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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务院办公厅.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EB/OL]..
[4]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11〕49号)[EB/OL]..
[6] 德州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联合课题组.德州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EB/OL]..
[7]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EB/OL]..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建设项目在实现企业自身发展,满足社会需求,促进国家、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必要性;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层次进一步在资源配置、区域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的符合性论证;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的符合性方面进行论证。
2、市场分析。通过对拟建项目的产品(或劳务产出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供需、销售、价格、竞争对手、产能分布的调查研究,建立在科学的市场调查的基础数据上,利用规定的数据处理方法,确定目标市场、市场份额、营销策略和市场风险识别、评估。
3、建设方案。包括产品方案、建设规模、工艺方案、建设标准、设备、厂址、原燃材料供应方案和辅助生产条件的确定。总平面布置和建筑、公用工程、环保、节能、节水措施。
4、投资估算。分项目测算投资、利息和流动资金。
5、融资方案。资金筹措方案、资本金构成、融资成本分析。
6、财务分析。主要预测项目可实现的财务成果、判断项目的财务可行性。
7、经济分析。主要是对现金流量不能真实反映其经济价值的建设项目(如交通运输、水利等项目),从社会经济资源有效配置的角度,对项目的直接和间接经济价值全面识别和分析,分析项目对经济建设所作的贡献和项目消耗的资源的合理性。
8、资源利用效率分析。主要是对高耗能、水、自然资源的项目,分析能源、水、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效率。提出节能降耗的措施。
9、土地利用及移民安装搬迁方案分析。
10、环境影响评价。(环科所做好后引用其结论)
11、社会评价。主要是外部效应大、公众关注度高的项目,必须站在社会和公众的角度,对项目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12、风险分析与不确定分析。
【关键词】规范性;供电工程;规划编制
1 引言
城市供电工程规划虽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城市供电工程规划编制完成后,其供电设施真正赋予实施、用于建设的并不多。其原因一是规划偏离现状,与供电部门电力发展规划、近期建设计划衔接不足,可操作性不强;二是上位规划中的供电设施用地(变电站、高压走廊等)规划无法贯穿到下一阶段规划中,造成用地无法控制、预留,三是编制出的规划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划导则、地方标准不规范,使得编制规划内容不够全面,表达不够准确,建设性指导意义不大。本文提出只有规范地进行供电工程规划的编制,才能真正体现出规划的科学性、经济性、合理性,才具有可操作性;才能为城市电网建设提供依据,才能在城乡发展与建设中起到真正地指导作用。
2 城市供电规划编制阶段
城市规划编制分为 总体规划 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大、中城市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 分区规划 。城市详细规划分为 控制性详细规划 和 修建性详细规划 。相应供电工程规划编制分为城市供电总体规划和供电详细规划。
3 城市供电规划总体编制要求
不同阶段的供电规划有不同的编制要求。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与供电工程规划编制相关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布局合理、资源节约上。城市主要供电基础设施应当确定为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内容。
3.1 城市供电总体规划
编制城市供电总体规划,应当以全国城镇体系、省域城镇体系中的供电规划以及其它上层次法定规划为依据。研究确定总体规划中的重大供电基础设施问题,作为编制规划成果的依据。
3.2 城市供电分区规划
编制城市供电分区规划,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供电规划,对供电基础设施的配置做出进一步的安排,对供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提出指导性要求。
3.3 城市供电控制性详细规划
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中的供电规划,考虑相关供电专项规划的要求,对供电基础设施具体地块的土地利用和建设提出控制指标。
3.4 城市供电修建性详细规划
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供电规划,对供电基础设施所在地块的建设提出具体的安排和设计。
4 供电规划编制内容及深度
依据城市供电规划总体编制要求,结合《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对不同规划阶段的供电工程规划编制的内容分述如下:
4.1 城市供电总体规划
4.1.1 供电总体规划纲要
确定能源的综合目标和保护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提出重大供电基础设施的发展目标。具体内容宜包括:
预测城市规划目标年的用电负荷水平;
确定城市电源、电网布局方案和规划原则;
绘制市域和市区(或市中心区)供电总体规划布局示意图。编写城市总体规划纲要中的供电工程规划要点。
4.1.2 供电总体规划
市域城镇体系供电规划上根据需要,提出与相邻 行政区域 在重大供电基础设施进行协调的建议;确定能源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原则确定市域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中心城区规划上应确定供电发展目标及重大供电设施总体布局,具体内容宜包括:
预测市域和市区(或市中心区)用电负荷;
进行供用电平衡;
确定城市供电电源种类并进行布局;
确定城网供电电压等级;
制定城市电网规划技术原则(供电可靠性要求、容载比、结线原则等);
确定城网中的主网布局及其变电站位置、容量及数量;
确定高压送、配电线路走向及其高压走廊位置;
提出城市规划区内的重大供电基础设施近期建设项目及进度安排;
绘制市域和市区(或市中心区)供电总体规划图。编写供电总体规划说明书、文本。
4.2 城市供电分区规划
确定供电高压线走廊,提出空间形态的保护要求。 确定主要供电 设施 的位置、控制范围和工程干管的线路位置、管径,进行管线综合。
具体内容宜包括:
预测分区规划用电负荷;
落实分区规划中供电电源的容量、数量及位置、用地;
布置分区规划内高压配电网或高、中压配电网;
确定分区规划高、中压供电线路的路径,敷设方式及高压线走廊(或地下电缆通)宽度;
绘制供电分区规划图。编写供电分区规划说明书。
4.3 城市供电详细规划
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供电工程管线位置、通道容量和供电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具体内容宜包括:
4.3.1 控制性详细规划
编制供电控制性详细规划,其内容宜包括:
确定规划区各类建筑的规划用电指标,并进行负荷预测;
确定规划区供电电源的容量、数量及其位置、用地;
布置规划区内中压配电网或中、高压配电网,确定其变电站、开关站的容量、数量、结构型式及位置、用地;
确定规划区内主干电力通道容量;
绘制供电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编写供电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4.3.2 修建性详细规划
编制供电修建性详细规划,其内容宜包括:
估算规划区用电负荷;
确定规划区供电电源点的数量、容量及位置、用地面积(或建筑面积);
布置规划区的中、低压配电网及其开关站、10kV公用配电所的容量、数量、结构型式及位置、用地面积(或建筑面积);
确定规划区的中、低压配电线路的路径、敷设方式、线路型号及导线截面;
进行投资估算(也可根据工程需要仅进行工程量统计)。
5 城市供电规划成果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对各阶段规划成果均有明确的要求,供电工程规划成果主要体现在几个以下方面:
5.1 城市供电总体规划
城市供电总体规划纲要成果包括纲要文本、说明、相应的图纸,当供电工程规划有专题研究时还需出研究报告。
城市供电总体规划的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及附件(说明、研究报告和基础资料等),在规划文本中应当明确表述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5.2 城市供电分区规划
供电分区规划的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图件,以及包括相应说明的附件。
5.3 城市供电详细规划
供电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规划说明、基础资料收入附件。
供电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应当包括规划说明书、图纸。
5.4 城市供电规划文本中的强制性内容
在编制城乡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其中成果包含有文本部分,依据《城乡规划法》、《黄线管理办法》,供电基础设施应为强制性内容。供电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发电厂、区域变电站、市区变电站、高压线走廊等。
6 规范性编制城市供电工程规划
规范性编制城市供电工程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区域统筹、合理布局、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按照各阶段供电工程规划的相关编制要求、编制内容、深度要求,结合相关导则、上位规划;解读区域发展规划,城市发展规划,城市功能定位、用地布局、产业布局、发展规模等城市规划相关资料;结合城市电力发展规划、近期电力建设计划等进行。
7 结语
规范性编制城市供电工程规划使得供电基础设施(发电厂、变电站、高压走廊、地下电力通道等)布局贯穿到各规划阶段,最终使供电基础设施用地得以预留、控制。只有规范地进行供电工程规划的编制,才能真正体现出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规划成果才具有可操作性。才能为建设出网络坚强、结构合理、安全可靠、运行灵活、节能环保、经济高效的城市电网提供依据,才能在城乡发展与建设中起到真正地指导作用。
