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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的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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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的管理制度

第1篇:医保的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医疗质量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48-0137-01

1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现状

1.1 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明显扩大

在新的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下,政府职员和大学生也纳入了医疗保险覆盖的范围内,为医疗保险制度管理一体化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另外,城镇医疗参保人员数量也有了明显的提高:仅2009年,我国城镇医疗参保人员就增加了8000万。截至2009年年底,城镇参保人员覆盖率达到了93%,新农合覆盖率达到94%。然而我们不能忽视的是,仍有一部分城镇居民没有涵盖在医保的范围内,这些人的看病治病问题仍是今后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1.2 医疗服务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得到了初步遏制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以及费用结算办法等管理措施加强了对医疗服务提供方的约束,促使其提供成本更低,效率更高,质量更优的服务。近几年来,卫生系统综合医院人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的增长率较之前有大幅度降低,医疗费用支出结构相对合理,个人负担基本适中,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所缓解。

1.3 “以药养医”的现象仍然存在

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医疗成本随经济增长不断攀升,政府的补偿平均占医院总收入的比例较少,形成了一定的亏损。第二,医疗服务市场具有一定的专业性,一些医生可以通过技术上的决策权诱导病人过度医疗。据有关部门统计,县级以上医院的药费基本占总收入的60%以上(一些超过了65%),这与45%的规定是有距离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医院销售药品的助推器,在第三方付费的前提下,很容易导致医患所谓的互利现象,增加道德风险。于是,医疗机构的住院、门诊部就成为最大药品经销商。

2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对医疗质量管理的影响

医疗质量是医院全部工作所取得的医疗效果的集中表现。它是医疗机构工作质量的核心。提高医疗质量是医院管好科室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所在。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质量,是医院治院之本,也是推动我国医疗保险事业顺畅发展的坚实基础。随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化,医生―医疗保险―患者三者之间的关系日益密切,医保政策的制订、贯彻、实施每个环节都离不开医院的积极配合和支持;医院作为供方在确保参保职工的医疗需求,保证医保基金合理使用上,也离不开医保机构的理解和支持。由此可见,医院在医保顺利运行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中间环节作用。

医疗保险保险制度改革,根据“以支定筹、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同时通过建立有效的费用制约机制,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进而对医院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2.1 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控制体系将得到强化

医疗保险制度强调“公平与效率”并重,强调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实行医疗保险后医院在资源投入稳步增加的基础上,将面临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控制。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将对医院加强管理,强化监督。网络化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的设置,有利于强化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的地位和管理职能,加强对医院的制约力度。同时,根据医疗保险制度平稳实施和长远发展的要求,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将加强对医院的宏观控制和调整,例如限制医院数量、调整各级医院功能、合理规划医院布局等。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后,控制医院经营行为、规范医生服务行为将成为医疗保险业务管理的重点,医疗质量也将随之成为衡量管理成败与否的关键。

2.2 医院的竞争机制将发生变革

实施社会医疗保险改革制度后,各地区保险管理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将通过多种手段,改变目前医院以高精技术竞争和药品为核心的竞争机制,力争形成以服务质量和服务价格为核心的竞争机制。目前,我国卫生服务体制不规范,医院机构重叠、地区之间分布不均衡、各级医院功能和职责划分不清,造成竞争机制不健全,竞争秩序比较混乱。因此,实施医疗保险改革制度后,通过制定和实施区域卫生发展规划,进行医疗网点的调整和医院功能的有机重组,医院竞争机制将逐步趋于完善。同时,通过建立职工享受一定就医自由的定点医疗制度,将为医疗服务供体之间的公平竞争创造条件。通过上述调控措施,医疗竞争机制和经营环境将得到显著改善,医院之间服务质量和服务价格的竞争尤为激烈,卫生资源的浪费也将随之减少。

2.3 医药分开结算将使医院管理规范化

由于门诊药房与医院分开,病人须凭医生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药,可凭医保卡结算药费,使由于药价产生的问题随之减少,有利于医院与药房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

3 主要对策

3.1 强化医护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

医保改革后,门诊药房与医院分开,医院通过药品所产生的收入将随之减少,这对于医院的管理也是一个挑战。医院应强化医德医风教育,树立以“仁”为本的医风,从根本上改善医院的医疗质量。对于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败坏医德医风的医务工作者以法律手段给予相应的惩戒,帮助医院树立积极健康的医疗风气。

3.2 成立独立于医院的专业性医疗质量监管部门

成立独立于医院的专业性的医疗质量监管部门,收集就诊患者对医疗工作者的医疗服务的即时评价,根据年评价情况调整医疗保险在该医院的报销比例,促进各基层医院之间的良性竞争,提高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沟通质量,使患者的权利和义务得到保证。各医院也应实行与岗位绩效相关的薪酬统计,提高医务工作者工作的积极性。

3.3 开通医疗费用借贷业务

虽然我国几次进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逐步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积,但是还有很多居民没有基本的医疗保障,他们在医院接受的医疗服务也将因此受到影响。若将银行与医院联合,开通医疗费用借贷业务,则可以缓解贫困人群的资金压力,为人们顺利就医提供便利,为医院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

当前,医疗保险改革已取得初步成效,医院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是实行医疗保险改革的主导力量。因此,医院应正视现实,以医疗改革为契机,变压力为动力,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监督,建立合理的约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发挥人力资源的最大潜力,同时不断增强竞争能力,加强内涵建设。只有这样,医院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医疗卫生市场竞争的战场上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第2篇:医保的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 农民工 群体意识 组织化 医疗保障 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到外地打工,成为城市中不容忽视而且规模巨大的特殊社会群体――农民工。农民工为城市的建设和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们中的许多人已经与城市无法分割,应当享有普通市民所享有的社会保障,尤其是最基本的医疗保障。有2.1亿之多的农民工已成为中国产业工人的主力军,他们的权益应该得到保障。农民工的医疗保障问题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农民工群体的基本特征

