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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场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科室存在氧气瓶存放及使用安全距离不够;
2、住院部存在防火设施不完善,安全警示标语不足、消防安全责任人不到位的问题;
3、职工宿舍存在用电不规范,有私拉乱接的现象;
4、个别科室存在漏电保护器失灵,开关插座破损等现象;
5、没有消防栓等设施。
二、在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中,我院根据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做了如下工作:
1、加强领导,落实制度。为确保医院安全工作,医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出医院各科室的具体要求和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加强节假日值班制度。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整改,使医院的安全工作做到逐级管理,层层负责,责任到人。为了抓好此项工作的有效落实,院领导积极带头,认真学习,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提高熟悉,在全院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医院安全工作,果断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稳定的就医环境。
2、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整改消除各种火灾隐患等不安全因素,加强全院的用电管理。
一、工作目标
针对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对象和薄弱环节,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通过集中开展地毯式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彻底消除一批严重危害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严防亡人和损失较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彻底摸清全市“三合一”场所底数,目前已发现的“三合一”场所在年底前全部得到有效整改;
(二)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中小旅馆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摸清底数,发现和集中消除一批突出的火灾隐患;
(三)全面掌握全市集中居住出租房的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二、组织领导与实施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消防安全扫雷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本次行动由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牵头,相关部门主动参与并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单位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消防部门积极给予指导。
三、检查整治重点
(一)检查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
1.检查整治重点对象
员工住宿人数在3人以上(含3人)的车间、仓库建筑或营业性场所,以及全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过程中已发现的“三合一”场所的整治到位情况。
2.检查整治重点内容
责令单位或业主将人员宿舍搬离所在建筑或营业性场所,人员宿舍搬离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暂时确有困难或易“回潮”反复、不利于后续长效监管的,应当着重督促落实下列基本措施:
(1)宿舍区域必须采用混凝土楼板和不开设任何门窗洞口的实体墙与车间、仓库隔开;
(2)宿舍区域的安全出口必须独立设置;
(3)建筑内应设置灭火器材和火灾事故照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4)建筑内电气线路的敷设必须穿金属管或阻燃型PVC管保护,宿舍区域内不得使用明火(包括厨房)和不必要的大功率用电设备;
(5)具备其他消防安全条件。
(二)检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
1.检查整治重点对象
人员密集的室内商(市)场、宾馆饭店、影剧院等营业性场所,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网吧、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病房楼,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的集体宿舍,寺庙、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
2.检查整治重点内容
(1)是否经过消防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情况;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是否有故障或损坏;
(4)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宽度及应急照明装置、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是否设置铁栅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
(5)建筑物周围是否有违法乱搭乱建棚、房等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情况;
(6)建筑物周围是否有影响消防车通行或正常工作障碍物的情况;
(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落实情况;
(8)表演、演出场所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烟花、爆竹的情况。
(三)检查整治居住出租房火灾隐患
1.检查整治重点对象
以一房多户形式出租的房屋(以家庭形式居住的除外)和外来打工人员集中居住的区域。
2.检查整治重点内容
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52号)要求落实。
(四)检查整治中、小旅馆火灾隐患
1.检查整治重点对象
客房数50间以下(不含本数)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饭店、旅馆、旅社、旅店、宾馆、招待所、山庄、接待站等场所。
2.检查整治重点内容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设置数量、形式和畅通情况;
(2)建筑内部装修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情况;
(3)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具、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设置和完好情况。
(五)检查整治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火灾隐患
1.检查整治重点对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场所。
2.检点内容
(1)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周围区域的安全距离和消防车通道设置情况;
(2)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消防设施的设置和完好情况;
(3)生产、储存、经营场所防爆设施的设置和禁烟禁火情况;
(4)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的制定落实情况。
四、工作步骤
本次活动从10月10日开始至11月9日结束,为期一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0日至10月14日)
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同时,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氛围。
(二)排查督改阶段(10月15日至10月30日)
