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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运输型拖拉“五个一”安全专项整治,即:注销一批(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强制一批(对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条件)依法取缔一批(假牌假证)、移交一批(档案资料齐全的向公安(交警)部门移交、管理一批(未移交的)。协助、配合安临、公安(交警)严厉查处运输型拖拉机非法违法行为,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不留一个重大安全隐患,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建立全乡运输型拖拉机分类管理台账,掌握运输型拖拉机的存量、年检、注销报废。核查、整理完善运输型拖拉机档案资料,为运输型拖拉机移交公安(交警)部门管理做好准备工作。用铁的决心、铁的标准、铁的手腕开展运输型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警示教育,抓好源头管理、协助好农业服务站重点整治运输型拖拉机无牌行驶、严查严处酒后驾驶、假牌假证、套牌套证、违法载人、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2.月27日至3月10日),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运输型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度,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二)调查摸底(3月11日至4月10日)查清运输型拖拉机现有存量、年检、注销及报废等情况,建立好管理台账。3月30日前,运输型拖拉机调查摸底登记台账和存量分类统计表送至乡农业服务站。
(三)集中整治(4月11日至8月10日),加强与公安(交警)、交通、质临、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的配合,实行联动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按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6月10日前,对达到移交条件运输型拖拉机的向公安(交警)部门移交一批;7月10日前,对达到国家报废条件的运输型拖拉机,强制报废一批。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拖拉机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乡运输型拖拉机安全专项不治工作的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农业服务站成立由任组长,为副组长,农业站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运输型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农业站,由同志负责日常事务。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委会要积极加强与农业服务站的联系,加强信息沟通,要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为平台,实行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建立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全员参与、协调高效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同时,要加强整治行动的动态跟踪和督导检查,及时反馈报送活动信息,总结交流经验。
(三)强化协调配合。要进一步落实运输型拖拉机“三包”(包安全检查包安全教育、保安全整改)责任制,充分发挥、各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对辖区运输型拖拉机进行深入的调查摸底,建立完善运输型拖拉机安全监管台账,从源头上有效监管运输型拖拉机安全运行。
(四)加强联合执法。积极协助和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运输型拖拉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查运型拖拉机和套牌套证,依法从重处理。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群众认识不足。部分农户只注重产量和经济效益,不重视社会效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缺乏认识,关心、重视和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共识尚未真正形成。例如一些农户在生产过程中,种植的农产品存在“两种对待”现象,即一种是自己食用的农作物,在生产过程中只施用农家肥,不打农药、不施化肥、不用生长激素和保鲜剂等;而另一种不是自己食用、用来销售的农产品就不按规定过量施用农药和化肥等促使产量提高、外观好看。只注重经济效益、不注重社会效益;只注重产量、不注重质量安全的现象比较普遍。2)环境污染治理不力。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部分工业企业环保意识缺乏,对产生的固态、液态、气态废物处理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甚至随意排放,直接进入大气、河流和农田,使农产品产地农田、灌溉水受到重金属等面源污染。3)使用不合格农业投入品。部分农户在生产中过量或施用不合格农药、肥料、激素等农业投入品,造成农药残留超标,致使农产品受到污染。4)生产经营分散。遂宁市分散种植户量多面广、规模较小、经营分散,集约化程度低下,大部分农产品由农民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根本无法实施检测和监管,很难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5)监管工作较为薄弱。遂宁市基层各乡镇虽然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挂了监管部门的牌子,但缺乏专兼职人员、工作经费、检测场所及仪器设备。可以说,基本上没有正式开展监管工作。
2对策建议
1)建立健全基层乡(镇)、村两级监管体系。一是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完善的管理体制、有规范的运行机制、有精干的人员队伍、有稳定的经费保障、有必要的工作条件”的“五有”工作机制。二是在村级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把监管工作延伸到生产第一线的每家每户,真正从生产源头上抓好监管。要特别重视村级监管员的工作,将村级监管员纳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业务指导,组织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为其创造良好工作条件,并落实好监管员的待遇,给予必要的补贴,调动起监管员的工作积极性。通过建立基层两级监管体系,构建起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监管网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管格局。2)加强农产品生产源头的监管。乡、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对农户农产品生产及储运实行全程监管。一是监管农产品产地保护,发现有产地面源污染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报告;二是监管农业投入品,基层监管员要对农户购买的投入品实施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劝说农户不要购买;三是要监管生产过程,在生产期间监管员要深入农户和田间,检查和指导农户用药、用肥等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制止使用,对可以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也要按照要求使用;四是监管采摘、储运过程,防止生产者违规使用激素、保鲜剂等。3)逐步建立基层检验监测体系。有效整合各部门的检测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建立起以县(区)检测站为主体,乡镇检测室、村级检测点为补充的农产品质检体系。村级监管员要配备必要的速测仪器,随时对农户要销售的农产品开展初检,对不能进行初检的要及时送乡镇检测站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不予发证,并劝其不要销售或销毁。4)搞好监管培训和宣传。一是要加强基层监管员的业务培训,每年在春、秋两季,由县(区)农业部门举办基层监管员培训班,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的理论培训、现场实际操作培训、观摩学习培训等,不断提高基层监管员的业务素质。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但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宣传,而且要通过基层监管员去面对面地做好生产者的宣传工作,更加扎实地提高广大生产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增强其自觉性、责任感。5)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把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纳入标准生产和标准管理的体系中,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必要途径。要在全市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示范园集中打造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把标准化生产与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等紧密结合起来,推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示范户和种植大户率先实施标准化生产,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上新台阶。6)逐步推行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要在基层实施农产品生产档案管理和产品标签管理,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的农产品从农田到市场的全过程监控,为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创造有利条件。
