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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债券托管 清算 结算 系统 法律 制度
债券市场已成为当前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重点,但其发展的一个关键是托管清算结算系统的高效统一,因为世界主要证券市场的发展实践和过去20多年中国探索债券市场发展的经验教训都表明,后台系统直接决定着债券市场的效率提高与总体风险水平的控制。特别是,在托管结算方面的法律关系不明确,更导致了一些市场主体行为缺乏应有约束,制约着当前中国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甚至成为当前影响广泛而严重的现实金融风险源之一。因此,加强和改进托管结算系统的制度建设,成为债券市场发展的当务之急。
一、现行中国债券市场托管结算系统设施存在的问题及其影响分析
(一)明显的分割性
目前,债券托管结算体制的明显特征是其分割性,共有两类债券托管结算系统:一类是起先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现由中国银监会与人民银行共同监管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以下简称中央国债公司),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后台支撑系统,负责该市场上各类债券的托管与结算事宜;另一类是由中国证监会监管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公司),其下又分上海分公司与深圳分公司,分别负责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包括债券在内的所有场内证券的托管清算结算事宜。这两大系统不仅尚未在技术与制度上联接,而且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其中,由于中央国债公司的服务对象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一对一询价报价交易,因而不承担对手方职能,只是对债券的托管结算负有办理确认的责任,不对合同承担履约担保责任,也不实行净额结算制度,而是提供券款对付(DVP)、见券付款、见款付券以及纯券过户等结算服务。中国结算公司针对的是实行集中撮合竞价的交易所市场,因而是对手方,对交收负有担保职责。
债券交易的资金结算,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是通过人民银行的清算支付系统与交易商指定银行的支付系统进行。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已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系统(即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报价系统)和中央国债公司的“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联接,可以实现DVP结算。而中国结算公司的系统,债券过户T日完成,资金交收在T+1日完成,DVP因此未能实现,资金清算支付基本是通过交易所与交易商指定的清算银行实施的。
从现行情况看,中央国债公司逐步占据了中国债券市场托管结算的主导地位,运营着数个计算机系统:债券簿记系统、债券发行系统、央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系统、信息统计系统、柜台交易中心系统以及债券余额查询系统等,尤其是债券余额实时直接查询系统更是中国结算公司系统所缺乏的,正是这一点,导致了两大系统对债券交易风险控制能力的巨大差距。
需要说明的是,尽管中央国债公司是财政部惟一授权的国债中央托管机构,国债总托管账户也设在该系统,而中国结算公司作为成员单位亦在中央国债公司开有国债托管账户,但中央国债公司对这一账户和系统内的债券运营与流转完全没有控制力,更不掌握这一系统的明细账,即使财政部对每期国债的利息与本金予以兑付的资金也是直接拨给中国结算公司,再由它对其成员机构代为分拨。所以,这两大系统无论从表面上还是实质内容上看,都是分割的。显然,这是当前统一中国债券市场的最大问题。
(二)两类托管结算系统存在表现形式不一的竞争关系,相互间没有形成很好的协调机制,导致债券市场交易成本上升、交易效率下降
两类系统的监管机构、规则制度、服务的前台不同,特别是交易所与银行间市场存在实质性的竞争关系,因而致使两大后台也处于竞争之中,基本是“谁都不服气谁”的状态,更是因部门利益作怪,有些原本很好解决协调的问题也一拖再拖。这反映了两系统间基本没有形成有效的协调机制,也反映了对其进行监管的政府部门之间尚未就此形成很好的协调机制。
由此,就作为推动债券市场走向统一的关键措施之一的债券转托管问题,市场成员已有多年的强烈呼吁,但就是在两大后台系统间迟迟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即使财政部在2003年12月1日专门为此了《国债跨市场转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作了一系列明确规定,中国结算公司也据此了《国债市场转托管业务操作指引》,但是,人们发现,真正将一笔国债完成全部的转托管手续到可以对转托管的债券卖出,所花时间仍长达T+3,这在债券市场行情每时都在变化的现在,考虑到时间成本因素,成本太高,致使两市场间的套利难以进行,这无疑加重了债券市场的分割与无效。
(三)两大系统的共性问题:前后台的不协调
无论是银行间债券市场,还是交易所市场,前后台的不协调是共同存在的。前台的目标是如何扩大交易量,交易如何活跃;而后台系统是如何控制风险与提高效率。尤其是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所出现的诸多问题,都反映了前后台之间没有就此进行很好的协调。而且,在一些技术性措施上也体现出不协调,比如,前后台的计算机处理系统的升级都不同步,导致交易商的交易结算价与合同成交价产生差异,直接影响到交易效率与交易商的会计财务处理。
(四)交易所债券市场托管结算系统存在的问题及其影响
1.中国结算公司不掌握二级托管结算成员单位的明细账,缺乏对债券余额的实时直接查询系统。同样是实行二级托管制,中央国债公司对所有客户的债券托管实行实名制,掌握所有客户的明细账,从而建立起所有客户实时直接债券余额查询系统,也就避免了交易所市场中大肆挪用债券的问题。
2.系统本身统一与协调的有效程度亟须加强。由于中国结算公司系统是在原属两个证券交易所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基础上由行政手段建立的,无论就管理经验而言,还是从技术系统与相应手段的建设方面,都亟待加强,如果不能尽快形成对上海与深圳两个分公司有效的统一与协调机制,对降低市场成本、提高市场效率就难以起到预期的作用。
3.债券主席位制的清算模式已被证明是有害的。所谓“主席位清算结算制度”,一是要求交易所会员机构必须首先确认指定一个债券主席位方可进行交易,其自营与客户债券现货与回购交易的托管清算结算也就统一通过该主席位实行一级托管清算结算。二是要求会员机构只能通过主席位对自营与债券回购业务进行统一申报登记,交易所与中国结算公司也只对这一主席位上的债券总额负责。正是这一制度,造成了封闭式债券回购交易的以下问题:(1)非交易所会员的客户对其托管债券的状态与去向无查询知情渠道,从而如果受托人挪用客户债券甚至全部挪用,也就根本没有任何力量予以制约。(2)肆无忌惮地挪用他人债券融资,导致以“国债委托理财”、“代购国债”、“国债存管”等名义进行的交易混乱不堪,大肆进行金融欺诈的现象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成为当前不容忽视的金融风险之一。
4.债券回购交易的标准券制度及相应清算结算制度的问题与影响。(1)标准券制度的问题。所谓标准券制度,即由交易所定期将在交易所上市流通的特定债券,通过根据市价水平确定的“折算比率”,将百元面值的该种债券折算成一定金额的标准券,作为场内进行回购交易的标准值。这种制度在使债券回购的债券交易特性丧失殆尽,并成为一种价值不对等交易的抵押融资行为的同时,更给交易所、结算公司以及交易商控制风险带来障碍,尤其是对前两者而言,在风险控制方面可能永远陷于被动,因为比起市价的变动,标准券折算比率的调整总是慢半拍,而且有时市价变动的幅度远远偏离交易所当初确定折算比率时的预期,致使结算公司冻结的债券价值相比折算比率调整前也发生较大偏离,当遇到市价急速下滑时,就会出现“国债欠库”现象,由此增大市场整体风险水平。(2)现行标准券与交易清算时间安排制度的结合助长了场内债券市场的投机和大量违规行为,特别是,产生了“债券回购与现货交易套做放大仓量”的问题,在促使国债回购交易规模急剧膨胀的同时,也不断放大着市场的整体风险水平。由于国债买入当日即可进行卖出回购融资,当天债券现货与回购之间可以多次反复交替操作,形成“回购——买券——再回购——再买券”的滚动放大模式,最大放大倍数有时高达60~80倍。当发生国债市价狂跌的情况下,场内相当部分证券公司的资金链就不可能不断掉,也就不可能不引发目前我们都看到的风险。(3)担保交收制度及其问题。当前,令人担心与棘手的是,当大量证券公司与相关机构因过往投机过度而导致资金链条断裂,发生大量违约时,按集中担保交收制度的规定,只能先由中国结算公司替违约方垫付资金,问题是由于违约太普遍、违约金额巨大,便产生了大量的国债“欠库”,这不仅耗尽了中国结算公司多少年来积累起来的“结算风险基金”,而且在按事先规定拍卖违约方席位上的债券的过程中也遇到了种种阻碍。如果“欠库”的问题解决不了,无论对债券市场、股票市场,还是对整体金融体系,毫不夸张地讲,都将是一场灾难。
(五)现行债券市场托管结算系统主要法律制度界定的评价性分析
1.针对债券市场托管结算系统缺乏统一的法律界定。《证券法》尽管对证券托管结算有所涉及,但这些界定不仅是粗浅的,而且基本是针对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托管与结算而言的,对场外债券市场的托管结算,根本没有界定,也就更没有对场内与场外债券市场的托管结算关系予以界定。
“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债券市场。但中国债券市场长期以来发展并不尽如人意,如何推进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备受包括决策层在内的理论和实务界人士关注。
债券市场现状堪忧
债券市场呈现分割状态。目前,我国债券市场被分割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这种分割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行监管不统一,二是交易平台分立,三是后台服务分离,这在制度上制约了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效率和规模。
从债券发行来看,不同债券的发行由不同的部门审批,各部门之间缺乏统一协调,致使审批标准不统一,特别是对于企业主体发行债券来说,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品种被人为分割为不同的政府部门审批和监管;从债券交易市场来看,各类机构不能在两个市场自由进行交易,交易品种也不能在两个市场自由选择挂牌;从托管结算角度来看,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分别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两个托管结算系统进行托管结算,客观上造成了债券市场在债券、资金、投资者与信息方面的流动不充分。
