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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的基本内容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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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劳动保障的基本内容范文

1.促进就业取得新的进展。通过深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年全市新增就业岗位70.3万(其中非农就业岗位15.1万),**年底,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26.7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下降到4.3%以内。出台了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政策,对大龄失业人员实施了就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对本市郊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实施了跨区非农就业岗位补贴,并强化了对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项目的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进一步得到加强。就业援助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全年共帮助4000多户“零就业家庭”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对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加大,启动校企合作的定向培训模式,全年共完成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5000多人,为4.01万青年提供了职业见习岗位,职业技能培训人数达到36.52万,本市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重已提高到19%。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迈出新的步伐。**年**月,《**市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实施,社会保障事业加快发展。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的来沪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33.6万,比2006年底增加54.6万。按照国家的总体要求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对“城保”、“镇保”、“农保”退休人员普遍地增加了养老金,并提高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城保”做实个人账户工作进一步得到推进,调整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工作平稳有序地实施。市政府还了《关于完善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完善“农保”工作正式启动。

3.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取得新的成效。《**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计划(**年-**年)》开始实施,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全面推进。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准备工作有序开展,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加强对企业用工行为的规范和指导,**年底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超过90%。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完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促进企业建立普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切实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同时,还加大了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力度,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去年,本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受理举报投诉2.4万件,检查用人单位4万户,追缴欠薪欠保金额5.4亿元,涉及劳动者75万人次。健全劳动争议仲裁体制,在浦东新区、闵行区、嘉定区建立了实体化的劳动争议仲裁院。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全年受理案件2.95万件,涉及劳动者3.98万人,处理结案2.75万件,协调调解率达到66%。

4.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开创新的局面。按照中央工作组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们对社保资金案所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反思和深刻的剖析,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以完善体制机制为抓手,开展了切实整改。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制定了《**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批准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本市各类基本社会保险基金全部纳入了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劳动保障部和市政府关于建立企业年金规范管理运营机制的要求,完成了原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企业年金整体移交给具备资格的机构管理运行。从强化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实施内审制度等方面着手,加强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筹建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逐步地形成由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社保基金监督机制。

5.抓好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呈现新的面貌。加强全系统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本市公共就业服务、社保经办服务以及电话咨询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依托本市劳动保障服务网,在互联网上开通了“人民群众评议本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定期开展“局长在线”活动,将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履行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情况向全社会公开展示,全面接受社会各方的评议和监督。坚持建设与督查并重的原则,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年,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在市政风行风测评中的8项基本内容的总评分在11个被测评的综合管理类部门中排位第二,比去年上升了两位。

二、关于**年本市劳动保障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积极扩大社会就业

**年,本市促进就业工作的目标是:全年新增50万个就业岗位,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非农就业10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全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40万人,力争到年末使本市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重提高到21%。

为此,要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深化积极的就业政策,在进一步缓解就业总量性矛盾的同时,重点在扶持创业和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上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促进就业各项目标任务。

1.不断健全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和工作体系。制定实施本市鼓励和扶持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建立鼓励扶持创业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吸纳就业容量较大的中小企业及青年创业的扶持力度。建立面向全社会、开放式的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创业服务,让有志于创业的劳动者方便创业、成功创业。

2.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的扶持政策。研究完善对本市大龄失业人员和大龄协保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扩大受益范围。拓展社区服务等领域灵活就业的渠道,支持就业困难人员以更加灵活的方式实现自谋职业。按照国家规定,将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扩大到商贸、服务型等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各类企业。

3.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完善失业预警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有针对性地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服务,健全网上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完善用工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健全全市市、区县、街镇、居委(村委)四级就业服务网络。形成地区人力资源状况的分析体系,加强失业状况动态监控,完善失业预警机制。加强和改进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逐步形成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主导、社区就业服务网点为基础、社会职业中介为补充的农民工全方位就业服务体系。

4.着力完善多层次、全方位的就业援助体系。完善就业援助机制,多形式、多渠道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就业。结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及时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托底,并适当提高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收入标准。对“零就业家庭”实行“出现一户、认定一户、援助一户”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农村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员就业后实施就业专项补贴,帮助其家庭中在劳动年龄段内且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实现非农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加大对产业结构调整转移人员的就业援助力度。

5.切实加大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工作的力度。在本市职业培训机构中分产业类别开展试点,探索建立一批“职业技能培训示范项目(基地)”,充分调动和整合全社会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全面推进校企合作、职业见习、公共实训等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校企合作完成定向培养2万人的目标,继续组织3万名青年参加职业见习,加大对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和来沪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大力推进多层次职业技能竞赛,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加强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工作,积极开展企业“高师带徒”活动。完善职业技能补贴培训机制,规范补贴培训的运作管理。研究健全对高技能人才的激励政策。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市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明确的目标,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分层次、可持续”,不断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1.着力完善本市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办法,深化研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完善“镇保”制度,坚持土地换保障原则,主要解决离土农民的保障问题,建立“镇保”个人缴费机制。大力推进将“农保”统筹层次由乡镇提高到区县,建立区县和乡镇两级财政共同投入机制,形成“农保”养老金稳定增长机制。在浦东新区和松江区开展完善“农保”的试点。完善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研究完善“综保”制度。制定规范本市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的有关政策,扩大本市企业年金覆盖面。

2.着力扩大各类基本社会保障覆盖面。确保完成将本市10万名农民纳入本市养老保障体系工作的市政府实事项目。将来沪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覆盖面扩大到360万人。研究将更多的城镇无保障老人纳入保障范围,探索建立本市城镇老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

