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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乳腺疾病 保健知识 农村妇女 问卷调查
中图分类号:R1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533(2013)14-0059-03
Survey and analysis of the requirement of breast care
knowledge among the women in Lianhua Village in Jiading
WANG Mingwei, WU Linying, LI Qiang, ZHOU Hao
(Huating Town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 Center of Jiading District, 201816 Shanghai,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understand the need of breast care knowledge among women in Lianhua village of Huating town in Jiading. Method: A descriptive survey was conducted among women of 20 to 75 years old in Lianhua village with questionnaires, and the result was analyzed. Result: Five hundred-one women participated in the survey, and 409 (81.64%) women were in demand on breast care knowledge. The ways to gain the knowledge were diverse, and education from doctors was most preferred. Conclusion: Breast care knowledge among rural women is necessary. Doctors in rural communities should provide health care knowledge.
KEY WORDS breast disease; health care knowledge; rural women; questionnaire survey
近年来,乳腺疾病的发生率越来越高,乳腺癌已经成为严重危害女性健康的恶性肿瘤[1]。早期发现、早期治疗、积极的康复是提高生命质量、降低死亡率的关键环节[2]。乳腺保健知识的普及是做到乳腺疾病早期发现早期治疗的先决条件,能明显提高检出率[3]。为了解嘉定区华亭镇联华村妇女乳腺保健知识的需求,我们于2013年初进行了妇女乳腺保健需求调查,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以嘉定区华亭镇联华村20~75岁的常住女性为调查对象。
1.2 方法
自行设计问卷,内容包括:①一般资料 包括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婚姻状况、配偶的文化程度和职业、医疗保险情况和家庭收入等;②乳腺保健相关知识 包括乳腺癌的高危因素、早期症状、健康的生活方式等共15个问题,20个选项,每答对1项计1分,答错者不计分,共20分。0~6分为很少了解,7~13分为部分了解,14~20分为比较了解;③乳腺保健知识需求。共发放问卷501份,回收有效问卷501份。
1.3 统计学方法
Epidata统计软件录入数据,SPSS软件分析,主要统计学方法为一般性描述。
2 结果
2.1 一般资料
501名被调查者中年龄最小20岁,最大75岁,平均(49.51±8.65)岁;农民89人,工人193人,商业服务人员64人,公司职员81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人,家务以及待业44人;大学及以上文化45人,高中或中专105人,初中209人,小学及以下142人。
2.2 乳腺保健知识知晓情况
501名调查对象平均得分为(9.83±4.22)分。其中很少了解的111人,占22.15%,部分了解的283人,占56.49%,比较了解的107人,占21.36%。对乳腺癌不仅发生在女性,知晓率为21.76%;对产后哺乳可减少乳腺疾病的发生,知晓率为26.55%;对激素类药物可增加乳腺癌的风险,知晓率为6.79%。
2.3 以往乳腺保健健康宣教情况
501名被调查者中,接受过乳腺保健知识宣教的132人(26.35%),未接受过的369人(73.65%)。未接受者中,不知道去哪里学习的263人,占71.27%;看不懂宣传资料的29人,占7.86%;认为没必要的41人,占11.11%。
2.4 乳腺保健知识需求统计
2.4.1 对乳腺保健知识的需求程度
对乳腺保健知识,有强烈需求为410人,占81.64%;一般需要的49人,占9.78%;不需要的42人,占8.38%。
2.4.2 乳腺保健宣教的内容和形式
在409名有强烈需求的对象中,认为健康教育内容应以高危人群范围和讲授具体筛查方法为主;对乳腺保健知识宣教的途径,69.69%认为医务人员面对面的讲解更易接受(表1)。
3 讨论
3.1 农村女性尤为需要普及乳腺保健知识
本次调查的农村女性大部分无固定职业,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仅占29.94%,文化水平相对较低;调查对象乳腺保健知识平均得分(9.83±4.22)分,认知水平总体较低。501名调查对象中,73.65%从未接受过乳腺保健知识的宣教,主要原因是不知去哪里学习。说明农村女性乳腺保健知识匮乏,农村地区乳腺保健宣教资源也较少,宣传力度不够,加上农村女性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增加了患乳腺疾病的风险。加强广大农村妇女的乳腺病普查和健康教育,对乳腺癌的早发现、早治疗,减少乳腺癌的死亡率提高生存质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4]。
3.2 健康教育方法和内容要适合农村特点
调查发现,有81.64%的女性有学习乳腺保健知识的强烈需求。学习内容的安排上,更希望了解哪些人属于乳腺癌的高危人群,对自查及其他预防措施需要知道如何去做,对乳腺癌的先兆症状需要详细了解。说明农村女性对知识的学习更注重务实,要具有可操作性。
农村女性由于文化水平相对较低,而且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给学习带来一定困难,乳腺保健知识普及有一定困难[5]。调查中易于接受的健康教育方式,医务人员、专题讲座、电视/广播/录像位于前3位,农村女性更乐于接受有声的知识宣教。文字资料希望是图文并茂,一看就懂。因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举办一些互动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可将宣教内容制作成电视或录像宣传,通俗易懂,使广大农村妇女更容易了解乳腺保健的相关知识,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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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董燕. 6672例妇女乳腺普查结果分析[J]. 中国医药导报, 2007, 4(19): 121.
[4] 林美娟, 张艺, 王彩丽, 等. 宝山区淞南镇生活困难妇女及女职工乳腺及生殖道健康状况分析[J]. 上海医药, 2012, 33(5): 29-32.
