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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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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

第1篇: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范文

【关键词】 国家园林城市 创建 环境 宜居

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意义

1、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水平的重要手段。通过创建工作,能够逐步完善城市的绿地系统,让人民群众拥有树荫环抱、绿茵遍地的绿色空间,能够创造更优的人居环境,满足人们游憩、锻炼、娱乐、社交活动的需求。

2、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有利于加强城市环境保护。通过创建工作,有利于把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落到实处,建立起城市生态安全的绿色屏障,有利于保护蓝天碧水绿地,为城市的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开辟广阔的前景。

3、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可以增加城市的人文景观。通过创建工作,在营造生态环境的同时,也承载着大量历史文化的积淀,反映着当地的自然和人文景观,丰富城市的人文意识与审美价值,体现城市的文化特色。

4、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有利于树立城市形象,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通过创建工作,能提升城市品位和档次,树立良好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推动城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缺少科学的规划和完善的制度

许多城市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存在盲目性,在没有进行科学规划的情况下仓促开展创建工作,缺乏科学系统地建设思路,规划编制人员技术水平参次不齐、规划编制质量不高、规划的指导缺少科学性。在创建工作中,相关制度不完善,缺少相应的管理办法,没有明确城市绿线、蓝线、紫线,使园林绿化工作无章可守、无律可循。

(二)创建工作方向存在偏差

一是模式样板化,照搬其他城市模式,缺乏地区自身历史、文化底蕴,形成千城一面;二是物种单一化,忽视园林植物的功能性,追求大树古树,盲目引进外来物种,不能做到功能性、景观性、文化性、生态性的有机统一;三是片面追求大景观、大绿地,忽视城市街巷、住宅、边角的高效利用。

(三)城市绿化基础薄弱

许多城市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常面对城市绿化基础差,主要体现在科研、技术推广和林木优良种苗不适应园林绿化发展的需要;城市绿化面积较少,绿地量严重不足,绿地分布不均衡;园林绿化基础设施不适应园林绿化发展的要求。

(四)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滞后

重建设、轻管理是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中经常出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重视程度不够,由于园林绿化生态价值、人文价值和社会价值的体现需要较长的时间,对养护工作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技术水平不高,没有先进的养护技术,养护方法比较单一,缺少专业的养护人员,园林植物以修剪为主,缺乏有效的护理,甚至出现错误的养护方式;缺少足够的养护管理经费,由于园林植物成本较高、效果明显,园林创建工作资金多向建设方面倾斜,养护资金则较为缩减。

三、科学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几点措施

(一)加强规划建设,完善制度建设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规划是前提,科学的规划手段,指导城市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的合理布局,确保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制度是保障,完善的制度建设,有利于明确工作方向,形成全体合力,保证创建工作的延续性。

(二)结合城市特点,创建有区域特色的园林城市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要准确地把握功能定位,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条件,根据区域功能需求合理选配植物种类,满足城市不同区域的卫生、安全、防灾、环保需求,实现园林节约化。在绿化建设过程中,要把建筑小品、城市雕塑作为重要内容,与当地的历史文化相融合,赋予绿地建设人性化的内容,丰富城市绿化的韵味和品味,凸显园林文化性。以乔、灌、花、果、草、药和苗圃基地相结合的绿化理念,加强物种多样性,形成错落有致绿色系统,充分利用街心公园、厂区庭院、站台、停车场等,打造立体化园林。

(三)加强城市基础建设,提高科研水平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城市公园数量、合理布置绿地分布,结合旧城改造、沿湖河路沟治理、棚户区改造、污水治理、垃圾无害化处置、湿地保护等,通过拆违建绿、拆墙透绿,以公园为骨干、街道为脉络、社区为支撑、周边为屏障,营造方便、舒适的居住环境;通过等,提高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增强城市服务功能;加强科研投入,形成绿化研究、植物栽培、引种驯化、科普教育为一体的园林科研基地,提高移栽成活率,推广使用绿化节水技术,降低城市绿化养护成本,为园林绿化提供先进的技术保障。

(四)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宣传力度

全面提升绿地养护管理,实现园林精细化管理,打造园林养护精品绿地、精品绿化带。多渠道筹措资金,更新草坪、花灌木和乔木,保持良好的园容园貌。花药结合,引进培育药用花卉优良品种,提升花卉苗木的药用经济效益。开展绿地认养、认管活动和对单位庭院和居住小区绿化的督导,提升城区绿化环境质量。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灵活采取竞赛、展览、植树等活动,树立市民绿化美化人人有责的理念,提高市民护绿意识。

四、结语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人类对生存环境认识上的突破,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综合的、长期的的过程,是大势所趋。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过程中,不能局限于绿化建设,而是以长远的眼光,把历史景观保护、水环境治理及城市功能完善放到了同等重要的位置,着力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城市整体功能,建成“地净、路畅、水秀、天蓝、林拥城”的宜居生态城市。

参考文献

[1] 杨允菲,祝廷成.《植物生态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城[2012]166号.2012-11-18

第2篇: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范文

关键词:绿色矿山建设;问题;路径;政策建议

一、绿色矿山的建设背景

矿产资源从来都是自然环境的一部分,其本身的开发过程就是环境的破坏过程。在当前的技术经济条件下,矿产的开采、选冶和加工过程始终伴随着废弃物的排放和环境污染问题,矿产资源开发从来就是要付出环境代价的经济行为。进入21世纪以来,一方面是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持续增强;另一方面是人们的环境意识和权利意识口渐觉醒,邻避运动一浪接着一浪。在这种“前拉后拽”的形势逼迫下,矿产资源开发必须积极做出调整,切实转变矿业发展方式,才能保证矿业健康持续发展。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2010年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 〔2010〕119号)(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全国范围内的绿色矿山建设活动正式拉开了序幕。根据《意见》要求,力争1-3年开展试点规范,然后整体推进,到2020年基本形成绿色矿山格局。截至目前,国土资源部已先后公布了220家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

二、绿色矿山的含义

“绿色矿山”是指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既要严格实施科学有序的开采,又要对矿区及周边环境的扰动控制在环境可控制的范围内;对于必须破坏扰动的部分,应当通过科学设计、先进合理的有效措施,确保矿山的存在、发展直至终结,始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融合于社会可持续发展轨道中的一种崭新的矿山形象。

