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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经济学的概念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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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经济学的概念

第1篇:行为经济学的概念范文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同属于法学概念的范畴,所以二者在很多层面具有相似性,但是又因为二者一个强调“经济”,一个强调“法”,所以二者又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从研究实践来看,经济法学和法经济学二者互相渗透,以对方的发展来发展自己的趋势比较明显。目前,研究这二者关系的学者为了就二者有更加清楚的认识,分别从经济学的角度和法学的角度进行分析,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从研究来看,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都是法学和经济学交叉的产物,所以二者既有了法学的特征,也有了经济学的特质,但是由于二者的侧重点不同,所以差异性也比较显著。

 

一、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概念比较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研究首先要从概念上来进行区分,首先,法经济学这门学科在进行法律现象和问题研究的时候,利用的是经济学中的概念和方法。波斯纳作为最著名的法经济学研究专家,他在研究法经济学的时候,将其形象的分析为“法律的经济学”,所以西方的理论当中,对于法经济学又习惯称之为“法学与经济学”。

 

从这个层面来讲,说明法经济学研究的内容正好就是法学和经济学进行融合之后形成的法律体系。

 

其次,经济法主要指的是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之下,政府为了对具有盲目性的市场经济进行调整,充分的使自己经济管理的职能得到发挥,进而实现对生产和市场的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由于现在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完全确立,但是市场调节存在着盲目性,而政府通过有效的干预能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使得市场的发展更加的健康。为了使得政府的调节更加的有效,也为了打击不规范的市场活动,所以需要利用法律来进行市场维护。在这样的环境中,经济法学的研究就变得尤为重要。

 

二、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相同点

 

(一) 理论基础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显著相同点就是二者具有相同的理论基础。 因为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都是在法学和经济学的融合中产生的交叉边缘学科,所以二者很好的将公平正义和效益理论进行了结合。在经济学研究当中,效益理论非常的重要,而在法学研究中,公平正义正好等价与效益理论,这就说明二者在理论基础上存在着相通性。法经济学家科斯和波斯纳关于“经济效益”这一问题在法经济学中有明确论述,他们认为效益作为作为衡量一切法律乃至是所有公共政策是否合适的根本标准,必须要实现资源配置达到价值最大化的目的。从这个效益的观念来分析,无论是法学,还是经济学,都必须重视效益。所以法经济学和经济学法学都需要在效益的理论基础上去实现自己的价值。

 

(二) 理念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另一个相同的地方就是拥有相同的理念。法经济学当中的许多理念,都体现了效益理念并且贯穿其中。

 

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人们对于法律价值的评判标准都是法律要体现公平正义的原则,从这个层面来讲,法经济学的领域被不断的扩展。效益的理念原本是经济学中的概念,但是将效益理念加入到法律体系当中后发现,法律不仅要体现公平和正义,还要体现效益,这就使得公平和正义成为了评价法律的新标准。

 

无论是法经济学还是经济法学,其中都有了公平正义和效益的理念,这种理念上的契合,使得经济法学和法经济学在研究实际问题的时候,有了统一的评判标准及公平正义和效益,这种全新的标准使得经济法学和法经济学的实效性更加的突出,其作用发挥也更加的巨大。

 

(三) 价值观念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另一个相同点就是二者拥有相同的价值观念。从理论上来分析,经济学中为了实效效益的增加,往往在价值体现方面会存在差异,而在法学中,为了体现公平正义,对于效益的要求则会降低。二者就价值观念而言从理论上分析是对立的,但是在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中,二者的价值观念却出奇的一致。法经济学的主要研究目的就是要完善部门法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使其能达到公平正义,而经济法学的研究就是要规制国家干预经济中的范围,从而调整干预过程中出现的法律关系,使其达到公平,保证整体的效益。从经济法学和法经济学的最终实现目的来看,二者都是要实现法律的公平性和正义性,从而保证效益的产生,所以说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都是要在保证效益的同时实现公平正义,所以二者的价值观念在实际应用中是一致的。

 

三、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不同点

 

(一) 学科性质和调整对象不同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突出不同就表现在二者的学科性质和调整对象。法经济学主要是利用经济学当中的福利经济学原理和微观经济学原理来进行法律的形成、体系以及运作和经济影响分析的法律学科。在法经济学的研究过程中,著名的法经济学家波斯纳认为“把经济学的原理和分析方法系统运用到法律体系分析”中的学科就是法经济学。由此可以看出,法经济学的涵盖范围更广,其中不仅包括了民商法学和经济法学,还包括了宪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等所有的法律学科。

 

从调整对象来分析,经济法学是进行经济法理论问题和经济法规律研究的部门法学,主要的研究对象就是经济法。经济法学在研究的过程中,偏重于利用法律的原理和方法进行经济问题的分析,而研究的对象则是处于特定经济社会关系中的法律调整和规制问题。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具有唯一性,也就是只进行对国家干预时产生的经济关系的调整,而其他的经济关系不在调整的范围之内。经济法的目的是要规制国家行使调整手段的范围,所以它和行政法又有所区分。行政法强调行政管理的干预,而经济法则主要强调的是经济关系调整的规制。

 

(二) 研究方法不同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不同还表现在二者的研究方法存在差异性。

 

首先是在进行法经济学研究的时候,利用的一般都是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在法律概念、法律体系以及法律运行等问题的解释上,主要运用的还是微观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在进行规范性的法律文件和判例的解读时,利用的也是经济分析法。因为法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比较独特,所以目前形成了比较独立的法学流派。

 

其次就是经济法学研究的时候,利用的往往是法学的理论和研究方法。在研究实践中发现,经济法学的研究主要利用的还是规范性或者是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件,通过研究来确定法律依据。在实际研究的过程中,利用法学理论进行特定的经济社会关系分析已经成为了经济法学的研究常态。这种研究和一般的法学研究并无差异,因此不具有特殊性。

 

综合而言,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都是法学和经济学研究中产生的交叉边缘性学科,但是二者在的理论和原理运用方面存在着差异,研究的目标和对象也有所不同,所以在研究方法上也就产生了分歧。由于法经济学的研究比较的特殊,所以能够形成独立的法学流派,但是经济法学和一般的部门法无异,所以其研究方法和其他法律研究而言,并无差异。

 

(三) 研究目的不同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不同还表现在研究目的的不同。

 

首先,法经济学产生于法学和经济学的逐步融合过程中,这门学科具有明显的边缘性特征,因为它的存在和发展,完全是为了辅助经济法体制和整个法律制度的需要。从功能上来看,法经济学主要是为法律的经济学分析服务,在具体应用的过程中,利用的也是经济学的原理和一些分析方法进行对法律的思考。可以说,法经济学是以具有经济法性质和基本特性的法律规范为研究目标所形成了部门法体系。主要目的是要解释经济法现象,并对其运行规律进行研究。

 

其次,经济法学主要是对法律制度规范运行的各个环节的一种控制,通过经济法学的运用,可以有效的规制国家在经济干预过程中的行为,从而保证经济参与主体的利益。从目的来看,经济法学的目的主是为了规制国家在宏观调控中的行为,也就是说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根本在于保护经济活动的利益,从而使得经济活动在公平公正的氛围中开展。

 

四、结语

 

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作为法学和经济学研究融合的交叉边缘学科,在目前的法律体系中的位置不容忽视。深入的了解和分析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概念,不仅会加深对经济学原理的认识,对于法学的认知也会进一步加深。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在实践中相互补充,共同作用,一方面完善了我国的法律体系,推进了法制化的建设,另一方面,又规范了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调节手段和范围,使得市场经济的发展更加的有序化和健康化。

第2篇:行为经济学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反按揭;社会目标;和谐社会;新制度经济学

当城乡统筹改革方兴未艾时,人们对于养儿防老的担忧有所下降,但城乡统筹并没有消除对房价急剧上升的恐惧,于是,人们对养儿防老的担忧突增。究竟怎样解释城乡统筹、养儿防老和反按揭之间的因果关系,还找不到最好的解释办法和理论依据,次优的选择是新制度经济学的部分原理,首先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分析三者的关系,当新制度经济学不能很好的解释事物现象时,就足以说明新制度经济学是不自恰的。

一、新制度经济学原理的社会目标适用性纵览

新制度经济学是在与凡勃伦、康芒斯经济学者研究的旧制度经济学相比较而言的,从凡勃伦的制度分析――“本能”和“习惯”技术和礼仪“机器利用”和“企业经营”康芒斯的“集体行动”“交易”“法律调节”加尔布雷斯的“丰裕社会”、“新工业国”和“新社会主义”,再到科斯的“企业分析”“交易成本”“产权安排”威廉姆森的“组织纵向一体化”等,直至诺斯的“制度变迁”和近年来的“制度演化博弈”,这条发展路径充分说明了新、老制度经济学的血缘关系,二者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总体上是一脉传承的[1]。沿着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发展路径中的社会目标(相对于经济目标而言),以及这个社会目标中城乡统筹价值、养儿防老因素和反按揭之间的关联成分,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和制度演化博弈中包含了大量的“制度因素”,其定义的“正式制度”是指各种宪法、法律、法规、规则以及经济活动主体之间签订的契约等,必须由权威机构予以颁布实行,拥有国家强制力作后盾,一旦触犯,会受到相应的惩罚;“非正式制度”通常被指为在社会发展和历史演进过程中自发形成的,不为人们主观意志所转移的文化传统和行为规范,包括意识形态、道德观念、风俗习惯、行为准则、自行强制的操作规则等,非正式制度“会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及选择偏好,形成一种无形的压力令人不得不随众和随大流。新制度经济学也许在这一点上吸收消化了著名哲学家和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的理论并加以发现” [2]。

20世纪80年代中期,诺斯等新制度经济学家广泛吸收了人类行为理论、社会学理论中最新发展的学科,结合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创建了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基石,形成制度分析的基本范畴和分析框架,这就是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吸收人类行为学、社会学的有关理论就大大超越了古典经济学或新古典经济学涵盖的领域和对问题的分析力、解释力,极大的拓展了经济学对社会问题的解决力度和深度,当科斯本人及威廉姆森、张五常、德姆塞茨、阿尔钦、诺斯等经济学家仅仅把目光集中于交易费用经济学、产权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分析等所谓主流经济学认可的研究领域时,新制度经济学将如何解释个体的逆向选择问题?又怎样解释“形成一种无形的压力令人不得不随众和随大流”的社会现实?我们认为新制度经济学与古典经济学等主流经济学相比本质变化可以概括为: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领域使社会目标取代经济目标成为主旋律,实现由经济目标主导向社会目标主导的回归,当然社会目标中一定包含经济目标,那么我们就要用新制度经济学具体分析其社会目标中城乡统筹、养儿防老和反按揭之间的血缘命脉,以此衡量新制度经济学是否是自恰的。

