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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收费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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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收费管理制度

第1篇:民营医院收费管理制度范文

8月19日,来自北京、河南和江苏的3名律师,联名致信国务院法制办,建议国务院敦促各省级人民政府尽快根据《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第8条,出台公交IC卡押金管理办法,以保障公民知情权。此封建议信已通过中国邮政EMS寄出。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各地公交一卡通押金收取标准不一,10元至30元不等,总发行量已超1.8亿张,押金总额达18亿至54亿元之间。

2001年9月28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颁布《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其中第8条规定:“押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3位律师又在百度搜索“公交IC卡押金管理办法”:前500个搜索结果中仅出现2个,即《抚顺市城市公交IC卡押金管理规定》和《厦门市“E通卡”预收资金管理办法》。

3名律师质疑,在公交IC卡押金的管理立法上,多个省级人民政府在10余年时间里“不作为”。这不仅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也大大破坏了城市公交系统的公信力。

一石激起千层浪。今年3月北京市民刘巍申请公开一卡通巨额押金去向后,福州、广州、厦门、南京、珠海、长沙、郑州等城市相继有市民申请公开或提讼。而这些要求和诉讼的结果如何呢?

据了解,北京市民刘巍依据《信息公开条例》向北京市政公交一卡通公司、北京市政公开大厅、北京市审计局等相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其公开IC卡成本明细及巨额押金利息去向。在受理时间内,一卡通公司一直没有回复申请。而市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和市审计局的回复是信息不存在。而今年年上半年,北京的王宇律师、江苏的温丽华律师、河南的姬来松律师分别向公交卡发行量排名前列的北京、江苏和河南3个省级政府申请信息公开。上述政府均在法定期限给予答复,而且答复内容一致:“该政府信息未制作,不存在”。

在没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下,无论是市民还是律师,在维权的过程中,都被相关政府机构、企业所搪塞。公民有知情权,但是公司和政府机构也有保密权,就有理由不对公民的要求对出应答。公民将凭借什么维护自身知情权呢?这要求公交卡押金管理办法亟待出台。

而且,2011年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就的《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其中第八条规定,公交、供水、供气、供电等公用行业或具有行业垄断性质的企业提供生产经营服务,推广使用IC卡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费用;为控制发行费用,可以按一定标准收取押金,押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按照这一规定,企业可以根据一定标准收取押金,而不能单独收取费用。但是文件中提到的“一定标准”,并未说明。而是同时规定:“押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也就是说企业所收取的押金依据的标准和对押金管理的法规制度都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这就为公交卡押金管理办法的出台提出了法律要求。

然而至今多数省、市都没有按照规定制作对押金的相应的管理制度。制度不存在,标准不存在,意味着监管不存在。有专家称收取押金作为一种企业化的行为,不应该让政府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但是企业作为社会的一份子,就要接受公民的监督、政府管理机构的监管。而监督和监管的依据是什么呢?就是至今尚未出台的押金管理办法。

公交企业关于押金的“霸王”行为也是比比皆是。例如,合肥等地办公交卡要提交个人身份证,退卡时也要本人带上个人身份证才能退。一般情况下,持卡人都是要准备离开所在城市才会退卡,如果时间紧迫,就很麻烦。在北京市如果公交卡丢了,那么不仅押金拿不回,就是预存到公交卡里的费用也追不回。

8月16日公布的《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交通规划》中,北京市公交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亏损主要是因为“公交廉价票制”。而北京市行业企业统计数据报告中数据也显示,每年北京市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亏损多达十几亿元。但是这一数据并未公布。而有的专家也提出增加北京市公交票价。

在公交企业运作行为不透明、政府监管不到位、公民的要求得不到回应的同时,公交企业一再宣称是在亏本经营,并提出提升公交票价。试问公交的公益性、非营利性、便民性何在?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公交卡押金管理办法不出台,公民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而政府又如何监管公交企业?公交企业如何真正实现便民的要求?公交卡押金管理办法不仅要出台,而且要快出台。

北京出租车3年内维持6.66万辆

8月16日,《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交通发展建设规划》出台,地铁、公交车、自行车等公共交通仍是发展主要方向。其中,对于北京市6.66万辆的出租车持有数量,3年内无增加计划。

