源综合开发规划,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内容包括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废弃地复垦等。
6、矿产资源开发规划阶段制订并执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7、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非煤矿山企业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编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环保部门审批。
8、矿山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一、专业主要管控指标完成情况(截至11月底)
序号
指标
单位
18年定额
18年累计
与定额比
完成率
备注
1
备件消耗
元/吨
2.4
2.12
-0.28
113.21%
2
备件储备
万元
200
91.4
-108.6
218.82%
3
修旧利废
万元
/
76.75
/
/
4
外委维修
元/吨
0.2
0.04
-0.16
/
5
窑运转率
%
/
66.05
/
/
6
熟料综合电耗
度/吨
51
49.73
-1.27
102.55%
7
粉磨工序电耗
度/吨
29
28.05
-0.95
103.39%
8
故障停机
次
/
14
/
/
机电专业
9
综合电价
元/度
0.631
0.5945
-0.0365
106.14%
10
谷电利用率
%
80
99.14
19.14
123.92%
二、2018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1、节能、环保、安全类技改全力推进。全年共完成工程类技改12项,设备类技改11项,零星工程施工10项,新开工持续推进项目15项。
(1)、节能环保及现场设备优化升级方面
全年完成了矿山车辆计数系统、智能巡检视频监控系统、煤磨房二氧化碳自动灭火系统、装车机扬尘治理、自动插袋机及包装机升级改造、二期骨料库底收尘技改、板链秤计量改造、厂区收尘器风管加高及新增收尘器安装技改、窑头工业电机升级改造、专家公寓门禁系统等11个设备优化升级项目的方案研讨论证、立项报批、购置及安装调试。充分发挥装备专业在节能环保、降本增效及降低员工劳动强度方面的技术保障作用。
会同装备部、设计院完成了煤磨主排风机变频改造、窑尾电收尘改造、冷却循环水改造、食堂及专家公寓污水处理改造、新增地磅等7个项目技改立项、设计订货。目前冷却循环水改造冷却塔设备安装及水管线施工除停窑接口外基本结束;食堂及专家公寓污水处理具备调试投用条件;煤磨主排变频技改项目变压器、变频器等已具备发货条件,电力室主体砌筑完成;电收尘改造、SCR项目及原材料入库技改正在按节点稳步推进。
(2)、工程类技改及零星工程方面
完成新增危废暂存库、一期骨料库装车通道封闭、二期骨料库装车通道封闭、熟料散装库装车通道封闭、石灰石下料口封闭、粘土下料口封闭、石膏堆棚封闭、原煤卸车封闭、食堂新增污水处理系统、专家公寓新增气浮装置、2#门新增提升井,泉林矿新增道路、洗车台等12项工程技改;完成2#地磅两侧道路拓宽、1#水泥库防水维修、5#、7#水泥库防水维修、煤磨预留洞口封闭、2#熟料库库顶预留洞口封闭、安全宣讲室改造、标准化实验室改造、总经理办公室改造、厂区钢结构防腐等10项土建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完成了厂区环卫清扫车、矿山新增洒水车、雾炮机购置,现均已投用。
目前,原材料入库技改项目、厂区雨水收集系统、水泥散装及一期骨料新增地磅、厂区廊道封闭项目、4#地磅移位、冷却循环水系统技改等6项目按计划推进;外墙面粉刷、新增停车场、新增塑胶跑道、技师创新工作室改造等4项土建零星维修项目正在紧张有序施工,安全、质量及进度管理整体受控。
2、组织窑检修三次,完成检修项目1370项,其中机械642项,电气525项,工程机械检修项目203项;全年无故障停窑及检修返工。严格按照检修“六落实”要求对检修项目、备件、方案等进行研讨评审、补充修订,确保检修进度、检修质量。
全年共治理矿山2#长皮带老化磨损更换、窑口胴体烧损更换、窑液压挡轮异响、入窑入库斗提减速机维修、窑主减齿轮更换、A磨循环风机叶轮磨损严重更换及A磨辊压机定辊减速机振动及异响更换处理等重大设备隐患40余项,保证了窑磨系统的稳定运行,其中回转窑18年连续运行超60天共计三次,最长运行周期90天。
3、争取经济用电和优惠政策,全年节约电费支出512.38万元,其中直供电优惠节约电费支出71.92万元,按实际需量节约电费支出64.17万元,主变报停节约基本电费188.16万元,功率因数返还30.63万元,余热发电系统备用费减免110.63万元,基金、需量退补等其它优惠46.87万元。
(1)、成功参加18年山东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全年获批8500万度外购电量直供,18年节约电费71.92万元。
(2)、结合山东省错峰停产时间长的实际情况,为实现主变报停节约基本电费支付,积极与供电公司协调,在冬季错峰生产来临前,提前变更基本电费收取方式,将基本电费缴纳由原来的按需缴纳变更为按主变容量缴纳,在冬季错峰期间将主变报停60天,共节约基本电费188.16万元。
同时,通过物价局申报发电备用费减免,在18年年初获得批准,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系统备用费,18年节约发电费用110.63万元,免征系统备用费文件执行期间预计节约近395万元。
(3)、紧跟国家电力政策,在5月份及时将主变基本电费收取方式由最大需量收取变更为按实际需量收取,全年节约基本电费64.17万元。
(4)、注重电能质量,提高电网效率,提高现场用电设备的工作效率,降低线路损耗,用电设备现场功率因数控制在0.90左右,总降功率因数控制在0.95以上,通过功率因数返还全年节约电费支出30.63万元。
4、“在管理中融入服务,在服务中体现管理”,努力发挥装备专业管理服务职能,为公司生产线稳定运行保驾护航。
为进一步规范设备点巡检、加强新增环保类设备管理,健全装备管理体系,根据生产运行需要及季节特点,建立公司设备日报制度,完善体系化管理。先后编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带队巡检及专业点检”的通知》《关于加强环保除尘雾炮机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钢结构防腐施工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电气设备夏季“三防”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冬季设备防寒防冻专项检查的通知》等,共组织开展设备综合检查、工具、油、循环水、工程机械、计量设备专项检查等各种形式的检查34次,不断优化健全装备管理体系,丰富装备管控手段,提高设备管控能力。
5、全力推进自主维修和修旧利废,降低外委费用。全年累计修复NSE1000斗提料斗、辊压机侧挡板、反铲铲斗油缸等备件360项,节约备件采购成本76.75万;完成自主维修11项,节约外委费用28.41万元。
6、管理前延,强化工程机械检维修管理,集中力量解决工程机械运行瓶颈问题。
(1)、健全体系,完善管理抓手。成立了工程机械维修管理微信群,形成了工程机械运行日报制度,开展了矿山工程机械效能监察1次、工程机械专项检查11次,延伸管理触手,进一步规范工程机械管理。
