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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证保险的误区
1、对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来说,多认为保证保险就是保险公司提供的一种担保,在设定的事故条件发生时,保险公司理所当然地要承担保证责任。
2、对于保险人来说,保证保险究竟是保险还是担保,不清楚,也很少有人去追问。保险权威理论著作(如《保险知识读本》)、保险监管机构及研究保险的学者多认为,保证保险本质上是保险公司以保险的形式提供的一种保证担保。
3、对于法院、仲裁等司法或准司法系统来说,由于保证保险在法律上找不到相关的依据,所以也觉非常困惑。有认为是担保的,也有认为是保险的,但无论表面上是认为担保还是保险,其思维理念的深层还是认为是担保,正是因为如此,即使认定保证保险是保险,但均拒绝适用《保险法》规定的保险利益规则、如实告知义务规则、危险程度增加规则等。
4、由于各方面对保证保险性质认识的模糊,所以保险公司在经营保证保险业务中,所形成的法律文件矛盾重重,漏洞百出。一方面按保险模式操作,由投保人投保并指定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保险人签发保险单;另一方面,又按照担保模式操作,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直接签订合同或协议,承诺类似于保证担保的赔偿责任。
5、因为对保证保险的性质认识不清,所以在设计保险条款时,对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条款的约定,对保险责任的承担基本上是绝对的和无条件的。即使有些责任免除条款表面上看似乎很有利于保险人,但缺乏可操作性或者在普通人的认识上存在基本的逻辑错误。
正是因为以上认识误区和操作误区的存在,导致了在现实中,发生保证保险纠纷,保险人均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有的地方甚至无论是诉讼还是仲裁,也不论案件具体情况如何,保险公司均全面败诉,保险公司面临的损失惨不忍睹,甚至简直可以说是行业性的灾难。
二、保证保险的对策
由于过去和当前局面的严峻,许多保险人将保证保险业务失利的原因归结为社会信用环境的恶劣和司法审判的不公,而很少有人从自身去找找原因。因为如此,很多保险公司彻底停止了保证保险业务,认为保证保险是一条高压线,谁碰谁死。其实,保证保险的业务前景如同责任保险一样,是大有发展空间的。关键是要真正总结前一阶段用血的代价换来的自身的教训。
1、从理论上澄清关于保证保险性质的误区。保证保险就是财产保险而不是保证担保。其与保证担保最大的和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内涵完全不同,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受《保险法》规则而不是《担保法》规则规制。
2、正确认识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理顺保证保险法律关系,不要签订任何混淆保险法律关系的合同或协议。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协议。只有投保人与保险人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其他人均不是。那种认为被保险人也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的认识是错误的。另外,需要规范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受益人不属于财产保险合同中的概念,其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没有任何法律地位。
3、正确界定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的内涵和外延。首先,要明确约定保险只能承保或然的风险,不承保必然的或者道德风险;第二,要界定承担保险责任的基础和先决条件,无条件的、绝对的保险责任任何保险公司均不敢承保;第三,要审慎约定责任免除条款,并使之具有可操作性(如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恶意串通,导致借款合同无效的条款就没有可操作性,因为保险人无法获得相关的证据);第四,责任免除条款要真正起到排除不予承保的情形的作用(如地震、海啸与保证保险没有关系,写上司法也不予支持,故意违法行为范围太宽泛,不知所指。司法也不可能支持);第四,责任免除条款中要慎用“导致”一词,因为要证明必然的、相当的因果关系对保险人来说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省监管局网站上了解到的数据来看,截至2013年6月,黑龙江省隶属于省级的财产保险公司已经拓展到12家。分别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人保财险)、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太保财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平安财险)、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天安财险)、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大地财险)、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华安财险)、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安邦财险)、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都邦财险)、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永诚财险)、太平保险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太平保险)、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阳光财险)、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人寿财险)。黑龙江省财产保险行业近年来得到了稳定的增长。据2013年3月7日黑龙江保监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黑龙江省实现保费收入344.15亿元,同比增长8.3%,其中财产保险业务收入101.18亿元,相比上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比例为17.58%;保险公司总资产939.94亿元,较年初增加138.06亿元。黑龙江省财产保险业务收入占保险业总收入的29.4%,在同类保险中增幅最大,高于人身险4.85%的增长率。2009年9月,人保财险黑龙江省分公司提出10项重点工作举措,对推进理赔集中,加强全省核损中心和远程定损中心建设,加大差异化授权力度有了较大的促进,对连续经营亏损的分支机构开展检查,实施正反向机制激励,并加强了依法合规经营负责机制和合规体系的建设,对建立对分支机构设立“小金库、账外账”等违规行为进行了规范。2010年6月,黑龙江省建立小额保险客户理赔绿色通道,黑龙江省各试点财产保险公司均开通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客户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流程,明确小额保险理赔案件“三个优先”原则,即优先受理、优先处理、优先给付。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理赔速度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是黑龙江省财险公司服务质量提升的一大进步。2012年3月黑龙江保监局指导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出台《黑龙江保险业“十二五”宣传规划》。《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黑龙江保险业宣传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进一步促进了黑龙江省的财产保险业务的发展。黑龙江省财产保险公司致力于完善保险市场体系,整顿保险市场秩序,省内保险行业的增速一直领先于GDP发展水平,二者之间正相关性明显。因此,随着结构的进一步优化调整,经济的持续发展,需求主体的收入增加,财产保险行业的发展前景十分可观。但由于行业内竞争较为激烈,财产保险市场的竞争日益白热化,大中小财产保险公司仍然追求数量上的争夺,而不注重质的提高,在综合成本增加的同时也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更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整体盈利不增反降;财产保险市场的经营秩序较之寿险较为混乱,市场划分过于笼统;缺少规范的运行和考核机制,通过保费的指标完成量来考核员工,员工只重视拉单,缺乏成本认识,导致财务运行上存在资金风险。
二、黑龙江省财产保险公司经营效率的实证分析
(一)模型选取
因DEA模型不需要预先估计参数,在避免主观因素和简化操作、减少差错方面具有不容小觑的优势。本文采用DEA方法来分析黑龙江省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率,通过对黑龙江省财产保险公司进行经营效率分析,能明确黑龙江省财产保险行业的效率现状。在评价行业的经营效率时,往往需要比较分析同时期内的投入与产出、付出的成本和获得的收益等因素。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其经营效率的衡量也参照这几个指标。
(二)指标选择
根据众多学者归纳的保险效率研究的资料来看,保险业效率的投入产出与其他行业不完全一样,因此,我们按照经验,将投入变量指标大致分为人力资本(X1)、权益资本(X2)和营业费用(X3)这三大类,其中人力资本指人员招聘、培训等非物力资本,权益资本指投资者所投入的资本金,营业费用是指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产出衡量指标分别为总投资报酬率(Y1)及业务收入(Y2)两项,其中总投资报酬率是指保险公司获得的总收益与全部资产的比率,业务收入主要是指保费收入。
(三)样本单元选取
在数据选取中,为了满足数据的稳定性和准确性,剔除了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和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两家公司,这两家所占有的份额极少并且业务优势不明显,所筛选的10家省级财险公司的收入之和占据黑龙江整体财险公司份额的90%以上,且2008~2012年的时间周期内财务数据较为健全(2013年度数据不可得),同时通过《中国保险年鉴》可以获得充足的样本素材。因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整个保险行业的发展有了新的定位和变化,而且2008~2012年指标数据量较多,特选取2010、2011及2012年的数据样本作为参考。
(四)模型计算
我们将所选取的黑龙江省这10家财险公司2008~2012年的投入、产出变量数据带入到DEA模型中,运用DEAP2.1软件进行TE、PTE、SE值的计算。
1.技术效率TE
通过第二部分的分析我们知道,当TE=1时为最佳的成本和产出的配置效率。通过计算,黑龙江省2008~2012年期间,技术效率总体平均值为0.82598,处于较为良好的状态,总体波动不大。排名前四的几家财险公司生产效率在均值以上,其他几家财险公司的技术水平均达不到均值,这表明黑龙江省大多数的财险公司技术效率仍然偏低,多数财产保险公司效率较低与财产保险公司营业亏损有关,也就是与X3指标有关。其中华安财险和人寿财险在指标投入上很相近,但在技术效率排名上相差四名,这说明不同公司的管理方式和经营方向不同,即使投入相似,最终的回报也是会有差异的,财产保险公司经营效率低下有很多原因,有的是本身效率低,有的是成本过高造成的,还有的是内部管理有问题,从管理层面上来讲,是由于企业片面的追求业务规模和大面积的扩大市场份额,忽视了对产品质量和服务的改进造成的。保险市场竞争白热化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这个时候需要我们从内部挖掘潜力,从质上提高,多开发不同的业务类型,培养具有自身特色和竞争力的产品。
2.纯技术效率PET和规模效率SE
