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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小农田水利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措施
0.引言
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 人们的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的同时也是一个农业大国, 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是生产力的发展无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小农田水利工程是当今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环节,在为农民生产生活方面作了改善,在粮食生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它也是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内容。因此要努力搞好小农田水利工程。
1.小农田水利工程的特点
小农田水利工程是发展农业和提高综合生产力的一项重要基础设施,也是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及生活质量的重要保障,是改善村镇生态和环境的重要条件。部分小农田水利工程面广点多,而且工程形式又多样,所以使其发挥效益就成为了保证人民正常生产、生活的关键。也就是说,通过兴修各种各样的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和实施其他各种措施是部分农田水利建设的基本性任务,当然,这也需要调节和改善地区水利条件和农田水分状况,使其在满足农业生产发展需要的同时促进农业的稳定发展。
2.小农田水利工程的现状
2.1 严重滞后的管理体制
就目前而言,农村小型水利设施按“受益者负担”的分级管理原则进行工作和管理,这就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没有得到地方财政的充足资金,这就导致了水利工程的维护不到位和损坏严重等现象。此外,在国家对农村实施农税费改革后,小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更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它不仅需要满足新形势新时期下的要求,而且更要保障粮食生产稳定运行。这些因素严重阻碍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发展建设,从而制约了农村的经济发展。
2.2 不规范的产权制度改革
管理对小农田水利工程有着不同程度影响。在调查中我发现,部分小农田水利工程在完成承包、租赁、拍卖后,由于事项不周全的合同规定和缺少对业主必要的限制性措施,操作程序十分不规范,以至于有些人一卖了之,无所谓工程管的好坏。而有些业主只重视经营管理,不注重工程管理。有些业主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甚至不惜违约,弃之不顾。还有甚者由于工程运用的不合理合法,造成了水质的污染,从而引起了更多新的问题和矛盾。
2.3不被重视的基本农田水利设施
从一方面来说,国家每年投资建设的水利工程都是大工程,反而对农民帮助最大的小农田水利工程往往不被重视。城市没有特别大的旱情,而是在缺少小农田水利工程的农村、山区。但就目前而言,水利部门出于对经济效益的种种考虑,在资金投入和水利建设方面更加关注大型水利设施的建设,缺乏对于农业用水的投入。而地方政府也是如此,不愿意把钱花在小农田水利工程因为它创造的GDP太低。在另一方面,农民自身也不愿意单独投入。农田水利设施不是单独谁家一家就可以做的,需要集体行动,而一旦做好了,也不是谁家一家去使用的。所以,很多农村的渠、堰、沟、塘都是三四十年前建的。自从分田到户后,就没有人管这些设施工程的建设和维护了。尤其在是推动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国家取消了“两工” (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而原有的农田水利设施工程就更是被荒废了。
2.4 财政投入不足的新旧工程建设
由于工程建设管理监督机制的不健全以及建设中的各种纠纷问题,导致了建设进度的缓慢甚至是长期拖延,对日常生活和农业生产都造成了不小的影响。虽然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这也让我们了解了在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存在的问题。为此,我们更要解决这些问题,让我们的水利建设成为真正的便民工程。由于地方财力紧,严重制约着农村重点水利工程和小型水利工程的投入。自新农村建设以来,虽然我国对农村水利建设和管理进行了大力扶持,但我国仍有很多村地没有足够的资金建设水利重点工程,从而导致了一些工程不能按期启动,不能按计划完工验收。
3.农田水利建设的发展措施
3.1建立科学管理体制
我们要以一种科学的态度来认真对待小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在管理的过程中要注重经济效益。为了改变目前小农田水利工程重建、轻管的情况,在水利工程完工后,我们可以进行拍卖经营专业管理的方式,将小农田水利工程交由他们管理,因地制宜,形成一种更加合理的管理运营模式,保证小农田水利工程的正常使用,并发挥其应有的效益。与此同时,我们还要合理管理小农田水利工程的配套工作,充分发挥小农田水利工程的作用,从而更好的为农民、农村、农业服务。
3.2创新长效管理机制
在工程的建设当中,水利部门严格把关,所有项目都要严格按设计标准、施工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由专业队作业。对于投资大的重点工程项目,要按照规定落实好四制,使工程真正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在项目完成后,进行集体管理,部分工程可以进行拍卖或者租赁。在监管资金上,地区财政局对中央及省补助资金进行专款专项储存,统一集中支付管理,对于不合格的工程,不予兑付扶持资金。
3.3加大各级政府的投入力度
