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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工程伦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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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工程伦理

第1篇:航天工程伦理范文

很难想象,为什么一些娱乐艺人,其社会影响力会凌驾于“中国氢弹之父”之上?近年来这种社会公众对科学价值与科学家的认知淡漠、关注不足的现象是否正常?“这就是我国的现实――公众享受着科学家带来的科技成果,却不知道科学家是谁”,这句几年前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原所长胡亚东所说的无奈之语,至今仍然在延续。

公众为何冷落科学家?

对于中国科学家正在逐步变成公众视角“边缘人”的现象,一些媒体与知识界人士曾为此讨论过许多次,从而总结出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首先,从现实意义上说,科学家从事的研究工作本身就是孤独寂寞的。科学的精神,本来就是一个探索未知世界与真理的过程,是一个求知求新,颠覆传统的过程,这个过程注定了科学家需要坚守并甘于寂寞。人类历史上的无数科学先驱,往往把着这种“乐趣只有到科学世界中去获取”与“标心于万古之上,而送怀与千古之下”的心态投身于科学事业。

其次,大多数科学家所从事的基础科学领域,是一个长期投入、见效缓慢、缺乏直接价值的工作。在当代中国社会价值观日趋商业化、功利化,价值杠杆偏向于实际利益与经济回报的情况下,基础科学研究所需要的理想与奉献精神显得又“土”又“傻”,社会对基础科学研究及科学家的冷落也就成了意料之中的事。

另外,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反智主义”对科学价值的轻视也是抹之不去的原因。在儒家学说中,考据空谈的“经、理之学”成为了知识分子的“举业之功”,可以“学而优则仕”。而从事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实学”却成为了“奇技巧”。

中国科技馆原馆长王渝生曾说过:“西方国家,比如古希腊、古罗马,对自然科学研究一直都非常重视,保存了大量科学家传记,留下了丰富的理性科学因素。我国历史上一直强调的是伦理、道德和儒家思想,留下的都是思想家、文学家和艺术家的传记,甚至连四大发明的发明者的详细资料都不多。”于是,当这种观念折射到当代社会的时候,就出现了万人报名公务员考试、理科博士改行从商的现象。

而科普教育工作的停滞也是造成公众无法正确认识科学价值的因素之一。据国外资料统计,美国电视台的科技类节目,占节目总量的20%,日本电视台占15%,中国电视台只有6%。相关传媒为追求收视率,黄金时段中充斥了娱乐八卦节目,而类似《科技博览》等科教节目却鲜有露面,甚至出现了以报道奇闻异事著称的所谓“科学”节目。在科学原理和大众读者之间,缺乏一种良好的沟通与传播渠道。这些都是造成目前中国公众缺乏科学素养的主要原因。

忽视科学价值的后果很严重

“瞧,大象!”一位衣着时髦的年轻女士用手指着上海动物园中的一头犀牛,兴奋地大叫。这是笔者亲眼看到的一幕,反映了公众轻视、缺乏基本科学素养的事实,如果将这问题放大,它导致的后果将很严重。对科学价值的重视是创造人类科技成果的前提,科技创新是提升国家综合国力的基础,科技成果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源泉。回首世界科学发展史,其中就有不少经验、教训值得反思与借鉴。

16世纪以前,中国曾是世界科学文明的中心。四大发明、张衡的地动仪、郑和下西洋的宝船,明朝军队的火药武器等,都是当时绝无仅有的先进技术。可惜的是,这些发明创造因传统思维对科技价值的漠视,使它的创造者们被抛弃在历史典籍之外,科学的光芒最终被压制在道德玄学之下。于是,在世界的西方,由于社会大众对科学价值的重视,世界科学文明中心逐渐西移。

16世纪,意大利的文艺复兴将科学的价值从神权的威严中释放。在佛罗伦萨出现了第一个近代科学院;伽利略的科学实验奠定了实验物理学的基础;意大利的科学复兴推动了本国工业、贸易的发展。17世纪,英国科学家玻意耳发现了气体定律;虎克发现了弹性定律;牛顿奠定了以力学为代表的近代物理学基础。自然科学所解放出来的生产力,造就了英国的百年霸业。18世纪的法国,在启蒙运动的影响下,科学精神、原则和方法渗彻到法国社会的各个方面,法国建立的科技专利制度、科技奖金制度使科学发明变成一种职业,科学劳动逐步商品化。19世纪,充满创新精神的德国科学家们,改革了科研教育体制,首创了大学实验室与学术导师研究制度,教育与科研的结合使德国一跃成为世界工业强国。

20世纪初的美国,由于政府推崇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美国人将欧洲的科技充分消化,培育了庞大的电力、能源、交通、钢铁和机械产业,开创了无线电技术与通讯产业。贝尔、爱迪生等大发明家的科技成果彻底改变了人类的生活。而在同时代的中国,的拳民却在妄图用“香灰气功”、“扶箕请仙”抵挡工业文明,中国因这种漠视科学价值的行为,而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可见,社会对科学价值的重视是科技振兴与国家崛起的首要条件,是进入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每一次世界文明中心的转移,都可以发现科技价值在其中所起的作用。

科学的价值究竟在哪里?

那么,科学的价值究竟在哪里呢?用科技论文、数据与成果来说明,似乎过于枯燥。让我们来回顾一下中国在20世纪的工业化过程,就足以说明科技对推动人类进步的巨大作用。

19世纪末20世纪初,当落后的近代中国在饱受西方的欺凌之后,魏源、严复、左宗棠等有识之士提出了“师夷之长以制夷”的口号,科学技术被视作了救民于水火的济世良方。到了20世纪中叶,因为对科学价值的尊崇,全国上下崇尚科学、期盼知识的热诚更是成为了推动中国工业化的动力与源泉。1900年,中国完全没有现代科技,懂得微积分的人全国不足10个人。从1900年代到1940年代,中国派遣了数十万人的留学生前往欧、美、日学习科学技术,借此建立了基本的现代科研与教育体系,完成了中国初步的科技启蒙。

解放后的50年中,中国的科学技术产生了质和量的飞跃。1960年代依靠华罗庚、钱伟长、卢嘉锡、苏步青、周培源、季羡林等科学精英,中国建立了由中国科学院、高等院校、产业部门、国防部门和地方科研机构构成的科研体系。1970年代,中国实现了军工航天的“两弹一星”工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中国进入了科技发展的黄金时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在原子能技术、空间技术、高能物理、生物技术、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等方面,已达到和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1980年代,袁隆平的杂交水稻使我国粮食每年增产上千亿斤,解决了我国人民的吃饭问题;中国向南太平洋成功发射了远程运载火箭。1990年代,王选的激光照排技术实现了汉字印刷革命;中国的基因工程技术获得重大突破。进入2000年后,中国实现了载人航天工程,制订实施了针对发展高技术领域的863计划;推动农业科技的星火计划;扶持高新技术产业的火炬计划及加强基础性研究的攀登计划。20世纪中国科技的飞速发展是一个史无前例的现象。

据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IMD)5月10日的2007年《国际竞争力年度报告》,中国内地的竞争力排名位居世界第15位。最新研究表明:国家的投资增长率每提高1%,人均GDP增长率仅提高0.1%。科技对经济增长所起的促进作用则远远超过了资本,只有通过科技才能保持经济的快速可持续增长。所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现代的生产发展或经济发展最重要的是科技。一百年中,积贫积弱的中国因科技而逐步从地球家族中的“边缘国家”成为了“金砖国家”。

科学家是科技强国之路的核心

在长期远离世界科技的舞台之后,中国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奋起直追,开始回归世界科技中心。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科技底子差、创新意识低,中国科技的总体水平还落后于先进国家20-30年,每年的诺贝尔科学奖的领奖台上,仍旧看不到中国本土科学家的影子。这又是为什么呢?仍旧是基础科学研究薄弱的问题。

一般来说,欧美国家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实验性发展的投入经费比例为1:2:5;新兴工业化国家为1:2:4;而我国则为1:5:9。我国基础性研究经费占R&D支出的6.4%,低于美国17.3%、韩国16.5%、日本14.5%的比例。从事科技的人员数相对欠缺,每万人中从事科研活动的人数只有发达国家的1/10。科研投入的不足和科技体制的某些缺陷导致了科技成果的难产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困难。目前,我国的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实施率仅有10%左右,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并取得规模效益的比例约为10%―15%,远远低于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

