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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土地整理;创新方式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11)03-0108-04
2005年我国全面启动实施“金土地工程”以来,农村土地整理在服务“三农”、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现行农村土地整理的实施方式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需要通过进一步创新来改进。
一、现行土地整理实施方式面临的三重矛盾
现行的土地整理实施方式是,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县(市、区)国土资源局,项目的勘测、设计和预算编制等前期工作,是通过严格的公开比选程序产生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来完成,项目工程施工也是通过严格的公开招投标产生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竣工后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工程及其新增耕地进行验收。这种实施方式,无论从产权激励的角度来讲,还是从项目管理的角度来讲,都存在较为严重的缺陷:
1.从土地整理的对象来看,土地整理的需求主体与土地整理所在地的产权主体不一致。
土地整理的对象是农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中有整理潜力的土地。土地整理项目主要是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上进行,农村土地是土地整理项目的承载主体。从土地整理的结果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垦的耕地,不改变土地所有权”。也就是说,从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地来看,农村土地整治净增的耕地,仍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发包给村民,或由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质量被提高的耕地也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土地整理项目的产权主体是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这里,土地整理项目的承载主体与产权主体是一致的。
另一方面,土地整理的需求主体是政府,实施整理的经费来自于政府,土地整理任务的下达也是政府。保护耕地是政府的责任。为了保护耕地,中央实施了耕地占补平衡、“增减指标挂钩”等项政策,政府进行土地整理的目的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这样,项目实施主体与项目承载主体(产权主体)是分离的,两个主体之间的利益有一致性,同时,也有差异性甚至矛盾性。从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结果来看,新增加了耕地面积,提高了原有耕地的质量、改善了土地整理实施区域的基础设施和农村发展的条件。在这一点上,两者的利益是一致的。但在耕地占补平衡、“增减指标挂钩”框架下,政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了更多的新增耕地指标和建设用地指标,从实质来看,保护耕地不是某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农民家庭的责任。因此,农民的需求与政府的需求相背离。例如,延伸的问题有:一是土地整理工程项目实施对所在地农民带来损失时,无法避免当地农民的阻挠。土地整理项目施工工期一般为6个月,若遇阴雨天,工期更短。从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情况看,土地平整任务较重的项目在计划施工工期内都难以完成。尤其是2004年以后,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农业生产收益得到大幅度提升,农民惜地意识增强,种田积极性提高。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农民不希望土地平整影响农业生产时机,因而有时产生了对土地整理的抵制情绪。二是村民普遍知道,土地整理是政府为民众办实事。但他们对项目建设标准期望值过高,期待土地整理能解决他们目前生产与生活中的所有问题。由于土地整理项目本身投资有限,施工单位只能按设计施工,不可能满足项目区所有农民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部分村民以施工没有达到标准为由对施工方产生不满情绪,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村民扰工、阻工现象。为此项目管理部门不得不花费大量人力、财力进行协调,增大了项目投资,拉长了项目建设工期。
2.从土地整理的过程来看,土地整理项目具体
实施主体与土地整理所在地的产权主体不一致。
土地整理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公司。公司与土地整理项目承载主体是两个主体,这两个主体之间的利益不一致,承揽土地整理项目的公司,主要目的是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工期要求完成工程施工,赚取利润。项目实施所地的居民,不仅希望得到项目设计所载明的新增耕地、原有土地质量的改善以及公共设施的改善,而且,也希望从土地整理项目中获得更多的利益,包括家庭劳务收入的增加、更多的就业机会。很明显,两者的利益是有巨大的区别。
但在现行实施方式下,无法避免土地整理具体实施单位出现以下行为:一是为了节约成本,多使用劳动力特别是当地劳动力,尽管这样做,可以增加当地居民从土地整理项目中获得更多的利益,包括家庭劳务收入的增加、更多的就业机会;二是在利益驱动下,施工单位采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骗取政府资金等不当或者犯罪行为;三是不愿意多考虑当地的长远发展,做“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工程上突出外形的“美观”,对工程的功能考虑较少。
3.从土地整理中的土地权属调整看,不同权属主体协调困难,协调成本很大。
要实现土地整理目的,满足土地整理要求,必须对项目区内沟、渠、田、林、路、村进行统一规划,综合整治。现行的土地所有权事实上是以组为基本单元,承包经营权是以户为基本单元的。一般说来,一个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会将上述两类界线全面打破。由于现行项目比较大,往往超过农村经济组织的地域,同时,由于农村现行的是农民家庭承包经营,因此,土地整理必然要打破原有土地所有权界线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界线。《土地承包法》第九条规定:“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显然土地整理后的权属调整在贯彻《土地承包法》时遇到众多矛盾。
这些矛盾使得土地整理项目施工过程必然是困难重重;竣工验收后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的调整和重划存在许多难以预料的困难,延误了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进度,耽误了农时,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在这种背景下,不同权属主体协调困难,协调成本很大。
二、土地整理实施方式创新的基本设想与优势分析
1.土地整理实施方式创新的基本设想
一是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户多户联合体为项目实施主体。在国土资源部门和乡镇政府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主体作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户多户联合,结合本地资源实际,民主决策农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自主 实施或者招标引入投资者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理项目。
二是综合考虑城镇建设用地需求、土地市场平衡、保护农民权益等因素,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的市场交易机制。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户多户联合体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的初始供应者。各级政府或或者其他项目业主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的需求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在共同的交易平台进行公平交易。
三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户多户联合体通过交易获得的收益,由其内部按照民主决策机制,自主实施分配。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户多户联合体利用外源,按照市场化原则,分割相应的收益或者支付劳务费、资源占用(使用)费、管理费等。
四是国土资源部门等部门对土地整理项目的规划、设计、立项、实施等各个环节,制定相应的办法。国土资源部门和乡镇政府负责指导土地整理工作,国土资源对土地整理的技术标准、指标平衡等方面进行协调。
五是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可设立隶属于本级的土地综合整治中心(公司),承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户联合体无法自行实施的、需要动用大型机械的或者较为复杂的局部工程。承包费用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户多户联合体与该中心(公司)遵循市场原则协商。属于中心(公司)的资金,一律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审计,结余资金滚动纳入后续的土地综合整治工程。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户多户联合体更多实行服务外包。
2.新的实施方式的产权激励优势
新的实施方式,能够实现“三大主体”的重合,将利益冲突,转化为政府与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户多户联合体的一次易。
一是土地整理的实施主体与受益主体完全重合。受益(这里的受益,既包括土地整理项目本身对产权主体的受益,也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农民得到的就业机会、劳务收入、劳动技能的提高等)主体这是项目承载主体,也是产权主体。这种制度安排具有最大的激励效果。土地整理的后期管理问题也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因为土地整理的实施者会按照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进行,后期的问题就在土地利用中得到解决。
二是解决了土地整理资金投入定额标准问题。在新的实施方式下,土地整理的实施者与政府之间是一种竞价过程:作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的初始供应者来讲,它会将资金投入推进到边际收入等于边际成本的水平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的需求者也把出价等于其机会成本的水平上。竞价的过程,就是市场机制解决长期困扰政府的投资定额问题。
三是土地权属由村民内部调整。在一定社区范围内,村民对权属调整很敏感,对土地整理后受益预期也比较准确,同时,村民内部一般有很好的利益调整机制,要优于外部强行调整的机制。因此,土地整理内部的权属调整机制优于外部的权属调整机制。原有实施方式无法实现这一点。
三、土地整理实施方式创新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衔接
1.统筹安排使用土地整理项目和新农村建设中各种涉地、涉农资金。
政府各级财政的支农资金近年来不断增加,但由于涉及的部门及农业项目多,资金投入分散,造成大量的重复建设。农村土地整理项目与新农村建设在村庄整治,基础设施等方面内容是重合的,因此,应将资金统筹安排使用。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筹使用”的原则,把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中小水利、以工代赈、农村扶贫、退耕还林、中低产田改造等各类涉地、涉农资金打捆起来,综合安排,集中使用。将各种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土地整理项目不仅是单纯的土地整理和新居建设,内涵已有所扩展,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将村庄整治作为新实施方式下土地整理项目的重要内容。新农村建设主要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为指导,但由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区域内农业发展建设缺乏通盘考虑,无法确定中心村、自然村的选址、布局、规模、数量等指标,使得村庄整治难度加大,难以达到“村容整洁”的目标。因此,新的土地实施方式应与新农村结合起来,将村庄整治作为土地整理项目的重要内容,因地制宜制定标准,以农民集体组织或农户多户联合体为主体,以改善他们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为主要目标,实现村容整洁。
二是在新模式下应将土地整理与扶贫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贫困的农村土地由于经济的限制,在新模式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户多户联合体很难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积极性也不高。故新模式在运行过程中,乡镇政府要特别注意项目在贫困地区的宣传带动工作,通过积极的宣传,让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多户联合体充分认识到土地整理的积极效益,提高自主整治的积极性;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关的如补贴、税收优惠以及金融信贷等相关的优惠政策来促进和支持贫困地区的土地整理。
三是在新居建设过程中,还应构建相关的配套公共服务体系,如图书馆、文化活动室、体育中心、医疗站、公共厕所、垃圾处理站等等,使得农民的生活环境、生活习惯都得到改善,提高农民的思想素质。
2.新方式在收益分享中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民增收。
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农民增收,体现在土地整理上就是农民要真正地得到土地整理项目的经济利益。新的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式在收益分配与成本分摊上,应以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多户联合体的利益为前提,以市场原则、民主方式来进行成本与收益的分配,让农户真正直接获得土地整理项目的收益;在土地整理后的权属调整中,应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而不是行政命令来实现土地的规模集中,已利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这样,一部分农民就可通过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增加收益,而另一部分农民则可摆脱土地的束缚,流转到城市务工而实现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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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范围
项目区位于区洲乡、十美堂镇,东至区芦苇场,西抵十美堂民东、高粱村及洲乡杨家台、洲村,南抵洲乡洲村,北至澧水。所选项目区内地势平坦,交通方便,排灌水系较为完善,且有少量滩涂和荒地。
二、配套工程与资金保障
区将整合血防资金100万元,水利建设资金250万元,农业交通建设资金370万元,农业部门资金18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75万元,财政专项资金500万元,作为项目区内县级配套建设资金。
配套工程包括:渠道硬化,建沉螺池、拦螺网,滩涂改造,田间整理,道路硬化,桥梁修缮,改进排灌设施等。
三、建设工期
该项目规划实施期限为一年。为确保2011年春耕生产顺利开展,各项工程尽可能同步实施。项目工程拟分为80个标段,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工程于2010年8月开工,用6个月时间完成该项目。
四、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完善区内农田基础设施,改善耕地质量,推动项目区内耕地的生产力逐步提高,实现农田高产、稳产和土地资源的持续利用,促进当地经济进一步发展。项目完成实施后,新增耕地213公顷,耕地率7.6%。
五、项目组织实施机构
项目实施由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项目区内洲乡和十美堂镇成立相应的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处理项目区内的土地权属调查登记、权属纠纷调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调整、项目施工的宣传发动、项目综合整治后的土地经营权发包等工作。
区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组织实施、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工程招标、项目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区人民检察院、区纪委、区监察局、区国土资源局联合组成项目监督小组,负责对项目实施全程进行监督,全程参与项目的招投标,负责项目文件、资格审查等工作。
六、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主要内容及要求:土地数量和质量情况、工程建设完成情况、组织机构运行情况、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财务资金管理情况、土地权属管理情况、档案资料管理情况、工程管护情况。项目必须如期全面完工,达到规划设计要求。
检查验收程序:施工单位竣工自查——填写验收申请报告——区级自检自查——报市、省最终验收。
