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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目标,在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同时,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高度重视社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倾心尽力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方法上采取了政策、资金、覆盖、管理、指导五个到位;形式上落实了灾害、大病、临时、家属、政策五种救助方式。同时对今后如何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提出了六大设想,使我市相当数量的社会困难群体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和办公室的有关同志根据工作需要,先后赴虞山镇和新港镇开展了关于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调研,根据民政工作一线同志的要求和社会困难群体的呼声,现提出几点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认识
社会困难群体就生活在我们身边,是社会的一员。在这部分群体中,有曾经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牺牲和贡献而致伤致残的人员;有由于受国家体制改革和企业结构调整影响而下岗失业的人员;有由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被拆迁造成失地、失业的人员;还有就是因病因残致贫的困难群体,他们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和帮助。如果这些困难群体的困难不能很好地解决,必定将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社会困难群体救助是一项关系到我市实现“两个率先”,关系到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和发展的大事,是影响社会凝聚力和社会稳定的民心事业。各级政府和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把社会救助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并采取有力措施,帮助社会困难群体解决问题,把民心工程办好、办实。
二、规范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对社会困难群体的救助,是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的主要手段,而完善制度建设,是困难群体得到及时有效救助的保证。目前,我市的社会救助体系已进入稳定发展阶段,针对困难群体不同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建立了多种救助方式。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科学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别是农村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要逐步与城镇低保标准接轨。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这部分困难群体有病能医、有学能上。要切实解决好“四残”人员的安置工作,随着企业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和转制升级,原有不少福利企业中的“四残”人员也纷纷下岗(不再享受补贴),基本的生活来源得不到保障,建议可采取社会化安置的方式,也就是按职工总数的比例来接收四残人员或按比例负担四残人员生活费用。要继续强化低保对象、贫困户与企业挂钩扶贫脱贫和结对帮扶制度,建议新一轮帮困的对象由镇民政办和居委会提出,从而能切实有效地解决困难群体的生活,做到扎口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矛盾。
三、增加投入,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资金是社会救助的物质基础,政府财政资金等资金投入是开展社会困难群体救助的主要措施,也是提高我市社会救助能力的主要手段。在座谈会中,广大民政干部呼吁较为强烈的是要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适度增加财政支付比例,增加社会帮扶资金,增加社会福利基金,使我市社会困难群体都能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地得到救助,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发展社会救助民间组织新路子
社会救助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要从政治、经济两方面着眼,采取政府决策、政策调整、法制建设、社会救援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才能有效解决。要积极发展社会救助民间组织,鼓励、吸收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社会救助,是解决资金问题的有效途径。要探索以社会互助为宗旨的民间组织和群众自发组织的扶危、济困、安老、助残、扶幼、救孤等慈善会、福利会、基金会,使其成为救助社会困难群体的主要载体。
(1)实施鼓励发展的政策。政府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将部分社会救助和社会服务的具体事务工作转移给民间组织去做。在城区将有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以社会团体的名义在社区开展各种类型的互帮互助活动,政府可出台相应政策,对承担社会救助责任的团体或组织给予资助,以吸引和带动更多的社会财力,帮助困难群体。
(一)保障民生,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工作。一是及时发放低保、重残补助资金。全县下拨2015年春节困难群众慰问资金81.8万元。 1—10月份发放城乡低保资金(包括重残补助金)2042.9万元。二是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提高工作。今年3月对城乡低保标准进行了提高,城镇低保标准从488元/月提高到528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352元/月提高至396元/月,城镇低保标准比上年增长8%,农村低保标准比上年增长12.5%,达到城镇标准的75%,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三是开展低保动态调整工作。我局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批程序,根据乡镇上报低保新增情况,进行逐户入户核查,核查后基本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经调整,新增低保对象406户704人,调整补助标准184户264人,新增重度残疾补助对象95人。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022户5935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131户176人,集中供养对象140人,农村低保对象3751户5619人。全县的低保人数比例达2.8%,达到省政府对我县的考核要求。
2.做好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的社会救助工作。上半年,对全县4755户7072人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进行逐户走访调查,摸清具体情况。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对不能纳入低保,但符合其他社会救助条件的低收入农户,由结对帮扶干部帮助申请相应的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专项救助。全县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已有5155人纳入低保,对267户379人次给予医疗救助125.45万元,对120人给予临时救助18万元。同时,对乡镇民政助理员进行了社会救助业务专题培训,加大低保政策宣传,让每位干部成为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员。
3.防灾救灾工作。为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口粮和基本生活问题,积极开展冬春荒困难群众走访慰问工作。下拨冬春荒生活救助和领导走访慰问资金92.7万元,其中:大米救助44.2万元(20万斤),生活救助资金39万元,春节领导走访慰问资金9.5万元。下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30万元。