农民工作为城市中涌现的特殊社会群体,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1.流动性。大多数农民工既无相对稳定的住所也无稳定的职业,经常处于流动之中,从一个城市向另一个城市,从一个岗位向另一个岗位流动。

2.角色未定性。在二元社会结构的大背景下,农民工以农民的身份进入到城市,扮演城市工人的角色。这种职业与身份的不一致,直接导致了农民工虽然工作和居住在城市中,但在制度上却没有把他们视为城市的一员,也导致了他们不能享受城市居民的各种权利和保障。

3.组织化程度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一般都没有组织性,由于他们一般缺乏专业技能,主要从事短期的体力劳动。农民工求职的方式主要靠在建筑工地或在交通方便的路口蹲点,等待别人来挑选并雇佣他们。

4.权利意识淡薄。由于农民工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匮乏,权利意识淡薄,并不懂得用合同或组织的方式对自己权益受侵害进行提前预防。在一些低端行业,很多女民工根本不知道她们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权益受劳动法保护,一旦怀孕就自动辞职。

5.狭隘功利性。由于受小农意识的影响,农民工缺乏长远眼光,更多关注自己的眼前利益和显示利益,而较少关注长远利益和潜在利益。对涉及自身利益的事情,表现出狭隘的功利性热情,对涉及他人和集体利益的事务,则又显得较为冷漠。

农民工的上述特征,是小农意识在农民身上的自然表现。这些特征虽然有经济贫困和文化愚昧作为解释,但正是这些东西成了限制他们改善生存状态的主客观条件,也成了建立和推行涉及农民工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障碍。

二、农民工医疗保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已引起中央和一些地方政府的重视,并逐步出台了一些政策,但面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缺失及其对工伤、医疗保险的迫切需求,这些政策的效果难如人意。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形成和建立缓慢的主要原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民工医疗保障意识较低

农民工对长期艰苦的农村生活已经适应,虽然他们大多数从事高危行业,而且生产生活条件非常恶劣,但他们觉得自己年轻力壮,不会生什么大病,没有必要参加医疗保障制度,更不愿缴纳相关费用。主要原因是:第一,他们的维权意识低下,对自身的医疗保障权利认识不够;第二,对于参保后能享受到的权利认识不够,对医疗保障尚未建立起信任;第三,农民工收入比较低,除了基本生计之外没有能力缴纳昂贵的医疗保障费用;第四,部分用人单位社会责任缺失,对要求参保的农民工进行刁难甚至解雇,农民工为了能够养家糊口,只能放弃对医保的要求。

2.农民工组织意识淡漠,能力贫乏

农民工是一个身份特殊性的群体,他们在城市中生活,扮演着城市建设者和参与者的角色,但户籍却是农民。中国的医疗保障具有极强的单位组织性,这便意味着占相当大比例无组织依托的农村流动人口,还享受不到政府提供的制度内的医疗保障。

3.中国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设计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

由于中国实行农村和城市医疗保障双轨制,农民工享受不到城镇居民的各种医疗保障待遇,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则规定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这就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由于农民工一般都在外地打工,如果参保,一旦患病就要在户籍地定点医院就医,显然成本太高;另一方面,如果农民工不参保,则会影响到家庭中其他人员参保的可能性。再者,各地政府在制定针对农民工的医疗保障政策时,往往以本地区情况为考虑重点,所制定的政策在筹资标准、付费方式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使各地的医疗保障政策无法对接。显然,这种地区性的政策无法满足农民工流动的需求。

4.农民工的医疗保障的法制不健全

医疗保障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一种制度。当前农民工医疗保障立法的滞后、法律制度的欠缺给农民工医疗保障权益的保护带来了诸多问题,如保障资金来源不稳定、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不够、执法不严等。目前,中国还没有一部系统的完整的面向农民工的医疗保障法律,这就使得农民工的医疗保障工作无法可依。

三、建立健全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的措施

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全与完善不仅关系到其权益的维护,而且对中国农村城市化进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有着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随着经济所有制形式和劳动就业方式的多样化发展,农民工群体日益壮大,不断分化为三大类:第一类长期在城市工作,有着相对稳定的职业、住所和收入来源。这部分人实际上已经是市民,除了没有城市户籍外,他们与城镇居民没有本质上的不同。第二类是农闲时候外出打工,农忙时节回家种地的农民工,也可以称为季节工。他们本质上还是农民,只是农闲时进城打工,打工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在农村的生活。第三类是占农民工大多数的流动打工者。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工作技能的提高,他们中的一部分会向第一类转变,另一部分则会回到农村成为第二类农民工,也就是季节工。而当前所实施的农民工医疗保障措施,几乎都是依据第一类农民工制定的,忽略了季节工和第三类流动打工者的存在,导致制度设计与现实严重脱节。

2008年10月14日,国家发改委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虽然其中提到要妥善解决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但没有详细而具体的实施措施。而且由于农民工的特殊身份和就业特点,在政策的推进过程中依然会存在很多问题,对此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

1.提高农民工医疗保障意识

农民工是医疗保障的客体,也是责任主体。他们对医疗保障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医疗保障的推行与实施效果。但因医疗保障目的的长远性与农民工普遍存在的传统、保守和急功近利的观念存在一定冲突,农民工并不重视自己享受社会保障的权益。建立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的当务之急是要经由广泛宣传提高他们的保障意识,调动他们参与医疗保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作为城乡联结的载体,农民工正处于城市健康教育活动和农村健康教育活动的交叉点。在目前农民工全部纳入社会医疗保障体系还无法充分实现的情况下,可以组织医院、医务工作者直接进入农民工密集区域,免费为农民工义诊,发放药品,传授基本医疗卫生知识,普及工伤自救和互救的有关技巧。以农民工集中区和流入地为重点,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和教育工作。针对农民工中存在的重大健康与疾病问题,以提高农民工基本健康标准为目标,强化农民工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2.满足农民工医疗服务的多样化需求