由于我国与发达国家在基础性研究领域中的差距,导致了在应用科学研究、工业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上的环环脱节。改革开放后的近三十年中,中国因经济腾飞而获得了“世界工厂”的美誉,但其过程主要依靠的是低廉的人力、土地与自然资源成本,工业体系中的劳动密集性结构比重过大,工业产品的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能源消耗大、对外来技术的依赖性强、自主创新能力弱。中国只是“制造大国”而非“科技大国”,而曾经同样依靠相同模式崛起的拉丁美洲国家,因投资国的技术垄断而导致本土科技力量弱化,经济迅速衰退。这些例子再次向中国敲响了提升科技实力的警钟。

第2篇:航天工程伦理范文

【关键词】大学生;信仰;反思

大学生信仰的研究是教育工作者基于对我国大学生出现信仰危机这一问题的担忧与反思而做出的必然选择。在商品经济大潮下,大学生物欲增强,精神食粮短缺,信仰尤其是信仰发生动摇。可喜的是学者积极开展了对这一问题的研究。那么大学生信仰研究取得了哪些进展,还存在什么问题,本文将对此进行反思性研究。

一、当代大学生信仰研究取得的进展

(一)对大学生信仰现状的分析研究

大学生的信仰处于什么状况,对这一现状的清楚了解是我们进一步研究的前提。多数学者指出,新形势下我国大学生信仰危机现象日渐严重,必须对其加强信仰教育。杨丽艳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信仰情况进行实证研究,指出大学生对的信仰仍然抱有较高的认同度,信仰仍然是高校大学生的主导信仰,但同时强调在全球化背景下各种价值观已经削弱了信仰,大学生的信仰已经面临着多元化、信仰不坚定等问题。总之当前我国大学生信仰在主流意识上是可喜的,但也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二)对大学生信仰危机原因的研究

大学生信仰出现诸多问题是由各种复杂的原因造成的。学者们从不同的视角对此作了深入剖析。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课题组认为造成大学生的信仰出现问题既有教育者方面的原因, 也有被教育者方面的原因, 更有社会大背景的深层原因。柏林则认为当代大学生信仰危机是受国内外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造成的,如“功利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心理膨胀”“多元文化价值观念的冲击渗透”“大众文化消费的审美扭曲”等。李瑞民则指出大学生信仰不够坚定是大学生自身与家庭、学校、社会内外因综合作用的结果。

(三)坚定大学生信仰的对策研究

应如何加强大学生信仰教育,学者们各抒己见。主要方法对策有:

1. 师资队伍建设。河北课题组认为应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切实把信仰教育纳入社会系统工程。杨丽艳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柏林强调要重视课程建设,提高教师素质和课堂教学水平。

2. 理论课程建设。信仰培养与教育应加大“两课”等理论教学建设。杨丽艳认为,坚定大学生信仰应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在信仰教育中的阵地作用。陈伟指出在加强大学生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可以通过开设选修课、专题讲座等方式多管齐下。

3. 社会环境的净化。在信仰多元化日益明显的今天,处于求知阶段的大学生往往会受到众多价值观的影响,因而社会环境的净化有助于信仰教育效果的巩固。柏林从舆论宣传方面认为,应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大力加强和谐校园建设。杨丽艳从网络角度提出进一步开拓网络阵地,努力拓展加强大学生信仰教育工作的新途径。

除此之外,其他学者提出的构建“以人为本”的大学生信仰教育体系,党团组织建设等也颇具意义。

二、当代大学生信仰研究的问题反思

尽管近年来对大学生信仰的研究很重视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研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反思。

(一)研究的思路有待修正和转变。从学者的研究过程和成果来看,多把大学生信仰问题作为一个纯粹理论性和学术性的问题来研究对待,而忽视了其在实践中的可行性。大多数已是就问题而论问题,多从理论上讲大道理,为说理而说理,忽视实践和应用研究。因此这种研究思路的效用不大,必须进行修正和转变,在重视理论研究和学术研究的同时,更多地热衷于实效与应用研究。

(二)研究的内容有待深化与拓宽。当代大学生信仰研究虽然硕果颇丰,但大多是对现象本身表面的研究,缺乏实质性和规律性的研究,研究的深度也不够。如对坚定大学生信仰方法对策的研究,翻来覆去就那么几条大道理,只不过表达形式不同而已。有些甚至是简单罗列一些条条框框,没有深度分析。再者,研究的内容忽视了对大学生心理认知规律、学习接受规律的探究,这也是造成研究内容不够深化,研究面不够宽广的重要原因。因此研究的内容应不断深化与拓展。

(三)研究的方法有待创新与发展。对大学生信仰研究的方法也存在着问题。一方面,大多数研究局限于宏观层面的研究,“眉毛胡子一把抓”,没有注意区域、个体的思想状况差异,缺少微观把握。尽管有些研究有所涉及,但仍不够。另一方面,研究方法相对单调,缺少创新。多数研究是就问题而谈方法,缺乏实地调查,掌握的第一手资料较少,因而难以客观有效把握问题。即使有问卷调查的案例研究,但随机性太强,缺少个例跟踪、访谈等深入调查。因此应注重创新,宏观与微观,整体与个案相结合来研究。

总之,反思当代我国大学生的信仰问题研究,不仅有助于高校更好地开展教学与科研活动,而且有助于大学生坚定信仰,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参考文献

[1] 李瑞民.影响大学生信仰形成的内外因素分析[J].中国成人教育,2010(13).

[2] 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课题组.大学生信仰教育: 问题与对策[J].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学报,2008(2).

[3] 杨丽艳.大学生信仰的分析与对策——基于对东北林业大学的调查[J].人民论坛,2011(17).

[4] 陈伟.从后现代主义视角看当代大学生马克思信仰危机及其疗救[J].探索,2012(5).

第3篇:航天工程伦理范文

生态观的出现,体现了人类建设活动进入了理性阶段,从人定胜天,征服自然回归到天人合一,与自然和谐相处。可以说室内生态观的形成极大地丰富了生态学的思想内涵。室内生态环境设计的理念是:以人为本,在室内设计中以人、建筑、自然和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在现有条件下,倡导在为人创造舒适优美的生活、工作环境的同时,利用并有节制地改造自然,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顺应并保护自然生态的平衡与和谐,寻求创造适于人类未来发展的整体设计模式。这种设计思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要素一:用发展的眼光理解设计“以人为本”

1、设计“以人为本”,而不是“以我为本”。设计“以人为本”这句话从字面上看似乎没有错,尤其是当人们在概念上将个体的“人”与整体的“人类”混为一谈的时候,似乎更具有说服力,每个人都可以站在以自我为中心的本位立场上,将“以人为本”读作“以我为本”,于是在这面大书着为“人”而实为“我”的大旗下,便可以理直气壮地为打造自己的安乐窝而疯狂地进行角逐,它着实成了“消费运动的助推器”,使我们消耗了过多的地球上不可再生的能源,对生态环境也造成了严重污染。生态设计是系统认识和重新安排人与环境关系的人类生态规划设计,它要求把“以人为本”的设计宗旨放置于更宽泛、更高尚的自然生态圈中来考察人的行为在自我发展过程中是否有损于生态环境,设计的终极目标是否合于“器”之上的“道”,这是关爱人性、保护生态平衡的一种观念的升华。

2、今天我们不得不反思设计“以人为本”不光要以当代人为本,还要以自己的子孙后代和人类以后的发展为本,也就是说一是要满足人们当代的需求,二是要有利于人类以后发展的需要,必须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这种对过去和未来的关照是生态设计所特有的一种新的时间观念。

3、另一方面,这种体现西方人文精神的设计“以人为本”,是站在“以人为中心”立场上的,它突出的是对个体生命价值的关注,从一定程度上强调了人与自然的对立与冲突,以对自然的征服、破坏和攫取为主要特征的;而用中国传统文化中(例如儒、道、佛)的人文精神,可以对设计“以人为本”理念进行弥补甚至重建。例“天有时,地有气,材有美,工有巧。合此四者,然后可以为良”(《考工记》),即顺天因时,师法自然,巧夺天工而又妙造自然的“天人合力”的设计哲学思想;儒家的“天人合一”观点;道家的“人与万物为一”观点;佛家的“众生平等”、兼善、戒贪欲等观点;这些都是值得现代室内生态设计汲取和借鉴的宝贵精神遗产。