4.医疗救助工作。医疗救助资金县财政按人均15元预算,达到省市要求的标准。1—11月对2787人次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发放救助金504.88万元,其中对困难精神病人门诊用药自负部分实施了全额救助。做好医疗救助政策调整调研工作。
5.临时救助工作。临时救助资金县财政按人均3元列入预算。一是1—10月对620户1356人因重病、突发事件等原因的困难家庭实施了临时救助,共发放救助金70.92万元。其中,对17起火灾户进行了慰问,发放了临时困难救助金5.8万元、棉被31床、大米3840斤。二是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接待、救助服务、宣传教育等工作。配合县创建办做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对城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流动救助、劝导救助,通过活动,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146人,护送6名流浪人员返乡。
(二)强化举措,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开展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工作。一是开展居家养老调研工作。为了有效推进我县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由县政协牵头开展居家养老建设、运行情况调研。调研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深入到有关乡镇、村(社区)对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现场检查、村民了解,与乡镇、村干部座谈、反馈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6月初在县政协带领下,组织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到兄弟县市学习吸取好的经验做法,并形成调研报告。二是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工作。对年内计划建和已在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创建点进行跟踪指导,做到完成一个验收一个。今年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6家,累计建成居家养老照料中心125家,实现了居养中心城乡社区全履盖。三是及时下拨居养中心补助资金。今年先后两次对已建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下拨补助资金229.178万元,其中建设补助资金47万元、运行补助资金82.7万元、就餐补助资金99.478万元。四是开展业务培训。专门组织居养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各乡镇民政助理员、相关村的主任、居养中心管理人员、炊事员等300多人参加了培训。
2.开展全县养老机构消防检查整改工作。为了抓好养老机构安全,对养老机构逐家进行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并相应出台了管理文件。我县现有养老机构13家,其中7家己完成整改、1家责令关停、5家正在整改中。共投入整改资金230多万元,配备了门卫、安全管理员,确保养老机构的安全生产和服务得到保障。全县4家农村
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42名,五保老人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按每人每月500元,门诊费、零用费每人每月60元,服装费每人每年500元予以落实。3.做好县福利中心工作。一是福利中心附属工程建设。通过一年的努力,全面完成综合楼办公用房装修、山体滑坡治理、院内路面硬化、院内绿化、路灯亮化、用电改造、视频监控工程项目;购置了电视机、空调、办公设备等。项目共完成投资700万元。二是完善福利中心制度和管理。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制定《福利院来访人员登记表》、《福利院人员外出登记表》、《福利院人员就医证明》、《福利院人员请假证明》并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规范自身行为。三是加强信息化管理。建立入住老人个人资料档案、入住协议等各类文档资料。对院内资产进行登记,将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位工作人员,增强工作人员管理的主动性和责任心,实现规范化管理,现收住老人91人。
(三)落实政策,有效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双拥工作稳步推进。春节和“八一”期间,县领导带队,对驻磐部队进行走访慰问,送去价值7.2万元的慰问品。我局对在乡残疾军人、军队离退休代管干部进行走访慰问;乡镇对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八一建军节,我局向县人武部赠送电视机8台,用于完善军官周转楼设施,帮助解决人武部的实际困难。今年9月,我县开展“双拥模范县”创建,各项工作积极推进。
2.优抚政策全面落实。今年,新增烈士子女1名,新增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132名,注销各类优抚对象90名。及时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金标准,为2964名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490.3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门诊包干费29.8万元,为51人次优抚对象解决住院医疗补助 18.1 万元;为200余人困难退伍军人实施临时救济 9.7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春节慰问金9.23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73万元。
3.退伍安置落到实处。今年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58人,其中转业士官6人,城镇退役士兵9人,农村退役士兵43人。我局积极向县领导汇报,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落实转业士官安置方案,并配合县人力社保局做好转业士官的笔试、面试、档案考核、选岗等工作。积极组织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其中50人参加驾驶培训,18人参加了电子商务培训,培训知晓率100%。
4.积极做好涉军维稳工作。面对我县转业士官维稳工作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我局通过充分沟通、主动关心,保证了该群体的安定。在省、市、县重点会议、活动期间,摸清掌握重点涉军群体动态,落实24小时值班制,确保重点会议、活动期间社会稳定。
5.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仁川红挺一纵纪念公园建设自启动以来进展顺利,目前陵园修缮工作已基本完成,展览馆建设已完成基础部分;__洞建设项目完成游步道建设。9月30日,我县在县烈士纪念碑前举行了烈士公祭仪式,县四大班子领导和机关部门负责人、各界代表共200多人参加了公祭活动。
(四)加大力度,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开展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修订工作。上半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三个指导组,在安文镇市口社区、仁川镇方山村、深泽乡后力等9个村(社区)开展制订修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活动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全县363个行政村和8个社区居委会依照法定程序,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了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的制订和修订目标。为提升“两约”的实效,将家训家规、户主电话等内容与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一起印制成小册子,户均一份,分发到人。
2.积极创建市级农村示范社区。根据市创建要求,对我县拟申报市级农村示范社区进行了调查摸底,从中筛选符合条件的社区8个,向上申报创建市级农村示范社区。我局从加大社区办公用房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工作职责,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出发,结合居家养老服务,指导创建村做好硬件设施配套建设,做好实地检查验收。