妇女由育龄过度到失去生殖机能的时期称更年期。妇女在自然绝经前后,由于丧失卵巢功能而引起的一组症状称为更年期综合征。更年期综合征的主要临床表现有六个方面:月经紊乱;阵发性潮热;心悸不适、心动过速或过缓,高血压、动脉硬化和冠心病发生率增高;外生殖器开始萎缩,易发生障碍;出现心情不愉快、易激动、失眠、多虑、抑郁等精神及心理症状;骨质疏松。以往认为更年期综合征是不可避免的,除了雌激素替代以外似乎别无他法。
最近国外一些研究资料反复证实:用大豆制成的豆制品或者干黄豆对防治妇女更年期综合征有特殊功效。
大豆中含有丰富的植物雌激素――金雀异黄素,它在结构上类似人体的雌二醇,能与雌激素受体结合,具有某些雌激素样作用。虽然这种植物雌激素结合受体的能力比雌激素低175倍,活性仅为雌二醇的千分之一,但由于它在血液中的浓度比体内雌二醇要高1000倍,因此,当更年期体内雌激素锐减的时候,多吃些豆制品,使植物雌激素浓度提高,可以减少更年期综合征的发生率。植物雌激素对心血管的保护作用类似雌激素,女性在绝经前冠心病的发生率低于同年龄的男性,但到了绝经后则逐渐上升,达到与男性相似的水平。原因是绝经后雌激素水平下降,失去了保护作用。植物雌激素可部分替代人体内源性雌激素,故大豆制品能减少绝经后心血管疾病的发生。此外,植物雌激素还能减少骨丢失,防治骨质疏松,避免反复骨折。
流行病学研究已显示东亚地区妇女乳腺癌的发病率远低于西方工业化国家,这种差异与东亚地区食用豆制品有一定关系。最近西澳大利亚的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人尿中植物雌激素较高的人群乳腺癌的发病率较低。国外学者对生活在新加坡的中国女性进行了膳食与乳腺癌的病例对照研究,结果表明大豆对乳腺癌的发生有显著预防作用,也可减少结肠癌的发生率。目前认为大豆中含有的金雀异黄素是一种很有潜力的癌症化学预防剂,对大豆的抗癌作用给予很高评价。
由于大豆含有丰富的植物雌激素及其他有益成分,可以减少更年期综合征的症状,预防乳腺癌、结肠癌的发生,因而大豆及豆制品是更年期的最佳保健食品。
被告:向文姣,男。
被告:张光艳,女,系向文姣之妻。
第三人:黄永刚,男。
第三人:吴捷,女,系黄永刚之妻。
1997年10月17日晚,第三人吴捷临产,住进原告妇幼保健院一病室二床。当晚23时35分,吴捷顺产一女婴,体重3200克。护士杨素芳按医院规定给女婴称了体重,盖了左足足印,填写了分娩记录单、手圈及胸牌(红色)。此时,因其他病员输液需要续药,杨未按规定将写有“1-2吴捷之女”的手圈及胸牌给吴捷的女婴带上,而是交给了吴的丈夫黄永刚。黄永刚收下手圈、胸牌但不知用途。10月18日早上7时5分,住原告二病室三床的被告张光艳也顺产一女婴,体重3000克。护士杨素芳按规定在分娩记录单上盖了女婴左足足印,将写有“2-3张光艳之女”的手圈戴在该女婴的左手腕上,胸牌(红色)放在女婴的被褥上,由护士刘春勤将张光艳和女婴送回病房。此前,刘春勤因张临产时间较长,曾为张写了一套内容不全的手圈、胸牌(蓝色)放在婴儿秤旁备用。刘在送走张后清理产房时,发现自己写的手圈、胸牌未用,误认为张分娩的女婴没戴,遂将手圈、胸牌内容填写完整后,交给了被告张光艳,致使张分娩的女婴有两套手圈、胸牌。当日上午八时许,原告婴护班护士张巧玲将吴捷的女婴抱到婴儿沐浴间放在保温床上准备为其洗澡,因有他事,女婴待浴。此时,原告护士刘华云也抱来张光艳的女婴洗澡,将其也放在同一张婴儿保温床上,摘下了其被褥上的胸牌(蓝色),导致床上的两女婴外观上无明显区别。刘先转身到婴儿洗澡桶处换水,然后回到保温床前,又未按规定核对手圈,确认谁是张的女婴,便凭主观印象抱一女婴,给其洗澡打针、穿好衣服后,将女婴交给了站在门外等候的被告向文姣。此后,张巧玲给保温床上的另一女婴洗澡打针,也未按规定核对手圈,穿好衣服后,将女婴交给了吴捷夫妇。10月19日,被告向文姣、张光艳携女婴出院回家,给其喂养的女婴取名向雪梅。10月20日,第三人黄永刚、吴捷携女婴出院回家,给其喂养的女婴取名黄琪。
10月21日上午,第三人黄永刚的母亲在给女婴洗澡时,发现其右臂上的手圈标记为“2-3张光艳之女”,遂对该女婴是否为黄、吴亲生产生怀疑。黄永刚等当即到原告处反映情况,原告即与张光艳夫妇联系。张光艳称自己喂养的女婴也有手圈,但已丢失。原告为慎重起见,于10月22日委托襄樊市公安局对两女婴做足印鉴定。襄樊市公安局在提取两女婴的足印和分娩记录单后,于10月27日以(襄)公刑技痕字第97088号《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作出鉴定结论:“襄樊市妇幼保健院吴捷分娩记录单上足印是张光艳喂养的女婴左足遗留,张光艳分娩记录单上足印是吴捷喂养的女婴左足遗留”。10月28日,原告将公安鉴定情况告诉被告向文姣,要求被告夫妇将其喂养的女婴交还第三人夫妇。但被告向、张夫妇认为公安鉴定有假,不足为信,要求另做亲子鉴定,原告同意。鉴于吴捷、张光艳均在产褥期行动不便,原告于11月4日请同济医科大学法医学系两位教授赴襄樊采取亲子鉴定血样。但被告向、张夫妇又以原告与同济医科大学关系密切,要求到上海或北京做亲子鉴定为由,拒绝采血,致使同济医大只能对第三人黄永刚、吴捷夫妇及其喂养的女婴采血。此后,同济医大作出97-W136号《法医物证学鉴定书》,结论为:“被鉴定的女婴(代称136号)与黄永刚夫妇不是亲生关系。”原告在要求被告交换女婴无果的情况下,于1997年11月16日向襄樊市襄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将错抱的女婴交回,由其交还第三人夫妇,并由被告领回自己的亲生女婴。
被告向文姣、张光艳答辩称:张光艳于1997年10月18日上午在原告处分娩一女婴,原告医护人员在其右手腕上系有“2-3张光艳之女”的手圈,腰部有一个“2-3张光艳之女”的蓝牌,尔后将其抱出产房交给其外婆照料,其外婆通过仔细观察认为女婴与二被告相貌十分相像。同日上午,原告护士抱女婴去洗澡,其外婆怕错抱跟随到婴儿室始终观看,洗澡后发现女婴相貌特征没有任何变化。10月20日,其外婆在家给女婴洗澡时,女婴右手腕上还有“2-3张光艳之女”的手圈。襄樊市公安局和同济医科大学的鉴定均是吃喝下的产物,不足为信。原告无视医德,毫无根据地确认被告夫妇喂养的女婴非其亲生女儿,给被告夫妇及其女儿造成严重损害,据此,提出反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原告给付被告夫妇精神损失费3万元,婴儿名誉损失费2万元,律师费1000元,误工费6970元,交通费600元,打印费100元,共计57670元。
