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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安全培训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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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安全培训

第1篇:文物安全培训范文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继续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和专项治理活动,以落实乡镇政府、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保障,以强化综合协调能力为着力点,以压降事故为落脚点,积极构建责任体系,强化专项整治,规范监督行为,凝心聚力,负重奋进,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稳定好转,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和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力争完成市上下达的控制指标,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由偏重治标向标本兼治和主动防范转变。

三、工作任务

(一)以推进责任落实为重点,深化目标管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推进乡镇领导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乡镇党委每季度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制度和主要领导干部每月督查制度,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制,进一步推进乡镇政府的责任落实。

2、推进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为重点,理顺行业监管体制,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管理”的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抓好专业监管,强化综合监管。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协调督促作用,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各相关部门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乡镇政府、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制度,促进指标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3、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各类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百分之二比列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一步强化企业培训基础作用,强力推进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严格执行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增强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低于96%的,一律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凡职工教育培训率低于85%的,一律停产整顿。全面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伤亡事故经济赔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经济政策。加强以班组建设为重点的现场安全管理,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承诺制,推动企业形成自我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停产整顿或依法关闭,对企业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推进目标责任考核机制的落实。继续实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制度月通报月排名制度,加强指标实施和工作绩效考核,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和通报奖惩,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二)以防范各类事故为重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完善事前预防机制

5、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深化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继续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专家现场勘查“会诊”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隐患监督不力“责任倒查”制度、隐患有奖举报等行之有效的制度。继续实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月查月报月改月清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一患一档制”和分级管理制度,做到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对发现的各类隐患,抓大不弃小,排查一处整改一处。对短时间内完不成整改的安全隐患,实施动态管理,跟踪督办,确保安全。对无视法律法规、治理隐患不力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严肃处理。

6、继续挂牌督办一批县级重大安全隐患。按照“快补旧帐,不欠新帐”的原则,首先重点解决好煤矿企业双回路供电未安装到位,资源整和矿井未按设计施工,生产矿井使用木支护以及烟花爆竹企业违规转包、“三超一改”和打击家庭作坊非法生产问题。各相关乡镇、部门做好隐患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期限、防范措施的落实。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跟踪监控,对重大隐患整治不力,酿成重大事故或未按期完成隐患整治的责任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严肃实施行政问责。各乡镇各部门也要重点督办整治一批重大隐患,同时每月将进展情况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7、继续坚持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月查月改月报月清”工作。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月查月改月报月清”工作作为督促、督办广大生产经营等基层单位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日常化、具体化、规范化的重要措施,全县所有企事业单位都要坚持不懈、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做好安全

隐患排查治理的“月查月改月报月清”工作。县安委会办公室每月进行通报,并推广先进、鞭策落后,不断抓好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

8、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健全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信息数据库,全面实现实时动态监控。率先在高危行业领域建立起覆盖县、乡、企业的隐患信息化管理机制,对上报的各类隐患按照危险程度进行分级分类,及时预警、研判,主动把握和掌控隐患的整改状况和发展态势。

(三)以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为重点,深化专项整治,不断提高重点行业和领域抗风险能力

突出预防为主,继续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将专项整治范围覆盖到各个重点环节、工艺和流程。对工艺危险性高、机械设备多、安全状况严重的企业,督促企业落实专人进行实时监控,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认真抓紧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

9、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由各花炮产区主产乡镇和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蒲城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强化监管,强化措施,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各个环节,从根本上解决烟花爆竹企业违规转包、“三超一改”和打击家庭作坊非法生产问题,确保烟花爆竹全行业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好转。

 

10、煤炭专项整治由煤炭局负责。认真贯彻落实“一通三防”、瓦斯治理12字方针。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做好煤炭企业的复产验收工作。严防煤矿为抢产量、抢进度、抢效益而突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凡发现煤矿存在“三超”行为的,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严厉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重点解决好煤矿企业双回路供电未安装到位,资源整和矿井未按设计施工,生产矿井使用木支护和在建、停产矿井边建设、边违规生产等问题。

11、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由安监局负责。切实加强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监管,继续推行中深孔、分台阶、机械铲装作业,深入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打非工作以唐陵文物保护区为监管重点,唐陵保护区内的非法开采由文物局牵头,按照拆除工房、拆除设备、摧毁窑体、恢复地貌的标准执行。保护区以外的非法开采由国土局牵头,结合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依法关闭取缔无证无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型矿山企业。

12、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由安监局负责。严把危化项目审批关,加强对已取证单位的安全监管,坚决打击各种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推行化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加强对生产工艺、装置、设备维护检修施工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管理。重点解决危化品运输监管混乱以及液化气站监管职能交叉等问题。

13、道路交通专项整治由公安交警和交通局负责。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排查治理危险路段,治理超载超限等行为,落实客运企业安全责任,加强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管。重点解决酒后驾车、农用车非法载客、骑乘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14、建筑工程专项整治由城建局负责。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严格施工现场管理,促进参建各方落实安全责任,积极推行建筑业安全评价工作,杜绝无资质施工企业进入建筑市场。重点解决脚手架和起重机械倒塌、工地坍塌、模板支撑垮落、人员坠落等问题。

15、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公安消防负责。重点对商场、市场、宾馆、歌舞厅、车站、学校等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设施、疏散通道进行整治,确保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坚决取缔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和单位,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多发的状况。