黑龙江省近五年来这10家财险公司的技术效益变化与规模效益变化大体趋势一致,较大规模的资金获取能力并不一定比规模小的财险公司高,例如,2008年新成立的阳光财险和人寿财险,其规模效率值SE在2012年度分别为0.933和0.966,在这10家单位中排名靠前,而阳光财险和人寿财险的保费排名在第五位和第四位,也就是说人员规模,固定资产规模与经营效率不一定成正比关系。另外,在这一阶段各类效率值的变动缺乏稳定性,面对外部政策和市场变动时小规模的财险公司反而具有更灵活的特征。说明一味地追求量的发展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求,随着规模的盲目扩大,财险公司的成本激增,反而出现了收益降低的情况。因此,需要我们重视企业内部管理资金技术的合理配置,避免这种内在不经济的情况,提高整体的资金配置效果。
三、结论分析
(一)盲目扩大市场,忽视重点客源需求
从管理层面上来讲,是由于企业片面的追求业务规模和大面积的扩大市场份额造成的。财产保险行业往往关注有多少客户,签了多少保单,为了扩大市场而盲目签单,而不去衡量是否真正能够带来收益,因此出现了市场份额增加收益却减少的情况。市场的盲目扩大,忽视重点客源的挖掘和培育,是导致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黑龙江省财产保险行业大多数的财产保险公司技术效率偏低,只有排名前四的人保财险、太保财险、平安财险和天安财险的生产效率处于均值之上。面对这种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但是效益却节节下降的情况,我们更应该强调这种“效率优先”的模式,重视业务质量的提升,因为质量的竞争才是取胜的根本。
(二)业务缺乏特色,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黑龙江省财产保险公司的排名和所占有的份额基本上没有很大的变动,人保财险和平安财险近年来排名一直为第一和第二的位置,主要保险业务类型也较为稳定。保险市场竞争白热化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保险公司热衷于在原有市场上争夺,类似人保财险和平安财险这样的巨头财产保险公司,在市场的争夺上具有一定优势,因此能保证盈利的增长。较小的财产保险公司,例如天安财险和大地财险,市场份额逐步被抢占,所占有的份额逐步下降,业务类型较为单一。另一方面也说明黑龙江省财产保险公司在新市场的开发上缺乏业务特色,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黑龙江省财产保险公司应根据其自身的实力和发展目标,确定公司的目标市场,然后分析了保险产品,细分市场,面向市场设计自己的保险产品,保险产品和服务需求相结合能够使得业务特色更为鲜明,需要进一步加大新产品开发和管理的企业,同时注意服务质量的提高,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
(三)规模经济水平不高,资金配置效率低
一、文献综述
经济发展对保险发展的促进作用既是理论共识,也为实践所验证。Skipper(1999)对有关经济增长与寿险和非寿险需求关系的文献作了归纳,提出经济增长世界是保险需求最重要的因素。林宝清(1993)、孙祁祥、孙金勇(1997)、肖文和谢文武(2000)、栾存存(2004),Sigma(2005)等的实证研究都表明了经济发展对保险业发展的推动作用。
在考察经济发展水平对保险业发展的影响机制时,已有的文献主要关注两个方面:一是保险是一种消费行为;二是居民的风险态度会对保险业发展产生影响。
将保险作为一种消费行为的观点在实证研究中往往是一个默认的前提。在对保险和消费之间关系的分析中,保险是作为一种特殊的消费来对待的,保险决策也被作为一种消费决策来进行分析。
居民风险态度对保险业发展的影响,体现在对保险业发展趋势和发展阶段的分析之中。保险业发展的倒U形假说认为,在一定财富水平下,人们的风险态度数与风险偏好型,不会购买保险产品;随着收入的增加和财富的积累,风险态度逐渐转化为风险厌恶型,产生保险需求,并且保险需求随着财富的增加而增加;但是,由于财富的增加也带来风险转嫁渠道的增加,保险需求逐步放缓。徐为山、吴坚隽(2006)采用78个国家和地区1991-2003年的人均GDP与人均保费数据进行面板分析,结果表明不同收入群体的边际保险消费倾向呈现“倒U形”分布特征。
但是,从保险业的发展实践来看,一方面,保险业已经突破了消费领域;另一方面,居民风险态度之外的因素对保险业发展的影响起到更重要的作用。人寿保险及投资连接保险的发展,使得保险已经成为一种投资工具,而不再是单纯的消费商品。按照Eric Briys对最优保险规模的文献的总结,大量文献在资产组合框架下分析最优保险规模,并认为最优保险规模受潜在损失与背景风险(background risk)的协方差的影响。由于保险业竞争的加剧,保险费中对应风险态度差异的风险费部分已经大幅降低,除企业保险中风险费仍占较高的比重之外,家庭保险、人寿保险中的风险费都几乎可以忽略。
因此,对于经济发展水平对保险业发展的影响机制,不能简单的认为是收入增加促进了保险消费,也不能仅仅以风险态度来解释保险业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趋势,而要进行更加深入的分析。
二、模型构建
保险费可以分解为三部分:
其中, 为预期赔款和给付, A为管理费, R为保险公司作为风险承担者的预期报酬,或称风险费。经济发展水平对保险业发展的影响机制,可以分别从预期赔款和给付、管理费和风险费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经济发展水平对预期赔款和给付的影响机制
在大多数对保险业发展的分析中,忽略了财产保险与人寿保险之间的区别,尤其在实证分析中,往往采用同一回归模型分析经济发展对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的不同影响。但是,财产险和人寿险的区别是很大的。本文根据财产险和人寿险的不同性质,我们分别构建其模型。
1.财产险保费模型
财产险的涵盖范围较广,通常进一步分为家庭保险和企业保险。无论是家庭保险还是企业保险,都可以概括为对人们非人力财富的保险。对家庭保险而言,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对企业保险而言,我们将民营企业中的财产作为个人的非人力财富,将集体与国有财产作为集体与国家的非人力财富进行处理。
对于保险标的所面临的可保风险,当从整个保险业的角度进行考虑时,整个保险业面临的是保险标的的系统风险,如果不存在大的外部冲击,可以认为这种系统风险的概率分布是比较稳定的,所以每一期损失的期望也是近似相等的,即损失等于可保财产的某一比率K。所以,财产保险业的总预期赔款和给付表示为:
其中, K为总预期赔款和给付与可保财产的比率,At 为非人力财富在第t期期初的价值。
无论是国家、集体还是个人,均遵循个人预算恒等式:
At +yt=ct+At+1
其中, yt为第t期的收入, ct为第t期的消费。据此,可将个人生存时非人力财富的动态变化表述为:
不难发现,非人力财富总是由初始财产与当期之前的储蓄累加而成的。为便于分析,不妨将时间无限延伸到过去,则财产是由当期之前无限期界的储蓄累加而成的。据此,财产保险业的总预期赔款和给付进一步表示为:
其中, St为第t 期的储蓄。
可见,当风险的分布不变时,影响保险预期赔款和给付是当期的非人力财富总和。经济发展水平对财产保险预期赔款和给付的影响,是通过改变储蓄,进而改变非人力财富存量实现的。也可以说,财产保险业的预期赔款和给付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过去的发展路径决定。
2.人寿保险保费模型
人寿险的保单可以视为“生存保险”和“死亡保险”的线性组合,它们的预期给付表示为:
生存保险的预期给付
死亡保险的预期给付
其中,为t 时点的死亡率,为t 时点的贴现因子, 为t 时点发生给付条件时的给付金额。
根据所罗门・许布纳建议的寿险给付计算式 ,寿险的给付取决于未来的收入路径。所以,生存保险的预期给付表示为:
死亡保险的预期给付表示为:
可以发现两点结论:其一,生存保险和死亡保险的预期给付取决于发生给付条件时的给付金额从现在到未来无穷期界的积分,对于生存保险和死亡保险的任意线性组合而言,其预期给付同样取决于给付金额的从现在到未来无穷期界的积分。其二,由于发生给付条件时的给付金额取决于居民收入的未来路径,所以,经济发展水平对人寿保险业的预期给付的影响是通过对未来收入路径的影响实现的。
3. 不可保风险向可保风险的转化对预期赔款和给付的影响
随着经济的发展,部分不可保风险会向可保风险进行转化。学者们对可保风险的定义是不同的。第一种定义,是可保风险要求风险的发生可以根据统计观察的相关概率进行可靠的估计。第二种定义,是只要针对某种风险的保险合同可以签订,这种风险就是可保风险。第三种定义,是存在较强的“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风险是不可保风险。无论是按哪一种定义规定的不可保风险,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都会有一部分向可保风险转化。首先,是随着经济发展,保险技术也逐渐提高,一些既无统计数字也无理论分析可能的危险也可以被承保。比如商用通讯卫星保险,在其发展初期,通过估计各个零部件故障发生概率的方式来确定发生损失的概率。可见,保险技术的提高和保险技术的积累会使得原来既无统计数字也无理论分析可能的风险可以采取一些替代方式来进行度量。其次,随着经济发展,原有的一些不具有普遍性的风险会逐渐变得具有普遍性。例如,随着一个产业从萌芽到成熟,生产规模逐步扩大,起初属于各企业特有的风险也会转化为整个行业的普遍风险。比如计算机病毒所造成的损失,在初期是孤立的风险,但是,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计算机在生产中的使用普遍化,计算机病毒造成的损失也就成为具有普遍意义的风险。再次,随着经济发展,对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控制措施也逐渐发展。例如,随着经济的发展,对各类人群的健康情况可以积累更翔实的数据,从而在保户投保人寿保险时将高风险的保户区分出来。
(二)经济发展水平对保险管理费和风险费的影响
1.随着经济发展,保险管理费会有所降低
保险管理费指在保险合同签订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保险公司的日常运营经费。尽管保险管理费在商务保险之中的比重可能较低,但是在家庭保险中的比重则是不能忽略的。传统上认为总保费的1/3用于管理费是正常的,因此,当经济发展水平对保险管理费产生较大的影响时,也会对保险业的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
随着保险业发展,保险公司的竞争也更加激烈。对既定的经济发展水平而言,预期赔款和给付的规模是既定的,如果保险公司通过降低保费进行竞争,就只能通过降低管理费和保险费来实现。对于家庭保险而言,保险费的比例是很低的,降低保费的渠道只有压缩管理费。
经济发展使得管理费的压缩成为可能。首先,经济发展降低了厘定保费的费用。由于各保险标的风险状况存在差异,为了避免逆向选择或道德风险行为的存在,就需要对各保险标的风险状况进行区分,并实行差别的保费费率。随着经济发展,保险标的的范数量增加,每一类风险状况的保险标的都拥有一定的规模,这就使得对一些保险标的的费率厘定可以有直接或间接的参照,从而降低保险管理费中厘定费率的部分。其次,随着经济发展,一张保险合同中承保了更多的风险,从而降低了管理费。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时期,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通常较窄,针对专门的保险公司占有较大比重,承保人需要一系列的保险合同来承包面临的所有风险。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一家公司可以为承保人提供“综合的”或“多重危险”的保险合约,将曾经被认为是互相独立的险种集合起来,而不是分散到经营这些相互独立险种的专业保险公司之中。这种在同一张保单中承保尽可能多风险的方式可能会减少保费的等级,但在降低管理费方面的影响也是明显的。
2.随着经济发展,人们的风险态度也发生变化,从而导致风险费的变化
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上,人们的风险态度也不同。保险和赌博这两种倾向常常并存在同一个经济个体之上,即“弗里德曼――萨维奇之谜”。对此的解释很多,如弗里德曼提出的非单调效用函数、卡曼尼和特维斯基的“期望理论”、等级依赖效用等等,但是,对于面临损失的风险越大,就越倾向于保险这一点仍然是比较一致的。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面临损失的绝对量也在增加,这就促使人们对保险更加偏好,也愿意提供更高的风险费。
(三)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增加了其他风险管理工具的机会成本
保险并非唯一的风险控制方式,风险管理一般要经过风险辨识、风险评估、风险防范的过程,一般而言,人们通过规避风险源头、自留风险、转移风险(包括保险)等方式来对风险进行管理与控制,保险产品也面临着其他风险控制方式的竞争。
