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医保基金使用管理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省政府同意省土地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的具体工作方案,由省土地管理局、体改委按《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关于一九九二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国发〔1992〕12号)要求制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的报告
省政府:
一九九年,国务院以55号和56号令相继颁布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令”)。“两令”颁布后,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并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进行了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在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在辽源市、延吉市、珲春市、公主岭市等地开展了以清理整顿土地市场为突破口的城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试点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国家对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得到了初步体现,为城市建设和土地开发积累了资金,为地方政府开辟了新的财源;二是减少了土地的闲置、浪费和滥用现象,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了充分合理的利用;三是土地的公有观念和有偿使用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但是,也应看到,我省贯彻实施“两令”的工作还很不平衡,尚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贯彻实施“两令”的重要意义还缺乏足够的认识;二是全省贯彻实施“两令”的配套法规工作滞后,致使已经开始实施“两令”的地方,无配套法规作保证,非法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问题仍有发生;三是尚未实施“两令”的地方,非法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借买卖房屋变相买卖土地使用权以及通过房地产开发暗取土地级差收益的现象还屡禁不止。为加快我省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步伐,跟上全国的形势,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贯彻实施“两令”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两令”的核心问题是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这已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和巩固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对外开放,增强政府经济调控能力具有重要作用。我国土地是公有制,但长期以来,土地公有这个概念在经济上并没有得到真正体现,无偿占有和使用土地的现象比较普遍,致使国家大量的土地被不合理占用,资产流失,严重影响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这既是个经济问题,也是个政治问题。各级政府一定要从大局出发,用“两令”的精神统一我们的思想,站在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高度,努力提高对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实施“两令”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
二、以清理整顿土地市场为突破口,加快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
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关于一九九二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国发〔1992〕12号)的要求,从今年起,要在全省城市、建制镇和工矿区开展土地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据调查,目前的土地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出租房屋间接出租土地;二是买卖房屋间接买卖土地;三是直接出租土地;四是以土地使用权为资本直接进行联营;五是以土地使用权抵押债务。上述问题的存在,干扰了正常的土地市场秩序,影响了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因此,各级政府应当按照“两令”规定和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制定清理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切实抓好土地市场的清理整顿。
清理整顿土地市场,应当首先抓好申报登记工作。凡是已经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根据各地政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到县级以上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报登记。凡未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报登记的,一律不予办理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业务。在组织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报登记的同时,对划拨土地使用权非法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的单位和个人,可依据以下原则进行处理:(1)“两令”颁布后发生的,一律补办出让手续,缴纳也让金;(2)《土地管理法》颁布后,“两令”颁布前发生的,应交纳土地管理费。补交土地出让金等事宜应区别情况,妥善处理;(3)《土地管理法》颁布前发生的,也要依法办理登记手续,视情况补交管理费。今后,凡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已经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应严格按照国务院55号令的规定经土地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
三、加强行政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正常管理,将土地使用权自发交易行为纳入依法运行轨道