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3]《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现将市国土局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请示》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国土局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委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管理办法》(1998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我市土地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请示如下:
一、取消零星审批、协议出让经营性土地的供地方式
文中所称经营性用地指商品房(含住宅、写字楼、商铺)、宾馆和高级娱乐设施的用地,不包括福利房和工业厂房用地。
(一)从1998年8月1日开始,坚决取消经营性用地零星批地的审批方式(规划特殊要求需加征、补征的除外)。对新增的经营性土地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实行公开招标拍卖出让制度。
(二)凡在1998年8月1日之前经市用地会批出的经营性土地,已发出《建设用地通知书》的,可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穗府〖1992〗94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手续;已超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又未到市国土局房管局办理《建设用地通知书》的,停止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二、限制未办出让手续的非经营性土地通过加改名、延期等手续进入经营性土地市场
(一)建设、规划、国土、工商和外经等管理部门应停办行政、企事业单位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加名合作从事房地产经营业务的相应手续。
(二)对过去行政划拨的用地(包括非农建设用地和城镇存量土地),若已纳入当年经营性土地供应计划,且符合城市规划的,可允许改变用途进行经营性房地产开发,但应由市政府先收回土地使用权,再进行公开招标拍卖出让。拍卖所得的部分收入,合理补偿给原用地单位。
(三)在企业改制中,利用企业现有的划拨用地,支持企业解困的;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不拆改建原有建筑,仅变更用途或业权人的,经市政府批准可办理用地变更手续;二是划出部分或全部土地从事经营性房地产的,则应纳入公开招标、拍卖范围,土地收益可部分合理返回原企业,如属市政府批准的解困转制企业,及按规划要求需搬出城区的污染厂,则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原规定的56%返还给企业,专项用于解困转制。
(四)对已开始进行征地拆迁但未缴地价的过期用地,或未完成征地拆迁但已缴地价的过期用地,经国土部门核实,其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已完成30%以上的,准予用地延期一次,时间为1年。再次过期则依法收回。
(五)对未开始征地拆迁的用地红线,取消办理用地延期,由市政府依法收回。
三、妥善处理原出让的建设用地
对原已出让的建设用地,经规划部门报市用地会议批准改变用地性质、加征用地完善项目的,可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办手续,进行用地变更登记后,换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不需再招标、拍卖。
对部队的空闲地,如已领取中国土地管理局《军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许可证》的,可按原审批办法继续办理用地手续。
四、新增的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实行公开招标拍卖
根据《广东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管理办法》,抓紧制定《广州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管理办法》。市政府征地办(市土地开发中心)统一负责土地的公开招标、拍卖出让工作,其中400亩以下的土地,由区土地开发中心负责招标、拍卖出让的前期征地拆迁工作。
五、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指标
全市土地年度供应计划由市计委、市国土局房管局根据国家、省、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制定。国土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和我市房地产一、二、三级市场协调发展的需要,兼顾考虑市场的需求情况,制定年度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公开招标、拍卖出让计划,在每年年底前报市政府审批,以达到控制用地总量、有利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目的。年度公开招标、拍卖计划于每年第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市规划部门应预先做好规划设计要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工作。市国土管理部门应会同市建设、规划、财政、计划等有关部门,按计划要求和各自的职责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六、依法收回闲置土地
对过去批出和新批出但过期未用的土地予以注销用地批文;对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一年以上未满两年的闲置土地征收闲置费;对超过两年未开发的土地,依法予以收回。收回的闲置土地统一实行公开招标、拍卖出让或由政府调整使用。
七、依照法律程序审批土地
对于按国家、省的规定,不必经公开招标、拍卖程度而申请用地的,其审批程序是:
(一)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阶段,国土部门应从保护耕地、合理用地和节约用地以及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角度,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预审,预审意见作为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规划选址定点的必要依据。
(二)用地单位申请建设用地时,必须同时向国土部门、城市规划部门报送申请用地报告及其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的计划文书、有关投资文件等。
(三)国土部门、城市规划部门分别把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和规划选址意见,在市用地会议召开前10天提交用地审批小组成员。
(四)市用地审批小组会议由分管副市长主持,市建委、规划局、国土局房管局各派分管领导参加。市用地审批小组会议对用地申请的规划定点和适用数量实行综合审核,一次定案批准。
(五)市规划局根据用地审批小组会议批准意见,向申请用地单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时抄送市国土局房管局。市国土局房管局在15天内发出《建设用地通知书》。
第一章 总论总论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首要部分,要综合叙述研究报告中各部分的主要问题和研究结论,并对项目的可行与否提出最终建议,为可行性研究的审批提供方便。
一、项目背景
(一)项目名称
(二)建设性质:指新建或改扩建
(三)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所有制形式
(四)项目拟建设地点
(五)承担可行性研究的单位及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六)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支持该项目的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包括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发展产业经营的有关方针政策,我市本项目所属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城市规划的要求,自治区对项目建议书的审定意见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要引用相关法规、政策、规划的目录和文号。
(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范围
(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原则
(九)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概况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项目发展及可行性研究工作概况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
在可行性研究中,对项目的产品销售、原料供应、生产规模、厂址(建设地址)、技术方案、资金总额及筹措、项目的财务效益和国民经济、社会效益等重大问题,都应得出明确的结论。可行性研究结论包括。
(一)市场预测和项目建设规模
(二)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或供水、供暖方式)
(三)厂址(建设地址)
(四)项目工程技术方案
(五)环境保护
(六)项目建成后的组织及劳动定员
(七)项目建设进度
(八)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九)项目财务和经济评价
(十)项目综合评价结论
1、综合评价: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环境评价等。
2、论证结论
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在总论部分中,可将研究报告中各部分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汇总,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使审批和决策者对项目全貌有一个综合了解。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对可行性研究中提出项目的主要问题进行说明并提出解决的建议。
第二章 项目背景及必要性这一部分主要应说明项目的发起过程,提出的理由,前期工作的发展过程,投资者的意向,投资的必要性等可行性研究的工作基础。为此,需将项目的提出背景与发展概况作系统叙述,说明项目提出的背景,投资理由,在可行性研究前已经进行的工作情况及其成果,重要问题的决策和决策过程等情况。在叙述项目发展概况的同时,应能清楚地提出本项目可行性研究的重点和问题。
一、项目提出的背景:
阐述项目提出的理由和主要依据,如国家和地区产业政策、行业规划、投资方向、市场因素,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和决定等。
二、项目发展概况
项目发展概况是指项目在可行性研究前所进行的工作情况,包括:
(一)已进行的调查研究项目及成果
(二)实验、试制工作(项目)情况
(三)建设地址初勘和初步测量工作情况
(四)项目建议书的编制、提出及审批过程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目的意义:
分析阐述项目建设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开发利用农业资源,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增强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企业效益,发展城市建设,促进我市经济建设等方面产生的积极作用及社会效益。
第三章 建设条件一、项目区概况
1、地理位置及区域范围
2、自然资源状况:包括水文、气象、土壤、河流水系等。
3、社会经济条件
4、基础设施
5、社会经济状况(农业):包括耕地面积、农村人口及农业劳动力,项目所在市产业结构、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收入情况等。
6、项目关联产业的发展现状:产前、产中、产后的发展现状(农业)。
7、项目建设地点选择:按照影响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投资等方面做对比分析比较,选择建设地点。
8、环境条件分析
9、各种费用比较
10、地形、地貌、地质的比较
二、项目实施的有利条件
1、政策环境
2、资源优势
3、市场优势
4、基础设施条件:包括给排水、供暖、供电、交通、效能、运输、通讯、能源及市场建设状况等。
三、主要障碍因素及解决方案
第四章 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属工农业和经营性项目)
一、建设单位概况:发展历程、现有产品类型,主营业务,企业制度,管理模式,人员结构等。
二、研发能力:企业自身及其技术信托单位的科研开发能力。
三、企业财务状况: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银行信用等级等。
第五章 市场分析与销售方案(属工农业和经营性项目)
一、市场分析
1、产品市场供求现状:国内外市场相关产品的供求状况。重点调查目前国内同行企业的布局及生产销售情况。
2、产品市场前景分析:分析预测项目产品未来的市场需求量及本企业的竞争优势和所占市场份额。
3、项目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项目产品成本、价格、行业标准、质量要求和项目产品供需对同类产品价格变化的影响程度等。
二、产品生产及销售方案
根据市场前景分析,提出项目产品的市场定位、生产规模、预期销售目标。
三、销售策略和营销模式
四、销售队伍和销售网络建设
第六章 项目建设方案一、建设任务和规模
二、项目规划和布局
三、生产技术方案及工艺流程
四、项目建设标准和具体建设内容
凡由本项目投资的所有单项工程、配套工程均属项目组成的范围。
1、建设标准
项目产品技术参数、工艺流程、主要工艺设备选择、主要原材料消耗指标等。
2、总平面布置
3、占地面积及分析
4、土建工程
(1)主要建、构筑物的建筑特征及结构设计
(2)特殊基础工程设计
(3)建筑材料
(4)附属设施
(5)绿化
(6)其他
5、其他工程
(1)给排水工程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准确把握“东扩西展、南升北拓、拉开框架、扩展规模”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1355”发展战略、建设*都市经济圈以及“科学规划、统筹城乡、适度超前、体现特色、合理布局、完善功能、提升形象、协调发展”的新要求,高水平做好我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原则。以优化城市环境为重点,高度重视人居环境规划建设,改善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创造一个适宜创业发展和宜人的生活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二)坚持合理用地、集约发展的原则。注重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最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开发经营的综合效益,在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坚持集约和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
(三)坚持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原则。增强城市辐射功能,加强城市与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联系,推进区域内基础设施相互配套、协调衔接和共建共享,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建设西部区域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要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逐步构建以*为中心,以卫星城市、周边城市为支撑的都市圈和城市群。
(四)坚持学科融合、技术支撑的原则。加强多学科融合,使总体规划体现经济、社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等重要内容。规划编制中要充分应用数字信息技术,并建设统一共享的规划管理信息平台,服务政府的科学决策。
三、规划内容
(一)规划成果
本次总体规划修编成果包括五个部分:
1.《*城市发展战略规划》
2.《*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
3.《*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4.《*市综合交通规划》
5.《专题研究报告》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1-2030年,同时考虑远景规划构想。
(三)规划范围
规划分别在市行政市域、城市规划区及中心城区三个层次按国家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城市规划区拟定为东起榆中高崖镇,西至吐鲁沟,南起兴隆山、阿干镇,北到永登秦王川,规划区总面积约700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范围拟定为东起定远、金崖,西至河口南地区,南起皋兰山南麓,北到青什、沙中片区,规划面积约1000平方公里。另外将中川航空港、红古区海石湾镇、夏官营地区作为独立区域纳入城市规划统一管理。规划专题研究兼顾市域与周边城市的协调。
(四)工作深度
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总报告、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均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总体规划的内容深度要求进行编制,涉及远景空间发展控制的内容在1:10万—1:5万比例的地形图上进行落实。
(五)规划工作技术路线
1.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五个统筹”要求,突出规划重点和有限目标的技术工作原则。吸收本轮全国大中型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经验教训,从全市城市发展与规划管理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作为切入点,以提高规划成果的实用性和适应性为目标。
2.在对城市现状问题进行详细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加强对城市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的专题研究,协调区域与城市发展的关系,进一步论证城市发展定位与规模,调整和优化城市用地布局,理顺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突出城市总体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统筹安排城市建设时序,强化城市规划的实施机制。
3.借鉴国内外城市规划新的理论与方法,借用经济分析、景观生态分析、环境评估、历史人文价值分析与行政管理学等技术手段,增强本次规划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总体规划对下一层次规划的指导作用。
4.为了对总体规划基础条件和部分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为总体规划提供背景预测和前景方案,邀请国内有关研究机构进行专题研究,补充规划工作组的技术力量,开拓规划组的工作思路。
5.重视规划的公众参与,规划成果分阶段进行公众咨询,征求不同社会团体和市民意见,并在互联网上开展《*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城市建设建议》市民意向调查。
(六)规划层次及主要内容
1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1.1从宏观发展研究背景出发,分析新形势下我市面临的发展机遇与挑战,明确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应承担的新角色。
1.2分析*在不同区域层面的发展基础和条件,确定*的区域定位和职能,明确未来发展目标。针对发展目标和存在的差距,提出城市空间发展战略。
1.3深入研究城乡协调发展、城市空间布局结构、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综合交通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文化继承等重大问题,进行城市空间发展的多方案比较,提出城市空间发展的具体策略和实施时序,构建未来城市空间发展框架。
2重要专题研究
2.1区域研究:国家和区域新发展格局下*的区域关系和定位研究。
2.2空间研究:城市空间北拓战略对*空间格局的影响及北部地区空间发展模式研究。
2.3资源环境前提研究:城市资源环境综合承载力(水、大气、生态、土地等)研究。
2.4实施评价: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及国内外相关经验对*城市发展的启示。
2.5气象研究:气象对城市总体规划布局的影响研究。
2.6产业研究:城市产业发展与城市空间发展的相关性研究。
2.7城市规模研究:城市发展规模研究。
2.8工程地质调查研究:建设工程地质调查与研究。
2.9防汛标准研究:黄河*市区段二百年一遇防洪标准研究。
3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3.1结合全国及西部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确定*的区域地位,明确区位协调发展的规划思路。
3.2结合全省和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分析市域内城镇发展的条件、优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
3.3明确市域城乡统筹的发展战略。对市域中心城市与相邻行政区域在空间发展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进行协调的建议。
3.4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
3.5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使城镇化与工业化、现代化的进程相协调。
3.6提出市域城镇体系的发展目标和各类城镇的职能分工、发展规模、空间布局和建设标准,提出重点城镇的发展定位、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控制范围,探索特色鲜明的城镇发展结构。
3.7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原则确定市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垃圾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重要社会服务设施,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布局;明确重要基础设施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城镇间的空间协调发展规划。