验收步骤:1、听取项目建设情况报告;2、实地查验工程建设、新增耕地和土地权属调整等情况,听取意见;3、查阅项目有关资料;4、反馈项目验收情况。
七、工程招投标和监理
施工单位确定:委托招投标机构采取分标段公开招标,择优确定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独立承担工程建设任务。
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确定: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下,优先在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备案、熟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和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采取邀标方式确定监理单位。
八、项目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管理机构: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具体负责项目资金日常管理和使用,若遇特殊情况和原因需调整支出,应按有关规定报批。
项目资金管理方式:
1.资金支付。支付项目资金时,应划清各项费用的开支界限,严格遵守费用的开支范围。工程款由施工单位申请,监理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和区国土资源局项目负责人按职责审核签署意见,并报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方能支付。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和现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资金支付的原始凭证,必须真实、有效和完整。
2.财务监督检查:由审计部门审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区环洞庭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领导小组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规划的龙头和管控力度,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一是完成了全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其中乡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已报国土部备案,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已完成并报省厅审查。二是完成了《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编制并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完成并上报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三是进一步完善预审制度,全年共安排28个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重点支持生态旅游项目用地以及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化农业发展用地需求。四是按照省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研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时编制完成了《市2013年度国土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报告》,对2013年度国土资源的需求供给形势进行了科学合理的预测,配合国土资源部对我市国土资源供需平衡工作进行调研,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五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解下达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合理安排提前预下达用地计划,发挥用地计划对用地结构调整的引导作用,重点保障首位产业、保障性住房、重点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用地。
(二)积极推进建设用地依法报批,严格执行征地程序,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截止目前,我市共依法上报新增建设用地18363亩(含江南集中区5101亩),其中农用地12451亩、建设用地3412亩、未利用地2500亩。已经省政府批准用地9617亩。批准保障性住房用地1172亩,全市1.7912万套保障性住房用地全部得到了落实。另外,S321西延(南沿江一级公路高岭至牛头山段)工程项目、东至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集中示范区道路和物流中心项目、县318国道改建工程(南陵至段)、人口学院、市精神病医院等一批重点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项目用地也得到了保障,促进了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精心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并及时公布。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编制了2013年市本级土地年度供应计划,并根据前五年住房用地的实际供应情况,按不少于前五年的平均数编制了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通过国土资源部土地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启动市区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根据省厅《关于印发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3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国土资[2013]93号)和《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全面启动了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并于11月上旬开展市、省级验收。同时,扎实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后续工作。下发了《关于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后续工作的督办通知》,督查督办,加快推进。目前我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率达97.7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率达97.8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率达97.62%。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通过了国土资源部检查验收。
(五)进一步提高地质资料信息管理和服务水平。完善全市地质资料汇交档案,全市195家采矿权全部建立了地质资料档案,实行统一监管。委托324地质队编制了《市城市地质调查》,着力做好为重大工程、民生项目提供数字资料产品服务,现已进入成果验收阶段。在全省率先开展1:5万地质灾害区划调查,石台县已完成外业工作,其它两县一区完成了项目招标和方案评审工作。
二、全面实施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促进经济发展转型
(一)精心安排,做好土地出让工作。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推介宣传力度,通过平面媒体、网络、编印宣传册等方式大力向外宣传推介。利用闽商商会换届和全国第三届绿运会之机,分别在合肥、举办了三场土地推介会,百余企业参与,效果显著。截止目前,全年出让土地749.66公顷,成交价款57.44亿元,其中市本级16宗,面积96.3公顷,实现出让价款13亿元,占年初目标任务的162%。
(二)加强土地出让金的清欠和追缴工作。对市本级近年来土地出让金交纳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分类制定清缴措施,采取电话催交、下发催交函、上门催交和约谈等多种方式,严格兑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加大土地出让金的催交力度。截止目前,共追缴入库土地出让金7.35亿元,有力维护了国有资产收益权益。
(三)强土地供后监管。对近几年市本级出让地块出让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充分发挥土地动态监测系统的作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实行动态监管,对未能按合同约定如期开竣工的下发监促整改通知书。
(四)积极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利用土地的清理处置。加大闲置、低效利用土地清理处置力度,拟定了《市闲置及低效利用土地处置办法》,并提请市政府出台。开展土地出让合同履行情况检查,及时解除了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启动了5宗涉嫌闲置土地调查工作,累计依法收回土地287亩,核减正威电子用地1000亩。大力支持标准化厂房建设,全年全市计划兴建标准化厂房493万平方米,截止目前在建标准化厂房186万平方米。开展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县已荣获“全国节约集约模范县”光荣称号,东至县正在稳步推进创建全国节约集约模范县工作。
三、不断完善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切实守住耕地红线
(一)开展2012年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按照市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对各县、区人民政府2012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包含2012年度实施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进行了考核并打分。市政府对考核优秀的东至县和贵池区分别奖励200万元和100万元。
(二)督查指导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和验收。一是开展月调度,督促和指导各地开展土地整治。东至县大渡口镇胜利镇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的农地整理部分于7月2日至3日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验收。涓桥镇1.32万亩土地整理项目、大渡口和胜利镇2.76万亩土地整理项目已分别完成100%和97%,将于年底前完成验收。二是强力推动实施清溪河上游“先行复垦”项目。按照市政府有关部署和要求,今年8月份以来,对市重点工程清溪河上游“先行复垦”项目进行现场调度,每10天开展一次,调度通报至贵池区人民政府,并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取得了良好效果。该项目于9月底基本完成了土地复垦任务,局部调整方案业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批,验收材料已上报省厅。
(三)积极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今年我市计划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13.26万亩。其中贵池区2.8万亩、东至县6.86万亩、县3.1万亩、石台县0.5万亩。目前各地的基本具备项目已基本完成。稍加改造项目贵池区已基本完成,东至县完成75%、县完成50%、石台县完成60%,年底前完成验收和报备。
(四)推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建库工作。始终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常抓不懈,强力推进。于今年4月底至5月初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县(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进行了市级初验,原则上全部通过验收,同时督促各县区按照市级验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整改,全部整改到位后申请省级验收。目前,各地正在按照国土资源部最新的数据库建设规定,重新整改完善。
(五)不断完善补充耕地项目实施管理机制。一是到各县(区)专题调研新增耕地工作,对新增耕地实际利用情况和后备资源有关情况进行实地调研查看,指导和帮助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二是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池国土资[2013]251号),重点从补充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资金,项目验收等方面做了明确要求。建立了补充耕地项目复核制度,健全了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制度,规范了民间资本投资补充耕地的指标管理,从而进一步规范了补充耕地各个环节,以达到“数质并重”。三是今年省下达我市补充耕地任务8000亩,目前经省厅验收确认的补充耕地面积为750亩,有7092亩已实施完成并开展验收。另外,根据省厅“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土地整理项目验收确认的新增耕地也可纳入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的精神,今年全市预计完成验收确认的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土地整理项目新增耕地约5200亩,今年可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六)做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保持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一是完成了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信息套合标注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四下三上”的工作方案要求,我市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已经完成了“四下三上”,完成了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与国土资源部批供用综合监管平台套合数据信息的标注工作,并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的验收并报国土部,并将下发的“四下”成果将应用于卫片执法检查、土地报批及地籍信息化管理平台。二是下发了《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日常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工作机制,做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日常工作,为土地资源管理做好基础服务。
(七)认真配合南京督察局开展2012年度用地报批集中审核督查工作。今年3月,按照南京督查局、省国土资源厅要求,精心组织安排、积极准备材料,认真配合南京督察局开展审核督查工作。对南京督查局提出的整改问题,积极督促各地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方案报南京督察局。8月,南京督察局对我市前一阶段的整改工作进行了再次检查,在充分肯定前一阶段整改成果的同时,也指出了征地过程中存在的一些新问题,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纠正完善,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八)进一步强化“批、供、用”监管平台应用。将“批、供、用”监管平台应用作为当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日常性工作来抓,购置专门设备、指派专人,定期维护和更新监管平台信息数据。一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报批审查工作的通知》(池国土资[2013]280号),采取建立土地报批动态管理数据库、委托市局信息中心审核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成果和是否符合总体规划、对疑问地块进行现场复核、建立土地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等四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土地报批工作,提高用地报批信息化管理水平。二是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3]467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3]1696号)通知,市、县(区)局积极采取措施,在局门户网站的“建设用地报批项目查询”、“用地审批”、“公示公告”、“业务公告”专栏,及时公开建设用地批复文件、被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和用途等相关信息,公开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内容,提高征地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九)不断加强土地执法力度。一是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时拟发了《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建立卫片执法检查周报告制度,召开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推进会,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并成立督察指导组于8月6日至9日到三县一区督察指导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全面查清了违法用地图斑。二是狠抓土地矿产变更调查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针对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全市上报违法用地49个图斑,通过督导,全市立案并作出行政处罚49件,没收建筑物44541平方米,没收违法所得9.6万元,拆除建筑物3493平方米,罚款50.56万元。针对部下发我市2012年度458个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疑似违法用地图斑,3个矿产卫片疑似图斑,全面细致核查整改,全市违法用地51宗,共立案查处土地卫片违法案件41件,已基本查处落实到位,罚款51.0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4.3万元,没收建筑物5.114万平方米,已申请法院建筑物面积0.52675万平方米;非立案处理10宗,自行拆除复耕面积24.61亩。立案查处矿产卫片违法案件2件,没收违法所得36.68万元,罚款3.084万元,1宗为历史开采遗迹,作为非立案处理。同时,认真开展个案查处工作,截止目前,今年市本级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4件,没收建筑物1648.4平方米,罚款16.1532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件。立案查处矿产违法案件3件,罚没款114.89万元;移送公安1件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案件。三是创新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积极同公安部门沟通合作,在县区设立国土资源警务室,目前,县、东至县“国土资源警务室”已挂牌运行。同时,指导相关县、区政府出台了具体监察问责办法,将问责措施延伸至乡镇。四是不断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今年3月,组织开展了对市、县两级164名执法监察人员全封闭执法资格及业务培训,并进行考试考核。五是认真开展执法模范县创建工作,申报东至县为“全省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创建活动参评单位。
