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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保工作的建议与意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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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保工作的建议与意见

第1篇:关于医保工作的建议与意见范文

关键词:情报工作;经济管理;建议分析

一、情报工作经济管理的基本任务

(一)加强情报工作的经济核算

抛弃传统不计算成本和效益,并且对于情报资料是无常使用的做法进行抛弃,应该研究出有效的经济方案,从而采取有效的经济措施,将情报人员和经费以及文献资料进行合理的应用。合理的安排,要将人力进行节省,将他们的积极性充分地发挥出来,精打细算情报经费,花最少的钱办事,合理购置情报设备,将其作用充分地发挥出来。不能积压浪费文献资料,需要使其流通率得到提高,使其经济价值进行扩大,做到合理收费,将情报资料进行有偿应用。

(二)节省情报工作的时间

情报工作的经济管理,需要重视情报工作时间的节省。管理者重视实践,将有限的时间进行充分利用,避免出现重复劳动和无效劳动的情况,对于工作时间进行科学安排,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情报进行搜集和检索以及报道,并且需要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

(三)使情报工作的经济效益进行提高

情报工作自身不会直接将科技成果进行生产,只是在科技成果当中渗透情报工作的成果,因此科技成果直接反映出情报工作的经济效益。情报工作的经济收益标准就是利用之后,用户可以获得的经济效果和所支出费用的比值。要想使情报工作的经济效益得到提高,一个方面可以将情报工作的效果得到提高,还有一个方面就是将情报工作过程中,劳动和生产资料的花费进行减少。

二、情报工作经济管理的具体措施和条件

(一)促进技术成果的商品化

在社会生产力当中比较活跃的因素就是科学技术,科学技术是人类智力劳动的产物,需要进行充分的认识,我国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在社会商品价值创作过程中智力的作用越来越大,很多的技术已经独立的知识商品,甚至已经出现了新知识产业,知识和技术就是商品,可以将知识进行传递,促进经济管理可以顺利地进行下去,这样情报工作也会更加顺利地进行下去,使情报工作可以具备坚实的依据进行实际考核和评价。

(二)实行经费包干制

以情报工作的性质和特点为基础,主要由国家下达具体的经费实行包干。结合年度计划,将专项事业费进行分拨,可以将文献资料或者大型设备进行购置,而需要的基本建设投资可以在地方基本建设经费中进行开支,在情报事业当中逐渐得到发展,并且在创收当中不断得到支出。将上级下达的情报任务完成之后,就会产生创收,收入不会上交,也不会进行交纳。组织建网,对包干服务进行给予有效的写作,要想使信息渠道得到沟通,对于社会信息需求可以更加了解,需要组络建网。充分利用情报网络,将新的情报服务项目进行开发,从而实现上下的写作和纵横的写作,使用户可以享受更多的服务。

(三)简政放权

对于情报工作实行经费包干的情况,这就需要情报部门将自身的发展能力进行提高,并且相应的改变其管理办法,实现有效地简政放权,开始自主经营,实现独立核算,可以将情报的功能作用充分地发挥出来。

(四)加强领导

情报主管部门需要重视经济管理,针对则会想改革工作需要加强领导,提供各种有效的条件,使情报工作搞活,鼓励更多的情报人员可以具备首创精神。

三、情报工作经济管理的措施

(一)实现情报机构企业化

很多国外的情报机构已经实现了企业化,从生产情报开始,到流通和消费,需要向经营企业一样经营机构,实现独立的核算,并且对自身的盈亏尽心负责。情报产业具体表现了情报的企业化。针对我国相关的经济政策,科研单位和设计单位需要实现企业化,一些情报机构已经首先实现了企业化,并且获得良好的效果。这个问题涉及体制的改革,结合实际情况,可以在具备条件的单位进行实际运行。

(二)实现情报有偿服务合同制

可以按照实际劳动量,签订具体的合同,并且给予相对应的情报服务费。这种服务方式在我国逐渐得到发展。例如某情报研究所针对其咨询服务工作,实现具体的收费办法,并且开展有偿服务,只应用了九个月,就⒐歉傻目翁馔瓿桑而且还增加了自身的收入,使咨询服务工作的质量得到了有效提高。结合实践实验,推行有偿服务的合同制,在人力和文献以及检索等各个方面,需要准备相关的条件。

(三)实行收费定额管理

情报工作的经济管理需要利用经济核算,实现收费的定额管理,可以使内部核算和定额管理得到加强,针对搜集、加工、翻译等各种情报工作,需要规定出一定的价格,实现对外的收费,对于内部需要进行记账。以一定的时间为基础,将各项工作的经济收入策划呈计划指标,从而划分成阶段性的收入计划。结合工具定额,实现划价记账,对外实现收费计算可以将个性工作的完成情况反映出来,实现统计和公布,可以产生比较少的生产消耗,并且占用比较少的生产资资料。可以将整体和个人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反映,这样内部各种复杂的经济关系可以得到正确的处理,使情报人员的责任感得到增强,从而创作出更大的经济价值。实现盈亏自负,并且可以获得一定的盈余。可以以经济核算为基础,经济核算基础就是定额管理,可以将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项目和数量等确定下去,并且将相关情报工作规定出价格,结合实际完成的工作项目和数量进行核算。如果某些工作不方便利用定额管理和经济核算,需要利用岗位责任制,实现定期的考核,并且定期进行评奖和管理,工作价格不一定都是非常合理的,可以在实践工作中尽心修改,使其逐渐变得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1]张玉峰,龙飞,王志芳.基于社会网络视角的竞争情报人员之间知识协作研究[J].情报科学,2012(01)

