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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教育局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并在教育科设立工作办公室。各校建立健全校内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指定专人分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管人员对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直接负责,并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分管人员年度工作计划中考核内容实施奖惩制度。
二、建立各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制度主要应包括:食堂、商店从业人员体检制度、餐具消毒、保存及工作衣帽穿戴、清洗制度、向师生出售饭菜24小时留样制度、学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各友会校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减少或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防范校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开展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校要制定XX年安全工作计划中食品药品工作的教育,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倡计划导健康消费,要求每学期开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四、加强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必须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与承包者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状,提出明确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要求。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出食堂、商店的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五、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制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预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活动,年内建成3个校内连锁超市,26所学校放心店建设任务,其覆盖面达到50%以上。积极推行蔬菜、肉品的定点配送工作。
二、建立各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制度主要应包括:食堂、商店从业人员体检制度、餐具消毒、保存及工作衣帽穿戴、清洗制度、向师生出售饭菜24小时留样制度、学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各校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减少或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防范校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开展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校要制定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工作计划,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倡计划导健康消费,要求每学期开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四、加强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必须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与承包者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状,提出明确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要求。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出食堂、商店的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五、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制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预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活动,年内建成3个校内连锁超市,26所学校放心店建设任务,其覆盖面达到50%以上。积极推行蔬菜、肉品的定点配送工作。
(1)提高现场食品卫生监督的装备水准。
(2)提升食品卫生监督、检验队伍的素质和执法能力。
(3)加强食品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
(4)提高食品卫生监测和检验能力。
2、内容
(1)更新现场监督执法技术手段。加快研制和装备卫生监督现场快速监测设备,不断改善卫生监督机构的交通、通信和执法取证的条件;以提升食品安全监督的执法能力。
(2)加强食品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信息、监管信息、监测信息、诚信信息、不良记录信息等有关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库,加强信息交换,提高食品安全的监督水平。
(3)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对国家、省、地、县不同能级的实验室进行设备更新,强化检验人员的培训和质量控制,提高资源综合利用能力。
(4)改进食品安全监督模式。
实施食品卫生量化监管制度,引进危险性管理的理念,探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食品安全监督模式,提高卫生监督的效率和效益。
建立企业不良记录档案。对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行为,将其纳入不良记录档案,并在全国卫生执法网络中予以通告;实施重点监督管理。对严重违法的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向社会公示,充分调动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5)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加快卫生监督人员
培训和培养,规范卫生监督人员工作考核,完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
(6)提高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做好人力、设备、技术的储备,随时预防和应急处理重大食品污染、食物中毒及食品安全恐怖事件。
3、指标
(1)20*年地市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达到食品安全现场快速监测设备的装备要求;20*年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达到设备装备要求。
(2)20*年在地市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建立食品卫生监督信息网络;20*年在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立食品卫生监督信息网络。
(3)20*年建立省际不良记录企业通告网络。
(4)20*年对省级卫生监督机构的食品卫生监
督员进行业务知识轮训一次;20*年对地市级食卫生监督员轮训一次;20*年完成县级食品卫生监督员的轮训。
(5)20*年前具备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监测检验实验室。
四、保障措施
(一)将食品安全列为卫生事业优先发展的领域。卫生部要依法行使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的职责,加大监管力度,组织制定全国食品卫生监管人员、经费、装备的标准,确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优先地位。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食品安全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工作计划,加强领导,重点扶持。
(二)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和技术保障体系的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卫生监督体系和技术保障体系的领导,严格按照卫生部确定的改革思路、原则和步骤实施,改革到位,充分发挥其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
(三)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部门协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依法履行食品卫生监督职责时,要注意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在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基础上,逐步形成适应中国国情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四)充分发挥社会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作用。
建立有效的机制,保证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监督渠道畅通;建立全国统一的消费者举报投诉接受系统,设立全国统一的监督电话,营造一个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食品安全新秩序。充分发挥新闻机构的作用,运用新闻媒体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大食品卫生法规的透明度,把食品安全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五)将保证食品安全列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工作内容。各地在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中,应当将保证食品安全作为重要的内容和目标,继续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县域内集贸市场、超市、食用农产品批发企业、食品零售商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机制,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科技含量,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及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切实保障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
二、检测的范围、品种、项目及频度
(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范围
1.农贸市场、超市、经营门店、批发市场等食品交易场所;
2.销售食品的各类服务消费场所。
(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品种
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以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食用农产品为重点: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鲜蛋、新鲜蔬菜、水果、食盐等,预包装食品,风险监测食品。
(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主要项目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项目以现有检测设备为准,主要包括:甲醇、二氧化硫、碘盐、亚硝酸盐、硼砂、吊白块、肉类水分测定、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等。
(四)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安排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部门食用农产品完成4份/千人,每月至少抽检40个批次,全年抽检不少于460个批次。根据我县创城的实际情况,在食用农产品计划外,完成2份/千人的预包装食品抽检量,食用农产品全年预计460个批次,预包装食品460批次,校园周边风险监测280批次。
三、检测要求
