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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风险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税收风险管理办法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税收风险管理办法

第1篇:税收风险管理办法范文

一、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夯实税收风险管理基础。

在保持市、县(市、区)两级国税局内部各部门税收风险管理职能不变的前提下,建立健全运行架构等方面机制,形成风险管理“一体化”体系,夯实税收风险管理基础。

(一)确定总体运行架构。将“纵向互动、横向联动、整体推动”确定为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的运行机制,以“集中分析、统一下达、分类应对、跟踪评价”闭环管理作为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的运行架构。构建“上级分析下达—基层应对反馈—上级再分析、有问题再下达—基层再应对再反馈”的完整工作闭环。

(二)建立分析应对机制。发挥市局数据、技术和人力等比较优势,以“专职+兼职”形式组建专业数据分析团队,建立两级税收风险分析机制。加大专题风险分析力度,实施数据分层级、分部门、分环节的分析利用,持续提升数据分析利用的税收贡献率。同时,按照纳税人规模、风险等级,对跨县(市、区)中、小税源和市级以上重点税源,由市局组织进行风险应对;对市级以下重点税源,由县(市、区)局组织进行风险应对,建立“各有侧重、分级负责、分类应对”的两级税收风险应对机制。

(三)建立评查协作机制。针对会稽查能评估的专业人员较少的现状,建立评估、稽查集约机制,使评估与稽查形成人员共享、情况共享、结果共享的格局,不断提升评估稽查集约化程度。积极打造专业评估团队,形成以行业税源管理为基础、专业化分类管理办法为指导、评估模型为核心、主动应对为手段、团队作战为保障的纳税评估机制。

(四)建立控管互动机制。针对风险防控中发现的税收管理漏洞或者薄弱环节,按环节、类别、部门、层级提出强化管理建议,通过风险管控提升税收管理水平;管理工作的不同强化要为风险管控夯实基础、提供保障。

(五)建立人才培养机制。以风险分析、应对纳税、调整账务处理、计算机操作技能和评估约谈技巧等为主要内容,面向基层,组织开展风险管理能力培训,突出实务操作。市局开展行业涉税风险指标指南编辑与应用成果竟赛活动,激发干部业务学习活力,全年计划举办3期培训100余人,为每个县(市、区)局培养6至8名税收风险管理骨干人才,通过切实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大力提升基层税务干部风险应对能力。

(六)建立监督考评机制。抓源头,定期数据质量报告,及时清理垃圾数据、修正错误数据、补录完善数据,保证数据质量;抓过程,以数据分析监控报告为抓手,通过上期、本期、预期三期数据综合比较,加强风险流程管控;抓结果,对风险推送任务统一由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确定、主管局长把关,对较大金额的评估案件由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公开合议,从组织管理上加以规范。同时,将评估业绩、评估卷宗、评估案例等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作为能手评比的重要依据;对业绩突出的评估人员在全局范围内树立典型,作为评估榜样进行表彰奖励,试行纳税评估重大案件个案奖励办法。

二、完善风险管理流程,提升税收管理效能。

强化风险管理流程中的6大节点,筑牢税收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实施控管互动,有效堵塞管理漏洞,完善管理制度,增强税收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制定风险规划。市局通过规划对风险管理的目标、任务、进程作出系统安排,进行指导、约束与规范,明确一年内集中开展的风险分析次数原则上不多于4次,并要求县(市、区)局开展分析的次数、时间等要与市局相吻合,自上而下实现了“一体化”。

(二)开展风险分析。充分发挥市局各成员部门的能动性和“大数据”优势,按部门职责确定税收风险分析指标和向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风险分析结果,有效提升风险分析的有效性和风险指向的准确性。

(三)整合风险任务。市局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协调作用,依据各部门确定的风险分析指标及分析结果,按“户”进行归集和下达风险任务,有效杜绝“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现象。

(四)实施风险应对。对市局下达的税收风险任务,注重发挥县(市、区)局作用,由其组成专业团队采取差异化的风险应对策略,实施多税种、链条式、联动型风险应对。对情况复杂、应对难度大的风险任务,直接提升风险应对层级,最大限度消除无效应对行为。

(五)依法处置风险。风险应对人员在风险任务应对结束后,应分户提交风险应对报告,各成员部门共同审核,严把“质量关”。对已确认的涉税问题,交由主管国税机关依法处理。

(六)风控总结评价。市局对风险应对情况实施抽查复核和跟踪监督,并及时向各成员部门反馈风险应对成效。通过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促进税收风险从事后解决处理向事前、事中预警防控转变。

三、加大信息管税力度,提升数据利用质效。

以信息手段为支撑,对不同税种的各管理环节实现全方位、多角度的税收风险识别、应对,提升税收管理效能。

(一)全面应用已形成的综合风险分析指标、专题风险分析指标、评估模型,为推进深化税收风险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整合综合征管系统、防伪税控系统、互联网和工商部门等多渠道获取的数据,有针对性地选定股权转让、滞留票、成品油抵扣、政府采购、两税比对、房产网签、医保刷卡、税务窗口与邮政代开发票等风险指标,集中进行深入分析,确定风险纳税人,统一下发风险任务及明细数据,实现从末端治理到源头控制的转变,做到风险定位准确,应对高质有力。

(三)根据确定的纳税人风险级别,分别采取属地、交叉、差别、分级“四种方式”和税法宣传、纳税辅导、风险提示、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五项措施”进行风险应对。各单位可以结合本地掌握的税收风险信息和税收管理实际需要,及时发起专项风险任务进行风险应对。

四、优化征管资源配置,促进管理要素融合。

大力促进业务、技术、人力、数据等税收管理要素的充分融合,各成员部门之间实现优势互补,切实减少管理上的不同步、不统筹、不共享现象,有效降低管理成本和协调难度,形成“要素有机统一、信息互通共享、资源整合优化、各方协同推进”四位合一的税收风险综合管理体系。

(一)明晰职责划分。在纵向上各有侧重,市局侧重于发挥风险管理职能,在整合省局下达风险任务基础上,结合实际新增风险任务,并集合优势力量对重点税源开展风险应对;县(市、区)局侧重于发挥风险应对职能,调配骨干力量进行风险应对,及时反馈应对情况和结果。在横向上统分结合,将市局内部各成员部门划分为“组织协调、分析应对、支持保障”三大相互独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风险管理功能系列,采取“明确职责、专人负责、统分结合”方式开展风险管理;县(市、区)局也成立若干风险应对小组,专职负责税收风险应对。

(二)强化人力整合。面对人员老化,复合型人才匮乏现实,各单位因地制宜,抽调业务、技术骨干力量组建专门的风险分析、应对团队,凝聚管理合力,最大限度释放各级各类骨干人员的正能量。

(三)强化数据整合。全面整合综合征管软件、防伪税控系统、互联网等内、外部各类涉税数据,定期与工商部门交换股权变更登记信息;搭建“科学合理、标准统一、数据完整、安全高效”的数据仓库,为风险分析应对奠定坚实基础。

(四)强化任务整合。市局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确立“以质量换数量”理念,按照“量能配比、兼顾效率、质量优先”原则,科学合理下达风险任务数量。同时,为便于基层开展风险应对,按指标制定风险应对指南,明确应对靶向,提高精准程度。

五、突出重点行业、项目风险管理,促进组织收入工作。

风险管理任务计划的制定,要充分考虑总局、省局规定的当年税收专项检查行业和项目,考虑本地重点税源结构特点,考虑征管难点、弱点、以票控税盲点,考虑系统纳税申报数据和第三方信息异常突出项目等因素,做到有的放矢,扩大成果,堵漏增收。拟定下列行业和项目为全年重点。

(一)水泥生产及其上下游企业。

(二)汽车经销商及其维修、装饰、装璜企业。

(三)食品生产及其上下游企业。

(四)大卖场、超市及其场内租赁、承包等经营者。

第2篇:税收风险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国际经验;税源管理;分类管理

税源管理是以现行税法为基础,实现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的税收收入最大化所进行的管理活动,既是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税收征管工作的核心。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税源管理工作,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这些国际经验对中国的税源管理工作有着很大的借鉴作用。

一、国外税源管理的经验

1.科学配置机构,降低税收成本。国际上,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不完全按照行政区划进行,通常根据经济区域范围、税源集中和分散程度、纳税大户的分布情况、纳税人的分类情况,设置区域性税务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以及若干税收征收(服务)中心。新加坡设立常规的税源评估部门,有对个人评估的纳税人服务部、对公司法人评估的公司服务部、对重大税案调查的税务调查部等,是按照纳税人对象来设置机构。阿根廷国家税务局下辖24个分局,其中在税源集中、经济发达的布宜诺斯艾利斯省设9个,依据税源分布跨省设15个,其设置税务机构的根据就是税源分布和经济区域来划分。

2.对纳税人分类管理、提高税收效率。很多国家为提高税收管理效率,通常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对不同的类别采用不同的管理办法。澳大利亚税务局按照规模将公司分为三类(大企业、中小企业、更小企业)进行监控。成立专门的机构对大型企业进行管理,一方面为这些大公司提供优质的纳税咨询服务;另一方面增强对其监控的力度。荷兰把纳税人分为个人、中小公司、大公司、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等四种类型,并分别设置管理机构进行管理,使管理更有针对性,强化了对重点税源的监控。阿根廷是将纳税人按大、中、小户归类,侧重抓好年纳税额占全国税收总额过半的大户,不仅成本低而且效果好。