[2]梁宇红.博物馆内图书情报信息化工作的管理与研究[J].价值工程,2012(12)

第2篇:关于医保工作的建议与意见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scqm6”为你整理了这篇公安局关于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情况汇报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市绩效办:

根据市绩效办《关于印发**市2019年度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百绩发〔2020〕4号)精神,市绩效办梳理了自治区反馈有关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3条,其中反映公用停车位问题1条、交通信号灯问题2条。我局党委高度重视,针对反映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整改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整改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问题编号(120190100900091):**市政府在城市规划方面希望车能停得集中一点,停在该停的地方。

1.整改措施

根据《**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等相关法律、规范,对**市右江区城区道路目前路内停车泊位情况进行现场勘查调研,在调研基础上尽可能增设多一些停车位,提出增设方案后实施。

2.整改完成情况

(1)实地调研。交警支队分别于7月24日、7月25日组织民警深入到右江区龙景东路、利荷路、经二路和经四路对路内临时停车泊位的选点设置进行实地调研,并形成方案;

(2)方案公示。8月10日在“**交警”微信公众号《关于设置龙景东路、利荷路、经二路、经四路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公示》,共收集到反馈信息15条(微信公众号14条、12345政务服务热线1条),其中提出反对意见的有2条;

(3)施划车位。根据公示内容施划75个路内停车泊位。

(二)问题编号(120190100900116):广西区**市右江区中山路新兴路交界处的红绿灯,最近几个月都坏没有人去维修,这次的已经坏好久了,就是希望有关部门维修好。?????????????

1.整改措施

(1)人行灯组信号线路走向为地下跨路敷设,由于城区管道错综复杂,整改方式需重新规划顶管,架设线路管道,再更换信号线材敷设新线路;?

(2)设备故障问题部分及时巡检,发现故障立即更换配件,保障设备整体正常运行;

(3)火车站路口、政法委路口等2个路口由于道路扩建未完成,目前暂无整改条件,待道路扩建完成验收后再行整改;

(4)制定维护单位巡检制度,定期巡检,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整改完成情况

已于2020年7月15日完成中山路新兴路交界处的信号灯修复工作,设备整体运行良好,并已责成项目运维公司加强巡检,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问题编号(220190100800198):2019年度市政府的总体工作较好,但个别职能部门的工作效率太低,个别规划极不合理,如盘百公路个别地方路面的整治问题,**学院澄碧校区大门出口为何不安装交通灯?导致每天学校师生要走很多冤枉路。难道交管部门的领导就不能换位思考吗?

1.整改措施

(1)由于**学院门前道路为出城重要通道,为下坡路段,**学院处于坡道中段,途经该路段车辆由于处于坡道路段,不适合设置路口配置红绿灯。但考虑师生的交通出行便利及安全,交警支队将重新规划交通标志标线,确保道路安全有序通行;

(2)开展路面整治工作,对违停、超员、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查纠;

(3)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2.整改完成情况

(1)完善交通设施设备。设置5个抓拍点,违停现象得到有效改善,对路口机非隔离栏设置不合理问题进行整改;

(2)加强交通违法整治。已制定盘百路段不定期巡逻整治计划,每周前往盘百路开展违停整治,特别是节假日等敏感节点由分管领导带队开展整治,确保出城、入城道路畅通;

(3)加大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在执勤中对违规驾驶人进行现场“再教育”,做到处罚和教育相结合,有效提高群众文明安全出行的意识。同时结合执勤点的实际情况,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等。

二、整改工作成效及亮点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工作责任更加明确。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市公安局制定《**市公安局2019年度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内容、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确保整改工作有效推进。二是明确主体责任。将具体整改任务分解成《**市公安局2019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民意调查意见建议任务分解表》,明确由局绩效办总牵头,交警支队、科信科负主体责任,各部门建立和完善主动作为、过程监督、结果评估等工作制度,倒逼相关责任科室围绕目标定措施、围绕岗位定责任。三是明确问题导向。紧盯群众反映频繁的公用停车位、交通信号灯等问题,坚持民意问题为改进工作导向,推动各级主要负责同志注重把群众工作与队伍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引导民警在提升群众工作的能力中,切实让群众感到管理更人性、服务更贴心、办事更便利。

(二)落实源头管理机制,整改工作更加有针对性。一是增设路内停车泊位。我局从从源头上减少和控制因管理不规范引发的群众不满意事项,主动作为,认真分析问题,查找漏洞,改进不足。年内,在龙景东路、利荷路、经二路和经四路等路段施划75个路内停车泊位。二是加大交通违法整治力度。针对摩托车超员、无牌无证、酒驾醉驾、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重点违法,在重点时段对重点道路开展专项整治。经过深入开展整治工作,**城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违停乱停、非法占道运营等现象不断减少,道路通行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有力地提升了市民出行安全感和满意度。三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七进”活动,在执勤中做到处罚和教育相结合,有效提高群众文明安全出行的意识。