不同的风险控制方式有着不同的成本,这些成本会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而变化,这就使得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上,这些风险控制手段得到的应用程度不同。以对风险源头进行规避为例,为规避风险,就要对风险进行识别,对引起风险的条件进行控制。然而,风险的识别要求获取关于风险的信息,信息的取得又是需要成本的。可以说,任何风险管理的措施都会对应着一定的要素投入,这些要素投入在其他生产过程中能够带来的产出就是获取风险信息所支付的机会成本。当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时,单位时间的平均产出较少,将时间、精力用于风险识别和风险源头控制的机会成本也较低,这时控制风险源头,减少风险的手段更富有竞争力。但是,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上升,单位时间的平均产出也随之增加,将时间、精力用于风险识别和风险源头控制的机会成本也随之增加。此时,在减少风险和对风险进行保险这两者之间进行选择,控制风险源头这一手段的竞争力将下降,保险这一手段的竞争力将上升。
三、模型检验
根据上述模型,经济发展对保险发展的影响,是通过对预期赔款和给付的影响、对管理费的影响、对风险费的影响,以及对其他风险管理工具机会成本的影响来实现的。其中,预期赔款和给付的影响通常占保费的2/3左右,因此,经济发展对预期赔款和给付的影响是经济发展对保险发展的主要影响机制。并且,预期赔款和给付的模型显示出财产保险保费对总资本的关联,以及人寿保险保费对经济发展路径的关联。为检验上述模型,本文以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时序数据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截面数据进行检验。
1.财险保费模型的实证检验
根据上文的财产险保费模型,财产保险业的总保费收入取决于一个国家或地区过去的收入路径,或者是当前的非人力财富。我们采用后一个结论,即财产险保费和非人力财富存在强相关。
我们已当前的资本存量来近似代表当前的非人力财富。对于1997―2006年固定资产投资流量数据,根据永续盘存法,以公式
来计算资本存量。其中,K和I分别为资本存量与固定资产投资,为资本折旧率,假定为3%,基期年的资本存量以下式计算:
其中,g为样本期投资的年均增长率。
根据所得数据,做1997-2006年全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与资本存量的散点图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从这一散点图可以直观看出,财产保险保费收入与资本存量之间存在很强的正相关。
本文进一步以2005年各省、市、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保险业发展截面数据进行检验,仍以公式:
计算各地区的资本存量,其中,g为1996-2006年间的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率。
仅考虑财产保险保费收入与资本存量之间的关系,列回归方程如下:
其中, y1为财产保险保费收入,χ1为资本存量。回归结果如下:
(0.14)(16.45)
R2=0.91,F=270.62
进一步进行协整检验,ADF=-11.6,在1%的水平显著。
因此,可以认定在截面数据中,财产保险保费收入与资本存量之间也存在较强的正相关。
2005年各省、市、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财产险保费与资本存量散点图如上:
这一散点图更加直观的显示出财产险保费收入与资本存量之间存在高度的正相关关系。
2.人寿保险保费模型的实证检验
根据上文的人寿保险保费模型,人寿保险业的保费收入取决于未来的收入路径。对于一个收入路径而言,只要知道了初始的收入和各期收入的变化,就可以得出未来收入路径的整个序列。由于未来的不确定性,为未来收入路径的估计是通过预期来实现的。人们采取的预期形式,可能是简单的外推预期、适应性预期和理性预期等。我们采用理性预期的观点,认为预期值与实际值的差异是期望为零的随机变量,用下一期的实际经济增长作为这一期对经济增长的预期,若将这一趋势外推,则下一期的实际经济增长就反映了收入增长的路径。应该说,这种用经济增长来描述经济增长路径的方法只是对未来经济增长路径的一种近似。
本文只对1997-2006年的保险业数据进行分析,做1997-2006年全国人寿保险保费收入与下期经济增长额的散点图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从这一散点图可以直观看出,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与下期经济增长额之间存在很强的正相关。
本文进一步以2005年各省、市、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保险业发展截面数据进行检验,考虑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与下期经济增长额之间的关系,列回归方程如下:
其中, y2为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为下期经济增长额。回归结果如下:
(0.96)(7.40)
R2=0.62,F=54.79
进一步进行协整检验,ADF=-8.45,在1%的水平显著。
考虑到北京2005年中意保险的大单因素,去除北京市的样本,回归结果如下:
(1.03)(15.96)
R2=0.89,F=254.68
进一步进行协整检验,ADF=-6.37,在1%的水平显著。
因此,可以认定在截面数据中,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与下期经济增长额之间也存在较强的正相关。
2005年各省、市、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人身险保费与下期经济增长额散点图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这一散点图更加直观的显示出人身险保费与下期经济增长额之间存在高度的正相关关系,这也暗示了人身险保费与经济发展路径之间的正向关联。
四、结论
以上分析表明,经济发展对保险业发展的影响是通过多个渠道进行的,包括经济发展增加了预期赔款和给付、降低了管理费、增加了风险费,以及提高了其他风险管理工具的成本,增强了保险产品的竞争力。从各经济变量对保险业发展的影响来看,财产保险与资本存量存在很强的正相关,人寿保险和经济发展速度(或经济发展前景)存在很强的正相关。如果将当前的资本存量视为对已有经济发展的总结,那么认为任意一个时点的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一起对人们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了保险。这就意味着能够改变人们持久收入、储蓄和未来经济发展预期的因素都会对保险业的发展产生影响,这也意味着我国的高储蓄率和良好的经济前景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有着强有力的推动作用,是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推动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关键词:财产保险;车商业务;续保
随着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化,国家加大了对保险业的支持力度,且保险业的密度发展也得到长足进步,但是保险业的深度发展仍然有待进步,一直徘徊在3%。根据国务院对保险业的“新国十条”中的指示,到2020年其密度达到3500元,深度要达到5%,这对保险业而言具有一定的挑战,这意味着每年保费增长要达到15.5%,2020年保险业收入规模达到4.73万亿元。根据最新的2015年汽车行业运行情况报告显示,我国车辆销量超过2450万辆,保有量超过2.7亿辆,这给车险业带来了巨大商机。据《2015-2020年中国汽车保险行业前景调查及投资策略分析报告》显示,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行业稳步发展,财产保险行业也得以快速发展,而在我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中,车险所占比重最大,且由于汽车消费量的增加以及相关政策的出台,投保率不断提高。具体看来,自2005年开始,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逐年增加,2014年我国汽车保险行业实现保费收入4750亿元左右。但是在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也在不断的呈现出许多问题,例如客户信息真实性的问题、续保过程管理问题、续保责任机制建立的问题等。因此,理论界与企业实践界急需对此做深入研究。本文试图通过归纳梳理影响车辆业务续保率的因素分析,着重于研究目前存在的续保困境,并对此进行深入思考。
一、影响车商业务续保率的因素分析
续保率是指当年到期的客户中续保客户所占的比重。根据以往文献研究显示,续保率对保险业的影响主要体现于三个方面,一是对险种的价格水平具有重要影响,据研究发现续保率60%的公司保险价格要远远高于续保率90%的公司,如果续保率持续低靡,那么入保的消费者将会为续保率低买单;二是对保户的满意度具有重要影响,客户资料不真实是车险续保率低的重要原因,车险入保存在只见客户资料和保费、不见客户本人的现象,因此很难将保户与资料相对应;三是对险种的赢利性具有重要影响,保险企业并不存在一个盈亏临界点,其赢利取决于保户的续保率,因此若续保率低靡,保险企业将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影响车险续保率的因素主要有六方面,一是车辆的出险次数,通常而言车辆的出现次数越多,续保率越低,根据平安保险统计显示,车辆出现次数超过3次,要按照1.3倍原价购买商业险;二是车辆品牌,据调查显示日系品牌的车主的续保率低于欧美系品牌的车主;三是车辆年龄,续保率与车辆年龄成反比关系;四是新车购买价格,目前车险的计算基础共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按照汽车的现值进行计算,另一种是按照汽车的重置价进行计算;五是车辆的使用性质,营业车辆与非营业车辆间的续保率是不同的;六是续保销售渠道不同,续保率不同,通常车商渠道较其他渠道会更高。
二、财产保险公司车商业务续保困境
1.续保机制与续保管理困境
首先,财产保险公司在分析续保率时,首要解决的是公司是否有一个完善的续保机制?主要分为三步思考,一是续保中介渠道是否是影响续保率的重要因素,目前续保渠道主要有车商渠道、交叉渠道、电话渠道、银邮渠道等,这些渠道存在一个巨大弊端就是只能看到客户的资料和保费,却见不到客户本人,因此经常会出现“谁来做续保”、“客户在哪里”的问题;二是续保工作成效如何考核的困境,现在续保考核已经实现了下划至支公司,但是大部分企业仍然未实现下划至个别业务员,这样很难提升维护客户的目的;三是续保保单资源的分配,目前保单的维护主要由公司负责,不能持续的跟进,导致经常会出现“孤儿保单”现象出现。其次,目前保险企业仍然采用下发保单清单的模式进行续保,但是这种模式一是并不能适应互联网环境下的快捷化,二是存在诸多不足,例如很难实时跟进续保进度,三是目前续保过程管理在实践中很难实施,没有体系化的过程管理支撑。
2.续保互联网化的困境
互联网是目前各行各业中努力适应和挑战的营运方式,同时它也是各行各业发展的困境所在。一是目前保险行业网络保险模式基本成型,2014年已经有63%的保险企业开始试水自己的电商平台,也有部分企业与第三方电商平台合作,例如腾讯与平安、人保与5173等,但是这些网络形式均具碎片化、简单化的特征,并不能很精准的抓住数据,实现产品创新;二是目前互联网环境不断优化,但是现有保险企业的大趋势是将客户服务、产品研发、销售运营等实现外包,并没有获得提升自主获客的能力,实现全流程服务;三是由埃哲森在2014年对全球保险用户进行的调查显示,中国保险用户对于互联网保险的接受程度远高于全球范围内用户的平均水平,这对保险业的互联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但是由于保险业的互联网模式起步较晚,线下形成的优势并不重视线上发展,缺乏线上续保个性化产品需求开发。
3.客户信息真实性困境
首先,客户信息真实性展开续保工作的基本条件,是保险业进行资料、保费与客户信息匹配的重要基础。但是目前客户信息真实性问题仍然未解决,主要基于以下四点:一是续保渠道均是间接的,通过社会渠道获得客户准确信息具有一定难度;二是保险公司进行信息收集未实现系统化开展;三是保险业对客户信息的保护机制不完善;四是部分业务员未向保险业提供完整的客户信息。
三、财产保险公司车商业务续保的思考
1.构建续保管理模式
针对续保机制与管理困境,保险公司必须构建续保管理模式。首先,要引入保单生命周期与客户生命周期,在与客户签订第一单合同时,就要考虑续保问题,在车险保单生命周期内,要不断让固定的业务员与其接触,加深客户投保意向,以延长客户生命周期。其次,强化对续保的全流程管理,一是要明确续保经办人和续保任务,续保经办人要具有稳定性,续保任务的发起和分配必须有信息系统进行留存、记录和分配;二是要在整个生命周期内,为客户提供更多多元化的服务,增加客户对保险产品的了解度和认同度;三是实时监控续保进程,公司根据客户的持续反馈结果对保单进行流程监控,并对固定的业务员进行支援。再次,要进行脱保成因管理,公司必须对脱保成因进行档案管理,及时对其纠正和预防。最后,强化续保工作考核,着重于对其客户信息准确率、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的续保率等指标的考核,并将考核指标下划至理赔人员、出单人员、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考核数据均来源于公司业务系统和信息系统,并最终以其个人名义展示。
