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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乡规划;土地规划;分析
在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中,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经济建设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它们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既是统一的又是对立的。两个规划的依据都是国民经济长期发展规划,其核心内容都是土地的合理利用。但研究的对象、范围、实施年限、方法、步骤各有侧重,规划深度也悬殊较大。长期以来,两个规划在规划和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衔接不到位,难以协调统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条也规定了: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滞后于城市总体规划
我国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时间较迟(到 80 年代才在我国起步),先后组织开展了两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但其规划的理论与方法不完备,因此规划制定水平低,规划体系存在缺陷,致使其可操作性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虽然在控制城市的发展规模与避免城市无规则蔓延上起重要作用,但其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的指导思想,由上而下编制,规划中的主要用地指标也是由上而下分解,没有充分考虑实际发展的用地需求,脱离实际,存在与城市总体规划、现状不一致等矛盾。
1.1 规划指标分解不合理。有些地方的规划上下级规划脱节,在逐级分解规划指标的过程中,有的供求缺口偏大,有的突破了上级规划指标;规划指标分解落实的主要依据―――基础数据(各地区历年用地情况统计、土地后备资源调查数据和产业发展规划等)不真实、不准确;客观上社会发展、政策和战略调整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规划指标分解的准确性。
1.2 用地定位不明确。根据土地用途管制的需要,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指标,最终要通过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到具体地块,但在一些地方乡级规划与这个要求有很大差距。有的规划建设用地尤其是农村居民点、非农业建设用地没有落实用地范围,农用地结构调整的具体范围多不落实,尤其是对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未作充分调查研究,定位落实较差。
1.3 规划文本和图件不够规范。一是规划基数和基础图件采用不当。有的规划未按要求采用统一时间的详查变更数,人为调减耕地基数,增加建设用地面积,并相应更改了现状图。二是土地分类和用途分区与新法规定不一致。新法对土地分类和用途分区作了规定,但有的规划仍使用过去的分类和分区。三是内容不够完整。一些规划内容过分简略,特别是重要指标,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等不全面或缺少分解指标,有的缺少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规划图。
1.4缺乏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由于以上原因,造成一些城市建设用地严重不足。根据 2001 年度土地变更详查数据,2001 年底全市建设用地总量为 834743 亩,至 2010 年是 76597 亩的用地指标,年均只有8511亩。更突出的问题是,规划期内17.44万亩建设用地指标中,只有5万亩是可以占用耕地的,余者皆为非耕地,这在平原地区中是不现实的。有些城市为满足建设的需要,突破建设用地计划不乏存在,使大量耕地被占用。
2城乡规划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和实施办法
城乡规划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详细规划是以总体规划为依据,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或直接对建设项目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因此规划实施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城市总体规划是由地方政府主持规划,政府方面热衷于建设大城市,有任意扩大城市规模的倾向,规划部门为迎合政府意图,加上自身利益观念的驱使(按规划面积计酬),也喜好做大规划。由于以上原因,加上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经济的快速增长,带来了新一轮的圈地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脆弱性也暴露无遗。1997 年~2002 年的六年间,全国建设占用耕地 1646 万亩,年均274 万亩,与 1991 年~1996 年的年均 440 万亩相比,下降了37%。2003 年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之初对十个省市的统计,在458.1 万亩园区实际用地中,未经依法批准的用地就有 314.6 万亩,占68.7%。
3 协调处理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
由于两个规划有着共同的规划对象和规划目标,从本质看,它们应该是相互协调和衔接的关系。城市总体规划除土地使用规划内容外,还包括了城市体系规划、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等内容,这应成为土地利用规划的指导,为土地利用规划确定区域土地利用结构提供宏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为城市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发展空间,以促进城市与区域经济的发展。
城市规划应树立耕地保护意识,尤其是保护基本农田。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应在区域规划的指导下,相互协调和相互制约,共同遵循发展区域社会和经济,合理利用和珍惜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发挥城市区域的竞争优势,协调区域间、城镇间的矛盾。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应依法适时调整规划,提高修编质量。调整规划要依法按程序进行,严格界定调整范围。以下几种情况需要调整或修编规划:一是受自然灾害影响,土地利用现状和使用条件发生变化并影响规划执行的;二是新提出的国家或省级重点项目,符合独立选址条件的;三是在耕地等主要农用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情况下,需要调整用地结构与布局的;四是行政区调整后,影响规划执行的;五是主要用地规划定量或定位经核定确实有错误或遗漏的。
4 上级规划调整,需要相应调整或修编下级规划
应正确处理好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用地计划的关系,制定年度计划不能脱离城市总体规划,必须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根据近期用地需求来制定年度计划。城市建设过程严格执行年度用地计划,政府不能背离年度计划随意批地。
【关键词】城市规划;编制;可持续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发展呈现出新的特征,不同规模的城市面临着各异的发展问题,而中小城市作为推进城市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面对传统的总体规划编制体系及城乡一体化新格局,与现行的总体规划编制方法已不相适应。中小城市由于自身发展的特点和实际建设的需求,其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方法和内容应根据自身的条件来决定。
一、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内容及本质
城市总体规划是确定城市未来发展目标,制定实现这些目标的途径、步骤和行动纲领,并引导和控制社会实践来干预城市的发展,具体方式是提供城市空间发展的战略,控制城市土地使用及其变化。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作为城市规划实践过程的要素之一,主要是制定有关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和土地利用规划政策。从城市发展的动力机制上看,城市是在政府、经济组织、居民之间互动的利益关系推动下发展的,因此,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实质上是在维护城市整体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对各种利益主体利用土地资源做出政策协调的过程。
二、现阶段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实际工作中,在市场行为和政府干预双重作用下,城市总体规划被修改、被违反的现象层出不穷。城市总体规划不能很好得到实施,存在规划自身的原因。
1.与城市发展、建设的相脱节
城市宏观经济论证与用地布局相脱节。往往把社会经济高速增长的量的变化直接地等同于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而没有从社会经济总量增长所孕育的产业结构成长角度来研究城市空间形态的内在变化;社会经济发展指标和现代化标准的量化指标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缺乏有机联系与协调,社会经济现代化指标究竟对应着何种城市建设水平,何种城市现代化标准,尤其是与目标相对应的物质环境空间建设水平及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1)由于大的经济形式的突变及市场经济的不确定性因素,所制定的经济战略及目标缺乏应变、调整能力;(2)对城市经济投入、建设能力的分析不够,所制定的指标体系难以对城市规模、城市建设速度、发展时序起到指导作用。
2.规划观念上的落后