债券市场规模较小,品种较少。从总体规模来看,2010年末,我国债券发行规模和托管余额分别达到9.51万亿元和20.17万亿元,分别较1997年末增长了44倍和41倍,债券托管余额占GDP的比重超过了50%,但是该比例在美国早已超过200%,日本也超过180%,我国债券规模依然很小。从债券交易品种看,我国债券品种正日益丰富,目前已拥有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公司债、中小企业集合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但是相比国外成熟债券市场,我国债券衍生品市场仍有待发展。从债券品种结构看,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三个券种在发行规模中比重偏高,企业债券和金融创新类债券占比偏低,比重仅为20.02%,这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例如在美国债券市场中,以企业为发行主体的债券产品已经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包括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在内的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占了债券市场整体规模的60%以上。
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不高。流动性是证券市场存在的根本。然而,与成熟市场相比较,我国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流动性均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属于不同的交易机制,二者分别属于报价驱动(做市商市场)和指令驱动(竞价市场)。在做市商市场中,做市商的行为是影响市场流动性的重要因素;而在竞价市场中,投资者自身的结构及行为是影响市场流动性的重要因素。
由于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的做市商制度都尚处于初级阶段,尚存在一些不足,这制约了做市商制度在提升银行间债券市场流动性过程中作用的发挥。其一,由于权利义务不平等,做市商缺乏造市的内在动力;其二,做市商缺乏必要的避险工具,做市商做市必须要持有相当数量的债券存货,在没有“做空机制”的条件下,做市商在单边市场条件下承受很大的风险,就会造成做市商报价意愿不强;其三,做市债券品种太少,做市商市场表现不够活跃。
自从1997年商业银行退出交易所债券市场而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后,交易所市场投资者结构以个人投资者为主,市场流动性不足。为了提高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作为上市公司的商业银行已经正式获准进入交易所债市。然而,由于目前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规模过小,很难真正吸引商业银行加入,这限制了交易所市场尤其是固定收益平台市场流动性的提高。
债券市场的信息透明度不高。美国金融危机后,债券市场尤其是场外债券市场的透明度问题引起了市场各方的广泛关注,场外债券市场的透明度过低是美国金融危机的成因之一。我国债券市场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透明度不足的问题,尤其是银行间债券市场。虽然目前市场主管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加强信息披露,但要达到信息披露的目的和投资人的要求,一些具体问题还有待解决。比如,由于在债券存续期内,披露时间相对集中,披露材料数量多、内容庞大,在数据口径及数据格式等方面没有统一,造成投资人很难据此及时获取有效信息,更难以对不同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比较。此外,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信息的透明度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市场透明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债券市场的流动性。
推动债市切实改革
中国债券市场仍然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完成“十二五”的发展规划,需要明确以下目标:
统一债券市场体系。促进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统一互联。首先要实现交易主体的统一,即允许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各类机构自由出入两个市场,参与交易;其次,要实现交易品种的统一,允许相互挂牌;第三,实现债券市场后台服务的集中统一。最终形成全国集中统一的债券市场体系。
丰富品种结构,扩大债券市场规模。为了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应进一步丰富我国债券市场的品种结构,逐步推出适应我国需要的债券衍生产品,同时要进一步丰富国债的期限结构,完善国债的收益率曲线。采取措施稳步扩大债券市场尤其是企业债券市场的规模,加快中小企业集合债的发展,采取措施为中小企业集合债的发行审批和担保提供便利,逐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改变我国融资市场过度依赖银行信贷和股票市场的现状,加大债券市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
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债券市场发展的金融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法律体系、会计和信息披露标准、独立可信的信用评级机构以及有效运作的清算和结算系统等。特别是公司债券,其作为一种信用产品,关于发行公司的财务水平、偿债能力等信息的持续准确披露就显得尤为重要,除此之外,市场交易信息的披露也很重要。目前公司债券主要在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进行交易,因此平台的透明度水平显得尤为重要。总之,为促进我国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应该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1)直接投资渠道。当某国发生金融危机时,由于国际投资者无法获得其它国家的充分信息,而且各个国家只是其投资份额中的很小部分,因此,投资者往往会从这一国家以及其他类似经济结构的国家撤资,从而引发其他国家的危机。
(2)银行渠道。跨国银行是国际金融市场上主要的资金提供者,作为金融中介,通过向其他参与者提供贷款的方式将一些国家连接在一起。同时,银行之间存在多边支付清算系统,该系统把系统内的所有银行都联系在一起,形成了相互交织的债权债务关系。一家银行出现的微小支付困难有可能酿成全面的流动性危机,而该国银行体系的危机通过清算系统会迅速地传递到其它国家。
(3)资本市场渠道。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金融危机的传递可通过资本市场渠道使得许多经济基本面良好的国家发生金融危机。一个国家发生金融危机后,投资者在该市场上遭遇巨大的资本损失,受个人投资有限性的限制,投资者认为自身的金融头寸处于非最优的安排。这种投资流动性的下降使得投资者被迫重新安排他们的证券组合,通过出售在其他国家的资产以保证自己能够继续在市场中运营,同时满足利润要求、监管要求和流动性要求,结果导致关联国的金融市场发生动荡。
3.预期传递渠道。预期传递渠道就是指即使国家之间不存在直接的贸易、金融联系,金融危机也可能会传递。这是由于一个国家发生危机,另一些类似国家的市场预期也会发生变化,从而影响到投机者的信心与预期,进而导致投机者对这些国家的货币冲击,最终实现金融危机的蔓延与扩散。预期传递也称为纯传递。
金融市场风险传递的屏蔽
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和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而资产价格的变化与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宏观经济效率关系密切,并且在开放经济条件下,资产价格传导渠道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而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调整和完善资产价格传导渠道:
1.规范发展股票市场,逐步发挥其传导货币政策的功能。由于股票市场是资本市场的核心,股票市场的效率和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资产价格传导渠道的效率和质量,因此我们应努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健全市场退出机制,逐步解决国有股流通问题,并积极发展金融期货市场,从而带动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发展。
2.完善债券市场,充分发挥其传导货币政策的作用。优化国债的品种结构和期限结构;扩大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主体,扩大市场容量和货币政策的操作空间;打通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尽快形成统一的债券市场体系;逐步取消企业债券额度控制和利率限制,发行实现市场化,建立科学有效的债券评级制度和偿债保障机制。
3.积极推广使用商业承兑票据,促进商业信用的发展,扩大企业票据融资。在确保票据真实性的前提下,中央银行应大力简化再贴现业务手续,并加快发展以城市为依托的区域性票据市场。
4.增加交易品种与数量。开发金融债券,住房抵押债券等新的货币市场交易工具,增加短期国债发行数量,推动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发行期限的合理分布,鼓励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筹集资金,改进企业财务结构。这样资本市场交易工具的品种和数量都增加了,从而丰富资本市场的层次。
[关键词] 区域金融合作;东亚债券市场;金融体系
东亚金融危机后,东亚经济体…面临的共同课题是如何将本地区储蓄用于本地区投资,避免资金供给与需求中出现的双重错配。但是,东亚各经济体资本市场欠发达, 企业 投资资金的主要来源是银行借款,因此,在东亚区域金融合作框架内培育债券市场进而发展直接融资手段,遂成为东亚经济体的共同选择。
到 目前 为止,关于发展亚洲债券市场的方案共有两项:一是从2002年11月开始酝酿,2003年8月正式推出的由东盟及中、日、韩13国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行长会议提出的“培育亚洲债券市场倡议(abmi)”。该倡议内容涉及证券化、信用担保、评级机构、外汇与资本管制和证券结算各领域,目的在于完善债券市场的基础条件。二是由东亚及太平洋地区中央银行行长会议在2003年6月和2004年12月先后提出的关于创建“亚洲债券基金(abf)”的建议。该方案设计为由东亚及太平洋地区中央银行行长会议成员国的中央银行共同出资投资于亚洲债券基金,目的在于从创造债券投资角度推动债券市场的发展。
近年来,东亚经济体政府和中央银行为培育本地区债券市场不断努力。根据亚洲发展银行2006年债券市场监测报告,东亚经济体本币债券市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1997年为17.27%,2003年上升为41.32%,2004年和2005年再度上升为43.04%和48.02%。