据市运管局表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北京的城市规模、人口出行量持续攀升,出租车的总量却一直维持在6.6万辆左右,没有随之增长。未来3年,本市将继续实施出租汽车总量调控政策,出租车总量保持6.66万辆,不再增加数量。同时,推进新能源车在出租汽车行业的示范应用,全市具备调车功能的出租汽车数量达到75%以上,车辆空驶率降低到35%以下。

北京市交通委新闻发言人李晓松此前表示,一座城市的出租车保有量不能因为乘客需求增加而无限制增多。在许多国际大都市,出租车并非通勤工具,纽约出租车总量为1.5万辆;东京为1.2万辆;伦敦不足1万辆。目前,北京每辆出租车每天大约运行400公里,但空驶率达到30%至40%,严重占用道路资源。增加出租车数量,不仅加剧城市拥堵,且不环保。

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交通运输部法律咨询专家刘莘却认为,管理部门不能单拿车辆增加会加剧道路资源占用来说事,交通出行不能只算一本账,公交、地铁等要全面发展,在目前公交车等公共出行方式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可根据市场需求适当增加出租车。

一直以来,涉及到出租车行业的话题都带有一定程度的敏感性,罢运、拒载、打车费上涨、份子钱之争等等。而对于这些问题的处理,很多情况下,相关管理部门都显得有心无力。其实,这些问题的焦点都是“利益”,如何处理好出租车行业相关当事人、组织之间的利益划分,一直都是相关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在研究的问题。

8月16日《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交通发展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出台,再次提及出租车的问题。《规划》中明确指出,北京市未来3年出租车数量保持在6.66万辆,不再增加。根据北京市交通委新闻发言人李晓松提供的数据:每辆出租车每天大约运行400公里,但空驶率达到30%至40%。由此对出租车的数量限制有一定的道理。在出租车空驶率如此高的情况下,如果继续增加出租车的数量势必会导致空驶率的提升。同时,使一些企业在无法以扩充数量来获取利益的同时,以提升自己的服务来实现利益最大化。这样,充分将现有资源最大限度利用,同时也能整合出租车企业。

这样看来,无疑是很好的举措。但是,这一举措也面临着很大的挑战。

如何降低空驶率,充分发挥6.66万辆出租车的运力呢?北京市交通委有关负责人说,五环路内应增加出租车停靠点,尤其是一些医院、繁华商业区等打车人群密集区应当配套有出租车停靠点,并于今后大力发展电话预约叫车业务,解决“打车难”。

这样就能解决“打车难”的问题了吗?据一些出租车司机反映,“打车难”并不是完全因为出租车数量少,而是道路太拥堵。而拥堵又使一些选择“挑客”,因为一旦被堵,耗费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出租车司机基本上赚不到什么钱,因此导致“打车难”的另一个原因就是拒载。

那么,如何解决拥堵、如何消除出租车拒载等问题又浮现出来。拥堵问题,已经被公认为是阻碍城市发展的最大问题之一。《规划》中重提征收拥堵费,并作为解决拥堵问题的措施列入工作日程。但是很多人对此争议不断,目前也仅限于一种解决拥堵的政策。至于拒载问题,这就是需要企业加大对出租车司机的培训、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以及出台相应的法规作为管理标准。

北京市交通委主任刘小明曾经表示出租汽车的定位不是城市的公共交通,只是公共交通的补充。那么,真正解决城市出行问题的,还是大容量交通运输工具。但是公交企业称年年亏本,也考虑将提升票价,如何兼顾公交的公益性和收益性,目前也面临着考验。

当前,公共交通还处在发展过程中,如何实现出租车有限资源的最大利用,是个艰巨的任务!

