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为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2014年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现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区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管理
(一)控制目标
坚决杜绝较大和重特大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死亡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亿元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68以内。
(二)责任要求
(1)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区长负责制,区长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副区长为分管工作直接责任人,按分工组织全区相关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
(2)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街道办事处副职为分管工作直接责任人,按分工做好相关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3)区级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单位)安全生
产工作。其他领导按职责分工对第一责任人负责。
(三)组织体系
(1)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组织,区政府安委会具体负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评、奖惩等重大问题的组织协调。
(2)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安委办)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日常工作。
(3)各街道和区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建立健全制度,落实机构和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考核内容
(一)各街道办事处: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一岗双责”。制定和完善本级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社区和部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目标管理考核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原则,明确街道(集聚区)、社区的安全生产监管范围和对象。建立完善履职报告制度,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各部门主要领导每季向区政府书面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并抄送区政府安委办。
(2)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街道列入财政预算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增幅不低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执行。
(3)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组织建设,按照《“双基”意见》,各街道要单独设安全生产机构,人员配备不少于7人,其中扬名街道(集聚区)不少于9人,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经费、设备、工作标准及考核的“五落实”。
(4)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围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难点问题、薄弱环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各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监管职责、监管标准、监管对象、监管计划。强化街道(集聚区)、社区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上级督办、群众举报核实的事项按期整改完成。突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5)加强安全文化阵地建设和教育培训。开展安全生产示范社区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国家安全社区和国际安全社区建设,努力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做好社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社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企业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培训考试以及企业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法定培训考核工作,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
(6)严格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及时上报各类事故,不瞒报、谎报或者拖延迟报。
(二)区有关部门(单位)
(1)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单位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印发区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部门、本行业各项工作同时安排、同时检查、同时考核。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按时向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2)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配备与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主要领导(或委托的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会议,分析本部门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等重点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
(3)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组织、监督、指导所属行业或领域安全整治工作。根据本部门职责、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明确监管范围、监管对象和监管标准,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方式,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主要领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带队深入基层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
(4)强化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康杯”、“夏季百日安全生产”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五进”、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举行防灾避险应急演练等强化公众安全宣传效果,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5)做好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科学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计划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按时上报各类事故,及时参与或配合事故调查,完善和落实事故问责制度、约谈制度。及时通报本行业系统典型事故,落实防范措施和事故处理决定,及时报送处理决定落实情况。
三、考核和奖惩
(一)考核办法
(1)按不同类型分别制定和实施差异性的考核细则。根据重点工作与整体工作相结合、动态考核与绩效考核相结合、条线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平时季度考核分值占总分的40%,年终考核分值占总分的60%,对各街道、部门(单位)实行综合考评。对承担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管理的区安监局、区建设局、交巡警大队和消防大队及区政府下达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日常评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2)由区政府下达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各街道和各部门(单位)每季度对本地、本部门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目标任务、重点工作、时序进度和实际完成情况等内容,于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30日前同履职报告书面报送区政府安委办。
(3)区安监局、公安交巡警大队、消防大队、区建设局要结合本部门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时序进度和工作要求,每季度对各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实绩考核,考核结果于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30日前书面报送区政府安委办。区政府安委办每季进行通报。
(4)区安监局、公安交巡警大队、消防大队、区建设局每月将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及重点工作等实际进展情况,以月报表的形式于每月30日前书面报送区政府安委办。区政府安委办统一汇总后报送区领导。
(5)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统计时间从上年12月1日零时起至当年11月30日二十四时止。2014年5月25日、11月25日前,各街道和区各部门(单位)将上半年、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书面自查总结材料,报送区政府安委办。
(6)考核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和管理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由考核组对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分别进行评查。抽查的街道、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由各考核组随机安排,并根据抽查情况进行评分。