由于农民工群体本身存在异质性,其需求也具多样性,应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推进城市化高度,制定多元化的医疗保险政策。除了改善农民工生活和工作环境之外,对那些有稳定住所、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的农民工,纳入城市的基本医疗保障范畴,给予同城镇职工相同的医疗待遇。对那些只在农闲时才外出打工、没有脱离农业生产,生活重心仍在农村的季节性农民工,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下。这样既可以使他们通过外出打工增加收入,又可以得到医疗保障,免除其后顾之忧。对于那些已经脱离了传统的土地保障范围,在城市工作、生活,但没有固定住所,没有相对稳定工作,流动性强、稳定性差的农民工,建立全国统一的“流动医保账户”作为一种较为合理的过渡性政策。这样即使农民工经常变换工作地点,也不必去所在城市医疗保险机构参保和退保。

3.强化农民工医疗保障的政府责任

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的公益性和福利性要求政府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有政府责任真正到位,才能保障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全和发展。首先,要从制度上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的问题,必须打破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改革户籍制度,实行居住地户口登记制,使他们能够在城市获得长期合法的居住权,给予农民工与市民平等的待遇;其次,建立城乡统筹就业的组织领导体制。应成立全国城乡统筹就业的领导小组,总揽全局,统筹规划,组织重大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并协调解决各地区、各部门等方面的利益矛盾。各级政府要相应地成立城乡统筹就业领导机构,负责总体方案和各项政策的协调、制定与实施。再次,企业作为农民工群体的直接受益者,应承担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的主要缴费责任,要意识到农民工医疗保障与劳动力资源之间的关系。当然,农民工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农民工医保制度通过农民工个体承担一定比例的参保费用,在农民工可承受的范围内,分担企业的经济负担。同时提高农民工的控费意识,有利于促进农民工医保制度的健康发展。

4.加快立法进程,完善农民工医疗保障的制度建设

在劳动法、老年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的基础上,针对中国处于城市化和市场化转型的实际,应加紧制定针对新的最大弱势群体――农民工的医疗保险法律和法规,以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社会的公平与公正。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对农民工的医疗保障资金的投入,明确资金的来源;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建立过程中的权、责、利关系,明确中央和各地方政府所应承担的责任;改善农民工医疗保险费用的缴纳方式,依法管理农民工医疗保险基金,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商业保险试点工作,以此来增加农民工抵御风险的能力。另外,还要设立相应的仲裁机构来解决医疗经费支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经济纠纷。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肩负劳动法规政策的检查监督职能,应定期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应及时查处纠正,予以经济制裁和行政处罚,并在农民工权益受损时,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与支持,帮助农民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农民工的医疗保障制度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但由于农民工自身的特殊性,在相关政策的实施中遇到许多障碍。农民工医保制度的顺利推行需要各方面的努力与相互配合,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争取医疗保障制度在农民工权益维护与保障,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中国城乡改革和发展中发挥更重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李定国: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研究[J].决策与信息,2007,(09):67~69

[2]洪学英: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J].经济合作与科技,2006,(06):15

[3]王庆川周静锋黄存瑞:充分认识农民工医疗保障的重要性[J].卫生经济研究,2008,(06):38

[4]石振杰:中国农民工医疗保障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Z].东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36~38

[5]李志新: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探析[J].现代商业,2007,(26):207

[6]杜静静:农民工大病统筹医疗保险政策分析――以济南市为例[J].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5):35

[7]朱力:准市民的身份定位[J].南京大学学报,2000,(06):113

第3篇:医保的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医疗保险;财务管理;制度

现如今,虽然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在加紧的改革,但是还是存在一定不足,例如,在医疗保险的财务管理中,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与专业素质都还是处于较低的水平,医疗保险的财务管理制度还是不够完善,对于财务的掌控力度也不能够加强推进相关的信息化建设,所以我们还是需要从多个方面、多个层次来进行系统地解决。

一、当前我国医疗保险财务制度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

1.财务管理体系不完善

要想增强医疗保险财务制度管理,必须完善财务管理体系,对医疗保险信息进行管理。但在医疗保险信息管理过程中,是不了解医疗保险赔付和支出的具体情况的,导致医疗保险财务保险信息记录难度增大和保险信息无法匹配等问题出现。另外由于财务管理人员对医疗保险制度管理不注重,很容易导致医疗保险财务管理问题出现。

2.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有待提高

因为医疗保险所需要牵扯的面比较广,资金的来源和发放也是比较复杂的,所以医疗保险的工作量相当大,对相关工作人员的要求也很高,但是有一些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比较低,对自身从事的医疗保险行业不热爱,太安于现状,所以导致医疗保险出现一定的问题。大多数人觉得医疗保险的会计工作,每天就是在不断计算,繁琐而复杂,再看到一些业务人员所做的只是社会应酬,心理会存在一些不平衡,所以在工作时比较消极、马虎应对,有的甚至在工作中隐瞒收入,将收入推迟或者是提前确认,更有甚者进行一些违法违纪行为,这些行为都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甚至更严重的后果。

3.财务管理理念不科学

现在医疗保险机构大都是比较注重在业务上开发,而缺乏对医疗保险财务管理的科学合理认识,并且将财务管理看作为平常的会计核算,完全忽略财务管理的管理职能,主要就是因为,管理者不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没有设置一个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管理投入的资本少,不具备推进财务管理工作的能力;根据现实情况来看,工作人员只是过度研究了相关的理论,而并没有在实际中有效的落实下来。

