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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房地产 项目融资 风险分担 融资结构
商业房地产开发融资的特点
从2002年开始,商业房地产在我国飞速发展。统计数字表明,2002年,随着中国加入世贸,国内商业地产的资金比重陡增11.8%。一波商业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浪潮在我国已经展开。
商业房地产开发投资要求巨大的资金投入。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期长是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共性,但商业房地产对资金的要求尤为突出。购物中心、特色商业区、Shopping mall等的建设一般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而且,商业房地产经营一般还要经过2~3年的过渡期,需要有雄厚的资金准备。因此,资金问题,历来都是开发商最为关注和颇费心机的问题。任何一家商业房地产开发公司,能否介入商业房地产市场,除了取决于其技术能力、管理经验以及它在以往的房地产发展过程中赢得的信誉外,还取决于其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使用资金的本领。许多开发商都是因为资金问题对商业房地产望而却步。
商业房地产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性。商业房地产的收益主要来源于租金收入,而能否获得租金很重要的在于物业价值的上升。目前在我国的许多城市尤其是大都市,商业竞争已经趋于白热化,商业经营的不确定性增大。同时在商业房地产很长的投资回收期内,周边经济环境、交通状况、人流状况、居住人群乃至政府的政策都会对收益产生极大的影响。而且,商业房地产经营过渡期的存在使开发商在这一期间内随时可能面临调整和亏损。因此,商业房地产经营的风险相当大。但是,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而经济结构处于转型期,商业房地产开发投资中又蕴涵着巨大的商机。
商业房地产的上述特性说明能否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是商业房地产开发投资实施的前提,能否有足够长时间的灵活可用资金是商业房地产战胜风险的保障,并且应该做好投资失败分散风险的准备,否则一次失败对商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能是致命的打击。
项目融资的概念和特点
项目融资理论国际上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90年代开始实践运用。自从1981年3月FASB对项目融资进行正式界定之后,一直是国际金融界关注的热点之一。
“项目融资”是一个特定的金融术语,是“为一个经济实体安排的融资其贷款人在最初考虑安排贷款时,满足于使用该经济实体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并且满足于使用该经济实体的资产作为贷款的安全保障”。
中国银行的网站上,将项目融资界定为:“项目融资即项目的承办人(即股东)为经营项目成立一家项目公司,以该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筹借贷款,并以项目公司本身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还款来源,以项目公司的资产作为贷款的担保物。该融资方式一般应用于现金流量稳定的发电、道路、铁路、机场、桥梁等大型基建项目,目前应用领域逐渐扩大,例如已应用到大型石油化工等项目上。”
传统的融资方式是一个公司主要利用自身的资信能力安排融资。外部资金拥有者在决定是否投资或是否提供贷款时的主要依据是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的资产负债、利润及现金流量状况,对具体项目的考虑是次要的。项目融资是为一个特定项目所安排的融资,贷款人在最初考虑安排贷款时,以该项目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以该项目资产抵押作为贷款的安全保障。如果项目的经济强度不足以保障贷款安全,则贷款人可能需要借款人以直接担保、间接担保或其它形式给予项目附加的信用支持。
项目融资至少有项目发起方、项目公司、资金提供方三方参与;项目发起方以股东身份组建项目公司;资金提供方为项目公司提供资金(或投资者购买项目债券);资金提供方(债券投资者)主要依靠项目本身的资产和未来的现金流量作为还款保证,原则上对项目发起方项目以外的资产,没有追索权或仅有有限追索权。一般而言,项目融资有如下几个特点:项目导向、无追索或有限追索(non-recourse or limited-recourse)、风险分担、非公司负债型融资(off-balance finance)、贷款的信用支持结构多样化、融资结构复杂,融资成本较高、充分利用税务优势,降低融资成本。项目融资的根本特征就是融资不仅仅是依靠项目发起人的信用保障或资产价值,贷款银行主要依靠项目本身的资产和未来的现金流量来考虑贷款偿还保证。因此,项目融资风险分担,及对项目融资采取周密的金融安排,并将此项目有利益关系的各个方面的承诺和各种形式的保证书结合起来,不使任何一方承担项目的全部风险,是项目融资活动的重要内容。
项目融资的参与者一般包括:项目发起人(project sponsors)、项目公司(project company)、贷款银行(lending bank)、产品购买者或设施使用者(buyers or users)、工程承包商(contractors)、设备、材料、能源供应商(suppliers)、融资顾问(financial adviser)、法律与税务顾问(law or tax adviser)、有关政府机构(host government)、保险公司(insurers)、租赁公司(leasing company)、信用评级公司(ratings)。
项目融资与商业房地产的结合
目前我国商业房地产资金主要来自于房地产开发商、商业经营者自身的积累和传统的外源融资方式。开发商自身资金积累主要是指开发企业自身的资金和以企业为基础的股权融资,前者积累过程相当缓慢,而后者目前在我国利用有限。传统的外源融资主要是银行贷款、信托投资、承包商带资承办等,其中尤以银行贷款为主。而银行贷款提供资金的数量和使用期限都有严格的限制。银行贷款项目的风险首先是由开发企业完全承担,然后由银行承担,非常不利于风险分散。而项目融资具有融资金额巨大、风险分担的特点,对于大型的商业房地产项目可以考虑采用项目融资的方式,来实现融资目标和风险屏蔽的作用。
目前,项目融资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项目融资在传统意义上并不用于商业房地产项目融资,主要用于三大类项目:一是资源开发项目,如石油、天然气、煤炭、铀等能源资源,铜、铁、铝、钒土等金属矿资源以及金刚石开采业等均可成为项目融资的对象。二是基础设施项目。三是制造业项目,如大型轮船、飞机等。招商银行将项目融资的使用范围界定为:“项目融资主要用于需要巨额资金、投资风险大而传统融资方式又难以满足但现金流量稳定的工程项目,如天然气、煤炭、石油等自然资源的开发,以及运输、电力、农林、电子、公用事业等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传统意义的项目融资需要现金流量稳定,而商业房地产的现金流量却具有波动性,因此,如何利用项目融资的优点为商业房地产项目融资,创造为商业房地产量身定做的项目融资模式是解决问题关键所在。主要内容为以下几个方面:
如何实现有限追索 追索的形式和追索的程度,取决于贷款银行对一个项目的风险的评价以及项目融资结构的设计。应该根据具体的商业房地产项目的风险系数、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开发阶段、经济强度、市场安排以及投资者的组成、财务状况、生产技术管理、市场销售能力来安排。尤其取决于商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的实力和项目的市场前景。
如何分担项目风险 风险分担是项目融资的突出优点,应该在投资者、贷款银行以及其他与项目利益有关的第三方之间有效地划分项目的风险,风险分担的程度取决于各方的实力和在项目开发中的利益对比。
如何利用项目的税务亏损来降低投资和融资成本 商业房地产项目前期投资巨大,可以考虑如何通过合并纳税来获得前期税收上的利益。
如何实现投资者对项目百分之百的资金要求 项目融资中股本资金的注入方式比传统的公司融资更为灵活,但在设计融资结构时应最大限度地控制项目的现金流量,保证现金流量不仅可以满足项目融资结构中正常债务部分的融资要求,而且还可以满足股本资金部分融资的要求。
如何处理项目融资与市场安排之间的关系 对于一般的项目融资而言,长期的市场安排是实现有限追索项目融资的一个信用保证基础,但是商业房地产市场前景难以确定,因此,在风险分担时,项目投资方应该给予债权人一定的保证。
如何结合项目投资者的近期融资战略和远期融资战略 长期融资的时间有的可达20年之久,但一般的投资者出于对当地的投资领域不熟悉采取谨慎之策,仅仅把融资当作是一个过渡,所以时间不会太长。而且由于种种情况的变化很可能涉及到“重新融资问题”的出现,其难易程度是根据融资结构的不同决定的。
如何实现投资者非公司负债型融资的要求 这是商业房地产项目融资的核心内容。
项目的基本融资模式主要有三方面的特征:
在贷款形式上。一个有限追索或无追索的贷款;购买项目一定的资源储量和产品。
在信用保证上。要求对项目的资产拥有第一抵押权,对于项目的现金流量具有有效的控制;要求把项目投资者一切与项目有关的契约性权益转让给贷款银行;要求项目成为一个单一业务的实体,除了项目融资安排外,限制该实体筹措其他债务资金;对于从建设期开始的项目,要求项目投资者提供项目的完工保证;市场方面,要求项目具有类似“无论提货与否均需付款”或“提货与付款”性质的市场合约安排。