2.强化网络数据分析
首先,互联网环境下,传统保险业可以进一步运用互联网技术实现网上自动交易、自动承保、自动核保、自动报价,并通过线上与线下的互动提升理赔工作与客户服务的融合程度。车险领域,保费可能取决于具体的驾驶方式、地点、时间等,可以通过互联网将车辆引入网络流量中,一是可以更便捷的为客户提供信息,二是可以及时准确的获得客户的车辆使用信息,为续保奠定基础。其次,保险业可以围绕客户的行为偏好和潜在需求,以电商平台为内核,推行产品多元化、服务一体化、销售网络化建设,利用线上数据为线下客户服务,形成线上线下“两条腿”机制。最后,利用互联网平台强化全流程业务,全流程业务是提升渠道盈利能力、降低经营成本、提升客户体验的有力支撑,构建内部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制定全流程增值服务、保单配送和收费的考核标准,及时借助网络平台公布信息。
3.数据挖掘驱动下的车险续保流程
再造续保流程需要重点关注三个领域,一是要准确了解用户的历史价值,预测续保概率,可以考虑利用CRISP-DM(跨行业数据挖掘标准流程)的数据挖掘方法为标准,通过车载网络设备的数据反馈,结合客户近几年的购买意愿、购买行为、理赔、承保等分析,预测用户的续保概率;二是传递用户体验,用户思维是社群思维,根据用户购买的不同产品、不同星级用户的特征,划分出不同的客户群,并建立客户群聊平台,这样体验可以通过用户间的沟通进行传递;三是必须找出产品服务的痛点,通过对客户的接触端梳理,发现客户对产品的客服、理赔、销售、营销、研发等多关键点的剖析,规范客户的接触频率、接触时间,并定期对客户体验进行评估、反馈。鉴于以上三个领域,流程再造就形成了了解用户-接触用户-传递体验的模式,其中了解用户包含了搜集用户资料、建立用户评级指标体系、选择数据挖掘方法、对用户进行分类、建立用户特征档案;接触用户包含了观察特征场景、调取用户资料和续保星级、结合场景和用户资料分析、选择适宜的续保方案;传递体验包含了销售时体验、构建社群、理赔体验、增值服务等。通过这样的流程梳理和流程再造,就可以充分运用大数据进行分析。
四、结语
保险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之一,互联网环境下,财产保险公司车商业务续保仍然存在诸多困境,如何提升续保率直接关系到保险业的发展前景。因此,本文对以往文献总结归纳发现,目前续保存在续保机制与续保管理困境、续保互联网化的困境、客户信息真实性困境。因此,笔者建议构建续保管理模式、强化网络数据分析、车险续保流程再造。但是限于篇幅,本文并不能详细阐释网络环境下的具体解决途径,期望后续研究进行补充。
参考文献:
[1]杨江源.保险公司如何在车险续保合作中确立引导地位[J].中国市场,2015(37):183-183.
[2]陈思明.论“互联网+”时代车险业务发展的新机遇[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5,29(5):40-44.
第1章 绪论
1.1研究背景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保险市场竞争空前激烈,企业若想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重视营销人才的培养和保留。营销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今天的企业绝大多数都已经简化成一种商品,人们的购买行为也没有太大的不同。营销通过教育使目标观众或者听众赏识该商品,服务或公司给他们提供的优势、利益、收效或保护的能力,公司提供给客户的这些东西不仅要高于、优于他们目前所拥有的东西,而且还要高于、优于他们所可以得到的一切选择。因此一个企业要想做好、做强,就必须要有一个优秀的营销团队。因此结合不同科学领域的知识及分析方法找出量化的及其相对实用的营销方法是必要的。
1.2研究意义
目前人类社会已经迈入知识经济社会,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市场营销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中突显出重要作用。企业要想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得把自己的产品销售出去,这样企业才能实现资金的顺利转化,企业才能获得利润。所以营销对企业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在买方市场的情况下,市场上的产品多样化。面对买方市场,少数企业变压力为动力,改革体制、革新技术、创新产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主动权,但是更多的企业仍然没有转变观念,走老路,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因而出现“好不过3年,活不过5年”的不正常现象,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市场营销是其主要原因。
第2章 营销策略相关理论概述
2.1营销策略概念
市场营销策略是企业以顾客需求为出发点,根据经验获得顾客需求量以及购买力的信息、商业界的期望值,有计划地组织各项经营活动,通过相互协调一致的产品策略、价格策略、渠道策略和促销策略,为顾客提供满意的商品和服务,从而实现企业目标的过程。
2.2营销策略目的
营销策略的目的是创造顾客,获取和维持顾客;要从长远的观点来考虑如何有效地战胜竞争,立于不败之地;市场的变化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营销注重市场调研,收集并分析大量的信息,只有这样才能在环境和市场的变化下做出正确的决策;积极推行革新,其程度与效果成正比;在变化中进行决策,要求其决策者要有很强的能力,要有像企业家一样的洞察力、识别力和决断力。
2.3营销作用及意义
营销工作早在产品制成之前就开始了。企业营销部门首先要确定哪里有市场,市场规模如何,有哪些细分市场,消费者的偏好和购买习惯如何:营销部门必须把市场需求情况反馈给研究开发部门,让研究开发部门设计出适应该目标市场的最好产品。营销部门还必须为产品走向市场而设计定价,分销和促销计划,让消费者了解企业的产品,方便产品到地方销售。在产品售出后,还要考虑提供必要的服务,让消费者满意。所以说,营销不是企业经营活动的某一方面,它始于产品生产之前,并一直延续到产品售出以后,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许多有关于市场营销的定义将有助于我们对营销的理解。美国营销协会把营销定义为:“营销是引导商品和劳务从生产者到消费者或用户手中所进行的企业活动。”英国营销学会则认为,“一个企业如果要生存、发展和盈利,就必须有意识地根据用户和消费者的需求来安排生产。”日本企业界人士认为,“在满足消费者利益的基础上,研究如何适应市场需求而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整个企业活动就是营销。
2.4 4P营销理论
4P理论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随着营销组合理论的提出而出现的。1953年,尼尔?博登在美国市场营销学会的就职演说中创造了“市场营销组合”这一术语,其意是指市场需求或多或少的在某种程度上受到所谓“营销变量”或“营销要素”的影响。为了寻求一定的市场反应,企业要对这些要素进行有效的组合,从而满足市场需求,获得最大利润。营销组合实际上有几十个要素,杰罗姆?麦卡锡于1960年在其《基础营销》一书中将这些要素一般地概括为4类:产品(Product)、价格(Price)、渠道(Place)、促销(Promotion),即著名的4Ps。1967年,菲利普?科特勒在其畅销书《营销管理:分析、规划与控制》第一版进一步确认了以4Ps为核心的营销组合方法,即:
2.4.1产品策略。主要是指产品的包装、设计、颜色、款式、商标等,给产品赋予特色,让其在消费者心目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2.4.2价格策略。主要是指产品的定价,主要考虑成本、市场、竞争等,企业根据这些情况来给产品进行定价。
2.4.3渠道策略。是指企业选用何种渠道使产品流通到顾客手中。它有很多种,比如直销、间接渠道(分销、经销、等),企业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选用不同的渠道。
2.4.4促销策略。主要是指企业采用一定的促销手段来达到销售产品,增加销售额的目的。手段有折扣、返现、抽奖、免费体验等多种方式。
第3章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国支公司营销策略存在问题
3.1公司概况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P&C,简称”中国人保”,下同)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于2003年7月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发起设立的、亚洲最大的财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122.5598亿元。其前身是1949年10月2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世界500强企业。
中国人保财险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PICC)旗下标志性主业,在国内外同业市场享有卓著声誉。2003年11月6日,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成功挂牌上市,成为中国内地大型国有金融企业海外上市”第一股”。
凭借综合实力,中国人保财险相继成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保险合作伙伴,为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提供全面的保险保障服务。
3.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国支公司SWOT分析
3.2.1优势
3.2.1.1有形资源优势。兴国县有着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属红色革命老区,来此创业的比较多,而且经过多年的销售经历和努力已形成比较成熟的销售模式。交通方便与保险险种相对不断完善。而且不断的克服外在的客观因素,所以兴国支公司发展前景比较好。
3.2.1.2无形资源优势。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重品牌营销,且有亚洲第一大财险公司之称。
3.2.1.3组织优势。已形成规模化经营,并且是国企单位,比较能让消费者觉得比较可靠。
3.2.2劣势
3.2.2.1营销局限性。兴国支公司营销范围主要还是在当地,没有向周边地区渗透。要想有较好的效果,就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因此耗费较大。
3.2.2.2同行业的竞争压力。兴国县保险公司很多,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还有些较小规模的保险公司花费高成本搞促销,造成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
3.2.2.3八项规定的束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是个国企单位,受八项规定的束缚,不能像其它保险公司一样做过多的促销活动。
3.2.3潜在机会
3.2.3.1市场需求潜力。随着人们生活的日益富裕,对保险不在排斥,并且逐渐接受,通过完美与成熟的经营管理与营销。市场需求强劲,有利于快速扩张。加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品牌营销理念就更能占据市场需求。
3.2.3.2市场开发。保险行业普遍在农村没有投入过多的宣传力度,导致农村里的人对保险的不了解,因此农村具有丰富的消费人群尚未开发。
3.2.4挑战与威胁
3.2.4.1内部威胁。经营管理手段需要不断完善。营销员的成长需要时间,所以管理成本较高。
3.2.4.2外部威胁。来自竞争对手的压力,因为在兴国县保险公司有很多,所以就必须承担营销活动的高成本。
3.2.4.3挑战。由于历年来对农村保险宣传力度不够,造成农村人对保险的排斥,因此开发农村市场难度较大。
3.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国支公司营销策略现状分析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国支公司拥有一大批营销精英和经营管理专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国支公司主要的竞争对手是一些规模比较大的保险公司如:中国平安、太平洋、大地等等。其竞争对手也有着先进的营销理念和专业的经营化管理,在兴国地区知名度较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国支公司要想在保险市场上取得一定的优势,就必须付出更大的努力,研究消费者的需求和心理,进行差异化经营,同时也要有差异化的营销策略。
