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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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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

第1篇: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范文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陆生生态保护;环境监理要点

水利水电工程是为适应人类防治水害和开发利用水资源需要而修建的工程,在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也会产生一系列的自然环境的破坏,打破生态平衡等环境影响。同时水利水电工程又是生态环境破坏与影响比较复杂的行业,其中水利水电工程的陆生生态保护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环境监理重点工作。

1陆生生态保护环境监理目标与原则

陆生生态是地球上最重要的生态系统类型,分成森林生态系统、草原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农业生态系统和城市生态系统。由于不同的气候土壤等条件,陆生生态系统又进一步分为各种亚类型约600种。包括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珍稀、濒危和特有物种等。工程项目施工期陆生生态环境监理目标是,全面保护区域的生态系统整体性结构和生态过程,重点保护工程建设所涉及或影响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敏感目标与其主要生态功能,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和特有物种,保护工程影响区森林生态系统、草原生态系统、滩地和沼泽等湿地生态系统及其功能、结构的完整性和稳定性,使区域和流域生态系统整体结构和功能,随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得到保护、补偿、改善、提高。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的原则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按照预防、恢复、减缓、补偿过程实施,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生态保护与生态补偿相结合,一般性常规措施与特殊性重点措施相结合,妥善处理工程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实现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功能的可持续维持。

2陆生植被与植物保护环境监理要点

植被与植物对维系陆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生态濒危物种是指生活在特殊生境中、对外界环境极为敏感、极易受到自然因素或人类干扰等原因,导致其生境消失而形成的濒危物种。

2.1珍稀、濒危和特有植物保护

迁地保护和就地保护措施。受工程影响的珍稀、濒危植物,地方特有植物,名树木,都要实施有效的就地保护。在无法实行就地保护时,应进行异地移植。在植物迁地保护时,要根据工程区受保护植物的特殊性、典型性、代表性及植物生长现状、地点以及受工程影响的面积、数量等,制定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保证移植成活和可以长久地生存、生长。根据水库淹没处理设计规范,水库蓄水前要进行清库,以保证库区水质。同时,在清库过程中关注对珍稀野生植物的保护。水利水电工程影响珍稀、濒危和特有陆生植物,不易迁移栽培的,可采取就地保护措施,主要有避绕、围栏保护、挂牌保护等措施。建立专门的珍稀、濒危和特有陆生植物为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或树木园。这类具有特定保护目标的自然保护区,一般是残存的保护对象的集中分布区。加强对残存的珍稀和特有植物的保护,也是一种补偿措施。对因特殊的工程建设需要而必须进行自然保护区调整的,必须按照国家《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规定》等有关法规执行。珍稀、濒危和特有陆生植物保护的管理措施,主要是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划定管理范围,制定生态建设规划,制定本工程陆生植物管理实施细则。严格工程施工环保监理和移民安置区环保管理,如严禁砍伐、损坏植被和保护珍稀、濒危和特有陆生植物等。

2.2森林、草原植被保护

森林生态系统和草原生态系统保护的关键是保护植被。根据森林、草原主要种类、群落、覆盖率现状,明确影响因素、面积、数量和程度,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工程区现有的森林、草原植被保护。任何工程建设都要侵占和破坏一定范围内的植被,造成生态功能的的损失,因而需要改善其余植被的质量以补偿这类损失。制定和落实切实可行的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幼林抚育规划及草原保护规划,合理调整评价区的植被结构,提高植被盖度和改生态功能。库区要实行退耕还林还草,坡度在25°以上的地段要种草、植树,实现全覆盖。坝址附近的山坡要作为重点,恢复和重建植被,不仅实现高覆盖盖率,而且要注意景观美化,四季有花有绿。在工程施工期间,采用巡山和设卡方式进行森林管护。严格管理管护禁伐区内的森林、灌木林和限伐区的森林、部分灌木林和商品林区的部分林地和禁牧区草原。根据森林草原资源的分布、林草布分结构、生态地理位置等因素,划分管护片、责任区(或地块),使资源保护落到实处。对可能恢复为耕地的施工迹地,必须恢复为耕地,大力造耕地以发展种植业,对工程建设施工中形成的次生裸地要及时覆土,还林还草。

2.3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测和管理

在工程建设施工期,进行生态影响全过程环境监理和监测,环境监理区包括主体工程建设区、移民安置区等及施工有关的区域和涉及敏感保护目标的地区。施工期主要监测水环境河流水质变化及噪声和空气污染影响。监测野生动植物生境的变化,区域植被动态变化以及生态系统整体变化,敏感环境区情况和重要敏感保护对象的生存发展状态,采取的保护措施的有效性以及工程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等。

3陆生动物及其生境保护措施

具有重要经济价值或科学研究价值的受工程影响的珍稀、濒危、特有陆生野生动物,都是环境监理重点保护对象。

3.1野生动物迁地保护和就地保护

施工期间的野生动物保护的就地保护,是根据拟保护动物的特殊性、典型性、代表性及重要性,按分布现状分析确定保护动物与工程相距位置及影响程度,按其生态习性,尤其是繁殖的习行环境要求和食物来源情况,提出科学有效的保护措施。对无法实施就地保护而受影响野生动物又具有异地生存能力的,可采取迁地保护措施。迁地保护措施方案还要在试点或科学试验基础上确定。应选择在动物迁徙时期进行个体捕获、运输、栖息地安置,在新的栖息地要配备饮用水供给,修建防护栏,进行食物供给、疾病防治等养护管理工作。建立“生物通道”,陆生动物采用就地保护措施确定其保护范围,建造专门通道、护栏、警示牌等工程。野生动物种群普遍衰退和物种濒危甚至灭绝的重要影响因素是生境“岛屿化”。有效地保护野生动物,就必须打破阻隔,使野生动物“岛屿”式生境相互联系起来,建立“生物通道”。

3.2工程施工和移民安置区严禁捕猎野生动物

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施工期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保护动物。有针对性地对一些地势比较平坦、水流缓库汉进行有效的管护,严禁捕杀水生经济动物。严禁任何人对鸟类进行猎捕。严禁施工人员和当地居民捕杀两栖和爬行类动物。

3.3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安全

水库蓄水期,库区的野生动物和自然疫源疾病的传播者(部分鼠形兽),将向非淹投区转移,在库周其密度将有所增加。此时,既要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食物链关系,又要重视对非淹没区的人、畜和工程施工人员的自然疫源疾病防治和防疫工作。

3.4减少施工爆破对动物的惊扰

要减少工程施工爆破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做好爆破方式、数量、时间的优化。在鸟类繁殖期,尤其须防止爆破惊扰,对爆破施工应规定避开动物繁殖期。

参考文献

[1]张保利,杨林.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100问[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0.

