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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社会单位消防平安“四个能力”建设效果,为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平安管理规定》和《社会单位消防平安分级与评定》等法律法规。努力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区政府决定于2011年14月,全区范围内开展“四个能力”达标建设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区成立社会单位消防平安“四个能力”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区防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各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负责人和区消防大队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兼任,具体负责“四个能力”达标建设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平安“九项要求”确保包河区所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平安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100%达标。
三、工作布置
明晰任务分工,第一阶段:1月17日至2月17日。实现目标:各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确保高效落实。区消防大队执法监督人员将对辖区内所有密集场所消防平安重点单位开展达标创立“四个一”工作,即进行一次地毯式检查,逐一检查登记、建立台账,消除火灾隐患;进行一次全体员工消防平安检查“四个能力”培训;组织一次全员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责成建筑消防设施维修颐养企业对单位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维修颐养,确保所有单位硬件达标,软件齐全,基础牢固。
逐一达标过关。强化各单位消防宣传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工作。实现各单位火灾隐患整改率100%消防平安分级与评定率100%第二阶段:2月18日至3月10日。实现目标:各相关单位严格依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和省地方标准《社会单位消防平安“四个能力”建设及验收标准》督促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平安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平安“四个能力”建设。
查找缺乏,第三阶段:3月11日至31日。实现目标:集中组织对前期创建达标单位开展“回头看”工作。固强补弱。继续开展消防平安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消防标识张贴、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保等工作,确保“四个能力”建设内容生动,氛围浓厚。
严格依照《社会单位消防平安“四个能力”建设及验收标准》对社会单位进行验收,第四阶段:4月1日至30日。实现目标:区成立达标验收考核小组。对验收合格单位颁发证书。
四、工作要求
【关键词】 消防;安全;城乡结合;现状;对策
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是攀枝花市西区唯一的一个镇,该镇下设10个农业村。作为以煤化工工业为主要经济支柱而又缺乏土地的攀枝花市西区来说,加大辖区土地资源利用率是西区发展经济的重要规划步骤之一。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逐步被发展成为一个以煤化工工业为主、农业为辅的典型城乡结合地区。但是,由于地方政府先发展后规划的经济理念,导致该城乡结合地区未进行消防安全规划或消防规划不合理,普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火灾事故屡有发生。抓好该城乡结合地区的消防工作是摆在面前亟待解决的课题。现结合实际,分析西区格里坪镇城乡结合地区消防安全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具体的对策。
一、格里坪镇城乡结合地区消防安全现状
城乡消防规划管理,是指为了城乡消防安全需要所进行的消防规划的管理。城镇是一个综合性的经济活动和人民生活活动的基地,有物资集中、建筑林立,人口密集、生产方式多样、火灾因素多的特点。乡村人口密度较稀疏,易燃建筑多,消防条件差。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乡村已由过去单一的农业生产,逐步向农、工、商联合方向发展,其火灾因素比以往也逐渐增多。因此,做好城乡消防规划建设的管理,是消防安全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
1、未能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首先,地理位置成为消防治理工作的难点。该城乡结合部位于攀枝花市西区与云南省华平县交界处,该处为西区城市延伸区与农村居民住宅、耕地、工业园区之间。具体表现为煤化工工业厂房、当地农民自建房、当地农民为外来务工人员搭建并出租的简易住房混合建设。第二,除厂房外,其他建筑大多为砖木结构,而且连片建设,没有留出足够的防火间距,存在严重的火灾安全隐患。第三,消防水源、设施器材匮乏。目前,攀枝花市正是处于新城与旧城并存,在城乡还遗留有许多简易建筑。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城乡建筑又不断在新建、扩建和改造。但由于过去缺乏城乡消防规划和对消防规划建设的管理,一些建筑布局不合理,不讲安全分区。有的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和仓库建在城镇中心。原来这类工厂、仓库有的在郊区,但由于城镇不断发展,这类工厂、仓库区又变成了城镇的中心区,造成了长期不容易解决的重大火险隐患,对周围的安全威胁极大。有的城镇建筑缺乏统筹安排,零敲碎打,见缝插针,防火间距不够。有的建筑原来有防火间距,但又在防火间距中间挤建房屋,鳞次栉比,一旦失火,将会火烧连营。新建城区也存在规划不当的现象,尤其是集贸市场缺乏统一安排和管理,摆摊设点,堵塞了消防通道。有的虽然有通道,但巷道两侧摊点货架拥挤,消防车无法通行。公共消防设施考虑不周,消防站分布不科学,管辖区太大,行车路线远,影响了火灾扑救。
2、消防基础设施薄弱,群众消防意识淡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城乡消防安全布局设计与调整,加快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逐步增建、改建、配置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技术,运用科学的理论和现代化的技术、设备,改变我国消防科学研究和消防器材生产落后的状况,以便发挥消防安全的最佳效果,为保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贡献。
二、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城乡结合地区消防整治工作
1、加强消防力量体系建设,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消防力量是我国消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做好城乡消防安全工作,不仅要有一个统一的整体消防建设规划,而且需要有保证规划顺利实现的政策、措施和经常性的消防管理。公安消防机关既要积极协助、配合和参加城乡消防规划的研究工作,又要加强对城乡消防规划的实现和公共消防设施、违章建筑等方面的管理,以保障城乡消防安全。
2、加强城乡规划分区布置
城乡规划分区或区域建筑分区布置,其消防安全的基本原理主要是,在区域内进行消防安全分隔。一般来说,分隔的办法有:一是利用道路进行消防安全分隔。在城乡规划和区域建筑规划布置时,可采用道路进行消防安全分隔,其路宽应尽量大于防火间距要求。这样做既有利于车辆通行和安全疏散,又能起到消防安全分隔的作用。二是利用广场、绿化带、河沟、渠道进行消防安全分隔。为了使各种不同功能和不同火灾危险性的区域分开,可采用广场、绿化带、河沟、渠道进行消防安全分隔。一旦发生火灾,既是疏散人员,存放物资,停放消防车辆和灭火的用地,又能防止火烧连营。三是建造耐火等级高的建筑物进行消防安全分隔。由于过去遗留下来的建筑物耐火等级都很低,但一时又不能完全改造,需要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改造。为了防止旧城区火灾蔓延,在旧城区规划改造时,采取在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区域内,先按片建造一些耐火等级较高的多层建筑,形成立体防火带,然后对在立体防火带内的易燃建筑,逐步改造。
这样做既能保护小区内的易燃建筑不受外界火势威胁,又能阻止小区内的火灾不向立体防火带外蔓延扩散,把火灾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以减少火灾损失。
3、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监督职能,全力维护农村消防安全与稳定
如果城乡建没规划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就会减少或有效地控制火灾发生和蔓延,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做出城乡建设规划时,要做到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既符合生产、生活需要,又满足消防安全的要求。城乡或区域建设规划分区布置的目的,首先,是使公安消防部门能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形式建筑与不同类别物资的火灾的特点,配备相应的灭火技术装备,制定灭火作战计划,培训特殊火灾灭火技术人员。其次是将火灾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再次是有利于消防监督管理人员研究和掌握各不同区域的火灾情况,采取不同的消防安全对策,实施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结束语
