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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文明用餐,不剩菜不剩饭”为主题,以提高广大审计干部文明素质为目标,倡导节俭用餐,反对消费陋习,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培养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气。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文明用餐,不剩菜不剩饭”主题,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整治就餐中的铺张浪费现象,改变饮食陋习,引导广大审计干部就餐不剩菜不剩饭。
三、行动内容
广泛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主题教育活动,定期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引导审计党员干部做杜绝浪费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做文明餐桌的推广者和监督者。一是带头遵守公共道德规范,主动践行“文明用餐,节俭消费”,公共用餐场所不肆意喧哗,吃不完打包带走,外出就餐不求奢华、不讲排场。二是带头遵守“文明餐桌”行动承诺。在机关(食堂)餐厅用餐礼让他人,遵守秩序,珍惜粮食;公务用餐点餐适量,不讲排场,剩菜打包。三是带头宣传“文明餐桌行动”,推动餐桌文明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是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的措施之一,是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的一项重要指标。全局上下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落实责任制,形成全员参与、全员监督的活动机制,推动“餐桌文明”行动各项工作制度建设,使“不剩饭不剩菜”理念转变为广大审计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市**区教育局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指引,为了加快**中心小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速、提质、提效,夯实主体责任,围绕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推动学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营造节约型校园创建氛围,促进学校、城市精神文明与生态环境建设。
我校共有四十六个班级,近1900名师生员工,每天都要产生一些垃圾,如废纸、旧书报、食品包装、厨余物品等,其中以废纸为最多。
鉴于上述情况,学校在依法治校,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思想指导下,培养学生“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意识,让垃圾分类成为一种习惯,同时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提升师生环保素养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置能力,以学生影响家庭、社区,为我校实施垃圾分类打好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略
副组长:略
组员:
略
三、工作目标
(一)责任分工明确
1、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统一部署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宣传动员、保证推广及分类工作所需经费。
2、校长室、工会负责对教师的宣传教育,检查各部门工作完成推进情况,负责教师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负责信息报送、阶段工作总结等。工会负责垃圾分类先进办公室评比活动。
3、德育处、大队部负责对学生的宣传教育,保证学生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并组织学生志愿者对师生投放垃圾的分类情况进行督促,切实宣传倡导绿色健康和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减少垃圾产生。
4、总务处负责设置垃圾分类集中棚,做好学校、教室、办公室、食堂等垃圾桶准备工作,督促垃圾回收部门进行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工作。布置学校垃圾分类氛围宣传工作。
5、教导处开展多学科教学渗透,做好垃圾分类“进课堂”的活动,结合学科特点,把环保意识、垃圾分类的知识有机地融入课堂教学中。
(二)组织宣传动员
组织全体师生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利用校园网、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开展以“垃圾分类、保护环境”为主题的各类活动。切实提高学校全体师生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
学校通过校园电子屏幕和宣传板块,进行垃圾分类宣传语和知识的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全校师生的环保意识。通过专题升旗仪式、校会广播和全教大会,进行有关政策宣传学习,提出师生垃圾分类倡议活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倡并鼓励师生实行垃圾分类投放,垃圾分类处理,让全校师生逐步养成自觉进行垃圾分类处理的好习惯。
(三)参与社区共建
与社区、家庭开展垃圾分类达标共建活动,深入社区宣传和参与垃圾分类,促进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开展亲子活动,共同提升环保意识,低年级制作电子亲子宣传小报《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三、四、五年级撰写《垃圾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征文,向父母进行宣传;走进社区,参与曹杨村史馆关于垃圾分类宣传展示活动;结合假日小队活动,在社区开展或参与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
(四)设置分类设施
学校走廊和垃圾安放处按照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设置垃圾收集设施。餐厨垃圾收集设施,主要集中于学校食堂。后勤部门在各教学大楼、校园操场等地,配置装设分类垃圾桶,张贴分类名称,建立和完善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台帐制度,引导学生将垃圾分类付之于行动创设硬件设施环境。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为宣传、启动阶段
主要内容:
以宣传普及垃圾分类意义和方法为重点,提倡、鼓励师生实行垃圾分类投放,让全校师生逐步养成自觉进行垃圾分类处理的好习惯。
(二)第二阶段为实施、推广阶段
主要内容:
1、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各种渠道、全方位开展垃圾分类处理的宣传教育活动。
2、把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与依法治校,与日常行为规范,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加强管理过程的监督、整改。
3、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亲子活动,做到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的效果,带动家庭和社会参与,形成从校园到社区、从行为到文化践行垃圾分类新风尚。
(三)第三阶段为展示、总结阶段
主要内容:
做好垃圾分类的总结工作,积累经验,加以推广,做好“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实施情况自查表”,积极申报该项活动的创建达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强化教育系统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落实到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落实主体责任。
学校负责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负责制定垃圾分类回收工作方案及日常具体工作。落实专门人员;学校要建立德育、少先队、工会、后勤部门等多方参与的协同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全校师生积极配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网络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和完善安全监管体系。一是根据区食安办下发的全年工作方案,拟定本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方案、机构职责,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镇食安委的牵头作用,强化食品生产企业、流通领域和餐饮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合作。二是强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居)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探索成立食品药品社区监管志愿者队伍为补充,形成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基层单位的目标考核范畴,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纵深发展。三是建立健全食品经营户动态信息,每月进行信息上报、核报,及时掌握本辖区内有证户、无证户、注销户、歇业户、备案户的基本情况,做到上下联动,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
二、各方联动,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巩固和扩大食品安全示范镇示范效应,结合区食药监局下发的《区无证餐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今年全镇将专门制定整治无证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专项整治工作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疏堵结合”为实施原则,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取缔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坚决遏制增量、有效解决存量、确保减少总量”为工作目标,全面准确摸清辖区内有证和无证餐饮服务单位底数,集中开展地下加工、无证生产清理整治取缔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无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分析汇总,找准问题原因和症结,联合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共同破解无证难题,为全区统一设立“规定时间、规定区域、严格监管”的流动摊临时疏导点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各部门要资源共享,建立信息通报协调机制。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监管