绿色矿山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代表了一个地区矿山开发利用总体水平和可持续发展潜力,以及维护生态环境平衡的能力,它着力于科学、有序、合理的开发利用矿山资源的过程,对其必然产生的污染、矿山地质灾害、生态破坏失衡,最大限度的予以恢复治理或转化创新。

三、绿色矿山的标准

建设绿色矿山应达到如下标准与需求:

1)矿山资源开发利用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应制定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并作到不在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及其附近采矿,且矿山开采不能造成对主要交通干线和旅游公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的地貌景观造成不良影响和破坏。

2)矿山建设项口应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评估,制定相应的保护方案。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应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有利于生态保护的生产方式。

4)矿山开采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有一定的处理措施,确保达到国家和省的有关标准。

5)闭坑矿山应实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

四、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的对策建议

1.绿色矿山建设应以管理变革为突破口

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不可能一蹦而就,这就要求必须从长计议,而不能暂时应付。从长远来看,绿色矿山建设应从管理变革入手。在绿色矿山建设中,矿山企业首先需要比对标准找出差距。差距所在就是问题所在,也是需要变革的地方。开展管理变革,不只是要撤设管理机构,甚至要对生产系统进行改造,彻底变革生产方式。单纯设立管理机构是远远不够的,变革必须从生产过程入手。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对资源环境问题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进行生产系统的变革对绿色矿山建设具有更为深远的意义。因此,不能把绿色矿山建设表面化、简单化,要抓住创建机遇,大力开展管理变革,实现生产工艺与技术优胜劣汰,才能从根本上转变矿业发展方绿色矿山建设。

2.应注重培育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随着绿色矿山建设的管理标准、制度和办法基本完善,试点规范工作已进入尾声,转而将进入整体推进阶段。从建设目标来看,到2020年大中型矿山建设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这一目标如果按照试点阶段的推进速度来测算,显然是无法实现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绿色矿山建设的艰巨性。在全面推进阶段,应在巩固试点阶段所取得建设成果的同时,把建设工作的重点放在努力培育矿山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上,引导矿山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并形成行业风气乃至行业标准,着力构建新的矿业门槛。只有矿山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才能真正建立绿色矿山建设的长效机制。

3.应结合小型矿山的实际突破绿色矿山建设的难点

从矿山规模结构来看,小型及小型以下矿山占绝大部分,但这些矿山大多不具备全方位履行社会责任的条件,成为矿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难点所在。大中型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的不范效应对小型矿山带动作用有限。他们既没有能力开展环境保护,也不可能开展技术创新。这将直接影响绿色矿山建设目标的实现。为此,主管部门需要针对小型矿山的实际,尽快制定具体的严格规范的标准和要求,尤其是符合绿色矿山条件的要求,以保证小型矿山开发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4.资金投入和建设进度是保障

绿色矿山建设的所有工程,包括绿化工程、道路硬化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井巷标准化工程、文化与管理工程、厂房生活办公用房改造工程等,以及各项经济与技术指标的达标,均需要矿山企业业主真金白银的投入。没有资金的投入,就不可能完成各项工程,也不可能引进和吸收先进技术与设备以提升各项经济与技术指标。实践证明,舍得投入和敢于投入的矿山企业,一般一年内就可以达标通过验收。而少数企业,因舍不得投入,几次验收均不合格。绿色矿山建设进度是由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所制定的,在建设过程中,各项工程的完工进度以及各项经济与技术指标的提升,均要按规定的时间完成,任何拖延工程和指标达标进度的工作,都将导致绿色矿山建设的滞后。

结束语

只有通过绿色矿山建设,才能实现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最大化和环境负而影响的最小化,使矿产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文化修养、社企和谐得到了有机统一,更是系统提升了矿山企业的形象和矿山企业业主的品位,达到建设美丽矿山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我国矿产资源能否可持续供应而临重大挑战,经济参考报,2008

[2]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源部,2010

第3篇: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范文

Abstract: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integrating urban wastewater pipeline into utility tunnels in mountainous city are discussed, this research states opinions on associated issues when integrating wastewater pipelines into utility tunnel in mountainous city.

关键词: 山地城市;综合管廊;污水入廊

Key words: mountainous city;utility tunnel;integrating wastewater pipelines into utility tunnel

中图分类号:TU99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21-0074-02

0 引言

综合管廊是建于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1]。综合管廊可以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有利于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有利于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拉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近几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2014]27号)、《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839号)、《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从政策、财政、金融等方面出台系列文件,大力推进综合管廊建设。

入廊管线的选择对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影响巨大,直接关系到管廊建设的区域、断面形式尺寸和管廊造价。通常纳入管廊的给水管线、高压电力电缆、中压电力电缆、通信电缆、热力管线、再生水管线,部分预留有直饮水管线、垃圾真空输送管等管位。由于污水为重力流,且易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支管线接入频繁,国内建成的综合管廊中,鲜有污水大规模入廊案例[2]。

我国广义山地约占全国陆地面积的69.2%,狭义山地约占33.3%,山地城市在建制市中的比例达到35%,建制县中的比例高达51%。山地城市中大量的城市开展综合管廊建设,众多城市还将污水管线纳入综合管廊。因此,开展山地城市综合管廊污水入廊问题探讨就显得很有必要。

1 山地城市污水入廊的优势

山地城市污水入廊的优势和平原城市类似,例如:运营维护更加方便,延长污水管道使用寿命,避免沉降带来的污水管道破损渗漏等等。

此外,山地城市道路坡度较大,在局部路段可以充分利用地形坡度,在不增加管廊埋深的情况下保证污水重力自流排放。山地城市建设成本较高,道路人行道、绿化带宽度较窄,雨污水管道受管位空间限制,经常被布置到机动车道上。污水入廊可以大量减少机动车道上检查井的数量,提高行车舒适性,同时将各种管线纳入综合管廊内,有利于集约利用地下空间,为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提供便利条件。