第一,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只是手段,着眼于解决“三农问题”是其直接的目标,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好基础是其根本目标;第二,在“三农问题”成为严重突出问题时,在农村和农业有困难时,城市和工业也应该支持农村和农业;第三,农民负担较重,无法要求农民对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过多的资金。所以,国家和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大对小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国家在发展,农田水利科学研究也需要发展,不仅需要研究适用、有效的技术,还需要大批高素质高水平的农田水利研究和管理人才。加强农田水利科学研究,不仅仅是时代的需要,也是人民的需要。因此,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大对小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是放眼全局、目标长远、注重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我国现代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取得进步的重要保证。
3.4采取灵活的水利经营机制
在具体的工作时,某些地区注重引入市场机制到水利建设中,允许农民自愿承包、购买,或这自己新建水利设施。这除了能够满足自己的需求之外,还可以将其作为一种产业来经营,它可以继承或转让,可以允许对别的商户进行有偿服务,赚取其中的利润,将水资源和水利设施商品化,同时促进了水利资产结构优化,也进一步激发了农民对于投资兴建小农田水利工程的积极性。 [科]
【参考文献】
调查方式:问卷调查、走访
调查时间:2008年7月至12月
调查地点:山西省高平市北诗镇拥万村、北诗午村、神农镇庄里村、大同市浑源县西留村、青瓷窑村、水磨町村、阳泉市平定县张庄镇宁艾村、锁簧镇前锁簧村、冠山镇南关村
调查对象:村民、村干部、大学生村官
【关键词】新农村;大学生村官;民主建设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民主建设现状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60%以上,可以说,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成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成效,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是一项事关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系统工程,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搞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改革和发展。
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主要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四方面的基本内容。在民主选举方面,80%的农村能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选举,但是在调查过程中个别村庄存在贿选问题,一些村干部利用在村里面的势力,再加上一些金钱的诱惑,使村民做出违背自己意愿的行动,村民的选举权受到了极大地侵害;在民主管理方面,一些村官独立专行,我行我素,目无政策法律;在民主监督方面,由于农村在国家组织体系中处于末端位置,没有专门的监督机构,出现了“监督空白”,使村官在有时候就像村里的“土皇帝”,自行其是,盲目蛮干,由于监督的缺失,使村里的村务公开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在我们的调查过程中,有将近23%的村没有认真落实村务定期公开制度,只是上级监督一阵子,下面公开一下子,不监督不公开,不反映不公开,在一些村里出现了这样的矛盾:一方面农民民主意识越来越高,表达民主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另一方面在机制体制的制度上,未能建立起充分表达这一愿望的平台;在民主决策方面,也存在着一些缺陷,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目前一些村里有许多硬性任务需要完成,如土地征用、计划生育、退耕护还林,这些都涉及到农民的切实利益,类似这样的事还有很多,村委会在处理此类事宜时,往往不考虑农民的感受,而是一味的迎合上级领导,在这些问题上没有倾听农民的声音,处理的不够恰当。
二、目前山西省大学生村官任职情况
为了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国家从2005年开始,在全国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提出了选聘优秀大学生到农村任职“村官”的振兴和拉动农村发展的政策,这项政策一方面为国家培养了大量的后备干部,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大学生就业的压力,另一方面,为一部分大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天地,为农村的经济及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农村是一个广阔的社会大舞台,向落后的农村输送了高素质的人才,让他们在担任“村官”的过程中,直接与广大的人民群众相联系,不仅帮助了农村,而且在工作过程中极大地锻炼了自己。目前山西省国家大学生村官计划进展顺利,2006年和2007年山西省已经选聘的9748名大学生“村官”中,目前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有2人,担任副书记的有1038人,依法选举成为村委会副主任的有4人,担任主任助理的有8704人。2008年选聘人数更是达到10000人。2009年再次选聘近万名“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提前实现全省“一村一社区配备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
三、大学生村官在新农村民主建设中的作用