旅客退特价票被收80%退票费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一张510元的东航折扣机票,退票时竟被收取了80%的手续费,乘客一怒之下将东航告上了法庭。专家表示,当前统一退票收费标准有难度,但航空公司有提前告知的义务。

东航收取高额退票费的主要理由是“退票对航空公司造成损失”,作为一名律师,王劲松说航空公司的说法“不合理”,航空公司实际未遭受经济损失。于是把东航告上了法庭。

王劲松说,“提前5、6天我就打电话说,想把票取消掉,第一时间就采取了措施,根本没有放置。它在飞的前一天根本就没票了。”

最终法庭判定东航退票费过高,应退回60%费用。目前国内5折(含)以下的特价机票,退票费普遍都在30%以上,不少旅客质疑航空公司的退票规定为霸王条款,有赚取暴利的嫌疑,希望各家航空公司能统一退票费收取标准。中国民航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李晓津表示,这个标准要由市场来决定。

李晓津表示,每个公司的退票成本是不一样的,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就意味着有的公司的退票成本要高于这个标准,有的公司低于这个标准。还是由市场来决定比较好。但是航空公司事先要明确的告诉顾客,票是多少钱,如果退票要扣多少钱,这才是市场经济下对双方比较公平的做法。

据调查,南方航空、东方航空、海南航空、中国国航、深圳航空和春秋航空等航企的退票费最高可达50%。总体而言,机票折扣越低退票费用就越高。据专家分析,这主要是航空公司为了约束旅客,阻止退票对其造成损失。据悉,除了高企的退票改签费外、行李超重收费、机票燃油附加费等等都是航企收取的不合理费用。然而,国家除政策性的引导外,并未对其做出统一规定。有专家称,未来航企退票等费用应该形成统一标准。

维权律师邱宝昌认为,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航空公司对旅客的退票违约行为要求扣款,就应该同时要求他们自己在航班延误等出现违约情况时做出补偿。因为不可抗力,航班延误不理赔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因为航班调配、飞机维修保养等人为因素导致的延误就应该承担补偿责任,而不是现在这样延误几个小时也无人理睬。其实旅客也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这种情况下退票,是否可以不收取退票费。

现实中除非万不得已,有急事难事,不然乘客不会轻意退票,可是买票容易,退票却难,几百元,千多元购得的票,却去掉一半。此种退票有点像落井下石,让人感到很不舒服。由此乘客“望票生畏”,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人们不敢轻意地购买机票,而更多的是选择其它交通工具出行。航空公司由此反而丢失了部分客源,实为不明智。

乘客退票大多是在事前,也就是在航班到达前,此时退票对航空公司来说没有多大的影响,可以将退票再转给需要的乘客,既能让乘客满意,又不会给航空公司造成损失,而适当地收取手续费,还能给航空公司带来额外的收入,为何非得收取昂贵的退票费?

允许退票是行业的一种规则,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也可以理解,但是退票手续费应该收多少,如何来定位?这得有个合理的计算,在此方面火车退票收费已经由20%降到5%,可以说是公众所能接受的范围内,当然,航空与铁路相比有其特殊性,适当地高于火车也可以理解,但是怎么也不可能定在50%。

退一步说,航空退票收50%的手续费是为了减少损失,那么航班延误也同样给乘客带来损失,2011年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指出:2011年,主要航空公司航班正常率为77.9%,其中,中小航空公司航班延误中,45.1%为自身原因造成。其它原因可以不计,自身原因造成是不是也应该按照耽误时间长短,进行不同比例的赔偿?

从目前看,通常由于航空公司原因造成延误,超过4小时最高补偿200元,超过8小时最高补偿400元。这还是最高的,低的还更少,而乘客退票,航空公司轻轻松松就要收取一半,退票费收得多,而赔偿却很少,显得不对称,不合情理。因而,对于退票费应该统一规范,不能各自为政,自行定价。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制定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同意。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重大节假日期间将免收通行费,2012年10月1日即开始施行。

实施方案中指出,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免掉的是7座以下客车的通行费,对7座以上的大客车、中巴车,以及货车,是不免费的。这项制度有点拍脑袋决定的味道,因为它根本经不起推敲。同样是车,为什么货车不能免费,同样是客车,为什么7座以上的不能免费?笔者这么说,肯定有人说笔者是屁股决定脑袋,在物流行业工作,所以替物流业说话。或者是身为无车人士,眼红人家的待遇。而事实上,笔者不但要质疑这项制度,还要证明其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损害。