时间结构上。无论融资方案如何复杂,其包括的两个阶段是:项目的建设、开发阶段和项目的经营阶段。几种具有代表性的融资模式有:投资者直接安排融资的模式;投资者通过项目公司安排融资的模式;以“设施使用协议”为基础的融资模式;以“杠杆租赁”为基础的融资模式;以“生产支付”为基础的融资模式;以“黄金贷款”为基础的融资模式; BOT 项目融资模式。
笔者认为在这些融资方式当中,商业房地产融资可以采用通过组建项目公司进行融资的方式。包括通过项目公司、项目子公司、合伙制结构三种模式:
通过项目公司安排融资 由投资者共同投资组建一个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的名义建设、拥有、经营项目和安排有限追索融资。项目建设期间,投资者为贷款银行提供完工担保。第一,项目投资者根据股东协议组建项目公司,并注入一定的股本资金;第二,项目公司作为独立的生产经营者,签署一切与项目建设、生产和市场有关的合同,安排项目融资,建设经营并拥有项目;第三,项目融资安排在对投资者有限追索的基础上。在项目建设期间,投资者为贷款银行提供完工担保。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链
中图分类号:F293.3文献标识码:A
房地产企业资金链是从项目融资开始,经过项目开发及交付使用,再到销售回款,然后支付外部融资成本的一个循环反复的过程。在目前银行惜贷背景下,如果企业自有资金已使用,没有销售回款或新资金流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金链极易断裂,从而给企业带来风险。所以,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努力保持资金链的良性运转。
一、我国房地产企业资金链管理现状
1、融资渠道狭窄。国内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购房者订金及预付款等。另外,银行为购房者提供按揭贷款,所以现阶段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筹措的主要来源还是银行贷款。
2、银行贷款要求提高,经营状况差的企业筹措资金难度提高。在目前银行拥有大量存款,但惜贷的情况下,为保证贷款及时回收,商业贷款的要求势必会提高。而业绩不佳的企业在当今经济情况下,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时,融资依然很难。
3、在项目开发过程中,资金使用计划性不强。项目成本管理水平低,导致项目实际成本超出计划成本;开发过程中不可预见因素导致的变更事项,也增加了资金的浪费;而变更事项的反复会造成工期的拖延,从而造成资金的重复浪费。
二、房地产企业资金链管理的改善
1、重视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企业应将资金管理提前到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通过对项目开发背景、规模、功能和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初步确定投资成本,根据投资成本确定资金使用量。首先,对开发项目的背景情况进行认真调查,以确保投资回收;其次,企业在深入调查和掌握各类资料的基础上,对开发项目的市场需求及市场供给状况进行科学的分析,并作出客观的预测;再次,企业要对开发进度进行合理的时间安排,可以按照前期工程、主体工程、附属工程、竣工验收等阶段安排好开发项目进度。大型开发项目由于建设期长和投资额大,需要进行分期开发,对各期的开发内容作出统筹安排;另外,企业要对开发项目成本费用进行初步估算,力争和未来开发事实相符,提高评价的准确性;最后,企业根据项目投资估算和项目开发进度安排,合理估算资金需求量,拟订筹资方案,并对筹资成本进行计算和分析。房地产开发投资巨大,必须在投资前做好对资金的安排,通过不同的方式筹措资金,减少筹资成本,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2、企业要拓宽自身融资渠道。目前,银行贷款仍是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但受金融危机影响,银行惜贷,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日益狭窄。所以,企业必须拓宽融资渠道,才能满足长远发展。如果企业融资继续依赖银行,也会给银行带来金融风险。所以,拓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也就有了现实意义。企业融资方式应当向上市融资、债券融资、信托投资等方向发展。企业应对各种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及融资条件进行综合分析,尽量选择偿还周期长,资金成本低的融资渠道。企业不应局限于一种融资方式,要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模式,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融资风险。
(1)上市融资:分直接上市和间接上市。直接上市融资额大,且筹集到的资金作为注册资本永久使用,没有固定还款期限。但融资门槛高,间接上市就是指非上市公司收购业绩差、筹资能力弱的上市公司,剥离被收购上市公司不良资产,注入优质资产,形成新的主营业务,实现公司间接上市的目的。
(2)债券融资。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发行企业债券,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房地产债券收益较高,可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有较高安全性,有一定的流动性。我国房地产债券发行处于初级阶段,在发行规模、债券发行程序、债券评级等方面有待改进。随着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进一步发展,房地产债券融资的比重有望增加。
(3)房地产投资信托。指信托机构通过制定信托投资计划,与投资者(委托人)签订信托投资合同,通过发行信托受益权证、股票等方式受托投资者的资金,然后进行房地产开发投资或房地产抵押贷款投资,并委托或聘请专业机构和人员实施具体的经营管理的一种资金信托投资方式。不论何种方式,证券化是其主要特点。房地产投资信托的权证可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或采取场外直接交易方式,具有较高流动性。长远来看,房地产投资信托是能为房地产企业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这种模式有望成为国内房地产企业的主要融资模式。
3、项目开发过程中重视资金使用控制。首先,企业根据可行性研究确定资金需求量,进而编制年度、季度、月度资金预算表。其中,资金预算分资金预算收入、资金预算支出两部分内容。预算收入是指项目投资所带来的现金流入额;预算支出是指项目投资导致的现金流出额。通过编制年度预算及月度执行预算,企业年度资本运作与日常资金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其次,企业要加强资金使用动态管理。企业资金管理部门根据月度执行预算,对各部门资金使用状况进行监控。企业根据各部门资金使用的特点,以预算为标准建立指标考核体系。资金管理部门根据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按月、季、半年及年度进行分析与考核,对预算编制部门以预算精度为考核重点,对预算执行部门考核完成情况;最后,在资金预算执行过程中,当遇到前提条件发生变化时,如发生工程合同变更、工程付款方式变更等新情况时,需要对资金预算进行调整或追加。由预算责任部门提出申请,资金管理部门提出调整意见,实行逐项申报、审批制度。预算必须是最新调整过的预算,及时跟踪项目开发过程情况的变化。
4、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1)项目建设前,要合理控制工程造价,重视工程预算的审核管理;(2)在项目建设阶段,企业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控制施工周期,尽量缩短资金在生产阶段停留的时间;根据工程合同实行严格的拨付款制度,严格控制工程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3)项目竣工交付使用阶段,根据工程合同条款规定,对项目成本准确核算,避免不必要的资金流出;(4)销售阶段,企业要做好销售工作。销售部门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即时市场行情及时确定房地产营销策略,采取灵活的销售方式,加快资金回收速度。
三、结论
房地产行业有着资金密集型的特点,在当今银行惜贷、融资渠道狭窄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方面需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以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体制;另一方面企业自身也要提高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资金将在房地产行业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加强资金链的稳定性,也成为了房地产企业管理中需要解决的课题。
(作者单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项目投资;成本;控制;管理