(三)督查问责动真碰硬,推进机制更加完善。一是坚持督查指导。以整改工作为抓手,围绕存在问题全面整改,围绕每月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督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定时、定人、定责”落实整改,确保日常工作有序做、群众工作结合做。二是坚持刚性问责增效。坚持“抓责任主体、抓主体责任”原则,倒逼责任、目标落实。对不按时完成整改工作任务的单位及主要领导进行通报和问责。三是坚持宣传助力。借助微信、网站、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整改工作成效。市公安局在本局门户网站及市政府网站公开公示我局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右江日报》刊登整改工作成效,扩大社会影响力、提升公众认可度。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

第3篇:关于医保工作的建议与意见范文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省人口委党组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围绕全面做好人口工作,要求各级要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人口计生新闻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人口计生新闻工作,健全完善人口计生新闻制度,“意见”立足人口计生系统实际,统一了各级人口计生新闻工作者的思想,层层分解任务增强了各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人口计生新闻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推进了基层人口计生新闻工作的发展,为提高舆论引导的及时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力,营造良好人口计生舆论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今年,省人口委专门召开了人口计生宣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健全了人口计生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了网络舆情监测机构,保证准确、及时传达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着力宣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特色实践和鲜活经验,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别扶助等相关利益导向政策措施,宣传人口计生发展成就、工作进展、惠民服务等工作。同时,加强了与各级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在报刊网站开设了人口计生专栏,加强人员培训,增强了人口计生宣传干部的业务能力、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结合实际,制定意见。要求各级要广泛运用各种传媒,增强舆论引导能力。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工作的意见》以后,我们从人口计生系统的实际出发,广泛开展调研、讨论,顺应形势发展变化,顾及群众的情感因素,要以群众是否明白、是否接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人口计生宣传工作的主要标准。大力弘扬“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男女平等、敬老养老、生殖健康、家庭幸福”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别扶助等相关利益导向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人口计生新闻工作,健全完善人口计生新闻制度,提高舆论引导的及时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力,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口计生新闻工作的意见》,努力树立人口计生工作惠民生、促和谐的形象。

(三)严肃纪律,规范制度。随着移动互联网、手机微博等现代传播技术的发展应用,一些有关人口计生工作的热点敏感话题,容易被个别人所利用,通过网络进行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省人口委把加强人口计生网络舆情监测与应对工作作为近年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来抓。在天水召开的人口计生重点工作现场推进会上,苏主任对各地宣传工作提出了要求,督促各地人口计生部门建立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信息互通、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成立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同时,各级加强了人口计生新闻宣传的审核制度,要求各地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遵守中央和我省有关新闻宣传和新闻纪律,加强人口计生新闻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做到“稿件审核层层把关,新闻宣传责任到人”。

(三)深化措施,优化环境。坚持“抓倡导、抓基层、抓典型、抓报道”,转变宣传理念,拓展宣传领域,创新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形式,建立健全了入户宣传、标语宣传、媒体宣传和文艺宣传“四位一体”的宣传工作机制。全省各级坚持把人口计生宣传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发展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人口文化,广泛深入开展生育文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等主题宣传活动,有力推进了人口文化建设;建成了一批人口文化大院、人口文化长廊(一条街)、人口文化书屋,强化了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进村、入户,群众政策知晓率不断提高,增强了对国策的理解和拥护,婚育观念进一步转变,为实现人口均衡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有力舆论支持和良好文化条件。

(四)加强考核,提升水平。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口计生新闻工作,营造良好的人口计生社会环境,省人口委将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相关工作纳入到了人口计生考核范围之内,对出现负面报道的地方采取“一票否决”,对各地人口计生部门新闻制度的建立完善,人口培训和资金保障工作进行考核。 二、意见和建议 一是继续完善建立新闻工作人员培训机制,抓好新闻发言人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能力水平,强化队伍建设。

二是确实加强各单位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畅通沟通渠道,确保新闻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口计生新闻工作       

       的意见》

                   

                           ***省人口委

                        2012年11月27日

 

 

甘人口委办知字〔2012〕89号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口计生

新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人口委: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人口计生新闻工作,健全完善人口计生新闻制度,特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口计生新闻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省人口委办公室

                         2012年11月2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口计生新闻

工作的意见

 

根据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人口计生新闻工作,健全完善人口计生新闻制度,提高舆论引导的及时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力,营造良好人口计生舆论环境,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

加强和改进人口计生新闻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准确、及时传达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宣传人口计生发展成就、工作进展、惠民服务等工作的迫切要求;是人口计生工作服从服务全省大局,适应各类社会矛盾相互交织、各种社会热点问题相互叠加新情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体现执政为民宗旨的迫切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社会公众对我省人口计生工作了解、理解和支持的迫切要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和改进人口计生新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推进人口计生新闻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为推动我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计生环境。

二、健全制度,加强人口计生新闻工作

   (一)健全人口计生新闻发言人制度。各地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和工作需要,尽快建立健全人口计生新闻发言人制度,设立必要的人口计生新闻工作机构(可以由相关科(室)兼任),充实新闻团队,开展新闻工作。

每个人口计生新闻工作机构应设立新闻发言人1-2名,配备新闻助理或联络员若干名。各地人口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新闻发言人的选任,挑选和任用政治坚定、熟悉政策、了解业务、具备一定新闻工作经验和较强沟通表达能力的人员。主要承担舆情收集分析研判、舆论引导议程设置、议题内容策划、重要口径材料准备、安排接待媒体采访、实施新闻信息、媒体报道组织和效果评估等工作。 