重点整顿建筑工地食堂、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无证餐饮单位;查处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非法加工提炼使用地沟油等行为;加强对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领域,以及熟食卤味、生食水产品、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还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日常检查和新证核查。按照区食药监局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业、企事业单位食堂、现制现售等行业的日常卫生检查;对新发证户在收到新发证户名册后二周内及时进行现场核查,确保检查覆盖率及检查频率。
2、加强歇业单位和注销户监管。对在检查中发现已歇业或停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调查和追踪其歇业或停业的时间,做好检查笔录取得店主、邻居、现有的经营户等人的旁证并签字,及时向食药所报告并协助办理注销卫生许可证的手续。
一、活动目的
以保持清洁干净、创优工作环境为目标,以突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为重点,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垃圾不落地”的习惯养成和提高自身文明素质做起,美化净化绿化办公环境,增强职工劳动保护与健康意识,以实际行动投身“三县三城联创”和“清洁家园、和谐乡村(社区)”活动。
二、活动对象
机关各科室;各社区、村;各驻坎部门站所、中小学校、企业(“三龙”企业、规上企业等)。
三、活动标准
(一)办公室内。办公桌面整洁,物品摆放有序;资料柜内书籍、资料、物品摆放整齐;室内地面、窗台面等洁净无灰尘,无积水,不堆放杂物、垃圾;门、窗洁净无灰尘,室内物品无积
尘,无卫生死角。
(二)办公楼内。办公楼内地面洁净、有绿色植物、墙角无蛛网;楼道窗户玻璃干净明亮;痰盂、纸篓干净、勤倒,摆放有序;楼道、会议室有明显禁烟标志,办公指示标识明显无误;厕所有专人保洁定期消杀,卫生设施齐全,便池洁具无积垢,地面无积水,无蝇蛆,无异味。
(三)办公大院。院内容貌整体清洁;路面和花坛内无纸屑、杂草、痰渍;无杂物堆放;无乱停放车辆;墙面无乱贴乱挂;楼房的房檐挑台环境清治,无卫生死角;有条件的单位做好绿化、美化、亮化。
(四)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健全,餐具消毒保洁到位;从业人员卫生良好,工作衣帽整洁,持有健康证;配备“三防”设施,无卫生死角,确保食堂内无蝇、无鼠、无蟑螂。
(五)房前屋后。落实“门前三包”;与业主签订卫生保洁责任书,明确保洁责任;无垃圾死角;无空调外机落地;无涂乱写,乱张贴。
(六)车辆。司乘人员文明驾乘,停放有序,无乱抛乱丢垃圾现象。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底前)。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制定相应方案。要围绕“洁美机关”竞赛活动目标任务,抓好宣传发动,利用会议、公告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多方位的宣传和引导,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4月1日至4月30日)。要对照“洁美机关”竞赛活动要求开展自查,发动干部职工人员集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和管理盲区,加强卫生基本设施建设,美化整洁办公环境。
(三)常态管理(5月1日开始)。要建立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划定责任包干清洁区块,组织开展周末大清扫。加强日常性检查和督促整改,严格奖惩措施,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全面部署。为确保“洁美机关”竞赛活动有序推进,成立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林可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附件1),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一部署。下设办公室,由街道总工会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督查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的总体目标,以我区开展“城区建设管理年”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垃圾不落地,文明在手中”活动,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形成“人人参与、洁净岛城、文明**”的浓厚氛围;大力开展“奥运连着你我他,爱国卫生靠大家”的第十九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按照《**市人文奥运运行计划纲要》要求,结合**年奥帆赛测试赛,动员广大市民积极行动,共同参与,掀起群众国卫生运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以良好的城市形象迎接2008年奥运会的到来。
二、组织领导
为更好的开展此次活动,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街道成立以赵六国主任为组长,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中队、**区城维总公司洛阳路分公司、洛阳路工商行政管理所、各社区和驻街单位负责人组成的爱国卫生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事处全面负责协调、督查、指导、检查等工作,爱国卫生月工作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城管科,由吴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街道辖区内涉及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确保此次活动圆满完成。
三、爱国卫生活动月主题
城区:“奥运连着你我他,爱国卫生靠大家”
郊区:“村容整洁,人人有责”
四、爱国卫生活动月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全面开展单位、居民楼院卫生整治活动。首先,驻街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社区要成立组织加强领导、积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居民群众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以本单位食堂卫生、厕所、垃圾管理为重点,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和门内卫生达标责任制,搞好本责任区卫生。按照市容管理的统一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门面、橱窗、牌匾、霓虹灯等的装饰美化,进一步提高本单位卫生水平。其次,在实施背街小巷整治工程的同时,要按照“两无三化”要求彻底清理整治居民小区,进一步完善楼院的公共设施,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再次,各社区在卫生活动月中还要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对居民饲养的宠物和鸟类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保证粪便不污染环境。要加强对职工、居民和外来暂住人员的宣传教育,人人做到不乱到垃圾、杂物,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责任部门、单位:办事处城管科、宣文教科和卫生科、社区居委会、城管行政执法局城管一中队、驻街单位、辖区物业管理公司。
(二)规范集贸市场管理。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严格城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规范经营秩序,商品划行归市,设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完善给水、排水设施,环卫设施齐全,公厕和垃圾站处置符合卫生要求;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严禁无证、占道经营。
责任部门、单位:办事处经发科和城管科、洛阳路工商行政管理所、城管行政执法局城管一中队。
(三)整治环境卫生。治理城乡结合部、道路两侧、城中村周边等积存的各类垃圾、白色污染和“树挂”,同时要加大对道路保洁、垃圾收集与运输,提高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覆盖率,将环境卫生管理延伸到社区、楼院,建立楼院卫生清扫保洁制度和监督考核制度,切实抓好环卫设施的建设及垃圾中转站的管理。加大日常巡查督导力度,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对严重影响居民群众生活和市容形象的重大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要落实责任,严格措施,彻底解决。
责任部门、单位:办事处城管科、城管行政执法局城管一中队、**区城维总公司洛阳路分公司、社区居委会、驻街单位。
(四)加强行业卫生管理,开展爱国卫生月除“四害”活动。各社区和驻街各单位在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中,要认真开展集中灭鼠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市预防与控制病媒生物规定》,认真做好以灭鼠为重点的爱国卫生月除害防病工作,科学、合理使用除“四害”药物,确保“四害”密度不超过国家标准。一是要完善、规范防鼠和灭鼠设施,按标准要求设置灭鼠盒和灭鼠屋,按规定要求科学合理投放鼠药,确保灭鼠效果;要认真组织群众整治环境卫生,彻底清理积存的垃圾及杂物,消除老鼠孳生场所,并坚持常年灭鼠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清除鼠害孳生地,完善防鼠设施,按统一标准和时间投放鼠药。这次爱国卫生月灭鼠用药继续使用第二代抗凝血剂灭鼠药,严禁使用毒鼠强(424)、氟乙酰胺、氟乙酸钠、甘氟等剧毒急性灭鼠药。三是要按照统一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灭鼠屋的规范工作,对未设置灭鼠屋的区域,要因地制宜进行灭鼠屋的规划建设,按照国家爱卫会推荐的标准在隐蔽处每隔15-20米设置1个进行设置,同时要清除不合理设置的灭鼠屋,特别是设在明处和人员流动频繁的区域鼠屋应坚决撤掉,严禁乱设灭鼠屋,杜绝乱投药现象。四是灭鼠用药咨询及购买药物等与办事处城管科联系(联系电话:)。五是4月16—20日为统一灭鼠投药阶段,4月23日-4月27日检查阶段。驻街道所有单位和社区都要按要求开展灭鼠活动,鼠药应足量投放到位,严禁搞形式、走过场,区爱卫会将不打招呼进行检查、督导。居民楼院的灭鼠用药区爱卫会免费提供。爱国卫生月灭鼠活动结束后,各单位都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将工作总结和灭鼠情况统计表于4月底以前报办事处城管科(电话:)。办事处卫生科和城管科要加大对重点单位、行业除“四害”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密度监测的力度,重点加强对“五小”行业的卫生监督。