3.强调纳税风险评估和分析。纳税风险评估被作为新加坡税务局的税源管理核心工作,贯穿于税款征收、日常管理等各环节,是对纳税人进行税源管理和监控的最有效手段。澳大利亚国税局认为纳税人实行自行申报、自行审核后,效率提高的同时风险也增大了,因此必须对纳税人资料进行分析,重点是进行纳税风险评估,评估人员将来自税务当局数据信息库、银行、海关、移民局、证券市场的内、外部信息输入由专家设定的标准模型中,自动生成评估报告,主要有财务分析、欠税情况分析、征收情况分析、营业行为报表等,得出分析结论。把纳税人按风险大小分级,实行区别管理。对遵从度高的纳税人主要是自我管理、自行申报、自行审核的策略,税务机关只是简单的监督与观察;而对于抵触税法、遵从度较低的纳税人,管理具有强制性。

4.多渠道交换信息,重视税源管理信息化。澳大利亚不但在全国税务机关内部全面运用计算机系统管理纳税申报、办理出口退税、处理公文流转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实现了全国联网,而且与政府的有关部门如海关、保险、金融及大企业实现了互联,为其有效实施税源管理及有针对性地开展税务审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美国税源管理智能化程度比较高,计算机电子化系统由东海岸国家计算中心和按地区设立的十个税务征收中心组成,纳税人的报税资料输入电脑后,电脑会自动进行逻辑审核,并以此估算其税款,自动进行评估,旨在追求纳税评估的有效性、公平性和权威性。

5.加强宣传、实现纳税服务经常化与多元化。为纳税人提供广泛、周到、多元化的税法宣传和优质纳税服务,为税源管理创造条件,提高纳税遵从度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常用的做法。除传统宣传方式以外,税法宣传广泛运用高科技手段,如多媒体、flash、dvd软件、网络等,还注重个性化的宣传。在澳大利亚,税务机关每年都会派出高级官员与前三十名的集团公司进行沟通,讨论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及税收遵从问题。税务机关还定期邀请行业和经济方面的专家参与税源管理工作,使税务官员们更好地了解大公司在经营中所处的经济和行业环境,以增强税务官员的管理能力。

德国成立了纳税人协会,办有《纳税人》月刊,并建立了专业数据库,每天24小时不间断地为会员提供税务信息服务。

二、对中国税源管理的启示

1.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合理配置机构和资源。税收风险管理是税务机关以纳税遵从最大化为目标,科学实施风险目标规划、识别排序、应对处理和绩效考评,力求最具效率地运用有限征管资源不断降低纳税遵从风险、减少税收流失的过程。结合社会环境、经济发展程度、经营者素质、企业效益等因素综合评价确定高风险税源

点的区域、行业、企业。分行业、分税种、分区域进行横向纵向比较,确认为税源管理风险点。根据风险发生的规律,通过建立风险特征指标和风险特征库,对风险数据信息进行扫描、分析和筛选,找出遵从风险易发生的领域、环节和纳税人群体。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的需要,建立起适应风险管理的税源管理机构和岗位,在合理的税源管理机构和岗位的基础上,建立纵向互动、横向联动、内外协作、运行顺畅的立体化运行机制,实现有限征管资源的有效整合、优化配置。以是否有助于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是否有利于最具效率地降低纳税风险、促进纳税遵从来规划和展开,并以此作为衡量、检验资源整合配置、流程改造是否成功的标准。

2.加强税源信息交换,实现信息来源多元化。与纳税人税源相关的信息多种多样,由许多不同层次和不同地区的税务机关以及相关部门掌握的,涉及到工商、海关、财政、统计、土管等行政部门以及银行、电力、审计、评估等机构和企业的数据。因此,加强税源管理必须保证相关部门所掌握信息的有效交换传递。目前,中国税务部门已着手于税源管理手段的信息化进程,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金税工程、评估系统、防伪税控、税控收款机等。但是,由于中国税源管理信息化工程起步较晚,与西方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现有税源管理采集数据的深度和广度都不够、税源管理信息分析应用水平较低、对数据的挖掘利用程度不高。为了更好地应用信息化手段对税源管理进行强化,建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加快网络社会化进程。网络社会化,就是使计算机网络从税务部门向社会各部门延伸,实现各部门的数据共享,使税务机关充分了解纳税人的各项纳税资料。(2)建立税源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以税源信息采集、加工、利用(包括税收风险评估分析)为主线的税源管理信息系统,以增强税务部门的信息采集、利用、管理能力,加强税收风险的分析和评估。(3)建立税务决策分析系统。建立起功能齐备、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的税务决策分析系统,充分利用采集、整理的数据资料,向决策层提供有价值的决策信息。

3.专业化的分类管理。按照纳税人的税源规模、税收风险、纳税遵从的不同进行税源分类,进行分类管理,将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把纳税人按风险大小分级,实行区别管理,将税源管理指向由管理所有纳税人转为管理有风险的纳税人,将有限的税收管理资源由用于管好所有纳税人转为优先用于遵从风险较高的纳税群体和领域,可加强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针对不同税收风险的纳税人进行不同的税收监控和审计措施。对遵从度高的纳税人采取宽松措施,由纳税人进行自我管理、自行评估,税务机关只是简单的监督与观察;对税收风险高、纳税遵从度低的纳税人采取严厉措施,实行全程监控、全面跟踪、全面审计。针对不同规模的纳税人设计不同的税源监控、管理方案。将大型企业集团集中到国家税务总局进行管理,对他们实行税务审计为主的管理措施。对中、小型企业实行以纳税风险评估为主的税源监控办法,对这些企业仍然采用属地管理办法。

4.加大宣传力度,提供优质纳税服务。涉税宣传近年来在中国得到不断改进,涉税宣传的方式也发生了不少变化,充分学习借鉴发达国家这方面的经验,运用免费电话服务、免费提供纳税手册、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介、开设税务课程等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和详尽周到的纳税服务,真正建立起“为纳税人服务”的现代税收征管基础。税源管理的最终对象是纳税人,要高度重视纳税人纳税主体地位,没有良好的服务体系作保障,没有广大纳税人的积极配合,就不可能搞好税源管理。因此要建立以纳税服务为中心的工作模式,将现有的重征管、轻服务的征管模式,转变为重服务、重稽查的模式,加快由单纯执法者向执法服务者角色的转换;为纳税人提供经常化和多元化的全程涉税服务。

在税务局与纳税人所打交道中,应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充分了解纳税人的愿望与要求,对纳税人进行细分,使纳税服务在普遍化的基础上兼顾个性化,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参考文献:

[1]郭弛.澳大利亚税务管理的经验及借鉴[j].涉外税务,2004,(8):50-53.

[2]高春发,王静梅.从阿根廷税务状况看中国税收征管[j].黑龙江财会,2001,(11):50-51.

[3]吴洁蕙.澳大利亚税源管理及对中国的启示[j].涉外税务,2007,(3):48-51.

[4]李中华.发展中国家税源控管的经验借鉴[j].当代财经,2004,(4):54-56.

[5]严明,越祥兰.借鉴国际经验加强税源管理[j].税收征纳,2003,(1):9-10.

[6]吴洁蕙,葛敬书.美国税源管理经验[j].经济纵横,2007,(6):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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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税收风险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大企业;税收风险;国际经验;专业化管理

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大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然而,当大企业实现自身迅猛发展的同时,其内部隐含的各种风险问题也越发突出,其中最为明显的风险问题之一就是大企业的税务风险。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成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司,正式启动有针对性的大企业税收管理。从2011年10月起,总局在12个省市国税局和6个省市地税局开展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从这一系列措施实施的背后,我们分析大企业划分标准、为什么要专业化管理以及专业管理的健全完善措施。

一、大企业分类标准

目前世界各国对大企业的认定标准不尽相同,使用的标准也往往不止一个,但各国对大企业的认定都有比较清晰的界定。常见的认定标准有:营业额、资产价值、纳税额、属于特定行业、雇员人数、国际化等。

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澳大利亚判定标准: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澳元的经济集团和单一企业。还包括石油租金资源税(PRRT)和国家等值规定(NTER)的纳税人、银行、保险公司。

法国认定标准:营业额或资产总额超过4亿欧元的企业(也称关键企业)。还包括:直接或间接拥有“关键企业”50%以上股权的子公司;隶属同一相关集团的企业;联合(合并)相关集团的企业

爱尔兰认定标准:营业额超过1.6亿欧元或纳税额超过1600万欧元的企业集团。还包括金融服务业、特定行业、高财富个人。

美国认定定标准:资产超过一千万以上的公司和流通企业为大企业。

英国认定定标准:雇员超过250人的英国企业;营业额超过5000万欧元;资产超过4300万欧元;由外国集团拥有,英国雇员超过100人;高风险等级的英国企业;大型和复杂企业;其他。