在传统意义上通常把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当作描绘一幅“终极蓝图”,缺乏对实现蓝图的过程、步骤、制约条件和措施的研究。其次是规划思维式化,“调查——分析——规划方案”仍然是许多规划师采用的工作方式,这是一种单向思维方法,缺少总体规划编制根据实施反馈的信息,经常性地主动地进行调整和不断适应的环节。城市总体规划还是被看作是一种价值中立的纯技术性的工作,存在编制人员不问实施管理,管理人员不问技术的倾向,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严重脱节。
3.编制内容过于庞杂
现阶段中小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内容过于繁琐、庞杂,而缺乏对城市发展的战略性和前瞻性把握。
4.规划层次的问题
规划层次脱节。城市对区域的影响与依赖作用越来越大,区域中各县、市之间的分工也越来越细,城市地域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建成区,城市密集区、城市连绵区内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意味着未来城市将是包含市、镇、乡、村的地域综合体,有必要对传统的规划层次进行变革。总体规划定位不明确。在现行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评审制度下,总体规划的成果内容过于全面细致,包容过多过杂,上至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城镇体系,下至工程管网、文物古迹保护以及详细的现状资料、数据,统统包揽了进来,造成总体规划宏观问题研究不透。
5.规划编制标准单一化
目前,城市规划法界定的“城市”从直辖市一直延伸到建制镇,人口规模从上千万到几千人,幅度很大。总体规划执行同一标准很不合理。
三、中小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方法及内容探索
总体规划是城市的社会、经济、生态、可持续发展等重大问题在物质空间上的投影,只有把这些问题研究透了,确定了城市发展的宏观目标,才能指导好下一层次的专项规划等具体实施性规划。解决目前总体规划修编内容庞大、冗杂、工作时间过长、无法指导实施的弊病,需简化总体规划编制的内容,强化编制中关于城市宏观战略的研究。结合规划审批制度改革和具体操作的要求,将总体规划规划编制成果分化成两个部分,即战略规划和专项规划部分。其中涉及到城市发展战略性问题的城镇体系、城市性质、规模、发展形态、人口就业、土地供应与利用、重大基础设施等纳入总体规划中的战略性规划部分。
1.突破全盘覆盖式的编制方法,内容上应突出重点
中小城市发展规模相对较小,其总体规划的编制既需要战略层面的宏观指引,以提供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的战略发展框架,也应对各类主要设施的用地安排加以明确,为规划管理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有效指导开发建设。而对于纷繁庞杂的市政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作为总体规划的支持性规划,应当适当简化,可考虑采用开放性的“模块”方式来纳入总规。相应地,总体规划编制的内容框架可以分为3个层次:战略性的发展规划、建设规划和支持规划。
(1)发展规划:在战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城市发展的总体目标、城市性质、人口和用地规模,明确战略层面的城市空间发展框架,与地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互为依据,并相衔接。
(2)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各项设施用地布局,大体上达到分区规划的深度,并进行分片区的开发控制指引。
(3)支持规划:包括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建立开放系统的协作规划模式。总体规划仅提出原则性规定,对重要设施的空间进行布局,预留发展用地。而具体的专业性内容由独立的专项规划来完成,根据需要可动态地纳入总体规划。
2.建立弹性、滚动的规划审批和调整方法
中小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审批是一项基于法定程序性、适时滚动性原则的工作,以应对建设发展的新需求,可以结合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以五年为调整修订期限。战略层面的发展规划,具有全局性和长期性,应由上一级政府组织论证和审批,对其调整需要经过一定的研究论证和审批程序。对支持系统的各项基础设施规划可分别进行技术性审查,不必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捆在一起”。这种短期限的规划动态调整是在原规划内容的基础上,针对新的发展需求而作的相应调整。总体规划战略层面的发展框架,尤其是城市定位和发展目标,是城市长远发展的宏观指导依据,应由上一级政府组织论证和审批,在规划调整过程中是应当理性对待的,不能随意修改。如需变更则需要经过一定的研究论证和法定审批程序。
3.倡导公众参与
城市规划与建设是一项政策性很强、涉及每个居民切身利益的技术工作,必须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在规划编制的过程中利用多种方式与各方代表进行交流,集思广益,把规划编制、规划实施和规划管理融为一个开放、透明的工作过程。中小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应该将公众参与贯穿于规划编制的全过程。在编制准备阶段,向市民公布,使公众一开始就参与到规划程序中。
4.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贯穿与中小城市总体规划当中
我国中小城市基本都是脱胎、成长于农村,对污染的治理能力较弱,生态环境极其脆弱。中小城市总体发展战略决定了城市经济的发展,目前大城市不断向中小城市进行产业转移,中小城市出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承接了不少重污染的企业。所以,在中小城市产业结构转型的时候,必须通过政府的正确引导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推动循环经济,限制“三高”产业的发展,扶持生态型产业发展,投资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
[关键词] 总体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 实施策略
中图分类号:U41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8-0366-01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进步发展,人们必须立足于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上展开生活生产,而且其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需求量日益剧增。鉴于土地需求量的增加,土地规划不合理致使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的一种发展战略规划,它以区域内整体土地资源为规划对象,通过对土地使用供需比的有效协调,以促进可利用土地规划更加科学合理,进而提高土地使用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必要性和作用
(一)环境影响评价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必要性
虽然,近几年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但不能忽视环境影响,比如酸雨、水土流失以及沙漠化等问题,严重影响到人们日常生产生活,而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若是未能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将会产生严重后果,故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间,相关人员必须重视环境评价,并采取科学手段对其进行评估。比如,土地规划过程中先有效组织土地资源和用途,以免土地原有状态被打破,给环境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所以,土地规划要以科学全面的依据理性地进行分析,才能协调土地规划和环境之间的发展。
(二)环境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深远影响
环境变化过程中土地利用规划具有相应的累积效应,这种影响虽然短期难以发现,但其造成的后果无法逆转,如果不能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考虑环境因素,有可能会造成严重的自然灾害,而且一旦自然环境遭到破坏,势必影响到当地生物的多样性,故而在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时,对当地环境影响充分考虑,是避免环境对人类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的主要途径。
(三)环境问题与土地规划的相关性
近年来,我国越来越重视土地规划给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并且就这一方面人力物力的投入巨大,也取得了阶段性的发展,然而我国现阶段仍然存在较为突出的环境问题,而我国环境问题目前主要表现方面包括:较为严重的土地沙漠化和干旱,较为恶劣的生态环境,不断减少的耕地面积,较为严重的水土流失现象,诸如此类问题都在威胁着正常的生产生活。
二、环境影响评价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具体内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生态问题产生的主要因素之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对于环境影响的评价,是针对总体规划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以此实现政府土地规划决策的科学化。而在土地利用中分析评价各种生态系统或环境影响有可能产生的影响就是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植被方面影响的体现
土地利用会导致地表植被覆盖率日渐降低,植被空间格局以及数量结构的变化,促使生态系统不断发生改变。如果不能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将会造成土地沙漠化、土地功能退化,使得林地植被和耕地面积不断减少。因此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需要针对植被进行针对性评价。
