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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农村建设的看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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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农村建设的看法

第1篇:对新农村建设的看法范文

1.开展宣传,发动群众

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如何调动民心,充分发挥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是新农村建设成败的关键。试点确定下来后,村民认为新农村建设是搞形式、走过场,对群众生产生活没有什么益处,针对这一情况,该村首先召开了村班子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随后召开了6次群众座谈会,并组织干部群众到榆树市十三号村参观学习,让干部群众亲身去感受新农村、认识新农村,转变对新农村建设的错误理解和看法,真心感受到新农村建设是实实在在为百姓办好事。通过参观学习,群众充分认识到新农村建设确确实实是一件为农村谋发展、百姓谋幸福的大好事,都积极投身到东岗新村的建设中来。

2.干部先行,感动群众

农民虽然对新农村建设有积极的热情,但在建设活动中涉及到自身利益时,思想上还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特别是在清障工作中遇到很多困难,有的墙、仓子、杖子、猪舍、大棚等需要拆除,农民却不愿拆除。这时,领导干部不是采取强硬的态度,而是耐心地做思想工作,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不厌其烦,做通为止,同时,领导干部和党员主动带头把自家的障碍先拆除,领导干部和党员家的障碍不拆除,群众的任何一家都不许动,处处走在群众的前头。全村共拆旧房100平方米,拆院墙14200余米,拆猪、牛舍1360平方米,截伐成龄果树1800余棵,拆除温室大棚5个,其中被拆党员干部的就有5户。实践证明,干群一体在新农村建设中切实起到了 主导作用。

3.制定措施,驱动群众

为了使新农村建设步入正轨,东岗村本着群众参与的做法,制定了很多积极有效措施。并采取了“五个一点”的办法,即:向上级争取一点、镇政府补助一点、村里资源置换一点、群众自筹一点、社会各届赞助一点,有效解决了建设新农村的资金问题。这些措施的出台使一些百姓的想法和动机完全转变,都积极地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农民共自筹建设资金23.6万元。新措施的实施,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民对建设新农村有了十足的干劲。

4.广泛参与,带动群众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不是靠一己之力就能完成的,需要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完成。为此,该村积极与帮扶部门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同时,利用同乡会、德惠六中六十周年校庆等机会,与家乡在外的成功人士进行交流沟通,让他们回报家乡、共建家乡。市交通局积极与上级沟通项目资金300万元,为东岗村硬化了17.5公里的水泥路。在社会广泛参与的带动下,全村建设热情高涨,农民真正成为了新农村建设的主人。

5.建立机制,促动群众

为了使东岗新农村建设得更好,该村通过“一事一议”制定了村规民约,实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制定了公益设施自我保护制度,使排水沟、绿化带、道路、娱乐场内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不受损害。建立了民主管理、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做到了垃圾定点存放,专人拉运,柴草垛村屯外堆放,文化墙保持清洁,排水沟随时清理等。农民成为新农村的建设者、管理者和享受者。

6.利用载体,教育群众

东岗村本着综合利用、方便群众、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原则,建设了集理论学习、科技培训、远程教育、文化活动、体育健身、阅读阅览、信息传递、开会议事、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农民会馆。会馆占地面积11500平方米,馆内设有篮球场、乒乓球室、各种健身器材、农民议事厅、农民夜校、图书室、会议室,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等,所有场所免费向农民开放。会馆建成后,对农民进行了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经营技能、创业就业能力和文化知识水平。几年来,先后培训农民5200多人次,基本上解决了农民求知求乐无场所、发家致富无门路、闯荡市场无信息的难题。农民还自发组织了秧歌队,每晚进行活动,既锻炼了身体,丰富了群众的业余生活,又消除了一些不良风气。和谐文明的风气在全村已经形成。

第2篇:对新农村建设的看法范文

关键词:新农村;科学发展观;公共政策;公平性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2-0-02

良好的公共政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保证。通过高质量的公共政策来规范、协调社会矛盾,有助于国家形成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法治公平、公众参与、诚信共嬴的良好局面,从而可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及农村发展现状,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新农村建设作为一种具有广泛涉及范围,对推动城乡和谐发展、平衡城乡差距、实现乡村的城镇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公共政策,是一项与时俱进反映时代要求,符合广大农民利益需要的极具公平性的公共政策,对解决农业、农民、农村问题具有重要作用。将它是营造和谐农村,实现农村各方面协调、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民主法治、公平公正、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举措。

一、公共政策的公平性体现

公共政策是国家为解决社会公共问题而制定的规划和指南,以调整社会各方的利益关系。公共政策具有政治性、权威性、合法性、层次性、普遍性、稳定性、目标取向性、预见性等特征。公共政策的本质在于分配社会利益,协调相关利益方关系,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确保利益分配的公平性,缓和、解决社会矛盾、保障社会的和谐发展和持续进步。

可见公共政策具有很好的平衡、协调、分配作用,可通过公平的利益分配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

二、新农村建设公共政策公平性体现

1.“生产发展”是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不管是社会的发展还是农村的发展,首先只有不断提高生产力才能不断满足农民对物质、精神生活的需求,才能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使农民得到切实的利益。否则农民就会失去劳动的积极性,失去执行新农村建设政策的动力,而新农村建设也将无从谈起。而生产力的落后最终带来的是农村萧条、农业发展滞后、农民贫困的结果。因此,国家将“生产力发展”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目标,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存在的各种问题,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2.“生活富裕”是让农民得到实惠的体现。试想虽然一个村子天天喊要着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实现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的口号,但实际生活中却越来越贫困,这样只会让农民怨声载道。只有农民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如盖起了新楼房、添置了城里才使用得电器等,才会让其感受到政策真正功用所在。因此新农村建设将“生活富裕”作为建设的目标,是在为农民的切身利益着想,是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举措。

3.“乡风文明”可以提高农民的素质。“乡风文明”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本质,包括风俗、文化、社会治安等诸多方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部分。良好的文化氛围有利于提升农民的思想素质,破除农村的不良封建迷信思想。一旦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被农民所掌握,成为其武装头脑的思想武器,将发生巨大的作用,有利于其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的塑造,促进城乡意识融合及乡村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4.“村容整洁”是对农民人文关怀的体现。将“村容整洁”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发展目标,不仅强调的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且是根据当前农民的生存环境出发,强调的是农民生活环境的和谐性。因为“村容整洁”目标的实现,可以为农民营造良好的生存环境,树立其居住地良好的形象,也有利于改变城里人对其不良看法,拉近农村人与城里人的心理距离,使城里人更愿意到农村旅游、投资等,从而促使农村面貌的进一步变化,促进“村容整洁”目标的实现。