然而,另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除了由各成员国中央银行参与的亚洲债券基金外,截至2006年11月中旬,真正以东亚区域金融合作框架下发展债券市场名义发行的债券仅有四只。其中一只是韩国在新加坡证券市场上市发行的以日元计值的韩国中小企业债券担保证券,由韩国政府金融机构(韩国中小企业银行)提供担保,日本政府金融机构(日本国际协力银行)提供再担保。一只是日本母公司向其在印度尼西亚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日本国际协力银行再担保后,由当地法人日资子公司发行的以印度尼西亚本币计值债券。其余两只是日本政府或日本政府金融机构担保,由日资银行当地分行提供的以泰铢计值的债券或融资,为在泰国当地的日资公司提供长期融资。
采用何种手段中介储蓄与投资反映了金融与产业的关系,它与各经济体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发展阶段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区域金融合作是在区域内各经济体固有的金融体系下进行的,因此,既要寻找合作的结合点增强共同抵御风险的能力,又要兼顾现有金融体系的特点,使合作项目具有可操作性。
本文首先从金融体系的视角宏观地揭示东亚经济体发展债券市场的现实基础。其次,根据关于区域金融合作以至一体化进程的收敛假说,从微观层面对发展债券市场现存的障碍进行分类,由此判断区域金融合作的可行性。最后, 分析 东亚经济体债券市场未来的发展趋势。
一 发展债券市场的现实基础:金融体系的固有形态
银行体系和市场体系是构成金融体系的重要基础。随着金融技术的革新,更多的风险交易手段被用于风险与资源的分配,从而提高了金融体系的效率,因此近年来市场体系更受重视。这里,笔者根据金融体系学说对不同类型金融体系形成契机的分析,比较不同体系在储蓄转化为投资过程中各自的特点,探讨在银行体系下发展债券市场的条件。
(一)关于金融体系的分类
对于金融体系的 研究 与分类观点繁多,本文主要介绍在金融体系学说史中已成定论的几种分类。
1.三种金融模式说
格申克隆(alexander gerschenkron)提出了三种金融模式说。一是英国模式。英国企业家从产业化初期就逐渐适应了产业化进程,赢得了产业化发展的先机,这使他们能够在很短的时期内积累大量资金,外部融资主要是短期银行借款,长期投资资金并不依赖银行借款。二是德国模式。德国产业化进程晚于英国,所以必须以超过英国的速度发展本国产业,才能得到发展空间。相比英国企业,德国企业需要巨额的外部资金。在这种发展背景下,德国的银行尽全力发展与企业的关系,因此德国的银行不仅对企业提供长期资金,同时还对企业经营提供其他支援。三是俄国模式。格申克隆认为像俄国那样的国家,既不是发达的 工业 国家,企业制度历史又很短,因此不可能首先发展银行部门,待其积累的金融财富足以为产业融资后,再来发展产业投资。俄国模式是政府动用税收制度,通过抑制消费积累投资资金。
2.两大中心说
两大中心说是指从不同角度将金融模式分为“银行中心”与“资本市场中心”的研究。
首先,注重实物资本投资量的研究。卡林顿(john carrington)与爱德华兹(george edwards)继续在 理论 领域进行研究,他们不仅对各国长期金融中实物资本投资数量感兴趣,而且认为,部分实物资本投资应是各国金融体系的函数。他们考察了法国、德国、日本、英国和美国的金融体系,分析了美国和英国体系的特征,将该特征定名为“盎格鲁—撒克逊”体系。他们认为“盎格鲁—撒克逊”体系内银行不愿意向借款较多的企业提供长期贷款,因此,企业才不得不从内部存留中提取资金用于投资,这就使企业有必要从股票市场上筹集部分资金。卡林顿与爱德华兹认为,正是这种惯性使得美国和英国企业的投资被抑制,削弱了经济增长能力。而在法国、德国和日本,银行融资成为投资资金的主要来源,这些国家是“银行中心(bank-based)”的金融体系。与“资本市场中心(capital market-based)”的国家相比,“银行中心”金融体系国家内的企业有可能从外部筹集更多的长期投资资金。
其次,对政府作用的考察。佐兹曼(john zysman)在卡林顿与爱德华兹提出的“银行中心”与“资本市场中心”这两种类型的金融体系的基础上,加入了对政府中介程度的考察。佐兹曼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分类。第一种分类与卡林顿和爱德华兹相同。第二种分类是根据定价机制进行的。他将不同金融体系的定价机制分为竞争定价、制度主导定价和政府决定价格三种。第三种分类是根据政府在金融体系中的作用来划分的。政府管理货币总量,是根据竞争原理分配信用,还是为实现某一目标进行管理,这是佐兹曼考察政府管理的主要内容。
佐兹曼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定义了三种不同的金融体系类型。其一是资本市场型的金融体系。发行证券是长期产业资金的主要来源,中央银行主要负责管理货币总量,价格主要通过市场竞争决定。佐兹曼认为英国和美国属于这一类型。其二是政府管理价格的信用体系。银行提供长期资金,但为分配资金形成的价格则是政府通过市场设定的,佐兹曼认为法国和日本属于这种类型。其三是通过制度决定价格的金融体系。其特点是国家通过市场操作追求整体目标,佐兹曼认为在这类国家中,德国是非常典型的。
最后,“退出”与“发言”假设。珀林(pollin)使用了“退出”与“发言”假设这一分析框架对两种不同类型的金融体系进行了分析。在这个分析框架中,假设证券持有者是通过卖出证券行使其 影响 力的,即他们运用的“退出”操作是盎格鲁—撒克逊型的资本市场中心体系的特征。相反,在“发言”体系的各种属性中,最突出的特征是银行与企业之间形成了更加紧密的关系,因此银行提供的长期资金所占比重很大,金融资产的流通市场没有得到发展。这一体系是通过其“发言”操作行使影响力的,例如,银行可积极参与制定企业的长期计划,并与长期合作的公共机构和私人机构交换意见。两种金融体系不同的重要原因在于“退出”体系偏重于投资的短期效益,而“发言”体系则相反,偏重于投资的长期效益。
3.金融体系阶段说
黎辛斯基(tad m.rybczynski)也将金融体系分为“银行主导体系(bank—oriented system)”和“市场主导体系(market—oriented system)”两种类型,认为这两种体系是在发展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表现,随着经济发展,到了某一阶段金融体系应该从银行中心向市场中心变化。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规避经济风险的能力增强,储蓄和资本的形成增进经济的发展。风险概念是理解金融体系及其发展的核心。黎辛斯基认为金融体系是“为承受、分配风险而形成的机制”,英国的市场主导体系正确地发挥了它的职能作用。
就世界各经济体看,既有以美国和英国为代表的“市场为中心的体系”,也有以大陆欧洲国家及东亚经济体为代表的“银行为中心的体系”,不同的金融体系是不同的历史背景以及金融业与产业关系的反映,但从同为金融服务中介的角度看,银行体系和市场体系的基本职能是存在共同性的。
(二)两种金融体系在服务职能上的共同性
为找出“银行为中心的体系”发展债券市场的可能性,我们从历史发展以及投资者如何应对风险的视角归纳银行体系和市场体系可以重合的基本功能。第一,资源转移、交易并再分配风险。第二,资金的转移或结算。第三,价格对于资源分配和投资决策具有重要作用。价格的形成主要是通过市场交易实现的,但与交易相对应的服务同样非常重要。金融服务使价格“具体化”是有效分配资源的信号。因此,我们可将两种金融体系的各种作用归纳为以下四项基本功能: (1)动员储蓄、分配资源、转移资源的功能;(2)交易并再分配风险的功能;(3)包括提供流动性在内的结算服务功能;(4)提供价格信息的功能。
通过银行融资进行的资源配置是一个进行个别决策的结构,资源分配的效率依赖于银行对贷款对象企业的筛选、审查能力。银行服务的特点在于可有效处理非对称性信息,有效处理非标准化的、个别的金融合同与交易。在稳定的经济预期下,易于形成对资源分配的 社会 共识,金融体系也容易发挥职能作用。但当社会出现变动预期比较困难的时期,能否有效地发挥筛选、审查职能,则依赖于银行的资质。
也就是说,如果市场的基础条件尚不具备,在 会计 制度、信息披露标准以及相关的 法律 制度上无法保证单个企业个性化信息能够转化为有组织系统的资本市场要求的标准化信息,那么,依赖于银行体系就是一种合理的选择。培育债券市场不能脱离东亚经济体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结构的现实,应该在两类金融体系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中寻找银行作用与债券市场作用的重合点,使东亚经济体金融体系能够提供的金融服务的质量得到提高,完善债券市场发育成长的必要条件。
(三)银行在培育债券市场中的作用
在培育债券市场过程中,东亚经济体必须依赖银行。因为东亚经济体内缺乏具有发债信用力的成熟的大型企业,并且东亚经济体整体的财富积累水平较低。
根据筹资方式中的排序假说,企业筹资方式选择的顺序是:第一,企业选择筹资成本最低的方式——内部提留,继而选择银行借款,然后选择发行债券或股票。第二,只有大企业才有能力选择银行借款以外的市场筹资手段,如发行债券。第三,企业股价处于上升时期,该企业易选择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第四,从企业的信用评级看,信用级别越高的企业,选择发债筹资的概率越高,选择银行借款或发行股票的概率越低,即有能力选择发行债券应对风险的企业只是那些具有较高信用级别的大型企业。
东亚经济体内,国民经济整体收入水平较低、财富积累较少。然而,正是由于收入偏低且缺乏稳定性,为防止收入变动对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东亚经济体对长期资金有更大的偏好。东亚区域内储蓄能够提供的主要还是短期资金,但对资金的需求集中在工业化设备投资和社会基础建设等长期投资领域,东亚区域内能够满足这些要求的只有银行。
所以,在东亚各经济体内设计任何发展债券市场的蓝图无法脱离银行部门占据主导地位的现实。同时,就东亚各经济体的银行已经承担和正在承担的职能上看,在培育债券市场的过程中银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见表1),具体表现为以下四点:第一,银行部门占有支配地位。在企业融资中,与公司债和股票融资规模相比,银行融资仍占有绝对优势。在家庭部门的金融资产中,半数以上是银行存款。第二,东亚经济体企业所发行公司债的绝大部分也是由东亚经济体中的银行部门购买的或由银行任公司债发行的担保人所购买的。第三,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在公司债的发行中所占比例高于其他产业。第四,从银行担保发行的公司债或银行发行的公司债即金融债券的期限看,一般多为中期债券,即3~5年期债券。
这些基本事实说明,东亚 经济 体的银行同时担负着两项职能:第一,传统的商业银行的职能。一方面将家庭部门半数以上的 金融 资产吸收为存款,另一方面,半数以上的 企业 融资又是由银行贷款所提供。第二,银行部门通过购买3—5年期中期公司债券或以担保企业债券发行的方式向企业提供中期融资。同时,银行又以吸收的短期银行储蓄存款作为资金来源,或银行以自身信用、名誉和规模为基础,自己发行中期银行债券(bank debenture),事实上,东亚经济体的银行已经在为培育债券市场发挥作用了。 证券-[飞诺网feno.cn]
二 东亚债券市场 发展 的障碍
对区域金融合作、区域金融一体化发展程度的测定包括三个方面: 法律 制度、交易数量和交易定价。法律检验是为了 分析 不同 社会 体制的经济体在法律上究竟可在多大程度上允许资金的跨境流动。数量检验是对资金流动量的计量。定价分析是检验一物一价法则进展到何种程度。这里,本文根据区域金融合作收敛检验的三项标准对东亚债券市场发展的障碍进行分类
(一)法律检验:对债券跨境交易的限制仍存在
法律检验的意义在于,区域合作或区域内的一体化以至全球化是金融结构向单一市场收敛的过程,或是各经济体异质的金融市场向同质的区域巾场进而国际市场收敛的过程,即共同金融市场形成的过程。为了实现同质性,必须将各经济体金融市场的不同最小化。所谓各经济体的不同,就是各经济体在交易上采取的法律限制的不同。检验各经济体法律管制程度及管制的变化是测定金融深化或一体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方面。放宽管制也就是消除各经济体法律卜的抵触,扩大国内资产与国外资产潜在的替代性,使企业能够在区域以至世界范围内寻找最好的金融交易条件。
在发展债券市场过程中,由于各经济体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于资本和外汇交易的管制,因此,区域内债券的跨境流动受到了很大限制。
