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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安全用电协议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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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安全用电协议

第1篇:供电安全用电协议范文

1.1为规范不并网太阳能光伏电站(以下简称光伏电站)管理,从环境保护及能源战略角度积极鼓励不并网光伏电站的广泛应用,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客户安全用电,杜绝倒送电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2本管理规定所称不并网光伏电站是指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客户)自行安装的用于自发自用的不并网太阳能光伏电站,属不允许与电网电源并列运行的客户自备电源。1.3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浙江电网范围内客户不并网光伏电站的使用和管理。

1.4客户使用不并网光伏电站,必须遵循“规范申请、确保安全、服从管理”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有关手续,遵守本规定,并自觉接受当地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2、受理与许可

2.1凡需要新装、增容、变更的不并网光伏电站的客户,应向当地供电企业办理书面申请,各营业窗口应予受理。

2.2客户在办理光伏电站申请手续时,须向当地供电企业提供以下主要资料:

2.2.1电气主接线及有关参数;

2.2.2电源回路与光伏电站的联锁切换接线图(只允许一个电源回路切换);

2.2.3光伏电站的供电范围、负荷设备清单(容量)、光伏电站设备安装地点及平面布置图、自备光伏电站的峰值发电容量等参数及其保护装置图。

2.3客户必须按国家标准及电力行业标准对不并网光伏电站与网供电源的联锁切换装置技术要求进行设计,满足安全的要求。设计图纸经供电企业核准后方可施工,客户不得擅自更改。

2.4不并网光伏电站投入运行前,客户应向当地供电企业书面申请报验,供电企业在受理竣工报验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派员及时到现场检查,经检查联锁切换装置符合要求后,双方须签订《不并网光伏电站使用安全协议书》,协议书须作为供用电合同的附件。安全协议书中,应依据产权归属明确联锁切换装置的安全责任;客户对光伏电站的安全运行、管理、维护应作出安全承诺,承诺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向电网倒送电及其他事故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双方签订不并网光伏电站使用安全协议书后,不并网光伏电站方可投运。

3、装置要求

3.1客户不并网光伏电站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电力行业的规程和规定。

3.2不并网光伏电站与电网电源之间必须正确装设可靠的联锁切换装置,确保在任何情况下,不并网光伏电站均不会向电网倒送电。

3.2.1不并网光伏电站与电网电源必须采用“先断后通”的切换方式;

3.2.2客户光伏电站所带全部用电负荷应同步切换,采用自动或手动的连锁切换装置,其中三相应采用四极双投刀闸,单相应采用二极双投刀闸。

3.2.3电源切换点的联切装置应设置在光伏电站低压总开关侧,有且仅有一点切换。。

3.2.4不并网光伏电站和电网电源的零线与相线必须同步切换。

3.3不并网光伏电站不得向安全协议书约定的供电范围之外供电。

3.4客户不并网光伏电站和切换点之间的连线不得使用裸导体。原则上应采用四芯电缆或封闭母线;不并网光伏电站供电线路与电网电源不得同杆架设,不并网光伏电站供电线路与供电企业线路有交叉跨越时,不得使用裸导电体,施工前必须报当地供电企业批准。

3.5不并网光伏电站的接地网应独立设置,接地电阻应小于10欧姆。

4、运行管理及安全检查

4.1供电企业营销部门是光伏电站的运行管理与安全检查的归口管理部门,各级客户服务中心按客户管辖权限实施具体的运行管理及安全检查工作。

4.2客户不并网光伏电站的建档和日常检查管理工作,由当地供电企业按客户分管范围权限负责实施。

4.3客户装设的不并网光伏电站必须经供电企业审核批准,签订《不并网光伏电站使用安全协议》后方可投入运行,供电企业应对不并网光伏电站的用户开展用电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4.4供电企业对装有不并网光伏电站的客户应单独建立以下台帐进行管理。

4.4.1不并网光伏电站安全协议书(见附件1)

4.4.2不并网光伏电站新装、增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

4.4.3不并网光伏电站汇总统计表(见附件3)

4.5各供电企业必须根据电力法律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电业有关规定,按照供用电合同和不并网光伏电站使用安全协议书条款,加强对不并网光伏电站防倒送电的安全检查。

4.6供电企业检查中发现联锁切换装置缺陷,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发送缺陷通知单,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可按不并网太阳能光伏电站安全协议书的约定予以封存或拆除接线,并报当地电力管理部门备案。

4.7不并网光伏电站的运行应有专人管理,制订相应操作制度并严格执行操作制度进行倒闸操作。

4.8客户不得自行更换接线方式、拆除连锁装置或迁移装置地点。

4.9客户不并网光伏电站停用拆除后,应向供电部门注销备案记录。

4.10客户不并网光伏电站发生影响系统事故和倒送电事故,应按事故调查规程进行调查和处理,供电企业应督促落实反事故对策,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客户事故报告”上报市局供电企业。

4.11客户的联锁切换装置失效后,客户运行维护人员应做好消缺工作,并对供电企业履行告知义务。

5、违章违约处理

5.1未经供电企业许可,擅自安装使用、接入(或供出)不并网光伏电站电源或者将不并网光伏电站擅自并网均属危害供用电安全的行为,如发生客户不并网光伏电站电力倒送等造成电力运行及人身伤害事故,给供电企业或者其他客户造成损害的,该客户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2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查获,供电企业可按《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供用电合同、不并网光伏电站使用安全协议书的约定实施违约处理,客户应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使用电费;对拒不改正的,除实施违约处理外,报当地电力管理部门,可对客户不并网光伏电站实施封存;危及用电安全的,有权封存或拆除接线,直至按规定程序中止供电;向电网倒送电,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依法追究责任。

5.2.1擅自新装、增容、变更使用不并网光伏电站;

5.2.2将不并网光伏电站发电转供其他客户;

5.2.3不并网光伏电站并网运行;

5.2.4自行拆除联锁装置或采用人为方法使联锁装置失效的;

5.2.5擅自改变不并网光伏电站电源切换、接线方式。

第2篇:供电安全用电协议范文

关键词:重要客户;安全隐患;措施方法

1 引言

安全是电力企业的根本,良好的安全局面不仅是搞好电力优质服务的重要保证。多年来,电力客户在安全用电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对所辖配电设施安全管理不严格;安全设施不规范、不完善;所辖设备陈旧,不能定期进行维护试验等。由于上述问题,就会对电网的安全运行产生直接影响。尤其遇到恶劣天气时,常常因客户的避雷器、支线刀闸、自落闸、穿墙套管等设备在运行中发生击穿、短路,导线连接处过热烧断等原因造成事故,引起配电线路掉闸,严重影响了电网的安全运行和供电可靠性。白银地区共有高危客户8户,2011年因客户专线引起的线路跳闸就达到8次之多,因此,如何有效加强重要客户安全管理势在必行。

2 目前重要电力客户主要存在的安全隐患

2.1管理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

2.1.1 电力客户在安全管理方面重视不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无设备台帐、图纸等有关资料,设备一次主接线图相当陈旧,与实际不符。

2.1.2 未开展运行分析、缺陷分析及设备评级工作,未建立完整的、规范的电力设备检修记录,红外测温记录不完整。

2.1.3 客户电气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低,人员岗位变动频繁,导致部分作业电工无证上岗,不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或没有经过培训,对设备不了解、不熟悉,操作不规范。