3.开展平安边界联检工作。按照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分别与天台、仙居、缙云县等毗邻县民政局联合开展台金线界线界桩检查工作,做好毗邻县市之间相互沟通协调,共同维护边界的平安稳定。
4.开展社区对口见学工作。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__县城乡社区建设对口见学活动实施方案》初步方案。全县117个农村社区、8个城市社区,将在年底前组织50个社区开展对口见学活动,完成年内对口见学40%的目标。
(五)优化服务,着力推进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1.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全县现有社会组织234家,其中社会团体16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7家,进一步规范社团行为,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年检率达到100%。做好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出台了《__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__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着力推进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根据运行管理情况,筛选出56家运行管理比较好的社会组织作为购买服务的对象,向社会公开公示,已确定公布16家。
2.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一是婚姻登记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团队精神,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共办理结婚登记1240对,离婚登记414对,补领结婚证432对,开具无婚姻记录证明2212人次,登记合格率100%。完成了1950年至2003年历史婚姻档案信息录入工作。婚姻登记处顺利搬迁至365行政服务中心办公。二是严格按照《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登记办法》进行收养登记,共受理收养登记申请17件,依法办理17件,有效地使社会福利机构孤儿回归社会,享受同龄人的家庭温暖。
3.地名管理工作。编制出版发行《__县地名册》2000册;继续开展《__县地名志》的编辑修改工作;推进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加强对城乡街、路、弄等标志牌的管理和维护,完成标准地名道路命名27条,道路延伸3条,居民点小区命名3条;设制维护地名标志牌3678块,其中幢牌57块、门牌3292块、单元(户)牌305块,路牌16块、弄牌8块,发放门牌证2815本,出具各类证明文书155份。
4.福利企业生产平稳有序。我们注重社会效益,采取各项措施,保障福利企业正常生产。全县6家福利企业,其中今年新增1家。实现工业总产值 5403.2万元,安置残疾职工77人,残疾职工人均月工资达2542元,残疾职工各项社会
保险参保额66万元,参保率和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5.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开展移民人口年度复核工作,全县现有直补人口1774人,发放移民直补资金106.395万元。加强水库移民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落实小型水库扶助项目8个161万元、创业致富项目1个50万元、大中型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6个145万元、后期扶持项目6个69.63万元。年初已下拨项目资金37个720.63万元。
6. 中福在线运营良好。中福在线海螺街销售厅自1月份开业以来,积极做好营销宣传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截止11月底,中福在线视频彩票总销售额达677.26万元,筹集公益金67.72万元。今年有彩民分别中出25万、22万元两个大奖。
7.殡葬管理不断深化。一是会同发改、规划、国土、林业部门,对23个申报特扶资金补助村公益性生态墓地、骨灰堂项目,做好选址、审查、审批、监督等工作。二是会同工商部门对殡葬用品加工点进行全面检查,与各加工点签订了规范生产承诺书。随时抽查加工点经营情况,对违规生产的尖山、胡宅塘田加工点予以关停处理。三是加大殡葬管理宣传力度。在县电视台、广播定期宣传的基础上,专门租用二辆宣传车在全县各乡镇、村巡回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殡葬意识。四是开展了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重点规范了群众反应的殡仪服务领域的服务态度,收受香烟等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对群众反映的违规殡葬案件,做到及时查处,共查处违规殡葬案件8件。
(六)统筹兼顾,其它工作成效明显。
1.认真开展“摘帽快跑”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一是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两座山”的重要论述,县委书记陈蕾妍在县委中心组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开化、浦江等地先进经验,全面领会精神。每位党员干部都认真撰写学习体会文章。二是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研讨会。利用一天的时间,每位中心组成员围绕“四查四问”,立足__实际,结合自身工作作了发言讨论,收到了较好的成效。三是开展“摘帽快跑”金点子征集活动。在民政系统内广泛开展“摘帽快跑”金点子征集活动,共筛选上报金点子11个。
2.做好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复审工作。对__年至2015年度单位爱国家卫生工作、健康教育工作台帐进行查漏补缺,完善细化内容。加大力度做好公共场所控烟宣传,指导下属单位做好创卫复审有关工作,并做好共建社区包干区和办公楼的卫生清理工作。
3.全力配合做好县重点工作。根据县里的安排,全力以赴做好本局一干部亲属在县生猪屠宰场搬迁扩建工程政策处理中的土地丈量工作,以及本局一退休干部在县第四中学建设政策处理一期遗留问题中涉及的土地征用工作。
4.做好省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按照省、市、县有关部门要求,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网上测试和行政处罚事项网上测试工作,为完善全省网上审批做好基础性工作。
5.认真办理提案建议和件。一是及时办理建议提案。我局共接到建议提案1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对每一件建议提案所涉及的问题,都进行了认真分析梳理,并由一名班子牵头办理,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到6月底,14件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回复,满意率达100%。二是认真做好件办理工作。我局共接处各类件59件,接待来访群众300多人次,办结率达100%。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着力推进“阳光民政”、“贴心民政”建设,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主要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低保救助。发挥社会救助信息平台作用,健全低保动态管理,进一步推进低保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应保尽保。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的补助标准,城镇低保标准拟从528元/月提高到552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396元/月提高至442元/月,确保城乡低保户的生活水平逐年提高。二是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出台医疗救助新办法,提高救助比例和救助封顶线,救助标准拟比目前提高20%左右,救助封顶线从目前的4万元提高到8万元。三是灾害救助。加强对灾害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修订完善各级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加强救灾物资储备,推进村级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加大综合减灾宣传,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四是完善保障机制。除了困难群众纳入低保外,编织“救急难”兜底网,完善临时救助、专项救助、延伸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机制,让救助阳光照亮每个困难角落,确保低保边缘无空白。五是推进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开展,按照有机制、有办法、有人员、有平台的“四有”要求,建立工作机制,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启动救助对象的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现有机构无人员编制)。