2 山地城市污水入廊面临的主要问题

2.1 入廊污水管普遍管径较小

由于山地城市的地形特点,污水干管通常位于地势较低的河道溪流边上,干管沿河道溪流敷设,沿途收集道路污水管道汇入的污水,最终送入下游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道路上的污水管道一般为污水支管,管径大多在d400~d600之间。《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指出宜在交通运输繁忙或地下管线较多的城市主干道以及配合轨道交通、地下道路、城市地下综合体等建设工程地段,城市核心区、中央商务区、地下空间高强度成片集中发展区、重要广场、主要道路的交叉口、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过江隧道等,道路宽度难以满足直埋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重要的公共空间,不宜开挖路面的路段等区域建设综合管廊。这就造成综合管廊规划路由往往与污水干管布局错位,也难以通过排水系统的优化调整将污水干管纳入综合管廊,山地城市污水入廊一般纳入的是管径较小的污水支管,小管径污水支管大量纳入管廊会显著提高建设成本。

2.2 入廊污水重力排放问题

为了实现土石方就衡,降低建设成本,山地城市道路纵坡大多呈高低起伏的波浪形,道路起点至终点为单向坡的情况较少。在重力流管道不入廊情况下,综合管廊坡度一般与道路坡度保持一致,因此管廊的纵坡也是顺坡逆坡交替。如果污水入廊,可能存在的解决方案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将道路逆坡段的管廊顺坡埋设,以保证污水在管廊内重力自流排放,但这将造成管廊整体埋深加大,大幅增加综合管廊建造成本。二是管廊坡度整体与道路坡度保持一致,在管廊标高较低的位置将管廊内污水接入与管廊相邻的其它道路直埋污水管道,由于管廊覆土一般达到2.5~3.0米,管廊本体高度一般也在3米以上,即从管廊接出的污水在接入点对下游污水管道的埋深要求一般在6米以上。这种方案主要是增加部分直埋污水管道埋深,较方案一投资更少,但管廊内污水需较为频繁的接入廊外直埋污水管道,入廊污水系统性较差。三是管廊坡度整体与道路坡度保持一致,在管廊标高较低处设置小型污水泵,在管廊逆坡段采用压力输送。这种方案需在管廊系统中增加若干污水泵,提高管廊设计负责程度,后续运行管理也极为不便。

3 论

虽然与传统直埋敷设方式相比,污水入廊存在诸多优点。但山地城市污水入廊也面临一些特有的问题。首先,山地城市入廊污水管普遍管径较小,使得污水入廊的投入与效益之间不成正比。其次,山地城市道路高低起伏的波浪型纵坡也给入廊污水重力排放造成较大的困扰。因此,山地城市污水管线不可盲目大规模进入综合管廊,应该结合道路竖向、排水系统方案、道路红线宽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对比,谨慎研究污水入廊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参考文献:

[1]GB50838-2015,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S].

第4篇: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范文

5月27日上午,市委巡视组一行7人,在市委巡视组组长书记带领下,到市林水局作巡视情况反馈。

巡视组周书记在情况反馈中充分肯定了我局三年来取得的显著成绩。他说,自3月17日起,经过为期近一个月的巡视,通过召开动员会、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与局机关干部职工、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部分退休老同志谈话,走访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及等地林业水利部门,实地考察局属单位,查阅相关资料,征求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市农办的意见,对市林水局三年来的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巡视考察。巡视组一致认为,近几年来,市林水局领导班子大局观念强,贯彻执行省、市委的决议、决定态度坚决,为推进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局党委一班人注重政治理论学习,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心、事业心较强,是一个作风民主、勤奋务实、注重廉洁的班子。主要特点:

一是政治立场坚定,工作思路清晰。局党委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省、市委的决议、决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这一战略目标,适时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和重点。根据杭州市林业、水利“十一五”规划,至,实施了林水十大重点工程建设;提出了“一创二防三建”和水利“二建三防四推进”的工作目标;又确定了“五建五防八推进”的工作重点,明确了我市林业水利事业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目标。局党委坚持民主科学决策,积极推进林水事业可持续发展,通过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编制完成了《杭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杭州市西部水系防洪规划》、《杭州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相继出台和完善了景观林建设、生态公益林建设、低产林改造、重点林区消防队伍建设、松材线虫防治、绕城公路圈外河道整治、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农民饮用水、小流域治理、防潮队伍建设等意见。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按照领导班子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办事。凡属重大决策出台、重要项目安排、干部人事任免等事项,均经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打造民生林水。几年来,局党委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落实民主民生战略,把确保公共安全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推进林水事业发展。首先抓好防汛防台工作。围绕“四不一正常”目标,做到分析研究早、责任落实早、安全检查早、物资储备早、专项预案完善早,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其次抓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全市已建成生物防火林带540公里,重点乡镇建有森林消防队伍25支,森林火灾受害率远低于省控指标。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率为93.22%,其中松材线虫病得到了有效防治。再次是抓好钱塘江防潮安全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明查暗访,加强检查督促,实现观潮人员零死亡。此外抓好林水资源安全。三年来,全市共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和猎捕野生动物案件2182起,查处水事违法案件233起。共审核林地征占用项目747起,各类涉水许可审批560件,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同时着力抓好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解决。闲林水库、三堡排涝和珊瑚沙引水三大水利工程均已开工建设,为根治杭州市区水患、确保饮用水安全打下了良好基础。三年来解决与改善全市106万农民饮用水问题。加强了市区河道保洁管理,河道面貌和水质得到有效改善。积极调处山林纠纷,解决了部分历史积案,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是注重廉洁自律,工作勤奋务实。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反腐倡廉的有关精神,以打造“廉洁林水”,构建惩防体系为主线,加强教育,建立制度,在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上做了不少工作,会同市审计局、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对三堡排涝工程和闲林水库工程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规范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局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勤政。近年来,林水工作任务多、难度大、责任重,班子成员重视抓好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局系统连续三年保持机关效能建设“零”投诉。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全局上下攻坚克难,奋发努力,三年来,全市共完成水库除险加固166座,山塘除险加固468座,完成河道整治823公里,综合治理小流域36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77平方公里,累计完成水利建设投资43.2亿元;参与了西溪湿地公园、中国湿地博物馆的建设。全市完成造林更新面积23.29万亩,累计建成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467.5万亩;建设杭新景(杭千)、杭徽高速、05省道景观林3.7万亩;林业产业综合总产值每年增长10%以上,达到216亿元。近年来,市林水局为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先后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先进集体、全国“绿盾二号行动”先进集体,还获得了省水利系统多项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为建设生活品质之城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巡视组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 。一是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还不够大,水利类人力资源状况还不够理想,干部任前培训坚持不够经常,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有待加强。二是财务管理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局属一些单位执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不够规范等。