房地产行业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房地产市场由于市场变化、紧缩地根和紧缩银根等原因,使得房地产行业在新时期面临新的挑战。房地产项目投资成本控制与管理对房地产行业的有序发展有着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更高效的手段来对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成本进行管理,能够有效的规避市场风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有利地位。房地产行业基本模式的建立也是以成本分析与造价计算为基础的,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在强大的技术支撑下,最大化产品价值。只有这样,才能在当前的房地产行业当中占据有利位置,开拓更广阔的市场。
一、项目决策阶段的投资成本控制与管理
在房地产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投资决策阶段是非常重要的阶段,是对房地产项目工程的整体把握。在决策投资阶段中,工程造价对项目建设会造成决定性的影响,在建筑项目中工程的总造价直接关系到项目是否能够建立起来,并且在决策阶段必须对房地产项目的建设标准、建设地点、建筑工艺以及设备等诸多方面进行考量,这些都会形成预算在工程造价的表格中体现出来,形成工程总造价,进而使得投资人在决策阶段就能够对某个环节进行调整和安排。工程总造价就是房地产工程项目所投入的资金总额,而相对完善的投资成本控制与管理能够帮助投资者计划投资数额,对判断项目选择与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在房地产项目当中,必须在先期投入时候进行精确的计划和准备,才能保证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资金投入,也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投资预期,对投资的效果有着重大的影响。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必须核准和提供完整的工程造价估算,已达到控制总投资的目的。通常情况下,决策阶段投资成本控制与管理对项目经济性造成的直接影响达到95%以上,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投资成本控制与管理在房地产工程项目中的重要作用。因此,投资成本控制在决策阶段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直接影响后续环节的进行,保证工程施工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二、项目设计阶段的投资成本控制与管理
设计阶段是在项目工程造价确定后,进行项目设计的阶段,也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另一个重要环节。在设计阶段中,成本控制与管理也更为细分化,对项目成本的控制主要体现在建筑风格、建筑方案、建筑设备以及施工工艺几个方面,在保证设计完整性的同时,通过成本控制与管理,对各个方面的投资行为进行限制。在存在多种方案选择时,也可通过成本控制来选择方案的最优化,正确定位项目以保证资金的使用,同时能够使提高项目设计的质量,最后通过专家评定的方式对工程造价进行核对与评审。在设计过程中对施工图设计所需投入要进行限制,其明确限额的指标通常由以下几点:
(1)每平方米消耗钢材的钢筋含量指标;
(2)每平方米消耗砼的砼含量指标;
(3)整体与各部分施工图的预算指标;
(4)发生设计变更所导致的费用限额指标。
通过对以上指标的和旋,能够在很大程度降低设计变更,有效缩短设计的周期,并能对施工图预算的准确性进行把握,防止超资的现象发生。
三、招投标过程中的投资成本控制与管理
招投标在房地产项目中比较常见,招投标也是市场经济中重要的交易方式之一,在以房地产为首的大型项目中普遍存在。招投标在房地产项目建设过程中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而在招投标过程中针对投资成本控制与管理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1)对标底的编制要准确合理。目前,在建筑安装工程中的招投标的标底主要有工程概算、工图预算、综合定额以及平方米造价包干等方法进行编制,同时也存在以市场价格来报价的情况,这些针对标底的编制要准确合理,并且注意都要在可控的投资范围内进行;
(2)对投标的报价要规范认定。在投标过程中可以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进行,选择三家以上的招标单位,实现“货比三家”;
(3)对评标的过程要公正公开。评标过程要坚持“三公原则”,在专家的指导下,形成严格的管理与监督机制,规避市场上的不公平竞争行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
四、项目施工阶段的投资成本控制与管理
项目施工阶段是房地产项目实施最为重要的阶段,在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团队后,通过签订合同等手段达成施工协议,并在施工过程中强化管理,规范投标方的施工作业情况。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投资成本的控制与管理,避免发生“三超”现象,若发生“三超”现象,就必然会对企业的利润造成损失,如果失控则更可能是企业亏本。因此,房地产行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行,其主要仍然是以盈利为目的,因而必须做好项目施工阶段的投资成本控制与管理,其具体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 尽量避免工程索赔
施工阶段中的成本控制具体是在工程变更的情况下,对工程变更所产生的投资成本进行成本管理。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部分开发商形成一种低价中标,通过合同索赔的方式实现盈利的方式。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来进行施工,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对工程变更的情况进行严格审核,通过核算工程变更的费用支出,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避免出现投资失控的现象。除此以外,对材料供应商和施工单位进行反索赔,能够在一定程上有助于实现成本的有效控制。
(2)加强施工过程管理 形成完善的监理制
在项目施工阶段,要加强对项目施工过程的管理,按照监理规定与实施细则进行施工,通过责任制严抓工程质量,在管理层面实现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成本控制。同时,要加强对工程款的使用用途进行审核,经过监理审批通过合同规定的款项及内容,进行工程进度款的划拨。
(3)在技术层面上对投资形成的有效控制
在技术层面上要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分析,通过新方法、新材料和新工艺的引进,实现成本的有效控制。技术层面的革新是唯一可以在不改变投资成本的前提下为企业创造更多里热闹的方法。据统计,工程款中有70%是材料费,因而采用新方法新工艺提高生产效率,能够缩短工期以保证项目进度。
(4)在经济措施上对投资形成有效控制
在整个项目建设的过程中,会产生如费、广告费、销售成本等各种费用,因而在具体的成本控制中要降低静态投资。
五、竣工结算阶段的投资成本控制与管理
在竣工结算阶段中,成本控制与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合同预算与在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其他费用进行决算。通过合同和法律对工程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定,核实工程量并落实联系单,对工程的实际造价进行计算。
(1)认真核对合同条款,防止重复计算;
(2)对施工日志、隐蔽的验收记录和验收手续进行仔细检查,确定是按图施工;
(3)核对设计变更以及签证部分,检查变更流程是否符合程序,防止出现重复签证的现象发生;
(4)按照设计图纸与设计计划对工程量进行核实;
(5)以合同为基础执行投标中的所报单价,杜绝高套单价的情况发生;
(6)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按流程进行统计;
(7)复查复核,防止出现误差。
六、结束语
总而言之,房地产开发项目从项目策、项目实施到销售完成,直至最后的交付使用,这才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完整的流程,而投资成本控制与管理需要贯穿与整个房地产开发这个系统性的工程当中,需要通过各部门的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形成有效的成本控制与管理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成本控制对企业利润所产生的影响,真正降低成本,进而提高企业在项目中所获得的利润。
参考文献:
[1]郑忠毅.房地产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J].上海企业,2008(06).
[2]范婉梅.浅议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控制[J].陕西建筑,2010,10.
