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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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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第1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范文

一、扩面工作。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是我县“八件实事”内容之一,今年上级下达我县医保扩面任务是*人。至10月底止,全县新增参保单位60个,新增参保人数达*人,完成任务数100.01%,提前2个月超额完成扩面任务。为了落实这项“民心工程”,我站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该项工作。

a、我站于年初制定了医保扩面工作计划,成立了由站长为组长的医保扩面工作小组,把任务落实到有关股室和个人,并实行工作实绩与年终考评挂钩,极大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完成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b、进一步加大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力度。一是在电视、广播播出医疗保险宣传标语和专题宣传;二是建立医保网站(*),利用网络媒体对医保政策广泛宣传;三是在县百富广场设立医保知识咨询点,派发宣传资料,解答群众问题;四是结合医保稽核,深入各单位进行宣传。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不断提高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参保意识,积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c、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联系,千方百计为困难人群排忧解难。我站主动与各乡镇财政所联系,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对策,使存在“看病难”问题的全县各乡镇“七所八站”的*名职工全部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另外医保站站长和征缴股的同志主动到水利局,林业局等单位联系协调,将归口这些单位管理的11个水库管理所和4个林场共计431名职工纳入医保。还有*站长亲自多次上门,到邵东县农村信用社宣传解释医保政策,做相关负责人工作,终于将该单位的4*名职工纳入医保。既为他们职工解决了“看病难”问题,又扩大了医疗保险覆盖面。

二、加强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合理使用医保基金。医疗管理在整个医疗保险工作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这项工作做得好,医保基金就能有效地用在参保职工就医购药上,最大限度地减轻患者负担。否则直接导致卫生资源的浪费,加重患者的负担,甚至出现基金收不抵支的现象。为此,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不断加大医疗管理力度。

a、不断完善并加强协议管理。我站在去年协议管理的基础上,结合政策的调整和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及统筹基金的结余情况,对协议内容进行完善,把医保政策的具体落实、基金支付的控制指标、医疗服务的具体要求、服务质量的监控等项内容细化到协议的条款之中,同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来强化协议管理,切实加强协议执行的力度。

b、是加强医疗管理监督检查力度。依照协议采取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网络监控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和患者进行严格检查和考核,做到入院时核对身份、住院中监控费用、出院后审核病历。

c、是严格审核医疗费用的结算单据。对住院、外地就医和特殊疾病门诊等所发生的各种医疗费用,按程序操作严格审核,凡不符合统筹金支付范围内的费用一律剔除,确保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合理性。

三、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管理,从源头上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用药行为。药品目录收录了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证供应的药品,能够满足参保人员的基本用药需求。所以加强备药率管理,对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参保人员的基本用药需求,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提高基金利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我站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该项工作。

a、明确责任。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储备中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品种所占比率要满足如下要求:1、西药*以上,2、中成药*以上。违者暂停医保定点资格。

b、坚持月报制。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向医保站报送当月药品采购情况,包括所购药品清单、生产厂家、购入渠道、进销价格。

c、随时抽查,核实。我站由医学类专业人士到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药房查询其药品库存情况,实时掌据备药率情况,发现问题责令及时改正。

第2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范文

【关键词】医保费用;制约机制;医疗保障

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如何合理地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提高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一直是困扰当前医保改革的一大障碍。要克服这一顽症,笔者认为就应当从机制本身入手,充分运用现有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有效手段,加快建立健全以下四个制约机制。

一、建立健全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制约机制

对于医疗费用的过激增长,患者这个消费主体应承担重要责任。但就另一方面来说,医疗消费属于一种特殊的消费形式,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的整个过程中,能够自由选择的余地非常小。因此可以说,控制医疗费用的主动权自始至终掌握在医疗机构手中。而且从实行多年的医疗改革实践来看,情况也正是如此。在当前医疗保险改革已由过去的医疗保险本身制度建设逐步拓展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前提之下,医疗机构能否密切配合医疗体制改革,已成为决定医疗保险最终运行质量的关键要素。为此,政府必须对基本医疗核心制度彻底改革,最终为医疗保险改革提供一个规范有序的运行空间。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制约机制建设,重点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对医疗机构实行严格的定点制度。医疗保险改革经办机构要派出专门人员,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提供医疗保险服务的医院和药店不得让其进行医疗保险服务业务,对如发生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已经取得资格认定的医院与药店,也要坚决取消其定点资格。

2、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项目准入制度。医疗保险改革经办机构要直接控制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范围与水平,对未列入基本医疗目录

的服务项目与药品,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另外,对少数医疗服务人员通过“偷梁换柱”等途径,变其他额外服务项目为合理服务项目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以有效地遏制医疗服务的过度供给。