我国大企业和国外相比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性。我国大多数规模较大的内资企业是国有企业,而且集中在垄断行业,如烟草、石油、电力、金融、电信、煤炭、交通运输及邮政等行业。对于大企业的界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第三条的定义,仅指总局定点联系的45户企业。省局及地市局级大企业的界定,由各省、地市局视自身情况而定,没有统一的标准。

二、为什么要进行专业化管理

(一)征管体制与大企业发展要求不适应

(1)大企业自身特点要求。第一、由于大企业自身特点,组织机构复杂、经营的广度宽度、集中统一核算是大企业发展的基本趋势。企业要持续稳定发展,需要税务机关提供稳定、明确、规范统一的税收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但税收属地管理,各地的征管系统不统一、管理措施及政策执行带有区域性。税务机关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缺乏有效措施,也容易使大企业对税务机关的工作作风、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提出质疑。

(2)信息不对称问题比较突出。由于总分机构所得税实行汇总纳税,在税收分配、税前扣除事项审批、纳税评估和检查会出现基层税务机关无法掌握整个企业财务状况。而企业出于保密等方面考虑,对外信披露十分谨慎。因此在日收管理工作会出现工作无法及时到位、效率低下、税收成本加大等问题。

(二)基层税收管理能力多因素限制

(1)大企业行业本身的专业知识门槛比较高,税收管理员并不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素质。大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比较复杂,尤其是特殊行业的专业性非常强。行业本身的专业知识限制,税收管理员并不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素质。

(2)、大企业的信息科技手段比较发达,税收管理员难以了解企业整体数据信息。大企业的信息科技手段比较发达,所用财务软件基本都是SAP-ERP、用友等知名软件或自行委托开发设计,税收管理员难以对这些财务软件的功能进行深入了解,从而不能做到有效的监管。由于不具备软件专业知识,对企业的软件了解不深入,因此基层税收管理员无法了解企业整体数据信息。

三、税收专业化管理完善

(一)征管体制改革

(1)积极推进管理体制建设,实施分类管理。转变管理理念,对大企业采取与其他中小企业有别的管理办法。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结合大企业的特点,应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以纳税评估为主要手段,在全面掌握企业基本信息的情况下,综合评价企业经营能力和纳税能力,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税收管理服务,这就需要我们采取明确企业分类,专业分工详细的有针对性税收管理办法,防止粗放式混合管理,防范关联企业税收转移,科学预测税收收入,提高纳税申报质量,堵塞税收征管漏洞,达到规范一类企业的目的。

(2)完善运行机制:开展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要突出体现专业化的工作能力。目前由一人管户,一局包户的管理模式己无法适应新形势、新问题。发达国家大企业管理的成功经验说明,必须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团队,提升工作水平。在现有体制下,根据工作要求和管理层级,抽调合适的人员,组建跨层级的建专业化风险管理团队,在团队中实现专业分工,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关工作,是值得实践的一种有效工作形态。同时针对各省以及省内上下级之间都缺乏必要的沟通协调机制,我们要实施上下联动、国地统筹,提高效率,降低税收成本。

(二)组织保障

(1)设立专门机构。在总局层面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局,下设现有若干处室。在总部集中的北京、上海、深圳、广州设分局。各省、市级成立专门的大企业管理局。有针对性开展工作,保障大企业工作部署的有力执行。

(2)构建专家型团队。以非专家型干部、税收管理员个体、常规财税知识为主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方式,很难真正实现对大企业的专业化管理和服务。从管理体制入手,打破税收管理员制度束缚,合理配置征管资源,重组管理机构,把管户与管事分开,结合税务干部个性特征,成立专门的、梯级递进式的管理团队,赋予不同团队专门的工作职责。以专业化的团队应对符合大企业经营发展趋势的税收管理要求,以团队的合力服务大企业,用团队的协作管理大企业,引导大企业加强自我应对和管理涉税风险的能力、提高纳税遵从度。大企业税收管理需要稳定的、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强化专家型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为大企业税收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是大企业税收管理对税务机关人才队伍建设提出的具体要求。

(三)专业化管理体系的完善

(1)风险管理制度。探索制定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按照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风险应对、绩效评价、反馈提高的流程开展工作,对不同税收风险类别和等级的纳税人实施差异化和递进式的风险管理。积极研究和不断丰富大企业风险管理方法、技术工具和指标体系,逐步建立分行业、分企业税收风险特征库和风险评估模型。

(2)完善纳税服务。积极开展个性化服务,逐步建立税企高层对话制度和大企业联络员制度,完善税务遵从协议的签订与执行,建立和完善企业涉税诉求快速响应机制,提高企业对出台重大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参与程度,引导和帮助企业建立税收风险内部控制机制,与企业建立起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和谐征纳关系。

第4篇:税收风险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信息管税;风险管理;《征管法》修订;专业化管理;税源一体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 F810.4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10)01-0075-05

[收稿日期]2009-11-02

[作者简介]董晓岩(1980-),男,河南安阳人,东北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2009级博士研究生,就职于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研究方向:财政学专业。

当前,西方发达国家的税务机关在税收管理工作中已逐步将税收信息化的重点从数据处理转移到了数据应用方面,即通过数据分析提高纳税遵从度、改进纳税服务并提高税收管理和决策的科学性。在2009年全国税收征管和科技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要在税收征管和科技工作中大力推进信息管税的工作思路,正是适应世界税收管理发展趋势、符合我国税收征管实际而做出的重大决策。信息管税,就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为重点,以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利用为主线,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健全税源管理体系,进而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①。从长远来看,信息管税是税收征管工作思路的重大变革,必将对税收征管的思想观念、制度机制、业务流程、组织机构等产生重大影响。推行信息管税战略,必然要求对现行的税收管理框架进行适应性调整,推进税收管理的创新。

一、创新税收管理理念

当前我国税收管理工作呈现出两个基本特点:一是税收管理可支配资源与税收管理的高标准要求之间的矛盾异常尖锐。简单地说,当前税收管理中存在着“一多一少”、“一高一低”两大矛盾,即纳税户多而税收管理员少、税收管理要求高而管理员平均素质偏低,造成税收管理疲于应付、浮于表面,管理广度和深度的拓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管理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二是粗放化的税收管理方式阻碍了管理效能的提高和管理成本的降低。传统的税收管理方式基本上采用人海战术,依靠税收管理员“人盯人”的方式进行管理,这种全面撒网、不分轻重的“牧羊式”管理方式对税源的控管缺乏针对性,致使管理效率低下,征纳成本居高不下。由此可见,当前一方面是税收管理资源的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则是既有的管理资源没有得到优化配置和高效使用,造成了税收管理的高成本和低效率。降低税收成本是税收管理的重要原则,从古典学派的威廉・配第、亚当・斯密、约翰・穆勒、官房学派的尤斯蒂、社会政策学派的瓦格纳一直到现代财政学集大成者马斯格雷夫,尽管其表述方式各不相同,但其税收原则体系均无一例外地包含了降低税收成本的思想[1]。在这种情况下,推行信息管税战略,必须创新税收管理理念,突破传统税收管理思维的藩篱,积极探索和推行以税收风险管理为代表的科学有效的税收管理方式。

风险管理于20世纪30年代起源于美国,它是指各经济、社会单位在对其生产、生活中的风险进行识别、估测、评价的基础上,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妥善处理风险所致的结果,以期以最小的成本达到最大的安全保障的过程②。税收风险管理是风险管理理论在税收领域的应用,通常是指纳税遵从风险管理,即税务机关以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为目标,通过对税收风险的预测、识别和排序,根据不同的税收风险制定不同的管理战略,并通过合理的服务和管理措施规避、防范或处置税收风险的过程。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强调优化配置有限的征管资源,充分发挥信息数据的作用,通过风险分析识别,定位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与风险类别等级相适应的应对策略,实施有针对性的风险控管。推行税收风险管理,应当针对不同纳税人制定不同的风险管理战略和对策,把有限的征管资源用于税收风险较大、管理最需要和最能增值的纳税人和领域。实施税收风险管理,要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建立包括战略规划、风险识别、风险排序、风险处置、风险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等环节的税收风险管理制度和管理平台[2]。其基本流程如图1所示:

其中战略规划包括确立税收风险管理的目标使命、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风险识别即寻找风险点和风险源,建立税收风险管理的指标体系,通过多渠道及时、完整、准确地采集、掌握、分析税源信息,从纳税人所处行业、企业规模、经营状况、管理水平等方面识别其税收风险;风险排序即通过对不同纳税人风险严重程度的评估,对纳税人按风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风险处置即根据风险排序情况,对不同风险程度的纳税人分别采取宣传教育、纳税辅导、税务审计(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不同的服务和管理措施;同时,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实施情况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并据以对税收风险管理的战略规划进行调整和优化,不断提高税收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创新税收管理制度

当前我国税收管理的制度框架以《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为主体,包括税收管理员制度、税务登记、纳税评估、发票管理等一系列具体管理制度。其中税收征管法自2001年修订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税收征管实践也出现了诸多现行税收征管法没有解决的热点、难点甚至盲点问题,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与税收征管工作实际需要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推行信息管税战略,要对税收管理制度进行创新,而创新税收管理制度的立足点在于对税收征管法适时进行修订,重点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体现税收征管手段的规范化