1.对非居民投资者投资国内债券的限制
日本:禁止非居民投资者购买日本的与物价连动的国债。2005年4月,日本对相关管制进行了修正,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非居民投资者购买国债。
韩国:要求进入韩国国内金融市场的非居民投资者必须通过韩国金融监督院(financial supervisory service,简称fss)取得“投资登录证(investment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简称irc)”,但禁止非居民投资者直接进入柜台交易市场。
中国 :2002年开始启动合格的外国机构投资者 (qualifies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qfii)制度,截止到2006年10月,共批准了40多家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开设人民币特殊账户。但是从具体业务角度看, 目前 仍难以利用该制度在中国进行债券投资。
菲律宾:非居民投资者与投资对象国的国内银行进行了交易,当发生收益需要向母国汇款时,必须在中央银行登记并向中央银行提交交易证明,例如交易合同证明等。
2.对非居民发行体发行国内债券的限制
直接禁止非居民发行体发行国内债券的只有中国和泰国。但在其他东亚经济体内,从对发债体评级到法律依据,都存在很多限制。但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放宽了对国际金融机构发行本币债券的限制。2005年10月,中国首只非居民发行的人民币计值债券顺利发行。
总之,债券投资跨境交易对于非居民投资来说,最重要的一个因素是能否自由并及时地从当地金融机构得到足够的信用供给。目前,在东亚地区除了中国香港和日本之外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限制。
(二)数量检验:尚未建立区域内的银行间市场清算体系
数量检验的意义是为了说明各种限制放宽后跨境流动的资金是否发生了变化。虽然没有可以测量跨境流动资金总量的数据体系,但可使用一些表示增长的指标,例如,可使用的一个变量是在银行间市场清算体系(clearing house interbank payments system,chips)的结算支付总额。它的日平均结算量和结算总额都有很大变化,据此可 研究 跨境流动的规模与变动趋势。2005年5月,在东盟+中日韩(“10+3”)区域金融合作的框架内计划建立一个收集共享东亚债券市场信息的专门体系(astfg)。目前,东亚区域内尚未建立起一个区域性的银行间市场清算体系。
(三)定价检验:基准利率、市场化利率体系均未建立
金融市场上相类似的金融资产其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是趋同的,这一动向日益增强。也就是说,无论是区域合作还是在区域一体化进而全球一体化的过程中,同类资产同一价格的法则是普遍适用的。检验跨境持有不同货币计值的资产时,可通过分析利率变动测定金融市场一体化的程度,主要使用四项指标:封闭体系下的利率平价、有担保利率平价、无担保利率平价和实际利率平价。
能否形成市场化的定价机制是培育债券市场面临的最大障碍。在民间债券市场没有完善的情况下,首先完善国债市场是债券市场发展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国债市场利率是民间企业公司债利率形成的基准。因此,一个完整的、可自由形成利率的国债市场是建立一整套可对应不同风险的利率期限结构的基础。但现在东亚经济体市场利率体系的形成仍旧受到极大限制。
东亚经济体中非市场化的定价即过低的贷款利率阻碍了市场利率的形成。从宏观经济角度看,东亚经济体银行贷款占国民经济规模过大形成了过剩贷款;但从微观经济角度看却存在“银行惜贷”现象。一方面在于银行自己不能根据市场需求决定与贷款风险相吻合的贷款利率,利率被控制在很低的水平上。从筹资者的角度看,如果贷款利率低于信用风险,企业选择银行贷款是很正常的。另一方面,东亚经济体政府为减轻财政负担,一般都以低于市场利率水平发行国债。在低利率政策下,许多东亚经济体政府要求银行必须将一定比例的存款投资于政府国债,银行大量并长期持有国债必然 影响 国债流通市场的发展,流通市场得不到发展就无法形成市场利率。
债券的流通市场不仅是根据 自然 人和法人需要兑换资产或获得利益的市场,同时也是发现金融商品价格的场所,是担负着重要的公益性职能的场所。因此,必须要“开设”一个所有金融商品都可进入的流通市场,要以国债流通利率和银行间市场形成的利率为基准,并对基准利率形成一定的利率差。只有这样,才能够通过市场决定与实际需求相吻合的价格。
三 东亚债券市场的发展前景
总之,区域金融合作下发展债券市场的目标要求各个经济体的债券市场处于接近甚至相同的发展水平上。但现实中各经济体债券市场的发展是与其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金融体系的制度基础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可将其概括为以下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主要的发行体是政府和少数大企业。虽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制度,但除债券发行以外,债券的交易仍不是很广泛。
第二阶段,随着国债发行的增加,流通市场的交易较之第一阶段更加活跃,公司债价格合理,定价机制已经形成,国内市场基础条件基本完备。
第三阶段,债券市场广泛吸引了各种投资者,市场的深度增加,国际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其表现为:跨国交易活跃,高收益债券与组合债券市场交易活跃。
对照债券市场发展阶段,目前大多数东亚经济体仍处于第一和第二发展阶段,即债券市场发展的第一阶段大体结束,正在向第二阶段过渡。日本、韩国和新加坡三国债券市场比较成熟,接近第三阶段。而中国债券市场还非常落后,基本处于第一发展阶段。
鉴于目前东亚债券市场的现实基础——以银行为中心的金融体系以及在债券交易的资本管制、数量计量特别是债券定价机制上仍然存在巨大障碍,培育债券市场的进程将会出现以下趋势。
(一)债券市场发展的多层次
东亚区域内金融合作框架下发展债券市场是以各经济体本币债券市场的发展为基础的,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各经济体,债券市场的发展进程也不尽相同。
大多数经济体仍将以国债为核心,重点发展本币债券市场,通过完善不同期限的国债品种,从而带动本币债券市场向纵深扩展。
东亚经济体内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间合作发行较高端的债券。目前东亚经济体中只有日本和韩国是oecd成员国,它们的债券市场条件相对比较成熟,无论从债券评级、 会计 规则方面,还是从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来看,都能够满足投资者的要求。因此,在东亚金融合作框架内能够合作开发比较高端的债券商品的只能是市场条件比较完善的经济体。而其他经济体将在自身市场基础条件逐步完善之后,才可能拥有开发高端债券商品的制度保证和技术能力。例如,2005年日本和韩国已合作发行日元计值的韩国中小企业债券担保证券,并在新加坡证券市场上市发行。
(二)日本跨国公司贸易金融的延伸
在区域金融合作框架内发行的四只债券中,除上述日本韩国合作发行的韩国中小企业债券担保证券外,其余三只都是日本跨国公司为其亚洲当地子公司进一步扩大贸易品交易进行的融资发债,是跨国公司贸易金融的延伸。发展对外贸易始终是日本经济的命脉,因此日本大型跨国公司的贸易金融就不只是企业金融的概念,而是与日本的政策性金融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并与日本政府的贸易政策、外汇政策紧密相关。因此,跨国公司贸易金融面临的国家风险,需要国家从政策角度,由政府出面提供贸易保险或担保。日本国际协力银行提供的担保实际上在代表国家履行对贸易的扶植职能。它具有两个特点:
其一,为减少日本跨国公司的外汇风险,尽量增加本币即日元计值交易,或日元与当地货币的互换交易。
其二,为实现对本国跨国公司贸易金融的支持,日本凭借区域内金融业的相对比较优势,往往根据贸易活动的需要确定金融合作的范围,而不受东亚区域金融合作框架内地理范围的局限。例如,2006年10月,日本与印度商业银行签署协议,合作发行印度本币和日元计值债券等。
(三)媒介货币的美元化
由于东亚区域内相互贸易的依存度加深,在双边贸易中合同货币或计值货币使用东亚经济体本币的比重将逐渐增加,东亚经济体的本币可作为投资货币用于本地区的直接投资中,即东亚经济体本币可部分地替代国际货币的职能。但是,只有媒介货币(即完成三国交易的国际货币)出现了向美元一极集中的趋势。在这个领域东亚经济体本币的使用率在不断降低。
东亚区域的贸易结构是严重依赖第三国的,本区域不是最终消费地。因此,东亚区域的贸易结构以及媒介货币对美元依赖的现实却与东亚区域内建立本币债券市场的目的形成了最大的矛盾。美元作为关键货币的本位地位以及惯性、美国多样化的金融资产不仅使美元成为全世界成本最低、交易最便捷的媒介货币,而且是全球分散投资重要的资金筹集源泉。对于包括东亚投资者在内的世界投资者来说,美元金融商品始终是最具有吸引力的投资对象。目前,似乎很难发现东亚经济体中任何一种本币具有可取代美元的潜质。
关键词银行间市场投资人;投资人监管;国外实践
中图分类号 F832 [文献标识码] A ?眼文章编号1673-0461(2012)07-0074-05
一、问题的提出
(一)我国银行间市场的内涵
在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银行间市场(Interbank market)主要是指货币市场,其核心是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Interbank lending market)。此外,银行间市场还经常用于特指银行间外汇市场,即金融机构之间进行不同货币交易的活动。因此,国外银行间市场的投资人结构相对简单,主要是参与银行间拆借市场或外汇市场的各类金融机构或组织。
在我国,银行间市场则具有更加复杂的内涵,并且其概念也存在一定的模糊性。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定义,银行间市场主要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同业拆借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和黄金市场①。按照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定期的“银行间市场运行报告”,则通常把银行间市场分为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衍生品市场四个部分来描述,其中货币市场包含了同业拆借市场及债券回购市场,而债券市场则涵盖了票据的发行和交易。由此来看,我国的银行间市场内涵与国外有所不同,实际上除了货币市场之外,更多体现了国外的场外金融市场(OTC市场)的功能。正是由于我国银行间市场涵盖了多个子市场,因此其投资人结构就显得更加复杂,每个子市场都具有不同的内在特点。从市场投资人和参与者的角度出发,根据国际主流标准,我们可以把中国银行间市场划分为同业拆借市场、场外金融市场、场外黄金市场三大部分。
具体来看:一则,同业拆借市场主要承担货币市场的功能,参与者包括银行类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准金融组织。二则,按照西方国家的标准,场外市场包括交易商之间形成的市场(inter-dealer),以及交易商与客户间形成的市场(dealer-to-customer),前者是场外市场的核心,我国银行间市场的相关子市场,显然主要是指交易商之间的市场,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它们承担了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双重功能,不仅能够满足参与者的短期金融需求,而且能够实现中长期的投融资与资金管理需要。市场的参与者,既包括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也包括众多非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三则,目前场外黄金市场的交易量占了世界黄金交易总量的大部分比重②,我国场内黄金市场发展仍待完善,场外黄金市场发展更是严重落后,后者应该作为构建银行间市场体系的重要部分。