3.3.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国支公司产品策略
车险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国支公司的核心产品。通过产品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消费者的潜在需求是变化无常的,而产品销售者无法清晰的洞察到客户的潜在需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营销部对消费者的需求还不够了解,抓不住消费者的心理。
3.3.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国支公司价格策略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国支公司在定价策略上,采用的是需求导向的定价策略。一方面,根据消费者对产品的认知价值来确定产品的定价;另一方面,考虑到市场上类似的产品价格水平较高,公司以低于其它品牌产品的价格较投入到市场当中去,以此获得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国支公司在价格调整策略上,以主动求变、速度为先、灵活变动的价格方式来吸引和维护消费者。这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国支公司的价格和竞争者的价格都可能会处于劣势。
3.3.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国支公司渠道策略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国支公司在市场的运作中,采用尽量直面消费者的方式。一是利用网络营销,来吸引消费者的关注。二是利用车行、银行网点,让更多的消费者关注。三是利用消费者的口碑效应,通过增加新的消费者和维护老顾客的方式维持销售渠道。
3.3.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国支公司促销策略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国支公司的促销策略包括特价优惠和折扣优惠等形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国支公司的营销人员将部分产品在一定的时间内,以低于正常价格到网上和挂在银行网点内展示。由于产品的价格较低,所以赢得了更多的消费者青睐。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国支公司资金有限,没有采用广告轰炸、人海推销等比较高的方式进行投放。在投入广告时,采用目标消费群体接触率高、投入资金相对较小的方式,而不是盲目地选择广告媒体,来增加广告成本。
3.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策略存在问题
3.4.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问题
3.4.1.1忽视产品内容宣传。从客户那里的反馈情况了解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赔服务优于别的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在价格上也不低于其他保险公司。通过访谈购买了公司产品的客户,客户都认为该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优于其他保险公司。因此公司在乎理赔服务的同时就忽视了对产品内容的宣传。
3.4.1.1.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宣传产品的时候,并没有太多的注重于对产品内容的宣传,就跟其他保险公司一样,并没有体现出该公司的不同之处。
3.4.1.1.2保险公司的产品基本上都是类似的,许多客户并不了解保险产品里的内容,导致客户不了解该产品。
3.4.1.2产品竞争力不足。保险公司的产品基本上都是类似的,价格相差也小。因此缺乏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从而失去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4.1.3忽视品牌效应。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是忽视品牌效应。虽说现在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这个品牌,但这个品牌管理很不完善。有些客户还不知道这个公司,从而导致客户的流失。
3.4.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价格问题
3.4.2.1成本问题。有许多险种开展比较困难,成本高。如果说政府可以提供一些政策或者财政上的支持的话,就更加有利了。毕竟没有政府的支持,成本高,利润少,还不如直接放弃这个险种。
3.4.2.2没有做好价格分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没有通过数据观察近几年的价格是否上涨,上涨的幅度有多大,哪些险种的购买率又在哪一范围波动。忽略了国家经济增长率、政策等外界因素跟保险险种价格的相关性。
3.4.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渠道问题
兴国现有的保险销售渠道是以车行和银行网点为主,整体的效率不高。许多银行网点都不注重业绩,他们具有四点不足:一是市场开发能力不足;二是促销能力不足;三是管理能力不足;四是自我提高能力不足等等。
3.4.3.1销售渠道单一。目前该公司的销售渠道只有车行和银行网点。所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没有开拓网络营销渠道,而是单一的靠车行和银行网点。
3.4.3.2缺乏市场开发能力。该公司在许多农村仍旧没有宣传,农村具有丰富的消费人群尚未开发。
3.4.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促销问题
3.4.4.1宣传力度不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国支公司并没有注重对保险险种的宣传,宣传手段也过于单一。
3.4.4.2没有选择有效的媒体宣传。在每个主攻城市没有选择最有效的宣传媒介。只在大型城市大肆做广告宣传,没有把资金集中。
3.4.4.3缺乏营销专业人才,营销促销效果差。人才在营销工作中至关重要。目前整个营销队伍中间,系统的学习过保险产品营销知识或者具有营销学科学历的人才不多,多数人员所学专业与营销无关。保险的推介促销活动的重点还是放在产品成交率上,缺乏对保险内容的营销推广。
第4章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策略的改进对策
4.1优化产品策略
当前由于中国财产险界对保险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够,致使保险产品抄袭现象普遍,产品同质化严重,保险公司普遍存在着研发意愿不强,研发投入不高研发能力较弱的现象,保险产品的同质化已曰益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保险产品兹待创新。根据保监会《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年第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实施《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43号)的文件规定:保险公司由其总公司向中国保监会申报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或者备案,因此各家公司产品研发的权限在其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权进行产品研发,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仍可以辅助总公司做好产品创新的各项工作,从而满足客户的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需求。
4.1.1创新思路:采取拾遗补缺的产品创新思路。当前保险市场产品同质化严重而竞争激烈,尤其是主流市场,大部分保险公司将发展重心放在了主流市场,投入了大部分的人力物力进行竞争,导致市场竞争更为激烈,承保效益变得较为薄弱,但却忽视或不屑中小市场的发展,尤其是大型保险公司,利用其优势地位,占据着主流市场的竞争主动权,甚至垄断某些主流市场。作为中小公司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如要取得市场的发展和突破,就必须采取拾遗补缺的产品创新思路,避开主流市场的竞争锋芒,在其他保险公司不感兴趣的中小市场进行产品开发,取得先入优势,培育中小市场客户群体。由于先入优势取得的专业性、非主流消费者较弱的竟价能力,以及市场竞争的不充分,将促使采取拾遗补缺策略研发出的产品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
4.1.2创新方向:新兴保险市场的中小险种方面。新兴保险市场一方面由于刚刚起步,保费规模较小,竞争相对较弱,但保险潜在需求较大,市场发展潜力可期,可以培育出新的业务增长点和忠诚的客户群体,二是新兴市场容易取得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支持,公司在产品开发以及营销方面将更加容易和可行;三是在新兴保险市场方面,各家保险公司基本处于同一起跑线上,不存在垄断现象,只要认真细分市场和客户需求,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加大产品营销,就能取得竞争优势和业务突破。农业保险和责任保险作为国家重点支持和大力提倡发展的新兴保险市场,国家给予了很多的政策支持,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抓住这一历史机遇,积极研发对应的产品,已取得市场发展的先机
4.2价格策略
价格策略是营销组合策略中最重要也是应用最为广泛的策略,通常情况下与其他营销策略一起使用,是企业最主要的竞争手段之一,合理恰当的运用价格策略必将提高企业的营销能力和市场占有能力。
4.2.1定价目标与方法
保险费率是保险价格的反映指标,保险公司根据其经营成本、承保标的类的损失概率和损失幅度,以大数法则和概率理论为依据进行精算测算而得。保险费率厘定的正确程度与合理程度,直接决定着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保险产品进行定价时一方面要考虑该产品的市场供求关系,另一方面要考虑到保险标的的风险情况,要保证客户的损失能够得到充足的赔付,同时也要考虑到保险公司经营的基本成本、营销目标和合理的利润空间兴国财产保险市场是一个竞争较为充分的市场,产品同质化严重,因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进行产品定价时要围绕公司设定的营销目标,对保险标的的风险进行概率测算的基础上,广泛搜集竞争对手资料并进行比较权衡,确定适当的价格进行竞争。
4.2.2价格策略的选择
4.2.2.1低价格策略。保险公司通过降低原有价格的方式参与市场竞争,取得市场竞争优势,扩大市场占有率。根据兴国保险市场险种的经营情况,一至三类行业的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自用车、企事业机关单位用车保险以及家财险等效益较好,利润空间较大,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可对效益类险种实行低价格营销策略,适当降低承保费率,提高销售收入,从而提升盈利能力。执行低价格竞争策略时价格的降低要适度,否则会影响公司的偿付能力,损害保险公司的信誉,最终在竞争中失败。
4.2.2.2高价格策略。保险公司通过提高原有价格的方式参与市场竞争。这是因为某些保险标的风险较大,保险公司不愿经营,或者投保人逆选择投保高风险业务。保险公司通过高价格策略一方面可以规避此类业务,另一方面可以借此提高保费的充足率,保持自身经营的稳定性。根据兴国市场经营情况,四至六类行业的企业财产保险、营运性货车、出租车保险等业务效益较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可对此类业务实行高价格策略,提高保险价格,从而规避此类业务,即使客户仍然投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仍然可以通过高价格策略提高保费的充足率,从而保证该类业务的盈利能力。