(7)目标责任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和一票否决四个等次。考核标准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细则进行。
(三)考核奖惩
1、本人能认真学习了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电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2、本人能认真学习学校制定的《省电力技工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细则》、《省电力技工学校习惯性违章处罚考核管理办法》、《省电力技工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细则》、《省电力技工学校交通运输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安全制度并熟悉学校的安全生产目标。
3、本人能清楚并掌握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办公设备、办公室门窗、办公区域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的安全要求,工作人员的安全要求。
4、本人原意遵守学校制定安全制度、实施细则,自觉接受学校相关安全制度、实施细则的约束。
5、本人力争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和“在我身边无事故,我在岗位无差错”。
二、如违反相关安全制度、实施细则,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的,愿按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处置。
三、以上保证请所在部门和学校监督。
保证人 保证人所在部门(盖章)
工作岗位:
(签字):
参加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单位为:各渔业服务公司、养殖公司、卡口、稽查大队。
二、考核内容
根据镇政府年初下发的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镇海洋渔业安全生产达标活动考核内容以及镇与各涉渔村、渔业服务公司、养殖公司、卡口、稽查大队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书的内容,镇政府研究制定的各种考核对象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侧重从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目标执行情况、安全基础管理情况、安全生产目标执行情况、安全基础管理情况、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实行年度考核,列入镇政府对各责任单位整体目标考核和经济工作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各责任单位于月上旬,对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逐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于月10日前书面报镇,镇海洋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按本办法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三)考核评分标准按100分计。采用扣分办法,每个项目扣分直至该项目标准分扣完为止,发生重特大事故和隐瞒事故的实行倒扣分,扣分不限。
(四)镇海洋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考核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考核情况向镇政府及镇安委会办公室报告。
(五)设立洋口镇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专项资金奖励资金由镇财政筹措,专款专用。
四、考核结果
(一)考核分三个档次。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单位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80分以上的单位为合格单位,80分以下的单位为不合格单位。
(二)凡考核为先进单位的,镇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并按得分高低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应主要用于奖励从事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功人员。
(三)各责任单位年终要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比,对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
(四)被考核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本年度内该单位及负责人均不得评先评优:
1、考核为不合格单位的;
2、辖区或单位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五)考核不合格单位和发生重特大事故单位的单位负责人要向镇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于1个月内制定整改措施报镇政府分管领导及镇安委会办公室。
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年全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77人,其中工矿企业不超过3人;事故起数比去年有所下降;遏制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指标分解情况详见附件1)。
三、目标考核主要内容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有成效。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并通过签定责任状(书)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奖惩激励机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各乡镇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作经费有足够保证。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规定。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各乡镇安全生产达标;各企业按《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五)加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管理,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和危险源进行全面普查、建档。当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知情率、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重特大事故隐患根治率均达到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100%。
(六)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知识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率达100%;企业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七)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非煤矿山企业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和评估,评价和评估率不低于9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审查验收率100%。
(八)深入开展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城市燃气和液化气瓶、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整治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九)完善本辖区或本行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逐步建立健全本地区应急救援体系。
(十)严格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各类事故,发生事故在规定期限内处理结案,结案率达100%。建立和完善事故统计上报制度,及时准确向县安委会上报各类报表。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县安委会已制定下发)。各责任单位上半年和年终,应对照《考核细则》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书面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在年底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按“考核细则”和签订的责任书内容进行考核。县安会办公室在考核工作结束后,应将考核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由县安委会书面通知被考核单位,同时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相关主管部门。
(二)考核等次考核按满分1000分计,分四个档次:
优秀:等于或高于900分;
合格:等于或高于800分、低于900分;
基本合格:等于或高于600分、低于800分;
不合格:低于600分。
(三)奖惩方法根据考核等次,决定奖惩办法如下:
优秀:返还全部风险抵押金,奖励风险抵押金数额的40%,并在全县通报表彰。
合格:返还全部风险抵押金;
基本合格:扣减40%风险抵押金,返还60%风险抵押金;
不合格:扣除全部风险抵押金。
奖励资金来源为:县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返还各单位的风险抵押金和奖励资金作为各责任单位的安全奖励资金使用。扣减的风险抵押金纳入县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被考核责任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及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当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责任单位或其管辖范围内当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乡镇安全生产管理不达标;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五、强化目标管理
(一)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与县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及目标管理主要内容,以层层签订责任书的方式进行分解落实。
版权所有!