3、实行基本医疗服务及药品的统一定价制度。我们要防止医疗服务的过度市场化,就必须要让医疗服务价格由政府物价部门统一确定,而不能根据供需由市场自然形成。当前市场上的种种引导医院重检查、重设备,“吃检查、吃药品”的价格制度,实质上是医疗服务机构提供过度服务的重要诱因。因此,政府必须要高度重视改革医疗价格体系,努力加快价格结构调整步伐,逐步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水平的项目价格提高,把大型设备检查的价值降低。

4、实行住院费用定额结算制度。对大多数普通的住院患者实行费用定额结算制度,是控制住院费用的最为直接且有效的途径。具体执行时,通常以上年度实际发生的平均住院天数以及日均费用为基数,综合考虑该地区或单位医保基金的收支平衡与医院对设备、技术的更新应用等情况,来确定住院定额标准。并以此作为医保机构与定点医院结算住院费用的主要依据。

5、实行对医疗行为的考核评议制度。对定点医院的门诊、住院、检查、用药、收费、管理等情况在年终进行综合考核评议,并将考核评议结果与下年度的费用结算挂钩,同时按得分高低,实行年终一次奖惩制度,从而达到督促医疗机构规范医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的目的。

二、要建立健全对参保对象的制约机制

“利益”原则告诉我们,一种个人不承担或只承担极小部分经济责任的医疗制度,是无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正常运转下去的。因此,在现行制度中,应该把强化个人缴费意识作为一个重要问题来对待,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个人制约机制,最终促使参保对象非因病所迫不得已,不轻易地去挤占统筹基金。而个人制约机制的建立,应当着重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完成:

1、建立个人账户包干制度。其核心内容为:个人账户资金属个人所有,可以自主使用,节余归己,超支自付,并实行滚存结转,可以依法继承。同时还允许个人账户上的上年积累资金可以用来抵消住院治疗时个人的自负费用。当个人账户实行包干后,不仅可以初步控制门诊医疗总费用,而且还有利于从个人角度建立起对规范医疗行为的有效监督机制。

2、建立费用自负制度。在个人账户实行包干以后,个人所要承担的经济责任主要就体现在住院医疗费用当中。此时个人责任制约机制便表现为:通过个人负担一定比例所造成的经济后果让医疗消费者“心疼”,并以此做到自我约束、珍惜花在自己身上的统筹基金。而具体的费用自负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环节上:①在统筹基金起付住院费用之前,个人要完全承担一定数额的费用(其多少由当地的经济或单位经济效益与医疗水平状况而定,这笔金额俗称住院门槛)。②在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时,个人也要承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这个比例数是按住院总费且划级确定,通常是5%-20%,且总费用愈高,比例愈低)。这种新的费用自负制度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地遏制“小病大养、无病保养”等不正常现象,而且还可以更大程度地帮助重病患者,真正体现医疗保险的统筹互济作用。

3、健全对违规行为的严格处罚制度。虽然规定了门槛费用和个人也要承担一定比例的住院费用,但总还会有人采取冒名住院、挂名住院、二次返院等多路投机方式,把本应在门诊治疗的疾病转为住院治疗,或把非参保对象的住院费用转嫁给统筹基金支付。对此,医疗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出严格的专项处罚制度,并不断加大稽查力度,对一经查实的违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最大可能地减少保险基金的额外流失。

三、要建立健全对参保单位的制约机制

医疗保险改革后,虽然参保单位在管理职工医疗保障方面,职能有所弱化,但医疗保险改革的最终成败与其也是休戚相关的。因此,各参保单位仍要采取积极的态度,支持各项医疗保险改革政策的落实工作。

1、在缴费方面,必须要报全、报实所有本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缴费基数足与不足,不但关系到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大局。且关系到划入职工个人账户资金的多少,直接影响到职工的切身利益。所以,对于参保单位来说,应按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统计口径落实缴费基数,并做到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基金。对久拖不缴的单位,医疗保险改革部门应适时采取停止就医的制约措施,并在其他部门配合之下采取一些相应的行政手段加以惩处。

2、单位必须要核实全体参保对象的年龄结构。由于在医疗保险改革中,职工的年龄结构既是单位缴费的依据,同时也是职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依据。因此单位应当实事求是地认真填报。

3、单位应当参与承担少数参保对象的大额医疗费用。参保单位在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器官、组织移植等发生大额医疗费用以及享受统筹基金总额超过规定以上的费用必须要与医保机构共同负担。

四、要建立健全医疗保险机构的内部制约机制

医疗保险机构的自身制约机制建设,不仅直接关系到医疗保险的各项改革政策能否得到快速、正确的贯彻执行,而且还关系到党和政府为人民服务的窗口形象。因此,在构建机构人员自身制约机制的过程当中,要将克服机关不良作风、提高工作技能、增强服务大局意识作为突破口。具体要做到“四个坚持”,即:①坚持公平公开、一视同仁;②坚持医保基金专款专用、力保收支平衡;③坚持以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为重点,做到按章办事、违者必究;④坚持高效服务,做到患者利益至上。内部工作人员要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自身形象去影响和引导参保对象以及医疗机构自觉执行医疗保险改革规定,切实化解来自供需(医患)双方的道德风险,确保参保职工医疗保障。