3.着力提高本市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按照国家要求,启动新一轮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三年连调”计划,统筹做好对本市“城保”、“镇保”、“农保”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工作。适时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城镇高龄纳保老人养老保障水平、支援外地建设退休(退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标准、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等有关社会保障待遇标准,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

4.着力加强本市社保基金征收和监管。建立健全与市有关部门对单位注册登记信息沟通比对的机制。加强社保基金征缴稽核和专项审计。建立向各区县通报区域内参保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等情况的函告制度,发挥各区县在督促、推动社会保险费征缴上的重要作用。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各项社保基金监管制度,确保本市社保基金管理使用合法合规。探索构建社保基金网上实时监管平台,确保各项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研究制定加强“农保”基金管理的指导性意见,会同财政部门完善“农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三)建立健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长效机制

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面落实《**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计划(**年—**年)》各项分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1.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全面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加强对企业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管。开展《**市劳动合同条例》修改的立法调研。贯彻实施《**市集体合同条例》,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调研工作。全面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和谐工业园区活动。健全市、区县两级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立并推行劳动关系协调员制度。

2.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指导。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加强行业性工资指导价位的工作,探索高技能人才工资指导价位。继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着力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情况行政函告工作,督促企业建立普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3.不断加大劳动力市场监管力度。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年”活动。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网格化”和“网络化”监察,启用劳动保障监察监督管理平台,提高主动监管比重。大力推进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分类监管。

4.进一步理顺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机制。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依法稳妥处理劳动争议。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年内全面建立市、区县劳动争议仲裁院。调整市、区县仲裁委员会的管辖分工,发挥区县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主导作用。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推动仲裁前地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形成纠纷调解和争议仲裁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

(四)优化劳动保障管理服务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按照建设公开透明政府和服务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本市劳动保障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1.大力推进劳动保障阳光政务。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的总体要求和市政府的部署,研究本市贯彻落实建立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办法。要依托劳动保障网站,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做好本市劳动保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全面、及时地向社会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要进一步畅通劳动保障网站等公开渠道,充分整合资源,创新工作模式,向公众提供集查阅、咨询、办理、评价为一体的一门式网上服务。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政府部署,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切实取消不必要、不合理的审批项目,全面清理行政性收费项目。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依法优化和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透明度和审批效率,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为群众办事。

第2篇:劳动保障的基本内容范文

为加快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逐步解决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浙政发〔20*〕3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浙政发〔20*〕28号)精神,现就建立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医疗救助制度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县不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政策,初步建立了多层次、广覆盖、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仍有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特别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比较突出。加快建立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既是解决困难群众医疗问题的有效措施,也是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从我县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积极整合各方资源,把建立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当前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医疗救助工作的总体要求

医疗救助制度是对因患大病的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困难居民实行的救助制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进行的要求,加快实施医疗救助制度。

医疗救助工作要按照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救助制度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救助水平与筹资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总体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着眼于救助制度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加强监督,规范管理,逐步完善。

三、医疗救助工作的基本内容

(一)救助对象

凡户籍在*县范围内,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并持有有效期内《低保证》的农村居民(含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低保对象(含城镇“三无”人员)和持有有效期内《特困职工证》的城镇居民,因患各种重大疾病和残疾长期看病吃药及灾害性事故造成重大伤害,经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和各种互助帮困后,住院医疗费负担仍有困难且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他人员因患重大疾病及灾害性事故,造成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为医疗救助对象。

(二)救助形式

1、农村低保户和城镇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低保户、特困职工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合作医疗的待遇,其参加合作医疗的个人出资部分,由政府负责解决。

2、救助对象因患大病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家庭或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难以承担,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由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给予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补助。

3、省民政厅、劳动社会保障厅和卫生厅确定公布的特种传染病救治费用,按有关规定和支付渠道给予补助。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解决救助对象的医疗及生活困难问题。

(三)救助标准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筹资能力,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救助标准。救助标准要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相衔接。救助对象全年累计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定的医疗救助最高标准。

(四)救助程序

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符合救助的对象应向户口所在地乡镇(社区)社会救助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县民政局和乡镇(社区)社会救助机构在接到救助对象申请后,应在一定期限内对救助对象进行审核、公示并提出救助意见,县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到县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资金筹集和管理

按照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筹集和建立医疗救助专项资金,财政部门每年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安排医疗救助资金(全县人均不低于3元),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县财政局要做好困难人员医疗救助金的筹措工作。县财政、审计、民政、卫生、劳动社会保障、总工会、残联、慈善总会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医疗救助资金的监管,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

(六)医疗服务

救助对象的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及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3篇:劳动保障的基本内容范文

(一)目标定位

从年开始到年,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建立起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二)步骤安排

1年按照“扩大试点、整体推进”的思路进一步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积极实施新农保“431”工程,即选择在、、、4个县(区)、30个乡镇、100个村中重点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

2年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力度,继续扩大试点范围。

3至年,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继续做好制度完善和扩大覆盖面工作,通过引导帮助广大农民参保,切实有效地解决其老有所养问题。

二、原则要求

(一)按照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要求,建立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多元筹资机制,在制度建设上对全市实行分类指导,在我市有条件县(市、区)、乡镇及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率先进行新农保试点,形成由经济发达地区向经济欠发达地区、由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民向大多数农民逐步推进的局面。

(二)按照覆盖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现行农保制度、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紧密联系、相互衔接的制度框架。

(三)按照重在保障参保人员老年基本生活的要求,确保参保人员进入老年后享有与参保缴费水平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四)按照现行政策的规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以县级为统筹,自我平衡,规范基金的征缴、管理和发放工作,确保制度的可持续运作。