责任部门、单位:办事处城管科和卫生科、社区居委会、驻街单位。
(五)加大卫生活动月的宣传和监督。驻街各单位和社区居委会要加大对爱国卫生活动月的宣传,张贴和悬挂爱国卫生活动月公益性宣传口号和横幅,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使爱国卫生活动月工作家喻户晓、人人参与;对爱国卫生活动月工作,街道办事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电话:),认真办理和解决卫生月活动期间群众举报的有关卫生问题,特别是解决影响城市卫生形象和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卫生难点问题;要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以媒体宣传、健康讲座、健康咨询等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居民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责任部门、单位:办事处城管科、卫生科、宣文教科、社区居委会、驻街单位。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3月26日-3月31日)
街道办事处筹备召开第十九个爱国卫生活动月动员大会,下达爱国卫生活动月实施方案,全面部署爱国卫生月活动。驻街各单位、各社区要制定爱国卫生月活动计划,层层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确保爱国卫生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组织实施(4月1日-25日)
驻街各单位、各社区在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居民群众和志愿者全面整治单位卫生、环境卫生的同时,搞好家庭、楼院卫生;要进一步落实爱国卫生月除“四害”工作,将“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并积极主动参与驻地卫生月活动。
(三)检查验收(4月26日-4月30日)
1、驻街各单位、各社区负责检查验收本单位、本辖区内卫生活动月开展情况,并将检查落实情况、卫生活动月总结于4月底前报街道办事处城管科,街道办事处将于4月25日前对我辖区进行一次检查。卫生活动月期间实行每周报告制度,每周五上午将本周开展情况和下周活动安排报办事处城管科(电话:
2、区检查验收(4月27日-4月28日)
区爱卫会按照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我街道卫生月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1、全面实施建制公立乡(镇)卫生院(站)标准化建设。一是以“五统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风貌、统一标识、统一配置)为核心,对公立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标准化改造和完善,以进一步优化功能布局、美化院容院貌、改善基础设施,进而提高公立卫生院的整体服务水平。截止6月底,全市224个(其中彭州新兴镇因建水库该镇卫生院暂不建,即全市实际应建223个)标准化建设项目,已开工222个,占总数的99.5%;已完工190个,占开工总数的85.6%;二是按照《*市村卫生站建设标准(试行)》、《*市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对村卫生站的管理体制、人员、设备、设施等方面制订了统一的标准。对全市2230个行政村、471个涉农社区按项目建设规划设置,共需建设村卫生站2336个,现已完成1072个,其余的1264个村卫生站将在*年底全面完成。
2.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在定编、定岗、定责、定员的基础上,以“三分开一委派”(管办分开、医药分开、收支分开、会计委派)为切入点,再造公立卫生院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本着先易后难,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新都区、彭州市、都江堰市等分别在3个、4个、5个公立卫生院进行了试点工作,在成立了医院管理中心,药品集中配送,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方面作了很好的尝试。新津县遵循“先调查、后商讨、再定案”的原则,制定了一套完善、可行的乡(镇)公立卫生院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一是乡(镇)公立卫生院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纳入财政预算,财政为全县乡(镇)公立卫生院交纳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并财政按照原经费补助渠道拨付公共卫生经费,通过强有力的监管,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其余区(市)县也正在进行积极稳步探索和推行。
今年3月市委书记李春城在作客央视《小崔会客》节目时,将农村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作为*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进行了介绍。
经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后的公立卫生院,其就医环境、功能布局得到了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整体服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门诊人次、住院人次与同期相比相应增加,而每门诊人次费用、住院人均费用下降了15%以上,不仅为农民提供了一个舒适、优美、方便、实效的就医场所,也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构建了一个优质、高效的服务载体。可以坚信,这项工作全面完成后,必将对提高我市农村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机构能力,更好地发挥公立卫生院的枢纽作用,从而推进城乡卫生一体化,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二)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顺利完成国务院在*召开的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吴仪副总理参观了青羊区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会代表300多人参观了五城区(高新区)的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出台了支撑社区卫生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是经过近一年的时间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府发[*]38号);二是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综合配套的政策支撑:劳动保障、财政、人事等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20多个配套文件,如财政对社区公共卫生经费按服务人口进行补助,中心城区的补助标准已从年人均5元提高到20元,其余区(市)县不低于年人均10元。
3、统筹规划、加强标准化建设。合理布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八统一”要求,加快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目前已完成70%的建设任务。
4、扎实推进双向转诊制度建设。作为*省对口支援的试点城市,在省卫生厅的大力支持下,启动了16家驻蓉部、省、市三甲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中心城区5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目前有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64家对口指导全市8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了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对口支援的全覆盖。
5、启动了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改革工作。一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武侯区、青羊区已启动收支两条线的试点工作,高新区、金牛区正在论证中;二是武侯区实行了药品零差率等工作。
6、加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一是开始了全市710名社区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二是举办短期短缺专业班4期487人。
(三)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按照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结合推动城乡一体化的战略规划,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医疗卫生应急救治体系、信息网络体系、应急指挥体系。
重点建设六个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紧急救援中心、*市妇女儿童医学中心、*血液中心。
1、不断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对能力。一是制定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送审稿)、《*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送审稿)上报市政府。指导各区(市)县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乡镇)应急预案;二是加强卫生信息体系建设的步伐,在全市20个区(市)县分别举办了该系统使用培训学习班;三是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举办全市急救技能大赛,参加省市“*天府”生化反恐演练、市大面积停电事故演练;四是加强卫生应急信息报送。进一步统一规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和要求,提高信息报送、分析质量;五是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的市、区(市)县、乡三级联动机制。
1—5月,*市急救指挥中心受理呼救电话289217个,救治伤病员数38263人。上半年,共接警处理重大突发公共事件25起,均得到及时处理