要素二:倡导适度消费

室内生态设计把“以人、建筑、自然和社会协调发展”作为目标,它倡导的是适度消费思想和节约型的生活方式,不赞成室内装饰中的豪华奢侈和铺张,把生产和消费维持在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能力范围之内。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切不能以牺牲环境过渡开发和使用资源来换取暂时的经济繁荣,而更应该以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合理地使用资源,以使有限的资源得到长期持久的利用。这从某种程度上在肯定了人的价值和权力的同时,也承认了自然界的价值和权力,体现了一种崭新的生态文化观、价值观和伦理道德秩序。例如对装饰材料的使用就要注重以下三点:

1.对天然材料的节制使用

天然材料的资源如石矿、森林等,由于其形成周期极长,需要的条件亦非常特殊,故而此类资源对人类来说是极其有限的,为此应采取节制使用的原则,做到有限度地使用。

2.倡导使用“绿色饰材”。目前“绿色饰材”正在逐步实现清洁生产和产品生态化,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人体及周围环境都不产生危害,从室内更新出的旧材料又比较容易自然降解及转换,并且可以作为再生资源加以利用,具有安全舒适和保健的功能,它以其优良的品质和独特的魅力,成为我们的理想选择。

3.恰当地使用“昂贵”材料。适度消费并非一味地限制甚至拒绝高档材料的使用,对某些重要部位,适当地使用“昂贵”材料也是十分必要的,如运用局部搭配的手法等,真正做到对材料的合理使用。

4.降低装修、设施成本和能源消耗,尽可能延长家具、装饰等使用期限,将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渗透到室内环境设计的方方面面,从而引导广大民众的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取向朝着可持续发展方向迈进。

要素三:注入生态美学要素

随着生态意识的觉醒和增强,人们逐渐认识到美如果脱离了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那将是主观而空虚的。生态美学反对二元论,反对“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是在传统美学观的基础上,与现代美学相融合,注入生态学要素的一种崭新的美学观点,同时它又是现代科学与哲学生态化在审美领域中的集中表现。室内生态美学,是在传统美学的基础上,将生态学理论语言转译为室内设计语言去影响当代室内设计的审美活动,从而建立起新的室内设计识见系统,使人们能够在新的语境中进行审美思维,为当代的室内设计行为提供新的思想维度和语言空间。室内生态美学强调人与审美对象、审美环境的共振与互动,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使之达到自然美与人文美的有机结合;在室内环境的创造中,它强调自然生态美,欣赏质朴、简洁而不刻意雕凿;它同时强调人类在遵循生态规律和美的法则前提下,运用科技手段加工改造自然,创造人工生态美;它欣赏人工创造出的室内绿色景观和与自然的融合所带给人们的持久的精神愉悦,追求的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审美情趣(见图1);在室内环境色彩的设计上,排斥由于忽视环境色彩的自然属性的色彩滥用形成的视觉污染,遵循色彩反映物体本身的自然属性和自然规律这一原则,体现一种新的色彩审美哲理。

要素四:倡导节约能源和循环利用

循环再生、协调共生、持续自生等生态学原则,是倡导节约能源和循环利用的依据,它是实现资源永续利用和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室内生态设计在节能化方面主要表现在土地空间的合理利用、采光通风、能源的利用率和对新能源与新材料的开发、资源的循环再利用、现代技术与传统的生态智慧相结合、合理的室内布局与符合人体工程学的设计、从有形设计向无形设计转变七个方面。

土地空间的合理利用,对解决我国目前人多地少的现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土地资源的节约,不仅表现在对土地占用量少上,还应体现在土地单位面积及空间的合理利用上,在2010年的上海世博会上,我们也可以感受到国外的设计师们,在有效利用城市空间及其在城市可持续发展上所做的努力。 例如人们进入爱尔兰馆内,沿着虚拟的美丽的“利菲河畔”,可以看到由军事建筑改建重修的各式美术馆以及城市交通的变迁;还可以踏上都柏林的第一主干大街,感受爱尔兰的城市变迁。象我国传统生态节能建筑的窑洞、岩洞、穴居方式及构木为巢的巢居、土楼等形式,将再度受到研究关注。

科学自然的采光与通风是指建筑及室内设计应尽量结合各地区的自然气候特点,采用自然采光与通风的方法。有研究资料表明,每天日照三小时是保护人体健康的最低需要,室内采光设计是否科学,不但影响使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而且还涉及到能源的节约与浪费。如大面积的天然采光面、明厅、明卧(见图2)、明卫、明厨的设计;在采光口设置不同的透明材料和不同角度的格片装置,以控制与调整光线。例如:上海世博会的“马德里竹屋”(见图3),其周身被一层竹皮包裹,不但创造了一种原生态气氛,同时也可以很好的调节光线,为建筑物提供一层温度、声音和视觉得屏障;由于每个单元竹质表皮的开启时间和方式不同,这样建筑的外立面始终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再看德国馆(见图4):银灰色的精织网膜面料有极高的透气性、透光性和节能性,它不仅能为该馆遮阳,而且防水,它的开放型的网状结构还能避免室内高温聚集不散,以减轻室内空调降温系统的负担。它拆除后,可以剪裁改制成提包、口袋或小型遮阳棚等物品继续使用。我们知道空气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首要条件,人们的居室空间越大,单位面积里空气中的有害物质就越稀薄,所以在室内设计中,通常不要随意降低层高,消减或占用空间。室内空间是否要设计成封闭的,应同当地环境、气候、使用条件和最终达到的目的以及节约能源、房间使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等等各方面相结合,拿出理想的设计方案。

能源的利用率和对新能源、新材料的开发,是减少能源浪费实现室内生态环境设计的必由之路。目前我国在常规能源的利用率上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这与我国科技水平和生产工艺水平落后有密切关系。在国外清洁能源已用于建筑、航空航天、汽车、家电等领域,并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例如伦敦建造的全球首个涡轮风力摩天公寓楼(见图5)。而我国在这方面的利用开发起步较晚,但也有长足的进展,如河北保定的国内首座太阳能光伏幕墙五星级酒店――电谷锦江国际酒店(见图6),将太阳能玻璃幕墙融入整体设计之中,创造了我国太阳能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的典范之作;目前我国每年有一千万瓦的光伏电板,已安装在了实验区的楼宇、厂房的顶部,从今年起开始向全国推广。运用智能传感技术,对室内照明细化控制,实现白天光强达标灯不开,室内无人灯不开的节能效果。使用处理过的工农业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包括从室内更新的旧材料,通过新技术又能作为再生资源加以利用的无毒涂料、再生壁纸,桔杆地板及其他人造板的问世。现代科技研制出的吸热玻璃、热反射玻璃、调光玻璃、保温墙体等新材料,如能组合成复合构造形式与室内设计结合,便可达到保温和采光的双重效果而大大节约能源。

在室内生态设计中实现资源的循环再利用,是现代室内设计能得以持续发展的基本手段,也是室内生态环境设计的基本特征。当前生态环保技术和工艺的发展,为实现室内生态设计的基本思想提供了越来越多的技术手段。例如对“绿色装饰材料”的研究与应用;通过别具匠心的设计,对旧材料(见图7)、旧配件、旧家具及设备的重复利用(见图8);将建筑构造技术的外在形式作为“部件”、“元素”融入室内的装修设计中(见图9);采用全面的现代绿化技术;现代高科技与室内设计相结合对室内物理环境产生的巨大影响等等,这些在上海世博会的一些场馆建设中都有尝试与突破。例如上海世博会意大利馆(见图10)实施的生态气候策略:冬天利用太阳能辐射,夏天利用自然空气气流和水流降温,带有光电集成模块的玻璃,可以充分节约电能。法国阿尔萨斯案例馆的南立面的玻璃幕墙,外层为光电版和第一层玻璃,中层是个可开可闭的空气层,最后一层是玻璃,上面有水流过,幕墙和“绿墙”保障了该馆的冬暖夏凉等案例,这些都是当前室内生态设计可选用的基本技术措施。