在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的基础上,今年各市(地、州)要在所在城市全面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工作,逐步建立正常的运行机制,把土地交易活动纳入法制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为深化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各县(市、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工作,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土地有偿使用的规定,在本级政府的统一组织下,由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拟定本辖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土地管理部门是本级政府国有土地的产权代表,依法负责统一征地、统一与用地者签订出让合同以及办理本辖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的有关手续。各机关、团体、部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政府、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及国营工矿、农林、铁路等企事业单位均不得直接出让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转让增值费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和土地开发。各级土地管理部门收取的土地出让金、转让增值费扣除经财政部门核定的土地出让、转让业务费后,应按省财政厅〔90〕156号文件规定的比例及时上缴各级财政,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四、加强法制建设,尽快制订贯彻实施“两令”的配套法规和具体政策
国家的《宪法》、《土地管理法》的国务院的“两令”的我们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要法律保障。在实施过程中还必须有相应的配套法规和具体政策作保让。因此,应当尽快制订贯彻实施“两令”的配套法规和具体政策。在省的地方性配套法规出台前,各地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两令”总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订出贯彻实施“两令”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加强宣传,大造舆论,形成共识
贯彻实施“两令”,搞好清理整顿土地市场,实行城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是土地使用制度的重大改革,因此,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大造舆论,才能形成社会共识,在宣传内容上要重点宣传国务院的“两令”和国发〔1992〕12号文件,在宣传对象上,既要向用地者和广大群众宣传,又要向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宣传。要向广大干部群众讲清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理论依据、法律依据,讲清改革的必要性。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以取得各级领导的重视、有关部门的配合及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六、加强领导,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清理整顿土地市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牵涉到全社会。各级政府一定要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来。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主动与财政、物价、法制、体改、城建等部门协调,各有关部门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积极配合,以保证清理整顿土地市场工作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职工 医疗保险基金 财务管理 现状 策略
一、我国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的现状
(一)基金管理程序过于复杂
当前基金的收缴方式多种多样,医疗保险基金在征缴、管理和发放的环节需要经过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金融机构以及医疗机构等多个部门[1],基金管理程序中环节过多,各部门之间信息未充分共享,导致基金管理流程不够顺畅,增加了基金管理的周期,很大程度的增加了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难度。
(二)未合理使用信息化管理手段
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各项事业都开始引进先进的信息化手来管理工作,我国的社会保障部门还未形成一个适应性好、通用性强的社会保障网络系统,导致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程序上涉及到的各部门之间不能及时的传递数据信息,难以实现有效的对账制度,使财务部门的会计核算工作难度增加。目前来看,我国电算化资金管理方式还处于探索阶段,再加上没有建立科学的医保基金监管信息系统,如果再不加强信息化和电算化的建设,一定会制约医保基金正常的财务管理。
(三)基金收支难以保持平衡
当前,医保基金的收支都是由医保机构独立操作的,地方财政没有列入补助范围,而医保基金无非通过购买国债或者存入银行来实现增值,使基金增值率较低,难以保证收支平衡,再加上有些参保单位经济效益较差或者缺乏及时上缴保险费的意识,更加使基金收缴额不足,影响了保险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目标的实现。
(四)基金使用存在安全威胁
在开始基金筹资工作之前,需要对各级工作人员展开组织培训和教育指导,这一系列培训工作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财力以及物力,无形中已经增加了基金筹资的成本,然而,利用行政手段挪占、截留资金的违规行为还时不时的出现,使资金的使用管理存在极大的安全威胁。
二、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有效的财务管理策略
(一)加强基金的程序管理和基金支出的监管
对于申保单位,医保机构应加强征缴基数的稽核力度,派专人到实地考察,根据申保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务合同、申保单位的工资记录等信息,严格核对工资基数,打击那些少报、瞒报基数的行为,实现基金上缴的有效管理。医保机构应该及时建立全面、系统的监督体系,为医保基金正常、有序的运行提供基本的保证。积极引进先进的信息技术,形成完善的网络平台,网络平台上要设置每位患者的医疗费用、药物费用以及各项服务费用,医保机构可通过该平台监测医保基金的动态情况,同时可确保患者享有正常的医保服务。通过严密监测基金的动态变化,可以明确基金的筹集、储存、支出以及使用情况,保证了基金的安全。在基金的使用程序中若发现挪占、截留等违规行为,要彻底查找原因,并给与责任人严格的惩罚。
(二)推进电算化建设实现信息化管理手段
医疗保险基金金额较大,管理过程涉及环节众多,所以核算工作十分复杂。为了保证基金核算的准确性和高效性,医保机构应该积极推进会计电算化的进程,使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基金的核算工作,及时、准确的处理复杂的会计信息,保证会计核算的标准和规范,实现当日结清基金的收支账目,避免出现金、帐不符、基金漏记、重记、以及汇总错误等现象,不断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各地在加快电算化管理进程的同时,做好财务管理软件使用的培训,为基金实行电算化会计核算提供人力保证。
(三)加强监督手段保证基金收支平衡
医保机构要制定合理的基金分配和使用制度,确保基金保值、尽力使基金增值,实现收支平衡的基本目标。在基金的收支过程中,要制定严格的惩罚条例,一经发现任何违规的套取医保基金行为,必要严惩不贷。同时要加大监督力度,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医疗机构实地考察,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的解决。对于基金的增值目标,医保机构与地方财政部门可以和银行之间做好协调沟通,请银行为医保基金做理财服务,使基金能够保值、增值。合理做好基金的预算和分配,严格控制基金的使用,尽量避免基金高额的结余或超支,力争做到基金收支保持平衡。
