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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乐至县食品安全“除隐患、早防范”“四个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乐食安委发〔2021〕1号)文件要求,我镇持续对辖区内食品安全问题进行“除险患,早防范”全覆盖检查,做到全面到位,不留一丝隐患,在此期间,我镇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着力推进“除险防患”工作进程。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领导重视,准备工作充分
通过镇党委会、镇村干部大会,书记、镇长亲自部署食品安全自查相关工作,对自查内容和方向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做到了职责分明,奖惩有度。每季度研究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确保党政同责贯彻落实,及时充实调整组织机构,完善了镇、村、组三级网格化体系建设,全镇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宣传到位,让群众入脑入心
我镇在多个集市场镇上通过经常性宣传点位对群众进行食品安全的知识宣传及问答,旨在增大宣传力度、逐步提升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知晓程度。除拉横幅、发放宣传单页外,我镇制作了食品安全相关音频、视频短片、食品安全简要知识库微信网页版等有效宣传资料,通过音箱、电视、手机微信浏览来达到宣传目的,确保食品安全知识能够有效传播,让人民群众更加深入了解、学习。
(三)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
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与南塔市场监管二所联合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执法,针对过期变质食品、食品原材料、违禁食药品等展开专项检查,确保全镇食品安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全镇所有中小学校进行了重点检查,都能够做到明厨亮灶,无一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确保了学校食品安全。
同时,对我镇11个村(社区)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查阅各村(社区)会议广播记录、家宴备案资料,听取汇报,问题交流,走访群众等形式,重点检查各村(社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组织领导、宣传培训、“双申报”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均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四)聚餐管控,落实申报备案制度
根据《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文件要求,要求做到一摊贩一证件。农村家宴集体性聚餐严格落实双申报制度,提前两天备案,同时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聚餐疫情防控工作,现场监督指导工作,积极主动履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二、不足之处
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村(社区)干部对《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政策学习力度和重视程度不够,需要专业人员多加培训。村一级对食品安全应急综合处置水平较为单一,有待改善和加强。
三、下步打算
(一)继续加强农村集体性聚餐管理
1.严格管控群体性聚餐。结合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安排,落实备案和申报制度,做到未备案不审批,未申报严格禁办,并要求承办者、举办者签订责任书。
2.加强坝坝宴承办者资质检查。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检查餐饮经营资质、经营条件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加工制作、清洁消毒等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并且需要到镇政府办理食品摊贩证。
(二)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日常检查
1.每月逐一摸排辖区内餐饮店、副食店、校园及周边经营店,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
2.摸排结果做好记录台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好复查。
一、强领导,完善旅游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根据市旅游局、县食安委关于旅游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我局把旅游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旅游安全工作计划,并作为旅游安全工作的重点内容予以部署、落实。
一是明确旅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为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任务,年初我局下发了《*县旅游行业20*年度旅游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县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的旅游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县旅游局关于加强霍乱等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县旅游局关于做好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这些通知详细明确地规定了今年旅游行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有效地改变了各单位抓旅游食品安全工作存在无的放矢的现象,增强了各单位开展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系统性和针对性。
二是落实旅游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完善监管网络。进一步明确旅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是做好我县旅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年初,我局成立了旅游行业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负责我县旅游行业食品安全工作的职责科室,并不断调整充实,同时督促基层各旅游饭店也建立健全了旅游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食品安全专管员,从而健全了机关、企业两级旅游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网络体系,有效地加强了我县旅游行业食品安全工作的力度。今年年初,我局共和7个旅游饭店签订了旅游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同时督促、指导这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规范经营行为,掌握和了解我县旅游食品经营的动态,从而形成了面广、意识强的基层旅游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为全县的旅游食品安全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机制。
二、明确要求,提升旅游食品安全监管意识