5.“管理民主”是提高农民自主管理的根本途径。完善的村民自治制度则是实现村民自主管理的关键因素。这有利于村民根据自身情况,因地制宜做出符合实际的决策,避免“一刀切”的现象出现,有利于营造“民主法治、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局面。

三、公平视野下新农村建设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新农村建设。农村生态环境脆弱,一旦破坏难以复原,甚至无法恢复原貌。且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长期建设才能实现预期目标。因此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且不可走吃“子孙饭,断子孙路”的路子,从而须克服贪多求快的不良功利心态,要从实际出发,做好新农村建设的长远规划,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风貌,循序渐进地推进新农村建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从实际和现有条件出发,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

2.提升农民思想水平。一方面要破除农民等、靠、要的思想,激发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因为单靠国家政府的投入是不够的,必须从根本上解放农民思想,不断促使其吸收新知识,提高其觉悟、认识能力、最终达到提高其创业、创收的能力。如要利用“五一”、“七一”、“九九”、“国庆”、“春节”、“元宵”等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满足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或者通过举办相关专业夜校,提高其生存、创业技能,最终起到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另一方面是增强农民主人翁意识。建设新农村,农民是主体。新农村的建设、维护都离不开其主体作用,须充分调动其创业积极性,为新农村建设不断注入活力,以促进新农村的蓬勃发展。

3.建立民主管理制度。新农村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提高农民的自身民主管理能力以维持新农村建设的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局面,以防止农村基层腐败、建设资金不到位、上级精神落实不到位、村支书一手遮天的现象出现。因此要做好农村党支部基层组织建设,选贤任能,选好带头人,以为建设新农村提供牢固的组织保障。另一方面要做好村务公开制度,让农民真正拥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最后要做好普法教育工作,使农民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正确的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4.进行新农村建设资金筹集机制的创新。新农村建设涉及面、建设难度大、环境复杂,需要大量的资金才能很好的实现新农村建设的目标。目前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成为可能。为此要充分顺应此形式,充分利用城市的巨大功能为新农村建设扫清障碍。如鼓励城市人到农村投资兴办乡镇企业、传播先进文化、科学知识。对进城务工农民多一份关心、爱心,让其深度感受城市的知识、文化,使其成为新农村建设的良好的文化传播者和城乡沟通的桥梁。另外还可通过发展一些关联性大的产业来促进农村的发展,如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城乡和谐游,以通过旅游业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社会就业,甚至通过旅游的文化交流功能使其发展积极的思想言行转变,从而拉进城市人和农村人的距离,使城里人更愿意到农村旅游,促进新农村经济的发展。甚至可以鼓励一些忧国忧民的海外华侨积极到农村投资,以增加农村建设资金,促进新农村发展。

5.因地制宜建立绩效考评制度。每个农村地区的自身条件不一样,建设的具体措施应因地制宜进行规划。如一些地方基础设施较差,需要加强水利、交通等条件的改善。一些农村环境较差需要进行环境治理,加强环保工作。有的农村地区甚至各方面条件都不理想,需要全方位的改进、整治。与此相应的应建立相关的因地制宜的绩效考评制度,并将此制度层层建立,将责任分配到各具体行政机关单位,以便使新农村建设切实得到新的发展,完成预期建设目标。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农村建设需要、满足广大农民需求的公共政策,具有深刻的影响性,具有很好的统筹城乡、兼顾公平、平衡、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村发展、促进农民综合素质全面提升的作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因此要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这一举措的巨大公平作用。

参考文献:

[1]李友华.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理论探讨,2006(02).

[2]党文薇.新农村建设要三戒[J].西部大开发,2006(04).

[3]田煜.农民教育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研究[J].现代阅读(教育版), 2013(01).

[4]安洁琳,李彦昭,胡椿,赵金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3(02).

第3篇:对新农村建设的看法范文

关键词:新农村;文化;管见

几年前,我省赣州市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理念,并已取得了骄人成绩,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生活质量有了较大改善,村容更加靓丽了,人际也更加和谐了,到处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在改革开放的经济发展中,赣州市新农村建设抓住“以人为本”的准绳,突出思想文化建设的核心,在全国取得了示范性成果。通过理论与实践的思考,笔者认为,要实现新农村的发展要求,关键在于“人”的塑造,用先进文化去刷新“人” 的思想,把传统的农民改造成为具有现代意识的公民,这便是治本之举。因此积极有效的推进新农村文化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当然,在技术操作上,我们仍有许多值得思考的地方,笔者想就此谈谈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一些看法,以飨读者。

一、文化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1.文化建设能普及人的知识,更新人的观念。

塑造新农民,关键就是要用先进文化的理念去灌输人、武装人,去改造人们头脑中的劣根文化,去更新农民的旧观念、旧思想;就是要用法治的观念去替代权力的观念,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去替代个人利益至上的价值观,用产业化市场化的理念去替代小农经济意识;就是要敢于创新而不因循守旧,讲科学而不弄迷信,讲理性而不耍愚味。要达到上述目标,文化建设可不能通过单纯的行政命令,而要通过各种宣传、讲座、表演等形式,让人们在轻松、活泼的气氛中的接受新思想、新观念的洗礼,达到潜移默化的效果。

2.文化建设能调节人的情感,促进人际和谐

广大农村地处僻壤,人民生活如井底之蛙,孤弱寡闻,少见为怪。若使群众参加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一则能满足其自身的精神需求,二者能做到劳逸结合,把自身心理状态调控到一种平和的程度。这样便有利于人们消除疲劳,保持充沛精力和一种积极向上的心理状态,这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有很大的作用。

3.文化建设能凝聚人心,让大家团结奋进

人们通过参与文化活动交流了感情,促进了理解,达到了对某种问题的谅解和心理认同,也就聚合力量,使某种意志和社会需求得到实现。这在以往许多重要历史时期都有先例,如战争岁月、抗击自然灾害和重大工程建设等重要关头,文化工作者通过带有思想倾向性的文化宣传使参加者情绪激动,斗志昂扬,为共同利益而团结凝聚起来,形成强大合力对付共同目标。在新农村建设中,文化活动的就是通过各种形式的载体,引导、教育广大民众爱国爱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用科学发展观来建设美好家园的时代洪流中去。

二、当前新农村文化建设中存在许多问题和负面影响

1.对文化重要性的认识不足,投入偏低

尽管中央及省一级对文化建设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文件,但对农村的文化投入比重仍然偏低。文化投入偏重城市,城乡差距日益扩大。有资料显示:二零零九年国家投入的文化事业费中城市占七成以上,农村文化不足三成;东部地区占八成以上,西部地区不足两成。部分的乡村领导也认为,经济建设能出实效、文化建设只是一种摆设,可有可无。这种不对称的观念,人为的将经济与文化割裂开来,使得两者不能同步发展而导致失衡。

