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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宁夏司法厅两次介绍了经验;《人民日报》刊登了宁夏《法律援助向农民工“开绿灯”》《宁夏组建志愿律师服务团》等文章,《法制日报》头版头条介绍了宁夏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成为司法行政机关保障公平正义、党委政府践行执政为民的靓丽风景线。
民生工程扎实推进
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民生计划的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五市,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工作机制。
公益金项目有效运行
为使更多群众受益,积极争取扩大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覆盖面,2012年吴忠市、西夏区等法律援助需求量较大地区的法律援助机构被扩大为项目实施单位,目前全区已有17家机构为项目实施单位,占机构总数的62.96%。各实施地积极运作,深刻理解项目对特殊、重点人群和扩大范围案件服务的宗旨,不断加强项目的社会宣传,进一步调动社会律师承办积极性,案件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
提高经费保障和监督管理水平
为深入了解掌握新刑诉法实施后对宁夏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深入各县、区(市)及司法部门进行调研论证,形成科学详实的刑事法律援助经费情况调研报告上报司法部。坚持公开透明的经费管理原则,严格按标准发放经费,对“以案定补”专项经费实行一周公示制度,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财政厅调研司法厅法律援助经费情况时,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和监管中采取的有效措施给予了充分肯定。
严格办案过程管控
坚持依质分类、以案定补、逐案审核、重点抽查制度,通过结案材料审查、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案件服务跟踪反馈、开庭旁听等办法,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全程监督,切实提高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抽查督查、互查互评、责任追究和“两卡一回访”制度。
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
在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中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创先争优年”活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执法规范建设年”活动及“营造公平正义执法为民法制环境”活动等,引导法律援助人员端正执业理念、规范执业行为,打牢服务为民的思想根基。将学习与活动相结合,举办了全区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
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
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配合新诉法的颁布实施,将法律援助对象范围扩大,法律援助介入时间提前至侦查阶段;二是延伸法律服务网络,将法律援助网络触角延伸至特殊场所,在银川监狱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三是创新便民服务新模式,积极启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一卡通”;四是深入开展规范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全区60%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设立在临街、一层等方便人员来往的地点,铺设残疾人专用通道,完善无障碍配套服务设施,部分窗口还设置私密谈话室,聘请手语翻译。宁夏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工作受到了司法部的肯定,6月27日全国“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推进会在宁夏召开。
加大宣传力度
集中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典型人物、单位事迹和典型案例;大规模开展“十佳法律援助律师”评选活动,向司法部上报了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单位和个人;定期编发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动态;在宁夏卫视公共频道播放法律援助公益片,在报纸专刊登发较有社会影响力的法律援助10多件,在《法制日报》《宁夏日报》《法治新报》和《宁夏画报》等报刊登多篇稿件。
开展舆情分析,预警能力显著提升
一、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法制宣传效果明显2009年,是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是最为关键的一年。半年来,我县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工作要求,按照县委、政府年初的工作部署,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一是精心组织“三月综治法制宣传月”活动。县政法委、宣传部、综治委、治县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综治维稳及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西综治维稳电[2009]1号),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平安和谐稳定”这一主题,充分利用车辆、广播、电视、板报、图书、挂图、手册、挂历等宣传工具和资料,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抓住六月安全生产月和“6.26”国际禁毒日的有利时机,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始终。二是扎实开展“四下乡”和法律进乡村活动。1—4月份,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司法局、县委610办、县民族宗教局等16个部门组成的“四下乡”宣传队伍,深入到各乡镇开展科技、文化、卫生、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法规、禁毒防爱、打工维权、防范打邪等知识。三是全面推进“千村普法百村培训”工程。积极采取法制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调解讲法、写作法律文书、法制文艺演出等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形式,面对面地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灌输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半年以来,共培训了110个重点村民小组,开展调解讲法566场次,使农村群众受到了全方位、面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四是清理各类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做好“五五”普法迎检准备。