二、新制度经济学对城乡统筹、养儿防老和反按揭的解释

1.新制度经济学对城乡统筹发展的阐释

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费用理论、产权理论、制度变迁理论,是从新古典正统理论那里继承了市场、供求、边际主义、生产要素等概念,是古典、新古典统经济学的扬弃,当新制度经济学分析市场的有限理性和制度变迁相结合的原理时,他们就注重了整个社会变迁的“和谐”过程,准确地说是“自然过程”,因为“自然过程”往往是“和谐的”(虽然不是绝对的),但新制度经济学把经济学引向了社会化的方向,指出制度和政府支持对市场运行的重要性足以解释为什么城乡统筹改革是在国家的推动下产生的“自上而下的”的经济变革形式,这种变革符合法国学者戈特曼1957年提出“大都市连绵带”概念,这个概念就是城乡统筹的核心所在,“经济制度的组成和转变只能在选择政府的基础上作解释,现在制度的存在都是在局限条件下人们选择的结果,……中国的整个产权制度结构就会发生巨大的变化。”[3]

新制度经济学在勉为其难地解释了乡统筹发展的政府作用和制度变迁的必然,一定程度上是符合中国现实中“三农问题”、城乡发展寻求突破的现实,但研究发现,城乡统筹不仅仅包含经济目标,恰恰相反,是为了寻求整个中国社会城与乡村和谐的社会目标,这个目标中包括经济繁荣、政治文明、文化发达、精神富足的“四化社会”,四大直辖市统筹改革试验的不同重点却被一个城乡统筹吸纳了所有需要积极融合的要素。对此,新制度经济学如何解释城市反哺农村?如何解释有差别、分阶段、分层次性的城乡和谐?又如何解释农民“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非经济、非理?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视角是大市场,甚至不自觉的以城市的市场为模板,企图把农村抛除在新制度经济学解释的范畴之外。这不得不说这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缺憾。

2.养儿防老是新制度经济学对社会问题解释的盲区

新制度经济学立足于西方社会,西方社会对于养儿防老的概念几乎等于零,在中国社会中却远远无法解释其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角色(注意不是作用);从心理学角度讲,老人的主观幸福感与拥有的财富、金钱并不成正比,在满足了基本的物质生活之后,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却往往得不到满足,秉持“养儿防老”观念的老人,一旦社会角色发生转变,如退休、失去工作,就会有权利丧失的失落感,自卑感、孤独感等负性情感随之而来,他们会希望从儿女身上得到补偿。“非正式制度”中的道德观念、行为准则当然能够涵盖“养儿防老”这个习俗,然而“养儿防老”在很多场合、很多领域、很多过程、很多作用上都远远高于市场对社会的推动力,新制度经济学的意识形态、道德观念、风俗习惯、行为准则、自行强制的操作规则等只不过是为了其制度的决定性作用作铺垫,并非是适时分析历史现状、社会现实的,只是理论本身的需要而已。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社会意识形态的变化,如一些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美国奴隶制废除,其主要原因在于人们的意识形态发生了变化,认为奴隶制不符合人性,与‘天赋人权’相悖;受文化的自身影响,社会习惯自身发生的变化”[4]。中国社会的“养儿防老”属于哪种社会价值目标?我们用制度经济学自然无法断定,“一方面,经济学仍旧是非历史的;另一方面,当涉及历史、社会关系和现实的矛盾时,经济学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以不同的文化和政府为中心的解释”[5]。养儿防老就是典型的历史、社会关系和现实矛盾的交集节点,在一定程度上高于任何正式制度、法律法规、市场经济规律,这就是为什么新制度经济学解释“养儿防老”时总是苍白无力,这也证明了新制度经济学的不自恰。

3.新制度经济学与反按揭谁解释了谁

新制度经济学与反按揭之间的关系是什么?经济学家们又是怎样求证的,它们之间的经济学原理是什么?是交易费用原理的运用还是制度变迁的需要?是产权经济学的使然还是非正式制度的推动?新制度经济学怎样给与解释?“反按揭的内涵‘按揭’一词,对今天的广大消费者来讲已不陌生,它是一项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房等高档消费品时,只要预付一定比例的首付款,即可拥有该消费品,剩余款项由银行支付,消费者在约定年限内按月向银行归还一定数额货币的贷款业务……,在约定的年限内,消费者仍享有该房的正常居住权,期满后银行拥有该商品房的所有产权,并进行处置,从中赚取利润的一项特殊的信贷业务。”[6]由此可见,反按揭的经济学原理是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市场经济原理的运用与拓展,当然新制度经济学也能对此分析,但这不能说明示新制度经济的本身理论结构的自恰性,倒是一种继承性。这就无法证明新制度经济学在解释反按揭时是自恰的。如果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那么反按揭难道比按揭的交易费用更高?金融机构反按揭的实际交易费用(耗费和盈利)并不比按揭的金融机构在交易费用方面有很大改善,那么为什么还要推行反按揭呢?中国的现状是起源于、适应于西方社会的新制度经济学能解释的么?我们只能认为起码在中国新制度经济学解释反按揭时也存在着不自恰。

总之,新制度经济学分析城乡统筹、养儿防老和反按揭时是不自恰的, “中国经济学发展的现实迫切需要我们的经济学家重新考察世界上一切有利于经济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系统达到功能最优的理论,不仅在于资源配置方面,也在于生产关系方面。” [7]

作者单位:重庆文理学院

参考文献:

[1]黄少安,张卫国.新老制度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比较――从“本能、习惯”到“交易成本”[J].江海学刊,2006,6:53.

[2]刘学强.新制度经济学的解释力[J].特区经济,2001,5:47.

[3]李重芬,徐元康.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与中国经济研究[J].当代经济研究,2001,7:43.

[4]王寅.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进展[J].南京经济学院学报,1998,6:13.

[5]张红凤,高歌.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缺陷[J].国外理论动态,2004,4:33.

第3篇:行为经济学的概念范文

在经济思想史上,最早系统提出并使用经济人概念的是斯密,在没有经济人模型之前,经济研究还不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几乎所有关于人的阐述都可以对经济理论发生影响。经济人模型的提出,使经济理论找到了一个公理化的支点,也使社会科学获得了一个理论支柱。同时,进化论、社会生物学、心理学、政治学、伦理学等学科也对经济人模型提供了丰富的论证或补充。

以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把自利性作为人类行为的一个主要驱动力,其“看不见的手”原理则是理与市场秩序建立的最佳诠释。同时,斯密又受霍布斯道德理性原则的影响,把人的本性视为由利己的欲望和互利的道德理性共同组成,“自私的激情”介于社会性和非社会性之间以私人利益作为目标的追逐,应当来自对指导这种行为的一般准则的尊重,而不是来自这些目标本身所引起的任何激情。这里斯密所说的“一般准则”是指道德理性。斯密认为,经济主体行为有两个方面的区分,即竞争下的自利性和个体试图与他人的协作性,经济人在追求自我利益的同时客观上也促进了社会整体利益的提高。因此,斯密的古典经济人假设是将经济行为人的自利性同道德理性混合在一起的。这同后来被新古典经济学异化了的理性经济人相比具有较大的本质区别。如斯密在论述“看不见的手”的著名段落中论证道:“由于宁愿投资支持国内产业而不支持国外产业,他只是盘算他自己的安全;由于他管理产业的方式目的在于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大程度,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这场合,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处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此段引文中“他”的行为,是出自纯粹的经济理性的自利行为,但这种自利行为又可导致公利的实现,其原因即在于“他”的经济理性受到制度的制约,经济理性被“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到造就的方向。显然,斯密之所以肯定经济理性所激励的自利行为,是因为这种行为在特定的制度下能够“更有效地”促进道德理性所倡导的公利的实现。在亚当・斯密的上述论述中,隐含着作为目的的道德理性高于作为工具或手段的理性经济人的思想。“他”的经济理性,是被利用来为道德理的。如果经济理性不能“更有效地”促进道德理性之间的的实现,既是经济学家又是伦理学家的亚当・斯密应当就不会如此肯定经济理性了。由此可见,斯密的经济人假设尚处于初始阶段,其经济理性中包含着历史、社会、道德等因素,并且他也没有将最大化假设扩展到消费者行为,所以还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工具理性。

在詹姆斯・穆勒的密切影响下,李嘉图在方法论上对古典政治经济学进行了全面的抽象化改造。正是在李嘉图的“奥卡姆剃刀”下,经济人内涵的社会、道德、历史因素都被消除了,经过了去伦理化过程的经济理性获得了工具理性的地位。J・S・穆勒作为古典政治经济学的集大成者,关于把经济人抽象化,他指出:政治经济学并不论述社会中人类的一切行为,“它所关注于人的仅仅是,作为一个人,他有占有财富的愿望,而且他赋有判断达到这种目的的各种可能性的能力……这并不是说,有哪个政治经济学家会荒唐到这样地步,竟然以为人类生活真正是这样组成的,而是因为这就是科学必要前进的方式。”至此,古典经济学家完成了经济人假设的建立,开始将人类追求财富的行为动机从人类的其它社会行为中分离开,并把它作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二、边际革命:经济人范式的发展

边际主义的出现之所以带有革命性,不是从时间来说,而是从它对经济学的关系来说。边际主义不仅表现在分析的方法上,而且表现在经济学的范围和涵义上,特别是表现在对作为经济分析核心的“经济人”的内涵界定上更有了突破性的去伦理化意义。在这个意义上,边际主义无疑是使经济思想革命化了。

在杰文斯的分析中,效用和稀缺代替了劳动成为价值的决定因素。与古典学派强调供给和成本对价值的影响相反,杰文斯独推需求背后起作用的因素,认为获得充分食物及他种能予适度欲望以最大满足的物品,是人的天然趋向和本务。在古典学派的分析中,认为价值产生于外部世界的状况,因此,古典学派的价值理论把它看作一个客观的东西,正是在客观的价值学说基础上。古典经济学是从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着眼的,为此,自然地就忽视了主观因素――个人。正是在这方面,杰文斯则从一种“绝对感觉”中得出价值,在这种意义上,他的理论是主观的,他的出发点是个人及其需要。为了研究个人的行为,他找到了一套现成的完整理论,这个理论的目的就是建立起人类行动的原则。据此,杰文斯提出了一种以边沁的“行动源泉表”为依据的愉快和痛苦的学说:人是一个愉快机器,他的目的在于取得最大限度的愉快,因此他把经济学看作“快乐与痛苦的微积分学”。这样,杰文斯提出了一个全新的经济学理论结构,以效用论为基础,以交换论为核心,从此,将经济人从古典的社会整体中剥离出来成为一个孤立的但能自作主张的个体。