2、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不断完善。完善了传染病、地方病、食物与职业中毒等的监测、报告和处理应急网络体系。进一步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加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非典、霍乱等疾病的监测工作,着力控制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乙肝等重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认真做好中央补助经费艾滋病、结核病、计免等项目工作,强化慢性病防治工作,注重疾控机构能力建设,提高技术水平。全面贯彻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积极开展艾滋病综合干预措施,使艾滋病在我市得到有效遏制。*年我市人均期望寿命为74.78岁。
3、卫生监督工作不断加强。举办了食品、学校、医疗执法、公共场所、职业卫生、依法行政培训;对农民工进行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全面推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继续推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推广到游泳池、美容美发和洗浴等场所;加大食品卫生执法力度;开展部门联动,与整规办、工商局、公安局、监察局、计生委、科技局等联合重拳打击非法行医;做好大型活动(会议)的卫生保障工作。
4、信息网络体系。在现有卫生防疫信息系统基础上,实施了向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延伸,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实现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在线报告。
5、医疗救治体系。制定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方案》。重点建立多维子体系,即传染病救治体系、紧急医疗救援体系、职业中毒和核辐射应急救治体系、传统医学诊疗体系。
6、强化妇幼保健的公共卫生职能。一是重点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积极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实施母婴安康项目;二是在对贫困孕产妇实施500元一次性救助的基础上,要求区(市)县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当地民政、财政部门建立“贫困孕产妇急救专项经费”。龙泉驿区拨付100万元专款建立“贫困孕产妇生育救助专项资金”,对辖区内贫困孕产妇孕期检查、住院分娩、新生儿疾病筛查、母子系统保健及高危孕产妇抢救等一系列费用实施救助,救助金额最高可达5万元。
今年上半年我市孕产妇死亡率为25.75/10万(36.17/10万,含流动人口)。
(四)继续做好各项卫生工作
1、继续推进科技教育工作。一是规范经费使用范围、程序,积极推荐3项市重点学科申报省重点学科;二是83个项目申报省卫生厅科研项目;三是对1项适宜技术进行推广,覆盖12个区(市)县;四是继续开展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五是实施与蒙比利埃市医学院签定的医疗卫生合作项目;六是深化卫生信息化建设。完善《*市卫生执法监督信息管理-执法办证系统》、《*市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及处理分析系统》、《*市卫生系统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市卫生信息数据中心》的建设。建立*市卫生信息数据中心机房,实现全市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资源整合和有效利用。
2、加强中医药体系建设。
(1)上报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事业和中药产业发展的决定》(代拟稿)。正式下发了《*市中医药发展“*”规划》。
(2)进一步加强城乡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一是为启动我市14家县级中医医院的房屋改造及设备配置项目进行了基础调查;二是将乡镇公立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截止6月底,全市乡镇公立卫生院中医科设置已达97.9%,村卫生站75.1%能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设置已达100%,中医药人员配置比例达到16.21%,社区中医药服务量达到29.25%,社区卫生服务站90%以上能提供中医药服务。青羊区已建成为我市第一家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三是5月19日,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视察了*中医名医馆、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都江堰市中医医院,对*市在抓“三名”建设和城乡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
(3)组织开展了“*市首届十大名中医评选”,评选结果已通过政府常务会审议。对*市首批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工作进行了结业考核。
(4)积极组织申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继续做好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工作,目前我市已有14个艾滋病人正在接受中医药治疗。
(5)加强县级中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和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新都区中医医院、金堂县中医医院已被列入了国家中西部地区县级中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单位;郫县中医医院、龙泉驿区中医医院已被确定为国家中西部地区县级中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项目单位。
(6)继续举办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骨干培训班,有52人报名参加今年的培训。继续开展乡村医生中医学中专学历教育,已印发相关报名通知,招生工作正在进行。我市上述两项工作的成功经验在今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的全国农村中医人才培训项目会议上进行了交流。
3、严格规范医疗秩序。着力加强对医疗机构监管,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行医,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依法执业,严格制度,规范行为。制定下发了《*市医学检查结果互认暂行规定(试行)》、《*市卫生局关于实施市级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医院医师考核实施方案》、《*市卫生局关于大力开展“惠民行动”的实施意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的紧急通知》、《*市卫生局关于对医院储备点血液安全监督检查的情况通报》、《*市特殊优惠医疗服务补贴办法》等文件。切实抓好“医疗质量评价”工作,建立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监控体系,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定期医院医疗质量信息,完善住院费用清单制,实行医疗收费及药品价格查询制度。巩固无偿献血成果,确保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保证临床急救用血需要与安全,维护人民健康。
一、工作目标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回收利用率达50%以上,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典型经验模式。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
一是充分利用公开宣传栏、政务中心窗口、LED等载体,定期张贴和播放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在机关食堂等明显处张贴宣传海报,利用好微信工作群及时垃圾分类方法和信息,切实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工作。
二是开展机关干部联村(社区)宣传活动,向村(居)民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知识,当好分类宣传员。协助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制止乱丢乱扔、混装混运生活垃圾等现象,当好分类督导员。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身边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当好分类示范员。
(二)健全分类体系
一是增设分类容器。在楼梯间、楼层廊道等公共区域,设置垃圾分类箱;按照便捷、安全的原则,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在食堂与就餐区域设置餐厨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茶水间设置收集茶叶渣、瓜果皮的收集容器。同时增设垃圾集中存放区域,集中存放区域配置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相配套的标准容器。
二是提倡类别投放。各机关干部应按分类目录要求以及单位具体规定,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鼓励对可回收物中的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塑料等进一步细分。保洁清运要完善分类收运服务,对餐厨垃圾、其他垃圾进行日产日清,对有害垃圾每月定期收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质量检查,对分类垃圾质量严重不达标的实行通知整改。
三是巩固源头治理。积极在各办公室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行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鼓励自带水杯,使用可更换笔芯的签字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深入实施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产生;提倡源头治理。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做好废快递包装物、废饮料包装、废玻璃、废塑料等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工作。对餐厨垃圾产生源头细分类别,争取二次利用,最大限度减少生活垃圾的排放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加强统筹指导,把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作为精神文明单位创建、环境建设和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内容,狠抓任务落实。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二)广泛宣传教育