2.1.4 多电源或多回路客户未与供电企业签订调度协议,而且主备用线路不明确,线路切换比较随意,切换后也没有切换记录。往往由于客户事故造成系统线路跳闸后,擅自切换线路形成事故蔓延的隐患。

2.1.5 客户应急电源的运行管理、投切装置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2设备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

2.2.1 部分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等设备老化,不定期进行清扫、检修、试验、轮换,接线不规范、不标准,部分客户110KV线路进线无线路名称、编号、相序标志,110KV刀闸、机构箱、端子箱无运行双重编号。

2.2.2 未及时更换淘汰设备,对设备接头过热、充油设备缺油、安全距离不够等缺陷未及时处理。

2.2.3 因支线未装刀闸,或因生产等原因不能定期进行检修、试验,等设备出现问题时才进行检修或更换。

2.2.4 单电源供电或虽有备用电源,但为了节约容量电费而将备用电源及变压器长期处于冷备用状态。

2.2.5 电力客户配电安全设施不完善,对室外端子箱、接线盒的防尘、防潮措施不完善,客户配电室没有防鼠挡板,电缆沟封堵不严密,门窗破损,冬季不能防蛇、夏季不能防鼠,甚至在配电室内堆积杂物。

2.2.6 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全,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甚至不配备灭火器。

3 加强重要电力客户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

3.1 组织措施

3.1.1 规范客户用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与高危重要客户签订安全用电协议。自备电源用户在用电时先要签定自备电源客户用电协议,协议主要内容有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电源使用方式、安全规定、设施维护责任、约定事项、违约责任等,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规程,建立健全高危客户电力运行管理标准、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客户遵照执行,指导客户规范用电。

3.1.2 建立重要客户一户一档,健全客户设备台帐。

对高危重要客户建立一户一档,客户档案要全面,包括用户名称、T接线路编号名称、发电地址、产权分界点、变压器数据、发电机数据、双投开关数据等。对用户设备状况进行逐一登记,设置重要客户巡检周期,至少一季度一次,缩短检查周期,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1.3 加强用电服务,建立重大事项应急预案。

对每一重要客户设立用电检查专责人,作为供电企业和客户联系的桥梁,提供全面的安全可靠用电服务和用电咨询服务,做到“内转外不转”;每年召开一次重要客户座谈会并设有联谊制度,加强供电企业与客户思想交流,为客户作好安全用电政策宣传;建立重大事项应急预案,针对电网建设、大修、技改等原因引起的电网特殊运行方式,对涉及的重要客户要送达《电网特殊运行方式风险预警告知书》,请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1.4 提高定期检查质量,及时进行隐患整改。

供电所用电管理人员制定统一的用电检查单,对重要客户定期进行检查,从规章制度、安全工器具配置、用户设备状况等方面逐一进行检查,避免检查漏项,对安全隐患要全面排查到位。对检查结果要及时送达用户,进行确认、签收,对重大、紧急缺陷要限期整改,并利用电网检修停电时机,开展联合检修,督促客户进行线路设备清扫、消缺。同时对发现的隐患建立《高危客户安全用电管理档案》,对安全生产不重视的客户,可委托律师事务所送达限期整改书和安全风险告知书等,督促其重视安全隐患整改。

3.1.5 加大客户安全用电宣传力度,提高客户安全意识

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可通过真实的事例,特别是同行业的事例进行剖析,增强可比性,提升宣传效果,引起客户的重视,提高其安全意识。如对明知存在安全隐患而未将备用变压器投运的银光公司,针对同行业发生事故的严重性,指明其做法的危害性,晓以利害关系,客户最终将其两台处于冷备用状态的35KV变压器投入运行,确保了该公司受电设备的安全运行。

3.1.6 加强对用户电工的培训,增强其业务技能

根据工作要求,供电企业定期对重要电力客户专职电工组织业务培训,培训内容除了各种电力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要着重针对客户侧的用电误操作事故以及以往相关典型案例,将理论与现场实际相结合,向客户详细讲解安全用电管理要求和运行维护操作水平的实践经验,并指导其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提升用户电工技能水平。

3.2 技术措施

针对自备电源客户,应采取下列技术措施:一是为确保供用电双方的安全生产,提高客户用电的可靠性,防止因双电源或自备发电机组倒送电至公用电网而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等恶性事故,与电网有关联的自备电源客户,其两路电源之间必须有电磁型或机械型闭锁装置,并不得任意拆除闭锁等安全技术装置。二是自备电源客户在进户线电杆处(电缆线路在电源电缆头处)装设明显标志;配电室有自备发电机管理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制度,并有值班人员名单,实行昼夜值班等制度;三是自备电源客户接线方案、用电设备、电源等如需更动,一定要征得供电部门同意,在供电企业专职人员指导下进行;四是用户线路计划检修停电时,供电企业事先通知用户,并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对可能送电到检修线路的分支线(用户)都要挂设接地线,以保证检修人员安全。

4 结束语

安全是电力企业的生命线,近年来城农网改造力度的加大,各开闭所之间的互联互供,电力公网建设越来越坚强,有力的保障了供电可靠性。然而,多年来用户设备老化严重,安全隐患比比皆是,是困扰电网安全的主要因素,因此,探讨如何加强用户安全管理,将是今后电力企业安全管理的重点,还需要用电管理人员多思考、多谋划。

参 考 文 献

第3篇:供电安全用电协议范文

【关键词】农业排灌;用电;管理;问题;措施

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使得农村电网改造工作有了全面的发展,有利的改善了农村居民的用电情况。但由于对农业排灌用电管理不到位,导致其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一大阻碍。本文主要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对农业排灌用电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1 农业排灌用电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对本地区农村的供电所及容量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农业排灌用电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

1.1 产权混乱,纠纷不断

由于目前农村排灌设备的产权呈多样性,或是属于村集体,或是合伙拥有,或是仅仅属于个人拥有。导致在进行线路的铺设、设备的维护及维修方面存在管理困难的现象。往往在使用的过程中出现纠纷,在对管理工作造成阻碍的同时,对农村的治安也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1.2 供电设施老化、陈旧

由于对农业排灌用电的不关注,导致对农业排灌用电设备的投入资金较少,不能对已经损坏的设备进行及时的更换,另外工作人员对设备的维护和检修方面存在消怠的情况,特别是产权的不明确,造成工作人员不能及时的对设备进行检修,使得很大一部分的设备存在老化、陈旧的状况。不仅不利于农业的发展,同时也消耗了一部分电能,影响了电力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

1.3 安全性存在巨大隐患

许多农民安全用电意识不高,在进行排灌的时候,出现乱拉、乱扯、乱接的现象,特别是一般处于人迹较少的田地中,在发生危险事故的时候不能及时的进行解决,但很大程度上严重影响了村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另外,排灌设施所处的位置极易造成被盗丢失的现象,不仅严重损害到农民的利益,也对整个电网的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

1.4 费用回收存在问题

由于设备产权的不明确,导致排灌用电设备电费的回收存在巨大的困难。或者是相关的责任人不及时缴费,同时受到地方政府对农业生产的保障措施等,导致一部分费用成为死账或是呆账,严重影响了供电企业的管理以及经济效益。