第三人黄永刚、吴捷述称:1997年10月17日23时35分,吴捷在原告处顺产一女婴。10月21日上午在家给女婴洗澡时,发现女婴右臂上系有“2-3张光艳之女”的手圈,当即到原告处反映,要求查清事实。后经原告调查并委托有关机关鉴定,证实确系错抱,故申请参加本案诉讼活动。1998年元月27日,应为第三人的亲生女婴在被告家中突然死亡,给第三人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本案原、被告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原、被告赔偿第三人小孩死亡补偿费、安葬费17400元,经济损失19245.74元,精神抚慰费15万元,并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审判襄城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于1997年12月3日委托同济医科大学法医学系对向文姣、张光艳及其喂养的女婴作亲子鉴定,并要求结合诉前该校该系两位教授所作136号女婴鉴定结论,证实两女婴是否错抱。同济医大在对向文姣、张光艳及其喂养的女婴采血后,于12月12日作出97-W145《法医物证学鉴定书》,得出结论为:“送检女婴(代称145号)不是向文姣、张光艳夫妇亲生,结合97-W136号鉴定结果,认定97年12月3日送检145号女婴是黄永刚、吴捷夫妇的亲生孩子,1997年11月4日送检136号女婴是向文姣、张光艳的亲生孩子。”该院于12月13日将鉴定结果告知被告张光艳,张认为原告有意拆散其亲生骨肉。该院在对被告多次做工作无效的情况下,于1998年元月20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向文姣、张光艳立即将其喂养的145号女婴交还第三人黄永刚、吴捷,并领回136号女婴。
元月22日判决书送达后,被告向文姣仍坚持孩子没有抱错,二被告向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月27日(上诉期间)早上6时,由被告向文姣、张光艳喂养的145号女婴突然死亡。襄城区人民法院闻讯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同时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审查,145号女婴死亡原因。
该院为有利于查明145号女婴死亡原因,经商得公安机关法医同意,于1998年元月28日决定将该女婴尸体送往襄樊市中心医院太平间冷藏,截止4月23日,发生费用17000元(200元/日);为防止发生新的不测,于1998年2月5日,决定将第三人黄永刚、吴捷喂养的136号女婴交由原告养护。1998年3月18日,襄樊市公安局法医科和同济医科大学作出编号为98-F013《同济医科大学法医病理学检验鉴定书》,结论认为:“‘向雪梅’因婴儿猝死综合症引起死亡,闷热是促进死亡发生的因素之一。”
1998年3月12日,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原判认定的事实在上诉期间发生变化为理由,裁定撤销了襄城区人民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发回重审。
襄城区人民法院经重审认为:襄樊市公安局1997年10月25日作出的(襄)公刑痕字第97088号《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和同济医科大学法医学系97-W136号、97-W145号《法医物证学鉴定书》,足以证明两女婴各自的亲生关系。被告向文姣、张光艳主张‘向雪梅’为其所生,无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发生亲子分离是原告工作失误所致,因此,原告应负过错责任。被告在纠纷中,既不相信科学鉴定结论,又不尊重事实,拒绝交还第三人的亲生女婴,严重侵犯第三人的亲子监护权。根据尸检结论,被告喂养的女婴死亡主要是自身生理原因,但造成促进死亡条件的闷热与被告有关系,因此被告对女婴死亡之后果应承担一定责任。第三人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原告和被告理应按照其各自过错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但第三人要求赔偿吴捷怀孕期间的误工费、营养费、医疗费,于法无据不予支持;第三人提出主张权利期间的误工费,应以在原审和重审中参加诉讼必要时间按其工资标准计算,律师费应按本院支持其请求的数额比例计算,超出部分均不支持,误餐费于法无据,不予支持;第三人提出的婴儿死亡补偿费、精神抚慰费,因二者同属精神赔偿性质,只择其一适当赔偿,超出部分不予支持;第三人提出的女婴安葬费系参照《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损害赔偿的费用标准》,予以支持;第三人提出对136号女婴的喂养费,因被告也对145号女婴进行了喂养,其间喂养费用可以抵销,超出时间的喂养费用,适当补偿;第三人提出原、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因二者之间主观上不存在共同过错,尚不能构成民法上的共同侵权,故不予支持。原告主张被告立即领回亲生女婴,并承担养护其亲生女婴的费用,于法有据,予以支持;原告主张被告承担鉴定费用,因未举证,不予支持。被告在重审中经本院二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其反诉按撤诉处理。此外,经本院决定,为查明145号女婴死亡原因在市中心医院发生的冷藏费用,因被告存在一定的过错行为,故该项费用应由被告和原告分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九十三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该院于1998年4月20日作出如下判决:
一、现由原告妇幼保健院养护的第136号女婴(起名黄琪)系被告向文姣和张光艳亲生;已于1998年元月27日死亡的第145号女婴(起名向雪梅)系第三人黄永刚和吴捷亲生。
二、被告向文姣、张光艳赔偿第三人黄永刚、吴捷下列费用:参加诉讼主张权利发生的交通费184元、文印费247元、误工费362元、律师费1110元;对第136号女婴的喂养费300元,对第146号女婴尸体处理的安葬费3000元,精神抚慰费2万元,共计25203元。
三、原告妇幼保健院赔偿第三人黄永刚、吴捷因医疗差错发生的精神抚慰费1万元。
四、被告向文姣、张光艳赔偿原告妇幼保健院因养护其亲生女婴的费用8304.62元;并立即从原告处抱回自己的亲生女婴,履行应尽监护职责,否则继续承担原告为此发生的实际费用。
五、在市中心医院发生的第145号女婴尸体冷藏费17000元,由被告向文姣、张光艳承担10200元;原告妇幼保健院承担6800元。原告妇幼保健院负责结算。
六、驳回原告妇幼保健院,第三人黄永刚、吴捷其他诉讼请求。