16、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按照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原则,由所在乡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辖区企业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四)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重点,深化宣传教育,不断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17、加大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建立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常识,逐步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范围,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之中,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精心组织创新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开展安全“咨询日”、安全知识竞赛等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

18、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依托干部大讲堂,对全县县处级领导和科级领导进行安全培训,提高领导的安全意识和安全决策水平。加强对全县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安全培训,进一步增强基层领导安全管理水平。强化企业培训的基础作用,强力推进企业全员安全。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严格执行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增强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监督执法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更好的促进安全培训工作有效开展。

(五)以推进依法治安为重点,深化执法监察,不断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19、严厉打击“三非”行为。健全完善“县政府指挥,部门联动,行动一致,依法行政,定期碰头,情况互通”的联合执法打非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提高执法效率。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重点解决烟花爆竹的非法生产、高阳和罕井区域内煤炭的非法生产以及唐陵保护区内的非法采石等问题。

20、严格安全生产源头准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许可,继续抓住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的时机,严格许可条件审查,加强源头管理,凡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许可。加强对获得许可企业的跟踪检查,对违反行政许可规定的企业,责令整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依法吊销其许可证。

第2篇:文物安全培训范文

在局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动员各方力量,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不断健全火灾防控体系,确保全系统不发生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平安__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9月20日

全局成立2016年全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基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找准火灾防控薄弱环节,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组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行业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提高全系统火灾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一)夯实消防事业发展基础

开展消防安全形势评估。基层各单位、各股室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尤其是对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意见。6月25日前,基层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报告报局安监股备案。

(二)推动落实基层单位消防管理责任

在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全系统的议事协调作用,健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基层各单位、各股室要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有标准的要列出计划,没有标准的要尽快制定,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督促落实标准要求,对不合格的,要重点帮扶整改。

(三)强化消防安全分类整治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宾馆饭店、娱乐场所、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等场所,全系统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及时提请局领导小组督办,督促单位制订整改计划、落实安全措施。

专项治理以文化市场、文物古建、旅游景点、影剧院为检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建立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

(四)强化消防宣传教育

基层各相关单位、各股室要积极推动干部职工培训,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组织消防工作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活动。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县安委会组织部署、排查整治和总结3个步骤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6年6月5日前)。基层各单位要制定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5日至9月10日)。基层各单位要加强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力度,消防基层基础,提高火灾防控能力;要按各自职责,扎实推进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基层各单位要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每月一次上报局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基层各单位要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局安全领导小组将适时通报各基层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基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在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的基础上,统筹部署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并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纳入工作考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真正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这次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基层各单位要以抓火灾排查整治、抓消防基础建设为工作重点,实行部门联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全力督促本单位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第3篇:文物安全培训范文

一、检查内容

危险化学品方面:要重点排查危化企业安全技术设施装置、长输管线、压力管道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隐患治理情况;电气、仪表、流量计等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等工艺安全技术、关键设备及安全设施的运行情况;重大危险源和关键部位的24小时实时监控情况;冬季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烟花爆竹方面:对照新实施的《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核查内外部安全距离、可视监控或远红外监控是否正常、消防设施是否完备可用、仓库内烟花爆竹是否混存、堆垛码放是否符合规范、内外标识是否齐全、是否超量超等级储存、温湿度记录是否登记、是否进行应急演练等,并组织对烟花爆竹零售点销售期间的连续安全检查。严肃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检查“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的配备情况;施工现场、农民工宿舍及临时办公用房采暖保温、用电管理情况;防机械伤害、防高空坠落、防触电、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防冻和防滑等安全防护的管理情况;起重设备、大型机械使用管理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方案制定、审批和按方案施工情况;组织开展冬季安全施工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深基坑工程、钢筋工程、装饰工程的冬季施工安全管理以及落实工序管理监控措施的情况。

交通运输方面:重点检查投入运营的机动车及有关生产设施的安全检修保养情况;对职工开展冬防安全教育情况;长途客运行业落实特殊天气驾驶操作规程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情况;车站变电室、危险品储存场所的火灾隐患治理情况。

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隐患整治情况。

特种设备方面: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上岗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和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日常运行、检查维护及记录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社区、楼宇运行电梯的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检验、设备保养维护情况。

冶金和制造业方面: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对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和检修人员,进行专门的煤气安全基本知识、煤气安全技术、煤气检查方法、煤气中毒紧急救护技术等内容的培训考核情况;在煤气危险区域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并为在煤气区域工作的作业人员配备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情况;所使用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的安全性能可靠适用情况;企业是否按照国家及省级人民政府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情况。

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方面:要全面检查使用炉火取暖的工厂、工地、园林、学校及其他有关企事业单位,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的设施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二、职责分工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区安委会牵头,按照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做到条块结合、分兵把口、各负其责。

1、区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检查和督查工作。烟花爆竹的打非工作由区公安局负责。

2、区安监局、区国资委、区商务委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冶金、商贸等企业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

3、区建管委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

4、区交警*支队负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检查和督查工作。

5、区消防支队、区商务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落实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

6、区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

三、进度安排

1.准备部署阶段(今年11月)

区安委会以及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制定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工作方案,并向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进行动员部署,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

2.企业自查和相关单位检查督查阶段(今年12月至明年3月)

各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监控和管理。1月底前,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报区政府及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