2 加强农业排灌用电管理的措施

加强农业排灌用电管理,可以有效的提高农村电力管理的规范化,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由于农业排灌用电受季节性的影响较大,加之排灌设备分布额地点比较零散、分布的范围也比较广,导致对其实施规范化管理存在的一定的困难。但通过合理的措施,还是能够最大限度的提高农业排灌用电的管理水平。

2.1 做好排查工作,实行科学管理

由于农业排灌设备分布的范围比较大,涉及面比较广,为了有效的提高农业排灌用电的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农民用电更加的安全、稳定,对此首先需要的便是对其进行排查工作。供电公司可以通过与相关的水利部门等共同合作,对本地区的排灌点、电机容量等设施的分布点进行详细的记录,特别是其是否具有使用价值,对有应用价值的进行统一的规范或是维护、维修等,对没有使用价值的进行拆除,对需要增加的通过整改进行建设。同时,还要清楚的记录产权所有人、电机的容量、缴费的方式、供用电合同等情况。

2.2 加强线路设备的改造升级和维护

国家政策明确的提出:“要根据各地区农业生产的特点和农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对粮食主产区农田灌溉、农村经济作物和农副产品加工、禽畜水产养殖等供电设施进行改造,以满足农业生产用电需求。”因此,各个地区的电力企业,要积极的利用国家的政策,对本地区内的农业排灌用电进行改造和升级。

对排灌用电系统进行改造,本地区主要采用的是对排灌的线路进行改造,以及安装农业排灌专用的变压器。由于排灌设备经常出现丢失的现象,因此采用的是地埋电缆的方式。同时进行相关配套设备的建设,比如建设变压器配电房,并在机井井口的位置建设一个井房,井房中安装科学合理的电能计量装置、开关设备以及剩余电流的保护装置等。特别是树立了“供电到机房、服务到机房”的理念,使得供电企业对农村排灌用电管理的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升。

同时,还加强了对排灌设备的检修与维护工作,固定的时间由固定的人员进行固定的全面检查和维修。对于农忙期间,更是成立了专门的应急支队,配置了专门的设备抢修车辆,应急发电设备等,保证设备出现问题时能及时有效的进行解决,帮助村民顺利的度过排灌农忙时期。

2.3 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电费回收率

为了更好的进行电费的收缴工作,可以采用磁卡计量装置,也可以积极的采用电卡预售电、预受电费、分次结算或是进行电费担保或是质押等方法。同时也可以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催缴电费或是断电、限电等措施,有力的推进电费的回收工作。

在本地区,主要采用的通过主动与产权人进行沟通和交流,对农业排灌用户的电表进行统一的更换,一致使用预付费电卡表。同样的,对于新增的或是新申请安装、增容的用户,也统一的安装预付费电卡表。如有必要可以按照规定进行电费的催收或是断电等措施。

2.4 签订协议、明确责任

由于农村排灌设施的产权问题比较混乱,因此供电企业要在排查的基础上,与相关的产权人签订必要的合同,比如《供用电合同》《电费结算协议》等,特别是已经到期的要及时的进行续签或是补签。通过合同协议的签订,在明确双方责任的同时,大大的提高了电力资源的合理利用,进而促进农业产生的进一步繁荣,供电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2.5 加强安全宣传,提高农民的安全意识

由于农忙时会出现许多乱拉、乱扯、乱接等不安全的现象,对此供电公司可以通过组织人员对农民进行安全用电方面的知识宣传,也可以通过电视、广播、广告等形式,不断的加强群众的安全意识。或者是开展有奖竞赛活动,积极的提高群众对安全用电活动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进而大大的提高村民在相关方面的知识。电力公司也可以通过对农民的用电技术进行培训,特别是农业排灌忙期,可以在之前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电力安全技术、操作技术或是故障处理技术等。或者是在农忙期间,组织人员深入地头,对村民进行技术指导,及时的纠正不规范的操作,以便最大程度的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3 结语

总之,农业排灌用电管理水平的高低,不仅影响着农业生产的发展以及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实施,更影响着供电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因此供电公司在日常工作中,要积极的创新与发展,努力的提高农业排灌用电管理的水平。

参开文献:

[1]李敏.对加强农业排灌用电管理的分析和思考.[J].中国科技博览,2010(32).

[2]巩志刚,张杰,孙晓峰.关于农业排灌用电管理的探讨[J].农村电工,2007(12).

[3]张宇风,李晓凤,刘宏.农业排灌用电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J].农村电工,2012(3).

第4篇:供电安全用电协议范文

关键词:电费催缴;服务

中图分类号:F40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02

一、专业管理的目标描述

1.专业管理的理念或策略

电费催缴的供电服务提升工作需站在方便客户的角度展开。

传统的电费催费方式有:等待客户主动打电话查询;电费发行后给用户打电话逐户通知。其缺点是:一、电话通知有瞬时性的特点,可能造成客户忘记电费数额;二、工作人员通知可能有口误或客户未听清楚造成误会;三、电话逐户催费有可能造成漏户,工作效率低。

针对以上问题,丰润客服分中心采用短信催费的形式,它具有数据持久性、准确性和快捷性的特点。

传统的缴费方式是:客户到供电营业厅缴费。其缺点是:一、需要客户亲自往返供电营业厅;二、在缴费高峰期,客户需要排队等候,占用时间长;三、客户需要携带资金辗转,增加了资金安全隐患。

丰润客服分中心与银行合作,推行电费银行代扣的缴费方式,使客户交费无需往返电费营业厅排队,无需担运送现金的风险,做到足不出户安全快捷缴费。

2.专业管理的范围和目标

电费催缴供电服务提升的范围是电费催费方式和电费缴费方式。

电费催缴供电服务提升的目标是让客户第一时间收到精确详细的电费通知,并方便安全快捷的缴纳电费。

二、专业管理的主要做法

1.主要流程说明

在客服分中心的领导下,本着方便用户,提高供电企业工作效率的原则,充分调动抄表催费班各个职工的积极性,在不同的工作环节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积极推动供电服务工程的提升,制定短信息催费和电费银行代扣工作流程。

1.1短信息电费催费流程说明

1.1.1收集客户联系电话号码。在供电营业厅窗口做好宣传工作,由能接触到客户的账务和外勤抄表人员收集用电客户的联系电话。

1.1.2短信息发送前的准备工作。由内勤人员将用户的电话号码整理并发送给通信公司工作人员,请他们将这些号码加入白名单,以取得短信息接收的资格。然后按短信息发送系统所需特定格式将电话号码与用户编号、用户名称、当月电量电费等客户信息一一对应做成当月的“短信息电费催费表”。

1.1.3短信息发送及发送情况的筛选工作。登陆短信息发送系统,将做好的“短信息电费催费表”导入系统并进行短信息群发。然后查询已发送信息的发送情况,筛选出未成功发送的用户,由外勤抄表人员用拨打电话的形式对这些用户进行催费。

1.2电费银行代扣缴费主要流程

1.2.1用电客户电费银行代扣账户的建立及电费代扣三方协议的签订。供电营业窗口做好宣传工作,通知用电客户携带所需证件到合作银行办理电费代扣账户,并由用电客户、供电企业、银行分别作为甲方、乙方、丙方签订电费代扣三方协议。

1.2.2电费代扣三方协议的存档及银行代扣在SG186营销系统中的维护。将签订好的三方协议整理编号并逐户扫描成电子版存档。先将用电客户在SG186系统中的资金冻结,然后及时将协议编号、代扣银行、银行账号、账户名称等信息在SG186营销系统中维护并将电费代扣三方协议上传到系统中。