巡视组同时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系统财务的监管的建议。并希望局领导班子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抓好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继续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在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提升杭州城市品位的过程中,创造出更加优异的业绩,为打造生活品质之城、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5篇: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范文

按照《关于印发县城镇化建设重点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了逐步改善我镇农村环境卫生状况,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居住环境,全面提升徐家坪镇整体形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并结合我镇实际,现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村集中居住区为重点,突出抓好铁路、公路沿线村庄的治理工作,按照我县城镇化建设要求,坚持“全镇统一协调、社会公众参与、严管重罚结合、实施督查问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切实改善群众生活环境,不断提升我镇对外形象,展示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徐家坪镇、村新风貌。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范围重点是:

1、十天高速、宝成铁路过境段两则可视范围内的集中村庄;2、石马路,徐西路、徐木路沿线的集中村庄。

(二)实施内容

1、治理和美化镇村环境。一是彻底清除河道、路边的垃圾和杂物,依法查处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等行为,保证河道清洁畅通;二是治理整治区内的五乱现像,即: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督促村民搞好房前屋后和环境卫生,倡导村民养花种草,美化居住环境;三是要求镇内机关站所要美化各自办公场所,积极开展文明单位,绿色单位创建活动,做好示范带头作用。

2、加强建筑物整饰。一是对整治内有碍观瞻的残垣断壁,低矮破旧的房屋进行拆除改造。拆除公共场所和道路两边的违章建筑,路障和影响村容村貌的简陋厕所。对长期未封顶的“半拉子”工程要落实责任,限期完结。二是对整治区内的机关单位,农村房屋墙面进行清洗和粉刷,确保房屋新颖美观,与周围自然环境相协调。

3、加强镇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整治区内的村庄和单位要按照农村清洁工程标准和要求,加快污水排放,垃圾处理,广场绿化,人畜饮水,路桥等建设步伐,达到道路硬化,雨污分流,环境绿化,村容整洁的目标;二是加大农户圈、厕、厨的改建力度,大力推广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改善生活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6月20日-7月20日)

1、召开全镇清洁工程动员大会,通过会议,广播、标语等形式大造声势,营造浓厚氛围。

2、各村召开村两委干部会议,动员全村干部群众积极参于,将清洁工程工作落到实处。并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7月21日-9月30日)

各村,各单位要按照方案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认真组织实施,集中精力做好各项整治工作。努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和谐优美的乡村风光,进一步改善我镇农村环境水平,提升对外形象,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整改验收阶段(2012年10月1日-11月30日)

由镇整治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村及责任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初验,对检查出的整治不到位的地方,提出指导意见,存在问题的村及有关单位必须采取得力措施进行整改提高,确保达到整治要求。镇验收组将根据验收结果,在年终总结会上予以通报,同时对我镇清洁工程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完善,逐步形成稳定的长效保洁机制,并巩固成效,抓好长效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搞好村庄及站所环境综合整治,对改善农村生活环境、预防疾病传染、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塑造文明新形象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第6篇: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范文

今天的会议是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任务是落实国家、省、市林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过去工作,分析当前林业面临的新形势,安排部署我县2011年造林工作,动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迅速行动起来,掀起造林绿化新。下面,我就今年林业工作讲几点看法:

一、总结成绩,分析问题,进一步加大造林绿化工作力度

京津风沙源工程实施以来,我县紧抓机遇、乘势而上,倾全力实施生态工程建设。近年,全县以大工程带动大发展,完成林业生态建设70.5万亩,超过以往造林保存面积的总和,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围绕城乡绿化,以“环城绿化、绿色家园”为重点,大力实施城镇和村庄工程,年均义务植树近70万株,人居环境大幅度改善,对外环境形象整体提升。可以说,京津风沙源工程实施以来,是我县林业投资最多、实施规模最大、发展速度最快、建设成效最好、农民所得实惠最多的阶段,初步实现了林业生态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林业生态建设存在的问题。一是发展不平衡,个别乡镇造林质量差,管理上不去,成活率低。二是精品工程不多,窗口部位绿化差距较大。三是生态环境恶化趋势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特别是荒山荒坡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大、成本高,绿化任务艰巨。四是林产业结构还不尽合理,特色产业不够壮大,效益不高,特别是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仍然滞后。五是城镇、小区绿化水平不高,大树少,品质低。六是全社会义务植树尽责率低。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克服不足,继续探索适合我县的造林新模式,认真确立我县林业发展新对策。

面对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保持生态建设持续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县今后的造林绿化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我们要充分认识造林绿化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选择。我县是京津地区重要水源地,但生态脆弱,经济欠发达。只有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才能尽快改善生态环境状况,维护首都生态安全;才能有效带动林果产业,促进农业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才能树立良好的城乡形象,促进全县更好地对外开放。从一定意义上讲,抓绿化就是讲政治,抓绿化就是强生态,抓绿化就是促开放,抓绿化就是谋发展。

第二,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良好生态。特别是针对我县风大、沙多、降雨稀少的气候特点,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更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可以说,蔚县的产业发展依托生态环境,蔚县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取决于生态环境,蔚县的发展前景有赖于生态环境。破坏了良好的生态环境,蔚县就失去了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谐蔚州建设就会失去基本的支撑和保障。

第三,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我县干旱少雨,风沙危害频繁,旱灾时常发生。推进造林绿化,可以从根本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抗灾、减灾能力和综合生产水平,加快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杏扁产业作为我县林产业的主导产业之一,已成为县域经济的有力支撑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大家知道,森林是制氧机,森林是净化器,森林是蓄水池,森林是财源泉。因此,我们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造林绿化这件大事抓紧抓好。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做好造林绿化工作