在企业自查的同时,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街道办事处要对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在此基础上,列出明年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目标。在3月20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由区安委会办公室汇报后报市安委办。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结合工作实际,加强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的检查内容、重点领域和检查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开展检查,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第4篇:文物安全培训范文

第三季度工作总结范文一在第三季度工作开展前,前厅经理参考了第二季度前厅部4至5月份实际情况做了如下分析:

1、 前厅部人员过年后流动性大。(人员紧张) 因为人员流动过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员工的工作情绪,工作稳定性不佳,对企业忠诚度下降等情况。

2、前厅部经理级别人员离职达到5人,导致管理层人手紧缺,对基层员工工作及情绪上的问题得不到及时沟通。

3、经理级别人员离职时间较集中,交接时间短暂。前厅部六大职能部门(前台,预定部,礼宾部,行政楼,大堂经理,商务中心)只剩下两个分部门经理,遗留的工作量大,且各部门隔阂严重。对于需要交接的工作常无法及时完成。

4、原预订部经理临时调任前厅负责人,交接时间只有3天。对于部分员工工作状态及性格了解不详。

5、前台离职情况严重,整个前台连带主管剩余5人。每星期七天,以每天2早,2中,1夜班工作排班35个班次无法正常运作。

6、大量老员工离职,导致工作中错误率升高,培训力度下降。 由于以上情况需要及时解决,在4-5月工作期间,前厅副经理与部门内员工进行大量面谈工作,并提出由大堂经理为主要带班人员及由前厅副经理为培训工作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方针。缩短行政楼及商务中心营业时间,抽调各分部门剩余人力资源至前台,集中力量培训员工前台知识,并在培训中与员工建立信任关系。打破部门之间的隔阂,努力让各部门员工增加接触机会并进一步了解员工真实想法,根据集团精神对工作及培训能力强的老员工做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升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

6月份前厅负责人与新老员工做了大量面谈工作,在逐渐稳定及成熟的形式下。7月份根据管理人员及员工实际工作表现,重新构建了前厅部管理框架。所有重要职位均由表现优异老员工取得见习资格,在7到9月,3个月的培训及见习期,除一人因家庭原因最终无法适应晋升岗位。其他人员均在9月合格后转正。

8月份为了稳定前厅员工工作状态,也为提高部门凝聚力及对公司的忠诚度。在第三季度前厅部完成了2轮员工面谈工作及数次部门自发组织的活动。

9月份前厅部,重新开始星评内容的培训,并将重点要求张贴在各柜台内。方便每日对话练习,并以此为日常要求作为员工绩效考核重要标准。

9月x日,应星评要求抽调PSB人员重新开启商务中心。并做相应培训。

第四季度前厅部工作重点将对员工进行服务理念培训,以各部门主管为小单位。通过收集客人意见回馈信息及日常检查为依据,评定服务情况。力求通过分组形式刺激员工竞争意识。

其次,在第四季度,前厅副经理将根据每位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及工作状态,制定相应培训内容。并在编制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员工特长至不同的岗位培训。根据培训情况及各分部门经理意见制定员工发展规划。

第四季度将完成全年的盘点及明年的预算工作。

前厅部所有设备维保及采购合同已上交采购部及资料库存档,如有需要,前厅部将配合采购部完成明年的合同签订工作。

第三季度工作总结范文二合文化站第三季度的工作总体来说,主要还是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规定的任务来进行,经概括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按照区文体局安排,主要是抓阵地建设。

为了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的总的趋势,我们实现了文化站对外开放,说起对外开放其一是阵地开放,对于各科室的配备和室内设计都预一一到位,包括制度规章、条幅字画等布置也是一门很重要的活儿。因此,处处都自己设计自己动手,经过一番精心筹划这项工作如今也已对外开放了。

二、为迎接省新闻出版局对“农家书屋”的检查,我们在全镇十三个村实行了一遍自查。

其中,发两个村的“农家书屋”已就屋去书飞,我将此事向分管文化的领导汇报,并一再强调这次是省新闻出版局来查,放重语气的引起领导重视,在我一再努力下分管领导同我一起到这两村找村支书商谈,最后在我的督办下才将这两“书屋”还原。

三、在喜迎十八的召开系列项目活动开展以来,由区宣传部下文,各乡镇“以非物资文化遗产”为主线排一个地方特色的节目参加展位。

镇党委宣传委员接通知后,将这一任务交给了文化站,因为我们平时做了这方面的工作,早就心里有数本镇鳌山村原有一支楚剧团,只是近年来人们都向“钱”看才将这一人们喜闻乐见的自娱自乐的文化项目给“抛荒”了,当我一出现在这个剧团原负责人面前时,他们马上意识到剧团要改变目前现状会有一个变化了,说明本意后他们马上答应了下来,现在他们已排好了节目,只等演出了。

四、群众性活动越办越好。

马桥外镇群众性文化活动就象那春笋,项目越来越多,越来越精彩,在我们的精心组织下,群众以锻炼身体为目的,以娱乐性、趣味性来为主导:过年有龙灯,莲船、蚌壳;过节有龙舟、粽籽,平时有舞蹈、腰鼓。人们的智趣广了,意境高了,现在的生活再不是专一的向“钱”看,而是如何提高生活质量和身体素质。为了给这些队伍找展开平台,我们不但自己组织活动比赛,而且只要区、市有活动我们积极推荐。这次区腰鼓协会和舞蹈协会组织的比赛已报名,三支队伍都在积极筹备之中。