作为奥地利学派的奠基人的门格尔,与英国和法国的边际主义有明显的区别,他禀承一贯地对英国古典经济学的批判姿态,坚持经济学的方法必须落实在一种个人主义的基础上。他论证说社会的经济现象并不是一些经济力量的直接表达形式,而仅仅是一些个人,即他所称作的从事于经济活动的人们行为的结果。为了理解总的经济过程,必须分析其成分――个人的行为。所以,门格尔认为“原子论”的研究法是方法论所必须的,它不具有伦理的或社会哲学的含义。因此,罗尔认为他是第一个力图创建一种必须脱离开任何享乐主义假设的主观价值理论的人。由此,在边际主义的旗帜下,经济学不再操心历史上决定的阶级制度中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而是更加后退,趋向于一种仅仅关心抽象的个别原子和财富之间的拜物教似的关系。

到了帕累托那里,他的纯经济学的概念是研究各种经济数量之间的关系,而不管个人的主观因素,因为个人是多余的,人们用这个名词指的是一个人而不是一个系统里的一个元件。乔吉斯库一罗根对这种情况评价说:一种关于人的科学完全把人排除在局外,显然是不合适的。但是,标准的经济学对于用一种无人的场面来运行,特别感到得意。帕累托公然声称,只要我们已经确定个人所掌握的手段,并取得“对他的爱好的逼真的印象一个人就可以消失”。个人就这样被化为仅仅是效用功能的一个微点φi(X)吼逻辑是完善的:人不是一种经济动因,只是因为没有经济的过程,只有一种拼合益智图式的活动,用特定的手段配合特定的目的,这需要计算机,不需要动因。在这里,乔吉斯库一罗根指出了帕累托敏锐地看到了边际革命把纯经济学改变为

一种“无人的科学”,并暴露出纯经济学的所谓“经济人”的真面目――既不是经济的,也不是人的。

三、新古典革命:经济人范式的确立

新古典经济学中,马歇尔通过对前辈们认识的考察基础上,对传统的经济人进行了批评,他认为经济人都不是自私的,一般都主要是为了家人的利益勤奋工作的。同时,他认为人是有分类的,而且不断变化的产业特性和制度影响着人的行为。马歇尔在他的《经济学原理》中提出,经济学家们曾经努力以经济认得活动为内容,谨慎而精力旺盛地、但也是机械且自私自利地追求金钱利益,但这种努力从来就没有成功过,甚至没有彻底尝试过,原因在于经济人实际上是“一个怀有利他的愿望、甘受劳苦和牺牲以赡养家庭的人”。他还强调,经济人抽象的原型并不是所有的人,而是那些卷入市场的“城市平民”,他努力把经济人置于社会和历史环境中以表明经济人的历史基础,然后再对经济人作一般性的理论抽象,并以此为经济分析的基础。所以,在马歇尔的理论中,他既认识到古典经济学和边际革命者们的经济人的不妥之处,并对时间、组织、政治、制度变迁等范畴以很大的关注,但是,他对于将“经济生物学”趋向却感到难以把握,而致使最终依然是落入了经济机械论的范围之中。

第4篇:行为经济学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理性;博弈论;完全理性;有限理性

中图分类号:F224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096(2012)05001006

一、引言

理性是经济理论和管理决策理论的基础性概念。理性概念起源于古希腊哲学,是指合客观性(区别于信仰)和合逻辑性(区别于感性、情感和欲望等非理性),即在人的意识中能以数理逻辑表达的思维意识,是人所特有的、体现出人之为人而有别于动物的一种能力。理性是人类主体意识的标志,只有人类才具有理性的能力。具体地说,理性是指概念、判断和推理等系统化、理论化的思想、理论和学说,以及按照逻辑思维合理解决问题的能力[1]。

自从经济理论系统化以来,它一直是以某种理性概念为基础的[2]。在古典经济学中,自亚当·斯密提出“看不见的手”的原理以来,自利的“理性经济人”假设成为主流经济学的核心假设。新古典经济学分别从消费者效用最大化和生产者利润最大化角度,进一步完善主流经济学的理性基础。20世纪70—80年代以来国际上兴起了演化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等理论分支,分析视角逐渐从传统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假设拓展到人的有限理性(boundedrationality)或非理领域,并与行为科学、心理科学等其他科学相互交融。

作为现代经济学的前沿领域,博弈论不仅沿袭了主流经济学的理性假设,而且进一步要求“目标—手段”之间的一致性,即过程理性。传统博弈理论的理性概念将现实世界中人类复杂的互动行为加以高度的抽象和规范,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数学模型进行演绎推理,分析人类冲突与合作行为达到的均衡结果。20世纪90年代以来兴起的实验博弈和演化博弈等分支领域,逐渐放宽传统博弈理论中行为主体完全理性的核心假设,转而研究参与者的有限理性和非理性互动行为。理性概念不仅构成了博弈均衡的分析基础,而且根据理性假设的不同限制产生了博弈论的理论分支。因此,理性概念在博弈论中占据核心地位。自20世纪40年代博弈论学科诞生以来,许多著名的博弈论学者如纳什、海萨尼和奥曼等人,在各个博弈论分支领域不断深化和丰富着人类互动行为中理性概念的内涵。本文首先回顾了西方哲学对理性概念的认识过程;第三节分别剖析了经济学和博弈论中理性概念的内涵;第四节分别从均衡概念的形成和各理论分支的基本假设等角度,论述理性概念在博弈论中占据着核心地位。

二、西方哲学对理性概念的认识过程

在哲学意义上,理性概念包含着如下四条基本原则:第一,人们只接受经过彻底的、批判的考察证据和正当的推理之上的真理。真理的产生途径只有两种:实证法和演绎法,“理性代表着精神对真理的追求和把握”。第二,现实是可知的。因为现实世界具有一种理性的,因而人类从理智上可以理解的结构。该原则将理性与命运说和不可知论等哲学观点分开。第三,强调自我认识的重要性。人的理性不是无所不能的,正如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的序言中所说,“一些问题困扰着理性,而理性则无法避开这些问题,因为这些问题是理性自己的本性强迫理性接受的,理性必须回答;但是,理性的能力是有限的,它不能回答这些问题,因为这些问题超出了理性力所能及的范围。理性不是由于自身的过错而陷于此种困境的,而是由于理性的界限”[3]。第四,实践理性,强调人类在选择手段和目的方面合理地指导自身行为的能力。正是实践理性的要求,构成了传统博弈理论大夏的基石:理性的行为主体不仅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且具有理性的能力使得给定参与者对外部环境的信念后最大化自己的报酬。

自古希腊罗马时代起,理性就一直是哲学家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在近代自然科学的推动下,理性主义认识论哲学思想逐渐发展成为近代乃至现代意义上的理论形态。

1古希腊时代的西方理性主义

作为西方哲学思想的发源地,在希腊哲学多种多样的形式中,差不多可以找到以后各种观点的胚胎、萌芽[3]。古希腊时代的理性开端于自然哲学对世界“本原”的思考。在德尔菲的阿波罗神庙上刻着一句箴言“认识你自己”,指出了人与动物的区别是人具有自我意识,具有反省和认识自己的能力,这种意识和能力即为理性。柏拉图认为在人的灵魂中蕴藏着作为其他一切知识起点的最真实、最普遍的某些知识、原理、观念或理念,其他知识都是这些最基本的知识的推演,人们学习和得到知识的过程,就是灵魂逐渐“回忆”的过程。亚里士多德将数学证明方法用三段论的形式表述为演绎逻辑。

2近代的西方理性主义

在西方近代哲学中有关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的认识论争议上,理性主义的“自明原则+演绎”方法与自然科学中的数学公理方法密切相关,而经验主义的“经验+归纳”方法与自然科学中的观察实验方法密切相关[4]。法国哲学家和数学家笛卡儿是西欧近性主义演绎法的奠基者,他认为对真理的认识不用靠实践来证实,而是要看我的思想、概念的清晰性和明确性,他还认为真理存在于理性之中。与之相对应的是作为近代经验科学奠基人的英国哲学家培根,他看到了经验科学(知识)的蓬勃生命力,提出“知识就是力量”的口号。怀疑主义哲学家休谟也认为,客观实在是否存在的问题是人的理性所不能加以解释的。

第5篇:行为经济学的概念范文

大量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表明,流域管理必须以经济手段为核心,并紧密结合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教育手段,以更有效率地实现流域综合管理目标.流域污染问题尤其是跨界流域污染问题始终是环境经济学的重要研究内容,并且不断引入信息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并将生态学、系统论、控制论以及资源学的相关理论分析框架纳入其中.与空间有关的、区域性的、跨学科的环境问题被认为是未来一段时期内环境经济学研究的重点内容之一,但与流域相关的新兴学科,如流域管理学、流域生态学、流域经济学等也都仅处于初创阶段,都未将流域环境和经济结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从经济学的视角研究其作用机理及调控措施当前我国流域水环境管理已进入流域综合治理阶段,迫切需要提出一套系统的流环境经济研究,hohong@cmesoigcn域官理的理论框架、内容体系、综合经济手段和政朿.

笔者针对环境经济学在流域这一特殊研究对象的理论需求,分析了流域环境经济学成立的必要性,提出了流域环境经济学的概念、内涵和理论基础,并初步构建了流域环境经济学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1流域环境经济学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流域是以水为核心,由水、土地、生物等自然要素与社会、经济等人文要素组成的环境经济复合系统.为了促进流域环境、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保证流域水资源、7水环境和水生态可持续,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手段进行流域综合管理已经成为共识.传统环境经济学强调运用税收、投融资、补贴、补偿、价格、产权、奖惩等经济手段,故难以有效解决流域这一特殊的因地域分异性、污染的单向外部性以及上下游和利益群体之间冲突等特征引发的环境经济问题.

11解决流域跨界单向外部性方面的障碍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流域的核心要素一水资源属于准公共物品的范畴,不具有明晰的产权或者很难清晰界定其产权,同时对其消费具有非排他性.流域内的每一个涉水主体都受到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的经济理性驱动,期望尽可能地从公共资源中获更多利益,肆意地开发利用水资源或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而流域常常跨越多个行政区,涉及到具有不同诉求的多元利益主体,因而产生各种矛盾和冲突.一方面上游污染呈现出跨界和单向外部性,这种外部性的输出将生产带来的经济收益留在该辖区,而将污染造成的损害成本输出到其他辖区,由全流域来承担,损害全流域的社会福利;另一方面,上游保护水资源的行为产生正的外部效应,由此产生的收益由全社会分享,但会使行为主体的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甚至小于私人成本,而消费的非排他性导致搭便车的动机和行为难以避免,使得市场倾向于提供正外部性的行为供给不足,而不论是过度使用还是供给不足,都不能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由于跨界单向外部性导致流域上下游各主体的成本收益函数存在较大差异,传统经济手段在解决单向外部性时需要更加严格的条件,实际政策设计以及操作实施也更加复杂,使得传统经济手段是低效率的,实践上也鲜有成功案例.