(二)健全人口计生新闻工作机制。当前要突出舆情信息收集研判、重大信息内部通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新闻媒体服务等人口计生新闻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1、舆情信息收集研判机制。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收集社会舆情和网上信息,密切跟踪和分析研判各类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以及公众对本地本部门工作和热点问题的态度,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在实施后的公众反应、社会舆情、社会风险进行预测和评估,及时制定有关问题的应对口径。

   2、重大信息内部通报机制。要确保人口计生新闻机构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列席重要会议、阅读重要文件,及时了解掌握本地本部门本单位重要政策法规,重要决策部署和重大活动安排等情况,保证信息的权威性和准确性。要加强内部信息沟通,重要信息特别是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要第一时间向人口计生新闻机构和新闻发言人如实准确通报,为新闻提供充分的信息来源。

   3、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机制。涉及人口计生部门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及时向党委、政府办公部门上报的同时,要通报上级人口计生部门。按照我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上报不得超过1小时,较大、一般突发事件不得超过2小时。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要坚持初报与续报相结合,先初报,随时续报,直到事件处置结束。要认真核实上报信息的真实性,确保准确上报。

   4、新闻媒体服务机制。主要分为日常、会期间服务、突发事件服务三部分。日常主要指在无新闻任务期间服务媒体的项目,主要包括接受记者的书面或电话问询,安排记者集体采访或专访等。会期间的服务主要包括准备提供材料、及时准确通知会、提供安全有序的技术设备和发稿服务等。突发事件的服务,主要包括记者采访证件的办理、新闻会与通气会的通知、媒体采访活动的组织、采访线路的设计、采访对象的联系、采访线索的提供,以及公共信号、传输渠道、上网设备、发稿设备等采访报道条件的提供。

(三)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人口计生新闻工作按照条块和属地相结合原则,坚持同级党委宣传部指导的同时,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负责本地人口计生新闻相关制度建设和辖区内人口计生新闻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按照省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工作的意见》要求,实行分级分层:I级由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宣办(省政府新闻办)配合国务院新闻办和省政府组织进行;Ⅱ、Ⅲ级由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宣办(省政府新闻办)协调省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Ⅳ级由事发地党委宣传部、外宣办(政府新闻办)协调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新闻,必要时省委外宣办(省政府新闻办)予以指导帮助。

    三、明确内容,丰富形式

    人口计生新闻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客观、准确、及时地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各级人口计生门重要政策和制定的重要法规规章以及执行进展等情况;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工作中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相关信息;发生涉及本地本部门的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及处置情况;新闻媒体及公众普遍关注的涉及本地本部门的社会热点问题;需要向媒体及公众说明和澄清的有关情况;其它需要向公众披露、介绍的情况以及党委、政府授权的人口计生新闻。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人口计生新闻的内容、目的和要求,从实际效果出发,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新闻活动,包括召开新闻会、新闻通报会、情况介绍会,组织集体采访,接受媒体专访,新闻稿,答复电话问询等,及时准确信息。

四、规范流程,做好人口计生新闻工作

    除涉及重大、较大政治性、群体性以及民族宗教、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危害国家安全和我省稳定,损害国家和我省形象的事件外,要以法定公开为原则,组织开展好人口计生新闻工作,及时准确地信息,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积极做好日常人口计生新闻。要把人口计生新闻作为及时介绍权威信息和解疑释惑的重要平台,切实重视和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日常新闻工作。

(二)切实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口计生新闻。把突发公共事件新闻纳入事件处置总体部署,坚持事件处置与新闻同步安排、同步推进。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按照各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三)稳妥做好热点人口计生问题的新闻。对于涉及本地本部门一段时期社会议论较多,群众比较关注的问题,要围绕增强舆论引导的主动性和有效性,紧密结合群众的利益关切,采取适当方式,及时进行权威解释和客观理性引导,有效化解公众疑虑。在活动中,要客观介绍已采取的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实事求是地说明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注重用事实说话,注重与媒体公众交流互动,注重发挥专家学者权威性高、影响力广的作用。同时针对谣言和不实信息,要主动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公众舆论。

   (四)及时回应舆论监督。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正确面对舆论监督,开辟与媒体通畅沟通渠道,采取适当方式,第一时间对舆论监督中反映的问题表明态度、积极回应,通报相关信息资料,并向媒体反馈或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五)提高对网络舆情的快速反应能力。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切实提高对网络舆情的快速反应能力,认真、审慎处置网上重要舆情。对网民正当利益诉求,要及时回应,并关注舆情走向,及时处理的新情况,引导网上舆论。对不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也要予以客观说明,防止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形成舆论热点。对网民提出的意见、批评,要本着欢迎监督、改进工作的态度,及时给予答复,加强相互沟通,在互动交流中增进共识。对因信息不畅造成的误解,要在第一时间权威信息,说明事实,消除误解。对借网络进行人身攻击、造谣、污蔑、恶搞等不良信息,在向网管部门报告予以清除的同时,要视其传播范围,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澄清和说明。

    五、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新闻纪律

第4篇:关于医保工作的建议与意见范文

新区财政局、规划建设局、社会发展局、各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

为规范**新区造林绿化土地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造林绿化产业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建设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新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造林绿化土地流转程序

(一)根据新区造林绿化总体安排,由新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拟定年度造林绿化土地流转计划,提请新区工管委研究议定后确定造林绿化流转土地目标任务,任务分解至各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执行。

(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土地流转工作,包括土地流转宣传发动、前期摸底调查、面积核实及合同签订等项工作。同时负责委托第三方测绘机构对流转土地进行实地测量制图,明确流转土地权属、座落、四至及流转面积等相关信息。