第2篇: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范文

2、就地保护与易地保护,以就地保护为主。

野生鸟类在人工驯养繁殖,易地保护情况下,繁殖大量个体,然后放归自然环境,使濒临灭绝的物种恢复种群数量。我们要保护那些濒临灭绝的鸟类,应该就地保护,恢复和改善原栖息地的环境,再加强其他保护措施,才能有效地保护原有的鸟类,使它们延缓灭绝的时间。

3、对鸟类的救助 。

4、提高保护鸟类的意识,加强保护措施是保护鸟类的重要保障。

第3篇: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范文

关键词:兰坪县;野生动植物;濒危保护

中图分类号:S8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7)03009002

1兰坪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基本情况

兰坪县位于云南省西北部,隶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国土面积437238 hm2,其中林地面积有337638.3 hm2,森林覆盖率达到了68.43%。兰坪县地质地貌复杂,自然地理环境特殊,地貌类型多样,低纬度高原季风气候和山地立体气候明显,更是横断山区动植物南北区系交汇和分化地带,是云南省森林生态系统保存较好的地区之一。由于特殊的山地地貌,复杂的立体气候,多样的土壤类型,为森林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提供了优越的自然地理环境。

境内有国家Ⅰ级保护植物须弥红豆杉、长蕊木兰,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澜沧黄杉、油麦吊云杉、云南榧木、大叶木兰、西康玉兰、秃杉、金荞麦等。名贵野生中草药材有蝉花、虫草、天麻、五加、佛掌参、贝母、雪莲、地榆、草血竭等160多种。兰坪县的森林内还栖息了上百种的珍禽异兽,有国家Ⅰ级保护动物滇金丝猴、云豹、金钱豹等3种,国家Ⅱ级保护动物有12种,分别是猕猴、林麝、小熊猫、小灵猫、穿山甲、狼、毛冠鹿、鬣羚、豺、大灵猫、斑羚、黑熊等。有国家Ⅰ级保护鸟类黑颈长尾雉,国家Ⅱ级保护鸟类有14种,分别是血雉、红腹角雉、白鹇、勺鸡、燕隼、红隼、白腹锦鸡、鹊鹞、楔尾绿鸠、大紫胸鹦鹉、褐林^、班头V、白腹黑啄木鸟、普通\等保护鸟类。由于兰坪县复杂的地势和良好的生态环境,为野生动植物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生存空间,为此,兰坪曾被生物多样性考察专家誉为天然公园和原始物种基因库。

近年来,随着二期天保工程、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实施,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在县人民政府、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重视下,林业及相关部门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作为保护资源、建设兰坪林业强县的重要内容来抓,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成立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机构,2002年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兰坪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野保办),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全县野生动植物调查、建档、保护和管理工作。2003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成立了兰坪云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保护区面积为73426 hm2,2016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兰坪云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调整为云岭省级自然保护区怒江管理局,加大了保护区管理力度,为该县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管理、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2兰坪县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存在

的问题虽然天然的屏障为大量的珍稀物种提供了栖息地,然而,兰坪县境内林村交错,为推进全县脱贫攻坚经济建设,在林^内开展道路建设、民用材的采伐等经济活动,不同程度破坏了森林的生态环境,使自然环境遭受破坏,还出现了部分人猎杀野生动物、盗伐野生植物的破坏活动,不利于兰坪珍稀动植物的繁衍生息,很多珍稀物种开始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

当前,兰坪境内的物种和数量尚不明确,对于濒危物种的调查数据也不确定。由于在服装、医药等行业中开始越来越需求野生动植物,所以,一些以野生生物贸易的经济活动开始对兰坪县的珍稀动植物的发展带来极大的摧残和破坏。

2.1认识不足

人们对野生动物存在的价值缺乏足够的认识,这是当前野生动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最突出的问题。人们远没有把保护野生动物提高到保护人类自己的高度。就林业部门而言,重森林法,轻保护法;重林木,轻动物;对野生动物资源本身的价值及对维护自然生态系统所起的作用认识不足。

2.2重保护,轻管理

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在我国已提到一定的高度,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但具体管理跟不上,例如在猎捕、乱采滥挖、驯养繁殖、经营利用都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局部地方铁夹子、气钉枪捕杀野生动物事件时有发生、屡禁不止,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缺乏技术指导和服务,无证经营野生动物,超范围经营野生动物的人和事仍然存在。从而影响了兰坪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2.3产业规模小

目前,兰坪县有4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户,他们的经营规模小,加工技术手段落后,单一生产初级产品,缺乏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的产品,加工的效益非常低,发展前景堪忧。

2.4缺乏资金

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管理工作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但由于兰坪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经费未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基本建设投资和管理经费没有资金来源,直接影响了该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3兰坪县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对策

和思路野保工作是相当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为此,本文就做好兰坪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提出以下一些对策。

3.1加强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宣传

加强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做到严格规范的管理,对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查处,通过完善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来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具体可以通过结合当地的少数民族的活动,灵活开展野保宣传教育工作。此外,县人民政府还应该一些保护野生动物的通告来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并定期开展专项打击查处行动,提高人们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最后,县级政府可以通过构建野生动植物管理体系,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专门对森林区域的野生动植物进行保护,如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林区巡护、抢救性保护、拍摄珍稀野生动物等保护措施,还可以通过划片区将野生动植物落实到专人养护,并通过签订养护责任来加强保护。

3.2做好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对于兰坪县境内的古树名木,有关部门或管理机构应该采取有力的保护措施,将境内的所有古树名木都调查清楚,并挂上保护牌,划分给专人保护,提醒广大群众要有保护意识,并通过媒体进行多样化宣传,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力度。

3.3加强资源保护工作

按照国家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厉打击各种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以森林公安执法为主体,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多部门联动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对于濒危野生动物保护措施,采取拯救行动和放生等行动举措来保护好濒危物种。

3.4加强指导服务,促进产业发展,增强财政支持

各级政府要因势利导,加强领导,强化服务,为促进兴林富民和森林兰坪建设做出新贡献。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是国家林业建设工程之一,当地政府要进一步关心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应将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野保事业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相协调。鼓励企业或个体进行人工繁育野猪、石蛙、七彩山鸡、梅花鹿等野生动物物种。促进野生动物驯养繁育利用的产业体系,努力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

4结语

兰坪县的野生动植物资源虽然相对比较丰富,但是如果不规范当前的利用方式,不加强保护工作,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珍贵的物种将会永远消失。这将对世界种质基因资源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在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这项伟大的保护工作的同时,也应该做到不吃野味,杜绝使用与野生动物相关的产品,为保护野生动植物做出自己的一份努力。

参考文献:

[1]印双红,张俊波,罗静,等.铜仁学院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学科建设思路[J].安徽农业科学,2016(6).

第4篇: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范文

动物保护法悖逆动物福利

《南风窗》(以下简称《南》):贵组织在许多地方开展动物保护工作,与在发达国家、地区相比,在中国开展动物保护工作有什么特点和难点?