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根据检查整治重点,广泛深入的开展火灾隐患的排查和督促整改工作。“三合一”场所和居住出租房火灾隐患的排查督改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实施;商场、市场、超市火灾隐患排查督改工作由贸粮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影剧院、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网吧等文化经营场所内火灾隐患的排查督改工作由文化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医院火灾隐患的排查督改工作由卫生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火灾隐患的排查督改工作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养老院、福利院火灾隐患的排查督改工作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中小旅馆火灾隐患的排查督改工作由公安机关牵头组织实施;星级宾馆饭店火灾隐患的排查督改工作由旅游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寺庙、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督改工作由民宗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火灾隐患的排查督改工作由安监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消防部门要积极参与和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在排查督改过程中,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分门别类进行登记并建立名册(样式见附件2),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9日)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认,并及时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前阶段已整改的“三合一”场所必须逐家进行回访,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防止火灾隐患“回潮”。整改措施不落实,或未及时整改的,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共同采取措施,依法查处。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随附件2、3于11月15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沈建强,联系电话:2399331)。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安排部署,充分发动、广泛动员,切实按照活动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管理和服务并举,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公安、安监、建设、工商、贸粮、教育、文化、卫生、旅游、民政等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督促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和落实信息通报制度,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涉及其他部门的,要及时相互通报反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提高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目标,将消防平安“四创”活动作为从源头上、从机制上、从责任充分落实上构建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并成为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按照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新格局的总体要求,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消防平安“四创”活动,逐步建立起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做到政府高度重视,统一领导;有关部门责任落实,齐抓共管;单位、村居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进一步加强,自我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公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普遍提高,积极参与社会消防事务。两年内,全区消防平安机关、平安企业、平安村庄、平安社区达标率超过90%,抵御火灾事故的能力明显增强,确保火灾形势基本稳定并逐年下降。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4月27日-6月30日)
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区相关部门结合本活动意见制定具体的创建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本次活动的范围、内容、要求,发动所辖企事业单位、村居对照创建标准开展基础性调查,摸清底子、找出问题。
(二)自查自评阶段(年7月1日-8月31日)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村委会、社区、企事业单位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消除“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并在7月31日前如实填写自评表。区级有关部门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自评表上报区“消防平安创建办”(消防大队);各村(居、社区)及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自评表报当地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各部门、单位在此期间要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消防档案,认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三)抽检复评阶段(年9月1日-12月31日)
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根据所辖单位的上报情况,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现场抽查核实。其中,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和规模以上企业须逐一核实,其他单位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核实(抽查率不应低于5%),核实后签发复评意见,汇总后上报区创建办。区创建办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现场核实并审定是否达标。
(四)整改提高阶段(年1月1日-年8月31日)
对现场核实发现不符合创建标准的,由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和区创建办按照各自分工督促整改。同时,已达到创建标准的机关、单位、村居在此期间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巩固创建工作成果。
(五)考核验收阶段(年9月1日-10月31日)
区创建办从区消防平安“四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各镇乡(街道)抽查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各1-2个(没有居委会、社区的抽查行政村2个),抽查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家;各工业园区(投创中心)抽查各类单位10家。
(六)总结表彰阶段(年11月)
区创建办总结消防平安“四创”活动的成果和不足,并提请区政府通报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
四、工作内容
(一)政府、机关部门