(二)我国银行间市场的性质及功能剖析
第一,兼具货币市场功能与资本市场功能。一方面,典型的银行间货币市场交易活动及对象包括同业拆借、债券回购、短期票据、短期债券、短期融资券等;另一方面,代表性的银行间资本市场活动,则包括中长期债券的现券交易、中期票据等。应该说,这种双重性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表现得更加明显,因为其交易对象同时包括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工具。
第二,作为我国场外金融产品市场的核心主体。目前全球场外市场的发展规模远大于场内市场,场外市场更是债券交易的主要载体。我国目前正在推进的场外市场建设,实际上并非国外主流的概念,而是指在交易所之外进行的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本身就是一个包括所有金融机构甚至非金融企业广泛参与的批发性、信用等级最高、以场外交易为主的市场。所以,围绕债券、外汇、衍生品等子市场建设,银行间市场可以致力于建设成为全国性的场外金融产品市场,不断丰富交易产品和交易主体,并且努力走向国际化。
第三,具有扩大直接投融资的功能。要解决中国金融发展中存在的矛盾,一个重要的选择就是不断强化直接融资,避免对间接融资的过度依赖。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和壮大,实际上承担了优化金融结构的重要职责,一方面促进直接融资规模的扩大,解决企业融资瓶颈,另一方面也为大量民间资金寻找更多的投资途径。同时,由于银行间市场拥有丰富的投资产品,金融机构可利用其进行资产管理和扩大收益。
第四,满足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功能。银行间市场已经成为金融机构短期流动性管理最重要的场所。例如,商业银行可以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回购交易进行临时性头寸调剂,在资产中配置高流动性的债券资产,以随时根据自身资金状况进行调节,从而增加了流动性风险防范能力。
第五,资金价格与价值发现功能。银行间市场往往为整个金融体系提供汇率和利率等价格基准,如伦敦同业拆放利率(Libor)已成为国际市场各类现货交易及利率、汇率、信用等衍生品的主要定价基准。通过充分发挥银行间市场的这一功能,一方面可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和提供金融市场基准利率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促使人民币汇率向均衡水平逐渐靠近,有效支持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第六,支撑货币与财政政策操作。一方面,银行间市场为央行公开市场操作提供了平台,尤其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央行通过对债券回购、现券交易和发行中央银行票据的操作,能够增加或减少基础货币,并且有效管理金融体系流动性。另一方面,由于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多数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因此还支持了国家财政政策及其他政策的运用。预计未来随着市政债券逐渐走上历史舞台,银行间市场同样也成为地方政府筹集资金的重要场所。
为适应中央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的新形势,大力发展债券市场,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债券融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债券融资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债券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债券融资是企业有效利用社会资金、开展直接融资的重要途径,是促进企业跨跃式发展的良好平台。债券融资的成本低、规模大、期限长、资金使用灵活。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有利于破解发展中面临的资金瓶颈制约,有效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引导更多的社会储蓄转化为长期投资,增强我省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指出,要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债券市场,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十二五”期间,我省项目建设力度和融资需求明显加大,扩大直接融资的要求十分迫切,企业债券市场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充分利用好资本市场的功能,切实增强债券融资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二、积极培育债券发行主体
(二)做好债券发行后备企业筛选工作。企业是债券发行的主体。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对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掌握当地优质企业的相关情况,建立债券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切实把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稳定、业绩优良、市场信誉好的企业遴选出来,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债券融资。同时,还要通过企业申报、相关部门推荐等方式,及时充实后备企业资源库。
(三)加强优势行业发债主体培育。围绕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积极推进钢铁、汽车、有色、石化、纺织、装备、船舶、轻工、物流等传统优势行业的发债资源挖掘和整合。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着力推动我省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生物育种和新能源等行业重点企业的发债融资工作。积极拓展企业债券发行范围,在农业、服务业等领域择优培育一批发债企业。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发动和主体培育,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债券融资,积极搭建债券融资平台,提升企业债券融资能力,借助外力发展壮大自己。
(四)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建设。各地要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原则,逐步建立程序科学、运作规范、监管严格,责、权、利相统一的政府投融资管理体制,有效整合资产、资源、资金、资本,着力构建一批有经济实力、运转高效的投融资平台;建立统筹运营、有效偿债、风险防控、“借、用、还”良性循环的创新工作机制,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分工明确、运营规范的地方政府投融资体系,进一步增强政府投融资能力;拓宽融资渠道,放大政府投融资的带动和辐射效应,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五)推进上市公司创新发展。各地要引导上市公司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市场发展需要,更新观念,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步伐,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重视企业信用形象,牢固树立信用意识,切实加强信用管理,为可转债、公司债发行创造有利条件。
三、充分利用债券市场扩大直接融资
(六)积极推进企业债券发行。大力支持符合发债条件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暂时达不到发债条件的,要按照行业性质相近,产业链条密切的原则进行整合改组,积极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提高债券融资能力。推进产业类债券发行工作。围绕十大产业调整振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着力推动我省传统优势行业和一批重点企业的发债融资工作。积极推进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引导和鼓励各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搭建平台,按照“统一冠名、统一申报、统一利率、统一担保、统一评级、统一发行、分别负债”的方式,组织申报发行集合债券。通过引导和培育,切实使一批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能够通过债券市场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七)积极推进可转债、公司债发行。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为上市公司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帮助上市公司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募投项目,支持符合发债条件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公司债融资,扩大债券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改善我省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结构。
(八)积极推进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充分发挥债券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深对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的了解和重视,引导和鼓励企业结合自身情况灵活选择债券品种,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债券融资。帮助和支持债券发行人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的各项要求,做好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交易、信息披露和中介服务工作。
四、切实做好债券融资的组织保障工作