总之,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城乡结合部受各种复杂的地理条件限制和现实约束,做好城乡消防安全工作,不仅要有一个统一的整体消防建设规划,而且需要有保证规划顺利实现的政策、措施和经常性的消防管理。公安消防机关既要积极协助、配合和参加城乡消防规划的研究工作,又要加强对城乡消防规划的实现和公共消防设施、违章建筑等方面的管理,以保障城乡消防安全。
【关键词】城镇消防规划 问题 对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直接关系着城市的消防安全,关系着城市抗御火灾的能力。本文从城市消防规划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入手,简要论述了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对策。
1城镇消防规划现状存在问题
1.1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建筑的耐火等级偏低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多,城市环境越来越拥挤,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中的生产企业越来越多,一些城市只注重经济建设,对于城市消防问题没有给予高度重视,导致城市建设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等问题比较严重,如一些城市在居民楼、商业街附近设置小塑料、小冶金以及含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化工产品的经菅和生产厂房,城市街道以及工厂的设置,没有考虑功能分区,没有考虑防火距离,存在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防火间距不足等问题。消防车道欠缺也是城市消防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之一。一些城市由于人口密度比较集中,商业街道比较密集,同时,又未能建设足够的消防车通道,一些地方由于道路狭窄,消防车很难快速到达。尤其是那些老旧小区,老旧街道,人口熙熙攘攘,做小买卖的,摆地摊的以街为市,严重扰乱了城市交通秩序,紧急情况下,消防车很难快速到达现场实施救援。建筑的耐火等级偏低,也是城市消防规划中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一些建筑商,在建筑设计中,只考虑工程造价成本,对于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问题重视不够,导致一旦发生火情,就会火烧连营,形成大面积火灾隐患。
1.2市政消防设施滞后,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是火场供水的重要设施。然而,在城市建设中,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的建设却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步伐。一些地区圈占、埋压、损毁市政消火栓现象比较严重,有的地方在改造过程中随意拆除了原有的市政消火栓。消防给水管网不完善也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些地区虽然也按照消防要求,设置了许多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但是,许多消火栓、消防水鹤形同虚设,有的消火栓根本就没有同市政给水管网连接,有的消火栓虽然连接了给水管网,但是,由于水压低,水量不足,根本满足不了灭火要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许多城市也将消防规划纳入年度考评议事日程。但是,由于缺乏经费,无财力进行消防设施的建设,消防规划设计一直被搁浅。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也影响着城市消防规划设计的有效落实。一些地方政府对于消防安全重视不够,只抓经济,不重视消防;同时,一些居民消防安全知识也比较薄弱,缺乏安全用火、用电常识,觉得消防安全与他们没有关系,火灾不会发生,由于安全意识薄弱引发的火灾事故屡有发生。
2城镇消防规划的对策
2.1建立责任机制,提高城镇抵御火灾能力
各级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问题,建立责任机制, 不断完善各种管理办法,明确管理部门和管理责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严格依据消防规划进行城市规划设计,严格控制在人口密集区、城市中心、商业区域设置小塑料、小冶金以及含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化工产品的生产厂房,对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以及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一定要做到严格选址,严格审批,有效杜绝消防安全隐患。城市供水部门应确保消防水鹤的消防用水需求。市政建设主管部门一定要抓好消防供水设施的建设。消防供水设施建成后,各级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验收,有效落实验收标准,对消防供水设施进行严格检查。如果发现消防设施损坏,一定要及时给与修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拆除或移动消火栓,不得随意埋压、圈占、损坏消火栓,如因施工需要,需要拆除或移动消火栓,必须申报公安消防部门和供水部门同意。市政建设部门按照消防规划负责修建消防车通道,对于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道路交通,要及时进行改造扩充,清理路边做小买卖的,摆地摊的以街为市的小商小贩,规范市场管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城市建设验收标准,对于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建筑物,要及时拆除。
2.2加强消防规划立法,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目前,消防规划工作主要是由消防部门负责,不仅工作难度大,有效问题也很难得到有效的解决。因此,要加强消防规划立法,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结合城市消防规划建设情况,依据《消防法》和《城市规划法》,制订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有效落实公共消防规划建设职责问题、管理问题、经费保障等问题。同时, 还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严格查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一些违法、违章行为, 保证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另外,还要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经常向社区居民、经营场所、生产单位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安全常识,传授其消防知识,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安全用火用电常识,提高防灾自救能力。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生产加工场所,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加强消防业务培训,发现消防问题及时解决。
3结语
总之, 城镇消防是城市安全的保障。在城市化发展进程中,一定要高度重视城市消防工作,在城镇规划管理中,要做好城市消防规划,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建立责任机制,提高城镇抵御火灾能力,促进城市建设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牛乐生,肖晋川,朱贵田.关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若干问题探讨[J].山西建筑,2001,27(4):829.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国六十周年大庆和第十一届全运会消防安全保卫为主线,以减少一般火灾、防范重特大火灾、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进一步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和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工作及要求
(一)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新《消防法》),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意见和措施,全面推进新《消防法》的顺利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规,细化量化消防工作任务指标,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健全和落实消防工作部署、督查、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完善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度,明确政府各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政府部门消防工作信息沟通和联动执法机制。着力抓好乡镇(街道)、农村、社区等基层组织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积极探索在乡镇政府设立消防安全办公室等形式,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消防监管体系,切实抓好基层消防工作的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确保基层组织履行消防职责到位。
