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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态修复案例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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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态修复案例

第1篇:海洋生态修复案例范文

论文关键词:环境地质学 专业特色 启发式教学 案例教学

论文摘 要:随着环境地质学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技术不断发展,环境地质学的教学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在环境地质学的教学过程中,通过对教学方法和教学理念的不断探索,逐步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教学模式。

环境地质学是研究人类活动和地质环境相互作用的新兴学科,是地质学的一个分支,也是环境科学的一个组成部分。环境地质学研究自然和人为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以及人类工程建设和资源开发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1]。环境地质学已经成为地质学、地理学、环境科学等专业的必修课或者选修课。环境地质学是一门综合性的科学,内容涉及灾害地质学、环境工程学、地球化学、地质工程学、城市环境地质学、矿山环境地质学、农业环境地质学、海洋地质学等多个学科。如何为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更好地讲授环境地质学课程,成为一个新的挑战。笔者在环境地质学的教学过程中,结合环境地质学的课程特点、学生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特色,积极探索教学方法改革,不断总结经验和心得,逐步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教学方法,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1 强调人地和谐理念和可持续发展观

环境地质学课程最重要的目标之一,就是让学生树立人地和谐的理念和可持续发展观。首先要认识到,地球是人类目前可以生存的唯一场所,地质环境容量是有限的,人类活动和地质环境是相互制约的,过度地索取必然会引起地质环境的恶化,甚至出现灾难。要达到人地关系的和谐,必须以科学的人地观为指导,培养全球性、长远性和差异性的环境意识,珍视和充分利用环境质量与自净能力,减少环境损失,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培养广义性、有限性和稀缺性的资源意识,坚持节约利用、综合利用和持续利用原则,充分发挥资源的多重功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科学的人口意识、合理的生产意识、适宜的消费意识和正确的文化意识同样非常重要[2]。另外,危害人类的自然灾害始终存在,人类一定要充分认识这些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震和火山活动),尽量避开或降低它们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

2 体现专业特色

环境地质学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每个章节都可以单独作为一门课程来讲授。但由于课时的限制,不可能对每个章节都进行非常详细、深入地讲解,必须根据学生的专业特色和学校的特色,有选择、有侧重地讲授环境地质学的各个章节。对于矿业类院校的地质工程专业学生,侧重讲解自然灾害、矿产资源开发、能源开发和利用、表生地球化学异常与人体健康、环境地质调查等章节,用地质构造和地质演化的理论讲解地震和火山的发生规律和分布特征,用矿床学理论讲解矿产资源的成矿规律和矿石特征,用地球化学的理论讲解地方病的发病机理和分布规律,将地质学的理论和方法融入到各章节的讲解中。自然地理学专业要侧重自然资源开发、土地利用、房地产开发等内容;人文地理专业侧重城市规划、旅游管理等章节。

3 结合学生的知识体系

环境地质学是一门拓展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兴趣点的课程,适宜安排在第一学年。但是,由于各种条件所限,环境地质学有可能被安排在许多专业课之后的第二学年或者第三学年。由于某些专业课的内容与环境地质学的部分章节或知识点相同,势必会增加环境地质学的讲授难度。因此,教师在讲授环境地质学课程之前,必须考虑不同年级学生在知识结构上的差异,有针对性地调整各章节的内容和深度。遇到与前期专业课相同的知识点,教师既可以有针对性地温习之前学过的重要知识点,补充新的教学内容,也可以在相同知识点上增加深度,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在为地质工程大三本科生上环境地质学时,环境地质学中的自然灾害章节与学生前期学过地球科学概论中的知识点重复,此时,教师需要增加新的知识点,并增加难度。比如讲到火山灰,不仅要讲火山灰对人类和动植物的危害,对全球气候的影响等基本知识点,还可以拓展到火山灰在层序地层学中的应用,火山灰具有延展性、瞬时性和等时性的特点,可以构成发育良好的区域等时面,许多含煤地层普遍发育火山灰,可以作为煤层对比的重要依据,能够有效弥补生物带法、常规标志层和沉积旋回法在煤层对比中的不足[3]。在讲到河流类型的时候,可以与能源地质学中的煤炭沉积环境知识点结合起来,让学生思考,哪种河流类型能够形成巨厚型的煤田,还有哪些典型的河流地貌非常适宜煤炭的沉积等。只有紧密结合学生的知识体系,才能将环境地质学课程讲得更生动,并且将课程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有机结合起来。

4 启发式教学

环境地质学不仅普及知识、让学生记住一些基本概念和知识点,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全面思考以及应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随着世界人口剧增、城市化不断推进,各种环境地质问题不断出现,这些环境地质问题的解决方法往往没有标准答案,需要学生主动思考,积极查找相关资料,对问题不断探索。比如许多化学合成杀虫剂(如DDT)在害虫杀灭、粮食增产和疟疾预防等方面功不可没,但同样导致了严重的生态危机,危害人类健康,并毒死了大量鸟类、鱼类和益虫。现代农业到底能否离开化学合成杀虫剂?化学合成杀虫剂到底是毒药还是仙丹?这些问题的答案都需要学生发挥独立思考的精神去探索。

河流具有强大的侵蚀和搬运作用,能够导致河流上游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但我们不能就此否定河流的侵蚀和搬运作用。因为河流携带的泥沙会在下游形成三角洲和冲积平原,造福人类,入海口堆积的泥沙还能有效抵御海水入侵。因此,要通过教师的讲解启发和培养学生全面思考的能力。 转贴于

5 案例分析

20世纪初,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创造了经典的案例教学法,之后在法学、企业管理、医学等学科的教学中得到广泛应用。环境地质学中也有很多经典的人地危机和人地和谐的案例,也可以借鉴这种成功的教学方式。从实际案例出发,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师生的共同努力使学生做到融会贯通,能举一反三,理论联系实际,从而增强知识,提高能力和水平。在选择案例的时候,要尽量选择一些影响范围广、贴近学生生活、绝大多数学生都了解的近期发生的经典案例,这样更容易激发学生的兴趣,提高案例分析的教学效果。例如,通过学生对美国墨西哥湾漏油事件和我国大连漏油事件的分析,更深刻地理解能源开发和运输中可能导致的生态和环境危机,并且深入思考如何正确面对和处理这种生态危机。在讲海洋公约中“海域”的定义时,可以对中日领海纠纷案例进行分析,通过该案例的分析,不仅能够让学生更深刻地了解领海基线、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等概念的真正含义,还可以让学生认识到联合国海洋公约在解决领海纠纷方面的不足,同时提高学生的海洋意识。

6 结合科研动态和学科发展

环境地质学也是一门应用科学,它应用掌握的地质信息来解决实际的问题,减少环境的恶化,增加人类利用和改造自然的有利条件[4]。但是,由于撰写时间有限,大多数环境地质学教材中的某些知识点存在明显的滞后和不足,特别是关于各种环境地质问题防治方法的相关内容,而该部分内容又是学生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因此,非常有必要将与环境地质学相关的最新科研动态、热点研究问题和学科发展动态引入到课堂教学中。在此过程中,也可以将自己和学院其他教师与教学内容相关的科研工作和科研成果介绍给学生。比如在讲到土壤污染内容时,大多数教材都没有涉及如何治理和修复被污染土壤的内容,这就需要教师在备课的时候查阅相关的书籍和文献,查找传统和最新的土壤修复技术,以及各个修复技术的优缺点和这些土壤修复技术的应用情况。这样,才能让学生全面了解土壤污染和修复技术,同时激发学生的科研兴趣。

7 多媒体教学

环境地质学中的许多内容需要借助图片、视频等多媒体才能达到更好的教学目的和教学效果。图片具有直观明了的特性,可以根据教学目的进行实时添加,比如在讲解露天开采对地表的破坏的时候,很多学生对露天矿了解很少,仅仅用文字讲述露天矿的占地面积等破坏程度,不能让学生体会露天矿的巨大破坏性,如果将世界十大露天矿的图片展示给学生,学生就能真正理解什么是“地球表面的巨大伤疤”了。

视频也是环境地质学非常重要的教学手段,视频能更直观、全面地展示环境地质学内容,但是比较占用课时,所以课前要对平时收集的教学视频进行精挑细选。教学视频要画质清晰、客观全面、贴近生活、震撼心灵、引人思考。教学视频的画质清晰程度直接影响观看者的情绪和兴趣,高清晰的教学视频能够引起学生的观看欲望,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教学视频的内容必须客观全面,否则容易误导学生,因此必须对视频内容仔细筛选。介绍环境地质问题的教学视频,最好有思想碰撞,学生看后能够震撼心灵,并且引发学生深层次的思考。比如中央电视台制作的“垃圾围城困局”视频就可以作为关于城市垃圾的教学视频,该视频介绍北京在城市垃圾处理过程中遇到的现实问题,通过视频可以了解不同立场人(包括主张和反对垃圾焚烧的学者、垃圾焚烧厂附近的居民和城市管理者)的观点和思想,该视频能够让学生深切体会到,城市垃圾处理既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又是一个很难解决的技术问题和管理问题,引发学生对城市垃圾问题的深入思考。

参考文献

[1] 朱大奎,王颖,陈方.环境地质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2] 潘懋,李铁峰.环境地质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第2篇:海洋生态修复案例范文

【关键词】旅游地产;城镇发展;协调联动;生态优先

一、我国旅游业的发展情况

随着经济的增长,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加,2014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8万元,较2013年增长9.0%。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提高,促进居民出游率的增长,从而推动国内旅游市场的发展。2014年上半年国内旅游人数18.5亿人次,同比增长10.2%。我国旅游行业正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旅游业已基本进入大众化、产业化发展阶段,这为旅游地产发展带来空前的机会[1]。

旅游地产是依托周边丰富的旅游资源建设的,融合旅游、休闲、度假、居住于一体的开发项目[2]。随着旅游市场的主体日益庞大,人口流动的增加,使得都市圈内城乡之间的文化得以交流、传播和互相吸收,这促进产业链的延伸及区域经济的整体发展[2]。因而,旅游地产开发也成为诸多城镇发展的主要道路之一。

二、国内外旅游小镇发展案例

(一)国际旅游名城――坎昆

位于墨西哥的坎昆,原为一座只有300多人的小渔村。然而,1972墨西哥政府在这里进行巨额投资,依托其海洋景观及玛雅文化等资源,以保护为基础,大力发展旅游业,推动旅游地产开发。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坎昆已成为世界著名的旅游城市。

(二)深圳东部华侨城

而在国内,旅游小镇近年来也发展迅速,东部华侨城是著名的成功案例之一。东部华侨城位于深圳东部海岸,是集生态旅游、娱乐休闲、郊野度假等多个主题于一体的综合性都市型山地主题休闲度假区。它营造了具有影响力、冲击力的旅游景观景区,改善区域基础设施条件和环境质量,吸引人气,推动深圳城市东部的发展。

三、西安星耀秦岭项目规划设计研究

在旅游风景区叠加都市休闲消费功能的新型旅游度假开发背景下,以西安大都市为中心的1-2小时车程旅游度假黄金圈正在形成[1]。在秦岭北麓旅游生态休闲带,汇聚多种类型的旅游度假地产,以此带动西安大都市周边乡野游憩地带的发展[1]。

西安星耀秦岭项目的基地位于西安西南地区,户县县城南端,离西安约18公里,临近高新创业园区和长安大学园区。基地为天华山森林公园和朱雀山森林公园的北入口,综合大秦岭地区的自然旅游资源,及户县的人文景观资源,为以旅游带动城镇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规划用地西临西汉高速,南邻环山公路,总面积约1217.87公顷。

通过承接上位规划的功能和定位,借助西安高新产业往西南发展的契机,本次规划以生态优先为原则,依托现有的生态景观资源,以休闲旅游度假开发推动城镇发展,将基地打造为集人文居住、生态旅游、养生度假、休闲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风情生态小镇。规划由初期的旅游业推动地区发展,逐步完善配套设施,从而发展成为服务于高端产业的新兴地段。

四、西安星耀秦岭项目规划方案特色

(一)休闲旅游设施建设先行,聚集人气。

根据《大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对环山公路1公里范围内以生态保护为主,进行适度的开发,建设旅游度假带,丰富大秦岭区域旅游度假项目,聚集人气。本规划方案首期启动区以温泉度假中心、高端会议中心、酒店、企业会馆等为主要内容,建设环山旅游带的服务中心,引入异国风情及多元化元素,激活该片区,提升区域知名度和户县旅游区南门户的形象。结合地域文化,挖掘特色旅游资源,以高质量的旅游服务设施吸引游客。

(二)以生态优先为原则,以适当的开发进行环境保护,从而保障景观质量。

特色的景观元素是旅游产品质量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必须予以保护,以激活旅游区的生命力[3]。此项目的重要景观元素之一便是秦岭,沿秦岭脚下的环山公路进行以生态为导向性的旅游开发,应当寻求环境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平衡,以开发进行更好的保护,增加人与自然的互动,满足游客亲近自然的需求。

涝河是项目的另一主要景观元素,但其涝旱之季水位相差较大。规划根据防洪标准,沿着涝河两岸堤坝各退50m作为公共岸线,同时考虑涝旱之季的不同水位,设计可以淹没的台地和河滩绿地,在保证防洪安全的情况下,实现两岸公共空间利用的最大化,营造良好的生态景观。

(三)利用规划建设的契机对受破坏的环境进行生态修复。

在旅游地产项目的开发过程中不仅要保护生态景观资源,还可以借助发展的机遇对被破坏的场地进行生态修复利用,化不利条件为有利条件。西安星耀秦岭的项目巧妙的运用场地处理,对基地内挖沙遗留的沙坑进行修复利用。中部大面积沙坑结合地形重新整理,形成人工湖面及景观叠水,同时建设特色高层酒店,营造别有风味的建筑及景观;沙坑较浅,将来可为高层地下空间所用;另外,将高差较小但较为集中的沙坑改造成极限运动场地或阶梯形的休闲广场。