(九)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债券融资工作的领导,建立由省政府金融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分行、证监局、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地税局等部门参加的省债券融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债券融资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研究审定全省推进债券融资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行动方案,沟通协调债券融资工作的重大问题,综合研判全省债券融资工作形势和动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扎实推进债券融资工作。
(十)明确部门职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明确分工。政府管理金融的机构负责券商、担保、资信评级、省内金融机构的综合协调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企业债券融资工作的宣传、指导、推介,企业债券发行材料的审核、转报工作;人民银行分行负责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等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宣传、指导、推介工作;证监局负责可转债、公司债的宣传、指导、推介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为地方投融资平台资产整合提供相关服务,指导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按要求出具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及综合财力统计表,研究制定支持债券融资的风险补偿和奖励政策;地税部门负责研究支持债券融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国资监管机构负责所监管企业发债的组织和推进工作,协调所监管企业发债的担保事项,协调所属国有综合性担保机构为发债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提供担保和再担保;经信部门负责省中小企业集合发债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协调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发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和再担保;科技部门负责科技型企业发债的组织和推进工作。
(十一)加强沟通协调。债券发行各主管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做好项目实施的策划和核准、备案等工作,使募投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要求,符合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根据拟申报企业的具体情况,积极指导帮助其落实担保方式和担保单位。注重完善抵押、担保、偿债方案,着力提高债券信用等级。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反映我省债券发行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有利于上级部门完善制度设计、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的建议。
(十二)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各地要积极为企业与券商、会计、律师、资产评估、担保等中介机构的合作牵线搭桥。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优势,从融资项目策划、融资方案设计等方面给予企业指导,引导企业少走弯路,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强化中介机构的社会责任,保障债券发行合法合规。积极引进国内外经验丰富、管理规范的债券承销机构及熟悉债券市场运作的高级人才,辅导拟发债企业,为债券融资提供有力保障。
(十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配套措施,切实降低企业债券融资成本。比照规定的企业上市支持政策,减免债券融资后备企业在资产整合重组中办理资产置换、剥离、收购、财产登记过户的交易税费和其他费用,在各类政策性资金安排时予以倾斜支持和优先安排。对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债券融资后备企业投资高新技术项目、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优先推荐享受国家及地方贴息贷款和科技扶持资金。债券融资后备企业在筹备发债过程中的审计、资信评级、担保、公证等中介收费按国家和省规定标准的下限收取。建立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对出现担保损失的担保机构给予适当补偿。建立奖励激励机制,省政府设立债券融资奖励扶持资金,对债券融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实施办法由债券融资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研究拟定,报省政府审定后实施。以上奖励和优惠政策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试行。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也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安排奖励扶持资金,推进债券融资工作跨越式发展。
【关键词】资本市场 经济结构转型 助推
作为金融深化的主生力量,资本市场建设的深度与广度对经济增长可谓意义重大。而目前,中国债务性融资目前依然高度依赖产品信贷,这种融资结构无法满足多元化的融资需求,因此,中国金融结构转型助推经济结构转型,关键是要加快建设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满足多方面的需求,而这对于产业并购重组和资金配置都极其重要。基于此,笔者将对多层次资本市场对经济结构转型的助推这一问题展开探讨分析。
一、多层次资本市场助推经济结构转型的作用机理
首先,经济结构转型需要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增长过度依赖政府投资和对外出口,主要表现为过度依赖低成本资源和要素的高强度投入,而随着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推进,中国在全球产业链分工中地位不利,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大,供需平衡不断恶化,低成本优势不复存在,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在外需严重萎缩之下,中国采取了诸如4万亿的更大规模投资以刺激经济增长,但这样的后果是严重的通胀和银行信贷的大规模紧缩导致大量的企业倒闭,改革发展已经证实,这种依靠有计划的大规模投资而不是资本自由流动带来的经济增长不符合市场规律,迫切需要进行经济结构转型,将经济增长转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向依靠一二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向依靠科技进步、劳动力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而优化经济结构、提升投资效率则是转型的重中之重和难点。投资结构很大程度决定经济结构,因此,经济结构转型必须从调整优化投资结构着手,而多层次的资本结构是引导储蓄投资的重要渠道,更是优化投资结构的重要抓手,所以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多层次的资本市场。
其次,多层次资本市场能够有力助推经济结构转型。当前,我国实体经济发展主要的资本来源是依靠银行信贷、股票市场融资、债券市场融资和FDI为主要组成部分的多层次多工具的资本市场体系。从总量来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能够通过“储蓄-投资”渠道产生总量资本积累效应;从存量来看,存量资金间的配置能够影响经济结构转型,这样,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一方面能够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减缓经济结构转型过程中的外生冲击;另一方面,不同性质的资本市场还能起到互补,如股票市场与银行信贷的互补,通常,银行信贷具有典型逆周期调控作用,即经济增长时信贷供给会增加,而经济衰退时信贷供给会减少,而资本市场则是标准的顺周期资本供给市场,当经济发生周期性波动时,银行信贷可与资本市场相互替代、补充,缓解经济的波动。特别是随着中国金融深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资本的不断积累,目前,债券市场、FDI等都对我国的经济增长和资本积累发挥了重要作用,不同层次资本市场的存在,在促进经济增长过程中起到了异质性的不同作用。当前,证券市场在我国经济结构转型中扮演重要的媒介作用,特别是在创业板市场推出后,包括相当部分的第三产业的新型中小企业能够在股票市场上市融资,社会资本在财富示范效应的带动下进一步鼓励了其参与投资,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转型提供资金支持,促进产业发展,在最重要的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过程中,资本市场以其筹资、促进经济要素合理流动、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的作用,在经济结构转型中起到了强大的助推动力。
二、进一步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对经济结构转型助推作用的对策建议
如上所述,多层次资本结构对经济结构转型的助推作用毋庸置疑,当前,笔者认为经济结构转型的重要突破口就是要进一步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作用,着重从以下方面“发力”:
(一)积极创新银行业务
当前我国经济结构转型,急需要银行加快研究分析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信息和市场,主动融入培育战略新兴产业的国家战略之中,积极创新银行业务:一是要尽快建立专业研究团队,通过新兴产业数据搜集、信息整理分析研判,提高银行信贷投放和授信额度判断,加强规范贷款项目管理,科学放贷。二要创新科技银行业务,有效结合资本和科技,这是银行支持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的关键金融创新,银行应研究建立独立的科技银行或成立承担科技银行功能的业务部门,一方面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积极沟通合作,另一方面国家要适当放松金融机构参股战略新兴产业,同时逐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控制风险的同时加大鼓励科技银行为初创和成长的战略新兴产业提供融资贷款。
(二)加快发展股票市场