4.缺少相关的奖罚措施

在医疗保险的财务管理制度中,缺少对工作人员的奖罚措施。医疗保险财务管理机构的目的是让工作人员努力工作,为公司创造最大的效益,而工作人员希望的是减少劳动量,增加劳动的报酬,所以导致两者背道而驰。医疗保险财务管理制度中,缺乏对工作人员的奖罚措施,使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没有动力,只能够消极面对,甚至会纵容了某些工作人员进行违法乱纪的行为。

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的对策

1.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对于医疗保险的财务管理制度来说是首要任务。与此同时,相关医疗机构,在招聘工作人员时,要把职业道德水平放在首位,也要加紧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个人的提升,会计人员具有积极学习先进技术的精神,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提高自身职业道德。

2.完善奖罚机制

在医疗保险财务管理体系中,相关工作人员工作没有积极性,觉得个人工作只是简单地计算,不具有重要性,我们需要及时扭转这种思想,建立相关的奖罚机制,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设立相应的考核指标,对于做的比较优秀的员工,我们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措施,相反地,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的消极的工作人员我们要积极开导,并且加以惩戒,使其能够明白个人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工作兴趣和效率。相同的,企业也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管任务,严格规范化管理相应的财务机制,使医疗保险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更加的完善、明了。

3.加强医疗保险财务管理监督力度

要想完善医疗保险的财务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医疗保险财务监督力度,相关监督部门要定期核查财务管理当中的医疗保险信息的正确性,要避免医疗保险管理相关信息被遗漏和私自挪用。相关部门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法律法规进行医疗保险财务监督,把医疗保险的财务管理拉上正轨,提高医疗保险财务管理效率,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医疗保险财务管理行为监督。当相关人员共同重视起完善医疗保险财务管理制度的时候,医疗保险的财务管理制度一定能够得到完善。

4.加强医疗保险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化

要想促进医疗保险收支平衡,就必须加强医疗保险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化,要明确医疗保险基金的具体使用标准,提高医疗保险财务管理制度科学合理性,避免违法进行医疗保险基金诈骗行为出现。另外还要加强医疗保险核算,提高医疗保险核算数据的准确性,适当缩短医疗保险的核算周期,提高基金信息准确性,避免财务信息遗漏,细化医疗保险财务管理职责,提高医疗保险财务管理效率。

三、结语

总而言之,我们应该加强对于医疗保险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化的认识。并通过不断的发现,在医疗保险财务管理当中的问题,来进行分析总结,使我国的医疗保险财务管理能够更加的规范化、科学化。与此同时,医疗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强对财务管理部门的监督,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增加对工作人员的奖罚措施,使工作人员在提高职业道德的同时,也提升了工作的兴趣。从根本上使医疗保险财务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也使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推进医疗保险财务管理的科学规范化。

参考文献:

第4篇:医保的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管理式医疗保障;新农合;经验启示

一、美国管理式医疗保障的特性

1.限制参保者选择权。管理式医疗保障模式中的运作主体是医疗保险公司,他们吸纳医疗服务的需求者和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在患者和医生之间充当中介性的医疗保险组织,其对病人和医生的选择权都做出限定[1]。在管理式医疗保障模式下,保险公司可以把参保者组织起来,病人所需的医疗服务选择权也掌握在保险公司手里,通过发挥集体效应来选择优质高效、价廉的医疗服务项目。而作为主要以自由执业为主的医疗服务提供方――医生而言,要么降价签约,要么服务于那些没有保险的人群,显然选择后者是不理性的。在美国的管理式医疗保障模式中,健康维护组织(HMO)是最早出现的,同时也是最为复杂且占主导型的一种管理式医疗形式,病人对服务提供者的选择权局限在与HMO签订合同的医生,有周期的限制,如一年。

2.监管医疗服务过程。在管理式医疗保障模式下,保险公司是对医疗服务过程进行监管的最主要组织。保险公司以盈利为目的,他们会在竞争的市场中以控制医疗服务成本的做法去增加被保险者的医疗保障权益。医疗保险公司与患者也是一种契约关系,在对病人的转诊和治疗过程中,建立“医疗使用审核”制度,以确保现有的医疗花费是合理和必要的,防止“过度医疗”的出现。在整个医疗服务提供过程中,监管体系相当完善。在病人看病前,保险公司会监督病人是否是选择与保险机构签约时所分配的定向性的指定医生;在疾病恶化或者需要转诊时,病人要向与保险公司签约的医生申请并得到保险公司的认可才可以;在住院或治疗后期,保险公司的相关机构如财务机构会对病人的医疗清单进行审核。这样在整个服务过程中,医生不能随便提供医疗服务,病人不能胡乱消费医疗资源。

3.采用医生雇佣制。美国的管理式医疗保障制度目前几乎已经深覆盖了美国的整个卫生系统,绝大多数的全科医生为了寻求市场而不得不与管理式的医疗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美国最大的两个管理化卫生保健组织――健康维护组织(HMO)和优先提供者组织(PPO)有1.85亿个成员,覆盖了美国73.6%的医疗保险入保者,占美国总人口的63.3% [2]。以HMO为例,保险公司通过与医生签订合同,并且有周期限制,有的是一年或者二年不等。在医生与病人的关系上,病人的医生时保险机构特派或分配的,只能对口看病。在医生的医疗服务提供环节,医生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按照合约规定用医用药。所以,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医生是受雇这并且也是被监督者,同时也是医疗服务价格的协商者。这样就用医疗服务相关决定权就决定在效率相对较高的医疗保险公司手中。