五、积极做好文物保护,检查和平时一个样。

九月初,我们接区文体局通知,省文物局要来“钱亦故居”检查安全保护工作,在这方面我们很从容,因为平时工作做在先,所以不论哪一级来查,我们都能承诺随进都可查,因为每年年初在制订工作计划时,我们就制订出一系列保护措施,从防火、防漏、防人为破坏入手,和居住在“故居”的人联手互通有无,并坚持每月去“故居”走两次查看实情,发现异样立即向区博物馆和文体局汇报,做到早知道、早汇报、早处理。因此在这次省文物局安全检查中得到好评。

第三季度工作总结范文三一、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在紧张忙碌的工作中,三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在这段时间里,这支由我带领的保安队伍,得到了很好的磨合与煅炼。

本着“甘当明喆一块砖,哪有需要哪里搬”的思想,我们完成了一项项组织交代的任务。从基础训练及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开始,我们的队员就全身心的投入到了这个集体。在完成一件件组织下达任务的同时,牺牲个人的休息时间,组织进行了多项培训:

1、军事训练:保安队伍应该是一支半军事化团队伍,所以我要求我的队员必须“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

2、岗姿岗态:秩序部是最能体现企业形象的一个窗口部门,也可称为企业形象“代言人”。所以在岗姿岗态上:高标准、严要求。达到“站如松、坐如钟、行如风”。

3、消防管理:我们现在处于项目发展起步阶段,人员少、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消防设施不健全、危险系数高,无形中给我们的消防管理工作提出艰巨任务。面对困难,我们没有回避,而是迎难而上。建立项目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在组织上得以保障;建立管理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定期安全检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结合项目本身特点建立各项事件预案,在实际工作中落实保证。每逢大型活动、接待、重要节假日要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方位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巡逻检查及监控中心的各项制度,做到人防技防相结合,实现火灾,火险“零”的记录。

三个月的时间过去了,我们取得的成绩微不足道,与领导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我部门将会一如既往的努力工作、扎扎实实、任劳任怨。按照公司领导的指示精神,坚决完成任务,来回报企业、回报广大员工、回报对我们寄予殷切希望的各级领导。

二、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结合企业的管理理念、质量方针和经营理念,秩序部全体员工树立了“讲团结、讲大局、讲原则、讲奉献”的思想,发扬明喆创业情怀,逐步的把这支保安队伍建设成为“素质过硬、政治合格、保障有力、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具有军事化特点的战斗集体。做企业、客户忠诚卫士,为了近早实现这样的目标,我计划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 队伍的管理

⑴根据保安队伍具有军事化的特点,我们将继续并持久的对保安员进行军事队列训练,使保安员达到“站如松、坐如钟、行如风”的标准。

⑵组织学习泊车动作,使保安员的正确规范的为客户泊好车。

⑶要求保安人员“文明执勤、礼貌上岗”,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和企业形象。

⑷组织保安员学习法律法规,加强文化素质教育。

⑸培养保安员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主人翁精神。

2、做好上访接待工作

公安厅项目较为特殊,在这样的一个环境里,处理好上访工作尤为重要。为了确保项目及甲方领导、员工、财产安全不会得到侵害,我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内紧外松”的原则,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路线,制定总体安全管理方案和各种防范预案,制定关于上访事件处理预案,制定专项安全工作程序预案。

3、消防工作的管理及学习

现如今的消防工作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头等大事。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求消防工作人员即要懂管理,又要懂技术。切实建立、健全各级消防管理机构,对消防人员进行定期的学习、考核,广泛开展消防法规的宣传;大力普及消防知识,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建立防火委员会、义务消防队,严格消防工作程序的审批,真正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大、加强消防学习及管理力度,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各种消防仪器(监控中心)设立专人管理,切实保证报警系统和器材的敏感性,充分发挥好其作用。

第5篇:文物安全培训范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除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缺席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信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八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信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信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条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防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信道、安全出口、消防车信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它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它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分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它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使用: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完全的操作规程;

(四)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建筑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一)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七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

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保障疏散信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信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信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它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单位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持。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防火检查

第二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它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信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它消防安全情况。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它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信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信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它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二十八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说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五章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条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信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它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四条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五条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六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六条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七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三十八条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它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七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它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第八章消防档案

第四十一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第四十二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第四十四条其它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第九章奖惩

第四十五条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它处理。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6篇:文物安全培训范文

本组以调查杭州市大商场经营特色为主,小组共有5名成员,在与指导老师首次交流后,定出了调查对象,主要有杭州大厦、银泰百货、利星购物广场、解百新世纪、杭州百货大楼、国大、景福、苏宁和永乐家电连锁商场等这几家大型商场。调查内容分别从商场的几个方面进行了解,通过我们自身的观察为主,并且以采访式向顾客了解这些商场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等。

每次分别给予每个人一定量的工作任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每次外出收集资料,大家都能不怕炎热和辛苦,认真地对待工作,并在每次收集资料后进行相互之间的交流,为下次外出做出相应的要求,使资料更加详细完整。通过一周的调查访问,获得不少资料。同时,我们通过此次调查,了解到杭州市大商场的经营特色,从而我们也可以看到未来中国市场上大商场的发展趋势,让我们清楚地看到中国的零售业要走向世界,就要有创新、有改变,不断探索新思路,才可以在竞争中取得优势。