区政府统一领导消防平安“四创”活动,将“四创”活动列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目标,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四创”活动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任务,加大公共消防安全投入,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消防宣传“进机关”和当前开展的各项消防专项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及时整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加强日常的消防管理和工作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确保自身的消防安全。同时贯彻落实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对本部门下属单位和行业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开展以新《消防法》宣贯为主的消防安全宣教活动。
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消防平安“四创”活动的责任主体,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健全落实消防工作部署、检查、考核、奖惩制度。要督促村(居)委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指导、关心和支持村(居)委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要督促公安派出所、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所将消防监督检查、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列入日常工作内容。要加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保证营房、车辆、装备达标,保障正常业务经费,推动队伍管理正规化。完成城镇总体规划的镇乡要同步完成消防规划或消防专篇并推动落实。
(二)企事业单位
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新修订的《消防法》“单位全面负责”的工作原则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的要求,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做好各项消防工作,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培训(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须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专门培训);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消防演练;发生火灾后,立即组织力量自救逃生及扑救火灾;火灾扑灭后,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三)村庄
各行政村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建立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五加强”和“五个一”。即加强消防道路和水源建设,加强村级工业区企业、“合用场所”(原称“三合一”场所,下同)及违章搭建侵占消防车通道和建筑防火间距的排查和治理,加强对电气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加强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承租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加强弱势群体的监管和帮教;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伍,确定一名消防专管员,配备一台机动消防泵,设置一处消防宣传阵地,制定一份村民防火公约。
(四)社区
社区要按标准配置消防器材和设施,以小区商业服务网点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做到“五个一”,即明确一名消防专管员,设置一个消防警务室(可与社区警务室合并),设置一处消防宣传阵地,制定一份居民防火公约,开展一次大型消防宣传活动(119消防日期间)。
五、创建标准
(一)消防平安机关建设标准
1.组织建设。明确消防安全分管领导和联络人,联络人负责定期向安全监管部门(安监局、消防大队)通报相关工作。
2.设施建设。按照国家要求配齐消防器材和设施,定期检查使用情况,确保完好有效。
3.日常管理。督促本单位的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巡查,确保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且经消防专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4.宣传教育。每半年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
5.监管有力。每半年组织开展对本系统、行业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抽查数量不少于总单位数的1%且不少于18家(总数不足18家的全部检查),并及时督促整改所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本单位不发生火灾事故;本系统、本行业年内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下辖的同一单位不发生两起以上的一般火灾事故。被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按期整改完毕。
(二)消防平安企业标准
1.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按照《消防法》规定,明确本单位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及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年分析一次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并研究部署相关消防工作。
2.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按照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3.消防安全责任职责明确并落实。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4.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员工人数100人以上的企业和宾馆、医院、商市场应组建志愿消防队伍,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灭火训练,具备基本的防火灭火和引导疏散逃生技能,能够承担单位内部的防火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5.配齐消防器材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配齐配全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6.严格消防安全管理。根据自身特点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对动用明火、电(气)焊作业等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7.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每月应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消防检查,并记录备案,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本单位不存在“合用场所”情况或“合用场所”符合国家标准,不发生火灾事故。
8.消防宣传教育到位。对新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消防教育,每年开展一次员工的消防教育并组织一次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特殊岗位人员须经消防专门培训。
(三)消防平安村庄建设标准
1.组织建设。每个行政村应成立人员相对固定的志愿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员人数不应少于4名,可由村干部兼任)。志愿消防队应设置相对固定的库室,并配备机动消防泵、简易灭火工具。有条件的村可以配备小型机动车辆。