杨敏(亚洲动物基金会中国关系经理,以下简称杨):顾名思义,我们主要是在亚洲地区从事动物福利工作,谢罗便臣女士当初创办基金会的初衷,就是因为她在亚洲看到种种虐待动物的状况,希望通过救助行动和教育工作,改变亚洲人对动物的态度,重建对动物的尊重。目前,我们最大的项目是在中国,与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四川省林业厅合作的“拯救取胆黑熊行动”。该项目占了基金会超过70%的资源。其它项目,也主要是在菲律宾、印度、越南、泰国等亚洲国家开展。

在中国开展动物保护工作最大的问题是相关立法的缺失和不完善。这种立法缺失常常给我们的工作带来阻碍。尤其我们是一个关注动物福利重于动物保护的团体,受到的掣肘就更多。迄今为止,国内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动物福利法规。目前唯一一部动物保护法《中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不仅没有将任何动物福利方面的因素考虑进去,而且保护对象也仅限于野生动物,家养动物以及猫狗等伴侣动物的权益没有任何保障。

《野生动物保护法》中鼓励对野生动物资源进行“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思路,正是活熊取胆业产生的原因。而对于黑熊在此过程中受到的伤害和虐待,则没有相应法律进行制裁。其它家养动物和伴侣动物,例如猫和狗,在市场上被任意虐杀,也是因为没有相关法规的保护。

维护社区和谐

《南》:我们注意到,贵组织非常注意与当地民众形成和谐的合作关系,在救熊活动中,你们为养殖户提供经济补偿,鼓励、帮助他们获得其他收入来源。这样做的考虑是什么?

杨:给予养熊户经济补偿,让他们另谋生计,是我们一贯的行动理念。我们认为,人和动物的福利并非矛盾关系,尊重动物生命权利的同时,也应该尊重人类的生存权益。我们希望在救助动物的过程中,带来的不是人与动物的对立,以及人与动物福利工作的对立,而是两者的和谐。从长远看,也只有如此,才能让动物福利得到持续的保障。

其实,我们许多项目都体现这一理念,如“狗医生”动物治疗计划,及今年才在香港开展的“狗教授”计划,就是通过让动物帮助人类的方式,引导人们认识动物作为伴侣的重要性,从而改变动物仅是利用对象的观念。

《南》:国内政府部门或一些机构也在开展动物保护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种保护往往以行政命令作为推行工具,缺乏当地民众的参与,甚至忽视了就动物保护工作在当地形成社区共识。你们如何看待这种做法?

杨:社区共同参与保护,是我们冀望的格局。这不仅出于本身希望达成人与自然和谐的愿景,也是实践的需要。因为缺乏社区共识、缺乏公众对动物保护基于理解上的支持,会给保护工作带来巨大障碍。例如,若广东人不改变滥吃野味的习惯,就很难保障云南、四川等地许多野生动物的生存。

对政府以往的思路和模式,我们并不认同。通过积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通过人工饲养野生动物的方式,满足人类不断膨胀的口腹之欲,这在我们看来存在着根本性的缺陷。它鼓励了人类对于野生动物的利用,刺激了野生动物消费市场。活熊取胆就是一个例子,政府最初发展养熊业的本意之一是为了保护野外黑熊资源,但事实上,不仅养熊业初期阶段直接给野生黑熊带来了巨大的灾难(最初所有养熊场的黑熊都来自野外),而且因为养熊场的推广使熊胆的疗效被夸大到不切实际的程度,又刺激了人们对野生熊胆的需求。

《南》:你们如何坚持自己的保护理念,并把握与政府部门的合作方式?

杨:社区共识是靠教育积累形成的。在动物保护的方法上,教育公众比单纯的保护措施更为根本。对于公众教育和社区共识在动物保护方面的重要性,国内政府部门并非不了解,只是认识还不够,并且由于资源有限,而将之放在议事日程的次要位置。现在国内政府部门的动物保护工作已经延伸到公众教育的领域,其中教育和宣传多由具有政府背景的民间团体比如“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来承担。

我们一直把教育当作救助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与政府合作的过程中,我们除了在救助行动中得到了四川省林业厅的直接协助,在教育公众方面也得到了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以及四川省林业厅的认同和支持,我们与政府合作伙伴在这一点上并无任何分歧。

《南》:贵组织是否认同保护动物是为了人类拥有更美好的家园?视自然保护为最高目标、仅将人类视为整个生态圈中与其它物种完全平等的一环,这被一些学者称为生态原教旨主义,你们如何看待这种说法?

杨:人类与动物和谐共处的社区将是一个更美好的家园,无论是对人类还是对动物而言。从观念上,从生命基本权利的层面上看,人类与其它物种完全平等。但从客观现实的角度看,这种平等并不存在,或者说不可能存在。人类作为一种具有高度智慧的生命,创造的技术和文明已经彻底打破了自然平衡的法则,人类在生物圈中已经占据了绝对主宰的位置。所有物种的生存和发展,都或多或少地依赖于人类的善意。但我们相信“众生平等”应该并且能够成为人类文明的基本观念,人类有能力并应该对其它生命给予尊重。

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

《南》:在保护动物中,除了遵循科学方法之外,是否存在基本的保护原则和生物伦理?我们听说过这样的保护措施:因某种动物现存数量有限,而让其大量同代或串代近亲繁殖,改变其期甚至迁徙习惯等自然生活规律。

杨:基于不同信念的动物保护,往往产生不同的保护原则和保护方法。例如《中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一条就是“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法”。这凸现了人类利益至上的原则,假如我们相信动物具有和人类平等的生命权利,就会以尊重动物生命和保护动物为出发点和基本原则。作为一个动物福利团体,我们的基本原则和伦理基础,是尊重动物生命权利。

给予野生动物最好的保护,是保证它们能够在自己的家园――大自然中安全地生存繁衍。因此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才是保护野生动物的最好办法。我们反对以改变野生动物自然生活规律的方式来“保护”动物,因为这种保护最终会危害它们。例如近亲繁殖无疑将削弱野生动物的自然生存能力,更将损害这一物种长期的生存繁衍能力。只有对特别濒危的物种,在别无选择而且不会给该物种带来痛苦和伤害的情况下,我们才接受以人工手段繁殖野生动物。但即便如此,以人工繁殖来保存物种,最终目的仍是让物种能回到自然环境中繁衍生活。如果仅仅是为了保存而保存,就背离了动物保护的初始意义。

《南》:你们如何看待动物园的存在?

第5篇: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范文

Abstract: This article analyses the utilization status of China's wildlife resources and the current problems in detail and puts forward the author's opinion based on the problems.