(二)土壤方面影响的体现
如果土地利用规划缺乏合理性,将会对土壤产生严重影响,例如造成砂土退化、土质污染等现象。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们对基础设施建设需求量的增加,都将造成土地面积急剧减少,导致通过不同方式进入并积淀于土壤中的各类污染物或有机物的增加,破坏土壤生物群体,甚至破坏土地生态平衡等。因此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分析土地利用对土壤质量的影响。
(三)自然灾害影响的体现
纵观自然灾害的发生不难发现,人类活动和自然条件的共同作用是主要原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不合理也影响着自然灾害的发生。例如,非农建设用地扩展到水滨湿地,破坏或造成洪水调蓄能力降低,促使区域洪涝灾害不断增大其损失和程度。因此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需在分析土地利用对自然灾害的影响。
(四)水文环境受到的影响
土地利用与水环境之间存在紧密的关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影响到水环境质量以及水资源区域的分配,包括水利工程施设、水电水量等。例如,农业方面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后,有可能导致灌溉用水资源供不应求问题产生,即未能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造成水资源严重匮乏。因此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对水文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方法
(一)实施评价的思路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评价土地利用功能或结构在时空间变化过程中,给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尤其是重点评价预测生态景观及系统安全和服务功能的影响,包括评价预测城市生态建设用地的影响,并制定科学替代或改进的方案措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紧密联系着国民经济社会的发展,故而,加强对其的评价预测将尤为重要。
(二)实施评价的方法
我国现目前尚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程序可依据的实际理论体系。据相关调查资料显示,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现行的常用方法主要为指标法。所谓指标法就是指以土地经济行为对环境影响程度为依据,综合性评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对应目标。针对环境影响评价而言,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方面,规划指标值是否能反映合理环境,另一方面,对适应土地利用根据生态系统的考虑。
通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两个目标,即总体和具体的目标。分别分析土地利用规划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方案,以保证目标之间不会产生矛盾,并制定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至关重要。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是分析已确定可利用土地对环境的影响,再将明确的环境目标作为依据,通过相关环境标准的查阅参考,然后对相应规划目标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并将其编制为评价环境的指标表。最后,将环境影响评价结果作为依据,不断完善优选可行性高且不影响环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
(三)提高公众参与度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需要公众的积极参与,更需要多个相关学科间相互配合。环境影响评价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要确保合理性、科学性,必须结合多学科的知识、力法和人才。鉴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要求土地使用主体的积极参与,因此,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和热情十分有必要。
结束语
要对土地利用给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科学评价,首先要认识到其必要性和作用,并认真分析它的具体内容,然后采取合理科学的方法进行评价,即针对土地利用的空间布局及结构变化分析判断环境影响,不仅是环境影响评价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独特体现,更是评价的重点所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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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姚立英,王伟,周阳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J].环境与发展,2015,(4):41-45.11.
矿区总体规划是在分析矿区资源条件和外部建设条件的前提下,对矿区的建设规模、井(矿)田划分、煤矿生产能力与建设顺序、煤炭加工、地面配套设施,以及矿区环境保护和其他外部关系等进行的全面规划,是协调国家与地方、国家与企业、企业与行业、企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寻求整体利益最大化,使矿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规划[1-11]。煤炭资源开发必须编制煤炭工业矿区总体规划,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级发展改革委批准的矿区总体规划,是矿区探矿权和采矿权设置的依据,是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煤矿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和办理项目核准的基本依据,是编制国家和地方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县域社会经济规划、相关城镇规划和相关行业规划的依据。矿区总体规划是生态和环境保护的需要,绝大部分矿区内的生态环境本身就比较脆弱,环境容量有限,只有支持大型煤炭企业作为矿区开发的主体,对矿区进行统筹规划和开发,才能减少对矿区生态环境的破坏,保证对生态恢复和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落到实处。矿区总体规划可以避免小煤矿的无序开采,避免其对生态恢复和环境治理的投入不足,造成生态、环境状况日益恶化。对于已有生产矿井的修编矿区总体规划,是保护剩余资源和矿区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对于类似霍州矿区的优质炼焦煤、晋城矿区的无烟煤、开滦矿区的肥煤、潞安矿区的瘦煤、新疆拜城矿区的焦煤及其他矿区的瘦煤、肥煤、焦煤、无烟煤等;矿区内国有重点煤矿起步较早,已经具有了相当的规模,经过几十年的开采,资源所剩无几,需要尽快建井接续;同时由于小煤矿无序开采对大片的资源造成破坏,必须对矿区内的国有重点矿进行重新规划,并对矿区内的预测资源进行勘探规划,以保证矿区的正常接续和可持续发展。
2矿区总体规划编制需把握的关键问题
2.1客观分析矿区勘探程度矿区总体规划应交代清楚矿区的勘查历史、现状和已提交的地质勘查报告或资料,提供矿区勘查程度图,在图中详细注明矿区内不同区域的勘查程度,并结合必要的文字叙述说明矿区总体地质勘查情况。总体规划应对矿区勘查程度进行详细的分析与评价,应包括矿区勘查程度能否满足矿区总体规划要求的分析和结论性意见,以及对矿区进一步勘查的意见与建议。客观分析矿区勘探程度是合理确定井田划分方案的前提。
2.2正确计算矿区储量矿区的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应覆盖全矿区,并应以经国土资源部门评审过的矿区汇编地质资料为依据。总体规划应说明资源储量估算所依据的地质报告的名称,评价资源储量估算依据的合理性与可靠性。按煤炭资源储量的分类说明各类资源储量的数量及所占总资源量的比例,评价矿区煤炭资源储量的结构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满足矿区总体规划的要求。应以矿区“煤田地质图”和“主要可采煤层底板等高线图”为基础,标示煤层露头、重要断层和褶曲轴线;对矿区内非含煤的范围和埋深大于1200m的范围以不同色块在勘察程度图中标识。落实矿区内的森林公园、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国铁、高速公路、水库、泉域、水源地、超高压变电站和输电线路等的位置和重点保护区范围,城镇发展规划区的范围等,分列其压覆的资源储量。存在奥灰水还应结合奥灰水承压开采的威胁程度,按照“三下采煤”规程的规定,对矿区内煤层埋深小于1200m范围的资源储量作进一步的分析、和归类。正确计算资源储量是确定矿区内规划矿井的规模和矿区规模的主要依据之一。
2.3矿区范围的确定研究并合理确定矿区范围是矿区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之一,矿区总体规划应对矿区范围的合理性进行详细的分析与论证。矿区范围的确定应以地质部门提供的地质资料为依据,在分析区域煤田地质资料的基础上,综合地质构造、煤层赋存状况、地面河流水体或其他人为限制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属于大型煤炭基地规划范围内的矿区,在确定矿区范围时应比煤炭基地规划做更进一步地的研究,矿区规划边界不但要与已经审批的相邻矿区的边界相衔接,不留规划的空白区,同时应结合区域大断裂构造并兼顾行政辖区的实际,对矿区的规划范围进行划定和论述。不属于大型煤炭基地规划范围内的矿区和相对孤立的含煤盆地,应认真分析地质资料,以煤层尖灭线、煤层露头、埋深1200m线等为界,说明矿区范围划定的合理性。