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为迎接明年省、州检查验收,从6月中旬开始,依法治县办对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进行查缺补漏,为我县“五五”普法顺利通过检查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加大我县司法行政机关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实。一是加强乡、村、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认真组织调解员参加县、乡、村组织的基层综治维稳和普法骨干培训班,提高调解员法律素质和调解技能。二是积极请示汇报,争取综治维稳经费向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倾斜,解决人民调解员误工报酬,提高调解工作积极性。三是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认真开展集中排查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工作的通知》(西司发[2009]11号),重点对土地征用和承包、矿产资源开发、山林土地争议、水源使用村务管理等方面的农村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做到新老问题“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不落项、不漏人、不留死角盲点。1—6月,全县共受理各种类型矛盾纠纷238件,调解238件,化解成功233件,成功率达98%。其中:人民调解组织调处209件,成功化解2*件;司法所调解32件,成功调处32件;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调解29件,调解成功26件。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相互协调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正日趋完善。
(三)社区矫正稳步推进2009年是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启动年,为深入贯彻全州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启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成立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二是召开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2月27日,召开了由乡镇主要领导、政法委书记、综治专干、司法所长、*长和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共75人参加的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是一项全新而艰巨的工作,要求社区矫正工作者具备渊博的法律知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系统的心里健康知识等综合素质。为此,认真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者和乡村干部学习宣传两高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发[20*]12号)、《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和州、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进一步扩大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并组织县局社区矫正股及司法所长到马关县参观学习社区矫正先进经验。自启动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我县吸取了全州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创新地推行“接纳尊重、唤醒自尊、真诚信任、良性互动、维护自决、灌注希望”的矫治模式,效果显著。半年来,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共98人,累计期满解除矫正16人。6月在册矫正对象82人,其中:暂时无法联系28人,下落不明4人,档案健全50人。特殊病患者(艾滋病)1人。未发生重新违法犯罪现象,有效地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四)安置帮教有效开展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杜绝和减少从新犯罪是司法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能。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安置帮教工作,自20*年以来,每年都组织帮教团到监狱、劳教所开展帮教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县各乡镇司法行政干部对刑释人员,采取跟踪帮教、定期召开座谈会的方式,了解发展生产情况及思想动向,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营造平等、无歧视的生产生活环境。20*年以来,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对象212人,其中:刑释196人,解教16人。今年1—6月份,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8人,现已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没有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五)法律援助面宽质高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云办发[20*]21号)和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文办发[20*]19号)文件精神,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条例》、《*省法律援助办法》学习宣传,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二是认真组织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和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参加全州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和省厅组织的考察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法律援助业务水平。三是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在配齐配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同时,在村委会聘请村党总支(支部)书记或主任担任法律援助联系员,负责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以及法律援助对象贫困状况的调查、审核等工作。四是加强法律援助调查研究,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补助标准。上半年,我县在对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县情的法律援助措施,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标准从原来的200元/件提高到300元/件,有效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半年来,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件,其中:刑事1件,民事51件。“12348”解答咨询121人次,接待群众来访198人次,解决民间纠纷16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做出积极努力。