1、为了协调全厅安全生产工作,将原建设厅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改为建设厅厅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了安委会日常办事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制定了厅安委会工作规则,明确了安委会及安委会成员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2、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定了年度工作目标,并向各盟市进行了目标分解,印发了《2006年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明确年度目标所考核的工作内容。
3、为了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结合“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在春季未开工之际,对12个盟市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安全知识培训;共培训考核3000多人次。
4、为了规范现场安全管理资料,自治区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受建设厅委托组织技术人员对2001年编制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进行了修编,充实、完善了原来的管理资料。建设厅发文要求从今年6月1日以后在全区建筑施工现场使用该套管理资料,在使用前由自治区建筑安全监督总站组织技术人员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料员进行了培训,共计培训3400多人。
5、为了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依据部里的有关文件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文件,制定颁发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细则》、《××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试行办法》,这些文件的制定实施必将推动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提高。
6、按照建设部《关于开展200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厅结合自治区实际下发了《关于开展2006年全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确定了整治目标、实施步骤,提出了工作要求,并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我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按照部里确定的2008年和2010年工作目标,我厅对目标进行了逐年分解,以便进行推进和考核。以上两个文件各盟市正在贯彻执行当中。
通过以上的工作,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呈平稳状态,上半年未发生死亡三人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截止6月30日我区共发生6起重大安全死亡事故,死亡7人,重伤1人。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5月24日全国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下半年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从7月中旬至8月底开展全区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护大检查,检查内容既涉及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也涉及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情况。同时对创建自治区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进行验评。
2、9月至10月对部分事故高发地区进行专项治理工作督查,帮助和督促当地主管部门分析事故高发原因,查找工作漏洞,提出改进意见。
3、11-12月针对目前工程监理人员不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的情况,组织举办建筑安全生产监理培训班,对全区工程监理单位负责人,工程总监和专业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4、针对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对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完整,缺乏实用性的情况,组织版权所有!开展全区建筑施工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工作。
5、对施工企业进行年度安全质量达标考核,对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管理工作目标的综合考评,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6、报请自治区政府对全区2004-2006年3年来建筑施工安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系,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1、加强安全生产领导。
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村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在工作中坚持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同部署、同组织,年初有计划,,年中有小结,年末有总结。同时,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检查工作,在村建立安全生产和消防网络的基础上,一些企业也建立了安全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安全管理体系。
2、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村与各企业签订了生产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部门主要负责人是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同时结合各自实际,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各岗位和个人,形成了人人有责任,人人负责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
二、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素质培训,安全生产基础得到稳固。
1、完善制度管理。
年初村在总结以往经验、剖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依据上级要求,对安全生产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了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分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三大块,使之更符合企业现实发展要求。做到各项工作和操作有章可循,责任明确,发生问题用制度“说话”。
2、加强职工安全素质培训。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的学习,我们在村安全领导小组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动员有条件的企业充分利用每周学习时间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各级安全生产文件的学习。
二是加强职工岗位技能教育。上半年我们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有效地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素质。
三、加强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措施得到落实。
1、加强职业劳动保护,关心职工安全健康。
积极宣传职业劳动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规定要求,按标准向职工发放日常劳动保护用品。加强对劳动保护设施的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重视特殊作业人员的保护,为各基层所配齐配全各种工具和安全操作装备,坚持持证上岗。
2、加强安全检查,积极整改事故隐患。
严格落实各项检查、考核措施,我们采取定期检查与抽查,经常性的对企业生产现场、安全重点管理部位、机电设备等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对于每次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指令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并实行“跟踪复查制”。上半年共整改安全隐患6项,真正做到了事故隐患不遗留、事故苗头不放过,消除了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切实保证了企业的生产安全和现场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
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时刻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时刻牢记今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年的主题,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诣单位,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一、总体要求
以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全生产事故为重点,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领导、协调联动、齐抓共管,以《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施意见》为统领,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继续加强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着力推进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和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监管能力,推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实现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持续深入开展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排查整改各类隐患,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重全风险。推动交通系统将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每季度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中,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见诸行动。
(二)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要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方案,要结合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措施要求,有步骤、分阶段有序推进“平安交通”安全体系试点、风险管理、安全诚信、企业标准化等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聚集重点领域,全面推进“平安交通”建设。完成今年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方位宣传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按照省、市有关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