重点是对纳税评估的法律地位予以明确界定。近年来纳税评估在我国税收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但是纳税评估缺乏完整明确的法律依据,纳税评估本身方法不科学、程序不规范、结果处理随意性大,同时纳税评估与日常检查、税务稽查的职责没有清晰定位,三者的关系没有科学理顺,导致实践中出现了“以评代查”、“以补代罚”等问题,不仅纳税人无法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而且加大了税务人员的执法风险。因此,在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中,一是要确立纳税评估的法律地位,健全纳税评估制度,统一规范纳税评估的方法、程序和结果处理,明确纳税评估是对纳税人纳税申报质量即申报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审核,将纳税评估作为税源监控的一项重要内容,既是管理也是服务。二是要科学定位纳税评估与日常检查、税务稽查的职责,有两种处理方法:(1)将纳税评估限定于案头审核和税务约谈两个环节,强化税务约谈的刚性,摒弃实地评估,凡是经案头审核和税务约谈认为有疑点需要下户进行调查核实的,一律移交税务检查环节处理;(2)取消日常检查,将日常检查的职能并入纳税评估,强化纳税评估的职能。根据我国税收征管实践,笔者倾向于赞同第一种方法,即保留日常检查这个传统征管手段,同时取消纳税评估的实地核查环节,从而形成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税务稽查三位一体的税源监控格局。

(二)适应税收征管工作的信息化

重点是解决电子申报资料的法律效力问题。随着税收信息化建设的迅猛发展,网上申报纳税方式因其方便快捷的特点被纳税人普遍接受使用,但现行税收征管法没有明确电子申报资料的法律效力,规定“纳税人采取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这实际上否认了电子申报资料的法律效力,给征纳双方都增加了成本。一方面,税务机关必须投入大量的资源用于储存纳税人各种纸质申报资料,另一方面,纳税人在电子申报成功后再另行报送纸质资料,额外增加了人力和物力支出。因此,在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中,应对电子申报资料的法律效力问题进行明确,在从技术方面保证电子申报纳税的唯一性和不可更改性的前提下,规定根据电子签名法或征纳双方认可的方式,使用电子化签名报送的各类电子申报资料具有与纸质资料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提高税收征管措施的操作性

重点是解决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的可操作性,建立完善的税务行政协助制度。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是信息管税的重点。在我国当前以纳税人自行申报为主的税收征管模式下,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纳税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和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来源于税务机关内部的纳税人涉税信息,而对于与纳税人应税行为有关的第三方信息,尽管在现行征管法中也规定了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但此规定原则性较强,缺乏实际操作性,而且相应的责任追究条款缺失,导致税务机关缺少第三方实质配合,实践中获取第三方信息难度极大,直接影响到税源监控能力的提高。因此,在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中,应提高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的可操作性,明确第三方的税务行政协助义务,对应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的主体、内容、时间、方式、法律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建立较为完善的税务行政协助制度。

(四)彰显税收征管执法的人性化

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相适应,在税收征管执法中应突出以人为本,彰显人性化。重点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引入申报修正制度,即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后,在规定期限内发现申报有误的,应允许纳税人进行更正申报或补充申报。二是降低税收滞纳金负担,可以考虑对滞纳金设定一个上限,即滞纳金达到一定数额或者达到所欠税款一定的倍数时,不再加收滞纳金,解决现行征管法纳税人因滞纳金负担过重而采取软抗税、税务机关清缴滞纳金难度大的问题。三是要明确区分逃税、漏税,降低处罚标准[3]。对于客观存在的纳税人非主观故意造成的未缴少缴税款的行为,界定为漏税,明确划分其与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界限,并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同时,对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应适当降低处罚标准,一方面有利于减轻纳税人负担、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另一方面可以适当限制税务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同时还可以解决现行征管法中“五倍处罚上限”的规定形同虚设的问题。

三、创新税收管理方式

我国现行“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34字税收征管模式形成于2003年,较原来的30字征管模式增加了“强化管理”的要求,强调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和核心,凸显税源管理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重要地位[4]。作为强化税源管理的载体,2005年我国开始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通过对以往税收征管模式的扬弃,批判地吸收了传统的“一员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集于一身、上门收税”的专管员管户制度的优点,着力解决30字征管模式下全面以管事替代管户带来的税源管理“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从实施效果来看,总体上说,税收管理员制度并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的目标:一是“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经济迅速发展带来纳税户数量急剧增加,同时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经营方式创新、以金融创新为代表的经营业务创新和以母子公司、总分机构、连锁经营、总部经济为代表的企业组织形式创新等新兴经济活动层出不穷,给税收管理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仅靠税收管理员传统的单一管户制度已不堪重负。二是税收管理员制度在继承专管员管户制度优点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其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制约的弊端,不利于从制度上预防腐败和保护干部。尽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设定了双人上岗、定期轮换等条款,同时明确规定“税收管理员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审批减免缓抵退税和违章处罚等工作”,但实践中在税务系统简并审批环节、下放审批权限的过程中,很多涉税事项的审批实际上完全依赖税收管理员的初审意见,后续的审批环节基本上流于形式,税收管理员在日常税源管理中存在较大的利用职权进行寻租、谋取个人私利的操作空间。因此,推行信息管税战略,必须对税收征管模式进行完善,创新税收管理方式,提高税收管理的效能。

(一)针对“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应创新税收管理员管户方式,积极推行以专业化管理为主的分类管理

从经济学上讲,专业化是社会分工的必然结果,也是提高生产效率的必然要求。亚当.斯密对专业化分工的研究是与效率紧密联系的,他认为分工的效果有三:一是增进了劳动者的熟练程度;二是节省了变更工作所需的时间;三是促进了机械的发明③。运用到税收上,专业化管理就是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管理特点和管理要求进行分类,通过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税源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探索实施以分行业、分规模和分职责管理为重点的税源分类管理,达到加大管理力度和拓展管理深度的目的。在专业化管理的条件下,每个管理员都能专注于某一类纳税人的管理,从而能够更细致、更深入的了解纳税人的基本情况,掌握更加全面的信息,提高管理的效率。在专业化管理的方式上,可以分行业或分规模管理,即在一定范围内打破地区界限,按照行业系统或经营规模,设置税收专业管理岗位,明确税收管理员进行税收管理;也可以是分职责管理,即按照税收管理的不同事项,划分税收专业管理职责进行税收管理。在管理机构设置上,可以适当参考美国税务机构的设置方式(见图2),其执法与服务部门由小企业局、大中型企业局、工资和投资收益局、政府和免税组织局以及犯罪调查局组成,其中前四个业务局按照服务对象(纳税人类型或规模)负责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犯罪调查局专门负责调查涉税违法案件,并与四个业务局保持密切合作。具体来说,应由以划片属地管理为基础设置机构改为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设置税源管理机构,如按规模设置重点税源管理局和一般税源管理局,在内部按职责设置户籍管理、纳税评估、催报催缴等专业化管理岗位,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对不同机构和岗位根据其管理难易程度、要求高低等特点配备适合的税收管理员进行管理,同时对不同类别的纳税人制定相应的分类管理办法。

(二)针对税收管理员权限过于集中的问题,应着力完善税收管理员的监督制约机制

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完善制度办法。规范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规程,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审批责任制,上一环节对下一环节负责,处于流程某环节的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由后续部门和人员监督考核,打造“无缝式”业务运营机制,合理界定申请、审批、检查各环节的责权,建立责任追究考核制度。二是事前风险预警。围绕税收执法权中的廉政风险,按照不同的涉税审批类别查找全局的执法风险点,根据自由裁量权大小、易造成危害程度等风险因素,把查找出的执法风险点划分成若干个风险等级,按照“高风险岗位,高等级防范,高标准要求”的原则,对各岗位的执法风险采取动态跟踪预警管理,对风险系数高的岗位进行重点监控,实行执法风险管理和岗位预警,提高内控机制的科学性、严密性和可操作性,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三是事后监督检查。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对各种执法不规范行为,根据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

四、创新税收管理手段

信息管税的主线是强化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应用。推行信息管税战略,应当依托信息技术对税收管理手段进行创新:

(一)应用信息技术加强税务登记管理

税务登记是税收征管的初始环节,加强税务登记管理是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当前税务登记管理环节的瓶颈就是信息共享问题,要以推进信息共享和应用为重点加强税务登记管理。一是开展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通过国、地税部门间信息传递,实现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一地一次一证两章”,即纳税人在国税或地税一方可以一次性办结包含国税、地税两个部门印章的一张税务登记证。二是推进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充分采集和应用工商、质监、经济普查等部门的户籍信息,通过开展数据比对,及时发现漏征漏管户。三是加强税务登记环节的制约。如通过税务系统内部共享非正常户信息,可以防止欠税走逃的非正常户法定代表人在异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通过利用公安部门的公民身份信息查询系统,可以核对税务登记法人身份信息,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证件从事涉税违法活动。