五、旅游地产与城镇联动发展的策略研究

(一)与城镇的发展规划相结合。

与城镇发展方向协调统筹,这样有利于旅游地产项目建设齐全的服务配套,为游客提供更高的服务质量。从长远来看,旅游地产只有与城镇的发展联动,才能保持项目的活力,两者互惠互利,提升项目价值。

(二)特色景区打造,树立城市名片。

旅游地产的开发应结合当地的文脉,这样才能张扬项目的个性,同时打造城镇的特色,如丽江古镇,俨然已经成为丽江市的名片。有特色的景区,才能保证项目在巨大的旅游市场中,稳住脚步,保持竞争力;否则,项目将会缺乏特色和吸引力,丧失其带动城镇发展的能力。

(三)以生态为导向性,保护环境。

旅游地产项目切忌过度开发,破坏生态环境。以环境为代价的建设,只会降低项目质量,不利于效益的最大化。相反,以生态为导向性,坚持可持续发展,才能打造融于自然的高素质产品,增加项目价值。而城镇也可通过旅游地产的项目达到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的目的,两者共赢。

结 语

旅游地产已经成为中国城镇化的途径之一,游小城镇的开发不仅有助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同时可增强城镇产业体系的构建,提升城镇的吸引力与消费力[4]。要获得旅游地产及城镇发展的双赢发展,关键在于要挖掘城镇独特的自然及人文资源,建设特色的城镇风貌,设计旅游吸引力的动力机制,将旅游地产的开发与城市经营全面结合起来[4]。

以旅游带动城镇发展已在大理古城、丽江古城、凤凰古城等地获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高服务水平的旅游启动使区域能够促进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以此为发展核心,向外辐射,逐渐扩散到与旅游业、文化产业、娱乐业等相关的产品生产、销售和服务,形成一套完整的综合产业链条,创造出巨大的经济附加值,从而以城乡互动休闲体系构建中国式的旅游小城镇[4]。在未来的城镇发展道路中,旅游地产仍是重要的角色之一,在此道路上必须坚守城市的特色,生态的原则,防止盲目过度开发。

参考文献

[1] 董欣,张沛,段禄峰.西安大都市与旅游地产发展互动模式研究[J]. 人文地理,2011,(1):145-150.

[2] 白浩.中国旅游地产开发模式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09

第3篇:海洋生态修复案例范文

关键词:环境修复;司法救济;司法裁量

中图分类号:D92268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169(2014)04002008

基金项目: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环境修复法律机制研究” (12SFB2058)

作者简介:李挚萍,法学博士,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 广州 510275)

在环境侵害相关司法实践中,以往司法救济的重心集中在由环境损害所导致特定主体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常常忽视对环境损害自身的救济。赔偿受害者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只救济了其当前损失,责令加害人停止侵害只阻却了加害人将来再次实施侵害行为,却没有解决环境损害状态持续并且继续会对受害者产生不利影响的问题。只有使受损害环境得到恢复才能全面地保护环境和人们的权益,消除社会矛盾,实现可持续发展。环境修复是救济环境损害必不可少的形式。

环境修复通常在政府主导下进行,近十几年来随着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增多,环境修复这一法律救济形式才进入法院司法裁判的范畴。环境修复的责任性质、法律依据、责任形式、裁量因素、行为标准、落实方案等问题随之提出并考问着法律理论和实践工作者,本文以现有司法判决为研究对象,分析环境修复司法判决和执行中的经验和不足,藉此提出一些完善的建议。

一、环境修复作为司法救济的一般考察

环境修复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包括几个层面的活动或者措施:一是在污染环境中清除污染物质,二是消除和减缓污染物质不良影响的持续和扩散,三是消除或者减少环境的物理、化学、生物等特性的有害变化,四是恢复受损害区域生态系统的功能和价值。以上活动由表及里、由简及繁逐步进行。在这里需要区分一下污染治理、限期治理及环境修复之间的关系。三者都是末端治理措施,但是它们的要求、目的各异。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污染治理的义务源于排污,达标是一般的要求,但是如果达标排放仍然会有危害的情况下,排污者有义务持续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限期治理的义务源于超标排放污染物,主要对超标排放的污染源和污染设施进行治理,目的是实现达标排放。环境修复除了要对污染源进行控制和治理,还要考虑恢复已经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实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排污者进行限期治理的司法判例不少,而关于环境修复的判例是近十年才出现,特别是环境公益诉讼涌现的近几年。

环境修复作为法律救济的形式多出现在两类案件中,一是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如贵州清镇市人民法院在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诉某化工厂水污染责任案(以下简称贵阳两湖一库案)中,法院判决被告A化工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其磷石膏尾矿库废渣场对环境的侵害,即停止该磷矿石膏尾矿库废渣场的使用,并于2008年3月31日之前采取相应措施,排除该磷矿石膏尾矿库废渣场对环境的妨碍,消除对环境的危险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2007)清环保民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昆明市环保局诉昆明B公司与C公司环境污染侵权案(以下简称昆明养殖污染案)中,法院判决两被告支付污染水域治理成本41721万元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昆环保民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广州海事法院在广东省珠海市环境保护局诉台州东海海运有限公司、中国船舶燃料供应福建有限公司海域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以下简称珠海海域污染案)中,判决被告承担珠海市为恢复环境原貌而需投入的费用,计6 628 800元; 已投入的清污费用共325 000元等损失广州海事法院(1999)广海法事字第88号判决书。。无锡市中级法院在锡山区人民检察院诉李某、刘某破坏道路交通环境公共安全案(以下简称无锡防护林案)中,法院判决盗伐高速公路防护林的两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在无锡市锡山区农林局指定范围内共同补种意杨树19棵(相同树龄),并从植树之日起管护一年六个月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2009)锡法民初字第1216号民事判决书。。

二是环境刑事案件。在部分环境刑事案件或者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法院的判决也以环境修复成本为处罚和量刑的依据。天津北辰区人民法院在宋友生等违法倾倒废酸污染环境案中,查明被告宋友生等6人共违法排放废硫酸2 000多吨,经鉴定,倾倒的酸性废液是具有腐蚀性的危险物质,造成严重水体污染,污染修复费用最低为600万元。据此,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宋友生等6人有期徒刑6到3年不等,并分别处罚金共计228万元。清镇市人民法院在清镇市人民检察院诉郎某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除了判决被告有期徒刑和罚金等刑事责任外,还判决被告赔偿盗伐林木给受害者造成的损失并于判决生效后90日内在案发地补种树苗145株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2007)清环保刑初字第1号刑事判决书。。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昆明市某区检察院诉李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红豆杉木板)案中,法院考虑被告主动提出自愿缴纳罚金二万元,作为因其犯罪行为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修复补偿,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期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昆环保刑终字第3号刑事判决书。。

环境修复诉讼案件的属性也说明了一个事实,环境修复所救济的环境损害属于公共利益,一般在公益诉讼中出现。目前的环境修复实践中,以水体环境、土壤环境,森林、草原、矿山等自然生态系统修复为主,涉及环境修复的司法案件也主要由水污染、土壤污染和自然资源破坏引起,与目前环境修复的实践大体一致。对环境功能和价值的恢复只能通过环境修复来进行,由于在市场上通常没有环境功能和价值的替代品,因此,单纯金钱赔偿没有意义,但是法律并不排除以环境修复为目的的成本支付和填补,环境修复成本也就成了对环境损害进行赔偿的衡量标准。

环境修复案件的区域分布具有如下特点:一是位于设立有环保法庭所在的区域,特别是贵阳、昆明、无锡等地,二是多发生于沿海大城市特别是位于海事法院所管辖的区域。这与环境司法实践的发展水平以及法院对于环境损害救济的认识水平直接相关。

二、确定环境修复责任的法律依据

相关司法案例显示,法院主要是根据传统的民事责任规则来确定环境修复责任的。民事责任的目的是对已经造成的权利损害和财产损失给予填补和救济,使其恢复到未受到损害前的状态,体现出补偿性和恢复性的特点。我国的《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等法律都规定了“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等民事责任方式。

贵阳两湖一库案中,法院判决被告停止该磷矿石膏尾矿库废渣场的使用,采取相应措施,排除该磷矿石膏尾矿库废渣场对环境的妨碍,消除对环境的危险。判决书列举的法律依据包括1996年颁布的《水污染防治法》第55条:“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民法通则》第124条:“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134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第117条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昆明养殖污染案中,法院判决两被告支付污染水域治理成本的法律依据是《侵权责任法》第65条:“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15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六)赔偿损失”。

无锡防护林案中法院判决两被告在无锡市锡山区农林局指定范围内共同补种意杨树19棵(相同树龄),并从植树之日起管护一年六个月的依据是1998年颁布的《森林法》第39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珠海海域污染案中,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珠海市为恢复环境原貌而需投入的费用以及已投入的清污费用等损失的法律依据是1982年颁布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海洋环境污染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造成污染损害的一方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纠纷,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当事人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程序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在2013年6月17日联合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公私财产损失”范围的计算方面明确将“为防止污染扩大、消除污染而采取必要合理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纳入其中。在追究污染破坏环境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可以依法要求责任人承担修复环境或者承担修复环境费用的责任。环境修复责任的存在也是在许多环境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缘由。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等民事责任历史悠久,有不少的学者和实务界人士都有认为,上述民事责任包含了环境修复责任。应该说环境修复具有恢复原状的性质。两者有一定的同质性,都要求通过恢复受到损害的权利客体来救济权利主体的权利。但是两者存在明显的差别。一是救济的权利不同,民法的恢复原状救济的是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财产权等。环境修复救济的是环境权。环境权不是传统的民事权利,而是具有公共性、共享性、生态性的新式权利。二是救济的利益不同。恢复原状保护的是私人利益,环境修复保护的是公共利益。三是范围不同。恢复原状指向范围广,包括特定的物和所有的可恢复的民事权利。环境修复范围小,只指向环境损害,即受到损害的环境功能、生态服务价值的修复。

通过对两者内容、范围和性质等方面的比较分析,民法的恢复原状责任与环境修复责任有一定的重合,但是它不能完全包括环境修复,前者为私法上的救济,后者主要体现为公法上的救济,因此,在环境修复过程中需要公权主体、公共机构的介入,需要有区别于私人利益的公共利益衡量机制和保护机制,这是民法和侵权法难以顾及的。现有的民事立法并没有规定环境损害是一种必须救济的损害类型,导致实践中环境修复在大部分环境污染案件中缺失。此外,环境私益诉讼基本上无法启动环境修复,环境公益诉讼目前门槛太高,各地都尚属于探索阶段,因此,涉及环境修复的诉讼极少。案件少从另一方面印证了追究环境修复责任法律依据的不足,亟待环境保护立法将环境修复责任明晰化。

三、环境修复的标准和方案

(一)环境修复救济的启动标准

环境修复作为一种救济方式应该根据什么条件启动?是原告的请求,还是环境损害大小?是国家标准或者专家建议,还是根据环境保护的需要?从目前已有的环境修复司法案例来看,进入司法程序的环境侵权事件都已经产生严重的环境损害后果,该后果有的是污染长期累积的结果,有的是突发性污染事故造成,环境修复判决通常是根据原告的请求而做出。原告在这些诉讼中提出的诉讼请求有几类:(1)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补种树木;(3)恢复环境原貌;(4)赔偿生态损失;(5)赔偿治理污染、清除污染费用等。在原告提出了必要的证据证明环境损害的严重性,环境修复、治理的必要性和合理的方案后,法院通常会支持这些诉讼请求。由于进入司法程序的环境修复案件不多,法院做出环境修复的决定完全是基于个案分析。

这种环境修复启动方式是否会与行政机关的环境修复计划存在冲突和矛盾?笔者认为,行政机构与司法机关对环境修复的启动机制不同,冲突必然会有。司法启动是基于个案的分析,行政启动是基于整体的考虑,通常是在对特定区域污染场地进行风险排查、评估,项目筛选之后,确定高风险的污染场地优先修复。由于两类机构都有权启动环境修复,从理论上讲是依照各自职权独立做出的决定,不应该相互妨碍,但是实践中相互之间需要进行一定的协调,目的是避免给当事人造成双重的成本付出,或者相互矛盾、无所适从。

(二)修复的目标及方案

环境修复应该达至什么目标呢?从各国立法上考查,一般要求修复的目标是将受到污染或者破坏的环境恢复到“未受污染前的状态”,“原来甚至更好的状态”,“恢复受到影响的环境的所有利用价值。”等等(P145-147)。而在实践中,如何理解和实现这些目标是一大现实问题。从严格意义上讲,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后,恢复原状,包括内在功能和外表状况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所谓的修复原状只是最可能地接近。一方面是表面状况的回复,另一方面是环境功能的回复。当原地恢复不可能的时候,采取异地恢复。当现时修复不可能时,采取将来恢复。在没有可能单独恢复的情况下,采取将来整体恢复。当恢复有可能的情况下,以恢复环境为民事责任的重要形式。在不可能恢复的情况下,对消失的环境价值进行经济估价进而赔偿。

修复应该根据法院或者主管部门认可的修复方案进行,修复方案的制定需要除了考虑修复的目标要求外,还需要考虑加害方的经济能力,现实的技术条件,受害者及公共利益的要求等情况。据此,确定环境修复目标和方案的具体考虑因素包括:一是环境质量标准和环境受到损害的程度。二是环境可修复性。三是环境的未来用途。四是受害者的要求。五是加害方的经济能力。

相关案例显示,判决书本身通常只对修复提出笼统目标,这些目标包括停止对环境的侵害,排除污染危害,消除环境危险,恢复水质,补种树木,恢复天然渔业资源,赔偿环境损失等。但是一般没有具体修复要求。修复的内容和范围往往在专业机构做出的环境损害评估和政府有关部门做出的治理或者整治方案中体现。