(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一、成立文化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室。由社区主任任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任成员。
二、食品安全工作室组织名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岗位职责、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上墙率为100%。
三、组织社区工作人员、辖区居民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
五、加大宣传力度,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走访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活动。不断寻求宣传上的突破。
六、我们将借助20XX年全国经济普查的契机,更为准确地摸清社区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的基本情况。
七、我们将结合社区物价监督站工作,搞好“十一”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查工作,在稳定物价的同时,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协助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全面夯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努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体系为目标,提高全镇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流通秩序,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建立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为核心,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采取有力的监管措施,切实履行好地方政府职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巩固提高我镇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创建工作成果,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负责、各方联动的工作方针,本着求真务实和抓实、抓细和抓专的原则,扎实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和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以源头治理为突破口、更新观念、创新管理方式、完善落实改革监管体制,加强单位协作、整合监管资源,建立健全监管模式,形成监管合力。着重在种养殖、原料购进、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五个环节的管理,强化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促进我镇食品生产、经营和流通安全有序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抓好综合组织协调工作。
镇食品药品安监督管理所主要负责全镇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实施中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向镇政府汇报阶段性食品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采取应对措施,实时协调组织开展全镇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
(二)加强农产品源头监管。
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推进安全优质初级农产品标准化绿色产业种植生产基地建设;二是严厉打击经营、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控制高毒、高残留有机磷农药在农业生产中的使用;三是负责农产品及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监测。
(三)加强畜产品源头监管。
镇兽医站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推进安全优质养殖产业基地建设;二是要整治违法使用兽药及违禁药物行为,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经营的管理,密切监控“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防止其流入我镇市场,严防违禁药品从人用药品领域流向养殖环节;三是治理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四是负责和加强对上市猪肉的检验检疫监管,杜绝病害肉流向农村市场。
(四)加强对食品生产源头的监管。
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组织协调相关食品安全工作成员单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法人、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督促其完善各生产环节管理具体措施;三是对食品生产使用食品添加剂进行严格控制,特别要加强对粮(面粉制品等)、肉制品、乳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超标使用违法添加行为的监管;四是加强食品生产原料的的监管,防止食品生产中使用非食品、劣质、有毒原料生产食品;五是加大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流入市场的食品安全;六是重点监控面粉食品、油、豆制品、蔬菜制品、肉制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矿物油、吊白块、工业用双氧水等有毒非食用物质和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地沟油、陈化粮进行食品生产;七是加大对各类小型食品加工厂的整治力度,对设施简陋、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小作坊要坚决取缔。
(五)抓好食品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管。
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二是建立经营假劣食品惩戒机制,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三是督促指导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质量追朔、封存报告和销售台账制度;四是在经营企业中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从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为切入点,本着积极、稳妥、务实的精神,推进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建立;五是加大对市场食品的监督抽检,重点要放在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和农村,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追根朔源,查清其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督促经营企业主动找回已经销售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六是对故意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谋取暴利的行为要坚决从重打击;七是对经营不符合标准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控制、追根朔源,依法严厉打击,对涉及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行为。
(六)抓好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的安全监管。
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卫生许可准入制度;二是严格做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健康登记;三是严格实施学校、集体食堂和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制度,对设施简陋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餐饮小店要坚决取缔;四是监督、指导餐饮业(食堂)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藏、加工、餐饮器具消毒等环节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五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努力提高监管覆盖面,面对餐饮业(食堂)使用的粮油、调味品、酒类、饮料要加大监督管理和抽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控制;六是组织餐饮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业务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诚信机制,树立诚信理念,从源头上遏制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七是按照《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加强对散装食品的监管。
(七)抓好药品安全工作。
重点抓好药品流通环节、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抓好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打击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和取缔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卫生院要抓好使用环节的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制度,做好各种记录,严格规范管理,并将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列入目标考核,促使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做到及时上报。
一、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坚持把保安全放在首位,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统筹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夯实基础,强化监管,完善机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以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创建为切入点,进一步巩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成果。
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创建。完成创建嘉兴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工作。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各环节示范创建,构建立体式创建格局。
全面完成豆制品行业整治工作。全面实施现有豆制品小企业小作坊集中整治工作,统一思想,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采取主动关闭与强制关闭相结合的方式,做好豆制品行业集中整治工作,促进豆制品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深化农村药品安全“两网一规范”示范市建设。配合加强街道卫生院作为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药品配送中心的规范化药房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药品供应网。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和“小药店”专项整治。
(二)以专项整治为着力点,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十小”整治和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为重点,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明查暗访频度和力度,及时发现,及时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强化药械专项整治。要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加强对药械市场的整治规范,重点抓好经营企业中挂靠经营和超方式、超范围经营以及“挂靠走票”、药师到岗、中药饮片质量等专项整治。