(三)流转土地用地单位确定后,由新区林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用地单位及前期委托的第三方测绘机构共同组成流转土地交接小组,各方对流转地块座落、边界及面积确认无误后,由新区林业主管部门分别同各街道办事处及用地单位签订流转土地合同。

(四)各街道办事处应建立造林绿化土地流转工作台账,对土地流转合同及有关文件、文本、资料等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同时分别报送纸质和电子流转台账档案至财政和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二、造林绿化土地流转资金拨付与管理

(一)造林绿化土地流转用地单位为社会力量的土地流转费用,按照土地流转合同约定、流转面积及补助政策,社会力量于每年3月1日前将当年应付土地流转费用一次性足额缴付至林业主管部门,由林业主管部门统一拨付至相关街道办事处。

(二)当年新增流转土地所需资金由各街道办事处根据造林绿化任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资金额度后,于当年3月1日前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预拨资金申请,林业主管部门确认后上报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提出资金使用意见并及时将土地流转预拨资金足额拨付到位。

各街道办事处当年新增造林绿化土地流转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将流转土地测绘数据和流转台账报送至林业主管部门,由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对造林绿化流转土地面积、是否交付使用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各街道办事处根据确认后的土地流转面积上报土地流转资金申请,在前期预拨土地流转资金的基础上实行多退少补。

(三)往年造林绿化流转土地所需资金,各街道办事处于每年10月底前将次年所需资金额度上报林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并根据财政部门要求上报资金需求申请,由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将造林绿化土地流转资金纳入林业主管部门年度财政预算管理。

(四)根据财政部门资金使用统一安排,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将资金使用计划上报财政部门审核,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时将年度土地流转资金拨付各街道办事处。此后,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将土地流转资金拨付至相关村委会及农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造林绿化验收及奖补资金拨付管理

(一)造林工程完成后,各街道办负责统计辖区范围内的当年新造林数据并于6月30日前上报新区林业部门,新区林业部门于8月30日以前组织完成造林综合核查工作,由街道办将造林核查数据分发至各村进行公示,如有异议统一汇总并予以更正。

(二)按照《**新区造林绿化工作奖补的意见》确定的奖补政策,根据造林核查结果,对验收合格的造林主体给予奖补。所需奖补资金优先使用上级造林绿化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新区林业部门提出资金申请,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拨付。

第5篇:关于医保工作的建议与意见范文

邹平县城镇化建设概述

邹平县地处鲁中泰沂山区与鲁北黄泛平原的叠交地带,东接工业重地淄博,西邻山东省会济南,南依胶济铁路,北靠黄河。面积为1251.75平方公里,总人口70多万人。县辖13个镇,3个办事处,1个国家级开发区。地理位置优越,是滨州市经济较发达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和良好的政治社会背景,为邹平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2011年以来,邹平县按照“老城特色化、新区现代化、大力城镇集聚化、农村社区化”的思路和“统一政策、统一标准,依法行政、让利于民,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大投入、大搬迁、大建设,实现了城镇跨越式连片开发和组团式扩张。

把和谐城乡建设作为邹平新一轮快发展、大发展的切入点,实施了旧村改造、农村社区建设、重要节点改造和大型现代城市片区建设,强化措施,攻坚克难,“以拆促建”,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围绕县城建设,邹平精心打造了县城北大门片区(黛溪三路与老北外环交叉口区域)、县城西大门片区(高速以北、黛溪湖以西、黛溪中学以南区域)、县城东大门片区(宏诚集团原址区域)和三山两湖一河片区、中轴线人工湖以南片区、西董片区、鹤伴二路与邹周路交叉口片区、高速路出入口片区、会仙一路西出口片区、黄山南路片区、老北外环两侧片区等11个精品片区。通过实施精品片区建设,将从根本上塑造现代化、花园式、富有丰富文化内涵的魅力邹平,大幅度提升城市形象。

二、小城镇建设中出现的环境保护问题

由于我县小城镇建设基础差,起点低,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环境问题。针对我县在小城镇建设中的问题与矛盾,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有些小区建设中环境影响评价不规范,“三同时”制度没有落实。在我们日常工作中发现,特别是对于社区住房的建造中,取消环保前置审批手续;有的不按照规定报批环评报告,“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这些因素会最终导致阻碍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步伐,因此,建议在环评过程中要严格环境监管,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二)部分乡镇没有完整的市政排水管网,排污管网采用雨污合流制污水收集系统存在明显缺陷,这与城市化建设目标极不适应。为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建议一是要加大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所有镇(办)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厂;二是在小城镇和社区的开发建设中,要建设完善排水管网,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无法排入镇(办)污水处理厂的要自行建设配套的污水处理站。

(三)新建小区存在大气污染问题。由于近年来,居民楼的开发建设加快,有的居民楼是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突击建设的,存在很多弊端。一是未有效实行集中供热、增加了大气污染电源。二是设计不合理,把锅炉或换热设备直接安装在楼内,取暖期内产生的噪声、震动很大,近年来此类环境呈上升趋势。三是集中采暖锅炉未安装烟气治理设施。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严重影响我县大气环境质量和对外形象。建议小区实行集中供热,无法实行集中供热的要配套烟气治理设施。

第6篇:关于医保工作的建议与意见范文

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推动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要求,现就开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导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经费投入督导。推动政府分担责任落实到位