3.8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资源管理的需要划定城市规划区。
3.9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建议。
4城市总体规划
4.1分析城市发展条件和制约因素,提出城市发展目标,分析论证城市职能,确定城市性质。
4.2预测规划期内城市人口规模。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建设用地范围,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提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人口容量等)。
4.3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
4.4确定交通发展战略、城市交通结构和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布局,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以及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安排城市主次干道的走向、断面,确定主要广场和停车场的位置、容量。
4.5确定市级和区级中心的位置和规模,提出主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4.6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划定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确定绿线控制措施。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划定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和管理措施,确定岸线使用原则。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紫线),确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
4.7进行城市景观风貌和城市特色研究,在总体层次上研究景观风貌特点,确定特色风貌保护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
4.8研究住房需求,确定住房政策、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重点确定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等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标准。
4.9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给水、排水、供电、电信、燃气、供热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划定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
4.10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提出污染控制与管理措施,确定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
4.11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
4.12划定旧区范围,确定旧区更新、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改善旧城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和要求。
4.13综合协调市区与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确定村镇发展与控制的原则和措施,确定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的村庄,提出村镇建设控制标准,划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绿色空间。
4.14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建设方针,确定地下空间利用的范围目标及措施。
4.15确定空间发展时序,明确近期建设目标和内容,对城市远景发展作出轮廓性的规划构想,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
5综合交通规划
5.1交通调查和分析模型建立
5.1.1进行全市的居民出行调查、典型路段交叉口的交通流量调查、停车场系统的特征调查、公共交通客流调查、大型就业商业设施吸引人流调查等多项系统的交通调查内容的选择和实施。
5.1.2在交通调查和数据资料分析基础上,标定和建立与现状土地利用及交通出行特征相吻合的交通模型。以规划土地利用分析为依据,充分研究城市发展目标和城市交通需求特点,建立规划特征年的定量化交通分析模型,为综合交通规划编制的各个层次、不同发展方案的比较等提供分析、测试及评价的数据基础。
5.1.3依托交通需求分析模型的建立,以现状及规划土地利用为依据,分析现状交通出行及分布的基本特征,预测未来不同阶段城市交通需求,分析交通出行变化的趋势特点,测试和评价不同规划策略及方案的交通运输效果,提供整个交通规划编制的数据分析基础。
5.2现状问题诊断和发展趋势分析
5.2.1从目前城市交通供需特征、城市土地利用和交通关系、交通系统服务水平等各个方面,对我市城市交通的现状进行详细的分析评价,准确把握当前城市交通的主要问题,寻找产生此问题的原因。
5.2.2从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空间布局的转变、机动化的趋势、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等各个方面,对未来城市交通发展趋势以及将会面临的挑战进行分析判断,为各项规划方案的提出奠定基础。
5.3交通战略规划
5.3.1分析城市交通政策趋势和供需特征趋势,总结借鉴相关发展经验,提出适宜我市特点的城市交通发展方向。
5.3.2确定城市交通发展模式,提出各交通系统发展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确定城市重要交通系统规划组织与布局原则。
5.3.3确定区域综合交通系统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制定各对外交通方式与城市协调发展的原则;优化城市对外交通系统发展方案。
5.3.4提出城市骨干运输系统构建的原则与目标;提出并分析评价骨架运输网络方案;确定城市骨干运输方案的布局。
5.3.5确定城市综合交通发展总目标和各交通系统的基本目标;提出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发展战略及应对策略;提出城市交通发展重要政策建议和实施保障策略。
5.4区域交通系统规划
5.4.1确定各等级对外公路系统布局方案,对外公路与城市骨干道路系统的衔接规划,确定对外道路的出入口位置,并测算其用地规模,确定长途客运枢纽站的布局及其用地范围。
5.4.2确定铁路客货运场站布局及功能定位,控制铁路走廊及其与城市道路交叉的用地,规划组织铁路客货运枢纽的集散系统。
5.4.3协调航空机场的规划,确定机场衔接系统规划。
5.4.4确定黄河航运等级及航运设施规划。
5.5道路系统规划
5.5.1确定整体道路网格局及骨干道路布局,结合城市用地进行道路网优化并提出远景路网拓展构想。
5.5.2提出道路交通组织方案。
5.5.3提出道路红线、标准横断面形式建议,提出道路网规划控制指标,确定交叉口类型与用地规模,对城市关键界面和主通道进行规划控制。确定重要桥梁、立体交叉位置。
5.6公共交通系统规划(含轨道)
5.6.1确定公交运输方式及系统构成,提出整体发展框架和策略,明确各系统的功能定位与规划目标。
5.6.2研究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快速公交系统服务系统,提出客运走廊通道的规划及用地控制建议,确定地铁、轻轨线路。
5.6.3确定常规公交的功能层次和运输组织模式,提出发展目标和规划指标,对其骨干系统进行布局并提出控制建议。
5.6.4确定公交枢纽的等级及功能,提出重要枢纽的布局及用地规模。
5.6.5确定公共客运交通、公交线路线网、站场分布。
5.6.6其他客运系统规划(包括步行、自行车及出租汽车发展规划)。
5.7停车系统规划
5.7.1预测停车需求
5.7.2确定停车发展政策及分区停车供应策略。
5.7.3确定公共社会停车场布局与规模。
5.7.4提出配建停车指标调整方向与建议。
5.8城市步行和自行车系统规划
5.8.1明确城市步行系统的功能定位,针对城市不同区域和不同用地性质提出相应步行系统的规划标准,确定城市步行系统网络规划方案。
5.8.2研究城市自行车系统未来的发展趋势,明确城市自行车系统的功能定位,提出城市自行车系统的规划标准,确定城市自行车系网络规划方案。
5.9物流及货运集散规划
5.9.1组织区域内外多方式、一体化物流集疏运通道。
5.9.2合理配置和布局城市物流中心。
5.9.3进行主要物流园区的货运集散道路规划。
5.10近期建设规划及城市交通政策和措施建议
5.10.1依据城市发展目标,确定各分期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策略。
5.10.2确定城市交通系统近期建设项目规划。
5.10.3提出缓解中心区和重要节点交通矛盾的策略。
四、组织框架与运作机制
(一)组织框架
成立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组织协调本次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1.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规划修编的领导工作,对规划修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和决策。领导小组第一组长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由市长担任,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相关部门组成。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负责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报批、宣传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规划局局长担任,同时抽调部分技术人员充实修编办公室力量。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每3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也可由组长临时召集。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在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下,积极配合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
(二)运作机制