关键词: 野生动植物;资源利用;现状;保护;看法

Key words: wildlife;resources utilization;current situation;conservation;opinion

中图分类号:S8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6-0300-02

0 引言

我国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多样,是世界物种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广阔的地域使得我国的动植物物种数量位居世界前列,脊椎动物占世界物种数14%以上;无脊椎动物占世界物种10%左右,植物占到了世界物种数12%。此外我国还独有多种珍稀动植物(珍稀动物:熊猫,金丝猴等;珍稀植物:水杉,珙桐等)。对于如此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如何加以合理利用与保护,使之得以永续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笔者结合当前现状及国内外的处理方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1 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现状和已取得的成就

目前全国共建成自然保护区1800多个,面积超过1.33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6%以上,新建成的森林公园面积达到了750多万公顷。国家重点保护的300多种珍稀动物及130多种珍稀植物的栖息地和生存环境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同时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起到的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也越来越深入人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此外,专门针对濒危野生动植物的研究项目在全国各地纷纷得以开展。目前已建成的濒危野生动物繁育中心已达到14个,珍稀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基地达到400多个。其中以大熊猫的保护工作最为成功,该项目的实施不仅有效地保证了大熊猫的种群数量没有下降,还极大地拓宽了野生大熊猫的生存环境,让大熊猫逐步摆脱了濒临灭绝的困境。另外野生扬子鳄,东北虎,金丝猴等多种珍稀野生动物的繁育工作也都取得了极大的突破,基本都已建立了人工繁育种群,种群数量都已得到了保障。第三,湿地保护工作也已见到成效。我国现存的湿地面积达6600多万公顷,天然湿地面积大致为湿地总面积的二分之一,占到了全国国土面积的2.7%。为了更好地进行湿地保护工作,我国于1992年加入《湿地公约》,为国内湿地保护争取到了大量的国际援助项目。同时,与湿地保护工作配套的相关机构建设,人员培训也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效。现已建成湿地类自然保护区达473处,达到国际重要湿地标准的多达36处。第四,在与国际合作与交流过程中,扩大了国际影响。我国相继加入了多项与野生动植物相关的国际公约,积极开展了对外的合作与交流工作。在学习国外先进科学技术与管理经验的同时,培养出了一大批优秀的专业人才,为我国大力发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的软件基础,极大地促进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的良性发展。另外,我国的大熊猫,金丝猴作为中国特有的物种,在与多数国家的友好交流中,起到极好的“友好使者”的作用,在增进与世界各国人民友谊的同时,为我国的外交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2 当前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存在的不足

首先,我国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善,这给执法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导致执法人员在处理相关案件时难以把握执法的尺度,执法成本直线上升。其次,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等级制度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当前的保护制度固然对珍稀物种起到了较好的保护作用,但是从动物食物链的角度来看,如果对食物链底层动物保护不力,滥捕滥杀,那么位于食物链高端的珍稀动物也会因为找不食物,最终陷入灭绝的困境。而对于珍稀植物而言,有的珍稀植物是寄生或伴生在某种普通植物上的,如果对寄主植物破坏严重,那么珍稀植物也会随着寄主的消亡,失去生存环境,从而渐渐走向灭绝。因此,想要保护好珍稀物种不致灭绝,要有针对性地将保护范围逐步扩大,使整个生态系统进入良性循环状态,才会真正让生态系统内的物种得以自然延续。第三,对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或生存环境保护措施未能跟上。由于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大面积森林被砍伐,土地开垦剧增,草场退化严重,沙漠地域不断扩大,导致野生动物栖息地面积日益减少,种群数量下降。而依照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保护对象常常过于集中在野生动植物本身,而忽略了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及生存环境的保护,这样的保护措施对野生动植物的种群恢复帮助有限。而栖息地丧失就是造成野生动物濒危和灭绝的主要原因之一,失去了原有的栖息地和生存环境,野生动植物就成为了孤立的个体,很难得到发展,随着时间的推移,种群就会慢慢出现退化现象,最终退出历史舞台。第四,在野生动植物的驯养、驯化管理方面存在着不足。目前对于野生动植物的经营管理及利用过程中存在着方式、方法老旧,效率普遍不高的情况。一些私营驯养场所或者动物园在捕捉野生动物后,一般只需交纳一定数额的资源管理费即可实施捕捉活动,而在整个捕捉过程中缺乏监督机构的有效监督,这一点常常被一些利欲薰心的不法分子所利用,籍此进行乱捕滥杀活动。此类滥捕活动一旦过度就会直接造成野外种群数量的急剧下降,并最终导致野生动物资源的枯竭与濒危灭绝。鉴于以上情况,我国将134种哺乳动物、156种鸟类、33种爬行类、2种两栖类、15种鱼类、343种无脊椎动物列入了ITES公约的附录,使其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际贸易中均受到了严格管制。第五,环境的污染及外来物种的入侵。人类活动造成的污染物通过污染食物链中的某个环节,使污染得以进入食物链,并通过食物链的放大作用最终将造成整个生态系统崩溃的恶果,最后将对自然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而外来物种的入侵导致当地物种的大面积灭绝,这一问题已经引起国际国内的广泛关注。我国由于经济的飞速发展,与外界的接触日益增多,于是首当其冲地成为了外来物种入侵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其中最为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美国牛蛙对中国西南、江浙地区的入侵,其结果是直接导致了当地两栖物种的大量

减少。

3 针对当前现状及出现问题的应对措施

①首先应当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滥捕滥杀野生动植物的现象,尽快出台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细则,让执法人员有法可依,这样才能对野生动植物的犯罪活动真正起到遏制作用,从源头上减少针对野生动植物的犯罪活动。②加强政策宣传教育,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在全国各地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将宣传工作推进到县,乡,村一级,增强当地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个别典型案例,要做到大胆曝光,对犯罪情节严重的偷猎分子一定要做到严惩,加大其震慑作用,用以警醒妄想依靠倒卖珍稀野生动植物发财致富之人。③重视经济投入,成立各种研究机构。在野生动植物比较集中的地域设立自然保护区,让它们能够拥有使种群得以恢复的时间与空间。另外还要设立各种濒危野生动植物的研究机构,通过对濒危动植物的深入研究,可以找出科学合理的拯救方案,确保这些珍稀物种不会完全灭绝,使种质资源得到保护。④积极研究药用濒危物种的替代品。濒危物种之所以会遭到人类的捕杀或滥挖,其最主要的原因是自身的经济价值,如果能尽快地研制出相关的替代品,就能极大降低市场对濒危物种的需求,从而使这些物种免遭偷猎分子的祸害。

4 结束语

我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虽然相对比较丰富,但是如果不规范当前的利用方式,不加强保护工作,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珍贵的物种将会永远从国内,甚至从整个世界中消失。这将对世界种质基因资源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在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这项庞大的保护工作的同时,我们自己也应该拿出爱心与勇气,做到不吃野味,拒绝使用与野生动物相关的产品,为保护野生动植物做出自己的一份努力。

参考文献:

[1]付开成.略论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1993.