三、覆盖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从事农林牧渔业等农业生产,男18周岁至60周岁、女18周岁至55周岁的农村居民,属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对象。

四、方式选择

农村新型养老保险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统帐结合”方式,纯农户个人帐户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总额及利息和村集体补助及利息;农村各类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总额及利息和用人单位补助总额的30%及利息。统筹帐户包括当地财政给予的补贴及利息、农村各类用人单位补助总额的70%及利息。参保人员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城乡居民一年期居民定期存款利率执行。

五、基金筹集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筹资机制,具体筹资比例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二)缴费基数一般以当地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为缴费基数10%以上。当地县(市、区)财政按个人缴费额给予10-20%的补贴,有条件的乡镇财政、村集体经济组织按个人缴费额给予5-10%的补贴。县、乡镇(村)两项相加原则上不低于20%。

六、享受待遇

(一)参保人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⑴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⑵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180个月)。

(二)参保人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但不足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推迟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时间,也可采取补交养老保险费的办法,补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各地根据本地情况确定。

(三)参保人按月领取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帐户养老金之和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按照统筹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个月计发;个人帐户养老金按本人启领养老金时个人帐户累计储存余额除以120个月计发。具体办法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人按月到指定的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领取,直至身亡。参保人身亡之后,其个人帐户余额,可根据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意愿,一次性领取。

(五)探索实行老年养老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且家庭直系亲属已按规定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老年农民,实行家庭成员联动式老年养老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六)各地必须根据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建立养老金待遇增长调整机制。

七、基金管理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

(二)各地要按照《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做好新型农保基金的监管工作,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要严肃财经纪律,对贪污、挪用基金或由于渎职造成基金损失的责任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当地财政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的补贴基金应在每一个缴费年度内安排到位。

(四)农保经办机构应建立健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统计、审计等管理制度,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财务、统计报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参保人员的基金缴纳、业务核算、待遇支付、查询服务等全部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实现业务流程和经办服务的规范化。

八、组织领导

(一)加强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要求,把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作为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已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政策,规范管理,扩大覆盖面。尚未制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地区,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大制度建设和组织实施的力度,并稳妥处理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老办法的过渡衔接问题。

(二)各级政府负责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组织实施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制定、实施和基金的征缴发放管理;财政部门参与相关政策制定并负责新型农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负责对农保基金的审计监督;监察、税务、统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第4篇:劳动保障的基本内容范文

一、基本情况

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自5月25日转入第二阶段以来,严格按照县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阶段的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坚持把学习贯穿始终,把查找解决问题贯穿始终,把动员依靠群众贯穿始终,先后完成了召开转段动员会、召开民主恳谈会、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群众评议、撰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等活动,全局上下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积极开展评议,进一步理清了发展思路,明确了努力方向,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同时为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做法

(一)深化理论学习,提高分析检查的主动性。在前一阶段学习培训的基础上,结合查找出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化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解放思想,把握好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的契入点,在学习中牢牢紧盯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科学发展的风向标,真正做到以学习促认识提高,以凝聚思想促工作更上台阶,增强做好分析检查阶段各项工作的主动性。

(二)开好“两个”会议,提高分析检查的客观性。

1、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活动、认真撰写发言材料的基础上,6月25日,局党组召开了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5名班子成员认真开展了“六个对照检查”,一查思想观念是否解放,二查工作思路是否清晰,三查发展举措是否有力,四查体制机制是否科学,五查工作作风是否扎实,六查廉洁自律是否严格,从思想深处进行剖析,主动查摆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县委常委、组织部张自力部长和县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负责人到会指导,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结束时作了重要讲话,对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给予了较高评价,对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明确,重点突出,开得严肃认真,很有效果,做到了思想见面、意见交换、工作沟通,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形成合力的目的。

2、开好党支部主题组织生活会。局机关和所属各单位支部相继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开展了查思想观念是否解放,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意识强不强;查工作职责落实是否到位,看责任意识强不强;查对服务对象的态度,看服务意识强不强;查工作绩效是否明显,看开拓创新意识强不强的“四查四看”活动。

通过组织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进一步深化了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进一步找准了影响和制约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剖析了存在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进一步明确了增强领导科学发展能力的前进方向,为撰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精心撰写报告,提高分析检查的针对性。按照高质量、有特色的要求,从活动一开始,局党组就高度重视局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检查报告的起草和撰写工作,明确提出要把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作为局学习实践活动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总结的主要成果,坚持实践与理论相结合、规范与创新相结合,拿出一个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符合实际、体现民意、有利工作的分析检查报告。局党组先后3次召开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议,研究总体框架,明确基本内容,拟定提纲要点,讨论报告初稿,提出修改意见。局党组充分运用民主恳谈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学习调研、征求意见、解放思想大讨论的成果,系统梳理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刻分析主客观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今后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科学发展的努力方向、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精心撰写分析检查报告。讨论稿形成后,采用召开民主座谈会、发放意见征求函等形式,分别征求了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支部全体党员干部,乡镇街道、行风监督员、乡镇街道劳管所、企业、企业家协会、社区及部分服务对象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的意见,经过集思广益,五次修改完善,形成了分析检查报告评议稿,为群众评议阶段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四)组织群众评议,提高分析检查的准确性。坚持发扬民主、倾听民声、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努力提高分析检查的准确性。从6月下旬开始,将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评议稿和评议问卷送达给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各乡镇街道、相关机关单位、部分企业和服务对象等参评人员,着重就报告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问题查找的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可不可行等方面,征求意见,进行评议。这次评议共印发问卷80份,回收68份,回收率为85%。从问卷统计结果、收集到的意见情况看,大家比较一致地认为,分析检查报告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刻,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广泛,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准确,确定的发展思路、工作措施切实可行,是一份较好的分析检查报告。对群众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认真研究,充分吸收,进一步修改完善分析检查报告,已正式上报县委。同时,将分析检查报告的评议结果在全局系统进行了公布。