1.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分工。在规划修编工作中,市规划局组织专题研究和规划的编制、评审、审查、报批工作。市委政研室、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国土局、市建管委、市房产局、市交通局、市园林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人防办、市地震局、*燃化集团、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南北两山指挥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牧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局、市文物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法制办、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并协助开展相关专题的研究工作。
2.各专项规划的主管部门对三版总规各项专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提出新版总规中专项规划的目标和要求,报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
(1)给水、排水、供热、防洪、抗震工程规划及道路桥梁实施情况总结由市建管委负责;
(2)供电工程规划由市供电公司负责;
(3)燃气工程规划由*燃化集团负责;
(4)电讯工程规划由市电信局负责;
(5)南北两山生态规划由市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指挥部负责;
(6)园林绿化规划由市园林局负责;
(7)环境保护规划由市环保局负责;
(8)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人防规划由市人防办负责;
(9)消防规划由市消防支队负责;
(10)铁路专项规划由*铁路局负责;
(11)公路专项及水运规划由市交通局负责;
(12)航空专项规划由甘肃机场建设集团负责;
(13)住房规划由市房产局负责;
(14)环卫设施专项规划由市执法局负责;
(15)商业网点专项规划由市商务局负责;
(16)教育设施专项规划由市教育局负责;
(17)体育设施专项规划由市体育局负责;
(18)文物保护专项规划由市文物局负责;
(19)医疗卫生专项规划由市卫生局负责;
(20)旅游专项规划由市旅游局负责;
(21)邮政专项规划由市邮政局负责;
(22)广播电视专项规划由市广播电视局负责;
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待总规批准后,由各专业部门组织编制并按程序报批。
(三)委托规划编制单位
根据市上关于修编总体规划选择国内权威编制单位的要求,考虑到我市的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本次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编制,*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予以配合。
(四)专家咨询与公众参与机制
以市政府的名义,邀请国内著名专家担任总体规划修编专家顾问,实现专家领衔,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如邀请曾在*工作过的原建设部副部长宋春华同志,原建设部规划司助理巡视员、全国市长培训中心副主任任致远同志任技术顾问。对涉及城市发展的重大策略问题采用专题研究方式,由相关领域的资深专家领衔担任专题负责人。专题研究、纲要和规划成果的编制均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确保政府决策的科学性。
在总体规划报送审批前,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手段,采用咨询、交流、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各方意见,促进公众对总体规划修编的参与。
五、进度安排
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共分六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
编制工作方案,征求专家及各相关部门意见,确定研究专题和责任单位;征求省政府和国家建设部意见,完成申请报告;成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编制单位,召开修编工作动员会;完成现状调查的准备工作,并启动上一版总体规划评估总结和现状调查工作。
(二)现状调查阶段(一个月)
通过现状调研、资料收集和部门访谈,完成对土地利用现状、专项规划等现状情况调查,形成《*市城市现状调查报告》;建立总体规划现状调查数据库。
(三)专题研究与发展战略研究阶段(两个月)
1.专题研究
针对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九项研究,形成以下成果:
《国家和区域新发展格局下*的区域关系和定位研究报告》
《城市空间北拓战略对*空间格局的影响及北部地区空间发展模式研究报告》
《*市城市资源环境综合承载力(水、大气、生态、土地等)研究报告》
《*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及国内外相关经验对*城市发展的启示》
《*城市气象对城市总体规划布局的影响研究报告》
《*城市产业发展与城市空间发展的相关性研究报告》
《*城市发展规模研究报告》
《*建设工程地质调查与研究报告》
《黄河*市区段二百年一遇防洪标准研究报告》
2.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主要从宏观发展研究背景出发,论证新形势下*发展条件与机遇、城市发展阶段性目标、城乡协调发展策略、城市空间布局结构、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综合交通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文化继承等重大问题,提出*的城市发展战略和总体目标,进一步明确城市功能性质,科学预测城市发展规模,做好以*都市圈为主体的区域发展协调工作,并针对人居环境、经济产业、交通、生态和基础设施等重大问题的发展布局进行科学合理的统筹安排,构建适应城市长远发展的空间格局。在此基础上形成《*2030: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报市政府批准。
(四)总体规划纲要阶段(七个月)
完成《*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1-2030)》编制,完成专家评审并修改后,上报市政府、市人大、省政府、国家建设部审议、审查。
(五)总体规划成果编制阶段(三个月)
完成《*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成果编制,专家评审及成果修改。
(六)总体规划成果报审阶段
上报市政府、市人大、省政府;修改完善后上报国家建设部、国务院审批;完成《*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统一信息平台》;宣传。
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分工
省、市各职能单位、各驻兰单位结合自身职能,提供本部门相关现状资料和专项规划成果,根据资料清单,形成书面文件(或电子文件)提交市规划局汇总并配合规划局组织有关专题讨论会,协助完成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共同参与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纲要、规划成果及其实施政策的制定、讨论和审议,并配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报审协调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总体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审查、报批、宣传等各项具体工作。
市委政研室、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负责提供关于市委、市政府重大问题的研究报告及政策文件;协助开展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城镇体系、村庄发展等专项研究及规划工作。
市发改委:提供全市经济发展主要指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规划,高新技术产业及工业、农业及交通、能源等基础产业的发展战略,现代服务业、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规划等资料。协助开展产业发展与布局专题研究工作;协助总体规划报审过程中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市经委:负责提供全市经济发展、工交行业经济运行、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等发展现状及产业发展规划,提供工业招商引资现状情况及重大工业项目安排情况;协助开展产业发展与布局专题研究工作,协助总体规划报审过程中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市国土局:负责提供土地利用、城市用地扩展条件,现状城市土地价格的级差分布状况,其它国土的专项规划等资料,并配合编制调研工作;协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技术问题;协助总体规划报审过程中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市建管委:负责提供我市历年建设的基本情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规划等;提供河、洪道综合整治工程资料及“防洪、防汛、防灾”工程资料;给水、排水、供热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基础资料和各专项发展规划,协助开展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给水、排水、供热、村庄发展、河湖水系、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防洪、防汛、抗震等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等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
市房产局:负责提供各类房屋及房地产最新调查现状数据、布局结构及每年增长情况,城市住宅及各类用房需求预测,“十一五”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等资料,并配合编制调研工作;协助开展住房建设与社区发展相关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提供我市各类交通设施、码头现状资料及发展规划;参与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纲要、规划成果及其实施政策的制定;协助开展全市综合交通发展战略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协助开展综合交通专题研究工作,协助总体规划报审过程中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市园林局:负责提供我市城市绿化系统的基础资料和专项发展规划;协助开展绿地系统、河湖水系等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提供我市环境质量报告、生态环境建设及城市环境治理发展目标、发展规划资料,影响城市环境质量的有害因素的分布及危害情况,重大环保项目安排;协助开展生态环境与城市增长边界、河湖水系等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协助总体规划报审过程中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提供我市水资源利用综合报告、水利发展规划、水源规划及防洪体系规划设想;协助开展河湖水系、综合防灾等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协助总体规划报审过程中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提供环卫事业及环卫设施、城市广告等市容发展的现状基础资料和发展规划;协助开展环卫设施布局、市容广告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
