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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细则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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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细则

第1篇:事业单位改革细则范文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

中图分类号:F8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08-0025-02

近年来,关于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热点问题,以收入实现制为代表的传统会计制度,在新形势下已经难以较好的适应事业单位财政改革要求,很多学者呼吁在事业单位财政改革中引入权责发生制。在这种背景下,一些事业单位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在会计制度中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并存,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此也可以看出,在事业单位会计改革中引入权责发生制,能够较好的解决当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的一些问题。

1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现状

在当前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中,主要的会计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这一会计核算基础也是根据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所建立的。所谓收付实现制,也就是指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作为会计核算基础来进行会计核算。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础之所以选择收付实现制,主要也是在考虑我国具体国情基础上作出的,根据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基础同企业会计核算基础不同,整体来说,一般企业的会计核算基础均为权责发生制,而事业单位等社会性的会计核算则为收付实现制。这一会计核算制度基础,为推动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发展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但是也应当看到,随着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仅仅依靠收付实现制来进行会计核算已经难以适应事业单位的财政需求,收付实现制下,一些会计信息难以被较好的反映出来。同时,从我国当前会计制度的基本情况来看,还存在着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如会计信息的准确性有待提高,缺乏完善的成本管理体系,会计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等等,这与收付实现制也有着很大关系。

2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区别

已经提到过,收付实现制也就是指费用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进行会计核算,而权责发生制则不同,权责发生制对于款项费用的描述是指费用收取的权利以及费用支付的义务。也就是说,权责发生制对于会计信息的描述,涵盖了其全面的内容,而不是表象,收付实现制对于会计信息的描述则是款项费用的收付形式。从本质上而言,收付实现制是表,权责发生制是里,或者说收付实现制描述定义的是内容,而权责发生制描述定义的则是内容。由此可见,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并不完全对立的,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是能够统一的,这也是当前会计准则中关于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并存的理论基础。在反映会计信息方面,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也有着各自的优势和劣势,例如在观察资金流动性方面,收付实现制就要优于权责发生制,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能够更好的反映出资金流动情况以及流动效率,也能够较好的反映现金流量情况。而权责发生制在反映成本信息、资金流向内容信息等方面则有着收付实现制不具有的优势。

3 当前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3.1 会计信息准确性有待提高

在当前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中,会计信息准确性有待提高是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这一问题同当前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础所实行的收付实现制有着很大关系。在收付实现制下,一些会计信息虽然能够反映出资金的流向和收付情况,但是却不能较好的反映出资金收付内容,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特别是在负债方面,如果仅仅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来制作会计报表,那么其负债情况很难被较好的反映出来,一些事业单位的实际财政情况中,可能存在较大规模的负债,实现收付制对于负债情况的反映,不能够全面真实的反映出其负债内容和负债权责。另一方面,由于收付实现制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基础来进行会计核算,一些事业单位还会利用收付实现制在支付款项责任描述方面的漏洞,来进行财务舞弊,这就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其会计信息准确性。或者在会计报表中,由于会计信息披露不全面,也会导致会计信息准确性降低。

3.2 缺乏完善的成本管理体系

缺乏完善的成本管理体系主要是指在当前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中,并没有较好的纳入成本管理措施,事实上,在其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基础下,很多成本管理项目也没有被描述出来。虽然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有着一定的特殊性,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是同样需要进行成本管理和成本核算,这是新时期事业单位财政管理的基本要求。

而在当前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中,随着科学财务管理意识的引入,对于成本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单一的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已经难以适应成本管理需求,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事业单位成本管理体系不完善的问题也逐渐的暴漏出来。同时,由于当前我国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中还缺乏统一的核算基础,特别是在成本管理方面,对于会计信息披露的成本项目内容和成本管理方法也没有统一的规定,因而使得事业单位在成本管理方面缺乏有效的成本控制措施,导致部分事业单位成本较高。

3.3 会计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

第2篇:事业单位改革细则范文

【关键词】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对策

众所周知,事业单位会计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非常强烈的社会性,事业单位会计内容包括对单位内各项经济业务、经济对象、经济事务的记录、反映与监督,以此用来保障事业单位财产安全,提高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为进一步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积极推进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发展,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创新发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国财政部门在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稳定发展奠定理论基础与保障。

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变化

1.要素与主体发生变化

在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没有对要素进行明确规定,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将会计科目作为会计要素。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则在规定与要求中进一步明确要素,并将其划分到净资产、支出与收支内容之中。此外,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会计主体是预算资金活动,这种主体内容无法将我国事业单位的整体财务状态进行反映,并且不符合新时代的发展需求。而在新事业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会对单位内的各项财务业务作为主体进行核算,不仅覆盖面广,并且会计核算的全面性可以得到体现,不仅可以提高事业单位资金使用效率,并且能够保证资金的完整性。

2.会计核算内容增加

在旧事业会计制度中,财政性补贴与非财政性补贴没有进行区分,针对这一情况新事业会计制度则根据需求增加了这方面的内容,比如像增加政府预支分类、国有资产管理与国库集中支付等内容。