(2)、充分利用冬季错峰停机,排定工程机械淡季检修计划,集中处理了铲装及运输设备运行隐患96项,提高了工程机械完好率。组织1#3#PC400反铲发动机、液压系统、底盘,CM785、CM760钻机、CAT988装载机发动机、收尘系统、液压及电控系统等故障排查,完成了C10、C13发动机外委大修。
(3)、完成了1#3305矿车发动机、变速箱、5#3305、4#D206#红岩车发动机自营维修过程中发动机缸体及曲轴瓦座外委焊接镗削、CM785钻机铸铝材料正时齿轮壳外委焊接、988装载机ET检测、2#650装载机、备用D20矿车发动机燃油泵维修校验工作,提高了设备运行完好率,稳定了设备运行。
7、积极开展设备见本色活动,全体动员,细化节点,分区域定标准,逐项逐台治理设备跑冒滴漏,开展设备除锈刷漆,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并严肃考核,形成闭环管理。其中累计通报设备见本色活动检查整改问题107项,共开展水泥磨房、原料空压机房、立磨液压站房、增湿塔泵房等多区域标准化建设,组织对斗提、斜槽及风机壳体防锈出新、对各减速机恢复本体颜色刷漆等,累计开展197台次设备见本色治理。同时系统梳理设备类防腐及建构筑物外墙粉刷工程量,做好分工并排定施工计划,努力提高现场精细化管理水平。
积极响应区域机电专业统筹,先后组织维修骨干参加杨湾、楚州、中国厂设备检修达2116人次。
二、部门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1、合同管理、隐患预警等装备管理精细化程度需持续提升,备件采购各环节风险管控意识有待加强;
2、一期回粉廊道施工收尾进展缓慢。
三、19年主要工作任务及指标管控目标
19年装备管理紧紧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装备管理计划,创新管理,抢抓各类工程建设工期,努力提高运行周期,突出装备节能、环保、减排和现场跑冒滴漏管理,提升装备内控管理水平;大力开展设备自主维修,修旧利废,节约设备维修维护费用;严抓点巡检质量和设备隐患的监控治理以及故障停机分析处理,进一步夯实装备技术管理和基础管理,努力降低设备运行成本,提升运营质量,确保公司年度产销目标的全面实现。主要目标是:机电备件消耗控制在2.35元/吨以内,机电外委修理费用控制在0.2元/吨以内,机电备件储备额控制在200万元以内,平均电价低于0.5945元/度。
四、2019年管理重点
1、重点工作
序号
主要工作
完成时间
1
完成窑头、窑尾电收尘电改袋项目的实施及618、538风机变频改造,做好过程设备到货督促及设备安装施工、验收,做好施工相关方安全管理。
2019年12月
2
完成煤磨变频改造,做好过程设备到货督促及设备安装施工、验收,做好施工相关方安全管理。
2019年1月
3
配合做好SCR脱硝改造土建安装招标、施工,做好过程设备到货督促及设备安装施工、验收,做好施工相关方安全管理。
2019年7月
4
按照检修“六落实”要求,做好矿山、窑磨系统检修计划、备件、方案等准备,做好汽轮机大修、设备防腐等外委项目施工过程管理,组织检修验收、保驾运行。根据政策要求,做好主变报停恢复及送电后基本电费需量值核准变更。
2019年3月
5
完成原材料入库及新增地磅等技改项目土建、安装施工及竣工资料、结算资料提交;完成厂区廊道环保封闭项目施工及竣工资料、结算资料提交。
2019年12月
6
重视经济用电,按照政策要求,协调供电局及售电公司做好2019年度直供电申报手续办理并落实后期优惠政策返还。
2019年12月
7
积极协调,推进专家优化系统、设备管理及辅助巡检系统、能源管理系统建设,做好立项、方案设计论证、招标订货、安装调试等环节衔接。
2019年12月
8
按照装备部《保全处工作一览表》要求,组织开展设备检查、隐患治理及设备例会等各类装备管理活动,发挥装备体系职能;做好零星工程报批及实施过程管理;全力推进设备见本色及标准化厂房建设。
2019年12月
2、风险管控方面
一是努力提升合同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强备件采购环节风险管理。系统梳理计划申报评审、询比价、合同签订、到货验收、质保理赔等各环节风险点,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规范备件评审、采购、验收和使用管理。
二是按规范做好节能、环保、安全类技改方案论证审批、设计出图、工程量核算及招投标、合同执行、施工安全等全流程风险管控,确保技改项目论证充分、审批规范、推进迅速、风险受控。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为主线,动员全市各方面力量,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全市治污水平,构建起科学完整的“治、用、保”治污体系,确保总量减排任务圆满完成,实现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二)坚持原则
一是坚持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二是坚持“治、用、保”综合治理;三是坚持总体布局、分布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二、任务目标
(一)总体目标
1、全面完成《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目标,在2013年度国家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考核中实现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确保第一名、夺取三连冠”的目标。
2、全面完成“十一五”期间水污染物(COD)削减18%的目标。
3、全面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流域内所有河流实现省政府下达的“恢复鱼类生长”目标。
(二)主要任务
1、河流水质稳定达标。2013年底前,流域各河流断面水质均稳定达到或优于V类水质标准(即COD≤40mg/L、氨氮≤2mg/L);、,河流域各河流断面水质达到鱼类能够稳定生存的技术参考指标(即COD≤60mg/L、氨氮≤6mg/L)。
2、《规划》项目全部完成。2013年11月底前,《规划》内的21个工业项目、6个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2013年12月底,完成厂区绿化、美化、亮化。
3、完成三大系列亮点工程建设。一是在全市重点废水污染源、污水处理厂和主要河流断面安装在线监测与视频监控装置,实现三级联网并实时监控。同时,建立完善一流的环境监督安全监控体系;二是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实现“五化”“七个一”;三是高标准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重点围绕河流湿地净化和生态修复,突出人工强化、地方特色及对水质改善效果。
4、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强化点源环境安全防控能力建设,尤其是有重金属排放风险源的工业企业要安装重金属在线监控设备,建设事故状态调蓄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应急设施,保证可以容纳2个生产周期的排水,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重点排污河流下游建设事故应急拦河闸(坝),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符合自身的辖区安全防控体系。