参考文献

[1]慕容洋洋,江文杰.落实医保政策,规范医保管理,提供优质服务[J].中国社会保险,2008;(3):91-93

[2]宗秋,苟忠武,荣根满等.试论医保基金收缴和管理工作的误区与对策[J].中国临床医药研究杂志,2003;88(1):8336-8338

[3]孙静,李华丽.建立医疗合同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J].经济研究导刊,2009;(9):65-66

[4]龙官保,龙十龙.医疗保险管理的难题与对策[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 2008;(12):88-91

[5]苟忠武,宗秋,文成奉,荣根满等.医疗保险的难题与对策[J].中华临床医学杂志,2005;15(84):1414-1415

[6]刘洋,尚程程.医疗保险制度下医疗服务监督指标体系的建立[J].中国卫生经济,2006;(9):31-33

[7]孙希文,宗秋,苟忠武,荣根满等.参保人员健康状况与医疗费用控制要点分析研究[J].中国医院管理,2006;26(8):38-39

第3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范文

关键词:医院 医保档案 现状 完善

Doi:10.3969/j.issn.1671-8801.2013.08.570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3)08-0490-01

随着人民的生活质量的提高,对疾病的防治意识不断加强,疾病的发生率大大降低。国家的医保政策近年有序、平稳推行,我国的医疗保障体制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中国人口庞大,建立健全更完善的医疗保障体制是民心所向,也符合我国的医疗管理方针。由于医保政策的出台,使得参加医保的民众数量急剧增加,而医保档案的建设却没有跟上参保人员增加的步伐,大量的医保档案信息不健全,使医疗发展的步伐有所停滞。建立完善的医保体制不仅规范了医疗管理,也对档案管理的进一步发展有重要的作用。

1 医保档案的重要作用

医保档案是医疗活动中最真实的数据、文字的记录,是医疗保险机构发展的重要凭据。中国处于不断的发展阶段,也需要面临许多的问题,医保档案的完善不仅仅是对医疗保险发展的促进,也是对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中国目前还是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农村的发展还没到一定的水平,农村具有医疗卫生服务站,为百姓的身体健康着想,解决了农村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而医疗保障制度的实施,又更深层次的解决了农村贫困户的看病问题。建立完善的医保体系,使农村的百姓与城镇中的百姓享受同样的待遇,减轻农民的生活负担,使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能更好的发展[1]。

参保人个人档案是对医保档案的基本信息,是收集了许多的信息与核证了信息之后,而建立的个人信息档案。因此,医保档案应该是病人接受医学治疗的基本信息的总结,医保档案的生成不仅对百姓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对国家与社会的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有了医保档案,就不会对病人病例的真实情况有所怀疑,也不用再耗费时间进行调查。因此,建立完善的医保档案体制,也是在建立一个完善的医疗信息库,对医疗事件的归纳,对于医保事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 医保档案的特点

2.1 涉猎范围广。医保是针对于城镇或农村中所有市民、所有社会团体而建立的,医保在社会五险中是涉猎范围最广的一类,包括的人员也特别的多。退休的工人、就业人员、伤残军人、特殊群体等都有涉猎。

2.2 医保档案内容复杂。医保档案是一份内容真实有效,经过严格审核的档案,对于医保人员有很重要的作用。医保档案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医、保、患、药。首先“医”指的是,定点的医疗机构,这些医疗机构是为了给医保患病者提供充足的医疗凭证,例如:各种费用的收据、资格认证资料、转院审核证明、一些慢性病的认定资料等;其次是“保”,保指的是,医保办理机构对于办理人员的档案整理和参保基金的缴纳情况所做的档案;再其次是“患”,患指的是,参保的病人,包括病人的一些个人信息、参保情况、每月收到的保证金额以及受保基金的转移等;最后是“药”,药指的是,定点的售药单位,档案中的内容主要包括的就是,医保病人在这些药店买药所耗费的资金凭据、服务协议以及资格认证资料等。所以说,医保档案的内容十分的复杂,所涉及的内容十分的丰富,并且又有很强的专业知识技能,所以医保档案是十分重要的。

2.3 医保档案的实用价值。医保档案是参保人员接受医保待遇的最主要的凭据,参保人员从接受医院治疗到抓药治病花费的所有费用,都在医保档案中有详细的记载,并且医保是针对病人各环节所缴纳的费用,按比例进行折算从而进行资金补助[2]。这一系列的活动都需要医保档案的支持,如果没有医保档案,还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调查,得不偿失。只有依靠完整的信息与记录,才能接受医保政策的补助,所以完善医保档案,与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

3 加强医保档案的处理

医保档案不像传统的个人信息档案一样,如果丢失还可以补救,医保档案涉及的范围非常的广,设计的人员层次不同,而且涉及的地域也非常的广阔,如果一旦丢失,就很难补救,因此完善医保档案与医保档案的管理工作是目前面临的至关重要的问题。