今年以来,我们把旅游食品安全作为我县旅游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以保障旅游消费者饮食安全为主线,紧紧围绕“履行职能、过细工作、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的工作方针,通过强化监管责任,完善制度建设,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来盐旅游消费者用上放心的旅游食品,积极营造安全旅游的食品市场环境。根据年初工作安排,我局通过对县内各旅游饭店餐饮部门的专项检查,分析旅游食品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各项安全状况,监督旅游饭店把旅游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我局主要领导定期多次主动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真正做到了思想上重视,行动上及时,整改措施到位,消除了旅游食品安全隐患,有力确保了我县旅游行业的旅游食品安全,切实增强了各旅游饭店食品安全专管员的防范意识,从而使我县旅游行业上下各级从业人员思想认识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三、广泛宣传、营造旅游食品安全工作氛围
今年,我局抓住“六月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等机会,精心组织、专门组织对旅游饭店进行了旅游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旅游饭店也采用旅游食品安全专题讲座、悬挂横幅、黑板报等形式,在旅游饭店内宣传食品安全。同时我局通过对各旅游饭店的日常检查,把旅游食品安全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灌输到经营第一线,从而进一步营造了我县旅游行业食品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另外,我局还利用网络、报刊、电视、旅游信息等途径,对旅游食品安全工作进行长期宣传,引导社会广大旅游消费者共同监督旅游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
四、狠抓措施,强化旅游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俗话说,旅游食品展示的是当地独特的饮食文化,对于一个地方来讲,它像一张"名片",代表的是一个地方的整体形象;对于游客来讲,其中寄予的则是旅游者对当地饮食文化的美好心意。因此,旅游食品安全工作的成效好坏,直接影响着我们地方的旅游形象,甚至是旅游消费者对我县的信誉度。因此,今年我局狠抓旅游食品安全工作措施,强检查,重落实。按照我局20*年的工作要求,今年,我们把旅游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年安全工作重点,我们坚持做到平时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面上检查和突击抽查相结合,节前检查和节后检查相结合,明查暗访相结合。今年我局共组织参与检查活动12次,平均每月一次,其中组织检查7次,参与其他部门组织检查5次。主要对旅游饭店进行逐一检查,并当场与旅游饭店负责人提出整改方案、措施,使旅游饭店食品安全负责人的责任感更强,工作力度更大,措施落实更扎实。
在检查活动中,今年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的督查,一是假日旅游“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监管工作,我局专门组织进行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等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各黄金周前两周内,组织完成对旅游企业的食品安全检查。重点监督完善星级旅游饭店食品准入制度体系。二是强化对各项大型旅游活动、节庆活动及两会期间的食品卫生专项监管。我局重点是把握旅游饭店的管理职责,针对性对相关旅游饭店进行预案与制度的检查。如建立食品安全方案、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完善等内容,尤其是今年两会召开期间,我局对旅游饭店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实行对包括旅游食品安全在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及安全事故情况要求两会期间每天上报制度,我局同时每天汇总上报上级相关部门,从而确保了两会期间我行业的稳定与安全。三是抓好暑期旅游食品安全监管。暑期是食物中毒的高发时期。我局及时督促旅行社安排团队一定要到卫生、清洁、管理好的饭店餐馆用餐,食物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同时强调旅游饭店的食品加工经营卫生制度,时刻提高警惕,落实责任,谨防肠道传染病、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事故在我行业的发生。尤其今年夏季的霍乱疫情期间,我局从切实保护旅游者及旅游经营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立场出发,及时采取措施,严抓谨防,深把准入关,密切关注疫情动态,有效杜绝了霍乱疫情在我行业的发生。
五、完善机制,推进食品安全不断创新
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检查、宣传到位的基础上,今年我局力争在工作方法上不断创新。
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嘉兴市旅游局及县安监局、县食安委的有关工作要求,今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县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了*县旅游行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修订了《*县旅游行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预案》,预案上加强对旅游饭店的安全管理,保证了当我县发生重特大旅游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基本上能有效有序地组织救援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我局在指导各旅游饭店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之余,我局从操作规则上向旅游饭店推荐使用《餐饮业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推荐的餐饮具清洗消毒方法》及《餐饮业卫生管理自查建议项目》等,这些内容较好地指导了旅游饭店对食品卫生工作规程的管理。
二是网络健全强机制。今年,通过旅游食品安全专管员队伍的建立,重新健全了旅游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制度,为工作推进奠定了组织保证。
三是建立年度考核机制。对签订旅游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的旅游饭店,我局制订考核细则,对其实行年度考核机制。考核分两次,年中一次,年末一次。根据工作安排,我局于7月上旬对年初签订旅游食品安全责任书的旅游饭店进行了半年度的安全考核,通过考核,发现*县大部分的旅游饭店对食品安全相当重视,已经由原先的被动整改转为主动改造。如在往年个别旅游饭店开展食品安全五常法管理理念的引导与带动下,今年,我县大部分旅游饭店积极主动开展了六常法管理,并将六常法管理理念,从餐饮引伸到了客房等其他领域,从而起到了非常好的管理效果。