(二)应用信息技术加强普通发票管理

近年来,税务系统通过推行防伪税控系统,建立比对认证机制,基本上堵塞了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展违法犯罪活动的漏洞,相对而言,在普通发票管理方面形成了税收管理上的真空,少数不法分子有票不开、虚开代开、大头小尾、不按规定开票、制售假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猖獗,严重扰乱了税收管理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可以部分归结为消费者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索取和使用发票的观念不强、企业逐笔开具发票的制度要求难以落到实处,但更为重要的原因是,现实中仍然存在大量手工发票,税务机关及时准确地获取开票信息难度很大,致使发票验旧售新流于形式,发票查询和票表比对工作无法开展,没有形成普通发票管理的“闭环”,从而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实践证明,“以票控税”这种传统的税收管理方式存在严重弊端,但是在我国信用制度和支付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又不可能完全摒弃发票这种管理手段,那么唯一的出路就是将“以票控税”的重心逐渐转移到“信息管税”上来,以推行包括网络发票和税控收款机在内的机器开票方式为突破,及时存储和收集开票信息,深入开展票表比对和发票查询,形成普通发票管理的“闭环”,从而有效遏制制售假发票、大头小尾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行为的蔓延,同时税务部门也可从中获取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工作所需的基础数据。

(三)应用信息技术提高纳税评估质量

目前纳税评估主要还是采用以税负率为主的指标分析方法,对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效益不同、技术先进程度不同的纳税人采用笼统的一个税负率指标显然是不科学的,容易变成以征收率征税。从纳税评估的资料来源来看,纳税评估工作所必须的庞大数据源不够完整,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也无法得到保证。在税务系统内部,由于征收、管理、稽查各部门之间协调不够,信息系统分块割据,数据不能统一共享,造成评估资源浪费。在税务系统外部,信息传递渠道不畅,许多必要的资料特别是有用的第三方信息不能及时获取。因此,推行信息管税战略,应当以建立行业纳税评估模型为突破口,应用信息技术创新纳税评估方法。浙江省国税局在这一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2007年以来,该局按照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通过典型调查,掌握行业税收与经济规律,利用相同产品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投入产出关系,根据企业的基本能源消耗、原材料成本、人力成本、费用等数据,搭建了186个产品(行业)的税源监控评估模型,据以计算企业的销售、存货以及其它涉税信息;同时开发应用了“行业税源动态分析监控系统”,使税源控管更具针对性,较好地解决了不同企业间的税收公平问题,在强化税源管理、降低涉税风险、实现税收公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5]。

五、创新税收管理机制

当前的税收管理机制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从横向来看,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相互脱节,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各环节之间业务衔接不顺畅,没有实现有机的联动,严重阻碍了税收征管整体效能的发挥;二是从纵向来看,多头管理体制下“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上级税务机关各项管理任务下达体现出无序性、分散性和随意性,导致基层税务机关疲于应付、无所适从,降低了工作效率,加重了税收管理员和纳税人的负担。实际上,当某个方面的管理要求得到强化而又没有顾及到基层管理资源的配置情况时,就会冲击其他管理事项的有序和有效,很多工作在基层就出现了明知做不到却不能不做、即无法为而不得不为之的局面,基层工作反映出缺乏计划性和协调性。因此,推行信息管税战略,应当创新税收管理机制,大力推行税源一体化管理。

税源一体化管理,就是通过明确界定税收征管各层级、各部门、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各部门之间横向的综合协调机制和各层级之间纵向的任务分配机制,加强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各环节之间的联动,逐步构建职责明确、信息共享、协调互动、统一高效的税源一体化管理工作联动机制,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整体效能,切实解决多头管理体制带来的基层国税机关和纳税人负担过重的问题。推行税源一体化管理,重点是建立两个机制:

一是要建立横向的税收征管各环节、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包括:(1)各环节之间的联动机制。通过税收分析为纳税评估确定疑点、指明方向;通过纳税评估引导纳税人税法遵从,为税务稽查提供稽查案源;通过税务稽查查处案件,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并向管理环节反馈查处结果;税源监控通过对分析、评估、稽查反映问题的汇总归纳,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日常管理,从而形成各环节之间相互联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税源管理工作机制。(2)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应加强综合征管部门与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发挥综合征管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协同开展税源管理工作。

二是要建立纵向的各层级税务机关之间的任务分配机制。上级税务机关对各部门拟下达的分税种税源管理工作任务,应区分轻重缓急,合并重复项目,进行综合平衡,逐步实现管理员工作任务下达和结果反馈渠道的统一。基层国税机关应对需要管理员下户进行调查、核查、检查的事项进行清理和整合,对上级部署和自行确定的税源管理工作任务进行科学归并,综合考虑各个税种的管理要求,力求一次下户解决多个问题,避免涉税信息重复采集和税收管理员重复下户,提高税收管理的效能。

[注 释]

①宋兰《大力推进“信息管税”,全面提高税收征管和科技工作水平》,在全国税收征管和科技会议上的讲话,2009年6月24日。

②阎春宁《风险管理学》,上海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③亚当・斯密《国富论》,华夏出版社2005年版,第9-11页。

④资料来源:2007年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参阅材料。

[参考文献]

[1]马国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管理[A].财政若干问题研究[C].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2]钱宝荣.税收管理创新研究[J].财经论丛,2008,(6):22-29.

[3]尹淑平.借鉴COSO风险管理理论提高我国税收遵从风险管理水平[J].税务研究,2008,(12):69-71.

[4]樊勇,赖先云.现行税收征管法中需要修订的若干问题[J].税务研究,2008,(10):65-66.

[5]黄琼.对税收管理创新的理性思考[J].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2008,(2):35-37.

On Innovation of Tax Administration Based on the Strategy of Managing Tax wit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Dong Xiaoyan

(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Dalian 116025,China)

第5篇:税收风险管理办法范文

一、坚持立足大局,以百倍努力把服务经济发展工作做“好”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2014年,上级下达的全年国税收入任务是比2013年实绩增长8%,达到25.54亿元。要在深入贯彻组织收入原则、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的同时,坚持收好税与保稳定相结合、优服务与惠民生相结合,着力巩固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提高税收收入质量。

(二)深入推进“营改增”试点。抓好收派服务、邮政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扩面工作,密切跟踪“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实时掌握试点工作动态,及时解决各类问题。深化“营改增”试点效应分析,全面分析政策执行对税收收入、经济发展的影响,鼓励试点行业加大投入、扩大规模,把结构性减税政策效应转化为试点行业发展的后续动力。

(三)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全面落实支持民营经济、浙商创业、高新技术企业、中小企业等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减压纾困力度。发挥固定资产抵扣政策作用,促进生产性有效投入,助力企业梯队培育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及时贯彻出口退(免)税政策,完善出口退税服务,引导出口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优势,促进出口商品结构优化。

(四)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科学评估税收收入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跟踪反馈政策执行效果或难点,及时报告、研究、解决政策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地方经济发展实际和政策瓶颈,深入开展税收专题调研,从税收角度为地方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二、坚持依法行政,以严谨态度把税收执法工作做“实”

(一)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心,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推行理性执法,运用行政指导、服务、疏导、教育等柔性执法手段,规范税收行政行为、化解涉税矛盾纠纷。继续抓好税收执法督察,按季确定重点内容开展执法督察,实现执法督察工作日常化。全面开展依法行政考核,推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二)完善普法教育平台。借助税收宣传月活动,完善“纳税人之家”、“税企通”等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实体平台,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的法制宣传平台建设,加强与法制办、普法办的工作联系,就依法行政共性问题进行探索。

(三)营造公平税收环境。以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为手段,坚决打击各种涉税违法活动。以行业税收监控模型为依托,建立覆盖全县主要产品和行业的“行业电销比指标体系”,强化纳税评估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快稽查信息化建设,加强对涉税检举及行业税收风险的引导和预警。

三、坚持改革创新,以创优精神把税收征管工作做“精”

(一)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强化税收风险分析监控中心的功用,建立相应的税收风险分析监控及处置的组织和网络,明晰各部门和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在全局范围内形成一个闭环的风险管理模式。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各科室、各部门的相互配合和紧密协作,希望全局上下按照《新昌县国家税务局税收分析监控及处置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继续修订和完善《税源专业化管理作业指导书》,对目前工作中内容要求、职责界限等尚不清晰的事项进行明确。建立一整套适应专业化管理要求的考核激励机制,制订和落实税收风险分析监控及处置工作制度,探索建立“税收联系员”和“税收核查员”工作制度,为把税源专业化管理真正落到实处提供切实保障。

(二)加强各税种管理。做好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扩面后的税法宣传、政策辅导和风险防控工作。加强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协作,加大反避税调查力度,加强“走出去”企业的服务与管理。推进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加强股权转让所得税管理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进一步完善车购税二维码电子化管理,探索经销商代办车购税和车管所代征车购税的可行性方案。

(三)提升信息管税水平。外部要完善第三方涉税信息获取机制,同时加强对第三方信息的应用与成果转化;内部要由专业人员进行内外部信息的整合、数据分析和加工,加强对信息的增值利用。深化网络发票综合应用,做好重点行业普通发票税前扣除的验证工作,推进电力发票信息实际应用。加强对各类应用系统运行的日常监控,加强对纳税人端涉税应用系统联系点企业的技术保障。