贵阳市两湖一库案中的修复方案是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向未修建相应配套环保设施的磷石膏尾矿渣场堆放新的磷石膏废渣,修建相应的渗滤液回收装置,以尽可能地阻挡磷石膏废渣向外产生新的渗滤。同时,被告还要严格执行贵州省人民政府在案件前下发的对违法堆放磷石膏尾矿渣场的综合整治方案。该整治方案要求被告对剩余废渣及被污染的泥土进行清运,保持水土稳定,防止水土流失,尽快排除涉案废渣场对环境的妨碍,消除废渣场对环境的危害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2007)清环保刑初字第1号刑事判决书。。

昆明养殖污染案中,法院判决两被告支付污染水域治理成本41721万元。该治理成本根据昆明环科所出具的《治理成本评估报告》确定的。大龙潭水系地表水,但由地下水生成。恢复被污染的地下水水质需要较高的技术,昆明环科院针对已被污染和将可能被污染的大龙潭水做出了治理方案。虽然两被告对村民进行了赔偿并暂时解决了村民目前的饮用水困难,但无法从根本上保证村民的饮用水,故《治理成本评估报告》提出建设治污设施具有必要性。大龙潭水目前仍处于被污染中,且该污染在雨季和非雨季所呈现的污染严重程度有所不同,大龙潭水质不稳定,故《治理成本评估报告》针对大龙潭水在污染严重时提出建设的治污设施仍具有时效性。故法院对报告予以采信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昆环保刑终字第3号刑事判决书。。

珠海海域污染案中,原告在两被告轮船发生碰撞,其中一首轮船所载重油泄漏,造成珠海市部分水域及海岸带污染后,委托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对油污造成的环境影响、经济损失进行评估、核算。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出具了《珠江口“3・24”重大溢油事故珠海市近岸区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显示,油污造成珠海市经济损失主要包括:(1)为恢复环境原貌而需投入的费用6 740 800元,扣除已投入的112 000元,仍需投入6 628 800元;(2)应急清污费用共325 000元广州海事法院(1999)广海法事字第88号判决书。。

青岛海事法院审理的原告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诉被告联合远洋运输公司的“山姆”轮污染赔偿案中,原告请求赔偿渔业资源损失和海洋生态损失案。经原告申请,被告与原告协商并由法院委托青岛三杰海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本案的溢油污染损害进行鉴定,确认“山姆”轮溢油事故的发生,导致了烟台崆峒列岛及周边海域的渔业资源密度明显减少。截止到2007年11月份进行调查时,仍然有部分调查站位捕获的海洋生物体内的石油烃含量超过国家规定的《海洋生物质量评价标准》的三类标准,说明其影响程度在短期内尚未消除。经司法鉴定,此次“山姆”轮的溢油事故造成原告渔业资源直接经济损失金额计人民币239174万元;天然渔业资源经济损失金额为直接经济损失的3倍,即人民币717522;对渔业资源的合理的恢复措施的费用为补充主要游泳生物损失,修复游泳生物群落,需要幼体购置费为1 40469万元,运输和放流等其他费用264万元,合计共需费用1 43109万元。而法院认定:“渔业资源损失是对已受损的渔业资源进行的计算,而资源恢复是就现有损失恢复到受损之前的状态的计算。司法鉴定同时将使用两种损失赔付方法,显属重复计算。应以司法鉴定报告确定的恢复措施的费用为需要幼体购置费为140469万元,运输和放流等其他费用264万元,合计共需费用1 43109万元作为计算损失的首要方法。”青岛海事法院青海法烟确字(2007)第1号判决书。

从目前的环境修复司法实践看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修复的目标模糊,不统一。不同判决书对环境修复的要求差异很大,二是修复目标单一,修复往往只针对个别的环境要素和环境问题,考查目标单一、标准单一,没有将环境作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来看待。重视环境目标,缺乏生态、社会、文化方面的考虑。三是环境修复标准缺乏。修复工作没有可以依据的标准,包括方法标准、目标标准和验收标准。四是修复程序缺乏指引。修复目标和方案的确定过程缺乏利益相关人的参与,专家和技术机构的参与缺乏规范性指引,责任的落实追踪、修复的验收程序不完善。

四、环境修复的责任方式

法院判决承担环境修复责任的方式包括行为责任和经济责任。行为责任是判决责任人自行出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环境恢复的责任。这种方式下,金钱责任和行为责任合而为一,行为人在专业机构或者政府部门的指导下有权决定具体的修复技术和措施。无锡中院的经验认为在环境评估还不完善,经济成本难以核算的情况下,判定责任人按照一定的要求承担修复责任可以避免许多难题(P278)。

经济责任是判决责任人承担环境修复责任的成本费用。当责任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拒绝承担环境修复责任,没有能力或者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环境修复责任,可以由他人代为履行环境修复责任,但费用由责任人承担。昆明、广州等地的案例则倾向于将修复责任核算为一定的费用,责令责任人支付费用。这些费用或者直接用于赔偿和补偿环境修复行为,或者上交国库以待将来之用。

已经提起的环境修复诉讼案件中,对环境修复责任和成本费用的考虑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如有关环境修复的成本请求,有的是按照被告应缴纳排污费的5倍标准支付环境修复费用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2011)清环保民初字第4号民事调解书。。有的是按照被告违法排放有毒废液而节约了处理费用30万元作为被告应该承担的赔偿数额,用于治理被告所损害的生态环境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2012)清环保民初字第3号民事调解书。。有的是按照环境损害鉴定报告提出环境修复费用请求广州海事法院(1999)广海法事字第88号判决书。。在确定环境修复的义务主体、责任方式和责任边界方面也没有统一的做法和尺度。为此,凸显出在环境法中规定和完善环境修复责任和相关制度的急迫性。

环境修复是一个系统工程,有繁有简,大的工程专业技术性很强,不是普通企业可以完成的,即使是排污企业,也不一定具备修复受其污染环境的能力。所以各国环境法普遍规定了环境治理或者修复代履行制度。如我国现行的《水污染防治法》第76条规定,有严重污染环境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但是根据什么原则确定代履行责任仍然是一个不太确定的问题,目前的司法实践做出代履行的决定,有的是责任人仍然存在,且有履行能力,有的是责任人的主体资格已经消失,有的是责任人明显缺乏履行能力。代履行方案多遭到被告方的质疑,认为治理没有必要、方案不合理、成本太高等。

本文建议通过立法明确在下列情形下才采取代履行措施:(1)责任人拒绝履行或者履行达不到要求;(2)责任人已经被责令停业、关闭或者撤销经营资格;(3)责任人丧失或者缺乏行为能力;(4)为了消除紧急环境影响的需要。代履行的方案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作出,方案的制定过程最好有责任方的参与,无法参与的,责任方应该有机会对方案进行质疑并提出意见。

私益诉讼中的恢复原状的标准可以采用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或者受害者认可的标准和要求,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内的事项。但是环境修复涉及公共利益。所谓公共利益是涉及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在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从私人利益中抽象出来能够满足共同体中全体或者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公共需要,经由公共程序并以政府为主导所实现的公共价值。公共利益有多层面、多维度,公共利益的代表主体也是多元的,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关注点。关注湿地的环保组织重点关心恢复湿地,关注渔业资源的政府部门主要关心恢复渔业资源。当某个公益诉讼原告启动了一起公益诉讼后,法院对公共利益的审理是否以原告提起的为限,还是对公共利益进行主动、全面的审查?这个问题也涉及到环境修复方案的大小。有的法院认为审理环境案件时,不能只是简单地审理涉及当事人提出的请求,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内容,应当主动审查。在当事人没有提出修复环境诉讼请求时,主动做出修复环境的判决,体现了司法保护环境的能动性,也体现了司法保护环境健康与安全的根本目的(P279)。笔者认为,法院的司法职能决定了它审理案件的范围仍然是“不告不理”,当然,如果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有其他重大违法,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门通告相关情况,或者建议原告补充诉讼请求。

五、环境修复责任的法院执行与行政辅助执行机制

(一)环境修复司法执行的探索

环境修复具有公益性、技术复杂、履行过程长、介入主体多等特点,环境修复判决做出后,其执行具有独特性。司法机构有必要探索一条符合环境保护规律的司法执行路径。在贵阳两湖一库案中,法院确立了执行回访制度。判决生效后,环保法庭的法官高度关注判决的履行情况,经常性地与被告沟通并到污染整治现场督促被告履行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被告虽然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修建了新的环保设施,但是由于被告产生新的磷石膏废渣的生产线一直未停产,直接影响到环境污染治理的效果,原告两湖一库管理局向环保法庭申请强制执行生效判决。环保法庭根据已经开展的前期工作情况,迅速组织承办法官制定执行方案,并向被执行人下达了限期执行通知书。环保法庭在详细了解被执行人在停止新的污染物产生方面面临的实际困难后,组织申请方和被执行人进行协商,并与案件执行中涉及的其他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希望各方理解环保法庭的执行工作,能够主动停止该磷胺生产线的生产。通过上述努力,被告终于停止和拆除了其磷胺生产线,这意味着今后将再没有新增磷石膏废渣堆入环保法庭判决停止使用的磷石膏尾矿库,而十几年来旧存的百万余吨磷石膏废渣也将变废为宝成为水泥等产品的添加剂而被逐步消耗,至此,对红枫湖上游产生危害的一个主要污染源将被彻底消除(P8-9)。本案执行的最大特点是环保法庭法官将案件执行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全程介入案件的履行和执行工作。主动了解案件执行的进度、效果和困难,及时与各方沟通,帮助处理执行中的困难,通过司法的说服教育和强制威慑作用,为环境保护工作保驾护航。

昆明养殖污染案采取的是另外一种执行方法。法院判决被告支付污染水域治理成本。这笔费用支付给昆明市环境公益诉讼救济专项资金。该资金是为了鼓励和支持环境公益诉讼,解决环境公益诉讼中调查取证、鉴定评估、诉讼费用、环境修复以及执行救济资金短缺等问题,根据《昆明市环境公益诉讼救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而设立。昆明市环保局开设救济资金专门账户,对救济资金统一核算和管理,救济对象向市环保局提交资金使用申请。救济资金的用途包括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侵权人给环境造成的损害进行修复的费用。修复环境所需费用,以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并执行到位的赔偿金额为限2010年10月25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的《昆明市环境公益诉讼救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本案判决被告支付治污设备的成本、运行费及相关的评估费用41721万元,由昆明市人民政府按照《昆明市环境公益诉讼救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使用。这意味着本案受到污染损害的环境修复工作将由昆明市人民政府负责代为履行。

无锡防护林案的环境修复方案是判决被告在无锡市锡山区农林局指定范围内共同补种意杨树19棵(相同树龄),并从植树之日起管护一年六个月。补种树木及管护期间,由无锡市锡山区农林局负责监督。法院的判决不仅仅强调传统的“恢复原状”,要求栽种树木属于财产意义上的恢复原状,只有对补种树木进行养护,恢复其生态功能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环境修复。但是栽种什么树木才能有效起到防风固沙、蓄水保土、防止道路产生横向风流的作用,栽种在什么样的地域范围和水土条件下才能适合生长、成长多久才算最终成活、需要进行怎样的管护才能达到恢复环境的目的,这些都是司法权无法达到的边界,有赖于农林局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P74)。

(二)环境修复中司法与行政的联动

尽管各地的司法机构在保护环境方面做了许多的探索,但是毕竟司法权有其局限性,进入司法程序的环境修复通常在产生了纠纷之后,应受害方的请求而发生。司法的考量标准更侧重于纠纷的解决,责任的承担,但从公共利益、经济技术的合理性及可行性方面的考量可能有所欠缺。司法过程中的环境修复工程往往只能关注环境修复的个别环节和因素。

环境修复是一个系统工程,一般在行政主导下进行,它可以贯穿于环境管制的整个过程,在环境保护机构的监督管理下,在环境技术机构的指导下,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进入司法程序的环境保护行为也需要符合这些要求,只是这一履行过程多了司法权和司法强制力的介入。然而,司法机关毕竟不是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机构,没有环境监测、监督能力,缺乏环境专业人员和环保技术机构支撑。即使中国已经出现了100多家环保法庭,有了一批相对熟悉环境保护的法官,这种状况也不会有明显改变。所以,在环境修复案件中,应该有代表环境公共利益、行使环保职能机构的介入及监督。

此外,环境修复案件的履行期比普通案件长,通常持续多年,有的甚至十几年,司法机构没有相应的执法人员可以长期追踪这些案件,对环境保护工作负有首要监管职能的是环境保护与资源管理行政部门,法院判决不作为的主管部门或者通过司法和行政联动机制建议主管部门对环境修复进行监管既是对行政权的尊重也是对行政权的监督。除了紧急情况外,政府对环境修复工作有整体上的考虑,如根据环境危害和风险大小确定修复的先后顺序,根据环境污染和破坏事件造成的各种损害设计修复方案,根据区域未来发展的定位和规划设定修复目标。所以,环境修复工作在行政过程和司法过程中的考虑和安排可能出现不一致,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时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和协调十分必要。

为了协调环境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工作,目前许多地方建立了环境行政和司法联动或者协调机制并颁布了相关的文件如无锡市环境保护局、无锡市公安局、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无锡市监察局2013年联合的《关于建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万州区法院、区政府法制办、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国土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农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类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联动机制实施意见》,玉溪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与环保局于2008年联发《关于切实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意见》。许多地方以联席会议等形式建立环境行政与司法联动机制。,但是这些文件层次较低,由多部门联合,没有牵头单位,难以有效协调行政权和司法权,而且这些文件关注的重点是案件调查和移交方面的事务,对于案件审结后的执行,特别是环境修复涉及甚少,因而,笔者建议通过立法明确规定环境修复的路径和程序,无论是行政机关,还是司法机关都按照统一的程序来确定环境修复事宜。明确规定环境修复过程的监督程序,由法定监督机构和司法机构联合监督环境修复案件的履行过程。