5、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对城区、主要交通干线、迎查线路和河流两侧可视范围内环境面貌进行综合治理,打造整洁、清新、优美的城乡环境,深入开展城区大气污染集中整治行动,突出加强对小锅炉、机动车尾气、扬尘等的治理力度,提高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
三、具体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县(区)职责及工作要求。
(1)保证辖区内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重点控制断面水质目标表》(见附件1)确定的水质目标要求。对国控、省控、市控断面现场及周边可视范围内垃圾、污泥及杂物进行清理,切实改善河道景观环境。
(2)严格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建设完成规划内项目。原则上所有工程任务(包括治污工程、改造工程、升级改造、排污口规范化等)11月底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
(3)完成辖区内河道清淤、垃圾清理、扬尘治理、道路改造等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整治规范辖区内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的厂容厂貌。
(4)挖掘、培植3-5个带有示范作用,能够展现辖区治污与管理水平的亮点工程,提前做好迎查准备和模拟工作。
(5)建立完善治污工程项目档案和环保设施、在线监测、人工监测、污泥处置、中水回用等相关运行记录(台帐)。
(6)构建辖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能将废水控制在辖区最小范围内,确保不出境。
(7)其他。一是2013年12月底完成水质自动监测装置建设,并实现联网运行。二是2013年12月底完成“十一五”COD总量减排任务。三是2013年11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及申报工作。
(二)市直有关部门职责及工作要求。
1.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对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的监察和日常考核。对因认识不到位、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等造成工作被动的,依据《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市委宣传部:负责环保工作的舆论宣传。牵头制定并落实环保专题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为迎查工作营造浓厚氛围,推进迎查工作深入开展。在《日报》、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对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对环境污染问题和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公开曝光。组织制作迎查专题图册、电视片。
3、市经信委:负责协商有关部门提供限制发展和淘汰企业名单,整顿高水耗、高污染工业企业;指导市属企业和各县(区)按规范化要求整治工业企业厂区及周围环境。
4、市公安局:结合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11月1日起未通过环检的车辆不得通过年检。禁止排气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
5、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对任务重、财政困难的县(区)制定资金支持政策,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6、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负责督导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建设进展(包括管网配套项目、中水利用工程、中控系统建设、污泥处置工程、生物指示池建设、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抓好污水处理厂运行,年底前全部城市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条件具备的逐步实现市场化运营;督导、审核各城市污水处理厂提供的建设、管理、运营的档案资料。(2)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及相关设施建设的督导和协调、对接工作。(3)负责建设完善城区(除由滨城区和经济开发区负责以外的)污水管网配套、雨污分流等工程建设,沿河、张肖堂干渠和新立河的生活污水全部纳入污水管网。(4)负责监管市污水处理厂(中和水质)正常运行。(5)督导无棣县垃圾处理厂工程按期完成建设、验收任务,2013年12月底前,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6)督促各县(区)按规范化要求整治污水处理厂厂区及周围环境。
7、市城管执法局。(1)负责市垃圾处理厂的正常运行,督导惠民、阳信县垃圾处理厂工程建设,按期完成建设、验收任务,2013年12月底前,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2)负责整治城区露天烧烤和扬尘污染以及社会噪声污染等。(3)负责督导全市城市环境卫生及道路市场秩序的整治工作,确保城市面貌整洁有序。
8、市水利局。(1)组织实施潮河、河、新立河引水补源工程,合理调剂河道径流,逐步恢复河流生态功能。(2)组织滨城区、开发区、沾化县对潮河流域主要河流(包括西沙河、新立河、张肖堂干渠、河和潮河)进行河道清淤和两岸绿化、美化。(3)负责督导完成截污导流工程建设任务,指导任务县(区)在本辖区主要河流(附件1中河流)河道中建设橡胶坝或溢流坝,延长河水滞留时间,充分利用河流自净功能改善水质。(4)督促各县(区)对主要河流河道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清理河道垃圾、污泥、杂草及漂浮物,切实改善脏、乱、差的状况。(5)督导河流人工湿地处理工程建设,指导各县(区)在本辖区主要河流建设1至2处人工湿地,种植芦苇、香蒲等水生植物,进行生物降解,改善水质。督导、审核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提供的建设、管理等档案资料。