评析这是一起因原告工作失误,导致被告和第三人的亲生女婴被错抱;因被告固执己见,导致原告和第三人实际损失不断扩大而发生的确认亲子关系、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本案发生后,原告采取积极措施,力争挽回损失。被告不相信科学,不接受劝说,拒绝交还第三人的亲生女婴,严重侵犯了第三人的亲子监护权。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理应由被告按其过错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对第三人提出的精神赔偿数额的确定,在目前尚无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只能根据本案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参照同类案件的抚慰标准作出判定。值得指出的是,被告原本也是一名受害者,同样享有国家法律赋予的亲子监护权,终因其采取不正当的态度和方法,导致权利和义务关系转化,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其教训实在值得认真吸取。
责任编辑按:
前一案和本案的基本事实是相同的,即由于医院方面的工作差错,造成先后出生的婴儿被错误地交给了非亲生父母带回抚养,都涉及医院、两个婴儿的各自亲生父母三方当事人,而且也都需要通过亲子鉴定等有关方法来作排除否定和同一肯定确认。所不同的是,除了具体情节和发展不同以外,具有重要法律意义的不同之处,在于三方当事人在两个案件中的诉讼地位完全不同:前案是发现错误的夫妇以医院为被告,另一对夫妇以有部分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到该诉讼中来;本案是发生工作差错的医院为原告,其在确认抱错了婴儿的夫妇并要求该夫妇换回自己的亲子未果情况下,以该夫妇为被告,而另一对抱错了婴儿的夫妇则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到该诉讼中来。
这种不同,首先反映的是两案原告各自依据的请求权基础问题。医院和产妇入院分娩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在两案中没有什么不同,均为分娩服务合同关系,医院方都负有同样的义务即保证母亲与亲子一致,不与他人亲子混淆。现医院因工作差错,造成产妇抱回的婴儿不是亲子,从合同性质上看,即为医院违约,未为正确“给付”(借用该语)。因此,两案中抱错婴儿的该两对夫妇,均对医院享有为“正确给付”的请求权和违约赔偿请求权。前案原告夫妇以医院为被告,依据的就是这种请求权。而本案医院作为原告,不可能依据这种“正确给付”请求权基础,因为其负有“正确给付”的义务,反为了“错误给付”,应是被请求对象,似乎其没有请求权基础。从合同关系上看,负给付义务的一方确有正确给付之义务,而享有受领权利的一方事实上也有正确受领的义务,并在给付方纠正其错误给付时负有交回错误给付标的物的义务。为错误给付的一方要求收回错误给付的标的物时,具有补救给付的性质,可视为是一种合同履行上的特殊权利。因此,本案医院作为原告,以其中一对错抱婴儿的夫妇为被告,事实上就具有双重性质,即请求补救给付和返还错误给付,为特殊事实产生的一种特殊请求权。从民事行为的角度看,行为人在发现其民事行为有瑕疵时,可以向相对人行使撤销权或变更权,以对民事行为进行补正或救济。本案医院作为原告的请求权基础也可以是这种撤销权或变更权。
【关键词】农村妇女保健
我国是一个农业国家,农民在我国的人口比例中占到了56%。【1】农村妇女的健康问题直接影响到我国新农村建设的脚步,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任务。
1.分析:农村妇女卫生保健所存在的问题
1.1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淡漠,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些农村妇女保健意识淡漠,不注意自己的身体健康,只要感觉不病不痛就不愿上医院,尤其是对妇科病检查很不在意;有些农村妇女对自身表现出来的症状不予理睬,认为无关紧要,小题大做。
1.2农村妇女保健知识缺乏
近年来,尽管一些医疗机构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卫生保健知识做了不少宣传,但是宣传内容不实事求是,夸大其词,让本来就卫生保健知识贫乏的农村妇女真伪难辨。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村妇女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并且农村妇女获取科学卫生保健知识的渠道不多,加之,存在羞涩思想,许多妇女不敢或不好意思公开学习和了解妇科方面的知识,多方原因导致农村妇女这方面知识贫乏,由于缺乏必要的卫生保健知识,农村妇女卫生习惯较差。
1.3家庭经济状况差
因经济条件限制,意识落后等原因,相当一部分农村妇女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都不去体检一次,也不愿意寻医问药,不去咨询请教,自己默默承受着病痛,致使小病酿成大病,尽管政府全面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解决老百姓看不起病,看病难等问题,但这些政策仅限于需住院治疗的大病,对于一般妇科疾病仍不适用。
1.4农村妇女观念守旧
观念守旧是农村妇女妇科疾病不能及时发现的一个主要因素,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农村妇女认为丈夫和孩子是家中的顶梁柱和希望,为他们花钱是理所应当,却舍不得为自己花钱,身体不舒服忍一忍就行,没必要去看医生;另一方面,部分农村妇女认为,去医院看妇科病不愿让别人知道,感觉比较害羞,因此不愿意去医院看病致使小病拖成大病。
2.意见和建议
农村妇女保健水平高低直接反映全民族的保健水平和整个国家社会文明进步程度。因此提高农村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提高她们的健康水平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为此,经过认证分析讨论,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2.1首先,政府要建立有效的农村妇女妇科常见病普查制度。政府行为的导向性对于改变提高农村妇女的保健意识意义重大。因为妇女健康直接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提高一个地区妇女群体的健康水平直接关系到提高该地区人口质量和农村劳动力的保证。提高妇女健康水平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妇女妇科常见病普查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出台相关政策,真正做到政府主导,卫生、计生、妇联等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动。把农村妇女妇科常见病检查作为妇女保健的重点工作,开展地方普查,建立妇女常见病数据库,对危害农村妇女健康最为严重的疾病纳入公共卫生管理领域,进行防治和监测,并以政策规定固定下来,以制度化开展对农村妇女的普查,使更多农村妇女享受国家卫生服务。建议依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促进农村妇女开展妇女病查治,积极解决农村贫困妇女妇科疾病的治疗问题,让妇女受益,让家庭受益,让社会受益。在这样的大氛围下,会潜移默化提高农村妇女对自己健康的关注程度,提升自我保健水平。