2.4提出有针对性矿区规划原则矿区的规划要紧紧围绕国家能源战略规划和国民经济发展对煤炭的需求,统筹规划,适度开发,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坚持统一规划的原则,矿区内的资源开发活动均应纳入总体规划的统一指导下进行;结合矿区内的生态、环境、文物、城镇等重点保护区域,优化总体布局和井田划分(扩界)方案,协调发展。矿区的规划要有利于引导和培育矿区内的大型煤炭骨干企业,合理配置煤炭资源;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延伸相关产业链。依靠煤炭工业的科技进步,把握煤炭工业技术发展方向,以资源合理开发为原则,注重安全,注重提高资源回收率,合理安排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和矿区均衡服务年限为原则。例如位于低山丘陵地带的矿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相对脆弱的矿区,应以煤炭开发与生态恢复和环境治理协调发展的原则进行规划,注重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坚持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并举,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矿区的原则。
2.5井田划分要进行多方案比较在充分分析煤层埋藏深度、赋存条件、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开采技术条件、煤质、储量、矿区勘探程度、开发与生产现状、外部交通运输条件、矿区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市场条件的前提下,合理划分井田。根据矿区资源丰富程度、煤层厚度、赋存深度、构造、水文地质条件、地层、煤层和顶底板岩性、国内同类矿区生产经验及国家产业政策等情况确定矿井规模的大小。井田边界尽量以断层构造、主要可采煤层边界线、国铁干线、输油输气管道等为边界,力求减少煤柱损失和三角煤损失,另外井田划分时还应适当考虑现有探矿权的设置情况,减少纠纷。在综合考虑矿区公路、矿区铁路、总用地面积、总投资以及总效益的基础上,进行多方案经济技术比较,确定最佳井田划分方案。
2.6合理确定勘查区规划方案在详细分析地质资料的基础上,对矿区范围内的预测资源进行勘查规划可以达到保护资源的目的,合理的勘查规划是国家对资源进行管理的依据。在进行勘查区划分时也应进行多方案比较,确定合理的勘查规划方案。勘查区的规划应结合大的地质构造和重要地物进行划分,范围不宜太小,要保证每个勘查区能够满足单独建井的条件。如果矿区内存在环境敏感目标和重点保护区,在确定环境敏、感目标和重点保护区的禁采范围后,避让后再规划勘查区。
3结语
第一阶段根据规划编制前期对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与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找出土地利用变化的规律,着重研究规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人口变化、产业政策,预测土地需求量,提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布局,明确土地用途分区管制。形成的研究成果有: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分析研究;土地需求量预测与供需平衡分析研究;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分析研究;土地利用战略与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研究。
第二阶段研究成果是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并对各规划方案进行比较选择,明确最优方案进行规划编制的整体构思与框架,形成的成果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城乡结合部(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即中心城区土地用途和空间管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重点项目分布图、重点镇基本农田分布图。
第三阶段成果是第二阶段成果的细化和具体表现,形成的成果有:县级规划编制;规划编制说明;规划基数转换工作报告及基数转换审定说明;除以上第二阶段需要的图件成果外,增加县土地利用现状图、城乡结合部(中心城区)用地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衔接图、县级(乡镇)基本农田分布图、土地保护和整治开发空间布局图、县土地利用规划现状数据转换标示图、重点镇土地利用规划现状数据转换标示图、县基本农田调整分析图、重点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图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表现形式分为文字成果(包括数据图表)、图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系列图件)、数据库三种。文字成果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的基础,是规划思想与规划理念的表述,数据图表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研究分析过程的体现;图形是用地图的语言,包括符号、线条、色彩等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思想与理念的表达,是对文字成果最直观、最明了的表现,它反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最终结果的实现形式,并贯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过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是基于在上述成果实现的基础上,把文字、图表、图形、数据等关联在一起,建立数据库,主要是便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因此,图形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最基本的表现形式。
在编制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往往需要编制大量的规划系列图件,这种图件属于专题地图,是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意图最根本的表现方式。它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级区域地理底图为基础,根据不同的专题要求和规划思路,用各种符号、线划要素以及色彩,表示土地利用现状及其分布、动态变化、发展趋势和发展规律。
由于规划内容,如工矿企业、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基本农田分布区、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等等在实地上分布形态不同,有点状分布的、线状或带状的、面状分布的,通常采用定点符号法、线状符号法、质底法或这几种方法相互配合使用。
上两图是同一区域的两幅土地利用重点项目规划分布图,从图面效果看,同一规划成果采用不同的表示方法,所得到的成图效果就完全不一样。图1以质底法来表示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定点符号法表示项目独立的位置、数量和质量特征,线状符号法的线状符号及其颜色表示线状分布的项目数量和质量特征。采用这种表示方法从图中就能了解重点项目分布地点所属的土地类别。便于规划的土地利用实施管理。图2采用定点符号法和线状符号法两种方法结合起来综合表示项目分布地点、数量和质量特征,图面虽然清晰易读,但作为一个区域的挂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显得单调,并缺乏与土地利用结构、土地用途的有机联系,不便在土地利用规划上的管理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乡镇综述国内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973(2010)08-134-03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规划的责任,目前随着省、市、县级规划指标分解工作的逐步完成,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将进入实质性的编制阶段。截至2006年底,我国有19369个建制镇和14119个建制乡。从行政级别来看,乡镇虽然其处于中国政府中的最低层次,但其在规划体系中的作用还是不容小觑。客观地讲,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水平直接关系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牢固与否,对于自上而下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及系统开展土地的调查、登记、统计、评价等工作发挥着非常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为此,在新一轮乡镇规划即将全面开始编制时期,本文通过梳理相关的文献和专著,尝试对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已有研究和实践进行细致的回顾和总结,以期为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提供些许借鉴和帮助。
1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地位和特点
目前,在我国的五级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中,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处于最低一个层级,国家、省、市、县四级规划的目标、任务和各项控制指标最终都必须通过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得以落实。因此,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具有重要的地位与特点。沈曙文认为与县级规划相比,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最直接的依据,应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欧名豪认为乡镇级土地利用规划处于规划的最低层次,属实施性规划,其内容应能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应为用地管理提供直接依据。徐邓耀等认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家、地市、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比,具有难度大,工作量大,定性、定位、定量要求高的特点。