3.1 提高档案管理意识。医疗保险是一种涉及广大群众的健康保险,因此,需要真实性与安全性高的保障体制,而医保档案更能使这种工作有序的进行下去,医保档案是保证医保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因此,对于医疗保险工作的人员都要增强医保档案管理的意识,从思想上有所觉悟,彻底地把医保档案的工作做好,使医保档案的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下去。对于医保档案的管理人员,要详细的了解医保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要与医保工作相结合,全面的发展医保档案管理体制。针对医保档案的管理,引进先进的技术型人才与高端的设备,配备专门的人才进行医保档案的管理工作。

3.2 完善医保档案工作。医保档案是各参保人员在医保中最原始的记录,具有很好的保存价值与参考价值,加强与完善医院医保档案的管理是主流趋势。医保档案涉及的范围很广,对于从事医疗保险管理的政府机构人员、医院工作人员所提出的疑难问题,都需要记录在医保档案中,方便以后的查阅与借鉴。医保档案的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强度的管理意识,还必须有高尚的道德修养,对于档案管理的工作要有强烈的责任心,要掌握一定的医学、法律知识,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在工作的过程中积极的开发新的构想,为档案管理的工作向前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3]。

3.3 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医保档案在患者转院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许多的医院都经常会出现一些医护人员由于外出或是工作变更,导致不同医院之间的衔接变得松散,其实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都是由于医保档案投递效率低造成的。因此,要想提高医保档案的投递效率,首先就是要加强医保档案的收卷归档,收卷归档就是要将一些文件及时的进行处理、归档,对医院与个人之间的病例及时的进行整理,并收集归档,加强档案的归档管理,避免出现一些医院与医院之间的断档问题。其次,就是要对医保档案及时的进行整理更新,将收集到的最新信息及时的收入到档案中,避免由于信息归档不及时而导致看病难、重复检查等费时费力的问题。最后就是要时时刻刻的进行追踪,将各地区医保部门的医保档案及时的转入医保中心,将工作人员调动时的档案及时的发配到各单位中,实现及时的跟踪处理。

4 总结

医保档案的完善与管理不仅需要高端的技术,还需要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建立健全的管理模式,做到安全、有效、方便的对医院医保档案进行管理。完善医保档案不仅为患者提供了方便,也是为医保档案的信息更加全面而做好的准备,最大限度的开发与利用医保档案中的信息,使医保档案的自身价值得以实现,也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参加医保的人民群众,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参考文献

[1] 李丽.强化档案管理提高医院经济效益.中国经贸.2012(2)

第4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范文

严于律己以德服人

1986年,杨军毕业于上海第二军医大学军医系,医学博士,预备役中校。现为医院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工作者协会理事、上海市浦东新区医学会理事。由于特殊的职业关系,杨军形成了军人的素质,行事果决,从不拖泥带水。从他的日常生活中,旁人就能感受他那种军人的纪律性。杨军对自己要求严格,比如他从不闯红灯,从不随地吐痰,即使是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他依旧遵守每一项规章制度。他的这种严于律己的工作生活态度,也感染着他身边的每一个人。

2007年,开元骨科医院正式开业,“开元”二字,是为了纪念中国骨科泰斗屠开元教授。自医院开业以来,杨军作为院长为医院的发展殚精竭虑,他亲自为医院制定了院训,即:厚德卓越和谐。杨军认为医者要有医德,因此他要求他的团队首先要具备高尚的德行,其次才是卓越的设备技术和人才,最后在两者兼具的前提下,把医者的德行与医院先进的人才和技术理念结合在一起,这样才能确保每个病人都能得到细致周到的呵护,也为医院赢得了好口碑。

在杨军和团队的努力下,开元骨科不但在临床科室划分上做到细化全面,涉及骨科门类的方方面面,硬件上还拥有经过专业设计的整体层流洁净手术室,满足各种手术的不同需求。在软件方面,医院集结了大批具有丰富经验的骨科专家,以及随后不断吸纳进来的大批年轻精锐力量。人才设备面面俱到,并且全部达到了杨军要求的苛刻标准。

杨军的建院宗旨就是要建立一个让老百姓看得起、信得过的专科医院,他坚持走务实为本的道路,从不去做刻意夸大的宣传,而是一心坚持靠规范的经营来树立口碑。为此,以杨军为首的投资人和医院管理者在开业前就达成共识,为了赢得长期的口碑,树立“百年老店”的品牌效应,牺牲短暂的经济效益在所难免,因此所有人都做好了亏本的准备。