1.对省级政府统筹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省级政府统筹落实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应承担的经费;检查省(区、市)内各级政府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改革资金的具体分担办法,检查省以下各级政府按照省级政府确定的分担比例足额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的情况。

2.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安排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各级政府义务教育经费依法增长和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情况;检查以县为主管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情况。检查地方各级政府建立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的情况,以及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经费的情况。

3.对地方各级政府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对贫困生界定、免费教科书的发放情况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落实情况:学校公用经费安排情况;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情况:及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情况和政策规定的津贴补贴落实情况。

二、加强经费使用督导,促进学校资金管理规范有效

4.对学校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学校按规定科学合理编报预算的情况;按照预算及有关规定办理各项支出的情况:公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财务收支公开情况。

5.对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房屋建筑物、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等的管理使用情况。

6.对学校教师培训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学校按照师资培训计划和要求培训教师,提高教师素质和水平的情况。

三、加强改革效益督导,努力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

7.对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强薄弱环节,缩小地区间、城乡间、学校间义务教育差距情况。

8.对义务教育实施质量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特别是初中阶段入学率、巩固率、完成率情况;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数量和质量特别是规范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清理超编教职工与及时补充缺编教师情况;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情况。

9.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学校执行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的通知》(教财[2006]6号)文件情况,全面清理学校收费项目,全部取消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限制和规范代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情况。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督导工作顺利实施

10.开展教育督导工作是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教育督导工作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教育督导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选派得力人员参与督导工作;保证督导经费和办公条件;指导下级教育、财政部门做好自查工作;根据督导意见,做好整改工作。

第7篇:关于医保工作的建议与意见范文

一、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管工作的现状

(一)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监管机构

自2011年起,中编办先后批复“一行三会”设立专门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内设机构,在各自领域履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职能,中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监管组织框架基本建立。与此同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各金融行业协会等部门也从不同角度承担着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职责。

(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监管依据

中国尚未有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专门立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监管依据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零星散落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保险法》等法律,以及《储蓄管理条例》、《外汇管理条例》、《征信业管理条例》、《存款保险条例》等行政法规中。另一部分是“一行三会”推动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方面的金融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监管实践

“一行三会”保护局自成立以来,积极推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咨询投诉受理处理机制,持续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检查评估,高度重视对金融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取得显著成果。但因其内设机构的局限性,独立性不强,又各自为政,导致在立法、执法、人员、资金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难以对传统的机构监管模式产生实质性影响。

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管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法律体系不健全

1.没有专门立法,条文分散且可操作性不强。2009年,中国政府开始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试点工作,但截至目前,中国尚未有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专门立法,以《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保险法》为核心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尚未引入金融消费者概念,亦未明确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作为金融监管目标,只原则性提到“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操作性不强。

2.金融消费者是否适用新消法,存在争议。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新消法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一般法,但目前金融消费者是否适用新消法仍存在争议。一是消费者的定义。新消法对消费者采用正面规定的方式,即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自然人,使得金融消费者与消费者两个概念之间横跨了一条为生活消费需要的鸿沟,股民、基民等的投资行为被排除在外。二是监管机构的范畴。新消法将消费权益保护的监管机构界定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是否涵盖“一行三会”尚不明确。

3.管理办法等法律层级较低,效力不足。鉴于目前中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立法现状,“一行三会”积极推动制度建设,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工作指引、指导意见等来保护各金融行业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些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虽然具体,但法律层级较低,约束力度不够,警示作用不强,很难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该在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层面明确“一行三会”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方面的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权限。

(二)监管机制不完善

1.分业监管与混业经营矛盾,加重金融消费者维权成本。以备受市场关注的余额宝为例,支付宝沉淀资金系第三方支付业务,归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客户将钱转入余额宝实际上是购买天弘货币基金,归中国证监会监管;天弘货币基金的绝大部分款项以一般协议存款形式回到银行,又归中国银监会监管。购买余额宝的金融消费者一旦发生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问题,很难搞清楚具体要找哪个监管机构来进行维权,将正确选择救济主体的责任强加于金融消费者无疑会加重金融消费者维权成本,加大金融消费者维权障碍。

2.监管重叠与监管真空并存,导致监管资源浪费。“一行三会”保护局自成立以来,除了在各自领域履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职能之外,还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调机制建设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但多头监管的固有弊端仍无法避免,好事、政绩抢着管,坏事、困难争着推,麻烦、投诉踢皮球等现象时有发生,容易出现监管重叠或监管真空。

3.监管套利与监管容忍显现,引发金融机构逃避责任。在当前中国分业监管体制下,多头立法容易导致相同性质、相同类型的金融产品在不同金融行业内适用的业务规范宽严不一,多头执法也极易产生不同的执法标准和执法尺度,从而引发监管套利与监管容忍,为金融机构逃避责任提供了可乘之机,为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埋下了风险隐患。

(三)纠纷解决渠道不畅通

目前,“一行三会”保护局建立了一定的金融消费者投诉渠道,但由于一些客观原因造成金融消费纠纷解决并不畅通:一是缺乏统一操作规范,包括投诉处理时限、投诉处理流程、投诉处理标准等,甚至个别将金融消费者投诉纳入不透明的渠道进行管理;二是缺乏有效措施手段,收到金融消费者投诉后,普遍采用处理方式为直接转办被投诉金融机构,对于金融机构处理情况、金融消费者是否满意并无实际控制手段。例如,2015年前3个季度,中国人民银行系统2121家分支机构共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17265笔,直接转办金融机构处理办结11232笔,占投诉总量的65.06%。