二、调查的基本情况

我们主要调查的经营特色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目标顾客

就杭州市各大商场的目标顾客来说,他们也是各自针对一个消费群体,经我们调查发现,杭州大厦以高收入者为主,如金领、高薪阶层;百大以中档收入的消费群为主,如白领;银泰则是以青年消费者为主;解百以工薪阶层为主;景福以附近居民为主;而苏宁和永乐是大型家电商场,则以整个市场的消费群为目标顾客。从中,我们会发现每家大商场其目标顾客也是各有差异,相对来说,现在的商场正在形成各自的消费群,并为之服务。

(二)商品特色

各家商场根据自己所要服务的消费群体,商品的品种等也有差别。例如,杭州大厦的商品以名牌为主,主要销售高档、名牌商品;银泰的对象是年轻人,所以商品的要求要符合这一群体的需要,则是销售时尚流行的商品,分别有淑女馆、绅士馆、运动馆等;百大有向高层次发展的趋势,以品牌化和大众化相结合为主;解百新世纪则以名牌、高档商品为主;解百商厦以大众化商品为主;苏宁和永乐则是专门经营家电类商品,并且在价格上略低于其他商场或市场。

(三)商场布置、装潢情况

商场的外观本身就是一种宣传,它能成为该商场形象的象征。例如,国大的雷迪森广场,本是娱乐场所,由于与购物相配套,对于商品销售也有积极作用,同时国大店面有橱窗和落地玻璃装饰,展示商场的重点推销商品。商场内灯光较为暗一些,以白、绿为主,各楼层灯光有所不同,女装层灯光较为明亮,男装层相对暗一些,在其二楼有一处入口与天桥相连,方便顾客进入。杭州大厦的入口处设有保护门,B楼的入口处设置成扇形,以落地玻璃展示商场内商品与布局,以黄色系灯光为主,给人以一种富丽堂皇的视觉效果,还有一些金色外观的装饰品,给人一种高贵的感觉。银泰的大门设置成内嵌式,门外有两条阶梯,可从外面进入二楼,在阶梯旁设有平台,以方便一些年轻人进行表演,商场内灯光明亮,还播放一些流行音乐,给人一种轻,并挂有POP以烘托商场的气氛。其他商场也有类似之处,但尤为不同的是百大四周是落地玻璃,给人一种宽敞、明亮感觉,并让一眼就能看到内部装饰布置,电梯设置在外,可以看到路上风景,有一“百分之百为大家”的宣传牌悬挂在楼外;解百最为突出其“山水之城”,在大门的入口处电梯旁,设有阶梯形喷水池,而其休息地也设置成圆形,中间摆放着绿色植物,在其出入口也会有绿色植物放着。可以说,大商场的外观和内部装潢也是各有千秋,独具特色。

(四)促销方案

为了使顾客能成为商场长期的光顾者,现在的商场都推出了许多不同的促销方案,主要有会员卡制度,商场外促销、展销等。由于各商场定位不同,会员卡的申请等也有所不同。例如银泰办理一张会员卡分为几种不同要求:女士办理需20元工本费,男士办理需10元工本费,如果是广发卡的用户,可免费办理广发联名卡;其他如解百需30元工本费,杭州大厦申请办理需40元工本费,或者一次性购物满限定额即可获得一张会员卡等等。在促销中利用会员卡让利于消费者,同时又可使消费者成为大商场的长期顾客。

商场调研报告(二)

调查时间:20**.1.2

调查对象:丹东新一百丹东新玛特

调查目的:针对商场的环境例如:商场布置、员工形象、服务品质等方面进行调查

调查人:***

调查报告:

市场调查不仅可以了解竞争者的动态,更可以确定自我的发展方向,好的市场调查是有助于企业提升自身竞争力的,正如古人所说: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千盛百货作为东港地区最具时尚性、品味性的综合时尚商场,能与之相媲美的应属丹东地区的新一百与新玛特两个大型综合商场,所以我本次调查的对象选择了新一百、新玛特。

一、概况

丹东新一百于20**年初开业,以中档为主、高档为辅,曾是丹东地区最大的综合性、多元化的购物广场。地下一层:文化、办公用品。地上五层分别为:功能精品馆、时尚流行馆、绅士名品馆、名媛淑女馆、家居生活馆等。

二、商场布置

商场的布置本身就是一种宣传,它可以成为顾客对商场的第一印象。例如:丹东新一百的内部布置倾向于简单大方,店中的宣传看板,POP海报、特卖标识牌、POP手绘纸与新玛特相比少一些,并且采用单排吊旗,简洁但略显严肃、单调。

反之新玛特商场的风格则显得活泼、热情、活力四射,单从大门处就可见一斑,运用的色彩鲜艳夺目,正如:“活力绽放,开启缤纷生活”。内部多采用新玛特惯用的“新玛特粉”,使整个内部格调显得生动明丽。采用多排吊旗,绿色植物随处可见。时下临近圣诞节,多家店铺内都置有装扮好的圣诞树,带给人一种节日的氛围,为商场平添几分生动。但微有不足的是可能由于商场的装修刚结束不久,地面上还有残留的粉尘,尽管保洁人员不住地做清洁,但地面仍略显不洁。