2.农村文化基础设施薄弱,物质载体缺乏

在许多村级文化场所中,真正把乡村文化生活搞得红红火火的,所占的比例不高,多数村落说有文化场所,但顶多算是老年活动室,无非是几张桌凳、一台电视和几本书而已,连个藏书百册的小型图书室都难以找到。据笔者了解,不少农户几乎没有文化消费概念,他们工闲时聚在一起或玩牌搓麻将或三五成群的聊天、看电视,粗略调查显示:一个月下来能看本子书或写点子字或参与一次文化活动的人不到一成。由于文化生活和教育阵地的匮乏,思想、道德感召力在减弱,娱乐文化生活陶冶力在下降,世风有些变浊,宗教迷信在抬头,等赌博却盛行开来,这便败坏了社会风气,给农村的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带来困难。

3.农村文化管理不顺,文化队伍建设不齐。

近年来,在政府的重视和推动下,农村文化建设曾一度火热,如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但其中也有部分村级文化阵地建设是为了应付上面的考核,软硬件设施东拼西凑,内部的管理不顺,队伍建设也不全,有的干脆“盖好庙后不纳和尚”,让其处于荒废状态。因此依托文化拉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效应并没有真正显示出来。于是负面影响接踵而至: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何谈和谐社会?

三、应当落实乡镇文化站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能

乡镇文化站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团结群众、教育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是繁荣新农村文化生活的前沿主阵地,在政策上应当竭尽其职能效力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营造新农村文化氛围

乡镇文化站要善于发挥文化的优势,将内容的先进性和广泛性相结合,寓教于乐,情理交融,传播先进文化,培育民族精神,塑造民族品格。要在营造新农村文化氛围中起示范、导向作用:组织文艺宣传队送戏下村,在新农村撒播文化种子;发现文艺人才,及时培养人才;辅导民间艺人创作新农村文化题材的节目,力求潜移默化;以村落文化、节庆文化、校园文化为重点,带动群众性文体活动开展。如南康市赤土畲族乡文化站长期坚持“文化搭台,民营唱戏”,成功举办了多届农民艺术节、老人节等活动。

2.辅导文化艺术骨干,创建文化艺术队伍

乡镇文化站在辅导新农村文化艺术骨干和发展新农村文化艺术队伍中起着核心的作用。建立一支素质高、艺术精、讲奉献的新农村文化艺术队伍,是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的迫切需要,乡镇文化站有条件也有责任做好这件事。如南康市唐江文化站就始终以辅导新农村文化艺术骨干队伍为重点,根据当地的特点和优势条件,举办了多期采茶戏学习班,培训了30多名采茶戏男女青年演员,在新农村文化活动中起着模范带头作用。还有龙岭的鲤鱼灯培训班,大坪和横寨乡的唱元宵龙船歌培训班,龙华的中老年秧歌培训班等等,只要文化站组织起来了便能发挥极大地推动作用。

3.弘扬民族民间文化,创建农村特色文化

乡镇文化站要在弘扬民族民间文化和创建新农村特色文化方面起示范、主导的作用。地方性民间文艺的挖掘和传承利用是保护民间文化遗产的需要,是弘扬民间文化艺术的需要,更是推动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需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农家故事会”、“鲤鱼灯贺新春”、“彩灯闹元宵”、“吹打乐演奏会”、“戏曲擂台赛”、“文艺大汇演”、“欢乐家庭”等活动应纳入日常工作中。去年,南康市文化馆牵头几个乡镇文化站在“非遗”工作中创建了龙岭的鲤鱼灯文化、大坪和横寨乡的元宵龙船歌文化、龙岭和浮石的天车文化等农村特色文化,成效卓著。

4.通过业务辅导,健全村级文化俱乐部建设

第4篇:对新农村建设的看法范文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农村信息化;对策

当前,全国各地新农村建设正进行得如火如荼。尤其是,作为新农村建设中推进经济现代化、社会现代化以及人的素质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农村信息化的重要作用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人的充分认知、切实正视和密切关注。本文试就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信息化发展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以求抛砖引玉。

一、新农村建设要求加快农村信息化发展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发展要求,涉及到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多个方面,而且,这些方面的建设和发展都与农村信息化紧密相联。

(一)农村信息化建设能推动“生产发展”。农业信息化就是将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在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快速、有效地改造和提升传统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目前我国已经进入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的新阶段,我们应该清醒认识到,农业产品质量差、效益低、农民收入增长速度缓慢,农业资源过度消耗、环境破坏严重以及农业国际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已成为新阶段制约农业与农村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就是大力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而农业科技革命正是农业信息化的重要内容,因此农村的发展与信息化建设息息相关。

(二)农村信息化建设能促进“生活宽裕”。从物质建设层面来说,信息化发展有助于农村更快、更好的获得市场信息、科技信息,增加农民致富途径;从精神建设层面来说,推进信息化建设,可以更加合理的整合和利用社会资源,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最终受益者是农民,它不仅会带来农村生产的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生活的改善,更会带来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总而言之,信息化建设发展一步,农村“生活宽裕”的目标就会向前推进一步,二者紧密相联。

(三)“乡风文明”离不开农村信息化建设。乡风文明包含的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精神文明,利用计算机多媒体、广电网和电信网等多种方式向人们传播健康、进步的社会意识形态,无疑有利于推进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同时,信息化的发展还有助于完善农村远程教育系统,满足农民技能培训服务需求,缩小农村与城市间的数字鸿沟,为农民提供平等发展的机会,在我国广大农村实现真正的“乡风文明”。

(四)“村容整洁”与农村信息化建设协同发展。信息化基础建设是农村规划的重要一环,在新农村发展中不仅要加大对道路、饮水、厨房、厕所等设施的投入,还要加强对电力、广播、通讯、电讯等信息化配套设施的完善,即“采用‘三电合一’的模式发展农村信息化,就是利用电话网、电视网和电脑网三种信息载体的优势,建设公共数据库平台。“三网”在农村的合理布局是村容整洁要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相互要协同发展。

(五)信息化建设有助于促进“管理民主”。遵纪守法、远离愚昧、诚实守信是当代新型农民的精神特征、信息化程度越高,农民的公民意识越强。例如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形式使得政府的各种惠农政策可以很便捷的广泛传播,有利于提高村民的保护自身权益的认识,增加监督管理的手段,增强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也使得农村加强和完善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创造和谐的发展环境。此外,通过开发信息技术,还可以建立面向基层的电子政务系统、小城镇信息化管理系统、社区管理信息系统等,从而实现对乡镇和村日常事务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不仅有利于实现政务公开,而且有利于推动乡村基层管理民主。