(四)加强财务部门内控制度
医保机构应加强单位财务部门的内控制度,按照《会计法》制定科学、严谨的会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使领导者能够全面、客观的了解基金的运行状况。不断加强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不仅要加强业务技能的考核,还要重视职业道德的考核。激发会计人员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意识,促进会计人员不断充电、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修养以及法律意识,在面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时,敢于指出,用法律武器加以抵制,成为医保基金安全的内在保证。 财务部门的基金管理工作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自觉配合行政的监督和社会的监督。医保机构要加大内控的力度,对于基金的收缴要制定严格的申报和审核制度,对于医疗费用报销要制定合理的复核及签字确认制度。总之,各方面的工作都要求会计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实现医保基金的规范化管理。
(五)拓宽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渠道
可以实行地方财政的补贴政策,各地政府要充分支持医疗保险事业,适当调整社保的财政投入,逐渐提高财政支出的比重,并且辅助医保机构获得更多的基金筹集渠道,不断提高医保的投入金额,最后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得以落实后,推出合理的大额医疗补贴制度,提高医疗保险的吸引力,并实现安全的基金运行流程。
三、结束语
医疗机构想要实现医保基金的收支平衡,就必须正视医保基金收缴、管理以及支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各种有效的解决策略,以实现医保基金安全、有序的运行。
关键词:医保基金 风险防范 对策
一、市级统筹后医保基金财务管理的特点
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基金财务管理采取“统收统支”管理模式。基金的“统收统支”模式是:区县经办机构财务核算功能不变,取消区县原有的基金财政专户,保留其基金收、支基本户,区县经办机构征缴的基金在其收入户汇集后,统一上缴、纳入市级财政专户管理;区县基金支付:由区县财务填报基金支付申请,报市级财务汇集、审核后,统一由市级经办机构从医保基金财政专户申请全市的医疗待遇支付用款额度。医保基金管理的“统收统支”模式,改变了医保基金管理中存在多个财政专户共同管理基金的模式,将区县医保财政专户沉淀的资金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度使用,提高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和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大数法则优势,更好的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医保权益。
医保市级统筹后,医保基金管理具有政策体系复杂,受益人群范围广泛,基金管理涉及部门增多,风险点复杂多样,风险识别难度大等特点,医保基金风险的特点决定了基金风险管理任务的艰巨性。但在基金管理过程中的风险也是有规可循的,不外是涉及基金的筹集、支付、监督三大环节,牢抓基金管理关键环节,进行风险因素分析,并“对症下药”,才能有效防范基金风险。
二、市级统筹后医保基金风险因素分析
(一)分级管理的运行体系是基金风险产生的体制因素
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是在原有市级、县级分别统筹的基础上提升的结果。这种统筹模式主要解决了制度层面的统筹,基金的财务管理依然实行市、县分级运行,各级经办机构的财务均对属地内基金的收支进行核算。基金纳入市级财政专户统一管理的模式,一是会弱化区县财政对其境内参保人员基金收不抵支风险的兜底责任。二是市级直接管理的基金量加大,基金风险管理的难度会加大。三是会加大赤字运行的区县对市级的依赖;有基金结余的区县,因为失去对基金结余的自由调度权,这势必影响到区县工作的积极性。容易造成地区间新的不平衡,导致区县对基金风险的自控意识降低,可能在基金收、支等环节存在政策执行不严,疏于管理等现象,容易形成基金收不抵支风险。
(二)政策标准的不完善是基金风险存在的制度因素
《社会保险法》是医保管理工作的依据,使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给付和监督经办工作都有法可依。但是,由于医保覆盖面广、参保人群多的特点决定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复杂。比如:医保征缴政策中有针对困难企业、破产倒闭企业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和正常参保企业的不同参保政策;医保待遇支付政策有:住院待遇结算政策、慢性病门诊待遇结算政策,有针对境内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政策、还有省内联网结算异地医院的结算政策等。医疗保险政策标准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是由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目标以及医疗行业的行业特点决定的,这必然会给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带来风险。
(三)财务管理能力薄弱是基金风险存在的内在因素
市级统筹后,全市医保基金财务管理都存在专业财务人员少、业务能力与财务管理需求不匹配等问题,导致财务信息质量不高,无法为基金风险管理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支持,容易形成基金风险管理漏洞。薄弱的财务管理能力已成为基金风险产生的内在因素。
三、医疗保险基金风险的防范对策
(一)建立基金风险管理的责任分担机制
医保市级统筹前,各级经办机构作为医保基金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都能各负其责的管好自己辖区的“一亩三分地”。医保市级统筹基金管理权限上划后,基金管理中会出现“吃大锅饭、搭便车”的现象,为防止影响基金征收、使用效率,应在全市建立基金风险管理的责任分担机制。市级财务应通过内部往来科目核算区县经办机构征缴、支付的医保基金量,定期对区县基金收、支进行比对,分析基金结余情况;对未完成基金征缴任务、同级财政配套资金不到账的区县,采取暂缓拨付其待遇支付申请资金,督促其完成相应的工作。建立基金风险管理与经办机构责任联系的机制,防范医保基金市级统筹后分级管理的风险。
(二)加强基金支付环节管理,防范医保基金分级运行的支付风险
医保基金支付环节中的风险是基金风险管理工作的核心环节,市级统筹后,要加强支付环节的管理。一是建立覆盖全市的业务经办信息平台,真正实现医保市级统筹的政策统一、经办规范,尽可能的限制基层决策的自由裁量权,减少经办工作的随意性。避免地区间的不平衡,确保基金支付环节的公平性;二是依托信息系统,形成全市范围内所有经办业务可以追根溯源的数据库和经办资料完整保存的档案库,明确支付经办责任,真正实现医保经办的规范管理、科学管理,以降低基金支付环节的风险。
(三)加强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升基金财务管理水平
医保市级统筹后,市级经办机构针对基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举办培训和专题讲座等活动,对区县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规范基金核算方法,明确界定核算范围和内容,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基金财务信息质量,为基金风险管理决策提供真实、科学的数据支持。
(四)完善基金内外监督制度防范基金运行风险