各部门要坚持以群众为主体,深入发动,创新宣传,激发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让每一个干部职工都自觉投身其中、当好主角。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以食品放心工程为基础,“三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手段,增强综合监管能力为保障,着眼于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创建目标
经过一年的努力,使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指标达到省食品安全示范县验收标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状况较为满意。
三、创建标准、责任分解和工作措施
(一)管理体系与工作机制
1、食品安全工作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检查考核,有经费保障。
牵头单位:食安委。
责任单位:食安委办公室、财政局、主要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县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计划部署,严格检查考核;县财政局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责任部门成立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平时按计划积极开展巡查,并有记录,年终根据责任制开展考核,奖优罚劣,能确保必要的工作经费支出。
2、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教育局、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经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工作措施: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对部门和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及主要责任部门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各乡镇(街道)与各行政村(社区)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相关监管部门、各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与食品相关生产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教育局与各县属学校、学区、镇(乡)校签订责任书,各学区、镇(乡)校与下属学校签订责任书;各乡镇(街道)、主要责任部门均建立健全内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3、“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在实现全覆盖的同时开展扩面、提质、增效工作。乡镇连锁超市向较大行政村和学校延伸,“放心店”向厂矿、社区和较大自然村扩展;农村“放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到95%以上;着力探索解决“无店村”的安全食品保障问题。
千万工程提质扩面及“无店村”安全食品保障责任单位:经贸局、工商局。
工作措施:完善“千万工程”政策,加大扩面、提质的扶持力度;与连锁龙头企业签订扩面提质责任书,加强连锁门店的食品安全检查;探索“流动配送车”的运行机制,基本解决“无店村”的安全食品保障问题。积极推进“放心店”连锁化改造进程。已改造为连锁龙头企业门店(包括直营店、加盟店)的“放心店”,由龙头企业采取巡访制度实现配送;其他农村“放心店”通过与放心批发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实行配送。
4、加强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治。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的职能。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各乡镇(街道)、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经贸局、教育局。
工作措施:进一步整合农村公共安全监督员队伍,加强对基层监督员的指导、培训和管理;加强各基层工商所、卫生监督分所与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的沟通联系,齐抓共管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由县食安委办公室负责牵头健全落实食品安全统一举报和奖励办法。
(二)种植养殖环节
1、开展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工作。鲜活农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农业局(其中放心农资连锁体系建设责任单位为供销社)。
参与单位: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加大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
(1)全面开展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制定《*县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工作原则、建设内容及保障措施等。二是全面开展农资诚信经营承诺。年内完成与全县260家农资经营企业、20家兽药经营企业的业主签订“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继续做好规模猪场、生猪贩销户和饲料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不使用瘦肉精承诺书》签订工作,确保应签率达到100%。三是积极引导农资龙头企业开展连锁经营。争取完成以“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核算、统一服务”的“六统一”为标准的农资连锁经营网点180家,使农资连锁经营网点覆盖全县60%以上的乡镇(街道)和30%以上的行政村,统一配送率达70%以上。四是加强农资监管网络建设。聘请15个乡镇(街道)的农技人员作为乡镇(街道)农资协管员,在重点乡镇(街道)的主要行政村聘请村级农资质量监督员20名,逐步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农资监督监管网络。五是建立健全农资信用信息网络。在*农技110网、*农民信箱和*农业执法网等专业网站,录入农资经营企业相关信息,建立覆盖全县的农资信用信息平台,使农资监管信息上下互通,横向相连,实现农资信用体系网络化、信息化。六是建立健全农资经营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产品保管等诚信经营管理制度,帮助企业实现由责令规范向自我规范转变,逐步实现农资连锁经营的“六统一”要求,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农资信用等级评价和诚信度评比工作。七是积极争创全省百家诚信农资示范企业1-2家。
(2)积极组建农业产业化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组建完善*县生猪养殖协会等行业协会,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加强行业内部管理和行业自律,进一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3)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市场的质量抽检力度,提高检测密度,确保假劣农资不上市、伪劣农资不下田,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安全。
2、广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活动。辖区内主要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制定生产标准;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目标任务,并抽检合格;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本辖区放心工程规划要求。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工程方案,一是年内完成制定主要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的生产标准并组织实施。二是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造条件,组织申报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以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年内完成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2个以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2个以上,并通过上级抽检合格。通过建设,使全县主要农产品基本达到无公害要求,农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均达95%以上。
3、深入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制定活动方案,对水产养殖生产者开展源头管理培训,组织渔药和饲料监控及初级水产品的残留监控,完善整改措施,落实追溯制度。鲜活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无公害水产品基地面积达到本辖区放心工程规划要求。
责任单位:水利局。
工作措施:一是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无公害水产品养殖规范的推广力度,加强对水产养殖从业人员进行养殖枝术、投入品管理和质量安全等知识培训力度,提高涉渔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切实抓好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二是每年完成1~2个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到2009年10月前,全县达到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2个和无公害水产品认证3个。三是每年向*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抽样送检初级水产品检测样本3~5个。按照省政府和省海洋与渔业局的要求积极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建立水产养殖单位、企业的生产档案,规范“三项记录”,在2009年10月前争取有6个以上的水产养殖个人和单位被省海洋与渔业局授予“*初级水产品质量信得过”证书。