三、员工形象

为了体现商场的定位不同、形象不同,两个商场的员工在着装上也大不相同。新一百的服装为藏蓝色,与之严谨、简洁的形象相匹配。但是整体着装不是十分整齐,有个别员工的配饰较夸张。新玛特的服装为“新玛特蓝”,与商场内的粉色相互映衬,有一种提升内部空间亮度上的感观影响。员工的着装统一整齐。在调查的过程中,我以顾客的身份与这两个商场的销售人员交流,她们大部分都能微笑待客,使用基本的礼貌用语。

但也有不足之处,在新一百,有几个店员在疯闹,也有的几个人在一起聊天。新玛特也有销售人员倚柜台、蹬柜台、聊天等现象。希望我们的千盛百货开业之后能够减少甚至是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因为这种行为有损我们商场的形象。

四、商品的管理

新一百商场的商品给人留下了便宜的印象。根据对比,其实该商场的商品并没有便宜多少。主要原因是商场常打出了促销的口号,其促销手段包括了会员卡的积分换奖品、抽奖、降价等,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商品的品种多、样式丰富。但每一种数量却不多,给消费者提供了这样的信息:商品紧俏,欲购从速。另外,应节的食品提供的也很及时。商品价格采用了奇零定价与整数定价的方法较多。商品的陈列按价格分类陈列尤其明显。此举多用在礼品和廉价商品上。

不足之处表现:电器,瓷器等流动性不大的商品的货价上积满了尘灰,给顾客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建议定时进行清理和擦拭;电器闲置空箱不要摆在过道上阻碍顾客采购。食品区应提高商品新鲜感的陈列,清理快过期的食品以及长时间摆放的食品。

五、客流量分析

对测试数据的分析发现,客流量的规律有以下几点:

1、与典型的超市客流量三峰分布规律不同,商场的客流量呈双峰分布,这是因为商场营业到深夜,而人们也在晚餐后到商场购物。

3、对于工作日来说,下午客流量峰值小于晚间,而对于周末则相反。这是因为周末在家休息的人一部分选择了下午购物,而不是象平常一样晚间购物。

这次市场调查,于我而言是对培训期间所学理论知识的一次升华,也对我以后能快速的进入基层管理工作这一角色有很大帮助,同时警醒,应避免很多常见的问题。它山之石,可以为错;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本次市调受益匪浅。

商场调研报告(三)

洪江古商城地处湖南西部雪峰山边陲,由完整街巷、店铺、作坊、会馆、寺庙、商宅、民居组成的大型古建筑群,是全国唯一保存完好的清明古商城,现完好保存着明清及民国时期的寺院、古庙、会馆、钱庄、商号、洋行、作坊、店铺、青楼、厘金局、报社、烟馆等古建筑(窨子屋)380余栋,总面积达30多万平方米,规模之大、面积之广、建筑之奇、气势之

古商城在给自己添光增彩的同时,其自身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先天的不足:狭窄的通道,水源的缺乏,建筑结构的复杂,电气线路的老化凌乱,消防设施的简陋等方面亟需解决;后天的问题:游客人流的聚集,表演、餐饮、住宿等营业性场所增加,加之城内居民用火用电频繁,这也从某些方面加大了古商城的消防安全隐患。

一、洪江古商城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一)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消防安全管理困难。由于历史的原因,洪江古商城建筑房屋产权复杂,有单位房、房管所公房、公私混合房、私房四类,消防安全管理涉及部门单位较多,由于经费短缺和主管部门重视力度不够等原因,各职能部门、社区居委会和企业等单位的消防管理领导组织机构和制度不健全,导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能得到有效落实。

(二)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目前,洪江古商城由湖南省天一旅游有限公司管理。该单位单位对于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在资金投入上不足,致使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条件得不到改善,单位的消防设施配置不齐,自防自救能力较差。另外古商城内部居民均为弱势群体,以老弱病残居多,自防自救能力差,生活用火、用电不规范,部分居民在木质阁楼上使用煤炭进行生火取暖、做饭,烘烤腊货、脲片;同时婚丧喜庆、节假日期间随意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

(三)消防设施简陋匮乏。城市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城市建设的发展,古商城内的消防供水管网为枝状,消防供水与生活用水共管,管径为65㎜,供水水压不够,古商城内的9具消火栓分布杂乱,达不到消火栓保护半径标准,缺乏保养,居民住宅消防设施一片空白,10个“太平缸”大都损坏,只能作文物参观,不能使用。

(四)历史遗留的火灾隐患。一是地形复杂,弯多坡陡,加之“七冲八巷九条街”的市井格局,由于过去古城内街道小巷是码头,青石板铺而成,通道狭窄,消防车无法进入。二是内部古建筑群(窨子屋)多为两进两层或两进三层、三进三层,三层上南北间有天桥连通,窨子屋多为依山势而建。建筑结构多为木质,地板、柱子、屋架、隔墙都是木料,耐火等级低;加之年久失修,经过明火常年熏烤和自然侵蚀,部分木料近似碳化,房屋相互毗连防火间距严重不足。三是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危及古商城消防安全。电线老化、绝缘破损情况较为严重,电线未穿管,直接敷设于易燃木构件上并且相当凌乱。敷设之初,仅考虑照明用电;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器物品广泛使用,用电设备明显增强,超负荷现象严重,极易酿成火灾。