先说客车与货车,这里边有一个话语权的问题,客车上坐的人多,所以抱怨的人就多,于是客车对免费通行的需求看上去更强烈一些,也许正是这个原因,促成了只给部分客车免费的政策,而货车只能哑然以对。

这就是爱哭的孩子有奶吃的现实版,单就从社会的总需求来说,货运的重要性并不次于客车。更要命的是,此制度规定的免费时段,正是传统节假日,是网购最火爆的时期,部分客车免费通行,必将吸引来更多的私家车,影响到道路的畅通。其结果很有可能是,货车掏了高速路的通行费,跑的却是蜗牛速度。且不提得与失,从社会效益来说,网购节假日经济肯定会遭受沉重打击,而高速路的通行效果,也很难乐观。

再说大小客车。免费通行,无非有两个目的,一是减轻旅客的负担,二是提高通行速度。但就客车来说,坐中巴车的一般没有坐私家车的有钱,而把后者的负担减了,却不减前者,这岂止是厚此薄彼,简直是颠倒黑白,加大社会贫富差距,激化社会矛盾,人为制造不公。从第二条上来说,汽车的通行效率是低的,一辆普通的汽车最多坐五个人,一点弹性也没有,而大巴车的单位面积可以搭乘的旅客,往往是数十人,效率是小汽车的若干倍。而这项制度给小汽车免了费,却不放过大汽车,出于好面子和占便宜的心理,得有多少人放弃大巴车、驾私家车出行?这就是公然鼓励小汽车出行,放之于交通拥堵的现实于不顾。此举就是添乱!

事情还远没有到此为止,要知道中国的收费站基本上是失控的,收多少钱,收多少年,都是由相关利益集团来决定。每年的两会,都有成堆的提案议案,剑指超期收费的收费站,但是年年有本上奏,却基本上没有参倒过谁。若说中国的神秘组织,收费站肯定名列前茅。没有人动得了的收费站,如今放弃了这么大一块蛋糕,岂能善罢甘休,可以设想,收费站肯定会在通行费上下手,让所有在非假节日出行的车辆把这个损失给找补回来。这对没有机会享受优惠的大巴、中巴以及货车来说,是很不公平的,事情就成了劫贫济富,毫无道理。

那么,这个决定是怎么出台的呢,笔者虽无从得知,但可以从受益的人群推论一二。如上所述,本着爱哭的孩子有奶吃的原则,优惠政策第一个抛弃了话语权不高的物流业。而大巴车中巴车神马的,坐的多是农民工之类,人数虽众却没有话语权,所以被直接忽略。

总之,在这个制度中,笔者看不到一点利于社会利于国家的地方,倒是感受到制度的冷漠无情,是权贵阶层对弱势群体及基层行业的歧视与压迫,是于情于理都说不通的。

民营资本在民航领域快速增长

截至目前,中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航空公司达46家,其中民营及民营控股航空公司10家。中国民航相继引入民间资本已达724亿元人民币。其中“新36条”后,新设民营航空公司吸引民间资本达15亿元。

民航局相关负责人说,2005年、2010年,国务院先后颁布关于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被称为“新旧36条”),民航局贯彻落实,率先出台实施办法,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取消各种门槛限制。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民航业,民航局陆续清理了限制民间资本进入民航业的各项规定,保证民间资本享有公平进入行业的机会。民营资本在民航领域快速增长,显示出了非凡活力。打破了民间投资看得见,进不去的“玻璃门”现象。

雨兮评述:中国民航打破“玻璃门”,民间资本深入

民航业

春秋航空、吉祥航空、顺丰航空……这些人们非常熟悉的名字,已经成为中国民航飞速发展的名片。作为民航局批准成立的民营航空公司,它们的发展速度令人瞩目。

2011年,在全球航空货运业持续低迷的环境下,顺丰航空逆市而上,全年共完成航空运输量45.3万吨,约占同期国内(含港澳台航线)航空货邮运输总量的12%。凭借廉价航空模式,春秋航空去年运行飞机30架,已开通航线48条,净利润超过5亿元。

2005年和2010年,国务院先后颁布关于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在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下,我国民间投资规模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