第一,扎实推进义务植树是推进国土绿化的有效形式。适龄公民都有每年植树3—5株或完成相应绿化工作的法定义务。一要规范义务植树管理制度。各乡镇要逐步建立健全义务植树属地管理制度,理顺义务植树管理体制。义务植树由所在地乡镇和村组织,城镇义务植树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组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无业人员和外业人口参加所在地义务植树活动,提高义务植树参与度。二要加强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建立义务植树基地,克服流动性大、实效性差的弊端,提高义务植树成效。县绿化委员会要协调全县各乡镇确定县乡两级义务植树基地,明确任务、划分地块、制定标准。通过基地化,把义务植树活动落到实处,推动义务植树向更高层次发展。三要完善义务植树形式。坚持义务植树与新农村建设、城镇绿化、部门绿化、环境保护、林业重点工程有机结合。把尽责形式由单一的直接植树向认养绿地、古树保护、植纪念树、造纪念林及抚育管护、以资代劳、义务宣传等多方位拓展。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义务植树的,经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可采取交纳绿化费等方式履行义务,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四要强化示范推动。充分抓好我县义务植树示范活动,组织各级党政领导开展义务植树,是示范引导义务植树推动全社会绿化的良好措施。今年,县绿化委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县四大班子领导及科局干部职工围绕县城和旅游路开展大型义务植树活动。各乡镇也要及早部署,组织适龄公民,在当地同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在全县掀起春季义务植树。

第二,广泛开展社会造林。社会造林是推进国土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着力完善政策、优化环境,克服思想障碍和体制障碍,制定具体激励措施,鼓励工商企业、城镇职工、农民群众投资造林绿化。要选择一批经营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民营造林大户,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优先扶持,培树典型。各乡镇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落实具体扶持措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民营林业。要进一步明确部门和单位造林绿化责任,落实分工负责制。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优势,继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植树造林活动。要切实发挥各部门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督促检查、评比表彰等职能作用,统筹推进城乡绿化健康发展。

第三,着力抓好工程造林。工程造林是推进国土绿化的主要载体,事关林业发展大局。各乡镇要针对工程造林特点,选准突破口,找准着力点。要抓住墒情良机,适时掀起春季造林,确保完成今年人工造林任务的80%以上,并全面完成上年度退耕还林未完成部分。继续坚持新工程上质量、新老工程结合上规模的原则,科学布局,合理安排,重点向公路两侧、城镇周边等窗口部位和生态脆弱区和倾斜,抓精品出亮点,抓全局保成效。对历年工程的补植补造要给予高度重视,认真摸清底数,明确任务,切实做到应补尽补,不留死角,确保国家核查时不出问题,各乡镇要在4月底前将准确的退耕还林图表报县退耕办。随着工程建设的不断延伸,要适时调整工作重点,将成果巩固和新建工程放在同等重要位置,统筹安排:一要做好抚育管护工作。针对工程区放牧毁林现象有所反弹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封山育林条例》和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禁牧工作指导意见》,采取得力措施,抓好专职和兼职管护队伍建设,做好基础设施的维护和幼林抚育管护工作,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毁林案件,营造爱树护林的良好氛围。二要进一步抓好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北部丘陵区重点抓好草业及舍饲畜牧业的发展;河川区重点抓好山杏改接工作,年内全县要确保实施“10万亩的嫁接改造”、“万亩杏扁防护建设”和“百里熏烟增温”工程,并进行化学防霜药剂推广,为杏扁产业的发展创造资源基础。

第四,突出推动城乡绿化。城乡绿化目的是在全县的重点区域、窗口部位开展造林绿化,建设精品工程,有效提高我县的城乡绿化水平。今年,要在交通干线两侧、水源地、重要景点的城乡区域内实施绿化示范工程建设,实行“以奖代补”。有关乡镇主要领导要引起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集中人力物力,务必抓实抓好。要围绕森林城乡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的原则,以“林荫型、景观型、休闲型”为标准,以改善城市生态、着力打造宜居城镇目标,坚持绿化与美化相结合、普遍绿化与重点绿化相结合、街道绿化与街点绿化相结合、规划建绿与见缝插绿相结合、大树点缀与小树密植相结合、山体绿化与外环景观相结合,多方面着手,全方位推进,大幅度提高城乡绿化水平。新建城区要从规划入手,留足绿化用地,所有新建、改建的单位、住宅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标准配套建设绿地,绿地率达到30%以上,未经县绿化委员会验收的一律不得出售和入住。旧城区要结合城市改造,广泛开展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破硬现绿、垂直挂绿,努力创造“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优美环境。村庄绿化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把村庄绿化与文明生态村创建和千村经济振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为抓手,以绿化促美化、以绿化促致富、以绿化促文明。

三、积极行动,狠抓落实,迅速掀起造林绿化新

春季造林的黄金季节已经来临。各乡镇及主管单位一定要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立即行动,迅速掀起造林绿化新。

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搞好造林绿化、加强生态建设作为惠及子孙后代的德政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造林绿化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目标,落实责任义务,把造林绿化工作由部门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把思想认识落实到具体行动。

二要深化改革,活化机制。推进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发展的动力源泉,是解决林业发展深层问题的根本途径。各乡镇要精心谋划,认真组织,稳妥推进,在保障林木资源不减的基础上,有效激发林业经营活力。要活化造林机制,把“谁造林、谁所有,谁投入、谁受益”的政策落到实处。通过多种方式,促进宜林地拍卖、承包、租赁、转包、转让、互换等,广泛吸引各类社会主体投资造林绿化,增强林业发展动力。

三要科学造林,提高质量。要坚持科学造林,因地制宜确定造林树种和方式,落实造林质量管理各项措施,确保造林绿化成效。要大力推广使用良种壮苗和乡土树种,积极推广容器苗造林、种子包衣、地膜覆盖等先进实用技术,进一步提高科技含量。要继续推行多季造林、两季补植的造林措施,提高造林成功率。要对造林成活率达不到标准的,认真组织补植补造,提高造林质量,巩固造林成果。

四要完善机制,严格奖惩。要完善奖惩机制,对造林绿化工作成绩突出的地方,给予表彰奖励,加大支持力度;对后进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减少资金支持。政府部门要谋划相关以奖代补的办法,加大奖惩力度,激发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第7篇: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范文

关键词:智慧城市 大数据 物联网 新模式 理性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10-0243-01

一、引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关于实施信息惠民工程的工作部署,经国务院同意,《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于2014年8月正式,这成为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第一份系统性的文件。2016年作为“十三五”开局之年,“智慧城市”首次写进国家政府工作报告,相关政策文件也层出不穷,总理在国内、国际的会议中多次提及智慧城市。