1. 2解决流域地域分异性方面的障碍

环境经济复合系统的自组织和自维持功能,呈典型的耗散结构特征;其次,流域水资源的状况决定了流域特定的资源环境条件.流域的水量、面积、河网密度和河流形状等自然地理要素存在空间差异,流域主体功能、7水环境、水生态功能、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也同时表现出明显的地域分异性,上下游间存在/功能不对称”现象,在环境影响和生态服务方面,下游被上游所支配,而在经济发展方面,上游被下游所支配,处于依附地位.

流域系统的整体性和地域分异性特征决定了流域综合管理目标的多元性,一方面要求重视流域环境经济复合系统的协调可持续目标,通过对系统的耗散结构、协同、调控功能进行分析和评价,使流域自维持和自调控作用的发挥在客观上受到系统阈值的约束,避免超出系统承载力的过度开发和人为干预[17];另一方面,又要兼顾由于流域在地理要素、功能和经济发展的差异性所导致的不同目标诉求,根据流域主体功能、水生态功能和水环境功能等合理确定综合管理目标.因此,流域这种整体性和地域分异性特征所导致的多元性流域综合管理目标,使得环境经济手段之间可能会相互抵触、牵制,从而降低经济调节的总体效率,这一问题给传统环境经济学带来了极大挑战.

1.3解决流域各干系人利益冲突方面的障碍

流域环境管理中涉及到多方干系人,而且干系人之间存在着各种利益关系.目前,我国流域环境管理中部门间的利益冲突和博弈现象广泛存在,不仅加大了各级政府间的成本,而且可能导致不同地区间因经济竞争引发的地方公共政策选择扭曲,也可能使各级政府作为人在行为选择时往往出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然而,跨界外部性、信息不对称和不确定性,以及行政边界下的分散决策,使得流域环境问题及其解决变得复杂化.流域环境管理面临利益的分化和协调,不仅要解决一般环境问题中规制者与被规制者的理性行为与非理性行为的博弈,而且要解决规制主体间的博弈.

然而,传统环境经济手段在治理流域污染时,多把治理重点放在微观排污者,而对宏观层面流域上下游各政府间及其与中央政府间理性选择的内在矛盾,以及由此导致的污染治理信息供给偏差、激励不足和监督缺乏等问题重视不足.同时,传统环境经济与外部环境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实现流域部性内部化还是产权界定,都需要相应的流域环境管理体制能在分散化信息下良好运作,但流域内相关者间利益冲突所致的信息不对称和地方保护主义,却限制了传统环境经济手段作用的发挥,迫切需要制定超越部门利益的经济手段,以突破限制环境经济手段正常发挥作用的障碍。

综上所述,传统环境经济学对于解决流域环境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面对流域的准公共物品属性、跨界外部性、整体性及地域分异性等特征,在当前流域管理体制下,传统的环境经济学理论和控制手段在解决流域这类与空间有关的、区域性的、跨学科的环境问题时遇到了障碍[5],难以考虑流域生态系统的整体性,更无法兼顾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无法满足促进流域环境、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要求.迫切需要改进和创新环境经济手段,促进传统环境经济手段之间以及与其他环境管理手段的配合,通过借鉴空间计量经济学、信息经济学、行为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突破环境经济手段有效发挥作用的各种限制.因此,拓展环境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开展流域环境经济学的研究就成为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流域环境经济学的成立是对传统环境经济学的重要理论补充和拓展,对于提高流域水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改善流域综合经济管理手段的实施效果,协调区域内不同行政区间的环境经济利益关系,实现流域可持续发展目标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2.流域环境经济学的概念内涵与理论基础

2.1概念与内涵

环境经济学是环境科学和经济学发展到一定阶段,二者相互交叉的产物,是在解决环境问题的过程中、在经济学理论的指导下建立起来的[21].随着环境问题的逐步发展,环境经济学的研究领域也在迅速拓展.流域环境经济学就是随着流域环境资源的稀缺和环境问题的不断演化而产生的新领域之一.流域环境经济学以流域这一特定地理单元为研究对象,以环境经济学为基础,综合运用空间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等多种学科的理论和方法,研究流域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引发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探索流域环境管理的机制设计[16]和合理的环境经济政策手段,优化流域环境资源配置,实现流域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流域环境经济学本质上是环境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属应用经济学范畴,其既借鉴传统环境:理论和方法,又根据流域特征和流域环境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研究如何突破环境经济手段在流域管理中的障碍,提高流域综合经济管理手段的管理弹性和效率,实现流域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流域环境经济学结构框架见图1

2.2理论基础

流域环境经济学作为应用性的环境经济学分支学科,环境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被视为流域环境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基础,但流域环境经济学重点是在对各种环境经济手段在流域层面上的针对性、适应性和优劣势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上,构建一套目标一致、相互补充、协同作用的流域综合环境经济手段和政策.同时,根据流域的基本特征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还要从理论上研究如何保证流域综合环境经济手段有效运行的前提条件和运行效率.根据上述分析,空间经济学、信息经济学和行为经济学相应成为流域环境经济学的重要理论构成.

2.2.1空间经济学

流域既是由分水线所包围的独立的自然地理单元,同时也是区域经济发展的空间载体,是产业集中、城市发达和人居条件相对优越的地区.由于流域经济具有极点增长、轴线延伸的“点-轴”空间特征,使得沿流域发展的城镇在利用流域水资源的同时不断地向河流排放污染物,污染物进入水体不仅产生污染,而且随水流方向由上游向下游转移扩散.污染物转移和扩散不受行政边界的限制和人工调控,一方面形成了以沿江城镇增长极为污染源、以干支流为轴线的“源-轴”环境空间分布格局,并且与流域经济发展的“点-轴”空间分布特征相叠力口,加剧了流域环境问题的复杂性;流域地理要素分:学的异和功能分异也直接或间接导致了流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决定着流域环境经济的空间特征.因此,利用空间经济理论对实现流域经济、社会、环境综合效用最大化的目标,建立空间异质下的空间均衡的系统分析框架,优化生态空间分布及其与经济活动开发空间的合理配置等具有重要作用.

2.2.2信息经济学

在我国当前属地化流域管理体制下,资源的有限性和部门利益最大化倾向阻碍着部门之间的协调.地方政府作为理性利益个体,治污政策力度和激励强度要服从于地方收益最大化的理性目标.这使得污染的地方保护成为地方政府的理性选择,并使流域环境经济手段和政策失效,强烈地约束和影响流域污染治理效果.利用信息经济学理论,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提高流域管理主体信息获取的效率和效果,是防止流域综合环境管理中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效,有效发挥流域环境经济手段和政策作用的前提.因此,信息经济学在流域环境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将成为流域环境经济学的重要理论基础.

2.2.3行为经济学

选择行为是经济学分析的对象.选择行为包括理性行为和非理性行为.传统的经济学假设经济活动中的人是完全理性和自利的,是以预期效用最大化做出行为选择,其选择行为是理性行为.但是,现代经济学中逐渐兴起的行为经济学、博弈论、机制设计理论和社会选择理论等在“有限理性”的行为框架下对“经济人”的非理性行为进行研究发现,现实中的行为选择除了受到利益驱动,还常常受到人的认知偏好、情感和信息不完全等因素影响而很难达到完全理性,存在着非理性的一面.在流域环境管理中,“公地悲剧”的发生是个体理性行为的结果.个体与全流域环境管理的目标具有不一致性,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各方都从自身利益出发.各方在行为达到最优时,常常导致流域管理组织的行为偏离最优点,即个体理性行为导致集体非理性的结局[25].解决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之间的矛盾需要建立一种有效的机制,使得各方由目前的完全非合作状态逐渐转向合作,使得他们即使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情况下也能达到全流域环境保护的目标.目前,行为经济学在流域环境管理中受到了越来越高的重视,必将成为流域环境经济学的重要理论支撑.

3流域环境经济学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3. 1流域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关系研究系统的整体框架内,使流域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向优化、相互博弈达到一个可接受的“纳什均衡”,建立起环境友好型的流域经济发展模式.流域环境和经济关系研究包括:流域环境经济复合系统内各子系统的结构、功能及各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和规律;复合系统与外部环境经济的相互作用关系和规律;流域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转移与流域水环境质量的响应关系;不同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模式对流域环境改善和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水环境容量的空间分异与生产力宏观布局的协调.

3.2以水资源为核心的流域自然资本的优化配置研究

自然资本是指在一定时空条件下,自然资源及其所处的环境在可预见的未来能够产生自然资源流和服务流的存量.自然资本的概念体现了经济学中稀缺资源的经济价值.自然资源作为一种资本,其未来存量及相应的不确定性是自然资源利用中的重要因素,必须在一个跨期背景下进行研究.水资源是流域的核心要素,因此,流域自然资本的优化配置研究重点除了研究流域水资源的优化配置问题,同时还应包括流域自然资本的评估、投资、管理,自然资本损失的经济评估,以及以自然资本实物量为基础的流域生态补偿理论和方法、流域生态承载力等.

3.3流域环境管理的机制设计

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是调节环境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针对流域环境问题的特殊性,在自由选择、自愿交换、信息不对称和分散决策的情况下,如何进行灵活有效的机制设计(即法则、政策条令和资源配置等规则),约束流域环境资源的过度使用和污染行为;同时,通过有效的激励,改善和提升各利益相关方保护流域环境的意愿,实现激励相容,促使各利益相关方的个体利益和流域环境管理整体利益目标一致,是流域环境经济学研究的最终目标[2M7].流域环境管理的机制设计主要内容包括流域环境管理的利益博弈分析、流域环境管理体制与机制设计的方法和模式等,其中涉及到流域环境管理组织的定位、构成、主要职能,流域环境管理综合决策机制、合作协商机制、监督机制、资金机制、利益补偿机制的设计和最优化选择等.

3.4流域环境管理手段研究

直接或间接改变利益相关方的成本收益,刺激其保护流域环境成为一种自愿行为[28].遵循分区、分类、分级、分期的理念[22],进行流域环境管理手段的设计,主要包括:1研究基于法律、行政手段的各种命令控制型政策的效率、效果和实施条件,如排污总量分配要考虑流域的地域分异性,并与各地资源环境容量的特征相结合;@研究基于福利经济学的庇古理论和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的科斯定理的经济激励政策的效率、效果和实施条件,如排污收费、环境税和排污权交易政策等;(四研究环境经济政策之间以及环境经济政策与命令一控制型政策的优化选择和组合问题,如取水许可和排污许可的联合审批,水权与排污权的联合市场体系与联合交易[29_.

4结语

第6篇:行为经济学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经济人;合理内核;借鉴

Abstract:Thoughtheassumptionofeconomicmancriticizedbydifferentschools,it’sbasiccoreisstillreasonable.Ifwecanovercometheassumption’ssomelimitationsandmakeitperfect,itwillbeusedforreferenceforChineseeconomics.