在这样的理念支撑下,杨军与他的团队逐步做大做强,“开元骨科”的名字渐渐在社区居民尤其是中老年人群中传播开来,许多患者闻名而来,只因“开元”所传播的信得过的口碑。

2010年5月,开元骨科迎来了建院以来里程碑式的事件:被纳入上海医保定点,开通了“全医保”线路,成为浦东新区第一家门诊、住院、康复都可刷医保卡的骨专科医院。

2013年1月,开元骨科医院被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评审为四星级示范医院,也是迄今为止最高级别的星级医院。星级评审工作自2012年开始。上海在全国率先开展的星级医院评审的各方考评,评审工作由媒体和市民代表组成的暗访团担当,让市民参与投票。评审标准包括医院规模、人员配备、科室设置、医疗设备、组织管理、医疗服务、医疗技术、服务环境、职业道德建设和质量效益指标等10个部分。四星级示范医院的评定标志着开元骨科医院达到了三级医院的标准。医院品牌形象的提升,与杨军和团队的大量努力是不可分的。

团队至上公德为本

杨军一再强调,医院就像一个大家庭,每一个人都是不可分割的部分,作为院长,他深知开元骨科这些年来取得的成绩,与团队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他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总是一再强调团队的作用,突出集体,隐藏个人。

凡是涉及病人利益的部分,杨军坚决秉持病人至上的原则,为病人的利益得到保障,他决不让步。他的态度也影响着医院的每一个人,许多事迹都能突出说明这一点。

来自虹口的吴女士今年70岁,因脑梗而生活不能自理。入住开元骨科医院后,毕霞主任精心问诊,为患者细心讲解康复治疗的注意事项,帮助患者联系康复训练的时间,不厌其烦地接受患者和家人的咨询。

袁亚辉护士长带领护士们对患者也体贴入微。被子薄了换厚的、暖瓶不保温换新的、浴室设备坏了及时修缮,还随时向患者和家属宣传康复医疗知识。在康复科医护人员的精心医治和康复指导下,患者取得了明显的康复效果。

第5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和完善以乡村医生和社区卫生室为“网底”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明确乡村医生职责,科学规划和设置社区卫生室,合理配置乡村医生,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实现社区卫生室和乡村医生服务全覆盖;积极稳妥地将社区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落实乡村医生补助等问题;强化执业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健全培养培训制度,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乡村医生职责。

乡村医生(包括在社区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主要职责如下:

1.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负责接诊、出诊、巡诊等基本医疗服务工作;指导残疾人康复;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及区市级医疗机构。

2.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鼓励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3.开展爱国卫生及健康宣教。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促进农村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鼓励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活动;宣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社区居委会制定和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计划;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村”的建设。

4.履行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职责。协助开展新农合工作的政策宣传、参合费用的收缴等;负责收集、填报有关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全面落实社区卫生室布局规划,合理配置乡村医生。

1.社区卫生室的规划设置和建设标准。按照市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和《关于村(居)卫生室布局规划及建设方案调整意见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的通知》明确的设置要求和建设标准,按规定时限完成规划内社区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规划内社区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应不低于80平方米;具备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等基本条件,实现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和观察室“四室分开”。完成规划内社区卫生室考核验收,为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做好充分准备。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医改办)、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2.社区卫生室的命名。社区卫生室名称统一为××街道××社区卫生室。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3.乡村医生的配置原则。在规划内社区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原则上按每服务1000人不低于1名乡村医生配置,居住分散的行政社区可适当增加;对于乡村医生人员相对富余的地方,鼓励采取竞争上岗等方式,择优选用。根据妇幼卫生工作需要,适当选配女性乡村医生。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医改办)、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规范乡村医生和社区卫生室管理。

1.严格乡村医生的准入。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获得相关执业许可。

对一村多室的卫生室人员进行整合,实行街居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参加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男不超过65周岁、女不超过60周岁,健康状况良好,无不适宜乡村医生岗位的疾病。有条件的社区可对超过年龄以及超出配备比例的乡村医生进行返聘,所产生的费用由社区自行负担。对不愿参加一体化管理或经考核不适合参加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可自愿保留原卫生室,自主经营,但不能享受推行街居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卫生室的相关政策。具体人员整合管理办法由区卫生局制定。

在社区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在社区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护士参照乡村医生执业类别执业,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程序申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2.严格乡村医生的执业管理。区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乡村医生准入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新进入社区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严禁并坚决打击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等行为。乡村医生执业实行动态调整制度,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各社区实际医疗服务需要,定期按年度在规划框架内进行适时调整。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3.强化卫生等部门的管理职责。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将乡村医生和社区卫生室纳入管理范围,对其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使用等进行监管。要建立健全符合社区卫生室功能定位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科学划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室的职能分工,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将劳务密集型的公共卫生项目主要安排给社区卫生室承担。加强对社区卫生室实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在其服务的社区公示,并将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对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调整的依据。卫生、财政、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和社区卫生室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管,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

4.加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对社区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积极推进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在不改变乡村医生人员身份和社区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由区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对社区卫生室的人员、业务、药品、设备、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要通过业务讲座、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村医生的技术指导,对乡村医生及社区卫生室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和财务管理进行日常监督。社区卫生室的财务和资产与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分帐管理、独立核算。在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下对乡村医生及社区卫生室的服务质量和数量进行考核,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5.加强社区卫生室信息化管理。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完成社区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其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加强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乡村医生及社区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逐步实现社区卫生室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药品采购配备使用、新农合报销等业务工作一体化的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医改办)、区电政办)