什么是“智慧城市”?所谓“智慧城市”,从理念的提出到如今的不断研究与发展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智慧城市建设必然以信息技术应用为主线。智慧城市可以被认为是城市信息化的高级阶段,必然涉及到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而信息技术是以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和大数据等新兴热点技术为核心和代表。

第二,智慧城市是一个复杂的,相互作用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信息技术与其它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并共同发生作用,促使城市更加智慧的运行。

第三,智慧城市是城市发展的新兴模式。智慧城市的服务对象面向城市主体――政府、企业和个人,它的结果是城市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提升和完善,终极表现为人类拥有更美好的城市生活。

从上面的三方面可知,智慧城市是城市信息化发展的高级阶段,是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深度融合的必然阶段。当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各地的建设热情高涨,但大多数城市对智慧城市建设缺乏明确的定位和目标,对如何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存在困惑,缺少科学合理的规划和措施,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重形式、轻实效,重采集、轻分析,重硬件、轻软件,重技术、轻人才,重新建、轻利旧,重建设、轻运营,重发展、轻安全” 等现象,切实规避以上问题的风险成为智慧城市建设中的最大挑战。

二、我国智慧城市发展现状

1.重概念口号,轻行动配套

有些城市在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时,热情很高, 决心很大,目标很宏伟,口号一大堆。但是,却明显缺乏可操作的总体规划,缺乏有效的方法措施,缺乏执行层面的组织保障,缺乏基本的要素资源和支撑能力,最终会成为政府首长或者主管部门追求时髦、盲目跟风这类政绩观的一个佐证。

2.重建设投入,轻绩效提升

有些地方非常重视上专网项目,建系统工程,特别是各主管部门在争取建设项目时往往都自成体系,独立运行。但是,缺乏对真实需求的判断,缺乏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最终的结果经常是:简单地将各部门自己拟建的信息化项目拼成一个大包,再贴上“智慧城市”的标签就算是智慧化了,投入产出率十分低下。

3.重设备技术,轻制度建设

有些地方或主管部门对于花大钱购置先进设备、系统软件具有过大的积极性,热衷于尽快将“行头”武装到“现代化” 水平,甚至不惜借债来投入巨资。但是,缺乏统筹建设、运营和运维管理的长效机制,缺乏可配套的政策和法制环境,从而使得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难以充分发挥,也难以激发全社会力量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重工程建设,轻安全保障

有些城市重视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但在工程规划和实施过程中过度依赖国外厂商提供的解决方案,甚至打算直接依托国外厂商建设城市重要领域的信息系统,可能会导致交通、能源、金融、社会管理等重要信息为外所控,造成严重的信息安全隐患。

三、智慧城市建设方向

建设智慧城市应以人为本、面向需求, 充分整合城市各类资源,加快构建智能化城市基础设施,深化重点领域的智慧化应用,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社会服务,实现更为科学、智能的城市管理。

1.注重促进城市规划管理科学化。建立城市统一的地理空间框架和时空信息平台,统筹推进城市规划、国土利用、城市管网、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等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的数字化和精准化, 提高城市规划设计的科学化水平。

2.注重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化。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环境保护、交通出行、文化娱乐等领域,基本形成满足城乡居民、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公共服务需求的信息化服务体系,大幅提高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3.注重提高城市社会管理精细化。不断提升能源、通信、交通、供排水等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基本形成面向市政管理、人口服务管理、治安防控、交通管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特种设备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社会诚信等社会管理领域的智慧应用。

4.注重推动基础设施智能化。发展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水务,推进供气、供暖、防灾、桥梁、道路、建筑等基础设施的智能化管理。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公平普惠的基础网络环境, 继续推进城乡宽带普及和提速,大力推进下一代互联网建设和应用,推动TD-LTE 规模商用,实施“三网融合”。

5.注重提升产业发展现代化。鼓励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培育工业设计、文化创意等高技术服务业,形成以信息知识加工和创新为主的新业态。充分发挥城市聚集优势,着力提升产业集群的生产效率、资源和能源的利用效率,以及集群竞争能力,构建城市智慧化的生产协作网络和特色产业集群。

参考文献

[1]郑龙,郑敏,喻晓峰,等.虚拟城市可视化的研究与实现[J].计算机仿真,2006,23 (10): 185-188.

[2]KASHIWAGI H.The‘information city’as management apparatus[J].Japan Forum,2011,23 (2): 263 -271.

[3]DEAKIN M,HUSAM A W.From intelligent to smart cities[J]. Intelligent Buildings International,2011,3 (3) : 140-152.

第8篇: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范文

1 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规划控制体系

全面提升规划理念,科学构建和完善具有宿迁城乡特色的规划体系,努力形成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三个县城为纽带、重点中心镇为节点、农民集中居住区为基础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强化城乡产业布局、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规划之间的有机衔接,切实提高统筹发展的科学性和前瞻性。经过建市15年来的努力,共完成中心城市发展概念规划、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等各类规划编制400余项,基本实现了城乡规划全覆盖。目前,正以谋划“十二五”发展为契机,以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和国家节水型城市为抓手,充分发挥宿迁生态优势,积极推进第三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全力打造与江苏沿海开发距离最近、连接最紧、影响最大的现代化城市群。全面启动中心城市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各类专项规划编制。

2 不断强化中心城市的区域核心地位

建市之初的宿迁中心城市仅是一个夹在古黄河和运河之间13平方公里、14万人口的苏北普通县城,城市化率仅为12.5%,基础设施十分落后,可以说是“零基础、零起点、零起步”。面对这一特殊市情,我们按照“打开通道、拉大框架、扩大载体、富集要素”的总体要求和“北扩西进、南拓东延”、“引湖纳山”的发展思路,举社会之力建设中心城市。中心城市规划区面积由建市初的180平方公里扩展至2108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扩大到65平方公里,城市人口突破60万,基本相当于再造5个宿迁城。针对中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滞后、带动能力不强的状况,全面实施“基础先行”战略,有力地提升了城市集聚、辐射和带动能力。“十一五”期间,中心城市完成投资约560亿元,完成300多项重点工程建设任务,有效地完善了城市功能,提高了城市品质。城区交通路网不断完善,城市道路总里程近900公里,中心城市已经形成“两环、一通廊、十一射”的对外交通格局,宿新高速、宿宿淮铁路正在加快建设。