(六)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提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执业道德教育,努力促使公证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履行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义务,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不断壮大自我发展能力。2009年上半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县司法局和县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工作者执业行为的通知》,保障和促进了我县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杜绝违规违纪执业行为的发生。二是严格年检注册,对年检注册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注册。正确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力破“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等难题。半年来,法律工作者共经济、行政、民事诉讼案件82件,为人民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有效地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二是积极拓展公证业务,提高办证质量。半年来,共办理种各类公证22件,其中民事公证21件,经济1件。三是加强对律师的执业监管,全面提升律师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律师在执业中的收案、收费、会见、辩护、等各个业务环节,积极引导律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鼓励和支持律师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同时,主动加强与公、检、法的业务联系,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执业权利。半年来,七花律师事务所共诉讼案件11件。其中刑事1件,民事1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件,写作法律事务文书15份,接受法律咨询73人次。
(七)司法行政社会认知度提高半年来,反映司法行政工作的稿件分别被《法制网》、《*日报》、《*日报》、《*重要信息》等媒体和报刊采用38篇。其中人物通讯《用生命奏响平安和谐歌》荣获全国首届“法治与和谐”优秀法制作品三等奖;《法律援助农民工感受到的温暖之手》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改革开放三十年征文三等奖。通过广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认知度,扩大了社会影响力。
(八)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扎实推进按照州局党委和县委的要求,扎实开展科学发展观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工作信息、调研报告,广泛征求科学发展司法征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司法行政队伍特别是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纪律作风有了根本转变,对科学发展的内涵、重大意义有了深刻认识和理解,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二、存在问题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规划》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通过对全县普法依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各所站、村委开展普法治理工作的情况不容乐观,台帐、记录不规范,档案不齐全;(二)各乡镇均无法制宣传交通工具和专业宣传器材,导致农村或边远地区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薄弱环节,外出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难以到位;(三)人员缺编情况严重,目前,我县司法行政系统仅有在编人员38人,按编办批准的55个编制尚缺员17人,1人所现有3个,给指导人民调解、开展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和压力;(四)公证业务难于拓展,近年来,办证业务出现萎缩现象;(五)执业律师少,仅2名律师的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长期病休,只有1位律师办案,律师工作难于正常开展。(六)没有注册的法律工作者仍有以亲属为由诉讼,严重扰乱了法律服务秩序。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主题,主力军作用不断彰显。
建功立业活动蓬勃开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大局,全面落实《市2011-2015年劳动竞赛规划》,广泛开展了“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主题竞赛活动,积极应对严峻的经济形势。重点在工业企业开展了“挖潜增效”竞赛活动、在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了“六比一创”劳动竞赛、在窗口服务行业开展了“创三优”竞赛活动、在全市高危行业和工矿企业开展了“安康杯”竞赛活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释放。上半年,全市参与各类劳动竞赛的企事业单位800多家,职工8万余人次;参与“安康杯”竞赛的企业66家、班组2880个、职工5万多人。
经济技术创新迸发活力。以创建“工人先锋号”和优秀“五型”班组为载体,深入开展了选树“五种”标兵、职工创新工作室和征集“金点子”合理化建议活动,广泛开展了“五小”活动、节能减排达标竞赛,积极推广了“6S”班组管理模式,规范企业班组建设,进一步激发了职工创业创新热情。表彰了10项职工优秀创新成果、10项职工先进操作法和20条“金点子”合理化建议。