经过近二十多年的发展,中国基本建立了一多层次的股票市场体系,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内的蓝筹股主板市场;包括为“五新三高”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和资本运营平台的中小企业板;包括为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和资本运作平台的创业板及场外交易市场(OTC),如新三板市场等。截至2015年8月14日,上交所上市公司1071家,股票市价总值约为324851.13亿元,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1729家,股票市价总值约为224,812.82亿元,中小企业板有上市公司767家,股票市价总值约为9,723,592,796,352元,创业板有上市公司484家,股票市价总值约为4,812,581,369,146元。随着股票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其对经济增长的资本积累渠道作用逐步显现,有研究表明,规模不断扩大的股票市场与信贷资本间的“备用轮胎”效应越来越显著。居民储蓄率居高不下,但政府却大量吸收利用FDI,FDI对股票市场融资形成的挤出效应充分暴露了国内金融市场不健全,储蓄-投资转换效率低下,特别是FDI对第二产业,如初级交工制造产业的侧重发展投资,也与当前我国经济结构转型、产业结构转变的趋势不相符,因此,需要大力发展股票市场的直接融资渠道作用,为经济结构转型注入动力:一是进一步推进主板大型战略新兴产业上市公司整体上市,扩大证券市场供给规模,提高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市值规模,为这些产业的长远发展和证券市场的平稳运行创造条件。二是逐步深化中小企业板建设,鼓励部分战略新兴产业企业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并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并购、再融资和股权激励制度安排,优化中小企业产业结构。三是大力发展完善创业板建设。在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历史关口,创业板要发挥好推动战略新兴产业成长的渠道功能,就需要不断发展完善,建立市场化的筛选机制,加强信息披露和监管要求,规范创业板上市法人公司的治理结构,引导创业企业长远发展。四是综合考虑投资者偏好、监管、法律法规等扩容新三板,推进OTC发展,为高科技成长型企业提供股权流动平台,满足融资需求,从而促进三板市场的健康发展为主板和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提供上市储备资源。
(三)扩大深化债券市场
我国自1981年恢复国债发行,目前债券市场的深度、广度都获得较大拓展,形成了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和商业银行柜台市场三基本子市场在内的统一分层市场体系,也是企业直接融资的主要渠道,其占比甚至超过股票市场维持较高水平,2014年债券融资在直接融资中的比重为67%,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企业达到1024家,较2001年增长二百多倍。有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企业债券净融资9286亿元,债券市场对社会融资规模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合计为39%。但是有研究表明,当前我国债券市场还处于初期的先天发展不足阶段,与经济发展的关联度较低,债券市场应当与股票市场一起成为助推经济结构转型发展的重要金融中介,发挥其资本积累的内生作用、提升效率,因此,我国要扩大深化债券市场,一要鼓励战略新兴产业企业发行企业债券,针对一些特定技术项目、资金用途较为明确的企业发行债券,如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信息技术产业等更易获得机构投资的亲来,在配合企业发展战略,合理控制融资节奏的同时是不错的融资选择。二是要稳步推进中小企业结合债券发行,鼓励经营绩效好、成长速度快的多家中小企业联合发行公司债券或债权信托基金,提高融资成功率。三是要进一步推进包括利率市场化等在内的国内金融改革,只有通过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短期拆借市场利率和长期债券市场收益率的利率市场化的实现,才能真正不断深化发展我国的债券市场,发挥更大的助推作用。
三、小结
多层次资本市场助推经济结构转型除以上具体的积极创新银行业务、加快发展股票市场
、扩大深化债券市场外,还要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市场化运行机制,从确立企业的市场投资主体地位、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健全监管等方面为其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政府还应围绕促进资本市场与经济结构转型实现良性互动的配套政策,包括工商、税务、财政等方面进行研究,为经济结构的成功转型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王晓芳.中国金融发展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关键词:马克思 虚拟资本 资本市场
一、马克思的虚拟资本的含义
马克思认为,虚拟资本是信用制度和货币资本化的产物,是生息资本的派生形式。我们从马克思有关的论述中对虚拟资本的内涵作如下理解:狭义的虚拟资本,是指能够定期带来收入的、以有价证券形式存在的资本。在这里,虚拟资本由两个要素构成――虚拟资本是“生息”的,即能给持有人带来收益;虚拟资本是“证券”,即以债券和股票等形式存在。广义的虚拟资本,除了包含有价证券外,它还包括没有黄金作保证的银行券和不动产抵押单等。马克思指出,银行资本的大部分属于虚拟资本,包括国债、股票、银行存款等。
二、虚拟资本发展与资本市场
(一)虚拟资本与资本市场的形成
虚拟资本的运动必须有一个相应的平台或载体,这个平台或载体就是资本市场。它是指证券融资和经营一年以上中长期资金的金融市场,包括股票市场、证券市场、基金市场和银行的中长期信贷市场等,其交易对象主要是中长期信用工具,如股票、证券等。
股份制和股票制度发展到一定程度,便出现了股票集中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所出现以前,资本市场只是以局部的、临时的、分散的的形式出现,并且它的功能仅限制在资本筹措上。交易所的产生使得现代资本市场的功能得以全面发挥,包括产权流动、价格发现、资源配置、信息传播和经济调控等。交易所服务于不同货币种类和票据的交易,它成为虚拟资本的市场。
(二)资本虚拟化与资本市场发展
1、资本市场创新需求。资本市场上对创新的虚拟资本需求的主体主要有实体产业部门、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资本市场创新需求具有如下特点:其一,金融创新需求多样化。其二,金融创新需求具有与经济、金融发展总水平的同步性。
2、资本市场创新供给。资本市场的供给是虚拟资本的创新主体愿意并且能够提供给市场的新的虚拟资本产品,它是金融创新供求双方意愿统一的产物。资本市场创新供给受创新的预期收益与成本、创新的人才和技术条件以及法律制度、政策、市场条件等的制约。
3、资本市场创新均衡。金融创新的供求达到均衡是资本市场正常、稳定地发展的基本条件。金融创新的均衡是在影响创新供给和创新需求的因素一定时,供给和需求相互适应、彼此协调平衡的一种状态。这种均衡是一种动态均衡,即在“均衡――不均衡――新的均衡”这样一种循环往复中,使金融创新和金融发展都上了一个新层次、新台阶,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同时改善了社会的资源配置。
三、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
(一)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
首先,金融市场结构以及资本市场结构都不甚合理。在金融市场融资方式中,仍以间接金融为主,直接融资为辅,换言之就是银行太大而资本市场太小。在这种不合理的融资结构下,由于企业发展所需资本几乎都靠银行贷款获得,不仅增大金融机构的压力和风险,而且降低融资效率,不利于整个社会资金的有序流动,也不利于企业治理结构的改善和激励机制作用的发挥。
其次,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不够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有待健全,企业公布的信息质量不高;我国尚未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对金融机构进行信用评级的机构缺乏,对企业的信用记录分散,对居民个人的资信状况更是缺乏记录和查询,致使金融市场存在大量缺乏诚信现象,如造假账、虚假重组、联手操纵、恶意挪用资金、随意更改资金投向等;同时,许多上市公司的结构不合理,实体经济质量较差,很多公司为了上市“圈钱”而虚报公司信息;资本市场的创新活动也不够活跃,金融产品特别是金融衍生产品种类有限,市场竞争力有待加强。
最后,我国资本市场的监管机制也存在缺陷,政策和法规滞后,行政管制色彩浓重。我国资本市场正加速向市场化发展模式转变,目前证券市场已进入后股权分置时期,各种变化对法律法规的前瞻性和及时性,以及相应监管措施的创新和变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对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建议
第一,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完善金融市场结构。大力发展票据市场、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以及投资基金市场、金融期货市场,进一步提高直接融资比例,使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协调发展。在资本市场内,也不能仅注重股票市场,还要积极拓展债券市场;不能仅有中央政府债券市场,还要有公司债券市场、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和其他债券市场,使资本市场结构保持平衡。
第二,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资本市场结构。根据马克思的虚拟资本理论,虚拟资本能够脱离现实资本,有自己独立的价格决定和运动方式,这就要求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满足不同的市场主体对资本的需求与供给。多层次的资本市场通过改善上市公司质量、满足多元化的投资需求,吸引资金进入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额度,从而降低金融风险。
第三,完善资本市场基本制度。一是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增强透明度。二是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马克思指出,信用是虚拟资本的基础,信用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发展,因此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有良好的信用制度。可以构建适应市场经济机制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专门对金融机构、企业以及个人信用进行评级的机构。三是继续完善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机制和市场约束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做大做强,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四是鼓励创新,推动以政府为主导的创新机制向以市场为主导的创新机制转变。