(二)拓展社会养老服务内容,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积极拓展服务内
容,着重抓好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管理工作。加大运行补助力度,确保建得起、能运行、拓服务。在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创新运行模式,积极开展家园互融、社会购买服务等运行模式。二是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大力推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筹建养老服务机构,大力发展医养结合、休闲养老、生态养老等服务模式养生养老机构。积极开展公办民营运营模式探索,争取把县福利中心推向社会经营。三是构筑老年人保障网。通过财政买单,对70岁以上的老年人给予意外伤害保险,解决老年人的后顾之忧。四是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开展弃婴收养家庭、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事前评估等工作,完善各类优惠政策,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三)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提高优抚安置保障能力。
一是加大拥军工作力度。加强与驻磐部队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部队官兵对政府的需求,明年计划为武警中队、消防中队官兵办几件实事。积极开展“双拥模范县”创建活动。二是做好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加大对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教育,组织开展驾驶技能和电子商务培训工作,为退役士兵充分就业搭建平台,切实提高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三是继续做好重点优抚对象档案管理和数据库建设工作。加强对重点优抚对象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及保管工作,建立和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数据库建设。四是积极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和项目,规范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特别是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工作,按时足额发放移民直补资金。五是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出台我县转业士官关爱措施,从政策上为这批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减轻维稳压力。
(四)加大社会事务管理力度,增强服务社会功能。
一是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和发展,继续做好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二是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在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核对工作基础上,做好纸质档案整理归档及规范管理工作。三是继续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补充查清__年以来的新生地名,调整、完善地名普查内容;建立完善市、县二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开展地名清理整顿工作,修订《__县地名管理实施细则》。四是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出台加强殡葬管理、生态葬法奖励等有关政策;指导有关村做好骨灰堂建设,完成2016年度乡村公益性生态墓地特扶资金补助工作;进一步加大殡葬宣传力度,提倡勤俭办丧事、文明办丧事,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违规殡葬的调查处理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障工作,根据市政协安排,第二调研小组一行10人,于6至7月份,深入淇县和淇滨区,进行调查、研究。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走访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对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淇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县区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此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淇县、淇滨区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初步形成了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为实现“两个确保”,我市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弥补了保险基金的缺口,维护了全市改革发展大局;进一步完善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12项救助制度,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灾民救济为基础,医疗、教育、司法、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运行平稳,社会效果明显。
养老保险淇县应参保单位286个,实参保单位247个,占86.4%,应参保职工17653人,能正常缴费职工11661人,占66.1%;淇滨区应参保单位36个,实参保单位28个,占77.8%,应参保1800人,能正常缴费职工1286人,占71.1%。失业保险淇县应参保单位295个,实参保单位281个,原创:占95.3%,应参保职工18000人,能正常缴费职工9100人,占50.6%;淇滨区应参保单位36个,实参保单位16个,占44.4%,应参保1140人,能正常缴费职工639人,占56.1%。医疗保险淇县应参保单位295个,实参保单位191个,占64.7%,应参保职工22000人,正常缴费职工12000人,占54.5%;淇滨区应参保单位36个,实参保单位9个,占25%,应参保1100人,正常缴费职工516人,占46.9%。淇县共有城镇居民低保对象7108人,农村低保对象3069人;全县农民“参合”19万人,“参合”率92.67%,为全省“参合”率最高县份。淇滨区城镇居民低保对象5254人,农村低保对象3213人,没有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二、主要做法
淇县和淇滨区采取了多项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
1、加强领导,建立完善了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为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淇滨区推行目标责任制,将目标完成情况列入区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与有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完不成任务的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先资格。推行目标责任制以后,淇滨区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进展顺利,2003—2005年连续3年在全市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中排名第一。两县区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召开现场办公会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了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社保工作的开展。