(三)以全程监管为基本点,进一步夯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础。
强化农产品种养环节监管。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进程,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培育一批品牌产品,不断提高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加强例行抽检和监督抽检,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体系。
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加快建立以准入、追溯、召回、退出为核心的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企业生产许可管理,提高准入门槛,严格发证管理,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严把原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检验关。
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继续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体系,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强化食品市场监管,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督和分类监管,完善进货查验、购销台帐、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销毁等“六项制度”,加大对退市食品的跟踪监督管理工作力度。
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进一步规范定点屠宰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无害化处理的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全面落实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制度、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和可追溯制度,不断提高屠宰企业整体水平。
强化食品消费环节监管。进一步组织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对所有餐饮业、食堂等进行量化分级管理和再评估;加强对农村、学校和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加强对学校、建筑工地、厂矿企事业食堂、“农家乐”、农村家宴聚餐和农贸市场管理。
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严格药品经营许可,强化零售药店药师监管,做好换证和GSP复认证工作。继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实施“小药店”整治三年规划。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体系,巩固和提高过期药品回收工作。
(四)以“三大体系建设”为关键点,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预警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总结“三鹿”奶粉事件经验教训,继续开展食品行业不安全因素排查摸底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积极推进不安全食品药品召回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健全食品安全各环节质量监测、预警和报告机制,进一步健全街道和村(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操作手册,进一步加强预案培训和演练,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
二是强化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明确分工、资源共享”的原则,合理配置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检验检测体系。建立“监督抽检、评价抽检和企业自检”三位一体的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环节的检测制度。加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继续制定实施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抽检方案,统一抽检计划,统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努力实现食品检测资源和检测信息共享。
三是扎实推进信用信息体系建设。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和职能部门监管档案,推广食品药品召回和企业红黑榜制度。完善上级和街道相关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信息的互通互联、资源共享,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五)以强化保障为结合点,进一步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健康发展。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全县旅游系统食品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切实抓好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县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全县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行业管理处,由何友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检查内容
(一)旅游景区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旅游景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员工安全应急知识掌握情况、景区内道路安全情况、交通工具及游乐设施安全情况、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情况、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等。
(二)旅游饭店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生产制度情况、员工安全知识培训情况、饭店消防器材、锅炉电梯等重要设施设备安全及维护情况、用水用电安全和饭店安全保卫情况、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等。
(三)旅行社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旅行社产品宣传情况、旅游合同签订情况、经营行为规范情况、业务档案建立及保存情况、安全事项及应急措施的执行情况、导游人员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等。
三、实施方案
(一)企业自查阶段(10月)
各旅游企业要严格对照检查内容,梳理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填写自查登记表。
(二)检查整改阶段(11月)
11月份,县旅游局将会同公安、消防、卫生等相关单位对全县各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旅游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确保应改尽改,不留隐患。
(三)抽查提高阶段(12月)
在企业整改的基础上,全县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的企业,将坚决予以停业整改,待检查核实并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经营。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成立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到人,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抓住重点,深入检查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查方案,做到全覆盖、无缝隙。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要认真检查,不留死角和盲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谁主管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提高安全检查工作质量,确保任何单位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加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保障措施到位、资金投入到位和督促检查到位。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法,提长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落实部门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加强各自职责范围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有效途径和措施,提高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同时,协调各部门
具体监管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突出监管重点,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在巩固现有成绩的基础上,继续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针对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卫生、工商、质监、公安等有关部门执法行动,整合监管资源,确保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四、推进工作创新,扎实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创建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抓手作用,进一步扩大创建范围,提升创建质量,夯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基础。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动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同时,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放心消费城市”、“放心粮油工程”、“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创建活动,巩固创建成果,实现新的提升。
五、加强条块结合,增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合力。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针,加强各镇、各部门间的协同配合,把分散的力量集中起来,把具体的监管统一起来,真正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
六、坚持防范在先,增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
力。积极组织对重点食品药品以及重点时期的抽样检测,预报预警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预测分析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做到一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介入,快速处置,把损失和影响控制到最小程度。
七、加强宣传工作,营造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良好社会氛围。把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作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予以推进。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并结合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和示范镇创建活动,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手册、宣传栏、现场宣传等形式,针对农村、社区、学校、机关、民工等不同群众体,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群众安全、科学、健康消费,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