先模选树管理有新举措。积极推荐了一批全国、全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隆重表彰了10个市“五一”劳动奖状、5个市“五一”巾帼标兵岗、20名市“五一”劳动奖章、10名“五一”巾帼标兵,大力宣传了一批先进典型,弘扬了工人阶级伟大品格。精心做好劳模管理和服务工作,出版了《时代先锋—劳模全传》,开展了“关爱劳模——2012市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80余名农民劳模、退休劳模以及生活困难劳模得到了关爱。
(二)以参与社会管理为主线,维权维稳工作不断推进。
深化创建活动稳固和谐。一是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在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开展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在全市庆祝“五一”大会上隆重表彰了瑞晶太阳能公司等9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二是加大依法维权力度。制定出台了《2012-2014年推进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规划》,切实抓好了法律援助、接待和舆情信息调处工作,建立健全了事前预警、事中介入、事后跟踪服务机制。先后受理来信来访180多人(件),调处网络舆情信息13起,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件,为困难职工讨回补偿金或工程款20余万元。
2、强化民主管理促进和谐。一是深化“星级职代会”创建活动。完善创建标准和内容,对35个企事业单位职代会民主管理工作进行考评,一批单位分别被命名为五星、四星、三星级职代会单位。二是精心组织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迎检工作。三是积极参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工作,指导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局下属事业单位改制,参与市斯丽玛公司撤销期间有关职工的安置工作。
3、推进集体协商增进和谐。加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力度,明确了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在非公企业,突破点在行业集体协商;深化工资集体协商示范单位建设,以点带面,推进全市工资集体协商整体工作,13个单位被命名为工资集体协商示范单位;通过以会代训等形式,对全市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进行培训,为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奠定了基础。
(三)以促进改善民生为切入点,困难帮扶工作不断深化。
1、就业帮扶成效明显。一是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利用市总工会农民工培训基地、分宜县职工学校等教育培训基地,举行电工维修、铸造、电动缝纫、美容美发等专业培训11期,培训农民工630人次。二是加强就业引导。与市人保局建立劳动用工信息、就业培训信息资源共享网络,与相关部门联合举行2012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参加招聘的民营企业108个,提供岗位942个,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数2073人。
2、生活帮扶有序推进。一是开展县级以上干部与困难职工结对帮扶活动。全市共有63个县级单位与250户困难职工结成帮扶对子,走访慰问金达14.06万元。二是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家庭8019户,送去慰问金660万元。三是加大帮扶资金筹措力度。全市各级工会通过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等途径,增强了帮扶困难职工的实力。
3、日常帮扶多措并举。一是认真做好职工大病医疗、生活救助工作。继续与市内5大医院和2家药店签订就医、购药优惠协议。上半年提供就医、购药优惠4756人次,优惠金额26万元,救助543名患癌症的困难职工,救助金27.15万元。二是大力实施“关爱行动”。组织了576名一线女工免费职业健康体检,开展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活动。三是深入开展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清理了历年来的困难职工档案,做到“全覆盖、不遗漏、不重复”。全市共有困难职工7844户。四是做好全市职工疗休养工作。安排了13条疗休养路线,组织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一线职工和工会干部100余人参加了疗休养。五是完善长效帮扶机制。在抓好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软件建设的基础上,指导县区工会抓好了职工服务中心的建设。
(四)以加强文化建设为重点,工会组织凝聚力不断增强。
1、职工教育创新发展。一是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抓好抓实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建设,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意见》,组建了500支职工志愿服务队,明确了每月志愿活动的主题,强化了“互帮互助、扶弱济贫、共建和谐社会”的服务意识,2万多名职工参与了志愿服务。二是增强广大职工社会责任意识。与市红十字会联合组织职工无偿献血和捐献造血干细胞采样工作,全市共有4164名职工无偿献血,477名职工进行造血干细胞采样。
2、职工文化建设稳步推进。一是职工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开展。全面启动了第三届全市职工运动会。运动会设有男子篮球、拔河、趣味竞技、全健排舞等12个比赛项目,近5000名运动员参赛。目前各项比赛正在有序进行。举办了第九套广播体操师资培训班,在全市企事业单位推广工间操活动。各级工会也相应组织了形式多样的职工全民健身活动。二是班组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开展了全市企事业单位班组文化建设情况调研,选树了新钢公司设材部仓储车间班等3个文化建设标杆班组,组织部分企事业单位工会主席和班组长现场参观学习。
3、服务职工有新成效。一是深入推进“面心实”活动。全市各级工会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三挂二联”制度,推行“四个一”群众工作法等形式,以“六访、六问、六看”为要求,坚持与职工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实现了深入基层“点面结合”,集中调研“开花结果”。上半年,召开各类座谈会30多场次,与500多名企业经营者、一线职工、基层工会干部面对面交流,发放调查问卷500多份,收集意见和建议30多条,走访慰问困难职工、下岗职工、劳动模范100多人,走访企业120多家,处理件50多件,发放服务职工联系卡200多张,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等政策咨询30多次,发放《职工“六五”学习读本》400多册,印发《依法缴纳工会经费宣传手册》3000多册,各大报纸、电视、网站相关报道40多篇,编印专题活动简报3期,塑造了“服务职工下基层,干部作风大转变”的全新形象。二是全面启动职工心理援助“五进”活动。以“快乐工作、幸福生活”为主题,全市各级工会将关注职工心理健康摆上重要位置,通过建立职工心理交流沙龙、心理咨询室,设立热线电话、信箱等形式,加强了对职工的人文关怀。目前,市城管行业工会已建立职工心理咨询室。