(三)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依法依规理清监管职责,形成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综合监管、层级分明、互促互补的合力。坚持责任导向,把属地的党政领导责任、行业和业务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职工的岗位责任,依法落实到基层、每个职位、每个企业、每个岗位。建立领导责任清单、监管责任清单、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和岗位责任清单,并向社会相关部门公布,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严格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强化隐患整改的督查、违法违规操作的查处。
(四)狠抓安全隐患整治。一是依托“网格化”,三级网格根据行业实际情况,筛选确定本级重点监管对象,实行跟踪监管。对安全条件不达标的企业,按照搬迁、取缔、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整改等4类隐患建立台账,逐个类别、逐个企业落实整改措施,严格隐患排查、整改、验收、复查、直至销号所有环节的闭环管理。加大行业专项整治力度,落实预防措施,提高遏制力,带动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向好。二是按照安全分级化、排查项目清单化、隐患查治常态化、制度规范标准化、现场管理可视化的要求,所有企业要建立隐患自查自报和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坚持“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所有企业要建立生产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强风险预防管理。三是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计划和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确定每季度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并通过暗查暗访、问题曝光、专家会诊、警示教育等形式,排查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季报告”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处隐患问题。四是防止从源头上产生隐患。要进一步加强有关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环节的安全把关,严格做好安全生产“三同时”即: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五)强化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围绕“两会”,“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安全稳定以及汛期前应急救援物资和救援队伍准备工作情况,加强行业监管的力度,重点是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开展;复工复产和春耕秋收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以及应急装备物资、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备案;交通运输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五个一”工程建设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以及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六)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结合“两客一危”实施方案,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继续开展“安全带-生命带”工程,落实营运客车安全告知制度,深化车辆安全整治成果,加强异地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的力度。做好道路水路运输、公路除雪防滑、公路施工等重点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公路保通保畅以及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七)强化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在公路工程项目上全面推行“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加强桥梁、道路施工安全的现场管理,强化施工一线安全生产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和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管理。经检查发现有一项不符合考核细则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并严格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八)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修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强对属地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考核。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控、事故死亡率纳入考核内容。实行巡查、约谈、述职评议,月统计、季通报、年考核,考核结果向全系统通报,严格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和企业“黑名单”制度,逐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
(九)提升基础保障水平。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基础性建设。强化预防治本,加强政策研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引入社会资本进入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安全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完善基层安全监管部门的体制机制,提高专业人员的占比、装备和经费上予以保障,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交通系统安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凝聚力、战斗力,以优良的作风、崇高的职业责任感尽职尽责。
站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及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班子成员职责进行明确分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求各成员切实担负起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管理、督查、检查责任,为全站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在去年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考核内容和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了充实和完善。
二、积极响应、群策群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一)我站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狠抓隐患整改,进一步排查我站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我站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进行了以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战役,共准备纺织袋1000条、土方30立方米、铁锹25把。
(二)“安全生产咨询日”专项活动动的开展情况
月14日当日站领导组织职工向过往司乘人员和群众共发放宣传单1000份、悬挂安全生产标语三幅,并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相关安全知识问题,收到较好的社会反响。同时组织收费员参加了由四平市政府在四平英雄广场组织的全市范围内需要更多优秀范文请百度搜索工作帮手网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使收费员真正受教育,长知识。
三、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一)积极部署,广泛动员。班子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细、抓实。始终坚持安全例会制度,及时传达贯彻市局、市处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市局领导的讲话精神,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强化培训,增强意识。为提高全站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我站积极开展了安全基础知识、技术技能和安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工作,同时组织学习了《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并对学习情况进行了答卷测试,提高了全站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同时与双辽市消防支队结对子,请消防官兵为我们组织消防演练,确保每名收费员都能够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及有效扑灭初起火情,有效的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开展了以“安全在我心中”为主题的征文和书画比赛,全站职工都以身边的人和事为内容积极参加,参赛作品要主题鲜明,真正体现了收费行业的特点及我站的工作特点。
四、强化措施,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站领导认真做好值班宿工作。切实做好节假期间值班工作,加强对收费区和机关夜间巡查力度。同时加强班车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司机的安全教育,及时做好车辆的保养保证车辆车况良好,杜绝班车带病上路,班车准时、准点发车,保证收费员上下班安全。
(二)认真做好饮食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食堂、餐厅的卫生管理,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加大对食品采购的检查验收力度,做到无变质、腐烂、不合格的食品入库,确保全站干部职工的饮食安全。
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一)事故控制指标
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重大事故;有效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较大事故;减少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各乡镇(场)、各单位、各部门将各类事故指标控制在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指标之内。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职责要求,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职责,实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逐级分解事故控制指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把安全生产考核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各级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的一项内容,严格考核,加大奖惩力度,在工作决策和评优选先中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2、安全生产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并对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有关精神做出安排部署。各单位按要求将落实情况上报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单位“十一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实施“十一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各乡镇(场)、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配备专(兼)职安监员,每年安排一定预算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加快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台帐等有关管理档案。