1.引言
随着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国民经济的飞速增长,我国房地产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房地产项目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周转慢、变现能力差,涉及到的社会经济和环境因素多,其投资过程是一种预测未知将来需求而进行产品生产的过程,这些特点决定了房地产业是一种典型的高风险投机行业,其不确定性伴随始终。由于房地产的地区差异、项目差异,涉及的内容不单单是技术问题,还有很多其它方面的问题,因此国家很难像针对建筑工程那样去制定房地产项目风险管理的统一规范和规程。目前我国很少有企业建立自己系统的风险管理体系,社会上暂时也没有专门从事企业风险管理的咨询机构,所以加大了房地产行业的高风险性。因此,建立积极的风险管理策略在我国房地产项目投资中是非常必要的。
2.房地产投资开发项目风险概述
2.1房地产投资开发风险的含义
房地产投资是指将资金投入到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等相关的经济活动中,以获得预期收益的投资方式。由于房地产具有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影响因素多样性等特性,使得房地产开发投资活动面临众多的风险,其实际收益可能在各种风险因素的影响下发生低于预期收益的现象,使投资者蒙受损失。一般来说,房地产投资风险是指从事房地产投资而造成的不利结果和损失的可能性大小,这种不利结果和损失包括所投入资本的损失和预期收益未达到的损失。
2.2房地产投资开发风险的形成因素及发展趋势
当前我国房地产投资风险主要来自于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两个方面。宏观环境中,政策风险、金融风险、资源风险等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对投资影响较大。而微观环境是指具体项目所在的区域中存在的地价风险、决策风险、技术风险和组织风险等,如过于单一的融资方式和片面追求高收益而导致的非理性开发等都可能造成财务风险甚至投资失败。
此外,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来说。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产生的客观原因主要有:竞争对手抢先进入市场,推出产品,市场竞争加剧;银行贷款利率升高,投资风险增大等。主观原因有:企业信息不灵、开发出来的产品不够好,或只是本地区先进,这样就失去了设计上的优势。
3.房地产投资开发项目风险管理方式及具体对策
3.1风险管理的主要方式
房地产投资风险就是从事房地产投资而造成的损失的可能性大小,这种损失包括所投入资本的损失与预期收益未达到的损失。目前对其管理的方式主要是风险回避、风险分散、风险转移、风险自留。
3.2风险管理的具体对策
针对不同类型、特征和规模的风险因素,应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过程中各因素对最终效益的不利影响。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点:把握市场动态,提高风险预测能力。投资前对市场情况的调查分析是整个投资风险管理体系的基础。先期了解市场需求和政府对项目开发的态度,有助于确保正确的投资决策方向。根据国家经济政策、住宅制度改革以及消费群体的文化背景、消费偏好来确定市场定位,设计有针对性的产品功能、价格区间及营销方式,并能依照政策变动适时调整投资方案等,都是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关键。
3.3建立健全科学的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
机制投资者应在重视市场需求的基础上考虑综合风险,以确定最佳的投资决策。对房地产投资者而言,首要决策内容是对开发项目区位的选择,良好的区位可以在较小的风险中实现升值,有效避免投资风险。区位确定后,还应建立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设立专门风险管理部门,以便合理安排资金项目,协调好投资控制与进度、质量控制的关系,加强投资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可能导致投资增加的现实问题和潜在因素。
3.4建立风险管理的信息系统,形成动态风险监控报告
信息是进行科学的房地产投资可行性研究、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的基础,因此企业应当设立信息收集和处理的专门部门或者购买专业性的行业信息系统。一来可以日常性的收集国家或目标城市、区域的经济政策、行业政策、城市规划、市场供求情况等信息,进行及时准确的分析报告,使决策层及时了解市场风险和机遇;二来可设立企业开发项目的定期房地产市场报告制度,为企业决策层和相关部门提供项目所在地的市场月报、季报、年报,及时把握宏观经济政策和房地产政策的出台情况。
3.5加强风险管理的系统培训,强化员工风险管理意识
业可开展内部定期培训或者通过外部专业培训机构加强员工的管理培训,可以提升员工的专业度,增强企业凝聚力。通过风险管理教育,使他们了解所面临的各种风险,掌握风险防范和处理风险的方法,强化风险意识,从而提升整个企业抗风险的能力。
3.6采取投资分散策略和联合策略,分化和降低风险
(1)投资区域分散。房地产市场具有很强的区域性特点,由于不同城市、不同区域的经济环境、投资政策、市场供求等情况不同,对房地产投资收益的影响也各不相同,房地产投资分散于不同的区域,就可以避免某一特定地区某一特定时期的市场不景气对房地产经营的影响,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
(2)投资种类分散。不同类型的房地产投资的风险大小不同,获得的收益也不同,在房地产投资种类上分散,可以降低房地产企业的整体风险。
(3)投资时间分散。是确定一个合理的投资时间间隔,从而避免因市场变化而带来的损失。联合策略就是多个房地产经营者联合起来共同对某项房地产项目进行投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发挥各自的优势,从而降低独自经营项目的风险。
4.结语
【关键词】投资决策;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
一、引言
近年来,B市的房地产开发在规模上获得了迅速发展,相关数据显示,2012年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较2011年增长21.8%,其中,商品住宅投资额增长25.3%。B市房地产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有一些潜在的问题和矛盾,从而加大了房地产市场开发的风险,这些问题和矛盾主要表现为:住房供给结构不合理,中低价位的住房供给严重不足;地方政府出于利益驱动,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索要过高的价格;人为因素对住房价格影响很大等。
在此背景下,为了增加B市中低价位住房的供给、调节房市结构及价格,作为房地产行业的龙头企业,B市佳辉置业有限公司提出了B市盛世一品房地产开发项目。该项目的建设不仅符合当地政府规划及市场的需求,而且也是B市佳辉置业有限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普遍具有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长、风险较高等特点,而投资决策阶段又是控制项目风险的关键阶段,因此,研究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风险管理至关重要[1]。为此,本文将项目风险管理的相关理论与B市盛世一品房地产开发项目密切结合,对本项目的投资决策阶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风险管理研究,以为本项目风险的事前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B市丰台区,规划总用地面积7921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项目用地范围内住宅楼、商业金融楼和托儿所的建设。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0074平方米,地上13-18层,建筑面积102500平方米,其中6640平方米为底商,为住宅提供配套服务;地下二层主要为车库、人防工程和部分配套用房,建筑面积27574平方米;地上、地下停车位共计1115位。商业金融楼总建筑面积为77643平方米,地上5-14层,建筑面积为49500平方米;地下3层,其中地下一层为6000平方米的商场、地下二、三层主要布置有汽车库、自行车库和设备用房等,建筑面积为28143平方米;地上、地下停车位共计478位。托儿所建筑面积为2400平方米。本项目建成后,住宅及配套的底商面积全部出售,商业金融用房和停车位全部委托专业公司出租经营。
三、项目投资决策阶段风险识别
对于房地产项目而言,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风险主要有开发区域风险、开发类型风险以及开发时机风险等[2],具体阐述如下:
(1)开发区域存在的风险
不同的国家、地区的宏观环境是不同的,因此,房地产开发商面临的风险也就不同。房地产企业开发区域存在的风险主要有经济风险、政治风险、社会风险以及政策风险等。其中,经济风险是指由价格波动、供求关系发生变化、通货膨胀、汇率变动等导致项目损失的风险;政治风险主要是指房地产企业所在区域面临的国家、地区政治环境发生变化,进而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的风险;社会风险主要是社会人文环境的变化给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带来的损失;政策风险是指由于企业拟开发区域所在地政府的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给房地产企业的项目带来一定的损失。