一是建立监察、纠风、劳动及委托第三方介入的监管机制,加强基金的行政监督。二是聘请医疗保险社会监督员,鼓励参保群众对看病就医过程中遇到的违规违法行为举报投诉,不断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三是结合医保基金运行的特点,建立不相容岗位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等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基金的经办风险。
参考文献:
[关键词]医疗保险基金;统筹层次;省级统筹
2008年我国建立了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制,其中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类医保险种为主体,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家庭病床、铁路医保等小范围险种作为补充。随着各类医疗保险覆盖范围逐渐扩大,2011年我国正式进入“全民医保”时代。文章通过对目前医疗保险基金统筹运行机制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分析,指明建立医保基金省统筹运行机制的必要性并提出相应合理化建议。
1实现医疗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机制的必要性
1.1医疗保险基金低统筹层次引发的一系列问题
(1)统筹层次低,基金风险大。自2009年新一轮医改启动至今,我国现已建成了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目前,基本医保的参保人数超过13亿人,覆盖面稳固在95%以上,与医保政策全覆盖形成巨大反差的是我国医保基金统筹层次比较低,大部分集中在县级,较少部分集中在地市级,只有个别大城市才实现了全市统筹。据统计,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2620个统筹单位,其中约85%是县级统筹。[1]由于医疗保险是对可能出现的疾病风险进行共同分担,在缴费金额固定的情况下,参加保险的人数越多,缴纳基金的规模就越大,县级统筹相对于市级、省级统筹而言参保人数相对少,形成的基金规模和共济能力有限,一旦出现大范围的疫情灾害或意外事故,有限的医保基金安全将存在很大隐患。(2)统筹层次低,政策不统一,各类成本高。由于经济规模及发展不平衡,不同的统筹地区参保人数与缴费情况存在较大差别,基金统筹支付能力也相对悬殊。目前,各地(市)县都在国家级、省级医保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政策,涉及的缴费基数、起付线、封顶线、支付比例、医保目录等存在着地方差异,同时,不同的医保政策也带来了不同的管理方法和信息结算系统,导致信息系统、基金平台建设的重复投入,各地经办机构和经办人员的重复配备,大大增加了经济成本和人员管理成本。(3)统筹层次低,异地就医难。医保统筹层次大都在县一级,而较好的医疗资源却相对集中在上一级医院,当出现急、危、重和疑难杂症的医疗救治时,参保人出于自身考虑,往往选择转往资源较好的上级医院治疗,只要参保人离开县级医院统筹范围,就属于异地就医,异地就医不仅仅需要县级医院开具转诊转治申请,经县级医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还要面临在上级医院就诊时基金统筹政策的不一致,例如增加转外治理费用,降低医保统筹支付额等。如此种种都大大增加了参保人的就医难度和经济负担。(4)统筹层次低,基金使用效率低下。基金统筹层次低必然出现统筹的单元比较多,出于基金使用安全考虑,每个单元对于医保基金总额的管理目标都是“略有结余”,造成了每个单位的“小结余”聚集在一起使得医保基金总量结余过多,不能完整发挥整个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1.2建立医疗保险基金的省级统筹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1)《社会保险法》的要求。《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明确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现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现省级统筹”。省级统筹是医保较为理想的状态,对提高财务的可持续性、省内报销简化手续和转移接续医保关系、统一报销政策,进而实现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2)实现社会公平的要求。社会保险法奠定了公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平等权利,影响公平性的主要问题在分配的合理和机会的均等上。[2]医疗保险的公平可以理解为同病同治,每个参保人都能公平获得相应的医疗服务。要实现医疗保险的公平性,相关部门应根据国务院部署,按照“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要求,研制具体实施方案。(3)优化资源配置的要求。医保基金省级统筹,有利于精简优化医保政策部门和医疗经办机构人员的组织配备,提高人力资源配置,大大节约人力成本及管理成本,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2实现医疗保险基金统筹机制的建议
2.1适当增加政府转移支付,引进商业保险
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政策的不统一,归根结底还是由于各统筹地区依据不同经济发展情况制定的“以收定支”策略,如何确定合理的医保缴费标准是实现医保基金省统筹的重要前提。我们可以从省级出发,以县为单位,汇总统计最近几年每年缴费基金总额和基金支出总额,测算基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在确保基金总额安全的情况下,医保待遇尽量向高标准倾斜。建议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适当提高财政卫生支出水平,强化政府对医疗保险基金的资金支持力度,适当增加政府转移支付用以弥补部分贫困县市的缴费资金缺口,适时引进商业保险机构共同合作,为基本医疗保险中的大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补充资金,同时积极探索引进其他民间资金或模式共同筹资。
2.2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和运行机制
实现医疗保险基金省统筹,不仅仅要解决资金缺口问题,还要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医保基金筹资缴费标准、基金支付待遇水平、医保药品目录及诊疗服务项目目录、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政策、医保关系的转移续接等。只有统一各项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机制,实现医疗保险的省级统筹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3建立统一的信息结算系统和信息平台
建立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险信息结算系统和信息平台,实现全省联网现实操作。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即使政策允许实现异地就医结算,也因为信息系统中的医保项目不匹配、信息不完善而造成参保人无法实现联网结算异地报销。因此,要努力建设一个先进的覆盖全省的医保信息系统作为技术支持,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把省、地(市)、县医保经办机构财务、业务、统计、稽核等工作统一到一个平台管理,实现全省医保制度统一、流程统一、操作统一、结果统一,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有了全省联网系统,医保监管机构就能及时调取医保基金各类经济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监测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对基金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提前预警,合理控制医保费用过高、过快增长,积极引导医保基金在总额一定的情况下更合理、更有效率地运行。
