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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以上06年不足之处,在下半年工作中一定把他们全部纠正过来,让业绩大到另一个高峰。渠道是每个公司都想做好的一条重要通道,得渠道者得天下。渠道是有二批、三批、零售超市构成的,所以,我们要做好渠道,首先把他们每层关系搞好,让他们有一个良好的发展趋势。二批作为我们公司中要一个销售环节,在销售过程中起到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那么,我们如何来考核二批呢?第一、我们给他定一个匡,给他下年任务,再分解到每季每月每天,再细分到每个产品上;第二、终端的辐射能力。因为最终的产品消化还是在终端,所以二批控制了中断越多,销量上升的越多越快。第三、二批的运输能力。这一点特别是在旺季的时候,一定要保证零售终端叫货24小时内到货,否则不但丧失最良好的销售,也有可能导致店老板在下次叫竞品的货。第四、二批的仓储能力及资金。这一点对二批更是一个重要环节。现在二批进货都是有车皮发货的,如没有足够大的仓库,就很容易发生断货现象,从而出现产品脱销,阻碍市场销量。资金就如汽车有一样,一辆再好的车,没有油也如废铁一块。所以资金与仓库两者相辅相承,有一样达不到要求,所有工作都很难开展。如以上几点二批考核通过的话,我们应该下一步是,好好利用二批这些资源为我们做市场。这个时候我们必须控制他,不要让这些资源为竞品公司效力,二批作为商人,商人的原则是追求最大利益空间化。我们可以通过一些奖励方法来激励他们,比如我们现在在做的有:每个区域二批设一销售人员来协助二批做市场、每月打保证金形成销售额的给与百分之一的利息、年终还有反点;其次我公司产品销售量、每件货的利润都是相当可观的。这也是别的厂家难以做到的。在以后的销售中,我们还要设定二批商特殊奖,比如,一季度销售好的保证金打得齐的,我们还给与另外的奖励。
终端都是每个厂家都想抢占的,因为拥有了终端就拥有了销量。首先我们要了解本区域的情况,在区域内共有多少家零售店,批发有多少,大超市有多少,中型超市有多少,我们在做的店有多少,没有做进去的有多少。了解这些这对我们销售是很有帮助的。如我们搞一次促销活动就知道能不能执行下去,销售量多少。其次、我们要分析出每条街道的销售情况,如这条街哪几家店销售饮料好,哪几家店销售奶制品好。了解这些,这有利于我们在跑单过程中可以顺利地和老板的交谈,可以知道老板要什么货。我们每进一家店都要把他当形象店来做,把我公司产品尽量集中摆放到显眼位置。让消费者一进店内,感觉到一种娃哈哈家庭气氛,使消费者产生很强的购买欲望。在交谈过程中如有客户不接受我公司产品,我们可以赠送一些小礼品或有产品促销时来与老板沟通,多说一些与公司合作力度大的一些话题,比如进我公司产品没有后顾之忧,卖不动包退包换。
由于价格原因,很多零售小店都不愿意在二批商拿货,因为小店老板在外面拿同样一件货比在二批商那里要便宜。这样也大大影响了二批商的积极性。所以产品价格我们一定要控制好,否则会由于各级销售商赚不到钱而选择卖别的产品。如要把价格整顿好,首先我们要把终端价格定好。拿快线举例说,终端提货价格48元每件,零售价4元每瓶,小店每卖一件快线能赚到12元。这样小店老板能赚到钱,他们会拚命的帮我们推销,因为他们开店就是为了赚钱。目前市场上有那么多杂牌饮料,其主要原因就是老板利润差价大。其次是三批商的价格定在47元每件,每件能赚到一元,在饮料行业里利润也算不少的。二批45元每件,这样二批发小店能赚三元,发批发能赚两元,二批商能赚到钱,就会支持我们工作。价格定好了,来维护是一个难度,首先经销商一定要做到发货原则。到三批零售的价格一定要执行。二批商在经销商那里开票价为48元每件,我们只告诉他三批零售的供货价,到月底分红一元,其他两元作为他自己的另外费用,来带动二线产品。比如某二批近五千件中快线,费用就有一万元,下个月必须进水两千件,然后这一万元模糊到两种产品中去,这样二批摸不清产品的底价是多少,他们也不会去乱卖。最后两种产品的量上去了,价格也稳住了。
我公司每年都有新产品上市,老产品也就越来越多,我们必须稳住老产品的量,及时把新产品成功推向市场,这样才能保证总销售量的增长。老产品,首先消费者都认识了这个产品,所以,第一,我们要把见货率做起来,做到这一点就是我们要让小店老板有钱可以赚。如没有利润,就是再好卖的产品店老板也不会无偿给我们打工。第二,花点时间在消费区做一些拉动消费的活动,比如在某一店门口摆一促销台做促销,让消费者感觉到我公司产品无处不在。新产品上市首先我们要分清他是城市消费还是城乡消费,也就是产品定位。如是城市产品,我们先选择市中心繁华地段,有目标消费群出没的地方,先铺货。第二,价格一定要定的合理,让各级销售商都有利可图,特别是零售商,有利润空间,店老板才会主动为我们推销产品,成为我公司零时的促销员。价格一旦定好,不能在短时间内调动价格,否则消费者、店老板不能接受,导致消费者不接受我公司产品。第三、如何把货卖到终端老板。1、以老产品和新产品组合成一个新的促销方案,把货铺到终端。2、以堆头陈列形式把货送到终端,如进货五十件给以相应的堆头费。第四、货到店后我们可以拿一些促销品来促销,请一促销员在产品堆头边现场推荐促销,让消费者有声有色的感觉的我公司的新产品上市。我们一目标消费群出没地的大店做好,来影响目标区域的小店。等目标消费区域做好后,周边区域就会跟着一种消费气氛接受我公司产品,等整个市场都在卖的话,三批商就会主动要求销售我公司新产品
虽然在即将过去的一年中,我们的业绩取得一定的成果,但市场中也存在不少的问题。1.经销商会把货直接送到二批负责区域内,而且有时供货价低于二批调价,导致二批心态发生变化,二批与二批之间为了抢客户,各自把我司产品价格降了又降,这样自相残杀,让鱼翁得利。正所谓家不和外人欺。所以我们要让经销商,二批商不能有这种损害公司利益的事发生。2.终端市场中,有一些过期产品;我们应该做到等产品快到危险期的时候,就要提出来想办法促销出去。否则等过期了不仅损失利益,还将打击店老板的积级性!