2010年,《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出台之后,民航局迅速研究落实,出台了《民航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第一份部门实施细则。随后,民航业涌现出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管理日益完善的民营企业。民间资本如今已经进入除空管以外的所有民航领域,在有些领域甚至已经发挥着主体作用,成为促进民航业发展的新的源头活水。

在通用航空领域,截至2012年7月底,中国持有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共有140家,其中民营企业103家。2011年,民营通航企业营业收入增长了62%,高于行业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民营通航企业资产规模增长了40%,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4个百分点。

在航空维修领域,国内380家民用航空器维修机构中,除了国有航空公司的维修单位外,其他的独立维修单位中绝大部分由民营资本参与经营,民营企业在国内维修单位中占比达到24.1%。民企在规模扩大的同时,还从过去的简单修理发展到现在的电子设备检修、翻修等复杂业务,具备了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在国内维修机构中所占比重也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

在航空专业人才培养领域,中国民航从仅有的1家局属飞行学校,发展到现在的10家,其中一半是民营投资。培训种类也在不断增加。

第2篇:民营医院收费管理制度范文

一、江苏省:改进方法,创新形式,真正让价格服务走进千家万户

“价格服务进万家”是一项内涵丰富、面广量大、公益性强的活动。要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好这项活动,让价格服务真正走进千家万户,价格部门面临着人手少、任务重的矛盾。需要不断改进方法、创新形式,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工作机制。为此,今年以来,我们又注重在上下联动、横向联系、拓展领域和提升品质上下了一定功夫:

一是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将各地分散活动,变为全省统一规划、统一内容、统一行动。在今年全省价格工作会议上,我们已把“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列入全省性年度工作目标,明确将教育、医疗、房地产和农村作为活动重点,要求各级价格部门统一行动,积极展开服务工作,形成活动的规模效应,展现价格部门解决社会热点问题,真情为社会群众服务的形象。为了保证目标的落实,我们还制定了量化目标,并准备在年末组织考核,表彰活动开展好的单位,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是部门合作,提升品质。一方面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将“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融入到“百城万店无假货”、社会诚信建设等活动中去,使“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由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提升活动的层次和社会知名度。一方面要求各地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参与和支持,共同组织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不断增强活动的社会合力。

三是运用网络,拓展幅面。从江苏电脑网络相对发达的优势出发,借助12358服务网站平台,开发可同时向各行各业、社会各层面提供价格法规政策、价格信息、价格咨询投诉等服务内容的网页,运用科技手段解决人手少与服务面大的矛盾,让价格服务走进千家万户,走进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走进广大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心坎里。

二、陕西省延安市:采取得力措施,切实为群众谋利益,办实事、办好事

农村价格服务头绪很多,工作量大,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必须首先了解群众的想法和困难,着眼农民的迫切愿望,才能抓住农村价格工作的“牛鼻子”,才能使“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取得实效。

(一)认真开展涉农收费清理整顿工作。我们对于中央、省、市取消和降低的涉农收费项目,及时进行了清理和变更,并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和宣传材料的形式,让广大农民群众及时了解。在全市不定期组织开展了落实涉农收费减免政策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安、建设、劳动保障、计划生育、工商、税务、村委会、社区及一些职业介绍中介机构中涉及农民进城务工收费的项目和标准。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涉农收费行为,使国家的各项减免收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二)全面推行涉农价费公示宣传。我们充分利用涉农价格公示栏、公示牌和公示手册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将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教育、土地、建设、计生、民政、防疫、农机等部门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执收范围等内容进行公示,做到了“四有”、“四公开”,即乡镇有公示牌、村组有公示栏、人口聚集地有公示牌、农民个人有公示册;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范围公开、收费依据公开。坚持定期对公示的内容进行整理、充实、调整、公布,防止流于形式,做到让老百姓明明白白缴费。2005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涉农收费公示百分之百到乡镇、百分之百到行政村、百分之百到农户。目前全市166个乡镇,3388个行政村,10173个自然村共设置价费公示栏3388个,公示牌166块,发放公示手册38.6万多本,用最透明、最直接、最快捷的方式把国家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告诉农民,受到广大农民的好评和拥护。