作者:陈杰 单位:遂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1、积极开展车用燃油专项整治。按照《省工商局关于开展车用燃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车用燃油专项整治,加大对车用燃油的抽检力度,严厉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车用燃油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2、开展集中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行动。针对市场上出现部分经营者在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情况,为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行动。
3、积极开展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按照《省工商局关于印发2015年“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工商发〔2015〕13号)的要求,突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重点监管,深入开展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坚决打击网络商标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二)积极做好各项重点工作
1、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查办商标侵权大要案件,规范商标行为。以高知名度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农产品商标和绿色食品标志为重点,围绕食品、农资、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等行业,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和商标违法使用行为,督办查办一批重大商标侵权案件。加强商标行为监管,依法查处商标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商标市场秩序。
2、继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加强对实体经营者网上经营、宣传的监督检查,实行网上网下结合,加强对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保护;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促进创新发展。
3、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深入推进红盾护农工作,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行为,突出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肥料、农机具、农膜等违法经营行为,切实解决农民生产后顾之忧。
4、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进一步做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围绕家用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等涉及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重点商品和有关服务,组织安排2015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指导各地开展抽检并依据抽检结果开展监管执法。组织开展农村商品质量和儿童用品质量等专项整治。会同或配合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等开展消防产品、建材市场等专项整治,积极开展行业治理整顿,促进商品质量源头治理。
5、强化违法广告查办工作。依托广告数据中心,以传统媒体为重点,开展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案件查办重点,对于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药品、医疗、食品等类别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一查到底,加大对违法主体的惩治力度,建立完善广告信用“黑名单”制度。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广告法》。
(三)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和《工商总局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门户网站或者专门网站等及时全部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二、组织机构
省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办公室、人事处、法制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处、企业处、市场处、个体处、外资处、消保处、网络与合同处、商标处负责人组成,统一组织领导全省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协调查处、督办跨市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重大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标处,承担综合汇总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落实方案,精心组织、层次分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氛围。以网络市场监管、农村市场整治、商标专用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广告法》修订等方面的内容为重点,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正面舆论引导力度,扩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加强重点舆情监测与分析,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
(三)加强工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领导及相关人员要增强大局和整体意识,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将专项整治与日常执法工作有机结合,确保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取得实效。
安全工作是保护国家财产和学校财产的安全,保护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和生命安全,保障正常教学秩序的需要。我们要从讲政治、促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师生负责的高度认识,处理好学校安全工作与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关系。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二、具体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
根据市教委和上级有关文件的通知精神,学校要充分重视安全工作,并从人力、制度上进行落实,以确保安全工作的实施。学校成立以为陈文明为组长,童丽萍为副组长,姚强、史亮、史立军、李宇国、谢忠平、虞文伟为组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体成员要本着对学校负责的思想,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各施其职,保障全体师生能在良好的环境中工作、学习。
2、加强教师安全防范的责任主体意识,教育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认识到自己是班级、课堂教育教学过程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组织各种活动教育学生,如开展队活动、班活动,出好有关安全的黑板报,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开展安全月活动。
3、对校舍进行定期、全面的检查。在梅雨季节、冬天来临之时对全镇校舍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平时时刻留心校舍安全,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进行修理。