(二)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结合当地产业布局、功能划分及相关专业规划的调查,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规划布局。年内完成重点乡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财政、建设、公安、规划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作,认真开展好新一轮城市消防规划编修工作。各级要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总体规划,发改、财政、建设、规划等部门要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经费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并确保落实。按照“快补旧帐,不欠新帐”的要求,加快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步伐,确保达到国家标准。市政消火栓完好有效率达到95%以上。依托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深入推进公共消防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农村消防队伍建设,采取政府投资、政企联办、村企共建等模式,在乡镇建设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在村庄建立志愿或义务消防队。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农村消防规划和消防车道、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及灭火救援设施器材建设,初步在全区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火灾防控体系。
(三)强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以建国六十周年大庆和第十一届全运会消防安全保卫为主线,从3月份至10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分三个阶段组织开展“全警全力、平安全运”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一、二、三号行动,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继续深入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建筑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部门执法联动机制、火灾隐患整改责任机制和重大火灾隐患举报、通报、公示、挂牌督办机制,切实加大对火灾隐患的整治力度。在全区人员密集场所积极推行推闩式门锁系统、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错时检查等物防、技防、人防措施,确保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加强消防设施和消防产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假贩假、违法经营消防产品等行为。
(四)优化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继续推行以“六化”为核心、以“标识化”、“可视化”为载体、以“123”(即一畅两知三能)工程为重点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由消防大队及公安派出所分级组织实施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监督指导,并组织专项检查验收。上半年,完成对全区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分类评价,并逐步向其他社会单位推开;年底前,完成对全区50%“九小场所”的分类评价。积极探索建立消防安全等级公告、消防安全星级挂牌、消防安全等级与企业信誉等级认证、保险费率挂钩联动机制,逐步形成“重点突出、监管有序”的消防安全监管模式,切实推动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五)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以新《消防法》的宣传普及为重点,以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为载体,建立完善“政府主导,媒体联动,全民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机制,适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灭火基本技能和逃生基本方法,努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推行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率达到100%,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园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消防工作职责,规范和提升工业园区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发展,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整治内容
(一)工业园区规划情况:各个工业园区是否编制消防规划,消防规划编制是否合理以及具体落实情况;公共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标准及存在具体问题。
(二)工业园区企业消防审批情况: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或消防设计备案、消防设施检测、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
(三)工业园区企业消防职责履行情况:企业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企业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是否定期组织演练。
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一些厂房建设工程属于备案项目,存在虚假备案以避开消防部门备案抽查,没有经消防部门建筑工程防火审核、消防竣工验收擅自投入施工和使用的现象;一些单位片面以发展经济、创造投资环境为由,随意减少消防投入和消防设施的建设,导致先天性的火灾隐患不同程度的存在。住建部门要加强新建项目在建工地的安全管理;园区管委会要强化园区企业按规划要求合理布局,公共消防设施要与路网工程同步建设,确保消防水源充足,设施完好有效。要积极牵头各职能部门,开展园区内企业消防手续办理情况的大排查(排查统计表见附件1);要开展园区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企业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并针对园区消防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生产、存储易燃易爆企业的安全检查;消防部门要为企业把好审核、验收关,积极参与园区消防规划和建设工作,重点强化建筑工程审核,从源头上杜绝火灾隐患;要加强检查指导,落实监督人员挂点园区制度,指导园区、企业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帮助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
(二)强化整治工业园区消防薄弱环节。对已经建成的园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推动消防通信、消防道路、消防水源、消防装备建设等工作的落实。对新建的园区,坚持从源头把关,严格依照消防规划要求抓好建设,确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等基础设施与其他市政设施同步建设。
(三)提升工业园区企业消防管理水平。园区管委会应加强对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制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晰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网络。企业自身应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到位,做到“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同时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组建消防志愿队伍,熟练掌握补救初起火灾的技能。