2.2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关爱妇女身体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宣传、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妇科常见病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宣传妇科疾病的危害,宣传相关的政策。通过媒体开设专栏、播放公益广告、开通“妇女保健热线”和举办保健知识讲座、开展妇女保健知识宣传咨询等多种形式,传播妇女健康的卫生知识和保健常识,为促进妇女健康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2.3妇联组织要发挥群团优势,教育引导农村妇女,特别是落后地区妇女转变思想观念,高度重视自身妇科方面的疾病,主动接受医疗卫生部门的检查和治疗。要通过办黑板报、专题讲座、培训、印发妇女保健手册等多种形式,普及宣传新的健康理念、健康知识,使广大妇女充分认识到:自愿进行妇科常见病检查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的尊重,更是对子孙后代负责,并积极参与妇女妇科常见病检查活动。
2.4家庭要给予妇女关爱。调查中了解到农村妇女迫切需要的不仅是健康普查、检查,有关妇科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知识。还需要家人,特别是丈夫的支持、关爱。因此,丈夫和妻子共同参加妇女保健知识的学习培训,了解一定的妇科常见病知识,日常生活中,给予妇女精神上的关怀和行动上的支持,有效地预防和减女疾病的发生。
2.5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理赔范围,使广大农民敢看病,看得起病,不再为沉重的医疗费用担心而拒绝看病。
【关键词】孕产妇 保健知识 健康教育
孕产妇是一组特殊的人群,整个围产期对妇女一生的健康状况有重要影响,因此围产期保健是妇女保健的重点之一。为了有的放矢地进行健康教育,我们对部分孕妇做了保健知识需求的调查,为进一步开展健康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做一初步探索。
1 对象与方法
1.1调查对象 在郑州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产前检查,妊娠25周以上,未临产,智力正常的门诊或住院孕妇100例,其中大专及其以上文化程度的38例,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的39例,初中及其以下文化程度的23例。
1.2调查方法 采用自行设计的“妇产科保健知识需求调查表”,该表列出有关孕产期保健、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内容的知识25条,并另设空白格三排,供孕妇填写表中未列出、但其认为需要的保健知识。需要程度分为非常需要、需要、无所谓、不需要四个档次。填表时请被调查者先阅读说明,无疑问或有疑问经解释理解后以不记名形式自行填写,填完当场收回。
2 结果与分析
2.1文化程度与保健知识的需求程度成正相关 通过调查了解到有75%的被调查者在接受调查前已获得了部分有关保健知识,其中68%是从书或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中获得的,27%是从医务人员处获得的(包括孕妇学校),其余是从他人(非医务人员)处获得,该数据说明大多数孕妇对自己面临的分娩和产褥期十分重视,在主动寻求保健知识。在这部分人中,高中及其以上文化程度的占其总数的76%,而初中及其以下文化程度的仅占其总数的25%,这从另一方面反映出文化程度与保健知识的需求程度成正相关。
2.2需要人数在前四位的保健知识 调查表中列出的25条知识,需求人数最多的前四位见表1。
表1 需要人数在前四位的保健知识
在这四项中有一项是关于产后身体恢复期的自护方法,提示大多数孕妇认识到了围产期保健的重要性,愿意从医务人员处寻求科学的保健方法。有两项是关于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的,反映了几年来大力提倡爱婴医院的宣传,已使母乳喂养的观念深入人心,被绝大多数孕产妇接受,同时由于我国孕产妇多是初产妇,缺乏母乳喂养和护理新生儿的经验,迫切地希望得到有关知识。
2.3不需要人数在后三位的保健知识 不需要人数最多的三条知识按照不需要程度从高到低依次为 “何时到医院住院”、“什么是足月妊娠”、“产后体操”。对以上原因进行分析,结果如下。
(1)何时到医院住院这点对被调查者来讲,因为大部分已经住入医院,已成为过去的需求,所以需要人数减少。
(2)什么是足月妊娠在许多科普保健书中均有明确的阐述,孕妇通过自己阅读过相关书籍已经有了详细的了解。
(3)产后体操属于高层次的保健知识,即在追求健康的基础上还注意了形体的恢复,需要人数偏少,大概是部分人对产后形体恢复的认识或重视程度尚不充分所致。
3 相关建议
3.1做好健康教育具体方法的指导 有关具体操作方法的知识和技巧,如母乳喂养方法,仅靠理论讲述是不够的,需要医务人员在具体问题上给予操作示范和指导。健康教育不是纯理论的讲授,也不是一次性的工作,应包括具体方法的指导,并贯穿于孕产期始终,使孕产妇不仅能了解这些保健知识,而且能接受、掌握各种保健方法、并自觉地实行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切实达到健康教育的目的。
3.2编写孕产妇的健康知识教育手册 在本调查表中列出的25条保健知识中,每条都有半数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需要,反映了孕妇们确实有了解和掌握保健方法的需求,可根据此表中的项目来编写孕产妇的健康教育手册或安排讲课内容,以满足孕产妇的保健知识需求。
3.3走出医院进入社区 医务人员应走出医院进入社区,特别是对产褥期妇女的保健指导,需定期家访,把医院中进行的健康教育延续下去,以促进妇女的产后恢复,提高其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参 考 文 献
[1]王淑敏.加强母乳喂养管理提高母乳喂养质量[J].中国妇幼保健,2005,20(2):143.
[2]金汉珍,黄德珉,官希吉,等.实用新生儿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0,146.