9、市环保局。(1)负责迎查工作总牵头,做好与省环保厅和环保部有关迎查的沟通、联络、汇报等工作。(2)负责本方案进展情况的通报,综合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和县(区)的迎查工作。(3)监督各重点河流断面、工业点源、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4)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杜绝工业企业超标排放。(5)负责列入《规划》中21个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的督导验收工作,确保按规划要求完成。对达不到治污要求的企业提前提出关停建议。(6)负责督导在线网络监控系列亮点工程的建设。(7)指导迎查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按规范要求建立完整档案资料。
10、市安监局:负责督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因安全事故引发的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落实。成立由市主要领导牵头,市纪检、宣传、环保、财政、住建、水利等部门参加的市流域水污染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障。县(区)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县(区)长是直接责任人,分管县(区)长是具体责任人,按照“失分严惩、加分重奖”的原则,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岗、到人。加强督查考核,查进度、找差距、明责任、抓落实。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对工作不力、延误整体工作的部门和单位,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加强对责任单位的效能监察,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漏洞、迎查无死角。对治污任务不落实、项目进展迟缓、河流水质不达标、整改工作不到位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二)明确部门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切实完成好所承担的任务,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及时掌握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对薄弱环节和重要问题靠前指挥,加强督促检查,认真加以解决,要明确专人分管,集中时间、精力靠上抓落实,真正把迎查的每一项工作扎扎实实落实到位。充分发挥指挥部的作用,对有关问题加强沟通协作,并搞好督促、检查,指挥部办公室要积极协调责任部门共同做好迎查工作。
(三)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为迎查提供有效资金保障。企业作为治污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大治污投入;各县(区)发挥政府环境保护投资的主渠道作用,把环保作为投资重点,加大投资力度;市级财政列出专项资金,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对有困难的县区和重点项目给予一定扶持和倾斜。多方面争取国家、省环保资金支持;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关键词 雾霾;石家庄;空气质量;大气污染
中图分类号X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4)114-0129-02
2013年,我国京津冀和长三角等地空气出现严重污染,雾霾天气影响范围大,持续时间长,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根据环保局的数据显示:2013年1月1日~12月30日,石家庄的空气质量一级优0天,二级良42天,三级轻度污染84天,四级中度污染85天,五级重度污染77天,六级严重污染76天,优良率11.5%。
造成“灰色石家庄”的原因有很多,除了气象和地理的因素之外,大气污染主要来源分别是燃煤、扬尘、工业排放和机动车排放等。
1 雾霾的定义
根据气象学上的定义[1],雾是由大量微小水滴浮游空中,常呈乳白色,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km的天气现象。当空气中湿度较大时,微小水滴或已湿的吸湿性质粒构成灰白色的稀薄雾幕,水平能见度在1km~10km时则为轻雾。而霾则是由大量极细微的干尘粒等均匀地浮游在空中,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0km的空气普遍混浊现象。
一般情况下,所谓的“雾霾”天气是指由于干尘粒和微小水滴的共同影响,使水平能见度低于10km的空气浑浊现象。
雾霾发生时,能见度下降显著,空气质量恶化,威胁人体健康。
2 雾霾的形成原理
组成霾的干尘粒即为气溶胶粒子。气溶胶按其来源分为一次气溶胶和二次气溶胶。一次气溶胶粒子通常粒径较大,从排放源直接排入大气中,其浓度主要受排放强度的影响[2]。
在我国,由各种污染源排放进入大气的污染气体中,一部分经过化学反应转化为二次气溶胶粒子,一部分变成臭氧。
二次气溶胶粒子的形成方式主要有3种:一是由气体直接变为气溶胶粒子;二是新粒子通过合并、聚集过程形成更大的粒子;三是通过凝结等过程进一步形成更大粒径的粒子[3]。
在我国华北区域观测发现可吸入颗粒物质量浓度中有超过50%是二次气溶胶[4],通过对比气象条件和污染源排放强度对雾霾形成的影响,发现一次气溶胶粒子与排放强度关系密切, 而二次气溶胶粒子的形成以及总体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则受气象条件的影响。
3 石家庄市雾霾成因分析
石家庄大气首要污染物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PM2.5为主。空气质量具有明显的季节变化特征,7~8月空气质量最好,冬季12月和1月空气质量最差。污染物浓度受降水和风等天气因素影响较大。
3.1 气象地理因素
石家庄西部的太行山为侵蚀构造山区,东南部为堆积平原区,地势西高东低。石家庄属于温带半湿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冬春季以北风为主,但市区低空范围内大风次数少,风速低,全年静风频率多。据气象资料统计,2001年到2012年石家庄市日平均风速小于等于1.5m/s的小风天数平均为243天,占全年的67%,大气水平扩散条件比较差。
统计显示,石家庄市稳定天气占到全年的50%,秋冬季平均达到了60%。稳定天气里逆温多,夜间到早晨出现逆温的频率高达70%以上,冬季1月可达80%,逆温阻挡了空气污染物的垂直扩散,使得空气质量变差。
石家庄市区存在着明显的热岛效应,市区比郊区最低气温大约高2.3℃~4.3℃,形成的城市热岛环流,在稳定层结的条件下造成城区大气污染物堆积。
3.2 外来污染物输送
独特的气象地理因素使城区的空气污染物不易稀释和扩散,此外,通过风带输送的外界污染物也是影响石家庄空气质量的一个因素。
石家庄西部太行山地区有两条明显的输送风带[5],一条是从邯郸磁县到石家庄的汇聚风带,另一条是从天津到石家庄的汇聚风带,而两条汇聚风带的交汇处正是石家庄。
受到这两个风带在太行山东部山前地区汇聚的影响,导致河北平原大范围地区排放的空气污染物向石家庄汇集输送,造成该地区的可吸入颗粒物含量增加,空气质量下降。