第6篇: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范文

1.1工程占地对农业生态的影响工程部分堤段永久性占用农业用地,将给沿线区域农业生态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降低农业产出能力。部分临时性工程、施工便道等对农业用地的临时性占用,也将导致局部农业生态的破坏。

1.2工程占地对林业生态的影响对林地资源的永久性占用,将造成评价区域内植物生物量的降低,林业生态的改变及林业产出能力的下降。

1.3对堤线沿线野生陆生动物、水生生物的影响项目建设中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对土地的永久性占用,施工人员的活动等将对评价区范围内的野生动物产生不利影响;项目沿线水系发育,工程施工中生产污水、施工人员生产、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放,将造成水环境污染,对水生生态造成不利影响。

1.4水土流失项目建设规模较大,土石方工程量大;施工中可导致水土流失发生与加剧;项目主要水土流失发生源为:(1)堤基开挖、填筑等施工改变原有地形地貌,并形成地表,遇雨水冲刷易引发各种形式的水土流失;(2)弃渣处置不当所产生的水土流失;(3)的临时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弃土(渣)场等区域的水土流失。

2保护对策

2.1设计阶段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土地资源及基本农田保护措施①堤线的布设和施工营地、取弃土场的选取,应重视对当地农田等优良土地资源的保护。施工营地应尽量选择荒地或非耕地,并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设计,局部经过农田处应在满足设计需要的前提下,选择合理的道路边坡比和路堤高度。②设计时应注重土石方平衡,尽量减少取土方量,避免占用新的土地资源。在充分论证取土坑复垦利用方向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取土场和取土方式。

(2)动植物的保护措施①设计应对料场、渣场开挖形成的地表进行绿化布置或尽快实施复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地破坏、减少水土流失。绿化设计应做到乔、灌、草结合。②设计中应对施工单位提出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要求,并在施工招标中以合同的方式列入。③设计中应参考项目水土保持报告,对施工环节提出水土保持要求,也应在施工招标中以合同的方式列入。

2.2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城市防洪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是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环节,可采取的措施如下:

①主体工程水土流失防护措施施工前将主体工程区河堤绿化所需的表土进行剥离,堆放在临时堆土区,并采用临时防护措施,随着工程不断的进行,逐渐使用表土进行景观绿化。在主体工程设计中,河堤可绿化处均进行了草皮护坡。

②渣场水土流失防护措施弃渣前,先将弃渣场的表土剥离,将剥离后的表土使用装土草袋挡墙拦护,临时表土顶部使用防尘网覆盖。弃渣时应对弃渣面分层压实。弃土弃渣结束后,应利用废弃的土石方进行凹坑回填,弃渣平推处理。弃渣场四周以及边坡台阶处布设浆砌石排水沟,并在出口处设置浆砌石沉沙池,及浆砌石挡墙。施工结束后,进行表土回覆,并撒播草籽。

③料场水土流失防护措施取土前,先将料场的表土剥离,将剥离后的表土应堆放在取土场低洼处临时堆放,周边使用装土草袋挡墙拦护,临时表土顶部使用防尘网覆盖。料场四周以及边坡台阶处布设浆砌石排水沟,并在出口处设置浆砌石沉沙池,及浆砌石挡墙。施工结束后,进行表土回覆,并撒播草籽。

④施工场地水土流失防护措施施工前期,对取土场区的表土进行剥离,对施工便道两侧边坡撒播草籽,进行植被防护。为了防止水土流失,在施工营地区周边修建临时土质排水沟,排水沟出口各布设1座土质沉沙池,并用装土草袋拦挡、覆盖防尘网。

(2)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应严格限定在核定的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禁止额外破坏地表植被的情况。

(3)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提高其保护野生动物的环保意识,使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杜绝在施工区及其周边肆意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

(4)严禁在堤坝附近的农用地取土、弃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其它废弃物不得向农用地倾倒。

(5)施工过程中,严禁在岸边乱取砂石料,保护好河滩生态,同时也保护防洪堤本身的稳定性。

(6)在施工期就要做好绿化建设,绿化树种要选择那些不妨碍行洪,又符合美化环境的树种,并不断地提高绿化档次。

(7)城市附近河流河滩地目前普遍用于种菜,水利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对可能影响行洪的地段不得再开荒种菜,以保持河滩生态的稳定性。

2.3与景观设计及恢复相结合的环境保护措施

(1)对于因施工而受影响的堤线两旁、施工临时用地、临时道路、料场及其周围等,要根据堤防的总体规划及其管理区的管理要求,进行局部地形地貌改造和合理利用,使施工场地的景观得到恢复并有所提高。

(2)城市防洪工程完工后,周围环境会发生一定变化,由于其属于城区河堤工程,因此堤防工程的防护、绿化应与环境美化统一,要与城市规划相协调,与城市环境景观相一致。堤防建设可结合城市道路、绿化、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筑风格、体裁、色彩应与城市建筑相协调。

第7篇: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范文

关键词:PVA;野生动物保护;量化工具

中图分类号:F3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230208

1 PVA定义

Beissinger和McCullough(2002)认为种群生存力分析(population viability analysis,简称 PVA)是运用数学模型,结合种群参数,模拟和预测生态学上的濒危物种的种群动态,从而预测并且指导物种的长期保护和管理。

2 PVA模型

Gerber, L.和González-Suárez,M.(2010)认为,随着计算机技术进步PVA 的应用在生物学的研究中流行起来。其中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最常用的软件是VORTEX模型(翻译为“漩涡模型”)。

3 PVA的研究对象

PVA自20世纪90年代引入我国后(田瑜等,2011),主要用于珍稀濒危物种研究。表1是PVA引入我国后的主要研究物种,综合这些研究发现,主要的分析软件以VORTEX模型为主(86%),研究方法比较单一。

4 PVA在野生动物保护中的应用

可以用来预测濒危物种未来数量规模,在一定时间内评估物种灭绝的风险,评估一系列保护措施。

4.1 预测濒危物种未来的种群大小

沈才智(2005),采用VORTEX模型,对黑河胜山远东驼鹿(Alcesalcescameloides)的种群生存力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表明灾害因子对种群产生一定影响,随着程度的加重,影响也越大。

4.2 估计一定时间内物种的绝灭风险

胡锦矗等(1999)采用VORTEX模型分析了冶勒地区大熊猫(Ailuropoda melanoleuca)在100a内的变动趋势。

4.3 评估一套保护措施,确定哪个能使种群的存活时间最长

任文华等(2002)采用VORTEX模型,模拟了马边大风顶自然保护区大熊猫(Ailuropoda melanoleuca)种群在未来100年内的变动趋势。

4.4 探索不同假说对小种群动态的影响

Bode等(2011)利用随机的年龄结构模型(stochasticage-structuredmodel )模拟了澳大利亚的斑眼1雄( Leipoa ocellata)种群动态。