第4篇:海洋生态修复案例范文

“2016年9月下旬至今,我省珠江口海域未发现装载生活垃圾的船只航行,监测海域也未发现大面积海漂垃圾,海上违法倾倒垃圾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海洋垃圾整治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其工作职责涉及到多个职能部门,需携手共治才可破顽疾。

监管不到位导致垃圾外流

“海洋垃圾会破坏海洋水环境质量,会给渔业发展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这些破坏和损失,加强源头管理,是可以被遏制的。”珠海市公安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对珠海、中山等市已在处理的海上倾倒垃圾案例的分析,可以发现目前有一些地方政府在垃圾监管方面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本地生活垃圾违法外流现象。

此前,记者也从广东打击海上违法倾倒垃圾行动情况介绍会上获悉,目前广东省公安厅对外公布的四起典型垃圾违法倾倒案件,垃圾主要来自深圳、东莞等地,其中有一起案例(“德庆1318”案件),还涉及东莞市某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涉嫌存在监管不力的行为。

“经过对‘德庆1318’案件的调查,我们发现此批垃圾的出处是合法的,犯罪嫌疑人与相关职能部门是签订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协议,但是东莞相关部门在移交垃圾后,并无对垃圾的真正去向进一步监督,疏于管理才给投机分子有了可乘之机。”珠海市公安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东莞市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是市场化运作的,不排除第三方运输在运作过程中会存在违法偷倒垃圾的行为。记者日前赴多地对海洋垃圾倾倒事件进行调查时也了解到,地处珠江口区域的深圳、东莞两市,垃圾焚烧厂、填埋场普遍存在超负荷运转现象,不少村镇甚至还没建起无害化垃圾填埋场。

此前也有媒体披露说,2016年,深圳市的垃圾产生量为1.8万吨/日,东莞为1.2万吨/日,而东莞当地能烧掉和进填埋场的垃圾只有9900吨/日。也就是说仅东莞,每天还有2000多吨的垃圾只能简易填埋或无处可去,被临时堆放。据了解,广州、汕头、揭阳等地也同样存在本地垃圾处理难度较大的问题。

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杨中艺认为,当地政府的责任无法推卸。他说,“明知垃圾产生量飞速增长而处理能力不够,政府却没有准备、没有规划,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应该追究当地主管垃圾处理的住建部门责任。”他还提出,监管不到位是导致垃圾偷倒入海入江的原因之一。

据了解,生活垃圾有别于工业危险废物、严控垃圾,在监管方面并没实行联单管理制度。“所谓的联单管理制度,是一种从垃圾产生和收运、处置单位都必须如实填写联单内容,并在城管部门备案的一种制度,全过程掌控垃圾去向。”业内人士说。

据了解,目前广东各地的生活垃圾运输处理运输工作,普遍存在着未对进场(厂)垃圾车辆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车辆统一管理和智能调度。“主要反映为大部分车辆未装车载 GPS 和调度屏,缺乏信息的实时共享和对车辆去向执行情况的实时监督。”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除此以外,很多城市的视频监控系统和垃圾称重系统硬件设施也不完善,大部分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地磅称重系统缺少视频抓拍、道闸联动等系统,无法实现称重过程智能监管。“垃圾称重数据和各处理设施运行工况数据的上传统计,能让管理者了解垃圾‘生’到‘死’的全过程。”

定性定量困难 鉴定时间长

“从常理上,大家都知道违法倾倒垃圾行为是肯定有问题的,但是要从法律上去追究这些人的责任,是要从定性定量上进行大量细致的工作。”中山市公安局相关办案警察告诉记者,目前,海上倾倒生活垃圾的案件普遍都存在主要证据鉴定难和认定难的问题。

据了解,海上倾倒垃圾案件属于新型案件,形式多样,手段五花八门,除了抓获涉案嫌疑人外,如何对倾倒垃圾行为进行定性,还面临着法律适用问题,这直接关系到嫌疑人是否有罪。

目前,《“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都是情节犯罪,明确非法排放、倾倒、处置的污染物必须是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和有毒物质。而巧的是,这些海上违法倾倒垃圾案件填埋垃圾的地方都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范畴,甚至案发时,还有些垃圾船的垃圾也并没有进行倾倒。此外,生活垃圾并不属于危险废物范畴,不存在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和有毒物质,这些都给办案人员造成了一定的阻力。

“为严惩违法份子,震慑污染环境行为,我们办案组成员查阅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多次请教专业人士, 最终明确了从造成损失金额入手的侦查方向。”中山市公安局相关办案警察说,最终依据两高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九)项规定,因倾倒垃圾致使公私财产损失达三十万元以上的,属于严重污染环境(两高司法解释明确指出,被判严重污染环境,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条款所指的公私财产,可以理解为修复环境所需的费用,如委托相关单位检测、运输、打捞等费用,甚至是可以理解为要求还原破坏前环境的费用,这些数额都将是巨大,若多项同时进行,治理费用超千万都不止。”广州市某律师事务所杜律师说。

据了解,现行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海上违法倾倒垃圾行为处罚过轻,不足以震慑违法行为,如《海洋环境保护法》对向海洋倾废行为,仅规定“由有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介绍,目前已抓获的海上违法倾倒垃圾案件的监测检测、运输、打捞等费用,均由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支付,这无疑是增加了当地政府的财政负担及浪费纳税人的钱。据统计,此类案件的刑事取证费用均超过30万元。“这是目前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而造成的局面,需要M快出台相关规定,是否可考虑从倾倒垃圾的数量、重量上进行量刑。”杜律师建议说。

“根据工作部署,下一阶段,我们各相关执法部门也将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积极开展海洋环境公益诉讼,追索民事赔偿责任,加大违法成本。”广东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说。据介绍,目前,各相关职能部门都在加快修订相关法律,如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正在修订《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及准备出台《广东省建筑废弃物处理条例》等,为预防与打击违法处理垃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据了解,在此类案件中,垃圾成分鉴定、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等报告,是追究嫌疑人刑责的重要依据。按照有关规定,这类报告应由执法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相关机构进行。由于专业性强,过程复杂,因此一般耗时较长,往往要一个多月才能做出来。

“这无形也是给加快、从严打击各类污染环境罪增加了难度。”相关市公安局办案警察说。

需多部门配合联合执法

广东是海洋大省,与香港海域相连,位置敏感,加大海洋环境保护力度十分重要。据了解,2016年下半年以来,广东珠江口海域海上违法倾倒垃圾问题多发、影响恶劣。广东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政府在去年9月专门召开防治海漂垃圾和打击海上违法倾倒垃圾紧急会议,并对各地、相关部门作出“岸上堵、海上查、集中清、从严罚”的整治部署。

2016年,广东各级海监队伍在珠江口海域共查获违法倾废案件37宗。全省公安机关以污染环境罪立刑事案件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多名,刑事拘留28人,查获涉案船只11艘,涉及生活垃圾、工业垃圾高达8300吨。

“在中山市的两起案件中(‘恒辉20’和‘贵港怡海168’及‘平南顺辉969’案件),是由当地政法委牵头,召开了各涉及部门领导参加的案情推进会,并且成立了联合工作组,明确了各部门的分工、责任和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才使得案件的侦破能够比较顺利地开展。 ”中山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打击海上违法倾倒垃圾的行为,看似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实际上却涉及公安、环保、住建、海洋渔业、边防、武警、检察院等多个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对此项工作做了系统的部署,确定了由省环境保护厅、住建厅、海洋渔I厅作为主要牵头单位,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并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打击海上违法倾倒垃圾行为。”海洋渔业厅相关负责人说,各地政府是保障本地区环境生态安全的主要主体,环保、住建、渔业等部门将对工作不落实问题,较突出的地区,提起采取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进工作。“因工作不力,造成生态环境受到严重损害的地区,将按照《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目前省和沿海城市海洋、海事、公安边防、海警等海上执法部门已在港口码头、敏感海域、海岛周边等重点区域,加大巡查频次,开展巡查值守等工作。“我们也强化了珠江口重点海域,如重点养殖区、入海口邻近海域,倾倒区附近海域的海水水质和海漂垃圾监测工作。”海洋渔业厅相关负责人说,只要发生异常情况,将及时通报并组织力量进行巡查。

第5篇:海洋生态修复案例范文

关键词: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耐受性;植物重建

中图分类号:X7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3)08021204

1引言

垃圾填埋场是采用卫生填埋方式下的垃圾集中堆放场地,垃圾卫生填埋场因为建设和运行成本较低、管理要求适合中国国情、无害化程度较好等原因而在国内被广泛应用。但是城市卫生填埋场对环境有很大的潜在危害,例如大量土地被占用,管理不当导致破坏环境、土地和水质[1],导气不当引发爆炸事故影响居民生活,甚至造成人员伤亡。填埋场运行至设计库容后,应及时进行封场[2]。封场后进行生态修复和植被重建。生态恢复后垃圾填埋场所形成的植被层能美化周边环境,防止填埋气和恶臭扩散到大气中;防止雨水冲蚀土壤,利于收集导排地表径流[3],而且植被恢复所形成的小范围绿地生态系统,也能够有效净化空气区域环境、减少污染。良好的植被重建与恢复对保持公众对垃圾填埋处理方法的认同与支持具有重要意义,也利于树立大众和青少年的环保意识。在国外,为改善和美化填埋场及其周边环境,填埋场在封场及植被重建后,经过适当的技术和工程处理,可以作为农田、牧场、公园、林地甚至自然保护区等用地[4]。

2大通垃圾场封场概况

淮南市大通垃圾填埋场位于淮南市东部九大塌陷区内的北部,陈巷村西侧,九大路东50m处,总占地面积110000m2(约165亩)。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4-2010),本工程的封场规模为Ⅱ类。

本次淮南市大通老垃圾场封场工程的主要目标是彻底解决老垃圾场对周围的环境污染问题,减少老垃圾场渗滤液和填埋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把老垃圾场打造成为淮南市生态公园,作为市民休闲娱乐的公共场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环境保护目标

通过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的建设,有效避免渗滤液的外排,削减进入项目区域内水系的污染物总量,从而保护水体水质及区域内生态环境;通过封场覆盖系统及场顶绿化,能够杜绝垃圾外露,增加项目区域内的绿地率;通过地表雨水径流导排系统的建设,有效导出垃圾场表层清洁雨水,并通过合理疏导,实现区域内水资源的充分利用。

2.2污染防治与减排目标

通过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建设,使渗滤液处理至达到国家标准后再排放;通过填埋气体收集导排系统以及火炬燃烧系统的建设,使填埋气体燃烧后再进行排放。通过以上措施,生活垃圾、渗滤液以及填埋气体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

2.3生态保护目标

通过生态恢复及景观改造工程,修复生态系统植被,丰富物种资源,建立一个生态系统稳定的生态绿洲,使得填埋场内水质改善,边坡稳定,动植物丰富。先期恢复完成后,可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作为具有教育意义的、个性鲜明的、崭新的主题性环保教育园,寓教于乐,普及环保知识,提升公众环保意识,改善周边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条件,提高社区群众生活水平,最大限度地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使之免遭人为干扰和破坏,使得封场后的填埋场与城市总体规划适应,改善区域环境,提升城市政府用地整体景观形象。

3垃圾填埋场植物生态修复面临的主要

环境问题3.1气体污染

对填埋场填埋气回收利用价值及安全性评估十分必要。垃圾填埋场的填埋物会产生二氧化碳、甲烷、硫化氢等大量气体,并形成恶臭[5]。这些气体对环境和植物生长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二氧化碳改变土壤酸性,影响植被生长;甲烷是一种易燃、易爆的气体,当含量达到5%~15%时就会引发爆炸[6],而且土壤中的甲烷会排挤氧气,导致植物根系缺氧,以致根系腐烂,影响植物生长。所以建立填埋场导排气系统能有效地减少土层中填埋气体的量,有利于植物的生长。

3.2土壤污染

在填埋场进行封场时,应考虑垃圾厌氧发酵后形成垃圾层塌落导致表面覆盖层开裂的情况,做好防护措施。生活垃圾的毒害性和难降解性使得其在填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难以降解且极易产生有毒物质,这些物质长期残留在土壤,影响土壤肥力,改变土壤结构和性质,破坏了土壤的碳、氮有效循环,阻碍了植物根系的生长发育,并积累在植物体内。

3.3垃圾渗滤液

垃圾渗滤液是由于雨水及地表水等渗入填埋场,加上垃圾的化学降解和生物化学作用,产生的一种含有高浓度悬浮物和高浓度无机和有机成分的液体[7]。垃圾渗滤液含有大量的重金属、病毒、细菌等有毒物质且营养元素比例失调。覆盖和导流系统失效时,渗滤液随雨水溢出,严重影响植物的生长,给生态恢复带来很大困难,在进行植物修复前,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的建设非常必要。

3.4其他污染

垃圾填埋后开始发酵,会产生较高的地温,对填埋场的复垦及植被生长产生高温危害,阻碍植被重建。高温容易导致植物烧根,不利植物生长。另外,填埋场还能引起一系列的鼠害、虫害以及其他伤害,破坏被重建的效率和进程[8]。

2013年8月绿色科技第8期

吴东彪,等:淮南市大通老垃圾填埋场植物生态修复研究环境与安全

4垃圾填埋场植物生态修复机理

4.1生态修复技术的概念

生态修复技术是根据通过一定的生物、生态以及工程的技术,根据生态学原理,人为地切断和改变生态系统退化的主导因子,使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和潜力尽快恢复到正常乃至更高的水平[9~11]。

植物修复技术作为生态恢复技术的重要手段,是一种环境友好的污染治理技术,是从生态学原理角度来解决污染问题,对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12]。用植被进行修复,是从与自然接触界面角度,构建环境友好型垃圾填埋场,使得封场表层成为绿色的会呼吸的生态皮,可以与自然友好呼吸传递信息,有效地避免鼠蝇有害生物富集。