(十)及时受理办结群众来信来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截止目前,累计受理各类件40件,其中来访来电30件,来信10件,已办结39件,另1件正在办理中,办结率97.5%,全年未发生突发事件和,总量同比有大幅度下降。
(十一)不断强化教育和培训力度,认真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认真研究部署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分解年度廉政建设任务。结合市委市政府“三查三评”活动,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三十条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二十条规定”,强化机关内部管控。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内部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促进廉政建设。二是利用周五学习日、中心组学习、干部在线学习、“大比武、大练兵”知识比赛等形式,积极组织全系统干部参加培训、学习,不断提升业务知识。三是对全市国土资源系统15名干部进行了考察,提任15名同志,启动并完成了机关13个科室主要负责人交流轮岗。
四、加强领导,保障实施
省厅2013年双保工程实施方案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向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市政府就认真开展好全市2013年“双保”工程行动作出了明确要求和部署。一是成立了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双保工程”领导小组,强化保障、提升规格,形成部门联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制定下发了市《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3年行动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目标,将工作逐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三是印发了《市国土资源局开展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3年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细化措施、明确任务。利用“6.25”土地日等重大时点、节点,进行广泛宣传;在日报发表宣传专版,在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双保专栏”中发表信息,大力宣传我市国土资源建设成果。
五、2014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深入开展“双保”工程行动。加强对农村土地整治、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等重点工作调度,加大土地开发复垦新增耕地工作力度,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确保我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有增不减。科学把握政策,依法积极报批土地,为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用地提供有力保障。
(二)构建理性土地供需机制。切实健全完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标准体系、政策措施和退出机制,加大土地供后监管和闲置土地清理力度,努力提高供地率。积极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对达不到投资强度的工业企业实行退地政策,鼓励退厂进园。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应有作用,科学组织土地出让,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三)加快实施美好乡村建设,统筹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土地整理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科学安排拆迁安置点及建新区的建设用地比例和布局,优化农村土地利用结构,促进我市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加速推进城镇化进程和城乡统筹发展步伐。
一、上半年工作小结
1、努力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工作。2020年全县夏收小麦142万亩,亩产在410公斤以上,其品质、单产比上年显著提升。全县水稻种植面积288万亩,杂粮面积25万亩。受旱情影响,计划水稻改种面积44万亩。我县上半年累计蔬菜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累计产量达到30万吨,累计产值达到8亿元。都市圈合作共建供肥蔬菜基地项目全县新建供肥蔬菜基地947.5亩,明确10家蔬菜种植基地,已经完成企业申请、村乡核实并与财政部门联合下达实施方案。
2、努力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省下达我县治理面积13万亩,2019年10月份陆续开工建设,截止到6月底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当前正抓晴好天气组织乡镇、施工单位逐标段验收,市农业农村局已组织专家对我县验收,等待批复。2019年农田建设“最后一公里”项目省厅安排计划19万亩,现已全面施工,竣工时间计划在11月底。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12万亩安排在9个乡镇18个村,投资18040万元,目前已经完成初步设计、市级批复,等9月份水稻收割完成后即可开工建设。2020年“最后一公里”省农业农村厅安排我县17.49万亩任务,涉及16乡镇21个项目。目前项目初步设计已经经过专家评审,完成县级批复,7-8月份完成招标工作,计划9月开工建设,11月底竣工验收。
3、努力抓好现代农业发展。2020年10家企业被认定为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通过复审的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49家,新认定的市级龙头企业18家,新认定的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5家。31家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94个品种获得“绿色食品”认证;10家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12个品种获“无公害食品认证”;5家企业12个品种获“有机食品”认证;“虾田米”获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认证入选“中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产品;30万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续报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批复,期限5年。
4、努力抓好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逐户摸排,精准界定确定具备实施农业特色产业扶贫条件的贫困户。把是否具备产业扶贫条件,具备哪类产业扶贫条件作为脱贫大数据平台中贫困户的基础信息之一。目前共摸排4.2万户对象户,已完成在省办系统内标注,全县第一批产业到户奖补共打卡发放了5755.9万元,涉及20449户。
5、努力抓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大力开展了“干净整洁迎新春”行动,全县出动清理车辆2.3万台次、出动人工8万人次、清理垃圾4.3万吨、清理沟塘河渠2.9万米、清理草堆杂物2.7万处、清理乱搭乱建1883处、清理废弃广告牌4045处、清理无功能建筑1177处。积极开展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下发了《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霍农工组〔2020〕6号)文件,对全县厕所进行摸排登记整改,目前对59403户厕所进行了排查,排查出42285个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完成。
6、努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色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谋划、统筹部署,转变工作思路方法,更加注重质量提升,坚持扶优扶强,促进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内强素质、外强能力,抓好规范提升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加快提升发展质量。抓好试点示范。开展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今年上半年,全县新培育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7家,家庭农场11家,省级示范合作社3家,家庭农场5家。下半年力争培育国家级示范合作社1--2家。深入推进联合与合作。在继续培育壮大一批单体新型经营主体的基础上,引导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依托选定的县级产业发展带头人、乡镇级产业带头人,充分利用我县农业特色产业资源优势,开展多元融合发展,实现优势互补,构建利益共同体,培育一批产业竞争力强、区域知名度高的品牌联合社。
7、努力做好农村改革试点工作。结合“两项改革”集中整治行动,切实落实好市级抽查反馈的问题。全面完成2018、2019年度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完善“三资”平台管理。结合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三资”管理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继续严查“三资”引发的腐败问题。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内容、范围、方式、责任等方面进行细化和规范,建立健全简单明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三资”管理权力运行流程,做到让基层干部会操作,让农民群众看得懂。加大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力度,特别要对“三资”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强烈村进行专项审计。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健全宅基地管理体制机制,完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改革,推进建立依法取得、节约利用、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农村宅基地制度体系,为乡村振兴提供制度保障。
8、努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2020年我县起草了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推进服务标准、服务质量、服务主体名录、服务事项清单、服务主体信用等行业管理制度建设,加强服务价格指导,鼓励充分竞争,形成合理价格,保障农户利益。加强服务平台建设,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更大范围的服务供给与需求线上对接,推动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信息建设,全县60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实现注册登记。
9、努力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前农产品快速检测已完成8695个,完成率57.6%;农产品追溯体检建设已完成45家。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入驻国家或省追溯信息管理平台已有47家企业入驻国家平台,92家企业入驻省追溯平台.
10、努力抓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2020年全县计划培训新型职业农民80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培训600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550人,产业扶贫带头人50人),专业生产型培训50人,技能服务型培训15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县通过公开招标,遴选了县水产站等五家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目前全部开班,9月底完成全部教学任务。
11、努力推进基层农技推广项目。组织全县农技推广部门和农技人员,一边战斗在抗疫一线,一边进村入户指导农业生产:截止到2020年6月24日,全县各级农技推广部门各类技术指导意见630次,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介开展宣传360余次;全县共遴选261名农技指导员,他们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QQ、中国农技推广APP等媒介,开展线上技术指导服12560人次,接受电话、微信等各类技术咨询14280人次;通过开展包村联户服务,深入田间地头,线下实地指导服务23650人次,印发明白纸、科技政策等资料8.9万份。全县共遴选1305名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通过他们带动26000多户农户发展生产;农技指导员帮扶指导522户贫困户,帮助他们通过发展产业实现脱贫致富。
12、努力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按照县2019年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益农信息社)建设整县推进实施方案(霍农工组办[2019]14号)要求,上半年已完成第二批289个益农信息社及信息员的摸底统计工作下步准备,联系四创公司对289名信息员进行益农信息平台操作培训。届时,全县共建益农信息社320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0%。做好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系统填报工作,力争7月初完成数字填报并通过上级部门审核。配合百食轩有限公司申报“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工程申报。
13、努力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制定2020年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工作,落实秸秆产业化利用项目,拟定奖补范围和资金标准。及时兑付秸秆收储场(中心)建设奖补和运费补贴,协调秸秆收储主体与外地生物质电厂签订购销合同,签订数量达8万吨。督促各收储实体做好小麦秸秆收储工作,全县午季秸秆收储量达6万吨。着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率。及时启动中央财政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投资600多万元;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五化”利用奖补力度,制定优惠政策,全县已发展秸秆能源化利用企业9家、原料化3家、肥料化3家。大力推进秸秆机械粉碎还田。加强农机作业管理,全县统一要求小麦收割机械必须加装秸秆粉碎装置,留茬不得高于15cm。
14、努力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以创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为切入点,全面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县级仲裁庭、乡镇调解庭和农村调解小组的作用,依法、公正、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上半年共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仲裁案件达58余件,结案33件。(受疫情影响,很多案件刚刚送达,还没有开庭)有力的保障了我县农业农村和谐稳定。