(2)项目开发类型存在的风险
房地产的开发项目类型不同,所面临的风险也就不同。如:对于普通住宅而言,主要风险是房屋销售价格,消费者在购房时往往会比较销售价格、位置、环境等,由此看出销售价格是影响买房的首要因素;对于办公、写字楼而言,此类型项目的主要风险是区域环境规划的变化、办公楼的管理服务水平和质量以及办公设施的现代化水平等;对于商业楼宇而言,此类型项目的主要风险是商店的销售情况、竞争、信誉等。
(3)项目开发时机存在的风险
经济发展呈现出衰退-萧条-复苏-高涨的周期性特征,这就使依赖于经济环境的房地产发生相应的变化。从投资决策到销售管理阶段往往需要2-3年,甚至更多年,这就需要项目决策者对政治、经济、社会等风险进行正确预测以选择合适的进入时机。
对于本项目来讲,开发区域风险方面,由于国土资源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有关房地产土地交易的规范文件,同时B市市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土地政策,严格控制开发商获取土地的途径,从而使盛世一品房地产项目在土地获取方面面临较大风险;此外,B市房地产市场总体发展较平稳,市场风险较小。在项目开发类型风险方面,由于盛世一品属于普通住宅类以及商用物业类型,因此,此项目面临的主要风险是销售价格的高低以及租售商用的服务管理、基础设施情况。在开发时机风险方面,从盛世一品开发近三年的周期看,B市房地产仍将保持旺盛的需求,因此,在这方面的风险也较小。综上,盛世一品房地产项目在投资决策阶段主要的风险是土地规划、经济金融等政策风险以及销售价格风险。
四、项目投资决策阶段风险评估
本项目计算期10年,其中建设期26个月,住宅楼销售期3年,回款期5年。通过对本项目的销售收入及税金、成本费用、利润及利润分配等进行详细估算,并编制本项目的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然后计算本项目的动态及静态盈利指标可得:本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7%,高于基准收益率12%;财务净现值(Ic=12%)为3603.5万元,远高于0;投资回收期为5.84年,短于行业内类似项目的平均水平;总投资利润率96.6%,投资利税率121.1%,均高于行业类似项目的平均水平,由此可见,本项目的盈利能力较好。
通过对本项目进行盈亏平衡分析可得,本项目盈亏平衡时的生产能力利用率为61.9%,即只要该项目的建设率达到设计的61.9%时,即可实现盈亏平衡,因此,本项目的风险水平较低。
针对建设投资增加、销售收入减少进行单因素敏感性分析,结果见表1。
表1 敏感性分析结果表
项 目 净现值(Ic=12%,万元) 内部收益率(%)
基本方案(全投资) 3603.5 17.0%
建设投资增加5% 1268.9 15.0%
销售收入减少5% 2151.7 15.8%
计算结果表明,从财务净现值及财务内部收益率两个指标看,建设投资对项目建设较敏感,但整体敏感性都较弱,项目风险程度较低。
五、项目投资决策阶段风险控制
在上述风险识别及评估的基础上,本着合理控制项目风险、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的原则,本项目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控制投资决策阶段的风险:
(1)分析和预测国家政策,尽量规避政策风险
国家对于房地产市场的态度是控制房产价格过快的上涨。另外,央行对各商业银行的贷款实行严格的控制制度,以减少金融系统的风险。这就迫使房地产企业增加房屋供应,进而打压房地产的需求[3]。因此,该项目的措施是要把握国家政策调整方向,符合国家政府要求。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不能盲目涨价,按照既定方案行动;严格控制购地、管理成本;设立专职部门,负责与政府部门沟通,以及时了解政府的政策动向[4]~[5]。
(2)提供差异化的住房
盛世一品房地产项目设计应为了满足不同家庭、消费者的需要。在该项目周围有很多的办公大楼,如企业创业园、高科园、企业孵化基地等。所以该项目应该满足不同人群的居住需求,建造不同的户型,满足不同消费者的偏好。但是这样可能给建设带来一定的难度[6]。
六、结语
本文将项目风险管理的相关理论与B市盛世一品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密切结合,从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等方面对本项目的投资决策阶段进行了深入的风险管理研究,提出了相应的风险控制策略。然而,本文虽然对B市盛世一品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风险管理步骤以及相应的方法作了一定的分析与论述,但限于作者水平以及理论的有限性,本文在风险控制措施上未作详细的分析,还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学习和积累经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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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郭捷.项目风险管理[M].国际工业出版社,2007:45-60.
关键词:REITs;国际经验;监管;建议
Abstract:The authors summarize the law frame,regulations and other policies for the protection of investors' interest of REITs in some developed countries and areas. Based on the practice and difficulties of REITs in China,the authors introduce some specific policy suggestions.
Key Words:REITs,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regulations,suggestions
中图分类号:F830.8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11)03-0049-04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简称REITs)是一种特殊的房地产产业投资基金,一般采取股份公司或契约信托的形式,公司或受托人通过公开发行基金份额募集资金后,用之购买办公楼、宾馆、公寓、购物中心和仓库等收入型房地产资产或进行房地产抵押贷款,再交由资产管理机构运作,最后将绝大部分收益分配给投资者。资产管理机构还可以按要求聘请外部的物业管理人负责房地产的维修保管及租赁管理。作为一种金融投资产品,REITs涉及到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因此,国际上REITs的管理运作机制十分注重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本文对国际上REITs的管理运作经验进行了考察和总结,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比较,为我国健康发展REITs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概述
(一)REITs的基本类型
根据投资范围的不同,可将REITs分为权益型、抵押债券投资型和混合投资型三种。其中,权益型REITs主要投资于办公楼、宾馆、公寓、购物中心和仓库等收入型的房地产资产;抵押贷款型REITs通过发放一定期限的房地产抵押贷款和购买抵押证券方式获得以房地产为抵押的债权①。混合型REITs则介于两者之间,既可以购买房地产资产,又可以发放房地产抵押贷款和购买房地产抵押债券。
(二)REITs的经营模式
1. 美国REITs的经营模式。美国REITs是依据公司法成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采用的是公司型封闭式结构,其内部组织结构与一般股份有限公司区别不大,采用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房地产投资信托证券持有人在购买证券后,不得要求从基金公司撤回基金,如需变现,也只能在一些二级市场买卖。这些二级市场主要有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证券交易所、一些地区交易所、柜台交易市场,以及全国证券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NASDAQ)等。
2. 澳大利亚、新加坡和中国香港REITs的经营模式。澳大利亚、新加坡和中国香港REITs采用的是信托模式,必须委任受托人和管理公司。其中,受托人负有信托责任,代表投资者利益持有相关资产,并监督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执行其投资指示;管理公司代表投资者利益管理相关资产和制定投资决策。信托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从结构上确立受托人和资产管理的职能,在保证REITs 的投资和收入分配策略顺利实施的同时,有效地保护信托单位持有人的利益。
二、各国(地区)保障REITs投资者利益的管理框架
(一)相关法律法规完善,REITs发展得到有效规范
各国(地区)规范和促进REITs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都十分健全,REITs的设立和运作有法可依。美国采取了以税收法律条款为核心的市场型模式,通过税法确定了REITs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REITs公司则根据税法和市场状况,在结构、经营策略等方面做出相应的投资和管理决策;澳大利亚、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的立法借鉴了美国税法中规定的条件,通过专项的立法(修改投资、信托等有关法律或新建法令)提出了与美国相类似的监管要求,对REITs的设立、结构、收入、分配及投资资产、份额转让交易与赎回等事项制定了法律硬性规定(见表1)。