将现代技术与传统的生态智慧紧密结合,探索一种新的室内生态环境设计途经,如:现代技术与绿化、水体、烟囱效应、穿堂风、天然蓄热等自然方式相结合。例如上海世博会伦敦“零碳馆”(见图11)独创的“生物能热电联产系统”(见图12):位于顶部的“风帽”,其功能是采集新鲜空气和排放废气,也就是将新鲜空气送入建筑内部,并将室内空气排出;另外,建筑可利用太阳能和“江水源”系统对进入室内的空气进行除湿和降温;再看建筑的立面,墙体表面的特殊荧光涂料,使白天储存的太阳能量在夜间释放;还通过玻璃窗采光和发电的完美结合,来展示“会发电的窗户”;该馆所需的电能和热能,也可通过对餐厅的有机废弃物、一次性餐具等降解而获得。瑞士馆(见图13)的四周被一层巨大的互动型智能帷幕包裹,既能发电,又能天然降解。“会呼吸”的日本馆(见图14),用透光性高的双层外膜,配以内部的太阳能电池,实现了高效导光、发电;其馆内温度不完全来自空调,主要依赖与顶端的三根“触角”和三个“鼻孔”的循环呼吸,把外部的风引入冷却,从而降低空调负荷等等。当然这些新的整体性的规划设计,要求更高的科技含量和完美的实现手段,必然是设计师与各专业工程师之间密切配合的结果。

合理的室内布局与符合人体工程学的设计。不少室内设计存在着创作目的不明确,只重视室内空间视觉形态的创造,而忽视了室内设计的终极目的――在其中的人类生活质量。因此,室内布局、改造、再利用,应利于采光通风、降低噪声,以减少破坏为主要目的。可以运用最简便有效的功能区域划方法,将白天使用的房间或功能区域集中布置在自然通风和吸热及采光最令人满意的地方;将用于晚上活动的房间或功能区域相对集中在一起,其窗户也不易过大过多。在家具的造型和设计上,应符合人体尺寸,操作方便,避免产生疲劳。合理的室内布局,符合人体工程学的设计,对人们的生活质量及健康要求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诚然,富裕之后的人们其价值观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即从追求有形的财富转变为追求无形的财富;反映在设计上,就是通过“有形设计,追求无形精神”,即从有形设计向无形设计转变,将减法思想运用于设计之中(见图15)。这种形式非常符合中国传统艺术重“意象”、“写意”的审美特征――夸张与省略,皆以传神为目的。中国是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的国家,以人均拥有的资源来说,我们是相对贫乏的,所以不去学那些资源富有的国家,到处搞“豪华标志性”的工程,而应提倡非物质的“意境”营造,用一种非物质的手段去创造“意境”,用“省略美学”营造一种“言不尽意”的含蓄美,就像时下流行“简约主义”,与此有一点异曲同工之妙,用绿色生态观指导我们的设计,这才是值得我们去探讨的。

要素五:使用自然材料或以自然物质为基础的无毒、无害、无污染物产生的“绿色饰材”和“绿色家具”

第4篇:航天工程伦理范文

[关键词]:自然垄断 自然垄断行业 分拆模式 法律规制

[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the theory of natural monopoly continually changes and the natural monopoly industries are also continually reformed. China is experiencing a wide-ranging reformation in natural monopoly industries. From the eyes of Theory on natural monopoly coming and development, it is not scientific to simply take natural monopoly industries apart. The sound development of natural monopoly industries depends on the reasonable governance under laws.

[key word]: natural monopoly natural monopoly industries parting-model governance

虽然我国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就开始对自然垄断中的一些行业进行了改革,但从改革取得的现阶段成果来看,其并不令人满意。社会各界要求对自然垄断行业的全面改革的呼声仍然与日俱涨。中国自然垄断行业需要改革,但它必须是一场理性的改革。因此,我们必须全面认识自然垄断。

一、自然垄断的概述

〈一〉自然垄断的定义

自然垄断是经济学中一个传统概念。早期的自然垄断概念与资源条件的集中有关,主要是指由于资源条件的分布集中而无法竞争或不适宜竞争所形成的垄断。在现代这种情况引起的垄断已不多见。而传统意义上的自然垄断则与规模经济紧密相连,指一个企业能以低于两个或者更多的企业的成本为整个市场供给一种物品或者劳务,如果相关产量范围存在规模经济时自然垄断就产生了。 但到上个世纪80年代,西方经济学对自然垄断的认识发生了重大的变化。1982年,鲍莫尔(Baumol)、潘泽(Panzar)和威利格(Willig)用部分可加性(subadditivity,又译为次可加性、劣可加性)重新定义了自然垄断 。假设在某个行业中有X种不同产品,Y个生产厂商,其中任何一个企业可以生产任何一种或者多种产品。如果单一企业生产所有各种产品的成本小于多个企业分别生产这些产品的成本之和,该行业的成本就是部分可加的。如果在所有有关的产量上企业的成本都是部分可加的,该行业就是自然垄断的。换言之,即使平均成本上升,只要单一企业生产所有产品的成本小于多个企业分别生产这些产品的成本之和,由单一企业垄断市场的社会成本依然最小,该行业就是自然垄断行业。平均成本下降是自然垄断的充分条件,但不是必要条件。 新定义扩大了自然垄断的范围,它不仅包括传统的自然垄断即强自然垄断,还包括了所谓的弱自然垄断。

现代法学一般认为:自然垄断是指由于市场的自然条件而产生的垄断,经营这些部门如果进行竞争,则可能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或者市场秩序的混乱。 法学上的自然垄断概念不仅涵摄了经济学上自然垄断的内容,还突出了现代竞争法的精髓。这是社会进步的客观反映。

〈二〉自然垄断的理论基础

经济学理论基础。西方自然垄断理论从产生到发展大概经历了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成本次可加性三个阶段,它们各自解释了自然垄断出现和存在的原因。从总体上推进了社会对自然垄断的认识。

第一、规模经济。任何企业进行社会生产时,它总会面临生产成本问题。如果企业的单位生产成本相对过高,则其必然会处于竞争的劣势地位;如果企业的单位生产成本相对较低,则它就处于竞争的优势地位。但是,企业的生产成本并不是固定不变的,除了技术等因素的作用即使在相同的条件下,企业的单位生产成本也可以随着生产总产量的增加而趋于下降,原因在于当企业的总产品不断扩大时,原先的固定成本被逐渐摊薄。这在固定成本投资较大的企业表现的尤为明显。当长期平均总成本随着产量的增加而降低时,规模经济就出现了。当社会对某些行业的长期平均成本的降低速度与幅度提出要求时,这个行业往往就是自然垄断。规模经济很好地解释了产品单一领域行业的自然垄断。

第二、范围经济。在现实生活中,企业并不仅仅生产或提供单一的商品和服务,往往是多元化经营。如果由一个企业生产多种产品的成本低于几个企业分别生产它们的成本,就表明存在着范围经济。由于单独生产某一产品的企业的单位产品定价高于联合生产的企业的相应单位产品定价,因此单独生产的企业就会亏损,这些企业或者退出该生产领域或被兼并,这也会形成垄断的局面。因此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与诺德豪斯指出,有着范围经济(economies of scope)的产业也可产生自然垄断。对此,我国的大部分学者是持相同的观点。从理论上来讲,范围经济很好地解释了产品具有综合性领域存在的自然垄断。

第三、成本次可加性。这是产生自然垄断新的基础。1982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夏基(Sharkey)、鲍莫尔(Baumol)、潘泽(Panzar)与威利格(Willig)等人认为,即使规模经济不存在,或即使平均成本上升,但只要单一企业供应整个市场的成本小于多个企业分别生产的成本之和,由单个企业垄断市场的社会成本最小,该行业就仍然是自然垄断行业。自然垄断的定义或者最显著的特征应该是其成本的劣加性(Subadditivity)。换句话讲,就是平均成本下降是自然垄断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平均成本下降一定造成自然垄断,但自然垄断不一定就是平均成本下降。只要存在成本弱增性,就必然存在自然垄断。成本的次可加性理论的提出,掀起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自然垄断理论的变革,从理论上进一步解释了自然垄断存在的根源。我国的学者对之基本持赞同和认可的态度。

法学理论基础。经济学主要从效率的角度解释了自然垄断产生与存在的根源,法学尤其是经济法则从更为广阔的视野进一步对自然垄断作了深层次的思考,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第一、社会本位的需求。虽然人具有个体的私利性,但也正是人个体的私立才使得国家与社会有着存在的必要。个人与国家、社会利益重心的转移导致了法律本位的变化与发展。人的社会属性决定了法律本位发展的最终方向。从国家本位到个人本位,再到社会本位的迁移,演绎了社会文明进步的脉络。社会本位的潜在或者正式确立促使国家、个人与社会组织在作为或者不作为时,必须考虑社会整体的利益并作出相对的利益平衡决策。虽然自然垄断存在的历史覆盖了所有本位的法律,我们必须客观的承认自然垄断是社会本位(包括潜在与显现)在法律领域深层次作用的产物。