2.落实责任。村民委员会必须明确村主任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专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防火人员,并与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签订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外来人员集居地等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管理制度。
3.制度建设。村民委员会必须制订村民防火公约,建立健全防火检(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范管理,并建立工作档案。
4.设施建设。消防车道、消防水源建设必须与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同步规划建设。有条件的行政村要设置室外消火栓;利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行政村,要设置消防车取水口和消防泵取水埠口;农村进村道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需要,严禁设置障碍物;各行政村至少按照每50户1具的标准配备4kg干粉灭火器,并放置在便于取用地点,鼓励家家户户配备灭火器。
5.宣传教育。村民委员会每半年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以少年儿童、老年人、妇女、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为主要对象的消防自防自救教育活动,学习家庭火灾预防、扑救、逃生自救方法和消防器材使用等消防常识。每个行政村设置不少于2处固定消防宣传平台(消防公益广告牌和宣传橱窗)。村民委员会应落实对孤寡、智障等弱势群体的防火巡查制度,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四)消防平安社区建设标准
1.组织建设。社区应设立消防工作室,确定一名社区副主任或社区干部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工作。
2.防火检查。社区应与所属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组织年度考评,健全并落实奖惩措施;社区消防工作室应经常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和防火巡查,并有检查、巡查记录。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应经常对辖区的单位、居民住宅楼院、居民住宅通道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社区保安人员应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并建立24小时巡逻制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违章行为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3.宣传教育。社区应有1-2名志愿消防宣传员,负责社区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社区应制定居民防火公约,设置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专栏等,居民楼道内应设置消防警示牌;社区内应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每年119宣传日开展一次居民广泛参与的大型消防宣传活动;社区每半年对辖区内个体经营户及从业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每年组织1-2次消防灭火和逃生演练;应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宣传资料,定期对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设施建设。社区消防工作室内应设报警电话、消防器材箱,消防器材箱内应配齐灭火器、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照明、消火栓扳手等器材;鼓励每个居民家庭配置一具小型灭火器;社区应确保公共消火栓无埋压、圈占、损坏现象,保障消防车道畅通。
六、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消防平安“四创”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基础工作,是改善我区消防安全环境,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我区创建“平安”,保障全区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四创”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各自的创建工作责任,认真排查、研究消防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解决,确保创建活动的有序推进;要注意将“四创”活动与当前开展的高层公共建筑、“合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等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以“四创”活动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消除火灾隐患。
公安分局要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全警动员,全力以赴,集中力量抓好以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建筑、“合用场所”、出租房屋为重点的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并加强对全区各消防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辖区小型服务性场所的日常消防监督抽查。
区委宣传部要发动新闻媒体积极配合做好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并结合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场所的“六进”活动,加大新《消防法》和消防公益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社会消防法制意识。
监察局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做好火灾事故责任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查明事故性质、原因和事故责任,依法依纪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
国土资源分局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场所违法用地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存在非法占地、非法出租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合用场所”、出租房屋等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依法作出处理,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坚决予以拆除。
建设局要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对违法建设“合用场所”建筑,要立即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
文广新闻出版局要以网吧、演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影剧院等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加强对文化经营场所的检查力度。在日常审批管理工作中,要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文化公众聚集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审核工作,对消防不合格的场所不发经营许可证、不准营业。