一、 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为确保本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收到实效,乡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站认真起草了《弹前乡XX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向主要领导作了汇报。乡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好宣传月活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宣传收到实效。各成员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分别明确了分管领导以及具体实施人员,为开展好此次宣传月活动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二、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按照总体部署,乡农技站、工商、卫生等部门结合部门实际,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通过采取板报、宣传标语以及上街、下乡,进校园、入农户宣传等形式,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四进七个一”活动,通过宣传活动,在全乡范围内进一步普及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了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全乡上下,逐步形成了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重点突出,组织严密
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6月17日,管理站会组织卫生、工商、农业等相关部门在集市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同关注,和谐社会共创建”为主题的大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咨询和法律宣传,热心地为群众解答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各种问题。
学校占地56亩,建有教学楼5幢,办公楼1幢,学生公寓3幢,餐厅1幢,标准实验室和多媒体教室综合楼1幢,学校现有53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546人。校园办公区、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四区分明,井然有序,绿树花草点缀其间,是莘莘学子理想的学习园地。
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是一项直接关系到我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的重要工作。为了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使制度健全、管理到位。近几年来学校食堂在饮食卫生安全方面从未发生过任何责任事故,取得了令人欣慰的成绩。下面就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如下:
学校食堂统一管理,共有22间,使用面积1540平方米,从业人员50人,全部办理健康证,每人都接受过卫生知识培训,户户都有卫生许可证,餐棚使用面积600平方米,存放垃圾使用桶10个。设专职管理人员2名,餐棚专职卫生工1名。食品操作间瓷砖化,饭台瓷片化,售饭窗口玻璃化,餐用具不透钢化,通风透气化。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管理体系
为了把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工作抓落实,学校高度重视,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校长张勇任组长,常务副校长杨念标任副组长,有伙管和学生会成员参与。各处室及分管部门签定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书,责任到人,分片包干。同时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到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当中。建立健全食堂及集体用餐管理制度并放大上墙,有突发事故应急处理予案和报告制度,对食堂饮食卫生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
二、适地宣传,加强教育,提高防护意识
为加强该项工作,要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制度、有检查、有汇报。同时,学校经常性地利用黑板报、专题讲座、安全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符合学生特点、寓教于乐的食品安全教育,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卫生及食品安全知识,培养师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措施,维护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学校开设的第二课堂中专门设立了食品安全常识课,学校还聘请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专家到学校进行安全工作指导和进行相关讲座,诸多举措提高了全校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以“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主线推进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是我校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为此,我们以创建“平安校园”为契机,着力加大创建力度,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对学校内部及周边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与汇总,并责令限期整改,使校园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排除,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得以初步建立,学生成长环境得到了进一步净化。做到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与学校日常教育工作相结合。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时刻将食品安全防范工作放在第一位。
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序进行,学校政教处协助后勤处对各部门安全工作有了较全面的了解,并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措施。特别是对学校食堂的管理:
第一、学校食堂的食品实行定点采购制度和索证票据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并落实到位,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不出差错。米、面、油、盐统一管理供应。坚决杜绝肉制品来路不明或腐蚀、变质、过期、“三无”产品以及假冒伪劣食品的进入。在此基础上建立了食品原料采购台帐制度,做到查有实据。
第二、实行每天汇报制度,由各食堂上报当天菜谱。
第三、学校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和空间符合要求,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等环节的管理情况良好。
第四、学校后勤处设有专用冰箱来贮存当天食堂的肉菜品,制定了销售食品48小时留样及记录。
第五、餐饮具清洗、消毒符合要求,做到一日3餐饭后用沸水煮,84消毒浸泡,清水冲洗。
第六、食品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情况良好,不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和督导,有效化解学校饮食安全工作风险责任,切实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按照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认真落实。