与其他级别规划相比,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作为用地控制管理直接依据的“刚性”要求与其可操作性等要求的“弹性”之间的矛盾更加严重,为此部分学者也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问题做了初步的探索和研究。
此外,诸多学者还直接或间接地理清了乡镇地处基层所具有的技术、人才、资金等劣势及由此导致的基础资料不足的特点对于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影响。但总的来讲,缺乏一个统一的界定标准,地位也相对模糊。
2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任务和内容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划分土地利用区,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据此,不同学者又做了诸多阐释:
王万茂认为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是在县级土地利用规划分区的基础上落实分区界线和区内每一块土地的用途,进一步的指出乡镇土地利用规划要制定分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并统计不同用途土地面积。沈曙文认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应进一步强调“四定”,即定量、定位、定性、定序,“四定”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四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欧名豪认为乡镇级规划的重点应是在县级规划总量控制与用地分区控制的基础上进行详细的土地用途编定,但在用途编定时应避免把用途划分得过细,为市场调节留下足够的空间。
则结合“四定”的方法,在农用土地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县级规划的指标安排及当地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土地进行土地利用分区规划和研究探索。
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成果的重要表现是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图,乡镇规划图是土地用途管制最基础的图件和直接依据,是规划任务和内容得以实现的重要工具和保障。然而现实中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图编制水平总体不高,突出表现为数、图、表、文不一致等;由于规划操作性不够以及随意修改也导致规划内容和任务落实的不够理想。
3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阶段和方法
对于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阶段和方法选择,代表性的学术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沈曙文认为“四定”既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四项不可缺少的内容,又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四个具体步骤和方法。徐邓耀等则认为乡镇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应与乡镇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同步进行,相互协调。为此,在各乡镇编制规划之前,县规划组应完成全县人口时空分布预测,主要部门用地需求预测,土地生产力诸要素预测,土地详查及土地利用现状分析资料、图件,土地适宜性评价及功能利用分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思路与目标设想并制作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技术指南。
王静认为,由于规划区范围、规划对象的不同以及内容侧重点和深度有别,因而编制乡镇级土地利用规划的模式、方法等都不尽相同;并在海口市乡镇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时,按照距离城市远近和性质不同等将乡镇分为不同的类型城市扩散型、服务城市型、农业型,进而分析了各类型乡镇的土地利用特点、规划编制指导思想和编制规划内容等。
在王静研究基础上,邓晶认为城市扩展型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点是合理安排和布局建设用地及其配套设施用地,农业型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农业用地以及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的安排,生态保护型乡镇则应当利用“反规划”的理念。
童菊儿、吴次芳认为分为乡镇级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分为四个阶段:准备阶段、资料收集分析阶段、规划编制阶段、上报审批阶段。
尹凌等认为可达性作为反映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居民生活质量和社会公平性的重要指标,如将其应用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的分析与评价中,可以从时空角度量化规划对农村居民出行可达性的影响状况,辅助规划者和决策者科学决策。
石英、程锋认为遗传算法是一种辅助乡级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效优化方法,并针对乡级土地利用规划中如何将确定的土地利用数量结构方案优化配置到具体的地域空间,提出了辅助产生可供选择的乡级土地利用规划空间布局方案的数学模型和遗传算法求解方法。
4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制图问题
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最终落实需要体现在图件上面,为此童菊儿、吴次芳认为基础图件应采用1∶5000或1∶2000的变更调查图,同时增加地形图制图的部分要素,如地形、地貌、建构筑物界线等,在此基础图件上进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制作;规划图件为便于管理可以采用1∶5000或1∶10000的比例尺。
而目前乡级规划图件的比例尺一般为1∶10000,这主要是考虑到要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从多年的实践来看,万分之一比例尺的图件显然还达不到按图审批用地、划用地红线的程度。此外,由于规划基础数据不实以及规划技术手段落后、人才资金限制等原因,造成规划图件、表格和文字说明与实际数据等不一致。这就使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得不到保证,对于规划的有效实施十分不利。
针对以上问题,彭芳对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编制方法进行了深入探讨,着重论述了利用GIS技术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步骤和方法,重点讨论了如何在文图对接中做到图数一致,并以重庆市江津区26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实证分析。
5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协调问题
“政出多门、协调不畅”一直是中国各种规划在落实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障碍,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亦不例外。欧名豪强调乡镇级规划是村镇居民点规划与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基层融合点,为了从体制上保证规划体系的整合与协调,必须要对目前的城镇规划与土地管理,建议尽快将乡镇一级的村镇建设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合并,把矛盾消除在基层。
童菊儿、吴次芳认为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主要应解决基础数据包括城镇现状用地规模、人口、城乡用地规模、图件等的衔接问题。
刘志刚认为由于多数小城镇总体规划是在投入少、无体系规划指导、无相应基础资料、无专业技术人才的情况下各地各自为政形成的,在时效、空间与实际存在较大偏差,加之基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力量的薄弱,这就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积极与小城镇总体规划互相衔接中难免存在弊端。
李伟芳认为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总体规划不协调的原因是五个“不一致”:规划的指导思想不一致、规划的用地分类标准不统一、规划在建设用地规模的定位上不一致、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标准不一致、规划城镇人口统计口径不一致;认为“两规”衔接主要内容包括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基础设施布局、城镇规模的定位、村庄撤并和整理等方面,衔接途径包括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统一资料口径、实现资料共享、统一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加强城镇建设部门与土地管理部门的配合等。
6前两轮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评价
蔡玉梅等认为我国五级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中各级规划理应具有不同的目标、内容、方法和保障手段,然而现实中是各级规划在内容上层次性不突出、职能分工不明确,大多是宏观上过细、微观上过粗。