3.3 燃煤、扬尘
图1石家庄市能源结构消费图
除了上述的气象地理因素,以燃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和较低的煤炭利用率,也是石家庄市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中80%的煤炭是原煤直接燃烧,低效燃烧产生大量的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等污染物。
根据历年统计数据,2012年石家庄市的能源消费量达到了6100万吨标准煤,是2000年消费量的3倍,在京津冀地区的城市中遥遥领先。
2012年,石家庄已在市区大范围拆除燃煤锅炉,但是冬季集中供热站和多家热电企业仍然是煤炭消耗大户,煤炭消费量约占年用煤总量的1/3。随着经济的发展,燃煤总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据石家庄市环保局统计数据分析,按照各项污染物组分统计,发现对省会大气污染贡献最大的就是包括PM10和PM2.5在内的可吸入颗粒物,其次为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
表1石家庄市大气污染物组分
目前石家庄市区600多家在建工地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陶瓷、板材等建材行业粉尘污染较重,西部县市的省道、国道的二次扬尘以及道路两旁的露天矿山粉尘污染较重。监测数据显示,采暖期的城区污染产生的浮尘占76%;非采暖期的城区污染产生的浮尘占60%。
表2石家庄市大气浮尘来源
3.4 机动车尾气
在造成大气污染的各种因素中,机动车尾气排放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而呈增长趋势。汽车在怠速、变速过程中排放的尾气污染最严重,汽车尾气直接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有: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CH)、含氧的碳氢化合物(HCO)、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硫(SO2)和可吸入颗粒物等。目前石家庄市区机动车保有量在180万辆以上,并以每月1万余辆的速度增加, 2013年一季度新增机动车就超过6万辆,每天排放的尾气(主要是二氧化碳)约有7500t。
3.5 不尽合理的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
石家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排名靠前的多集中在钢铁、化工、皮革制品、纺织业、医药制造和热力热电等。
通过对2012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和能耗进行分析,排名前十的行业占了全部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70.5%,但是平均产值能耗也较高,为0.535吨标准煤/万元,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221吨标准煤/万元。
石药、华药等制药企业,河北钢铁集团石家庄钢铁厂,以及多家热电公司等排污量较大的企业在市区的空间分布不尽合理,尽管新建厂区已经外迁至三环外,但是位于市区内的老厂区仍然没有停产,依然会加剧市区空气的污染。
4 治理对策
4.1 改变能源结构
石家庄近年来相继开展了低硫煤推广、分散燃煤锅炉拆除、小水泥厂拆除等工作。2012年,市区拆除燃煤锅炉468台,综合治理建材企业269家,关停取缔建材企业125家,淘汰水泥磨机190台等,有效的减少了烟尘、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排放量。
石家庄市区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的工程已经陆续开始实施,逐步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传统的煤炭。如果将冬季燃煤全部转换成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燃煤污染就会明显减弱。除此之外,还应该充分利用地源热泵、风能、太阳能、生物能等新能源技术。
根据国家电网特高压发展规划,石家庄将成为特高压同步电网的重要通道。特高压建成后,石家庄电网每年可从特高压电网受电约200万千瓦,电量约100亿千瓦时;节约煤炭消费45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870万吨、二氧化硫2.2万吨、氮氧化物2.3万吨,燃煤排放量可降低30%左右,大气污染等问题将得到极大缓解。
4.2 提高燃油品质,淘汰“黄标车”
2013年底,石家庄全市已经开始全面供应国IV标准汽油。国IV标准在国III标准基础上,含硫量减少2/3。与此同时,国IV标准汽油的苯含量、烯烃含量、锰含量等污染指标也进一步降低,这些都大大降低了由汽车尾气造成的污染。
此外,石家庄还加大对“黄标车”的淘汰力度,到2013年底淘汰“黄标车”9.8万辆,对改善大气质量有积极作用。
4.3 调整产业布局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工业转型升级。通过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压缩过剩产能等手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河北省已经正式实施《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大力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钢铁、热电和制药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加快实施钢铁、焦化、水泥和玻璃等落后产能的淘汰工作,到2014年底,淘汰水泥产能610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3600万箱。到2017年底,削减钢铁产能6000万吨,淘汰全部10万千瓦以下的燃煤发电机组。
5 结论
应对雾霾天气,解决空气污染,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大力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及时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并做好重污染天气的空气质量预报。空气质量的改善是一个逐步的过程,不仅仅要从政府、企业、社会做起,也应该从自我做起,人人为蓝天白云的城市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中国气象局.地面气象观测规范.北京:气象出版社,2003.
[2]Zhang X Y, Wang Y Q, Lin W L, et al.Changes of atmospheric composition and optical properties over Beijing 2008 Olympic monitoring Campaign.BAMS, 2009, 1634-1651.