经过一系列积极有效的工作,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不断提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在学校教育工作中重要地位的认识。认真贯彻省、市、县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精神,按《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管理条例》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把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优化学校育人环境、为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四:存在的问题
环境差,使用面积小,有拥挤现象、餐厅简陋,空间小,无餐桌椅。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市委、市政府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的投入,农业局领导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2、例行监测
今年我站对市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5000个样品例行监测任务已超额完成,经检测合格率为94.2%,每月将检测结果上报农业局信息股并由信息股向上级汇报,从今年的检测结果看比2012年稍好点,也说明了市民的农产品安全意识有所提高。
3、各主要超市的委托检测
今年委托检测的超市个数较2012年有所增加,各超市工作配合度比以往有所提高,6月至10月高温期间,我站共受委托检测样品3000多个,包括叶类、瓜果类、豆类、茄类等二十余种蔬菜样品,合格率达96.7%,不合格数为99个,不合格的农产品在检测结果出来时通知相关超市做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各超市对我站的工作感到满意。
4、认真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和农资打假专项行动。
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在农产品种植、初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批发等重点单位、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1到4月份,在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活动中,共组织检查整顿超市7家;果蔬批发市场3个;抽检蔬菜490个样品;结合春耕备耕期间和“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大好时机,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和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上百人次。通过努力,顺利完成了专项整治的各个阶段的工作,并通过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检查验收。
5、积极参加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的检验检测活动
由殷副市长任务组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局雄局长任务副组长,各相关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今年组织数次大型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活动,由各组成局派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检验检测活动,每次活动我局都派人参加,加大了我局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威性,提高了我局工作人员的能力,同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也起到宣传作用。
6、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春节”、“中秋”等重大节日,我站会同其它有关部门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数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四、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本文作者:郭丽娜孙伟工作单位: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建立哈尔滨市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哈尔滨市在食品安全管制时,需要在各区、县(市)都建立一个食品安全协调机构。这个协调机构的主要职责就是,该机构将作为在政府监管食品安全工作中的专业部门,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食品监管过程中常常出现监管职能交叉的问题,这样当安全事件发生的时候,由哪一个来负责就显得模糊,对于责任权限不明晰的领域,监管就会出现漏洞,一些食品企业就会出现钻体制漏洞的行为。而采取在各级政府设置食品安全协调机构的措施就可以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这个机构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帮助食品监管部门从事监督管理食品安全工作。不仅如此,设置协调机构是监管权力的下发,基层组织对于违规企业的监管权力加大,是对违法企业的有效震慑,保证本市市民的切身利益。
建立食品安全各部门合作机制哈尔滨市在食品安全管制方面,应该从加强和完善制度方面来建设各级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注重不同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与综合监督管理。在食品安全管理时,会议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等措施完善,能够促进部门间的协调。除了之前的传统制度,还需要建立一个合作机制,只有部门之间加大合作效率,才能够真正发挥出食品监管部门的协调管理职能。为此,哈尔滨市可以建立起一个有食品安全局牵头,质监、工商局、卫生局、商务等部门协调配合的食品安全管制工作机制。配合本市新闻媒体单位记者,联合本地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信息与质量信息,来让民众能够顺利了解到相关信息,保证市民的安全消费。这时候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于质量抽检结果,就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单位,以不同形式来食品安全质量信息,保证市民的知情权。
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面对突如其来的重大安全事件,只有政府具有很强的应急处理能力,在最短时间判断事件形式,及时采取相对应措施,才能够及时控制食品安全问题所造成的损失。为此哈尔滨市政府应该尽早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注意加强食品安全预警工作,防患未然。这就需要食品监管部门注重对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与分析,认真处理群众的食品安全举报,完善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在食品安全刚发生时,就能够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