童菊儿、吴次芳认为目前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存在诸多不足如缺乏明确的编制技术的思路、缺乏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要点提示、编制规划的基础条件差、规划的科技含量低、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困难重重等。林素容也认为目前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存在诸多弊端,如权威性不够、基础图件和资料不实、刚性强、与其他规划协调不足等,建议更新规划理念、加强规划衔接、促进公众参与、提高技术如GIS应用水平等。
郑伟元等认为各级规划的编制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办法,主要指标自上而下逐级分解下达,指标的确定实行从严控制的方针,使得规划缺乏弹性和应变能力。刘志刚则认为由于客观上的需要、主观上的促进以及制度存在缺陷等原因导致小城镇土地规划跟着项目走。
郭春华等认为由于基层土地管理技术、条件的限制导致地籍资料的准确性、连续性、系统性都比较差,同时乡镇土地管理水平不高、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滞后,这些都导致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水平不高;此外乡镇土地利用规划随意调整现象也比较突出。
7小结
虽然乡镇级土地利用规划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地位和实践价值,然而遗憾的是学者们对此关注和研究严重不足,以此为研究主题的论文竟不足20篇(依据中国期刊网2009年7月对题目中含“规划+土地+乡/镇”的搜索,去除非研究类文章,包括西南大学刁承泰导师2008年四位学生的硕士毕业论文),且研究水平整体不高。王青峰、李光认为由于全国各地乡镇具体情况千差万别,乡镇规划作为我国五级规划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编制的理论和技术却往往被忽视。现有的研究还存在诸多不足,未来应在现有研究基础上加强对于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理论和技术的研究,如对于GIS技术应用和制图、数学模型和方法的应用、规划模式、不同规划之间的协调和融合、规划的多目标协调问题、规划弹性与刚性、公众参与、规划后监管与反馈等,从而提高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土地利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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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村镇;总体规划;内容;方法
村镇总体规划是村镇规划区内各项建设的整体布置,村镇总体规划的基本任务是根据所在地区的镇域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以以及镇域村镇体系的分布规划,研究村镇的经济、文化、科技等各项事业的发展,预测村镇的发展目标,确定村镇的性质和规模,进行村镇的结构布局,统筹安排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本文主要讨论村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和方法步骤。
1. 村镇总体规划的工作内容
村镇总体规划是指中心镇和一般镇的总体规划,主要内容包括:
(1)确定规划期限,村镇总体规划期限应与乡(镇)域规划期限相适应,一般为10~20年。
(2)确定村镇的性质和发展方向,预测人口发展规模,选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3)在对村镇用地的适宜性作出全面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村镇的现状条件和远景发展的可能性,进行村镇的总体布局:合理划分用地功能分区,综合安排住宅、工业、对外交通运输、仓库、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绿化用地的布局。
(4)确定村镇道路系统的车站、码头等交通运输设施的位置选择;充分分析村镇的发展方向和布局形态,合理确定村镇的公共中心,布置大型公共建筑物位置。
(5)确定供水、排水、防洪、供电、通讯、燃气、供热、消防、环保、环卫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并进行综合协调。
(6)确定进行新区开发和旧域改造、用地调整的原则、方针和步骤。
(7)确定村镇近期建设规划范围,提出近期建设的主要工程项目,安排近期各项建设用地。
(8)确定对历史文化名镇有保留意义的历史文化古迹、革命纪念地或设施的保护措施。
(9)估算村镇近期建设的投资。
2. 村庄规划的工作内容
村庄规划是根据镇域规划,结合村庄的实际情况,对村庄各项建设进行的具体安排。村庄规划一般以行政村区域为规划范围进行编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确定建设用地的规划、布局和发展方向。
(2) 确定宅基地标准、容积率等各项住宅建设的控制指标。
(3) 具体布置供水、供电、道路、绿化、环境卫生设施。
(4) 具体布置商业等公共建筑和村办企业的位置、用地规模。
(5) 安排村庄防洪等防灾工程设施。
3. 村镇总体规划的方法步骤
村镇总体规划可采用以下方法和步骤进行。
3.1确定规划范围。村镇总体规划是以镇域规划为依据的,因此规划范围应与其相一致。
3.2收集有关总体规划的基础资料。
3.2.1收集村镇区域规划的资料。要收集的村镇区域资料包括。
(1)镇域村镇体系布局规划资料。
(2)镇域工业发展布局规划资料。
(3)农业发展布局规划资料。
(4)社会服务设施布局规划资料。
(5)基础设施布局规划资料。
(6)土地利用规划资料。
(7)交通河网规划布局资料。
3.2.2收集村镇总体规划资料。主要收集村镇总体规划范围内的自然、社会经济、村镇现有建筑物及工程设施资料。村镇环境及其他资料。规划人员在收集了规划的基础资料后。还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当地干群对村镇总体规划的想法及要求等文字资料。深入规划现场详细查看和熟悉地形、地物。对与基础资料不符的地方要及时进行修改。地形、地物发生变化的地方。应对地形图进行修改、填补、完善。
3.3分析研究资料。首先。根据村镇总体视划的内容。将有关资料分门别类进行整理、并根据整理的资料,画出现状图表,供分析之用。其次,要分析资料的可靠性。资料是规划工作的基础,资料本身不可靠,必然会影响规划质量。应该注意各种资料之间相互矛盾的地方。认真分析造成矛盾的原因所在并加以消除。通过资料的分析。总结出村镇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3.4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构思规划方案。研究解决问题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构思初步规划方案的过程。由于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不同。所形成的规划方案也各异。如村镇分布与集中的程度不同。就可能会形成几个不同的方案;重要工业、副工业的不同配置。方案也不一样;交通网的不同布置方式。也产生不同的规划布置方案。所以。在研究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允许产生不同意见,不应强求一致。对提交的各种不同规划方案可以通过综合评价分析加以取舍。
3.5进行多方案比较。选择最佳方案。村镇总体规划。不管有多少种方案。都不可能有完美无缺的方案。往往各有优缺点。好与不好总是相对而言,进行多方案比较时。必须对每个方案从技术上的科学性、经济上的合理性、实施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比较。才能确定哪个方案较佳,并对选定的方案。讨论补充修改。使该方案充分吸收其他方案的长处。
3.6汇报方案,广泛征集各方面的意见。 向有关部门和村镇各界汇报规划方案的特点及规划意图。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并进行归纳总结。对规划方案作出适当的修正。使其更加完善。
3.7确定最终方案。 召集有关领导、技术人员以及居民代表开会。对树镇总体规划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取得一致意见后确定最终方案。
3.8绘制村镇总体规划图纸。按照最终确定的村镇总体规划方案内容绘制规划图,不可以随意更改。需局部调整时,也应与有关人员讨论决定。
3.9编写村镇总体规划说明书。总体规划说明书,应主要表述调查、分析、研究规划成果,特别是图纸无法表述的内容。说明书编写要求对现状叙述清楚,资料分析透彻,目标预测、战略设想、总体布局以及各类用地的功能分区合理,规划实施措施落实。文字简练,层次分明。文图表并茂。对规划内容较多、需要进行深入论证说明的部分,可以撰写若干专题加以论述。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一方面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使我国的土地资源也越来越紧张,对村镇进行总体规划是解决人们的居住环境和土地资源紧张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Key words: campus construction;planning and design;ecological environment;trialistic theory;test index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26-0212-02
0 引言
随着我国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下,高校教育事业迅速发展,招生人数规模激增,原有基本建设基础设施资源不能满足教学科研要求,高等学校校园的长期规划、“五年规划”需调整修订完善。校园规划设计有别于其他建筑规划设计,是一项具有历史延续性和综合性的建筑创作,它涉及建筑、艺术、经济、地理、园林、环保和社会科学等各个学科内容,其自身特点是各种配套城市基础建设实施需齐全,相当于一座中等规模小城镇建设标准。新校区如何建设?老校区如何扩建和改建?以及新老校区功能划分区衔接等重要课题摆在高校管理者面前,急需解决。这就涉及校园基本建设总体规划设计。
1 校园总体规划设计重要性
高校校园总体规划设计在高校建设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因为其反映了办学的方向,学校发展规模和建设模式,比较完整地、系统地体现学校建设的综合布局,展示学校发展的前景,是指导学校建设的纲领和蓝图,要建设一所既符合现代化又有传统历史特色要求的高等学校必须要有科学的总体规划。