2、广泛宣传发动,增强社保意识。县区充分利用电视、墙体标语、公示栏和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工作程序及流程,增强社会和群众对社会保障工作的认识。淇县在新农合工作中,印发合作医疗“明白卡”12万份,编制“合作医疗就是好,农民看病能报销”等“顺口溜”万余册,发放到农民群众手中。淇滨区每年都举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月活动,广为宣传社保知识;邀请市有关领导、市劳动保障部门业务骨干到区大中型企业举办政策业务知识讲座,并采取致企业负责人一封信的形式,向法人代表讲解有关企业职工参保的责任和义务,提高用人单位的参保意识,引导广大职工树立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大大激发了用人单位和职工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扎实开展低保工作,努力做到“不漏保”、“不错保”。淇县在县城区的朝歌镇和铁西区成立了三个居委会低保工作站,设立专职低保工作人员,分块管理城区的低保工作,形成了居委会低保工作站、乡镇、民政局三级审批的管理机制,实现了城镇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两县区建立了低保申请、审批、三榜公示、“一评三审两榜、三公开一监督”、“三对照”、低保金社会化发放、低保对象分类施保制度,规范了低保工作,严格了操作程序。坚持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对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取消低保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申批加入,努力实现应保尽保。2005年以来,淇县共取消低保对象800多人,新增低保对象1000多人。淇滨区大河涧乡为解决农民看病难和因病返贫的问题,积极想办法,与郑州大学医学院和新乡医专进行合作,每年在全乡举行2次义诊,为群众、特别是特困群众提供医疗服务。今年,大河涧乡缴请30多名专家来乡里进行为期6天的义诊,并准备与郑州大学共建实验、教学基地,为群众提供长期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
4、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资金运作是社保工作的核心和关键。两县区把社保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建立专账,由财政监督执行;严格资金发放手续,低保资金全部实现了银行发放,为低保对象建立专户,保证每一笔资金都用到低保对象身上;严格审计监督,每年均要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对有关社保资金进行严格的审计。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展顺利。淇县按照“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原则,初步建立起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保证新农合的有序运转,强化经办机构建设,在县乡两级建立了办事机构,固定人员专门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制定了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合医办工作制度、公示制度、审计监察制度等26项规章制度,并对县、乡合医办人员进行了集中学习培训,确保新农合试点工作有章可循,有案可查;确定了定点医疗机构,5个县直医疗卫生单位、7所乡镇卫生院和3所大型民营医疗机构已被确定为淇县第一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正在按甲级卫生室标准进行评定。新农合已全面启动运行,截止5月份,淇县农民享受补助7056人次,补助资金98.96万元,其中门诊小额补助13.41万元,住院大额补助85.55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应保未保和不能正常缴费现象比较突出。根据淇县和淇滨区提供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数字显示,应保未保和中断保险费缴纳现象普遍存在,各项社保费欠费比较严重。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率淇县为66.1%、淇滨区为71.1%,失业保险正常缴费率淇县为50.6%、淇滨区为56.1%,医疗保险正常缴费率淇县为54.5%,淇滨区为46.9%,两县区在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中还有较大差距。出现这种情况有的是企业有缴纳能力,也恶意欠费,拒不缴纳;有的是企业由于生产经营不景气、改制、破产等原因,无力或中断缴纳。原淇县电厂由于破产,正在对原职工的社会保险费进行清算,就无法正常缴费,厂方表示将在清算完成后,尽快把所欠职工的社会保险费足额缴纳;一些新建企业,由于还处在起步阶段,目前也没有参保。
2、社会保险覆盖面小,民营企业参保率低。两县区参保单位多数是原来的国有、集体企业,大部分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都没有参加社会保险。许多民营企业主没有认识到参加社会保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追求“利益最大化”,把为职工投保视为负担,认为参保是从我口袋里往外掏钱,会增加管理成本,却没有意识到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一种法律义务,所以对保险费能欠就欠,能拖就拖。民营企业员工流动性大,企业不愿意为他们参加社会保险,一些企业参保,也只是为企业较为固定的职工参保。河南大用公司作为我市一家具有相当规模的民营企业,现有员工3000多人,只为130多名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参加了养老和失业保险。鹤壁市绿色环保生产有限公司有职工72个,只为36人办理了养老保险,为46人办理了医疗保险。由于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缺乏强制性执法手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拖欠保险费问题显得无能为力。
3、宣传不到位,影响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有关部门虽然对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但仍然缺乏细致的、有针对性的宣传,部分企业和职工对社会保险政策和具体操作程序并不十分了解。有部分从业人员认为企业普遍不景气,如果中断交费致使累计交费不满15年,那么以前的交费就等于白白丢掉了,因此不愿交;淇县民营企业用的农民工较多,许多人认为参加社会等保险没有用,不如现在多拿些工资,因此不愿参保;原来在国有或集体企业工作过的职工,对社会保险有所了解,有比较强的参加社会保险意识,但由于当前就业困难,大部分人认为能保住现在的“饭碗”就已经不容易了,虽然有这方面的要求,也不愿或不敢争取;有的企业虽然参加了社会保险,但对具体政策不了解,使自己本应享受到的保障无法实现。鹤壁市绿色环保生产有限公司参加了社会保险,一个职工因看病花费732元,但企业和职工本人不知道只有去定点医院看病才给报销的规定,结果在非定点医院看病花费的425元不能报销,对社保政策产生误解,认为参加社会保险也得不到补偿,影响了参保的积极性;一些参合农民不知道报销程序和补助办法。淇县北阳镇王庄村一个参加了新农合的农民,可以使用新农合医疗证免费在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但他却不知道这个规定,看病时依然付的是现金。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偏低,难以解决农民看病需要。目前的新农合医疗制度基本目标定位还是以“大病为主”。淇县的新农合每人每年50元,纳入新农合医疗基金专帐,分为基本医疗服务基金、大病统筹医疗基金和风险基金三部分。基本医疗服务基金,即农民个人帐户中的金额太少,每人每年只有10元,如果不住院,在门诊看病,只能使用个人账户的钱,一年10元,根本解决不了大多数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由于大病统筹基金有限,抗风险能力较弱,补偿比例及补偿能力也就较低,造成慢性病补偿的病种较少,仅限于门诊治疗肿瘤的放疗、化疗、肾病的透析等慢性病,对其他需长期门诊治疗且费用较高的慢性病均未纳入,农民患大病后的医疗负担仍然较重。淇县北阳镇王庄村一农民因患类风湿病,由于经济等原因不能住院治疗,只好长期门诊服药,每年治疗花费3000多元,但这个病又不需要住院,除了花个人帐户的10元钱外,其余的无法报销,只能自己负担,对于一个长期有慢性病患者的家庭,几年下来已是家贫如洗。这类人大多因病部分或全部丧失了劳动能力,收入很少,因病返贫、因病致病现象非常严重。大病补偿比例、报销封顶线偏低,农民看病难问题依然存在。农民在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补助起付线是100元,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补助起付线是500元,大额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以上部分的可享受大额分段补助,补助封顶线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1万元。淇县北阳镇南口村一农民因病住院,花医疗费1.5万元,报销了4038元,报销比例只有27.22%,自己负担10962元,农民认为难以承受。