一、实践单位
我在1个月的时间内在老师的要求下圆满的完成了学校规定的实践工作。我在xx县中医医院实践1个月,xx县中医医院是一家综合的国有企业。医院依靠政府雄厚的实力支持,秉承济民惠民,信待天下的经营理念,以务实,诚信,客户至上宗旨立足和服务于人民。医院建立更加完善的医疗机制,扩大为农村医疗系统服务。。我以能在这样为人民健康着想的医院实习而感到自豪。
我满怀激动的心情来到公司的下属销售部门上班,部门的经理和主任很热情,把我带到我的实习岗位并把我介绍给周围的同事。同事们很好教了我好多东西,这些东西都是书本上学不到的。主任和医生也经常的关心我工作和生活上的事给我许多好的意见,使我有一中温馨的感觉。前辈在教我的时候都是面带微笑,这样我的学的很快也很快乐。这使我在工作中保持着良好的的状态。
二、实践内容
在实习中,首先是了解的是排列药品,记住药品的位置,反复记忆。我对于药品的名称也不是很了解,给我记忆也带来了困难,可是师傅教我怎样去归类,怎样去有效率的整理,这样,是我可以得心应手工作。其次是我该向医生/病人说什么呢?竞争产品有很多,大家也各说各的,息斯敏说“无嗜睡抗过敏”,康必得“中西药结合疗效好”,利君沙“进入细菌内部杀灭细菌”,金嗓子喉宝“入口见效”,华素片“能消焱的口含片”听起来都不错,事实上这些产品的销售状况也很好。那我应该怎么和别人“说”这个产品?这涉及到一个产品概念的问题。从而必须经过细致的市场调查后才能得出一整套完善的方法来帮助确立这样的产品概念。最后,还了解到产品的销售在营销策略上主要是靠自主决定型、广告推荐型、物美价廉追求者、价格决定型、店员推荐的影响力。在广告策划上广告的冲击力;说服力;新颖度;是说服病人购买的最好招牌。还有资深医生的推荐也是不可忽视的,他们用这种药品不用那种,有着对病人的了解和药品的了解。我还将学习到的swoat用到其中,对此进行分析。有时候还是觉得只有空理论在手不能很好的勇于实践。现实与理想的的差距原来是天与地的距离。对于中药更是不知其所以然,不同的药材需要在集合起来才可以合成一副药,我只在下边打下手,让我知道不可以眼高手低。
我在医院指导医生的热心指导下,积极参与医院日常销售相关工作,注意把书本上学到的医药营销管理理论知识对照实际工作,用理论知识加深对实际工作的认识,用实践验证所学的医药营销管理理论,探求日常管理工作的本质与规律。简短的实习生活,既紧张,又新奇,收获也很多。通过实习,使我对日常管理工作有了深层次的感性和理性的认识。
三、实践心得
暑期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 加深了我们对社会现状的了解。亲身社会社会进行实践活动,明确了自己的发展方向,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能够做到有的放矢。
(二)作为一个的的大学生,我很清楚的知道,眼高手低是我们的通病。所以,在自己动手能力还很弱的情况下,我更乐意从最基本的东西学起、做起,比如排列药品,记住药品的位置等等。实习的第一天,我就在记药品的排列位置和药品的价格,在一遍又一遍的记忆下我大概的熟悉了药品的方位。虽然我已经熟悉了药品的位置但,但是看见师傅工作的谨慎的态度我还是对自己说要努力。 在之后的实习时间内,我协助公司同事销售药品。整天在店里把人们要的药品卖给他们,这样的工作虽然非常枯燥无趣。但是一想到这些药品能给人们带来健康和学到好多有用的知识,补充了以前在课堂上学到的那些理论知识。完善了我对医药营销这一行业的认识,而且在和人人们的接触中可以不断的提高自己交际水平。使我的知识与理论完善的结合起来。
(三)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不仅学会了专业的知识,更学会了微笑、学会了真诚、学会了塌实努力、学会了宽容、学会了积累的道理。
(四)通过实习,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和缺陷:
1.缺乏工作经验
因为自己缺乏工作经验,很多具体问题而不能分清主次,一些问题没能及时发觉。我想通过实习的进行以及自身不断的努力,我一定会积累起经验。
2.工作时未能认真
在工作时不能马虎,严谨认真是需时刻记住。因为我的一些工作上的失误造成了其他人在工作上的困扰。通过实习老师的指导我明白了对待任何事都要认真再认真。
是啊,实习是当代大学生面对社会、面对生活的第一个经历,它对我们以后的社会观、思想观、价值观等有着深远的影响。在实习过程中我也曾想过退缩、想过放弃,但每当我想起家中父母做的活比我们更苦更累,我的心就不由的阵痛。父母为了我能上大学在家里辛勤操劳了大半辈子都没有喊过苦,我怎么可以为了一点点的小困难而退缩呢?