4.5 设计自然保护区面积大小

桂小杰(2005)论述了种群生存力分析((PVA)的定义、原理及其在自然保护区设计中的应用,讨论了种群分析法与分析模型在自然保护区设计中的应用问题。

第8篇: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范文

关键词:生境破碎化;生物多样性;法律规制;土地利用规划

中图分类号:D9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04(2008)01-0197-05

整片连续的森林被道路、农田、城市化或其他的发展分割成一块一块小的碎片。这个过程不仅降低作为植物和动物生境的森林功能,同时也降低森林的其他功能方面的效率,比如,涵养水源和净化空气等方面。生境破碎化不仅仅包括森林,同时包含生物所生存的各种生境,比如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以及天空等等。生境破碎化是指由于人为因素或环境变化而导致景观中面积较大的自然栖息地不断被分割破碎或生态功能降低而形成的。也有人认为生境破碎化是在人为活动和自然干扰下,大块连续分布的自然生境,被其它非适宜生境分割成许多面积较小生境斑块(岛屿)的过程。因此,生境破碎化是一个过程,是由人为因素所致,其他自然因素则不构成生境破碎化的原因,比如,自然灾害等。生境破碎化所造成的结果是一整片连续的生境被分割为零碎的斑块。《生物多样性公约》规定生境是指生物体或生物群体自然分布的地方或地点。在英文中生境是“habitat”,根据情况不同翻译也有所不同,比如栖息地、生长地、生活环境、生态环境等,通常译为生境。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八条提到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这里指的生存环境可以理解为生境。生境包含生物所需要才能生存的空间,也包括该区域中的资源(如食物、隐蔽物、水)以及生存条件(温度、雨量、捕食及竞争者等)。因此,生境破碎化对生物的生存以及发展影响是非常巨大的。

1 生境破碎化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1971年《关于特别是水禽生境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首次提出对自然生境的保护,以确保作为众多水禽繁殖栖息地的湿地得到良好的保护而不至于丧失。随后《保护欧洲野生生物和自然生境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都全面系统地提出对自然生境的保护,我国于1992年签署《生物多样性公约》。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前提就是注重生境的保护,生境破碎化是生物多样性面临的最重要的威胁之一。

1.1 生境破碎化的起因

1978年以前,生境破碎化主要因为农业垦殖和森林采伐,公路和铁路主要修建在生物多样性比较低的平原和发达城市,此类活动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相对较弱。之后,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土地利用的改变潜在的造成了生境的破碎化,在最近的几十年里,一些最严重的破碎化都是因为城市化引起的,随着城市化的发展,道路成为了生境破碎化最主要的元凶,阻碍了野生动物的迁移,限制了它们在生境里自由地移动和迁徙。对于天空和河流等生境的破坏,主要是人类的活动范围在不断的扩展,比如天空中的磁悬浮、高速列车等,都可能造成鸟类相撞事件。修建水电站以及任意改变水流的流向都可能造成鱼类生境的破坏,阻隔鱼类产卵、觅食等行为。

1.2 生境破碎化的危害

生境的破碎化最直接的危害即造成了野生动植物栖息地面积的减少,而伴随之后的就是增加了动物种群的隔离,使得动物之间的交流、活动范围以及生物遗传多样性等的减少。

1.2.1 面积效应

随着城市化的进展,生境已经从整块的区域变成了越来越小的斑块,没有足够大面积的生境确保生物的多样性。而随着生境变成越来越小的斑块,生物种群的数量也在逐渐的减小,孤立的生物种群则会因为不可知的风险更易于走向灭绝。生物总是在承受着人类的干扰,比如捕食、出生率的任意变动、食物供应数量的改变以及自然灾害。如果生物的数量足够的大,那么至少在这些干扰下,该种群的某些生物会生存下来。相反,一旦数量变小了,那么该种群就很有可能因为这些干扰而全部灭绝。

1.2.2 边缘效应

当生境破碎化后,整块的生境区域被分割为若干个小的斑块,内部生境变为边缘生境。生境破碎化引起斑块边缘的非生物环境(如光照、温度和湿度)和生物环境的剧烈变化,从而导致边缘效应。边缘效应的后果是会威胁到内部生境的生物的生存,因为适应内部生境的生物在生境斑块变小后,会暴露于边缘生境处,更易于被适应外部生境的生物(如食肉动物类、大型的野生动物等)捕食,而导致该物种的灭绝。另外,边缘效应还可能导致外来物种的入侵,从而对该生境的生物的生存产生威胁。

1.2.3 生物遗传多样性降低

生境破碎化阻碍了野生动物的迁移和建群,野生动物获取食物的途径受到阻隔。同时,破碎化使得野生动物种群规模变小,对每个物种来说,潜在的配偶数也在下降,这就导致了近亲繁殖。近亲繁殖的结果,即每对配偶的基因组合的相似性会比随机组成的配偶的基因组合要大的多,而后代则更容易遗传父母两者的不利基因。总之,近亲繁殖和生物遗传多样性的降低会对生物的发展和生存以及生长率带来不利影响。近亲繁殖也降低了该种群的繁殖力和生存力。

因此,为了保护和持续利用生物资源,维持和提高生物多样性,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其他相关国际条约和协定,当前应抓紧进行对生境保护的立法,形成生境破碎化法律规制的法规体系,有效地控制生境破碎化。

2 我国生境破碎化的现状

生境破碎化可导致生态系统严重退化,在热带地区,65%的自然生境已消失,在温带地区,原始的自然生境已不存在。大面积的水域已被分割。生境破碎化是许多物种濒危和绝灭的重要原因。据估计,在现已确定绝灭原因的64种哺乳动物和53种鸟中,由于生境丧失和破碎引起19种和20种绝灭,分别占30%和38%。因生境丧失和破碎化而受到绝灭威胁的物种比例则更高,在哺乳动物和鸟中约占48%和49%,在两栖动物中则高达64%。我国的森林破碎化所造成的悲剧是毁灭性的,如果我国还未意识到生境破碎化的严重性,并转变发展理念,从战略高度提出相应对策且采取立法措施加以保护生镜的话,最终,人类将孤独的生存。

2.1 立法现状

从我国目前立法来看,对于生境的保护还处于原则性规定的阶段。《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严禁破坏。在各类型自然资源法中,也对生境的保护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比如,《草原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下列草原应当划为基本草原,实施严格管理:作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的草原。同时,我国制定自然保护区制度,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八条规定,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各级人民政府应依法对生境加以保护,具体的操作可参照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是对生境破坏的预防性措施,有利于通过政府机关的介入防止生境破碎化。

2.2 我国立法中的不足

我国对生境保护的立法基本上处于原则性的规定,而具体保护的主体、实施办法以及责任的追究都没有制定具体的规范。在各个法中所涉及的篇幅也只是一两条,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对生境保护的立法存在严重的漏洞和缺陷。

2.2.1 生境保护的主体宽泛,没有明确的保护主体

从我国立法中找到的零星的几条保护生境的条文来看,生境保护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而具体由政府下属的哪个部门负责,法律没有规定。由此可见,负责部门的确定是由人民政府进行的,经济与环境的矛盾已是必然,而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主要承担者,就有可能舍弃环境来发展地方经济。一些重要的生境大多存在于地处偏远、人迹罕至的地区,为了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地方政府只有大力修路以引进资金、人力等,生境遭到破坏则是必然。同时,我国生镜保护的主体过于单一,公众参与力度不够。对生境破碎化所造成的后果感觉最强烈的不是政府,而是广大的人民群众和对生境有强烈依赖感的生物,因此仅仅依靠政府部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往往是滞后的。