5、低保救助资金紧张,补助标准低。县区财政困难,上级资金有时也难以及时到位,导致救助能力不足。淇滨区反映,由于城市失业人员、农村因病因灾返贫人员增多,救助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大,但区财力有限,省市匹配资金都没有及时到位,低保资金缺口较大,仅有能力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鳏寡孤独人员、残疾居民及无劳动能力且未纳入五保范围的居民。低保金补助标准过低,只能解决低保对象最基本的吃饭问题,而低保对象在就业、就医、子女上学、住房等方面的困难仍然十分突出。淇县一个城市低保户,大人没有工作,2个孩子上大学,1个孩子上高中,每月312元低保金只能解决基本生活,孩子上学等其它花费只能另想办法。淇滨区一个农村低保对象因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有一个孩子正在上学,每月低保救助金20元,只能保证基本生活。
6、准确界定低保对象困难。在对贫困人员进行核查界定时,个别家庭不如实申报收入,特别是隐性收入难以了解,干扰了低保工作人员对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的核查和确定,给救助对象的确认带来很大困难。
四、几点建议
1、加大力度,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保障的主要思想障碍是利益矛盾,是局部与全局、个人与整体、眼前与长远的利益关系。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多种办法,组织学习条例和细则,使企业和职工掌握政策法规,认清社会保险的重要性、强制性和共济性,增强社保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将宣传工作重心下沉,组织专门力量深入企业特别是到民营企业中去,耐心细致地宣讲法规,解惑释疑,推动企业和职工参保;制作通俗易懂的电教片,在企业播放,使广大员工了解社会保险的性质、意义和政策法规,提高参保的自觉性;要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组织以及各种商会、协会的作用,开展宣传活动;新闻媒体应加强社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大张旗鼓宣扬先进典型单位。
2、加大清欠社会保险费和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在社会保险法未出台前,建立相应的制约机制,加大社会保险费清欠催收力度。对拖欠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分清原因,属恶意欠费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一是通过法院强制征收,二是通过媒体曝光,实行舆论监督。对效益差、经济困难的企业,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应先到位,单位缴纳的部分暂时挂帐,待企业走出困境后再予以补缴。对企业缴费应建立目标责任制度,企业与政府签定缴费目标责任书,年终完不成缴费的,追究企业经济责任等等。协调税务、工商、卫生、工会等部门,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配合,共同建立社会保险征缴联动机制,对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出具有关证明和证件,如对安全监察重点企业,没有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安监部门不予办理许可证。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新建企业可以区别分类,先易后难,逐步纳入。对那些有一定规模、经营正常的民营企业要按照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同样的政策,尽快纳入,一步到位。
3、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门诊医疗补偿模式。建议按照“大病统筹,兼顾门诊”的原则,在不影响基金运行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扩大慢性病补偿种类,提高慢性病门诊治疗报销标准。
4、把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衔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医疗救助分属卫生和民政两个部门管理,但其资金的来源渠道、用途、目的和宗旨具有一致性,建议把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结合在一起,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特别是农村五保户和农村特困(低保)户,因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然过高,难以承受,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由医疗救助专项基金给予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补助。民政部门应根据医疗诊断书、已支付的医疗费用原始收据、已领取的医疗保险补助凭证等有关情况证明,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农民给予救助。
5、在三个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调研中了解到,淇滨区希望尽快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已经做了准备。在国家未能批准我市城区纳入新农合试点范围的情况下,建议由市政府出台政策,原创:在我市三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市、区、乡、农民个人分别按比例筹集新农合基金。条件成熟时,可考虑在全市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市级统筹,在市级层面上建立医疗基金,增强基金保障的能力,给农民看病提供更好的服务。
一、关注民生,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新成效
1.切实保障城乡最低生活对象的基本生活。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印发新版《*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宣传手册12000本;二是强化动态管理。20*年,我市新增低保户716户1455人,注销428户796人,现有低保对象8003户14391人,年支出低保金1524.21万元;三是落实低保补差政策。全年调整2389户,共4636人,现城镇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139.39元,农村为月人均补差90.39元,分别比去年同期提高了36元和11元;四是及时做好调标工作。根据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增长机制,20*年1月起我市城镇低保标准从原来每月270元调整为每月300元,农村从170元调整为180元。五是发放物价补贴。今年7、8月和12月份,我局先后三次向全市低保对象(含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发放一次性肉类等主要副食品价格上涨补贴,三批合计268.8万元,城镇低保对象人均补助300元,农村低保对象人均补助180元,受益人口达4.2万人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物价上涨给城乡低收入居民带来的生活压力。
2.大力推进“三无”和“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工作。
目前,我市共有农村五保对象973人,集中供养965人,集中供养率达到99.18%;城镇“三无”人员246人,集中供养246人,集中供养率为100%。全年共支出集中供养经费343.83万元,拨出专项福利彩票资金44万元修建宁益乡、平阳坑镇、飞云镇林垟、林溪乡和顺泰乡等5所敬老院,进一步改善五保老人居住环境。另外,按人均300元的标准,向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发放医疗门诊包干补助经费40.1万元,解决供养对象的基本医疗问题。