二、我国新农合的发展现状

1.农民医疗费用开支剧增。自新农合实施以来,从2004―2013年近十年的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可以看出,2004年农村人均医疗费用支出3 061.41元,2013年达到1 274.44元。农民医疗费用支出增加,一方面会促进农民参合,加大新农合覆盖面,但另一方面还会给国家带来财政支出压力。新农合的每一位参保农民都有国家的财政补助,合作性降低。而且新农合的制度效应还会促使医疗费用的畸形增长,制度负面效应往往会造成农民的道德风险和过度医疗发生。再加上新农合是以大病统筹为原则,专员报销比例远远高于门诊,这就会使得农民更加倾向于住院二轻视疾病预防,这样又会加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床位价格。

2.费用支付方式低效率。新农合推行初期,几乎都是实行按照服务项目收费的方式,这不利于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当前我国的新农合制度并没有第三方参与,商业保险公司很少涉足国家的医疗服务体系。按服务项目支付,首先会促进农村居民重视治疗、忽略预防保健的健康理念;其次会诱发参合农民的道德风险,知道自己患有医疗服务报销范围的病人会倾向于参保和滥用药,不符合者则不愿参保,这样还会诱发新农合制度范围内的逆向选择;最后会加大医疗卫生资源的不合理分配,医疗水平和设施本身就很高的医疗机构会得到更多的医疗保障资源,能够提供较小范围或者较少服务项目的村、乡级医疗服务机构则会越来越不受欢迎。

3.制度服务理念落伍。新农合的实施的原则是大病统筹原则,而且医疗报销比例不合理,门诊低,住院高。在新农合制度设计之初就没有把医疗保健这一重要环节注入制度中,参合农民只想到患病就医用药可以有补助,但不注重如果不患病就不会有费用支出这一理念。在参合农民享受到一定的住院补偿后的受益幻觉将会影响病人们对制度效应的评价。整个医疗服务供给与需求之间是脱节的,医疗资源的配置范围和标准远远落后于管理式医疗保健。制度的缺陷会诱导农民错误健康理念的形成,时间久了,就会形成恶性循环。当农民的医疗费用支出不断膨胀,农民支付压力越来越大时,反而会影响新农合制度本身的可持续发展。

4.体制监控能力低。新农合制度的监管只涉及医疗服务提供方(医院、医生)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政府)。作为权益当事人――参合者(农民),以及更具保险管理、费用测算的保险公司却被拒之门外。由于农民与以医生之间存在医疗服务信息不对称,医疗服务主动权掌握在单一的医疗服务提供方――医生手里,不利于最合理的医疗服务方式的形成。新农合是国办医疗,保险公司没有国家的允许和扶持也不可能进入农民的基本医疗健康保障中。这样就会给新农合的经办机构很大的自,在其药品选择,筹资机制,费用支付比例,受益范围和资格等环节可谓一人说了算。这样不但没有效率,还会增造成药品价格上升,服务质量下降的负面影响。

三、美国管理式医疗保障对再塑新农合的启示

1.转变费用支付方式。由于医疗保障不同诸如养老、工伤等其他项目,在保障服务和保障需求之间存在着医院这一特殊机构。在保险经办与需求相互分离的情况下,美国的管理式医疗保障通过不同的费用支付方式来约束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在管理式医疗保障模式下,保险公司是经办方,通过与参保者签订协议的方式来决定不同的病人要使用不同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例如在对签约医生的待遇支付方面就采用按人头付费的方式来激励医生提高其看病效率和数量。另外,通过对病人的费用支付提取一定比例的方式来约束医生对医疗资源的节约。医疗费用留有结余则给医生提成的就多,反之亦然。在新农合推广的村、乡级卫生服务提供者可以考虑实施按人头付费和按比例付费并存的方式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医生的看病积极性。对住院者采取预付费来约束过度医疗也是好方法。

2.建立农村社区医疗服务体系。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最底层次一般是限定在乡镇卫生所。村级的卫生诊所逐渐减少,能够纳入到新农合范围的更少。在美国管理式医疗保障模式下,全科医生“守门人”制度值得借鉴。参合病人没有自己固定的医生,新农合定点医院又没有制定农民的健康档案,这样就会造成病人盲目寻医,重复就医现象发生。农村医疗服务可以向美国那样逐步引入双向转诊制度,建议一个从一般疾病到专科疾病;从门诊到住院,从村级卫生站到乡镇卫生所再到县市级医院的双向转诊制度。发展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从治疗扩大到预防和康复,加快县、想、存、医疗卫生组织建设,形成体系。完善的转诊制度可以节约病人多额看病时间,节约卫生资源,从而降低农村的医疗卫生费用。

3.转变新农合办医理念。在美国的管理式医疗保障实施之后,美国的医疗费用膨胀得到一定的控制。保险公司作为盈利性的商业组织机构,在竞争的市场中总会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健康保险公司在对参保者除了限制其寻医用药的选择权外,还会通过定期检查或安排体检的方式来构建参保者的预防保健体系。这样病人患病先防后治在住院的过程符合正常的医疗康复程序。而我国新农合以大病统筹为主,住院报销比例高于门诊的做法肯定会诱发道德风险和过度医疗,从而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在实施过程中,可以考虑把病人的健康体检列入新农合的报销范围。

4.强化对新农合制度的监管职能。在美国的管理式医疗保障制度下,医疗保险机构是医疗体系中的第三方购买者,他在控制医疗费用支出,节约医疗服务成本方面作用巨大。新农合制度中没有第三方组织的介入。新农合政策的制定和和执行者是政府一身,医疗机构也都是政府限定好的定点医院。病人没有话语权,这就要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与各种医疗机构的合作,探求低成本、高效率的医疗服务。根据各个医疗机构的服务特征进行不同的支付和管理方式,建立专科医生之间的相互评审机制,制定医生雇佣合同制,给予病人和医疗机构评审和监督的权利。

参考文献:

[1] Enthoven,Alain C.Theory and Practice of Managed Competitionin Health Care Financing.Amsterdan:ElsevierScience Publishers