(四)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技能宣传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园区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栏等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法律法规。要抓好园区企业业主、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宣传培训,使其做到“三懂”(即懂火灾的危险性、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三会”(即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使用灭火器材)。对企业员工、重点岗位员工、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员工开展消防培训,确保员工100%持证上岗。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前)。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并在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本部门进行广泛宣传、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0日至7月31日)。
1.摸底阶段。5月10日-5月25日,各部门要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对园区企业有关消防设计或消防设计备案、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和“四个能力”建设开展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同时摸清各企业现有员工数,已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数及未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数。各企业要及时与市消防培训学校取得联系,通知本企业未培训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2.自查整改阶段。5月26日-6月10日,园区各企业要组织本单位开展火灾隐患和消防审批手续自查自改,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期限和措施;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四个能力”建设,全面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
3.联合检查阶段。6月10日-6月30日,规划、园区管委会、安监、建设、消防等部门要成立联合检查组,根据消防有关法律法规,督促园区企业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该检查的单位必须检查到位,该依法履行的程序必须履行到位,该实施的处罚必须处罚到位,执法务必从严,决不姑息迁就。
4.落实整改阶段。7月1日-7月30日,各企业要针对联合检查组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抓好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整治成效,建立健全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区政府将对工业园区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并进行通报。
工作要求
随着冬季来临,全县火灾呈现高发势头。据县消防大队统计,2007年10月份以来,我县共发生各类火灾124起,其中93起发生在农村地区,共造成经济损失107万余元。为切实抓好农村的消防安全工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农村消防工作
(一)加强领导,发挥政府在农村消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农村消防安全工作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范畴,使农村消防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建立乡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农村消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切实推动农村消防工作。
(二)部门联动,构筑群防群治的农村消防工作格局。要将农村消防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和“平安乡镇”建设内容。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地区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严格按规划要求审批村镇建设;民政部门要将推进农村消防建设纳入基层组织管理和综合服务体系;水利部门要结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建设农村地区的消防储水和取水设施;乡镇人民政府要定期组织专门力量,根据农村发生火灾的规律特点,开展有针对性地防火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工作,要把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和无生活自理能力人员作为主要监护对象;基层公安派出所要牵头做好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发生火灾后,乡镇、村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及时调查火灾发生原因。
(三)健全农村消防责任体系,组织群众开展自防自救。要把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细化到村委会、村民小组和农户家庭,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要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及相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建义务消防组织,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协助政府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灭火疏散演练,消除火灾隐患,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积极引导村民参与消防安全管理,改善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村民“自我教育、自我防范、自我管理”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火灾
(一)加快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当地消防规划和发展目标,把村镇消防事业建设纳入财政预算范围,建立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镇消防工作发展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要结合村镇建设、水利建设和消防需要,新建完善一批水源设施。对有供水管网的村镇,要设置市政公共消火栓,无供水管网的要利用水塘、蓄水池、地下水等水源修建消防水池,设置消防车取水口。要结合乡村道路改建,在道路净宽、净高、荷载等方面要尽量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严禁人为设置道路障碍,影响消防车通行、灭火。
(二)规范建设,从源头上防控火灾。各乡镇要对易燃建筑密集、房屋毗连成片、无消防通道、无天然水源的村庄有计划地实施改造,鼓励和引导农民向规划建设的村庄规划点适度集中,从根本上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和村民生活环境。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要规范农村土地开发建设审批程序,加强乡镇建设项目的管理。乡镇新建项目和新农村村庄建设要报县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审批,不得私自乱搭乱建。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坚决查处农村建筑中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快农村用火、用电改造,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要大力推广使用沼气、天然气等新型能源,减少房前屋后可燃材料堆积容易引起火灾的不安全因素。同时,要结合实施农网改造工程,对进村、入户的老化线路进行更换,排除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三、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灭火救援体系
大力推动以地方消防力量为主体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在农村逐步建立以建制镇专(兼)职消防队为中心,镇、村群众义务消防组织为补充的农村消防队伍网络。按照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交通部《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公通字〔2006〕59号)的要求,到2009年,人口5万—10万、年GDP1亿—5亿元的建制镇和全国重点镇,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到2010年,其他建制镇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专(兼)职消防队。各乡镇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公安派出所的作用,在乡镇公安派出所的统一协调下,因地制宜依托民兵、治安联防等组织建设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以适应扑救农村火灾的需要。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充分发挥其在灭火救援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
四、强化消防宣传培训,提高村民消防安全意识