(三)积极推进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种什么能赚钱”,“干什么成本低,收益高”,我们针对农民最关心的问题,结合延安农业特点,经常深入农村开展农产品信息调查,为农民提供第一手农产品信息资料。如洛川县物价局,从本地实际出发,在农村开展“价格服务进果园”活动,深受农民群众的欢迎。黄陵、宝塔区、宜川等县区物价部门把“价格服务进景区”服务与“农家乐”结合起来,提高了经营者价格法制意识,遏制了价格不规范行为,促进“农家乐”旅游业的发展。到目前为止,我市完成了国家和省下达的生猪、小麦、烟叶、玉米等100多项价格信息监测任务,为农民发展产业,走向市场提供成本指导和信息支持。

(四)切实加强农村价费监管。各县区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任务和社会热点,把解决农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活动的重点。在向农民群众搞好价格服务的同时,严格依法查处各种乱收费、乱涨价行为。大力开展涉农价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农村用电、用水、农业生产资料等价格以及农村学校、医疗卫生、土地、农机、民政等部门的收费项目和标准。2004年8月,子长县高台乡农民看到该县物价局涉农价费公示牌后,发现高台乡农村居民用电与公示牌价格(0.49元/度)不符,该乡农村居民用电1.50元/度―3.00元/度不等,就通过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通过调查子长县高台乡农民反映情况属实。经研究决定,对该县供电部门在全市予以通报,并在新闻媒体给予曝光,同时在全市开展农村用电专项检查,子长县高台乡农村居民用电价格也恢复到了0.49元/度。我们通过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工作方式,不断加大了对涉农乱收费的处罚力度,对那些屡查屡犯、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坚决给予曝光,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为全面治理涉农乱收费创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

三、黑龙江省大庆市:措施得力,强势推进

一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我局在反复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价格服务进医院的实施方案》,明确在全市67家医院按照指导、整改及验收三个阶段,分步推进价格服务进医院工作。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帮助各医疗单位理顺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对无法归并及认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帮助医疗单位向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反映解决;协助医疗机构查摆执行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医疗单位贯彻落实政府定价、指导价及招投标药品的价格政策,规范放开药品价格及医疗器械自主定价行为;帮助完善医疗单位自制药品的价格管理形式;帮助民营医疗单位规范其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行为;帮助医疗单位完善公示制、双处方及每日清单制度等。

二是健全组织落实责任。我局在全市五区四县抽调46名检查人员,组成18个服务小组开展工作。各工作小组以检查分局为主、定价业务科室密切配合,整合价格系统资源,集中力量,落实责任,明确分工,为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严格标准认真验收。在验收阶段,我们严格按照工作内容涉及的七个方面,逐一对照验收。我们明确提出,对验收不合格的医疗单位、服务工作小组及其所在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将验收不合格的医疗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由市物价局直接检查并依法从重处理。这一措施增强了各区县物价部门的责任感,提高了搞好价格服务工作积极性。

四、成都市武侯区:创新监管模式,搭建联动网络

2004年,武侯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全区13个街道办事处分为两个片区,建立两个社区价格监督工作站。工作站实行属地管理,由所在街道办事处领导,业务上则由我局指导。每个站配备3名工作人员,站长由物价局派1名干部担任,其他2名工作人员由长期聘请的市场专管员和街道推荐的聘任干部担任。113名社区价格监督员,经过物价局培训后,由区物价局和办事处联合行文聘任。社区价格监督网络建立以后,首先是明确价格监督站和社区价格监督员工作职责。价格监督工作站的职责主要有五项:负责片区的价格法律法规宣传;设置价格与收费公示栏;对社区监督员进行管理、培训、考核;配合物价局开展市场检查,对举报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回复;开展价格服务、价格监测。社区价格监督员的主要工作职责也有五项:开展价格政策宣传、咨询;公示栏日常管理和内容更新;调解社区内的价格、收费矛盾和纠纷;收集群众对价格、收费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完成交办的价格监测等工作。

在这种管理模式下,我们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人员有组织、业务有指导、业绩有考核。基层人员有变动能及时反馈到区物价局,避免人员缺位;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有变动,能迅速达到基层,避免政令不畅和工作走过场。这些使价格监督员进一步明确了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形成“令则行、行则通”的良好工作局面。