(五)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1、组织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大力推进工会组建工作。以工业园区和建设、文化新闻出版行业所属企业为重点建会领域,以建立劳务派遣公司工会为突破口,以参与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为契机,多措并举推进工会组建工作。上半年,全市新建工会组织32个,新发展会员3700人。成立了市劳动力资源配置服务中心工会,劳务派遣工入会率达90%以上。二是切实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在全市企业工会广泛开展“双亮双比双争”活动,工会组织亮牌子比规范争创模范职工之家,工会干部亮身份比服务争当模范职工之友的氛围日益浓厚。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法人资格审查、登记和管理工作,办理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97个。三是切实抓好国药控股公司等改制企业工会重建工作。
2、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大县区工会主席协管力度,配齐配强了工业、建设、商贸服务、城管等市直行业工会主席、专职副主席,优化了工会干部队伍结构。二是加大工会干部培训力度。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着力提升基层工会干部的能力素质。上半年,全市各级工会举办工会干部培训班25期,培训工会干部800多人次,选调工会干部参加上级工会培训70余人次。
3、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一是加大工会宣传力度。重点宣传了工会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的经验做法、特色工作和创新举措。上半年,全市各级工会在市级以上报刊、网站等媒体刊发稿件1000余篇。一些重要稿件在人民网、新华网等国家重点新闻网站发表,进一步扩大了我市工会工作的社会影响。二是加强工会信息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信息工作的办法》,明确了信息工作的方向、重点及任务,信息报送、编发、作用发挥取得新突破。上半年,共收集基层工会信息320多条,编辑《工会信息》10期,省总以上网站采用信息42条。特别是随着《工会信息》编印期数、质量的提高和发放范围的大幅度调整,进一步扩大了工会组织的影响。
4、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壮大工会经济实力。加强了工会经费地税代征和财政划拨工作。二是加强工会资产管理。开展了工会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摸清全市各级工会的资产、负债总体情况,确保工会资产保值增值。积极配合市工人文化宫帮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抓好市工人文化宫经营管理。三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认真抓好机关作风整顿工作,树立了工会干部良好形象。做好了经费审查、新农村建设、重点项目帮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等工作。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1、加大服务发展力度,增强企业脱困能力。全市各级工会要积极应对当前严峻的形势,通过形势报告会、情况通报会、职工恳谈会、座谈会等形式,让职工全面了解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采取的措施和发展的前景,进一步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为企业发展凝心聚力;要通过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加大调研力度等方式,准确掌握职工群众所思所想第一手资料,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为企业发展优化环境;要紧紧围绕影响企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劳动竞赛和经济技术创新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受益、企业增效的活动,把职工的注意力、精力、智力全部集中到促进企业发展上来,为企业发展建功立业。
2、加大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力度,增强工会维权实效。一是要大力推进“两个普遍”。全市各级工会要深入推进工会组建工作,确保非公企业建会率达90%以上。要根据工资集体协商任务要求,多摸情况、多想办法、多出举措、多抓落实,确保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率达93%以上。二是要着力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全市各级工会要结合当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特点,在确保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多做教育引导工作,多与企业经营者加强沟通,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三是要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积极作用。重点要创造性地抓好“双亮双争双比”活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打造工会工作新品牌。四是要主动参与国有林场、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工作。五是要认真做好职工法律援助工作。
关键词:社会转型;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治理控制
中图分类号:D91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3-000-04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城乡发展并不协调,新生代农民工散落在城市各个角落谋生的方式千差万别却又无例外地琐碎、卑下,其主观需要与现实状况之间的矛盾极大。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更强,有着更加强烈的融入城市生活、获得市民身份的意愿。但由于我国户籍制度在城市与农村之间构筑了一道高墙,形成了城乡二元格局,使得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合过程中有着难以逾越的鸿沟。而且,作为城市非主流群体的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生活格格不入的生活习惯及生活方式,使其不可能成为城市主流,并且容易遭到歧视,其权利要求也难以得到满足。很大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限于自身文化水平低及缺乏用人单位所需劳动技能,只能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难以获得其所期望的经济报酬及实现其所追求的生活水平。