美国、澳大利亚、中国香港、新加坡的证券监管法律也十分完善。证券市场的组织结构、上市制度、交易制度、投资税制、信息披露、股东保护措施等各方面法律规定,有效促进了REITs在证券市场交易流通,并保证了投资者的利益。
(二)REITs的投资经营活动受到严格限制,收益稳定
为有效控制REITs的投资风险,保持其收益稳定性,各国都对REITs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严格限制(见表2)。
首先,各国(地区)都对REITs的投资范围和收入进行了严格规定。除符合规定的房地产买卖、物业管理和租赁以及证券投资外,REITs只能投资于办公楼、宾馆、公寓、购物中心和仓库等收入型(Income-inducing)房地产资产或进行房地产抵押贷款;还要求收入以租金或利息为主,且不能低于一定比例,不符合规定的收入需要缴税。同时,为控制风险,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的REITs只能投资于收入型的房地产资产,不能进行房地产抵押贷款;尽管美国和澳大利亚允许设立抵押贷款型REITs,但也以权益型REITs为主。实际上,1968-1974年期间抵押贷款型REITs曾在美国经历过快速的发展,但随着1973年办公楼市场转弱,开始因贷款呆坏账的大量出现而全面崩溃,投资者亏损惨重。
其次,REITs经营管理必须为被动性经营,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经营的被动性指投资者并不实质参与经营管理,而仅仅被动的获得租金、利息、分红所得等收入。在美国,被动性经营表现为REITs只能从事符合规定的房地产买卖、物业管理和租赁、维修、房地产开发、抵押、证券投资等业务,否则就不能享受免缴所得税的优惠。
再次,各国(地区)REITs的分红比例都很高,投资者可获得稳定的收益。例如,美国、新加坡和中国香港都对REITs明确规定了强制分红比例,其中,美国要求不低于95%,新加坡和中国香港都要求不低于90%;尽管澳大利亚未明确规定强制分红比例,但一般都会将100%的应税利润以股利形式分配给投资者。
(三)明确相关从业机构及人员的责任,严格任职条件
REITs的营运业绩与市场价值除受房地产市场整体经济环境的影响外,投资对象选择不当、投资时机把握不好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都可能造成房屋出租率下降、营运成本增加或抵押贷款拖欠,因此,相关从业机构及人员的投资和管理水平十分关键。各国都明确规定了REITs主要从业机构及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和任职条件。
1. 公司或受托人。美国REITs一般采用股份公司形式。董事会是公司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而是负责REITs的投资策略和监督指导企业的业务运作;董事由股东选举产生,不仅需要具有三年以上房地产管理经历,还要求现在和过往两年内,与REITs的发起人、投资顾问和附属机构没有任何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
澳大利亚、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的REITs在架构上必须采取信托形式,并委任监管机构认可的受托人。受托人负有信托责任,以信托形式代表持有人利益持有相关资产,并监督管理公司的活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在新加坡,受托人必须独立于基金管理公司,其资本金不得低于100万新加坡元,主要人员必须具有信托专业经验。在中国香港,受托人必须为符合要求的银行或信托公司,资本不低于1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从业人员还需具有REITs运作的专业技能和从业经验。同时,要求受托人必须独立于管理公司;受托人须在已委任新的受托人和受监管部门批准后才可退任,且必须在新的委托人到位后才可生效。
为全面合理评估所持房地产项目的价值,受托人还须按规定委任独立的物业估值机构对REITs的房地产项目进行估值。物业估值机构应在REITs收购或出售房地产项目以及发行新的份额时,制定针对性的物业估值报告,估值方法和估值报告内容都须遵照有关规定。
2. 管理公司。REITs管理公司的管理职责包含资产管理和物业管理两个方面。各国综合考虑这两方面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对管理公司的从业资格提出要求。管理公司在资产管理和物业管理方面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人力和资金资源、专业知识和内部监控系统,从业人员应具有充足的经验,以便有效执行其职责,为REITs提供全面的管理服务。同时,由于管理质量对于REITs的业绩至关重要,REITs的持有人必须拥有对管理公司进行适当程度监督的权利,一般允许持有人通过投票辞退表现欠佳的基金经理,关联交易也必须经持有人批准后才可进行。
美国REITs的经营管理由董事会聘请内部或外部的管理公司进行,前者CEO由董事会任命,后者则相对独立。在澳大利亚、新加坡和中国香港,REITs必须聘请独立的外部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新加坡对管理公司或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应具有相当的地产投资管理经验。主要条件是:(1)管理公司有5 年以上地产基金管理经验;(2)在托管人同意的前提下任命有5年以上地产投资或地产投资咨询经验的顾问;(3)雇佣有5 年以上地产投资或地产投资咨询经验的人员。中国香港证监会的要求比新加坡要严格一些,目前只接受获牌照的管理公司,还要求管理公司拥有两名至少具备5 年的投资管理及/或物业投资组合管理方面可追溯纪录(可考虑私募基金经验)的负责人员,且其中1人必须全职监督管理公司的资产和物业业务;自身履行物业管理职责的REITs还必须拥有专门负责物业管理职能的主要人员,该主要人员必须持有管理房地产项目的专业资格,同时至少具备5 年地产物业管理经验。
最后,为确保管理公司具备足够的资源和专业知识以满足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管理公司还需聘请委托上市人及财务顾问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中介机构。这些中介服务机构也需要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
三、我国健康发展REITs所面临的困难
(一)相关法律法规空白,推出REITs面临法律障碍
REITs的发展需要完善的法律体系提供规范以及保障,而我国REITs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是一片空白, REITs的推出尚存在法律障碍。例如,我国目前还未出台产业投资基金法,只能通过私募基金形式设立。另外,我国REITs在证券法、公司法以及税法、会计法规中尚没有关于REITs的相关内容,形成了法律瓶颈。例如,国际上普遍给予REITs的税收优惠,但我国在信托法律体系中并没有相配套的税法和会计制度法规,因此,REITs设立后将面临双重征收所得税和营业税问题,难以体现REITs产品的优势。同时,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经历近年来的价格暴涨,蕴含的风险也很大,若草率大规模推出REITs产品,很可能会在证券市场投机合力作用下使房地产市场风险进一步集聚,并扩散到证券市场,形成证券市场新的重大风险点,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
(二)符合投资要求的房地产资产资源稀缺
与国外相同,我国投资者也希望分享房地产快速增长的成果,投资需求十分旺盛。由于REITs产品的资金门槛低,收益可观稳定,因此,若能在国内推出与国外REITs相同的产品,必将受到国内投资者的追捧。
可惜的是,依托国内房地产行业难以推出与国外相同的REITs基金产品。一方面,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供给结构中,具有独立产权的住宅居于主导地位,而符合REITs主要投资范围的成熟商业地产和出租型公寓则十分稀缺,REITs推出后很可能面临缺乏适宜投资对象的难题。2000年以来,我国每年竣工的商品房面积80%是住宅,其中适于出租的小户型公寓又很少;而商业地产尽管在近两年开始逐步兴起,但空置率很高,缺乏成熟的项目。另一方面,由于国内各城市租金收益率普遍不高,即使能够找到适宜的投资对象,也难以保证收益率对投资者具有足够吸引力。
(三)缺乏专业管理机构和从业人员
目前,我国尚缺乏房地产基金成功运作所必需的大量专业管理机构和从业人员。我国国内的房地产项目普遍存在缺乏专业管理机构的问题,投资和物业出租经营等方面的管理能力较差;同时,我国现有房地产信托从业人员中真正熟悉金融市场运作和房地产投资及运作的专业人才并不多,难以承担发展REITs大任,这是因为我国现有房地产信托主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委托贷款,而国外成熟REITs则主要进行股权投资,两者差距甚远。
四、政策建议
(一)加强环境建设,为推出REITs提供条件
要完善REITs的法律体系,必须将法律制定工作细化、完备化。首先,应进一步完善《公司法》或制定专门针对投资基金发展的《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并制定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专项管理法规,提出REITs的设立条件、投资渠道、投资比例等监管要求,强调各参与方的资格和责任,使我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开始就以较规范的形式发展。其次,还应当对《税法》进行修订,给予REITs税收优惠,以解决双重征收所得税和营业税的问题,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最后,应当加快证券市场立法建设,在发行审核和上市监管等方面,对REITs资产要求、结构设计、参与方的职责等进行专项监管,为REITs提供一个良好有序的市场环境。