4.2.2.3优惠价格策略。保险公司根据营销的需要,在现有价格基础上给予客户一定程度的折扣和让价优惠,从而提高市场占有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方面应对长期投保的优质客户给予续保优惠,以激励客户进行续保,保持客户的忠诚度,另一方面给予团体客户一定的让价优惠,以激起客户更大的购买欲望。在续保过程中应对那些没有发生赔款、效益较好的业务给予一定的无赔款优惠,刺激客户加强安全工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优惠价格策略,可以有效的稳固住现有客户群体,激起客户购买欲望,降低标的风险,提高市场占有率。
4.2.2.4价格组合策略。保险公司通过不同险种的组合给予价格优惠的策略,借此激起客户的购买欲望。例如客户在购买车损险的同时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在购买家财险的同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购买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时,保险公司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使客户享受到一定的实惠,保险公司也可借此扩大销售收入,提高市场份额。
4.3渠道策略
营销渠道就是将商品或者服务从生产者到消费者转移的具体路径,保险营销渠道就是将保险产品从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或投保人销售的具体通道。在市场主体不断增多、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格局下的保险主体,要想具备较高的业务发展能力和竞争能力,就必须建立分布合理、覆盖广泛、功能齐全的多元化营销网络和营销渠道,并保持销售过程的顺畅和便利。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的营销渠道两种:直销渠道和中介销售渠道。
4.3.1直销渠道策略
4.3.1.1建立网络销售系统,培养特定客户群体。在经济全球化和全球信息化迅速发展的今天,电子商务保持着快速发展的姿态。根据中国信息部的统计,中国网民自2008年已超越美国位居全球首位,这预示着“网络”将成为未来销售市场的主流,也将成为最大的销售平台。保险作为一种服务产品,网络销售业务是将来业务发展方向之一,因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积极建立网络销售系统,一方面以消费者为导向,推出个性化产品,另一方面可与客户进行适时沟通、信息说明、品牌推广、市场调研,培养特定客户群体。
4.3.1.2改善人员分布结构,招募扩充直销人员。直销人员是保险公司发展的基础和基石,对稳定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起到关键作用,随着保险主体的不断增多,优秀的直销人员已成为各家保险公司争取的对象。销售力量薄弱,且人员分布结构极为不合理,尤其是主城区销售人员更为匮乏,因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结合市场实际情况,改善提高员工福利待遇,塑造团结和谐工作氛围,招募和引进优秀销售人才,保留和激励销售人员工作积极性,从而改善公司整体销售能力。
4.3.1.3积极争取电话销售,提早介入电话销售市场。电话销售是最近几年兴起的一种新兴销售方式,以其价低方便取胜,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成为分散型销售者最喜欢的投保方式之一,尤其是对车险业务而言,越来越多的家庭采取电话投保的方式参加车辆保险,电话投保已成了保险市场消费的潮流,电话销售的业务发展速度较快,业务总量也逐年扩大,是保险公司业务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兴国财产保险市场现共有七家保险公司取得电话销售车险业务的资质,因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与总公司主动沟通,提早争取电话销售资质,提早介入电话销售市场,提早在潜在消费群体中建立印象,为后期电话营销的发展奠定基础,也为后期业务的发展提供驱动力。
4.4促销策略
促销策略是营销策略中的基本策略,指生产商通过广告、人员推销、促销、公共关系和网络传播与网上营销等促销方式,向客户传递有关信息,激发客户的购买欲望,从而达到扩大产品销售的目的。保险产品最为一种生活的非必需品,在市场竞争环境下,要想激起客户的购买欲望,除采取价格策略、渠道策略、产品策略外,还必须采取适当的促销粗略,以引起客户的注意和兴趣,扩大市场份额。目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采取的促销策略主要包括广告、人员推销、促销、公共关系以及网络传播与网上营销等方式。
4.4.1广告宣传时要明确目标市场,并根据推销产品以及客户群体制定相应的广告内容。
4.4.2要选择适合的广告地点和广告形式。如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适合选择广告牌、电视播放等广告形式,而在直接面对客户的营业网点等地点应选择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
4.4.3可采取多种媒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广告宣传,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选择媒体时应考虑或测算广告的投入产出比;
4.4.4广告中可通过保险公司实际案例向社会群体宣传公司“负责任、守信誉”的社会想象以及“主动、迅速、及时、合理”的服务理念,以提高公司知名度,提升客户群体的信赖感。
结论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 社会保障 中国
人生一世,最宝贵的是生命,但没有健康,其他的又何从谈起呢?健康保险在中国该如何发展,成为每个人思考的问题。笔者针对当前中国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发展健康险的一些建议。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保险业发展迅速,保费收人以超过30%的速度增长。与此相反,商业健康保险业从建国到医疗体制改革之前,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在医疗改革之后,才开始缓慢发展,但总体水平远远落后于广大群众的需求。总的来说,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业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健康保险品种单一,覆盖面窄
2003年7月18日,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起草的《健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草拟)的讨论稿中写到:“健康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或给付的一种保险。”这在中国是首次对健康保险的概念和业务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文件中还写到:“健康保险具体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人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目前在中国保险市场上健康保险产品的种类主要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而失能收人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在国内保险市场上几乎还是空白。
用工制度改革后,公费医疗面日益窄小,个人支付医疗费用的群体范围扩大,同时对医院有关数据和全社会的患病的概率难以掌握,给保险费率的精确计算带来一定的难度。此外,药品的价格普遍较高,随着医药科学的不断进步,检测手段日益改进,带来昂贵的医疗费用,使商业保险望而却步。尽管这几年保险公司也推出了不少新险种,但也只限在重大疾病,对覆盖面较大的疾病险种还显得苍白无力。另外,因为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及中国的家庭结构倒置,护理保险在中国的发展前景非常好,但要发展起来仍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对于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大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在现阶段中国发展这种险种的难度很大,主要障碍是缺乏社会诚信体系,保险公司很难控制风险。据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1—7月份,我国健康保险保费收人148亿元,只占到同期寿险保费收人的8 . 9 % ; 2000年我国卫生总费用4764亿元,商业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赔付额为12.9亿元,仅占全国卫生总费用支出的0. 2%,我国健康保险覆盖面之窄是显而易见的。
2.没有专门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首先,从法律规定上看,没有明确界定健康保险业务的性质。2003年1月1日实施的修改后的《保险法》规定:“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这一规定改变了原来健康保险业务只能由人身保险公司经营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健康保险业务与人身保险业务的差异。但是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又规定:“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我国《保险法》仍将健康保险归为人身保险业务,保险业务的一些基本原则如补偿原则、代位原则和分摊原则在法律上仍不适用于健康保险业务,但实际上,健康保险区别于寿险,它比寿险更复杂,在理赔、定价、受益等方面要考虑的因素较多,而在某些方面却与财产保险有相似之处。
其次,从国内经营情况看,目前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公司,大都是经营寿险业务的公司,由于对健康保险在风险本质、精算方法、管理技术、服务内容等方面与寿险业务的差异性认识不足,从而在经营行为上表现出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险需求缺乏认真研究,不下功夫开发健康保险的风险控制技术,不注重建立健康保险的管理体系和专业人才队伍,而是沿用寿险的经营模式和方法在经营健康保险,在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方面更是缺乏创新。从发达国家的保险经营上看,寿险与健康保险不能或很少混业经营,有的国家将健康保险划为保险业的第三产业,在经营中与寿险和财险都区别开来,在精算上要考虑健康保险的长期和短期收益、稳定及波动程度,还有设计的复杂程度。因此,健康保险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独特领域,应有专门的健康保险公司来独立经营。
3.缺乏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
长期以来,由于公费医疗、劳保制度的存在,“病人看病,家属、医生搭车,国家买单”的思想普遍存在,而且根深蒂固,被保险人很难被带进商业保险的消费中来。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医疗服务提供者成为拥有共同利益的行为主体,使得保险机构的费用控制很是被动。在健康保险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存在着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被保险人对自己身体健康状况的了解往往比保险人更加全面,患有疾病的人比健康的人更加容易购买健康保险,这样就会产生逆选择风险,保险公司在核保时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引起非常严重的后果。
另外,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也经常在健康保险中出现,尤其是在重大疾病保险中,更有甚者,被保险人与医生串通一气共同来欺骗保险公司以诈取巨额保险金。同时由于缺乏对疾病的专业知识和医疗技术壁垒的存在,患者只能被动地接受医生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而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医生,往往做出更合乎自身利益的选择,提供过度的医疗服务。这样肯定会导致不必要的高额检查项目、大处方的出现,而且,由于医疗服务在我国已有多年的发展历史,医疗服务提供者在机构和技术上的发展相对于商业保险来讲远远超前,医院有对医疗消费抉择的垄断权,而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很难介入到医疗服务当中,对医疗费用加以监督和限制。