4.2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过程中应注重的生态学原理

4.2.1整体性原理

整体性原理指的是,系统是由若干要素组成的具有一定新功能的有机整体,各个作为系统子单元的要素一旦组成系统整体,就具有独立要素所不具有的性质和功能。城市老垃圾填埋场封场生态恢复研究作为一个整体的生态系统,应该从整体观出发,统筹兼顾,协调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开发利用和污染治理之间的和谐关系。

4.2.2生态位原理

在城市老垃圾填埋场封场生态恢复过程中,应组建乔、灌、草多个种群组成的生物群落,在生态恢复中要避免引进相同的生态位物种,尽可能使生态位相同的物种错开,合理安排生态系统中物种及其位置,避免种群间的直接竞争,保证群落稳定[13]。

4.2.3食物链原理

食物链是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的重要途径。随着城市老垃圾填埋场封场生态系统的不断恢复,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会更加畅通。为防止覆土层招鼠类等有害动物的破坏,可以选择种植适宜植物,起到抑制效果,如牛蒡子、接骨木、十大功劳等。环境的改善可为蛇类等爬行动物提供生存地,也可为鸟类等飞行动物提供栖息场所。

4.2.4物种相互作用原理

在城市老垃圾填埋场封场生态恢复的物种配置上要遵循个体竞争理论,使生态系统各物种达到互惠共生,系统内部有机体大大减少物质和能量损耗,减小风险,获得最大的整体功能效益。

4.2.5物种多样性原理

复杂的生态系统是最稳定的,其主要特征就是食物网纵横交织,生物组成种类繁多而均衡。生物多样性丰富,其抗外界干扰能力也越强,在城市老垃圾填埋场封场恢复和重建中,必须考虑物种多样性的因素,所采用的生物配置必须在立地条件的基础上,利用本地物种与外地种相结合,木本与草本植物相结合的方法,在不同地点给予不同配置。

4.2.6生物演替假说

根据植被演替理论,植被的正向演替是通过生态系统反馈能力、抵抗力和恢复力实现。填埋场生态恢复,最有效的群落演替是顺应生态系统演替发展规律进行的,经过一系列的阶段,从先锋群落达到中生性顶极群落[14]。

4.2.7最小风险与最大效益原理

认真研究填埋区生境状况,综合分析论证,将城市老垃圾填埋场封场生态恢复工程风险降到最小。同时,应该要考虑生态恢复的经济效益和收益周期,以求保持最小风险并获最大效益,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4.2.8环境容量总体可控原理

在区域环境容量总体指标要求下,最大程度降低因垃圾填埋场未封场而造成的环境污染,控制污染物的不利影响,以防危害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和生态系统的质量和平衡。

5垃圾填埋场植物修复的实施

从成功的案例中总结出植被恢复的主要方法为直接植被法和覆土植被法,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物理条件、土壤的毒性、营养条件、合适物种。在自然和人工条件的介入下,填埋场封场后,会发生一种类似于次生生态演替的过程,其过程通常是:适应性物种进入—土壤肥力缓慢累积—结构缓慢改善—毒性缓慢下降—新物种进驻—新的环境条件改变—群落驻扎—填埋场生态环境改善—其他用途[13]。

5.1最终覆土层厚度的确定

填埋场因不同的开发目的而要求相对的植被类型,而不同的植被类型要求基质厚度也不一样。目前在垃圾填埋场封场设计规范中,只是提出基本封场的表层土的厚度。进行植物修复前,先确定最终覆土层厚度,然后进行植物的选种和栽种。Ettala[15]指出,根据所种植的不同植被类型决定覆土层的厚度将填埋场的建设费用大大降低。Gilman等[16]认为,草本植物需要基质厚度为60cm左右,而树木则需要90cm以上。

本次淮南市大通老垃圾填埋场最终覆土层平均土层厚60cm,部分区域达90cm,下部是土工合成材料作为隔水层。

5.2土壤营养状况测定及立地条件改造

选种植物前先测定覆土层土壤营养状况。测定指标主要包括营养物水平、电导率、土壤容重和有机物含量等。根据测定决定要添加的肥料、石灰及有机物的量。最终覆土层土壤的理化性质是妨碍填埋场植被恢复的重要因素之一。

由于该填埋场是简易填埋并经过多次扩容,填埋场堆积形体很不规则,所以需要对场地进行平整,平整需根据地形地势特点,要求便于导气管铺设,有利于排水和水土保持,保证堆体稳定,平整后形体简单,便于覆盖层的铺设并考虑一定的景观要求。同时,堆体改造要考虑土地再利用的可能性。

大通垃圾填埋场封场后成山体状,通过改造和平整,挖沟修筑成台田地形,增大了散热表面积,边坡坡度1∶3,从现状地表往上每隔一阶设置宽为2m的马道,山顶坡度不低于5%,改造后适于进行植被重建。

5.3耐性树种的筛选

植物在垃圾填埋场上生长面临着复杂的环境压力,因此,树种的选择尤为关键。浅根系草本植物能够在填埋气体较多的地方生长,因为最终覆土层下的表层中填埋气体的浓度相对较低[17]。填埋场最终覆土层通常处于干旱的状态[18],选择对填埋气具有耐性且能抗旱的植物就显得非常重要,而不是仅选用浅根系的物种,因为这些植物对干旱环境往往非常敏感[19]。因此,应考虑用不同类型植物(如乔—灌—草)的组合以达到最佳的复垦效果[20]。此外,选择耐性树种时还应考虑复垦后的填埋场用途、所填埋的固体废弃物的种类等方面特性等。

5.4植被重建

植被重建在选种时应根据垃圾填埋场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区划不同区块,根据立地条件,选种适应性强的耐受植物进行试种。

本次针对淮南市大通老垃圾填埋场植被重建,在选择植物时遵循以下几个原则:选择生长快、适应性强、抗逆性好、成活率高的植物;选择具有改良土壤能力的固氮植物;尽量选择当地优良的乡土树种和先锋树种;选择树种时要考虑其经济价值和树种的多功能效益,最主要的是要抗旱、耐湿、耐贫瘠、抗污染、抗病虫害等。

植被重建模式的核心是“分阶段种植”。在现有植物基础上,优先选择乡土树种,根据植物各自的生长习性与条件,进行分期建设,以遵循“前期改良、中期成长、后期稳定”的建设思路,促进垃圾填埋场恢复区的覆绿与美化。

5.4.1恢复初期

主要采用草本植物,因为草本植物抗性较强、适应性较强,根系发达,对土壤有一定的改良作用,能为乔灌木以及其他植物的生长创造条件,并且能够改变填埋场封场后整体的景观[21]。首先选用豆科植物进行大面积绿化种植,豆科植物本身能改良土壤,并创造良好的土壤条件(天子岭);然后,引入次生演替较快的且适应能力很强的先锋树种,改善单一的草本植物景观,并且能够加速改良土壤,通过吸收和蒸腾作用截流雨水,改善区域小环境,为其他植物生长创造良好条件。

植物群落构建模式为:刺槐+枸树+紫穗槐+红叶石楠+四季青+牛蒡子+鸡眼草+羊茅。

5.4.2恢复中期

根据地区立地条件状况,选择树型小、浅根系、耐涝、不易发生病虫危害,对老鼠、蚊蝇等有抑制性的的植物,并且按照各个功能区划和绿化带设计,进行批量化园林绿化种植,达到绿化美化环境的作用。

植物群落模式为:湿地松+柳杉+臭椿+接骨木+夹竹桃+毛竹+紫叶小檗+酢浆草。

5.4.3恢复后期

依据园林绿化和谐对称的美学原理,建设层次丰富、高低错落、疏密有间的人工植物群落,形成四季常绿、三季有花、色彩丰富的绿地景观。经过艺术加工构图,使得多姿多彩的植物创造出幽邃旷阔的各色意境,形成别具风格的园林景色。

植物群落模式:海棠+珊瑚朴+女贞+十大功劳+黄连木+鸢尾+苜蓿+羊茅。

6城市老垃圾填埋场封场生态恢复效益

分析6.1生态效益

项目实施后,垃圾填埋区不良的环境将得到根本改变,生态系统将得以重构,并成为城市的“绿肺”,变成淮南最优美宜人的城市环保主题公园。

现状区域城市绿化覆盖率30%,通过本项目实施,将提高到32%;区域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现状为18.7m2,通过本项目实施,将提高到20m2。通过大范围的植绿增绿,可节约能源,吸收大气中二氧化碳,改善大气和水源质量,减少洪水径流,减弱噪声,遏制土地沙化,减少浮尘天气,改善空气质量。植物以其庞大的树冠和多毛的枝叶可以减缓风速,使空气中的粉尘滞留在枝叶上,下雨时随雨水流到地面,起到防风、固沙、防尘作用,使空气变得清新。据初步测定,每亩树林地一年可滞留粉尘6t左右,恢复区植被森林可以年滞尘990t。由于植物具有蒸腾吸热和减少太阳辐射的作用,一般可以使治理后的塌陷区室外温度比市中心区降低1℃~4℃,空气中的相对湿度会增加5%~12%,降低热辐射强度,降低老城区“热岛效应”,成为淮南市“绿色天然空调”。

6.2经济效益

通过对填埋场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可以盘活城市“瘫痪”土地,重新焕发生机,让花卉、林木种苗业也得到大发展,淮南有条件跨入安徽省重要花卉城市。城市森林建设的林副产品可带来直接经济效益,并且可为旅游资源的开发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城市森林建设可促进地方经济和社区发展,增强城市和周边地区经济活力。

6.3社会效益

环境与经济是统一的,良好的环境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项目区域综合治理后,生态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更加美好,身体健康状况得到改善,为淮南市人民的生活创造更好的条件。通过植物生态修复,减少因环境对农业造成的损失,减少发病率,从而降低医疗保健费用,同时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带动旅游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为淮南市GDP的增长作出贡献,推动了淮南市社会精神文明进步和满足人们全面发展的要求。建成的生态公园及绿地,可以提高城市形象,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吸引外来投资,城市将步入良性可持续发展阶段。

7结论

(1)垃圾填埋场的植被重建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填埋气体、最终覆土层厚度、覆土层土壤特性、渗滤液和植物种类等几个方面。从植物生长角度看:需要注重适宜各种植物生长的土壤基底条件,诸如厚度、土壤养分含量的关系等;从封场角度看,需要最少的覆土厚度和快速沥水条件。

(2)一般填满场的生态恢复是在填埋场最终封场后进行的,如果能够在封场工程设计和施工时兼顾生态修复及植被重建工作,结合垃圾填埋场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修复方法和植被类别,将有利于加快填埋场的生态恢复和植被重建过程,达到生态修复的预期效果,同时也大大降低后续维护成本。

(3)植物修复对土壤的肥力和水体的水质、气候、湿度、盐度、酸碱度等条件有一定的要求和条件。植物修复过程,致使环境的pH值、Eh、溶解氧、微生物等组成一个有异于非根际的特殊环境,这种环境具有较高水平的微生物活性、多样性与生物量,有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4)植物的生态修复过程中关键是植被的选择,首先应采用当地生长快、适应性强、抗逆性强的乡土植物。如本文所选植物牛蒡子、接骨木、十大功劳等都具有抑制鼠患的作用;柳杉、臭椿能吸收二氧化硫;刺槐、女贞能吸收氟化氢;夹竹桃能吸收氯气等。其次,尽量使用乡土植物。乡土植物更能适应当地环境,风险小,而且种植和维护成本低,本项目在植物选种时控制本土植物比例在80%以上,适当选取外来种,构建复合立体的乔—灌—草群落结构。在生态修复和植物构建时,关键要筛选出超富集植物,因为超富集植物根系能够分泌营养物质来活化微生物以降解污染物,并能吸收转化污染产物。在选择外来植物的时候,要严格注意防范外来植物入侵,以免引起当地生态环境破坏。

(5)植物修复技术是一种实用而较为廉价的绿色治理技术,可用于大面积的污染治理,具有较高的环境美学价值,既可消除环境中的污染物,又能美化生活环境,清洁并储存可利用的太阳能,易于社会所接受,具有明显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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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海洋生态修复案例范文

关键词:保护项目;游憩规划;路径系统

一. 新西兰保护区概况

新西兰是世界上最早成立保护区的国家之一,以具有完善的保护区管理系统而著称[1]。1983年新西兰保护区数量达1660个,面积约450万hm2,占其陆地面积的17%;到1989年,数量达到2000个,面积增为陆地面积的20%[2]。到目前为止,新西兰的保护区面积发展到700万hm2,约占陆地面积的1/3和国土总面积的1/10。

新西兰保护区的发展是从国家公园的建立开始的,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保护区的类型扩展到四种类型――国家公园、海洋保护区、森林保护区和常规保护区(以保护某种动植物为目的而设立的)。

二.重点保护项目介绍

新西兰保护部是新西兰保护区唯一的政府管理部门,不论是保护项目还是游憩规划,保护部都承载着很重要的主导角色。新西兰保护区的保护体系包括三个层次――国际保护项目、国家保护项目和区域保护项目。

(一)国际层面――拉姆萨公约[3-4]

拉姆萨公约于1975 年12 月生效,是世界上第一个致力于保护单一生态系统的国际条约。公约对湿地保护的规定主要是:设立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合理利用湿地;缔约国的通知义务;建立自然保护区;国际协商与合作等。该公约建立了湿地保护基金和“合理利用”的保护与开发理念。这个理念对新西兰的保护区游憩规划有着深刻的影响。公约定义“合理利用”:以一种可相容的方式达到人类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系统的自然品质的保持双重目标的方式。

(二)国家层面――阿拉瓦依湿地修复项目

阿拉瓦依湿地修复项目是由保护部在全国范围开展的保护行动,为期四年(2007-2011年),包括三个湿地(图2),旨在加强这三个湿地生态系统的恢复,通过充分利用社区参与和促进科学研究来达到三大发展目标:

(1)生物多样性目标:维持湿地生境的范围;维持或提高水文状况和水质;保护完整的湿地生境,恢复退化的区域;保持和提升物种多样性,包括濒危物种。

(2)社区目标:保留并解说历史与文化遗迹;促进可持续的土地利用;为公众游览提供设施和机会,并提高他们的湿地价值意识;最大化社区在项目中的意识、欣赏和参与。

(3)学术目标:为湿地的管理进行科学研究;支持保护区管理最佳实践(Best Practice)的发展。

(三)区域层面――保护管理策略

保护管理策略(Conversation Management Strategy,CMS)属于区域性的保护项目,是一个十年的法定计划,CMS的主要目的是为特定区域的自然和历史资源、游憩、旅游和其他保护目的的综合管理建立详细的目标。保护部为新西兰的14个区制定了保护管理策略,以奥塔戈区域(位于新西兰南岛)为例。在这个区域的管理策略计划中,主要包含生态系统管理、历史资源保护、游憩与旅游、资源和土地利用、景观单位战略评估等五个部分。其中游憩与旅游部分,主要规定了游憩与旅游的发展建议、特许经营权、海洋哺乳动物观赏、露营和野餐、自行车使用、机动车使用、空中交通、游憩打猎、圈养的动物、标识、游客安全等内容。

(四)小结

新西兰保护区的保护理念深受拉姆萨公约影响,三个层次的保护项目确保每个保护区在同一的理念下得到合理的利用。了解新西兰保护区的游憩规划对进一步认识新西兰的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关系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

三.案例分析――怀图纳湿地游憩发展规划

(一)研究区域概况

怀图纳湿地位于新西兰南岛因佛卡吉尔市的南端,是新西兰面积最大的、环境状况最原始的湿地,总面积1.3万公顷,包括临海苔藓保护区域、蒂瓦伊沙嘴保护区域、平原保护区域、怀图纳湿地科学保护区、怀图纳风景保护区、沃格霍恩-怀图纳保护区域、托伊托斯湿地保护区域、托伊托斯风景保护区和托伊托斯湾。

(二)规划管理的背景――对游憩使用的界定

1)拉姆萨公约――合理利用。1976年怀图纳湿地科学保护区加入了拉姆萨公约湿地名录,是新西兰五个拉姆萨公约湿地之一(图4),拥有重要的国际保护地位[5]。当地管理机构有责任将“合理利用”的理念融入到该地区的规划开发中,保持怀图纳湿地的国际重要性和湿地价值。

2)阿拉瓦依湿地修复项目――社区目标。公众与社区参与作为AK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怀图纳湿地游憩发展规划的重要部分。

3)区域保护管理策略――游憩与旅游发展建议。CMS中提到发展路径的重要性、目标和具体的实施措施,为怀图纳湿地的游憩发展规划提供了方向。

(三)公众参与

在规划过程中政府采取了民众意见采集的方式,通过调查问卷和访谈得到意见回馈,结果总结为两点:一是考虑其他形式的路径、可用地点;增加地图和引导标示;增加公众意识;二是考虑将蒂瓦伊公路、阿瓦鲁阿湾北端、蒂瓦伊半岛和托伊托斯湾作为重点游憩发展区域,(见图5)。

(四)游憩发展规划

怀图纳湿地的游憩发展规划的成果是制定了三条路径的游憩开发,分别是三条路径沃格霍恩路径、蒂瓦伊半岛路径、阿瓦鲁阿湾路径(图6)。三条路径配备的设施包括交通指示牌、停车场、厕所和相关的解说。

1)沃格霍恩路径

这条路径位于怀图纳泻湖的北端,与泻湖内部的路径相连,穿过怀图纳泻湖保护区域,全长6km。这条规划路径能够提供泻湖和其他泥炭地景观,是南部景观道的延伸路径,属于徒步路径,严格禁止机动车辆的进入,目标人群是一日游游客。

2)蒂瓦伊半岛路径

这条路径开始于蒂瓦伊公路,沿着蒂瓦伊半岛北缘到达阿瓦鲁阿平原结束,全长15km。这条路径为山地自行车路径和长途徒步路径,目标人群是乡村探险者(Backcountry Adventurer)。

3)阿瓦鲁阿湾路径

这条路径开始于阿瓦鲁阿湾公路东部,通过海岸线和泥炭地又回到阿瓦鲁阿湾公路,全长约15km,属于徒步路径。阿瓦鲁阿湾公路东部与蒂瓦伊半岛路径相连的部分允许山地自行车的进入,但是海岸线和泥炭地部分不允许,目标人群是一日游游客。

怀图纳湿地的游憩发展规划基于路径的开发,作为发展还不成熟的一个路径系统,首先确定了路径的选址、长度、性质和目标人群,并配以数量较少的基础设施。

四.新西兰路径系统及游憩规划

新西兰拥有十分完善的自然区域路径系统,这不仅体现在路径层次的丰富性,还体现在政府管理层面的完善性。保护部的路径管理成效是显著的,完善的电子信息系统包括自然资源、路径物理特性、游憩设施和活动的一系列信息。

(一)全国路径系统

新西兰的路径大多数都存在于国家公园内(图7),新西兰自然区域的户外游憩活动的开展都依附于国家公园的建设、游憩活动设施和路径的开发。每条路径所在环境的特色、路径的强度、设施的分布和类型等信息都能够通过网络免费获取,这不仅有利于提高游客的体验,而且能保证游客在户外进行活动的安全性。

(二)路径类型

新西兰的路径系统有两类――超级路径(Great Walks)和普通路径(Common Tracks)。超级路径是由保护部提出并在全国范围内规划建设的,共包含9条路径。整个系统包含不同的自然与人文景观资源,配备了成熟的游憩服务与基础设施,特别是对游憩活动、路径概况、区域资源等信息的系统化管理与可利用性。(见表1)

新西兰的路径依据难易程度分为8类,每类都依据路径的物理状况和对到访者的身体要求不同而在强度上有所差别,包括耗费的时间、需要准备的设施或工具等。每种路径类型都有相对应的图标,方便游客在地图中识别。

(三)游憩活动及设施

1.游憩活动类型

在新西兰路径游憩规划中有一套标识系统(Track Code),除了上述路径类型的标志,还包括游憩活动的标志。

游憩活动类型主要包括登山、徒步、骑车、划船、垂钓、观海豚/鲸鱼、滑雪、露营、游泳、泡温泉、捕猎、观鸟、潜水、遛狗、四轮驱车、骑马、划独木舟、滑翔伞、观赏飞行。

2.设施类型

1)营地类型

营地依据设施的数量和交通可达性分为五种类型,见表3。

2)木屋类型

主要分为五类:超级路径木屋、服务/维持性木屋、俱乐部提供的木屋、标准木屋和临时木屋,见表4。

五.总结及对我国的启示

新西兰的保护区管理模式直接影响了保护区的游憩规划与发展,其开发理念是以资源保护与游客体验为出发点,旨在提供给大众享受自然、了解自然的机会,对游客进行环境教育。

(一)管理机构

整个国家的保护区得到保护部的统一管理,建设了一套比较完整的体系,包括人力资源、财政资源和信息资源。这不仅有利于提高管理的有效性,而且能够便利公众的使用,让信息系统化、便利化、透明化,最终能够保证公众得到高质量的体验。我国保护区管理模式与新西兰有很大的不同,原因除了土地所有制类型不同之外,还有管理多头化现象较为严重。

(二)游憩规划与管理

新西兰的路径覆盖了全国,无论是活动、设施,还是其他服务,都有一套较为完整的体系,这也归功与保护部的管理努力。值得注意的是,新西兰的户外游憩活动种类丰富,为游客提供了多种的游憩体验,其中很多关于环境教育的信息、设施及材料准备的信息、路径信息、设施信息等都能够通过保护部网站获得,这一强大的电子信息库也能够增加游客的体验及对到访地的了解。我国在对生态旅游认证方面正在做出一系列的努力,希望通过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让生态旅游发展良好。不仅是生态旅游,其他户外游憩活动(观光旅游、特色旅游)都可以参照新西兰的做法,建立完整的管理体系和电子信息库。

(三)公众参与

在新西兰的游憩规划、保护项目中,公众参与是较为重要的一部分,而且被明确规定在1987年的《保护法》中。公众主动参与管理和规划的意识较强。新西兰公众参与的方式包括直接参与――如土地管理、修复退化区域,以及间接参与――如监督管理者或游客行为。除此之外,政府向公众公布信息也是十分重要的,具体形式包括时事通讯、(电视节目中插入的)字幕新闻、会议、节事活动、展览和媒体文章等。

第7篇:海洋生态修复案例范文

关键词:瑞安林;湿地公园;建设;湿地植物;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是地球上三大生态系统(森林、海洋、湿地)之一,是自然界最富有生物多样性的生态景观。尤其是在经济发达、地价堪比黄金的瑞安,湿地更是难能可贵的闹市净土。

瑞安是浙江温州的南翼中心城市,具有山水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宜居的滨海工贸城市。林湿地是瑞安市域唯一的湿地,位于瑞安飞云江入口段南岸,东靠阁巷,南接平阳,境域总面积870公顷,其中河流面积190公顷,池塘面积53公顷。湿地范围内居民集聚,主要有大桥村、龙潜村、外甲、南爿、林南、林北、西湖、东湖、直洛等村落。西南侧为林古镇,2006年被列为第三批浙江级历史文化名镇。现存古迹与历史建筑主要有光照桥、济南桥、陈氏节孝牌坊、善应禅寺、108年古榕树、90年古榕树、西湖宫、林氏宗祠、西湖桥口、陈宅、慧日寺、西湖天主堂、陈宅古院、一线街、陈姓古屋、林氏节孝牌坊等。湿地西北侧为机电工业园区,多为企业厂房。

一、 林湿地建设的必要性。

1. 从环境要素看,林湿地先天条件极其优越的,水域广,分布均值,水质清澈,当地农民基本直接抽水灌溉农田,农妇则常在水边洗衣。湿地中生长栖息的动物资源丰富,主要为滩涂野生底栖动物和鱼类,其中底栖动物包括软体动物、节肢动物和少量软骨鱼类,鱼类以河口半咸水生态的适生种类为主,世界濒危物种黑脸琵鹭、世界易危物种黄嘴白鹭在林湿地中经常停留栖息。古镇内保留有多处古木名树,植被以从陆域向水域过渡的芦苇、海三棱I草群落、盐渣藻类群落等为主。但湿地因多年未加保护,现状不容乐观。仅以目前在建的林湿地公园一期工程为例:工程面积约61公顷,其中陆地面积约20公顷。陆地范围内,就有2个大型非法垃圾填埋场、1个垃圾中转站、3个0.1公顷以上非常采泥遗留坑、4个无证小型养鸭场、1个中型养猪场、3.1公顷无证鱼塘。这些垃圾填埋场、禽类、兽类、水产养殖场非法占用湿地面积、排污严重,不仅破坏环境卫生,影响水质,破坏植被,而且给政策处理、工程建设、苗木栽植带来不小难度。另外河流开阔水域大多被当地村民围网用于水产养殖,而水面狭小区域则凤眼莲(水葫芦)泛滥,阻塞河道、阻碍排灌、泄洪。还有其西侧的工业园区,基本为传统产业,效益低污染大,其上游为平阳县工业园区,水域污染压力很大。所以林湿地的保护建设迫在眉睫。

2. 从文化要素看,林是浙南闻名的水乡古镇、文化古镇。是南戏始祖、《琵琶记》作者高则诚,教育家金嵘轩,水生物学家伍献文的故乡;明清、民国遗存古建筑群(古宅院、古民居、牌坊、宗词、庙宇教学、道观、古桥等),将浙南传统地方文化、建筑技术、美学、景观设计完美地融为一体,丰富而含蓄地传递了当时政治、经济、文化及民俗宗教等历史信息;民间寓言创作、温州鼓词、藤牌舞、活字印刷术、划龙舟、滚龙、插香球等文化宗教活动盛行,集中体现了浙南水乡物质生产、生活方式、思想观念、风俗习惯和社会风尚的演变历程。所以林湿地的保护利用也是在林古迹的保护、民间习俗的传承、传统文化的发展。对浙南瑞安文化的传承和考研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3. 从经济要素看,林近几年虽然经济略有发展,但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占用湿地周边土地建设工业园区。因为近年的经济危机工业园区并未取得理想效益,多处厂房闲置。不仅如此,工业园还给环境带来了极大的破坏和压力,重新治理环境又是劳民伤财。所以保护林湿地,利用优越的先天条件,大利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文化产业、生态旅游业,合理设置商业配套设施,建设生态休闲设施,积极运用合理有效的包装形式推向市场,拉动内需,促进消费。同时也能为本地农民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

二、 林湿地公园建设的难点及建设建议和方法。

1. 林湿地建设的难点

⑴林湿地占地870公顷,涉及12个行政村土地,且90%以上的土地为农保用地。各村委村民意见分歧,说法不一,征地难度很大。现在基本采用向农民租用土地的方式。

⑵因为市委市政府没有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没有直接联系项目的副市长,也没有出台专门相关政策扶持项目建设,所以林湿地公园建设目前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没有长远计划和目标。

⑶财政没有专项资金保障林湿地公园建设。每年向财政上报预算能被批下来的不到20%。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资金保障,工程建设纯属纸上谈兵。

2. 林湿地建设的建议和方法

⑴湿地公园建设是一项公益事业,建议市委市政府引起重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建立相应湿地保护建设法规体系,出台解决用地指标、资金问题的政策。通过媒体多加宣传,提高公众湿地保护意识。成立专业湿地建设管理机构,聘请专业人才,负责日常湿地公园建设、经营、维护工作。