在这种情况下,缺乏必要引导的新生代农民工极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诱发犯罪的产生。本文从犯罪防控的角度,提出治理控制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对策,从而促进其在城市的生存与发展,帮助他们融入城市社会。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调查的280名新生代农民工(数据分析见表1),有280人表示应该与城里人同工同酬、规范企业用工、改革户籍制度、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占100%;有253人表示应该改善教育条件,占90.36%。农民工享受城市居民的同等待遇是一个改革的方向和渐进的过程,但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愿望又十分强烈,这就需要对他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早引导,防范转化为对社会不满的不良情绪,为犯罪埋下伏笔。因此,新生代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凝集人心、调动积极性、培养良好行为习惯、预防违法犯罪的重心工作和重要抓手,能够有效预防犯罪的发生。
在社会转型时期人们文化思想观念嬗变的现实背景下,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充分考虑和兼顾其独特性和特殊性,以人为本,换位思考,量体裁衣,量身定做,以此引导其缓解和消除职业期待值高与耐受力差、自信与自卑、富裕与贫穷、融城心态与过客心态等令其困惑的矛盾心理,重塑新生代农民工对政治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认知。在对新生代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时,一方面,一定要用从新生代农民工的思想方式切入,以发生在其身边的事例及耳熟能详的话语,通过舆论引导与情感认同等方法消除其抵触情绪,增强其亲近感、赞同感和归属感,引导新生代农民工正确看待社会转型特殊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与自身的关系,产生积极的情感体验,从而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入化于心、外化于形的效果。
另一方面,要积极树立榜样的力量。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运用社会主x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新生代农民工先进典型事迹,尤其要公平公正地表彰和支持农民工群体里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新生代农民工的先进个人事迹,为三观(价值观、人生观、社会观)处于塑造期的新生代农民工提供精神支持,引导他们在成长道路上脚踏实地、自立自强,养成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求知渴望的学习习惯,减少甚至消除其负面不良心理,杜绝其向犯罪心理发展的可能。
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法律是调整社会生活的衡平器,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需要提升全体公民守法用法意识。有针对性地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普法教育已成为当前事关国家大局的紧迫任务。“七五”普法规划中,明确将新生代农民工列为重点法治宣传教育对象。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强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从新生代农民工普法教育和法律需求出发,因地制宜、因人施教、积极开展方法灵活、形式多样、讲究实效的接地气的普法教育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依托和开发各地普法教育培训平台,采取互联网线上宣传教育和互联网线下宣传教相结合育、定点宣传教育和流动宣传教育相结合、集中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教育与系统教育相结合、用人单位负责与辖区负责相结合、传统模式与创新模式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强立体化地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活动。
三、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新生代农民工社交圈过窄、人际关系单一,容易产生寂寞、无聊心理,如果没有丰富的文化生活进行引导,极有可能会产生犯罪心理。因此,为新生代农民工营造良好文化环境,丰富其文化生活,对预防和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问题很关键。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要合理利用资源,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政府要把面向农民工的服务列为重点工作,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建设流动文化阵地,广泛开展“送电影、送演出、送图书、送知识、送体育”进企业、入工地、到社区等多种形式的文化服务,有针对性地经常举办各种适合农民工参与的文化活动,创造出更多的农民工和城市居民都可以参与的文化方式,激发农民工的参与热情,提高农民工文化活动参与能力,实现城市居民文化资源与农民工共享,促进二者文化交流与融合,使农民工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文化乐趣,构建和谐文化城市。
另外,由于企业中的农民工与非农民工存在诸多差异性,隐藏着许多矛盾,极易引发冲突。当企业气氛不和谐,缺乏化解矛盾冲突的恰当方式和维持和谐的有效措施时,就会容易造成企业亲和力与凝聚力下降,引起人际冲突和犯罪的发生。因此,企业可以通过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解决职工实际困难,消除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加强“职工活动室”建设、定期举办职工文体活动等方式,给予职工人文关怀,融洽企业氛围,营造企业文化的亲和力和凝聚力,使农民工感受到企业大家庭的温暖和谐,从而促进和谐安全企业的构建,实现职工和企业双赢。
四、加强权益保障
通过对农民工犯罪案件研究发现,农民工涌入城市打工、参与城市建设,却不能被城市所认同和接纳。不仅是城市中的次等公民,而且权益更易遭受严重的践踏和侵犯,所以,政府有必要采取措施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预防犯罪的发生。劳动权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权益的保障,首先要加强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权的保障,也就是要加强包括工作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职业安全权、集体交涉权、劳动争议权、职业培训权、民主管理权、社会保障权等劳动权的保障。各地要推广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以提高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为重点加强行政执法,积极提高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的劳动合同法律意识,适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实现所有招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都依法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符合法律规定的和谐劳动关系。