市人防办:负责提供我市人防工程现状资料及发展规划;协助开展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等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
市地震局:负责提供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情况现状资料及防震减灾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协助开展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等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
*燃化集团:负责提供我市燃气工程现状资料及发展规划;协助开展燃气工程专项规划工作。
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负责提供我市城中村现状资料、改造情况及改造规划;协助开展城中村改造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
市财政局:制定促进总体规划编制与实施的财政政策;落实规划编制经费;协助开展城市规划经济分析专题研究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提供我市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工商物流园区、配送中心、批发市场、零售网点、商业特色街等商业网点发展现状及发展规划,提供我市对外经贸发展现状资料及发展规划;提供各产业行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规划;协助开展产业发展与布局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协助总体规划报审及上报过程中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市招商局:负责提供我市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情况和规划,提供三资企业、出口加工区、海关报关统计等现状资料,协助开展产业发展与布局等相关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提供市域及各县区人口现状情况(包括总人口、户籍人口、暂住人口),公安部门主管重要设施,全市城市交通现状,交通管理设施,近十年分年度车辆保有量;协助开展人口现状及预测、综合交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等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协助总体规划报审过程中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提供1996年至2006年全市各县区分类详细统计数据;协助开展总体规划的人口现状及预测的研究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提供林业发展现状资料及发展规划;协助开展生态环境、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等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
市南北两山绿化指挥部:负责提供南北两山绿化现状资料及发展规划;协助开展生态环境、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等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提供我市教育事业及教育设施现状资料和发展规划;协助开展公共服务设施(教育设施)布局相关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提供我市科技发展现状资料及发展规划;协助总体规划报审过程中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市农牧局:负责提供农业、农村发展现状资料及发展规划;协助开展村庄发展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本市劳动力资源现状资料及就业状况资料,就业培训计划及发展战略。
市文化局:负责提供我市文化事业及文化设施现状资料和发展规划;协助开展公共服务设施、文化设施布局相关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
市文物局:负责提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文化保护发展目标、发展规划,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现状历史文化资源及保护要求状况及附图;对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的意见,协助总体规划报审过程中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提供我市卫生事业及卫生设施现状资料和发展规划;协助开展公共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布局相关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
市计生委:负责提供我市人口发展规划;协助开展总体规划的人口现状及预测的研究工作,协助总体规划报审过程中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市体育局:负责提供我市体育事业及体育设施现状资料和发展规划;协助开展公共服务设施(体育设施)布局相关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提供旅游服务设施现状资料及发展规划;协助开展公共服务设施(旅游服务设施)布局相关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协助总体规划报审过程中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市法制办:提出对本次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制定保障总体规划实施的法规政策。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我市相关气象资料;协助开展生态环境、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等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
*军区作战部:协助提供发展需求及空间管制需求,协助总体规划上报审批过程中与上级军事管理部门的协调。
*铁路局:负责提供铁路交通现状及发展规划;协助开展综合交通(铁路)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和总体规划上报审批过程中与上级铁路部门的协调工作。
黄河水利委员会上游水文水资源局:负责提供黄河水系现状资料及发展规划;协助开展黄河有关规划专题研究工作。
甘肃机场集团:负责提供机场现状资料及发展规划;协助开展综合交通(机场)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工作,协助总体规划报审过程中与上级民航部门的协调工作。
省、市电力公司:负责提供本行业的现状资料及产业发展目标、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协助完成能源需求研究和能源供应规划。
关键词:低碳理念城市规划体系框架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国内外研究及发展动态
和其它泛泛而谈的规划理念不同,低碳城市的研究必须建立在科学合理的量化分析基础之上,“碳审计”技术就成为低碳导向城市规划与设计的关键支撑。1997年《京都议定书》通过后,西方发达国家的主要城市即己开始城市碳足迹和碳排放的研究。2003年英国在政府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首先提出了“低碳经济”一词,之后通过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计划,进一步将碳减排目标向社区和邻里尺度分解。同时,相关的城市规划与设计分析工具,也将气候影响因子和碳排放指标考虑进来,通过多部门合作,建立具体而完备的地方性建筑、基础设施以及社会经济等方面数据的共享平台,借助地理信息系统来管理和分析本地化动态信息,以形成对发展政策的技术支撑(邱红、林姚宇,2012)。2007年诺贝尔奖获得者MarilynBrown教授所提交的BrookingsInstitution研究报告针对美国200个都会区的碳足迹,提出城市碳足迹研究的方法论,对低碳城市研究有很大参考价值。美洲发展银行的Magalhaes(2009)等认为城市形态影响了城市的能源消费模式,城市空间结构和街区结构、大小、密度,以及土地利用模式、交通模式等均影响了城市的碳足迹,并通过对巴西首都Brazilia和东南部的Curitiba两个城市燃料消耗量的对比研究,验证了低密度开发的Brazilia相较于适度密度开发的Curitiba,在城市运行过程中消耗了更多的能量。日本学者Harashina(2009)通过对比东京大都市区与纽约都市区的城市空间结构,认为低碳的城市结构应是多核心的。美国佐治亚理工大学的杨沛儒教授等(Yang,2011)则在澳门填海区低碳城市建设的研究中,采取自上而下的系统输入输出(input一output)研究方法(即Brown教授所应用的估计碳排放在区域发展中的总量)和自下而上的空间分析方法,探讨城市内部空间结构(intemalstructure)包括密度及空间形态以及碳排放的关系。目的在于让碳足迹的分析落实到城区及街廓尺度,提供了一个可以应用于城市规划所关注的密度、开发形态及生态绩效的评估等关保等的操作方法。
关于低(零)碳社区(城市)的实践,全球己经有部分成功案例,如1980年竣工的丹麦Beder的太阳和风社区,是由居民自发组织建设的公共住宅社区,以太阳能和风能作为主要能源。再如英国伦敦南郊的BeddingtonzeroEne oevelopment,占地1.65hmZ,将众多节能减排的措施集中于一个小生态社区中,切实有效地减少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
与之相比,国内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均处于起步阶段。寇有观(2010)认为在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即需对城市形态、土地利用、交通体系进行整体研究,并针对不同地区在功能、开发强度、建筑和空间形态方面的差异,提出各地区在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一方面实施减少碳排放、增加碳汇的规划设计对策。顾朝林等(2008)认为低碳城市规划理论研究重点在于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低碳城市规划框架,揭示中国低碳城市规划建设、低碳城市生活方式、低碳城市运行系统之间的祸合关系。潘海啸等(2008)认为低碳城市目标下的城市规划应坚持5个导向原则:POD>BOD>TOD>XOD>COD,即步行导向发展>自行车导向发展>公共交通导向发展>形象导向发展>小汽车导向发展,低碳目标下的区域规划应采用“轨道或区域公共交通导向的走廊式发展模式”,且强调区域公交网络与区域空间布局模式相适应。