二、推进农村信息化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鉴于信息资源在农村生产经营中的作用日益突显,广大农民也更注意运用信息指导生产和生活,“三农”对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具有复杂性、全程性、时效性等特点,农业大省在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时,就必须坚持四性原则,即因地制宜、前瞻性和兼容性、渐进性等基本原则。

第5篇:对新农村建设的看法范文

关键词 新农村现状建设原则

根据长期在农村的经历和对国家建设新农村的理解,关于新农村住房建设笔者有以下几点看法:

一、新农村住房建设提出的背景

农业丰,则基础牢;农村稳,则社会安;农民富,则国家昌。只有8亿农民全员加入现代化进程,才能盘活国民经济全局,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广大农村的落后面貌明显改变,才能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小康。为此,中央审时度势,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今后我国农村勾画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蓝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反映一定时期农村社会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社会全面进步为标志的社会状态。具体而言,所谓“新农村”包括5个方面,即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这五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范畴。即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各具民族和地域风情的居住房,而且房屋建设要符合“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水电、广播、通讯、电信等配套设施要俱全,让现代农村共享信息文明;生态环境良好、生活环境优美。因此规划好农村住房问题是建设新农村的重中之重。

二、我省新农村住房建设的基本现状

河南省是人口大省,但长期以来,河南大部分农村地区的人居环境不能令人满意,住宅质量普遍不高。在河南省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如何看待农村民居的现状,如何解决农村民居存在的问题,提高农民居住环境的质量,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农村住宅建设现状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住房建设分散没有规律

农村住房几乎完全是由农民自己筹资建设,很少有外界力量参与。许多农户寻觅坡地,山地及村头、村尾建房,形成布局分散的自然式农宅。随着近年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建房日益增多,但由于农村建房的分散性,建房时没有做长远的打算,当人口增加或功能不合理时又扩建或重建,存在很大的不稳定性和随意性。

2、部分农民处于被动消极甚至抵制状态

新农村住房建设总的来说还是很受农民欢迎的,但还有小部分农民并不是很支持新农村住房建设。在纳雍县龙场镇寨乐乡调研的时候发现,虽然国家对新农村住房改建有一定补助,农民自己修建一楼,修建二楼以上就会得到政府的补助,但是该村是典型的贫困村,部分农民基本生活都成问题,修建两层以上的新居遥不可及,所以并不支持甚至抵制新农村住房建设工作。

3、民居改造难度大,许多农民不愿意拆除旧宅

在贵州的大部分地区,民居分散,改造难度大,这是由贵州独特的地形地貌条件造成的。贵州山多地少,农居散布在山地间,交通和通信都不方便,民居呈点状分布,总体上很散,没有规律,不利于集中规划和建设。此外,由于部分住宅的结构不适合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翻新,只能拆除。而这些农民不愿意拆除旧宅。因为拆除后建设新居农民还要承担购买建筑材料、搬迁、装修楼房等费用,许多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缺少其他收入来源,必须靠借贷才能完成新居改建,这样他们很难承受这样的经济压力,产生抗拒心理。

4、新农村住房建设总体规划不合理

首先,绝大部分农村没有按照《城乡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总体规划,造成了有的地方存在村庄布局分散、规模小、交通不便、社会功能不完善等问题。其次,有的村民自行建造住宅,缺全局意识,导致住宅分布不规律。有些村民修建新房,并不在旧房上翻新,而是从新选址,一户多宅,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此外,村民单户独立式住宅比较多,住房面积偏大;有些村民相信风水迷信,认为自家西边邻居的房顶不能高过自家的房顶,迫使有些农民建造了“假三层”楼房,从外观上看是三层,实际上只有两层,浪费了许多的建筑材料。

为消除农民心里疑虑我们在建设中对新农村住房建设的性质和原则做了详细说明:

三、新农村住宅建设的性质和原则

1、新农村住宅建设,不能改变农民住宅的权属,不能改变农民的宅基地权益,其仅是有权进行规划,并且规制将要发生的住宅建设行为。将要发生的新农村住宅建设,必须符合规划,否则不能获得建设许可。农民之间,可以通过权利的流转,平衡农民间的住宅供需。纵使某一地块上的已有房屋不符合规划要求,也不能在没有农民许可的情形下处分,只能在农民许可前提下或者农民获得合理的补偿后,才能依法处分。新农村住宅建设,是依靠法治重新分配和调整农村住宅的行为。

2、新农村住宅建设的基本原则

我国进行新农村住宅建设,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没有固定原则指导的新农村住宅建设,是随意性的新农村建设,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我国新农村住宅建设,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保持农村性质不变原则

新农村住宅建设是使农村换上新颜,不是要改变农村为非农村。新农村住宅建设,是在原来农村住宅基础上的建设。新农村住宅建设,是区别于小城镇建设、城镇化和城市化的建设行为。

(2)保护农民权益为中心原则

我国进行新农村住宅建设,根本目标是要改善农村的经济社会状况,更好地保护农民的权益,不断地增进农民利益。是否有利于增进农民的合法权益,是衡量新农村住宅建设的一个重要标准。只要是不能增进农民权益的新农村住宅建设,必须叫停。新农村住宅建设过程中,必须保障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3)生态规划先行原则

新农村住宅建设规划,应以保护农村原生态为标准,规划不伤害农村原生态。新农村住宅建设规划,必须遵从保护农民权益为中心原则。新农村住宅建设规划,不能改变农民正在使用的房屋的现状,其

规划的范围仅是农民不使用的房屋、破旧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闲置的宅基地。农民正在居住和为生活所需的房屋,是农民生活的基础。新农村住宅建设,在没有为农民提供已有的替代房屋前,不能处分农民的这些房屋。

四、新农村住宅建设与农村生态保护

新农村住宅建设,是在统一规划下的住宅建设。新农村住宅建设,必须保持农村的生态环境不变,保持农村的田园风光不变。新农村住宅建设,是生态住宅建设。

1. 新农村住宅建设与农田保护

农田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国家政策。新农村建设,不能违背这一政策,侵害农田。农田是农村的基本社会保障资源,侵犯农田就是侵犯农民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