受托代销商品在财务报告中的列示是指“受托代销商品”和“代销商品款”在财务报告中的列报。目前主要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是不列示。在1993年《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受托代销商品”和“代销商品款”均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在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受托代销商品”包含在“存货”项目中,同时“代销商品款”作为“存货”的扣除,实质也是不列示。这样处理的有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正确计算企业的有关偿债能力指标,不足之处是丢失部分会计信息,特别是对受托代销业务规模较大的企业,其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将可能不充分、不完整。第二种意见是在资产负债表的左右两边同时列示。在1998年开始实施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中,要求“受托代销商品”列入资产负债表资产下的“存货”项目,“代销商品款”则在流动负债下单独设一项目——“代销商品款”列示。这样处理的优缺点与第一种意见的优缺点正好相反。第三种意见是附注列示。这种观点认为,受托代销商品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理由是代销商品不在受托方资产负债表予以反映,可能导致代销商品成为一种合法的免费的表外筹资方式,这种表外筹资将会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的了解,而将受托代销商品和代销商品款在受托方的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则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受托代销商品应在资产负债表单独列示是指将“受托代销商品”与“存货”并列于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中。“代销商品款”作为一单独项目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项目中,理由如下:
(1)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关于资产、负债的定义。根据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符合上述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一是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受托代销商品对受托方而言,不拥有所有权,但受托方实质控制,有权销售,同时受托代销商品是一种低风险的销售方式,可以为受托方带来稳定的经济利益。显然它符合资产的定义,也符合确认条件,因此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根据2006年3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关于负债的定义,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符合《基本准则》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一是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二是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代销商品款是核算企业接受代销商品的货款,受托方收到代销商品并入库后,受托方就对商品负有管理和销售的责任,保管中对短缺和毁损商品负有赔偿责任,售后返还货款的责任,对未售完的商品予以退回的责任。显然代销商品款符合负债的定义,也符合负债的确认条件。因此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2)受托代销商品和代销商品款应单独列示。受托代销商品在法律上不属于受托企业的资产,为与企业自有资产(存货)相区分,应将“受托代销商品”与“存货”并列于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中。“代销商品款”作为一单独项目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项目中。这样处理虽然有虚增企业资产和负债之嫌,但能充分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并且更有利于计算有关偿债能力指标。
(3)受托代销业务的大小一定程度上能说明企业的信誉和融资能力。当受托代销业务成为企业日常业务,或受托代销业务金额的较大时(通过单项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收入总额的比重确定),按照重要性原则,更应该单独列示。
二、受托代销商品的账务处理
受托代销商品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实物代销;二是收取手续费。实物代销是指受托方根据市场状况,自行制定商品实际售价销售受托代销商品,赚取售价与接收价之间的差价。收取手续费的受托代销是指受托方按委托方指定的售价销售受托代销商品,受托方只收取委托方的手续费。对受托方受托代销商品的账务处理有两种意见,一是收到代销商品时的分录应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二是应按含税价格入账。对受托代销商品,不管是在资产负债表左右单独列示,还是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方内部抵扣或附注列示。笔者认为,在收到代销商品时,核算金额不含增值税为好,以便于与其他正常情况下存货(现购赊购商品)的口径保持一致,即不含进项税额。
[例]甲批发企业以实物代销方式,某月代乙企业代销A商品100件,100件A商品不含税接收价为20000元,甲企业当月按每件不含税价240元销售了75件。则甲企业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收到代销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乙企业 20000
贷:代销商品款——乙企业 20000
(2)本月销售75件(增值税率为17%),向乙企业发出“代销清单”
借:银行存款 2106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8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60
(3)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乙企业 15000
(4)收到委托方开出的增值税发票
借:代销商品款 1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550
贷:应付账款——乙企业 17550
上例中,受托代销商品期末余额均为5000元,不含进项税额,不管受托代销商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如何列示,都能使受托代销商品与正常情况下的存货计价一致。此外,这样处理,在受托企业有自主定价权时,利于与其他存货一起合理地确定售价;也利于与委托方的会计处理的金额相对应。
参考文献:
[1]徐晓敏:《试论委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处理》,《企业经济》2002年第4期。
[2]齐泽明:《关于委托代销商品的核算》,《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3年第8期。
开学在即,为保障秋季师生入学后的校园食品安全,根据区教育、区食药、区工商三部门联合的《区校园食品放心工程暨“放心油脂”工程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8月27日至9月27日
二、整治目标
对全区校园食品店及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者做到底数清,状态明;掌握全区中小学食堂主要食品原料(米、面、油以及调味品等)的供应商,督促其把好进货质量关,及时索要“票证通”,做到见票进货;通过电子溯源系统强化监管,保证校园食品店向广大师生出售合格、健康的食品,不销售假冒伪劣、腐烂变质等不合格食品。
三、整治内容
(一)对全区所有中小学重新进行排查,进一步核实食堂、校园食品店的基本信息(调查统计表附后),主要核实学校食品店最新情况,校园食堂主要供应商信息等。
(二)利用电子监察系统强化监管。对校内及周边食品经营户通过手机和二维码进行实地电子巡查,重点对经销不合格食品、不规范食品、不按贮存条件销售食品、不按要求销售散装食品等行为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对无证照经营食品、超范围销售食品依法查处。
(三)加大对校园食品店低价格食品的检查力度。对校园店五角钱食品,一元钱食品加大监管力度,重点检查其票证通是否正常,对有票证通的食品重点检查其上传的检测报告是否为有效证件,对未上传有效检测报告的,予以从严查处。整治期间,每个分局力争办理不少于2起的校园食品案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学在即,请各分局务必要把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尽心尽力尽责抓好。各分局分局长要做好分工,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一、工作目标
国务院的《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明确规定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指导意见》对采用电子化台账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作出相关指导意见,省、市局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实行电子化台账管理制定了工作目标即:
(一)_月__日前完成食品批发企业配置电子设备终端和电子台账软件安装全覆盖。
(二)_月__日前完成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实行电子化台账管理全运行。
围绕“全覆盖、全运行”工作目标,要求监管人员明确电子化台账监管相关概念:
食品批发企业:是指食品批发销售到终端零售食杂店的经营户,包括从事批发的个体户及批零兼营的经营户。
食品范围:包括预包装食品、酒类、茶叶、粮油、冷冻食品、糕点、保健品等。
“全覆盖”的标准:一是食品批发企业均已配置电子设备终端,并安装有电子台账软件。二是食品批发企业索证索票制度确已建立,内容完备,符合国家工商总局《指导意见》的要求。三是食品批发企业能向购货方提供电子打印的工商部门统一规范的纸质或磁介质供货凭证。
“全运行”的标准:是在“全覆盖”的基础上,全部食品批发企业均按要求实行电子台账管理,辖区内预包装食品零售商基本上做到货源于批发企业,票使用电子单据,证齐全合法有效,不存在“三无”及过期食品。
二、相关要求
(一)食品经营户的主体准入有关要求
经营范围要求进一步明晰。为了便于区分食品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加强食品批发企业实行电子化台账管理的监管,要求各辖区工商所对流通环节新开办的食品经营户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一栏必须注明“批发”或“零售”字样,对已开办未标明“批发”或“零售”字样的食品经营户应及时变更后重新予以标明。同时,要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倒查食杂店经营台账,发现营业执照是食杂店却从事食品批发的经营户要及时予以变更,在营业执照上注明“批发”或“批零兼营”字样。