2.2.2 土地利用规划中未考虑到生境的保护

在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要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看出,在制定土地管理法时,资源环境的保护是放进了利用规划的考虑范畴内的。但是,在本法接下来的具体规定中,资源环境的保护则被忽略了,农用地的保护几乎是本章的重点,而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并不包含野生动植物生存的生境。从本法中可以看出,对资源环境的保护只是宣言性的,需要进一步将生境的保护考虑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办法中。传统的资源丰富思想导致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过多的忽视资源的重要性,粗放型的生产方式、土地的乱批乱垦已严重影响区域的整体规划,生境破碎化日益严重,由于部门利益冲突和职能混乱,使得土地利用规划部门只注重眼前利益,而忽视了对生镜的保护,更由于生境破碎化对生物的影响是长远的,短期不易显现,也加剧了对生境保护的忽视。

2.2.3 对破碎化后生境的遗留问题处理不当

由于人口的增多,土地利用率的增大,生境被破坏似乎成为必然,土地利用规划阶段因忽视对生境的保护,生境遭到破碎化,法律应该提供对侵害野生动植物行为的预防和补偿机制。而现行立法中,对生境遭到破坏后野生动植物的生存没有给予必要的保障。从我国的立法现状来看,在土地利用规划的过程中尚未关注到生境以及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忽视了对生境的保护,加剧了生境破碎化。

3 完善我国生境破碎化的法律规制

与国际公约接轨,保护和提高生物多样性,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社会,需要完善我国生境破碎化的法律规制。因此,从可持续发展原则出发,当务之急,应是建立完备的法规体系、明确保护主体、合理规划土地利用、确立责任承担制度以及对已破碎化的生境采取补救措施。

3.1 建立完备的生境保护法规体系

《环境保护法》作为我国环境法的基本法,应规定生境的定义以及保护原则,这不仅是社会的需要,时展的必然,同时也是适应国际化的表现。生境的定义应与《生物多样性公约》中生境的定义相一致。为贯彻基本法,在《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以及《野生动物保护法》中都应明确土地利用规划中的生境保护,将生境保护作为土地利用规划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

对于生境的保护还需从程序上进行,比如,美国的《国家环境政策法》建立了作为联邦政府政策的“一切切实可行的手段”来保护人类的环境。国家环境政策法要求联邦政府机关在做出对人类环境质量有重大影响的行动前,必须准备环境影响报告,在环境影响报告中,负责官员必须考虑到“所建议行动的影响”、“实施该建议将引起的任何不可避免的不利于环境的影响”、“对所建议行动的替代方案”。并规定,当有关机关没有将可能对生境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结果制定环境影响评价时,《国家环境政策法》制定两个主要的条款来纠正该行为:第一,当一个机关认定该行动不会对环境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因此不需要制定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就可以该机关的决定过于主观和任意,即是违法的。第二,当机关制定了环境影响报告书,但却没有充分考虑因该行为对生境造成的全部影响时,公众也可以做出同样的。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法院都会审查机关是否对被建议的行为所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严格的审视。当法院发现机关没有符合国家环境政策法的规定,就可以将机关所建议的行为搁置一边直到机关遵守了国家环境政策法。国家环境政策法要求有关机关严格审视他们行为对环境的影响结果,这样机关就很有可能注意破坏生境影响环境的行为。事实上,机关通常都意识到生态走廊和生境整体的连通性是一个健全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通过环境影响报告将行动影响环境的结果收入进来。尽管国家环境政策法只是做出了程序性的规定,而不是实质性的,因为制定环境影响报告书都需要高额的成本和精力,当法院发现机关违反了国家环境政策法时,机关就可以重新更换被建议的行为或者彻底舍弃该行为。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主要是从程序上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预防,但对监督机制规定不够详细,只在第五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公众适当参与以及举行听证会,对如何参与却没有详细的规定。因此在《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应详细规定公众在环境影响评价中所拥有的权利,参照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赋予公众的权利,这才能充分的监督国家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同时应规定在指定的需要保护的特定的环境领域获得土地利用许可需提交生境破碎的环境影响评价,行政机关在授予土地利用许可时应严格审查。

3.2 明确生境保护的主体

美国对生境的保护是根据生境的特点分类的,比如森林就是森林管理局负责,而对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与执行和濒危物种保护的行政执行都是由内政部进行的。而我国的立法中对生境的保护都笼统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因此有必要在规定对生境保护的同时明确生境保护的主体,比如对森林的管理应交由林业局,野生动植物的生境的保护交由动物保护局,而对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对生境的保护应与涉及到的所有行政部门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决定。生境破碎化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最为直接,因此动物保护局为主导机关负责在土地利用规划的生境保护,加大动物保护局的行政权力。赋予其监督环境影响评价的结果是否符合生境保护要求,在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中未考虑生境保护时,动物保护局有要求有关机关重新制订土地利用规划的权力。

3.3 合理规划土地利用

美国1982年《国家森林管理法》对国家森林体系中土地的使用限制非常大。它要求农业部对国家森林体系中任何一寸土地的使用都要制定计划。国家森林管理法认为这些计划(土地和资源管理计划或者森林计划)为动植物的多样性提供了保障,因为任何一块特定的土地领域的适应性以及接受力都是为了满足所有生物多样的需要。任何机构在国家森林体系里的行为都必须遵守可适用的土地和资源管理计划。农业部根据国家森林管理法对动植物多样性的要求公布了法规,要求应妥善管理鱼类和野生动物的生境,以维持现存的本地的和所期望的外地的脊椎动物物种可生育的数量。条款中将可生育的数量定义为评估可生育生物的数量以及分布以保证它的可持续存在的物种被很好的分布在规定的区域中。该法还规定,为了保证可生育的数量能够得到维持,必须提供适宜的生境支持至少小数量的能生育的生物,同时这些生物应该很好的分布在生境中,这样这些生物就可以和其他规定区域中的生物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美国的《联邦土地管理法》只有在土地管理局将土地作为生态走廊的作用考虑到土地利用规划中时,对生境的保护才是非常有效力的。内政部拥有对其管辖的国有土地的管理权,而这种管理权必须受《联邦土地管理法》调整。就类似于《国家森林管理法》与森林管理机构的关系,联邦土地管理法要求土地管理局在管理土地时制定计划,然后按照计划行事,这些计划叫做土地利用规划。一旦土地管理局制定了土地利用规划,法院会严格要求土地管理局坚持该规划并能保证实施它们。因此,如果土地管理局将土地作为生态走廊的作用考虑到土地利用规划中,那么这种保护对抵制有关机关试图排除这些考虑是非常有效力的。土地管理局意识到生境的重要性,并且能采取措施保护它们,是非常令人欣慰的。一旦土地管理局这样做了,那么联邦土地管理法通过执行这些保护土地的规划,为生境提供有效的保护。如果土地管理局在土地利用规划选择排除生境的保护,那么联邦土地管理法就没有强迫有关机关采取保护措施的权力。但在土地利用规划未考虑到生境的保护而又确实造成了物种资源的生境遭到危险时,《濒临物种法》就发挥了其保护物种生境的作用。在1978年,它停止了一个一亿美圆即将完工的大坝,而仅仅是为了保护才发现的法律规定保护的一种鱼类。最高法院明确地做出决定,《濒临物种法》有能力保护物种,不惜任何代价。因此,毫无疑问,《濒临物种法》如果被有效执行,是有能力保护生境的。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对走廊的保护还有两个实质性的要求:一是要求秘书采用系统的各学科相融的方法达到物理、生物、经济和其他学科的整体化。二是要求给予指定的需要保护的特定的环境领域优先考虑。