第二、竞争与垄断的二重性。竞争是市场的灵魂,没有竞争就没有市场经济。但过度的竞争可能带来资源的浪费;垄断虽然压制和排斥竞争,损害民众的福利,危及社会民主政治,但它也有积极的一面,如规模经济等。竞争与垄断的二重性必然要求社会对竞争和垄断作出思辩性的规定,在反对垄断同时也要建立合理的反垄断法适用例外制度。

第三、现代经济法价值决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整体效益是现代经济法的价值 ,它不仅含摄了经济学的效率和生态学伦理学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将它们与现代法律本位和法律价值有机的融合为一体,使经济法的价值呈现很明显的现代化特征。在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整体效益的价值的指引下,社会在考虑多方面综合因素基础上对自然垄断做出了肯定性的评价,给予其合法的社会地位。

〈三〉自然垄断的特征

一是效率主导性。从自然垄断的经济学理论基础来看,无论是规模经济还是范围经济或者是成本的次可加性,自然垄断主导取决于经济效率而不是其它因素。规模经济意味着生产更多产品时固定成本被逐渐摊薄越来越小,范围经济意味着在追加生产相关新产品和服务时进行联合生产要比单独生产的成本低,成本次可加性则意味着独家垄断经营的总成本小于多家分散经营的成本之和。自然垄断主导建立在效率目的基础上并且保障效率的实现。

二是呈现网络经济特征。综观世界各国的自然垄断存在的行业和产业,如供水、电力、煤气、热力供应、电信、铁路、航空等。我们不难发现采取自然垄断经营的产业一般具有网络经济的特征即依赖一定的产业网络为市场提供商品和服务。如果离开这些产业网络,企业所生产或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是无法流转到社会消费领域。衡量这些产业网络作用的最佳指标是网络上的流量(交通、电力、通讯信号等),而网络上的流量将随网络节点的几何级数增加。网络节点数量越多,边际投资收益越大。

三是资产具有沉淀性与专用性。由于自然垄断依赖于网络经济为整个市场提品和服务,因此企业在经营自然垄断行业时,将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基础产业网络的建设。这些产业网络形成了大规模的固定资本,它们折旧时间长,变现能力差,从而导致了整个垄断产业大量的资本沉淀。另外,由于基础产业网络占有的资产往往具有相应产业或者行业的专用性,所以资金一旦投入也就很难收回,所形成的企业资产也难以改为其他用途。

四是产品的日常性。供水、电力、煤气、热力供应、电信、铁路、航空等垄断行业,他们所提供的产品都是人们的日常生活必须品,具有日常性与必须性的特征。自然垄断行业通过它们的网络触角将这些日常生活必须资料转流到千家万户去以保持社会生活的稳定与有序。

目前我国社会上还普遍存在着对自然垄断与行政垄断、行政性垄断认识模糊不清的问题。很多人将行政垄断、行政性垄断与自然垄断混为一谈。 这不仅影响国家相关政策的实施,而且严重影响了我国的产业改革。正如我们在前言部分阐明的观点:中国的自然垄断行业需要一场改革,但它必须是一场理性的改革。理性的前提是对事物有正确全面的认识。因此有必要在此指明自然垄断与行政性垄断、行政垄断的区别所在。

自然垄断与行政性垄断的区别比较明显,主要有:(1)产生的原因不同。自然垄断的产生原因主要在于经济效率或者效益,而行政性垄断则是行政机关或者其授权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所造成的;(2)法律性质不同。自然垄断由于它存在相当的积极性,大多数国家在立法上给予其豁免肯定它的合法地位。行政性垄断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特殊产物,其本质是借行政权力行市场行为,它违背了依法行政原则,因此是非法的;(3)影响不同。自然垄断往往带来效率经济增加社会总体福利,而行政性垄断则不仅容易导致行败的出现,更会造成市场竞争机制的扭曲。

由于自然垄断与行政垄断在形式上具有某些相似性,因此二者的区别并不是那么的直接明朗,但形式的某些相同并不能完全掩盖他们的区别。自然垄断与行政垄断还是存在很多的区别,例如:(1)从概念上讲,自然垄断是由于市场的自然条件而产生的垄断,经营这些部门如果进行竞争,则可能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或者市场秩序的混乱;行政垄断,又称国家垄断,它是指国家从有利于国民经济全局发展的目的出发,对某些部门和国有自然资源实行独占。(2)从产生的主导因素上讲,自然垄断主要在于经济效益;行政垄断主要并不在于经济效益而或在于安全如军工业或在于对资源的控制需要如烟草行业等其它因素。(3)从经济运行上看,自然垄断往往要依赖一定的产业网络才能正常进行;而行政性垄断并不具有网络经济的特征,因此它可以采取多渠道输送产品。(4)从产品的必须性上看,自然垄断产业提供的为日常生活必须品,但从行政垄断存在的领域所提供的物品绝大部分是非日常必须的。因此自然垄断不等于行政垄断,必须科学的加以区别二者。

〈四〉自然垄断的认定标准与范围

“那些行业是自然垄断?”与“那些行业实行自然垄断?”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前者是关系到自然垄断的判断标准问题,它不仅具有对现实市场结构的实然判断功能,更具有对自然垄断范围的应然判断功能;后者则是自然垄断存在的范围问题,通常是应然的探讨与分析。通过前面对自然垄断的概念、理论基础与特征的分析,我们对自然垄断的判断标准和产业范围基本应该有了一定的认识与把握。

对于自然垄断的判断标准,笔者认为首先,该行业现成的市场结构为只有一个或者几个提供相似或相同产品的卖者。换句话讲,就是该行业的现行市场为垄断或者寡头的不完全竞争市场。其次,形成上述市场结构的主要根源在于经济效率的优先考虑。第三,一个国家的法律对之必须持肯定的态度,包括明示和默示的肯定。通过与上述所例的标准对照,我们不难看出目前我国的自然垄断行业主要集中在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如供水、供电、煤气、热力供应、电信、交通运输(包括铁路、城市交通、海港、水运和机场)、环境卫生设施和排污系统、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理系统等。

在考虑产业自然垄断这个问题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自然垄断具有发展性。自然垄断的行业不是固定不变的,它是处于相对时间内不断变革的状态。根据自然垄断存在的时间与变化速度来讲,它可分为永久和暂时的自然垄断两种情形 。永久和暂时自然垄断最重要的区别是,永久自然垄断的长期平均成本(LRAC)随产出增加连续地下降。无论市场需求多大,单个企业都能以最小的成本生产。暂时自然垄断的长期平均成本(LRAC)下降到某一点时就变成固定不变。永久自然垄断是一种少有的事情,暂时自然垄断更为常见。影响自然垄断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市场需求,市场需求规模的迅速扩大有可能使单个企业的最佳生产规不能满足市场的有效需求,从而使自然垄断行业失去自然垄断性;市场规模的长期萎缩也可以使原先为竞争性的市场变成为一个自然垄断的行业。二是技术的进步,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发展,可以使得原来的某些自然垄断行业失去了自然垄断的特点;技术进步能够扩大企业的最佳生产规模,使原本竞争性的领域产生自然垄断性。

第二、并非自然垄断行业的业务都是具有自然垄断性。自然垄断性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规模经济。而产生规模经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自然垄断行业的网络经济特征。市场需求量越大,网络供应系统所形成的庞大的固定成本就能越为广泛地分散到每一单位产品上而产生规模经济效益。因此,自然垄断行业中的自然垄断性业务主要集中在那些固定网络性操作业务领域,如电力、城市暖气、煤气和自来水供应产业中的线路、管道等输送网络业务,电信产业中的有线通信网络业务和铁路运输中的铁轨网络业务等。其他领域的业务则可以归为非自然垄断性业务。可以合理的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如我国目前的电力改革——厂网分开,将电力行业的发电业务划归为自然垄断行业的可竞争性业务,不同的发电公司可以相互竞争发电上网。针对自然垄断行业中业务的垄断性与可竞争性的不同特点,政府可以有区分地实行不同的管制政策,这样不但保证了自然垄断的规模经济效益,同时也兼顾了市场竞争机制在自然垄断行业中应有的作用,实现竞争活力与规模经济相兼容的有效竞争,提高这些行业的经营效率。