1.2.3用电客户将电费打入电费银行账户及扣款情况查询。用电客户在接到供电方电费通知后并且在规定日期前将电费打入相应的电费银行账户,当电费发行后,SG186营销系统与银行系统联网自动扣掉当月期用户电费。供电工作人员可以实时在SG186营销系统上查询用电客户的电费代扣情况。

2.确保流程正常运行的人力资源岗位设置及要求

客服分中心主任及副主任:组织开拓发掘供电服务提升工程的新举措,组织抄表催费班全体成员制定这些举措的工作流程、要求、考核评价程序和方法,对班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考核和绩效评价。

抄表催费班班长:主持短信息催费与电费银行代扣缴费的开展工作,负责具体工作的分工,负责与通信运营商及银行沟通交流与协作,督促各班员做好本职工作。

抄表催费班账务:向客户宣传短信息电费通知和电费银行代扣方式的优点与详情,负责在窗口向用电客户收集用户联系电话号码,负责在电费银行代扣前在系统中将用户资金冻结。

抄表催费班内勤:负责将账务与外勤收集的用户电话号码进行整理,负责按短信息系统规定格式将当月电量电费与用户及号码对应做成电费通知表,负责将签好的电费代扣三方协议扫描成电子版,并逐户在SG186营销系统中进行维护。

抄表催费班外勤:负责收集本人所管辖用户的电话,负责在短信息发送系统中查询信息未发送成功用户并用电话通知方式催费,负责调查客户反馈意见。

3.保证流程正常运行的说明及绩效考核表

编制绩效考核指标。为了使短信息电费催费及电费银行代扣缴费新方式更加顺畅高效的推行,本着提升供电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的原则制订了绩效考核指标。

3.1短信息电费催费方式的绩效考核指标

电费催费及时率:在电费发行之后到用电客户接到电费通知的时间越短,电费催费及时率越高。

电费催费准确率:准确的电费通知时客户准确缴费的前提,也是影响客户满意度的重要指标。

电费催费漏催率:电费漏催会影响到电费回收的及时率,甚至会影响到电费回收率。

短信息发送客户覆盖率:本指标越高,催费及时率越高;它同时也反映了供电服务工程中的现代化信息程度。

短信息发送客户成功率:本指标越高,催费及时率越高;它同时也反映了供电服务工程中的现代化信息质量。

客户好评率:客户好评率直接反映了客户满意度。

3.2电费银行代扣缴费方式的绩效考核指标

电费回收速度:电费回收速度越高,后期催费工作量越小。

客户离柜率:客户离柜率越高,资金安全风险就越低,它反映了客户缴费的方便度,是影响客户满意度的重要指标。

资金安全事件概率:用户以现金形式缴费存在丢失、被偷、被抢的风险,减少现金缴费的用户,就减少了安全风险。

三、评估与改进

当今国内各行业的服务工程的发展突飞猛进,许多行业都实现了客户足不出户在网络上办理业务,现代化程度很高,而在电力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供电服务工程需要更用更先进的科技手段来武装,用更现代化的管理技术来提升。随着同业对标工作的不断深入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应推动的先进的技术和专业的管理相结合和推广力度,促进电费催缴方式的现代化、标准化和精细化。

1.电费催缴新方式的实践检验

下表为传统的电费方式与丰润客户服务分中心2013年8月试行的短信电费催费和电费银行代扣缴费方式在考核指标上做了对比:

电费催费及时率由先前的4个工作日缩短为4个小时;

催费准确率由99%提高到100%;

漏催率减少到0;

电费回收速度由8个工作日精简到3个工作日;

离柜率实现100%;

资金安全事件概率降为0。

由此可知,短信催费和电费银行代扣缴费方式极大的方便了客户,提高了工作效率,有力的推进了供电服务工程提升。

2.存在的问题

2.1短信息催费方式存在的问题

目前使用的短信通知软件“企信通”的信息成功发送率仍然未达到100%;短信息通知软件与SG186营销系统没有接口,实现短信息群发功能所需导入的表格仍然需要手工编制,人工导入;此种催费方式还未推广到低压客户和居民客户。

2.2电费银行代扣方式存在的问题

在SG186营销系统维护用户银行账户信息时与银行系统验证接口,需要手动逐户向营销系统中维护,若用户信息维护错误,只有在扣款的时候才能发现,影响了客户离柜率。

3.今后的改进方向或对策

为提高供电企业工作效率,提高客户满意度,应集思广益,优化电费催费缴费新方式的工作流程,提升工作人员自身的技术素质,非本单位原有的系统使用请专业人士做相应的培训,开拓发掘更为先进可靠的现代化信息技术,扩大业务范围,是越来越多的用电客户受益。

四、补充说明

第5篇:供电安全用电协议范文

关键词:供电企业;安全用电;用电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电力已成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必不可少的二次能源。抓好安全用电管理,提高用户安全用电意识,减少电气事故发生的几率,防止及避免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既有利于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也有利于用户的安全生产和生活。本文就供电企业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农电用户安全用电管理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 加强新用户进网前源头安全管理

为了保证安全用电,杜绝新建电气设备不合格、安装不规范所带来的事故隐患,需要从源头上加强管理。

1.供电企业在接到新用户用电申请后,根据用电负荷的性质,考虑用电负荷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对电力系统的影响,确定供电方案。重要用户应尽量考虑双电源供电,并事先考虑在可能发生电气事故而造成供电中断时,如何向重要负荷提供保安电力。在必要时,应向用户提出自行安装备用电源的要求。

2.用户自建的受电端变电所、低压线路等电气设计图纸应由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经供电企业审核合格。

3.用户电气装置应委托有相应的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施工过程中,供电企业应与用户、施工单位应共同进行中间检查。中间检查的重点是检查电气安装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结束后,共同对施工质量进行竣工检查,将发现的质量问题及事故隐患由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并加以改进。以免给日后的运行带来后患。

二 签订供用电合同,明确运行管理责任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企业同用户之间订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应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各用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根据用户受电电压、用电性质等特点,可将供用电合同划分为高压供用电合同、低压供用电合同、居民供用电合同三大类别。按照受电装置的形式,高压供用电合同可细分为双电源高压客户供用电合同、专线高压用户供用电合同、环网柜高压用户供用电合同、高压柜用户供用电合同、台架高压用户供用电合同;低压供用电合同可细分为低压专线用户供用电合同、低压客户供用电合同。对自备发电机的农电用户,还需签订自备电源使用协议,落实防止向电网倒供电的措施。

三 加强日常用电检查工作

1.建立健全、稳定的用电检查人员队伍。对用电检查人员自身素质的要求较高,必须严格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实行持用电检查证上岗制度。

2.明确用电检查人员工作责任。可组织各用电检查人员签订《客户安全用电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责任人的工作目标、任务、范围、内。

3.根据事故规律和季节性的特点组织安全用电大检查,及时组织缺陷整改和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制定和落实各项预防事故措施。