【关键词】 生殖道 感染 影响
妇女生殖道感染性疾病(RTI)对妇女的生殖功能及身心健康均造成严重的影响,本文对重庆市永川区1000名妇女的生殖道感染性疾病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调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10年7月采用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调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8个村、永川区南大街街道7个村的60岁以下的1000名已婚育龄妇女,平均年龄(32.5±10.6)岁。
1.2 调查方法
采用“卫十一”项目编制的统一调查问卷调查,调查前培训调查员、发放宣传资料,解释调查目的、内容和意义。调查问卷共35个条目,均为入户封闭式面对面调查,内容包括妇女的年龄、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等人口学特征指标、月经期情况、生育状况、卫生防护方法、生殖道健康保健方法,生殖道健康知识知晓率、妇科医疗保障利用情况、性生活情况以及医疗保障收支情况等。调查后共收回有效问卷980份,有效回收率98.0%。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有549例妇女患有生殖道感染性疾病,患病率为56.0%。文化程度文盲228人,小学105人,初中113人,高中62人,专科及以上41人。462人有生育史,87人无生育史。
2.2 卫生防护情况
单独清洗内裤的109人,不单独洗的423人,洗后开水烫的5人,使用一次性内裤的12人;内裤洗后阴干的28人,外面晾干的460人,无所谓的61人;清洗外阴1次/天的17人,2-3次/天的205人,>3天的243人,从不清洗的84人;同房前后清洗外阴的8人,不清晰的489人,偶尔清洗的52人;淋浴清洗外阴的475人,专用盆子盆浴清洗外阴的74人;用卫生护垫重视质量的29人,随便使用,无要求的417人,用普通卫生纸的50人,其他的53人。
2.3 生殖道感染患者的生殖道健康知识知晓情况
获得健康保健知识的途径通过读书看报的48人,亲戚或朋友等病人92人,广播电视专题节目332人,健康教育讲座的26人,医护人员的17人,社区健康教育宣传栏的29人,其他的5人;1年内从来没有听健康讲座次数的438人,听1次的101人,>1次的10人;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状况的143人,不了解的406人。
3 讨论
妇女生殖道感染性疾病是女性常见病,长期的生殖道感染可造成不孕不育、异位妊娠、早产、流产等,妇女对生殖道感染越重视,健康保健知识知道的越多,发生RTI的可能性就越小。反之感染的可能性越大[1]。因此对妇女实施积极的健康教育,增加其健康保健知识,对于降低妇女生殖道感染的发生率十分重要。开展此次调查,既了解了妇女生殖道感染性疾病的发病现状,也对妇女的卫生防护、健康教育等措施实施情况进行了了解,以便于提出干预措施。本次调查的对象多为农村户口,妇女收入水平不高,文化程度较低,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0.66%,加之村级卫生保健机构对健康教育的认识不足,因此妇女普遍对生殖道感染不重视,对预防生殖道感染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仅当疾病反复发作时方才会求助于医生。从妇女获得健康保健知识的途径来看,妇女主要从广播电视专题节目和亲戚或朋友等病人中获取健康保健知识,较少患者是通过健康教育讲座、医护人员或者社区宣传栏获取保健知识的,79.78%的生殖道感染患者在1年内均没有听健康教育讲座,说明我们在健康教育的宣传上的力度不够,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方式还有待改善。比如应采取基层妇女更容易接受的方式,除常规的广播电视、书报杂志宣传以外,应利用居民开会的机会集中讲解,对个别妇女可以采用个体咨询的方式灵活宣传。
很多妇女对自身的卫生防护措施不重视,不注重月经期、生育期和同房后的卫生保健。对于这些妇女,我们应该针对农村妇女穷困的现状,应主动向其提供简单有效的医疗保障或卫生防护用品,使其在使用过程中逐步体会到卫生防护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加强个人卫生健康教育,通过联谊会等多种方式,使卫生防护较好的妇女与防护较差的妇女多交流经验,起到宣传和推广健康教育知识的目的。另外,贫穷是生殖道感染发生的根本,因此应通过与当地政府、妇联的良好合作,提高政府对妇女生殖道健康的重视程度,从各种渠道上提高妇女的基本生活保障,从根本上防止生殖道感染疾病的发生[2]。总之,本文通过对妇女生殖道感染性疾病现状及其影响因素进行调查,为提出妇女生殖道感染性疾病的干预措施提供了有益的依据。
参 考 文 献
本地区妇女病由于各种原因发病率较高,严重影响了育龄妇女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为使农牧区育龄妇女,特别是18~35岁年龄段的人群掌握各期妇女卫生知识、性病防治知识,提供妇女保健知识和服务,提高她们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增强妇女身体健康素质,对2000-2002年3年的妇女病发病情况做了详细调查和排序,分析原因后制定出了干预措施及方法,使本地区妇女病大幅度降低。
1 背景
刚察县位于青海省东部、青海湖北岸,省环湖重点牧业县之一,全县辖3乡2镇1场31个行政村,是一个以藏族为主体、十二种民族集居的偏远牧业县。全县总人口4.2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63.8%。全县总面积8137.38平方公里,地广人稀,群众居民分散、经济文化落后、社会事业发展缓慢、群众文化素质低是本地区的基本特征。据调查,12岁以上文盲人数占全县人口的35%以上,因农牧民群众的文化、卫生、生活条件比较落后,缺乏卫生知识,特别是没有家庭保健和自我保健意识。此外,由于性病防治知识不普及、性随意、不洁、不健康性行为风俗严重,致使妇女病和性传播疾病发病率较高,并有上升趋势,严重影响了妇女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据2006-2008年全县妇女病及性传播疾病抽样调查资料统计:调查妇女15~50岁年龄的5390人,患妇女病及性病的2426人,发病率达45.01%,18~35岁年龄段的患病人数为2110人,患病率达39.17%。
经过普治后,虽有一定的疗效,但发病率仍然较高。为使农牧民中育龄妇女,特别是18~35岁年龄段人群掌握各期妇女生理卫生知识、性病防治知识,提供妇女保健知识和服务,提高她们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增强妇女身体素质,促进人口素质的提高,刚察县妇幼保健站在今后5年内,对全县未婚人群、婚育群众、新婚人群等适龄人群作为目标人群,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和性健康教育活动。
2 近3年妇女病的排序
我站收集了近3年(2000-2002年)县医院、县妇幼保健站、5乡卫生院的妇女病普查资料,前十位排序如下:
第一位:附件炎(占患病人数的40.83%);
第二位:急慢性宫颈炎(占患病人数的15.20%);
第三位:滴虫性阴道炎(占患病人数的11.58%);
第四位:盆腔炎(占患病人数的7.86%);
第五位:真菌性阴道炎(占患病人数的5.10%);
第六位:细菌性阴道炎(占患病人数的4.29%);
第七位:卵巢囊肿(占患病人数的4.14%);
第八位:子宫内膜炎(占患病人数的1.86%);
第九位:乳腺小叶增生(占患病人数的1.81%);
第十位:子宫肌瘤(占患病人数的1.52%)。
调查中有30.74%的妇女至少患有一种生殖道感染,7.5%的妇女同时患有两种生殖道感染,0.71%的妇女同时患有三种及三种以上的生殖道感染。在生殖道感染中,滴虫性阴道炎、宫颈炎、真菌性阴道炎、梅毒等,虽然在传播途径上属于内源性感染,但由于可反复发作,并且与流产、早产、产褥期感染和新生儿感染有关,所以对妇女的身心健康有很大影响。经过普治后,虽有一定的疗效,但发病率仍然较高。此外,抽样调查470名男女青年,平均年龄23.5岁,调查后发现未婚青年中未接受过青春期教育的占78.6%,已婚年龄段中掌握一种避孕方法的只占18.1%,在省州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过两年三轮综合卫生防治工作,本县性传播疾病得到有效的扼制,但性传播疾病在目标人群中仍散发存在,群众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仍有待提高,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和综合防治工作势在必行。为使农牧民中育龄妇女,特别是18~35岁年龄段的人群掌握各期妇女卫生知识、性病防治知识,提供妇女保健知识和服务,提高她们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增强妇女身体素质,促进人口素质的提高,刚察县妇幼保健站在今后三年内,拟对全县未婚人群、婚育人群、新婚人群等适龄人群作为目标人群,开展妇女生殖保健服务和性健康教育活动。