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具体措施主要有:一是建立突发事件紧急报告制度。当某一区域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时,区域政府和质量监管部门必须立即向总局汇报相关情况。第二就是完善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反应预案。这就需要提前确认快速反应程序,编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手册》,提前让各级政府了解应急措施。同时采取日常培训与演练,提高监管人员的反应力。第三点就是注重应急处理电子信息网络的应用,提高政府在处理食品突发事件的效率,第四建立专家评估与咨询制度。通过邀请食品安全公共事件专家、食品安全专家参与到食品管制工作中,让他们对潜在食品问题进行评估,了解可能导致的原因及未来产生的危害程度,来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通知》(粤府[2004]**08号)、《**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台府办[2004]**42号),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各相关食品安全工作部门单位全面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止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市食品产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镇(场)和有关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各镇(场)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辖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责任到人,严格责任追究。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委”),各镇(场)设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具体监管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食品生产违法经营行为,有权向上级政府或者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下级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情况。接到举报的单位,应当依职权或移送有职权的部门依法组织调查核实,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六条各镇(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依法建立健全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四)依法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明确各有关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定期对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人进行考核。
(五)制定本辖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辖区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和协助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六)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协调、解决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七)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制定产业发展政策,引导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监督管理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督查行动,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食品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和上报工作。
第八条经贸、农业、卫生、工商、海洋渔业、质监、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食品安全工作实施监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制定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管辖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依照职责分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各镇(场)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是食品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分别对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各镇(场)及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部门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了解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状况,对食品安全工作重大问题作出决策,督促直接责任人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抓好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四)所辖范围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本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二条各镇(场)及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组织制定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定期主持召开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定期组织并参加食品安全检查和调研,掌握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状况,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组织制定本辖区、本部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所辖范围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协助上级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四)重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并参与重要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第三章责任考核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实行量化考核制。
市政府负责考核各镇(场)和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二)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制度建立等方面工作完成情况;
(三)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四)食品安全责任人为完成和落实本地、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和监管职责所采取的措施;
(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关责任部门、食品安全责任人和工作人员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情况;
(六)食安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七)考核机关确定的其他考核内容。
第十五条考核方式主要采取听汇报、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和记录、召开座谈会等。
第**条考核工作程序:
(一)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和考核评分标准,并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考核单位。