(四)将社区卫生室纳入相关制度实施范围。

1.加快推进社区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年年底前,全区规划内社区卫生室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不得配备使用非基本药物。其所配备的基本药物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负责供应。根据农村卫生服务需求,创造条件,逐步将其他符合全区规划要求的社区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其补偿办法按照《关于印发<区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实行新农合门诊报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医改办)、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药监分局)

2.将社区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年年底前,规划内社区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将其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社区卫生室医疗费用和服务行为的监管作用。一般诊疗费结算实行“总额控制,据实结算,超支不补”方式支付。加强对新农合支付社区卫生室诊疗和药品费用的监管,防止虚开单据,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

(五)完善乡村医生补偿、退出机制。

1.建立健全多渠道补偿政策。根据乡村医生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多渠道予以补偿。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明确由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并合理核定其任务量,确保与其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相适应。根据实际工作量,从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按不低于40%的比例统筹安排社区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所需经费,并按照绩效考核、以考定补的原则予以核拔,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新农合支付政策调整。在综合考虑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众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的补偿作用。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国家、省、市部署要求,村卫生室设立一般诊疗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为6元/人次。将所有参合人员到社区卫生室就医的一般诊疗费,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采取总额预付方式,新农合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预付总额暂按社区卫生室服务参合人每人每年就诊2次进行计算,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完成工作量,考核后拨付,具体拨付方式由区卫生局会同区财政局研究提出意见,报区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执行。社区整体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其在规划内社区卫生室就诊产生的一般诊疗费,由医保定点的一体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纳入医保门诊统筹统一结算管理,除参加新农合保险之外的一般诊疗费由卫生、物价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按照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区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实行新农合门诊报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补助水平与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水平相衔接。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医改办)、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

2.建立乡村医生动态退出机制。在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考核中不合格者或本人自愿申请退出乡村医生队伍的,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注销乡村医生执业;对达不到执业标准的人员逐步分流,逐步实现乡村医生的新老更替,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3.建立一体化卫生室乡村医生管理体制。凡男性年满65周岁、女性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自年龄到期当月停止发放政府补助,不再办理相关聘任手续,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列》规定,不得以机构法人和负责人名义独立执业;已加入一体化管理卫生室但不到规定年龄,本人又申请退出的乡村医生,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列》和区域卫生规划规定执行;本次未加入一体化管理卫生室的乡村医生或男性年满65周岁、女性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在政策范围内允许继续执业。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财政局)

(六)健全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

1.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区卫生行政部门从农村卫生和乡村医生的实际出发,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建立健全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乡村医生在岗培训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评估工作,对在社区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结合实施“卫生强基”工程,选派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室带教。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要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通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和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社区卫生室的业务指导。乡村医生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岗位培训。采取多种方式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促进向执业(助理)医师的转化。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财政局)

2.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区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摸清并动态掌握本区乡村医生执业情况,着眼长远,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有计划的选派人员进行定向培养,定向委培的要优先及时补充到社区卫生室。通过后备力量建设、吸引适宜人才到基层服务等多种方式提升乡村医生的服务水平。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室工作。结合全科医生制度的建立和推进签约服务模式,积极探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制度的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七)切实维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

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乱收费、摊派、集资。支持乡村医生依法执业,坚决打击非法行医,为乡村医生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给予奖励和表彰。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卫生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作为医改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落实资金投入。

区财政部门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完善对乡村医生补偿以及社区卫生室建设等方面所需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6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范文

一、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初步成效

截止2012年底,全省60岁以上的老人857.69万人,占总人口17.87%,其中80岁以上老人130.36万,占老年人口15.20 %,失能半失能老人73.48万,占老年人口8.57%。我省老龄化、高龄化比例都比全国高3-4个百分点。据测算,到2020年,全省60岁以上老人将达到1186万人,占总人口的24.17%。可以说,我省养老服务工作,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面临严峻挑战。近几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作出很大努力,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养老服务事业整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一)养老服务规划政策和工作体制不断完善。一是加强规划政策引导。2008年以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两个文件,制定了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老龄事业等三个“十二五”专项规划,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规划政策体系,其中10余项政策措施在全国范围内还具有创新意义。二是明确主要目标。省政府根据我省实际,提出到2015年,基本形成“9732”的总体布局,即全省97%的老年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不低于3%的老年人到养老机构接受服务;不低于2%的老年人直接享受政府购买的养老服务等主要目标。三是构建工作体系。2011年底,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建立省级联席会议制度。各地也成立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把养老服务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任务考核。全省建成符合标准的养老服务指导中心76个,落实编制247个。