4、加强学生交通安全。与全校骑自行车到校学生和乘车学生的家长签订责任状,规定十二周岁以下学生不准骑自行车来校,十二周岁以上学生需检查车况,“三无”车不得进校。利用晨会课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5、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工作。对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专人专锁。加强对宿舍、食堂、仓库、图书室的防火意识。定期检查设备设施,排除陷患。
6、加强防盗工作。落实值班制度,对微机房、阶梯教室等教室安装防盗门、防盗窗,对贵重设施设备落实保管负责人,节假日安排教师值日,确保学校的安全。
7、学校后勤坚持走服务育人,管理育人之路,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食堂管理。工作人员定期检查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严格食品卫生制度,对食品进行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一律不采购,对变质食品一律清理。严格防止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漫延,食堂经常进行冲洗,搞好内部环境工作,做好防鼠、防毒、防蝇、防尘、防霉工作。
8、严格遵守教育局有关规定,安装国家规定的定点厂家的锅炉。学校专门委派陈国庆接受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定期清理炉灰,进行安全检查,确保锅炉的安全。
9、加强校内学生活动的安全工作,要求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做危险性游戏。体育课上,教师要工作到位,思想集中,严格督促学生的动作规范,方法科学。开展一系列大型活动前,我校将计划上报批准后再落实活动,认真组织,确保安全,不管是教师还是学生,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不得离群,不得上危险地段,不得做危险举动,保证活动安全顺利地进行。对学校体育器械及场地定期检查。对不合格,有危险的器械立即拆除,对损坏的一经发现立即加固、修理,防止学生运动损伤。
10、加强门卫管理制度的落实,对外来人员、车辆、物资进行登记、核对,时刻提高责任心及警惕心。学生不得在陌生人带领下进出校门,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在晚上和假期中多巡逻、多留心、多检查,防止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对学校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11、学校聘请派出所的交警负责人担任学校校外辅导员,定期来校作报告,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不犯法、不犯罪。经常召开家长会,与家长沟通,让家长明确责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儿童的成长需要一个安全而舒适的环境,满足儿童的安全需要就是使儿童有足够的安全感。为了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鼓励幼儿做一个有心人,能仔细观察、处处留意、积极抵御突发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管理、检查、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程,积极创造一个融洽、和谐、健康、安全舒适的良好环境,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
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重视幼儿安全工作,在教师、幼儿中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及时消除多种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我们要求各班制定全面、详细的安全教育计划。在三月份“安全教育月”中,各班开展“安全在心中”主题教育活动,强化班级教师的安全意识,学习防毒、防水、防火、防传染病等安全常识及自救方法。四月份,在幼儿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创设有关安全教育的活动环境,结合一日活动各环节,对幼儿进行卫生安全教育并开展相关的活动,使幼儿掌握一些自我保护的技能,提高幼儿的保护能力。
二、具体目标:
1.进一步完善安全制度,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使之认真落实。
2.增强教职工的安全防范常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3.使幼儿掌握园内各类大型玩具的玩法,了解上街行走的交通规则,认识水、电、煤气和火使用不当的危险性,初步掌握几种应急、脱险、逃生的办法。
4.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领导小组:
组长:z
“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每天值班要老师在幼儿入园、离园开门时要坚守岗位,把好门关,严禁幼儿独自出门回家,绝不漏放一个孩子;在接送孩子乘车时要清点人数,要教育孩子有秩序,以防撞伤,摔伤。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及幼儿园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律,建立领导在教师之间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健全各层之间的安全工作组织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签订安全目标工作,责任书,做到各项到位,责任到位。经常向家长、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要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防中毒、防传染病、防盗窃、防侵害、防突发性事故为重点,加强法制教育。自防自救教育与防火防灾教育,食品卫生与健康教育等,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提前消除事故隐患,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
副组长:z
成员:z
四、工作措施:
1.健全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到位。完善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禽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及园膳管会等一系列安全组织。定期召开各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一学期二次)制定工作计划,研究实施办法,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布置相关的工作任务。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和通报,学习本园制订的一系列安全工作规程,并针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特点,对教职工开展消防知识、应急救生知识、保健卫生常识培训;利用家长学校和园内宣传窗,开展安全、卫生知识教育;增强教职工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知识。
3、规范工作,确保安全。
(1)规范安全管理。 继续以 “平安校园”为目标,成立以园长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安全工作小组,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门卫、接送、设备等安全防护制度,建立了各类安全工作应急预案,与每位教职工签定了安全工作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了教职工安全工作的职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校园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增强人防、物防、技防能力。落实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做到每天小检查,每周大检查,定期检查房屋及各类设施设备,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制定安全教育计划,邀请消防大队、交巡警大队、食品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对师生就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专题讲座,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开展紧急逃生与自救演练,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