安监局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组织、协调、配合消防等相关部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组织明查暗访,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工商分局要严格把握市场准入,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对依法须经消防审批或许可的项目,凡未经审批或未取得许可证的一律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对许可或审批文件已失效的一律不得通过年检验照。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被责令关闭、责令停产停业或者被撤销行政许可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贸易局要加强对商场、市场、超市(1000平方米以上)和重点加油站等单位的检查力度,确保各单位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城管局要加强对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检查力度,确保可燃气体报警仪、推车式灭火器等重点设施完好有效,要加大对违章搭建、违章代充煤气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要加强对市政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力度,确保完好有效。
质监分局要加大对消防产品生产领域的抽检力度,依法打击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检查,确保不发生因设备泄漏、爆炸等引发的火灾事故。
教育局要以寄宿制学校为重点,将消防安全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内容,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每学期消防知识课不应少于2课时,其中1课时必须安排消防疏散逃生演练。
民宗局要加强对寺庙、教堂等宗教场所的消防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检查力度。
旅游局要加强对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及周边服务设施的消防检查。
民政局要加强对敬老院、福利院及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检查,重点加强老年人的火场疏散逃生教育。
卫生局要加大对下属医疗单位的消防检查,规范氧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使用。
供电局要配合政府和消防部门严格按照电气安全技术规范,对各类企业特别是“六小”场所(小旅馆、小作坊、小饭店、小企业、小商铺、小娱乐休闲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农村家庭作坊电气消防安全进行督查。对存在电气设备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又不及时整改的,根据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实行停电措施。要配合消防部门参与各类电气火灾事故的调查,及时提供电气技术支持,协助制定事故后的整改措施。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消防平安创建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区消防联席会议负责制定全区消防平安“四创”活动达标验收标准及全区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为切实加强对全区消防平安“四创”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大队长任主任。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以及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同时,要制定具体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广泛发动部署,精心组织安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以实施,确保消防平安“四创”活动取得实效。
(一)医卫体制改革工作顺利实施。一是对2014年度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检查情况进行专家组评审意见汇总,并报市卫计委备案。二是组织召开医院质量管理会议,对医疗纠纷、院感检查、年终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三是组织、安排好2015年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工作,今年共有78名二级医院医师参加支援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医政科组织工作人员对支援医师在岗在位情况进行督查。
(二)政策法规工作稳步推进。
1、照顾再生一孩审批情况。上半年,共审批再生一孩事项461件,审批合格率100%。
2、奖特扶助工作。2月28日,在省市还没布置相关工作的情况下,我们召开法规员会议,部署2015年上半年两项扶助排查任务。同时,结合已经享受奖特扶助家庭,进一步做好信息复核工作。经统计,今年新增奖励扶助168人,退出74人;特别扶助新增14人,退出2人。目前,奖特扶助总人数达2995人,其中奖扶2799人,特扶195人。所有人员信息已录入系统上报省计生委。
持证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工作。2013年和2014年退休的共870人,落实奖励资金261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
3、规范行政许可工作情况。卫计合并后,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要求,理顺了相关科室职能以及审批事项办理流程,明确了相关科室责任。上半年,对医疗机构设置审批5家,变更审批4家,校验116家,停业3家,注销1家,执业登记1家,开展口腔诊所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13家口腔诊所牙椅设置、人员资质等进行规范,对23家过期未校验医疗机构进行了集体约谈,目前已全部提交申请材料。
4、安全生产工作。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并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全县卫计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促进各医疗机构主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好消防安全、医疗安全工作,和毒麻药品的管理工作。
会同住建局,对全县卫计单位液化气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共下达45份整改通知书,均按要求整改到位。
5、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6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4台次,取缔无证行医14户次,没收药品器械52件,立案查处案件7件,罚款累计2.5万元。完成了对全县48家一级医疗机构的全面监督检查工作,并对2000多名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着力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半年来,立案查处医疗机构违法案件43起,罚款26万余元,案件办结率100%。
(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认真开展。
一是积极做好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控及相关工作。做好应急管理动态信息上报工作。组织举办了预防接种知识培训、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和应急处置培训班、人感染H7N9疫情防控督查工作并举办一期人感染H7N9防治知识培训班。
二是认真谋划__县无主精神障碍患者和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治实施办法。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专项排查及汇总工作,共排查患者2219人其中再管患者2157人,非在管患者62人,对曾经有肇事肇祸行为和有肇事肇祸倾向逐一进行排查共排查152例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并通知公安
机关加强管理同时上报县政府;完成了严重精神障碍的特困家庭调查摸底工作,全县共49户100人。
三是做好学校开学后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及托幼机构预防接种证校验工作的宣传和疫苗补种工作。
(四)新农合和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完善。1、参合率稳步提高。截至2015年4月底,我县参合农民79.11万人,与去年同比增加1.2万人,增幅1.54%,参合率达99.99%,参合人数达历年最高。2、新农合补偿成效明显。2015年1-4月,我县累计支付新农合补偿10491.69万元,受惠人数155.05人次。其中,获万元以上住院补偿986人,住院实际补偿比达58.46%,县乡两级政策补偿比达76.04%;支付2014年度农村大病救助资金804.56万元,救助大病患者367人次。同时,通过新农合平台支付农村医疗救助资金379.23万元,救助贫困患者1501人次。3、基本药物采购结算工作有序推进。2015年1-4月,全县村卫生室网上平台采购基本药物2027.55万元,配送1962.14万元,配送率96.77%。基本药物制度受到上级充分肯定。今年一季度,在全市观摩评比我县基本药物工作被评为第一名。