告知食品批发企业的准入门槛。对新开办或新变更的食品批发企业,告知企业一律要求配备电脑、针式打印机,并安装符合省工商局要求的电子化台账管理软件。同时要求业主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计算机知识培训,确保电子化台账管理软件的正常使用,确保电子台帐及索证索票的建立。
加强食品经营户开办前的行政指导。一是加强食品经营户的办照指导,并要求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销售安全承诺书》;二是食品批发企业要求使用电子化台账管理,做到销货开出全省统一的电子单据,并及时装订成册作为销货台账;三是食品零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要求索要全省统一的进货电子单据,并及时装订成册作为进货台账。
(二)各类食品经营户实行电子化台账管理有关要求
食品批发企业实行电子化台账管理有关要求
食品批发企业应当实行索证索票及进销货电子台帐管理,建立并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销货台帐制度。
食品批发企业应当在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并索取各品种食品的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仔细查验后要求纸质建档备查。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建档资料要及时进行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各品种食品的检验报告,应当每半年索验一次。对进口食品(如进口酒等),每批次都要向供货商索取有效商检证明、海关证明及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食品批发企业应将每次购入食品的商品条码、商标品名、包装规格、单位、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及时、如实地录入到电子台帐中,并将进货凭证按时间顺序分类装订成册。
食品批发企业向零售商供货时应当做到电子开单,并向零售商提供省工商局确定的标注有“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示:该供货凭证可作为进货台帐,请注意保存_年”字样的统一格式的供货凭证,并加盖批发企业印章或者经营者签名,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供货凭证内容应当如实填写,不得漏填或不填。
食品批发企业应自觉主动向购货商(仅指从事二级批发的购货商)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
食品批发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根据电子台账保质期管理的有关提示,定期检查,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下架,同时报告辖区工商所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发现不合格食品,要立即通知零售商停止销售并召回未出售的食品,同时报告辖区工商所。
食品批发企业应当将所索取的各种证、照、检验报告、进货凭证及销售凭证等相关档案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_年。
食品批发企业应当主动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监管,积极为工商部门食品电子信息采集提供数据。
对前店后厂并从事食品批发经营的企业、从事冷冻食品批发的企业,要求实行电子化台账管理。有条件实行电子化台账管理的单位可逐步延伸到肉品批发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蔬菜批发市场和水果批发市场等批发市场开办单位。
商场、超市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管理有关要求
应当实行食品电子台帐管理,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并做到食品安全管理“六项制度”上墙。
首次购入某种食品要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仔细查看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质量认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或者卫生许可证、检验检测报告。以后向同一供货商购进同一商品的只须向供货商索取供货凭证。各种食品的检验报告,应当每半年索验一次。各类证、照及检验检测报告等要按时分类整理归档并保存二年,有条件的可将其扫描实行电子管理。
各商场、超市向批发企业进货时,应当索取统一格式的电子打单的供货凭证。
每次购入进口食品时,要及时向供货商索取有效商检证明、海关证明及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实行加盟连锁、统一配送的连锁店(或连锁超市),可以由总部统一索验相关证、票。各连锁店(或连锁超市)可以凭总部统一配送单作为进货凭证,自行采购的食品,应当按照总店的标准自行索验相关证、照、票,并整理归档。
各商场、超市应当建立健全内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具体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和责任,定期检查食品的进、销、存情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临期食品”应当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辖区工商所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各商场、超市要积极为工商部门提供商品信息有关数据,并主动接受工商部门的监管检查。
食杂店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管理有关要求
首次购入某种食品时要严格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并向供货商索取在有效期限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确保供货主体资格合法。
每次进货时应当向供货商索取电子打单的供货凭证,并仔细核对食品的商品条码、商标品名、包装规格、单位、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与食品标识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要求供应商重新开具供货凭证。
妥善保管好进货凭证,将进货凭证按月或按季装订成册。保管期限自该品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_年。
对未能提供电子打单的供货凭证的食品应加强质量监管,在书式台账中如实记录,同时要求供货商提供该批次商品的检验检疫报告,对不能提供的则不能接受该批次食品,并要将有关情况及时向辖区工商所报告。
主动接受工商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工作职责
(一)督促食品批发企业、零售商、市场、超市(商场)建立索票索证制度和进(销)台账制度。
(二)督促食品批发企业按照规定向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取有关证、照及检验检测报告等。
(三)督促食品批发企业实行电子台账管理,定期检查批发企业是否使用省工商局制定的统一格式的供货凭证,是否电子打单,供货凭证内容是否完整、真实。
(四)定期检查超市、食杂店的进货台账,查看台账是否按规定装订、是否索取全省统一格式的供货凭证、内容是否完整等。发现未按要求建账的,应及时要求整改,同时要立即追查批发企业。属于本辖区内的批发企业,由辖区工商所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教育;若批发企业非本市辖区的,片(段)长应当将有关情况向市局市场合同股报告并汇总后上报市工商局,由市局通报该供货商所在地的工商局进行处理。
(五)定期采集食品批发企业的商品经销数据,抽检并导入到“商管系统”和食品安全备案数据库中。
(六)定期对食品批发企业电子台账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要立即依据有关规定下发停止销售通知书等,并依法进行查处。
(七)检测中发现的及上级通知或报刊、广播等媒体刊播的不合格食品,立即由辖区片(段)长通知该项批发企业、零售商停止销售,并组织人员到该项批发企业、零售商进行检查,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查封、下架、追回不合格食品,并对其依法进行处理。
四、组织机构及任务分工
按照市工商局领导布置安排,本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务分解到人到岗”的原则,成立市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实行电子化台帐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工商所所长、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场合同股由副组长兼任主任,成员由、、、等人组成,同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负责落实“全覆盖、全运行”具体工作。
(一)城郊工作组:牵头领导,组成人员:市场合同股_人、注册股_人、个私协会办公室_人、检查大队_人、工商所人员。
(二)城区工作组:牵头领导,组成人员:公平消保股_人、_____投诉台_人、消委会办公室_人、检查大队_人、工商所人员。
(三)童游工作组:牵头领导,组成人员:市场合同股_人、法制股_人、商广股_人、工商所人员。
(四)乡镇工作组:牵头领导,组成人员:办公室_人、人教股监察室各_人、、工商所人员。
(五)督查协调组:牵头领导,组成人员:、,。主要负责落实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实行电子化台帐管理全覆盖全运行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工作。
(六)软件安装组:牵头领导,组成人员:、,主要负责“三元”软件的安装、使用培训、维护工作。
(七)宣传报道组:牵头领导,组成人员:、、辖区工商所相关人员,主要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五、时间步骤
(一)第一阶段:_月__日前,对已摸底在册的__户流通环节食品批发户实行电子化台账全覆盖。
(二)第二阶段:_月__日前,彻底完成流通环节从事食品批发摸底及电子化台账全覆盖工作。
(三)第三阶段:_月_日后,全市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实行电子化台账全运行工作。
(四)第四阶段:_月__日前,完成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电子化台账“全覆盖,全运行”督查、整改、规范工作。