15、努力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一是努力抓好党建工作,认真统筹谋划,研究制定局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和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党建工作。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推进学习常态化,认真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完成县委巡察整改工作任务,推动工作高质量完成。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对各党总支,支部党建工作业务指导,认真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任务,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应用四种形态,共提醒谈话8人。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拔使用股级干部7名。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细化工作责任,突出教育管理。做好文明创建和双拥工作。二是努力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闻庆东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加强对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积极做好局机关工作人员及全体站、所、场、公司人员自身疫情防控工作,全局未发现一例感染病例和疑似病例。强化小区包保和办公室值班,包保城关镇阳光名苑小区,每班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在岗在位,确保疫情期间信息畅通,安排部署落实到位。加大对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的疫情防控,特别是对畜禽养殖企业,印发明白纸和一封信,确保经营人员和养殖畜禽的生产安全。加强企业复工复产,确保全县菜篮子和米袋子安全。粮油、蔬菜、肉蛋等食品市场供应充足,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保障防控物质供应,局党组积极筹措资金,及时购买口罩、消毒液、消毒酒精等必需防控物质和用品,及时购买生活必须品确保阳光名苑小区包保人员值班值守。积极做好绿色通行证发放工作,主动配合交通、经信部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农资物质储备、蔬菜、粮油运输配送,春季农业生产物质储备充足,市场供应畅通。加强疫情期间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扎实开展农业特色产业对象摸排统计工作,积极帮助带贫主体复工复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农产品滞销问题,精心组织安排为贫困户购买鸡苗工作,迅速开展产业发展指导服务。三是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贯彻传达国务院、省、市县会议精神,研究制定2020年局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渔业船舶水上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环境污染、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农业地震、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水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种子突发事件、非洲猪瘟疫情、农机事故应急等12个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对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合作社生产管理、农田建设现场安全管理;重点行业安全管理,农药、化肥使用安全等上半年督查检查20余次,上半年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四是做好维稳工作,对重点单位重点人员明确包保人员,确保“两节”期间和“两会”期间无越级上访事件,主动接触矛盾,真心真情化解。五是做好扫黑除恶工作,针对原茧丝绸公司王永明强占集体公房,局已按程序进行,案件在推进中。六是抓好民族宗教工作,认真做好局宗教联系马店镇马店教堂工作,配合乡镇做好非法传教点普查工作。七是推进招商引资工作,2018年引进的方硕食品有限公司二期项目2020年投资一条小龙虾冷冻包装生产线3000万元已完成。2019年引进鑫淼橡胶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投资1.145亿元,截止目前已完成投资9000万元。2020年引进北京西拓联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沼气工程和固化有机肥1.3亿元项目和深圳中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8940万元项目正在深度洽谈中。八是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对潘集农场、十里井棉种场、户胡农场、冯井农场、茧丝绸公司、种子公司等经营性事业单位进行改制,目前已完成资产登记,征求意见、职工签字等工作。加强推进统筹解决县属困难企业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认真落实霍政办秘[2020]62号通知精神。
县农业农村局上半年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困难和问题,一是农业产业化生产水平不高,虽然是产粮大县,但一产比重低,农产品加工产值负增长;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太多,虽然每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水利最后一里公项目建设,极大地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但由于面小,加上乡镇缺乏有效的设施监管,前修后毁,象今年前期的干旱和目前的雨水重大水灾渍害等,造成一定的农田损毁,影响农作物收成。三是环境整治工作任务重困难多,特别是农村改厕工作,由于前期所建厕所标准不高,质量不高等,造成现在整改困难特别大,加之农户使用保养不到位,省市督查多次发现问题,前面刚改好,后面就出现问题。四是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过去的业务在自然资源局,没能很好的沟通与对接,责、权、利不明确,造成农户分户、办宅基证等困难问题。五是机构改革后,业务量增加巨大,而人员年龄结构老化,知识面断层等,造成部分工作应付多,顾此失彼,重点工作不突出,常规工作亮点少。六是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数量多质量低,没有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科技水平不高,现代农业发展慢,由于多种因素影响,传统农作物会出现增产不增收现象,缺乏市场竞争力。针对以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并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1、加强水稻等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技术指导,防控重大病虫害发生,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粮食生产目标责任,确保全年粮食收获面积稳定在465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180万吨以上。
2、年底完成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任务8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完成2019年度和2020年度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任务,并完成县级验收。认真谋划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计划和实施地点。
3、按时完成今年“三品一标”任务17个。下半年继续申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努力打造我县农产品品牌。继续培育壮大我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培育5亿元以上行业领军骨干企业3家,亿元以上龙头企业10家。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做精做亮小龙虾产业,优化提升皖西白鹅产业和朗德鹅产业,加强“三品一标”认证。
4、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农业产业扶贫任务,完成2020年贫困户产业奖补打卡发放工作。
5、继续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6、进一步做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提高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动力。
7、切实巩固好农村“两项改革”成果,深化村级“三资”管理平台升级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健全微权利E监督系统及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系统。
8、加快农产品检测速度,力争超额完成50%以上。继续开展追溯体系建设。再完成5到10家。继续推动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入驻国家和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种植养殖生产经营单位名录信息化数据库建设,继续推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
9、督查新型农民培训工作,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加强对各培训机构工作指导和监督,确保9月底全部完成教学计划,10月底全部完成验收、总结、财务审计工作。
10、全面落实秸秆综合利用“五化”利用项目建设,确保序时进度加快中央财政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进度。
为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农村土地资源有效利用,根据《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市户籍制度改革转户居民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处置与利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157号)、《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复垦管理实行地票价款直拨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162号)、《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处置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166号)、《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调整地票价款分配及拨付标准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17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县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就我县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退出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退出
(一)办理条件
2010年8月1日后转为城镇居民并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的转户居民均可办理。
(二)补偿标准
转户居民自愿退出能复垦产生地票的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的,以房地产权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为合规性证明,以证载宅基地面积及其地坝面积为准,按12万元/亩预付价款;待复垦验收合格并交易后,按实际交易面积12万元/亩结算地票价款。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待转户居民退出的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复垦验收合格并交易后,按实际交易面积2.1万元/亩直拨地票价款。
转户居民自愿退出暂不能复垦产生地票的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的,以房地产权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为合规性证明,以证载宅基地面积为准,按9.6万元/亩的收购价一次性结清价款。
(三)办理程序及支付方式
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的退出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经入户地公安部门审批办理整户转户手续的居民,可持下列要件向户口迁出地镇(街道)户改办提出退地申请。需提交以下资料:
(1)原农村房地产权证;
(2)转户居民家庭户口簿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材料;
(3)公安机关出具的整户转户的确认通知书;
(4)在城镇具有下列之一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
①房地产权证;
②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③租赁住房的证明材料。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各镇(街道)户改办收到申请后,应对转户居民的相关条件和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不合格的,应向转户居民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
初审合格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对转户居民家庭人员情况和证载宅基地面积及其地坝面积进行清理丈量、登记造册。清理丈量过程中应组织相邻关系人、权利人根据宅基地的权属对其地坝四至范围、面积等内容进行现场指界,附注现场示意图,签订现场指界备忘录。对证载宅基地及其地坝的四至范围、面积与权属有分歧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协商;协商不成的,报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解,并形成书面意见。同时,对转户居民退出的宅基地及其地坝面积能复垦产生地票或暂不能复垦产生地票提出书面意见,在所在村民小组(社)张榜公布3日后由转户居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县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签订自愿退出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协议。
各镇(街道)户改办应在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协议和其他申请材料报县国土房管局审核。
3.县国土房管局应统一登记造册管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4.转户居民按照协议约定实际退出宅基地、附属设施用地及建(构)筑物后,原房地产权证交县国土房管局按规定注销,县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按相应补偿标准,对转户居民以直拨方式预付价款或支付收购价。
5.县国土房管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对转户居民退出的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进行复垦,待复垦验收合格并交易后,按实际交易面积直拨地票结算价款。
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
(一)补偿标准及使用范围
1.复垦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其中合法“一户一宅”或通过继承、赠予和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有偿流转等合法途径取得的“一户多宅”,农户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得价款按照85:15比例分配。农户所得价款按12万元/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价款按2.1万元/亩执行。
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其他“一户多宅”,按照无主房进行复垦,宅基地所有权权利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相应地票价款,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我县征地拆迁农村房屋补偿标准向原房屋所有权人给予补助。
2.复垦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及经公示确认无具体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用地的,地票平均价款扣除复垦项目成本后,剩余价款全部归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按14.1万元/亩直拨至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3.复垦镇(街道)企业用地的,地票平均价款扣除复垦项目成本和给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得价款后,剩余价款全部归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价款不低于2.1万元/亩。按14.1万元/亩直拨至有关镇(街道)企业用地使用权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价款主要引导用于农村土地整治、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利用、农民集中居住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新农村建设。