(四)坚持管理创新。以省局管理创新推广项目为重点,结合新昌实际,加强推广运用。重视日常运用情况的分析,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推广出成效。针对税收执法、征收管理、干部队伍、行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创新,以解决实际问题,将管理创新作为强化管理、堵漏增收、优化服务、提能增效的基本途径。通过归纳、总结历年管理创新项目,评估项目 的实际效果。对“农产品三定两检”、“廉情信息管理系统”等效用较好的创新项目,在深入运用完善的基础上,不断拓宽应用领域,努力提升实际效能。同时,整合效用类似或分兵作战效用较小的项目,舍弃对当前工作不适用的项目,不断提高创新实效。

四、坚持提速减负,以先进理念把纳税服务工作做“优”

(一)加快推进纳税服务绩效评价。进一步明确服务流程,解决什么情况下提供何种服务的问题。完善、细化服务岗责,解决如何开展服务的问题。设置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准确反映服务情况。应用纳税服务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纳税服务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外部评测管理办法,开展纳税服务绩效分析,促进纳税服务工作持续改进。

(二)持续创新纳税服务举措。完善“网上办税厅”功能,做好12366服务热线保障工作,逐步建立起包括网络服务平台、电话短信平台和自助服务平台在内的三位一体信息化服务平台。推进涉税权益保障机制建设,拓展纳税服务监督渠道,完善纳税人意见征询机制,建立健全纳税人参与税收事务的制度。积极开展涉税风险提示服务,做好一般风险重点税源企业的提示类应对工作,帮助纳税人降低涉税风险。加强信用评定管理,发挥信用等级管理的综合效应。进一步优化“红背心”志愿者队伍,开拓新的纳税志愿服务项目。

五、坚持以人为本,以更高标准把队伍建设工作做“强”

(一)大力弘扬国税正能量。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努力提升文明创建层次,积极营造争当先进、争创一流的良好风气。加强对典型事迹、好人好事的发掘、表扬和奖励,以“正能量”激励干部。以举办心理学讲座、推荐心理学读本、建立心理舒缓室等方式,多渠道化解干部的各类思想问题,缓解干部压力,营造和谐、包容、快乐的工作氛围。

(二)构建绩效管理体系。2014年,省、市局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替代此前的工作目标综合考核,我们要围绕《浙江省国税系统绩效管理办法》,以现有应用系统为主要数据来源,搭建涵盖绩效管理过程中绩效计划、实施、考核、反馈、沟通、改进诸环节的信息平台,扎实做好此项工作。充分依托《浙江省国税系统基层单位标准岗位职责》和《省级关键绩效指标KPI》,结合我局特色的个性指标,积极稳妥地推进岗位绩效管理,实现绩效考核的“到岗到人”,从而促进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的全面提升。

(三)加强干部教育管理。抓好领导干部、专业骨干和一线人员“三支队伍”培训。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其履行领导职务的能力;加强专业化骨干人才培训,贯彻落实《浙江省国税系统专业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基层一线人员培训,综合运用团队学习、岗位练兵、业务比武、网络培训等多种教育培训方式,确保一线人员培训和学习的制度化、经常化。优化完善和充分利用好税收执法与效能管理系统(LEP系统),依托LEP系统加强干部上下班纪律管理、日常性工作待办事项提醒等,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

六、坚持惩防并举,以法治要求把党风廉政工作做“严”

(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反对‘’、服务群众”为重点,查找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二)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贯彻落实《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进一步梳理权力事项,查找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依托廉情信息管理系统,深入开展“日省、月思、季评、年述”廉政主题教育活动。巩固政风行风作风建设成果,积极参加地方行风评议、行风热线等活动,继续深入推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机关服务品牌、示范服务厅等创建工作,提高国税部门的社会满意度。

第6篇:税收风险管理办法范文

建筑施工企业经济风险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遭遇的各类影响经济效益、计划经济的因素。经济风险包括两层含义,广义的经济风险是企业的所有经营风险,能够表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其他社会组织结构之间的关系;狭义的经济风险是企业因引入资金导致企业负债影响企业偿还能力进而影响企业效益。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风险特点有四:第一,客观的必然性。企业的经济风险是企业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不可避免会遭遇的,企业经济风险只可以尽可能的控制而不可能消除。第二,不确定性,经济风险贯穿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经济风险可能出现在各个阶段,企业无法或是很难预测某个环节的风险会给企业的经济带来何种损失,亦不可能准确确定某一项经济决策将可能给企业带来何种收益。因此,企业的风险带有不确定性,可以判断,但不可能与实际结果不存在丝毫偏差。第三、复杂多样性。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风险产生的原因有可能并不是单一的因素导致,而可能是诸多因素互相作用而导致的结果,例如过失性财务行为会导致企业面临经济风险,而过失财务行为可能从合同产生,可能从市场角度出现,还可能由财会管理出现,因此,企业的经济风险具备复杂多样性。第四。损失性和收益性。由于风险的不确定性,因而风险产生的危害大小并不一致。虽然大多数的经济风险都会导致企业经济损失,但是风险与收益是两个相对的概念,如果企业能够及时采取措施对之进行化解,一旦“扭转乾坤”,那么企业可能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因此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风险兼具损失和收益两重属性。

二、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风险问题

(一)垫资风险。由于建筑施工项目具备施工周期长、施工过程复杂等特点,为保证项目工程顺利实施,建筑施工企业需要预先垫付相应的资金,待项目竣工结束后再收回垫付资金,这种行为无疑会增大建筑施工企业的风险,有限的资金被占用,企业的生产、经营可能会遭遇阻碍,如资金短缺影响企业竞标,再如垫付资金无法顺利回收,企业可能面临资金周转问题。(二)合同风险。合同风险是企业因合同签订、变更、续订等遭遇的风险问题,例如在签订合同时过于盲目,未能全面审核合同条款,以至于在施工过程中未能按照约定施工,进而导致企业遭遇经济损失;例如施工合同变更,合同双方责权不明,进而诱发各类财务纠纷,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三)税收风险。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项目建设以项目责任制管理,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能力被分散,而在施工结束之后建筑施工企业回收了全部的管理权力,但是项目部已经解体,很多问题难以再向项目责任人追责,因而企业可能面对较大的税收风险,例如,项目部在购买建筑材料时开具假发票、不开发票,都会增加企业的税收风险。(四)市场风险。经济市场是不断变化的,然而建筑施工企业想要发展,却又无法脱离市场,也因此企业不可避免地将会遭遇市场竞争风险以及不规范市场行为对自身经济带来的损害。例如在建设项目招标阶段,有些企业以大幅度降低标价中标,使得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不退出市场;例如,地方性保护、暗箱操作等行为使得建筑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差距,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因此难以控制,企业不得不面对巨大的财务管理风险问题。

三、建筑施工企业经济风险防范措施

(一)加大风险识别和预警财务风险识别和预警有益于企业及时发现财务风险问题,及时落实防范措施,尽可能的降低风险危害,因而企业方面应予以重视。在具体落实时,企业应及时构建风险识别与预警系统,加大财务管理现场管理力度,以便及时掌握生产经营过程,了解存在或者潜在的财务风险问题。其次,企业应不断强化资本运营的监督力度,构建风险预警指标,化被动的风险防范为主动的风险预防,尽可能的消减风险影响。(二)规避合同风险。在签订变更、续订和同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做好合同审查,尽可能的防范合同风险,维护企业的经济权益。由于建筑施工合同条款众多,在审核时,必须对合同涉及的计算、日期、索偿等进行全面审核,要尽可能的保证合同完整,双方责权明确。对于不完整的合同、双方责权不明确的合同应拒绝签订。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设计变更问题,那么需要及时进行合同追加,以避免因合同问题影响企业的经济收益。(三)完善税收管理工作。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涉及范围较广,管理难度较大,为避免遭遇较大的税收管理风险,企业方面应积极构建完善的税收筹划管理制度,对税收申报进行及时核查,要尽可能的避免各种税收申报延误问题;其次,企业方面要加大发票的管理力度,要强化发票审核工作,要尽可能的避免发票管理漏洞,降低企业的成本。(四)构建良好的风险分散机制。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即便建筑施工企业方面采取了各类有效措施,提高了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风险问题是不可能被全部消除的。因而企业方面应该有意识地分散风险,以降低经济风险影响企业收益。在具体落实时可以根据财务管理目标制定多种财务管理方案,选择最优的财务管理办法帮助企业回避风险,还可以利用分包、转包等将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风险分散给其他合作伙伴,以分散风险降低自身的财务风险。

现阶段我国建筑施工企业面临众多风险因素,如环境垫资风险、合同风险、市场风险等。众多风险因素的存在无疑会影响建筑施工企业的良性发展。企业应不断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合理采取措施对之进行预防,如提高企业财会管理人员素质、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强化企业融资管理等。相信通过建筑施工企业的不懈努力,风险问题一定能够被妥善解决,建筑施工企业的竞争力会不断提高,进而能够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面作出卓越贡献。

作者:宋长宇 单位: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参考文献:

[1]戴俊.论建筑施工企业运营中的财务风险预警及防范措施[J].财经界(学术版),2013,15:175.