在法国,保障食品安全的两个重点工作是打击舞弊行为和畜牧业监督,与之相应的两个新部门近几年也应运而生。其中,直接由法国农业部管辖的食品总局主要负责保证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卫生安全、监督质量体系管理等。竞争、消费和打击舞弊总局则要负责检查包括食品标签、添加剂在内的各项指标。法国农民也已经意识到,消费者越来越关注食品安全乃至食品产地和生产过程的卫生标准以及对环境的影响。所谓理性农业,是指通盘考虑生产者经济利益、消费者需求和环境保护的具有竞争力的农业。其目的是保障农民收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有利于环境保护。法国媒体认为,这种农业可持续发展形式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同时还大大提高了食品安全性。在销售环节,实现信息透明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除了每种商品都要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等必需内容外,凡是涉及转基因的食品,不论是种植时使用了转基因种子,还是加工时使用了转基因添加剂等,都须在标签上标明。此外,法国规定,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由于“疯牛病”的影响,从2000年9月1日起,欧盟各国对出售的肉类实施一种专门的标签系统,要求标签上必须标明批号、屠宰所在国家和屠宰场许可号、加工所在国家和加工车间号。从2002年1月开始,又增加了动物出生国和饲养国两项内容。 有了标准,重在执行。新华社巴黎分社附近有一家叫做卡西诺的超市,每天晚上8点多,超市工作人员都会把第二天将要过期的食品类商品扔到垃圾桶内,包括蔬菜、水果、肉类、禽蛋等。他们告诉记者:判断食品是否过期的唯一标准就是看标签上的保质期,而一旦店内有过期食品被检查部门发现,那么结果就是导致商店关门。位于巴黎郊区的兰吉斯超级食品批发市场是欧洲最大的食品批发集散地,也是巴黎市的“菜篮子”,这里的商品品种丰富、价格便宜。为了保证食品质量,法国农业部设有专门人员,每天24小时不断抽查各种产品。1996年英国发现了疯牛病;2000年初,法国发现一些肉类食品中含有致命的李斯特杆菌;2001年英国暴发口蹄疫。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导致欧盟区域内频现食品安全危机,这使得消费者在选择食品时更加谨慎,也促使食品安全问题愈发受到重视。
英国
英国是较早重视食品安全并制定相关法律的国家之一,其体系完善,法律责任严格,监管职责明确,措施具体,形成了立法与监管齐下的管理体系。 英国从1984年开始分别制定了《食品法》、《食品安全法》、《食品标准法》和《食品卫生法》等,同时还出台许多专门规定,如《甜品规定》、《食品标签规定》、《肉类制品规定》、《饲料卫生规定》和《食品添加剂规定》等。在英国,责任主体违法,不仅要承担对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根据违法程度和具体情况承受相应的行政处罚乃至刑事制裁。例如,根据《食品安全法》,一般违法行为根据具体情节处以5000英镑的罚款或3个月以内的监禁;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食品或提供食品致人健康损害的,处以最高2万英镑的罚款或6个月监禁;违法情节和造成后果十分严重的,对违法者最高处以无上限罚款或两年监禁。食品安全监管由联邦政府、地方主管当局以及多个组织共同承担。例如,食品安全质量由卫生部等机构负责;肉类的安全、屠宰场的卫生及巡查由肉类卫生服务局管理;而超市、餐馆及食品零售店的检查则由地方管理当局管辖。为强化监管,英国政府于1997年成立了食品标准局。该局是不隶属于任何政府部门的独立监督机构,负责食品安全总体事务和制定各种标准,实行卫生大臣负责制,每年向国会提交年度报告。食品标准局还设立了特别工作组,由该局首席执行官挂帅,加强对食品链各环节的监控。英国法律授权监管机关可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场所进行检查,并规定检查人员有权检查、复制和扣押有关记录,取样分析。食品卫生官员经常对餐馆、外卖店、超市、食品批发市场进行不定期检查。在英国,屠宰场是重点监控场所,为保障食品的安全,政府对各屠宰场实行全程监督;大型肉制品和水产品批发市场也是检点,食品卫生检查官员每天在这些场所进行仔细的抽样检查,确保出售的商品来源渠道合法并符合卫生标准。在英国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一个重要特征是执行食品追溯和召回制度。食品追溯制度是为了实现对食品从农田到餐桌整个过程的有效控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而实施的对食品质量的全程监控制度。监管机关如发现食品存在问题,可以通过电脑记录很快查到食品的来源。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地方主管部门可立即调查并确定可能受事故影响的范围、对健康造成危害的程度,通知公众并紧急收回已流通的食品,同时将有关资料送交国家卫生部,以便在全国范围内统筹安排工作,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为追查食物中毒事件,英国政府还建立了食品危害报警系统、食物中毒通知系统、化验所汇报系统和流行病学通信及咨询网络系统。严格的法律和系统的监管有效地控制了有害食品在英国市场流通,消费者权益在相当程度上得到了保护。
德国
一直以来,德国政府实行的食品安全监管以及食品企业自查和报告制度,成为德国保护消费者健康的决定性机制。德国的食品监督归各州负责,州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监管方案,由各市县食品监督官员和兽医官员负责执行。联邦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局(BVL)负责协调和指导工作。在德国,那些在食品、日用品和美容化妆用品领域从事生产、加工和销售的企业,都要定期接受各地区机构的检查。食品生产企业都要在当地食品监督部门登记注册,并被归入风险列表中。监管部门按照风险的高低确定各企业抽样样品的数量。每年各州实验室要对大约40万个样本进行检验,检验内容包括样本成分、病菌类型及数量等。
食品往往离不开各种添加剂,添加剂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与否。在德国,添加剂只有在被证明安全可靠并且技术上有必要时,才能获得使用许可证明。德国《添加剂许可法规》对允许使用哪些添加剂、使用量、可以在哪些产品中使用都有具体规定。食品生产商必须在食品标签上将所使用的添加剂一一列出。消费者自身加强保护意识也非常重要。例如,一旦发现食品企业存在卫生标准、食品安全、检查不合格或者食品标签有误,可以通知当地食品监管部门。如果买回家的食品在规定的保质期内出现变质现象,也可以向食品监管部门举报。联邦消费者保护部开设有“我们吃什么”网站,提供多种有关食品安全的信息,帮助消费者加强自我保护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欧盟范围内已经初步形成了统一、有效的食品安全防范机制,即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警报系统。德国新的《食品和饲料法典》和《添加剂许可法规》的一大特点就是与欧盟法律法规接轨。如果某个州的食品监管部门确定某种食品或动物饲料对人体健康有害,将报告BVL。该机构对汇总来的报告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加以分析,并报告欧盟委员会。报告涉及产品种类、原产地、销售渠道、危险性以及采取的措施等内容。如果报告来自其他欧盟成员国,BVL将从欧盟委员会接到报告,并继续传递给各州。如果BVL接到的报告中包含有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不明的信息,它将首先请求联邦风险评估机构进行毒理学分析,根据鉴定结果再决定是不是在快速警告系统中继续传递这一信息。
美国
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遵循以下指导原则:只允许安全健康的食品上市;食品安全的监管决策必须有科学基础;政府承担执法责任;制造商、分销商、进口商和其他企业必须遵守法规,否则将受处罚;监管程序透明化,便于公众了解。
美国整个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分为联邦、州和地区三个层次。以联邦为例,负责食品安全的机构主要有卫生与公众服务部下属的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和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农业部下属的食品安全及检验局和动植物卫生检验局,以及环境保护局。
三级监管机构的许多部门都聘用流行病学专家、微生物学家和食品科研专家等人员,采取专业人员进驻食品加工厂、饲养场等方式,从原料采集、生产、流通、销售和售后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管,构成覆盖全国的立体监管网络。
与之相配套的是涵盖食品产业各环节的食品安全法律及产业标准,既有类似《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这样的综合性法律,也有《食品添加剂修正案》这样的具体法规。
一旦被查出食品安全有问题,食品供应商和销售商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和数目惊人的巨额罚款。美国特别重视学生午餐之类的重要食品的安全性,通常由联邦政府直接控制,一旦发现问题,有关部门可以当场扣留这些食品。百密一疏,万一食品安全出现问题,召回制度就会发挥作用。
民间的消费者保护团体也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力量。比如2006年6月,一个名为“公众利益科学中心”的团体就肯德基使用反式脂肪含量高的烹调油。在网络普及的美国,通过互联网食品安全信息十分普遍。联邦政府专门设立了一个“政府食品安全信息门户网站”。通过该网站,人们可以链接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各个站点,查找到准确、权威并更新及时的信息。
俄罗斯
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俄罗斯并不乏相关法律文件和技术标准。《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各种政府决议及地方规定都对此有详尽而明确的要求。然而,现实生活中食品安全问题仍不时突显,其中关键不在于无法可依,而在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在俄罗斯,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过去一直由国家卫生防疫部门、兽医部门、质检部门及消费权益保护机构共同负责。但俗话说“三个和尚没水吃”,婆婆太多也带来职责划分不清、推卸责任甚至相互扯皮的弊端,最终使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无法落到实处。这一局面在2004年开始得到改观。当年3月,俄罗斯总统普京为理顺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命令对相关行政管理机构进行调整,在俄罗斯卫生和社会发展部下设立联邦消费者权益和公民平安保护监督局,将俄罗斯境内食品贸易、质量监督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交由该局集中负责。
新机构的成立对于集中行政资源、监控食品质量和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其职责范围包括:检查食品制造和销售场所的卫生防疫情况,对进口食品进行登记备案,在新食品上市前进行食品安全鉴定,对市场所售食品进行安全及营养方面的鉴定和科学研究,以及制止有损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等。该局在全俄各联邦主体设有分局,负责当地的食品安全检查和监控工作。
日本