第5篇:医保的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意义;财政压力;分析

一、背景条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时代转型期形成的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所引发的矛盾日益突出,从制度内部来看,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由单位或财政负担,使得部分地区和单位不堪重负,一些基层单位甚至难以保证按时足额发放。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人员之间的待遇核算方法难以统筹协调,导致退休待遇差距较大,产生不公平现象。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严重, 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人员之间养老金差距越来越大,已成为全社会所关注和诟病的热点问题。

从2015年开始,国务院出台一系列文件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文件指出,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缴费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共同负担,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缴费工资总额的20%;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代缴。同时,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费用由参保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其中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4%),是一种补充性养老保险。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建立,广大农村和城镇居民、城镇企业职工和其他就业群体参保意识普遍增强,参保率有了很大的提高,而全国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1500多万退休人员成为制度全覆盖的“短板”, 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推进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

2.有利于逐步化解“待遇差”的矛盾。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标志着养老保险“制”的终结。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不缴费而享受较高水平的养老金,权利与义务不对等,成为矛盾的焦点;改革后,能有效减少存在于养老保险制度和分配中不公平的现象。

3.有利于全面体现工作人员的劳动贡献。将现行退休费计发办法改为按缴费水平、缴费年限确定基本养老金待遇,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能够更加全面体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进一步增强激励性,提高工作效率。

三、测算改革为我国的财政带来的压力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我国养老保险范围的一大重要变革,涉及到了社会方方面面的经济利益,那么跟改革之前相比较而言,改革之后的基本养老与职业年金账户总和,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我国的财政压力呢?而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会不会又一次增加社会分配不公平现象呢?本文主要对这次的改革为我国财政压力造成的影响进行了相关的预测,进而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1.对比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中关于养老保险费用资金构造改革前后的变化

改革前,我国大部分地区机关事业单位中养老保险制度一直以来运用的都是国家统包,个人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费用,个人账户为空账,当工作人员达到退休年g之后,由我国的财政进行统一发放。改革后,则是由个人和单位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缴纳。通过对比我们发现,在改革之前,主要是由我国的财政负担机关事业单位中全部的养老压力。而在改革之后,财政所承受的压力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也就是职业年金账户和统筹账户。

2.转轨成本

改革前,我国关于养老保险方面施行的是现收现付制,当期所缴纳的保险费用于支付当期的退休金额。改革后,我国则选择了部分累积制,也就是个人账户施行累积制,统筹账户施行现收现付制。可是,在转轨体制的过程中,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他们还没有自己的个人账户,若是直接执行制度合并,那么就不能完全实现他们的养老权益,我们把这些隐性的养老债务叫做转轨成本。也就是说,是在这次改革当中,计算发放养老金的方法有3种:一是改革以前就已经退休的“老人”;二是改革前参加工作但是改革以后退休的“中人”;三是改革之后参加工作的“新人”。

因为改革前便已退休的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工作人员他们所参与的是传统的养老保险制度,是现收现付制度,没有累积成自己的个人账户,假如在改革之后对他们施行部分的累积制,那么个人账户就会包含隐形负债,政府财政应该对此具有兜底义务,所以,由于改革而产生的转轨成本要计算在财政压力中。本文将通过运用“老人老办法”的方式测算转轨成本,也就是由社保经办机构担负已经退休人员的养老费用,而财政承担的支付养老金额是目前企业职工退休额度标准与改革以前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待遇差。

3.测试财政压力的模型

根据对比事业单位中养老金的来源构造情况,我们可以推算出改革前与改革之后我国财政所承担的费用情况,进而经过比较得出这次改革我国财政压力变化情况。

首先,我们把转轨以前财政为机关事业单位担负的养老支出费用设为F1,把转轨以后我国的财政为基本社会统筹账户进行缴费设为F2,其中,机关事业单位的平均工资是W1,而单位为统筹账户进行缴费的缴费率是M1,机关事业单位中正在工作人员数量是N1,那么F2=N1*W1*M1。我们把我国财政为职业年金账户进行缴费设为F3,机关事业单位缴费的职业年金缴费率是M2,那么F3=N1*W1*M2,我们把因转轨而产生的成本设为D1,假设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已退休人数是N2,企业中养老保险年均退休金为P1,机关事业单位中养老年均退休金额是P2,那么:D1=N2* P2- N2* P1 。经过这次的改革之后,假设我国财政承担的压力是AF,那么AF=F2+ F3+ D1。如果我国财政承担压力变化是ΔF,那么ΔF=AF-F1 = ( F2+ F3+ D1)-F1 = ( N1*W1*M1+ N1*W1*M2 + N2*P2-N2*P1)-F1= N1*W1*( M1+ M2)+ N2* ( P2-P1)-F1。

由此可见,财政向职业年金账户进行缴费的缴费率与基本统筹账户金额越高,那么改革之后所面临的财政压力就会越大。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养老待遇的水平越高,那么相应的改革时期转规成本就会越高,这样一来改革后财政面临的压力也就会越大。

四、建议与措施

根据测算得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可以帮助缓解我国未来的财政压力,不过在转换制度这一过渡阶段,还要注意下面几点问题:

1.改革要以平稳过渡为原则

改革会不可避免的碰触到现有利益中的刚性部分,所以,我们一定要格外的严谨与稳妥,这就要求在改革养老保险制度的过程中,我们不但要做到公平,同时还要有一定的效率,做到循序渐进。比如,对于改革前就已经退休的“老人”和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来说,实行逐步过渡办法,对于这一部分的财政压力,我们调整成了D1,。我国在进行相应调整的时候也可以将此作为参考依据。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水平是企业养老水平的两倍之多,在改革相关制度以后就会马上使其养老待遇呈现直线下降的趋势,这样便也会直接降低已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所以要设置过渡期,确保原养老水平不降低,这不仅可以减少改革路上的阻碍,还利于帮助实现养老待遇朝着平稳的方向过渡。