[3]Seinfeld J H.Atmospheric Chemistry and Physics of Air Pollution.Somerset, NJ: John Wiley and Sons, Inc,1986.
关键词:燃煤火电厂;工业废弃地;景观设计;生态
燃煤火电厂是利用煤作为燃料生产电能的工厂。中国燃用煤一半以上是烟煤,贫煤次之,无烟煤在10!以下。中国污染物排放量居世界第二的原因是由于国内长期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所造成的,河北省、山东省等地区在冬季长期形成危害性雾霾天气的主要原因也是由于二氧化硫和烟尘为主的煤烟型大气污染所导致。煤炭的燃烧阶段产生污染,煤炭生产、运输过程及存放过程中以及煤炭燃烧后的灰渣均会造成对环境的二次污染[1]。2013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加快压减燃煤和清洁能源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2014年,北京市完成首钢原厂区热力和生活区电力替代,关停高井燃煤热电厂以及石景山燃煤热电厂和国华燃煤热电厂停机备用;2015年,北京市关停了石景山燃煤热电厂和国华燃煤热电厂;2016年,北京市又关停华能燃煤热电厂,这仅仅是一个开端。另一方面,国际上燃煤火电厂的运行年限一般为40年,目前,建国后建成的燃煤火电厂已经接近或者超过退役年限,如果一座电厂即将退役,那么安装脱硫等尾气治理装置的成本不光是昂贵,也是一种浪费,因此国内的燃煤火电厂即将面临关闭、旧址重新规划的严峻形势。工业废弃地也称为“棕地”。这名称产生是相对于“绿地”的概念。棕地是废弃的、闲置或没有充分利用的工业及商业用地和设施,由于场地自然环境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利用率极低,同时大量的工业构筑物及废弃物遗留在场地中,在土地开发和利用过程中,存在着客观上和意想中的环境污染比其他开发过程更为复杂[2]。
一、燃煤火电厂工业废弃地的污染特征
燃煤火电厂工业废弃地的污染除来自燃煤所产生的Hg、Pb、Zn、Ni、Cd、Cu等重金属污染外,还包括溶剂以及一些如砷和铅类的重金属[3]。这些元素通过高温燃烧气化挥发进入烟气,然后随粉煤灰颗粒一起向烟囱运移并逐渐降温,被粉煤灰颗粒吸附,再经冲灰渣水排至贮灰场,其土壤重金属的主要来源是未燃烧尽的粉煤灰及贮灰场的扬尘[4],这些吸附重金属离子的粉煤灰伴随着燃烧和扬尘不断向厂区周围扩散,逐渐在电厂周围形成土壤中形成污染性的沉淀层。以某燃煤电厂为例,表1所示为某燃煤电厂内的土壤重金属含量,从表1可以看出,电厂周边土壤Cr和Zn含量超高,包括氯化物、硫化物和氧化物等重金属离子,属于交叉污染性质。图1是电厂平面布局以及周边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评价图,从图1可以看出,电厂及周围区域土壤全部处于中度或者重度污染水平。除燃煤电厂周围的地皮,粉尘、污染的水体对周边区域的居民生活构成了直接或潜在的威胁外,高大废弃的设施也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形象。因此,恢复燃煤场地的自然生态景观系统,对废旧工业设施精心设计进行再利用,最大利用此类废弃地自身潜力作为区域经济增长的引擎,从而增加场地与周边社区的联系,提供休憩和娱乐功能[5]。成为此类工业废弃地改造的首要目标。
二、燃煤火电厂废弃地改造技术框架
与其他种类的工业废弃地不同,制定燃煤火电厂废弃地设计措施和导则首先需要关注的是通过治理来稳定土壤的质量问题,对场地所在区域大的环境进行分析评估除了依据遗留设施、场地地形、植被条件、所在区域气候条件外,还要关注场地遗留的潜在污染以及破坏性等元素进行分析。(1)土壤污染分析及治理方案的研究工作。火电厂土壤污染多为交叉性污染,包括酸碱化学品、重金属等。当下主要的修复法包括粉煤灰土壤修复法和生物修复法,相对于传统的化学和物理清除方法,这两种方法运用更为广泛、经济。粉煤灰就地取材方便,对于改变土壤理化性质、提高土壤养分,去废弃,钝化重金属离子有显著效果。在整个工业废弃地的设计策略中,根据土壤污染程度对区域进行分类规划,为了达到水体净化,为植物、微生物再生的基本条件,对于不可恢复性污染土壤常见的方法是对重金属和有毒化合物的进行挖掘进行深埋处理,在其原地铺设了一层新的土壤,以此为喜氮、耐污染的草本植物提供基本生活环境,通过植物吸收、微生物分解降低污染物的浓度及气味[6]。针对污染沉淀而导致的硬质化区域,主要通过长期恢复场地的自然生态功能和和结构,运用生态空间复杂性、适应性逐步恢复成自然生态空间。生物修复法和植物修复法对环境更为友好且长期效果更佳。除利用微生物分解、吸收外,植物的生长吸收地下水的过程中,对土壤中的As、Zn、Cu等重金属污染具有富集和吸收作用,也可用于土壤长期性的生物修复。(2)水体污染程度调研及治理方案的研究工作。水体污染的废水设施污染是发电厂非常严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早期的燃煤火电厂大多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污染物伴随着雨水逐步渗透到地下水,进而形成更大面积的污染。随着自然沉降,这些污染物会集聚在水体的底部,形成沉积物,这种水体沉积物是水体多种营养物、污染物的汇和源,是多种污染物在环境迁移中转化的载体、归宿和蓄积库[7]。Zn、Ni、Cd、Cu等污染物在火电厂水体的主要归宿就是这种沉积物,在与底部的泥土结合之后,伴随自然水体的迁移、转化,并对水、土、物产生生态效应导致二次污染或异地污染(污染转移)。第二,发电厂温排水对周围滩地植被、浮游生物、底栖动物造成的影响,其中,余氯对排放区域中的浮游生物有致命的威胁,对其他物种无明显影响,但存在一定的潜在影响[8]。考虑到水体净化的水生植物配置,可以利用植物根系富集和吸收的作用,结合景观效果进行规划。在维持场地水体生态系统的基础上,以净化能力的乡土植物为主,可利用地形形成多级人工净化系统,并对污水进行可控循环,高效率的降低污水中的生化需氧量、悬浮固体、营养物质和病原体,发挥水质净化功能[9]。在尽可能不干扰环境的前提下,引入新的物种,建立新的生态环境,丰富并优化生态系统结构,增加系统的抵抗力,逐步完成水体治理[10]。(3)研究火电厂场地生态恢复应建立在区域背景环境的基础上,遵守生态恢复和自然景观优先原则,提倡生物多样性及异质性。如果原始生态系统未超过承载力的破坏,设计师要尊重现有生态环境,坚持设计生态种植、生态治水、生态保护的理念,在规划设计中尽可能在不影响原生生物生存的前提下,消除对于系统的不利影响。如果生态环境被完全破坏,景观设计师规划设计要结合所在场地的生态安全,对周边生态系统的影响框架下,从整个生态体系的能量流、物质流、信息流等需求来建立新的生态系统。在考虑整个陆生生态系统到水生生态系统结构功能过渡的连续性、适应性时,可通过引入一些新物种用以丰富生态系统。(4)火电厂废弃材料利用与景观再生。工业废弃的厂房、集水池、洗煤场等废弃材料和设施的再利用有两点好处:一是有利于降低景观设计成本;二是有利于以记录场地的记忆和历史内涵,通过修复和保留,从场地历史,人文遗产的角度出发,保持其独特的历史工业环境。比如将具有代表性的工业遗迹改造为场地的标志物,形成整个场地的景观中心等,废旧材料多用在地面、墙体的铺装,或用以填充重污染土壤,比如粉煤灰,再有粗糙的材料能够增加土壤的渗透能力,比如砾石、矿渣等。
三、结语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生态宜居的基本理念,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加强综合治理和环境监管,优化发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打造生态亮点,努力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县。
二、主要目标和指标
(一)环境经济指标
1、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低于年水平,县城清洁能源使用率要高于年水平。
2、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低于年水平,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25%以上。
3、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低于年水平。
(二)污染减排指标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确保比年削减1.5%。
(三)环境质量指标
1、大气环境。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年优良天数率稳定在全年天数的85%以上。