2.4积极探索多种付费方式的改革,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当前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医保基金入不敷出,基金风险增大是制约医疗保险基金实现省统筹的一个重要因素。积极探索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逐步由以往按医保项目付费的方式变革为按疾病类型付费,如单病种付费,或按总额预付制等。单病种付费模式是指通过统一的疾病诊断分类,科学地制定出每一种疾病的定额偿付标准,医疗保险机构按照该标准与住院人次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住院费用,使得医疗资源利用标准化,避免医疗单位滥用医疗服务项目、重复项目和分解项目,防止医院小病大治,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总额预付制是根据一定区域内参保人数、年均接诊人数、次均接诊费用来测算年度统筹补偿控制总额,由医保经办机构定期预拨,实行总额控制、包干使用、超支分担的支付方式。这种支付方式对医院服务质量提出较高要求,使得医院收入不能随服务量增长而增长,只能在总额预算内控制过量医疗服务,一旦超支,就只能和医保机构共同分担,有效遏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确保医保基金运行安全。
2.5由市级统筹向省级统筹过渡
医保基金的省级统筹不是一蹴而就的,面临很多困难和风险,如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各方面利益的难以均衡、管理体制的难以适应、统筹支付基金的难以监管等。为了更好实现医保基金省级统筹的目标,可以先易后难,逐步过渡,先以地市为单位,开展试行,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和实践之后再逐步上升至省级统筹。
参考文献:
[1]李建.推进地级统筹的五项配套措施[J].中国医疗保险,2009(10).
关键词: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对策;监管现状
最近几年随着国内医疗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医保基金的资金规模不断扩大,在其迅速扩张的背后却隐藏着诸多问题,如欺诈骗保、问题等等。完善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是规范医疗保险基金稳定健康运行的重要保证。
一、我国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现状分析
(一)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缺乏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是规范医保基金运行和监管的重要基础。我国在医保基金监管方面的立法相对比较落后、立法层级较低,存在监管范围窄和执法裁量不统一的问题。缺乏完善的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和具体的监管制度使得监管部门在监管工作中无法可依,缺乏有力的依托,对违法者来说,其违规违法成本较低,对其缺乏足够的震慑力;
(二)缺乏高效完善和健全的监管组织机构。完善健全的监管组织机构是实施医保基金运行监管的主体,我国对医保基金的运行管理起步较晚,目前尚未独立于社会保险的大体系。因此在医保基金运行监管的职责分工和权限界定方面尚无明确的制度规定。这样既不利于国家和社会对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的监督管理,也无法实现医保基金的专业化发展;
(三)医保基金运行监管分散进行,监管呈现“碎片化”监管模式。医保基金运行中央监管机构和地方监管机构的分割以及社会监管主体的分割造成医保基金运行监管呈现“碎片化”特点。中央及地方政府在医保基金的征缴、监督、发放方面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导致医保基金出现滥用、挪用和盗用现象。另一方面,地方监管主体众多,造成监督工作出现重叠或者交叉的问题,且各监管主体之间由于缺乏明确的分工和职责划分,相关管理制度之间容易出现矛盾,缺乏宏观的协调和平衡机制。
二、基于国外先进监管经验的医保基金监管完善对策分析
相比之下,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较早,医保基金的监管工作和监管制度相对比较完善和成熟。如德国为了抑制药费暴涨,一方面通过立法机构制定了药品的参考定价制度和药费的分担制度、支付限额制度等一系列医保药费控制制度;另一方面,通过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在医保基金监管中主要以行业管理为主,政府主要负责政策、规划的制定和监督执行,社会管理组织在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美国则采用DRG医保支付方式,建立了不同病种的付费标准,实现了医保基金使用的标准化管理。DRG制度使医院失去了收费和定价的自,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医院提供过度医疗服务造成医保基金滥用的现象。
根据国外部分发达国家在医保基金运行监督管理中的经验和启示,我国在完善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方面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不断完善药品定价以及支付限额制度,引入适当的竞争机制抑制药品垄断。在医疗保险体制改革中应注意平衡医院、药企以及政府、患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同时,政府监管部门可以适当考虑和行业管理组织之间的合作,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以发挥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监管职能,推动整个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2)国内医保就医收费中仍采用的是按照服务收费的方式,这是造成医院提供过度医疗服务和医保基金滥用的直接原因,鉴于此可参考美国DRG支付方式,通过制定合理的定价标准和服务标准,从根本上改革医院的收入方式,使其按照规范和标准收费。DRG支付方式的实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操作难度较大且需要完善的配套保证体系,目前国内部分地区医院和管理部门已经开始开展试点试验。(3)立足我国国情,建立符合国情特点的医保基金治理机构,打造综合素质一流的监管队伍进行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制度改革必须立足我国国情,结合国情建立科学健全的医保基金治理机构,同时将医保基金非常规专项检查常态化。在医保基金监管队伍建设方面,应注重监管人员的素质培养和专业知识培训,打造一批同时具备医学、经济以及法律等综合性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在人才结构上也应注意考虑社会不同阶层和不同力量的参与,并形成制度,既能够充分表达民意,了解人民群众对医保政策的态度,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监管工作的公正公平。
医疗保险基金关系到参保人员切身利益,也是医疗保险制度正常实行的必要条件,而做好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必要的两件事就是做好外部基金监管和加强内部基金控制。以保护参保者的利益为原则,制订合理的对策,加强管理,从而保证基金正常运行[1]。由此看来,基金监管尤为重要,如何合理的进行基金监督,对于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二、科学合理运用基金
医保基金的数额是有限的,医保基金是参保人员在患病时用于治病的费用,一定要合理慎用,保证所有费用都用在治疗上,用在参保者最需要的地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及个人按比例缴纳筹集。正确的缴纳筹集后,分别用于门诊治疗的个人账户和职工住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缴纳筹集,则是各级财政补助与个人具体情况决定,基金缴纳筹集后,分别用于居民的就诊就医方面和住院治疗方面。