3.固定资产核算方法有所变化

在旧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为了将固定资产的价值进行反映,很多事业单位会采取固定基金项目与固定资产项目,这种方法所致使的反应计量不准确,会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影响。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将“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作为主要的资金项目,并且还融入“累计折旧”内容,这样在计算固定资产的时候可以减少非流动资产基金。

4.财务报表结构与体系发生变化

在旧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财务报表中所设置的体系、机构无法将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进行充分显示,这种情况会对事业单位实际财务工作造成欠缺。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财务报表体系与结构发生变化,主要是由会计报表与附注内容所组成,其中在会计报表中所包含的内容有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以及财政补助表。总而言之,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出现实现了财务报表体系与会计惯例的协调、统一,并且针对会计报表体系中所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改进,实现财务报表的完整性。

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加强措施

1.积极构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

伴随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推出,我国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有了保障,并且在新制度上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的、会计假设、会计基本要素等内容均有所增强,在事业单位的发展进程之中,需要保证会计核算工作围绕会计核算目的。在实际工作落实中,事业单位需要不断完善会计制度,将会计核算的职能与作用进行发挥,同时我国事业单位还要根据实际发展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运行机制与核算细则,利用这些细则稳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其中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如果细则一旦制成,那么则需要严格落实,以此保证基础工作的完整性与真实性。事业单位还要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不同岗位之间的权责进行明确规定,只有如此,才能对内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控制。

2.改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与物性资产推销会计核算工作

在事业单位中固定资产是最为主要的管理内容,特别是使用年限比较长的固定资产,事业单位需要加强重视与关注。根据对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解读可以得知固定资产折旧问题得到明确规定,并且固定资产折旧的变化能够保证实用价值与消耗、磨损价值真实在反映在会计核算之中。另外,在使用固定资产的时候,会产生实际消耗,因此,为进一步保证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执行情况的全面性,则需要严格依据新会计制度,并采取相应的方式将固定资产的价值进行反映,以此保证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信息的真实性。

3.将会计核算基础设定为权责发生制

在事业单位不断改革的进程之中,财务管理与核算工作需作为主体,权责发生制需作为基础。之所以采取这种方式的原因是由于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缺少经营业务收入,会计核算只能对核算资金的收支问题进行分析,没有将其内容涉及到资金周转问题之上。另外,在当前我国事业单位发生转型的过程中,市场呈现出不活跃现象,有部分事业单位为保证自身经济利益而减少国家财政拨款,针对这种现象,则需要事业单位进行跟踪调查,积极将权责发生制引入其中,将事业单位经营资金周转情况进行充分体现。当前事业单位所存在的主要问题便是在实际工作中会计人员会将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相互结合,在体现资产管理公平性的同时,还可以将不同时期下资产进行体现。

三、结语

综上所述,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推出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内容进行了完善与修正,在转变财务管理方式、财务管理理念的同时也将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真实反映,这种情况不仅可以实现会计管理模式的变革,并且也会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与财务管理水平,实现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精细化发展,完善预算会计体系,对推动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有序发展,推进政府会计改革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第3篇:事业单位改革细则范文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它也是机构编制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针对这项工作,近年来,各级编办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细则》),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健康发展轨道。但是,随着登记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一些难点和问题不断凸现出来,有待于我们进一步解决和完善。

问题和现状:

其一、认识不到位,登记意识不强。一些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登不登记无所谓,年不年检不碍事,法律意识淡薄,登记意识不强,不清楚自己作为事业单位法人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也因之不能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其二、默守成规,循规蹈矩。登记方面存在就登记而登记的现象,过多地认识都只停留在资料的收取上,从而轻视了规范的登记工作应该按照申报、评估、论证、审批的程序进行,过于放宽了登记的条件、降低了登记的门槛,首次登记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我想这可能是州内各县(市)都普遍存在的现象。另外,在登记的过程中出现了看似简单的问题简单化处理,譬如对宗旨和业务范围规范、用语方面,只要对于《须知》上己有规定的,照抄照搬,无可厚非,而有些事业单位特别近几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本身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和改革的需要而设置,其宗旨和业务范围无章可循,我们总不能随意东拚西凑,更不能断章取义,严格地讲,在设立登记的时候就应该将其规定得详尽一些、用语应该规范准确一些,窃以为这是一项不容忽视的工作,这关系到以后事业单位走向市场、参与竞争的过程中,如何履行自己的职责、规范自己的行为,时间久了,问题就会呈现得比较明显和突出。

其三、重登记轻管理的思想没有转变。一直以来,我们把登记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而忽视了管理的重要性,错误地认为只要把日常的三大登记工作作好了,就完成了全部工作的大半,殊不知登记是前提,管理才是重点,有时抑或我们认识到了这一点,走下去了,也只是走走看看,没有实质性动作。比如说年检工作,只要基层事业单位交上年检资料,在证书上贴上年检标识,随意地确定一个年检级别,一切就算完事,故而一场年度审检工作下来,没有取得其应有的实实在在的效果。再如,变更登记,也仅局限于《法人证书》所涉及到的内容,更多的是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没有结合机构编制事项(如机构升格、增加编制等)进行审核。