(二)组成考核工作组。
(三)现场考核。
(四)考核工作组向被考核单位反馈考核情况。
(五)考核工作组向考核单位提交考核报告。
(六)通报考核结果。
第十七条考核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也可视情况部分考核或不定期考核。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得分85分以上者评为优秀;得分60—84分者评为合格;得分低于60分者评为不合格。
第十九条对食品安全工作不负责,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或发生一宗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当年直接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二十条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考核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等相关单位。
第二十一条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应在**个月内制订整改措施,并报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各镇(场)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过错责任:
(一)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未按规定和程序履行,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事故危害和影响进一步扩大的;
(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瞒报、谎报、缓报,或者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报告、调查的;
(四)对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不履行法定追究职责的;
(五)对食品安全工作不负责,被新闻媒体曝光,对当地食品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因主观过错发生的食品安全监管违法行为的;
(七)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
(八)其他应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追究行政过错责任,应当分清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并酌情追究。
(一)承办人故意或过失造成过错的,追究承办人的过错责任;
(二)批准人对承办人的错误意见失察,主要追究批准人的过错责任同时追究承办人的过错责任,多级批准的主要追究最后批准人的过错责任同时追究有关批准人和承办人责任;
(三)集体研究决定错误的,追究主持研究决定人的过错责任,同时追究坚持意见者的过错责任;
(四)负责人授意承办人违反规定造成过错的,追究负责人的过错责任,并酌情追究承办人的过错责任。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从重处理:
(一)坚持错误拒不改正的;
(二)一年内多次发生过错的;
(三)其他应当从重追究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对受责任追究的单位和责任人当年不得评为市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第二**条追究行政过错责任应当自调查之日起30日内处理完毕。
第二十七条行政过错责任的追究,由市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监察机关应当对责任人处理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垂直管理部门对依照本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不给予行政处分的,由监察机关向上级监察机关提出追究责任单位不作为的有关负责人行政处分的建议。
我局作为创卫工作中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的牵头单位。确保全县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在创卫工作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县的创卫工作已经到了攻坚迎检的关键阶段,为扎实完成创卫工作,我局已对我部门的责任基本落实,现将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已连续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饮用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
(二)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集中供水单位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条件、操作规范,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做到了严格的监管。我单位严格把控《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办证人员进行了专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培训,要求坚决按程序办事,按程序发证,按法律审查办证材料,对材料不合格、材料不和规范的坚决不予办理。尤其在申办过程中要求餐饮服务单位递交有效的健康证。确保本县全部餐饮从业人员100%持证上岗。积极组织本县餐饮人员进行培训,了解掌握基本卫生常识以及卫生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建立进货验货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过期食品定期检查制度。并在各个专项工作检查中,附带检查各个制度落实情况。
(三)食品生产单位不得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食品添加剂,在生产过程中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物,在我单位的多次抽检和排查检查中,两处散装白酒销售点存在食品添加剂过量使用的问题,我单位立即对该彼次数量600多斤的散装白酒予以封存,并分别对两家白酒销售点处以2800元的行政处罚,纳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黑名单。
对销售单位监管上,确保无过期、变质、腐败食品。我单位在3月抽动全局人员赴各乡镇销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乡镇销售单位存在大量过期食品及劣质食品,从大型的粮油大啤酒、零食都存在过期情况,但销售单位并未对过期、变质食品予以下架。由于乡镇人口文化素质以及普法程度大幅度低于县城内。我单位执法遇到巨大阻挠。最后在长时间的僵持下,在乡镇府的大力协助下。我局共罚没2辆小型皮卡车。执法效果被各个乡镇人民拍手称好。在县城内,我局重点对学校周边的小卖部进行执法,重点罚没各类价格低廉的伪劣食品。在全县的各大超市进行排查,确保过期食品及时下架。
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我单位将全县的餐饮服务单位按地理位置划为蓝、黄、红三个区域,由三个小组具体负责,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并按上级要求对各自的餐饮服务单位施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管理已接近92%。
(四)全县集中式和二次供水单位管理规范,检测资料齐全。我单位已重点对桶装水等二次供水单位重点监管,从办证到日常监管都是监管的重点。
(五)旅馆,理发店,歌舞厅,网吧等场所内环境整洁,合理配备垃圾箱和卫生公厕。