Keywords:Economicman;thereasonedcore;useforreference

“经济人”是新古典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设,是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尽管这一概念自提出之日起就受到了种种批评,但其基本内核仍然是合理的,对中国经济学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经济人”假设的演变和发展

“经济人”概念并不是近代才提出来的。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的一些思想家就明确指出,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孔子指出,人具有追求富贵、逃避贫贱的心理倾向:“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1荀况对人性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提出了有关人性的一些基本命题:(1)人性是先天生就的:“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2)人性是人所共有的:“凡人之性者,尧、舜与桀、跖,其性一也;君子与小人,其性一也。”(3)人的本性是恶的:“今人之性,生而好利焉……;生而有疾恶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2墨子、商鞅、韩非也认为,追求名利、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管子》对“经济人”的论述更为全面:人的本性“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其商人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继日,千里而不远者,利在前也。渔人之入海,海深万仞,就彼逆流,乘危百里,宿夜不出者,利在水也。故利之所在,虽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深源之下,无所不入焉。”3可见,《管子》已把追求经济利益视为人们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的根本动力。中国先秦时期的思想家对人性的论述,是“经济人”概念的雏形。但奴隶社会的主要经济基础是自然经济,自然经济社会中人与人的经济关系是简单明了的,没有产生经济学的社会基础。因此,这种“经济人”概念不可能成为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设。

孟德维尔是近代较早提出“经济人”概念的作家。他在《蜜蜂寓言,或个人劣行即公共利益》一书中,提出了一个重要思想:每个人自由地进行利己的活动,会自然而然地促进全社会的繁荣,而且其效果要比以非利己为目的而进行的活动大得多。他指出:在蜜蜂的社会里,如果(被认为的)劣行和奢侈风行,那么这个社会就繁荣昌盛;如果代之以(被认为的)道德和简朴,那么这个社会就冷落衰退。他还认为,一个人之所以成为社会动物,不是友情,不是善性,不是恻隐之心,不是装模作样的殷情厚意,而是他那最卑鄙和最可恶的本性,这本性是使他能够适合于这个最大的、世俗地说也就是最幸福和最繁荣的社会的最必要的条件。

但《蜜蜂寓言》毕竟不是一本严格的经济学著作。最初把“经济人”假设引入经济学,并使之成为经济学的出发点的,是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他在《国民财富的性质与原因的研究》中,明确提出了“经济人”的概念。他指出:“人类几乎随时随地需要同胞的协助,想要仅仅依赖他人的恩惠,那是一定不行的。如果他能够刺激他们的利己心,使有利于他,并告诉他们,给他作事,是对他们自己有利的,他要达到目的就容易多了。不论是谁,如果要与旁人作买卖,他首先要这样提议。请给我所要的东西吧,同时你也可以得到你所要的东西,这句话是交易的通义。……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夫、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自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4但是,按自利原则行事,并不能保证人们不去做有悖于常理的事情。为了使经济学有别于精神分析学或精神病理学,还必须假定“经济人”的自利行为同时也是一种理。在斯密的时代,理性作为一种不言自明的假定隐含在所有经济行为的描述中。“经济人”的每一种行动,不是出于任意的想象或盲目的冲动,而是以可以理解的方式进行的,或者说,是可以从利害得失的比较中推导出来的行动。在斯密那里,理性表现为对得失和盈亏的正确计算。5在斯密看来,自利原则不仅是个人经济行为的原始动因,而且是促进整个社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人们在追求自己的私人利益时,会在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下,最大限度地增进全社会的利益。在从事经济活动时,每个人所考虑的不是社会利益,而是他自身的利益。但是,在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他对自身利益的追求自然会或不如说必然会引导他将资源运用于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因此,埃奇沃思把人的行为受自身利益的驱使称为“经济学的第一原理”。

西尼尔在经济学说史上第一次区分了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并第一次明确提出了这样一种思想:经济学的基础是为数不多的几个一般的理论前提,这些理论前提是公认的公理,用不着加以证明。从这些前提可以推演出各种经济学理论。他把这些理论前提归纳为四个:(1)每个人都企图用尽可能少的牺牲求取最大限度的财富。(2)人口的增长有超过生活资料增长的趋势。(3)劳动者借助于机器进行劳动,能够生产出剩余的纯产品。(4)农业受报酬递减规律的限制。6其中的第一个前提,进一步发展了斯密的“经济人”概念。

约翰•穆勒发挥了西尼尔第一个理论前提所包含的思想,第一次提出了“经济人”的术语,并从方法论的角度对这一概念的合理性和内涵做了详细的论述。他于1944年出版了《经济学上若干未解决的问题》的经济学论文集。在该书中,他把“经济人”与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联系起来。他指出,政治经济学并不是论述社会中人类的一切行为,它所关注的人仅仅是作为一个人,他占有财富的愿望,而且他赋有达到这种目的的能力,它将其他每一种人类或动机完全抽象掉。政治经济学认为,人类把全部精力都用于取得和消耗财富,这并不是说人类生活真正是这样组成的,而是因为这是科学要前进而必须采取的方式。政治经济学探索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没有其他欲望的阻碍,这种欲望所产生的行为是什么。因此,穆勒“经济人”概念的内涵,是从人类行为的各种动机中抽象出来的经济动机,其中最主要的是财富最大化的动机,这种动机要受有限的收入和对闲暇的喜爱的制约。穆勒所说的“经济人”,就是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追求自身财富最大化的人。

19世纪70年代的“边际革命”,使经济学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而“经济人”概念也朝着精细化方向发展。边际学派把注意力从对经济世界的一般描述转向市场本身更复杂的模型。它强调个人作为消费者和生产者对希望与欲望的满足。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对效用的计算支配着个人的理性选择,并引起价格调整过程。这个调整过程是走向均衡的理想条件。在均衡状态下,所有资源都被充分调动起来,以便更好满足需求。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理论对此做出了最好的诠释。他从家户的效用最大化行为出发,得出家户对各种产品的需求函数和对各种要素的供给函数,从厂商的利润最大化行为出发,得出厂商对各种产品的供给函数和对各种要素的需求函数,并把各种商品(产品和要素)的供给和需求都看作所有商品价格的函数。以此为基础,瓦尔拉斯对一般均衡的存在性、唯一性、稳定性和效率性进行了系统的论述。至此,“经济人”的概念始终与经济行为的动机联系在一起。

20世纪30年代,逻辑实证主义进入经济学。这种实证主义认为,无需关心“经济人”的心理假定是否正确,只要他的行为与预测的结果相一致就可以了。受这种哲学观的影响,“经济人”的概念日益具有行为主义的色彩,并补充了一些新的内容,如偏好的可传递性公理。其含义是:如果你认为A优于B,B优于C,那么你一定认为A优于C。可传递性公理使经济学家可以使用数学方法来描述和分析个人行为。20世纪50年代,“经济人”理由莫里斯•阿莱斯提出了更明确的定义,并为西方经济学家所普遍接受。他指出,按照科学的逻辑,如果一个人被看成理性的,那么:(1)他追求的目标是相互一致的;(3)他使用的手段与他追求的目标相适应。所谓目标的相互一致,其含义和偏好的可传递性相同,即一个人不能认为A优于B,B优于C,而又认为C优于A。手段与目标相一致是指,手段正好是达到目标所必要的条件,即不能出现“南辕北辙”的现象。当个人行为出现上述两种不一致时,这种行为就视为非理性的。但主流经济学假定,在市场上活动的各交易当事人,其行为都符合理性的要求。在此基础上,阿罗和德布鲁运用数学上的不动点定理,对一般均衡的存在性问题进行了严格的论证。之后,一般均衡理论获得了许多发展,但这种发展大多是枝节性的。

二、“经济人”假设招致的批评

早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就有人对“经济人”概念提出过零星的批评,约翰•穆勒则从方法论的角度论证了这一概念的正当性。美国经济学家凯里直接对穆勒的观点提出了批评。他指责说,英国古典经济学家提供给我们考虑的是一种纯粹的野兽,这种“政治—经济人”亵渎了大写的“人”。他们的理论只讨论人的最低本能,而把人的最高尚利益看作是纯粹干扰其理论体系的东西。

德国历史学派对“经济人”概念的批评同样是强烈的。克尼斯认为,“经济人”观念实际上是说人总是受纯粹自私动机的驱使,这就是否认有任何良好动机的存在,就等于把人看作具有许多在作用上互不相关的心理活动中心的生物。希尔德布兰德则指出,以孤立的个人经济动机作为分析的基础,就是把政治经济学变成了一部单纯的利己主义的自然历史。抽象的“经济人”并没有反映人的全貌。实际上,“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是文明的婴儿和历史的产物。人的需要、人的人生观、人和物质对象的关系以及他和他人的关系,都不会相同的。地理影响着他们,历史改变着他们,而教育的进步可能完全改造他们。”7布伦坦诺也批评说,斯密的“经济人”是经济的利己主义者,是惟利是图的“抽象的人”。

历史学派在美国的变种——制度学派对“经济人”概念也持批评态度。凡勃伦认为,新古典主义的完全竞争体系,连同其洁白无暇的“经济人”,当然是科学想象的功绩,但不是对事实的有力表现。它是科学推理的一种权宜之计,而且只能用到一些抽象原理和基本的科学法则上,而这些原理和法则仅存在于抽象领域内。可是,一旦这样做了,这些原本不是实际上的东西却被理解为真实的而被接受,成为研究思想习惯的一种有效成份,形成关于事实的知识。新古典理论不仅不能有效地解释现代社会,反而有害于人们对社会真象的探讨。新古典经济学失败的根本原因,在于它那种非历史的、简化的“经济人”人性观。这种“经济人”以享乐主义心理学为基础,把人视为“纯粹的一束欲望”,是完全错误的。他不同意新古典经济学关于“经济人”总是很小心地使每一美元花费带来的效用相等的观点,认为从“生活进程”的角度看,新古典经济学原理对决定福利水平并没有真正的作用。因为消费者对商品的当前享受,更多地取决于其他人的消费方式、习惯、炫耀的需要和明显消费,而不是取决于理性计算。他还提出“社会人”的概念,以取代新古典主义的“经济人”。8

西蒙对“经济人”假设的批评,主要针对其完全信息和完全理性。他认为,由于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信息的不完全性,以及人类认识能力的有限性,个人不可能把所有的价值考虑统一到单一的综合性效用函数当中。了解所有备选方案及其实施后果实际上是办不到的。所以,人们在决策过程中所寻求的并非最优解,而是满意解。西蒙特别强调人自身理性能力的限制,主要表现在个人无法准确无误地接受、储存、检索、传递和处理信息。因此,他提出了“有限理性”的概念:“我们可以把那类考虑到活动者信息处理能力限度的理论称为有限理性论。”9在他看来,“有限理性”比“完全理性”更接近于现实。