4.用电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配电室:①各种仪表、信号装置指示正常。②各种设备、各部接点无过热、烧伤、熔接等异常现象;导体(线)无断股、裂纹、损失;熔断器接触良好;空气开关运行正常。③各种设备的瓷件清洁,无裂纹、损坏、放电痕迹等异常现象。④开关指示器位置正常。⑤室内温度无过高,无异音、异味现象;通风口无堵塞。⑥照明设备和防火设施完好;绝缘工具完好,试验合格。⑦建筑物、门、窗等无损坏;无渗、漏水现象;防小动物设施完好、有效。⑧各种标志齐全、清晰。⑨接地装置可靠连接,无锈蚀、损坏等现象。

(2)变压器和变压器台:①套管清洁,无裂纹、损伤、放电痕迹。②油温、油色、油面正常,无异声、异味。③呼吸器正常、无堵塞现象。④各电气连接点无锈蚀,过热和烧损现象。⑤焊口无裂纹、渗油;接地良好。⑥各部密封无老化、开裂,缝隙无渗漏现象。⑦变压器台架高度符合规定,无锈蚀、倾斜、下沉;木构件无腐朽;砖、石结构台架无裂缝和倒塌的可能;地面安装的变压器,围栏完好。

(3)低压部分:①居民生活和商业用电:户内应安装总配电箱,配电箱内应装设有明显断点的开关、过流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开关;在TN-C系统内的单相用户必须三线进户,三相用电的应五线进户(相线、工作零线、保护零线),保护零线在户外与低压电力网的零线可靠连接,保护零线上不得装设开关和熔断器,家用电器和其他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可靠连接;TT系统内的用户必须各自装设合格的接地装置,家用电器和其他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接地极可靠连接。②工业用电:配电箱(屏)内应装设有明显断点的开关、过流保护装置;TN-C系统内的工业用户应五线进户(三相火线、工作零线、保护零线),保护零线在户外与低压电力网的零线可靠连接,保护零线上不得装设开关和熔断器,所有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可靠连接,保护零线必须重复接地;TT系统内的工业用户必须装设漏电总保护和合格的接地装置,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接地极可靠连接;所有移动式用电设备应装设末级漏电保护,单相设备用三芯电缆连接,三相设备用四芯电缆连接;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安装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负责;设备线路符合规范,无乱拉乱接现象;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有自备发电机者应安装防倒供装置。③农田和鱼塘用电:农田和鱼塘用电严禁挂钩接线,必须在田头开关箱接线用电;打禾机、流动水泵及增氧机应有末级漏电保护,并采用四芯电缆连接,其中第四条芯在TN-C系统内与保护零线可靠连接,在TT系统内与接地装置可靠连接;农用电动机和电缆在使用前要进行绝缘试测,不合格者不得使用。④建筑工地用电:建筑工地用电要实行三级漏电保护和三相五线制供电,使用加锁的标准配电箱;对于农村小型私人住宅建筑用电应实行漏电总保护和末级漏电保护,在TN-C系统内用电的设备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可靠连接,保护零线要重复接地;在TT系统内用电的设备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欧;用电线路必须使用绝缘导线,临时线路必须按标准架设;禁止在排栅、拉头、钢筋、提升架上挂线,禁止使用爬地线;禁止随意使用铜线、铝线作保险丝;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安装维修由持证电工负责。

第6篇:供电安全用电协议范文

关键词:安全意识;监督管理;安全用电体系;防控措施

1 加强用户电工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用电单位应急安全措施

(1)电工应牢固掌握供电知识和操作规范,持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鲁电监资质【2008】108号文”要求,由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进网作业许可证,全面了解用电单位用电设备及配电室设备状况,加强配电室设备的日常巡视、检查和维修等日常用电管理工作,并注意操作安全。日常维护中发现安全隐患或故障点时,应及时与供电部门用电检查人员沟通,排除隐患。

(2)电工日常应做好备用电源、发电机(若配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健康运行,保证发电机随时投入使用。

(3)用电单位在临时施工用电的施工现场及配电设施附近有建筑施工的工地,要加强安全巡视,施工现场要设立线路防护警示牌,必要时需预先与供电部门用电检查人员沟通。非用电单位工程但在用电单位配电线路等设备附近其他单位施工的,应加强用电单位设备的防护,防止外力破坏影响用电单位用电。

2 加强专变用户配电室管理工作,确保电网和进网客户受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2.1 安全组织管理

(1)进网客户要设有专人负责的管电组织,并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电力客户高压变电所、高低压配电室,以及运行值班、维护检修等岗位的工作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进网作业许可证”后,要按规定进行继续教育培训,操作人员人数应满足《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

(2)进网客户变配电室应配备齐全足够数量的各种安全用具,

且试验合格或按试验周期试验,应配备变配电一次系统图模拟板,触电急救模拟板、操作规程、交接班记录的运行记录,巡回检查记录等各种规程和记录。

(3)变配电室要求门窗齐全,关闭严密,进出变配电室的门加有挡鼠板,电缆沟洞应封堵,变压器室要有散热通风的孔道,做到防火、防汛、防漏、防雨雪、防小动物,并有良好的通风。

(4)变配电室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消防器材,要配置相适应的二氧化碳、干粉、1211等灭电火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有效;应配备触电急救图版、模拟图版或系统操作图(电气主接线图);箱变、台式变压器的外部围栏,应根据实际需要配置。

(5)变配电室要求备有各种标示牌。

(6)进网客户应定期开展配电设备的巡视、检查、检修,定期清扫内部变配电设备(每年不少于二次),架空进线的变配电室应按周期结合设备清扫做好户外设备防污闪工作。

(7)对双电源和自发电客户要按“双电源协议”、“调度管理协

议”及“自发电协议”等严格执行,经常检查、试验电气互锁系统装置、自投装置或自动电源切换装置,以确保操作准确,杜绝倒送电事故,未经许可,不准私自改动协议确定的运行方式。

2.2 设备安全管理

(1)要求进网客户电工人员每天巡视检查变配电室电气设备,

高供高计客户值班人员交接班时要加强检查,特殊天气(雷雨、风雪、大雾)加强巡回检查,并按安规要求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2)检查进线设备(如电缆头、刀闸、避雷器、穿墙套管等)是否有发热、破损、放电现象。

(3)检查变配电室内高压设备(如高压开关、PT、CT、避雷器等)是否运行正常,观察各种表计指示是否正常。要做到电气设备外观清洁,无渗漏油,设备编号正确、醒目,图实相符,设备主人明确。

(4)检查变压器的温度、声音、油位、瓦斯继电器是否有异常现象。变压器大修或小修应按实际运行情况和制造厂家规定执行。

(5)检查各种继电保护装置是否运行正常,动作可靠。

a.超前管理,做好节前重要客户、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客户安全等级档案,针对春节期间客户的用电特性,对节假日用电量变化较大的客户,超前开展重点检查;对重要机关、交通枢纽、主要旅游景点、剧场、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人口密集场所的供配电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处理安全隐患,以确保春节期间供用电安全稳定,严防因供电原因导致的事故发生。

b.加强监督,落实整改,严格执行“四到位”要求。细化措施、加强管理,确保检查实效。重点对配电设备的运行情况、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安全工器具的周期性试验、双电源的电源切换装置等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要详细记录,并书面通知客户,监督整改;对暂时无法整改的缺陷、隐患,要记录在案,协助客户采取临时措施,保障安全用电,并严格按照“四到位”(服务、通知、报告、督导到位)的要求,及时向当地经信(发)局、安监局汇报,依靠政府,加快督促完成隐患的整改治理。

c.细致全面,深入开展临时电、低压电的安全检查。

3 开展客户安全检查,降低客户配电故障

(1)全面开展营销档案普查。完善客户用电地址、联络方式、用电电源等信息,确保营销基础档案准确率100%。

(2)开展高压客户专项检查。发放《关于加强用电单位安全管理的通知》到每一高压完成年度用户故障频发线路所带用户用户设备普查工作。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对短时间内无法完成的隐患,报经信委督办,并加强督查、监控。