应当加强REITs相关机构的培育,尤其是管理公司和估值机构。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育工作,提高房地产信托业的知识水平和能力,为REITs的推出准备既懂房地产专业知识、又掌握投资银行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复合型人才。
(二)可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先行试点
可以考虑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先行试点,同时在试点过程中不断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强证券市场建设和提高监管水平,待条件成熟并积累一些经验后再正式推出。同时,由于我国缺乏成功操作经验,试点的 REITs规模不宜太大,期限也不宜过长,应以10―15年的中期为宜,基金类型也应以权益型为主。在资金筹集上,REITs应以私募为主,且资金来源应主要来自保险基金、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
注:
①需要指出的是,抵押贷款型REITs只向成熟物业提供抵押贷款,获取相关手续费及贷款利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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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实物期权 房地产投资
相对于金融期权而言,实物期权(real option)是以期权概念定义的现实选择权,是金融期权理论在实物资产上的拓展和应用。在资本市场上,期权赋予持有者权力但不是义务按约定价格买卖一种金融资产。同样,企业在面对一个未来项目时有权利而非义务去选择是否进行投资。实物期权理论和应用研究主要基于传统方法评价实物投资。
一、实物期权的概念
实物期权的概念是Mvers教授在1977年提出的,他指出一个投资方案产生的现金流量所创造的利润,来自于目前所拥有资产的使用,再加上一个对未来投资机会的选择。也就是说企业可以取得一个权利,在未来以一定价格取得或出售一项实物资产或投资计划,所以实物资产的投资可以应用类似评估一般期权的方式来进行评估。同时又因为其标的物为实物资产,故将此性质的期权称为实物期权。由于期权具有执行某项投资行为的权利而没有必须执行的义务,所以基于期权理论的项目投资决策可以最大限度地控制项目投资中可能的损失,同时获得项目投资带来的巨大收益。
从广义来看,实物期权是在不确定性条件下,与金融期权类似的实物资产投资的选择权,是一种把金融市场的规则引入企业内部战略投资决策中来的思维方式;狭义地说,它是项目投资赋予投资者在进行项目投资决策时所拥有的在未来采取某些投资决策的权利,这些决策包括延迟、扩张、放弃项目投资等。
二、房地产投资的实物期权特点
第一,投资决策者对未来具有选择权。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阶段性特点,房地产决策者对投资项目不仅在当前具有决策权,而且投资项目建设后,投资决策者仍有权根据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决策,也就是说投资决策者对投资项目具有一种未来决策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决策者不仅有权决定是否投资一个新的房地产项目,而且有权决定是否进行延期投资;投资决策者不仅有权在项目开展前决定投资规模的大小,而且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改变项目投资规模的大小;投资决策者不仅有权在投资项目开展前决定投资哪一种类型的投资项目,而且有权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改变投资项目;投资决策者不仅有权决定投资项目的开始,而且也有权决定投资项目的终止。
第二,房地产项目价值具有波动性。对房地产投资项目标的资产来说,其所涉及的风险因素众多,如技术风险:主要指投资项目所采用技术的先进性、适用性、可靠性,同类项目之间科技竞争强度及区位优势;金融风险:主要指市场利率、汇率的波动、通货膨胀的水平以及资金的募集成本等;市场风险:主要指产品需求量的变动、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建设生产资料的供应状况以及市场的转型(买方市场卖方市场);自然风险:主要指工程地质情况、自然资源情况以及气候状况等;社会风险:主要指投资项目所处的社会软环境,具体包括社会信用风险、政治风险、以及政府是否廉洁高效等。正是由于房地产投资项目具有这么多的风险因素,并且每种风险因素又都有自己特定的波动过程、扩散过程、跳跃过程、均值自回归过程,这决定了投资项目价值的波动性,进而决定了投资项目价值的波动性同其他金融资产一样具有价值,也就是说投资项目所蕴涵的风险因素导致投资项目的期权价值。上述风险的综合影响将体现在房地产价值的波动上。
房地产开发一般要经过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销售等几个阶段,每个阶段都存在巨大的灵活性和不确定性。因此,房地产开发过程可看作是一个序列投资的动态决策过程。决策者根据对来自技术、市场、管理、资金等方面风险的评价以及竞争中投资项目收益流的变化,灵活抉择投资时机。房地产开发商在获取土地后,在市场条件成熟且经可行性研究初步确认投资可行后,将进行后续投资,建设阶段的后续投资相当于执行期权合约。如果市场前景不被看好,则暂时不追加后续投资,而是等待投资机会的到来。拥有土地就拥了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选择权,可把获取土地前的费用及土地获取费解释为期权费用,相当于买入一项期权。由于土地的保值特性,如后续期权得不到执行,损失的往往仅是为获取土地而进行的前期分析费用,这部分费用与期权标的资产价格相比微不足道。
第三,房地产投资具有不确定性。由于房地产开发投资周期长、风险大,因此在整个开发过程中包含着很多的不确定性因素。从宏观角度来讲,主要有政策因素(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固定资产管理政策等)、市场因素(房地产价格、市场信息、短期供求变化等)、突发因素等;从微观角度来讲,主要有知识因素(开发商个人的知识结构、对房地产开发投资的理论认识和实践经验等)、能力因素(房地产开发商的分析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管理因素(房地产开发商在企业的制度管理、人才管理和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管理水平)、项目自身的条件等。所有这些因素都使房地产开发项目充满了不确定性,使房地产开发商在进行房地产项目投资时面临极大的风险。
第四,房地产投资具有实物期权特性。通过上述分析,可见房地产开发项目具有期权特性。
(1)房地产开发前期是可以缓冲的时间段,如前期市场调查、可行性研究等,但为取得土地而进行的分析往往受到时间的限制,取得土地后发生的费用,可行性分析、设计方案费等类似于期权费用。
(2)房地产开发、设计、建造的投资类似于买入期权的执行价格。
(3)房地产开发所产生的收益现值,类似于期权标的资产的市场价格。
(4)房地产在其开发过程的前期任何时间内可追加或减少投资,在其开发时则可以选择投入。对于开发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期权类型可以理解为有期限,但可随时执行的美式期权,也可以作为有固定期限、只有到期日才能执行的欧式期权,此处的欧式期权可根据需要分段进行分析。
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2011年的前三季度,中国信托业资产规模已达4.1万亿元,远超基金管理的资产规模,成为高净值人群投资理财中不可或缺的配置品种,而2010年底的这一数字才仅为3万亿元。
2012年的信托会否依旧延续前两年的辉煌?多数的业内人士表示,前景迷茫,难以看清,银信合作继续萎缩,房地产偷偷摸摸,都面临很大监管风险,信托具体投资需精选产品。
信托发行创历史新高
2011年,资本市场的低迷,广义的信托市场上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倾巢之下焉有完卵,阳光私募的信托产品不能例外,绝大多数的私募基金都是负收益,仅有极少数坚守保守风格和严控基金规模的交易型私募证券基金取得了正收益;股票质押融资信托受到避险资金的追捧,但是,依然存在部分质押的股票不断经历补仓平仓的割肉之痛。”启元财富分析师汪鹏对《投资者报》记者说。
2011年上半年,房地产信托延续上一年的势头,发行规模和数量均创历史新高;下半年,随着监管的收紧和市场对于房地产调控将持续进行的预期,地产信托的发行数量稳步下降。
随着房地产信托监管趋严,其他类别信托反而加快了步伐。汪鹏表示,酒类、艺术品、奢侈品类信托的增长速度较上年度加快,但更多的是作为一种业务创新尝试,在整个信托家族中还是新生事物,市场还在探索中前行;在下半年矿产能源信托较高的收益与新概念吸引了市场的眼光,但鉴于众多风险的不可测不可控,整体上市场暂时还处于一种叫好不叫座的境遇,也仍处于探索阶段。
“至于票据类信托,2011年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在银行信贷持续紧张的环境下,银行为支持公司客户的短期融资需求,与信托公司开展了票据融资业务,一时间发行量骤增。但同时,票据类业务也隐含着票据真伪识别和参与方违约的风险。”汪说。
房地产兑付危机或现
“我们信托公司内部开会领导已明确提示,今年房地产信托兑付危机可能爆发。”信托经理陈佳(化名)告诉《投资者报》记者。
毋庸置疑,2010年以来,房地产信托规模一直保持快速增长,2011年,房地产信托发行规模与收益在全年度类固定收益的信托产品中成为当之无愧的双料冠军。然而,在国家持续的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措施下,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模式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原有的发展模式的风险也逐步显现出来,投资者出现观望甚至回避的情绪。“房地产项目不是不想卖,而是卖不动。”徐强说。