4.商业健康保险在社会医疗保障中的地位不明确,社会大众对商业健康保险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偏差,风险防范意识和健康保障意识还不强。
一、背景分析
从国内市场情况看,自1999年10月平安率先开办“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起,投连险就一直是保险市场中被关注的热点。虽然投连产品发展时间较短,特别在产品宣传和客户培养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但是经过近十年来的不断发展壮大,无论在数量还是保费收入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鉴于前两年中国良好的资本市场环境,投连产品在中国发展的速度非常迅速。推出投连产品的保险公司业也由2006年的6家增长到现在的20多家。据有关数据显示,从2007年初截止到10月投连产品保费收入300亿元,同比增长500%,占寿险保费收入的7.4%,在个别外资保险公司占比甚至达到80%以上。
长期以来,国内最大的寿险公司——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一直坚守传统险和分红险,万能险和投连险一直是其“小心翼翼”的领域,但是在前两年付出了保费收入和市场份额双降的代价后,尤其在2007年下半年的高速增长态势面前,中国人寿面临巨大的市场压力。先是从去年开始,中国人寿在部分试点城市销售万能险,今年3月底,中国人寿总裁万峰表示将顺应市场环境采取积极的进取策略。而其国泰裕丰投连险的推出便是举措之一,中国人寿于2008年4月22日,在银行保险渠道推出“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这是中国人寿的首个投连险产品。
二、目前投连险市场状况
1、账户设置情况及投资策略。
大部分保险公司会根据投资账户的特性而设立三到四个不同类型的投连投资账户。为了能够更加详细和客观地研究对比不同类型账户的投资表现,把投连投资账户分为五类,并给予五类账户的详细定义,而投资策略是和投连险产品的账户设置情况密切相关的,不同类型的投连险账户对应不同的资产配置比例和投资范围:
偏股型账户:70%以上的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是所有投连账户中最为激进的投资账户。
混合偏股型账户:50%-70%的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其他投资于债券市场,因投资于股票市场的比例有所缩小,因此所承担的风险也相对较小。
混合偏债型账产:30%-50%的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其他投资于债券市场,因主要投资于风险较低的债券市场,较小部分资产投资于股票市场,因此所承担的风险进一步缩小。
偏债型账户:70%以上的资金投资于债券市场,其他投资于证券市场或货币市场,因仅有较小比例的资产投资于股票市场,因此进一步保障了投资者的收益。
货币型账户:90%以上投资于货币市场,主要是投资于低风险、低回报的货币类资产,这样保证了投资者的最低收益率。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自2005年以来出现了多年来难得一见的牛市,大量资金流向股票和基金,证券交易指数持续上升,资本市场迅速升温。因此,这段时间投连产品在中国发展的速度非常迅速。推出投连产品的保险公司业也由2006年的6家增长到现在的20多家。
除去财险、以及寿险团险产品以外,共统计可公开查询资料的寿险投连险产品账户52个,从图1可以看出,其中大部分投连险投资账户的设置都在4个或者5个,较符合前文五类投资账户的科学分类,也易于体现不同投资账户之间的不同资产配置策略以及收益表现,也体现了投连险的最主要特色之一,即投资者根据对不同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市场动态的判断,灵活地调整资金在不同类型账户之间的配置,从而有效地实现战术性资产配置调整。如果投连险产品的账户设置主要以偏股型投资账户为主,或者投资于资本市场的单一账户设置,过于迎合投资者谋求短期较大投资收益的心理,这必定存在较大风险,且使投连险的最与众不同的特色未能充分体现。
2、中外资保险产品对比。
由于投连险在国外发展时间较长,产品模式已经发展较为成熟,因而许多外资保险公司在进入中国市场后,纷纷推出具有自己特色的投连险产品,比如2004年1月由瑞典斯堪的亚公共保险有限公司与北京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建的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不仅推出的所有产品都是投资型保险产品,而且在国内率先采用“基金的基金(FondofFunds)”作为公司投资连接保险的投资管理模式。而2006年12月,瑞泰人寿保费收入就突破了5亿元人民币大关,其未来发展前景也更被看好。
在中资保险公司当中,今年4月下旬,长期坚守传统险和分红险的中国人寿也推出了第一款投连险产品——国泰裕丰投连险,由此可以看出,投连险产品的未来是很值得期待的,而它所需要的仅仅是资本市场的推波助澜以及投资者对其的正确定位。
目前,根据保监会2007年1-12月人寿保险公司原保费收入情况表统计,除去存续、养老、健康保险公司以外,中国寿险市场上共有45家寿险公司,其中27家寿险公司开发了投连险产品共计105款,18家无投连险产品;而其中中资寿险公司21家,只有8家寿险公司开发了投连险产品共计17款,13家无投连险产品;外资寿险公司24家,就有19家公司有投连险产品85款以供不同投资需求的客户选择,仅有5家外资公司在中国地区无投连险产品。
外资保险公司中开发投连险产品的比例为79%,而中资保险公司中开发投连险产品的公司仅占38%,面对如此之大的差异,我们不得不对中国投连险市场,以及投连险未来的发展前景进行一番深入的思考。
3、销售渠道。
受传统保险模式的影响,投连险产品大部分是由各保险通过自有渠道进行销售。但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投连险的强势热销直接推动了银保转型——从储蓄替代品转向投资产品,逐步呈现出专业化趋势。
外资保险公司率先吹响投连险号角,吸引中资保险公司跟进,从而改变了以往中资保险银保产品创新领头羊的地位。投连险在渠道、缴费额、投资收益等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瑞泰人寿2005年初推投连险时,就选择银行、证券公司以及部分机构销售,放弃营销员的个险渠道。后面出现的投连险也都主要依托银行销售,而且,对于销售人员的要求高,需要有专业的理财知识,能够为客户提供合理的理财建议,从这个角度看,投连险是专业化的银保产品。
从投连险的长远发展来看,根据不同银行开发不同产品将成为一种发展趋势,中国人寿和平安保险已占据“先天”优势。自2006年以来,中国人寿和平安保险加快了银行的整合力度,一路攻城略地,平安保险收购福建亚洲银行、深圳商业银行与旗下原有的平安银行整合成新的平安银行:中国人寿则成为广发行的第一大股东、入股安徽商业银行、民生银行等。与银行的“姻亲”关系决定了打造专业化银保产品的可能,大都会保险因与花旗银行同属一个集团,在投连险的初次行动中大获成功。
由此可以看出,银保投连险产品的发展体现了专业化的发展要求,将会更近一步拓宽投连险的未来发展前景。
4、产寿险投连险分析。
目前,财险公司也逐渐进入这一领域,开发将投连险与财产保险相结合的产品,也逐步受到了投资者的接收和认可。非寿险投资型产品开发始于2000年,其在传统财产保险保障的基础上加入了投资功能,因此受到市场欢迎。截至2006年底,有8家保险公司累计开发30多个产品,保费余额329亿元。尽管与寿险投资型产品相比,非寿险投资型产品起步较晚,最初只有华泰保险公司一家开发这类产品,但近一年多来却发展迅速,目前已经有8家财产险公司开始经营投资型险种,如华泰财险公司的华泰稳健、华泰居益产品,人保财险的金牛、金娃投资保障型家财险,平安财险的平安理财宝以及华安财险的金龙收益联动型家庭财产险。
5、收益率排名。
本文统计了目前市场上可公开查询历史价格的105款投连险产品共计160个投资账户,并将其自设立之日起的总收益率进行了排序,其中收益率涨幅前十位产品如下表:
从表1可以看出,在这前十位投连险投资账户中,有5个是中资寿险公司投连险产品,其余5个投连险产品是外资寿险公司的,而涨幅最大的新华人寿创世之约投连险自运营以来,总收益率高达445.45%,同时也是国内保险公司最早开展这项业务的寿险公司。同时,除平安投连险的基金投资账户和瑞泰投连险的平衡型投资账户以外,其余八个产品账户都是属于偏股型账户。
以2000年中国平安推出的投连险为例,2006年以后各账户的累积收益率进入了一个快速增长的上行通道,并且在2007年期间,分别在2月初,6月初和10月份出现了几次比较大的波动,而这几次波动的时间点也同2007年证券市场的几次波动相吻合。这也进一步说明了投连险产品对证券市场的依赖性。
表2列出了在不同时间段平安投连险各账户以及上证指数的收益率情况并同上证指数波动比较大的几个时间段进行比较。从2007年全年的情况看,尽管投连险各账户的收益情况低于上证指数的市场表现,但是在几次比较大的市场波动情况下,特别是2007年5月至6月以及2007年10月至11月这两个时间段,投连产品的下跌幅度都远低于上证指数的下跌幅度,从而说明了投连产品良好的抗风险性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良好的风险管理控制能力。
如按照不同账户类型来看,根据世德贝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关于投连险产品的分析报告,2007年偏股型投连险产品的收益率都在50%~80%之间,其中招商信诺的“步步为赢”进取型账户(年收益率:78.2%,权益类产品比重:95%~100%)和“吉祥宝”趸缴型积极性账户(年收益率:78.06%,权益类产品比重:95%)在同类型账户中位居前列;混合偏股型账户年收益率在35.27%~94.37%,其中瑞安人寿成长型账尸(权益比例50%~80%)在同类产品中收益最高,高达94.33%。混合偏债型和偏债型账户由于权益类资产配置较少,因此收益相对较低。在这两种账户中,年收益率最高的分别是:瑞泰人寿平衡投资账户(年收益率66.51%),招商信诺“步步为赢”稳健账户(年收益率24.62%)。尽管投连产品在2007年取得较好的成绩,但大部分投连产品的收益率均低于相对应的比较基准(上证指数+中信全债指数),不过在上证指数几次大的波动中均体现出良好的抗风险性,从而体现出专业理财机构很强的控制风险能力。
6、推出时间背景。
另外还可以从上表中看到一个特点,就是这部分排名高前的投连险投资账户的设置时间多在2007年10月16日(上证综合指数最高点)以前。而在本文的统计中105个投连险产品的160个账户的设立时间如下图所示:
由上图可以看出,大部分的投连险账户都是在2007年设立,其主要原因有:
一是资本市场的明显好转,吸引了保险资金的进入;
二是广大人民群众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投资的需求不断增长;
三是保险产品、技术、人才等实力的增强:
四是投连险在我国经历三个发展时期所积累的经验,使得投连险产品在我国得以迅速发展和推出。
以上种种原因造成了中国投连险市场在2007年的井喷现象,这既是时机成熟投连险得以接连推出,同时也要看到投连险的急速发展而可能产生的风险,如:
一是投连险产品对资本市场的极度敏感性,由此引起的业务大幅波动的经营风险。
二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迅速,但毕竟发展历史较短,受政策调控影响较大,由此可能引起的宏观经济金融的政策风险。
三是由于平安投连险所引起的退保风波影响仍未消退,而导致这一风波的原因是销售投连险产品过程中,保险公司与基金公司之间、保险公司与营销员之间、营销员与保险客户之间等等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容易产生道德风险,从而有可能由个例的逆选择发展到普遍的信用危机,引起信用风险,这样势必又会影响保险业的诚信形象,给投连险产品的发展带来障碍。
三、中国投连险市场的前景展望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看到我国投连险目前还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
1、一般来说,投连险保单持有人可以在不同账户之间转换资金,以避免或降低损失。但是由于部分公司投连险产品只有一个投资账户或者投资账户全部与股市相关联,因此其投连险产品各账户之间区别不大,风险趋同,没有达到设置不同账户以规避风险的终极目的,这也使投保人转换账户以避免或降低损失的愿望化为泡影。
2、某些保险公司为了迎合投资者盲目追求短期快速利润的心理,推出的投连险产品账户设置单一,且大多账户倾向于股票市场或者偏股型基金,因而在今年的动荡的股市行情之下,投连险收益表现差强人意,投连险账户在2008年第一季度的收益率基本与其在股票市场内的配置份额成反向关系。因而严重打击了投资者购买或投资投连险的信心,对投连险的未来发展造成了一定影响。