X效率学派不同意新古典经济学关于“经济人”具有完全理性的观点。莱宾斯坦指出,个人具有两种不同的人格倾向。一方面,个人希望像他们所应该的那样行动,即坚持标准,使用“严格的”决策程序,进行精确的计算,努力追求最大化。这种人格倾向称为“超我功能”。另一方面,个人又希望像他们所喜欢的那样行动,即本能地不受约束,使用“松散的”决策程序,不注意细节,不用心追求最大化。这种人格倾向称为“本我功能”。由“超我功能”决定的受约束和由“本我功能”决定的不受约束,是个人人格特征的两个“极端点”,这两个极端点之间存在一系列中间状态。新古典理论那种完全关心约束的“理性经济人”,只是一个极端的特例,是某些人在某些时候可能采取的特殊决策程序。一般人通常采取的决策方式则介于两个极端点之间,这种人被称为“有选择理性的人”。因此,“完全理性的决策是一种特例,通常,决策只是有选择的理性。”10

新制度经济学也对“经济人”假设提出了批评。威廉姆森接受了西蒙的“有限理性”说,认为“经济人”的自利行为常常会导致机会主义,即经济中的人不但自利,而且为了利己不惜去损人。他会借助于不正当的手段去谋取利益,会随机应变,投机取巧,有目的、有策略地利用信息,按个人目的对信息进行筛选和扭曲,并违背对未来的承诺。因为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不可能对复杂和不确定的环境有完全的了解,所以一些人可能利用信息优势向对方说谎和欺骗,或利用某些有利的谈判地位背信弃义,要挟对方,以谋取私利。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人在所有的时间都会按机会主义方式行事,但总有一些人在有的时候会采取这种行为方式。问题在于,人们事先很难知道什么人、在什么时候、按什么方式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在交易双方以前没有交往或交往很少的情况下,尤其如此。诺斯则强调意识形态的重要性。意识形态是决定个人观念转化为行为的道德和伦理的信仰体系,它通过提供给人们一种世界观而使行为决策更加经济,能对人的行为产生强有力的约束作用。他承认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假设,但认为特定的意识形态对“经济人”的机会主义具有“淡化”作用。人类的利他行为和克服了“搭便车”动机的大集团行动,就源于意识形态的作用。

行为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人”理性同样持批评态度。它要求“经济人”理性和“非经济人”理性两分经济学的天下。“经济人”理性的要求效用最大化,行为经济学也讲功利最大化,但这个功利最大化是指快乐最大化。行为经济学成为正统新古典经济学的叛逆者,不在于它属于心理学阵营,而在于它不承认“经济人”理性。首先,它不承认“经济人”这个前提,认为人的本性中有利他的一面,可以从利他中直接得到快乐,不承认利他是从利己中派生的。其次,它不承认“理性”作为绝对前提,不管是完全理性,还是有限理性,都不是无条件承认。它认为,人可以依据非理性直接行事,而按理性行事反而可能是派生的。此外,非理性是指“非经济人理性”,而不是否定理性。

如果说,上述批评都只是针对“经济人”假设的某个方面展开的,那么Tormer对“经济人”的批评则是全方位的,批评的依据是生命周期说和需求层次说。根据Wilber的生命周期说,人的发展过程可以分为三个基本的发展阶段:(1)潜意识或前个人阶段,(2)自我意识或个人阶段,(3)超意识或超个人阶段。人在刚出生时,无论对于内部与外部,主体与客体,身体与环境,都是没有分离的。在潜意识的发展阶段,小孩开始认识到外部世界和自己的不同,并开始以本能的、冲动的、本我的方式与外部世界互动。在这个过程中,个人逐渐产生一种与外部世界不同的自我意识。在发展阶段过程中,个人开始从潜意识状态中觉醒,并逐渐获得语言能力,开始使用符号和概念,学习承担各种角色、遵守规则,发展出理性理解、内省思考、演绎推理和社会可接受的行为能力。最终,个人发展出整合思考、把观念与观念、事实与事实、心灵与肉体联系起来的能力。在超个人阶段,个人可获得比日常的、外部导向的经验更敏锐的意识过程,获得一种更高的精神意识,从而超越自我,经历极乐,与神性相通,甚至与神性合二为一,最终达到非二元体的、无主客体之分的状态。

这些阶段又可进一步划分为两个部分:外部弧和内部弧。外部弧是从潜意识到自我意识的运动,其特点是自我维护,个体化,征服外部世界。内部弧是从自我意识到超我意识的运动,其特点是自我实现,向内发展,超越自我,实现物我一体。

根据Maslow的需求层次说,人的需求由低到高可分为六个不同的层次。它们是:(1)生理的需要,(2)安全的需要,(3)归属或爱的需要,(4)自尊的需要,(5)自我实现的需要,(6)超然存在的需要。当较低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而辅助条件存在时,较高层次的需要就会出现并居于优势地位。每一个层次向下一个层次的发展,都涉及到一种转化,在这种转化中,较低层次的元素包含并整合在较高的层次之中,较高层次的元素与较低层次的元素没有分别,但与更高层次的元素有分别。Tormer认为,Maslow的需求层次说和Wilber的生命周期说在实质上是一致的。

Tormer认为,从人性的观来看,“经济人”假设存在明显的缺陷。第一,“经济人”只关注自我是有缺陷的。尽管人类追逐自我利益是正确的,但重要的是他们在什么程度上主要关注自我利益。对于那些已经达到外部弧的终点的任一阶段的个人来说,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是正确的。但是对于那些在内部弧上达到更高阶段的人来说,其正确性就非常有限。第二,“经济人”关于个人与物质的人类世界相分离的观点是有缺陷的。对于处于较低发展阶段的个人来说,他还没有实现与外部世界的分离,而对于处于向超我阶段发展的个人来说,他已经程度不同地和外部世界融为一体了。第三,“经济人”机械般的理性是有缺陷的。在前个人阶段,年轻人还没有获得理性所需要的想象、概念和计算能力。而在超自我阶段,个人的确已经具有理性经济行为所需要的心理能力,但他们又不会以这种方式行事,因为他们的行为更具有整合性。只有那些处于个人阶段的人,才会大致按理性“经济人”的方式行事。第四,“经济人”的非反思方面是有缺陷的。对那些处于个人阶段的较高层次和超个人阶段的个人来说,这一点尤为正确。由于教化和社会化的作用,他们已经内化了道德的、伦理的、宗教的及其他方面的观念,而这些观念会促使他们对选择的正确与错误进行反思。第五,“经济人”的不改变的方面也是有缺陷的。从Wilber的生命周期说可以看出,随着人的潜力的发展,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人性也会发生重大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性不是一成不变的。11

三、“经济人”假设的合理内核

如上所述,“经济人”概念在西方学术界招致了许多的批评。这些批评虽然未必全部正确,但提出了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

第一,“经济人”概念是历史的,还是非历史的?历史唯物论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范畴是经济关系的理论表现。在原始社会,人们利用公有的生产资料共同劳动,产品在社会成员之间平均分配。个人尚未脱离氏族或公社的脐带,还意识不到个体的存在,因而没有个人利益的观念。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分工和交换关系出现,原始社会解体,公有制被私有制所取代。人们开始意识到个体的存在,并开始追求个人利益。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奴隶社会的一些思想家提出了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的。这种利己主义人性观是“经济人”概念的雏形。但“经济人”概念取得比较成熟的形式,并成为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则是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产生以后才开始的。因此,“经济人”是个历史的范畴,超历史的人性和“经济人”概念是不存在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历史学派对“经济人”的超历史性的批评确有其正确的一面。

第二,人性是利己,利他,还是两者兼而有之?在商品经济社会,劳动、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分别归不同的个人所有。为了生产商品,商品生产者必须以某种方式向他人购买各种生产要素,同时向消费者销售自己生产的商品。而要做到这一点,他就必须以其销售收入来弥补生产成本——购买生产要素的支出。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生产者仅仅为了生存,也必须在购买生产要素和销售产品时,斤斤计较于自己的经济利益。“人们所扮演的角色不过是经济关系的人格化,人们是作为这种关系的承担者而彼此对立着。”12而“经济人”概念不过是商品经济社会商品生产者之间商品交换关系的人格化。否认商品经济社会人的利己性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当然,即使在商品经济社会,个人也可能有利他的动机,在某些情况下,这种利他动机还可能表现得十分强烈。一些人为了慈善的目的,可以向素不相识的人捐献大量的钱物,为了挽救生命垂危的病人,可以捐献自己的器官。但这种行为显然属于道德领域的范畴,不应成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在经济领域,这种利他动机不可能居于主导地位。所以,以人的利他动机和利他行为否来定“经济人”假设是不恰当的。

第三,“经济人”是仅仅关注物质利益,还是同时关注非物质利益?Wilber的生命周期说和Maslow的需求层次说,从心理学的角度正确揭示了人的发展阶段和需求层次。经济学作为一门研究人的行为的科学,有必要借鉴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但经济学研究的个人行为,不是一般的个人行为,而是正常人的经济行为。因此,生命周期说对个人发展阶段的划分,需求层次说对个人需求层次的划分,不能原封不动地照搬到经济学之中。就生命周期说而言,处于前意识和超意识阶段的个人行为,都不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就需求层次说而言,除基本的生理需要外,其他层次的需要,都与人们的经济行为无关或关系不大,同样不适合作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因此,尽管人们关注非物质利益,但这种对非物质利益的关注不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第四,“经济人”理性是完全的,还是不完全的?如前所述,有限理性和选择理性假设都认为“经济人”理性是不完全的。但这两种假设和完全理性假设有一个重要的共同点,即认为不同个人的理性程度是相同的。如果说任何一个正常人都具有理性是正确的话,那么同样正确的是,不同个人的理性程度是有差别的。完全理性的和完全无理性的个人都只是少数,大多数人的理性介于两个极端之间。或者说,人类理性不是均匀分布的,而是服从正态分布。这也解释了,在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成功和破产倒闭的生产者都只是少数,而大多数生产者处于可以维持的状态。

第五,对个人利益的追求是否必然导致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在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社会,人都具有利己性,追求个人利益是人们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的根本动力。但不同个人利己的程度显然是有差别的。如前所述,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机会主义行为是存在的,个人可能利用各种便利条件损人利己。意识形态对个人行为的作用是十分明显的,而意识形态又是有区别的。不同性质的意识形态对个人行为有不同的作用。有的有助于遏制机会主义,有的反而会助长机会主义。因此,意识形态对个人行为的影响是不确定的。在法制健全、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社会,机会主义只能是少数人的行为。所以,总的来看,“经济人”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是能够促进全社会的利益的。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成就,是对这一命题的最好注脚。

综上所述,尽管新古典经济学“经济人”假设存在某些缺陷,但其基本内核是合理的。只要克服这个概念的某些缺陷,并对其做出必要的补充,就可供中国经济学借鉴。

参考文献:

1《孔子家语》卷一。

2严清华:《中国经济管理思想概要》,武汉大学出版社,1989年出版,第40~41页。

3《管子•禁藏》。

4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与原因的研究》(上卷),商务印书馆,1972年出版,第13~14页。