2. 新农村住宅建设与田园风光保护

第6篇:对新农村建设的看法范文

一、当前我国农业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对农业经济管理的认识不足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要求尽快实现农业经济产业化,推动农业经济向现代化方向发展,必须将农业发展的目光放长远,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了健全和完善农业经济管理,政府出台了很多文件,然而由于我国农民的整体素质不高,多数农民对农业经济管理的认识不够,因此不能积极配合政府提出的政策与方针,这种情况下很多政策都得不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加上地方政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水平不高,使得农业经济发展停留在家庭式作坊的层面上,不能实现共同发展进步,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农业经济管理体制不健全

虽然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得到了长远发展,但是始终缺乏对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视,因此农业发展远远比不上工业发展,尚未建立起与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相符合的管理体制,农业经济管理制度也不能与农业整体社会结构相适应,农业经济管理体制严重滞后,从整体上来看农业经济管理活动缺乏执行力。这对于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来说极为不利。

(三)农业经济管理中专业管理人员缺乏

在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首先应建立起一支专业的、高水平的管理队伍,然而当前我国农业经济管理根本不具备该条件,所以要想更好的展开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急需解决农业经济管理队伍缺失的问题。我国农村不管是从经济条件、地理条件还是从管理水平上来看,都不能和城市相提并论,所以对经济管理方面人才极度缺乏,对于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来说是一个硬伤。

二、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如何开展农业经济管理工作

以上问题直接影响了农业经济的整体发展。要想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推动农业经济发展,我们必须针对上述问题拿出有效的解决对策,这样才能使农业经济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积极转变农业经济管理模式

随着社会与时代的发展进步,我国农业经济也在逐步转型,当前农业经济管理已经与新农村建设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相结合,农民的整体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明显提高,人们开始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食品的安全性和健康性上。所以,农业经济发展不能再继续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提高,农业经济发展更重要的是商家们良心的一种体现。从整体上来看要想实现农业经济发展目标、实现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就必须积极转变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业经济管理模式,进而与我国市场经济建设要求相符合。

(二)完善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体系

要想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降农业经济管理工作做好,首先需要在现有经济管理制度基础上进行完善和优化,顺应当前的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建立管理体系,这样才能使社会经济变化要求得到满足。与此同时,农业经济管理思想的转变也非常重要,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只有及时更新农业发展观念,完成新型农业经济结构的优化工作,这样才能不断推动农业经济增长方试的转变。此外,还要充分重视对农产品的深加工,促进农产品多元化发展目标的实现,切实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障。

(三)重视管理人员的管理职责

农业经济发展与经济管理工作直接相关,管理人员应充分重视农业经济发展,充分重视农业经济管理工作,明确管理人员自身应具备的管理职责与任务,并利用规范的方式管理各项工作。现阶段国家正在新农村建设的道路上,这种情况下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地方政府应充分重视农村经济发展,明确农业经济管理的价值,定期举办农业管理培训及教育活动,只有通过培训合格才能正式上岗,通过一系列的培训和教育使管理人员清楚农业经济的重要性,了解农业经济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

(四)积极推进农业经济管理产业化

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政府应加大对农业经济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为其提供政策上的支持,并积极从外地引进现代化设备,吸引高素质、高水平的农业经济管理人才。同时,还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建立合作社,充分重视对原料的生产与深加工,切实将原料加工基地规划工作与特色产业园建设工作做好,进而满足当前我国建设新农村的需求。农业龙头产业要重点扶持,加强市场、企业与农民之间的联系,此外,相关部门应该在国家政策的基础上为其提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优化,利用政策指引促进其发展,将专业化合作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最终不断推动当地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第7篇:对新农村建设的看法范文

【关键词】苏北地区;农村体育;新农村建设;现状与对策

New Rural Construction in Northern Jiangsu Rural Sports Analysis and Countermeasures Research

Liu Song

(Nanjing Institute of Sports Ministry; Nan Jing 210000)

【Abstract】 Article application of literature, interviews, logic analysis method, starting from the Survey of rural northern Jiangsu area sports, and explore new ideas for sports development in rural areas of northern Jiangsu area. The results show that, at the present stage, the main problem to affect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areas in Northern Sports: villagers on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sport there is a deviation, no strong awareness of exercise; economic level and pressure of life; rural stadiums invested in short-farmers fitness areas. less than normal; no sports talent of its guidance, the lack of comprehensive sports organizations; elementary school physical education in rural areas there are still obvious shortcomings. Put forward the basic countermeasures to promote rural sports development in Northern Jiangsu; government should increase financial investment in the Northern Area; build sports facilities for rural sports; strengthen the culture of rural sports talent resources and mining; emphasis on rural primary school sports in rural status and role in sports development.

【Key Words】 The Subei region; rural sports; new rural construction; Situa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1 前言

当前,新农村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随着国际国内形势日新月异的发展,我国进入了建设新农村的关键时期。发展农村体育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农村体育作为群众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农民群众身体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的作用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可。由于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数80%以上的农业国,“三农”问题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基于其重要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新农村体育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基本任务和发展目标,而且对新农村的整体建设无可代替的促进作用。

近年来,苏北地区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都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尤其是2005年以来新农村建设的开展以及农业税费改革的施行,为广大农村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极大推动了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了农村的社会环境,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政府部门也提出了《关于加强体育工作、建设体育强市的意见》、《关于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文件,也为苏北农村地区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本文在调查了解苏北地区农村体育的现状的基础上,分析苏北地区农村体育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为苏北地区农村体育的发展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不仅可以丰富农村体育研究的理论成果,而且对目前苏北地区、乃至江苏省的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体育发展都具有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

2 研究对象与方法

2.1研究对象

苏北地区,包括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5个省辖市,共40个县(市、区)。土地面积5.23万平方公里,2010年约人口2975万人。

2.2研究方法

2.2.1文献资料法

根据该论文的研究需要,围绕相关内容,查阅我国关于农村体育的相关领域的报刊、书籍,网上查阅有关资料等,通过中国期刊网数据库和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查阅关于我国农村体育发展研究的优秀学术论文。

2.2.2访谈法

对相关专业人士进行访谈,了解苏北地区当地的体育开展情况,听取他们的对发展农村体育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归纳与总结。

3 研究结果与分析

3.1新农村建设背景下苏北地区农村体育发展的现状分析

3.1.1苏北地区农村小学体育教育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基础教育的重视,苏北地区农村中小学的师资力量和各方面的硬件设施都有了明显的改善,体育教师队伍整体趋于年轻化,学历和专业知识技能都有了很大提高;学校的体育教育和体育的指导思想都进一步完善,开始重视培养学生终身体育的思想,例如一些学校在课外活动中,会引导和鼓励学生主动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体育活动;大部分的学校都设有供学生体育运动的场地,一些条件好的学校甚至已经配备了比较完善和先进的体育设施。这都得益于目前各级政府对农村中小学教育和体育经费投入的加大。