(四)金融创新与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不对称

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创新和发展为金融消费者带来了投资、融资等便利服务,但同时,金融产品与服务设计构造日益复杂与金融消费者专业知识普遍缺失形成的消费信息不对称,也增加了金融消费者参与金融活动的难度。实践中,有些金融机构向金融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信息时,采用大量晦涩难懂的金融专业术语,让金融消费者如看“天书”。西安分行就社会公众对金融知识的认知程度抽样调查发现,68%的金融消费者表示对金融知识不太了解或不了解,75%的金融消费者表示不懂股票和债券投资,83%的金融消费者认为有必要进一步了解金融知识和加强风险意识。

三、完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管工作的建议

(一)制定专门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法》

应借鉴美国2010年《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中国台湾地区2011年《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的立法经验,制定专门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法》,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内容应包括:1.金融消费者的权利:明确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的具体内容;2.金融机构的义务:明确金融消费者适当性原则,规范金融机构对金融产品、服务、信息以及风险的说明、披露义务;3.监管机构的职责:赋予监管机构足够、有效的监管权,明确监管机构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方面的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权限;4.金融消费纠纷的解决: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投诉处理机制,引入金融消费争议ADR机制。

(二)组建独立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

应借鉴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的设立经验,组建独立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提供完善的组织保障。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的主要职责应包括:1.拟订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政策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度;2.开展监督检查并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3.组织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和咨询服务;4.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各金融行业协会等部门协调,共同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5.开展对外交流,参与制定国际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规则和标准。

(三)引入金融消费争议ADR机制

应引入金融消费争议ADR机制,设立专门独立统一的金融消费纠纷处理机构。金融消费争议ADR机制的设计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设立申诉前置程序,在金融消费纠纷发生后,金融消费者须先向金融机构投诉,当金融消费者对金融机构的处理决定不满意或者是金融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处理决定时,金融消费者可向金融消费纠纷处理机构申请争议处理;第二阶段是金融消费纠纷处理机构受理案件后,可选择和确定案件的专业审查人员,在对案件进行一定调查的基础之上对双方当事人试行调解,调解一旦达成,案件进入终止程序;第三阶段是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由专业审查人员对案件进行最终决定,决定作出后,案件进入终止程序。

(四)深化金融消费者适当性原则

有必要在法律上明确规定金融消费者适当性原则,使金融机构站在审慎经营的立场上,依据金融消费者的属性以适合其理解的方式对所销售的金融产品和提供的金融服务加以说明和推销。金融消费者适当性原则的适用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金融从业人员要首先了解金融消费者的属性,并依据其属性来判断决定应对其推销何种金融产品与服务,目的在于确认金融消费者对投资的真实意思表示;第二阶段是在向金融消费者推销相应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时,金融从业人员需依据其属性以适合其理解的方式对所推销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加以说明,目的在于使金融消费者理解金融产品与服务的风险进而能够对风险承担相应责任。

参考文献:

[1]亚洲开发银行技术援助项目(TA8498)研究报告:《中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法律框架建设研究》。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81号)。

[3]《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银办发〔2013〕107号)。

[4]《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银监发〔2013〕38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2013〕110号)。

[6]《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保监发〔2014〕89号)。

[7]孙天琦报告:《应建立独立的金融业行为监管与消费者保护体系》。

[8]李波报告:《以宏观审慎为核心 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第8篇:关于医保工作的建议与意见范文

做好农村五保户的供给工作,是党的一贯政策,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对于打破“养儿防老”的旧观念,消除群众的后顾之忧,促进计划生育,树立尊老爱幼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对于促进安定团结,发展农村大好形势,都有重要意义。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力量对这项工作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把五保户供给工作落到实处。

关于我省农村五保户供给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

我省农村现有十五万户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无依无靠的老、弱、孤、寡、残疾社员(简称五保户),多数地区和单位对他们实行供给,进行五保。一九八0年,集体供给五保户的实物折款一千一百零四万八千元,国家救济一百六十六万二千元,共计一千二百七十一万元,每人平均八十四元五角。基本上保证了五保户的生活,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对推动农业生产,促进计划生育,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有些地方对五保户供给工作,尚未引起重视,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突出的是:有的基层干部把五保户视为“包袱”,“累赘”,甚至厌烦,歧视;在实行和包干到户的单位中,有少数队包给五保户一份地,即撒手不管;有的把五保户的口粮分摊到各户去,由老人自己收取;有的解散了敬老院,使五保老人生活无着;在实行统一分配的单位中,也有一部分供给偏低或基本没有保障。因而发生有的五保户流浪乞讨,生病无人照料,病死无人知道,自寻短见等事件,在群众中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应当引起各地高度重视。

根据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的新形势,对如何进一步做好五保户供给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新的形势下,做好农村五保户的供给工作,对于保障无依无靠的老、弱、孤、寡,残疾社员的生活,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对于打破“养儿防老”的旧观念,促进计划生育,树立尊老爱幼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对于促进安定团结,发展农村大好形势,都起着重要作用。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关心群众疾苦的大事来抓,有研究、有部署、有检查。每年在夏、秋分配和春荒、酷暑和冬令季节,组织民政、农业等有关部门和基层干部,对五保户逐户走访,检查供给工作的落实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看看他们的口粮、衣被、住房、吃菜、用水、烧柴、照明、治病,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照顾等项是否都有妥善安排。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生产大队和生产队要实行干部包户制,明确责任。属于供养措施不落实而发生非正常死亡的,要追究责任。县、社民政、农业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当好领导的参谋,认真做好五保户供给工作。