办法与对策:

事业单位登记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要把这项工作做好,笔者以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积极地开展工作:

一要规范程序,严把质量。严格按照《条例》对事业单位登记对象、范围、条件、类型、程序、公告和证书管理的明确规定进行登记,把握标准,做到规范、有序、合法;

二要加强舆论宣传,提高事业单位依法登记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加大宣传的力度,把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宣传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利用以会代训、横幅标语、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让全社会都了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的程序、目的和意义,提高对登记管理工作的认识;同时还要举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培训班,不定期地组织事业单位及其法人代表认真学习事业单位登记方面的政策法规文件,提高法定代表人的认识,增强法人意识,增强依法登记意识,切实维护法规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提高事业单位依法登记的自觉性。

三要注重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要坚持“走下去、请进来”相结合,带着问题经常深入基层事业单位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基层事业单位的围绕公益目标开展工作情况、经营活动状况以及制约其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等方面的难点和问题,为其排忧解难,以促其更好地服务于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4篇:事业单位改革细则范文

近年来广受非议的双轨制,有望在深圳市率先改革。记者今天从深圳市政府官网了解到,《深圳市2012年改革计划》提出将研究探索公务员制度改革,建立既与企业制度相统一、又体现公务员职业特点的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并统筹研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像企业职工一样,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深圳市2012年改革计划》,深圳今年将力推22个改革项目,其中包括研究探索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但是,具体实施细则和实施时间还有待公布。

目前,我国养老制度实行“双轨制”,行政序列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其养老金主要由国家财政统筹,而企业员工和社会个体劳动者的养老金主要靠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这造成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与企业员工的养老金差距较大。

2008年,国家公务员局将全国唯一的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任务交给深圳。而深圳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亦随着公务员分类管理体制改革而深化,从易到难,分别从聘任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到委任制公务员逐步推进。此次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改革明文写进政府改革计划书中,被认为是破冰之举。

实际上,两年前深圳便已开始探索打破养老双轨制,实行公务员聘任制和委任制,为聘任制公务员的社保单独建制。目前,深圳聘任制公务员购买养老保险的标准为每月工资的18%,其中单位缴10%,个人缴8%。而委任制公务员沿袭之前的规定实行退休制。

今年,改革将拓展到事业单位,对2010年7月13日之后新进入事业单位的职员取消退休制度,基本养老和社会养老直接接轨。

许多市民为此叫好。在深圳某港资工作的李小姐告诉记者,希望破冰之举能够早日落实:“早就应该改了,凭什么我们交得多,退休时拿得少?”

也有市民表示担心:“确实是好事,但真的能够落到实处吗?会不会雷声大雨点小?”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深圳委任制公务员,“淡定”地告诉记者,对于此次改革他并不担心:“可能是换汤不换药,我相信会以提高工资或者其他名目补助,真正拿到手的应该不会少。”

有网友则在微博上建议:“制定改革方案的人,应该从自己先改起,改革的步伐才能大。” (记者 何东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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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事业单位改革细则范文

一、全市事业单位现状

二、近几年开展事业单位改革情况

(一)全面开展乡镇事业单位改革。

2、主要做法。

一是打破减人、减事、减支思维定势,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乡镇事业单位除保留财政所和延伸派驻机构外一律撤销,人员买断,整体转制。其原来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并入政府三办,公共、公益服务职能由政府承担,经营性职能走向市场。

二是紧扣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转变,建立新型农村公益性事业服务体系。按照经营性的服务市场运作,公益性的服务政府承担的总体思路,采取政府招标出资、公开竞选主体、农户签单认可、县镇共同负责的运作方式,积极探索农村公益新机制。在发展公益事业上形成了三种形式:政府购买形式,公益由政府以合同形式向社会组织购买;定岗招聘制形式,确定公益岗位,人员由县级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聘用,实行动态管理;派驻形式,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向乡镇或区域派驻服务机构和人员。

三是以人为本,有情操作,破解人员分流难点。坚持无情改革,有情操作,在与改革对象利益攸关的解除劳务关系、养老保险、安置补偿等关键环节充分照顾群众利益。在解除劳务关系过程中,立足规范,严格程序。在养老保险上,坚持区别对象,确定标准、签订协议、分期缴纳的原则,落实全员保险。在安置补偿上,实行货币补偿、存量资产补偿、政府兜底补偿、分期分批补偿等办法,确保全员补偿到位。

(二)稳步推进市县事业单位改革。

按照试点先行、分步推进地原则,每年选择部分事业单位开展改革试点,逐步探索总结经验。改革中,把改善结构、减轻负担、增强活力作为落脚点,开展了整合职能、重组机构、整体转制、人员分流、重新定性等多种形式的改革。