3.1.2苏北地区村民参与体育锻炼的动机

随着苏北地区农村居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现代社会的一些“文明病”开始在农村里出现,促使农民认识到身体保健的重要性,开始通过体育锻炼的方式来增强体质和身体健康,另外相当一部分的村民已经超越体育对于人体生理价值层面的局限,他们认为参加体育运动是非常必要的,而且还认识到了体育在身心娱乐以及人际交往等方面的作用,这说明苏北地区农村村民体育价值观念己经有了一定的进步。

3.1.3苏北地区村民参与体育锻炼的主要形式

苏北地区农村村民参加体育活动的形式主要还是以个人或者与亲朋好友一起的自发性的体育活动为主,而参加乡镇或村里有组织的体育活动比较少。农民们之所以大多选择自发性体育锻炼而较少参与乡镇或村里组织的体育活动,他们除了时间不允许之外还有两个重要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大部分的乡镇和村里很少甚至从不组织体育活动,另一方面是因为很多农村组织的一些体育活动不是很受当地村民的欢迎,因此,农村在组织体育活动时应尽量选择适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村民的体育需求,这样才能充分调动村民的体育运动积极性。

3.1.4苏北地区村民的体育消费现状

苏北地区的村民的体育消费主要是以实物消费为主,其中最多的是购买运动服装,至于那些观看体育表演或体育竞赛等,由于农民的经济水平和生活水平都不高,所以在大多数的村民心中还属于可望而不可求的“奢侈品”,这和苏北地区的经济水平较落后和村民的体育消费观念落后有关。

总体来说,虽然目前苏北地区的村民体育消费能力和水平还处于较低的水平,在短期内很难形成较大的体育消费市场,但是苏北地区人口众多,随着新农村建设的进行,农村地区的经济水平的提高,所以体育消费在苏北地区的发展潜力还是很大的。

3.1.5苏北地区农村体育场地设施现状

由于很多乡镇的健身设施大多都是由体育彩票的公益金建设的,地方出资较少。所以苏北地区农民参加体育运动的场所选择上,大多会选择在“自家庭院”和“公路街道边的空地”以及“天然场地”,这说明农村体育场馆缺乏的问题所在,因此,要加大体育硬件设施投入的力度,在数量和质量上要能够基本满足苏北地区农民健身的需求。目前新农村体育发展的重要障碍之一就是体育锻炼场地、器械的不足,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国家和政府投入的资金不足,现在的场地、器械等硬件还不能满足广大村民锻炼的需求,更无法满足苏北地区村民健身的需要。

3.2影响苏北地区农村体育发展的主要因素

3.2.1村民对体育的认识存在偏差

由于苏北地区农村人民体育观念的落后直接影响着农村体育的开展,在农民的生活中始终有一个传统的看法,认为成年人只要有足够的体力劳动就不需要体育锻炼,劳动代替体育锻炼的思想观念。另外,农民对体育锻炼的重要性理解也是不够的。这些对体育活动错误的理解严重影响苏北地区农村农民参加体育运动的积极性。

3.2.2经济水平较低等因素影响村民参与体育锻炼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经济和社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相比城市而言,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缓慢,经济基础水平还较低。虽然人民的生活水平普遍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因为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导致苏北地区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逐渐拉大,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也远远落后于城市,由于苏北地区人口众多,很多农村家庭面临着医疗、子女接受教育等方面的巨大经济压力,对于这样的经济收入不高的家庭来说,只能把大部分的精力都集中在如何提高经济收入,维持正常的生活这些基本的需要上面,而没有多余的时间精力和经济条件去满足体育健身、体育消费等更高层次的需要。

3.2.3农村体育设施匮乏

体育场地设施是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活动的物质基础,场地和器材的缺乏,极大地限制了农民群众参加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农村体育活动的组织与开展离不开体育场地设施的支持,它不仅影响着农民参与体育的热情,它更代表着一个地区体育事业的发展水平。现在大部分农村可以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场所、设施数量极少,有一些农村甚至没有任何的体育活动场所和设施,村民们对自己的体育场地设施状况的满意程度很低。由于农村缺乏体育健身场地设施,一些喜欢参加体育锻炼的农民没有办法进行体育锻炼,严重挫伤了农民参加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因此在苏北地区,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严重滞后与农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之间的不协调因素,是影响和制约新农村体育活动开展和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3.2.4缺乏有效的组织与管理

新农村建设中要想加快发展农村体育,提高全民健身水平,就要求有有效的组织和管理。然而,由于我国苏北地区农村的相关领导没有形成对体育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性的足够认识,因此不重视体育管理人才和管理体制的科学建立,导致农村体育难于管理和开展,使农村体育健身活动难以得到很好开展,非常有限的农村体育资源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成为影响我国农村健身活动的主要因素之一。

3.3新农村建设中苏北地区农村体育发展的对策

3.3.1政府财政的投入与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

农村体育的开展也离不开稳定的经费来源,乡镇政府应采取切实措施多方筹集资金,加大体育经费投入,为乡镇全民健身活动创造必要物质条件。政府拨款是苏北地区农村体育的主要经济来源,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体育传播的价值认识,社会办体育、社会参与体育的潜力将逐渐增大,各种社会团体对体育的资金支持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同时也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只有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提高了,人们才会有条件和能力去参加体育活动和锻炼身体,从而达到全民健身的目的。

3.3.2政府应加强对农村体育的组织与管理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借鉴其它地区农村体育工作的先进经验,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建立涵盖县、乡、村的多层次农民体育协会,形成以乡镇为龙头、以村民委员会为基础、以农民体协为纽带的具有较强辐射力的农村体育组织网络。加大苏北地区农村体育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吸引更多的人参与体育活动。除了对农村体育的宣传,政府应该经常组织农民开展运动竞赛、农村运动会等活动来调动农民的健身积极性。

3.3.3大力发展农村学校体育,实现全社会体育资源共享

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农村学校体育建设,培养和发展农村体育骨干力量,对新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农村学校的体育可以为农村体育的发展带来两个方面的支持:一是农村学校可以为农民体育锻炼提供锻炼场所。这样会给广大农民参加体育活动带来方便;二是农村学校体育具有辐射作用。加强对农村学校学生的体育锻炼的教育,可以积淀体育传承,可以形成家庭、学校和社会一体化发展模式的社会体育。因此,应努力将农村学校体育培养成农村体育的中坚力量,并注重挖掘和发挥其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中的重要作用。