(二)办理程序及支付方式
年8月1日起,申请地票交易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直拨地票价款到每个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权利人。为保证地票价款直拨工作的顺利推进,各镇(街道)应逐户逐宗对登记涉及的农户和集体经济组织基本信息、对应的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面积、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建立档案。
1.丈量。各镇(街道)应组织3名以上人员(国土房管所必须派1人)对复垦范围内的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进行实地丈量,登记造册。丈量过程中应组织相邻关系人、权利人根据宅基地的权属对其附属设施用地四至范围、面积等内容进行现场指界,附注现场示意图,签订现场指界备忘录。对附属设施用地四至范围、面积与权属有分歧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协商;协商不成的,报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解,并形成书面意见。
2.公示。在丈量核实基础上,计算出复垦农户应得预付价款后,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和项目区较集中的地点张榜公示,公示期限3天,接受群众监督。
3.审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办人员核实无误并公示无异议的,在社、村、国土房管所签署意见的基础上,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复垦农户签订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复垦协议,收回原房“两证”或房地产权证,交县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侍复垦后注消。
4.兑付。经农户在领款凭据上签字确认后,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12万元/亩将预付价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兑付到农户银行账户。待复垦验收合格并交易后,按实际交易面积12万元/亩结算地票价款。同时,按照渝国土房管发〔〕16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直拨至有关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费在项目经市国土房管局验收确认后,按照渝国土房管发〔〕16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直拨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实施模式
农村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复垦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县国土房管部门作业务指导的模式实施;除农村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以外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由县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直接实施。县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在全市农村土地整治中介中,直接选择项目的测绘单位、规划设计单位、竣工测量单位、招标单位和监理单位。
(四)工作职责及资金使用
1.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县国土房管部门负责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的组织管理工作。县农业部门负责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土壤质量的检测,并出具土壤质量检测报告。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应对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虚报复垦面积套取地票价款、克扣农户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面积或侵占地票价款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工程成本使用
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工程成本包括工程施工费、前期工作费、竣工验收费、工程监理费、安全配套费。工程施工费按不高于1.2万元/亩预算,包括建(构)筑物拆除、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和其他工程建设费;前期工作费2200元/亩、竣工验收费400元/亩、工程监理费300元/亩、安全配套费100元/亩。
3.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实施资金及结算方式
县地产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方式,为全县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提供资金保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宅基地复垦项目所需资金,通过向县地产公司借款的方式实施,具体核算方式按财务核算相关规定执行。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宅基地复垦项目获得《市建设用地整理合格证》后,县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项目发生的工程施工费、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安全配套费,按项目备案实施方案预算金额结算;对复垦农户的9.6万元/亩预付价款按银行提供的农户银行账户收入凭据证明据实结算。
一、基本情况
近三年来,我县累计实施城市重点工程近30个。全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较多,拆迁房屋1400余栋(总面积达34,3万1112),90%以上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做好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城乡发展的空间布局,提高了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但是,土地征收拆迁对农民群众的影响也较为明显,为此,我县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完善征收工作制度。在工作规范上,为使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始终在科学规范的原则下开展,我县早在2008年就分别出台了《兴国县县城规划区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兴国县县城规划区内预留土地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环节、预留土地、补偿标准、计算方式进行了明确分解和细化。其中,明确了村集体预留土地的标准,用于村民建房、公共设施建设和生产经营。但鉴于城市规划管理、杜绝私搭滥建的需要,实际落实的预留地面积不多。特别是在2011年6月份全市开展集中整治违法违章建筑工作以来,兴国县委、县政府明规定不再执行预留地政策。同时,针对实际工作中因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导致原有拆迁补偿标准现难以被群众接受的现状,我县目前正在积极组织调研,近期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补偿标准进行合理调整。在队伍建设上,专门成立了兴国县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协调办公室,专职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征地拆迁协调、实施工作,单位性质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现配备有正科级常务副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在编干部6名,借调人员近20名,三年来共提拔重用参与征地拆迁干部22人。
2、落实补偿安置措施。征地补偿方面,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和《关于公布全省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规定标准,把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直接拨入村开设的征地补偿专户,依法发放和使用。拆迁安置方面,我县对征地拆迁(含国有、集体土地)对象,实行产权调换、宅基地安置并行的做法,其中宅基地安置是在对拆迁房屋按重置成本进行货币补偿后再按主体房占地1:1返宅基地安置,目前全县使用土地安置面积600余亩。2011年6月以后,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杜绝私下非法交易土地,我县明确县城规划区内新征地项目不再设立宅基地安置区,土地房屋征收过程中所涉房产一律实行实物或货币安置。房屋征收原则上以政府统建房或货币安置为主,对农民强烈要求以宅基地安置的,按规定安排在县城规划区以外异地安置,并按程序报批。社会保障方面,严格按照《关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8]82号文件)和《关于印发兴国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兴府办发[2009]14号)规定,对符合人均耕地低于0.3亩以下标准的失地农民,由乡、村、组登记造册报县农业局审核后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目前我县已经发放失地农民证4900本,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4400人,办理被征地农民低保1500人。
3、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一是按程序组织征地。即按照县政府项目批复或发改委立项批复一征地公告一组织现场调查一拟定补偿安置方案一进行实地丈量登记到户一组织听证一与村、组签订征地协议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一资金发放支付登记一组织材料依法报批一依法供地程序进行征地工作。真正做到征地工作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按程序组织听证。每次征地均由县国土部门按规定组织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听证会,参加人员包括乡村组干部、征地农户代表、项目指挥部工作人员、社保局、民政局等,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的合理意见、诉求尽量予以采纳和满足。三是按程序组织拆迁。按照“拆迁方案公开、拆迁数据公开、补偿安置公开”的原则,坚决做到依法按程序组织拆迁工作,在依法办理项目用地的征地拆迁合法手续后,由县拆迁办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中介机构做好土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现场勘测调查、登记、丈量、评估等工作,协调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以合法的征地拆迁主体名义与被征地拆迁单位、个人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严格落实县城规划区征地拆迁工作方案。2008年起至今,共拆迁房屋1400余栋,其中依法33栋。
4、依法打击违章建房。自2011年8月起,全县展开了声势浩大、效果明显的违法用地、违法违章建筑集中整治行动。明确整治范围,依法将全县所有未取得规划、用地、建设等许可证,非法侵占国有、集体土地或在自有土地上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加层)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全部列入整治范围,并将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作为打击整治重点。强势推进整治,从纪检、国土、城建、城管、房管等部门抽调专门工作人员,并由县财政拨出专款,成立了兴国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专司拆违的组织协调工作。对违法违章建筑采取限期自拆、相结合的办法,强势推进集中整治工作。至2011年底,共拆除违章建筑271户、4.2万平方米。
二、存在问题
我县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加速新型城镇化奠定了一定基础,但从总体上看,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制度设计存在缺陷。《宪法》和《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房屋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国家实施土地征收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即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土地征收得以实施的前提条件,如不存在公共利益的需要则无土地征收可言,但对“公共利益的需要”法律却缺乏明确的界定,使得基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公共利益的需要”的界定很难把握。在为一些重点工业项目、城市建设项目实施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过程中,较难拿出比较直观、可以使群众立即接受的征收理由。
2、征地拆迁难度加大。2011年,国家颁布实施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随着新条例的实施,过去征地拆迁过程中可以采用的行政手段受到限制,新条例也更加着眼群众权益,群众对房屋征收拆迁的利益期待随之提高。与此同时,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问题尚无专门的法律法规可资适用,征收补偿工作难度加大。具体到我县来看,已启动拆迁的各重点工程建设范围内,还有近百栋房屋未拆迁到位,大部分拆迁户因拆迁安置补偿标准问题拒绝签署补偿安置协议,其中有些拆迁户的违法拒征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
3、保障措施急需完善。对失地农民来说,农村集体土地具有双重性质,不光是生产资料,还是农民群众的社会保障基础。从被征地农民的角度出发,其考虑的着眼点首先是眼前利益;由于自身素质的局限性,失地农民也不能对失地后的生活作出较好的安排。我县虽然针对失地农民采取了诸如办理养老保险、低保等安置措施,但这些安置措施能起到的实际作用非常有限,大多数失地农民都是领到一次性货币补偿费后自谋出路,很多人拿着征地补偿费坐吃山空后生活陷入困境。
三、几点思考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是一项涉及面较广、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不仅需要完善的政策法律体系,还需要有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更需要在推动城镇化进程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之间掌握好平衡。
1、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就集体土地征收工作而言,《宪法》第10条和《土地管理法》第2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但是国家法律至今尚未对“公共利益的需要”的法律内涵与外延作出相应的规定。因此,从长远来看,应对“公共利益的需要”进行法律解释或界定,以便于基层在实际操作中确定启动征地程序的合法理由。就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而言,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出台相应的法规,在国家、省级层面一时难以出台法规之前,建议市政府出台一套适宜赣州本地操作的拆迁工作规程,让各县市在工作中有权威性依据。
2、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实行评估前置,科学设定评估标准,可以考虑在启动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之前,对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风险、难点及容易引发的隐性矛盾,委托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系统性评估。实行风险预警,对未经风险评估,或风险评估结果显示存在重大问题的项目,风险评估机构可以向相关单位提出征地拆迁风险预警,相关单位依据评估结果对项目的可行性再次确认,并调整相关措施方案,做足做好突况应急准备,必要时应当对项目进行重新规划设计。
3、扩大群众参与深度。尝试建立公众(被征地农民)参与、公开查询、申诉举报等制度,加强全社会对土地征用过程的监督,确保在征地补偿中农民的话语权得以实现,农民的真实意愿能够得到表达。这样不仅可以增加征收补偿制度的透明性,减少征地过程中的纠纷,更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要着力在听证环节上做文章,现行的集体土地征收程序虽然设置了听证环节,但是群众表达诉求的途径依然不够畅通。因此,要提高被征收人在土地征收实施中的参与度,必要时可以将听证前移至需征地项目启动实施之前。同时,在确定参与听证的人员时可以尝试适当扩大范围,除必须纳入的群众代表、职能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人员外,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家纳入听证参与范围,起到广泛收集民意的效果。
关键词:农业农村;经济运行;问题对策