二是改变投入渠道减负。对经营性职能较强的事业单位,或将经费形式由财政拨款改为自收自支,或整体转制,既将事业单位推向市场,又有效减轻财政负担,市直仅2006 年将146名在编人员退出了财政供养。

三是强化管理促入轨。 在改革的同时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督促其按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其社会行为。市直对59家长期不具备法人资格、超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事业单位进行了处理。

(三)积极探索事业单位转企改革。

一是以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改革为突破口,逐步推进改企转制。荆门市考虑到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的矛盾比较突出,加上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积累的实践经验比较丰富,因此选择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作为改革的突破口。从2000年开始,荆门市对22家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进行了改革试点,将原事业单位整体转制为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注册登记;注销原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收回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收回原事业单位编制851名;将原事业单位844名在职人员由单位人转为社会人,解除了人事劳动关系,实行了一次性经济补偿安置。

二是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建立多元化社会事业投入机制。荆门市对具备资产出 售条件的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通过国有资产产权置换,将单位资产出 售给内部职工,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尽量实现国有资本整体退出。如原荆门市东宝区物质局、原荆门市东宝区经济协作办公室均由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在职人员也由单位人转为企业人,其固定资产以估价方式卖给内部职工,抵扣在职人员欠缴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及兑现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折为内部职工入股份额,原事业单位债务一并划入新成立的荆门市东宝区物质总公司、荆门市东宝区经协总公司。

三是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重点,妥善处理职工的人事关系。荆门市在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改企转制过程中,大体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处理各类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改企转制前的在职人员,实行老人老办法,继续享受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标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改企转制后进入的人员,实行新人新办法,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2005年全省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实施后,荆门市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鄂政发〔2005〕28号)精神,将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比照乡镇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实行五年的过渡期,缓解了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待遇的差别问题。另外,对改企转制后的原单位在职人员,统一办理了人事关系解除和劳动合同签字手续,并给予了一次性经济补偿。

四是以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变现为主要手段,着力减轻财政负担。从调查情况看,荆门市将盘活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量作为筹措改革资金的主要方式。事业单位改革的成本,首先从改制单位净资产或资产变现收益(含国有土地和房产)中扣除。如荆门市畜牧良种场将原单位土地以800万元的价格出 售,变现的资产用于单位改企转制,缴纳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兑现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清欠单位债务,不仅做到单位改企转制平稳过渡,而且没有增加财政负担。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二是转变了政府职能。通过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一些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转变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将一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转变为企业,将一些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的事业单位与行政机关脱钩,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基本理清了政事、政企和事企关系,使得政府能够从直接办事业的繁琐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好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监督管理,集中财力投入基础教育、基本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初步解决了政府职能缺位和越位的问题。

三是职工得到了实惠。一些有技术专长和经营特长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因受单位职能局限和个人小富既安思想的束缚,长期过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日子。通过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这部分工作人员终于走出事业单位的序列,变成了真正意义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分发挥其专长,在各自领域充分施展其才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在调查中,这样的人乏善可陈,如原荆门市畜牧良种场职工黄华等四人,自己出资近百万元,买下了种猪场经营权,刻苦钻研猪饲料改良技术和养猪技能,年收入可达三十多万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几点建议

一是事业单位类别界定模糊。根据2006年中央编办制定的《关于事业单位分类及相关改革的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改革思路,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和特点,将事业单位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服务类。但究竟哪些事业单位划入哪一类,省里没有统一的标准,只是原则性地进行了分类。事业单位履行的职能和行政机关还存在政事不分、职责不清,部门之间职能交叉的现象,很难准确界定事业单位类别。这样容易在具体划分的单位中不尽一致,导致相同性质的事业单位在不同地方被划入不同的事业单位类别。

二是行政机构编制总量突破。当前中央和省对行政机构设置和行政编制核定作了严格规定,但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把部分行政类事业单位转为或成建制并入行政机构,必将突破行政机构设置和行政编制核定总量。同时,行政类事业单位人员也随之转为行政人员,又将大幅度出现行政人员超编现象。

三是改革成本储备差异较大。由于行业之间、部门之间特点各异,根据其职能不同,有些单位储备了一定数量的国有资产,也有一些单位基本上没有国有资产。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改企转制要有足够的改革成本作保障,没有国有资产的事业单位,其改企转制工作很难推进。储备了国有资产的事业单位,也要为国有资产变现寻找合理的处置方式,如果不充分考虑原事业单位拥有的各类资产,必然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四是配套改革政策接续不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涉及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如果在改革的过程中没有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员分流安置等完善的配套政策支持,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得不到社会保障,必然会影响社会稳定大局,致使改革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建议:

1、合理划分事业单位类型。由于同一种功能的事业活动既可以由政府来进行,也可以由市场来完成,同一事业单位往往从事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功能的事业活动,再加上人们对政府和市场分工有着不同的理解,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导致同一性质的事业单位被划入不同类型,从而导致改革政策上的不统一。为了避免出现上述现象,建议由中央和省在总结各地实际操作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分类实施细则,对现有分类标准作进一步细化,将一些类型划分不够一致的事业单位,统一划入一种类型。同时,建立规范化的事业单位分类审批程序,避免出现分类过程中事业单位与政府讨价还价、随意确定事业单位类型的行为。