为加强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理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预防、及时缓解、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特制定《__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局长任总指挥,主管副局长任副总指挥,稽查队、质量股、办公室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樊清利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局办公室、稽查队、质量科负责人组成。应急指挥部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研究制订对相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2、指挥、协调、检查督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织调动本局的有关技术力量和相关资源,确保全局各项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
3、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必要的应急协调通报联系机制。
4、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有关情报信息和事态变化情况,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处置意见和建议。
5、向全局传达、部署上级机关相关的各项命令。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工作分队,局长任指挥和应急分队队长,并履行下列职责:
1、按照市局要求在辖区内组织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2、调动有关力量和资源,开展具体的应急处置工作。
3、及时向市局报告应急工作完成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4、协调与当地政府以及公安、工商、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三)质量股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1、做好相关食品的抽检工作,保证检验数据真实、准确。
2、协助局开展食品质量事故分析活动,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增强食品质量问题分析能力,构建应对食品安全事故技术保障。
(四)应急工作分队人员:局长任队长,主管局长任副队长,成员为稽查队,质量股全体人员。
二、食品安全事故的分析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的危害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和特大事件。
(一)一般事件是指单个生产、经销企业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对身体健康造成较严重损害,但不具有即时致死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事件是指部分企业或区域性行业性生产加工、销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可能对或以后对身体健康造成较严重损害,但不具有即时致死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特大事件是指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具有毒性,能致人死亡或已致人死亡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
(一)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实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状况。
(二)县局不定期巡查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非食用原料、超量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摸清辖区内食品安全状况。
(三)通过群众和消费者举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四)根据上级部门或同级部门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获取安全信息。
(五)设立投诉电话,发动群众监督食品安全。
(六)关注有关媒体关于食品安全信息报道,拓宽食品安全信息来源。
四、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一)一般事件三级状态
1、立即对相关食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涉嫌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应立即扣押或封存,并进行抽样检验,依法查处。质量股保证执法检验随抽随送,及时获取检验报告。
2、对已进入市场流通的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要求生产者提供经销商名单,责令生产者立即追回,对已售出的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责令经销者追回,并跟踪处理不合格食品。
3、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予以曝光。
4、根据实际视情安排对同类食品的监督抽查和生产企业的现场执法检查,监控食品质量状况。
5、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成员的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联络畅通,随时履行相关监督检查检验职责。
6、局属各有关股应及时将应急处理措施和工作情况报告局应急处理小组办公室。
(二)重大事件二级状态
在三级状态的基础上,做好如下工作:
1、进一步加大与相关食品有关的质量监督工作。
2、组织区域或行业的质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不法行为。发现食品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令生产者、销售者强制回收,并跟踪回收及处理情况。
3、向消费者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消费提示。
4、局属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及时将应急处理情况报告应急处理小组办公室。
5、稽查队、质量股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值班,对相关食品及时查处及时检验。
(三)特大事件一级状态
在二级状态的基础上,做好如下工作:1、责令有关食品生产企业立即停产。
2、对涉嫌有毒食品,必须责令生产者全部追回销毁,并报告市政府、组织各方力量全力以赴追回全部有毒食品。对受害者要取得卫生部门配合,及时进行救治。
3、对相关食品的生产经销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清查,发现涉嫌有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应立即封存,抽样检验,依法查处。
4、立即向社会公布有毒食品的相关情况,动员社会舆论进行广泛宣传,防止有毒食品扩散,避免消费者误用。
5、在特大事件处理期间,应当每天向县政府报告有毒食品清查和进展情况。
6、稽查队24小时专人值班,有关情况随时报告,对大案要案可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直接上报,保证人员随时到位,信息及时流通。
五、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1、质量股发现食品安全项目不合格的,应立即报告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转交稽查队依法查处;我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涉嫌严重安全事故,在依法查处的同时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和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总指挥召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布置任务,提出要求。
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总指挥的要求,调集稽查队、质量股工作人员进行应急工作分队集结。
4、应急工作分队进入预定地区后,应服从统一指挥,迅速使用执法力量和技术力量,开展技术监督执法工作。执法人员要积极配合质检人员,迅速做好调查、抽样和检验工作。
5、质检技术人员抽取样品,应同时抽取三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备份封存,一份留存受检人。质检技术人员应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准确上报应急指挥部。
6、坚决查扣嫌疑食品,防止违法嫌疑人转移嫌疑食品和逃逸。追查已售食品及生产源,做到“五不放过”,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食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清的不放过;制假售假食品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食品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六、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1、确保应急救援过程中的人员、车辆、物质(设备、设施)保障,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分队昼夜集结不得超过40分钟,夜间集结不超过60分钟,确保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3、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服从应急指挥部的安排,在情况需要的时候主动求得公安、安全监察、工商、卫生等部门的协作和支持。
4、做好应急状态下的群众质量投诉接待工作。多为群众举报的案件要认真做好调查、取样、检测和查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5、做好食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加强人民群众的食品质量自我保护意识。
6、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信息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布尚未公开的应刀处理信息。
7、状态等级的确定和解除由应急指挥部决定,县局办公室通知,各有关股要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七、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要求履行报告职责,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二)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股拒不服从局统一指挥,贻误采取应急控制措施时机或者违背应急预案要求拒绝对人员、物资的统一调配的。