1.1 校园总体规划是办学的基础工程,也是百年建筑工程的整体布局规范性总体建设纲要文件 校园基础设施建设中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筑和绿化工程两部分,两者要空间上兼顾、和谐,是奠定学校景观的基础。建设过程中建筑与绿化、美化、净化工作并进,建筑物从单一功能逐步向多功能发展,这样既节约用地又留有绿化发展提升空间的余地。其原因校园建设的好坏衡量标准,一是看其校园建筑物的布局、造型、层次、使用功能、外部色调和内部装饰。二是看校园自然环境利用和绿化设计。两者相互关系,绿化设计装饰衬托建筑物,使建筑物平面布置、外形轮廓同园林绿化在空间构图上融为一体,从线条、色彩、造型上改善丰富建筑物的外形,增加建筑艺术魅力。
1.2 校园规划设计是人文环境、建筑空间及自然环境三者有机融合,建设做到事前科学规划事中细致微调事后生态和谐,为师生营造一个学习生活优美的环境保证 校园规划设计是各个高校依据学校的历史、专业特色、地理环境、特有文化等形成独特的特征,建设规划设计理念中坚持以人为本,从自然生态性、公共资源开放性、文化性、历史性、(自然地貌、空间分布、生态系统三方面)多样性、方向性和识别性考虑,才能建成一个符合当代大学发展的优美校园环境。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好的环境影响人的产生好心情,激发自豪感、积极心态及向美好方向发展的上进心。
2 高校校园建设中存在不足
由于历史、建设资金、人为等诸多的因素,一些高校老校区没有总体规划,或虽有也是简单的总体规划,以主要领导的决策为主,随意性大,未形成科学系统的整体规划按照既定计划实施。
2.1 校园建设中存在不足问题具体体现 校园基本建设规划中选址不合理;总体布局混乱,功能分区不明确;主要建筑不齐全,配套设施没有跟进;管网系统零乱;人行道与车行道布置不科学不系统;绿化容积率少;未考虑学校的发展建设预留用地等。
2.2 校园建设中产生存在不足的原因 产生以上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客观因素,如建设土地不足、基建投资不够、未按标准设计建设单体建筑物等以及不满足《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等指标要求;二是主观因素,部分领导的“长官意志”任意改变,缺乏对整体规划设计重要性的认识。
3 如何编制好校园基本建设总体规划设计
为了确保编制好总体规划和搞好校园建设,高等院校应设立规划处或校园五年规划编制委员会承担校园规划建设的权力机构,由党委领导下校长责任制直管实施。
3.1 编制好校园规划建设的前提 编制委员会主要解决好校园定位、校园功能、校园格局、历史文物、校园的发展;保护和利用地形;细化校园规划的不断完善和修改以及主要校领导与校园规划建设的职责责任等问题。
3.2 学校校园总体规划产生的程序 校园规划设计通常产生的五步骤依次是:确定办学方向;确立专业设置;确定学校发展规模;确定学校机构和编制;修订学校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含基建、绿化等)。
3.3 制定校园规划的工作方法 真正好的校园规划,一定要实地考察,因地制宜,富有创新精神,形成独特的特色,这就需要充分研究和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外加好的工作方法。制定规划的工作方法:一是编制委员会讨论,明确方向原则,提供设计依据,成立专门机构进行设计;二是动员全校师生群策全力,反复征集意见(注重新的思路、不同意见),修改完善方案,提交校党政会议讨论以及职代会表决;三是借助社会编制规划设计专业中间机构(如规划设计研究院),把控国家法规、技术参数等参考依据咨询作用;四是定稿后形成文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确保权威性和严肃性,任何人不能随意改变,如需改变职代会表决。
3.4 收集整编校园规划基础技术资料 编制委员把规划分为总规划、专项规划、二级单位规划三类。各级各类人员搜集相关层面的基本资料,汇总研讨分析,需详细掌握以下资料:①住建局的规划设计院规划设计学校拟建区域位置图,并标有建筑红线和学校坐标位置的学校规划图。②土地局审批的用地范围及其附近的地形图。③学校拟建用地区域及其附近的学校和周边的建筑物的现状情况。④学校拟建区域附近的给排水、供电、采暖等管线埋设情况及引入接线位置、标高、管径、材质等。⑤学校拟建区域原有道路断面及路面标高。⑥本地的自然条件、水文及工程地质勘探等资料。⑦学校的办学规模、教职员工(包括家属)的全部人员结构组成情况。⑧本地区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建设标准对公共(市政)基础设施标准、建筑层数、建筑密度、用地指标的规定。
3.5 校园基本建设规划实施的程序 校园基本建设规划实施的程序依次分为六个阶段:一是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搜集上述3.4中有关资料。二是计算阶段,主要工作包括规划好的学校发展各类学生、教职工总人数,确定学制和办多少个院系、专业;计算人口总数;计算各类用房和用地面积。三是规划阶段,主要工作包括校区功能划分,各类建筑物、绿化、基础设施、运动场等的布置图,即总体规划图、总体规划模型。四是主要技术指标复核阶段。包括用地平衡、计算方法(或技术)、经济指标。五是上报审核阶段,编写总体规划任务总说明,编制总体规划总投资,编制招生、各类用房表格和编写基本建设单项工程计划任务书等。六是制作总体规划立体沙模型,依据年度投资计划,逐年分批实施。
4 校园规划设计采用现代景观与旅游规划设计三元论
校园是学生学习、生活等主要场所,也是知识的神圣殿堂。同时,规划建设的经典或名校校园环境,也能带来旅游产业,譬如,清华、北大等校园。这就要求总体规划运用景观与旅游规划设计学科专业知识,创造令人优美的学习和心旷神怡的景观环境,同时提供让人流连忘返的旅游场所,做到提升学校的知名度、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1 校园规划建设与景观旅游设计的三元结合 中国景观与旅游规划设计,无论项目大小,全面到位的规划设计应包括“旅游”、“景观”、“生态”这基本核心的三元。这是现代大学校园规划建设人文景观的需要,具体体现在规划设计实践层面、重点、阶段、支持专业等方面,两者能有机结合可以寻求到最佳结合点和平衡点,更好地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
4.2 景观旅游设计的三元在校园规划建设的理论应用 校园景观、旅游、环保三位一体的结合势在必行,先行的高校取得的效益可观。校园规划设计者应坚持保证教学科研的前提下,做到“环保生态是前提,景观形态是基础,旅游经济是龙头”这一基本原则,依据学校的实际情况,三方面的比重、深度调整。具体规划设计中运用支持学科领域是旅游经济学、景观园林学(包括建筑、规划、园林)、环境生态学;分为发展、总体、详细三阶段,校区、分校、景点三个层面,资源(区域上)、布局(总体上)、选择(景点与项目策划)三个重点,策划、规划设计、管理的全过程。
5 校园规划设计应用现代景观与旅游规划设计三元论的案例
5.1 某大学校园概况 某大学位于陕西,历史悠久,地处黄土高原,政治上在全国有一定的影响力。但由于历史原因、自然条件等因素限制,校园规划建设一直比较落后。难以引进高水平的师资人才和招收优质的生源,进一步提升学校的科研等综合实力。
5.2 应用现代景观与旅游规划设计三元论前后对比 该校新的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学校的办学现状不足,整合各种可利用的资源,重新定位办学思路,运用现代景观与旅游规划设计三元论后对校园规划建设,其各项检测指标有了明显的变化可见表1。
5.3 对策(建议)可行性分析 通过表1中校园事业规划评估检测指标数据对比均提升率达50%以上,可见现代景观与旅游规划设计三元论在校园规划设施后期能有效地提升高校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一条为使城市规划的编制规范化,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编制城市规划,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编制城市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大、中城市可以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
第四条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需要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详细规划由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第五条承担编制城市规划任务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关于规划设计资格的规定。
第六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确定的各项规划原则,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积极采用先进的规划设计方法和技术手段。
第七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对城市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自然环境、城市建设的历史与现状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准确的基础资料。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城市规划所需要的基础资料。
第八条在编制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都应当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对城市空间环境作出统一规划,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城市景观的艺术水平。
第九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进行多方案比较和经济技术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当地居民的意见。
第十条编制城市规划采用的勘察、测量图件和资料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勘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质量要求。
第二章总体规划的编制
第十一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是:研究确定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并作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
第十二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论证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原则确定规划期内城市发展目标;