(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推进。一是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面日趋扩大。全省共有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308个,居家养老服务站(星光老年之家)2万余个,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杭州、宁波、嘉兴、金华等地涌现出一批集老年日托、配餐送餐、生活照料、康复保健、文体活动为一体的优质照料中心,深受老年人欢迎。二是公办养老机构稳步发展。全省共建成1064家公办养老机构,床位13.4万张,城镇“三无”、农村“五保”老人全部得到供养服务。各地还通过改扩建,建成一批规模较大、服务规范的福利院、福利中心,积极发挥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三是民办养老机构积极推进。全省共有民办机构964家,床位12.4万张,在全部养老机构中几近半壁江山。温州、台州等地民办床位占比超过65%,民间资本正成为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养老服务要素保障不断加强。一是加大资金投入。财政投入发挥主渠道作用。“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我省各级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28亿,调动民间资金通过各种渠道进入养老服务领域达22.8亿,较好地改善了硬件质量,提高了服务水平。2012年,省政府还专门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不少于3亿元用于机构床位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补贴发放及集中供养。二是加强用地用房保障。采取分类供给用地,对福利性和非营利性机构项目建设用地,采用政府划拨方式供地,对营利性机构采取招拍挂方式供地。在用房方面,将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列入城市社区配套用房,按每百户15-20平方米建筑面积落实,新建住宅规划区要将养老服务用房与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验收,老社区要通过资源整合、购买、租赁、腾退、置换等办法,予以配置。三是减免税费。认真落实国家对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扶持政策,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按照规定免征或暂免征,实行机构与居民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同价等优惠办法。

(四)养老服务运行管理不断规范。一是推进评估和标准管理工作。2011年制定了省级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促进养老服务行业的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发展。2012年全面推开评估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对老年人经济状况、身体状况、服务需求进行评估,作为动态、有效管理的依据。二是初步建立补贴、养老机构政策性综合保险等制度。为确保养老机构正常运营,2011年实施了政策性保险制度,受到机构欢迎,投保率达85%以上。2012年开始建立统筹城乡、贯通机构居家的服务补贴制度,对低收入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到机构接受服务的补贴给机构,在家接受服务的补贴给居家养老服务企业。有49个县(市、区),还将补贴对象扩大到了高龄、独居、低保边缘老人。这两项制度,对老年人享受福利待遇、机构健康发展,起到了双促进的效果。三是搭建信息、专业技术平台。针对养老服务需求分散、层次多、专业强等特点,我省部分地方建立了服务热线平台,如宁波的“81890”、嘉兴的“96345”,以及其他城市推出的“一键通”、“华数眼”等,既提高了养老服务工作效率,也提升了专业化服务水平。

二、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正在全方位推进之中,前景光明。与此同时,因种种主客观原因所致,在认识、布局、质量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也不可避免地显现出来,亟需未雨绸缪。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总体上不均衡。由于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认识程度不一,以及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具有明显的不均衡特点。主要表现为:总体布局不均衡,到“十二五”末实现“9732”目标,任务还很艰巨;城乡之间不均衡,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总体比较简陋、服务水平不高;区域之间不均衡,杭州、宁波、嘉兴、绍兴等经济较为发达的地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相对高一些,其他市所辖县(市、区)有强有弱;事业和产业之间不均衡,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相对滞后,总量较小,发展机制尚未建立;床位结构不均衡,机构类型缺乏细分,综合机构居多,医疗护理、临终关怀等专业机构较少,护理型床位仅占比28%,无法保障失能、失智老人的机构养老需求。

(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相对薄弱。目前,要实现“97%”的老年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在覆盖面和规划布点上还有很大空间。特别是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服务能力相对薄弱。照料中心还存在建设容易运行难的问题,缺少正常运行的经费保障。有些照料中心,重生活照料、休闲娱乐等服务,部分社区把为老服务简化成供餐和家务清洁,基本医疗护理、辅助生活器械提供、康复锻炼、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比较少。

(三)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制约因素较多。一是用地难。在用地指标紧张的大背景下,民间资本办养老项目落地难。二是融资贷款难。民办养老机构,限于养老服务的公益性、非营利性身份,有的用地性质还定为医疗慈善类,银行不给予土地房屋抵押贷款。三是医保定点较难。护理型和半护理型机构,申请医保定点手续多,较难通过,审批时间也长,老人入住就医不便,影响了入住率。四是持续运行难。养老机构一般投资大、战线长、运行成本高。与公办养老机构相比,民办养老机构一般在收费、资源、经验、信誉上不占优势,基本上初期亏损多,长期运营难。“民办公助”力度相对实际需要来说,还是杯水车薪,以杭州市主城区自建非营利性机构为例,一张床位能获得1.8万-3万的财政补助,与动辄20万元/床的投入相比,仍显不足。我省多数地方对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一般提供建设补助,持续运营还需要大笔资金投入,并且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投资不能收回,盈余不能分红,这些都让民间资本降低投资热情。有些民办养老机构为了降低成本,降低了服务质量,影响了民办养老机构的自身声誉。