5朱绍文、俞品根主编:《现代西方微观经济分析》,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20~24页。

6杨德明:《等待西方经济学基础理论的演变》,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38~39页。

7杨春学:《“经济人”的三次大争论及其反思》,《经济学动态》,1997年第5期。

8威廉•布雷特、罗杰•L•兰塞姆:《经济学家的学术思想》(中译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第41页。

9西蒙:《现代决策理论的基石》,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年出版,第46页。

10张维:《经济哲学:经济理念与市场智慧》,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出版,第57页。

第7篇:行为经济学的概念范文

【论文摘要】新制度经济学是近年来发展较快的一门经济学分支,它的基本内容是用经济研究制度现象。现在已有人把它与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并列为经济学的三大基础。新制度经济学研究领域广泛,内容涉及 政治 学、 法学 、 社会 学 及管 理学 等学科。本文对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些基本情况进行介绍。

20世纪40年代,由于凯恩斯主义的兴起,制度学派及其他一些学派被忽视,直到60年代,制度主义重新兴起。这一时期出现了两个“新”制度经济学,分别是以加尔布雷思等经济学家为代表的“neo- institutional economics”,及以科斯、诺思等为代表的“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为区分这两支制度学派,国内一般将以加尔布雷思等为代表的制度学派称为现代制度经济学,而将以科斯等为代表的制度学派称为新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从20世纪70年代起步发展,到逐步成长为当代经济学研究的前沿领域,前后也不过30年的时间;然而新制度经济学一诞生,就在西方经济学界掀起了轩然大波。迄今为止,新制度经济学虽然还没有形成一个独立、完整而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但至少在以下四个方面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理论: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契约 经济学理论 、委托—理论,对新古典经济学提出了全面的挑战,并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1 新制度经济学的起源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 资本主义 世界出现了全面的滞涨现象,凯恩斯主义学派在结实资本主义这一痼疾面前却显得无能为力,逐渐失去了人们的信任。这就使一贯主张国家干预的凯恩斯主义学说遭受重大挫折。人们开始厌恶国家干预,渴望自由 市场 的回归,并把目光纷纷投向崇尚经济自由化和个人理性的新古典经济学。但是由于新古典主义理论在接受实践 检验 的过程中,自身存在的许多弱点暴露无遗,如新古典主义理论的基本假设——“零交易费用”假设和“理性经济人”假设不符合实际;新古典主义理论的研究方法不尽科学;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研究范围较为狭窄等等。此外,新古典主义理论还倾向于把个别范畴一般化,绝对化。正是在上述背景下,以科斯、诺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应运而生,掀起了对新古典经济学的范式革命,并取得了重大的理论突破。

科斯作为新制度经济学派的奠基人,他在《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木问题》中提出的“产权”和“交易费用”己成为该流派中的核心概念和中心思想。围绕这两个概念的分析,从70年代开始,有关新制度经济学的文献大量涌现,由此产生了许多对现实具有很强解释力和 指导 意义的相关理论,如产权理论、企业理论、委托——理论、寻租理论、法与经济学理论等等。科斯在其1937年的著名论文《企业的性质》中提出了企业为什么会存在以及企业如何确定自己的规模等问题。他认为企业的存在是为了节约市场交易费用,即用费用较低的企业内交易来代替费用较高的市场交易;企业的规模被决定在企业内交易的边际 成本 等于市场交易的边际成本或等于其他企业的内部交易的边际成本那一点上。科斯用以解释企业存在的交易费用概念被后来者广泛应用于诸多领域,从而使交易费用概念被逐步地一般化。这篇文章也被公认为是新制度经济学流派的开山之作。

2新制度 经济 学 的主要内容

2.1 关于交易费用的一般化。

科斯最早将风险因素、信息因素、垄断因素和政府管制囊括起来考虑并转为交易费用概念,此概念现在扩展到包括度量界定和保证产权的费用、发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讨价还价订立交易 合同 的费用、执行交易与监督违约行为及维护交易秩序的费用等,即制度运行费用的总和。新制度经济学从现实的人和现实的组织出发,把现实世界中远不为零的交易费用与转换费用(transformation costs)一块计入,纳入经济分析体系(诺斯,1992)。

2.2 关于制度的起源与构成。

制度是一种稀缺性资源,是合作的前提和沉淀。从降低交易费用角度理解制度起源是科斯制度理论的一个特点。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安排规定了人的选择的维度,提供了具有经济价值的激励或限制。人类把非正式制度逐渐提升为正式制度,规则逐渐硬化(诺斯, 1994)。

2.3 国家与产权理论。

诺斯把国家当作一种行使暴力上有比较利益的组织,它处于规定和强制实施所有权的地位,潜在地利用暴力来实现对资源的控制。国家有充当使 社会 福利最大化和使统治集团收入最大化的两面性,其授订的产权安排就可能偏离经济持续增长的目标。

2.4 制度变迁模型。

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资源、技术、偏好与制度的配置是一个联动的体系,制度变迁意在实现更高的制度效率,表现为制度均衡的动态寻找。初始制度既限定了当期资源、技术与偏好,又使制度变迁产生某种依赖性,即“人们过去作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发生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

2.5 制度供需及均衡。

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经典供需分析可拓展到制度分析领域。制度需求受制于产品和要素的相对价格、 宪法 秩序、技术和 市场 规模等;制度供给受制于现有知识积累、制度设计实施 成本 、制度存量和宪法秩序及意识形态等因素。

3结论

新制度经济学试图通过使新古典 经济学理论 在方法上更具现实、更具社会性、更具 历史 性而挽救它,并提出私有产权安排对你经济效率有决定性意义,最近30年来它逐渐成为热门的研究领域。我国的经济制度转型为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一个好的实践 环境 。

参考文献:

[1]孙绪娜,《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概述》,《资料通讯》,2007年第7期。

[2]胡泓,《新制度经济学简介》,《党政论坛》,2006年4月。

[3]王玉海,《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演进及其 逻辑 起点》,《东方论坛》,2006年第2期。

第8篇:行为经济学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 经济学范式 新制度经济学 新古典经济学 交易费用 经济人假定

一、经济学范式的界定

范式是哲学家库恩1968年提出的,指常规科学所赖以运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规范。它有两层意思:(1)科学共同体的共同承诺集合;(2)科学共同体共有的范例。它可以简化为一种约定或是范例。因此,范式可理解为从事某一科学的研究群体所共同遵从的世界观和行为方式。

范式一般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共同的基本理论、方法;共同的信念;某种自然观。范式的基本原则可以在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三个层次表现出来。这些理论和原则对特定的科学家共同体起规范作用,协调他们对世界的看法及其行为方式。

范式具有两个基本特征:(1)有一套独特的基本前提假设、概念体系、理论方法,有足够的容量,被信奉它的理论家用来解释各种理论问题。(2)能持久地吸引相当一批理论家在其基础上进行研究。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经济学范式就是经济学界对如何看待研究对象的方式和视角的选择和界定,它决定了经济学家们如何看待对象、把对象看成什么等。从某种意义上说,经济学范式与经济学流派、经济学体系等价。它一般总是以经济效率为中心,以分工、交易和合作为内容,以供求均衡分析、成本收益分析和利益矛盾分析为方法,形成的一个有机的整体, 它是从不同的经济学理论中抽象概括出来的。然而,不同的经济学理论却有不同的理论范式,这些具体的理论范式虽然没有超出和脱离经济学一般范式,但以上各个组成部分的地位、相互关系、侧重方面均不相同,因而使得不同经济学理论的理论体系也大相径庭。

二、新古典经济学范式及其不足

从19世纪70年代起,经济学经历了一场边际革命。受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和边际革命的影响,马歇尔1890年出版了《经济学原理》,其中运用边际分析研究需求和供给,核心是均衡价格。由马歇尔奠定的这一流派逐渐成为主流经济学,被称为新古典经济。新古典经济学部分地继承了斯密的古典政治经济学。两者相比,新古典经济学的范式变窄了。首先,研究对象范围变小了,新古典经济学将研究对象局限为经济领域。另外,新古典经济学家们逐渐遗忘了斯密对社会分工的洞见。

新古典经济学范式可以概括为三个假设为前提的范式。这三个假设为:(1)完全理性假定;(2)完全信息假定;(3)最大化假定。按照这种假定,经济人“总是用敏锐的眼光,对面前的一切都深思熟虑。他不仅明白自己当时面临的选择范围,而且对未来的选择余地也了如指掌。”(刘世锦,1994)。但这种完全理性只能存在于理论抽象之中,实际生活中,完全理性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这三种假设均存在着不现实性:(1)完全理性不现实――现实中总存在“有限理性”;(2)完全信息不存在――现实中往往“信息不对称”;(3)现实中很难做到利润最大化。此外,新古典经济学也存在不足:(1)忽视了制度,将企业看作是一只“黑箱”;(2)对经济学的分析停留在一定的时点上,将时间看作是不变的;(3)交易成本为零。

三、新制度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学范式的修正

1.对新古典经济学前提理性假设的修正

任何理论体系都建立在某些前提之上,因而对理论前提的批判,往往最有可能出现根本性的理论创新。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们曾嘲笑新古典经济学是“黑板经济学”,认为新古典体系的理论前提不符合实际。新制度经济学最大的创新,是对新古典理论前提的批判和修正。

新古典经济学以经济人这一基本假定为前提,认为经济人的活动,为经济运行及发展提供了长久动力,也构造起市场经济的坚实基础。但是它没有对经济人展开具体的分析,只是将其作为一个无处不在的隐含的前提而存在。在这一点上,科斯等人不同意新古典的看法。科斯指出:“当代制度经济学应该从人的实际出发来研究人,实际的人由现实制度所赋予的制约条件中活动”。诺思也认为:“制度经济学的目标是研究制度演进背景下人如何在现实世界中作出决定和这些决定又如何改变世界”。他们都强调制度经济学应该研究实际的人、制度与经济活动以及它们间的关系。也就是说:第一,制度经济学研究的不是抽象的经济人,而是现实中的具体的经济人;第二,经济人在理论体系中不能只是一个隐含的前提,而应该对其展开具体的分析。

在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中,人们开始研究面对的是“一个存在制度与正的交易费用的真实世界”,而不是新古典经济学上的抽象世界。在这个真实世界里,经济人是不可能具有完全理性的,而只能是西蒙所坚持的有限理性观点,即:人们只具备有限的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正如诺斯(2002)所说的那样,“我们实际上只能拥有不完全信息,而且处理信息的能力有限”。