(一)优化了农村干部队伍,有助于提升基层组织的整体文化水平。大学生村官为高知识、高文化的群体,在高校接受过系统的教育,他们视野开阔、知识丰富,他们的加入使该地区的基层组织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和活力,改变了原组织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民主建设进程。在这过程中,一些民主的思想和处事方式被带到工作中去,民主的思想和宣传力度将在以后的服务过程中大大加强,更能调动农民参加基层组织民主建设的积极性,也能使基层组织更加具有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使我们党在群众中的基础更加牢固。
(二)打破了农村传统的保守的思想观念,有助于推动农村民主建设的进程。农村工作千头万绪,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工程,要求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按照依法、民主和科学治理的要求来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农村基层干部是农民的领路人,是农村各项事业的组织管理者,也是农村各种复杂矛盾的协调和处理者。这就要求村干部在解决农村事务的过程中要有新观念、新思路、新方法。而当前农村工作中遇到的首要问题便是农村基层干部思想观念相对落后,法制意识薄弱,由此导致工作方式拘泥于原有的经验基础,很难有大的改观和突破,而大学生村官恰恰能弥补这一缺陷
(三)有利于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新农村和谐稳定。在我们的调查和对大学生村官的走访过程中,有65%的村庄在大学生村官的引领下,已经真正实现了村务公开、逢大事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村干部,实现对村干部的民主监督等。在调查过程中一位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村官这样和我们说;“大学生到村工作确实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农村发生矛盾纠纷后,当事人对当地的村干部普遍存在一种戒备的心理,担心他们顾及乡里乡亲情面,调解时有个亲疏之分,一碗水端不平,处事不公。这时充分发挥我们大学生村官的法律知识多、见识广、群众比较信任的优势,充分发挥我们的专长,采取法律讲座、以案说法、黑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与村民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积极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
四、大学生村官在新农村民主建设中目前存在的问题
大学生村官计划自2005年实施以来,从山西省整体来看还是比较成功的,选派大学生村官到农村任职的做法受到了社会各方面广泛的欢迎和充分的肯定。但是,随着此计划的大范围实施,我们在调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都阻碍了新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
(一)在工作方面大学生村官和村委会不够融合。一些村官到村任职后,和村委会处于貌合神离的状态,大学生村官和村干部在工作中没有真正的融合在一起,调查发现有38%的大学生村官面临工作着难以深入的问题,如感到人际关系难处理,村里人缺乏认同感,生活不习惯,工作无从下手等,因此如何让大学生村官尽快了解农村,融入农村,和村委会携手管理村庄,是我们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二)大学生村官计划没有引起村委会的足够重视。大学生村官计划是国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帮助农村脱贫致富的政策,理应受到社会的高度重视,只有这样才能将农村的工作做好。而一些村干部对此并不重视,对大学生村官不闻不问,甚至有的村干部直接将大学生村官“发配”到村小学代课去,或者有的大学生村官因为无事可做另找一份兼职,他们多数时间不在自己的岗位上,不参与对村里的管理工作,这样的结果可想而知。
(三)一部分大学生村官态度不端正。一些大学生村官并不是真心的想帮助农村发展,而是为了自己的“钱”途和从中能够得到国家对大学生村官的优惠政策,只是单纯的把农村当作他们人生发展的一块跳板,没有长期扎根农村、为新农村发展的想法,没有与挫折长期作斗争的决心,遇到一点困难便放弃自己的目标。调查显示,许多大学生认为担任“村官”是在就业压力下无奈的选择,对农村怀有感情、想成就一番事业的仅占25%左右。另一方面,许多大学生村官到农村基层工作,是由于上级党委政府在招聘前的一些优惠承诺。
(四)专业不对口,导致一部分大学生村官无法真正发挥出他们的专业技能,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力资源的浪费。在选聘过程中,对报名大学生的专业没有任何限制,这就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调查显示,有19%的大学生因专业不对口难以在村里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比如核电子工程这种专业,专业知识在农村根本用不到,包括金融、物理电子工程等专业,这样的大学生不是不能当村官,而是这样的话大学辛辛苦苦培养出的大学生没有用到真正的地方,人力资源没有达到最优化的配置,而在走访过程中,农民最希望农林类的、法律类的大学生服务农村。
(五)大学生村官社会经验不足,处理问题过于理想化,不能和农村当地的实际情况相联系。在大学生村官计划中,所招募的大学生大都为大学应届毕业生,他们从大学校园出来后直接步入社会,在社会经验方面略有不
足,缺乏专业知识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和足够的人际沟通能力,使得他们在处理问题时不能得心应手。