(二)论证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原则确定市(县)域城镇体系的结构与布局;
(三)原则确定城市性质、规模、总体布局,选择城市发展用地,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初步意见;
(四)研究确定城市能源、交通、供水等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的重大原则问题,以及实施城市规划的重要措施。
第十三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成果包括文字说明和必要的示意性图纸。
第十四条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
第十五条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同时应当对城市远景发展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近期建设规划是总体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应当对城市近期的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作出安排。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五年。建制镇总体规划的期限可以为十年至二十年,近期建设规划可以为三年至五年。
第十六条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设市城市应当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应当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域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包括:分析区域发展条件和制约因素,提出区域城镇发展战略,确定资源开发、产业配置和保护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的综合目标;预测区域城镇化水平,调整现有城镇体系的规模结构、职能分工和空间布局,确定重点发展的城镇;原则确定区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等设施的布局;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的建议;
(二)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
(三)提出规划期内城市人口及用地发展规模,确定城市建设与发展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以及市中心、区中心位置;
(四)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以及车站、铁路枢纽、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系统的走向、断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确定主要广场、停车场的位置、容量;
(五)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电、通讯、燃气、供热、消防、环卫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六)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线;
(七)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
(八)确定城市环境保护目标,提出防治污染措施;
(九)根据城市防灾要求,提出人防建设、抗震防灾规划目标和总体布局;
(十)确定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传统街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
(十一)确定旧区改建、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改善旧城区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和措施;
(十二)综合协调市区与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统筹安排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乡镇企业、基础设施和菜地、园地、牧草地、副食品基地,划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绿色空间;
(十三)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方法的建议;
(十四)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建设目标、内容和实施部署。建制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可以根据其规模和实际需要适当简化。
第十七条城市总体规划的文件及主要图纸
(一)总体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收入附件。规划文本是对规划的各项目标和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的文件,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解释(以下有关条款同);
(二)总体规划图纸包括:市(县)域城镇布局现状图、城市现状图、用地评定图、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图、城市总体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及近期建设规划图。图纸比例:大、中城市为1/10000-1-25000,小城市为1/5000-1/10000,其中建制镇为1/5000;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图的比例由编制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三章分区规划的编制
第十八条编制分区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作出进一步的安排,以便与详细规划更好地衔接。
第十九条分区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原则规定分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居住人口分布、建筑及用地的容量控制指标;
(二)确定市、区、居住区级公共设施的分布及其用地范围;
(三)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座标和标高,确定支路的走向、宽度以及主要交叉口、广场、停车场位置和控制范围;
(四)确定绿地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线走廊、对外交通设施、风景名胜的用地界线和文物古迹、传统街区的保护范围,提出空间形态的保护要求;
(五)确定工程干管的位置、走向、管径、服务范围以及主要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第二十条分区规划文件及主要图纸
(一)分区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收入附件;
(二)分区规划图纸包括:规划分区位置图、分区现状图、分区土地利用及建筑容量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5000。
第四章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二十一条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以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或者直接对建设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二条根据城市规划的深化和管理的需要,一般应当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二十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详细规定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二)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
(三)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要求;
(四)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座标和标高;
(五)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六)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和图纸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收入附件。规划文本中应当包括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规定;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包括:规划地区现状图、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
第二十五条对于当前要进行建设的地区,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第二十六条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二)作出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三)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四)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五)工程管线规划设计;
(六)竖向规划设计;
(七)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第二十七条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和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