2、地表水环境。南甸河西岳村桥断面COD浓度不高于50毫克/升,岗南水库主要水质指标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
3、建成区声环境。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四)环境建设指标
1、森林覆盖率净增量达到市考核目标要求。
2、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
3、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85%以上。
4、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
5、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五)环境监管指标
1、全县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国控、省控企业按要求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2、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90%以上。
3、环境监察、监测、应急、宣教及信息标准化建设达到上级要求。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气污染防治
1.严格煤炭管制。
工信局、环保局负责,继续加大优质低硫煤推广力度,确保年内完成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炭任务。加强对低硫煤经销企业及用煤单位的日常监管,禁止燃用和销售含硫量超过1%的煤炭。
2.开展二氧化硫减排
(1)环保局负责,加强对所有10吨/时以上锅炉和年燃煤量5000吨以上窑炉的重点监管,对所有烟尘和二氧化硫自动监测设施进行定期严格比对,对不能达到比对要求的自动监测设施要督促企业限期进行维修或更换,保证自动监测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2)环保局负责,对电厂实行周报告制度,确保脱硫设施综合运行率达到95%以上,确保自动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可靠。
3.开展氮氧化物减排
环保局负责,6月底前完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机组低氮燃烧技术改造;10月底前完成三期工程机组脱硝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的报批工作,年底前开工建设。
4、优化供热结构。
住建局、镇负责,加快热源和供热管网建设,10月底前完成电厂热电联供桥西供热建设。拆除桥东燃煤供暖锅炉,停用桥西集中供暖锅炉,形成电厂余热供暖覆盖县城建成区。
5.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住建局、交通局负责,按照“垃圾无积存,道路、庭院、楼房、车身、树叶无尘土,工地围挡、拆迁洒水、砂土覆盖、物料棚化、路面硬化、路边绿化的工作标准,进一步开展垃圾清除、道路清洗、工地抑尘、庭院保洁工作。
6.加大重点监管区域粉尘污染综合整治力度
(1)工信局、环保局负责,对全县煤炭储运和洗煤企业粉尘污染进行集中整治,完善提高有组织源和无组织源的污染防治问题,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环保局负责制定相关治理标准,并监督实施。
(
2)住建局负责,向建筑施工单位明确拆迁、建筑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日常的监督检查。
(3)住建局负责,做好渣土运输监督管理,确保渣土运输无遗洒。
(4)交通局、交警队负责,对无证拉渣土车辆进行查处。
(5)环保局负责,对全县16家灰加工生产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在6月底前完成除尘设备的安装;厂区道路的硬化、绿化、美化;物料堆放实现棚化、仓化等治理任务。(名单见附1)
7、加大机动车尾气防治力度
公安局负责,加大路检抽查力度,对尾气超标车辆,实行限期治理。
8、加强秸秆禁烧
各乡镇、环保局负责,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各项制度,力争在夏秋两季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二)水环境整治
1.加强水源地保护与管理
(1)环保局、发改局、住建局负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设立直接排污口。
(2)环保局及相关乡镇负责,年6月底前制订镇、镇、镇入库生活污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10月底前按照方案进行实施,确保改善入库水质。
(3)水务局、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畜牧水产办及相关乡镇负责,取缔岗南、黄壁庄水库内吸铁船及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运输船和打渔船。
(4)公安局、交通局、环保局负责,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及上游地区油类和危险化学品运载、装卸和储存设施的监管,督促其完善防溢流、防渗漏、防污染措施。
2.强化重点流域和排污企业监管
(1)环保局负责,加强对重点流域涉水企业的监管,定期公布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企业名单。
(2)环保局、工商局负责,严格执行排水单位排污许可制度,对未办理排污证或排污证未年检的单位,工商局不予办理和年检营业执照。
3、开展化学需氧量减排
环保局、农牧局负责,10月底完成县昌盛奶业、县金鑫乳业沼气发电减排项目,并通过验收。
4、开展氨氮减排
环保局、农牧局负责,10月底完成县昌盛奶业、县金鑫乳业沼气发电减排项目,并通过验收;
环保局负责,6月底前完成柏坡正元化肥合成塔蒸氨工程,并通过验收。
5、加快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镇、镇负责,年内完成镇、镇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前的准备工作。
6、规范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
住建局负责,规范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工作,加强县城污水管网建设,确保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环保局负责,对县污水处理厂实行周报告制度,掌握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确保污水处理厂中控室正常运行;进水口、出水口COD自动监控装置和流量计正常运行;自动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可靠,数据保存达到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
环保局、公安局负责,巩固县城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确保全县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
公安局负责,加强社会噪声管理,规范集会、娱乐、装修等噪声污染行为,为广大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卫生局、环保局负责,加大医疗废物管理力度,确保全县境内医疗废物统一集中收集,运送到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2.环保局负责,加大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监管力度,实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完善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制定突发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对产生、储存和转移全过程监控,确保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处置单位进行集中处理。