4、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依法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生产档案,严格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调查,初步划定有工业污染和三废污染的区域为农产品禁、限种(养殖)区域。二是进一步加大现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以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环境的安全监测,加强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管,确保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改善条件,逐步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的全面监测。通过产地环境安全监测,依法做好全县农产品禁、限种(养殖)区的划定,探索适宜稻米、蔬菜等主要农产品产地区域的划定。四是制订统一、规范的农产品生产档案(样本),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规范的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同时,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实现农产品生产经营可追溯管理。
5、积极推进“农产品标识计划”,明确示范核心区与示范龙头企业,建立以产地准出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产地标识准出制度。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县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制度》,正确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建立本企业农产品标识、准出等制度。二是在2个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示范,以此带动全县的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工作。
6、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达到每个乡镇(街道)都有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农业局。
参与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生产加工环节
开展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专项行动。加大对无证生产加工行为的查处力度,基本消除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黑窝点和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加强巡查普测和专项抽查,年抽查、普测批次数不少于监管企业数的1.5倍。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持有率达100%。开展小企业、小作坊综合治理。对28大类无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无证查处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内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28大类食品企业关停取缔率100%,积极探索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临时准产制度。食品抽检合格率85%%以上。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全面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使用申报率达100%。食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的取证率达50%。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责任单位:质监局。
工作措施:一是坚决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白酒、乳制品、饮料、饮用水、肉制品、味精、食用油、食品塑料容器等高风险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基本条件改造,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禁止使用定量包装,限定区域销售,全面推行产品治理安全承诺书制度,对小作坊基本实现规范管理并有计划地逐年减少数量。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专项检查和抽查工作,加大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和改进生产条件。三是对食品生产比较集中及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开展区域整治,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四是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加大监督抽查的力度和覆盖面,使抽查基本涵盖所有食品种类和应抽查产品;对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加大抽查的频次,通过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对容易出问题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加强跟踪抽查,集中精力解决重点隐患,对重点关注产品进行跟踪监督抽查,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大力加强产品质量预警、预测、预防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到今年年底,所有应取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全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基本消除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遏止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基本消除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行为。
(四)流通环节
1、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活动,查处打击印制和使用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行食品流通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市场主办者责任制、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六项制度,县城所在地市场、超市100%建立索票索证制,彻底解决县城、乡镇(街道)所在地小杂食店无照经营问题;有计划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和市场快速定性检测,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200个商位以上的农贸市场建立检测室,开展市场流动快速定性检测工作,规范市场快速定性检测的记录、结果汇总(包括设施、设备)及信息公布。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责任单位:工商局。
工作措施:一是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把好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确保农村食品质量安全,制订年度定性检测计划,发挥检测车流动性好、覆盖面大的优势,深入农村市场,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检测行动;要切实加强监测不合格食品的后续处理工作,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市场食品准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会同农业、卫生等部门做好农贸市场畜禽、肉类、卤制品、豆制品等重点食品的准入工作,督促市场举办者和经营户建立健全进货台帐、供货凭证、特约经销关系备案等准入制度。二是集中开展各类食品专项检查整治活动。要以粮油、肉禽蛋、水产品、副食品等四大类食品为重点,突出对农村集镇、城乡结合部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副食品批发市场的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等六项制度,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三是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农村大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增强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完善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充分发挥农村监督员的作用,及时调解农村食品消费纠纷,努力做到纠纷调处不出村、不出镇;对农民举报和投诉的案件,要优先立案,依法从快处理,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设立或委托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承担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工作。
责任单位:工商局、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责任管理,督促*农贸市场切实履行市场举办者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责任管理。二是突出监管重点,依法查处问题产品,切实加强*农贸市场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三是健全检测机构,加强日常质量抽检。要求*农贸市场等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明确分管领导和日常质量检验员,规范开展上市农产品日常质量抽检工作。四是加强对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签证管理,确保上市或外销农产品检疫合格,做到件件有证、证物相符。
(五)消费环节