3.进一步完善社会医疗救助工作。
通过不断健全和完善,特别是今年的新的医疗救助办法出台后,我市医疗救助工作渐入轨道,社会效益明显。20*年,共医疗救助560人,救助金额680.89万元,人均救助金额达到1.22万元;资助低保、五保“三无”、重点优抚、“三老”等对象1.6万余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经费72.76万元。
4.着力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困难。
为解决我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今年共投入195万元,新建住房115户、修建住房185户(其中残疾人危房改造新建15户,修建35户)。
5.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和残疾儿童的救助管理工作。今年上半年以来,共计有194人求助,191人得到救助,其中18岁以下未成年人18人,残疾人7人,共护送回家5人,上半年度共支出救助经费10.3万元。市社会福利院安排9名残疾儿童到杭州接受实施“明天计划”康复手术。
另外,全年共支出临时困难补助60万元,发放春节期间慰问款500万元,计有1.3万户、1.7万人得到了救助和慰问。
二、以人为本,备灾救灾工作得到新突破
1、修订预案,加强灾害快速应急反应能力。
重新修订了《*市民政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和细化应急反应工作流程,提高应对灾害的反应速度。同时,我局及时充实各类救灾物资储备,加强救灾装备建设,保证灾情及时报送,确保救灾物资能在第一时间送到灾民手中。
2、加快避灾场所建设,确保人民群众人身安全。
根据市委市府的统一要求,为确保人民群众人身安全,今年共投入资金201万元,严格按抗灾防灾要求新建、改建避灾场所40个,总建设面积2.5万平方米,可容纳转移安置6000余人。
3、开通“快速通道”,加快救灾款发放速度。
为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服务群众,经与财政部门协调,市会计核算中心对救灾救济款下拨开通专门“快速通道”,增强救灾救济款发放的时效性,使原来救灾款发到灾民手中需要一个多月转变为现在7天以内办结,大大提高了救灾款使用的效能,解决了灾民的切身困难,切实发挥救灾救济款“救命钱”的作用。在今年的救灾款拨付中,“快速通道”发挥了积极作用,此举得到了省、温州市有关领导的肯定。
4、及时下拨救灾救济款,切实安排好灾民生活。
今年我市发放春夏荒救济款30万元,救济3128人;下拨救灾救济款4批3*万元,救济灾民2.3万人次;因灾倒房恢复重建53户133间,发放冬令救灾棉被1000条。
另外,由市财政出资64.9万元为全市1.4万名低保对象统一购买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目前,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裁定工作已开始实施。
三、加强指导,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新提升
1.以解决办公用房为重点,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建设。
一是争取领导重视,由分管副市长亲自带队,对全市24个社区用房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和了解,认真听取了各方意见。二是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社区办公用房问题的解决办法:即全面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购、调、租、建并用。具体安排是6个已有部分用房的社区暂缓解决,6个社区续借业主用房,2个社区租用单位公房,4个社区购置商品用房、1个社区待并规划用房。在蒋珍明市长的亲自过问和协调下,我市城区的社区办公用房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三是委托规划部门率先对安阳街道进行社区规划编制。目前24个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年内完成选举工作。
2.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由于人动和工作需要,今年市委、市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也相应调整充实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好专职人员和必要的工作经费,有效发挥农村工作指导员的重要作用,合力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今年以来,我市遵照浙委办发〔2005〕38号文件规定,深入组织广泛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将去年被评为浙江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的我市2镇5村作为典型示范,逐步向全市推广。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699个村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占全市总村数的75%,“三个三”工作目标得到进一步落实和深化。同时,配合“五五”普法办搞好试点工作,承担基层民主建设的讲课任务,并编制了两本培训教材(《*市村级民主决策培训资料汇编》和《*市村务公开培训资料汇编》)下发到各乡镇(街道)。同时积极进行农村社区试点工作和村级换届选举准备工作。
3.关注“三老”问题,做好老区建设工作。
一是做好“三老”人员的春节慰问工作,发放全市“三老”人员春节慰问费每人500元,共68.95万元。二是组织人员对全市“三老”人员生活现状进行抽样调查,精心撰写了《*市农村“三老”人员生活现状调研报告》。三是接待来访“三老”人员175人次,发放“三老”人员困难补助112人次5.63万元,发放“三老”人员埋葬费补助40人2.05万元。另外,审核批准了我市平阳坑镇龙潭村、龙湖镇龙二村的搬迁方案,并落实了移民安置点。同时还对符合条件要求下山搬迁的赵山渡库区400户移民有关情况进行了勘查,并将搬迁方案报请市政府批准,积极协助相关单位解决库区移民遗留问题。
4.规范运行,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按照坚持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重的方针,今年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重点是抓好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这项工作是省政府今年工作重点之一。在市委、市府领导的重视下,成立了由市委办等11个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通过调查摸底,我市33家行业协会有14家需要与行政机关脱钩,经过努力,脱钩工作已于9月份全部完成,19名(20人次)党政领导辞去了所在协会担任的职务,6个合署办公的协会也与主管单位脱钩。今年参加年检的有143个社会团体和39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经审核,年检合格的社会团体有13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63个,限期整改社会团体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1个;注销社会团体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个。今年,共培育新登记社会团体8家(其中行业性社团4个,学术性社团2个,联合性社团2个),社团分支机构4家,变更社团登记13家,新注册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21家(其中教育类13个,科技类1个,劳动类3个,文化类1个,民政类1个,中介服务类2个),办理变更登记4家。全市民间组织总数达601家,其中社会团体15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44家。
四、军地互动,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取得新佳绩
1.掀起拥军爱民热潮。在今年清明期间,到我市烈士陵园参观的各界群众和中小学生达2万人次,全年参观、学习、活动达4万人次。春节和“八一”期间,各级领导和企事业单位对驻瑞部队进行了走访慰问。今年多种形式的双拥活动蓬勃开展:为重点优抚对象开展义诊、召开庆祝建军80周年老战士座谈会、举行民营企业民兵军事比武暨“双拥”知识竞赛、评选“十佳子弟兵、十佳军嫂、十佳拥军模范个人”、“军民渔水情”文艺送军营活动等。驻军部队也自觉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大局,为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尤其是在台风抗洪抢险中,部队积极出动,在保障了我市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切实保障好优抚对象保益。