二、洪江古商城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一)明确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根据新《消防法》和国务院十五号令《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洪江古商城的实际情况,洪江区消防大队一方面坚持勤请示多汇报。引起区工委、管委领导高度重视,将消防工作纳入管委工作日事议程,每年至少两次以上把古商城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以书面文字材料向区工委、管委领导作详细汇报,提请区管委召开办公会专题研究解决。另一方面积极为政府出谋划策,当好参谋。认真研究古建筑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全区年终综合治理考评,全面加强古商城消防安全管理。同时还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关系,明确其消防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长效工作机制。在全区消防工作会议上,区管委与古商城内街道办事处、建筑产权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古商城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责任状》,将古商城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和期限明确细化,落实到位。

(二) 施的维护保养;电力公司对古商城电气线路按照先景点线路后住房的顺序进行改造。三是加强行政许可方面的配合。严把审批关,努力从源头杜绝火灾隐患。建设、文化部门对于存在生产、生活用火危及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一律不得予以批准;建设部门要严格控制古商城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对新建的违章建筑要予以;文化部门对于在文物古建筑内经营的娱乐场所,必须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或改变使用用途。

(三)加大消防设施建设经费投入力度。建议古商城旅游开发改造过程中,管委和开发建设单位要投入资金加强市政消防设施建设,消防供水与生活用水分离,消防供水管网改为环状,供水管经达100mm以上。

(四)建立义务消防队。古商城内部要建立1支10人以上专职消防队,由青壮年男子和具有消防经验人员组成,通过消防培训演练,专职队人员要会报警、会使用消防设施、会疏散人员,每天负责古商城内部的打更、巡查和安全教育等工作。

第7篇:文物安全培训范文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维护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上级要求,按照新安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工作方案部署,结合我镇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安全事故为目标,结合我镇“三合一”等场所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实际,认清形势,居安思危,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整治新增 “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规范监管防范机制,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安全隐患工作的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 长: 张天鹏(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吕毛根(副镇长)

成 员: 宋 伟(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王民子(镇财政所所长)

刘小丽(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王秀梅(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刘凤玲(民营经济办公室主任)

陈东玲(镇综治办主任)

高东红(村镇发展中心)

赵小红(农业服务中心)

刘广乐(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张晓峰(镇劳动保障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营经济办公室,刘凤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排查整治范围

(一)歌舞娱乐、桑拿洗浴、卡拉OK厅、网吧、游艺游乐等公共娱乐场所;

(二)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养老院、福利院、文物古建筑、旅游景(区)点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及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高层和地下建筑、在建、改扩建工程的施工现场、售楼处、农民工居住工棚和集体宿舍;

(四)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或场所;

(五)通信、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事关国计民生的要害单位;

(六)居民住宅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沿街门店及“九小”场所;

(七)重

; 站内范文搜索 大火灾隐患单位;

(八)举办各种庆祝、庆典和促销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

(九)集贸批发市场。

四、排查整治重点

(一)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控制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是否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尤其是寄宿学校是否违章使用明火和电源;是否在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场所内违法使用明火、燃放烟花;是否违法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埋压、圈占消火栓;是否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是否存在集住宿与生产、储存或经营合用的“三合一”现象。

(二)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司安全职责是否履行到位,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在岗在位;走道、楼梯间是否堆放杂物、堵塞疏散通道;消火栓是否有压有水;水带、水枪是否完整好用;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控制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持证上岗;水泵房是否有人值班,消防水泵是否运行正常。

(三)高层、地下建筑:是否经过消防审核和验收合格;疏散通道、楼梯间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车道是否畅通;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无火警、故障和屏蔽;控制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持证上岗;消防水泵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楼内违章使用明火施工。

(四)在建、改扩建工程:是否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可靠的临时消防供水;是否设置手提式灭火器;员工集体宿舍是否独立设置;是否严格落实明火动用审批程序,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人员岗前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是否落实现场监护;是否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是否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建筑外保温和外墙装饰材料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布局是否合理;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消防车道是否畅通;岗位消防职责是否明确;有无可靠的防雷、防静电保护设施;重点工种操作人员是否经过专门的消防培训;有无“严禁烟火”等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标识;是否制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

(六)“九小”场所、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沿街门店: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悬挂“九小”场所公示牌;是否有人员违规住

; 站内范文搜索 宿;是否存在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气以及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场所人员是否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和火灾逃生自救的常识。

(七)集贸批发市场:消防车道是否畅通;室外消火栓是否完整好用;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气以及私拉乱接电线;人员是否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和火灾逃生自救的常识;是否建立义务消防队或专职消防队;是否存在集经营、住宿或生火做饭为一体的“三合一”现象。

(八)其他单位场所:是否办理相关消防手续;是否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考核。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各采取多种措施广泛动员,要督促镇直各单位、企业、各村(居)委会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条幅,不得少于10条,同时监管单位也要在本单位醒目位置悬挂不少于10条的宣传条幅,切实打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隐患排查阶段。高度重视,扎实开展,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和下属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工作。

(三)督促整改阶段。镇直各单位、企业、各村(居)委会要抱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紧抓安全生产工作不放松,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积极做好自查工作。