(五)促进当前工作,提高分析检查的实效性。坚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在抓落实的工作实践中,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两手抓、两促进。党员干部在工作繁重的情况下,统筹兼顾,加班加点,加快进度,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实现了以学习实践活动推动工作上水平,确保群众得实惠的目标。

三、取得成效

(一)科学发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学习讨论和分析检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体系、实践意义重要性的认识,澄清了一些模糊认识,进一步把握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以加快发展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的重要职责;坚持以人为本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基本要求;坚持以统筹兼顾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根本方法,已成为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识。

(二)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理清。通过征求意见和调查研究,了解、发现和梳理出了影响制约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在就业用工方面,主要是劳动者的素质与企业的用工要求之间的矛盾较大,劳动者技能单一素质不高,劳动者就业择业观念保守陈旧,不能适应就业市场的需要,同时企业又十分缺乏高素质的劳动力;在城乡社会保障方面,主要是社会保险覆盖率范围窄,非公企业、城乡居民参保率不高,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还未形成;在劳动保障方面,主要是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够,行政执法相对软弱,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不够规范。通过学习讨论和分析检查,党员干部普遍认为,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在客观上,主要是国家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体制机制建设还处在改革完善期,宏观政策体系不健全。在主观上,主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不高,以人为本的执政理论树立的不够牢固,创新体制机制的意识不够强,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还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第5篇:劳动保障的基本内容范文

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并实施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正式确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2007年5月表示,中国将力争在未来5年内使各类企业都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签订工资专项协议343万份,覆盖企业62.2万家,覆盖职工39686万人,全国总工会第六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显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增加工资企业占企业总数的69.1%。

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从总体来看,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还达不到企业总数的1/3,覆盖职工人数比例过小,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尚未建立,工资专项协议覆盖率不高,高达96.5%的职工对当前工资状况并不满意。

然而,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签订工资专项协议的各类企业中,公有制企业所占比例大于非公有制企业。二是地区之间的差异。同行业地区间的发展不平衡,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三是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产业之间发展不平衡,一艘情况下,第二产业优于第三产业。在行业之间也存在差异,在一些效益好的优势行业中推行较易,在一些劳动密集型、效益不好的行业中,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阻力较大。

同时,由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制成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立法层次偏低,缺乏对企业的刚性约束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虽然可以对企业的违规违约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但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的限制,不能对企业履约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一部分工会千部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存在不敢谈、不会谈,发现问题不敢提出,缺乏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落实的监督。

针对存在的问题,笔者对完善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思考及建议如下:

1、加强法制建设,创新工资集体协商规范

工资集体协商是劳动法制建设过程中的一种进步。但如果企业和工会只把工资集体协商局限在法律规定的最低范围内,则职工可能无法从工资集体协商中完全获利。所以要加快法律法规的制定,解决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立法层次低的问题。加强立法调研,可以出台《工资法》、《工资支付条例》或者通过修改《劳动法》、《工会法》等途径,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行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明确工会协商主体资格,提升工会协商代表素质

一是要大力培育和发展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加大专兼职工资协商指导员的培训力度。二是可以组织专家,借用“外脑”,对经济情况、就业情况、产业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指导性意见;三是上级工会加大对企业工会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力度,必要时可以派驻代表进行专门指导。

3、强化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工会作为协商主体,必须就一些涉及劳动者重大经济利益问题与企业方协商谈判加以解决,也才能使政府从处理劳动关系的第一线抽出身来,扮演仲裁者和“最后调停者”的角色。政府、工会与企业联合会组成联合监督检查机构。重点监督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的协议签订、协商程序、履约情况、是否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企业分配约束机制等情况。

4、重点抓好薄弱环节,加大工会组建力度

各级政府、工会和企业联合会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地区特点和行业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资专项协议范本。地方政府应结合本地经济增长情况和各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制订行业工资指导线,确定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最低工资年均增长率,重点监督企业履约情况,及时处理职工意见和建议。重点在欠发达地区和劳动密集型产业、非公有制企业中广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实现企业与职工双赢。

5、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形成产业级或行业级的工资集体协商发展方向。

笔者认为,俄罗斯的四级谈判制度对我国当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具有借鉴意义。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劳动力市场长期处于供大于求的局面,企业方在劳动关系中处于绝对强势地位,职工相对弱势,可以通过建立行业级工资集体协商、签订行业工资专项协议,扩大覆盖面,有利于解决工资集体协商中工资起点低、增长缓慢的问题。俄罗斯从国家到企业已形成了四级谈判制度,即国家、行业、地区、企业。

国家协议的内容包括:各地区有所差别的最低劳动报酬标准(或地区系数)、各行业基本(骨干)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和跨行业通用工种的最低标准、各种不同熟练程度职工工资之间的比例关系、协议有效期间工资与物价挂钩的原则。国家协议是在政府、全俄工会联合会和雇主协会之间谈判并签署的。

行业协议是在国家管理机关、行业工会和雇主联合会之间谈判签署的,其内容包括:本行业各类职工(工种)的最低等级工资标准、各技术等级工资比例关系、特殊工种的最低津贴、补贴标准。