3 开展妇女病防治规划的目的
加强生殖保健教育,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为广大妇女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服务,增强妇女身体素质,提高妇女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预期寿命,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引导农牧区妇女转变观念,减缓和控制妇女病及性病的患病率,使妇女病发病率以2006年为基数,逐年下降。
4 措施
(1)提高对保障农牧区育龄妇女生殖健康重要性的认识,制定优惠政策,促进农牧区妇女健康服务的提供和利用。(2)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观念,减少避免因认识不到位对地区妇女保健工作造成的冲击和影响,保证农牧区妇女依法享受到生殖健康服务。(3)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近几年来生殖道感染和性传播疾病的发病率提高,已成为影响妇女生殖健康的常见病和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因此,防治妇女生殖道感染和性传播疾病应为今后本站的重点工作。(4)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健康教育是提高妇女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预防和治疗疾病的重要手段,加强生殖保健知识的健康教育对妇女生殖健康水平的提高尤为重要。5 具体实施和五年规划
[关键词] 已婚妇女;普查普治;健康教育
[中图分类号]R711[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4721(2009)05(a)-135-02
妇女病普查普治是妇女病防治的主要内容。为了解65岁以下已婚妇女接受妇女病普查普治服务的情况。总结妇女病普查工作的经验和存在问题,卫生部制定了《妇女病普查工作现况调研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调研方案》),在北京、广西等10省(市、区)开展妇女病普查工作现况调研。现将广西妇女接受妇女病普查普治现况调查问卷报道分析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为柳州市、柳江县、田阳县和田东县65岁以下已婚妇女(或有过性生活的未婚者)。
1.2 调查方法
采用整群抽样的方法随机抽取农村和城市社区人群约1 000名,其中农村、城市各500名,于2008年1月在选取的居民小组和村民小组进行入户调查,完成卫生部统一印刷的《妇女病普查普治现况调查表》的问卷调查,共发问卷 1 000份,收回872份,回收率87.20%。
1.3 调查内容
①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民族、文化、家庭收入、职业。②妇女病普查普治知识知晓情况,妇女病健康知识的了解。③接受妇女病普查普治服务的现状。
2 结果
2.1调查人群
共调查872例,其中壮族518例(59.41%),汉族335例(38.42%),其他民族19人(2.18%)。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191人(21.91%);初中314人(36.01%);高中296人(33.95%);大专及以上70(8.04%)人。职业:农民及农民工356人(40.83%);工人296人(33.94%);个体、服务及无业人员131人(15.02%);干部78人(8.95%);其他11人(1.26%)。
2.2妇女病普查普治知识知晓情况
听说过妇女病663人(占76.03%),没听说过的209人(占23.97%);听说过妇女病普查的593人(占68.00%),没有听说过或不详的有279人(占32.00%);认为乳腺癌可以通过普查早期发现与诊断的395人(占45.30%)。
2.3 获得妇女病普查普治知识的形式
通过医生讲解或咨询的257人(占29.47%),通过宣传、广播书刊的357人(占40.94%),不清楚的258人(占29.59%)。
2.4 对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的必要性的认识
认为有必要开展的720人(占82.57%),认为没必要开展的83人(占9.52%),不清楚的69人(占7.91%)。
2.5 对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时间的认识
认为1年普查1次的796人(占91.28%),认为2年普查 1次的61人(占7.00%),认为3年普查1次的15人(占1.72%)。
2.6对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的费用的认识
认为1次妇女病普查的费用应少于100元的710人(占81.43%),认为1次妇女病普查的费用应为100~300元的142人(占16.28%),认为1次妇女病普查的费用应大于300元的20人(占2.29%)。
3 讨论
关于妇女病普查普治的知识及需求,通过问卷调查68.00%的妇女听说过妇女病普查普治的,没有听说过或不详的有279人(占32.00%),而且有83.86%的妇女认为妇女病普查普治是有必要的,由此说明大部分妇女对自身的健康越来越重视,但仍有没听说过妇女病普查普治或不详的279人(占32.00%)以及9.29%妇女认为没有必要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可见对妇女病防治教育和预防宣传力度还有所欠缺。从获得妇女病防治知识的形式来看,通过医生讲解或咨询及通过宣传、广播、书刊获得相的占57.57%,因而从问卷中可以看出妇女对妇女病知识的了解不够普及,提醒广大妇女保健工作者和各级妇联对妇女保健健康教育内容要进一步深入和个性化。在生殖健康服务模式上要有所突破,寻求多部门、多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妇女的主动保健意识是妇女生殖健康的关键。
乳腺肿瘤健康教育有待加强,乳腺恶性肿瘤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对提高治愈率和降低病死率意义重大,而乳腺疾病普查、乳腺肿瘤相关知识的普及以及妇女定期进行正确的乳腺自我检查方法是做到“三早”的先决条件,能明显提高早期乳腺癌的检出率[1],本次问卷54.70%不清楚乳腺癌可以通过普查早期发现与诊断,说明相当一部分妇女对乳腺肿瘤相关知识仍缺乏了解,乳腺肿瘤疾病健康教育工作有待加强。
妇女病普查率偏低,这是妇女保健工作的漏洞,91.28%的妇女认为1年进行1次妇女病普查普治是必要的;81.43%的妇女认为1次妇女病普查的费用应少于100元,说明广西妇女尽管具备了一定的生殖健康意识,但还没有主动、定期进行妇女病普查的意愿,妇女更需要得到方便、有效、经济、实惠的保健服务[2]。因此,今后需要定期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及减免医疗费用等,努力提高已婚妇女进行妇女病普查普治率,从而提高已婚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妇女保健要与健康教育,预防疾病相结合,针对妇女下岗职工多,保健知识缺乏的现状,要多开设妇女保健知识讲座,编发妇女病普查普治科普知识小册子。
在今后的工作中应针对不同人群,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图片展览、咨询、讲课、发放宣传资料、专题访谈等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知识、大力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的健康教育工作,也可开展一对一指导性练习以及运用模型进行角色扮演等形式介绍乳腺自检的方法、步骤,提高广大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3-4]。
[参考文献]
[1]Dupont WD, Parl FF, Hartmann WH,et al.Breast cancer risk associated with proliferative breat disease and atypical hyperplasia[J].Cancer.1993,71(4):1258-1265.