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宣传工作的领导,广泛发动,做好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把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渗透到各个领域。要紧密结合农村实际,突出农村特色,对广大农民群众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富有实效的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强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要定期组织开展以少年儿童、老年人、妇女等群体为主要对象的消防自救培训,使农民群众掌握最基本的灭火和逃生技能;要在农民群众集中场所增加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内容,并在村内设置消防宣传栏、宣传牌和防火警示标志;乡村广播站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人民群众识灾防灾能力。要利用“119”消防宣传日和安全生产月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消防安全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农村消防知识宣传环境。
【关键词】城市化进程;城中村;消防安全;现状与对策
前言
城中村最早在深圳、珠海等地出现,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中村的数量与规模也日益增多,已经成为了我国城市化进程中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城中村既有城市的特征,也有村落的特点,因其在发展中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导致很多问题。消防安全问题是城中村发展中存在的较为严重的问题,对人民的日常生活与城市化发展步伐有着重大影响,相关部门与人员应对城中村的消防现状展开分析,及时找到解决消防隐患的对策,保证城中村的消防安全。
1城中村概述
1.1城中村的涵义
关于城中村的概念,我国学者还没有给出一个统一的定义,一般认为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城市将一些距新旧城区较近的村庄纳为城市建设用地,这些村庄就是城中村,总结起来就是存在于城市和村落之间的混合社区。城中村中居民已经基本不务农,但仍是保留农村管理体制的社区,存在管理上的缺陷。城中村是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社会现象,具有农村和城市的双重特性,不仅阻碍了城市化发展脚步,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属于较为棘手的城市问题。研究学者指出,要想推进我国城市化的健康发展,就必须通过解决城中村的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为城中村的改造提供良好的环境,实现城中村的城市化。
1.2城中村形成的原因
政府部门要想对城中村问题加以解决就需要弄清城中村形成的原因,从本源上促进城中村的城市化进程。城中村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普遍现象,由于我国在城市化发展初期进行了大面积的城市土地扩张,导致村落社会结构改善工作不到位,进而引发了城中村问题。造成城中村问题的另一个诱因为经济利益的驱动,城中村的地理位置优越,发展却相对落后,租房用地价格较便宜。城市在发展中会涌入大量的外来人口,这些人员因经济问题大多会选择城中村作为居住地,村中居民受利益的驱动会用最少的资金投入建设大面积的住宅区,导致村中布局不合理的建筑越来越多,加剧了城中村问题的形成。村落文化认同意识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城中村问题的形成,城中村保持了传统村落文化和生活习惯,村民们在这里可以找到强烈的村庄文化认同感和自我归属感,对城市化进程加以排斥,从而导致了城中村的形成。
2城市化进程中城中村的消防现状
广西钦州是一座新兴的滨海工业城市,原来的传统农业较为发达,在飞快的经济发展中将自然村包围在城市中,城中村的数量多而且分布密集,其消防现状存在大量问题。
2.1缺乏消防管理,居民消防意识薄弱
广西钦州市城中村的租房价格较低,受到了大量外地人口的青睐,密集的人群加上滞后的消防安全管理给城中村的消防安全问题带来了巨大威胁。城中村中的住户大多来自四面八方,不仅密集程度与流动量大,而且具有较大的文化差异,很难展开高效有序的消防管理工作。另外,城中村中居民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大家缺乏消防安全认知,认识不到火灾等灾害的危险性,不利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展开,为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科学专业的消防管理工作是为城中村创造安全舒适生活环境的重要手段,相关部门必须解决城中村缺乏消防管理和居民消防意识薄弱的问题。
2.2存在违章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严重
城中村尽管处于城市内部,但却实行的是农村管理体制,依旧保留了原有的建房习俗和生活习惯。城中村的建筑大多由村民自发建造,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存在较大的消防安全隐患(表1为广西钦州市城中村火灾发生场所的比例),城中村的消防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城中村的建筑密度过大,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大多为违章建筑,非法小锅炉、家庭小旅馆、“多合一”场所比比皆是。②城中村的基础建设大多不符合规定,电力线路未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③管理体制混乱,消防权责不明确。④城中村缺乏灭火器等消防设备,一旦出现火灾容易出现营救不及时的问题。
2.3缺乏公共消防基础设施
城中村的发展速度较慢,与城市相比很多基础设施都相对落后,尤其是缺乏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无法满足城中村的消防安全需求。目前广西钦州市的消防设施不仅数量少,而且损害程度较大,在发生火灾时的救火能力小之又小。城中村的消防设施在日常生活中缺乏相应的维修养护工作,极易发生损坏而无法正常使用。城中村还缺乏固定的消防水源,火灾发生时需从其他地方调水才能进行灭火工作,耽误了火灾救助工作的顺利进行,极易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城中村缺乏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还表现在村中供水网络不合理,水压较低无法达到灭火要求。
2.4居民的生活习惯缺乏消防安全性
城中村形成的一个主要原因便是村庄文化认同感,村民大多还保留着原来的生活习惯。为了方便日常生活,城中村的村民会将薪柴、液化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随意堆放在厨房等地,加大了火灾发生的几率,不利于城中村区域的消防安全建设。据走访调查可知,广西钦州市城中村中还存在严重的村民私改电路情况,不仅增加了用电负荷,还容易引起电路混乱而短路的问题,进而引发火灾,为城中村的消防建设埋下了安全隐患。另外城中村居民在清明节、中元节等节日还存在使用明火等不文明祭祀行为,也增大了消防安全隐患。
3城市化进程中加强城中村消防安全的对策
城市化进程中城中村的消防安全建设在促进城市发展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政府及相关部门需对城中村的消防安全建设加以重视,减少甚至是杜绝火灾的发生,为村民的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3.1加强城中村建设规划
科学合理的建设规划是进行城中村建设的重要依据,也是加强消防安全的有利措施。相关部门进行规划时需结合城中村的实际情况,以规划改造为龙头,确保规划的可行性、科学性与安全性。完善的城中村建设规划需要考虑方方面面的细节,要将房屋布局、道路建设、公共服务、绿化设施、市公用设施建设纳入考虑范围。值得注意的是进行科学规划时要突破二元管理体制的限制,从根本上杜绝违章建筑的出现。
3.2提高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视
相关部门要将城中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视为广西钦州市消防管理工作的重点。政府及相关管理人员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决城中村消防基础设施落后、消防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应提高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加大消防经费的投入力度(表2为2012.2016年消防经费的投入情况),建立科学高效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坚持从根本上杜绝火灾隐患的原则,利用边检查、边指导、边督促的手段,对城中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整改。加强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视还需要对村民新建造的房屋质量进行把控,严格控制审核标准,杜绝消防安全隐患存在的可能。
3.3增强城中村消防综合功能
相关部门增强城中村的消防综合功能需要从三个方面入手。①建立健全城中村消防安全联防机制和联动机制,形成自上而下的城中村消防安全网络,相关部门还应动员全体居民加入到机制中来,一起为城中村的消防建设努力。②加强城中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相关部门需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为城中村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并且加强蓄水池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③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演练活动,相关部门应对消防工作人员展开严格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还需通过展开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等活动加强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广大村民的火灾逃生能力。