(2)重视卫生保健。引导全体教职工严格执行《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把好入园体检关,新生入园体检率达到100%。督促保健室认真做好晨检工作,坚持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要求,严禁幼儿携带危险品入园,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严格接送制度。继续与每位家长签订安全接送协议,确保入园离园的安全。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卫生保健资料及安全档案齐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加强食堂管理。健全膳食管理制度,明确食堂工作人员职责,规范幼儿园食堂操作流程,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及验收制度,采买、入库手续齐备,把好食品采购关和加工关。成立了由园长、助理、保健老师、厨师、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膳食会议,分析膳食营养状况,虚心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共同商讨制定适合幼儿的菜谱或点心,每周制定丰富合理可口的营养菜谱,定期向家长公布,保证幼儿吃好。幼儿伙食账册单独设立,分开核算师幼伙食费,每月的幼儿伙食帐目清楚,向家长公布幼儿伙食使用情况。
(4)抓好幼儿日常活动的安全防范,规范教职工行为。严格规定带班教师须留心观察幼儿情绪的变化,不准离开幼儿,幼儿活动须在教师的视野内等;门卫须坚守岗位,管好幼儿的进出,不准让幼儿独自出园门,不随便让陌生人进入园内。努力消除幼儿日常活动中的不安全因素。
全园教职工安全培训,学习各项职责、一日活动安全注意事项等。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环境卫生、环境布置,玩具、毛巾、缸子等物品的清洁消毒,各项安全表格材料的印制等工作),对全园安全、卫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整改、落实。
户外活动时,教师认真检查活动场地的安全性,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幼儿安全,活动后不遗忘幼儿物品。
新《纲要》明确指出:“家庭是幼儿园的合作伙伴,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与主动参与。”在工作中教师应以平等的态度唤醒家长的主人翁意识,激发家长主动参与、积极合作的热情,为幼儿园献计献策,使幼儿园与家庭融为一体。
(5)抓好消防安全工作。配齐消防器材,坚持日常防火巡查,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修订消防灭火预案,组织一次消防灭火救护演习。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坚决整治一些地区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综合整治重点。
1.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省市领导有关批示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2.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放任企业无序违规发展。3.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4.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5.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1.对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对全区化工园区完成风险排查、对标评估和整治提升工作,对新、扩建危化品生产项目严格把关。2.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完成全区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结合前期危化品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开展废弃危化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吸取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重点整治超量存放、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建立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4.利用危化品安全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的物流管控子系统,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尤其是外地进入车辆的管控力度,重点建立危险货物运输行为监管、非法行为查处和事故处置联动机制。5.继续开展危化品使用企业排查摸底,继续加大排查力度,重点查清危化品使用企业数量、行业分布和使用危化品种类、数量和储存情况,录入“全省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实现每个行业有监管部门,每个行业有企业清单,每个企业有信息档案。要鼓励危化品使用企业进区入园。6.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实施危化品使用企业专项培训,实现危化品使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管员培训全覆盖,危化品使用岗位人员培训不少于30%。(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科技经信局、区商务局)
(三)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1.消防。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和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宿客栈、宗教场所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文旅体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经信息局、区应急局、区城管局、区委统战部、区供电公司)
2.交通运输。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临水临崖、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区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乡镇自用船舶、农民自备船非法载客等问题。(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3.建筑施工。重点整治地下空间以及起重机械、高大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结合冬季气候特点,做好工地防滑防冻措施和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坚决杜绝年底盲目抢工期行为,做好工地停复工安全检查。(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重点工程处)
4.燃气。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5.铸造。重点整治铸造装置维护不及时、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等问题。(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科技经信局)
6.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烟花爆竹、旅游、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电力、特种设备、水利、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文旅体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科技经信局、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总体安排
(一)动员部署。从即日起至2019年12月25日,各乡镇街、各部门组织开展实施细则制定,部署本地区、本部门集中整治工作。
(二)全面开展。从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2月15日,各乡镇街、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整治活动,企业同时开展自查自改。
(三)总结验收。从2020年2月15日至2020年2月23日,各乡镇街、各部门对活动进行总结验收,收集活动资料、整理相关数据、上报活动开展情况,提出下步长效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街、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的主体责任,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学习领会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乡镇街、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行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摸,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举措、时限;要严格时间倒逼,按照节点紧密推进,倒排时间表,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同时加强宣传并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在2019年12月25日、2020年2月15日和2月23日前,分别将集中整治的安排部署情况、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连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分别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烟花爆竹既是一大喜庆品,也是一大危险品;管理得好能给人们增财增福增喜庆,管理不当会给人们添乱添灾添麻烦。