二、自然垄断行业的改革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针对社会很高的改革呼声,目前,我国政府已经着手对一些自然垄断的行业进行改革,有的已经基本改革完毕如电信;有的正在紧张的策划当中如铁路。从改革的内容上来看,改革所采取的方法基本上是分拆。这一点不得不应该引起人们的注意与思考:自然垄断行业的改革出路就只有分拆吗?综合考察世界各国对自然垄断行业的改革方法,我们不难得出答案是否定的。从自然垄断产生的根源角度来看,单纯的分拆是行不通的。而且中国的自然垄断行业一般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命脉,事关国计民生,所以对自然垄断产业的改革应该慎重研究,谨慎进行。对自然垄断行业的改革应该坚持以下几个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一、实事求是对症下药。改革的途径与方式是多种多样的,究竟采取何种改革措施关键要取决于当前需要改革的对象存在那些问题。改革者应通过科学的研究来分析与发现问题的症结所在,然后对症下药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进行,切不可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应该承认,目前我国的自然垄断行业确实存在问题,需要通过改革来加以解决和完善。但从我国自然垄断存在的主要问题来看,问题并不在于自然垄断行业的自然垄断而关键在于产业的管理制度问题尤其是由政企不分所引发的问题。因此改革的重点在于对垄断企业的相关管理制度的改革,而不是简单的进行分拆。简单的分拆并不能解决自然垄断存在的问题,最多只是改变了不完全竞争市场的类型而已。石油石化行业的改革结果就明显地验证了这一点。石油石化行业分拆重组后表面上是三足鼎立,但却不是在同一市场上引入三家竞争者,加上政府定价、进口限制以及对经理层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健全等,分拆并没有带来有效竞争和效率的提高,下游产业和消费者也没有从中受益。所以,我们应该理性的采取改革措施。

第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我国还是个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仍然是我国的第一头等大事。当经济增长成为一种主导的需要时,效率应被优先考虑 ,同时也采取合理措施兼顾社会公平。自然垄断行业一般具有明显的网络经济的特征,它通过相应的产业网络为社会提品和服务。按照麦特卡尔夫定律(Metcalfelaw),网络价值等于网络节点数的平方,网络效益随着网络用户的增加而呈指数增长。因此,自然垄断产业首先要求通过对市场的垄断来饱和自己网络空间以实现产业长期成本的下降;其次是通过生产与产业网络相关的产品减少社会交易成本达到范围经济效益。正是自然垄断行业的这些特征与属性往往要求它全程全网联合作业和统一兼容性,保持垄断结构。产业组织芝加哥学派早已指出:如果市场上竞争者过多,不利于规模经济的利用或者经济效益的提高,就应允许通过竞争、兼并拉推动市场集中。 现代产业组织理论所倡导的效率标准进一步促使社会对垄断有了新的认识:垄断未必反竞争,而可能是高效的结果,只要垄断主体不滥用垄断地位,社会就应该尊重它的既有地位。这一观点不仅首先肯定了效率,同时也兼顾了社会公平,对我国的产业改革具有很现实和重大的启发意义。如果我们忽视经济发展规律,人为的干涉合理的经济运行,那必将遭到自然经济规律的惩罚。不仅可能导致消费者福利的减少,也可能使得自然垄断行业处于亏损甚至破产的境地,产生巨大的社会无谓损失,影响社会的正常发展。美国电信产业改革就是很好的一例。

第三、国际竞争原则。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一个国家的企业所面临的竞争并不再仅仅局限在本国范围内,而逐步扩大到世界范围内即国际市场的竞争。正是在这一历史的背景下,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掀起了一场企业兼并的浪潮,各国纷纷通过企业合并来打造经济航空母舰以提高国际竞争力。这看起来似乎与单个国家的反垄断法的发展趋势不太协调,其实它是市场竞争背景变化的必然结果。我国已经加入WTO并承诺市场对外开放,中国的企业必将面临一场竞争的风暴。与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相比,客观而言,目前我国的企业规模还是很小的,并不足以抵抗外国大企业的市场竞争。国际背景的变化所要求我们做的是合并企业与改善企业管理制度而不是简单分拆。对自然垄断行业的分拆式改革只是考虑国内市场的情况,而没有考虑国内市场国际化的情景。这是与社会现实的客观发展需求是不相称的。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分拆式的改革所带来的并不是国内有效的市场竞争而是国外企业在中国市场上的垄断。

〈二〉改革现状概述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对传统的自然垄断产业的改革开始拉开了序幕,到目前为止,石化、电信、电力、民航、铁路、邮政都不同程度地进行了改革。经过分拆重组,除了石化、邮政、铁路行业外,我国电信、民航运输、电力等自然垄断行业在形式上都初步实现了政企分开,建立了多家市场主体相互竞争的企业运营体制。

电信业:经过2001年12月的重组之后,在中国基础电信业务市场,已有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铁通、中国卫星通信等6家主要电信公司,并在各自的业务领域内与其他经营同类业务的公司展开竞争。在增值电信及互联网相关业务领域,一个更加开放的竞争格局已经出现。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中国网通已分别建立了4个经营性互联网,教育、科研部门和军队还分别建立了3个非经营性互联网。获准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单位(ISP)已有300多家,互联网信息内容提供商(ICP)有1000多家。在电话网上提供无线寻呼和增值电信服务的企业超过2500多家。

民航业:目前我国共有23家民航公司,规模较大的有十家,它们为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南方航空公司、东方航空公司、中国西南航空公司、中国北方航空公司、中国西北航空公司、云南航空公司、乌鲁木齐管理局、上海航空公司和海南航空公司,其中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最大;其余的的13家规模都比较小,其中山西航空公司规模最小。

电力业:根据厂网分开的改革思路,目前我国电力市场结构大概为:2家电网公司,4家辅业集团公司和5家发电集团公司。其中,两家电网公司是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4家辅业集团公司是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和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5家发电集团公司是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三〉改革总体评价

目前,虽然我国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改革形势并不令人乐观。在这场自然垄断产业改革中还存在很多重大的问题等待我们去解决:

第一、改革思维模式过于单一化。改革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改革者应该结合社会具体情况对改革对象采取合适的改革措施以取得理想的改革效果。考察我国目前对传统的自然垄断产业改革所采取的措施,主要是分拆包括横向分拆、纵向分拆和纵横分拆。对电信、电力采取的是横纵双向分拆。这虽然从理论上讲可以造成竞争,但从改革后所形成的实际局面来看,这种分拆或者是稍微改变了不完全竞争市场的类型而已即将独占变为寡头竞争(将综合垄断改为专业垄断或者将全国垄断改为地域垄断)或者造成了行政性分割和集团分立使某些行业如航空航天工业的整体性受到破坏,改革并未取得应有的效果。造成这样局面的关键问题在于改革思维模式僵化。我国目前对自然垄断行业的改革所采取的方法主要是借鉴了在此之前的军工、有色金属等特殊行业的改革思路。客观地讲,目前我们进行改革的自然垄断行业与军工、有色金属等特殊行业还是存在很大的区别的。改革对象的差异决定了改革方法的不完全相同。所以我们并非一定采取分拆的方法对有关自然垄断行业进行改革。从自然垄断行业的根本特征与其所将面临的竞争环境来看,维持原有产业垄断地位但对企业经营机制进行现代化改造为上上之策。但如果某些自然垄断行业确实需要分拆,那么对之采取分拆方法也是未可厚非的。

第二、改革后产权仍然单一。在改革之前,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的所有业务包括相关的可竞争性业务均由国家垄断经营,所以导致了自然垄断产业产权的单一化。改革后的自然垄断行业中具有独立产权的主体基本为国有性质,民间性的资本很少。这影响了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的完善。对于改革后自然垄断产业产权单一局面,这固然与自然垄断行业资本的大规模性有关,但并不排除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进入壁垒。根据《民航法》规定,设立航空公司应当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适应保证飞行安全要求的民用航空器、有必需的依法取得执照的航空人员、有不少于国务院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这从资金规模、技术水平等方面对企业进入形成了一定的壁垒。除了资金和技术的要求,阻碍航空公司进入的最主要的壁垒是航空公司的行政审批。我国《民航法》规定,设立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向国家民航总局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我国现有30余家航空公司均是在1984年至1996年批准设立的,但自1996年迄今中国邮政航空有限公司成立以来,民航总局没有批准新的航空公司设立,这表明我国航空运输业企业进入较高的进入壁垒。