地区协议通过本地区政权机关、地区工会联合会和雇主协会之间的谈判达成。其基本内容包括:具有本地区特点的劳动报酬政策、各类企业(主业)之间的工资比例关系、为吸引人才而制定的津贴和补贴。

第6篇:劳动保障的基本内容范文

【关键词】林业企业;劳动定额;管理;作用;劳动生产率

一、前言

在现阶段,劳动的特点之一是人们的劳动还是有定额、有报酬的劳动。因此,必须规定劳动量和劳动报酬。劳动定额是林业企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一项行之有效的科学管理制度。在林业企业中,劳动定额及其管理是林业企业在其所处经济大环境下核心竞争力的保证,是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更是贯彻按劳分配,体现分配公平、合理的重要标志,企业劳动定额标准执行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分配制度合理化,从而影响企业的最终盈利水平,决定了企业的生命周期。林业生产是一个复杂的生产过程,它受客观条件局限性的制约,林业生产过程中,必须消耗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规定这些消耗的“标准”就是劳动定额。通过执行先进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建立起劳动者按劳分配标准,实现劳动定额和劳动报酬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劳动定额作用,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从而促进企业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

二、劳动定额的现状

所谓劳动定额,简单地说,就是指预先规定单位时间内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劳动定额不合理,就难以科学地衡量劳动业绩,合理地进行工资分配。在一些林业企业里,它不是在岗位测评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定额标准,而仅仅是以获得高利润的目的,在此基础上制定的劳动定额标准。这种让职工加班加点才能获得基本工资的行为,实则变相侵犯了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目前劳动定额的现状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管理放任自由

企业劳动定额管理工作相对滞后,职工切身利益因此受损,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好形势极不协调。主要体现在:一是没有统一参考标准,缺乏科学性。二是编制方法落后,缺乏专业性。三是定额修订滞后,缺乏发展性。四是企业单方面制定,缺乏民主性。

(二)管理覆盖范围过窄

长期以来劳动定额工作偏重于生产岗位定额标准的制定、应用和统计,很少和其他部门发生联系或是有联系也十分少,甚至与其他管理部门脱节,协调性比较差。

(三)手段以行政命令和控制为主

传统的劳动定额大多依“控制”为核心,它在思想上效率意识不强,在管理手段上主要靠行政命令,考核标准主要是以时间为准。这种传统的劳动定额标准大都是在工人“习惯”性操作的基础上测定的,带有较多的经验估工成分。

三、劳动定额的发展方向

毋庸置疑,当前在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建设和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尽快规范劳动定额标准,以科学的劳动定额治理工资分配歧视、保障职工的劳动报酬权不受侵犯是当务之急。

(一)国家尽快建立劳动定额指导和行业专业管理机构,制定行业统一的劳动定额标准,通过行业、地方多层面的劳动定额管理制度的相互配合和补充,使劳动定额的制定和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形成政府宏观管理、行业制定标准、企业参照执行、工会和职工民主参与和监督的劳动定额管理体系。政府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也应将行业协会的劳动定额标准作为执法检查的依据,有效地制止林业企业随意制定和提高劳动定额,肆意压低职工工资的行为。

(二)林业企业在管理范围上,应由单纯的业务管理向综合管理转变,为适应项目成本管理的需要,定额工作必须走出“就定额谈定额”的圈子,重新设计在企业管理中的功能,扩大劳动定额管理的范围,真正纳入综合管理的轨道。研究的基本内容要从生产组织、方法研究到成本控制。通过研究制定生产作业计划,人员调配和技能培训计划,以及成本控制和资产、设备的高效配置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劳动定额在林业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三)林业企业制定标准定额的方法。首先,分析影响因素,确定定额项目,划分定额阶段。其次,根据对统计资料和技术测定资料的分析研究和计算,确定各种时间标准和产量定额,提出标准定额的初步方案。最后,充实修改定额方案,经群众讨论后,将会对新定额的制定工作和定额水平等提出宝贵意见。专业人员本着积极、慎重、负责的精神,把群众提出的正确意见,反映到新定额中去,对定额方案进行充实、修改,形成新定额水平。

(四)通过与项目成本管理有机结合,促进劳动定额水平的提高。在生产经营成本管理中可通过对“经营成本总额承包”的办法,将传统的“平均先进”的定额标准向“科学先进”的定额标准转变。通过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追求最大收益的过程和采用先进的制定定额标准的方法,将定额水平逐步推向科学先进,在推进了项目成本管理的同时,又提高了劳动定额的水平。

(五)加强劳动定额管理、促进劳动生产率提高。首先,改善精简组织机构,有效促进劳动生产率提高。其次,改善生产组织 优化劳动生产。再次,改善劳动组织,强化现场管理,合理配置职工的岗位。第四,强化管理和制度考核,提升员工素质。第五,注重培训、提高职工的工技术操作水平和熟练程度,实现。最后,加大功效学研究,提高职工劳动积极性 从“人性化”和职工职业健康入手,改善施工环境,尊重和关心职工学习、工作、生活,让职工以精神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

四、结束语

“企业发展依靠员工、企业发展为了员工、企业发展成果员工共享”。离开提高生产率的发展缺乏动力和市场竞争力,也会使职工利益受损,发挥劳动定额对生产的促进作用,增加职工收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共赢。

参考文献:

[1]安鸿章.劳动定额管理的新特点和新趋势[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2,(1).

[2]桑华.新时期劳动定额管理的若干对策[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3,15(11).