因此,必须切实整治规范好市场经营秩序。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整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第一,整治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是培育壮大烟花产业的必然之路。近年来,全县上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三百兴工”战略部署,积极招商,着力培育,烟花爆竹产业得到有序发展。到目前为止,烟花爆竹成为县域经济的一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部分群众盲目追求利益化和烟花爆竹经营管理体制上的缺陷,导致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目前处于一种无序状态,非法销售、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现象大量存在。全县现有烟花爆竹零售店500余家,实际颁证合法经营零售网点只有283家,无证非法经营达200多家。尤其是“三无”产品,严重冲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扰乱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秩序,影响*县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企业的办证许可工作。因此,要培育壮大烟花爆竹产业必须整治规范好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
第二,整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是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现实所需。烟花爆竹与人们的喜庆聚集活动紧密连在一起。尤其是目前春节将至,烟花爆竹生产销售一片兴旺。但目前我县的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安全现状堪忧:一是违规储存。大部分零售店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经营,前店后库、私自储存、超量储存烟花爆竹现象普遍存在。**大市场、城关镇新城路、攸衡路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基本上都在城关镇范围内私自设立了储存仓库,超量储存烟花爆竹,宛如一个火药库,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私自改变经营地点。网点过密,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三是安全设施缺失。零售店主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店内明火做饭取暖、电线私搭乱接、产品堆放不符合要求、占道经营、经营面积小于20平方米等严重的安全问题大量存在。如果我们不及时整治,随时都有可能酿成事故。岁末年初,人流物流车流加快,各种喜庆活动集中,一些公共聚集场所人员将会更加密集,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我们必须站在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的高度来认识整治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工作。
第三,整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是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坚持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国务院、湖南省先后颁布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湖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对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都作了明确规定。而以我县的现状来说,已背离了上级文件精神。针对我县境内非法运输、非法储存、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现象,省市安监部门进行了多次督办、交办,并明确指出*县烟花爆竹市场不整治到位,就不对*县生产企业进行行政许可,长此以往,不仅会影响我县烟花爆竹产业的发展,而且严重偏离了依法行政、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根本要求。
(二)迅速行动,深入扎实推进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整治工作
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整治,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把整治安全隐患与规范生产经营结合起来,着力构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长治久安。
第一,要明确整治目标。这次整治的主要目标是:依法打击烟花爆竹经营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达到这个目标,在整治工作中,我们重点要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产品、黑火药、烟火类、引火线行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擅自设立储存场所行为,超许可范围经营、储存行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产品行为,未按国家标准规定非法燃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第二,要大造舆论声势。各乡镇、各部门要大力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抵制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要利用电视、广播、宣传车、宣传牌、横幅、标语、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要把宣传工作做到村、做到户,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力争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形成畅通、有效的信息采集机制和良好的“打非”氛围。
第三,要加大查处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保持长期高压打击态势,及时发现并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打击取缔。要从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切实加大打击力度。注重顺藤摸瓜,查清各个环节的来龙去脉,彻底斩断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链条。严格执行国务院《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任何批发零售企业都不得经营不合格产品和非法生产企业(作坊)的产品。公安、安监、技监、工商等部门要组织力量收缴无出厂标识、无产品合格证、无《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安全质量检验合格证》的商品和超量储存、禁销、禁放、伪劣产品。对不合格商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再流入市场。
第四,要建立长效机制。公安、安监、技监、工商等部门以及各乡镇要按照《条例》要求,扎实做好烟花爆竹布点、许可工作,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执法纠查工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确保安全生产有序经营。
(三)齐抓共管,全面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整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我们要充分认识其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主动承担责任,实行齐抓共管,认真研究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面确保工作实效。
第一,责任主体要明确。根据“县政府统一领导、乡镇政府属地管理、部门全面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机构班子,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负全责;安监部门要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认真做好烟花爆竹销售领域的规划布点工作、合理布局零售门店以及《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换证工作,逐步实行年审制度;公安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运输流通领域的监管,严防“三无产品”流入我县市场;质监部门要严厉打击使用违禁药物生产和经营、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消防部门要加大对生产、经营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查处力度;工商部门负责打击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第二,协调配合要有力。公安、安监、质监、工商、消防等部门单位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监管的责任主体,既要各负其责,更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综合治理。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安监牵头负责,公安、工商、质监、消防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形成整体合力。县政府已着手组织执法联合大队,从公安(含交警)、安监、技监、工商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长期开展“打非”整治行动。要认真研究治本之策,着力建立“打非”工作长效机制。要建立定期的例会制度,及时收集信息,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对症下药。