除此之外,由于农民工是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保障其权益,应当要健全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一方面,由于农民工维权涉及到部门很多,各部门应当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建立部门横向协作沟通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协作无缝对接,共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可考虑设立专门的农民工维权接访和信息处理平台,由专人负责接待农民工涉法纠纷的投诉、调解、仲裁、诉讼、执行等一系列环节的协调及落实。另一方面,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作为农民工维权的职能部门之一,在开展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要积极主动地与劳动、社会保障以及公、检、法等部门加强沟通与协调,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动,更好地实现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行政执法的衔接。人民法院、劳动仲裁部门要按规定给予缓、减、免收诉讼费、仲裁费,保障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民工获得司法救济。
五、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
进城后的新生代农民工,很难再适应过去的生活,因此他们对户籍差别待遇存在着很大的反感,这也是导致他们犯罪的另一重要因素。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加强他们对城市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可以进一步减少他们的犯罪动机。从 1978 年到 2013 年,我国城镇化率从 17.9%提升到 53.7%,年均提高 1.02个百分点。目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阶段,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建设仍将是我国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必须考虑的重要战略。2016年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首次以深化户籍改革为先导积极破冰城镇化建设中的非户籍人员市民待遇问题。方案中,明确了2020年前,以新生代农民工等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的任务单。这也是政府首次从政策层面,让新生代农民工拥有一个“本地人”的身份标签,能够享受城市配套的子女教育、养老、失业、低保等各项福利政策。该方案是坚持统筹设计、协同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中央统筹、省负总责等原则,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理念创新为先导,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为使该方案能取得实效,积极推进深化改革,关键在于健全落户统计体系,强化专项检查和政策效果,将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情况和相关配套政策实施情况纳入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范围,真正打破影响农民工落实的制度壁垒,保障农民工的各项基本权利,真正使农民工在第二代或者第三代能够真正地融入到城市生活当中去。这项工作不仅仅关系到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社会安全,而且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紧密相关。
六、加强职业教育
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型,要求大力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大幅度提高产品的质量,形成有国际竞争力和知名品牌的企业群体。这就需要,我国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因此,与此相适应,必须加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提升新生代农民工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使新生代农民工能够向上流动,成为“进的去、能留住、守得住”的企业专业技术工人,进而使新生代农民工成为夯实我国经济发展基石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并以此为纽带使之更好地融入城市中,实现由过去的候鸟转变为永久性的居民,增强其幸福指数,减少犯罪的发生。
在开展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工作时,要坚持政府和企业齐抓共管、城乡统筹兼顾、技能提升为本、终身教育培训的原则,建立区域全覆盖、对象全覆盖、培训形式多样化、保障措施健全的职业培训工作新机制,加快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劳动素质技能。具体操作时,要适应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需求,满足新生代农民工职业生涯发展需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培训制度;要充分挖掘教育培训资源,统筹规划、有效利用各类各层次职业培训资源,形成以职业中专学校、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企业为平台和载体的职业教育培训综合体系,广泛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贯通新生代农民工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的成长通道;要依托现有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及培训设施,加大职业培训资源整合力度,加强职业培训体系建设,提高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要鼓励社会力量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质量,推动民办职业教育培训健康发展。
七、强化社会综合治理