4总结
在城市化进程中,为了加快城中村的改造速度需要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解决城中村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创造该环境的重要手段。消防建设是城中村迈向现代化城市的重要基础建设,良好的建设成果一定会给城市的发展带来勃勃生机。政府及相关部门应了解城中村的涵义及具体的消防安全隐患,通过加强城中村建设规划、提高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视、增强城中村消防综合功能等措施为城中村的建设提供一个安全环境,为促进城中村的改造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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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权向科.探讨“城中村”消防安全问题及对策[J].四川建材,2015,(2):293~294.
“十五”以来,全县各级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消防工作责任制,强化城镇消防规划,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防控火灾能力明显提高。但是,当前我县公共消防安全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各种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隐患仍然大量存在。期间,是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着力构建富裕和谐新的关键阶段。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有效预防火灾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县消防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设平安、和谐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全面提高我县城乡消防工作水平。
(二)工作原则。坚持协调安全发展,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居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到年,全县各乡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重视公共消防安全,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性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乡建设同步实施,尽快还清“旧帐”、确保不欠“新帐”;建立起一支快速反应、专业高效的消防应急力量;构建起科学完善的火灾防范体系,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城乡防控火灾的能力全面提高。
二、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依法履行职责
(四)各乡镇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消防法》规定的职责,将消防工作纳入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使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将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地方消防力量建设、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宣传教育、消防经费投入等纳入乡镇政府和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内容,每年签订一次责任书。要健全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的防火委员会,建立健全公安消防机构和乡镇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之间消防工作抄报、通报制度,互相通报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以及其他消防工作重要情况。
(五)各行业系统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县有关行业和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本行业、本系统以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所属或归口管理的单位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配备消防安全职业管理人员,完善消防安全防范手段和措施,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预防和处理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发现火灾隐患的,应立即责令整改;发现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依法查处。教育、民政、交通、文化、卫生、旅游、建设、公安、工商、安监、质监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六)各单位要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并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设施,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提高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七)加大对消防业务经费的投入。消防业务经费是维系消防部队建设与发展和完成各项急、难、险、重任务的经济基础。县政府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进一步加大消防业务费保障力度,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一级预算,年内达到《标准》规定的基数标准的70%,三年内全部达到《标准》规定的基数标准。同时,加大应急抢险救援专业力量建设的投入。公安消防机构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要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救援工作。重视加强公安消防机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有计划地专项解决公安消防部门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和设施建设经费。
三、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提升抗御火灾的能力
(八)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和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我县城市发展和消防专项规划修订情况,将城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装备、消防力量建设以及社会消防教育培训、涉及城镇消防安全布局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对规划消防站点用地进行控制和预留。要按照消防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加快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新增、改建或进行技术改造。在县城改造建设中,对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要做到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年内完成6个消火栓补建任务,并修复已损坏或无法使用的9个消火栓。期间,全县消防装备建设要在达到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方面有所突破,抓紧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城区市政消火栓欠账、消防车通道堵塞等问题。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消防规划的编制和落实工作,加快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九)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将公安消防机构作为处置突发公共灾害事故的主要力量,加快器材装备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功能单一型向多功能型转变,并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消防新技术、新成果,为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和提高公安消防机构灭火救援战斗力提供科技支撑,形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保障有力的消防装备体系。年内,购置一台水罐消防车,配齐消防员8种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年底前,全部配齐消防员11种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和特种防护装备,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能够满足消防队扑救现代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攻坚作战能力。