3.3.4积极培养农村体育指导人员,引导农民科学锻炼身体

农民体育指导员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影响着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健康开展。在新农村体育发展建设中要加强农村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培训一批能够深入到基层去指导农民进行科学体育锻炼的指导员。在指导员的培训中,要考虑到不同地区的风土人情、传统体育文化等因素。体育指导员不仅能对农民进行科学的体育健身指导,同时还可以开展体育宣传,使人们真正明白农村体育活动的意义,培养农民形成良好的健身意识。另外,还要通过政策的积极引导,使更多有体育才华的年轻人到基层去工作,去利用业余时间对农村体育活动进行指导,真正使苏北地区的每个村都能有科学的健身指导员,每个村都能有固定的健身指导站。

4 结语

我国大多数人口分布在农村,农村人口的身体和健康状况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国的国民平均素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同时也是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没有农村事业的发展,就没有全国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同样没有新农村体育的发展,就更谈不上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新农村体育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体育活动的开展是新农村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一种体现。新农村的建设也会带来农村体育的发展,“生产先进、管理民主、乡风文明、生活富裕、身体健康”将是苏北地区农村乃至全国农村的新貌。随着我国整体社会经济水平的持续提高,价值理念的进步,国家全方位的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体育必将得到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要想彻底改变我国农村体育长期落后的面貌,绝非一朝一夕之事,必须与新农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同步推进,切忌出现急功近利和胶柱鼓瑟的做法,只有这样,“新农村体育”才能为新农村建设添砖加瓦,我国的体育事业才会得到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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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对新农村建设的看法范文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农民文化资源得到了长足发展:电视机、VCD、DVD、卫星电视接收设备、有线电视,甚至电脑等现代文化信息产品逐渐进入寻常百姓家。但农村公共文化资源缺乏多样性难以满足当代农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就我所在的乡来看,虽然落实了“草原书屋”等工程,全乡12个行政村村村有文化活动室,但仍然是杯水车薪。农村的公共文化活动设施严重缺乏。具体表现是体育场所和体育器材严重不足。文化活动室和图书馆面积不足,甚至严重缺失。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为我国描绘的宏伟蓝图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而农村文化建设的实际情况是(至少我所在的地区是这样):对文化活动的重视是远远抛在了经济发展之后,考核乡镇政府的业绩主要以经济发展、城镇的基础建设、社会治安为主。而对公共文化的考核微乎其微。只要经济上去了,则文化搞不搞都不会影响政府的政绩。片面政绩观导致农村公共文化“边缘化”。强调经济发展,追求GDP指标成为核心,乡镇文化站形同虚设。现我从以下几方面谈谈看法。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和广大农民在加快经济发展、改善自然和社会环境的同时,树立适合新农村建设的文化观。并以此凝聚人心,进而激发民众的创造热情,为农村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也就是说领导重视、群众积极参与才能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发展农村先进文化有助于缩小城乡差别。我国原有情况是“十亿人口,八亿农民”。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步伐的加快,这种状况有所改变,但是多数人依然生活在农村。发展农村先进文化,就是要提升农民整体素质,改变传统的思维模式,使他们成为具有城镇理念的新型农民,加速中国城镇化建设。而目前的实际情况是,许多家庭的孩子读完初中、高中就不错了,大学免谈。甚至有一部分人读完小学就打工了。高等教育的高消费让农民望而生畏。科学的缺乏更加深了思想和文化上的落后。镰刀割麦,老牛犁地随处可见。许多农家孩子上了大学也大多以此为跳板,逃离农村到城里工作,很少有回乡发展的。这大大制约和束缚了农村文化的持续发展。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强农村文化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三、加强农村文化生活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由于受传统落后的文化影响,农民在生活富裕之后,满足于“二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方式,在日常生活中不思进取,封建迷信沉渣泛起,赌博、算命、迷信、看风水等现象随处可见。因而需要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先进文化出陈去旧,消除愚昧迷信的宿命论思想,以先进的思想为指导,用科学的理性思维改造农民的头脑,抵制腐朽文化的侵蚀与传播,增强农民进行农村建设的精神动力,促进农村发展,紧跟时代潮流,成为新农村里的新式农民。同时这也有利于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四、加强农村文化生活的可行性。作为基层乡镇,我认为应该走文化站牵头,各行政村文化室和农村文化户为补充的多层次农村文化网络之路。从而多方位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力改农村以前只在春节等大型节日开展活动其余时间不活动的弊病,可以随时开展各类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在活动中陶冶情操,提高文化科学素质。至于经费来源可采取“上级政府拨一点,乡镇经费筹一点,群众自愿交一点,企业部门赞助一点,社会机构捐一点”的办法筹集,从而减轻乡镇政府财政供给压力,满足农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第9篇:对新农村建设的看法范文

关键词: 新农村;法制;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04-0310-02

0 引言

我国在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以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目标,从根本上为解决我国“三农”问题指明了方向。为早日实现这一重大决策,必须加快全面建设新农村的步伐,加强农村经济发展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涵盖了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新农村法制建设就是其中重要任务之一。

1 新农村法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政府有关农村、农民的立法滞后 由于国家对农业的历来重视,同时也制定了大量和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但直接针对农村而涉及的有效、使用的法律并不多。我国是农业大国,可直到1993年7月才出台《农业法》,1998年11月出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农业法》是农业根本大法,可该法在立法上、内容上都存在一定的不科学性,如执法主体不明确,规定太原则,而且带有很强的计划色彩,在处罚上和执法上缺少有效的监督等。各种原因都可能导致不能很好地为农民服务,为农民解决问题。其次,我国并没有形成以《农业法》为核心,并配有完善的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为辅助的局面,如保障农民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农村的社会救济和农民医疗保险等,这些配套法律法规没有跟上社会主新农村的进程。再次,农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我国大多采取自上而下的形式,很大程度上取决相关部门的看法,主观性太强。农民作为弱势群体、知识层次低的群体很难把握农业法的走向,或者说很少能参与讨论、制定、修改相关农业法律法规,农民要争取的自身利益往往会被忽视掉。但作为农业人口占一半的国家,农民的声音如果被屏蔽,那么制定的法律很有可能会与农民的实际生活想脱离,不能真正反映农民的心声,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就很难得到有效的执行。

1.2 村民自治基础薄弱,农民的法律意识不强 通过笔者调研发现,随着新农村不断建设,国家对法制建设的宣传力度和执行力度越来越大,农民对法律(特别是和农业有关的法律)都了不同程度的掌握,这是值得欣喜和肯定的。但是,农民对法律掌握上也存在局限性、片面性、甚至有误解的地方。其次,农民缺乏运用权利意识,不热心参政议政。特别是农村换届选举,大部分人认为选谁都一样,持放任的态度。