2、制定统一配套改革政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不仅要有缜密的实施方案和细则,而且要有一整套配套的改革政策作保障。改革之前要依法制定配套人事、财政、社会保障等政策文件。一是要研究有关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人员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和衔接办法,切实解决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后顾之忧;二是要出台竞聘上岗、鼓励自谋职业、提前退休、一次性经济补偿等人员安置政策,疏通出口,妥善解决好人员分流安置问题。三是建立财政投入、国有资产划转等制度,完善财政投入机制,保障改革成本,妥善处理事业单位撤并后的资产和债务问题。

3、变现资产减轻财政压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程中,做好离退休职工社会保障待遇衔接和分流人员安置工作,妥善处理原事业单位的债务债权关系,需要付出大量改革成本。如果全部通过新增财政预算的方式予以解决,地方财政难以承受,必须在盘活国有资产存量上做文章。在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前提下,允许有条件的地方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出 售变现,或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出租或拍卖经营权,资产处置收益统一上缴财政专户,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改革各项成本,尽量减少新增财政支出。同时,地方政府还要平衡行业之间、部门之间资产,将单位多余的资产划转一部分到无资产或资产缺口较大的单位,减少地方政府的压力。

第6篇:事业单位改革细则范文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市编办于**年对市区**个事业单位实施了初始登记。**年,又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全市事业单位实施了全国统一的法人登记,经重新核准登记事业单位法人**个。截止目前,我市共有事业机构*个,其中获得法人资格的*个,还没有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个。在推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过程中,坚持依法实施登记,积极探索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完善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查验协调机制。通过实施事业单位管理登记制度,政事分开初见成效,事业单位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这些成绩的取得,为我市推进事业单位市场化、社会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1、存在非法人事业单位。这些单位的存在,在社会上产生了极为不良的影响,一是阻碍了社会组织管理法制化程度的提高。依法治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治国方略。《条例》的颁布实施,与国家对其他社会组织管理的法规相配套,共同组成我国对社会组织法制化管理的法规体系,使我国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方式,由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二是制约了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化程度的提高。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化程度如何,不仅受制于国家有关部门的管理力度,也受制于市场主体身份的明确。只有市场主体均以民事主体资格来循规蹈矩地参与到市场经济活动当中,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化才能得到保证。三是迟滞了事业单位改革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事业单位在我国社会、经济与文化生活中发挥着其他社会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同时因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环境的某些方面不相适应,而需对其进行由外在管理体制到内部运行机制的全方位改革也是不可否认的。推进事业单位的社会化进程是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最核心的内容。四是降低了机构编制约束科学化程度的提高。《条例》规定:县以上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全省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均为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的内设或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效果如何,直接影响到机构编制部门的威信,制约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标准化程度的提高。

2、登记的事业法人,对于登记管理显得很被动。尽管全市所有事业单位都参加了登记,但事业单位对登记管理制度的认识与接受仍显不足。事业单位甚至包括一部分举办单位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必要性缺乏理解,潜意识中总感觉到登记不登记没什么两样,也不影响自己开展业务活动。一些举办单位缘于部门小集体利益,把所属事业单位视为自己人员的蓄水池及财力的支持库,不愿让其参加登记。或即使登记了也不按法人治理结构进行管理,有名无实。

三、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事业单位作为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的不断发展,推进和加快了事业单位自主发展的脚步,但由于部分事业单位仍然无法“长大”,其发展速度缓慢,运行不够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很难步入良性轨道,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事业单位独立走向市场和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概括地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一直存在事业单位名存实亡或形同虚设的事业机构。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事业单位职能不在适应社会的发展,职能逐渐弱化或不能发挥应有作用,但这些事业单位一直以来没有得到机构和编制仍然没有变化。

2、事业单位政事不分。部分事业单位机构与主管部门内设科室重叠、职责不清、职能交叉、效率不高。人员混岗、财务不独立、政事不分。职责不清,职能交叉重叠现象。

3、事业单位政企不分。一些企业行政关系仍隶属于政府管理部门,既不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也不利于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

4、管办不分。部分事业单位在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同时,还承担了事业职能,这种角色的混淆,容易弱化某方面的职能,有的单位重视执法监督职能,有的则主要开展事业职能,影响管理效能和执法公正。

5、事业单位规模小,职能单一,市场竞争力弱。各事业单位其规模大小不一,承担职能单一,服务市场业务范围窄,规模小,实力弱,很难走出去参与外部市场竞争。这些事业单位很自然的容易过于依靠行政主管部门,无法形成规模,自主参与市场竞争,虽然登记管理工作努力提高事业单位自主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独立与主管部门对外开展社会活动,但单位布局的不合理,从根本上导致其不能完全独立与行政主管部门。