在今年春节期间,市四套班子领导率有关部门开展走访慰问驻瑞部队活动,全市37个乡镇街道分别召开优抚对象座谈会,同时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今年全市我市共支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10.4511万元,救助28户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优抚对象临时生活困难6*人次,支出37万元。对全市1297名“三属”、复退军人、伤残军人的补助标准按自然增长率机制进行调补,调标幅度每人每月77-413元,共增发171.4539万元。全市1*1名农村义务兵的家属优待金得到有效落实,每户年优待金6000元,发放立功奖励45人次,发放奖励金5.3万元。今年,我局还着重开展了精神病退伍军人伤残等级评定和“参战”对象评定工作,全市36位患精神病退伍军人的评残鉴定已经完成。“参战”对象评定是我局下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工作量相当大,经多次调查取证、反复核查,初步确认全市有915名对象属于“参战”对象,上报确认后农村参战退役人员将每月获得补助200元、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每人每月300元。
3.妥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今年全市共接收20*年冬季退役士兵475人、转业士官6人,其中城镇退役士兵100人,农村退役士兵375人。根据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年冬季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瑞政发[20*]92号)精神,100名城镇退役士兵的“自谋职业”货币安置任务已于6月底全部完成,共发放321万元。6名转业士官的择优安置工作也已于11底圆满完成。
4.做好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今年4月28日,我市召开全市复员军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精神、部署维稳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共排查对象1275名,其中在乡复员军人667名、企业残疾军人115名、未分配城镇退役士兵8名、1954年11月至今历次对外作战退役人员211人(抗美援越171人,对越自卫反击战40人)、1983年至今的服过役的下岗职工274人。在排查过程中,我局及时掌握苗头,做好疏导工作,为今年我市的维稳工作做出了贡献。
五、积极引导,社会福利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市共拥有各类老年福利机构931个,其中国办福利院1所,市社会福利中心1所,乡镇敬老院36所,民办养老服务机构62所,老年活动室831个,布局合理、分布全面,满足了城乡不同层次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另有,电脑福利彩票发行点近100处,“中福在线”1处,总计年销售额今年可突破亿元,为我市筹集福利资金700多万元,成为我市社会福利资金最重要的来源之一,历年来为敬老院、群众住房救助等诸多社会福利事业提供了资金保障。
1.推进建设和谐的老龄事业。
一直以来,*市由于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特别是随着家庭小型化的发展,空巢家庭日趋增多,老年人养老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前年,被温州市列为养老服务社会化试点城市后,*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书记、副市长为组长,民政、财政、劳保、规划、国土、发改、卫生等部门分管领导参与的创建领导小组。我市严格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原则,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按照市本级、农村、城区三类不同类型,精心选择,将市社区服务中心、马屿镇、玉海街道作为全市首批试点单位。通过典型引路共同努力,试点工作进展速度快,收获大,成效显著,为全市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是解决热点难点,养老服务社会化继续深化。尤其是我市实现40、50下岗经费共享,24个社区公益性岗位经费政府买单。二是坚持以人为本,老年基本生活保障逐步改善。主要是大社保局面进一步完善。三是明确工作重点,基层老龄工作不断加强。开展全市老龄调查研究工作、送温暖、送光明等慰问助老活动、加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四是构筑多种载体,老年文体教育工作快速发展。老年文化娱乐丰富多彩,举办老年文艺汇演等系列活动。老年教育蓬勃发展,全市老年电大教学点增至149个,在校学员达1.3万人。老年体育事业日趋活跃,举办20*年全市门球赛、全市乒乓球赛等活动;举办了地掷球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等培训班,提高了我市老年体育的水平。
2.积极引导慈善事业发展。
一年来,市慈善总会积极开展“慈善一日捐”,在5月份召开的*慈善大会上,社会各界共认捐2232万元,截止11月底,市慈善总会今年共募得善款2616万元,累计善款突破亿元,今年支出1900多万元,受益群众1.2万人次。今年以来,生活秀有限公司捐资1000万元建立冠名慈善基金,*镇成立慈善分会,陶山沙洲创立温州首个村级慈善基金,使得我市的慈善机构体系进一步得到健全和完善。一年来,市慈善总会开展了“光明行动”、“帮助贫困大学生上大学”、“安居工程”、“清凉之夏”、儿童节期间开展慰问贫困残疾儿童等活动。
3.积极扶持社会福利工业发展。今年,我市44家民政福利企业共完成工业总产值38亿元,销售收入37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0%和9.5%。安置残疾职工1737人,占生产人员总数的37.82%。由于福利企业面临全面税制改革,今年我局加大了监管力度,按月对各福利企业进行资质认定。同时加强服务,协调税务部门及时给企业退税,并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发展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六、规范管理,社会专项事务工作得到新提高。
1.开展殡葬改革“百日集中大整治”活动,打好破解难题攻坚战。今年,殡改工作被市委列为8项“百日集中大整治”活动之一。市动员大会后,我局即下发通告,制作录音带、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悬挂横幅标语和播发、刊发新闻简报等方式进行深入的全方位宣传报道。一年来,全市各乡镇(街道)纷纷开展“青山白化”集中整治行动,据统计,20*年,我市共治理私坟12041座,青山白化治理率达到96.36%。坚持全年开展出大殡联合执法行动,据初步统计,今年已对市区582例丧户出殡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群众殡改满意率达到75%以上。另外,我局进一步加快生态墓地布点步伐,目前全市规划建造生态墓地48座,其中已有18处投入使用,已办理审批手续未投入使用11处,未办理审批手续19处,生态墓地覆盖率达85%。今年,市殡仪馆加强软硬件建设,改善基础服务设施和提高办公效率,一方面投资30多万元,新建丧属休息室和进行办公楼装修,对火化炉进行了改造和更新运输车辆;另一方面投入大量资金建设馆内信息化管理网络系统,提高办公信息化水平。截止12月6日,市殡仪馆共火化遗体5661具,火化率100%,全年减免山区困难群众火化费10万元。
2.规范管理,打造地名品牌。
一是搞好地名规范管理工作。今年,我局积极做好地名规划上下衔接工作,今年1月份召开地名规划意见征求会,对新地名进行论证,4月份完成了《*市区地名总体规划》初稿,同时召开全市地名公开征名评审会,对《*市区地名规划》所定出的38条主次干路和4条桥梁的群众征名展开评审,加强了我市地名命名的科学性、规范性。今年,共命名道路名称5条、住宅区及建筑物名称18个,对8个住宅区和建筑物的不规范名称及时纠正,设置路牌11块,楼门牌3790块,办理门牌证4500多个,并做到及时将门牌证资料输入地名数据库。至今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共规范命名道路名称4622条,建筑物名称140个,制作路牌达7548块,楼门牌136523块,争取市财政补助资金116万元,全市路牌设置经费为230万元
二是成功创建“千年古县”。去年底,我市启动了申报民政部发起的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县”工作。在市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由地名委牵头,抽调文化、旅游、地方志等专业人员成立千年古县参评办公室,通过多方采集和反复考证,我市于今年7月1日被联合国地名专家组中国分部评定为“千年古县”,成为浙江省继永嘉、乐清之后第三个获此殊荣的城市。日前中央台已来我市完成了大型电视文献片《千年古县》记录片的摄制工作。在玉海楼设立了千年古县石碑,12月18日,市四套班子领导参加了“千年古县”揭牌仪式,葛益平书记和蒋珍明市长为标志碑揭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