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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自评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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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自评报告

第1篇:司法所自评报告范文

为确保我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实施意见的通知》(松政办〔2021〕6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评估范围、方法

评估范围: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属和派出机构的用语用字。

评估方法:采取定点抽查、抽样检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1年2月)

1.学习部署。召开全局迎评工作动员大会,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部暑迎评工作。

2.成立机构。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领导小组(简称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负责制定迎评工作实施方案、对本部门迎评工作进行部署、指导、检查、评估并督办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语言文字达标和评估的日常工作。

3.制定方案。由局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迎评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目标。

(二)组织实施(2021年3月-5月)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要结合普法工作,组织各股室、司法所开展形式多样的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活动,开展好“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简称“双推”)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展板展示、发放资料等形式,精心组织“推普周”宣传活动;并开展“经典诗文诵读”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和诵读中华经典名篇,弘扬民族精神和优秀文化。局办公室要组织各司法所和窗口单位制作“请说普通话”“请写规范字”等标语、标牌,制作以语言文字规范化为主题的墙报、专栏,坚持将普通话作为机关单位的工作用语、会议用语,营造“人人都说普通话,人人都写规范字”的浓厚氛围。

2.开展业务培训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县语委办、组织部、人社局将牵头对县直各部门(单位)50周岁以下(1970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和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力争培训率达到100%,测试合格率达到80%以上。局政治处要根据上级要求,及时组织我局工作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以达到相应等级,做到持证上岗。

3.进行自查整改。由局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对我局各部门的名称牌、公文(文头和正文)印章、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公众号、印刷体标语(牌)、板报专栏、印刷体报头(名)、刊名用字、封皮用字、报刊标题、栏目名称、内文用字情况进行检查,对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等问题的部门及时督促进行整改,并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我局网络、印章、公文、宣传资料等用字规范。

(三)自查自评(2021年5月)

局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股室对照《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必检(备)单位主要任务细则及评估形式表》,按照“以查促改、以评促建”的原则,认真对照迎评标准条目,分类收集相关材料,按要求整理、归档、组卷,做到格式统一,内容详实,无遗漏,无语法、文字、标点等差错,做好本行业、本单位自查自评工作,认真撰写自查总结报告,连同工作台账报送至县语委办。

(四)正式评估(2021年6月)

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要组织各部门加大迎评宣传力度,为我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2021年6月,我县将接受上级部门的评估检查。

第2篇:司法所自评报告范文

这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有四项:一是进行积案化解攻坚。使遗留的重大矛盾积案化解率达到90%以上;二是通过大排查、大调处,使新发生的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95%以上;三社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工作机制,推进排查化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四是有效遏制涉众性矛盾纠纷上升的势头,努力实现稳中有降。

二、基本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各单位、各村社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对开展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化解攻坚行动做出具体安排。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各单位、各村社在全面排查当前矛盾纠纷及隐患的基础上,重点排查截止20年底尚未彻底解决,已发生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重大社会矛盾。涉及到单位和村社,要主动配合,加强协调,开展联合排查。各单位、各村社要对排查出的所有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全部登记造册,并按照一案一档的要求,逐一建立工作台账,逐一说明问题的基本情况,历年来的化解情况和目前情况。由单位领导或包片领导担任包案领导、单位具体负责人或包村干部担任包案负责人,明确化解目标和实现要求。

第三阶段。集中化解:各单位、各村社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案结事了息诉罢访”要求,对排查出的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逐案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化解方案,采取得力措施,全力化解,攻坚克难。确保6月底前重大矛盾和积案化解率达到50%以上,9月底前化解率达到90%以上。各单位、各村社每月要向镇维稳办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镇上将实行月通报制度,定期反映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提出工作要求,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月5日前,各单位、各村社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写出专题报告报镇维稳办。月中旬,镇上对各单位、各村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每个阶段结束时,各单位、各村社要向镇维稳办报送该阶段工作小结。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上成立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化解攻坚行动工作协调小组。政府镇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由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各村社也要成立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化解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各单位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并成立专门办公室,负责化解攻坚日常工作。各单位、各村社将工作方案、领导小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务于20日前报镇维稳办。

2突出重点工作。着力排点治理、林果业发展、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社会保障、涉农利益、涉法涉诉等方面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积案,各单位、各村社要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把各种矛盾的来龙去脉、问题的症结、群众的诉求、群众的心理等搞清楚。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个工作组、一抓到底”要求,组织开展攻坚。化解过程中,要做好稳控工作,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升级。月日前,各单位、各村社将排查出的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汇总报送镇维稳办,镇上将实行包片领导包案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