4、严格落实《*县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联席会议,由行政正职召集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布置、督促、检查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工作,对重大事项要做出决定,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5、事故防范。进一步加强事故预警分析。按照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建立和实施安全检查制度,结合实际,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重要时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明确检查范围和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方案、措施、资金、人员、时间“五落实”;认真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对重特大事故隐患实行公示制度。对有关单位上报的重大安全事项,研究制定相应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事项进行核实、调查处理、监控。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
6、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治理公共设施的基础建设,进一步预防事故隐患;对招商引资、引进项目要依法严格把关,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做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工作。同时,加大工业园区安全管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依法打击、取缔、关闭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
7、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深化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农机等行业或领域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所属单位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各项任务。依法取缔、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非法从业单位。
8、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相关单位要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方案和计划。有计划的开展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培训工作。加强负责人、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定期在主流媒体开辟安全生产专栏,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宣传周”和“119消防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安康杯”、“平安畅通县”、“农机安全村”等活动。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在各学校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青少年在道路交通、消防、城市燃气等方面的辩灾和防灾能力。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以及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特大事故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9、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体系。根据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修订完善各乡镇(场)、各单位、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逐级建立和完善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各预案的衔接。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储备救援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应当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0、事故报告和查处。严格按照《关于实行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切实做好事故报告和事故查处工作,及时上报各类事故和安全生产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发生事故后,认真做好事故救援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类事故,落实事故处理决定,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建立各类事故处理结案跟踪督办机制。建立健全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对较大交通事故纳入事故发生地和车辆所在地的年度考核。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案,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县人民政府将2009年全县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实行层层负责制。各单位行政正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县人民政府主管领导与各单位行政正职签订《*县2009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
(二)《责任书》主要内容
1、事故控制指标(包括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煤矿伤亡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伤亡事故和农机事故等);
2、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3、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4、奖惩。
(三)《责任书》一式两份,县人民政府和责任单位各执一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订人如有工作变动,接任者为责任人。
三、考核标准
(一)考核时间
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二)考核内容
1、事故控制指标。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科)、农机局提供的考核数据为依据,总分400分。
2、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按照《*县2009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打分,总分600分。将事故控制指标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进行综合评分,总分1000分。其中控制指标占40%,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占60%。
3、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较大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受到道路交通事故等安全生产事故红牌警告实行“一票否决”;事故控制指标超出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范围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定标准
1、先进单位。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综合评分在950分以上;没有受到安全生产红牌警告;各类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不超过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县直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综合评分在950分以上;没有受到安全生产事故红牌警告;各类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不超过控制指标;
2、合格单位。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综合评分在800-950分;没有受到安全生产事故红牌警告;各类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不超过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县直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综合评分在800-950分以上;各类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不超过控制指标;没有受到安全生产事故红牌警告。
3、不合格单位。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综合评分在800分以下;或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超出事故控制指标;或受到安全生产事故红牌警告;
县直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综合评分在800分以下;或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超出事故控制指标;受到安全生产事故红牌警告。
四、组织领导和管理
(一)县人民政府负责对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组由县精神文明办、监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科)、农机局等单位共同组成。
(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考核组对各乡、镇(场)和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对企业的考核,重点考核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采用自查、抽查、核查等方式进行。企业根据《考核细则》进行自查,将自查情况进行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考核组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对于申请申请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考核组进行核查。
(三)考核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县安委会办公室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成绩。
各单位主动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及各新闻媒体,主动搜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安全生产信息,开展相应工作。
五、奖惩
(一)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行奖惩制度,考核结果在全县通报。
(二)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先进单位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2009年度*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牌,同时给予物质奖励。
(三)受奖单位,奖金中的20%用于奖励责任书签订人,其余部分由单位奖励有关人员。
(四)经考核被评为合格的单位,不奖不罚。
(五)经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由县人民政府在全县进行通报,同时给予与先进单位奖励金额相同的经济处罚。被罚单位,罚款中的30%由责任书签订人承担,其余部分由单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单位行政正职须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做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