第三,责任追究要从严。凡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并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的,不仅要严肃处理肇事者,追究其刑事责任,还必须依法从严倒查、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因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重大事故发生、造成严重影响的,不管涉及到哪一级,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关于“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元旦已过,春节将至,省、市人大会议也将马上召开。做好这段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既十分艰巨,又十分重要。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
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务安全是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的第一职责,第一要务。安全生产大于一切、高于一切、优于一切。平安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人民对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无论是哪个部门、哪个行业、哪个单位都不能出事,都出不起事。一旦有事,赔偿标准越来越高,责任追究越来越严,社会影响越来越大。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尤其是主要领导要真正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把以防寒保暖、防冻防滑、防火防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措施和当前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企业、每一岗位,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要坚决克服经验主义、麻痹大意、习惯意识,深刻吸取茶陵县“12.22”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认真查找工作中的差距和薄弱环节,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管理,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要突出监管重点
“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工作有它的特点,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分析,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一是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监管。各乡镇、各部门尤其是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和相关安全管理部门要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及时落实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的各项措施。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对可能造成事故的恶劣天气,要及时采取封道、疏导等措施,严禁冒险出车;尤其是今年S315改造等道路建设的动工,安全任务更加艰巨。对申请参加春运的车辆要逐一进行严格检验,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参加春运,进一步加强安全执勤和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参与春运的车辆;有关运输企业要做好客运车辆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杜绝故障车辆上路行驶,同时要做好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严禁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杜绝各种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对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各乡镇尤其是消防部门要把市场、商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公铁路客运站、影剧院、歌舞厅、游戏网吧及大型公共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对不符合安全设施要求尤其是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立即督促整改;对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坚决依法予以停业。
三是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各乡镇以及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要根据《*县整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方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取缔小作坊非法生产,坚决打击烟花爆竹私产、私储、私运、私销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储运、销售和燃放的安全规定,落实大型活动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大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运输渠道的检查力度,对违法生产、运输、储存和销售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四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安监、环保、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剧、液体化学品、液化气体等储运和经营环节要落实责任,严禁非法生产、非法经销,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不按指定路线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上路。建设部门要强化对城市燃气的安全监管工作,所有供气单位要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严格规章制度,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供气安全。
五是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和项目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规定。合理安排建设工程进度,严格掌握施工作业安全条件。加强对建筑设备、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防止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和坍塌等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对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杜绝无资质、无合法手续施工,杜绝施工企业因抢工期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杜绝违章违规施工。
六是加强对工矿企业的安全监管。各乡镇和主管部门要从各自实际出发,全面落实煤矿、化工、采石、砖瓦、机械、电力、建材等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有关单位还要切实做好
食品药品、电力、民爆器材、铁路交通、农机、特种设备、学生假期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形势稳定,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三)要落实工作措施
各项工作重在落实,贵在执行。安全生产更是如此。各乡镇、各部门在会后必须针对工作重点,迅速落实好工作措施。