3 不断彰显生态宜居的城市特色

生态和绿色是宿迁的金字招牌,也是最大的特色和亮点。我们按照节约型城乡建设的要求,以“四城同创”为抓手,着重做足做好绿色生态和水韵魅力文章,精心塑造“绿色宿迁、生态乐园”的城市品牌。深入开展“增绿聚绿秀绿”行动,城市绿化覆盖率由1996年的23.18%提升到42.29%,绿地率由18.24%提升到38.0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2.42平方米提升到12.08平方米,2005年成为省级园林城市,2010年2月创建成为国家园林城市。大力实施“一湖四河”水系沟通工程,做足、做好“水”文章。深入开展“精品城市”创建活动,努力提升城市品位档次。实施沿街单位楼体亮化节能改造和品位提升工程,市区80%以上楼体采用了低能耗、高光效的新型节能光源。实施城市出入口景观提升工程,对户外广告、路名牌、书报亭等“城市家具”进行提档升级。以开展“城镇管理季季评”、“环境优美乡镇、村庄创建”、“农村环境整治春雷行动”等活动为载体,全力推进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开展84个村庄环境整治试点、18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和3个特色村庄建设,沭阳县新河镇周圈村荣获“中国十大魅力乡村”称号,泗洪县上塘镇垫湖村获得“省人居环境范例奖”,14个村获得“江苏省康居示范村”称号。全面推行生活垃圾“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县)处理”运作模式,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4 不断优化市域人口的空间分布

积极鼓励有条件、有实力、有能力的农民到中心城市、县城和重点中心镇购房居住、就业生活。全力推进以“低房价”战略为导向的安居工程建设,加大老城区危旧片区改造力度,稳步推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切实增加普通优质商品房有效供给,努力满足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2008―2010年,我市共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拆迁安置住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769万平方米,实施棚户区危旧房改造237万平方米,房地产开发投资超过352亿元,商品住宅销售1305万平方米,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建市初的9.7平方米提高到37.76平方米,增长了2.9倍。树立“镇当城建”的理念,切实加强小城镇建设,全市104个乡镇镇区人口3万人以上的2个,1万人以上的29个。按照靠近农贸市场、靠近工业集中区、靠近小城镇的“三靠近”原则,稳步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全市共规划集中居住区1066个,目前已累计建设住房3.48万户。

5 不断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更高水平上组建了城司、水司,市城司资产规模超过26亿元,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6800万元,已从单一代建向城市开发、投融资、建筑施工、建材生产、工程代建于一体的集团化方向发展。市水司资产规模超过16亿元,并利用东升公司平台,积极拓展水利工程业务,自身发展能力逐步增强。市土地资产储备投资中心实现增资运行,大力开展土地收储工作。

第9篇: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范文

按照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的工作部署,根据工作职能和确定的调研课题,落实生态就是资源,生态就是生产力的重要要求,以抓好生态保护,切实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为着眼点,我们从减少人为因素对森林资源破坏的角度出发,对伊春林区近年来林场(所)撤并整合实施生态移民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

一、原有林场所基本情况

伊春是国家重点国有林区,林管局施业区面积351.2万公顷,包括17个森工林业局,共有230个林场所,都是始建之初根据木材生产需要规划建设的,其中新青、乌伊岭林业局各有3个林场所未建。共有居民6.9万余户、19.4万 人。林场所平均经营面积1.5万公顷,经营半径不足20公里。目前随着全面停止森林商业性采伐政策的实施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推进,现有林场所布局已不适合新形势需要。

二、实施场所撤并整合进行生态移民的重大意义

进行林场(所)撤并整合实施生态移民是一项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林区和谐发展,最大限度减轻人为因素对环境的破坏、加快生态系统自然恢复的有效途径,兼具保生态、兴产业、聚人口、促脱贫等多重作用。一是在生态效益层面上,通过撤并林场(所)实施生态移民,对撤并区域进行封山育林,森林植被得到更好的保护和管理,使森林火灾和病虫害的发生率大大降低,有利于森林的休养生息,森林生物量增加,森林质量提高,促进森林生态的恢复;由于林区内减少了人为活动,使烧材等非生产性消耗和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大为减少,加之林场(所)撤并后对林场(所)址进行造林绿化,森林的面积和覆盖率得到增加,使森林生态系统更加稳定,有利于提高森林的综合效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二是在社会效益层面上,按照居住生态、出行便捷、就业充分、看病放心、上学就近、管理民主、晚年安乐、服务均衡的标准,将撤并的林场(所)居民迁移到山下城区,可带动区域城镇化进程,改善林区的基础设施条件,使林区职工告别艰苦的生活条件,创造安宁、舒适的生存空间和便利的生存条件,融入现代社会的环境中,有效地提高林区职工生产生活水平,促进林区社会事业发展和稳定。

三、林场所撤并搬迁情况和主要做法

伊春林区进行林场所撤并实施生态移民时间较早,为彻底解决林场居民多年一直沿袭以木举炊、取暖的生活方式,最大限度防止对森林资源的破坏和消耗,改善林场所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保证森林生态安全和林区可持续发展,我们从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就对林场所整合进行谋划,并于2001年制定出台了伊春林管局林场所布局调整规划,但因体制和机制以及经济形势等方方面面的制约,一直没有大面积铺开。从2009年开始,借助国家棚户区改造、大交通以及城镇化建设的有力契机,充分将林场(所)撤并与国家二期天保工程、大小兴安岭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规划的实施相结合,在面临停伐带来的阵痛和经济转型发展的时代背景下,重新细化调整了林场(所)撤并总体规划,拟定将现有的230个林场(所)撤销101个,调整比例为44%,需要生态移民2.4万户,66000余人,区划调整后林场(所)平均经营面积可达27546公顷,比调整前增加11878公顷,并确定分期整合撤并目标。经过不懈努力,全林区已有57个林场(所)完全撤并搬迁到位,搬迁移民户数14000余户,35000余人。搬迁的林场所居民除少数困难职工要求申请廉租房和要求资金补偿而自购房之外,其余全部安置在棚改房中。各地在撤并搬迁过程中,都能根据自身实际,切实从解决下山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出发,积极想办法,谋出路,确保山上职工群众搬得出、稳得住。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了统一思想、统一领导、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从2011年开始,连续几年都将这项工作作为加强林区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写入党代会报告和市政府年度工作报告之中,并将其纳入各地党政领导干部主要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制定考评办法,加强督办检查,实施年终考评,有力推动了林场(所)撤并工作的开展。