1.3 法制宣传方式单一,不被农民接受 由于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法制教育组织难,法制宣传很难快速、统一宣传到位,这就需要采取多样式、长时间进行法制宣传工作。另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只重视经济发展,而忽视农村法制建设。即使在普法活动中,相关职能部门在对农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时,活动方法单调、无聊,很难吸引老百姓参与其中。再次,政府对法制宣传投入太少,专门的宣传场所少。最后,法制宣传的人员法律专业素质不高,甚至有的宣传人员根本就不懂法。宣传人员大多不是固定的,抽到谁,谁就上,俨然把法律宣传当成儿戏了。领导的不重视,宣传人员法律专业素养低,宣传方法单调,农民是无法在这个渠道获得更多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对新农村法制建设不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1.4 法制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法律应该是调整利益关系,规范公民行为的根本手段,但法律的实施需要环境,没有环境支撑,法律就要受到挑战。法制环境的要素,包括公民尊法、护法意识、执法者执法水平、法律地位的确定、法律与其他社会权力的制约等。目前我国的农村法制环境问题突出。首先,基层调解部门建立不完善,甚至有基层根本就没有设置调解部门,或者调解人员没有经过专门培训,调解方法不科学,很难达到理想效果。其次,基层人民法院审判职能没有充分发挥作用,法律工作人员很难真正深入农村基层,了解农民的心声,而且执法水平不高,加上农民法制意识淡薄,还往往存在抗法,不尊重法律的情形。政府行政部门、法院、司法局等单位之间并没有很好的相互配合,共同解决农村法制环境存在的种种问题,这都为农村法制环境存在各种问题留下隐患。

2 完善和谐新农村法制建设的对策

2.1 科学立法,尊重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律 首先,结合我国“三农”最根本问题,切实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可借鉴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先进经验,采用现代开放式的农村立法思路,以《农业法》为核心法律,再制定和完善与《农业法》相配套的各种法律法规。完善修改《农业法》,如执法主体不明确,规定太原则,而且带有很强的计划色彩,在处罚上和执法上缺少有效的监督等。同时尽早制定保障农民切实利益的法律法规,例如农民权益保障法和农民社会救济、医疗保险等。其次,要以保障农民权益为立法目的,以民为本,通过切实调查农村,了解农村真实状况,懂得农民心声,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能够为农民所用,为农民所尊重,使农民切实感觉到法律存在的意义。所以,在选举人民代表时和制定有关农业法时,能够有更多的农民参与进来,真正发出农民最心底的呼声。国家相继出台多项法律法规来保障和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这些都是在新农村建设中法制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国家也尽早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法律,从而满足农民的需求。农民通过运用法律武器得到实惠就会增加对法律的信任和使用法律的范围,从而在农村的各个方面普及法律的实施,逐渐实现法制农村的新农村建设目标。

2.2 保障村民自治基础,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随着新农村不断发展建设,为了更大发挥农村自治作用,保障村民实现高度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村内事情,发展农村民主,最大程度维护村民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国于2010年10出台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该法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选举程序等。我国农村也纷纷按照该法各项规定进行了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等工作,使村民管理农村有了更大的自治权。但在我国很多农村并没有因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出台,村民参政议政的意识有所提高,解决农村事务很大程度还主要依赖基层的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权力并没有真正的发挥出来,明显缺乏村民自治的基础。因此,基层(乡)政府要做好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和老百姓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的方法,鼓励村民自治、自理村中事务,从而增强村民主人翁的意识。重要的是要让农民知道村委会的行为直接和自身利益紧密相关,从而能提高农民的权利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促进农民法律意识逐步由外在走向内生,从抽象走向具体,让农民能够真正感觉到法律的存在。因此,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首先,村民委员会成员带头学法、用法,形成一个全民学法懂法的良好环境;其次,做好法律宣传,可以利用村头黑板或者横幅宣传关键法条,或者村委员农闲时组织学法活动,在寓教于乐中使老百姓掌握基础法律知识;再次,要让村民信法,使老百姓在思想的最深处接受法律,相信法律,这就要求政府、基层司法等部门要依法办事,呈现出来公平正义的大环境。从而使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懂得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知道“守法”不仅自己的义务,而且是必备的素质。

2.3 改变宣传方法,加强宣传人员教育,提高法制宣传力度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要靠外力推动,更要注重农村自身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着力推进队伍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着力推进农村普法的经常化、多样化。

2.3.1 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力度 首先,利用村中现有设备宣传法律基础知识。有条件的农村可以建立农民法制学校,这个学校可以建在村委会中,方便组织召集村民,也可以减少浪费资源,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课本、有老师、有考核,利用村民法制学校对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有计划地对村民进行法制知识面授教育。

2.3.2 利用学校资源,通过高校法律专业的老师和法学院的学生组成法律宣传小队,定期和不定期举行法律宣传。如有农村靠近大学,政府或司法局等可以该学校为资源,和学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让学校推举优秀法律专业学生,到村实习锻炼,为村民培训日常法律和农业方面的法律。一方面学生得到了实践锻炼,另一方面村民获得了法律知识,形成“校村合作”双赢模式。

2.4 发挥法律保障职能,优化法制环境

2.4.1 抓好人民调解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建设新农村如火如荼的时期,正好以该法为契机,建立健全农村人民调解网络。乡政府、司法局指导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村民小组选举人民调解员,调解员可由村委会成员、有威信的村民或有这方面专业的人员担任。从而加大调解的成功率,使村民相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权力和能力,争取使村内矛盾解决在村内。

2.4.2 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新农村建设保好驾 一是确保便民服务措施到位。积极打造便民法庭,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办案质效,简化案件审批手续,最大程度的缩短办案周期。二是确保法律服务到位。大力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设立法律咨询点,帮助农民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三是确保司法救助到位。为了使农民真正实现“打得起官司”,该院拓宽了司法救助渠道,对在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农民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的减、免、缓;同时对农民进行一定的诉讼指导、举证指导,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问题。

2.4.3 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抓好“三位一体”大解调工作 由法院、司法、行政执法机关、村基层组织等部门联合组建大调解网络,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法院对大多数的案件都要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方针,尽可能使案件在调解中进行,达到息案宁人。其次,行政部门在执法的过程中要依法办事,争取把矛盾解决在执法的调解过程中。司法和基层民调组织针对农村矛盾纠纷具有季节性、群发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完善以户为点、以组为线、以村为面、以镇为片的矛盾纠纷排查组织网络,把各种矛盾消灭在萌芽阶段和初始状态。

参考文献:

[1]王红举.对新农村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问题的思考[J].农业纵横,2011(8).

[2]于文文.和谐新农村法制建设问题研究[D].山东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