(3)严格客户设备故障后送电管理。要求客户认真分析故障原因,举一反三,故障彻查清楚且试验合格方给予送电。

(4)完成客户分界开关信息统计。做好管辖客户所在线路、容量和接线方式等信息收集工作,报送运检部门,以便制定分界开关加装计划。

(5)开展客户设备监督检查。

4 强化业扩报装管理,加大监督考核力度

4.1 业扩入口严格把关

业扩受理时,严格审核客户报装资料,分析、查验是否具备政府批准文件及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业扩勘察时,对用电单位设备存在谐波、冲击负荷及波动负荷的,严格把关,安装无功补偿、滤波器等装置,严格供电方案的批复,满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4.2 进网设备严格审查

设计和资料审查环节,加强对设计图纸、设备厂家资质的审查、把关,不发生用户降低设备标准的现象,确保进网运行设备的安全、合格。

4.3 工程质量严格管控

加强中间检查、试验和验收环节的管理,强化验收管理,执行标准化验收,实行中间、关键环节质量见证,严禁不合格工程并网送电。建立施工队伍安全质量红黄牌制度,不断提高业扩工程质量。

4.4 内部流程强化衔接

理顺内部流程环节,完善业扩例会制度,加强与运维检修、调度中心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业扩工程同步实施配网改造工程,提高配网运行水平。

参考文献

第7篇:供电安全用电协议范文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用电单位(简称用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

2.受电电压:____千伏____线三相交流____千伏。(其中,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电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2周/秒;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以下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5周/秒。)

3.受电容量:三相变流____千伏安,其中____千伏安____台,____千伏____安台,……。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用电方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1.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均应向供电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2.供电方为新装或增加用电的用电方确定的供电方案,高压的有效期限为____年,低压的有效期限为____个月,逾期注销。用电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供电方协商延长。

3.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电方交纳帖费,以分担电力部门为适应用电增加而进行的输电、变电、配电工程建设或改造的部分费用。专线供电或用户已列入基建项目的工程,由用户投资建设。

4.用电方投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设施,建成送电后,其产权归属,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确定。

5.用电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供电方应根据用电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保留期最长不得超过____年。在保留期限内恢复用电时,再交付帖费;超过保留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按新装、增容手续办理。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电方,必须停止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运行,方可认定为暂停用电。自暂停用电期满之日起,无论用电方申请恢复用电与否,都应交付全部基本电费。

6.用电方变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电容量、暂停或停止用电、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电地址,均应事先由供电方办理手续。

停止用电时,应将电费结清。

迁移用电地址而引起供电点变更时,新址用电按新装用电办理。

第三条设计、安装、试验与接电

1.用电方新装、增装或改装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和试验,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应符合国家电力部门或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部门的规定和规程。

2.高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向供电方提供下列电气装置的设计文件和资料:

(1)电气设计说明;

(2)用电负荷分布图;

(3)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电力;

(4)用电功率因数的计算和无功补偿及容量;

(5)高压设备的一次接线方式和布置;

(6)过高电压保护、继电保护和计量装置的方式。

低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提供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低压用电方还应提供用电功率的计算和无功补偿资料。

用电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应一式二份,供电方审核提出书面意见后,退还用电方一份据以施工。用电方如改变设计,应将变更方案再交供电方审核。用电方安装竣工后,应向供电方提供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及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记录,经供电方检查,直至合格。

3.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用电方应在提高用电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设计和装置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倒送。用电方在供电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下列规定:

(1)高压供电的工业用电和高压供电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用电,功率因数为0.90以上;

(2)其他100千伏安(千瓦)以上用电(包括大、中型电力排灌站),功率因数为0.85以上;

(3)趸售和农业用电,功率因数为0.80。

4.用电方在供电前应申请用电指标,并就供电方式、装接容量、用电时间、产权划分、调度、通讯、计量方式和电费计收等项,与供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或协议),供电方即可装表接电。

5.用电方的冲击性负荷、不对称负荷和整流用电等对供电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有影响者,应采取技术措施消除影响,否则供电方可不供电。

第四条安全用电

1.供电方供电设施的计划检修、校验和试验工作应统一安排,需要对用电方停电时,35千伏以上的每年一般不超过一次;10千伏每年一般不超过三次。计划检修停电应在7天前通知用电方。

2.用电方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的检查、检修和试验,防止电气设备事故的发生;用电方的电气设备危及人身和运行安全时,应立即检修;多路电源供电的用电方应加装连锁装置,并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调度操作;装有自备发电机组的应向供电方备案,并应采取保安措施,防止在电网停电时向电网反送电。

用电方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主要电气设备损坏及因用电方的原因引起电网停电等事故时,应立即向供电方报告,并在____天内提出事故分析报告。

3.用电方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方式,应相互配合,并按照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规程进行整定和检验。由供电方整定、加封的继电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和供电方规定的继电保护整定值,用电方不得自行变动。

4.供电方对用电方的安全用电工作督促检查,并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及用电方共同做好对用电方电工的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第五条计划用电

1.用电方应定期提出计划用电指标的申请,内容包括:计划期内的生产任务、单位产品电耗定额、需用电量、最高电力负荷、生产班次和节约用电措施等。

2.用电方设备的检修应尽量安排在枯水期。

3.供电方和用电方应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指标供电和用电,不得超分超用。供电方应认真执行“谁超限谁”、“超用扣还’的原则。

第六条节约用电

1.用电方应定期编制节约用电措施计划,完成节约用电任务;供电方应督促、检查、帮助用电方的节约用电工作。

2.用电方应积极采用节约用电的技术措施,推广行之有效的节约经验。用电方因此节约用电,“三电”办公室不得减少其用电指标,凡国家推广的节约用电技术措施,用电方必须纳入节约用电措施计划,付诸实施。用电方如不采用,“三电”办公室可相应扣除用电指标。

3.供电方和用电方应加强非生产用电的管理,取消对家庭生活用电的包用、包费制,一律按实用电量由个人缴费。使用非生产性电炉,应经供电局批准。

第七条维护管理与产权分界

1.供电方与用电方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分界点划分,其确定原则如下:

(1)低压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的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方;

(2)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的,以用电方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进线套管为分界点;

(3)35千伏及以上高压供电的,以用电方界外或用电方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

(4)产权属于用电方的线路,以分支点或以供电方变电所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

2.供电方和用电方分工维护管理的供电、用电设备,未经分管单位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迅速通知分管单位。

3.供电方由于工程施工或线路维护上的需要,在用电方处凿墙、挖沟、掘坑、巡线等时,用户应给予方便,供电方人员应遵守用电方的有关安全保卫制度。用电方到供电方维护的设备区工作,应征得供电方同意,并在供电方人员监护下工作。竣工后,均应及时修复。

第八条电度计量与收费

1.计费电度表及其附件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等,均由供电方负责办理。高压电用电方的成套设备装有自备电度表及其附件的,经供电方同意并检验合格后,可用作计费电度表,并办理固定资产无偿转移手续,用电期间由供电方负责维护管理,用电终了后,再办理资产无偿转还手续。