三、加强基金管理力度
目前,滥用医保基金情况严重,必须要加强基金的管理力度[3]。在参保者就诊时,利用患者急于治病的心理,给患者开具大量的非必须药品、各项非必要的检查、制造假病历挂床、用医保基金销售日用品等现象,医疗保险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力度[3],及时从根本上制止此类事件,保证每一笔保险基金都用在刀刃上,既要做到公开公正,又要做到基金使用的透明化。医保基金的管理是整个医疗保险工作的重要环节,随着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们参保,确保基金正确科学的运用,将会成为实行全面医保的重要部分。完善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素质良好的专业性人才、遵规守法的基金管理团队,是医疗保险继续顺利运行必不可缺的部分。证缴难度取决于基金管理,合理运用基金,这些难度一点都不亚于征缴难度,其重要性也可想而知。把基金监督管理当成是各项管理的重中之重,才能保证医疗保险顺利合理的稳步发展。
四、加强社会监督管理力度
合理的管理医保基金,其目的是参保者能够有医疗保障,因此,医疗保险基金应当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坚持专款专用,绝不滥用,收入与支出记录清晰,医疗保险基金只能供参保人员看病治病使用,余下的基金可以适当的用来科学周转或定期存款,坚决不允许搞投资,更不准买股票;其次,统筹基金要收支合理,支出的部分保证是收入范围以内的基金;再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中介费不可以划在基金内,应由各地财政预算支出。医保部门要不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明细,加强社会监督管理力度。
五、结束语
我国的现代医疗保险制度的推行,对我国的群众医疗状况产生了非常积极的改善作用,我国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也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满足。但是随着我国医疗费用的支出逐年升高,在我国对于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所出现的问题也渐渐地凸显了出来。如何在根本上解决我国的医疗保险基金在管理上的问题,改变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方式,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已经成为了我国医疗保险在发展中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
0 引言
作为我国医疗保障的生命线,医疗保险基金同时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因素。通过加强我国对于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广大医疗保障工作人员以及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文章将对如何做好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作出简单的阐述和探讨。
1 医疗保险与医疗保险基金的概念
1.1 医疗保险
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参保人员治疗疾病所带来的经济财产损失的一种保险。参保人在因疾病、负伤、生育的时候,由社会或是所在单位提供医疗服务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医疗保险也是由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参保人收取一定的医疗保险费用,从而建立医保基金,当参保人因患病并在医疗机构就诊后产生了医疗费用之时,医疗保险机构在核实情况之后,便能给以参保人一定的经济补偿。医疗保险作为现今全球都在广泛推广的社会保险项目,也具有保险的两大特点,补偿转移与风险转移。这就是指,将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1]。
1.2 医疗保险基金
医疗保险基金作为参保人参与医疗保障的经济基础,是以法定或是约定的方式,由社保经办机构向参保单位以及个人征集的医疗保险费用。在医疗保险的关系之中,社保经办机构与参保人作为医疗保险的双方,参保人在想社保经办机构履行了交纳一定医疗保险费用的义务之后,便有权利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基金是由很多个参保单位和个人所交纳的医疗保险费用所组成的,由社保经办机构一并组织管理,同时在执行医疗费用的赔付时,也由社保经办机构依照医疗保险的赔付办法,向参保人赔付在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随着社会改革的不断进步和深入,财务管理在基金管理中的重要性也渐渐地凸显了出来。由于医疗保险自身的特殊性,在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过程之中,依旧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对于基金的征缴、管理、支付等环节都非常不利。
2 我国医保基金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全国各地各级相继成立了以“低水平,广覆盖”为原则,“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制定了用药范围管理、费用结算等一系列的配套办法[2]。对于那些非常容易产生高额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员来说,医疗保险不仅仅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他们的个人生活负担,还分散了参保人员个人面对疾病时所要承担的风险,医疗保险互助共济的作用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但是仔细分析并观察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以及医保基金的管理现状,可以看出我国的医疗保险基金无论是在制度还是管理上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征收而来的医保基金上缴不及时;医保基金遭到挪用和挤占;基金支出的范围被扩大,在基金中列支购买支票等费用;基金的结余比例过大,违背了“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管理原则;对失业人员的医疗补助金的发当未按照规范发放;在医保基金中列支出应当由个人所承担的医疗费用。
3 完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方式的措施
3.1 加强对医疗保险的立法
对医疗保险基金进行管理是一件比较艰巨的工作,在进行这项工作的时候,不仅需要医疗机构、患者以及社保经办机构三者共同努力,还需要国家在立法层面上,对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进行完善。由于我国的医疗保险缺乏相对较高层次的法律,因此政府应当加快立法的步伐,在最大限度上将医保基金的运营效率提高。新的法律应当对医保管理部门、参保单位以及个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地规范,同时对于医疗保险的原则、范围、待遇项目以及享受的条件都应当有明文的规定。
3.2 整合医保资源,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所有的社会保险基金都会受到大数定律的影响:基金运作的稳定性与社会保险基金的规模呈正比。所以在进行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时,应当对我国各类的医疗保险资源进行整合,将我国的医疗保健基金进行统一,造福全民。该项举措可以由中央选取经济实力较为雄厚的省份,进行试点试验,通过将城镇与农村的医疗保险基金进行整合,统一全民医疗保险基金。在整合过程中,还应当注意以下两点。第一,要对以往不合理的医保资金结算的时间进行调整。第二,确保医院不会作出医疗保险基金的不合理的支出。