五、为了更好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新农村民主建设进程,我们课小组通过调查研究,提出以下解决措施: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管理体系。管理部门要着眼于新农村民主建设大局,不断健全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又不至于管理僵化,做到这点,一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选拔机制,坚持大学生自觉自愿原则,在保证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确保把有志向、有热情、有潜力的大学生选;二是要加强大学生“村官”的培训和管理,通过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大学生村官的工作能力。三要适当限制大学生村官的专业,引导更适合农村的大学生到农村去,使人力资源达到最优化配置。四是建立监督、考核、奖惩机制,健全完善科学的考核体系,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及时给于奖励,对工作业绩较差,村民不认可的大学生村官,经严格考察后,予以辞退。五要设计好大学生村官任期届满后的分流导向机制,确保各项优惠政策充分落实,保证长期稳定吸引和留住真正热爱农村、有能力的大学生扎根农村,为新农村的民主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大学生“村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大学生投身新农村民主建设,充分发挥自身作用,需要从以下几方面提升自己:一是热爱农民,热爱农村事业,真正做到了解新农村民主建设情况,掌握“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扎根农村,把农村作为自己建功立业的舞台。二是有吃苦耐劳、战胜困难的勇气和决心,在磨炼自己的同时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三是提高处理具体复杂问题和矛盾的能力,要在实践中学习技巧,积累工作经验,锻炼和提高组织管理、人际交往等各方面的能力,四要充分把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知识和实践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农村民主建设进程。
(三)深入务实不懈的普法,诚信正确有效的执法。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农村普法长期以来徒具形式、缺乏实质内容,致使农民对法律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法律在农民眼中就是一空架子,在农村没有得到广泛的推广。故而,就必须要改变现在的普法形式。首先,使普法者对即将下乡的的法律进行揣摩研习,使其对相关法条的规范意义价值原则等一系列的整体观念有一个比较深入的了解,对农村进行一些具有针对性的普法。其次,结合农村当地实际,多种形式、丰富多彩的送法下乡,其目的只有一个:使农民对法律有一个清醒地认识,使法律所代表的公平、正义深入人心,使法律能够在农村扎根开花。再次,普法要有重点分步骤地进行,比如可以先从一些在农村德高望重者、取得一定成就者等人开始,利用他们的影响力来扩大普法的效果。最后,发展教育。一个人文化水平的高低决定了这个人接受新事物的快慢。在调查过程中,当问到村干部普法效果是他们这样说,农村教育太落后,新的政策不能被农民很好的理解,导致很多工作无法有效的展开。所以只要教育跟上,就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奠定了一个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诚信有效正确的执法,也可达到一定的普法效果。
(四)注重对农民民主意识的培养,大力提高村干部的政治素质。农民是基层民主的主体,村委会是行使基层民力最主要的实践组织,通过各种有效措施提高农民和村干部的整体素质特别是对民主政治文化的理解,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民主建设中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加强村民和村干部的民主政治素质,就必须强化宣传教育,全面营造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的氛围,构建社会主体参与政治生活的激励机制,不断扩大村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范围,使村民能够切实享受到新农村民主建设的伟大成果。
结语:
大学生村官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民主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新农村民主建设是开天辟地的新事物,没有知识分子的参与,没有先进的知识做支撑,新农村的建设就不可能五彩缤纷、生机勃勃。我们希望更多的大学生投身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民主建设中去,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贡献自己的青春,贡献自己的力量。
山西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项目编号080027)
作者简介:
秦飞(1988--),山西大学法学院学生
庞成文(1986--),山西大学法学院学生
关键词:政府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
一、湖北省农产品品牌发展现状
“湖广熟,天下足。”一直以来,湖北以其优异的农业资源和丰富的农产品产出,为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奠基的作用,也因此成就了其农业主产区的重要定位。但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农业资源的外部转移、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和农业边际效益的不断下降等问题的出现,湖北农业发展后劲严重不足。
和湖北一样,河北也是一个农业大省。目前,河北有名牌产品338项;共有7万件注册商标,包含中国驰名商标29件,共有国家驰名商标9件,还有迁西板栗、沧县金丝小枣、黄骅冬枣3件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目前全省形成一定规模、具有一定影响的特色农产品约120种。无论在资源条件上,还是在资源品种上,在全国都具有明显的优势。如清河的羊绒、富岗的苹果、辛集皮革、承德的露露,安国的药材等,其中不少品种在国内外市场上享有盛誉。金丝小枣、京东板栗、河北鸭梨等产品的产量和出口量常年位居全国前列,在国内外市场具备一定竞争力,成为全省农产品出口创汇的骨干品种。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同样是农业大省,河北省在农产品品牌的发展上明显强于湖北省。湖北省农产品发展的主要不足体现在:
第一,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发展缓慢且技术不高,农产品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影响了农产品品牌的形象建设。农产品加工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农业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提升农业整体素质和比较效益的关键环节。初级农产品的附加值较低,生产者所获得的收益也就较低,经过精、深加工后的农产品的身价往往能成倍或更高的增长,这对增收和增效都十分有利。
第二,农村生产经营主体分散,农业组织化程度低,阻碍了农产品品牌发展的进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主要围绕当地农业的发展,为广大农户与社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加工、销售、市场信息、技术交流等服务,起到调控价格,调节利益,提高产品质量和创建品牌的作用。
第三,品牌意识不强,且农产品品牌传播渠道单一,需进一步更新观念、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导向来进行配置资源的,市场是产品赖以存在的基础,品牌是产品的标志和形象的体现。湖北省农产品产量大、品种多,但品质差异大,且多为低品质产品,市场竞争力差。加之农产品生产者对品牌认知度不高,缺乏品牌经营管理意识,滞后了产品品牌的发展。
第四,政府作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引导者、监督者,未能充分运用手中职权,为农产品品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我国政府目前对整个农业的支持主要在于税率上的支持,其种类繁多,从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我国农业的基本发展,特别是加入WTO后,政府采用的“绿箱”政策和“黄箱”政策,对我国农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但“绿箱”政策存在支持总量绝对数字较小,且存在政策补贴结构不合理及补贴对象错位的问题,同时“黄箱”政策巨大的利用空间也没有得到充分有力的开发。
二、农产品品牌建设中的政府支持
三农问题一直在受到国家的重点关注,近些年来国家针对农业先后出台了多个关于农产品品牌发展的政策和指导意见,对农产品品牌建设给予倡导和扶持,全国各地也相继提出了一些优惠鼓励政策,以促进农产品品牌建设。
第一,政府加大对农业组织的政策支持,扶植壮大龙头企业,形成强势品牌。美国对于合作社的支持始于合作社立法,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承认合作社的合法地位,并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给予了合作社相当优惠的政策,如合作社享受税收优惠、资金的支持等。在日本,农协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不仅从事农业的产、购、销、信贷、保险事业,还组织成员和辖地居民进行农业技术指导、医疗卫生等活动,其对日本农业实现现代化起着重要作用。在上述合作组织中,除了日本农协是由官方发起的,具有半官半民的性质,其余的都是民间组织。这些组织之所以能得到发展,并在其所属国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主要得益于当地政府的政策支持。
我国的农业组织主要有农村能人带动型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带动型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改造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领办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几种不同模式,但不论是哪种模式,都在农产品的产、购、销上起着重要的连接作用,都对农业的现代化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政府除了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保护合法农业组织的合法地位外和应得利益,还应严格控制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标准,为农业组织提供规范的参考标准,以此不断提高农产品的品质,为农产品的品牌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
为不断发展、扶植龙头企业,带动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形成规模效益和品牌效益,政府在政策方面,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的政策扶持力度。在财政支持方面,除了随着财力的增加逐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直接的财政投入外,更需强力推进相关政策资金的有效整合工作,充分发挥资金的聚集效应,实行集中投入、连续投入和滚动投入,提高资金的使用率,促进龙头企业快速发展壮大;在税费政策上,中央适度放权于地方,落实减免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所得税、企业研发费用支出税前扣除以及技术转让所得税等税费项目;在金融支持政策上,要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信贷资金投入力度,支持龙头企业进行强强联合,推动企业上市,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平台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平台的作用,为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提供充裕的、优惠的信贷支持;在农产品品牌建立中,政府需发挥主导作用,积极引导企业申报名牌和驰名商标,并对已申报的品牌给予大力宣传,扩大品牌的知名度,提高品牌的市场占有率。