严格食品卫生许可管理。加强餐饮单位开办前审查工作,旅游景点、农家乐、大排档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饮企业(单位)卫生许可持证率达100%,彻底解决县城所在地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100%,积极推行小型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大型餐饮业、快餐供应企业和学校食堂开展“五常法”管理等试点,餐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食堂(包括学校食堂)和县城所在地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食品索证制度,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的可溯源率达100%。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开展农村厨师登记、卫生知识培训工作,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率为100%,农村集体聚餐(8桌以上)备案率达80%以上。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职能,与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做好沟通衔接,共同做好辖区内食品卫生工作。
责任单位:卫生局。
参与单位:教育局、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一是开展卫生许可整治,严格卫生许可审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许可整治力度。凡达不到许可条件的,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后按《*食品卫生许可条件》进行评分,评分在60分以下的,予以取缔;对无证经营的单位,要会同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二是继续大力实施“放心小餐饮”工程和“放心学校食堂”工程。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业原料索证管理,开展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原料进货索证的专项检查,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对食用油、酱油、熟肉制品、蔬菜等食品原料卫生指标进行抽检,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学校食堂和大中型餐饮业必须建立食品原料进货台帐,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乳及乳制品、酒类、饮料、酱油等调味品、肉及肉制品、粮、油等)全面实现可溯源管理。加强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效果监督监测,积极推广餐饮具统一消毒服务,提升餐饮业的餐饮具消毒卫生水平,确保餐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标。三是全面推行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大中型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小型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小型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小型餐饮业实行拉网式检查,评定其等级,在食品卫生A级单位、大中型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开展“五常法”管理试点工作。四是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和农家乐食品卫生提升工程。制定《*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聚餐申报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流动厨师的卫生管理,开展农村厨师的登记和卫生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根据申报情况对聚餐场地、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菜肴、厨师健康证的有效性和参加卫生知识培训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聚餐承办者和厨师严把食品采购、加工关,并同时做好清洁、消毒等工作,对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要确保现场监督指导全面到位;制定《*县农家乐卫生监督指导意见》和卫生许可条件,严格督查,强化指导,扶持和引导规模较大的农家乐合法规范经营,促进农家乐健康发展。五是加强卫生监督分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分所的监管职能,将监督工作重心下移,大胆探索城乡一体化卫生监督的监管模式,注重与工商所、乡镇(街道)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等沟通衔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辖区内食品卫生监管工作。
(六)生猪定点屠宰及肉食品消费安全
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加强定点屠宰场畜禽检验检疫和上市肉品检验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上市猪肉“瘦肉精”等β类兴奋剂检测平均检出率控制在0.5%以内。积极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和禽类集中屠宰工作。
责任单位:经贸局。
参与单位:农业局、工商局、卫生局。
工作措施:一是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私屠滥宰行为;二是严格执行进场生猪检疫和肉品检验制度;三是认真做好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按日屠宰量的2-3%比例抽检);四是严格执行肉食品上市准入制度,坚决查处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问题”肉食品的违法行为;五是县城所有超市、市场、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和销售的猪肉100%来自生猪定点企业;六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市民的法制意识和肉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上新台阶。
(七)食品安全信息信用体系建设
实现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过*县食品安全信息网站信息共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制度。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食安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等。
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县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并监督实施;及时更新*食品安全信息网内容,开展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开发调研。
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强化企业诚信意识,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质监局
工作措施: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在*发糕行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扩面工作,制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两档一制”建设。
(八)应急体系建设
完善《*县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各乡镇(街道)完善本辖区《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本辖区的操作手册。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及时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不发生Ⅲ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延伸到重点乡镇(街道)、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
参与单位:食安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有关企业。
工作措施:从实用出发,适时对《*县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进行修订完善;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培训;督促乡镇(街道)建立健全应急体系;要求食安委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各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督促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应急体系。
(九)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整合和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资源,逐步做到统一检测计划、统一信息。
责任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质监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工作措施:整合食品安全监测资源,建立*县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由县食安委办公室统一制定检测计划,实现统一检测检验,统一配置食品检测设备,统一检测标准,统一汇总检测结果,统一信息报告和。
(十)宣传教育工作
成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五进”活动。重视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教学内容。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千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覆盖面达100%、利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电台、电视台、农村广播、板报等宣传阵地,建立宣传栏目或宣传版块,使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