3.3 加强对医保基金管理的监督
3.3.1 提高医疗保险经办队伍的素质
医保经办人员除了应当拥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之外,还应对医保管理人员的医疗专业知识、医保管理能力、计算机运用能力等综合能力有所要求,这样才能满足现代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从而防止保险基金的流失。
3.3.2 开展社会监督
我国已经在福建、吉林、河南、广东等6省开展了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地区,其他各省市也将要选择有条件的市县进行试点试验,鼓励并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到其中,同时,还应当建立好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机制[3]。政府还应当对这一举措进行适当的宣传,让更多的人们参与到社保基金管理的监督中来,对侵占公共利益的行为要及时地检举并且抵制。
4 结语
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是一件艰巨、长期的工作,需要医疗机构、患者以及社保经办机构三者共同的努力。因此我们要不断地对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进行完善,从而使得整个医疗保险基金体制能够实现自我制约的效果,同时在制度上还应当对医疗保健体制、医疗卫生体制、药品流通体制进行改革,让医疗保险基金能有一个较为良好的环境。通过上文所阐述的建议措施,相信医保基金的管理一定会越来越好。
【参考文献】
[1]唐晨杰.我国医疗管理体制改革研究[J].企业家天地2008(6)
为保证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实施,根据《*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现就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的有关事项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居民医保基金按年度筹集,不同年龄段参保人员的筹资标准以及个人缴费标准如下:
1.70周岁以上人员(含70周岁),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500元,其中个人缴费240元;
2.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不满7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其中个人缴费360元;
3.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700元,其中个人缴费480元;
4.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每人每年260元,其中个人缴费60元。
二、参保人员(不含城镇重残人员)的筹资标准扣除个人缴费部分后,其余部分由市、区县财政以1:1比例共同承担60%,职工医保基金承担40%。市财政和职工医保基金承担的资金归入居民医保基金统一管理和使用。各区县财政承担资金,按市医保局提供的年度各区县核定人数及规定筹资标准,划拨到市社保基金财政专户。
三、城镇重残人员个人不缴费,按其筹资标准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承担三分之二,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担三分之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担的资金,按市医保局提供的年度重残人员核定人数及规定筹资标准,由市残联和市民政局分别筹集后,划拨到市社保基金财政专户。
四、参保人员中属于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等,个人缴费部分可以适当减免,减免部分由市、区县财政以1∶1比例共同承担。所需资金由区县财政先行垫付,市财政承担部分通过市与区县财力结算归还区县财政。
关键词: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预算管理
中图分类号:F842.68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0-0214-02
一、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改革的必要性
为了规范和加强医疗保险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维护保险对象的合法权益,财政部于1999年制定《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定对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当前,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基础为收付实现制,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与现金收支行为的发生联系紧密,能客观真实地记录现金流量,反映医疗保险基金实际的结余。但是,以此为基础的医保会计核算也存在一些缺陷,难以准确反映当期损益。首先,收付实现制所提供的财务信息不完整,仅按照医疗保险基金的进出情况核算基金收入、支出,无法反映基金收支和当期损益的全貌;收入只核算实际缴纳数额,不核算欠缴数,单从账面上看,无法获取应收未收基金的信息,难以保证应收尽收;医疗保险基金形成的隐性资产和隐性负债不能在会计账簿和资产负债表中得到反映,其财务状况不能真实有效地反映,增加医疗保险基金风险。其次,收付实现制不能全面揭示医疗保险基金的真实信息。如支出只反映实际付款支出,不包括已发生未结算及已结算但未付款的支出,这种核算方式会导致低估当期支出,虚增可供支配的医疗保险基金,无法准确评估当期结余,既造成信息误导,影响基金收支的真实性,同时也给人为调节收支留下了操作空间。 随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以现行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基础存在诸多不足,现行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基金财务制度所提供的财务信息不完整,甚至出现信息误导,使社会保险基金的决策、管理、监督等缺乏准确依据,不利于形成公开、透明的监督管理体制,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采用什么样的会计核算基础,不应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性质决定,而应与社会保险基金的性质或业务相适应,针对不同险种基金运行特点,采用以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方式。在实行收付实现制的基础上,根据基金核算和管理的需要,部分地采用一些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来弥补收付实现制的局限性,使基金管理更加合理化、全面化。