装设在63千伏及以上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使用互感器的专用二次回路;装设在63千伏以下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设置专用的互感器,不得与保护、测量等回路共用。现已共用的,应逐步改进。

2.计费电度表应装在产权分界处,变压器的有功、无功损耗和线路损失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3.用电方对供电方安装的计费电度表及附件应负责保管,如遗失或因用电方责任损坏,应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由于用电方原因需要移动表位时,工料费由用电方负担。

4.用电方要求校验计费电度表时,供电方应尽速办理,经检验合格者,应收校验费;不合格者,不收校验费。用电方对校验结果仍有异议时,可要求供电方上级计量监督机构直至国家计量局参加处理。用电方自备的分表,供电方应接受修理校验,收取费用。

5.计费电度计量装置误差超过允许范围或记录不准,供电方应按实际误差及起讫时间,退还或补收电费。起讫时间查不清时,可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计算。

6.供电方应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费。用电方应按供电方规定的期限交付电费。对逾期不交者,按规定加收迟纳金,并可停止供电。

供电方对用电量较多的用电方,由银行分次划拨电费、月末抄表结算。供电方可委托银行、农村信用社托收或代收电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供电方未按计划指标向用电方供电时,事后应补还少供的电力、电量,应向用电方偿付少供电量电费的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用电方损失的,供电方并应赔偿用电方的损失;用电方超计划指标用电时(包括抵容少用电力),供电方除扣还其超用电量外,并征违约金,违约金按多用电量电费的____%计算。

2.供电方由于运行、操作的责任事故造成用电方停电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在停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的电度电费的五倍(单一制电价为四倍)给予赔偿,该可能用电量按停电前用电方正常用电量计算。但电力系统开关掉闸,经自动重合闸重合良好或对有备用电源的用电方,只停其中一路电源,其他电源可以满足用电方备用供电设备能力时,供电方不负赔偿责任。

3.由于用电方的责任造成供电方对外停电,用电方应按少供电量电费予以赔偿。用电方引起的事故,因供电方的责任而扩大停电范围,则用电方不负事故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4.供电电压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变动幅度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的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给予经济赔偿。但用电方用电的功率因数未达到本合同规定,或其他用电方的内部原因引起电压波动,供电方不负责任。

电压波动超出允许变动幅度的时间,以用户自备并经供电方校验合格的电压自动记录仪的记录为准;如用电方未装此仪表,则以供电方变电所的电压记录为准。

5.供电周率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允许偏差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给予赔偿。

周率变动超出允许偏差的时间,以用电方自备并经供电方检验合格的周率自动记录仪表记录为准。

6.供电方如因施工错误或由于供电方的责任导致高压带电线路断落连接到低压供电线路,造成用电方用电设备烧毁时,应对该设备修复或给予合理赔偿。

7.用电方如在电价低的带电线路上,私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按实际使用时间向供电方补交差额电费,并处以一至二倍差额电费的罚金。对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者,至少按3个月计算。

8.用电方超过报装容量私自增加用电容量,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千伏安)20元的违约金,并拆、封私增设备。用电方擅自使用已报暂停电气设备或启用封存电气设备,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20元的罚金,并再次封存擅自启用的电气设备。

9.用电方如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方的电度计量装置、电力定量装置、线路或其他供电设施,处以____--____元的罚金。用电方未经供电方同意,自行引入备用电源,按用容量处以每千瓦50元的罚金。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和变更

本合同生效后,供、用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合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用电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供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化肥、农药、农膜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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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供电安全用电协议范文

关键词:电力高危客户;安全用电;防范策略

1引言

随着用电量的持续上升,用电安全问题成为当今社会关注的焦点。电力高危客户主要包括石油、煤矿、医院、国防、金融、化工、铁运等,他们是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支柱,他们的合理安全用受供电企业和社会广泛关。因此关注电力高危客户的用电,帮助其合理有效的用电,确保其安全用电是社会不断进步的保障,下文将针对供电系统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制定合理的防范策略。

2电力高危客户存在的用电隐患

电力高危客户用电安全问题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供电电网的安全可靠性问题,二是电力高危客户自身用电不合理等,其主要问题如图1。

图1电力高危客户用电隐患图

2.1供电电网存在的不足

供电电网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双电源客户同杆架设,这种情况下当单电源客户有使用双电源的需求时,变电所没有间隔,容易出现调配不合理。此外电力高危供电协议的签署不严谨,对用电主体的合法性,用电项目的审查,供电方案的制定等需要严格审查,常见申请审查不严的问题会致使供电方案设计不合理,致使出现供电过载会供电量不足,难以满足电力高危客户的用电需求。

2.2客户责任问题

企业电气设备的维修保养也是不可忽视的要点,部分企业贪图方便省事,未能按照操作规范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甚至部分设备都常年带病工作。

企业电气线路安装的不规范也是电路故障的潜在隐患,部分电力高危客户的自己配备安装了备用电源及多回路供电,且安装没有按照正规的操作规范进行,主供电回路与备用供电回路交织在一起,线路的切换也随心所欲,线路改动后没有详细的记录,一旦发生故障,无法快速找到问题源头,给检修认为制造了难度。

3电力高危客户供电安全隐患防范策略

3.1针对供电电网问题的治理方案

供电电网的稳定可靠是电力顺利传输的基础,首先应当合理计算整个回路的供电负荷,以此为标准在供电回路上配置对应的变压器等基础设备,高效合理的利用电能,不至于出现线路过载或电力过于充盈的状况,其次供电回路的定期维护检测也需重视,将危险故障消灭在摇篮里,确保供电回路的可靠稳定,不能因为懒惰或疏忽就放松供电回路的安全检查,排查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及时实施整改方案。合理配置供电回路,避免出现双电源客户同杆架设的窘境。

对部分电力高危客户,针对其用电回路搭建不规范的问题,排除专业人员进行监督改正,给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帮助这么客户规范接线安全用电。

供电单位专业人员可适当举行讲座,授予企业安全正确的用电方式,电气回路的行业规范,讲解安全用电的注意事项,帮助高危电力用户安全用电。

对电力高危客户的用电主体的合法性,用电项目的真实性,供电方案的合理性及用户供电回路的设计方案进行初期审核,中间检查,竣工后验收,及不定期抽查等多方面着手,避免供电方案不合理,供电线路或装置过载等影响安全用电的潜在隐患,确保电力高危客户的安全有效用电。

同时,供电回路的保护设置需及时检查跟换,供电回路中一般配置继电保护装置,当电路发生过载时,继电器能及时保护供电回路,避免其超饱和运行。及时检修供电回路的继电器,调整其峰值电压范围,可以更加合理的使用电能。

3.2针对客户原因采取的应对措施

首先,应该创建完善的电力高危客户数据库[4],包含用户的联系方式,用电需求量,及相应的用电方案等,供电系统根据用户用电量的需求更好的分配电能,当供电系统出现问题时,可以根据用户信息数据库及时联系到负责人,让其能及时了解电力系统抢修状况,给出合理安排;若用户出现问题时,也及时联系供电系统,工作人员借助数据库了解用户地址及电路配置情况,快速排查找出故障源帮助用户解决难题。用户与供电方的良好沟通,交流合作是电力系统顺畅运行的保证。