(五)120急救指挥中心运行平稳。2015年1-5月份,累计接听求救和咨询电话22187人次,日均接听电话153余人次;实际出车4867台次,日均出车达34余台次;救治病人4251人次,日均救治病人29人次;与110、119联动87次,并处理重大事故8起(受伤3人以上),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实现了预期目标。
(六)国家级卫生城市不断推进。1.抽调系统内业务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参与创卫工作,充实创卫办人员。按照创卫相关工作要求,制定督查计划,完成各项创卫督查,并形成通报材料。2.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对石集、城头、临淮三个乡镇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汇总整理,共形成通报27期。3.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爱国卫生先进单位、无烟单位、__省卫生镇(村)创建活动,申报工作已于四月底结束,目前各单位正在积极争创,爱卫办分类做好创建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七)农村改厕工作继续开展。1.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和法定程序,完成2015年农村改厕工程开标和公示,确定中标单位。按照《__县2015年农村改厕实施方案》中的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全县23个乡镇依据实际进行了改厕项目申报,完成2015年改厕项目网络申报工作。2.完成车门乡、临淮镇、孙园镇、峰山乡、归仁镇、天岗湖乡,共6个乡镇农村改厕工程,当前四河乡、瑶沟乡、金锁镇、魏营镇的改厕工程正在实施中,截止5月29日,全县共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任务3562户。
(八)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稳步推进。
1、发挥职能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四项手术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手术2753例,其中上环958例,取环657例,人流718例,药流369例,引产51例;无一例手术并发症和医疗纠纷,随访率达100%,群众满意率100%。二是稳妥推进机关妇检工作,为全县45个机关单位,共3168人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已检3097人次,参检率为97.51%。
2、有效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我站高度重视育龄夫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因工作需要,自筹资金15万元,新增了血球分析仪、白带常规自动分析仪等检验设备。为营造宣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先后印制了8万余份宣传折页和服务指南等资料,发放到每个计划生育对象手中。集中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识培训2次,对乡镇孕检负责人开展例会3次。截止目前,省下达全年总任务数为3200对,截至目前已完成2178对,完成率为68%,其中高风险566人,占已检人数的13.8%.在计划生育科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质量较以往有很大程度的提高。
3、积极开展生殖健康筛查工作。根据卫计委统一安排,由我站联合各乡镇计生服务中心做好农村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筛查工作,为广大育龄妇女提供规范的基本生殖健康服务,有效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该项工作的全年指标为70__人,截至目前,全县已有23个乡镇基本完成,共筛查育龄妇女58442例,占全年任务数的84%,其中宫颈刮片5578例。通过筛查共查出各类妇科病、乳腺疾病12609例,都给予及时的咨询指导与诊疗,对疑难病历建议转诊治疗179例,此项工作还在有序开展中。
全县1-11月份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含生产经营领域事故、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农机事故)162起,死亡45人,受伤149人,直接经济损失276.3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8.98%,死亡人数下降12.24%,受伤人数上升2.76%,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0.23%。市下达我县总控制数56人,实际死亡45人,占控制指标的80.36%。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为1.41,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总体保持平稳。
(一)落实三项责任,努力构建安全工作新格局。
今年我们将工作重心放在督促乡镇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并通过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分解和落实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考核细则,实现了监管和执法的双落实。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形成“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工作格局。我们严格按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将监管重心下移,着力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今年全县生产企业在去年冰冻灾害恢复重建的基础上都加大了安全投入,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了改造和完善。主人翁的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企业的三级教育培训和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等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落实。二是落实乡镇属地责任,形成“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乡镇是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监员联厂包干责任制。积极开展委托执法,充分发挥乡镇安监站的监管职能,全面推进安监站规范化建设。三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今年县安委牵头组织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3次,组织5次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季度通报1次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年初,县安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了与公安、建设、交通、国土、质监、劳动、工商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今年在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领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6次。为保障全县的安全与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突出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优化区域经济环境。