通过近两年的探索和实践,我们已建立了区物价局――街道价格监督工作站――社区价格监督员三级联动,形成以街道价格监督工作站为枢纽,衔接区物价局和社区,机构合理、人员到位、职责明确、制度健全,辐射全区所有街道,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新价格服务进社区格局。

五、辽宁省鞍山市:加大对涉农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维护了农民的切身价格权益

一是发挥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开展专项检查。我们始终把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作为全市物价工作的头等大事,实行目标责任制,工作责任到人、任务落实到岗,并将工作完成情况与“评先创优”直接挂钩。重点检查农村教育、医疗、建房、殡葬等收费行为,以及国家公布取消、免收或降低标准的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确保了各项惠农措施落到实处。仅最近两年,全市就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128个,检查出有违价行为的单位30个,并实行了经济制裁,检查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特别是今年化肥价格急剧上涨,农民反映比较大,为了平抑化肥价格,市物价局所有价检人员全部出动,深人生产厂家、经营网点逐户检查,弄清了化肥销售的渠道及价格上涨原因,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出台了有关政策,制止了乱涨价,保持了全市化肥价格的稳定。

二是发挥价格监督站的辅助作用,进行巡访巡查。近两年,我市各乡镇价格监督站对农民关心的农资价格、药品价格、教育收费等价格与收费项目进行监督,并协助物价部门开展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在2005年化肥、农药等农资价格专项检查工作中,台安县富家镇价格监督站的监督员,积极发挥政策宣传、市场监督、信息反馈等作用,协助价格主管部门检查了10余家农资商店,弥补了县物价局价格检查力量不足的实际问题,及时遏制了农资乱涨价的现象。同时,价格监督站还起到了价格部门千里眼和顺风耳的作用,便于价格部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使乱收费问题得到及时查处。如岫岩县兴隆镇价格监督员,发现兴隆小学存在以勤工俭学名义变相收费的问题,及时反映到监督站,监督站将这一情况汇报到县物价局,经过物价检查人员核实,查出违价金额3万余元,责令该校将违规收费全部退还给学生,并处罚款1.5万元。

三是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窗口作用,及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自建立价格监督网络以来,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了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重要性,纷纷通过举报窗口进行价格咨询和举报,价格主管部门受理农民价格咨询和投诉的次数明显增多。我们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对农民举报的乱收费、乱涨价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同时,县(市)区将涉农价格和收费举报情况按单位、性质、类别分别予以统计,提交检查人员在专项检查时作为办案线索,对工作带来了极大便利。从今年年初到现在,全地区就通过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受理农民咨询和举报150余次,立案查处38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8.5万元。

四是发挥新闻媒体的震慑作用,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六、厦门湖里中学:围绕活动内容,做好相关工作

(一)建立学校规范收费宣传栏及公示栏。学校定期把有关中央、省、市、区的收费文件、政策、法规以及收费的范围、标准、收费依据及投诉方式等,在宣传栏上公布。

(二)把学校每年专项检查情况及收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教育收费的各项法规,编写宣传手册,供学生、家长阅览。

(三)为更好地宣传“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让学生家长对这项工作给予更多的关心与支持,我校与学生家长沟通开展“价格服务进学校”的情况,主动接受监督。2006年1月,我校起草了《致家长的一封信》、《“价格服务进校园”湖里中学示范点系列活动之一――学生带法回家》两份材料,让每个学生带回家。其中,《致家长的一封信》简要向家长介绍了“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而《“价格服务进校园”湖里中学示范点系列活动之一――学生带法回家》则结合我校的具体收费情况,选取并摘录教育收费中涉及的主要规定以及该校的收费项目、标准和文件依据,让家长明明白白交费。

(四)由学校学生会发起《致全市中学生的一封倡议书》,倡议全市中学生都来关心、支持“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都来做这一项工作的积极参与者和小主人。

(五)建立学校规范收费提醒制度和咨询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召开有学校分管领导、总务主任、教务主任、政教主任、财会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的新学期收费通报提醒会。平时,学校设立有规范收费咨询室。新学期开学收费时,在校门口设立临时咨询服务台,由物价局工作人员和学校财会人员给家长答疑解难,让家长满意而归。