四、对策建议

针对目前我市直所属事业单位的现状和不足,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为此,要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主要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市上下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认识。主要是在宣传意识、宣传内容及宣传方法上要有明显改进。在宣传意识上,应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知识的宣传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把宣传工作长时间的开展下去;在宣传内容上,要充分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发展和事业单位改革等大背景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要求,在WTO新形势下,要实现市场经济全面发展,就必须与时俱进推进事业单位发展,赋予事业单位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保护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促使事业单位依法经营。在宣传方法上,首先要着力抓好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培训工作,其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子网络、文件资料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为登记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深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范化。以市场化、社会化为方向,不断深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使登记管理更加趋于科学规范。(1)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和统一规范。一是整顿规范事业单位名称和印章,保证事业单位名称与机构编制部门文件相一致。二是准确凝练、从细从实地界定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确保事业单位职责适应形势发展需要,避免交叉。(2)理顺关系,实现政事分开。将事业单位承担的、没有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职能交给政府职能部门,同时把党政机关承担的一些辅、技术性工作交由事业单位承担;改变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变微观管理为宏观管理,主要是加强政策引导,监管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领导班子或法定代表人;所有事业单位实行财务独立,单独核算,在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拥有事业发展决策权、用人权、收益分配权与内部管理权,真正确立事业单位的法人地位。(3)加大“撤并转”力度。一是对那些长期不出成果,无社会和经济效益,原有职能消失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二是对职能交叉、重复设置、任务长期不足的事业单位进行重组合并;三是对以经营服务为主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直接脱帽进入企业序列。

第7篇:事业单位改革细则范文

摘 要:审计部门作为行政事业单位至关重要的部门,然而,在审计实践中,审计部门的作用并没有很好地得到发挥。针对其现状的不足,本文积极地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和意见,从而改善审计效果提升审计作用。

关键词 :事业单位 审计目标 审计手段 应对措施

事业单位审计就是由单位内部的相关人员,针对所管辖的领域,对相应的财务资金运行状况进行审查监督。事业单位占据着国家财政资金的再分配收入,资金的利用效率实现国家安全的相关属性和社会利益,由此看来事业单位审计地位很高。近年来国家也开始重视事业单位审计,并且对其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可是在实践工作中事业单位审计还是存在很多问题。

一、事业单位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的内容不够丰富,过于单一。我国绝大多数事业单位审计的审计内容相对单一,目前都仅仅停留在财务会计的审计上,主要侧重于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合规性,是否有票据混用现象和资金性质混淆问题,关注的是否存在现金坐支和挪用脱收缴纳款项,这只是业务的事后监督,然而事业单位要想有大所谓改革发展要求事业单位审计要向高层审计,管理审计,事前审计和职能审计发展,只有这样全方位的综合审计才能对事业单位起到有效的审计监督作用。

(二)电算化系统并不完善,容易造成舞弊。由于事业单位审计环境很复杂,再加上电算化复杂的系统,很可能加大审计风险,系统的不完善会导致很多非人为错误。另外审计系统的内部控制还不完善,对于一些篡改数据的行为系统不会留任何痕迹,这就造成财务造假和犯罪的几率。相关的审计电算化的法律也没有,这都会大大增加审计电算化的风险。

(三)审计人员专业水平低。内部审计工作对从业人员的专业和素质要求很很高,我国现阶段事业单位审计工作实施人员年龄结构老龄化严重,整体学历水平偏低,而且缺少相关的审计知识和审计经验,能通晓相关法律知识的审计人员也是屈指可数,另外审计人员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也有待提高,这将直接影响到审计机关的形象与威信,并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和制约了审计工作的质量。

(四)审计独立性差。由于审计工作有特殊的性质,显然对独立性要求很高。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审计独立性并没有收到单位和高层的重视,甚至没有将其单独设置为部门,而是与其他部门合在一起,即使设立该部门,其规章制度也不明确不合理,这会严重影响审计的效果。

(五)事业单位审计的法律规范体系不完善。虽然我国提高了对事业单位审计的重视,但是一些体系还是不健全,不够成熟,不够完善,在已有的体系中也存在很多缺陷与不足等待我们去改进。任何事物如果没有严格的规范体系和细则都是很难去做的,事业单位审计也是如此,使得审计工作人员毫无遵循依据,只能凭借自身经验去判断,有的甚至表面应付。我国也没有关于审计程序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普遍性适用的法律法规。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根本未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审计计划和建立相关的审计制度。

二 完善事业单位审计的建议与对策

(一)完善事业单位审计内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发展,养老院福利院等一些事业单位也逐渐由非盈利性向盈利性与服务性结合的方向发展,为此事业单位审计也应该与时俱进,首先不应该像传统审计那样,只注重基础会计业务,还应该提高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其次在管理方式上也要宏观地把握审计对象,同时事业单位的审计也要注重对管理层的审计,重点审查是否存在管理层的职责权限越位现象,遏制领导层财务舞弊和违规操作行为。最后要努力将事业单位审计由事后审计向事前审计发展,这就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注重审计会计业务,还要注重机构设置,权责权限业务控制以及相关规定的事前制定。