参与单位: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印发宣传资料,协助举办各类食品安全讲座,组织开展或几个单位联合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食品安全信息,适时开展问卷调查。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包括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自查迎检等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5月—6月)。召开创建示范县动员大会进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省、衢州市食安委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7月—2009年8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对照该方案和省《评价标准》,全面疏理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并建立健全台帐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食安委办对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三)自查迎检阶段(2009年9月—2009年10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及时完成示范县创建工作资料整理、归档,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特点和主要成效,按照要求开展自评,并于2009年9月下旬将总结材料和自评情况上报食安委办公室。食安委办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上级组织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示范县”建设的顺利推进和取得实效,成立以县主要领导为组长,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经贸、教育、食品药品监管、供销、水利、财政、宣传部、广电总台、新闻宣传中心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连小敏
副组长:王良春、吕玉茹、薛伟、李建民、洪一舟
成员:严凛冰、陆雄、李竹生、吴军、夏浩波、吕美姿、范卫祥、李林、郭筱丽、陈卫平、陈金新、贾仲银、应敏、楼林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内,由郭筱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是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有效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扎实推进,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将“示范县”建设工作列入本单位重点工作之一,层层落实责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尽快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单位开展“示范县”建设的工作方案,并于20*年5月15日前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加强指导协调。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在试点工作期间,食安委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工作,同时要加强创建示范乡镇的工作,要注意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上下沟通协调,确保顺利推进。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五个”这一主题,以抓好创国卫十项工作的巩固提升为内容,按照“抓巩固促长效、抓提升促建设、抓深化促管理,抓创新促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品质,提升城市承载力和综合竞争力,全力打造全省最优投资环境,为如期实现国模、国园创建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由创建办牵头并组织实施做好以下工作
1、爱卫组织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网络长效机制。按照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爱卫工作网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爱国卫生运动,切实做好2016年创卫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健康教育工作。继续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组织实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长效运行机制。各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培训活动,促进健康教育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进一步抓好控烟履约工作,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切实贯彻落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积极开展无烟单位、无烟办公室等创建工作。
3、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和传染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巩固病媒生物孳生地的治理成果,加强病媒生物防制设施标准化建设,完善春、秋集中消杀和日常综合治理相结合的除“四害”制度,着力提升病媒生物防制水平;配合区卫生局加强传染病监测工作,提高疫情报告与管理工作。
4、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配合区级相关部门扎实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
5、开展“六小”卫生整治工作。配合区级相关部门重点开展以整治小洗浴、小网吧、小美发、小歌厅、小商店、小旅社等为主的卫生整治达标活动,严格准入,抓好消毒,规范经营。
6、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小餐饮、食品小作坊的日常监管工作,全面加强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及农村家宴、小饭桌、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安全系数,配合区级相关部门从严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生产、加工、销售问题食品的行为,严防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二)由环卫所牵头并组织实施做好以下工作
1、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城区主次干道、重点区域、商业中心区落实每日三扫、全天保洁制度,要求制订严格作业规范,精细作业,确保清扫保洁率达到100%;突发性路面污染物清除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及时覆盖、清理、清洗各类乱张贴、乱喷涂的“野广告”,要求逗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实现清扫保洁人员、时间、质量“三落实”;要充分发挥机械化车辆作用,建立人力清扫和机械化清扫互相补充,互相促进的管理机制,使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5%以上;坚持每周对行车道道沿、隔离栏下,绿篱、绿化带道沿周边“三灰带”进行一次高压冲洗,减少浮尘污染,使道路见本色。
2、“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全面落实“门前三包”管理责任,落实“三包”人员,加大对门前秩序处罚监管力度,提升管理水平,切实做到“三净五无一不”;建立沿街立面建筑、门店周擦洗、门前地面旬水洗制度等长效化管理机制;推行“门前三包”星级管理制度,配合区环卫局建设“门前三包”星级示范街。
3、“治乱”管理工作。积极联系区综合执法大队,进一步从严查处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摆摊点、乱倒垃圾、出店占道经营等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取缔门前摆放的移动的灯箱广告、过时、破损、陈旧的条幅、横幅,消除视角污染。加大乱涂写“野广告”的监管力度,对违章行为要及时取证、呼叫、查处。
4、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要切实加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监管力度,督促各单位、社区按标准配备垃圾收集设施,做到密闭运输、车容整洁、定时定点收集,确保日产日清率达到95%以上,坚决杜绝占道收集、乱倾倒垃圾的现象;
5、环卫建设管理工作。配合区环卫局加强公厕卫生管理,落实管理人员和经费,实现市民免费入厕。及时更换维修内部设施,公厕管理达到“一全三净五无”标准;配合区环卫局进一步完善垃圾中转站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全部达标,严格中转站管理,做到密闭收集、清运及时、规范操作、定期消杀、运转正常,清运及时;全面提升单位内部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建设标准,规范垃圾收集。
6、新生便民店和社区便民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配合区级相关部门,扎实推进“三进”工作,引导摊位进院内、社区、小区经营。加强新生便民店管理、规范经营、提高质量和档次,方便群众购物。
(三)由民政办牵头并组织实施做好社区、单位卫生整治工作。加强社区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彻底清理社区单位内部积存垃圾,清除野广告、清掏树坑、绿篱杂物,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由创建办牵头,各包村组办组织实施做好各村卫生整治工作。
加强村容村貌整治,重点拆除违章搭建,物料占道行为,落实清扫保洁人员和环卫工具,全天保洁,进一步加强和推广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要彻底拆除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中露天简易垃圾池,建设一批规范化密闭垃圾屋,要求数量足够,布局合理,确保垃圾日产日清,规范垃圾收集,全面实现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全覆盖。
(五)由经济办牵头并组织实施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配合区商务局及公安分局取缔无证和整治不达标的再生资源回收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办事处成立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全体中层组办长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今年是创模和创园的关键之年,各组办要充分认识巩固提升创卫成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进一步落实责任,全面抓好辖区创建工作,同时要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切实把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