其次,人员的安全管理是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关键,电力高危用户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供电回路的稳定可靠都需专业人员实施。因此人员的专业素养及安全管理是电气设备稳定运行的保障。机械设备安全运行工作的主体是人,人是保障其正常运转、杜绝事故发生及采取补救措施的操作者、控制者和管理者。因此整个供电环节中需着重加强全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公司需聘请专业的电工人员,进行线路整改时及时记录,整改按规范进行,不乱跳线,方便以后电路的检修;公司电力负责人员应注意调节好安全与效应的关系,不能只顾眼前利益而减少供电回路安全检修的投资;公司电工人员需做好相应的防范工作,了解供电回路的基本构成,分析以往故障发生的原因,总结其规律,及时对故障元器件作出整改。

最后用电人员的安全问题主要着重对待,用电过程中,操作人员经常需要接触各种电器设备,若其对用电安全知识了解不透彻,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不到位,在操作过程中很容易出现突发事故,造成人员的伤亡;常见事故有电路元器件漏电导致人员触电,严重时甚至导致火灾产生、可燃物爆炸等;供电回路的过载运行容易烧毁外部绝缘保护层产生漏电,欠压时设备又不能正常工作,检查电路电压值也至关重要。

4总结与展望

本文针对高危用电客户的安全用电问题,分析其存在的安全隐患,针对这些隐患提出对应的整改意见。

实施对高危电力用户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是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的要求,电力高危客户推动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保障他们的安全用电有利于促进社会的繁荣稳定。今后仍需不断总结用电安全隐患及如何防范治理的经验教训,加强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完善监督制度,在促进客户治理安全隐患的同时,挺高安全供电的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钱成军, 杜韶华. 浅谈高危及重要电力客户供用电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J]. 中国电力教育, 2013, (19):247-248.

第9篇:供电安全用电协议范文

非供电企业投资的公用配电设施是指不是由电力企业投资建设的,电压等级为10千伏及以下,供一些用电客户共同使用的配电网络,包括10千伏电缆和线路、配电变压器、环网柜、高低压配电柜、低压配电线路等。

非供电企业投资的公用配电设施存在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网改造同网同价后,村一级中间供电环节已取消。但是在许多城市,政府为了招商引资,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繁荣地方经济,同时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和结合供电方案的需要,都会投资建设一些公用的配电设施,不断产生另一种的供电环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种:

——政府出资建设的开关站、开闭所。这部分公用配电设施一般是由地方政府财政出资或利用国家规定的电力建设资金建设开关站、开闭所等配电设施(包括进出线)。

——房地产开发商投资的公用开关站、开闭所或配电站。这部分主要是开发商为了业主一户一表需要由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建设的。

——由用电客户共同投资建设的配电设施。在一些开发区,由于电力资源有限,为了节省投资或根据片区企业需要,供电企业往往将几家用电客户召集在一起共同投资建设一个公用的开关箱等设备。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些公用配电设施产权应归投资者及地方政府、开发商或客户所有。但是产权主体应按有关电力法规的规定,负责对其所管理的配电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和更新改造。由于地方政府、开发商等一般将其委托给供电中间环节(如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等)进行日常维护管理,负担增加,日常维护不到位,造成一些配电设施残旧、容量不足,配网故障频发。同时由于存在供电中间环节,用电客户不但没有通过供电企业直接服务,而且深受高电价和低层次的服务以及用电管理不规范之苦。

因此探寻并理顺产权关系,对降低电力企业配网调度风险、提高电力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客户用电负担、提高客户服务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这种状况既增加了投资方的负担,又扰乱了电力销售市场,同时还严重影响了供电企业的形象,必须加以解决。

公用配电设施产权的对策研究政府应积极参与

非供电企业投资的公用配电设施产权移交或投资建设是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及政府、供电企业以及其他配电设施产权体各方利益关系的调整。要有效地实现电力资源的最佳配置,这些工作就必须在政府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

供电企业要积极争取政府、新闻媒体以及广大市民的支持和理解,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进一步调查清楚服务内的公用配电设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接管和改造计划,使接管配电设施工作能够在政府统一组织下有条不紊地进行,以取得预期效果。供电中间环节单位向供电企业移电设施,实际上是一个纵向一体化的过程。可以通过双方谈判达成协议,也可以由政府参与谈判,进行适当干预来有效解决产权移交问题。因为配电设施产权移交涉及到地方政府、企业、电力用户等各方利益,如果仅仅依靠供电企业与供电中间环节单位通过谈判解决,即便能够达成协议,有时也会势必因为交易成本太高而得不偿失。

从目前我国各地的情况来看,非供电企业所有的公用配电设施普遍存在陈旧老化现象,改造任务非常繁重。只有通过政府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并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为产权移交或公用配套设施建设提供可操作的程序、方法和依据,才能提高工作的效率,进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要实现产权明晰的电网特别是配网的安全经济运行,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是必要的。

——实行配电设施产权无偿移交

鉴于非供电投资的公用配电设施存在诸多弊端,在移交双方本着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对这些公用配电设施应该实行产权无法移交供电企业的办法,而且产权移交也符合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

1、效率原则。西方产权经济学家认为,判断产权界定是否科学、合理,唯一的标准是看其能否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产权移交,事实上也是一个产权界定的过程。所以,配电设施产权是否移交或者如何移交,应该以能否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标准。目前,配电设施产权多元所造成的直接后果之一就是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供电企业接收配电设施,并实行统一管理,将有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符合效率标准。

2、公平原则。所谓公平,就是不能侵犯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从普遍情况来看,投资主体(除了供电企业)投资兴建公用配电设施,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使终端用电客户得到充足、可靠、安全、稳定的电力供应。由于存在供电中间环节,这部分资产不但无法为投资者创造利润,而且还需长期拿出资金(包括在物业管理费、价外加价中)进行维修、维护和更新改造。对供电企业本身来说,如果要全部有偿接收配电设施,按照目前情况,既没有足够的资金,更谈不上在接收后对配网进行更新改造。实行无偿移交,对投资者和终端用电客户是完成符合供电企业、投资者、终端用电客户三方面的利用。特别对于房地产项目,惠及的将是广大小区住户。

无偿移交的资产范围包括:①由各级地方政府投资兴建设的公共配电设施;②投资主体无法管理配电设施,应该视作无主资产,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由政府委托供电企业无偿接收,造册入账。③房地产开发商投资的公用开关站、开闭所或配电站等公用配电设施。

——开征配套建设费

在目前政府对电价严格控制、供电贴费已经取消的情况下,面对巨大的改造资金需求,供电企业只有负债融资一条路可走。但是,当前我国省级电力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一般都比较高,总资产利润率较低,农网、城网改造仍需要大量贷款。所以,再走负债融资的道路,显然不太现实。可以试行对新建或扩建配电设施的开征统一的配套建设费,作为供电企业的资本金,投入配电设施的建设改造工程,以满足经济发展和群众用电需求。福建省已于2004年5月份开始试行对新建住宅电力工程征收配套建设费,主要是用于包括从电源点(供电线路、变电站、开关站、开闭所、配电站)至各楼内设置的所有电能计量装置(含表箱及电表)的所有供配电设施的设计、材料和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运行等费用。从运作的情况来看,较为合理规范,产权清楚,竣工后全部由供电企业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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