第一,要落实工作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推诿、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重点地方、重点部位、重点问题一定要将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配置好必要的安全监管工作设备,优先安排好安全监管的工作经费,做到人员、责任、经费三到位。
第二,要迅速排查整改。各乡镇、各部门会后要迅速部署和安排,认真组织开展由领导带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检查要与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相结合,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检查较大及其以上隐患的整改情况,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要加强对重大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对一些高危行业继续实行节日停产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第三,要加强值班备勤。春节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事故专报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信息,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按规定及时报告。要强化、细化应急救援的预案,做好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准备,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有关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二、检查范围
(一)编制原则与考量因素
按照统筹兼顾、突破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编制执法计划。
安监局及执法大队目前有行政执法人员8人,公务用车1辆,执法用车1辆,区直监管单位15家(德邦兴华、精细、连吉、塑包、复合肥、工贸、化机,泰乐、磷矿、太阳雨、新电实业、云天机械、天明纤维、新奥燃气、耐火材料等),分布在城区13家,锦屏镇1家、宁海乡1家,涉及高危企业6家:德邦兴华、精细化工、连吉化工、泰乐化工、新奥燃气、锦屏磷矿。乡镇办、开发区及区相关部门监管企业320余家。按照每个工作日检查1—2家企业,参加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全年最多共可检复查企业180家次(每家企业检查、复查至少需2次以上,高危企业按照规定检查频次检查)。
2014年,计划检查区直监管企业13家,抽查乡镇办、开发区监管企业70家。
(二)确定范围
根据我局安全监管监察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管监察的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确定我局2014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范围:突出对化工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经营、非煤矿山企业、冶金企业、标准化创建企业以及区直监管的企业的监管监察。
2014年共计划重点监察执法检(抽)查企业83家次(不含复查),其他企业由各乡镇办、开发区、区相关部门负责检查,我局组织督查和指导服务(明细附后)。
三、检查时间及频次
2014年全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按月分解,以1个月为一个时间单元,按月排定检查企业,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第十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复查。
化工生产企业分为红色(德邦兴华、泰乐化工)、橙色(德邦精细、连吉化工)、蓝色(泰格科技、黔锦化工、锦屏气体、西都生化、格兰特、万泰医药、德邦复合肥、景悦化工、九盛化工、通源化工)三个监管等级,定期开展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红色、橙色、蓝色三个等级每年监督检查次数分别为3次、2次、1次;非煤矿山企业全年检查3次;区直企业共有13家,计划检查3次的2家,检查2次的2家,检查1次的9家。
四、检查内容
安全监管执法主要围绕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检查方法
各牵头负责人根据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结合各行业及企业具体情况,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拟制各行业企业安全检查表,对企业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检查时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检查情况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反馈被检查企业,检查记录要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签字。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处置措施。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问题涉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的,应当及时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通报。
六、计划实施
(一)认真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局制定并经区政府批准的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是全年安全监察工作的总部署、总安排,不得擅自变更调整,确保计划的严肃性。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导致当月检查计划难以完成的,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可顺延下一个月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因特殊情况需要作出重大调整或者变更的,要及时报区政府批准,并按照批准后的计划执行。
(二)实行牵头人负责制。各牵头人要根据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进行细化和分解落实,按照监察任务和时间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及任务、组织措施、监察重点,做到有的放矢。同时要统筹安排好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和适度调整,确保执法效果和监察执法计划及上级部署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一、任务目标
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针对春季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加强源头治理、落实“两个清单”(隐患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措施、严格监管执法,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全力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时间安排
3月2日至3月31日。
二、重点任务
持续开展企业安全整治。企业加强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到人,企业根据自身特点排查隐患,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企业加强对用电高峰期间的老旧电气线路的隐患排查及日常用电的隐患排查;针对季节因素重点做好大风大雪大雨等极端恶劣天气时安全防范工作,加强企业厂区内外墙墙皮和楼房外墙附着物管理,严防倒塌和坠落事故,做好冰溜子的清理及警示提示工作,强化坠落物的快速处置,厂区内路面积雪残雪积冰残冰的清扫清理。
四、工作要求
1.各规模工业企业要切实落实责任分工,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努力遏制亡人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模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行动方案,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到人,全力消除安全隐患。
2.各规模工业企业要强化安全员监管,配强安全员等安全监管力量,发挥安全员巡检、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信息报告、整改跟踪作用,延伸监管触角,确保不留盲区空白。
3.各规模工业企业要强化“第一责任人+安全员”的方式开展安全检查,企业要加大检查,排查力度和频次,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敢抓敢管,严惩重罚,切实起到震慑作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各规模工业企业要切实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强化应急演练,提高恶劣天气下安全应变防范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准确、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