第二,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建立新型农产品营销体系。农产品生产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健全完善的农业服务体系应该是从农产品的育种、耕种、收获到最后的销售的整个过程中,为广大农民提供一个全方位的服务,这个服务不能“过”,即村级组织应根据市场的动向,有计划地组织农民进行生产,并为其所生产的产品提供立体的后期服务,这个服务包括初级农产品的销售以及对初级产品的再加工销售等。在实践中,农业服务体系缺乏系统化,政府对农业的生产指导往往是过度干预,强制性生产,在遇到产品滞销时就撒手不管,将烂摊子丢到农民手中,任其自生自灭。
农业服务体系的建立,主要应落实到村一级的服务组织的建立和职能的完善。就服务作用而言,村级组织为群众提供的服务面最广,与农户联系最密切,服务最见成效。政府在村级服务组织建设上应抓大放小,制定和掌握大的方针政策,将具体的实施细节交到各地各村,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给予基层组织足够的自,让他们能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
新型农产品营销体系主要包括: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核心的营销主体、以批发市场和统一配送为核心的产品分销、以品牌战略和绿色营销为基本内容的农产品营销策略、强有力的法律法规的保障等。政府在新型农产品营销体系中需做好:首先,规范农产品交易的法律法规,以及制定严格的农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标准体系,达到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作用。其次,以市场为导向,构建强大的信息网络,通过媒体、网络等手段,为生产者提供全方位的信息资源,包括产、供、销等方面,尽可能地减小生产者的后顾之忧。再次,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农业的发展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基本保障。最后,在支持企业品牌发展壮大的同时应发展区域品牌。区域品牌是一个地区的产业族共建的一个统一品牌,在不失传统品牌的独特性,易分辨性和不可代替性的同时,它还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集群性与分散性并存等特性,但在发展过程中仍需看到其发展的困难性,如经营主体的不明确性,形象维护与提升的艰难性等。
第三,重视对农业科技和人才培养的支持,让科技和人才促进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在知识经济崛起,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今天,农业的发展依托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大量创新型人才的支持。农村地区当前最大的问题是缺乏高水平、高质量的基础设施,还有就是如何留住和吸引更多的人才。由于政府的政策较为偏向城市,使得农村的基础设施相当落后,农业的发展得不到基础的保障,城乡差异较大,农业从业人员尤其是高技术人员待遇得不到保障,想要留住和吸引人才,政府必须不断完善新农村建设,提供农民基础生活的良好保障。
政府应高度重视对农业科技的支持,加大对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和农业教育,农民培训的资金投入,提高农民的专业知识和市场意识,并逐渐形成品牌意识,通过大力发展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建立高产、优质的现代农产品供销体系。在农业信息化建设方面,政府应加大信息透明度,提高市场的信息化,协调产销关系,同时要加大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重点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进一步开拓新的经营渠道,不断提高农产品档次,增强市场竞争力,扩大技术投入,推进农业现代化生产。
第四,政府部门对农产品品牌建设应制定规范化的制度,加强对农业支持和保护的立法,并规范对其的监督管理机制。政府在扶持当地农产品品牌建设时,仍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全面规划、分布实行原则,继续搞好农业综合开发,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加强农产品品牌意识,政府部门应定期开展相关知识的讲座,积极引进高水平技术人才,协助企业开展农产品品牌建设。在这个过程中合理处理“引”与“用”之间的关系尤为重要,“引”人才不难,难的是如何留住人才,如何运用这些人才,这不光要求企业要合理调控人力资源管理,政府也应给予一定的鼓励政策,如对做出积极贡献的人才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帮助到边远地区进行“支服”的人解决安置问题等,以稳定人才的流动率。在农产品品牌建设相关政策制定上,应立足长远目标,尽可能的考虑周全,各部门单位之间经常进行相关信息交流,建立合理的预警机制,将风险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总之,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任重道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急切的问题急需解决,政府作为经济建设的引导者和监督者,应为农产品品牌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引导生产者,不断提高农产品核心竞争力,并对危害农业生产建设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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