(二)严格遵循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审计工作中只能有良好的独立性才能为审计工作提供保障。所以在我看来,事业单位内部应该设立由专门人员负责监管的审计机构,这个部门做好能够独立余其他部门,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审计职能。做到这些还不够,还要建立好这个部门的权威性,并且树立好良好的部门形象,并于其他部门有良好的沟通协调,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且审计效果也可以得到很好的改善。

(三)加强培训与锻炼,提高事业单位审计人员素养。从事任何一门职业,都应该有相应的专业素养,审计工作人员更是如此,因为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到审计的实施与效果。如果审计人员专业水平和道德水平达不到要求的话,即使审计控制测试和实质测试再规范也会使得审计失去效果,甚至产生错误。由此看来加强审计人员的培训是很有必要的,使其掌握最新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条款。不仅要对审计人员工作水平定期考而且要对人员的身心素质进行考察,加强锻炼注重劳逸结合。同时也可以适当引入外部审计人员对事业单位审计进行研究和探讨,给审计人员带来新鲜血液,利于创新和改善审计工作。另外事业单位审计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沟通技巧依然也是重点需要提高的对象。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更多高素质的综合型事业单位审计人员,也可以间接地避免国家资源的浪费。

(四)完善事业单位审计制度体系。要想完善审计工作,必须先规范审计体系制度。应该从制定相关的审计法法律法规开始,这样各个部门就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且可以对实物工作产生指导作用。然而仅仅有制度的保障还是不够的,单位还应该设定相应的部门,设定专门的负责人,分清责任义务。要运用各种方式方法,通过各种渠道,首先向单位负责人大力、持续地宣传内部审计工作对于单位发展、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实际指导性作用,让他们在思想上重视和警觉,便于日后工作的有力铺开。与此同时国家还应加强立法出台具体审计实施细则和审计操作规范,这样不仅能对审计人员的工作提供指导而且还能很好地起到约束作用。

(五)加快审计电算化法规的建设。完善电算化系统,并且加强系统的控制功能,电算化审计准则是衡量审计工作的尺度和标准,也是提高审计质量的重要保证。新增加的审计内容在审计准则中又缺乏相对应的条款。总而言之,会计电算化的兴旺发展给审计工作带来的影响和促进是越来越大的。但也要看到,只有采取正确的方法,才能更好地发挥会计电算化的真实作用,提高审计的效能。

参考文献:

[1]王水军.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提高内部审计质量.中华会计网校.2012-5-11.

第8篇:事业单位改革细则范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化工行业的专利工作,保护发明创造的专利权,鼓励发吸创造,促进技术进步以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化工行业专利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保护化工行业各单位的发明创造权,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其技术进步。

第三条 化工行业的专利工作,包括专利管理、专利实施、专利文献利用、专利等方面的工作。化学工业部(简称化工部)专利管理办公室负责整个化工行业的专利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位列市的化工厅(局)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的专利工作;化工行业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中国专利局的《企业专利工作办法(试行)》及本办法的规定开展专利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化工行业的各单位。

第二章 专利管理

第五条 化工部专利管理办公室是化工行业的专利管理机构,设在中国化工信息中心,在化工部知识产权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化工行业专利管理工作。业务工作由部科技司归口管理,具有执法和管理的双重职能,在中国专利局的指导下,依法从事化工行业专利执法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执法职能,即调解、处理下列争议与纠纷:

1. 专利侵权纠纷;

2. 有关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授予前实施发明创造的费用纠纷;

3. 专利申请权纠纷和专利权属纠纷;

4. 关于发明人或设计人与其所属单位对其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及职务发明是否提出专利申请的争议;

5. 关于专利许可合同的纠纷;

6. 对将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或者将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处罚;

7. 其它可以由专利管理机关调解或处理的专利纠纷;

(二)管理职能:

1. 组织宣传和贯彻执行《专利法》,普及专利知识;

2. 组织协调化工企业、事业单位的专利工作,并进行业务指导;

3. 研究专利对策,拟订专利工作计划、规划。

4. 管理专利许可证贸易及化工行业技术引进项目和产品、技术进出口中与有关专利工作;

5. 指导化工专利服务中心及其他专利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

6. 组织协调专利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及考核;

7. 组织管理专利技术实施,并监督落实《专利法》规定的对发明人和设计人的奖励措施;

8. 审查化工行业各单位向外国转让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并接受向国内其他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备案;

9. 组织协调利用专权文献的工作;

10. 负责专利信息交流工作。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化工厅、局都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配备专职或兼职专利管理人员,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的专利管理工作,其专利管理人员参照第五条管理职能的规定进行工作。

第七条 化工行业各专利机构应根据《专利条例》开展工作。

第三章 专利保护

第八条 化工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的专利管理人员要依法做好本单位专利权的申请、维护、终止等有关工作,维护本单位的专利权。

第九条 化工行业各单位及职工都要保护本单位专利权不受侵害。发现侵权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包括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调处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应自觉遵守《专利法》及有关规定,不得侵害他人专利权。