鉴于美国森林以及土地管理法为保护生境而对土地利用所做的限制,我国在生物资源多样性日益丧失的今天,应加大对土地利用的限制,明确要求在制定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到生境的重要性。同时,应当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中附加因生境破碎化而受到威胁的生物的保护,赋予自治组织或者公众团体在建设项目威胁到保护动物的生存时提讼的权利,通过法院来审查批准建设项目的行政行为是否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如果违反了,应当权衡两者的利益,搁置建设项目或者寻求可替代的方案,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执行效力。在《森林法》加入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规定,从而对生境的保护,严格制定森林土地的利用规划,而不仅仅规定森林林木的砍伐和使用。

3.4 采取补救措施

建立生态走廊是目前为止对生境破碎化最好的补救措施。铁路经过野生动物栖息地时,首先考虑选线避开,或将动物栖息地人工迁移到其他地方,但费用很高。如果铁路经过的野生动物栖息地面积很大,必须穿过,就要在铁路建设中把野生动物通道考虑进去。德国铁路不是绝对不能穿过自然保护区,科――法高速铁路就穿过了自然保护区,但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在建设前期,铁路公司专请中介公司研究铁路对野生动物的影响,野生动物的习性,调查野生动物的活动路线和活动规律,据此设置动物通道。因此,有必要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规定对于生境遭到破碎化,野生动物的迁徙遭到阻隔的生境,应当设置生态走廊,生态走廊的设置地点、规模等应由专家调查研究后确定。在生境破碎化修复比较困难,设置生态走廊成本耗资巨大的时候,应在动物频繁出没的地区设置标志,规定车辆减速,减小与野生动物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

3.5 确立责任承担

第9篇: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范文

【关键词】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意义

我们生活的自然界极其复杂且色彩缤纷,其根本在于生物的多样性。生物多样性不仅是自然界形成与进化的重要基础,也为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提供物质与环境方面的保证。生物多样性主要包括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生物多样性是人类宝贵的生产、生活资源,它一方面维持自然生态平衡,保持人类的生存环境,另一方面为人类提供了食物、药物和工业原料等。

1.孟家岗林场生物多样性现状

孟家岗林场植被构成是以柞树、白桦、黑桦等先锋树种为主的的天然次生林和以针叶树种为主的人工纯林,植物群落和生物物种较单一,对保持生态系统的稳定不利。近年来,林场注意在天然林、人工林冠下更新红松、云杉以及在采伐迹地更新水曲柳、落叶松等混交林,特别加强了对高保护价值森林的保护。林场属于七星峰东北虎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的相邻林区,优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给野生动物创造了良好的繁衍生息的环境,主要的林副资源有山野菜,如蕨菜、薇菜、广东菜、刺龙芽、黄花菜年贮藏量可达15000千克;中药材,如刺五加、五味子贮藏量可达20500千克。食用菌,如木耳、蘑菇年贮藏量可达5050千克;果品,如山葡萄、山里红、榛子、核桃、松籽年贮藏量可达55150千克。各种野生经济植物有着蕴藏量大,分布广泛,纯天然、无污染的特点,有着巨大的开发利用价值。林场分布各种森林昆虫200余种,林内经常可见狍子、野猪、熊、鹿、野兔、松鼠、雉鸡等20多种野生动物出没。

2.生物多样性保护存在的问题

2.1森林资源逐步减少

孟家岗林场大部分森林资源是20世纪70年代营造的,经过了几个轮伐期之后,林场可采资源在逐渐减少,这样给本施业区内生物多样性带来重创,野生动植物生存的空间越来越小,分布呈缩小状态。

林场山地为完达山系西麓余脉,仅在部分山脉与平原交汇处存在小面积间歇性积水型沼泽类湿地,在施业区内呈零星分布,湿地总面积仅有74公顷,湿地水域面积不稳定,部分湿地在枯水季节经常极度缺水,只有在较大沟系周围湿地的水草比较丰茂,近年来已常见野鸭类水禽出没,随着湿地保护力度的进一步加大,林场的湿地将逐渐恢复和扩大。

2.2人类活动的加剧,使物种灭绝的速度在不断加快

人类的衣食住行与野生动植物密切相关,但由于近些年以来,乱捕滥猎、无组织的乱挖滥采的现象时有发生,使辖区内的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遭到破坏,进而使生物多样性受到普遍威胁。另外,人类对环境问题认知的盲目造成环境污染、气候变化,如从残余农药在食物链中的富集、工业废气、废水、废渣的大量排放,到人们生活垃圾的堆积等等。环境污染使得许多陆地和水体不再适应野生生物的生存。从而使物种灭绝的速度在不断加快。

由于林木和湿地涵养水源、调节气候、保持水土等生态功能减弱,导致生态环境恶化,生态调节能力越来越小。虽然林场曾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护生物多样性,但由于一部分人对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的各种功能和价值,尤其是生态价值给人们带来的间接价值还缺乏全面了解,对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过度破坏利用资源来换取暂时经济利益的行为仍在继续,如不采取更加有效的保护措施,该施业区内的生物多样性的破坏将直接威胁人们的生存。

2.3法律和制度的不合理,不严密,加剧了生物多样性丧失

目前,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依然薄弱,法律法规不健全,虽然有《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都是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而言,在采集、运输、收费等方面没有具体规定,法律和制度执行不力、不严,加剧了生物多样性的丧失。

总之,如果生物多样性被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将不再适合人类生存,一旦生物多样性水平降低到一定水平,当其不能有效地改善环境的时候,人类将面临很难逆转的生存灾难。

3.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3.1建立保护区,加强物种保护

孟家岗林场位于中温带湿润气候区,雨热同季,属大陆性季风气候,根据该地气候条件及物种分布现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加大保护力度,把保护、科研、资源开发和生态旅游相结合,达到可持续发展。主要加强保护区建设,尤其是各种濒危物种的保护,针对林场施业区资源现状,合理划分生态保护类型,使森林、草地、水生态等生态系统基本达到良性循环,从而提高生态系统的自我调控能力。

3.2因地制宜,建立生态管护,减少资源采伐利用

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在本施业区内,加大生态管护区面积,抓住此次林业改革的有利契机,进一步保护森林资源,削减木材采伐产量,加大资源保护力度,调整生产力结构,加大林区多种经营生产,通过以林养林、以工养林、以副养林,实现逐步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