3.环保局负责,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转移、处理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督促污水处理厂建立污泥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理处置量及其去向情况,污泥运输参照危险废物管理,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
4.住建局负责,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体系,实现城乡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达到33%以上。
(五)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环保局负责,加强对重金属企业、涉重金属企业生产全过程监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督促企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演练,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六)辐射防治工作
环保局负责,加强辐射工作单位的监管,确保放射性废物、废源安全收贮和处置率100%;建立档案,实现放射源动态管理;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七)异味污染防治
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畜牧水产办负责,在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它防护措施;禁止在敏感区域及县城区域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烘干、晾晒畜禽粪便;禁止在人口密集区、旅游景区和其它敏感区域范围内建设畜禽养殖场。
(八)清洁生产审核
环保局负责,强力推进县敬业焦酸有限公司等8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确保12月15日前完成评估验收工作。(名单见附件2)
(九)环境监管与能力建设
1.环保局及相关乡镇负责,年底前完成科技工业园区、回舍循环工业园区、南甸钢城园区的规划环评工作。
2、环保局负责,环境监察大队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东部三级)要求,完成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并通过省环保厅验收。
3、环保局负责,住建局、国土局、财政局、镇配合,完成“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的项目选址、设计等工作,争取上半年开工建设。
(十)环境监测与能力建设
1、环保局负责,加强重点河流和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及时掌握辖区内主要河流进、出境断面和主要入河排污口的水质状况。滹沱河、冶河出入境断面及主要入河排污口每月至少监测1次。
2、加强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监测点部位每季度监测一次。
3、增加大气降尘监测点位。建成区设置3个降尘监测点,降尘监测点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设置,降尘监测每月一次。
4、加强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确保达到三级站建设标准。
(十一)生态环境建设
1.农工委、环保局、相关乡镇负责,完成镇省级生态镇创建工作;完成镇村、镇村省级生态村建设;完成镇村、镇村、镇村3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
2.林业局负责,10月底前,完成市下达的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任务。
3.环保局、国土局负责,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编制新建和改扩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确保保证金缴纳率达到100%,生产矿山达到80%。
4.农工委、环保局、财政局、相关乡镇负责,完成国家、省、市年度资金支持的“以奖促治”、“以奖代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十二)、环境宣传教育
1、环保局负责,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提高环境宣传教育队伍的工作水平。
2、环保局负责,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以“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大纪念日为契机,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不断拓展环境宣传教育渠道,丰富环境宣传教育内容,创新环境宣传教育形式,扩大环保知识受众面。
3.宣传部、文广新局负责,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报道,在电视台、《通讯》开辟环保专栏,广泛宣传环保工作,倡导居民开展低碳生活。
4.环保局、文明办、教育局、住建局、旅游局、卫生局负责,抓好绿色单位创建工作,年内创建5家县级“五绿”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度指挥,定期组织召开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重大问题,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指导工作的开展。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将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问责机制
一是强化一票否决机制。继续将环保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达不到任务要求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单位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二是强化责任追究,监察局、环保局要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党纪、政纪,对工作懈怠、拖沓致使任务完不成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因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法处理。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月调度通报”、“季讲评总结”工作机制。有关乡镇和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每月将工作进行汇总,并报县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整理后以“简报”形式印发;办公室每月调度一次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对工作进行一次讲评和总结。四是强化联合督查机制。县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县人大和县政协及时汇报环保工作,并会同监察局和县委、政府督查室,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环保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和监察,对重要的环境问题要跟踪督办,到期要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