第7篇:劳动保障的基本内容范文

[关键词] 欧美就业模式 我国就业 就业服务体系

一、我国的就业现状及隐忧

十六大以来,我国就业总量稳步增长,新增就业人数继续增加。2003年至2006年,全国每年实现新增就业人数分别为859万人、890万人、970万人和1184万人,其中2006年新增就业人数首次突破1000万人。2002年至2006年,有2000多万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有530多万人是再就业的困难群体。

然而,我国就业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2007年,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任务仍然很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后,目前没有就业的下岗职工还有100多万人,再就业难度大。国有企业关闭破产职工安置任务重,2006年至2008年将涉及职工351万人。部分已再就业人员特别是灵活就业人员就业不稳定。与此同时,历年来我们国家又出现了大学生就业压力的新问题。2007年高校毕业生近500万人,压力进一步加大。此外,随着进城务工政策和环境的不断改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仍将保持较大规模。

从微观经济角度看,下岗分流、减人裁人可以提高企业效益,但从宏观经济角度看,是劳动力资源的闲置,造成经济损失。

二战以后的西方福利国家政策,给了失业者基本的生活保障;虽然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就业问题,但大大缓和了因失业而引发的社会矛盾。特别是美国和德的就业模式,尤其值得我们借鉴。

二、欧美的就业特点及模式

1.西方各国就业服务的特点

西方各国就业服务的基本内容是为劳动者提供就业信息和职业培训,帮助劳动者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近年来,西方各国就业服务的主要特点是:

第一,就业服务由政府公共机构提供,或者由政府出资向私人机构购买,就业服务机构与企业、学校及其他社会机构结成广泛的合作伙伴关系,缩短求职者与用人机构、培训机构之间的距离,通过加强对劳动者的培训和再培训,提高劳动者的适应性和流动性,以减少结构性失业。

第二,以持续的经济增长创造就业。西方各国更强调其国民经济的全球竞争力,形成了在经济增长中拓展就业空间的思路。以美国为例,美国在经济不景气阶段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大力支持风险性中小企业的过程中,设立中小企业开发中心,在政策、法律、投资、科研、人员培训上对中小企业给与支持等。这些措施实施使美国经济日渐复苏,至2000年上半年,美国增加了1700万个就业机会,实现了一次就业奇迹。

第三,尽可能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为失业者提供人性化的、高效率的便捷服务。信息手段的现代化,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就业服务的效率,也使就业服务的内容和方式发生了变化。

2.个案分析:欧美的就业特点

在西方国家,不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为失业者提供高效率、多层次的就业服务,已经成为各国政府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职能。下面重点介绍一下美国和德国的经验。

(1)美国就业中心的“一站式服务”

为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美国近几年提出了“一站式服务”(onestopservice)的理念。目前全美国大约有2000所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将全部改建成“一站式就业服务中心”,并将服务向社区和院校延伸。这一目标已写进美国《劳动力投资法案》。“一站式服务”即美国将职业培训机构和失业保险服务并入职业介绍中心(JobCenter)合署办公,并与社会上的其它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为求职者和用人机构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服务对象拓展到社区内的各类人员,包括中小学和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服务内容从过去单纯的提供职业指导和咨询,拓宽到为求职者提供学习和培训方面的服务。同时将参加学习和培训作为领取失业救济的重要条件。

美国就业服务的信息化建设也是领先的。例如,随着就业服务信息化程度的提高,美国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对象已经分化为三种类型:第一类为就业能力较强的初次求职者或自愿转换工作的人员,他们可以通过“一站式就业服务中心”提供的设施实现自我服务;第二类为需要中心提供基本服务的短期失业者,他们要接受基本能力测试,在工作人员指导下,通过学习使用AJB、ATB,自己选择学习、培训项目,掌握求职技巧等;第三类为长期失业人员、困难群体、因产业结构调整而大规模失业的特殊群体等,在基本能力测试、就业咨询、学习、培训、领取社会救济等方面都需要帮助,成为中心重点工作对象。

从发展趋势来看,在信息手段自动化以后,就业服务机构应更多地关注困难群体和开展个性化的服务。

(2)三方合作的德国职业培训制度

职业培训是就业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职前培训、在职培训和转岗培训。多数国家的专业培训机构,正在朝着与社会伙伴合作办学的方向发展。即在职业培训的办学体制、方向、内容等方面,在雇主组织、工会组织和政府三者之间建立起协商与合作机制。这种机制的建立,使职业培训向“需求导向型”模式又迈进了一步。

三方合作的德国职业培训制度在世界上最具特色,以德国特有的“双轨制”职业教育为基础的,集中体现了雇主、雇员和政府三大社会力量的协商与合作机制。《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对前述三方在职业教育和培训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合作的第一方是工商界的行业协会、手工业协会等雇主组织。它们的职责是:根据本行业的需要提出对职业培训的具体要求;承诺为职业培训提供的各种支持;负责考核和验收培训的成果。

第二方是工会组织。工会组织在职业培训中的首要责任和目标是维护学员的根本利益。从这一目标出发,密切关注职业培训的内容、方式和时间,以及培训期间学员的福利待遇、安全卫生和培训后的就业去向等一系列问题,并积极参与讨论和决策。

第三方是主管职业培训工作的有关行政部门,包括联邦教科部及各州文教部、联邦劳工部及其下属各专业机构。政府主管部门是三方合作中的主导力量,负责制定培训政策、监督政策的执行情况,落实培训计划等。当雇主组织和工会组织在某些问题上意见不一致时,政府主管部门便及时介入进行调解,使矛盾尽快得到化解。

三、从欧美经验得到的启示

鉴于失业问题对于经济发展的至关重要影响,我国政府就不能把它当作一个短期问题来处理。因此,欧美国家有关缓解就业问题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和借鉴。