第三、法人结构治理改革严重滞后。与对自然垄断行业改革所采取措施的严厉程度和所涉及的广泛程度相比,对相关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改革还不到位。改革后自然垄断行业的经营者在其法人治理结构上仍然存在很多的传统问题,如行政上的超强控制和产权上的超弱控制 、董事长超强控制、股东缺位、三会失衡、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健全等。这严重影响了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改革的效果。如果我们对自然垄断行业的改革仅仅停留在分拆上而不能够及时深入地对相关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行匹配改革,那么改革的结果很可能是治标不治本或者导致我国的自然垄断产业被外来的竞争这所吞噬。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结局。所以,无论我们对自然垄断行业采取那些改革方法与措施,必须及时的进行相应的企业经营机制建设,保证改革目标的实现与完善。

第四、政府管理滞后。虽然我国早已开始推进“政企分开”的改革工作,但到目前为止,政企分开的明朗度还比较低,导致了政府职能缺位与越位严重并存。这在传统上由政府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中表现的尤为明显。例如政府对自然垄断企业人事权的过多干预和产权的照顾。既然改革的目的在于塑造一批自然垄断产业市场中独立的市场主体,那么政府在推进产业改革同时应及时转换自己的角色,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监分开,做好对自然垄断行业垄断性业务的划分、产业建设的规划、市场准入、市场管理等本职工作。

第五、相关配套立法严重滞后。虽然改革往往具有先行性使得相配套的法律产生显得相对滞后,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关产业改革的立法速度相比,我国的滞后程度比较严重。目前我国不仅没有相应的产业法,而且也没有专门的对垄断行业实施监管的法律法规,这极大地影响了我国产业改革的效果与进度。例如电力行业因缺乏“竞价上网”的制度,各发电公司之间难以在短期内开展竞争。因此,立法成为迫在眉睫的大事。我们应尽快出台《反垄断法》、《国家能源监管委员会法》?或其他行业的监管委员会法、《石油法》、《天然气法》、《电信法》、《地方公用事业监管法》等并加快对《电力法》、《铁路法》、《民航法》等法律的修改工作,以适应现代监管的需要。

三、自然垄断的法律规制制度

无论自然垄断行业如何改革,他们都将受到法律的规制。这不仅是由自然垄断行业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同时也是法治的必然要求。通过对世界各国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立法内容的考察,笔者认为我们应建立含盖以下基本内容的法律制度来规制自然垄断行业,使其进入良性的运转与发展状态,促进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与社会稳定。

〈一〉管理主体的法律制度

由于自然垄断行业涉及领域的广泛性和利益的多方面性,因此对自然垄断行业依法进行管理的主体就不可能单一化。从维护和保证自然垄断行业健康发展所需要的资源的角度来看,笔者认为自然垄断行业的管理主体主要涉及到反垄断主管机关、产业主管者、,其他的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如反不正当竞争机关、价格部门等则在各自的权限范围依法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配合前面主要的自然垄断产业主管者做好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管理工作。

反垄断主管机关。我国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于反垄断的管理机关设置问题,草案提供了四种选择方案。不管立法最终采取何种方案,我们这里暂时笼统的称之为反垄断主管机关。由于自然垄断行业涉及到垄断判断与豁免的问题,因此反垄断主管机关是对自然垄断行业依法进行管理重要主体之一。根据草案中反垄断主管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对自然垄断进行管理的需要,反垄断主管机关在对自然垄断行业进行规制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与职责:(1)制定自然垄断政策及规章。虽然《反垄断法》对垄断问题作了基本的规定,但具体的问题还要通过相关的规章制度来细化以保证可操作性。(2)会同产业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自然垄断行业的划分。由于自然垄断产业基本上不存在竞争,其利润也是基本相对稳定或者高额。因此,很多边缘产业的经营者通过各种途径试图将自己划归为自然垄断行业。正真意义上的自然垄断行业不仅关系到社会效率问题,而且对社会日常生活的稳定有着重大的影响,如果不做好事先相关的划分工作,则有可能引发产业争取自然垄断这一产业法律属性的蜂拥混战,影响我国自然垄断产业的改革与社会稳定发展。我国台湾地区的《公平交易法》规定 :独占事业,由中央主管机关定期公告。这种法律安排很值得我们借签。(3)会同产业相关部门进行自然垄断行业竞争业务与非竞争业务的划分。自然垄断行业的业务并非全部具有不可竞争性,有的业务随着各种因素的变化与影响也是可以开展合理规模的竞争,因此,反垄断主管机关应该会同相关的产业主管部门做好划分工作。这不仅有利于促进自然垄断行业竞争与垄断的合理结合实现社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也可以使得反垄断主管机关能够很好的监管自然垄断行业中企业在非垄断业务中的竞争行为。(4)依法处理自然垄断行业垄断的豁免与豁免撤消事项。我国的《反垄断法》草案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对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益处大于对竞争造成的损害,经商务部反垄断主管机关批准,可以豁免第八条规定... ...(五)其他有可能排除或者限制竞争,但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协议、决定;第十五条规定, 协议、决定取得豁免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务部反垄断主管部门可以撤销豁免、变更豁免条件,并责令经营者停止或者改正其行为:(一)经济情势发生重大变更的;(二)豁免事由消灭的;(三)经营者违反了豁免决定附加条件的;(四)豁免决定是基于经营者提供的虚假信息作出的;(五)经营者滥用豁免的。如出现(三)、(四)、(五)项情形,撤销豁免的决定具有溯及力。(5)依法受理举报并展开调查; (6)受理有关自然垄断的纠纷案件; (7)其他必要事项。

产业主管部门。自然垄断存在几个产业领域,各自的产业主管部门有权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管理。一般而言,产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范围主要集中在产业规划与产业组织方面。因此作为自然垄断行业管理者,他们的主要职权与职责有:(1)依法制定本产业的法律法规或者相关政策。 (2)产业规划与协调。由于自然垄断行业不仅投资规模大,而且往往占用很大的自然资源。因此进行科学的产业规划与协调很重要,如果不合理地提前规划与安排,则很容易造成恶性竞争。例如,在珠江三角洲,有五个新完工或正在施工的新机场,相互之间的距离均不到200公里。距离它们不远处还有一个投资巨大并刚刚建成的香港新机场。国际航班将只在它们五个之中的一个降落,大部分国内航班也只希望在这同一机场与国际航班相接。结果,五个机场中将有四个不能得到充分利用,致使本来可以有更多用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被浪费。因此必须做好产业规划工作,保证产业有效的建设与发展,避免资源的浪费与滥用。(3)市场准入。自然垄断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本产业的发展需求,依据法定的条件与程序做好自然垄断市场进入工作,如确定必要项目后通过招标安排有关独立的企业法人进行营运。(4)组织产业发展。自然垄断行业不仅关系到“民生”,更关系到“国计”。自然垄断行业的发展水平尤其是技术的发展水平决定自然垄断行业中企业的国际竞争地位,所以,相应的产业部门应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促进产业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为社会提供更好的产品与服务,增强垄断企业的对外竞争能力。

〈二〉管理方式的法律制度

由于自然垄断行业对日常生活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因此在较早时期,各国对自然垄断行业多采取国有化的办法并将其置于政府的严格管制之下。管制方式主要是进入管制和价格管制。由于政府管制措施的失灵以及技术发展等因素地作用,自上个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西方国家开始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自然垄断产业改革,逐步趋于放松管制并适当的引进竞争。单一化的投资格局被打破,自然垄断行业经营呈现多元化格局。与此相适应,自然垄断行业管制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管制手段趋于多元化与更为科学化。