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大同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以重点扶持培育“1+3”项目为抓手,积极应对困难和挑战,农业农村经济克服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等不利影响,持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1运行特点
2015年上半年,大同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28.91×108元,增加值15.52×108元,分别增长4.22%和4.02%;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388元,增幅9.3%,高出山西省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排全省第3。前8个月,第一产业完成投资140.9×108元,同比增长98.9%,成为拉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主要呈现六个特点:
1.1粮食生产稳中趋好
春耕备耕抢前抓早,生产资料价格稳中有降,播期和作物生长前期降雨适时,粮食生产开局良好。一是粮食面积稳中有增。农作物总播面积32.81×104hm2,同比增长2.3%,其中粮食作物28.43×104hm2,同比增长1.8%;二是增产措施落实到位。旱作农业和玉米丰产方地膜覆盖项目投入5140×104元,同比增长32%,实施部级“粮食高产创建万亩(1亩=0.067hm2,下同)示范片”17个,开工建设高标准农田工程0.9×104hm2,创建农技试验示范基地45个,推广新品种、新技术127项,农民科技培训达10×104人次;三是着力应对灾害性天气。播期采取了多策保墒、增雨保温等措施,积极应对风冻低温和局部干旱;在6月和8月全力抗旱夺丰收,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查墒指导,落实抗旱措施,加强病虫害监测防控,把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随着9月多次较大降雨过程,旱情得到根本解除。预计初霜冻可能发生在9月下旬,较常年略偏晚,对粮食生产较为有利。
1.2畜牧业生产逆势上扬
面对年初全国生猪、鸡蛋、羊肉、牛奶价格全面下滑,市场低迷的困境,按照2014年在大同市召开的第二次山西省畜牧业大会部署,围绕畜牧业“三个翻番”,大力培育10个畜牧标杆园区,加快提质增效步伐,畜牧业实现稳定增长。在2014年底累计建设标准化养殖小区795个基础上,2015年新建成标准化养殖小区97个,在建小区103个,建设重点从过去相对单一的规模扩量为主向科技兴牧、规模经营、产业链条延伸三线并重提升。奶牛、肉牛和生猪规模场实现人工授精技术全覆盖,规模牛场全株青贮和TMR机使用率均达100%,全面启动了羊人工授精、全株青贮、TMR机技术集成和推广。牛、猪和家禽饲养量分别达36.2×104头、172×104头和700.9×104只,同比分别增长5.1%、2.8%和8.3%,奶牛存栏8.5×104头,同比增长4.8%;羊饲养量达399×104只,同比增长16.1%。肉、蛋、奶总产分别达到10.5×104t、11.6×104t和11×104t,分别增长8.6%、1.3%和8.1%。
1.3农业产业化经营提档升级
按照一二三产业融合、接二连三的发展思路,围绕做强做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继续加大扶持培育力度,促进提档升级。大同市政府拿出1500×104元扶持龙头企业建设,多次召开银企对接会,面对面解决企业融资难,鼓励支持企业上市融资。继2014年纠偏古膳要道食品在上海Q板挂牌后,大同绿苑饮品有限公司和上皇庄岗酒厂2015年也成功登陆,实现与资本市场对接。大同新发地冷链物流市场项目主要工程基本完工,配套设施加速推进,经营商户招租全面展开。新荣伊磊牧业、广灵雁飞食用菌,大同县恒升奶牛、周士庄“双百万”蛋鸡基地各养殖场等成长型龙头企业也在持续建设,加快达产达效。前8个月,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51.7×108元,同比增长11.8%。大力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农产品电子商务协会,依托新发地营销网络优势,重点推广“一亩田、贡天下”等一批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培育多种电商发展模式,打造农产品电商龙头企业。“一村一品、一县一业”深入推进,新申报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144个,优选“一县一业”项目25个,共获省级补助2852×104元,总数累计分别达751个和71个,促进了农业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
1.4“1+3”重点园区建设取得新进展
百园立农工程自2013年启动实施以来,市级累计安排1.35×108元进行扶持,三年来共完成投资69×108元,已建成以土地集中、资本集聚、产业集群、技术集约、空间叠加为特征的规模养殖、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等六大类园区102个,2015年在建园区30个。同时,市里从各类新建、改扩建园区中优选出种养加各10个标杆园区予以重点扶持,涌现出一大批标准高、规模大、发展快、势头强、效益好的新园区。全年计划投资23.95×108元,截至8月底完成投资18.8×108元,占计划的78.5%。
1.5设施农业转型发展
继续保持热度不减、力度不减、投入不减的强劲势头,市政府拿出3500×104元进行扶持,连续6年以每年0.2×104hm2的规模推进。截至8月底,新发展设施农业0.1×104hm2,累计达到1.57×104hm2。全市蔬菜播种3.52×104hm2,总产量72.1×104t,实现产值14.4×108元。在设施农业生产上,更加注重由扩量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突出了棚内栽培品种的优化,由大路菜为主逐步向冬枣、蓝莓、樱桃、油桃、瓜果、菌类生产大幅调整。
1.6农业农村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保质保量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市委常委会先后两次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分别召开了现场推进会和多次工作推进会,7月初完成全部航拍作业,1∶2000正射影像图按期交付各县(区)使用。截至8月底,共落实确权经费6858.7×104元,培训人员1.85×104人次,清查村939个、农户18×104户、耕地17.33×104hm2,分别占任务的99%、91%和88%,解决矛盾纠纷174起,通过公开招投标县(区)聘用测绘公司35家,各项工作进展有序。二是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培训人员6693人次,有1962个村在深入清查的基础上,正在全面整改;阳高等3个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试点县区积极启动相关工作。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势头强劲。新增农民合作社446个,总数达5439个,带动农户14.8×104户,占农户总数的22%,累计培育国家级示范社39家、省级示范社142家、市级示范社254家;新增家庭农场75个,总数发展到546个。四是科学编制“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规划。
1.7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
年初制定了《2015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计划》,采取按月调度通报、实地督查、现场推动、财政奖补等措施,扎实推进完善提质、农民安居、环境整治、宜居示范“四大工程”建设。全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计划投资34.8×108元,截至8月底完成投资11.74×108元,占计划的33.7%。按照山西省的统一部署,7月初召开了美丽宜居示范村“三级联创”现场推进会,实地观摩了阳高县大泉山、镇边堡,天镇县新平等示范村,对50个示范村支部书记和乡镇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涌现出南郊区杨家窑,灵丘县车河,阳高县大泉山、镇边堡等一批特色鲜明的工矿一体、生态休闲、历史文化名村,保留了乡村记忆,彰显了农村特色。
2存在困难问题及对策
尽管2015年以来农业农村形势较好,有利因素大于不利因素,但在除了8月旱情对农作物生长造成影响之外,接下来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生鲜乳市场低迷仍未根本好转。当前,生猪养殖已进入高盈利区间(全国猪粮比价9月初已升至7.78∶1),头均收益在500元左右,预计年内猪肉价格仍可能高位运行;羊肉市场回暖,一般养殖场每只收益在100~200元之间;蛋鸡养殖也已盈利,每只收益为15~20元,但是卖奶难的困扰还在持续,畜产品价格波动周期愈加频繁,市场不确定性增加,这些都可能对畜牧业发展造成冲击。二是现代农业企业面临融资难、融资贵困难,投入不足较为普遍。三是农民增收压力增大。受经济下行影响,农民外出务工渠道收窄,劳务收入下降;同时,尽管全市农民收入增速居全省第一梯队,但与兄弟市在绝对数上有着明显差距。为此,下一步要重点落实6方面举措:
2.1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继续抢抓国家马铃薯主粮化、扶持牛羊肉生产、粮经作物二元结构向粮经饲三元结构转变、设施农业集中连片建设和全省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等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农业项目扶持增量资金;同时,盘活用好市级扶持现代农业建设存量资金,突出全程跟踪和精细化管理,增强扶持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持续放大政策效应。
2.2深入推进“1+3”重点工程建设
强化组织领导和按月调度,开展实地督查及考核,优化政府服务,深入开展农业系统五位一体帮扶,扶持园区、基地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辐射带动农民增收。实施好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等项目建设,引领带动全市现代农业发展。
2.3着力促进畜牧业提质增效
坚持量为基础、质为关键、效为核心,着力抓好畜牧养殖“五项技术”(人工授精、全株青储、TMR机应用、科学免疫、分群饲养)、“两个模式”(广灵彤阳合作社为代表的规模场科学精细养殖模式和以新荣忠立合作社为代表的分娩隔离技术和大型农用机械化生产模式)的推广示范,带动畜牧业提质增效。
2.4谋划好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大文章
按照蒙晋冀(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合作区“建设北方奶都、全球马铃薯基地、北方肉业生产中心、长城金三角区域反季节蔬菜交易中心,京津地区的后花园、菜篮子和生态屏障”的规划,全面建设地理标志性特色农业、雁门关生态畜牧养殖、绿色、有机设施农业,小杂粮生产、京津特色米袋子和绿色菜篮子供应五大基地。实施品牌战略,做好“中国小杂粮之乡”申报,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力度,促进农业农村电商发展,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2.5深入推进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强化“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推进产权交易平台体系建设,促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和规模经营,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创新“三农”金融服务。
3政策建议
3.1制定专项用地保障政策,破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瓶颈
如受征占地选址、补偿安置、用地指标等影响,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安置项目大部分还在开展前期准备,这也是全省的共性问题。建议:为了很好地实施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项目,省里统一研究出台相应的用地保障政策,预留一定建设用地指标专门用于相关项目实施,并划拨使用。
3.2作为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建设重点市,建议将大同列入国家和省粮草兼顾型农业试点
1、在建重大产业项目完成情况:同林密封胶占地面积35亩,目前建成面积5000平方米,两条密封胶生产线。在建工程有员工食堂和宿舍楼,分别在7月底和12月底完工。目前产销两旺,年产值可达8000万元。
2、规模企业生产情况:高档茶菊项目生产正常,年产值6000多万;方成茶叶项目生产正常,年产值4500万元。
3、返乡创业项目情况:永生食品新建厂房两栋,办公楼一栋,占地面积10亩,项目已经做好了环评、安评,正在办理食品认证手续。
1、《关于2015年推进整体移民搬迁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实施方案》推进情况:
一方面积极配合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对我镇4个拟建中心村进行规划设计工作,其中:双井中心村已完成规划、征地工、“三通一平”工作,正在进行土地平整工作;__中心村已进行一次规划评审,正在进行规划调整;杨坊、躁坑中心村已进行一次规划意见交换,正在进行进一步修改。另一方面加强农民建房管理和《2015年中心村试点建设操作办法》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建房户向中心村靠拢。
2、《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县示范镇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情况:
根据文件精神,我镇暂不属于市、县示范镇,但我镇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按示范镇要求,强化规划引领,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建设品位,提升服务功能,加大管理力度,完善管理机制,争取下一年度列入县级示范镇建设管理,
3、《__县2015年城建工作意见》推进情况:
由北京尚达讯公司投资20000万元的县重点城建项目——“双井华夏进士第一村”落户我镇,现正进行规划建设工作,我镇积极配合做好规划建设工作,并加强规划区内建房管理与新农村建设,确保与下步旅游发展规划相适应、相配套。
我镇目前旅游工作态势良好,近年来主要围绕发展“大双井”旅游为主抓手,兴建了黄庭坚故居、进士文化广场和双井景区境内旅游公路,观光亭等旅游硬件设施,使双井面貌一新,大大地增加了接待游客的能力,尤其是近两年来年均接待游客近十万人。并在坪下村发展皇菊观光园,在__村建设了果桑采摘观光基地。以上景点都成为了周边最炙手可热的旅游目的地。
目前正在与江西山谷春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就山谷春生态旅游景区建设项目进行协商,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亿元,规划总面积2600亩,是集采摘、观光、休闲、住宿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旅游项目。目前项目已进入协议签约程序,进展顺利。
为打造开发双井旅游,县政府于2011年与北京尚达信公司签订“双井进士村”旅游项目,总投资为2亿元,目前整个项目尚处于规划设计阶段,该项目至今并未开展实质性建设,从签约至今已有四年时间,为配合该项目实施,我镇根据县政府要求,暂停双井境内各项建设,给双井的发展与村民的生活造成了诸多影响。为我镇旅游工作中的主要困难。
2015年,在
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__镇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为了“农业增效快,农民增收显,农村面貌新”的目标,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提高土地产出效益,我镇“三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1、稳桑。稳定现有高产桑园1500亩,抚育好果桑面积1000亩。全年新扩低改桑园300亩,新增10亩以上规模化的种养大户5户。今年新建养蚕大棚5个,方格蔟推广100张,推进科学化养蚕、省力化养蚕,提高生产效率。全年实现年养种2342张,产茧1800担。目前合作社现已完成蚕茧收购1000余担。
2、优茶。实施“产业兴龙头,龙头带产业”战略,重点扶持江西隆和农业有限公司、中低档茶叶加工等二家茶叶精深加工企业,培育成产销结合,农贸一体的科技型、外向型、带动型的茶叶龙头企业;坚持以品牌促产销,支持双井“庭坚牌”茶叶注册商标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加强土地流转协调工作,鼓励茶叶企业采取土地入股、土地租赁等方式做大茶叶基地,重点培育300亩以上标准化茶叶基地1个。全年预计新扩低改茶园300亩,产茶600担。目前现已产春茶650担。
3、扩蔬。加大蔬菜基地建设力度,打造“菜篮子”工程。在进一步完善坪下洲上蔬菜基地建设,努力打造成为全县生态科技示范园的基础上,今年整合有关惠农资金,重点建设好杨坊洲上蔬菜基地、双井虎形蔬菜基地建设。双井虎形蔬菜基地该基地于__年8月开工建设,于2015年3月正式投产使用,农场规划占地400亩,总投资1000万元。现已种植蔬菜150亩、精养休闲垂钓鱼塘250亩,二期规划建设农家乐建筑面积800平方米,目前该基地产出蔬菜和水产(鱼类)供应县城和周边乡镇,生产效果良好。计划整合农业、水利,一事一议、扶贫等专项资金,架设蔬菜喷灌滴灌管网3000米,修建灌溉水渠2500米,维修排灌站2座。把杨坊洲上蔬菜基地打造成为集观光旅游采摘为一体的综合型农庄。同时,全年新扩蔬菜基地800亩。上半年已新扩蔬菜基地350亩。
4、保林。按照“生态优先”发展理念,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今年高标准打造进乡通道及集镇新区4公里绿化,中心村及茅坪至双井(曾瓦桥)线5公里绿化;稳定全镇封育面积在3.5万亩以上;重点支持油茶、茶叶产业发展,新建百亩基地2个、千亩以上基地1个;严厉打击乱砍乱伐,整顿林业秩序;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包村责任制,实行“谁驻村谁负责”的原则。以村为责任主体,加强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今年计划生物防火林带建设8公里。
5、慎畜。按照“稳量、提质、增效、环保”的原则,有序发展畜牧产业。切实抓好龙头企业建设,以“公司+农户”的形式带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__镇正茂生态农场__年12月开工建设,2015年3月正式投产使用,总投资1000万元。现已种植蔬菜200亩、果园100亩、饲养生猪1000头、年出栏肥猪2800头以上、精养休闲垂钓鱼塘30亩、建有大型沼气储存塔320立方米。目前该农场采取生态循环运作模式。农场每年可为市场提供猪肉100余吨,蔬菜600吨,鲜鱼38吨,水果80吨。__县友兴养殖场于__年7月开工,现已完成一、二期工程,栏舍5栋、建筑面积6000多平米,办公楼一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消毒和储存房一栋、建筑面积200平方米。该养殖场于2015年3月达产达标。进一步加大渔政监管力度,发展绿色、无公害水产养殖。抓好养殖污染治理,促进畜牧水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全年实现生猪养殖总量15000头,牛羊养殖总量6500头,家禽养殖总量4万羽,新扩水面300亩以上。