对于市场房地产项目支撑的情况,汪鹏相对乐观,“我们判断,目前市场上出现房价快速下降的概率较低,一方面,与2008年比,当下的开发商在资金运作的模式上已经更成熟,对资本结构的自身平衡更具技巧,从这些公司的速动比率可以看出,开发商们有更强的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一二线的大牌开发商的部分楼盘主动挑起降价大旗,快速回收现金以备过冬和未来进行再扩张之用。”
汪表示,即便地产信托项目出现不能如期兑付,信托公司首选是处置项目公司股权,而非不动产。市场上实力较强的开发商已经为未来可能的并购准备资金“弹药”,各类资产管理公司也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积累了相当的经验,为盘活地产不良资产提供了可能性。
资深投行人士王彬则认为,即便是部分房地产商撑不住,房地产兑付风险显现,对于资金可能是个很好的市场,大资金以低成本介入解付,不论是做新项目还是打折出售,这一方面利润可观,另一方面符合国家宏观调控,甚至是帮老百姓把房价降一些,两全其美。
而与此同时,“部分不定向信托投资,很可能是信托公司为此做准备”,陈佳表示,“现在以各种名义找信托融资的项目很多,不排除是暗地为房地产信托输血的可能。”
艺术品、矿产投资谨慎
后房地产时代,艺术品和矿产信托相继出现,而对于此类创新型产品,大多数的业内人士持有谨慎态度,认为不能盲目追随。
首先是估值泡沫。“艺术品和矿产不像房地产,已运作得相对成熟,信托经理对于此类的研究本来就少,大多数高度依赖第三方评估机构,风险大。”陈说。
REIT包括两个内容:一个是资金信托,另一个是房地产资产信托。前者是由受托机构依法设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向特定人私募或向不特定人公募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受益证券,以获取资金,投资房地产、房地产相关权利、房地产相关有价证券及其他经主管机关核准投资的项目,投资者从中获取投资收益。后者则是由委托人转移其房地产或房地产相关权利予受托机构,并由受托机构向特定人私募交付或向不特定人公募发行房地产资产信托受益证券,以表彰受益人对该信托之房地产、房地产相关权利或其所生利益、孳息及其他收益的权利。由此可见,REIT中的资金信托与房地产资产信托是有区别的:
首先,信托财产和信托性质不同。前者的信托财产是资金;后者的信托财产则是房地产或房地产相关权利。例如房地产抵押权、房地产租赁权等。前者是信托种类中的资金信托,只是因为投资方向为房地产,所以才列入REIT的范围;后者是真正意义上的房地产信托,这符合信托性质按信托财产分类的属性。
其次,信托的当事人不同。前者属于自益信托,即投资者既是委托人又是受益人;后者通常归于他益信托,即委托人与作为受益人的投资者往往不是同一个人,少数情况下,委托人可以成为受益人中的一个。
再次,投资目标的确定性不同。虽然两者的投资目标均为房地产项目,但是后者更具确定性,为委托人所委托的特定房地产项目;而前者投资的项目往往是不确定的,它可以自由选取房地产项目。
最后,信托机构的操作流程正好相反。前者是先募集资金再投入房地产;后者是先受托房地产再募集资金。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可能还会混淆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与抵押支持证券(MBS)的概念,因为,在MBS中存在着一种情况:银行把房地产抵押贷款以信托的形式委托信托机构发行受益证券,这其实就是REIT中房地产资产信托的一种,是REIT和MBS的交叉部分。
二、REIT的特点
REIT一般以股份公司或托拉斯的形式出现,通过发行股票或受益凭证募集投资者的资金,然后进行房地产或房地产抵押贷款投资,并委托或聘请专业机构和人员实施具体的经营管理。由于房地产投资信托除受到整体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外,投资对象选择不当、投资时机把握不好或者是管理不善等原因,都有可能造成房屋出租率的下降、营运成本的增加或贷款偿还的拖欠,进而影响到房地产投资信托的营运业绩与市场价值。因此,房地产投资信托常聘请专业顾问公司和经理人员来负责公司的日常事务与投资运作,并实行多样化投资策略,选择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房地产项目及业务。通过集中专业管理和多样化投资组合,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取得较高投资回报。中小投资者通过房地产投资信托在未来承担有限责任的同时,可以间接获得大规模房地产投资的利益。
房地产投资信托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发行股票,由机构投资者和股民认购;另外,就是从金融市场融资,如银行借入、发行债券或商业票据等。
REIT除了具有信托的一般特征,即所有权和利益相分离、信托财产独立性、有限责任和信托管理的连续性外,还具有以下特征:
1、信托财产是房地产证券,采取股票或受益凭证的形式,可上市交易,流通性强。
2、经营期限分为定期或不定期,财务运作对大众公开,透明度高。
3、法律对REIT的结构、资产运用和收入来源进行了严格的要求。如美国规定,房地产投资信托须有股东人数与持股份额方面的限制,以防止股份过于集中;每年0%以上的收益要分配给股东;其筹资资金的大部分须投向房地产方面的业务,75%以上的资产由房地产、抵押票据、现金和政府债券组成;同时至少有75%的毛收入来自租金、抵押收入和房地产销售所得。
4、可以获得有利的税收待遇,避免了双重纳税。
三、房地产投资信托与房地产股份公司
房地产投资信托的经营与管理由受托人委员会或董事会负责。受托人委员会或董事会通常由三名以上受托人或董事组成,其中大多数受托人必须是“独立”的。所谓独立受托人是指该受托人与REIT的投资顾问和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受托人和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订REIT的业务发展计划并指导其实施。美国税法规定,REIT只能进行房地产和房地产抵押贷款的被动管理,不能直接参与经营。因此,REIT必须聘用专业的房地产人员或机构实施具体的经营管理。
虽然房地产投资信托于房地产股份公司都是将所募集资金用于房地产投资,但二者具有显著的区别,主要表现为:
1、房地产投资信托的功能在于“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是财产管理与金融功能的统一,虽然它通常以股份公司的形式出现,但同时要受到公司法和信托法规范;而房地产股份公司主要受到公司法的制约。
2、法律对房地产投资信托的资产结构、收入结构、收益分配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比如,关于资产价值的75%以上必须由房地产、抵押票据、现金和政府债券组成的规定,关于来自于租金、抵押收入和房地产销售的毛收入不低于总毛收入75%的规定,关于分配股东金额不低于应纳税收入95%的规定,从而对其业务性质作出了强制性约定;而房地产股份公司的业务性质则不受法律的约束,其资产结构、收入结构、收益分配最终体现为股东的意愿。
3、房地产投资信托的经营管理活动带有消极性,即经理和雇员不直接进行房地产的管理和运作,只是对房地产管理业务的开展予以决策,具体的信托资产管理工作则聘请独立的房地产投资顾问或承包商来完成;而房地产股份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是积极的。
四、房地产投资信托的辩证分析
(一)REIT的优点
1、具有流通性与变现性。由于房地产本身的特性,导致在交易过程中借助于中介机构,不但费力,且转移手续繁杂,变现性差,从而使得投资者具有极高的流动性风险。REIT是以证券化方式来表现房地产的价值,证券在发行后可以在次级市场上加以交易,投资者可以在集中市场上或店头市场上买卖证券,有助于资金的流通,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传统房地产不易脱手的顾虑。
2、专业化经营。由于REIT经营权与所有权高度分离,通过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可以使房地产营运绩效大幅度提高,直接影响REIT证券价格的上涨,使投资者可以分享房地产专业投资的成果。
3、资本积累。REIT是以受益凭证在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再以直接经营或间接融资方式投资于房地产市场,有效地结合了房地产市场和资本市场。通过这两个市场的结合,有助于房地产商在大规模房地产开发中的资金取得,加速资本积累,促进土地的有效利用。
4、投资风险分散。由于房地产投资往往需要庞大资金的投入,个别投资人无法同时进行多项房地产开发计划,造成风险的过度集中。REIT是以受益凭证方式募集大众资金,从事多样化的投资,除可通过不同的房地产种类、区位、经营方式等投资组合来降低风险外,也可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从事政府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投资以分散投资风险。
5、导正房地产市场的机能。由于REIT的投资组合、投资期间、收益来源与分配等事项,均受到相关法规的严格限制,其目的在于预防房地产短线交易的投机行为,使资金的投入能促进房地产的有效利用。另外,通过REIT的方式来对大型公共建设计划进行融资,既可顺利推动建设,也可使投资大众分享公共建设投资成果,且经由REIT在集中市场或店头市场挂牌上市,可以达到以有效率的证券市场来监督无效率的公共部门的效果,最终能使整个市场机能得以充分发挥,增加社会福利。
(二)REIT的缺点
1、募集资金失败的风险。REIT的资金募集来自一般社会大众或法人机构,由于投资者的投资意愿会受到市场景气及利率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募集工作未必能顺利完成。若资金募集失败或宣告解散时,募集者必须负担作业费用,投资者也将承担机会成本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