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明安[201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全生产工作,认真查找各辖区、各行业、各领域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全事故的发生,为“五一”节营造安全、祥和、欢乐的社会环境。4月28日,镇长李健荣同志亲自牵头,组织工商、经促、安监、卫计、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生产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的大检查。现将我镇开展安全大检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布置落实“五一”前安全大检查
为认真吸取华斯特建材有限公司“4.23”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准确分析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镇长李健荣在开展安全大检查前,再次强调,全镇各单位、各部门要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克服麻痹松动思想和侥幸心理,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极其重要而又长期艰巨的任务,摆上重要的工作位置,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布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特别是食品安全的职责,进一步明确了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消费各环节的责任单位。
二、突出重点,行动迅速,开展安全大检查
根据其它区域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特点及我镇的实际,本次大检点围绕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塑料纺织等工矿商贸企业、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食品安全等行业和领域。此次安全大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84人,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68家,发现安全隐患136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填写基层检查表18份。
1、道路交通方面。检查组重点检查杨西大道和**大道(杨和段),杨西大道和**大道超载现象较为突出,特别是杨西大道因超载石仔洒流,形**全隐患。李镇根据检查情况,立即作出指示,要求交警中队和环运分局加强对杨西大道及**大道跨线桥等交通黑点的检查,并加强日常巡查,重点打击“三超”现象。
2、工矿商贸企业方面。我镇结合冶金有色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冶金、机械等行业的检查,对冶金有色机械等企业的基础管理台帐和车间工作现场都进行检查,确保不留空白。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我镇冶金有色企业的安全生产总体情况良好,大部分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都比较强,对安全生产工作能做到明确职责,专人负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也比较完善。但是,在检查中我们也发现了部分企业存在问题,为此,我们将加强整改与督查,以防患于未然。主要存在问题有以下:
(1)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建立不健全、不完善。在这次检查中,我们发现,绝大多数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帐混乱,有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而没有安全培训教育台帐;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而没有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有隐患整改制度而没有隐患整改记录;有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而没有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台帐;有应急预案而没有应急预案演练记录;该开展的检查、教育活动不开展,即使进行了也不记录等等。
(2)安全生产设施不健全。部分企业的安全警示标志过于残旧,已经看不到内容。个别企业坑沟没有防护栏,个别已做好防护栏但没有及时装上。
3、建筑施工方面。建设部门对我镇辖区内各建筑施工工地进行细致周密检查。重点检查了工地的安全资料和施工现场,具体检查的内容有以下:
(1)检查了劳务用工管理。对劳务分包合同、农民工的劳动合同、持证上岗以及工资发放等情况作重点检查。
(2)检查工地施工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各类仓库、变配电室、机具料棚、食堂、办公用房、宿舍(包括电气线路)等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出现漏雨、失稳、触电、雷击等问题,特别对脚手架、安全护栏等进行重点检查。
(3)检查了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4)安全警告标牌、防火、防盗警示标牌及各种安全标志,以及现场物料标志,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标志。
4、消防安全方面。为认真吸取近期其它地区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我镇专职消防队重点检查了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密集型厂企。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的企业负责人对消防安全工作都比较重视,消防安全隐患都能自查自改,但缺乏安全专业人员,个别安全隐患整改不够彻底。例如,此次检查中发现,川东热敏磁电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出入口旁存放约40公斤酒精,该处能按要求张贴安全警示、技术说明、应急措施等,但安全管理人员未能掌握生产车间不能存放危险化学品一天使用量,且没有合理存放。
5、食品安全方面。我镇重点检查香江连锁商场(人和分店)、华醇酒厂、人和市场和对川市场。超市对食品安全把关比较严格,台帐清晰,总体情况良好。小型店铺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存在台帐不清,分包装销售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强化跟踪,落实整改。我镇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力度,对“五一”节前和前期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对整改情况及时进行了“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特别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以来,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督促整改到位,对无按期完成整改和限期不改的,依法处罚;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对重大的危险源、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和单位,制定周密可行的应急预案和具体的防范措施,一旦发生事故,能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2、加强宣传,提高意识。我镇将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创新宣传的内容、形式、手段、方法,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
3、加强源头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对畜牧屠宰场和疏菜基地的监管,从源头上抓好食品安全工作,不时对其生产的食品进行检测,防止有问题的食品在市场上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