6、抓好新农村建设。按照和谐秀美乡村建设总体要求,坚持把中心村建设、村镇联动点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作为和谐秀美乡村建设的重点。今年重点建设双井村碳子塘和__老街两个中心村、双井黄家旧村改造中心村、集镇镇村联动建设点、茅坪村黄土岭新农村建点,目前各点进度较好,已完成了改水改、厕改、阴阳沟、改厨、墙面涂新等工作。
7、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今年重点做好坪下噪坑水库、双井水源塘水库、下杭大垅里水库、厚家源火石埚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争取上面政策,继续加大小农水项目建设力度。启动集镇自来水工程建设,解决11个村居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强化水政执法,加强河道采砂整治,认真开展水资源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8、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按照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抓好扶贫开发工作。严格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上户调查、结对帮扶、制定计划、填册、数据录入、联网运行的步骤,目前高标准完成全镇549户2055人和5个贫困村的建档立卡工作。重点做好产业、教育培训、驻村帮扶、基础设施建设等扶贫开发工作。因地制宜抓好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争取早日脱贫致富。
9、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着力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全面完成全年“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工作任务。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大力推广“政府主导型”和“市场引导型”建站模式,今年准备在平下村、双井村高标准建设两个信息服务站。强化对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大力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和崩岗治理工作,确保修河一河清水。积极推进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为建设“和谐、秀美、清洁乡村”,认真抓好农村环境“六乱”治理工作,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关于开展农村环境“六乱”集中治理的工作意见》修发【2015】6号文件要求,镇党委政府迅速行动部署,4月26日召开全体镇村干部大会专门安排布置该项工作,经过镇村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一)治理农村生活垃圾乱倒工作
1、重点抓好镇村干线公路两旁和修河干流两侧垃圾乱倒治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划段负责、全程覆盖、镇村联动”的方式,继续抓好柯垅线、茅界线、茅坪至双井线、各进村公路等镇村主要干线公路和修河干流两侧的垃圾乱倒治理工作。目前在柯垅线、茅界线、茅坪至双井线两旁每家每户配置垃圾桶,达到垃圾日产日清。
2、重点抓好集镇垃圾乱倒治理工作。集镇重点整治集镇居民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货物乱堆乱放的不良卫生习惯和集镇街道、农贸市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环境及各中小
学校、镇卫生院以及单位庭院的环境卫生,打造干净、整洁、优美、文明集镇。5月8日组织了镇属各机关单位干部职工上街清扫垃圾活动,对各单位庭院的环境卫生进行评比活动,并在全镇进行排名通报。3、重点抓好中心村庄垃圾乱倒治理工作。组织彻底清理存量垃圾,清除卫生死角,清理后的村庄及时配套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落实保洁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达到保洁常态化。5月份在双井村进行垃圾乱倒治理试点,对全村陈年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在每家每户、进村主道两旁、休闲广场、旅游景点配置垃圾桶,新增加保洁员10名。
4、重点抓好新农村建设点垃圾乱倒治理工作。按照“新农村建设布点到哪里,清洁工程就跟进到哪里”的工作思路,切实抓好今年新农村建设点的农村清洁工程和历年新农村建设点的长效保洁管理工作。在茅坪黄土岭新村点,双井黄家旧村改造点,坪下村镇联动点落实保洁员、新建简易垃圾焚烧炉、每家每户配置干湿垃圾桶、每月每户定期收取垃圾费5元。
5、加大资金投入。镇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农村垃圾乱倒治理工作顺利有效推进。一是存量垃圾清理工作实行奖补。对存量垃圾清理工作效果好、清理到位的村(居)给予适当的资金奖补;二是新建垃圾处理设施实行奖补。对县镇村主要干线公路沿线和修河干流两侧及中心村庄新配置垃圾桶共计1200只(购买垃圾桶资金采取户主出资40%、村里出资30%、镇里出资30%的办法);新建两个较大的垃圾焚烧炉(选址分别在__抚州坊桥头暗埚里和宝峰矿点上)和三个较小的垃圾焚烧炉(选址分别在皂源村、厚家源村、下杭村),以上焚烧炉的征地、平场、建设费用由镇政府负责,以后焚烧炉运转费用由受益的相关村负责;镇政府准备购买两辆垃圾拖运车,对集镇和主要干线公路的垃圾进行日产日清;三是落实保洁员工作报酬。保洁员工资采取“县里争取一点、镇里出一点、村里负担一点、政策(低保)补一点、农户收一点”五个一点的办法,解决好保洁员工资待遇问题。建立保洁经费自筹机制。由村级组织或村民理事会向农户按每人每月1—2元标准或农户每月5元,集镇工商业主按每店每月10—20元标准收集保洁费。镇政府要有清洁工程专项工作经费,并列于镇财政预算,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二)治理农村房屋乱建工作
按照“一户一宅”的要求,镇政府加强对农民建房规划指导,鼓励和引导农民建房向中心村集中,全面推广新户型,严格农民建房审批制度。强化农民建房管理队伍建设,落实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房。严格执行农民建房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今年我镇启动了双井村和__老街两个中心村建设,解决了93余户农民住房建设问题,我镇农民建房管理工作得到县市主管部门的一致好评。
(三)治理农村污水乱排工作
1、加强镇属范围内企业环境监管工作
加强镇属范围内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5月份对企业污水排放现状进行详细的摸底核查,确保企业污水处理率达到100%。
2、抓好饮用水源保护环境保护
重点抓好噪坑水库饮用水源、宝峰饮用水源、双井汪源饮用水源等各村饮用水源取水口的环境保护,确保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3、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工作
(1)根据我镇农业源减排现状,2015年我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减排总数是2家(正茂养猪场、友兴生猪养殖场),通过工程项目的实施后,2家规模化养殖场达到标准化建设目标。
(2)关闭一批减排不达标的畜禽养殖企业(如汪源养猪场、抚州坊养猪场);
(3)制订完善畜禽养殖企业的准入门槛和标准。
4、抓好乡镇集镇、中心村污水乱排整治工作
(1)镇政府对本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业、主要排污口及污水来源进行一次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因地制宜,提出分类整改意见。
(2).在集镇和人口较集中的中心村(双井中心村、__中心村)因地制宜,采用生物处理模式,兴建一定数量的简易污水处理设施,不断提高污水处理效率。
5、抓好镇村医疗卫生机构污水排放整治工作
重点搞好镇卫生院和各村卫生所的污水排放治理工作。
(四)治理农村杆线乱拉工作
1、开展全面排查。镇安监办、供电所牵头对强电线路安全隐患及乱拉现象开展排查;各弱电管线权属单位对各自的杆、管线现状进行安全隐患及乱拉现象排查。5月份排查出的问题20个,逐一登记,并制定出了具体的整改方案。
2、全面进行整改。对镇集镇、中心村庄和新农村建设点全面集中开展治理,各管线权属单位要按照各自的整改方案,紧扣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层层落实责任,按照整治技术要求切实把整改落到实处。
3、制定新的杆线布局标准。
(1)“新区”(集镇新区,新建中心村、拆迁安置点)杆线严格按照杆线布局规划和行业标准,因地制宜,采取入地、入管、贴墙、捆扎方式进行铺设。
(2)“老区”应尽量做到弱电管线同杆架设。横跨街道、十字__的架空线路尽量做到入地走;街道两侧的管沟与铺设完成的管线必须入地;由于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入地的管线,必须采取套管、入户、隐藏三种方式进行装饰处理(套管即用PVC管将暴露在楼房外墙的线网套起来,规范走向;入户电话线、网线、有线电视等统一用PVC管引向楼梯间,再穿过楼板到达各家各户。
(3)凡未经许可乱拉接电源线、电话线、网络联结线、电视信号线和其他管线的,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处罚并。自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共查处乱拉接电源线案件8起,教育处罚相关人员9人,
(五)治理农村土地乱挖工作
我镇土地乱挖治理的主要内容是,2012年以来发生的土地乱挖违法行为,包括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公路红线、行洪河道、公益林等建窑、建房、挖砂、新__库、池塘、采石、采矿、修路、取土等土地乱挖违法行为,占用林地和其他土地、侵占道路、水土保持地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擅自建窑、挖砂、采石、采矿、取土、挖塘、修路、筑水库、建厂房、建临时棚及农民切坡建房等土地乱挖违法行为,以及其他零星的侵占土地的违法行为。今年我镇国土所共处理土地乱挖案件12起,处理涉案人员15人。
(六)治理农村坟墓乱葬工作
1、对2012年整治的柯垅公路沿线两旁可视范围内(坪下村,中高塅村)开展回头看,继续加强管理,加大对违规情况的查处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2、重点整治在建修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受严重干旱影响,全市粮食总产量66.85万吨,比上年减少14.05%。其中夏粮总产18.35万吨,比上年增长75.37%;秋粮总产48.51万吨,比上年减少27.94%。
——预计肉类总产量15.56万吨,同比增长16%;禽蛋产量1万吨,同比增长22%。全市水产品总产量预计完成1479吨,比上年增长20.2%;水产养殖面积195公顷,与年持平。
——预计蔬菜产量76.37万吨,比上年增长26.7%;预计果品产量4.71万吨,比上年增长12.2%;预计茶叶产量380吨,与上年基本持平。
——预计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40元,比上年增长15%;
——预计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3.44亿元,比上年增长26.1%;其中农业产值28.64亿元,林业产值1.42亿元,牧业产值31.5亿元,渔业产值0.14亿元,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74亿元;预计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7.18亿元,比上年增长22.9%;其中农业增加值19.63亿元,林业增加值1.17亿元,牧业增加值15.03亿元,渔业增加值0.08亿元,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1.27亿元。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153万千瓦,比年增长37.3%。
——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153万千瓦,比上年增长5.5%。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安排工作计划。制定印发了《市农业委员会年工作要点》、《市年秋冬种工作安排意见》和《关于扎实抓好年粮油生产的意见》等,做好秋冬种和春耕生产计划安排、农资储备、市场监管、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等各项筹备和安排工作,保证了农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惠农政策。认真党的惠农强农政策,补贴范围不断扩大,补贴标准逐步提高,补贴力度逐渐加大。各级财政建立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逐年增加农业投入。年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农业专项投入达到19500万元,比年增长128.07%。其中市级7000万元,比年增长55.56%;县级12500万元,年增长208.6%。
年全市共落实水稻、玉米、小麦、油菜良种补贴资金1893.5万元,其中:兑现水稻良种补贴430.5万元,兑现玉米良种补贴980万元,兑现小麦良种补贴363万元,兑现油菜良种补贴120万元。年争取到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203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购机补贴资金1170万元,省级购机补贴资金245万元,市级购机补贴配套资金16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61万元,购置机具数量8101台。对能繁母猪实施补贴,兑现资金1101.01万元,补贴能繁母猪11万头。积极配合市保险部门做好能繁母猪保险专用耳标的申购、发放、加施和管理,全市共订购能繁母猪专标15.5万枚,共投保能繁母猪9.45万头。
年全市投入畜牧业发展资金共计4319.8888万元,其中省级以上(含省级)3547.7676万元(其中:动物防疫120万元、动卫监督20万元、水产19万元),市级772.1212万元(不含动物防疫151.68万元、兽药饲料监督15万元、水产15万元)。
(三)实施农业项目。计划实施粮食增产工程80万亩,经检查核实认定,全市完成工程面积90.15万亩,有效面积81.14万亩,超计划1.42个百分点。实施玉米高产创建项目3个,面积3万亩,安排在六枝特区木岗镇、盘县民主镇、水城县玉舍乡实施,实际完成3.38万亩,超计划12.7%。实施玉米高产创建整乡推进项目,安排在水城县南开乡实施,计划任务3.1万亩,实际完成3.466万亩,超计划11.81%。实施水稻高产创建项目,安排在六枝特区陇脚乡实施,计划任务1万亩,实际完成1.02万亩,超计划2.41%。实施马铃薯高产创建项目2个,安排在盘县四格乡实施和水城县董地乡实施,计划任务2万亩,实际完成2.07万亩,超计划3.5%。实施油菜高产创建项目计划1万亩,实际完成1.05万亩,超计划5.08%。实施水稻轻型栽培技术示范推广项目5万亩,其中六枝3万亩,盘县1.6万亩,水城县0.4万亩。实际完成项目面积5.97万亩,超计划19.4%。实施优质专用玉米及高产栽培技术示范推广项目计划10万亩,其中盘县和水城县各5万亩,实际完成项目面积10.73万亩,超计划7.30%。实施旱地宽厢宽带高效技术示范推广项目计划6.5万亩,安排在六枝特区、盘县和水城县实施,实际完成6.75万亩,超计划3.85%。相继完成了省级新技术试验项目3个、发箐乡玉米高产栽培示范项目200亩、发箐乡马铃薯高产栽培试验研究及品种展示70亩、苦荞新品种试验3个、苦荞高产配套技术试验3个、苦荞高产栽培示范200亩、优质常规稻栽培示范项目面积16.9亩、商品薯生产基地建设30.57万亩、省级马铃薯良种扩繁基地建设项目3个、国家良种补贴项目6万亩等。
年和年畜牧业启动实施的项目有年肉羊标准化良种繁殖场(即水城、盘县种羊场和水城、六枝扩繁场)建设项目、“1000万只”肉羊工程配套(即羊改点和村级兽医室建设)项目、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六枝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万头优质肉牛基地建设项目、六枝绿壳蛋鸡标准化示范场建设项目、盘县淤泥乡岩博村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年国家级和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等项目。
(四)推广农业科技。全市推广杂交水稻29.32万亩,占计划的101.1%;推广优质稻25.49万亩,占计划的101.96%,推广率达到46.52%;推广杂交玉米100.16万亩,占计划的100.16%,推广率达到93.34%,;推广玉米种子包衣74.59万亩,占计划的110.5%,推广率达到69.51%;推广脱毒马铃薯174.73万亩,占计划的100.42%,推广率达到80.92%;推广杂交油菜9.46万亩,占计划的105.11%,推广率达到70.7%。全市玉米育苗移栽40.39万亩,占计划的100.98%,推广率达到37.64%;水稻旱育稀植27.87万亩,占计划的101.35%,推广率达到83.67%;旱地分带轮作多熟制123.27万亩,占计划的112.06%,其中旱地宽厢宽带6.98万亩,占计划的107.38%;玉米地膜覆盖栽培22.29万亩,推广率达到20.77%;油菜育苗移栽8.34万亩,占计划的104.25%,推广率达到62.33%。其中油菜免耕栽培4.01万亩,占计划3万亩的133.67%。
现有牛改点178个(鲜配点80个,冻配点98个),羊改良点270个(鲜配点263个,本交点7个),猪改点657个(其中人工授精点106个)。年完成牛的改良配种5.98万头,完成羊的改良配种4.09万只,推广杂交猪146.04万头,其中推广三元杂交猪85.46万头。推广良种禽526.38万羽,推广意蜂3087群。坚持草畜配套、以草稳畜、以草促畜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人工种草工作力度,以推广种植紫花苜蓿、黑麦草、三叶草、菊苣等优质牧草为重点,扩大人工种草面积。预计全年共完成人工种草5.6万亩,为年任务的112%;秸秆科技处理16.33万吨,为年任务的102.1%;工业饲料推广12.35万吨,为年任务的102.9%;冬闲田土种草5.28万亩,为年任务的105.6%。
完成机耕面积45.93万亩,为年计划的114.8%,机械、半机械脱粒24.1万吨,机械化插秧面积3200亩;机械提灌面积25.8万亩;为年计划的103%。