3、某些保险公司与营销员之间、营销员与保险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造成了销售误导,无意之中夸大了收益,隐瞒了风险,严重挫伤了投资者投资保险理财产品的积极性。短期的求利求快心理必然会给投连险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留下隐患。
4、保险公司之间的投连险产品、或同一公司中不同投连险产品之间同质性较大,差异较小,突显不出各个公司或者不同产品的特点。
然而,我们也要看到,在各种金融理财工具中,投连险产品也具有独特的价值。
一是具有保障功能,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较高的风险保障;
二是长期的理财规划工具,期限长治二十、三十年乃至终身,依靠保险公司强大的系统支持和专业的精算人员,能够为客户提供长期的理财规划;
三是用确定的支出保证确定的规划,是中长期理财规划的有效工具。
(一)互联网保险发展的现状
1.发展速度快中国保险行业关于互联网保险发展情况的第一份研究报告--《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在京。这份《报告》显示了近年来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的相关数据。从2011-2013这3年间,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主体从当初28家上升到了如今的60家;此外,2011-2013的3年间互联网保险规模保费从31亿元增长到291亿元。从《报告》中可以得出,互联网保险虽然发展时间尚短,但行业整体的发展速度快,发展前景可观。2.经营模式多样化互联网保险的经营模式逐渐多样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保险公司在公司官网上提品的价格,推出官方网站的直接营销平台,如泰康在线;第二,保险公司选择与网络技术公司合作,利用其现有的网络平台来进行营销;第三,保险公司与互联网公司联合起来,组建全新的互联网保险公司,如众安在线财产保险公司。3.创新程度有待提高目前,虽然许多保险公司已经在互联网保险产品的创新中投入了很多人力及物力,但其创新程度仍然不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首先,从经营模式的角度,大部分保险公司只是将产品简单的从线下销售转移到了线上销售,很少可以实现保险和互联网的真正融合。其次,从销售产品的角度,虽然出现了类似于“赏月险”“雾霾险”等貌似另类的保险,但其本质上是属于常见传统险种中的意外险。而真正有创新的互联网保险产品却少之又少。
(二)互联网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行业新进入者增多,竞争加剧在大数据时代,数据普遍具有“透明公开、资源共享”的特征,若是数据与保险技术相结合,将可能出现更多的新进入者,竞争加剧,市场波动加大。第一,拥有海量数据的互联网公司一旦拥有风险识别与控制技术,便可以通过自己成熟的平台和广大受众成立一家互联网保险公司。第二,已经拥有一定的风险控制能力的企业一旦拥有成熟的大数据技术,掌握了有效数据,那么建立自己的风险管理体系比购买单纯的保险产品更节省成本。2.信息安全问题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我们每个人都将面临着数据公开和个人隐私安全的矛盾。显然,数据公开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由于互联网保险在经营过程中会面临许多网络经营风险,数据的公布公开,为经营互联网保险的企业提供了更准确的数据来源,这不仅有利于互联网保险公司规避风险,也将促进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并且为社会创造价值;另一方面,数据公开也会带来许多不良后果,如造成隐私的泄露、人权的侵害等不容忽视的问题。3.互联网保险风险多,缺少有效防范手段经营互联网保险的企业和购买互联网保险的客户都将面临多种新形式的风险。一是线上交易,无法面对面完成,这种交易方式会增加在投保、核保、理赔过程中的道德风险;二是网上支付系统不够完善,这会导致客户的财产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如出现付款后风险得不到保障等;三是保险业普遍的网络技术水平不高,这将制约经营互联网保险的企业的发展。这些新形式的风险如此之多,但有效的防范措施却很少。
二、互联网保险发展的解决策略
(一)提高准入条件,稳定市场
要保证互联网保险稳定健康的发展,就要明确规定并提高互联网保险的市场准入条件,提高准入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信息技术水平,以及偿付能力,从而解决将来可能会出现的,在大数据时代关于互联网保险经营模式的问题。另外,互联网保险的销售人员与客服人员,应具有专业保险知识,取得保险人资格证书,并公示于销售网站上以便消费者监督。
(二)加强信息安全的监管措施
一方面,要妥善处理好数据公开与个人信息安全的关系,使两者维持在一个相对平衡的状态。从而达到公开有利于互联网保险行业的信息的同时,又不损害个人利益,不侵犯个人隐私,更有效的利用好数据,实现双赢的局面。另一方面,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的监管部门也应该根据市场需求,出台相应的互联网保险监管措施,从制度上对于互联网保险做出硬性的规定,使互联网保险经营主体有据可依,从而规范自己的行为。
(三)培养人才
两公司联手“入侵”伊利
伊利股份9月18日晚间公告称,9月14日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产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566.7900万股,占总股本的0.09%。本次权益变动后,阳光产险和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合计持有公司普通股股票3.0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阳光产险和阳光人寿因同受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而构成一致行动人。
两公司联手“入侵”伊利,这一变故被业内认为或许引发另一场“宝万之争”。
伊利股份公告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申请,公司股票自9月19日开市起紧急停牌,连续停牌不超过10个交易日。内部人士表示,伊利通过停牌获得与阳光保险及其他股东的沟通时间,同时伊利也在寻找“金主”支持,以避免恶意收购的风险。
此番举牌伊利股份,阳光资管方面表示是看好中国消费行业的发展前景、认可伊利股份的投资价值。“阳光保险在举牌伊利股份后,第一时间即告知了伊利方面,并在信息披露报告中明确支持伊利股份现有股权结构,不主动谋求成为伊利股份第一大股东和在未来12个月内不再增持伊利股份”。伊利内部人士则另有说法:“当时谈判时,阳光保险表示要在5%的基础上继续增持,但最终双方并没达成一致。”
有消息称,阳光保险曾就董事会席位与伊利沟通,阳光保险回复“绝无此事,纯属谣言”,伊利则未作回复。
截至9月14日收盘,伊利股价为16.11元/股,总市值为977.04亿元。
第一大股东股权不足10%
阳光保险投资伊利股份,最早可以追溯到2015年底。伊利2015年年报显示,阳光保险成为新进大股东,持股1.09亿,占总股本的1.83%,位列伊利股份的第五大股东。今年7、8、9月阳光保险持续买入,直至持股比例上升至5%。
从伊利股权结构来看,最大单一股东呼和浩特投资公司持有8.79%,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6.22%。作为伊利的管理团队,前十大股东中潘刚等高管占据了4席,4位高管的持股加在一起,占总股本比例不过7.89%。
分析人士认为,阳光保险持股伊利必然会突破5%,因为再收购4%股份就能超过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跃居第一大股东。对阳光保险而言,动用百亿资金控股伊利易如反掌。伊利股份的行业地位优势明显,前景预期较好,现金流充足,是当前资产荒背景下的稀有品种。此外,伊利是国内目前少有的业绩双增、净利润快速增长的消费企业,极具投资价值,如果资本大鳄控制了伊利,自然会有很好的回报。
伊利股份对“野蛮人”小心防范
万科被举牌初期,市场中股价被低估、股权分散、拥有品牌渠道技术等核心资产的公司颇有成为“唐僧肉”的危机感。对于伊利股份,机构分析称公司属于质优白马股――乳业行业格局稳定,虽然需求不振,但作为龙头的伊利市场份额还在提升,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且公司财务健康、现金流良好、股票估值较低。
深知自家股权分散,伊利股份对“野蛮人”一直都小心防范。
2006年5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将授予管理层等33人合计5000万份股票期权,当市场中出现收购公司的行动时,激励对象首次行权比例最高可达到获授期权总数的90%,且剩余期权可在首次行权后3日内行权。经过上述安排,在伊利大股东持股低至10.85%的情况下,可以使管理层迅速稀释股权抵御敌意收购。伊利股份的这项措施堪称“金色降落伞”,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万科式尴尬。
今年上半年,万科股权之争愈演愈烈,A股中可能被“野蛮人”觊觎的公司都未雨绸缪,修改公司章程“反收购”。今年8月,伊利股份修订的公司章程共计11条,修订的条款中包括“持股达3%须通报”、“提高了股东行使提案权的法定资格标准”、“提高股东大会表决权通过比例”、“董事会可自行定义恶意收购”等章程。针对伊利的“反收购”条款,上交所发问询函提出十大要求,对其部分修订条款要求伊利股份补充披露,同时还特别要求独立董事、律师对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发表明确意见。至今,伊利股份没有对此做出回应。
业内认为,根据相关规定,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的5%时,应在事实发生的三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间不得继续买卖该公司股票;而伊利股份修改后的章程将上述5%的强制披露门槛降至3%,显然与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不相符,并增加了投资者的义务。
中国乳业战略重点在伊利
作为乳企龙头,伊利发展态势相当不错。2014年,蒙牛与伊利一起进入中国乳企“500亿俱乐部”。2015年,伊利收入达到603.6亿元,蒙牛收入下降到490.265亿元,而从利润看,伊利利润总额46.54亿元,约为蒙牛的两倍。今年上半年财报显示,伊利和蒙牛收入差距为28亿元,有所减少;但从利润来看,分别为38.07亿元和10.773亿元,差距加大。
2015年半年报后,齐鲁证券就曾指出伊利估值偏低;今年半年报之后,太平洋证券、高华证券、财富证券、招商证券等都给予了买入、增持、推荐、强烈推荐的评价。
针对阳光保险的后续动作,宏源证券首席分析师范为表示,不排除阳光保险通过控制伊利股份,达到其资本运作的更多目的。“极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阳光保险未来继续增持伊利股份,从而进一步获得控制权,参与战略决策和高层主导权。”
乳业分析师宋亮则持相反观点:重演万宝之争可能性比较小。中国乳业战略重点在伊利,如果伊利股权出现不可控状态,那么政府的一些政策很难落地。此外,乳业目前是国内产业链条最长、产业最复杂的行业,险资或许玩不转。
更多市场人士则认为,对于阳光保险还需要“听其言,观其行”。
阳光保险已举牌多家公司
根据阳光保险集团下属子公司阳光产险和阳光人寿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显示,两家公司合计实现净利润约33亿元。仅在投资收益上,阳光产险和阳光人寿合计就达到了125.91亿元。
今年4月27日,阳光财产保险和阳光人寿保险两家公司分别披露了2015年年报。年报显示,阳光产险2015年总资产396.65亿元,同比增18.9%;净利润20.89亿元,较2014年增加了80%。投资收益29.31亿元,较上期翻倍;阳光人寿2015年总资产1458.37亿元,同比增53%;净利润12.21亿元,较2014年的1.17亿元增加了944%。
2015年11月30日,阳光保险一天之内举牌承德露露、京投银泰和中青旅三家上市公司,震惊市场。目前,阳光保险作为A股举牌主力军之一,举牌对象主要分布在食品饮料领域,举牌A股上市公司达六家,除伊利股份外,分别是凤竹纺织,持股5%;中青旅,持股7.46%;京投发展,持股5.35%;胜利股份,持股5.56%;承德露露,持股8.43%;福寿园,持股7.22%。其中,京投发展、承德露露及伊利股份是由阳光人寿和阳光产险共同举牌,其余四家公司均由阳光人寿独自持股。
阳光保险举牌伊利符合规则
针对阳光保险举牌伊利股份一事,中国保监会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表示,阳光保险的经营管理和投资行为,在规则许可的范围,履行了相关程序,且做出相应承诺,从目前看是在公开市场上正常的财务投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