(十)巩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坚持“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消防队伍发展思路。期间,根据我县消防工作需要,在充分发挥消防现役队伍主导作用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年内解决专职消防队的营房及管理机构存在的问题,通过规范的管理和系统训练提高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在城镇工业企事业集中区,积极探索发展企事业单位专(兼)职消防人员的新途径,实现由企事业单位联合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大力发展城乡义务消防组织或志愿消防队,提高社会层面的自防自救能力。各乡镇要普遍建立以当地公安派出所为依托的保安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十一)加快消防工作信息化进程。坚持科技强警战略,进一步加大对消防信息化建设的投入,紧紧依托公安金盾工程和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加快消防部队远程教育系统、远程视频系统和远程指挥调度平台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消防远程教育、部队教育管理、重点单位信息、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信息系统等应用软件,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和灭火救援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共享能力。
(十二)大力推进小城镇和农村消防工作。要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将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谐村镇建设和平安建设活动。结合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与村容村貌改造、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工程、能源建设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努力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强化政府对农村消防的公共服务职能,按照《省农村消防建设标准》的规定,在农村建立多种形式的专(兼)职消防队伍,构建农村消防组织网络,切实提高抗御火灾能力。农业、林业、建设、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大力组织和支持农村消防建设。要加大对农村消防的投入,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不得因消防工作增加农民负担。
四、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着力消除火灾隐患
(十三)坚决整治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各类隐患。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以大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城中村”等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要限期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场所和设施,要责令停止使用。要结合县城总体规划的调整和实施,优先安排“城中村”、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拆迁改造。
(十四)严格依法办理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审批。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建设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审核合格的,建设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教育、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不得批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建筑施工等企业,安监、建设等部门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而擅自经营的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或者未依法获得批准而擅自从事大型活动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活动的,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撤销批准文件。对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电气、燃气等设备,应标明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注意事项,质监部门应制定标准对其防火性能提出要求。
(十五)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监督检查机制,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投诉并经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立案并抄报有关主管部门,明确整改责任,责令限期整改。各乡镇政府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对未按期整改完毕的,县政府将备案督办。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报请县政府决定责令停产停业。对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有关单位要及时报请本行业或本系统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确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
(十六)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积极发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完善消防安全监管和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提高社会的火灾风险管理水平,也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轻政府灾后救助负担。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齐抓共管、商业运作”的原则,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为重点,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十七)加强消防产品质量和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监督管理。公安消防机构和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消防产品市场整顿规范力度,提高消防企业的标准化水平和消防产品质量,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未取得市场准入证书的消防产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公安消防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公共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燃烧性能的监督管理,建设部门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十八)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要继续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要把消防公益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司法、科技、安监等部门要把消防常识教育纳入普法、科普和岗位教育、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年内,在县城合理位置完成消防安全公益广告牌一块。消防、人劳等部门要加强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保安、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和维修保养、消防设备操作控制、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操作等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和职业资格鉴定管理制度。年内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商场、超市等部分人员密集场所相关岗位要落实聘用消防执业人员的规定;年底前,80%以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相关岗位必须是消防执业人员。教育、人劳等部门要把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和各类职业教育内容。要定期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和技能。大型企事业单位、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立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对本单位职工定期进行教育培训。