二、全面落实供给政策,切实安排好五保户的生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规定,对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疾的社员,实行供给。各地应根据情况,由所在生产队或生产大队,按稍高于当地一般社员的实际生活水平的标准,保证五保户吃饱、穿暖,居住安全,有病得到及时治疗,生活不能自理的,有专人照管,孤儿得到应有的教育,病故有人安葬。供给五保户的粮、款、柴、菜等,凡实行统一分配的单位,应从集体分配中解决;实行和包干到户的单位,应从统一提留中安排。不要把五保户的口粮和其他生活费用分摊到各户,更不准用分给一份土地的简单办法推出不管。总之,不论采取哪种供给办法,对五保户的生活都要包下来,安排好。五保户的亲友如有自愿承担赡养义务的,应当允许。但必须取得五保户的同意。并由生产队、赡养人、五保户三方签定协议,共同遵守;对身体好、还能参加轻微劳动的五保老人,可扶持其养鸡、养兔等家庭副业,以丰富老人生活乐趣,增加收入,改善生活;对于五保户的历年陈欠,欠集体的部分,由公益金减免,欠国家的,由供给单位或赡养亲友从其遗产中归还。五保老人死后的遗产,应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原则上归负责供养的集体所有或负责赡养的亲友继承。不尽赡养义务者,无权继承五保户的遗产。

三、积极举办敬老院,对五保户逐步实行集中供养。我省已办敬老院六百四十三处,实践证明,这是最受群众和五保老人欢迎的供养方式,是五保户供给工作的发展方向。各地要指导有条件的社队,积极兴办敬老院。根据我省目前多数社队的经济条件和五保户的要求,一般以大队为单位办为好,有的也可大队与大队联办,条件好的公社也可以试办。但不论是队办或社办,一切费用均有社队集体负担。坚持勤俭办院,入院自愿,出院自由的原则。对已有的敬老院,要加强领导,巩固提高,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第9篇:关于医保工作的建议与意见范文

接教育局通知近期,全国各地发生多起针对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恶性伤害事故,根据当前校园安全卫生工作的季节特点和全省教育系统安全视频会议及教育局的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在寒假前后和元旦春节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宣传,排查整改,举一反三,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开发区中心学校通过“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为主题,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了全区元旦安全工作大检查工作,我们认真组织,严密排查,扎实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元旦安全大检查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元旦安全工作落实到位,落实各级安全工作责任.深化落实安全工作大检查,巩固提升各校安全工作的成果,全面做好全区各校安全工作,特别是元旦、春节、寒假放假前,各单位要以专题讲座、班(队)会、校园网络、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一次以交通安全、旅游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极端天气防范、人身安全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放假期间不在野外玩火,严防引发森林火灾,不购买和食用“三无”及其他不卫生的食品,引导学生外出安全乘车,文明乘车,不参与刺激且危险性较大的游乐项目,确保人身安全。对学生家长(监护人)重点开展在校居家取暖、洗浴的用电、用火、用煤、用气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防止火灾、中毒、触电等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继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全区安全大检查活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主动性。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在元旦、春节期间抓好全区教职工安全教育工作,重视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校校长抓分管副校长,副校长抓科室重点部位的责任人,逐级签订安全保卫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兑现奖惩,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事事讲安全,保安全。对学校的重点部位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自查,做到查制度落实、措施的得力、排查隐患,确保实验室、微机房、办公楼、各种辅助用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强化全面安全意识,引导全区师生重视人的生命价值,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二、制订方案,周密安排。

在元旦安全工作大检查活动中各校领导高度重视,各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传达贯彻通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寒假前后和元旦春节期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通知精神,各校长结合学校具体情况提出要求,制定了各校在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做好安工作检查工作活动方案,各校(幼儿园)进一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存在盲区和死角,对前一阶段排查出的隐患,一定整改落实到位。利用元旦有利时机,全区再次全面开展一次校园校舍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建立隐患台账,一般隐患立即在假期进行整改,对较大的安全隐患制定了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

(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各校(幼儿园)重点检查宿舍、食堂、实验室、体育馆、图书馆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重点检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三)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各校(幼儿园)重点看是否建立校车维修保养制度并做好日常记录情况,落实冬季安全行车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情况等制度落实情况。

(四)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情况。各校(幼儿园)重点检查安保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到位,技防、物防设施是否配齐配足并得到有效应用,是否建立并落实门卫、值班、巡逻等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五)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各校(幼儿园)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制定《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等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检查每学期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并针对近年来演练活动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使预案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六)责任制落实工作。各校(幼儿园)重点检查建立健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主要负责人的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全面建立校内所有人员一岗双责安全管理制度,既搞教学、又管安全,既抓服务、又保安全,实现安全监管网格化、全覆盖、零死角,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全区各学校利用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校园安全知识》,各校还购买了校园安全知识挂图、宣传条幅、串旗、消防知识挂图、消防知识读本,分门别类地挂到各重点部位。增强了全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三、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按照今年签订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依照安全工作的要点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责任制,在元旦期间集中做好安全工作大检活动期间,中心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全区范围内的重点及要害部位进行了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防自然灾

事故、防失密、防投毒等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各校的安全及稳定。

四、加大值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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