在科斯、威廉姆森看来,首先,现实社会中的经济人只具有有限理性。人的有限理性包括两方面的含义:其一在非个人交换形式中,人们面临的是一个不确定的世界,交易越多,不确定性就越大,信息也就越不完全。其二人对环境的计算和认识能力是有限的。由此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制度通过设定一系列规则能减少环境的不确定性,提高人们认识环境的能力,有限理性是交易费用理论所依赖的认知假设。有限理性概念中的主观理性部分导出了最小化(交易费用)动机,而对认知能力有限的认识则鼓励了对制度的研究。其次,现实社会中的经济人既有利己的一面,也有利他的一面。利他性突出表现为非财富最大化动机,而非财富最大化动机往往具有集体行为偏好。人类行为动机是双重的,一方面人们追求财富最大化,另一方面又追求非财富最大化。人们往往要在财富与非财富价值之间进行权衡。这种权衡过程实质上就是在这两者之间寻找均衡点的过程。人类历史上制度创新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人类这种双重动机均衡的结果。总之,由于了完全理性和单纯追求自利的行为假定,也就从根本上修改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经济人假定。同时,这也把经济人行为分析引入制度理论体系。

经济人的有限理假设引发了新制度经济学关于经济人的第二个假定,经济人的机会主义。机会主义是威廉姆森提出来的。他认为,“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时会采用非常微妙和隐蔽的手段,会耍弄狡黠的伎俩”(1987)。这主要包括两层含义:(1)由于现实世界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经济人就会根据个人目的筛选对己有利的信息,扭曲对己不利的信息,如撒谎等;(2)由于契约的不完备性,一旦经济人发现有机可乘,就会不遵守或违背契约。如果经济人是完全理性的,他可以洞察一切可能发生的他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但修正的经济人假设认为人是有限理性的,他不可能获得所有必要的信息,即使获得了这些信息也不可能做出正确的判断,所以机会上义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机会主义这个概念其实是对经济人假设的第二个原则自利原则的拓展。它把“用诡计寻求自利”这种情况包括进去了。经济人人性假设机会主义的说法在诺斯制度变迁理论当中,是处处可见的。诺斯在《经济史上的结构与变迁》中,利用修正了的人性假设,讨论了旨在减少相应交易成本或者降低生产成本的替代性契约安排的产生。

2.对新古典经济学中零交易成本假设的修正

在新占典经济学的理论里,由于是完全信息假设,经济人获取信息不需要付出任何费用,所以,非零交易成本的假设是不存在的。诺斯对零交易成本的现象曾讥讽:“从经济史学家的观点来看,这种新古典公式似乎可以解释一切有趣的问题,其中包括:世界是和谐的,制度不存在,所有变化都可以通过市场的完全运行来实现。简言之,信息费用、不确定性、交易费用都不存在”。

交易成本是科斯在《企业的性质》里提出来的。科斯认为:新古典经济学范式假设交易费用不存在是不符合现实的。在他看来,交易活动是稀缺的,发生交易活动需要成本。这就是交易费用的最初含义。这个概念修正了新占典经济学范式的零交易成本的假设,使经济学的假设更贴近现实了。这也是新制度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学范式的修正之一。

交易费用的概念一提出来,立即在新制度经济学各个理论分支,包括制度变迁理论中得到了广泛运用。然而,对交易成本概念的界定,不同经济学家有不同的看法。诺斯认为交易成本“取决于对复杂的价值尺度进行测度的成本、人绩效的估算成本以及执行合同的成本”(2002)。事实上,在制度变迁理论中,非零交易成本假定具有核心的地位。诺斯认为,制度通过约束和惩罚给经济中交往的人们以明确的预期,从而降低了由人类行为的机会主义倾向引起的不确定性的程度,而不确定性程度的降低则表明获取信息成本的减少,也即交易成本的降低。这样通过引入交易成本,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就为解释制度功能找到了理由。

四、对新古典经济学范式修正的意义及局限性

新制度经济学范式确立了制度在主流经济学中的重要地位。从以上分析我们了解到,新制度经济学范式也提出了三个基本假设:(1)有限理性假定;(2)机会主义假定;(3)交易成本非零假定。在该假定的基础上,新制度学派进行了一系列的理论创新。其中,最突出的是提出和确立了新的基本理论命题,即全方位地论证了制度是经济中的内生变量,探讨了制度变迁规律及其对经济发展和运行效率的影响,提出了许多富有启发性的观点。尽管人们对科斯定理的理解及其表述多种多样,但在新制度经济学基本命题的看法上却完全一致,即制度能够降低交易费用、制度的功能就在于降低交易费用、制度能够提供激励机制,制度还能减少机会主义和搭便车行为等。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甚至认为,制度所执行的功能具有经济价值,每一种制度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和经济价值。总之,制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经济变量,是经济增长的关键性因素。而人类社会之所以难以达到“帕累托最优境界”,根本原因在于制度稀缺。如果说新古典经济学解决的是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稀缺及其配置问题,那么新制度经济学就是要解决制度稀缺及其创新等问题。

但是新制度经济学是在新古典主义的分析框架内展开的,同样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理论局限性。例如从其理论逻辑看,在“经济人”基本假定方面和“制度节省交易费用”基本命题方面都存在悖论。在经济人基本假定上,新制度学派的确比新古典学派更接近现实,但他们说的具有有限理性和非财富最大化动机的经济人,仍然不是现实中的真正的人,与现实仍有很大的距离。根本原因在于,他们舍弃了很多人的社会特征,仍然从人的一般性来分析抽象的个体。简言之,新制度学派一方面希望突破新占典的局限,从人的实际来研究人,一方面又受新古典的局限,不可能正视人的社会性;一方面改良了经济人的非现实性特征,一方面又拘泥于超现实的经济人假定,这就是新制度经济学的第一大悖论。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命题也存在悖论:一方面,制度确实能够降低交易费用和提高经济效率;另一方面,制度又是一个成本高昂的经济变量,难以预料的制度成本甚至很可能抵消制度降低交易费用的作用。因此,对于制度降低交易费用,不可绝对化理解。对制度的成本或代价,应该有清醒的认识。

参考文献:

[1]左金隆:诺斯制度变迁理论方法论探析[J].经济经纬,2005年第6期

[2]龚唯平:新制度经济学究竟“新”在哪里[J].学术研究,2003年第1期

[3]道格拉斯・C・诺斯:新制度经济学及其发展[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2年第5期

第9篇:行为经济学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案例教学 理论教学 效果 西方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是一门财务管理类专业的基础理论课,既有抽象的经济理论,又有大量的图表和公式,在教学过程中常常是老师讲得很费力,学生学得很无力。这主要是西方经济学这门课程的特点和传统的理论教学方法相冲突的结果。这就需要一种更科学的教学方法与之相适应。

一、西方经济学的特点和传统理论教学方法的弊端

1.概念、原理多西方经济学这门课程包含大量的概念和经济原理,传统的理论教学对于这方面只能是简单的灌输方式,学生单靠死记硬背不但难以记住繁多的概念和原理,而且极易混淆,更弄不明白其真正含义。

2.抽象性刚刚接触经济学的本、专科学生大部分没有多少生活体验,或对生活中的经济问题没有什么深入思考,对于纯粹的经济理论很难把其和实际生活中的经济现象联系在一起,往往感觉高深莫测、枯燥无味,学的知识不知如何应用,从而逐渐丧失学习的兴趣。所以必须通过一种中介性的载体,以一种生动的方式把经济理论知识呈现给学生。

3.应用性经济学是一门应用科学,不论是西方经济学的微观部分还是宏观部分,都有着极强的社会实践性和应用性,传统的理论教学与实际生活脱节,学生不能运用学到的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实际生活中的问题,形同纸上谈兵,学无所用。

基于以上分析,西方经济学既要对概念和原理进行完美的阐述,又要对理论的得出进行严密的逻辑推导,更要将经济理论应用于解决实际问题。对于这一教学目标的要求,案例教学法的应用能取得良好的效果。首先,案例的引入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有助于发挥其学习的主动性;其次,由案例深化或导出的理论知识理易被学生消化和吸收,同时也有助于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学为所用;再次,案例教学大大缩短了教学情景与实际生活情境的差距,案例作为现实世界与学习世界的桥梁,可促使学生更快地适应工作情景的挑战。

二、案例教学法在西方经济学中的应用

(一)案例教学法的含义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萨缪尔曾说:“经济学讨论的是我们身边的生活。”因此,西方经济学不能采用“黑板经济学”的教学模式,必须将西方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相结合,与生活中的经济现象相结合,这样才能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强化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并提高学生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又称为范例教学法,1870年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兴起并逐步发展起来。所谓案例教学就是利用典型事例进行教学,使学生能通过对特殊的、典型的事例进行分析,进一步理解和掌握理论教学中的概念和原理,在此基础上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教学方法。

(二)案例教学法在西方经济学中的应用

根据不同的教学目的,案例教学法可以有几种不同的应用形式。

1.课堂引导案例

这类案例的应用侧重于以老师讲述和解释方式呈现案例,重在讲清经济原理和规律,属于先“案”后“理”型。案例一般在课前引出,以身边案例为主,现象简单易懂,可以激发学生极大的学习兴趣。

2.课堂论证案例

这类案例一般在讲解完基本原理后出现,起到印证原理、加深理解和巩固知识的作用,属于先“理”后“案”型。例如,在讲解博弈论时,可以通过“过路客和回头客”的案例来阐述卖者和买者在信息对称和不对称情况下的交易行为。案例指出:一个当地人买水晶眼镜和一个外地人买同样的水晶眼镜的价格是不一样的。经商者出售给“过路客”的商品与“回头客”的商品往往是同货不同价,或同价不同货(质量不同)。出售给“过路客”的商品,要么高出当地售价,要么是质量低一档,即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的交易行为。而卖给“回头客”的往往是当地市场价或当地消费者熟悉的商品。即信息对称下的交易行为。

3.课堂讨论案例

这类案例注重于学生对原理的理解和应用,培养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一般由老师提供典型案例,学生运用已学知识分析和讨论,从而找出最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法。这类案例属于“案”“理”同步型。

4.课外思考案例

前面在课堂上引入和讨论的案例多是针对单一的或简单的经济现象提出的,学生在学习了一定量的经济理论知识后,还要能对其进行综合运用,因为任何的经济现象都不是一个原因引起的。这就需要选择一些综合性和代表性都很强,同时又具有争论性和现实性的案例,可以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可以是国家正在实施的经济政策。比如现阶段的通货膨胀现象,或城乡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等,都可以让学生在课下通过充分的准备,运用所学的经济学知识进行综合分析。

因此,在西方经济学案例教学中,需要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恰当地设计和选择案例,使案例教学发挥更大的效果。

三、结论

西方经济学是一门应用经济学的课程,从以上的论述可以看出,案例教学法的恰当运用可以使经济学的教学更加生动,可以活跃课堂气氛,加强教学效果,使学生学得轻松,记得牢固,并且能学以致用。

参考文献:

[1]高鸿业.西方经济学[M].第3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2004年

[2]翟仁祥.仇燕苹.案例教学法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的应用[J].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