⑵国内外湿地公园建设成功案例很多,比如世界著名的伦敦湿地公园、香港城市湿地公园、黄河九曲生态湿地、浙江杭州西溪湿地等等,这些都是湿地公园建设必要性、成行性的成功案例,都是非常值得我们借鉴的。以杭州西溪湿地为例,它大幅降低建筑密度、环境生态负荷,建立良好稳定的生物群,合理沟通水面,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和自我循环能力。建设高效率、生态型、节约型的基础设施共享系统,除合理的商业配套外,还建设部分高品质的生态休闲设施了,以会馆、企业总部、主题沙龙、创作基地等形式推向市场。规划内农居建筑分为搬迁型、控制型和聚居型,据不同类型和标准,对现有民居进行整合。农耕渔耕文化体验区,游客可以充分体味当地民俗生活,同时为本地农民创造大量就业机会,并最大程度降低了湿地旅游开发强度,减小了拆迁和开发力度。多多学习借鉴这些成功湿地公园建设的理念、精髓、经验,对我们的林湿地公园建设工作必定大有帮助,事半功倍。

⑶借鉴成功案例,坚持生态优先、最小干预、修旧如旧、注重文化、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结合林湿地实际情况,突出湿地的独特性、差异性特征,建设好标志性建筑和景观。重点做好保护恢复工程建设、景观建设、宣教工程建设、管理能力建设。

① 保护恢复工程建设

针对需要保护的湿地生态系统、生物物种、文化遗产开展保护恢复工程。包括建设隔离设施、管护站点、保护警示标识等保护设施。也包括湿地基底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修复或重建、水文水质恢复等恢复内容。重点保护恢复2006年被列为浙江省第三批历史文化村镇的林文化古镇。通过植物配置、动物放养、鸟类招引等措施,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结构的完整。

②景观建设包括水体景观建设、人文景观建设、植被景观建设。加快湿地公园内的湖泊、溪流、沼泽、滩涂以及池塘等以水为主体的景观建设,建议水体景观的边坡采用自然或生态的护岸措施。以不同的文化内容功能分区块建设湿地。同时将景观建设赋予湿地文化内涵,积极挖掘利用当地名人、典故、遗迹。如建设龙舟基地、高则诚故居纪念馆、传统文化温州鼓词及藤牌舞展览区、特色小吃街、手工业文化展示区等。植被景观建设应陆地植物、湿生植物、水面植物相结合。林湿地由于天然水位较高,常水位为2.62,潮水位2.72,洪水位3.34,现状地面高程约为3.0~4.0,所以每年7、8、9月台风过后湿地大部份陆地都会被水淹没。所以较其它湿地而言林湿地对植物耐水性耐涝性要求更加高。经过三年的实践证明以下植物较为适应瑞安林湿地种植生长。

③宣教工程建设

建设解说系统,配备充足的文字、图片和多媒体等展示设施宣传湿地文化和环保知识。设立标志、标识、标牌和解说牌等,标志、标识、标牌和解说牌‘应设置合理、图文清晰、科学规范、整洁美观,并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建设固定的宣教中心用来展示湿地公园所处的地理位置、区域概况及与湿地生态系统相关的知识等。

④管理能力建设

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统一负责湿地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恢复和合理利用,及经营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应配备必要的管理巡护设备。

三、 林湿地公园建设对周边地区的借鉴作用

研究证明现代城市建设已经不能单纯的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标,而是应该通过保持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从而使生态环境在现有的础基上通过自然演变的方式得以修复。建设林湿地公园的意义不仅在于对当地环境、文化、经济的保护发展,还在于对周边地区的借鉴。温瑞平原地处浙南沿海,属江河冲积、滨海沉积的平原,多水、多浅滩、多湿地,而这些湿地中能被开发利用的却寥寥无几,温州乃至浙南地区不论是景观多样还是水文化完整性中都缺少湿地公园这一笔。所以林湿地公园的成功开发建设将对于周边地区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1] 左治强.太合嘉园人工湿地绿化设计[J].中国城市林业,2008,6(1):53-55

[2] 杨德威.大庆湿地植物的利用探讨[J].商业经济,2010,7 :7-8

第8篇:海洋生态修复案例范文

受“凡亚比”台风影响,2010年9月21—23日,广东省粤西地区高州市东北部山区的马贵、大坡、古丁、深镇、平山、东岸、长坡7个镇区内出现特大强降雨。马贵镇21日00:00—23日04:00,总降雨量814mm,其中,21日02:00—14:00,12h内降雨量达674.5mm,降雨强度达到1000年一遇,马贵镇曹江水位迅速上涨,超历史最高水位。特大暴雨使马贵、大坡、古丁等镇山崩地裂,出现大范围的山体滑坡,引发了特大山洪、泥石流,尤以马贵镇受灾最严重。马贵镇曹江河段12座桥梁除1座幸免外,余下的全部冲断,水利设施损毁严重,致使许多村镇交通、通信完全断绝。灾害给马贵镇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同时也对灾区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破坏。

1马贵镇自然概况

马贵镇位于广东省高州市东北部山区,东与阳春市双窖镇相邻,北与信宜市钱排、合水镇接壤,西与古丁镇、南与大坡镇相连,处于3市交界地带。全镇总面积167.0km2,其中集镇面积2.5km2。全镇有14个村委会和1个居委会,2009年末,马贵镇总人口3万6660,其中城镇人口约2000,耕地面积1020hm2。马贵镇地貌为低山高丘区,境内最高点是棉被顶,高程1627.3m,最低点是曹江大垌河床,高程186m。马贵镇地处南亚热带季风区,受南海海洋性气候影响,是台风活动侵袭经过的地区之一。夏秋季节主要的灾害性天气是强台风带来的狂风暴雨,丘陵山区山洪暴发,平原低洼地区积水成灾。马贵镇多年平均降雨量1711mm,多年平均气温21.3~23.2℃,年无霜期平均为361d,多年平均日照时间1935.3h。自然土壤的母质以花岗岩、片麻岩及其风化物为主,部分为页岩。曹江发源于马贵镇境内,河长27.4km,集雨面积165.9km2,流域内多年平均降水量为2090mm,多年平均径流深1200mm,有6条主要支流,包括周坑支流、大西支流、小西支流、朗练支流、埕垌支流、龙坑支流。

2马贵镇灾后生态环境问题分析

2.1总体受灾情况

“凡亚比”台风强降雨造成马贵镇损坏小型水库1座、山塘8个、堤防52处、水陂853个、渠道93处、饮水工程146个、电站23座,急需进行清淤土方10万m3,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3.86亿元。受灾分布情况,以马贵镇为核心,处于曹江上游干流的马贵镇镇中心,大西支流受灾最为严重,朗练支流、龙坑支流、小西支流次之,曹江最上游的厚园村及其支流、周坑支流、埕垌支流受灾相对较小。此次洪灾造成马贵镇多处发生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人民的生活和生产以及生物的生存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山体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森林及其他植被的生态维护功能丧失,河道阻塞,河流两岸地貌受到严重破坏,水库湖泊池塘淤积,河床垫高缩窄,水土流失加剧,农田被冲毁,耕地面积减小,土地环境恶化并危及到农业生产;生态环境明显恶化,生态服务功能逐步弱化,水土资源受到严重破坏,居民的生存条件得不到保障。以下主要从地质灾害、生态系统损坏和生产、生活环境损坏3个方面进行分析。

2.2地质灾害调查分析

广东地处海陆相互作用强烈的华南沿海地带,地质地貌环境复杂。随着经济的迅速增长,建设用地日益增加,平地日趋紧缺,由此对山坡地的开发和利用已广泛兴起,内外地质作用和高强度的人类经济建设活动形成了广东特殊的地质环境,使广东成为我国东南沿海地质灾害多发区[1]。马贵镇境内发生了数量众多的山体滑坡(图1),主要集中在曹江干流两岸及6条支流两侧山坡。据高州市水务局初步统计,山体滑坡面积约776hm2,崩塌比4.65%。山上表土、松石嶙峋,河中砾石、砂土淤积严重,平均厚3~4m,河床变宽变浅,严重危及两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滑坡发生之处绝大部分在山顶、半山腰上,遗留在灾害点的松石点多量大,靠人工无法消除隐患,且松石所处的位置机械进入艰难,致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困难重重。大量发生于流域内山体的滑坡和崩塌体汇聚到沟道、河道内,为泥石流形成提供了丰富的松散固体物质,加之超量的降水,形成了威胁巨大的山洪泥石流灾害。据现场调查统计,马贵镇镇中心、大西支流产生了强度为强烈的泥石流,镇中心街道、房屋、农田被淹,河岸两侧平坦地区的房屋泥沙已淤积至1层楼,洪水位至2层楼,局部达到3层楼;周坑支流、小西支流、朗练支流、埕垌支流、龙坑支流产生了强度为中度的泥石流,支流出口的河道、道路已完全被泥沙堆积物覆盖;另有12条小溪也产生强度为轻度的泥石流,泥石流堆积物掩埋了两岸农田和乡村道路。马贵镇河道两岸岸坡及临河建筑、公路、桥梁、水利水电设施等损毁严重,冲毁桥梁11座,冲毁公路8.5km,致使许多村镇交通、通信完全断绝。

2.3生态系统受损分析

2.3.1森林生态系统受损台风“凡亚比”使马贵镇境内曹江两岸及其支流两边山体崩塌、滑坡面积约776hm2,山体植被遭受极大破坏(图2),垮塌形成的以岩石、泥土、砾砂组成的塌方阻塞河道和沟渠,为排洪除险留下巨大隐患。由于山体土层滑落造成的,给马贵镇内的大小山体留下了难以恢复的大创面,尤以大西支流两侧山体植被破坏严重。松垮和变薄的土层将使大面积植被失去立足之地,青山环绕的景象很可能数年间都难以重现。巨大的垮方量致使林地大面积减少,森林及其他植被的生态维护功能丧失,提高了山洪、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发生概率。

2.3.2河流生态系统受损此次特大洪灾形成的泥石流导致曹江河干流及其支流(如周坑、大西、埕垌、龙门垌等主要支流)的河岸冲刷严重,支流与主河段汇入处和曹江马贵段河床被抬高了3~4m,致使沿河村庄被淹,马贵镇中心街道房屋最高淹至3层楼,各支流出口两岸建筑淹至1层。周坑、埕垌、龙门垌河床改道,亟需尽快彻底整治危及村庄及住户的河堤,疏通危及民居安全的淤积河床。曹江马贵段受损前基本为自然河道,沿线两岸的堤防不完善,由于灾后泥石流携带的大量泥沙、石块进入河道,大块石、鹅卵石淤积河道,河道现状淤积严重。受本次灾害影响,马贵镇水源点及引水管路10km供水管路全毁。

2.3.3农田生态系统受损受损前,马贵镇人均耕地300m2,本次洪灾对农田生态系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马贵镇内被冲毁、淹埋的耕地达67hm2,地表被山上冲下的石砾、沙土覆盖,恢复耕种困难。位于河谷区域和山体中下部的坡地被泥石流、洪水冲毁和淹没,导致农田面积急剧减小,耕地灭失情况严重,部分村民小组甚至人均耕地不足60m2。#p#分页标题#e#

2.4生产、生活环境受灾分析

马贵镇河网支流发达,地势坡度较陡,土地资源紧张,民居随山就势,依托自然河岸谷地,形成村落,建筑形式以砖、砖混、木构为主。根据现场调查,生产、生活环境受灾情况如下。1)建筑物。位于山谷河口及河道岸坡的建筑物,处于洪水、泥石流和山体崩滑危险区,此次共有30处惨遭灭顶之灾,建筑物全毁,全镇涉及房屋损毁的有550户。位于山脚和山坡的民居受山体滑坡影响较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学校建筑在灾害中被严重破坏,尤以位于大西支流的马贵镇大西小学最为严重。位于马贵镇的曹江干流和支流的水电站23处损毁殆尽。2)水源。饮用水源受到严重破坏,马贵镇原有居民生活用水依赖山区泉水的管道接驳,水管被毁后全镇的居民生活用水困难,居民饮用水仅采取临时应急处理。3)道路、桥梁。道路、桥梁损毁严重(图3),给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灾后重建带来了极大不便,路基掏蚀、冲蚀严重,存在不确定的安全隐患。由于交通阻塞、运输不便,村民的水果、蔬菜无法运出,损失惨重。

3灾后水土保持生态修复

3.1总体策略

统筹考虑灾区重建与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从调整产业发展布局、扶持当地经济发展、推进城镇化发展、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政策等出发,统筹好重建与发展的关系,实现灾区振兴[2]。对灾区受损的自然生态系统坚持以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原则,逐步修复生态系统功能。在严重受损的区域,优先抢救、恢复区域生态功能,实施灾后生态保护工程;在中度受损的区域,适度控制开发,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以自然恢复和人工辅助相结合的方式恢复自然生态系统;在受灾较轻的区域,协调当前生态重建需要和今后长远发展的关系,以预防和保护为主。1)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马贵镇曹江干流许多河段还达不到5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应逐步提高防洪标准。2)加强村镇规划、严格管理山区群众房屋建设。村镇规划不仅为了保护耕地和规范建设,还涉及到经济发展、保护环境、公共安全等多个领域,村镇规划的实施不仅是对村镇外在物质景观的改变,更是对居民生活方式内涵的改变[3]。首先要做好房屋建设规划,多部门参与制定,房屋选址不占水路、不斩坡脚,做到“三避两高”,即避开洪水、避开泥石流、避开滑坡体,高根基、高位置;二是适当提高房屋建筑标准,基础可采用砖、石、混凝土等材料砌筑,加强房屋整体性安全,提高抗灾能力[4]。3)坚持“退地还河、退堤还河、退路还河”原则。科学利用土地资源,确保山区河流行洪空间,把防洪需求作为河谷地开发的限制条件;注意环境保育,尽量减少工程建设对斜坡的扰动[5];纠正为增加土地面积而侵占河道的行为,在公路建设中,合理选线,尽量减少对河流原有走势的影响,保持河道畅通。4)加强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加强对开矿采石、取土工程的监管,防止造成山体破坏引发水土流失;加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坚持治坡与治沟相结合,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不懈地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建设和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3.2分区规划及治理措施