(六)营造“价格服务进校园”的校园文化氛围。

七、湖南张家界: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做好“价格服务进景区”工作

(一)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为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服务

明码标价是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的基础性工作。因此,在开展价格服务进景区的工作中,我们把严格明码标价、倡导明码实价作为其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我们派出检查力量对景区景点的商场商贩、餐馆、宾馆等场所实施明码标价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我们统一了标价签样式,对旧的不合规格要求的标价签全部进行撤换,共发放新的标价签20万张。同时,我们要求经营者在标价时要严格做到一货一签,提倡明码实价,不搞虚高标价。

为了巩固明码标价率,我们在核心景区建立明码标价管理台账,价格部门定期检查,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或者有明码标虚价嫌疑的行为,一经发现或被举报,我们即在其诚信档案上登记一笔。第一次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对其宣传教育,责令迅速改正;第二次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发出警告通知,提醒经营者加强自律;第三次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从重处罚,并予以曝光。我们的工作得到了广大旅游从业者的支持和配合。现在,我们的核心景区明码标价率一直保持100%的记录。

(二)在重要窗口单位设立旅游价格公示牌,为旅游者提供价格信息服务

为了使外来游客对张家界旅游价格基本行情一目了然,方便广大游客在张家界的吃、住、行、游、购、娱,2005年,我们在火车站、飞机场、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门票站、武陵源吴家峪口门票站设置了4块大型旅游价格公示牌。公示牌详细公示了旅行社地接价格标准、全市各景点门票价格、旅游线路客运价格、旅游包车价格、宾馆住宿的最高限价等。同时还公示了“12358”举报电话号码。旅游者有了这些的参考价格后,在消费时能够做到心中有数。对价格部门公布的价格信息非常欢迎。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障“进景区活动”顺利开展

在强调服务的同时,我们没有放松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为维护景区正常的价格秩序,我们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价格检查,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障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不遭侵害。在旅游旺季,我们还派出检查人员到景区景点进行明查暗访,了解价格情况,分析景区景点存在的价格矛盾,掌握景区景点的价格趋势和基本动态,随时处理突发的旅游价格矛盾和纠纷,打击违价违法、扰乱价格秩序的不法分子。

为减少和预防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我们注重社会监督,实行群防群治。我们实行了“三员”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全方位的价格监督网络体系。一是我们主动聘请游客为义务价格监督员,给每个受聘为义务价格监督员的游客发一张“旅游价格监督员”卡,卡上印有“当您的价格权益受到损害时,请拨打“12358”。我们从2004年开始,每年聘请500名游客义务价格监督员,并将其形成长期坚持的惯例。二是在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乡镇聘请价格联络员,价格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协调较小的价格矛盾和纠纷,发现大的价格问题负责向价格主管部门报告情况。三是在旅游购物场所聘请物价员,由当地政府或价格主管部门颁发聘书。目前我市武陵源区已由区人民政府聘请了30名物价员,他们分别负责指定的旅游购物场所明码标价签的核签,购物场所与游客发生价格纠纷的处理调解及负责向价格主管部门如实反映价格动态,并积极配合价格部门的专项检查活动。目前,通过“三员”监督管理,我市各景区景点基本上形成了全方位的价格监督网络,使广大旅游从业者和游客真真实实地感觉到“价格服务,价格监管”就在身边。这种监督方式,极大地减少了不规范的价格行为,减少了价格纠纷。

(四)建立“12358”举报应急机制,确保广大游客的权益不遭受侵害

我们深知,旅游者遇到价格纠纷,最希望得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的快速解决。因此,我们把价格举报作为为游客服务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举报办理效率。

首先,我们加大了“12358”举报电话的宣传力度。在各交通要道、各景区景点门票站的醒目位置悬挂“12358”提示牌,同时在各新闻媒体进行价格报道时也不忘提醒游客与市民:当您的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您拨打“12358”!现在,在张家界,有些游客连问路都拨打“12358”。据我们调查,多数游客反映,他们在张家界见得最多的提醒就是“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