目前国内低碳城市规划的实践,较有代表性的有天津中新生态城、上海临港新城(上海首批八个低碳发展实践区之一)、曹妃甸开发区低碳发展战略等。天津中新生态城规划总结了生态型规划步骤,即指标体系建立一定位与产业选择规模确定一空间布局理念与模式确立一整套配套政策制订,从自然生态格局、用地布局模式、绿色交通理念、生态社区模式、文化保护理念、水资源利用理念和能源利用理念等七个方面总结生态型空间布局理念与模式(杨保军等,2008)。临港新城从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两个层面研究低碳城市形态和土地利用空间规划策略,并提出低碳城市能源和产业规划设想。在总体规划层面,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构建紧凑式城市空间格局,建设绿色交通等。曹妃甸开发区则基于碳足迹计算提出了包含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减排、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开发区低碳发展战略。
总体而言,我国的低碳城市规划主要还停留在理念和定性分析的阶段,缺乏详实的地方性基础数据,也缺少将“碳审计”技术融入城市规划与设计程序中的经验,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也未就低碳城市规划的实施提出具体方法。
2基于我国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的低碳规划框架构建
不同空间尺度上的能耗和碳排放评估及计算方法也不同,对应的低碳城市规划内容和方法亦有所差别。结合我国“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法定规划编制体系,并考虑城市设计等非法定层次规划,在各个层次以低碳规划设计为导向,可相应构建我国的低碳规划框架。
2.1低碳规划空间层次
(1)宏观空间层次
宏观空间层次主要包括大尺度的区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层面。在这一层面,收集有关能耗与城市或地区的人口、社会经济等统计数据,通过比较这一尺度的数据,得到能耗排放情况和城市人口密度、面积等大尺度参数之间的关系,并制定明确的、可定量的碳排放目标。
(2)中观空间层次
中观空间层次主要包括中尺度的地区或街区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能耗通过由下而上的方法计算,即首先计算建筑的能耗,然后迭加累计。太阳能可接受率在GIS平台上直接计算.在这一层面,研究能耗/太阳能接受情况与更具体的城市规划参数(街区长度、建筑容积率、人口密度、建筑形态)之间的关系。
在中观空间层次的低碳规划上,需要广泛应用三维地理信息系统空间模型。采用主流的三维建模技术,结合城市模型对建模精细程度的要求,组合使用多种建模工具和三维软件平台。例如,三维城市规划应用基于Skyline软件平台开发建设,三维地形场景采用TerraBuilder制作,灰盒子模型和简体模型均采用TerraExPlorerPro生成,精细模型采用3DsMax软件建模。另外也可选择CAD与Creator结合的建模方法:基于真实城市大比例尺高精度地形数据,严格遵循工程项目设计的各项标准和要求,建立逼真的三维场景。可以通过开发各种人机交互辅助工具,尽量减少人工干预,实现自动作操作。
2.2低碳规划设计框架
由于低碳城市的实践起步较晚,因此目前尚未形成系统和成熟的规划体系。研究应广一泛收集国内外低碳城市/社区规划的案例,形成案例库,总结分析其规划方法、规划内容和规划实效,为建构低碳城市规划框架提供基础和依据。基于上文的分析和我国现行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3结语
低碳规划设计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在国外也无成熟的经验可供参考。在未来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以低碳为导向的规划设计将成为我国城市规划设计的主导思想之一。在低碳规划设计的理论和实践,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处于起步阶段。作为占世界人口近五分之一的人口大国,我国城市的低碳发展对全球生态环境的保护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这也为中国规划师在低碳规划的理沦和实践提供了最广阔的舞台,需要我们持之以恒的努力和探索。
参考文献: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公共政策属性;体现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在最近的一些年以来,我国的城市规划行业越来越关注城市规划管理中公共政策属性的体现。然而,当前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的掌控仍然不是非常明确。在如今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以及我国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新形势下,深入地探索城市规划管理中公共政策属性的体现是非常必要的。
二、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
公共政策存在着政治性与公共性、合法性和权威性、动态性和静态性、目的性和价值性等一系列的特点。城市规划作为典型的公共政策,既存在着公共政策的共性特征,又存在着其个性特点。具体如下所述。
(一)城市规划的空间性
在城市规划的过程中,最为直观的元素就是空间,只有通过空间才能够更加深刻地体现出城市规划的各个方面的目标。城市规划属于应用科学,它的关键作用就是在进行资源分配特别是在分配土地资源和空间资源的过程中,能够体现出社会的需要,能够在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之中,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都能够实现平衡。所以,城市规划的空间性要求实现不同的空间的统一。
(二)城市规划的综合性
城市规划是一种综合性的公共政策。例如,在时间方面,城市规划一方面必须对将来的发展进行总体的规划设计,另一方面,也必须对于城市当前的状况做出适当的设计。另外,在价值观念方面,城市规划必须综合权衡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一方面必须想方设法赢得更多的经济利润,另一方面,也必须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来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城市中的每一个居民的公共利益。与此同时,在城市规划的作用范围方面,必须综合考虑到整个城市,做好城市的分区规划。
(三)城市规划的过程性
进行公共政策的制定的过程主要涵盖了以下的几个方面:提出问题、设置议程、设置目标、设计方案、决策方案、执行政策、监督和反馈。公共政策的关键环节就是“过程”,必须加强对于城市规划的整个过程的全面监控。
(四)城市规划的公益性
作为公共政策的城市规划,必须能够综合地反映出公共利益。城市规划一定要展示出维护公共利益的特点,就应该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对于各方的利益主体加以协调,切实保证这些利益主体都能够获取它们应得的利益。
(五)城市规划的权威性与强制性
在当今中国政治体制的改革日益推进的新形势下,也日益展示出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只有借助于合法的方式,才能够更好地做好城市规划工作。
三、城市规划管理中公共政策属性的体现
(一)现状调研环节公共政策属性的体现
1、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工作是城市规划设计人员深入地掌控城市规划的具体情况的关键举措。基于公共政策属性的城市规划工作必须从以城市为中心转变为同时重视城乡,达到统筹城乡发展的目的。在现场勘察的过程中,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者必须结合他们所掌握的的城市规划相关的理论常识,综合、全面、客观、合理、准确地审查城市规划,保证现场勘察的效果。
2、资料收集。城市规划作为一项综合性的工作,资料收集涵盖了城市规划的整个过程。对于中国来说,与城市规划相关政府机构存放着涉及到城市的历史沿革、发展状况以及将来的前景的文档等等。与此同时,在当前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广大的人民群众对于我国不同的地区的经济状况以及城市发展程度都具备了相应的个人见解,这也就产生了一定的关于城市规划发展状况的书面材料。由此看来,搜集城市规划资料的过程一方面涵盖了与城市规划相关政府机构所存储的资料,另一方面,也涵盖了与城市规划相关的广大的人民群众所关心和关注的问题,通过对于这两个方面的资料的搜集,能够在不同的角度来更加深入地掌控城市规划的状况,以便更好地做好城市规划工作。
3、访谈调查。决定着城市将来的发展趋势的一个非常关键的内容就是城市规划目标,这就要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者能够设计出一个能够赢得所有人认可的城市规划目标,能够对于与城市规划密切相关的所有人的现实需求以及看法建议给予综合的权衡和考量,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所设计出来的城市规划目标能够反映出与城市规划密切相关的所有人的现实需求以及看法建议,特别是能够满足与城市规划密切相关的所有人的利益。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者必须对于与城市规划密切相关的所有人进行抽样调查和访谈,设计出较为具体详细的访谈和问卷调查材料。具体来说,进行访谈和问卷调查的对象涵盖了政府(包括领导班子和行政职能部门)、企业主和投资商、公众等等与城市规划密切相关的所有人,对于这些人群,也一定要设计出相应的访谈和问卷调查内容,从而能够更加深入地掌控与城市规划密切相关的所有人的现实需求以及看法建议。
4、问题评估及利益协调。在进行了以上的城市规划管理环节的基础上,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者必须深入地分析城市规划对象所存在的问题,协调处理好与城市规划密切相关的所有人的现实需求以及看法建议,为后一个环节的规划目标制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规划方案比选环节公共政策属性的体现
1、服从区域宏观战略的需求。城市规划管理存在着全局性和统筹性的特征,对于涉及到城市性质的定位、城市发展目标的确定以及城市空间的合理划分利用等一系列的关键举措的内容,一定要保证下一层次的规划能够满足上一层次规划的要求,只有这样,才会实现城市中的不同的区域发展的协调性,才能够防止在城市规划管理的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
2、理性分析城市自身基础和发展的潜力。对于城市自身基础和发展的潜力,必须做到科学、合理地分析,结合城市的自身情况来合理地确定城市规划的规模,确保城市规划方案能够得到科学、有效地执行。
3、对于各方利益诉求进行协调,产生统一的发展目标。因为城市规划方案涉及到众多的理论知识,因此,普通的老百姓是不容易理解的,而要确保城市规划的顺利就那些,必须各方利益诉求进行协调,产生统一的发展目标,可以请相关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者对于广大的与城市规划密切相关的所有人进行解释,以便帮助与城市规划密切相关的所有人选取最为合适的城市规划管理方案。
(三)规划纲要讨论环节公共政策属性的体现
1、明确规划主体内容以确定空间方案。城市在各种各样的发展环节中,必须协调处理好各种各样的矛盾,所以,在进行城市发展目标的制定、城市性质的定位、城市空间的划分等一系列的工作的过程中,存在着非常显著的地域性和时代性,这就要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者必须明确规划主体内容以确定空间方案。
2、分解总体发展目标以形成专项发展目标与规划。在分解总体发展目标的过程中,首先必须对于国家政府、利益集团和其他与城市规划密切相关的所有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进行有效地处理,在此基础上,也必须对于政府内部各个职能部门、各个利益集团之间以及与城市居住者之间的矛盾进行科学有效地处理。