(四)检查验收阶段。县政府将组织督察组,深入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开展得力,安全生产管理有效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棚架,开展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以上或亡人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责任。

六、排查整治措施

要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依法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一)对每一个单位和场所,坚决做到“九个必查”。一查行政审批手续是否完备;二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三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备好用;四查火源电源管理是否规范;五查是否存在违规留宿现象;六点部位值班人员是否在位;七查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定期开展;八查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合格;九查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是否落实。

(二)对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坚决做到“九个必须”。

1.依法应经消防审核验收的建筑工程未经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或经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查抽查不合格的,必须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2.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必须

; 站内范文搜索 责令停产停业,工商、文化等部门要撤销、暂扣相应行政许可,坚决予以关停。

3.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或者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疏散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必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4.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必须责令停产停业。

5.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必须对直接负责的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6.公共娱乐场所内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进行装修的,必须予以临时查封。

7.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拒不改正的,必须对其经营管理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8.在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内违章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电暖气、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拒不改正的,必须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

9.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三合一”、“九小”场所违规留宿两人以上的,必须立即清理。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近期,全省各地相继发生重大亡人火灾事故,尤其是新乡5.29火灾,教训极其深刻。镇直各单位、企业、各村(居)委会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动员部署,出台刚性措施,全力抓好落实。具体责任要明确到每一个人。

(二)严格整治,强化服务。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整改;对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报请镇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专项行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坚决依法整治,绝不手软。同时,要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强化服务意识,帮助指导社会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监督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营造氛围,强化宣传。通过广播、板报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要充分协调媒体,营造浓厚的专项行动氛围,报道先进典型,曝光严重违法行为,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四)注意总结,及时反馈。镇直各单位、企业、各村(居委会)要及时做好信息沟通工作,整治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指正、及时补救。

第8篇:文物安全培训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积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通过专项行动,推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改善,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更加健全,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成立原平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冯如平担任。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组和办公室,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

(3)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

(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6)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2、“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3、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4、地下空间场所: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房、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库等地下空间。

5、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6、文物建筑单位:列入国家、省、市、县(市、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建筑单位。

(二)排查整治内容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的消防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2、建筑物或者场所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情况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3、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及防火间距情况;

4、消防设施运行、维护保养情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使用情况;

5、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6、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情况;

7、生产、销售、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四、方法步骤

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3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广泛深入动员,明确任务分工,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

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安监、公安、消防、监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监等行业及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突出重点部位,对本行业、本系统监管的在此次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统一交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实施行政处罚。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既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市人民政府将挂牌督办整改,限期消除隐患。各部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要逐一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报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留档备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

20日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本乡镇(街道办事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总结验收,并形成书面材料报上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2011年3月31日前,市政府将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考评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整治隐患。此次专项行动时间长、任务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从改善和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实现全市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为今冬明春“两节”、“两会”期间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的稳定。要按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专门人员,按照职责范围、管理权限,对所属单位、行业、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场所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对经督促整改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公安、工商、文化、安监、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行政部门要依法撤销批准手续或注销登记、吊销相关证照。对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重大案件,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舆论监督、跟踪整治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隐患整治力度。

(二)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由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牵头,公安、安监、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商贸、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文物、消防等部门参加,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各行业、系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实行治安、督察、消防“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严格落实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全面排查小场所、小单位的火灾隐患,各有关单位依据本部门职能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内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排查整治工作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强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职责,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使单位员工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火灾预警信息,剖析典型火灾案例,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进展,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第9篇:文物安全培训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积极构筑我市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改善,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更加健全,全市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落实到位,市政府成立运城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田生树担任,副主任由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杨维民担任。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组和办公室,切实加强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领导。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

(3)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

(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6)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2.“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3.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4.地下空间建筑: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房、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车库等地下空间。

5.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6.文物建筑单位:列入国家、省、市、县(市、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建筑单位。

(二)排查整治内容

1.贯彻指定国家及省的消防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2.建筑物或者场所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情况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3.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及防火间距情况;

4.消防设施运行、维护保养情况及灭火器材配置、使用情况;

5.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6.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单位、场所设置情况;

7.生产、销售、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四、方法步骤

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9月20日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广泛深入动员,明确任务分工,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9月20日至2011年3月1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公安、安监、消防、教育、住建、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监等行业及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范围、管理权限,突出重点,对本行业、本系统监管的在此次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统一交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实施行政处罚。对所属单位、行业、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场所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既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各级各部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要逐一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报送当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留档备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2011年3月18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对本地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总结验收,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政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2011年3月20日前,市政府将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评验收。市政府将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行动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整治。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长、任务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从改善和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实现全市转型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作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为今冬明春“两节”、“两会”期间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专门人员,按照职责权限,对所属单位、行业、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场所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对经督促整改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公安、工商、文化、安监、住建等相关行政部门要依法撤消批准的手续或注销登记、吊销相关证照。对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重大案件,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舆论监督、跟踪整治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二)部门联合,合力治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牵头,各地要把此次专项行动责任落实到每个监督执法人员头上,公安、安监、消防、教育、住建、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监等部门参加,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各行业,系统开展火灾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实行治安、督察、消防“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严格落实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全面排查“九小场所”、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他政府部门依据本部门职能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内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担负排查整治工作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进一步改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强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职责,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使单位员工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火灾预警信息,剖析典型火灾案例,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进展,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