第十条 化工行业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化工行业企业、事业单位与行业外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就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纠纷办法》向当地有关专利管理机关或化工部专利管理办公室请求调处,对调处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化工部专利管理办公室调解、处理专利纠纷和专利侵权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并贯彻着重调解的原则,处理专利纠纷后应作出处理决定,并将该决定通知有关当事人。

第十二条 请求调解专利纠纷和进行专利诉讼时,应按《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纠纷办法》提供必要材料及缴纳有关费用。

第四章 专利实施

第十三条 化工行业各单位都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落实专利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制度,把专利工作纳入科研、开发、生产经营、技术和产品进出口等各个环节,促使专利技术尽快取得经济效益,推进科技进步。

第十四条 化工行业企业、事业单位都应有一名副院长、副厂长(副经理)或总工程师主管专利工作。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可指定有关的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专利工作;其他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明确负责这项工作的机构和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第十五条 化工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应在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技术改造,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等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凡能申请专利的,应及时申请。

第十六条 化工行业企业、事业单位从国外引进技术和进口产品时,要对该项技术和产品的专利法律状况进行调查。在可行性报告中,必须包括专利法律状况的检索报告,并把此项内容作为审核批准引进项目的条件,为谈判、签约提供依据。

第十七条 化工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对拟出口的新产品、新技术,事先要研究是否在出口国(地区)申请专利,以及该项产品或技术在该出口国(地区)的法律状况,防止被他人仿制或造成侵权。

第十八条 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含有专利许可内容的技术转让合同的谈判、签约中,应有专利工作者或主管专利的领导参加。

第十九条 企业开发实施专利技术,凡符合条件的,可向有关经济、科技管理部门申请列入新产品开发和相应的技术开发计划。对化工行业发展影响面大的专利技术,可实行计划实施。

第五章 重视和加强专利信息交流

第二十条 化工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在制定技术发展方向,进行技术开发、技术贸易时,要充分利用专利文献所提供的技术、法律信息,使经营决策科学化。

第二十一条 化工部专利管理办公室应协同有关单位定期对中国专利局批准和公告的专利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有条件的专业应对国外某些重要产品的专利状况进行系统分析,制定适合本专业要求的专利战略和发展方向。

第二十二条 为扩大专利信息交流,化工部专利管理办公室会同各省、自治区、市化工厅(局)筹建化工专利信息协作网。化工专利信息协作网章程另订。

第六章 附则

第9篇:事业单位改革细则范文

1.管理职责和管理主体不明确行政事业单位中国有资产的管理没有明确国有资产到底该由谁管理、怎样管理以及管理应遵照的原则等问题,这就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的问题更加突出。国家和财政部在管理体制和政策制定方面,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自上而下的政策和管理体制,这就使得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与财务都没有得到统一有效的宏观管理。

2.管理制度不精细,不完善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和财政部门的部分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相对比较陈旧,对资产管理职责不清或是划分不详细,在其操作过程中,行政事业单位和财政部门在遇到具体问题时无人负责,相互推诿,这就使得资产和财务管理的主体职能模糊不清,管理实效作用不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与财务管理没能实现完美的有机结合。

3.资产和财务管理没有统一结合起来,缺少有效的约束机制多年来,许多部门单位之间资产实物和财产管理严重脱节,资产的借用、调用频繁,这就使得行政事业单位普遍拥有账外资产,这种资产流动性强,其使用权与占有权分离,这就给行政事业单位正常的会计核算带来了麻烦。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中,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会计管理相互脱节,一些基层财政部门在制定预算的过程中没有细化到项目,还有部分财政部门对非税收入不进行“收支脱钩”管理,这导致很多部门单位只求拥有资产、不思资产和财务管理,不求资产使用效率等现象频发。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思路

1.构建新的资产管理模式改革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应该结合财政和行政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建立新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模式:构建国家所有、政府分级监管、财政管理资产、部门独立占有和使用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新模式。探索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相结合有效途径,逐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国有资产配置更加合理,使用效率更高。

2.完善政府资产采购制度建立了集中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将政府采购作为公共支出的主要方式,是我国现阶段的政府采购体系应该好好借鉴的。要建立比较完善的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制度,以下几个方面应该注意:完善相关实施细则,指导财政支出、资产政府采购行为;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功能,实现货币与实物分离,支出预算与资金分离;提高国有资产配置的合理性,使其使用效率得到最大化;提倡廉政建设,增强政府采购的透明度。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合理的预算范围内编制合适的采购计划,上报审批,坚持先预算后支出,确保政府采购按照批准的预算严格执行。

3.建立规范化的资产台账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台账的主要作用是:反映实物资产的总量、分布以及资产的变动情况,记录资产形成、占用主体转换、处置或报废的全过程。操作分为三个层次进行:(1)在各级财政部门宏观管理的处室内,设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总台账;(2)在行政事业单位负责资产管理的有关处室内,设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台账;(3)在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设立国有资产使用的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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