第7篇:税收风险管理办法范文

【摘要】信息化税收已成为税收管理现代化的一个标志,只有不断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才能实现现代化税收管理目标。文章从科学发展观政治理论思想出发,基于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律对当前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的剖析,并运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提出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信息化;信息化税收建设;以人为本;统筹兼顾

信息化税收是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以信息技术为核心,以深度应用和全面提高数据能力为目标,将先进管理理念与现代科学技术融为一体的新型税收管理体制。信息化税收与传统的税收管理体制相比,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税收管理理念的变化:即由传统的经验型税收管理转变为基于税收数据信息分析进行税收管理的理念。但是,信息化建设应当把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结合起来①。从科学主义角度看信息化建设,最容易看到信息技术的开发和利用;从以人为本角度看信息化建设,则还会发现信息文化的推动作用。既然应用信息技术是管理现代化的标志之一,也应当有对应的信息文化是管理现代化的标志之一,可是具体谈到信息化应用时,人们往往把后一点给忘了。利用信息技术和信息文化来加强税务部门税收征管,代表着先进生产力与先进文化发展的要求,作为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的信息化这两手应用,都要硬,才谈得上全面建设。由此,笔者运用科学发展观的政治理论思想对当前的税务工作提出粗浅的建议。

一、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律及要求

信息化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促进信息交流和知识共享,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历史进程。它是我国实现现代化、建设和谐社会的发展战略及要求。从信息化发展规律可看出:

第一,税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从低级到高级,从单一到丰富,从分散到统一,这是一个必然的建设过程。当前税务部门信息化发展的内部不平衡,地域间不平衡、技术指标不平衡、应用水平不平衡,相应导致的系统林立,消息割裂等都应该是这一过程需要解决的课题。

第二,信息化已经远远超出技术手段的范畴和含义。信息化的实质是生命化②。信息技术是客观的和理性的,而应用于管理中就需要人性化的东西存在。生命总是理性寓之于内,而感性行之于外的。税务信息化近十年的建设,其发展迅猛,成效显著、影响广泛,对税务部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干部的思想意识和管理文化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第三,信息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求打破环节、层级、部门间的壁垒,充分实现资源共享,迫使管理者必须打破传统管理模式,进行运行机制的变革,以适应这一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第四,从税务系统信息化的发展历程来看,信息技术同征管改革和实践联系紧密,并始终贯穿税收工作的全过程。所以,信息化税收建设达到一定阶段,必然走向“科技+管理”的征管现代化之路。

二、当前信息化税收建设走入误区的剖析

几年来,税务信息化被提到了相当的高度,领导重视,投资不菲,电子税务的运行平台、网络建设初具规模,金税工程、征管信息系统的建设也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构建起了税收征管信息化体系。但目前信息化税收建设过程中仍存在理论指导的偏差,致使其走入误区。

(一)“唯信息论”的管理思想

信息化税收系统包含了纳税人和税收机关两方面的数据库,根据税法要求确定的管理项目、管理层次和管理机构、工作流程3个部分。由此可知,信息化管理并没有给税收的管理目的和管理依据带来变化,它是由国家税法决定的。但在目前的税务工作中存在“唯信息论”的思想。一是税收管理由执法行为异化为纯粹的信息处理工作;二是税收业务和信息技术之间还存在“两张皮”现象,甚至把税收业务寄托于技术上而忽视了人的内因主导作用。

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对信息化税收的内涵、规律和体系的构筑缺乏全面、客观、科学的认识,应用观念基本停留在计算机模拟手工和事务处理阶段上,管理观念对信息化税收建设只基于技术层面,而对知识创新、人文因素及社会科学理论认识不足。在实际工作中把管理岗位人为分成业务岗位和技术岗位,缺乏大量既懂业务又懂技术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从而不能有效利用各种数据开展有实效的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收监控等工作;没有重视和强调人与系统,人与技术、机器之间的不同以及各自适宜承担的任务,而是要求人以时间、金钱为代价去适应系统。由于信息技术的应用要求公开和资源共享,这对税务部门的组织机构重组带来了挑战,因为过去长期形成的既得利益要被打破,它们不愿意积极主动适应这种变革,结果是宁愿把资金花在对技术、技术人员和设备的过度投资;只重视税务部门内部征管系统而忽略与纳税人的关系,即优化服务质量,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就能在网上完成一系列纳税申报、缴款、查询、涉税事宜等活动。

(二)重数量轻质量的管理方式

由于存在上述的思想观念,在平时的税务工作中就会看重数量的完成多寡而忽视质量的提高。例如,应用系统开发起点低,系统林立,互不兼容,应用平台不一,各部门各地区各自为战,自成体系,重复建设,资源严重浪费,信息化功能交叉,信息不共享,甚至制约了多数局部系统的发展。虽然近几年实施了信息资源整合工作,但数据共享问题仍没得到根本解决,如数据重复报送和重复录入问题。

多年来,在税务信息化建设中,各级税务机关已经积累了大量的业务数据,但税务部门的数据管理水平却仍不够高,所存储的数据质量不容乐观。目前大量的业务数据仅满足于税收征管日常应用,在数据增值利用的深度和广度上还不够,这一方面体现在税务基层不能充分利用数据加强管理和优化服务;另一方面决策者很难从海量数据中获取有价值的信息,并通过数据分析提炼出有价值的决策信息来指导基层工作。

信息化税收在不断发展,但随之上升的信息化税收风险还没有被税务部门意识到。互联网的应用、数据的大集中、税银联网和数据交换技术等都是信息化税收风险来源,如何保障税收业务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及时规避各种潜在的风险还没有得到税务工作人员的足够的重视,甚至没有制定和宣传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制度。而我国目前税务领域对风险管理的研究仍处于极其薄弱的状况。

(三)缺乏统筹兼顾的管理方法

因为税务部门信息化启动比较晚,在摸索中前进,所以在管理方法上难免会顾此失彼,不能通观全局,统筹兼顾。具体表现为:

1.资源结构投入失衡

信息化建设在投资结构及发展趋向上过分强调专业化,缺乏整体系统观,存在着重视信息化建设而轻运行时的管理、重视硬件资源的建设而没有抓紧软件应用水平的提高、重视网络建设而轻资源的投入、重软件统一而轻标准统一、重征管系统而轻纳税服务系统、重自主投入而轻投资多元化等误区。

2.与其它部门发展不协调

具有社会系统功能的信息化税收建设,和其它部门沟通不畅,不能协调发展。若协调部门不能很好地配合,就难以形成部门互动,使信息化推广工作受到一定的阻力。

从内部看,大量、有效的涉税信息因税务局外部其它部门信息的缺失,将难以导入地税系统的数据仓库中,信息运行阻断,同时由于短缺融法律、税收、信息为一身的复合型人才又淡化了科技的推进作用;另外,我国1994年的税制改革,成立了国、地税两套税务系统,但由于两套税务系统在税款的征收管理上基本是各自为政,未能构建起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无法对纳税人起到应有的国地税相互监督的作用,因而造成国家的税款流失。就外部言,信息化税收是在税务部门积极倡导和社会各部门自觉跟进的互动中一步一步实现的。而目前,除金融、电信外,企业及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明显滞后,这种信息占有和运用的不对称以及参差不齐的网络办税客体对信息化税收的推进产生了负面冲击。与其它部门沟通协调不畅的主要原因是信息源不完整,表现在与税收监管密切关联的工商登记信息、企业编码、银行账号、个人身份证明等技术标准受现行行业体制和部门法规的制约,既不规范也不统一,既难获取又无法得到利用。如税务系统与工商部门的信息不共享,可能产生税收征管漏洞。现行各地工商部门登记的工商户数普遍高于当地税务部门登记的纳税人数,就是税收征管漏洞的表现之一。税务系统与银行系统的信息未联网,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号和银行账号难以相应登录掌握;税务机关查询涉税案件企业的银行存款的权利难以通过税务系统与银行系统的信息共享实现。

三、践行科学发展走出信息化税收建设误区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

在管理方面,与一般的信息系统的管理不同,信息化税收建设除了注重科学性的规律问题之外,更要注重人文性的素养问题。要大力培养税务人员的信息素养,从社会学、管理学和情报学等多重角度来认识信息化理论,充分认识信息的作用和价值,增强信息意识,提高信息服务和创新能力;强化网站等信息门户的人文设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公开、公正、公平地将税法贯彻、适用于全体纳税人,以及通过帮助个性需求不同的纳税人了解和履行纳税义务,为纳税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二)向精细化、知识管理方式转变

以精细化管理为目标提高数据应用水平。针对目前强化“首问责任制”和强调管理“精细化”的新要求,在数据应用上应以“一户式”为主要改革方向。构建一户纳税人“横向”和“纵向”两个信息库,对纳税人的信息实行集中管理。在对信息系统的要求方面及继续满足宏观管理的前提下,应对个别纳税人实施精细化监督管理并作为数据应用的新目标。

以“创造税收价值”为目标,从提升管理的角度关注和挖掘信息技术在推动业务管理方面的潜力,引入知识管理,达到社会和纳税人不断增长的期望值,在降低成本的同时增加税收等方面的价值。抓好信息管理制度的落实,落实数据管理规程、数据质量管理办法、数据公开制度、数据信息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形成知识管理流程,以流程化的方式,使制度体系紧密衔接、规范运作;建立以风险识别、风险评定和风险应对为基本环节的税收风险管理流程,把高风险的纳税人作为管理重点。