(二)兼顾现实和未来发展,找准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规划林场(所)撤并布局,重点重点解决农林混居、不利于资源管护的实际问题,合理处置林场(所)撤并后形成的大量空房和建筑物。对林场(所)旧址、道路、居民生活区旧址进行还林还草,尽快恢复植被。

(三)坚持典型引路。各林业局在推进场(所)撤并过程中,都能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新颖的工作思路。乌马河林业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按照撤并安置人性化、住宅布局合理化、起居生活生态化的模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以高端产业促进就业、以平民产业促进增收,投资数亿元打造了西岭现代化生态型中心林场,创建了“西岭模式”。美溪林业局为确保撤并林场(所)职工“搬得出、稳得住”,整个移民过程坚持以人为本、和谐搬迁、分户对待、因场施策的工作原则,在工作做到了“三个同步”,即:移民的分批安置与工程进度保持同步,移民的生活安置与生产安置保持同步,移民的生活安置与公益设施建设同步。为了真正达到职工逐步致富的工作目标,该局还紧紧抓住了移民就业这一关键环节,采取了“四个充分考虑到”的做法,即:安置移民就业充分考虑到他们的一技之长,安置移民就业充分考虑到移民的未来发展,安置移民就业充分考虑到他们的个人意愿,安置移民就业充分考虑到他们的个体差异,由于方向对路,措施得力,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这些好的思路和做法,为全林区提供了可借鉴的宝贵经验,并通过大力推广,进一步加快了林场(所)撤并和生态移民进程。

(四)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下大力气、多渠道解决资金短缺、下山职工就业压力大及生活负担重等“三大难题”。在下山职工安置方面,市政府结合国家的棚户区改造政策,要求各林业局在棚改房分配上要优先考虑撤并林场(所)搬迁职工,对确属廉租房保障对象的低收入、低保家庭可合并使用林区棚改和廉租房政策,解决下山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并出台了《关于棚户区改造实施移民异地安置的意见 》(伊政发[2010]40号),职工群众搬迁安置总体上按照山上向山下、林业局向中心城区“两个集中”的原则进行,根据居住生态、出行便捷、就业充分、看病放心、上学就近、管理民主、晚年安乐、服务均衡的标准,制定了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障扶助和创业、再就业等相关优惠政策。出台了撤并林场(所)职工搬迁补贴政策,市政府(林管局)在资金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从财政中拿出部分专项资金,对移居到林业局局址、中心城区的给予每户5000元搬迁补助;对移居到中心林场的,给予每户2000元搬迁补贴。目前,部分撤并到位林业局的搬迁补助费已顺利发放到搬迁职工手中,极大地调动了场所职工下山的积极性。2012年6月,市政府又出台了《伊春林区棚户区改造异地安置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伊政发[2012]38号),对林场(所)撤并搬迁职工的住房安置政策进一步细化。在搬迁居民生活环境方面,为确保山上居民转入山下迁得出、住得上、不回流,市政府不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尽最大努力解决就业、就医、就学以及用水、取暖等问题,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并充分尊重棚改迁入山下居住者的意愿,将同一林场居民尽可能安置在一个小区,增加文体活动场所和便民服务设施,受到了群众欢迎。在解决下山职工生活方面,要求各地在做到“四个到位”,即拆迁补偿到位、住房安置到位、培训就业到位、社会保障到位的同时,对下山的特困职工群众需要缴纳的水费、电费、物业费、供热费等适当给予减免,努力降低搬迁职工生产生活成本,确保下山弱势群体的稳定。在解决林场(所)搬迁职工就业安置方面,对撤并的林场(所)加大专业管护力度,调整管护方式,通过提供交通、食宿等便利条件,组织营林抚育生产合森林管护工作,安置了一批下山职工,使他们既改善了生活居住条件,又保证了工作的稳定性;鼓励扶持搬迁职工在浅山区发展林下经济,实现以短养长,发家致富;结合招商引资,扩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接续替代产业,扶持龙头企业,创造了很多新的就业机会,增加了职工收入;为下山职工积极创造和开发一些保绿、保洁、保安等公益性岗位和社区服务性岗位;在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积极协调推荐,优先安置撤并林场(所)职工,减轻林场(所)撤并带来的就业压力。

四、存在问题和需要解决的困难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市委、市政府还将进一步加大林场所移民搬迁力度,但从目前实际运作情况来看,要在“十三五”期末完成全部移民目标,还存在较大困难:一是此项工程的实施是在国有森工企业大量减产和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进行的,“十二五”期间,各森工企业完成的林场(所)撤并在移民搬迁进行异地安置和保留林场所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撤销林场(所)房屋拆除、恢复植被等方面动用了大量资金,欠下了很多债务。二是《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年)》所定扶持政策和2015年出台的《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中的“加快深山远山林区职工搬迁。将林区城镇建设纳入地方城镇建设规划,结合林区改革和林场撤并整合,积极推进深山远山职工搬迁。林场撤并搬迁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参照执行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政策”以及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振兴司关于进一步实施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的紧急通知》中“参照执行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政策的重点国有林区深山远山林业职工搬迁与林场撤并调整工程,近期主要支持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林区的重点国有林业局”等相关政策在伊春一直没有落实兑现,仅靠林业局自身完成后续撤并任务举步维艰;二是由于林区供热成本上扬,国家给予的补贴标准过低(几十年来没有变化,有的林业局甚至没有补贴),职工下山后供暖成本增加,较困难的无力缴纳热费;三是天保二期工程只对林区五项社会保险给予了补助,没有将林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纳入补助范围之内,按林区棚改政策,移民搬迁职工需要交纳一部分住房差价,回迁房职工筹资困难,而且由于经济危困,林业企业无力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四是目前林场(所)居民多为老人,故土难离的思想根深蒂固,加之担心下山后生活成本提高,不愿意搬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撤并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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