2.提高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收益率,增加个人账户累积

改革前,我国的机关事业单位中养老保险金是直接由财政进行拨款,完全不涉及基金投资运营问题。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为员工缴纳8%的职业年金,计入个人账户,实施基金累积制。个人账户累积额的多少直接对未来个人养老水平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我们要对这些资金进行投资进而得到相应的投资收益;同时也要加强对基金的管理,一方面,政府为了确保基金保值增值就会加大投入专业人才,加强监管力度,预防投资风险,保证基金安全;另一方面,政府职责主要是建立一个公正有序的市场氛围,转变基金投资运营的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模式,可以交由专业公司管理基金,也可以通过信托或者其他模式进行专业化的投资运营,提高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效果。

参考文献:

第6篇:医保的管理制度范文

为了防范期货市场风险,规范期货交易保证金管理,经研究决定,对期货交易保证金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保证金应是现金、可上市流通的国库券和标准仓单。其中现金在交易保证金中所占的比例不得低于60%,国库券抵押现金的比例不得高于该券种市值的80%。

二、标准仓单只能用于冲抵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头寸所需的交易保证金:

1、被交易所批准的套期保值空头头寸;

2、确定进行实物交割的头寸;

3、以标准仓单所代表的商品为标的物的头寸。

三、禁止使用银行存单、国库券代保管凭证抵作交易保证金。

四、对于使用银行本票、汇票和支票支付保证金的,交易所要建立严格的确认管理程序,只有在确认资金到账后,方可用作交易保证金。

第7篇:医保的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 喘息性支气管炎;血清嗜酸性粒细胞趋化因子;单核细胞趋化蛋白-1

DOI:10.14163/ki.11-5547/r.2015.22.020

婴幼儿喘息在儿科中十分常见, 是下呼吸道感染性疾病中的一种, 患儿主要临床症状为反复喘憋等[1]。婴幼儿喘息有较高发病率, 且患儿中50%~70%可进展成哮喘, 临床治疗较为困难。该病主要致病原因为病毒感染, 主要病毒为副流感病毒、流感病毒及呼吸道合胞病毒, 且呼吸道合胞病毒为造成婴幼儿反复喘息的重要原因[2]。本文选取120例病毒感染所致的喘息性支气管炎患儿, 分析病毒感染所致的喘息性支气管炎患儿血清嗜酸性粒细胞趋化因子的监测及临床意义, 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选取2012年5月~2014年3月在本院接受治疗的120例病毒感染喘息性支气管炎患儿, 包括男91例, 女29例, 年龄7个月~3岁, 平均年龄(1.6±0.4)岁。按照患儿1年喘息发作的次数进行分组, 1年发作1次者为轻度喘息组, 共含80例患儿, 1年发作次数在2次及以上为重度喘息组, 共含有40例患儿;选取同期在本院体检的120例健康婴幼儿作为对照组, 年龄8个月~4岁, 平均年龄(1.7±0.5)岁。三组年龄、性别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

1. 2 方法 对所有受试者均采集静脉血液3 ml, 以4000 rpm/min的速度离心, 分离血清后将其放至低温环境内保存, 以双抗体夹心ABC-ELISA法对MCP-1、Eotaxin含量进行检测。以临床痊愈期、恢复期及急性期进行分组并检测相应指标, 之后以轻度窒息及重度窒息分组进行指标数值分析。

1. 3 统计学方法 所有数据均采取SPSS18.0统计学软件进行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 ± 标准差( x-±s)表示, 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

2 结果

2. 1 轻度喘息组及重度喘息组患儿Eotaxin与MCP-1均显著高于对照组(P

2. 2 急性期及恢复期患儿Eotaxin与MCP-1均显著高于临床痊愈期患儿(P

表1 三组Eotaxin、MCP-1检测水平比较( x-±s, ng/L)

组别 例数 Eotaxin MCP-1

对照组 120 15.3±4.6 31.4±10.9

轻度喘息组 80 84.6±12.7a 86.4±20.4a

重度喘息组 40 136.4±13.5ab 135.4±23.5ab

注:与对照组比较, aP

表2 喘息性支气管炎分期Eotaxin、MCP-1

检测水平比较( x-±s, ng/L)