(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股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B、《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职责,( C ),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整合、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和食品检验等技术资源的共享。
A、整合执法队伍 B、建立健全以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为主的工作机制
C、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D、成立统一食品检验机构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 C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A、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B、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求
C、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D、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要求
4、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 C )公布食品安全信息,为公众咨询、投诉、举报提供方便;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
A:申请人要求 B:各级政府要求 C、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5、下列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B )。
A、《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C、《河北省食品安全条例》
6、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采集样品、收集相关数据,可以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或者( A )。
A、餐饮服务场所 B、私人住宅 C、家庭餐桌
7、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A)后,办理工商登记。
A、食品生产许可 B、食品流通许可 C、餐饮服务许可 D、工商登记
8、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为(B )。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9、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 C );有发生潜在食品安全事故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A、注销相关许可 B、加强质量抽查频次 C、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10、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并建立(C )。
A、学籍管理制度 B、固定培训机构 C、培训档案
1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 A )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A、甲型 B、乙型 C、丙型 D、丁型
12、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 A );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A、可以继续销售 B、不得继续销售 C、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决定
13、申请人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向承担复检工作的食品检验机构(以下称复检机构)申请复检,应当说明理由.。复检机构名录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共同公布,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B)。
A、需说明结论B、最终检验结论C、供执法机构参考结论D、自行选择结论
14、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进行的抽样检验结论有异议申请复检,复检结论表明食品合格的,复检费用由( C )承担;复检结论表明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
A、食品生产经营者 B、检验机构 C、抽样检验的部门
15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B )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A、24小时内 B、2小时内 C、12小时内
1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B )。
A、食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B、餐饮消费环节监督管理C、食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D、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
17、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B )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A、每半年B、每年C、每二年D、每三年
18、食品检验实行( D )负责制。
A、食品检验机构B、检验人C、质量监督部门D、食品检
验机构与检验人
19、( A )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A、任何组织或个人B、只有食品生产经营者C、仅消费者 D、只有食品企业从业人员
20、( B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A、国家级 B、省级 C、市级 D、县级
21、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 A )。
A、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B、减少检查频次C、吊销许可证D、吊销营业执照
22、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 D )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A、二年 B、三年 C、四年 D、五年
23、食品安全标准是( B )的标准。
A、自愿性B、强制性C、科学性D、民主性
24、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 C )的赔偿金。
A、三倍 B、五倍C、十倍 D、十五倍
25、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订、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的部门是( C )。
A、技术监督部门 B、食品安全委员会C、卫生行政部门 D、食品科研机构
26、食品安全法规定,( A )对当地食品安全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B、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D、各级技术监督部门
27、国家建立( A ),对存在或者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状况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
A、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B、食品安全监督制度C、食品安全抽检制度D、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28、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 B )为依据。
A、国外食品安全标准B、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C、监督检查结果 D、抽样检验结果
29、食品企业直接用于食品生产加工的水必须符合( C )。
A、矿泉水标准要求B、纯净水标准要求C、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D、蒸馏水标准要求
30、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C )。
A、可继续销售 B、可降价销售 C、不能销售 D、可作处理食品销售
3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B )。
A、先承担行政法律责任B、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C、先缴纳罚款、罚金 D、先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32、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C )。
A、本级人民政府报告B、上级人民政府报告 C、卫生行政部门通报D、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D )组织事故责任调查。
A、国务院B、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同C、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 D、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34、食品生产经营中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符合的标准是(C )。
A、对婴幼儿无害 B、对成人无害C、对人体安全、无害 D、对环境无害
35、苯甲酸属于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如某生产厂家也获得了苯甲酸的生产许可证,那么该厂生产的苯甲酸可以在( C )。
A、所有食品品种中使用 B、限定的食品品种中任意使用
C、限定的食品品种中按限量使用 D、所有食品品种中按标准规定的最低限量使用
3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 C )报告。