[2]马新,李涛,李云,等.600例妇女生殖健康状况及保健知识需求途径调查[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7,27(6):469.
[3]张晓华.上海市闵行区929名外来已婚育龄女工健康状况及需求分析[J].现代诊断与治疗,2007,18(4):207.
DOI:10.14163/j.cnki.11-5547/r.2016.09.199
目前各国报道的产前焦虑、抑郁的发病率为2%~54%, 孕期发生率为54%, 长期焦虑通过交感神经中介可使子宫、胎盘血流量下降, 分娩期可干扰子宫正常收缩及产程进展, 从而增加分娩期并发症的发生, 对母胎不利。而抑郁则影响家庭、社会关系等, 最近新的研究表明还可影响新生儿的认知能力和情感发展。经过多年的研究证实, 早期诊断妊娠期焦虑和抑郁较困难。了解全面的孕期保健知识对于妊娠期焦虑以及抑郁发生率的控制有积极意义。有调查显示, 育龄妇女对于孕期保健知识的获取主要来源于医生指导[1]。鉴于此, 本研究通过随机对照试验, 分析个性化医学指导对于育龄妇女保健知识以及妊娠结局的影响, 旨在为临床工作提供参考。具体内容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选取2014年3月~2015年8月在本院行首次产检的180例育龄期孕妇作为本次的研究对象。纳入标准:均为单胎妊娠, 可正常沟通, 未合并影响交流的精神性疾病。排除无法完成随访者、多胎妊娠者以及合并心脑血管疾病者[2]。按照完全随机数表方法将其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 各90例。观察组孕妇年龄21~33岁, 平均年龄(28.43±2.10)岁;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20例, 高中50例, 大学及以上20例。对照组孕妇年龄22~35岁, 平均年龄(29.17±3.49)岁;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10例, 高中60例, 大学及以上20例。两组患者性别、年龄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本次入选患者均对本研究内容充分知情, 且均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入组, 符合伦理学要求。
1. 2 方法 对照组给予常规知识宣教, 孕妇早孕期进行问卷调查(包括心理因素调查表、饮食调查表、夫妻双方的既往史、疾病史等)和相关的检验(包括血压、血糖等)。对本组孕妇评估后, 针对各项指标进行初步评分及分析, 对不良因素进行纠正, 提出针对心理、营养两方面的个体化医学指导方案, 此组孕妇在分娩前再次进行问卷调查, 评分及检验。观察组予以个性化的医学指导, 孕妇直接在分娩前进行问卷调查、评分及检验。
1. 3 观察指标及评价标准[3] 自制量表(包括孕前准备知识、孕期生活保健以及知晓临产先兆3个部分, 每一部分满分均为100分, 评价完毕后通过加权计算得出总分, 总分也执行百分制), 对两组孕妇的知识知晓度进行评价, 分数越高表明知识知晓度越高。量表的调查项目中包括心理因素、饮食、夫妻双方的既往史、疾病史、血糖、血压等内容。
同时对两组患者进行随访, 以终止妊娠为随访终点, 记录两组的不良妊娠结局, 包括妊娠期糖尿病、妊高症以及早产等[4]。同时统计两组的焦虑、抑郁状态率, 以至少3次以上的焦虑自评量表(SAS)评分≥60分为存在焦虑抑郁状态。
1. 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7.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 x-±s)表示, 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P
2 结果
2. 1 两组孕妇妊娠情况比较 观察组中发生妊高症以及妊娠期糖尿病的几率均显著低于对照组, 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2. 2 两组孕妇孕期保健知识评分比较 观察组各方面的保健知识评分以及总分均显著高于对照组, 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国外有报道显示, 全球范围内育龄妇女发生妊娠期焦虑以及产后抑郁的几率高达20%。若育龄产妇长期处于焦虑状态则会刺激交感神经, 导致子宫以及胎盘的血流量下降, 对子宫的正常收缩以及产程进展产生不利影响, 导致围生期并发症风险的增大。产后抑郁则会影响家庭和谐, 甚至还会对新生儿的认知与情感发育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现已引起广泛关注。经过多年的研究证实, 早期诊断妊娠期焦虑和产后抑郁较困难, 但通过孕前自我问卷调查和及时专业人员的指导可大大降低其发生率。另一方面, 妊娠期多种并发症(如妊娠期糖尿病、胎儿宫内生长受限等)都可以通过孕期营养指导得到较好的治疗效果, 从而减低流产、早产率的发生。但我国相关的宣传知识还远远不够。而孕前、孕期测量表正在这方面弥补了目前的空缺, 不仅进行科学的孕前孕期优生指导, 早发现、早治疗可能危害胎儿及孕妇健康的疾病, 进行必要的医学干预, 降低孕期并发症的发生, 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本组研究结果显示, 观察组孕妇在接受个性化的孕期指导后, 其各方面的保健知识评分以及总分均高于对照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