1.选择以“以就业为中心”的经济增长模式

目前我国劳动力资源占世界总量的26%,而自然资源、资本资源占世界比重均不足10%。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中国应当选择“以就业为中心”的经济增长模式,也决定了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应成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的首要目标,实施促进扩大就业、缓解失业的劳动力政策是最优先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

第一,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为主的服务业。同时积极发展信息业、咨询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法律、会计等中介社会服务组织。

第二,则要积极开拓国际劳务市场,有步骤、有组织地促进劳务出口,坚决打击非法移民。鼓励国内居民和下岗职工海外就学、就业和生活;鼓励国内厂商到国外竞争,对外承包工程。

2.以职业培训为中心完善城市再就业服务体系

由于长期以来的条块分割,各个城市的再就业服务体系之间是割裂的,职业培训工作也停留在较低的水平上。因此,有必要借鉴国外经验,联合各方面的社会力量,建立起一个高效率的职业培训体系,完善各类城市的服务体系,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各地定期公布有关信息,使各部门、企业工资收入透明化,促进向全社会平均工资率趋近。发展灵活性、统一性、公平性劳动力市场,实行“平等国民待遇”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建立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失业保险政策。无论是发放基本生活费还是领取失业保险金,都必须以促进再就业和就业为目标。

3.失业保障应当进行三方协调

从国际经验来看,在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和经济体制下,各种缓解就业矛盾措施的作用都是有限的,较高的失业率在今后一个时期还会长期存在。从这样的前景考虑,基于商业原则的失业保险制度只能发挥十分有限的作用,应当从三个方面进行协调:即促使失业人员尽快就业,法律督促雇主不得随意解雇员工或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完善社会救济基金。

近年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缓解就业压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例如政府购买工作岗位,安置下岗工人就业;扩大高等院校教育招生等。但从长远来看,还需要结合中国的国情,积极探索增加就业的新途径。

参考文献:

[1]刘羊:2006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首次突破千万人.新华社,2006年12月23日 09:48:02

第8篇:劳动保障的基本内容范文

国际医学研究机构对社会关爱的定义是:从长远的角度为那些由于生理能力或心理能力障碍而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多方面的连续性的服务。服务提供者包括机构和家庭,服务包括现金支持,也包括家庭成员和机构专业人员提供的各种服务和帮助。

社会关爱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客观产物。也可以说,人口生育率下降,老龄化比较严重,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使全社会对长期关爱的需求十分强烈,只有通过社会化、制度化的安排才能有效地满足社会需求,化解社会风险。同时,由于经济相对发达,也为化解这一风险提供了可能。

我国是人口最多的国家,同时也是老龄人口最多、老龄化发展最快的国家。根据全国老龄委统计, 2009年,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69亿,占总人口的12.5% , 80岁以上老年人口突破2000万,有近一半的老人属于空巢家庭。同时,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四个老人、一对夫妻、一个孩子”的家庭结构日趋普遍化,传统家庭养老服务功能急剧弱化,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人对护理服务的需求只能依赖社会提供和解决。

我国的社会关爱现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缺乏整体规划。二是职责不清,管理分散。三是政策缺失。四是基础设施差,层次单一。这种状况根本无法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应加快研究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关爱政策和管理服务体系。

国外的经验和启示

高度重视社会关爱制度建设。德国和意大利是比较早进入到老龄化行列的发达国家。意大利的社会关爱结合了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制度,德国则是在1994年正式颁布并实施了护理保险法,通过单独的制度安排,有效地解决了老年人及其他相关弱势群体的护理服务问题。

各级政府职责明确。中央政府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政策法典。大区(州)负责实施国家法典,结合大区(州)实际情况,自主制定各项更为具体的实施法规。法规中明确(护理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护理的等级评估,护理机构的管理和监督等内容。规定各级政府承担的用于老年人社会关爱的经费比例,以及社会机构资助及个人负担的比例。市政府负责日常护理院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受理投诉,设立社会事务委员会,制定护理院建设规划、建设标准,制定护理标准等。同时对从事护理保险经办的公司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

管理服务体系健全。德国法律规定,具有医疗保险经办资格的才可以经办护理保险,两险管理经办机构往往是一体的,但基金收支独立运行。经办护理保险的公司不直接为服务对象提供护理服务,只负责管理护理保险基金收支,通过与有护理资质的机构(医院、药店、护理院等)、医生和护理人员签订合同,为服务对象购买护理服务。护理保险具体经办公司是独立的公共合法机构,由强制性公共医疗保险机构执行,有严格的独立预算和核算体系,在法律和政府的监督下运营。

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德意两国政府都非常重视对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的支持,地方政府不仅对基础建设的投资超过60% ,在建设用地和相关费用上也给予支持和照顾。同时,两国也非常注意护理人才的培养,对开展护理培训的机构和参加培训的个人给予资金上的支持和帮助。

鼓励开展居家养老护理服务。两国都认为居家护理服务应该成为护理服务的主要形式,因此都通过拟定法规和具体办法支持开展居家养老,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来满足老年人的护理服务需求。这些政策不仅拉动了护理服务的产业链,给私营护理服务机构发展提供了机遇,也带动了就业。

构建我国社会关爱制度体系的建议

明确我国老年杜会关爱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社会关爱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的社会关爱尚不成体系,特别是在长期护理服务和关照方面仍是空白,尤其是老年人的长期护理主要由家庭来承担。我国的社会关爱制度建设应该把握以下几点:在关爱内容上,在重点解决关爱对象生理和生活需要的同时,兼顾照顾对象的精神需要;在确定关爱的对象方面,既要以老年弱势群体为主,又要兼顾残疾及其他各类因疾病、工伤等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群;在关爱的形式上,既要鼓励更多的照顾人群居家护理,又要适度发展各类护理机构,提供必要的社会化的集中的专业护理,以满足各类不同人群的需要。