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现象不可能一蹴而就地在消失。因此,要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加大防范和控制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力度。具体言之,就是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各种措施,严密管理制度,加强治安防范和预防犯罪工作。一是要切实提高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及时消除邻里之间的新矛盾和解决邻里之间的新问题,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消除不安定因素和安全隐患;二是积极有效地推进各个社区自治安防体系建设。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其在防范和打击刑事犯罪的软硬件优势,结合日常治安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地利用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现有的社区组织,最大限度地激发这些组织参与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防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定期组织这些社区组织的相关成员进行治安管理、加强社区安防的专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正确分析判断辖区内发案形势、趋势和案件类型特点,提供治安防范综合信息,对这些组织的日常综合治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帮助,合理引导这些组织在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中实现自我成熟、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并在这些组织的骨干成员中广泛物色治安联防积极分子,以此为基础推进社区自治体系建设发展,维护社区安全,提升社会居民的安全感。三是加快实现情报信息的联网共享机制。由于新生代r民工群体本身是流动性较强的群体,极易成为人口信息管理的盲区,而且其流窜作案的可能性也比较大,给公安机关的侦查刑事案件、抓捕罪犯都带来了极大的工作难度。因此,在打击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活动的过程中,要坚持情报引导侦查,加快实现犯罪嫌疑人情报信息在公安机关内部及公安机关与民航、铁路等部门的联网共享互通机制,形成犯罪分子无处可逃、无处藏身的的态势,才能更加有效、及时地打击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现象。四是对服刑的农民工要加强人文关怀,积极主动对其加强改造力度,以亲情的力量感化、引导他们。原籍地司法行政机关可以组织其家属到监狱探望,让服刑农民工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亲情的可贵,使之积极改造,摒弃恶习,养成良好行为习惯,早日回归社会;五是积极抓好刑满释放农民工、有轻微违法行为农民工的管理教育及帮扶工作,尤其对刑满释放人员要由原籍地司法行政机关在释放日到监狱接送回原籍地,并帮助解决就业等相关实际问题,给予其温暖,让其自食其力,消除再犯的可能性。六是提升社会对农村青少年的关注度,增加社会对农村青少年的关爱度,强化社会对农村青少年的帮助度,从而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维护农村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保证农村青少年能够真正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努力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提升其辨别是非的能力。
八、媒介引新生代农民工增强幸福感
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媒介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媒介可以通过宣传,提升公众意识,推动组织工作,收集资源,甚至对决策者产生重要影响。同样,媒介可以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增强幸福感,起到犯罪预防作用,具体路径包括:宣传和普及心理卫生知识,提供幽默笑话和喜剧,消除新生代农民工工作之余的孤独空虚感,破解新生代农民工的困惑,给予新生代农民工更多的心灵关怀;将新生代农民工作为正常城市群体对待,充分尊重新生代农民工的主体意识和平等意识,消除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报道偏差,不要让新生代农民工以弱势群体的形象在社会公众面前出现,增加新生代农民工的自我认同感;通过报道对新生代农民工权益侵害事件、提供就业信息等多种方式,给予新生代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实际支持和帮助。
九、村镇积极引导新生代农民增收致富
年轻的农民不断涌入城市务工,成为了新生代农民工。他们缺乏专业劳动技能,且极易受不良环境影响成为城市低技术含量犯罪的主体。城市加强管理和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固然重要,但是村镇加强新生代农民的引导也显然是非常必要的。一方面,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发挥农村现有资源优势,整合当地红色资源、自然资源、文化资源,集约利用土地,建设现代乡村休闲旅游景区,并加强乡村旅游网络平台建设,打造特色品牌,把乡村特色农家菜肴及食宿、民俗节庆、农业观光等一体化包装成乡村特色旅游系列产品,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外界展示,方便游客查询及预订服务,实现乡村旅游产品与市场的无缝对接,吸引城市游客乡村游,从而打造乡村经济的新增长点,带动农民致富增收,吸引一部分农民在家门口创业。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乡镇要积极与企业联系,为有用工需求的企业与有意愿打工的农民牵线搭桥,将工厂化生产转化为农户家庭生产,企业对农民进行集中技术培训,让农民在家里完成企业交办的工作任务,使农民生产不离家,稳定一部分农民在农村工作。
农民工作为一支生活和工作在城市的特殊社会群体,是中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以及改革苑沤程不断推进的衍生产物。新生代农民工给整个农民工群体注入了新的血液,带动了整个外来务工人员群体的思想和需求的变化。他们在城市务工的目的已从传统的“改善生活”向“体验生活追逐梦想”转变。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问题不仅关系到城市的安全稳定,也关系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应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各级政府上下联动,各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创新社会管理形式和手段,不断改善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地位、生存状况和教育环境,给予新生代农民工更多的关爱和理解,增强新生代农民工的幸福感,使新生代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以主人翁的心态积极参与到城市建设中来,为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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