(五)发展特色产业。年全市马铃薯完成播面215.918万亩,占当年市计划200万亩的107.95%,与年208.31万亩相比,马铃薯总播面增加7.67万亩,增长3.68%。其中:完成净作面积101.171万亩,占当年市计划100万亩的101.17%,完成脱毒马铃薯播面174.734万亩,占当年马铃薯播种面积的80.92%,比年的166.65万亩增加8.084万亩,增长4.85%。
计划全市新增商品蔬菜基地面积2万亩,实际完成面积2.02万亩。巩固2008年-年商品蔬菜基地6万亩,截止年11月底,实际完成面积6.152万亩。全市蔬菜种植面积50.91万亩,占任务数50万亩的101.8%,较年的45.89万亩增加11%,总产量76.37万吨,总产值9.16亿元。主要种植蔬菜种类有西红柿、辣椒、黄瓜、棒豆等,产品除满足本市销售外,还销往省城“五里冲”和两广等地市场。
计划新建猕猴桃标准果园面积1万亩,主要在水城县实施,已完成种植面积1.1万亩,全市猕猴桃果园面积已达1.66万亩。计划新建红梨标准果园2000亩,主要在盘县实施,已完成种植面积2049亩。全市果园面积13.44万亩,较年的12.5万亩增加了10%。其中结果果园7.31万亩,产量4.71万吨。果园面积分布为:六枝特区1.2万亩、盘县3.75万亩、水城县7.71万亩、钟山区0.78万亩。主要品种以梨、桃、猕猴桃等为主。
完成新建无性系良种茶园1.75万亩。其中:水城县新建无性系良种茶园面积1.11万亩,盘县新建无性系良种茶园面积0.64万亩,全市茶园面积7.85万亩,其中:六枝特区0.77万亩、盘县3万亩、水城县4万亩、钟山区0.08万亩。全市茶园面积较年的6.1万亩增加了29%,投产茶园面积约3.59万亩。
以发展规模养殖场(小区、大户)为重点,加快畜牧业发展,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全市有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户)824个,同比增加83个,年出栏生猪12.64万头;有年出栏10头以上的规模养牛场(户)423个,同比增加33个,年出栏肉牛1.12万头;有年出栏30只以上的养羊场(户)978个,同比增加173个,年出栏羊达4.45万只;有饲养量500羽以上的蛋鸡场(户)68个,同比增加25个,存栏蛋鸡24.67万羽,年产蛋量达2436吨;有年出栏2000羽以上的规模养鸡场(户)135个,同比增加8个,年出栏肉鸡达129万羽。
(六)开展农技培训。年省农委、省财政下达我市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任务为1.28万人,其中:创业培训100人,地方示范性技能培训1.27万人(其中:六枝1250人、盘县2100人、水城2600人、钟山2050人、市级4800人)。培训的专业有:病虫专业防治员、肥料配方师、蔬菜园艺工、茶叶园艺工、果树园艺工、畜禽繁殖员、畜禽养殖技术员、人工草地建植员、水产养殖技术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农机操作员、农机维修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沼气工、农村经纪人、农民信息员、农产品贮藏与加工、乡村旅游服务员、农业创业人员、马铃薯农艺工、中药材生产管理员等。截止12月5日全市已开展阳光工程示范性技能培训5085人,占任务数的40%;完成创业培训100人,占任务数的100%。认真贯彻落实省农广校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抓好中专学历招生工作,全市共计招收中专学历生159人。
(七)加强病虫防控。认真履行植保工作职责,切实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开展了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农业植物检疫,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植保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农药的监督管理,开展了马铃薯主要病虫害的专项治理等工作。年全市农作物病虫为中等发生年,全市农作物病虫草鼠发生面积483.43万亩次,防治面积381.09万亩次,防治面积占发生面积的78.83%,经防治挽回粮食7852.47万公斤。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动物防疫目标责任制。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了春季和秋季集中防疫工作,加大了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点动物疫病的防控力度。全年共计免疫接种牲畜口蹄疫疫苗329.21万头(只)份,其中注射牛64.47万头;注射猪199.01万头;注射羊53.05万只,免疫密度为应免数的100%。免疫接种禽类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847.15万羽,免疫密度为应免数的100%;免疫接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192.73万头,免疫密度为应免数的100%;免疫接种猪瘟疫苗194.39万头份,免疫密度为应免数的100%。接种鸡新城疫疫苗832.74万羽份,免疫密度为应免数的94.9%;注射狂犬苗23.69万只,注射炭疽芽孢苗15.9万头份;注射猪肺疫苗100.55万头份;注射猪丹毒疫苗95.89万头份;注射仔猪副伤寒苗73.53万头份;注射牛出败苗46.21万头份;接种禽霍乱苗38.76万羽份;接种鸭瘟苗9.68万羽份。
(八)扶持龙头企业。一是组织推荐企业申报贵州省乡镇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我市的市中心区机械化屠宰厂等11家企业获得年贵州省乡镇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的贷款贴息资金、“四帮四促”扶持资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补助资金共229万元。二是组织企业申报年度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专项资金,我市的水城天瑞食品有限公司等8家引进省外优强企业、省级龙头企业获得贷款贴息、原料基地补助、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包装补助资金共100万元。三是组织企业申报年度市级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资金项目,我市的水城县茶叶发展有限公司等15家农业企业获得贷款贴息资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共240万元。
今年共组织17家涉农企业申报第八批市级重点龙头企业,预计新增市级重点龙头企业10余家,使全市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到60多家。
(九)建设基础设施。年全市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任务1.5万户(六枝2000户、盘县6401户、水城县6344户、钟山区255户),截止12月5日已全面完工,完工率100%。其中:2009年度巩固退耕还林2210户(六枝260户、盘县811户、水城县884户、钟山区255户);中央预算内投资第一批沼气项目4000户(六枝500户、盘县2000户、水城县1500);中央预算内投资第二批沼气项目8790户(六枝1240户、盘县3590户、水城3960户)。乡村服务网点任务46个,到位资金23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07万元,省级投资23万元)。完工28个,完工率为60.9%,预计12月底完成。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400-500立方米中温发酵大中型沼气池项目2处,省级中温发酵大中型沼气项目1处,常温大中型沼气池4处,省级农村清洁工程项目1个。
加强对年度全市2000亩土地出让金项目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并于年9月底以前组织相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了市级验收。完成了年度全市2000亩土地出让金项目的规划、选点、实施方案编制和项目申报工作,项目实施方案已于9月底以前通过有关部门专家评审。
(十)积极抗旱救灾。全市投入抗旱人数10.96万人,抗旱浇灌面积23.58万亩,薅追增施恢复肥面积9.63万亩,病虫害防治面积57.04万亩,投入农业抗旱救灾资金230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万元,省级资金60万元,市级资金11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046万元,农民自筹1043万元;出动技术人员指导10858人次,发放技术资料6.67万份,;现已改种作物4.49万亩(其中蔬菜2.47万亩,其他2.02万亩)。
(十一)开展农业执法。今年以来,认真组织开展春季、秋季农资打假集中整治、种子、农药、复混肥料、兽药饲料、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治理行动。全市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2568人次,检查农资生产企业108个次,检查农资市场893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3299户次,检查养殖小区、种植基地43个,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5件,共查获农资产品166231公斤,其中:查获主要农作物种子18032公斤、肥料148000公斤、农药199公斤。按简易程序查处3件,系水城县农业局办理;按一般程序立案查处36件,其中六枝特区14件,盘县16件,水城县1件,钟山区5件。这36件中,其中种子14件、肥料7件、农药2件、兽药5件、饲料8件,已结案29件,收缴罚没款6.197万元。
实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与各县(特区、区)农业局农机监理股(站)签订了《二O一一年农机安全工作责任书》,各县(特区、区)农业局农机监理股(站)在拖拉机入户、年检审时与机主和驾驶员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签订率为100%。全市拥有拖拉机7954台,检验合格6713台,年检合格率为84.39%。全市拥有拖拉机驾驶员5256人,参加年审4530人,年审合格率为86.18%。
(十二)加强质量监管。加强“三品”基地监管及认证认定。检查“三品”基地二次,复查换证无公农产品生产基地4个,农产品17个。申报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4个,无公害农产品3个,地理标志产品2个(盘县核桃、水城猕猴桃),完成全市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证年审。
完成兽药抽样22个批次,收到检验报告12个批次,1个不合格、2个假兽药;兽药残留抽样2个批次,合格率100%。完成饲料抽检28批次,收到检验报告25个合格、1个不合格。其中:国家任务12批、饲料中违禁药品8批,饲料中蛋白原料8批。开展“瘦肉精”监测监管工作,共出动执法检测人员1067人次、检查养殖户376户、检查收购贩运户115户、检查屠宰场138个次、发放《严禁使用“瘦肉精”告知书》987(份),检测生猪尿样“瘦肉精”2819批,检测结果均成阴性。
(十三)推进新农村建设。全市118个试点村(其中省、市级试点村5个、县级15个、乡级98个)在产业发展、村庄整治、村寨道路硬化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省级“整乡推进”试点乡——蟠龙乡新农村建设启动实施,以水城县百车河片区为代表的农村美好家园建设得到了省的肯定。5个省市级试点村全面通过验收,其中月亮河村和前进村被评为省级试点先进村,并获得了以奖代补资金各20万元;新增的省级试点村——玉舍乡海坪村(省农委扶贫点),今年所实施的项目全部按计划进行,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省级“整乡推进”试点——蟠龙乡的新农村建设工作,省级投入200万元资金,现已完成投资130万元,市县整合的400万元资金项目,已全面完工,整个项目可望按规定在明年3月份全面通过省级验收。
(十四)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搞好信息宣传。采集、编发《农业工作简报》、《市农委“三个建设年”工作简报》共计99期,通过市门户网站、农业信息网、凉都新农村网信息700余条,农业宣传稿件被市委市政府的《信息》、《政务信息》、《信息专报》、《政务动态》、《应急工作简报》、《应急工作快报》等采用60余篇;中央省市主要媒体刊发农业正面宣传报道100余条次。贵州省电视台播出农业新闻60余条次,电视台播出农业新闻200余条次。全年开展农业科技宣传活动共计7次,发放各种农业、畜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实用技术及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手册2万余份。接受咨询人数4000余人次,同时还无偿发放蔬菜种1000包、草种30公斤、农药300盒,切实解决了农业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围绕新时期农村经济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撰写操作性强的发展规划和完成有质量的调研报告。如《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市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和农村妇女创业调研报告》、《市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相关配套政策研究》、《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和《陡坡玉米地退耕规划》、《市“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拟草了《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劳务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产业化的意见》等。
三是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成立了市农委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开展“四帮四促”活动领导小组和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活动组,明确工作分工,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一是以“三个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围绕发展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二是着力解决全市农业生产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不走形式,突出特色;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运作;四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设置了自身特色的争创载体,即:围绕三个目标(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增值),抓好三项活动(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互助共建),实施三项工程(高产创建工程、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工程、新型农民培训工程),提升三大产业(提升粮食产业、畜牧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水平)。
四是抓好党建扶贫工作。联系发箐乡实际情况拟定了-2012年度党建整扶贫工作计划。抓好党员的发展工作,不断壮大党员队伍,全乡共发展党员15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5人。选出了20户党员贫困户作为党员干部结对子帮扶对象,建立了贫困党员台账。抓好种草养羊工程的跟踪管理,在清塘村和发箐村实施,实施农户20户,完成了每户10只基础母羊的购买工作。实施完成肖唯能养羊场100m3大中型沼气池建设项目,马铃薯高产栽培试验示范项目70亩,杂交玉米地膜覆盖高产栽培示范项目200亩。安排了2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发箐乡种养殖项目技术推广,完成绿肥种植2000亩,大蒜种植150亩,苦荞种植300亩,饲养土鸡4700羽。协调了10万元资金用于清塘村五、七组通组镶边公路建设,协调资金5万元用于乡计生站点的改建。积极向水利部门协调项目,申请资金20万元,建设蓄水池50口,每口30立方米。积极向省、市相关部门协调,争取了50万元的资金用于发箐乡发嘎至大坡公路建设,11月中旬项目已开工建设。
五是开展对外招商引资。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编制征集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农业项目的收集、筛选、汇总、项目库建设等工作,科学规划和编制一批产业链条长、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项目用于招商引资。共遴选招商引资项目33个入库,编制了《市农业招商引资项目简介》。市农委已与贵州省乡镇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山林绿色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达成协议,成立了贵州省乡镇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营业部。市中心区机械化屠宰厂组建的黔润肉食品有限公司通过招商引资与香港、澳门源富食品有限公司合资进行四个项目建设,其中香港源富食品有限公司投资1.2亿元(人民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自然灾害造成损失。年初遭遇持续低温雪凝天气,严重的雪凝灾害给我市的农业生产造成很大损失。4月底以来,全市又遭遇干旱少雨天气,给农业生产造成不利影响。据统计部门第二次预测,受严重干旱影响,全年粮食总产量66.85万吨,比上年减少14.05%。其中夏粮18.34万吨,比上年增长75.37%;秋粮48.51万吨,比上年减少27.94%。全市烟叶收购量在19万担左右,比计划24.1万担减少5.1万担,减幅达到21.16%。据不完全统计,共造成全市农业直接经济损失54642.2万元,其中种植业损失52392.12万元,养殖业损失2250.08万元。
(二)农户受灾缺粮。据民政部门调查,受各种自然灾害的严重影响,全市98个乡(镇、街道)冬春期间需口粮救助人口共32.17万户103.63万人(其中:农村低保户12.91万户、33.38万人;其他受灾困难户19.26万户、70.26万人),缺粮人口约占农业人口244.78万人的43%。其中,全市需口粮救助1个月的有12.49万人,需口粮救助2个月的有14.81万人,需口粮救助3个月的有24.16万人,需口粮救助4个月的有20.29万人,需口粮救助5个月的有10.41万人,需口粮救助6个月的有21.4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