第8篇:税收风险管理办法范文

一、基本情况

近半年来,市地方税务局充分利用“综合治税信息服务平台”数据,按户监控,控管源头。通过下发“涉税信息督办单”形式,要求全市各区县(市)单位认真分析落实比对信息,组织税收管理员认真清理核实,对未办理登记和纳税的纳税人要责令改正,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2012年,通过平台共采集信息5572787条,通过筛选比对,涉税信息近40余万条,获取有价值的信息8万余条,其中大部分是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采集到的建设项目、房地产等信息,经过核实检查,共补办税务登记231户,征收税款2.1亿元。

二、主要工作内容

综合治税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市地方税务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主要做了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统一领导,组织保障。成立市地方税务局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小组,制定《市地方税务局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试行办法》,规定了工作小组办公室、各职能单位的主要职责,明确了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征管处,并要求全区县(市)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建立有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参加、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综合治税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社会综合治税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是结合实际,拟定涉税信息处理细则。根据我局实际工作,并结合“省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操作系统”特点,拟定《市地方税务局涉税信息业务处理工作规程》,明确涉税信息在市局相关处室与区(县)级局业务部门之间采集、登记、分发、处理、反馈的方式及时限,并要求各区(县)两级业务部门均明确一名信息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涉税信息平台涉税信息的梳理、比对及利用工作。

三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综合治税信息服务平台”的运用水平。3月,召开全市中层干部专题会议,全文传达和学习社会综合治税文件精神,将市政府提出的工作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与市局实际有机结合起来,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及办法。7月,为使全市地税系统更加全面的了解和运用好该平台,特邀请“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小组办公室”相关领导为市局领导、机关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各区、市、县分管征管业务的局领导现场演示,讲解了“市社会综合治税信息服务平台”的各种特征、功能,并现场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了参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从中发现、梳理出大量前期工作中遗漏、未加以整合利用的涉税信息,为“市社会综合治税信息服务平台”顺利运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积极配合有关建设部门,完成了综合治税平台的建设工作。加强与工信委、发改委、财政、国税和项目监理部门和成员单位的紧密配合,抽调专人参加平台的建设工作及全市10余次协调会议,研究平台建设中的问题,切实解决了平台运行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第9篇:税收风险管理办法范文

一、我国非居民税收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对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近年来,非居民税收收入一直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但是,和国内税收相比较,非居民税收收入规模较小,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仍然较低,加之非居民税源流动性大、隐蔽性强,需要依据国内税法和税收协定的规定来界定税收管辖权及纳税义务,管理的政策性、时效性和专业性强,监管难度大,基层税务干部普遍存在认识上的不足和畏难情绪,对非居民税收重视程度不够,管理力度不强,没有意识到非居民税收工作不仅是在组织收入,更是在维护国家,体现国家形象。

(二)非居民税收管理方法单一,管理效率低下。

为加强外汇管理,防范逃避税,自1999年起,国家税务总局与外汇管理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要求居民企业和个人向境外非居民支付一定金额服务贸易项下和部分资本项下外汇时,提供税务证明,这一措施已成为长期以来税务机关对临时来华从事经营活动及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非居民企业实施税源监控的重要手段和监控税款是否足额征收的最后一道防线。然而,为了进一步便利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支付,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3年7月24日联合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规定自2013年9月1日起,取消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在事前审核开具税务证明的做法。这意味着过去这种过度依赖对外支付证明的税务管理方式彻底失去了存在的基础,非居民税收管理将面临极大的挑战。

(三)专业性人才匮乏,管理力量不足。

非居民税收业务繁杂,政策性强,对税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有着很高的要求,加之非居民税收管理不是经常事务,我国非居民税收专业人才严重匮乏,高端人才短缺流失问题比较突出,这已经成为制约非居民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提升的瓶颈。

二、提升非居民税收管理水平的应对措施

基于对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存在问题的基本认识与把握,要进一步深化非居民税收管理,其基本思路应该是:进一步提高对非居民税收管理的认识,强化管理手段,在对非居民税收业务及纳税人进行科学合理区分的前提下,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对非居民税收实行有效的专业化管理。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非居民税收管理是国际税收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行使税收管辖权、维护国家经济的重要手段。在当前跨境税源争夺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如果不重视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本属于我们的税源就会流失。因此,各级税务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应以“维护国家权益、服务对外开放”为己任,牢固树立“税少而意义重、量小而作为大”的理念,不以税小而不为,进一步提高做好非居民税收管理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以适应税源全球化给税收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二)以风险为导向,实施非居民税收专业化管理。

1.实行专业化管理。相对于来华非居民数量和规模的增长速度,我国非居民税收管理队伍的人数无法对如此之多的非居民实施有效监管,人少事多的矛盾在非居民税源较为集中的地区尤为突出。为防范非居民税收流失,各级税务机关应按总局的要求,建立健全非居民税收管理机构,设立非居民税收管理岗位,根据工作量大小配备合理数量的专职人员或兼职人员,充实非居民税收管理力量。同时,按照合理分工、权责明确的原则,清晰界定各级非居民税收机构的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确保非居民税收管理事项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2.实施分类及风险管理。根据非居民税源的实际情况,对非居民纳税人进行科学分类,实施分类和风险管理,科学配置征管资源。一是对于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可以分类为常规纳税人(如分公司、代表处)和临时纳税人(如临时来华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的纳税人)。对于常规纳税人,要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为重点,着重抓税基管理及归属所得管理;对于临时纳税人,要以当地的重点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为突破口,做好登记备案等税源监控工作,重点防范非居民企业和个人虚构境外劳务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二是对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分别就其取得的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租金和财产收益,分析潜在的税收风险点,以扣缴义务人为抓手,严格落实扣缴登记制度和合同备案制度,加强税源扣缴管理,重点加强跨境股权转让和特许权使用费与劳务费的判定的风险管控。

3.实行信息管税。要整合内部资源,充分运用目前在用的包括CTAIS、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出口退税审核等总局下发的系统以及自行开发的系统中有关非居民税收管理的信息,有效整合数据,积极推进省级非居民税收信息平台的搭建,实现市县三级信息共享。同时,要拓展信息来源渠道,加强与工商、商务、外汇、银行、公安、科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努力在外部信息获取上取得突破。

4.规范税收协定执行。伴随着跨国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非居民申请享受税收协定的个案也日益增多。因此,有必要提高对协定执行工作的认识,把税收协定执行工作与执行国际条约、体现国家执法形象联系起来,努力提升协定的执行水平和执行效果。一是要严格按照《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程序要求,抓好对备案类和审批类的管理,确保非居民企业和个人及时准确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二是以防范税收协定滥用为重点,严格征免税的判定,尤其要重点关注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易被滥用的“受益所有人”条款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三)统筹对内协调和对外合作,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1.强化内部协调。一是要在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建立纵向联动的协调机制。上级税务机关应加强对下级税务机关非居民税收业务的指导,下级税务机关应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重大非居民税收事项,形成上下级税务机关信息互通、结果共享的局面。二是要在同级税务机关间建立横向互动的协调机制。各级税务机关在处理同一笔涉及异地税务机关职责和权限的非居民税收业务时,应主动向异地税务机关通报并确保处理意见的一致性,意见不一致的应及时报告其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处理。三是要在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之间建立紧密合作的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非居民企业税收协同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加强国地税合作,及时交流,协作解决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高非居民税收管理效率。四是要加强跨区域税务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防范非居民利用地域差异逃避纳税义务。

2.加强部门配合。加强与外汇管理部门的合作,抓好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管理;积极探索建立与非居民税收管理有关的工商、商务、银行、海关、公安、文化、建设等政府机关、相关部门的协作互助机制,在企业资金账户、境外投资、经济合作、出入境、境外团体演出、股权交易、非居民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等方面进行定期的信息交换,拓宽非居民涉税信息的获取渠道,主动寻找非居民税源。

3.重视国际合作。在税收征管实践中,税收情报交换是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对付跨境避税和逃税的利器。充分发挥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的作用,主要是要加强税收情报交换工作。应充分认识国际税收情报交换的重要意义,坚持“成本――收益分析”原则,力争有效率地实施税收情报交换工作。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规程》,充分利用现有的征管和检查渠道,搜集、整理非居民从我国境内取得的各类款项及其纳税情况,按规定格式制作自动情报;另一方面,要针对非居民税源监控所需的境外信息,向境外有关国家和地区税务当局发出专项情报请求,充分发挥情报交换在核实纳税人跨境交易真实性的作用。

(四)强化人才保障,注重能力建设。

专业人才是有效实施非居民税收管理的有力保障。各地税务机关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人才培养战略,制定非居民税收管理人才培训规划,培养和造就一支与非居民税收工作相适应的高素质的专业化税务人才队伍和领军人物。首先要专岗历练,将满足工作需要的专业人员配备充实到非居民税收管理岗位进行锻炼,促进干部立岗成才;其次是要专门集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案例研讨会、组织实地观摩等方式,分阶段、按层级实施非居民税收政策与管理专业培训,实现非居民税收管理的专业人才的快速成长;三是要专题攻关,让从事非居民税收管理的专业人员承担重大、复杂的工作项目和科研任务,进行技术攻关,实现其专业水准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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