(四)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和服务质量还不能满足发展需要。我省应对老龄化、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时间不长,工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专业化队伍建设十分迫切。全省现有机构护理人员1.5万名,今后3年缺口6万人。现有养老服务护理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少,全省养老机构中的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分别只有500人左右。从事家政服务的护理人员多是外来务工人员、本地农村妇女、失业人员,护理技能和服务水平较低。接受过培训的正规护理人员,由于待遇不高、社会偏见等原因,稳定性较差。由于处于发展初期,体系建设偏重搭框架,重硬件建设、资金补助、服务形式,对养老服务过程中的专业内涵研究不够多。总体上,专业化、社会化程度不够,专业服务设备和手段较少,医疗康复、健康支持、整体关怀等措施相对缺乏。

(五)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目前,经验型的服务形态占多数,还缺乏全面有效的行业标准、行业管理规范和评价机制。虽然成立了市、县(市、区)两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但由于人员、技术等原因,监管作用未发挥到位。目前,还没有形成一套体系完善的养老服务行业质量考核标准和养老机构准入、退出、激励机制,以及养老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机制。

三、推动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利于保障老年人权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省上下都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从省情出发,把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参与,主动推动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据国务院9月13日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结合本次调研,主要提三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统筹发展,全面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个关系全局的时代课题,其本身也必须从全局角度予以统筹。在政府责任上,政府要认真领会、贯彻落实8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养老服务工作会议精神和随后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全面研究分析我省养老服务业的现状和趋势,通过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统筹发展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和其他多种形式的养老,统筹城市和农村养老资源,统筹利用公共和社会资源,促进养老服务均衡发展,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在服务形式上,顺应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以居家养老为基础。对于生活能够自理的绝大多数老年人,要创造居家养老的服务条件和环境,减少和延缓对机构服务的需求,形成居家、机构养老的有序接转。在服务布局上,要以城市社区、乡镇为主,积极动员基层力量参与。要更加注意城乡统筹发展,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作用,重视解决农村养老服务投入少、设施简陋的“短板”问题,逐步实现基本养老服务的城乡均等化。在服务方式上,坚持走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分类发展方式。在政府主导和托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充分发挥专业化社会组织的力量,采取多元方式,发展护理型、助养型、居养型机构,形成各有所长、相互衔接的分类发展格局,为社会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合理的各类养老服务,满足不同群体老人需求,不断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和效率。

(二)重点突破,营造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体制机制新优势。

一要加大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投入力度。要坚决承担政府在社会养老服务方面的基本责任,加大公办养老机构的建设和投入。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作用,重点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的“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扭转资源分配不公正的现象,充分发挥公益性的机构属性。今后公办养老机构要把护理型床位作为建设重点,要着力推动现有公办养老机构转型,引导新建机构或新增床位以护理型为主。还要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探索公建民营、公办民营、委托管理等形式,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服务水平。

二要大力扶持社会化养老机构发展。按照“十二五”规划,我省到2015年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占比要达到50%以上,使之成为机构服务的主力军。据统计,目前民办养老机构的床位数已占48%,说明这一任务的完成在数量上并不存在困难。关键是在此基础上突破要素制约的瓶颈,扶上马送一程,进一步提高数量,提升服务水平,形成社会力量参与的稳定、持久态势。在用地保障方面,根据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要求,通盘考虑各类机构发展需求,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国务院相关规定进行保障。在融资方面,要改善信贷融资环境,积极支持养老服务业的信贷需求,对社会化养老机构的土地房屋抵押融资问题,要加强研究,争取破题。在资金支持方面,要通过补助投资、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间资本开展养老服务。在医保定点申请方面,要研究审批标准和程序,将原来一年的审批期限尽量缩短,使入住老人方便就医。在税费减免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养老机构不同的优惠政策。条件成熟时,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出台一揽子政策。

三要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坚持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重点做好“走出门”和“送上门”两篇文章。一方面,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建设、管理和维护,通过规范规章制度、加强队伍建设、补助运营经费等方式,健全生活照料、医疗照护功能,吸引老年人“走出门”到社区接受服务。逐步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争取到“十二五”末,建成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超过10000多家,真正打造成20分钟左右服务圈。另一方面,采取政府补助、购买服务、协调指导等方式,重点扶持一批专业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有效对接各类养老服务需求,使服务及时“送上门”。

四要加快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提出的“使养老服务业成为调结构、惠民生、促升级的重要力量”的要求,把养老服务产业作为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方向和内容。积极拓展养老服务和产品内容。利用我省民营经济、产业集聚发展体制等优势,促使养老服务产业规模显著扩大。

(三)强化监管,进一步提高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管理和运行水平。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持创新驱动,加强监管,再创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体制机制新优势。民政、发改、国土资源、建设、财政、人力社保、卫生、物价等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分析发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根据各自职责,在体系规划、财政投入、土地供应、设施配套、医养融合、队伍建设、定价机制等方面,研究推出切实举措,形成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