我们始终把高危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一是抓好重要时期的安全监管。冰灾期间,加强对加油站、农贸市场、钢架结构企业的厂棚安全监管,全县未因棚顶发生垮塌造成人员伤亡。“两节”、“两会”期间、“五一”期间、奥运特护期间、“十一期间”、县庆期间,多次组织开展全县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派出安全生产检查组40个(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00多家(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进行了整改。二是深入开展冰灾后企业复工大排查、大整改行动。为确保春节、“两会”和冰灾恢复生产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政府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宾馆、商场、学校、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等作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经过宣传发动、隐患排查治理和回头看三个阶段,共排查单位659个,查出安全隐患410条。责令当场整改348条,限期整改62条。三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治理年,为了搞好这次专项行动,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县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县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召开了联席会议,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县安委成立专门的检查组,对全县生产企业进行逐个检查指导,共检查了116个非煤矿山企业,5个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30个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200多台特种设备,28个在建的基建项目,以及道路交通、农机水利、环境保护等领域,下达整改指令书300多份,共排查出安全隐患300多条,其中责令当场整改的200多条,限期整改的100多条。四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了“百日督查行动”实施方案。在此次督查行动中,县政府组织8个督查组,自5月~6月份,在全县集中开展督查行动,出动车辆26辆次,督查人员102人次,对15个乡镇、经开区管委会、25个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了督查,抽查了200多家企事业生产经营单位。各督查组按照综合督查表采取“查资料、入现场、找问题、提要求”的方式,做到六查:查组织机构、查工作方案、查隐患排查台帐、查隐患整改措施、查隐患治理情况、查责任制和制度落实,建立督查责任制和督查组长负责制,对每一个督查单位、对督查结果,由督查组全体人员和被督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共同承担督查结果的责任。确保了督查活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通过二个月的努力,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企业专项督查面达100%,对各乡镇综合督查面达100%。对督查情况在全县进行了通报。五是积极开展奥运期间安全监管。奥运会前我们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确保前期发现的隐患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奥运期间我们按照县奥运特护期执法检查方案,成立了2个检查小组,明确检点、检查内容和执法要求,与乡镇安监站工作人员一道蹲点驻守在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了奥运期间全县的安全和稳定。六是扎实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普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工作。进一步对全县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辨识、评估、监控、管理。经过摸底调查,全县共排查出40个重大危险源,针对全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县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重大危险源分级监管措施》、《重大危险源台帐》,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管理,并形成了《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台帐》、《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表》、《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贮藏区基本特征表》、《县危险化学品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重大危险源周边环境基本特征表》、《加油站基本情况表》、《生产原料、产品表》、《生产场所基本特征表》,有效地防范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深化专项安全整治,确保全县各个领域的安全生产
以安全治理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了专项安全整治。一是扎实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交通安全一直是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事故的多发点。为此,公安交警、交通部门认真组织开展迎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涉牌涉证机动车专项整治和道路交通市场运输秩序专项行动等系列整治活动,组织实施年全县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超速专项整治,均取得了较好战绩。“春运”、“五一”、“十一”期间,开展大规模的查非法营运、查“三品”、查车况、查违章的四查行动,共查车600多台次,扣留中巴车9台,查处超载大客5台、中巴49台、非法营运面的34台,保证了通讯畅通、道路畅通、客、货流畅通,顺利实施“零”事故、“零”旅客滞留双“零”目标。今年以来,死亡交通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与去年同比,事故发生率下降29.82%。二是扎实开展了人员聚集公共场所的专项整治。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商场、市场、学校、医院、敬老院、宾馆、饭店、游戏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的消防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治理的坚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有效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三是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专项整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隐患治理年”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露采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推广先进的开采技术,规范企业安全管理,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水平。切实加强对新建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施工管理,严防冒险作业、违章指挥作业等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停产整顿,严格市场准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确保了这类高危行业企业安全。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共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1418个(次),查处事故隐患554条,实际完成事故隐患整改546条,完成率为98%。四是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针对我县重点工程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大的情况,县建设局按照安全隐患治理和百日督查行动有关要求,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新、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制度,加强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今年建筑领域共开展了8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总面积为一百四十五万多平方米,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46份,局部停工通知书9份,共发现安全隐患246处,督促安全施工单位整改安全隐患198处。确保了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