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的根本,此次洪灾造成自然环境巨大破坏,生态修复任务十分艰巨。根据洪灾破坏的特殊性、生态破坏的程度、人类活动的关联性,将马贵镇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区域划分为重点治理区、次重点治理区、一般治理区、生态保育区以及河流景观恢复区5个治理分区(图4),各治理分区面积见表1。

3.2.1重点治理区重点治理区包括受灾最为严重的马贵镇中心区、曹江支流流域,以及对乡镇居民生活、生产以及交通安全有直接威胁的区域,主要措施如下。1)划定洪水、泥石流、滑坡直接影响范围。在河道防洪水位范围内,严禁一切建设活动,如修建房屋、公路等人为活动,在防洪水位线以上区域,保留一定范围的缓冲区域。河道两岸应确保山区河流行洪空间,把防洪需求作为河谷地开发的限制条件。对已发生泥石流、滑坡区域,划定危险区,在房屋建设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方面,避开这些区域,禁止一切人为破坏地形地貌活动,如修路、取土等。2)适当提高灾后生态修复标准。根据马贵镇河道防洪规划,主河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支流河道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现阶段河道堤防还未达到上述标准,因此,需加大重点治理区的河道防洪工程建设力度,逐步提高防洪标准。崩塌、滑坡区采取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治,在边坡安全稳定的基础上恢复坡面植被,提高区域的生态环境水平。工程加固主要有锚杆格构梁、坡脚挡土墙、主动防护网、被动防护网等,在坡体稳定的基础上,选取适合的乔、灌、草、藤进行植被恢复。坡度较陡、坡面为岩质的区域难以进行种植,对于这些崩塌区域,采用在坡脚种植攀缘藤本和客土喷播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6]。3)加强对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的预防预报。建立气象雷达站,加密自动遥测雨量监测站点,逐步建立有高科技支撑的防洪预警系统,为防汛调度、决策指挥提供依据。加强对广大干部群众防汛减灾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和联防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或少受损失。

3.2.2次重点治理区本区为重点治理区以外的受灾比较严重的区域,其位置相对稍偏,人口密集度低于重点治理区,主要位于马贵镇曹江干流最上游、受灾严重支流的偏远区。本区域的河道防洪要求应满足河道正常行洪需求,在河道防洪范围内不允许占用河道、破坏河岸的建设活动,河道堤防主要为保护两岸的农田,应结合小型农田灌溉工程修复受损的堤岸。本区域主要为泥石流易发区,即为泥石流提供固体物质的主要发源地,因此,应重点进行泥石流易发区的综合治理。采取山区沟道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措施,以防止泥石流的土石来源为主要目的,通过工程措施固定沟道,减小沟道纵坡,防止沟道下切,制止或减弱泥沙的形成与搬运,将砾石、泥沙沉积于固定的区域,使山洪和泥石流安全排走,再通过生物措施对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以最终达到有效治理泥石流的目的。同时,结合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土地利用方向,通过行政手段颁布相关法令进行封山育林,严禁乱砍乱伐造成生态破坏。

3.2.3一般治理区本区为重点治理区、次重点治理区以外,且对周边生产、生活具有重要生态改善作用的区域,以荒山造林、营建经济林为主要措施。主要包括郎练支流、埕垌支流、六塘支流、小西支流、厚元上游等各支流受灾较轻的区域。本区有林地面积较大,区内林地大部分为经济果林,但因管理不善低产质次,部分已放弃管理,应着重加强经济果林的管理,提高效益,同时将坡度超过25°的林地改造为生态公益林。在治理计划安排上可稍晚于重点治理区的治理计划。生态恢复治理规划时,结合整个小流域进行规划治理。同时,流域生态恢复也和当地居民的经济利益结合起来,不能片面地追求生态恢复效果而忽视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p#分页标题#e#

3.2.4生态保育区生态保育区是指除上述3种区域之外的中高山区域,主要包括马贵镇的东北和西南山地,面积30.06km2,是马贵镇重点林区。本区远离生活聚集区和交通干线,人烟稀少,人工修复成本太高,在措施布置上尽量减少人工干预,全面开展封山育林和封山护林,通过自然营力修复生态环境,特别是保护好阔叶树资源植被,保护珍贵树种,使区内森林群落向高级阶段演替。本次因洪灾造成的山体垮塌、泥石流等导致野生生物生境的连通性遭到破坏,严重影响了野生动物繁衍栖息的生境廊道,应采取人工重建或人工促进重建的方法恢复原生地带性植物群落,使受损的植物斑块重新连通恢复为生态廊道。

3.2.5河流景观恢复区此次洪灾对马贵镇曹江干流及支流两岸造成严重破坏,堤岸几乎全毁(图5),河流两岸的生态环境及景观亟待恢复。结合水土保持流域综合治理措施,通过“近自然”的景观设计手法,恢复河流受损的生态系统;充分挖掘当地历史文化内涵,以空间为载体,糅合当地人的生活方式,构建生态景观廊道,成为贯通山水基质的生态廊道或拉长的生态斑块,创建集生态和观赏活动于一体的景观体系,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系统[7]。河流景观恢复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措施。1)重视河流形态的时空性。河流形态多样性是流域生态系统生态环境的核心,是生物群落多样性的基础,也是河流景观多样性的基础。利用河流具有侵蚀—搬运—堆积的自然作用特性,通过河流自身的运动,自然演变为具有蛇行、浅滩和深潭、定期淹没等多样性的河流形态,营造生境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丰富的河流景观。2)恢复与重建河流生态交错带。河流是一个流动的生态系统,它与周围的陆地有更多的联系。在水陆联结处的河滩湿地,聚集着水禽、鱼类、两栖动物和鸟类等大量动物,而植物也有沉水植物、挺水植物和陆生植物以层状结构分布。在河道工程治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河流的水文周期变化,恢复河流的漫滩,营造季节性的河滩湿地景观。人为干涉的生态恢复演替是提高生态恢复速度的有效手段,建立自然型的生态河岸不但能增加城镇绿化面积,还可为市民提供休闲空间[8]。3)营造景观多样性、建立滨水绿色廊道。利用上、中、下游的生境异质性以及干流与支流的生境异质性,营造生物群落的多样性,从而构建景观的多样性。在河流两岸一定宽度营建植被缓冲带,促进河岸带生态修复。通过过滤、渗透、吸收、滞留、沉积等机械、化学和生物功能效应,使进入地表和地下水的沉淀物、氮、磷、杀虫剂和真菌等减少。同时,以乡土树种为主营建的河岸植被缓冲带,既可体现乡土植物景观特色,又可为本土生物提供适宜的生存空间。

4结语

第9篇:海洋生态修复案例范文

2月6日,一场关于“新常态下中国低碳经济发展样本与未来”主题论坛暨“寻找2015中国低碳先锋100”大型公益活动启动仪式在经济日报社举办,本次论坛由经济日报社指导,《经济》杂志社主办,中经恒兴(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办。专家们从自身研究的领域,就低碳发展的政策、路径、法律和金融保障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为推动中国低碳发展竞争力作了一次有益的尝试。

改革与创新是关键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指出,所谓低碳发展,既要低碳,又要发展。低碳发展具有“三低”即低消耗、低排放、低污染和“三高”即高效率、高效益、高循环两个特性。

低碳发展竞争力是可以衡量和比较的,分母是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子是GDP,其核心含义是要提高单位GDP碳排放量。影响分母的因素主要包括,能源结构和能源利用的效率、产业结构,以及交通、建筑、生活方面的碳排放;而影响分子的因素,目前看来,除了原有的出口、投资、消费“三架马车”外,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力多来自于大规模生产要素的投入,财税制度、金融制度、土地制度甚至考核制度。

要想增加分子与分母的比值,降低单位GDP的碳排放水平要大力发展绿色低碳技术、淘汰高碳产业,优化产业结构,特别是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交通、低碳建筑,倡导低碳生活,增加森林碳汇,这些都是有效提高低碳发展竞争力的重要基本路径。

提高低碳发展竞争力的关键举措,李佐军强调有以下6点:

第一,降低GDP增长速度的预期,追求可持续的、与潜在经济增长率相适应的绿色增长率,如果还像以前一样,一味追求GDP高速增长,赶超发展,那么所有低碳发展的效果都达不到。路要一步一步走,饭要一口口吃,工业化和城镇化也要循序渐进向前推进。

第二,推进改革,不管是降低二氧化碳,还是提高产出,根本的出口在改革,尤其是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推进一系列生态文明制度的改革以及与此相关联的财税制度改革。

生态文明制度的改革首先是产权制度,包括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建立环境产权制度;其次是相关市场交易制度的健全,例如,碳排放交易制度、污染排放权的交易制度、水节能交易制度等;再就是对重要资源能源的价格机制进行改革,要反映它的稀缺性,减少浪费,这是市场的3个最核心特点。

政府方面的制度改革主要有4个方面,一个是激励制度,其中最突出的是生态补偿制度;二是约束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建立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最严格的环境审查赔偿制度,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生态红线制度,污染排放制度,总量控制制度等;第三就是监管制度,包括环境保护的监管制度,联防联控的机制;四是问责制度,干不好要问责,岗政同责。把这些方面逐步建立健全起来,低碳发展就会顺理成章。

第三,实施全面创新,提高生产效率和碳的生产力都要依靠创新,包括组织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管理或服务创新,尤其技术创新是驱动低碳发展关键因素。

第四,转型,包括要素投入结构的转型、产业结构的转型、区域结构的转型、财富分配结构的转型等。

第五,加快考核制度,之所以将其单独列出来,是因为它太重要了。过去以GDP论英雄,没有人去追求低碳发展,如果将其切实纳入干部考核,必须追求低碳发展,政府就会带动绿色发展转型。

第六,形成全社会低碳发展共识,不要一提雾霾环境问题,都要归咎到环保部,所有的部门都有职责,我们每个企业、每个人在低碳发展中都承担着职责,所以正确的方向是要形成全社会广泛的共识,让每个主体自觉采取绿色低碳的行动,形成巨大的推动力,如此才能实现低碳发展,提高低碳竞争力的中国梦。

需因地制宜、全民参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研究室主任周宏春着重指出,在绿色发展过程中存在误区,强调要树立实事求是的发展观和因地制宜的发展方式。

低碳产业的一个核心问题是传统能源的高效、清洁、安全、可持续利用。周宏春指出,1995年以来,剔除中国因素外的全球煤炭消费占比保持了相对稳定,在20%上下波动。2013年,全球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的比重上升至30%左右,其中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占到一半以上。在高效清洁利用的产业及其伴生产业中,与其他国家相比,我们仍处于起步追赶阶段,因此要鼓励真正的创新。

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是我们未来的发展方向,低碳必将在能源领域发生革命,这一点无庸置疑。目前,世界能源发展的方向是双轨并行,一条轨道是以美国为代表的页岩气革命,能源向优质化方向发展,核心是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另一条是以欧洲为代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革命,他们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

国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经历了一个很长的过程,技术相对的成熟。但是我们大规模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条件还不具备,不可能一口吃成胖子,因此要特别强调因地制宜地发展。在没有掌握核心技术的情况下,一些地方盲目地上大项目,搞,依靠国家补贴形成低碳产业发展繁荣的假象,只能是劳民伤财。同时,在农村发展可再生能源一定要有农民的积极参与,让农民从中得到好处。

谈到低碳服务业,包括投融资、碳交易市场、产品的低碳认证等,周宏春表达了自己的看法,碳市场的重点不在交易,需要对产品进行科学的论证,而非一哄而上地搞碳市场。

实现低碳发展是整个产业链的全面发展,既有认识的转变,也要有技术的支撑,统筹规划,更主要的还需公众参与,只有大家一起行动起来,低碳产业才能真正成为引领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先锋。

城市要有低碳规划

湖南工业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院长、全球低碳城市联合研究中心副主任周跃云强调了城市低碳发展中基础性规划、目标及方法的重要性。他指出:城市的低碳规划是在经济新常态下,资源环境约束条件下,很重要的一种手段。

城市低碳发展规划是对区域低碳发展现状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围绕低碳产业、低碳能源、低碳建筑、低碳交通等领域进行较为系统的基础性规划和多个部门的专项规划。

城市低碳发展规划的目标从短期来讲,就是在保证城市经济稳定增长的前提下,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利用结构,控制或者减缓温室气体的排放。从中长期来讲,积极发展第三产业,探索有效的城市低碳转型模式,消减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从低碳发展的长远来看,一方面是要注意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第二个就是要构建以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医药等为代表的城市低碳排放特征的产业体系。

在城市低碳发展中,污染场地修复成为一个重要的方面,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总工程师宋云对污染场地的现状有着深刻的认识。他指出,污染场地在得到修复的同时还可以带来经济效益,促进经济发展。

以北京宋家庄为例,从2006年、2007年修复后实现土地增值,并且随着公交枢纽、地铁站的开通,进一步提高房地产和相关产业的发展。整个修补跟最后土地再利用是结合在了一起,土地的发展规划和建设, 低碳城市就必须要低碳建筑。

总结国内外成功经验,鼓励棕地再利用,明确法律引导,使用财税激励,协调各方及公众参与,促进就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生态水平将得到显著提高。

宋云认为,今后的场地修复市场需求依然旺盛,政府给政策,企业和金融公司可以积极参与,废地就可以变成花园。

气候变化需法律保障

低碳发展离不开金融环境建设,以规范市场行为,调节价格。与此相关的气候变化也离不开法律建设。对此,北京环境交易所发展研究部主任綦久f和国家发改委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政策法规部博士丁丁总结了最近一个阶段的工作进展,并对各自研究领域的未来,提出建议和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