一、我国债券市场现状
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已走过了20多年的发展历程。2001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额达41000亿元,市场成员上升到700家。从纵向比较来看,债券市场规模不断增加,市场交易规则日趋完善,债券托管体系和交易体系等基础建设不断加快,市场化程度显着提高。
纵观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体系,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是并驾齐驱的。2001年,美国的股票市值占GDP的168%,债券相当于143%;另据统计,全球债券相当于GDP的95%。而我国2001年末债券总值仅相当于 GDP的29%。美国发行了3.1万亿美元的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达3.4万亿美元,资产证券化债券是2.7万亿美元,公司债券总和大大超过了政府发行的债券,且当年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同期股票金额的16倍,占主要地位的是公司债券。而在我国,2001年发行国债约4884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总发行量却不足400亿元人民币。因此,不论是从资本市场上债市与股市的关系看,还是从企业的资本结构看,债券市场尤其是公司债券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都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是,由于市场约束和制度方面的原因,我国债券市场尤其是公司债券无论是在规模、品种,还是在市场的发育程度方面,都与发达国家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即使同我国迅速发展的股票市场相比,债券市场也显得较为低迷,一直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一条“短腿”。
二、影响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原因
(一)制度性因素是导致债券市场发展滞后的首要原因
一方面债券发行制度不尽合理。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的发行实行多部门审批制,既增加了发行成本,又助长了政府审批中的寻租行为;在债券品种方面,重国债轻企业债券;债券发行还存在随意性、品种的单调性、对外的封闭性等问题。另外债券交易制度不合理。由于债券发行主体存在信誉级别、类别、发行和流通范围等方面的不同,债券所需的托管服务和交易方式(询价或电脑撮合)必然不同,目前分层次的债券托管体系和立体式的债券交易服务网络亟待加强和完善。此外,缺乏便捷有效的债券市场结算服务系统也制约了债券市场的发展。
(二)企业债券信誉不佳,直接导致企业债券发展严重滞后
对于急需扩大融资渠道的众多企业来说,企业债券无疑是个有力工具,但是由于1992年前后一些地方滥发企业债券,出现一些企业债券到期不能兑付的现象,严重损害了企业债券的信誉。90年代中期,中国的百姓在购买由银行代售的一些企业债券后,由于这些企业本身无到期偿还债务的能力,产生了不少社会问题。另外,我国真正具有发行中、长期企业债券资格的公司还太少,如果完全放开企业债券市场,风险会更大。基于以上认识,1992年后企业债券市场受到严格控制。
(三)市场交易主体和交易工具单一
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主体主要是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现在还难以进入这个市场,商业银行仍作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要投资人,债券市场的覆盖面受到限制。债券市场的交易工具单一,不能满足多层次投资者的不同需求,券种单一(主要是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期限也单一(主要是长期债,很少有短期债)。
(四)债券流动性较低
我国债券二级市场由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组成。由于缺乏统一的托管、清算、结算系统,两个市场处于分割状态,突出表现在两个市场的国债不能自由转托管。由于交易所吸纳国债的能力有限,银行间市场流动性又差,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国债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既不利于降低国债筹资的成本和风险,也不利于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
(五)信用评级中介机构发展滞后,债券市场缺乏诚信
缺乏公正的信用评级中介机构是制约债券市场未来发展的又一主要问题,而且这一问题随着债券投资人范围的扩大已日益突出。目前,国内具备债券评级资格并真正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机构只有9家,权威的资信评级机构很少。而国外着名评级机构由于不熟悉我国国情、缺乏中国企业数据库等原因,尚未涉足国内评级市场。再加上我国信用制度不够完善,企业对资信评级的潜在意愿不强,以及评级机构评出的资信等级本身缺乏公信,难以为市场所接受。
(六)市场纪律不严肃,影响了债券市场的发展
分析债券市场发展的教训,市场纪律不严肃,是造成债券市场投机盛行、出现系统风险、作假欺诈、拖欠债券兑付等现象的重要原因。
三、发展债券市场的建议
(一)以制度创新推动债券市场的发展
第一,在发行制度方面,尝试市场化改革,依据宏观经济指标及其变动来决定债券发行的规模、节奏和种类。建议企业债券发行由审批制向核准制过渡,改变企业债券发行量和利率水平由政府决定的状况,以便使各发行主体的信用差别得到显示,提高企业债券应有的供给弹性和价格需求弹性。第二,在会计准则方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会计准则,判别优质债券和垃圾债券,提高投资者的信心。第三,在债券评级上,我国评级机构尚不够成熟,因此引进境外着名债券评级机构,为投资者选择投资工具提供基本的评价基准。第四,在规避风险方面,严肃财经纪律,形成对公司发行债券的硬约束,降低违约风险。第五,在投资主体培育上,大力培育那些资金运用原则与债券相适应的保险公司、社会保障基金和住房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同时实行债券市场的做市商制度,选择那些信誉较好、实力较强的国债或其他债券一级自营商作为做市商。
(二)加大公司债券的发展力度是解决我国资本市场结构失衡的重要前提
无论是从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的角度看,还是从推动企业转制上看,保持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都应当高度关注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1.企业债券的发展有助于我国资本市场结构的完善和深化。首先,企业债券可以发挥衔接且制衡国债与股票交易价格的功能。其次,相当多的金融产品创新依赖于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比如资产证券化问题等。再次,企业债券促进利率市场化进程。最后,企业债券利率也是制约市场利率波动的一个重要因素。2.企业债券是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的重要途径。在过去的20多年里,国内储蓄年增长率为10.4%,而实际投资平均增长率仅为9.3%,这说明国内储蓄未能充分转化为实际投资,经济增长中存在严重的投资压抑。在国内储蓄中,增长最快的部分是居民储蓄存款。追求安全前提下的收益最大化是居民金融资产投资的第一选择。全国城镇储户最新问卷调查显示,居民储蓄意愿仍持续提高。与其通过降息迫使储蓄型投资者进入股票市场,不如提供与银行储蓄相当的安全投资工具,A级以上的高等级企业债券可以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3.企业债券有利于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提高企业融资效率。相对于银行贷款和发行股票,企业要面临还本付息的预算硬约束,发行债券对企业经营者的约束力更强。企业以发行债券的方式面向社会筹资,通过社会监督机制,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的自我约束能力,有利于促使企业转换机制和提高融资效率。
从当前的市场环境看,政府对企业债券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企业债券市场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经过多次连续降息之后整体利率水平已处于建国以来最低水平,债券融资成本较低;上市公司经过连续的增资扩股,平均资产负债率已经下降至50%以下。只要能在监管体制、利率形成机制、市场流通、投资主体等方面继续进行较大改革,从供给与需求两方面疏通市场,企业债券是应当大有所为的。
(三)调整债券品种结构,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品种,调整企业的融资结构
采取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相结合,在继续发展股权融资的同时,加大债权融资的力度。调整国债、企业债券、建设债券等债券品种的结构。在期限方面,鼓励业绩稳定的蓝筹公司发行中长期债券,募集公司发展所需要的中长期资金,提高融资效率。着手进行推出交易所衍生债券产品的准备工作。可以先进行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创新试点,待条件成熟再推出国债期货和其他债券期货品种,最后推出债券期权,重点包括中长期债券期权和中长期债券期货期权品种,以不断完善交易所衍生债券的品种和期限结构,为市场投资者创造优良的风险规避机制和更多的投资品种选择。
(四)创造良好的债券市场发展环境
1.降低债券市场的交易成本。目前,我国债券市场规模较小,适当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尚不足以对国家税收、交易所和券商的利润实现产生大的负面效应,反而有利于提高投资者和债券发行人对债券市场的预期。(1)对债券投资者给予税收优惠。目前我国投资者购买国债所获得的利息收入不纳税,但购买企业债所获利息收入应纳税。因此,尽管企业债券的利率比国债高,但是有可能使投资者按更高的税率纳税,税后收益反而可能下降。建议在现行标准下,适当降低或减免投资企业债券税收。(2)降低企业债券和国债的交易税。针对我国债券市场相对低迷的现状,为激活债券市场,建议降低企业债券和国债的交易税。根据市场的变化调整交易税是很多国家和地区债券市场通用的手法。以中国台湾地区为例,为刺激债券市场交易,“行政院”于2001年2月中旬做出了降低公司债交易税千分之一的决定。
2.扩大债券市场的交易主体。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市场的交叉,实现两个市场的联通。所谓债券市场的统一,最主要的是交易主体的统一,这是最基础的。根据这样一个指导思想,最近央行实行了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准入备案制,同时正在部署商业银行债券柜台交易。
(五)坚持诚信运作,加大行业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