(十九)切实尊重和维护公民的消防安全权益。要切实采取措施保障公民对火灾危险的知情、监督、投诉、举报等权利,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公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公安派出所要结合重要季节、重大节日以及重大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公安消防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认真受理并及时依法处理公民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要切实承担起依法维护相关人员消防安全权益的责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为公众服务的场所,要采取公告、广播、设置警示牌等方式告知公民火灾危险和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的方法。
六、建立健全考评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二十)建立消防工作考评机制。把消防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创建和平安创建等考评范围,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评,并严格奖惩。
【关键词】老工业园区 安全 问题 对策
1、老工业园区现状及特点
1.1基本概述
地方政府普遍以经济效益为目标,希望企业投产快、见效快,因此吸引的外来或本地投资多数为中小型化工企业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老工业园区的企业如食品厂、服装厂、木材厂等。
1.2老园区消防工作的特点可归纳体现为以下四个方面,即“旧、险、散、缺”。
1.21旧,即地域旧,设施旧。老园区规划在交通相对便利的开阔地带,集中圈地几百亩,甚至上千亩,一次规划,分片建设。地域旧道路交通网线完善。设施旧,旧厂房,旧机器;人员对防火意识欠缺。
1.22险,老园区生产过程、产品火灾隐患大。建筑有钢结构厂房,砖墙厂房等。大跨度,大面积,产品及生产过程易燃易爆。
1.23散,企业导致管理制度匮乏,消防工作存在散、乱状况。往往生产经营是头等大事,消防管理放置一边,制度缺乏或形同虚设。
1.24缺,缺少消防配套设施。老工业园区规划过程中,对消防站、消防栓、供水管线、建筑耐火等级虽然有规划尚不完善,但缺乏通盘考虑,临时意识浓。
2、老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现状
2.1生产厂房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2.11有些老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处于原始资本积累阶段,资金少、规模小,“作坊型”企业在一定的区域内大量存在,有的是集车间、仓库、宿舍为一体的“三合一”厂房,在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而且,这些厂房受房型结构、地理位置、整体布局、配套设施等客观条件限制,整改难度大,企业的消防安全处于失控状态。
2.12不少设计单位为招揽业务,一味迎合业主的要求,不按消防技术规范设计,在消防安全标准上大打折扣,无法通过消防审核验收。
2.13一些个私企业新建厂房虽然办理了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手续,但在施工过程中,业主为了节省资金,人为降低消防安全标准,不按照消防审核意见施工,随意取消了一些安全设施,这些业主自知无法通过消防验收,干脆就不报验收,便投入了生产运行,埋下了很多无法整改的“先天性”事故隐患。
2.2消防意识淡薄,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消防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缺乏。
当前,老工业区内有不少企业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对企业消防的投入和企业自身消防安全普遍存在短期行为和侥幸心理,一味追求经济效益,没有正确处理好消防安全与生产经营的关系,舍不得或不愿意在消防设施上投资花钱。有的甚至认为配置消防安全设施是增加个私企业负担。特别是外来员工文化层次低,自身素质差,流动频繁,大都未经过消防安全培训,不知本单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不懂工艺流程,不熟悉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就匆匆上岗操作,极易发生违章操作造成火灾事故,且事故发生后不懂得消防设施的使用,不懂火灾扑救及逃生方法,安全常识缺乏、自救与自我保护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火灾的发生和人员的伤亡。
2.3企业的设备、人员、环境不能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极易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是大部分企业使用的设备老化落后,存在管道破损、压力容器超期使用、联接装置不密封等问题;二是作业人员流动性较大,其中以外来民工、本地老年职工居多,专业技术的培训不够,误操作时有发生;三是员工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大多数不会使用消防器材,不懂得如何自防自救;四是生产环境恶劣,安全隐患较多。 而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则是消防器材不足,疏散通道、设施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相当的差。如果发生火灾,以开发区企业目前的消防安全状况,重大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无法避免。
2.4老园区总体布局没有统一规划。建筑周边没有设置必要的消防车道,一旦发 生火灾,消防车无法快速地到达火场,为扑救火灾、疏散人员物资增加了难度。厂与厂之间、车间与车间缺少必要的防火间距,建筑毗连严重,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蔓延趋势,甚至出现火烧连营的状况。
3、加强老工业园区消防工作的对策
3.1抓好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把工业园区消防规划纳入总体规划,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工业园区建设同规划、同建设、同实施。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施消防站、消防通信、消防道路、消防水源、消防装备建设等的落实工作。对新建的园区,坚持从源头把关,严格依照消防规划要求,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抓好建设,确保消防站、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等基础设施与其他市政设施同步建设。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救援需要的,增建、改建、扩建消火栓、消防水池、天然水源取水设施等消防设施,满足实战需要。
3.2严格控制火源
3.21施工现场建立集中吸烟区。
3.22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电器,严防电器线路引起火灾。
3.23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3.3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针对工业园区存在的消防安全现状,当地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将工业园区消防安全整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整治力度,全力消除火灾隐患;同时督促当地政府改善园区公共消防安全环境,解决消防规划、消防通道、消防供水等带来的隐患,避免发生重特大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3.4禁止在高空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设物或堆放可燃物。
3.5加强防火安全教育,以火灾事故的教训警惕安全责任意识
针对某些部门不配合消防工作情况,消防部门应与园区、安监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消防法制宣传,首先应强化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同时以隐患整改指导小组的形式或深入企业或约请法人代表宣传消防法律、对照消防规范、指导整改措施。
4、结束语
老工业园区的发展,给社会和经济带来了生机和活力,但发展的同时却不能忽视消防安全工作,更不能人为的制造隐患而忽视生命和财产的安全。“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推动社会和经济不断繁荣,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和谐和安宁。
参考文献
[1].论建筑防火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