分期 例数 Eotaxin MCP-1

急性期 20 105.7±10.3ab 107.4±14.6ab

恢复期 40 43.8±7.5a 80.7±13.4a

临床痊愈期 60 25.4±5.1 50.4±12.9

注:与临床痊愈期比较, aP

3 讨论

喘息属于临床常见下呼吸道疾病, 在喘息性支气管炎患儿中较为常见, 主要临床症状为咳嗽、呼吸困难。众所周知, 婴幼儿呼吸系统还未发育完全且病情易发生反复, 50%以上患儿疾病可进展成哮喘[3]。目前关于婴幼儿发生喘息性支气管炎的原因已有一些研究, 然而该病发病机制并不完全清楚, 大部分研究人员认为该病和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密切相关。呼吸道合胞病毒可对患儿气道造成持续性刺激, 促使其出现气道高反应性, 严重影响患儿健康。近年来, 病毒性喘息和哮喘之间的关系已受到广大医学工作人员的关注。已有研究发现, 患儿发生支气管哮喘是效应细胞(T淋巴细胞等)、气道嗜酸性粒细胞、肥大细胞等合成炎症介质, 导致气道发生慢性炎症所致, 从中可以看出, 哮喘发生的机制是气道炎症发生及进展。国内有研究[4]指出, 喘息性支气管炎、急性期哮喘患儿的外周血液内同时存在多种炎性介质、细胞因子。Eotaxin为趋化因子家族C-C家族的一个成员, 为EOS选择性化学性趋化剂。人体纤维细胞、上皮细胞及平滑肌细胞均可生成这一物质, 肺内主要在肺泡、支气管上产生。现阶段Eotaxin已是哮喘发病机制研究人员重点关注的热点。已有研究显示, 哮喘人群支气管黏膜上Eotaxin表达水平较高, 该物质的表达和Eotaxin mRNA细胞数、症状评分、气道反应性等密切相关, 由此可见Eotaxin和EOS募集、激活及趋化等关系密切, 且可对肺组织造成损伤, 导致患儿肺功能明显降低[5]。血清中的Eotaxin可参与到病毒感染引发的喘息性支气管炎起病及进展过程中, 同时在喘息复发中也扮演着重要作用。有家族疾病遗传病史、特应质性疾病史、肥胖、喘息复发史等患儿更易出现喘息反复发作现象。故而在临床中, 对于喘息性支气管炎患儿展开血清Eotaxin监测可为患儿病情判断、预后评估等提供有力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1] 张春玲, 王静, 程哲, 等.哮喘患者诱导痰中TARC、MDC水平变化及糖皮质激素对其影响.山东医药, 2012, 52(24):74.

[2] 莫蔚农, 徐嘉望, 王红旗.病毒相关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患儿血清sICAM-1的检测及其与喘息高危因素的相关性分析.中国妇幼保健, 2012, 27(33):5325.

[3] 谢志才.病毒相关性喘息患儿血清中嗜酸性粒细胞趋化因子的检测及临床意义.中国妇幼保健, 2012, 27(4):538.

[4] 袁潮钢.呼吸道合胞病毒性毛细支气管炎中嗜酸性粒细胞趋化因子的作用和临床意义.中国现代医生, 2012, 50(2):68.

第8篇:医保的管理制度范文

湖北省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在贯彻《湖北省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鄂政发〔1995〕111号文件)基础上,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凡超过的,力争3至5年内逐步降到20%。目前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尚未达到20%的地(市)、县,不得借统一制度之机,擅自提高企业缴费比例。少数地、市、县(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目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或调整原有企业缴费比例的,须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从1998年元月1日起为职工本人缴费工资的4%,以后原则上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加快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

三、从1998年元月1日起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1997年12月31日前已为职工建立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予以保留,并与统一制度后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从1998年元月1日起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1998年元月1日以前的只转移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部分。

四、凡1996年元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和个人同时缴费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五、1996年元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和个人同时缴费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六、1996年元月1日前参加工作,1996年元月1日以后退休且单位和个人同时缴费(含视同缴费)累计满10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0%的比例计发。鄂政发〔1995〕111号文件规定的基础养老金高出20%的部分,纳入过渡性养老金仍按省政府111号文件规定标准和办法计发。从2001年开始,对基础养老金仍按鄂政发〔1995〕111号文件规定调整,直到20%为止。

七、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尽快适应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需要。要抓紧落实国家提出的扩大覆盖面计划,重点加快三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步伐,有关部门要配合劳动部门,尽快制订《湖北省城镇私营企业员工和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办法》。

八、加快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步伐,力争2000年实现省级统筹。

九、劳动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的退休政策,各地不得自行放宽退休条件,任何企业都不能自行办理职工退休审批手续。企业职工凡没有经过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的一律无效。

十、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要保证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职工养老保险,严禁挤占挪用和挥霍浪费。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2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严格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要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财政、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确保基金的安全。

第9篇:医保的管理制度范文

(一)医保档案信息资源建设的现状

1.档案的管理观念较落后,导致了档案的利用率过低。一方面医院管理人员的传统思想过于落后,认为档案的信息资源建设工作不能直接带来经济效益,因此忽视了档案资源的作用;另一方面,对于档案的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的程度较小,从而导致了大部分的档案材料闲置了,使这些档案本身失去了在医院建设发展所提供的价值和实际的意义。

2.医疗信息档案资源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大部分的医院对档案的管理缺乏统一的管理标准,都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管理;有的医院虽然建立了一些管理制度,只是拘泥于形式上,执行却是不严格。而目前,信息化的时代,档案的信息资源逐渐的规范化、标准化,但是医院人事考核的方案中,尚未将档案的管理纳入考核之中,致使档案工作人员缺乏激励性,无法做到档案信息资源的管理统一化的标准。

3.档案信息化的进展速缓慢。由于国家对于档案管理的软硬件的设施基础、技术保障、以及信息化的建设体系尚未健全,医保档案的信息化较为落后。对于档案的管理没有独立的档案管理网,档案的信息化资源更新的周期较长,信息化的内容和形式过于单一。

(二)面对医保档案信息资源这种状况,做出的措施

1.从思想上改变观念。医保的档案信息资源与人的意识是紧密联系的,因此更应该观念上改变传统的思想意识,逐步认识到档案信息对于医院的服务的重要性,从而更加的提高了档案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确立以档案信息服务于医院的思想,逐步的开发关于档案信息资源的利用。

2.逐步的完善关于档案信息的设施。档案信息资源的建设,基础设施是最基本的物质条件,确保了档案实体的存在不受人为或自然灾害的影响,完善档案管理的设施能够更好的适应现代化科技的发展需求。

3.完善和健全医院档案信息资源的管理制度。只有健全完善了医保档案的管理制度,才能更好的使档案信息资源运作有序,适用于医院。真正的实现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使档案信息资源工作做到统一的标准,更加的利于电子文档的归档、管理,进一步的完善的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和档案数据的建设,从而保证了档案工作统一管理。

二、开发利用医疗保险档案资源,对城镇居民和各单位职工带来的作用

1.我国的城镇居民和单位的职工生活能否安康最基本的保障就是医保措施的实行,这种措施改善了人们的生活,同时也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