(四)切实抓好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和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工作。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和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安办发[]52号)文件要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全县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成立以主管副县长秦国良为组长,苏宏辉、周云凌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全县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和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工作方案》。组织14个乡镇、建设局、公安局、质监局、国土局、工业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此项专项行动。成立了5个专项行动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均成立了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行业区域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工作方案,推动了专项行动全方位地展开。本次专项行动,共检查了80个非煤矿山企业,4个烟花爆竹生产单位,100多个烟花爆竹经营单位,30个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10个建筑施工单位,100多家酒店、商场、学校等公共场所,共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37起,其中非煤矿山5起,烟花爆竹20起,危险化学品2起,工商贸其它3起,建筑施工7起。
(五)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要求:一是逐步建立并完善了执法计划与计划执行情况上报备案制度、主办安监员绩效评价与激励制度、执法管理台帐上报备案制度、内部审核与监督工作程序、行政执法岗位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同时分解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确保了全局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有据可依。今年我局未发生一起行政执法过错案件,没有人受到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二是严格落实各项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坚持每月开展一次执法检查,确保重点单位监管和执法查处率达100%。三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执法大队共立案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36起,实施经济处罚100余万元。四是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县域内发生的3起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及原因,认定了事故的责任,提出了安全防范措施,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事故单位进行了整改,实施了经济处罚,现已全部结案。
(六)夯实安全基础,加快安全创建步伐。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促使各分厂、处室、车间与厂长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对职工进行了三级教育及《安全生产法》的学习考试,特种作业人员取得了全国统一特种作业操作证,起重、吊车、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都经过了检测、发证,各类设备进一步完善。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促使海利高新试验工场通风设备和噪声设备经过了市检测中心的检测,废水处理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湘陵机械厂磁力探伤X射线设备经过了省检测机械检测发证,武业化工有限公司报警设施经验收合格。目前,湖南海利化工试验工场、湖南海利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验收。二是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自2006年开展以来,通过近3年的努力,在全县创建了两个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整治事故隐患、消灭重特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示范乡镇,通过政府引导,夯实了基础,以点带面,初步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推动全县乡镇安全生产工作上一新的台阶。目前,黄金乡已创建省级示范乡镇,星城镇创建市示范乡镇,今年还将创建四个示范乡镇。三是开展职业危害检测和防治。我局和县疾控中心联系,要求新领证、换证、变更企业要先行做好这项工作,由县疾控中心出示生产场地职业卫生报告和职工身体体检表才予受理。对已受理的要求补充才给予申报和申换安全生产许可证。目前全县90%以上的矿山企业均自觉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通过专项整治已全部实行了机械化生产作业,大大减少了生产作业人员,生产现场不安全因素得到了明显的改观,非煤矿山企业已全部给职工购置了保险,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设定了应急救援队伍,增强了安全防范能力。
(七)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一是举办了6期培训班,培训了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712名。二是广泛开展了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斑马湖广场隆重举行了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县直19个部门单位设立了宣传咨询台,展出20多块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展板,共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组织20余台宣传车在全县范围内宣传安全生产法律知识,设置宣传拱门8个、气球40个、彩旗2000面、张贴宣传画300张。乡镇在主要交通路口悬挂了安全横幅,张贴了安全标语。三是紧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活动主题,因地制宜地采取宣传栏、挂图、知识竞赛、安全展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开展好送安全文化到企业活动。四是县安委办委托三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组织相关生产企业、县直机关、乡镇人民政府共8个队,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通过电视新闻媒体直播了现场赛况;同时还委托雷锋影剧院放映安全生产警示片《极度险情》。通过广泛的宣传学习和教育普及活动,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服务企业”为宗旨,宣传安全方针,贯彻安全政策,弘扬安全理念,传播安全文化,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大有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