3、设计出强制性的公共政策内容框架。可以借助于对城市空间进行管制的方式来实现城市规划中公共政策的空间化。在城市规划的过程中,必须对于一系列的发展目标和与城市规划密切相关的所有人的看法建议进行全盘考虑,将其真正落实到城市规划区空间范围之中,得到城市规划管理图,对于城市居住者的住房、城市工业空间、城市排水系统、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城市绿化空间等等都进行详细的设计。
(四)城市规划成果制作与公共政策制定环节公共政策属性的体现
在进行了以上的城市规划管理环节的基础上,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者必须进行城市规划成果的制作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具体来说,城市规划成果的制作环节主要涵盖了两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是对纲要环节形成的各专项内容的适度修改,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城市规划管理的现实需要来进行进一步的深化与完善,从而得到对城市规划文本具有解释作用的说明书。第二部分内容是根据确定的各项城市规划内容来设计出城市规划文本,作为最终具有法律效力的条文性文件。在关于城市规划内容的工作完成的基础上,更为重要的工作是需要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者制定出城市规划实施策略与保障措施,只有在具有针对性的实施策略和强有力的保障措施的基础上,才能保证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在设计城市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的过程中,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者都必须密切联系、齐心协力,共同设计出政府部门、城市居住者认可并且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的实施实则,通过这种方式,确保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城市规划实施环节公共政策属性的体现
为保证城市规划实施,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必须贯穿于城市建设活动的全过程,从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到选址定点;从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报建审批,到发证、放线验线,进行规划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等,已经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程序制度。归纳起来,可分为三个步骤:一是建立依据,二是报建审批,三是批后管理。
(1)建立依据
建立科学的合法的依据是城市规划能够顺利实施的第一道程序。
(2)报建审批
报建审批是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关键程序。主要是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超前服务,受理审查,现场踏勘,征询环保、消防、文物、土地、防疫等有关部门的意见,上报市政府和有关领导审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3)批后管理
签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绝非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终结,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还必须负责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后的检验和监督检查工作。
(六)城市规划监督、反馈环节公共政策属性的体现
城市规划的整个过程中,都存在着公共权力的应用,特别是一些强势权力的存在,使得规划的合法性常常受到威胁,因此在规划过程中应该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监督的对象一方面是城市规划中的主体行为,特别是一些拥有权力的个人或组织,防止其在规划过程中的规范行为和谋取私利的行为;另一方面是对事件的约束,将事件的发生约束在特定的规范和程序之中,减少人为产生的任意性。
城市规划中的反馈包含两个层次,一个是对问题的反馈,一个是对结果的反馈。
(1)对问题的反馈是指在规划的过程中,当某个环节发现新的问题或者出现新的状况,必然要反馈到上一个或上几个环节进行调整,以使其在解决问题的框架中得以体现。
(2)对结果的反馈是指在规划的过程中,规划的制定者应该适时地掌握规划实施的结果,并进行连续的规划对策研究。规划设计和实施的分离使得是理想与现实的脱节,如果不能通过某种机制将二者联系起来,那么规划是否有用将继续受到质疑。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公共政策学是社会学领域中发展最快速、影响面最大、应用领域最广、实证性最强、社会效用最为明显的科学,本文深入地研究了城市规划管理中公共政策属性的体现,在今后的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还会进一步向公共政策转变,实现城市规划管理的不断发展和变革。
参考文献:
[1]蔡克光.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及其在编制中的体现[J].城市问题.2010(12)
[2]王俊雄.综述城市规划的改革与发展趋势[J].广东科技.2008(08)
[3]石楠.关于城市规划编研中心的若干思考[J].城市规划.2006(10)
[4]穆会景.基于公共政策理论的城市规划结构初探[J].山西建筑.2008(19)
[5]单卓然.以人为本理念下的城市规划新思维[J].山西建筑.2010(24)
[6]张武强,杜雁,俞露.从城市规划角度研究深圳水问题[J].水资源保护.2007(03)
[7]雷诚,范凌云.试论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地位与制约[J].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者.2008(01)
[8]张博.公共政策视角下的城市规划——兼论城市规划管理中的若干问题[J].科技风.2008(14)
[9]蔡克光,陈烈.基于公共政策视角的城市规划研究进展[J].城市问题.2010(11)
一、评估主管部门
项目评估由教育部委托入选咨询机构实施。委托评估时,教育部下达《咨询评估委托书》,明确评估内容、评估重点和完成时限等要求;同时,提供项目建设单位报审文件(含项目建设学校决策校办公会会议纪要)、有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招标方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当地城市规划部门提供的建设项目规划意见、当地环保部门提供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见等相关评估资料。
二、评估组织形式及专家要求
项目评估采用项目负责人制,由评估单位确定具有相应资格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评估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及评估报告的编制。
项目负责人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和规模成立由技术专家和经济专家组成的项目评估小组承担评估工作。评估小组的人数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确定,一般大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应由7~9个人组成,中小型项目由5~7人组成,初步设计评估由5~11人组成。
评估小组应当由了解国家和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本行业的技术经济发展情况,并具备丰富的项目咨询和设计经验的专家组成,一般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管理、建筑经济等。评估专家须具有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项目设计专业人员同等或以上的专业职称或执业资格。如有必要,可聘请外单位专家参加评估小组。
入选咨询机构应按上述要求建立项目评估专家库,并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备案,咨询机构接受项目评估任务后原则上应在专家库中随机筛选专家组成项目评估小组。评估项目负责人及小组成员名单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审定后方可开展评估工作。
三、评估原则
1.评估工作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民主的原则。
2.评估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以及相关规则、
程序要求进行。
3.评估工作应遵守主管部门制定的纪律和守则。
4.评估结论应当科学、合理、真实、可靠。
5.评估人员应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从国家和学校事业发展的高度提出评估意见。
四、评估程序
1.由教育部向评估单位下达《咨询评估委托书》,由项目建设单位向评估单位提供相关评估资料。
2.评估单位依据项目特点确定项目评估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成立项目评估小组,并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审定。
3.由评估项目负责人组织评估小组成员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审查评估所提交资料是否齐全、文件编制内容和深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文件的要求。对不满足要求的子项或缺项,咨询或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对项目文本或资料应进行补充完善。对不具备评估条件的项目,应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准备相关资料,并同时反馈给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4.对符合评审条件的项目,由评估小组按照工作计划形成初步评估报告,并送下述评估会议与会人员会前审阅。
5.召开项目评估会议
各专业评估工作基本完成后必须召开评估会议,评估会议地点在建设单位。会议由项目评估负责人主持,参加人员一般包括项目咨询评估小组全体成员、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单位各专业人员、建设单位主管基建工作校领导及基建管理部门成员、主管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评估会议程序如下:
①建设单位介绍项目情况。
②项目咨询或设计单位对项目内容进行全面汇报。
③评估小组成员根据评估意见质疑,编制单位答疑。
④由项目评估负责人组织总结汇总各专业专家意见,提交编制单位及建设单位。
6.编制单位、建设单位两家协商,对专家提出的意见共同进行书面回复意见,并报送评估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