(一)采用“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可以真实、准确记录医疗保险基金的收入状况和全面掌握参保单位的缴费情况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执行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会计核算基础是可行的,它既可解决现行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存在的缺陷,满足政府对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宏观管理的需要,又能提高医疗保险基金财务数据的透明度和真实性。如在医疗保险费的征缴方面,对于可以正常收到的医疗保险费,可以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原则,在款项实际收到时记入收入;对参保单位违反规定不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补缴或预缴医疗保险费及应计利息的计提等,应采用权责发生制。经办机构应设置“应收医疗保险费”科目,待实际收到医保费时再冲减“应收医疗保险费”科目。“应收医疗保险费”的借方余额即为应收未收的欠缴基金,欠缴基金根据单位设立明细账,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只有这样,才能反映当期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的情况,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征收的准确性,为决策部门及时调整征缴政策提供科学的决策数据。
(二)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有利于全面反映医疗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和财务成果
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管理是基金管理的重点,在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过程中,对已发生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记账医疗费,经办机构可以设置“应付医疗保险费”科目,待实际支付医保费时再冲减“应付医疗保险费”科目[1]。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完整地反映当期医疗费实际支出的总体情况,进而真实反映出每个会计年度基金结余的情况,同时又能有效地将医疗保险基金的运行绩效与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的责任联系起来。
(三)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为科学、翔实地编制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提供了有力依据
随着医保基金会计基础的转换,要满足财政管理的要求,预算管理不仅要根据以前一年度的现金实际收入数和现金实际支出数,也要参考那些当取得的收入或承担的支出而实际尚未收到或无力承担的债权或者债务,对医保基金预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也是一种可行的方法。
(四)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是促进医疗保险财务管理科学化、网络化的需要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广泛应用,单一的收付实现制已无法对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应用软件与财会电算化应用软件系统同步、同数额进行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会计核算基础,才能使财会电算化软件与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实现接口成为可能,从而促进医疗保险财务管理的科学化、网络化的需要。同时,也适应将来实现市级统筹后发生的大量的纵向、横向医疗保险基金往来结算的要求。
二、加强对医院的医保管理与会计核算
强化医保资金管理。医疗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内容。医保费用的会计核算,对医疗保险基金有着重要影响,对其合法使用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纳入医疗保险范围的人数起来越多,医院作为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载体,医保管理的好坏,关系到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合法性,合规性,关系到医院、患者的切身利益[2]。医保资金是医院主要收入来源之一,财务部门应协同医保部门共同强化医保资金管理。医院的会计核算也应根据医保资金收支情况采用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相结合会计核算基础,设立医疗保险资金应收、应付科目,加强应收款项的追收,医保的回款事项定期整理,及时发现问题并向相关部门反映,将滞留的资金及早收回,从而减少医院资金周转压力。要配备财务管理能力强、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财务人员来负责医保结算事务,尽量提高医保资金的汇款速度,而且应设立专门报账人员,对当医保费用超过总控费用时,其实质是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要根据现行《医院会计制度》视为坏账处理,在清理和核对后,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在坏账准备中冲销,如果坏账准备不足,可留作下年度计提后冲销。
医院应加快医保管理体系的建设步伐,优化结构布局,强化医保会计核算,提高医保管理部门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民众满意度,促使院内各项工作协调发展,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为构建和谐医院,促进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预算管理
目前,我国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区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居民医疗保险,是以《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为依据,编制会计报表,进行会计核算,《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中规定: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主要目的是将医疗保险基金纳入国家社会保障预算体系,以实际收支的款项为确认标准,能如实反映国家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和结余情况。将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纳入政府会计核算体系中,作为政府托管基金,归属政府会计的一部分,完善了政府预算编制体系。进一步推行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改进和完善预算支出科目体系,医保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银行存款账户既要开设支出户又要开设收入户。收入户核算收到的医疗保险费收入;支出户核算医疗基金的支付支出,该户除从财政专户存款中拨入款项外,一般只支不收,强化财政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一方面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要加强内部控制与自我约束,严格审查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程序,防范基金风险,保证医疗保险资金的安全、快捷;另一方面财政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的有效监督与制约,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监督,年末清缴财政专户。严格执行预算管理,不断健全并完善医疗基金预算管理体系,努力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进一步科学化。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