A、县级质量监督部门B、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C、县级卫生行政部门D、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7、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由( B )统一公布。
A、国务院办公厅B、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C、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D、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38、《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自( C )起施行。
A、2009年12月1日 B.2010年3月10日 C.2010年6月1日
39、在广告中对食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应依照( A )的规定给予处罚。
A、《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40、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前,必须向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获得(A )。
A、食品生产许可 B、食品流通许可C、餐饮服务许可 D、食品卫生许可
41、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采购食品原料时,除需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外,还应查验(A)
A、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B、健康证明C、培训证明 D、法人授权委托书
42、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必须经( C )后方可出厂销售。
A、监督检验合格 B、委托检验合格C、出厂检验合格 D、强制检验合格
43、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标准由( A )确定和修订。
A、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B、国务院质量监督部门C、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D、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4、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A )。
A、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B、出口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C、美国食品安全标准 D、双方约定的标准
为贯彻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认真落实《商务部关于严格做好生猪屠宰监管工作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畜屠宰管理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畜屠宰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肉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确保肉食品质量安全,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结合我区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生猪屠宰和肉食品管理。
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规范肉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是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领导,区生猪屠宰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区商务局合署办公。同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作用。
区商务局(区屠管办)负责全区生猪屠宰管理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打击私屠滥宰综合执法活动;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督办;监督区动检部门对经许可在全区范围内销售的外埠肉食品进行查证验质,对不合格的肉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注水肉食品不予检疫并移交工商、食药监部门处理,对伪造检疫证明的,依法从严处理。
工商分局负责全区流通领域肉食品的管理,重点是加强集贸市场和肉食品批发市场的监管;组织打击流通领域销售非法屠宰、不合格和未经检疫肉食品的综合执法活动;查处无证照经营肉食品的违法行为;在肉食品批发市场设立工商办公室,每日市场交易时间内,现场必须有管理人员值守;监督企业建立肉食品准入、索证索票制度,并定期检查其落实情况;严把市场准入关,上市肉食品必须有一证两章;对销售非法屠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注水及含有害物质的肉食品,坚决予以没收、销毁,并依法对生产、经营者予以查处。
食药监分局负责对全区宾馆、酒楼(店)、学校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等使用肉食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肉食品的行为;监督企业建立肉食品准入、索证索票制度,并定期检查其落实情况。
质监分局负责国家有关肉食品质量标准的实施、监督和宣传;负责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负责肉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和加工肉食品的行为。
区城管局负责取缔肉食品销售占道经营行为;依法及时拆除用于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建(构)筑物。
公安分局支持和协助有关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实施行政行为;为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和整顿市场经营秩序等综合执法活动提供警力支持和安全保障;对拒绝、妨碍执行公务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区财政局负责将生猪屠宰管理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为生猪屠宰管理和综合执法提供经费支持和保障。
二、建立快速信息反馈机制,实行区街联动、条块结合的长效管理体制。
各街办事处要按照食品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内肉食品安全负责。负责巡查本辖区内私屠滥宰情况,并第一时间报告。建立街道、村(社区)两级私屠滥宰信息搜集、报告制度,落实街道城管部门和村(社区)安保队员搜集、获取私屠滥宰信息的职责,对从事生猪私屠滥宰的当事人及房屋出租业主予以劝告和教育。
各街办事处负责制止利用村(社区)集体资产(含集体土地)从事私屠滥宰的行为,并对涉事单位的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要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打击私屠滥宰、销售“白条肉”和经营不合格肉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活动。
加强区屠管办的队伍建设,提高协调、监督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抽调人员组成巡查、执法队伍,以适应当前屠管工作的需要。
进一步完善区生猪屠宰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研究问题,完善运行机制,决策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三、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
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规范肉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相关部门和单位恪尽职责,更要求互通信息,相互协作,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综合施治。
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受理私屠滥宰举报投诉,坚决做到“当日举报,当日查实,三日内依法取缔”。开展经常性巡查,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做到发现苗头,及时打击,果断处置。
集中开展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提高全区放心肉市场占有率。
四、加强市场监管,规范肉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辖区内各类市场销售的肉食品必须是各级定点屠宰厂经严格检疫的合格肉食品,并具备肉食品来源地、数量、检疫检验证明等相关资料,凡不能提供所售肉食品相关证明的,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违者一经发现,视同私宰,由工商部门从严处罚。
对经营肉食品的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工商部门要严格推行业主负责制。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的业主负责对进入本市场销售肉食品的经营者进行管理;负责监督和检查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对非法销售“白条肉”、不合格肉食品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对销售不安全肉食品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经营资格。
五、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意识。
各部门和市场主体要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肉食品安全的宣传,增强企业、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和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其守法经营,自觉抵制私宰肉,杜绝各种违法行为。
增强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在超市、集贸市场设立“动物卫生监督公示牌”,为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和做好肉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与水平,严格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