研究提出适应我国国情的社会关爱政策和制度体系。基于我国的国情,我们更倾向于通过建立护理保险制度来解决未来日益增长的护理和关爱需求。建立护理保险制度,不仅能较好地解决老年人的养老护理服务问题,使老年人得以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而且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能够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推动我国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负责社会关爱政策制定和管理的职能部门。目前我国有关社会关爱的管理职能比较分散,社会保险主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卫生部负责,社会福利(含老年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和社会救济则由民政部负责。此外,国家还分别设立了老龄委员会和残疾人联合会,具体负责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工作协调。建议国家尽快整合相关职能,明确主管部门,以便尽早对我国社会关爱制度建设作出全面规划。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职责,加强老年关爱的基础设施建设。我国与社会关爱有关的各类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相当滞后。以各类养老机构能够提供的床位数为例,目前全国共有床位200多万张,平均每千名老人只拥有11张床位,不但与发达国家差距甚远,就是与发展中国家平均每千人拥有养老床位 30~50 张相比,差距也十分明显。与国外养老机构相比,除了数量少之外,我们养老机构的硬件条件、标准化程度以及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均与国外有明显差距,急需加大建设和发展力度。

第9篇:劳动保障的基本内容范文

摘 要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来已经建立了“三标一体”管理体系, 而且设立了专门安全管理机构,进行了大量的安全管理创新,从而理顺了安全管理体制,事故率有所下降,取得了历史最好水平的成绩。本文就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文化建设中如何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 安全 安全文化 企业文化

一个人的安全行为是“安全行为”,一个人连续的安全行为则是“安全习惯”,一个团队的安全习惯就是一种“安全文化”建立一种良好的安全文化,是企业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正确理解与认识安全文化建设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企业应当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并重视。

一、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可以带来好处

企业安全文化的传播和教育,可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文化素质,是预防和减少意外伤亡事故的灵丹妙药;倡导、弘扬、繁荣企业安全文化,不仅具有现实意义,还为减少伤亡事故提供了最有效的方法;推动安全科技文化进步和发展安全减灾文化产业是营造安全、少灾、无害和谐社会的强大动力和牢固基础。人的生存权,劳动权,是人权的基本内容,保护人民的安全与健康就是维护人权。据公司安全部门统计,近几年所发生的各类事故有 85%-95%是由于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所造成的,这些“三违”现象,与员工的文化素质有很大的关系。所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无论是安全管理、安全科技、安全法制,都不及企业安全文化的倡导和弘扬的效果和威力,企业安全文化的宣传和教育,以企业安全文化的形式、方法、手段,通过潜移默化,以最平凡、最有效、最深刻安全文化的内容来影响员工的安全思维,安全意识,安全行为,真正做到“零违章保零事故”。

二、如何开展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核心是人,一定要体现出“以人为本”,重点应从四个方面去建设:

1.观念文化建设,领导重视是确保的关键,但安全文化为管理系统工程,不仅仅是领导的重视,我们仍需不断探索完善,任务非常艰巨。只有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加大对安全文化的重视,从自身做起,才有利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开展。

2.行为文化建设,我们都处在生产中,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机械电器等等构成的客观危险,但危险并未意味着会发生事故,只有在工作时严格遵守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行为才是控制事故发生的前提。

3.制度文化建设,人们常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国无法则乱,家无规矩则散。目前,公司在2007年“三标一体”建设和“精细化”推进中对各部门工种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但这些规定都在一些部门存在着执行不到位、检查时应付的现象。

4.物态文化保障,高效安全的防护物质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物质文化不良,事故迟早是要发生的,懂得本岗位相关性的知识和规律,会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劳保用品,做到“超前防范”“临危能应”,从而在员工中掀起“零违章报零事故”,将事故、灾难降低到最低点。

三、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应注意的问题

在建设企业安全文化时,有以下几点值得思虑:

第一,企业安全文化核心问题是人的题,建设企业安全文化要特别注意解决员工的观念问题,重点应当考虑,员工的安全观念文化,员工的行为文化、员工的安全哲学文化,员工的思维文化,员工的制度文化;

第二,企业安全文化是动态的,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应当针对各单位特点,不同人员的不同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要求,解决影响安全的关键性问题。

第三,企业安全文化是通过教育形成观念产生行为,教育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中,承担重要任务,安全教育要形成制度,不断进行。需要通过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坚持宣传及管理,做到人人懂得爱惜生命,人人都愿意安全生产,都知道设法消灾避难安全理念和行为。

第四,要注重总结群众性安全文化建设和发展的良好经验,引导和启发人们从生命价值中体会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要增强安全文化建设的亲和力和亲切感,避免居高临下式的空洞说教。

第五、安全文化建设的目的是为了引导和推动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安全文化建设必须适应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的内在要求,有的放矢、循序渐进地策划、组织、推进,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对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的指导、推进作用。

总之,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包括物质和精神的诸多方面,需要做大量工作,从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有形事物抓起,进而逼近那无形的精神财富,达到企业安全文化与经济效益相辅相成的理想境界。

四、结语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以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为基础,以宣传为手段,在公司范围内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工作,使安全理念进一步渗透,安全素质进一步提高,安全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环境进一步优化。

参考文献:

[1] 张绍勇.公司重组后如何开展企业文化建设[J].劳动保障世界,2017(0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