虽然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要求放松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管制,但对自然垄断行业的放松管制并不是盲目地,更不是简单地等同于分拆。一个国家对其自然垄断行业是否需要放松规制、何时开始放松规制、放松规制的范围、放松归置的方式等必须作出审慎性的考虑并依据具体情况采取合理的放松措施与管制手段。笔者并不完全赞同我国目前对自然垄断行业采取的改革模式。思考中国目前的自然垄断产业的改革动因与改革模式,不难发现一方面是由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所引发和导致地,同时也有存在很大部分认识上错误的作用与影响。反思中国自然垄断行业过去出现的诸多问题,我们认为引发问题产生的根源并不主要在于自然垄断而在于对采取自然垄断经营的行业管制手段与方式上存在缺陷。过去,我国对自然垄断行业主要采取进入管制与价格管制。在进入管制上,主要依靠行政权力阻碍非国有资本的进入。这不仅造成了投资的单一化使得自然垄断产业缺乏强劲的资本支持,也导致了在缺乏有效健全的激励机制下自然垄断行业效率低下;在价格管制上,虽然建立了价格听证制度,由政府代表、消费者代表、生产者代表共同商讨自然垄断行业价格的决定,但由于政府代表、消费者代表和生产者代表实质地位的不平等和价格听证制度存在缺陷,导致很难达成社会合意的价格。正是我国过去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管制方式上存在的缺陷导致了自然垄断产业出现了众多的问题,使得社会大众误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自然垄断,从而引发了社会强烈要求分拆自然垄断行业的改革呼声。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确实需要改革,但改革内容并不是简单的分拆。自然垄断的基础理论和特征决定了自然垄断产业的非可分拆性,如果忽视经济规律盲目的进行改革,那么我们所能得到的将是惩罚。中国的自然垄断行业的改革重点和出路在于管制手段上的改革

考察世界其他国家对自然垄断行业所采取的管制方法,结合我国具体的国情,笔者认为:我们应建立健全以下三个大的方面的法律制度。

第一、进入管制法律制度。无论自然垄断行业如何改革,对之加以进入管制是完全必要的,但是管制必须符合科学。我们这里所谓的进入管制与我国以前采取的那种做法有所不同。它有两个层次:一是对资本性质的管制。法律原则上允许不同性质的资本进入自然垄断行业。例如不仅允许国有资本参与电网的运营,也允许民间性质的资本参与电网行业的运营。这不仅仅有利于改变投资单一化的局面拓宽自然垄断产业投资资金的来源,更有利于相关激励机制的功能发挥。但不同性质的资本最终必须融汇到独占或者寡头的企业形态之中,这是由自然垄断行业效率要求。但是由于某些自然垄断行业同等地涉及国家安全或者稀缺资源,为了兼顾效益与安全等因素,民间性质的资本进入要受到完全的禁止或者份额的限制。这一般仅仅局限在自然垄断行业的非竞争领域范围内;二是市场经营者进入的管制。自然垄断行业的业务可以分为两大块即非竞争性业务和竞争性业务。对于自然垄断行业的非竞争业务实行严格的进入管制,不允许市场主体(包括国有企业与一般企业)的随便进入。管制部门依据合法合理的条件通过法定的程序确定产业的经营者,并实行独占或者寡头经营;对于自然垄断行业的可竞争业务,根据自然垄断产业市场的发展需要合理准确的允许一定数量的市场主体(包括国有企业与一般企业)进入参与竞争,形成相对规模的市场竞争。上述的进入管制方法,不仅充分考虑了自然垄断行业的本质属性与要求,同时也合理的兼顾了市场竞争的作用,相对来讲较为科学。

第二、价格管制法律制度。建立完善的定价机制是规制自然垄断行业的有益之举。虽然我国《价格法》规定了价格听证制度,但并不完善。这主要表现为:一是定价实体的缺位相对政府严格的价格管制而言,我国的自然垄断企业只有价格建议权,而没有价格决定权,这是不合理的 。从经济学上讲,自然垄断行业可以分为强自然垄断行业和弱自然垄断行业。强自然垄断行业存在产品定价两难的选择,按照一般产品定价原则,一方面,为了维持企业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可持续经营,产品定价不能低于平均成本;另一方面,根据微观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只有当价格等于边际成本时社会的总福利才会达到最大。企业的边际成本一般高于其平均成本,上述两条定价原则可以同时满足。但是强自然垄断行业的边际成本低于平均成本,这两条原则不可能同时满足。弱自然垄断行业不存在定价两难的问题。由于自然垄断行业存在的定价两难问题,因此自然垄断企业有权利根据合理的条件与具体的环境进行产品或者服务的定价,但企业的定价必须合理公平,不得滥用优势地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二是价格管制混乱。目前我国对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管制权分散于各个不同部门之中,表现出行业价格制订时的非统一性和部门性。各部门在决定自然垄断价格时,不可避免地顾及部门利益;由于价格管制机关的多元化,经常造成价格监管不到位,导致各自然垄断企业的价外加价或价外收费现象相对突出。三是价格决策程序缺乏科学。国家计委在2001年7月颁布了《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听证办法规定,价格决策部门应当充分考虑听证会提出的意见,听证会代表多数不同意定价方案或有较大分歧,价格决策部门应当协调申请人调整方案,或由价格主管部门再次组织听证。然而,听证办法对于听证会代表尤其是消费者代表不同意定价方案,法律规定最终的定夺权仍在价格决策部门,这极可能在事实层面中形成垄断价格,难以真正落实民主化和科学化。针对上面我国价格管制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积极采取法律措施进行完善,建立更为科学的价格制度。措施之一是建立价格委员会制,即由价格管制者、生产者和消费者按一定比例派出代表,由他们在充分对话中逐步消除彼此之间的利益碰撞与冲突,最终确定三方均能接受的合意价格政策。措施二是集中对自然垄断行业产品或者服务的定价权限,在物价部门设立自然垄断行业价格管制机构。措施之三是在定价决策制度中引入行政诉讼机制,允许有关主体对侵犯自己合理定价权利的行政主体提起形状诉讼。

第三、激励机制法律制度。

竞争是市场的灵魂,它是相对最完善的社会激励机制。但由于其具有双重性导致了它的适用具有不完全性,自然垄断的存在就是其表现之一。自然垄断行业为了实现资源效益的最大化往往实行独占或者寡头,相对一般的市场而言,极其缺乏竞争。也正是因为自然垄断行业缺乏普遍性的竞争机制使得自然垄断行业更需要其他类型的激励机制。

对于自然垄断行业可采取的激励机制,笔者认为应模仿《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银行法》对央行的货币政策工具规定采取例举主义。可以供自然垄断行业管理机关采取的激励机制主要有:

1、最高价格限制管制(Price cap regulation)。最高价格限制管制就是规定了企业提供单位产品或者服务时可以收取的最高价格。它表面上看是一种管制措施而非激励机制,其实,如果当规定的最高价格合理时,它也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出于对利润的追逐,自然垄断企业会采取各种可行的措施来降低成本以在既定的定价范围内获得最多的收益。价格上限规制是激励性规制方式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种,英国最早于1984年将价格上限规制运用于电信业,并以此为开端,在煤气、自来水、电力、航空等自然垄断行业中广泛加以运用。

2、社会契约制(social contract)。社会契约制是指管制当局与被管制者之间在修订收费标准时就设备运转率、热效率、燃料费、外购电力价格、建设费等签订合同,如果能实现比合同规定的更好的成绩将给予奖励,否则将给予惩罚。这种机制具有硬性的激励功效。

3、特许投标制度(franchise bidding)。特许投标制度就是政府将给予企业的事业特许权限制在一定的时期内,在特许期结束后再通过竞争投标制来重新确定企业特许权。企业要想再获取事业特许权限,则在经营中必须做好产品的质量、服务、价格等方面的供应。

4、区域间竞争(yardstick competition)。区域间竞争主要是将受管制的全国性垄断企业分为几个地区性企业,使特定地区的企业在其他地区企业成就的刺激下提高自己内部的效率。这种激励机制适合寡头经营的自然垄断产业。

〈三〉监督法律制度

监督是社会管理系统的重要环节,对社会的发展变化起着控制的作用。自然垄断行业历来是多事之秋的领域,如果没有健全法律监督制度对其加以监督管理,难以避免出现很多问题。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监督管理主要包含三个方面:一是法定的管理机关对自然垄断行业经营者;二是社会对自然垄断行业经营者的监督;三是社会对法定管理机关的监督。对于监督的第一方面,我们在前面已经基本阐述过就不再赘述。下面重点论述社会对自然垄断行业经营者和法定管理机关的监督。

社会对自然垄断行业经营者的监督。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章专门规定了消费者组织和其职能,目的就是建立对经营者的社会监督机制。自然垄断行业由于其独特的地位更加需要社会监督。无论自然垄断行业经营何种业务,其本质上仍然是生产者。消费者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权利对它们进行消费监督。在现实生活中,自然垄断行业侵犯消费者的权益事件屡屡发生。例如中央电视台报道,贵州省纳雍县自来水公司利用安装水表到户、抄表到户的机会,收取高额水表安装费并提高自来水收费,引起居民强烈不满。该公司要求各家各户无论是否已经安装了水表,均需缴纳100余元购买或者更换指定厂家生产的水表,而水表在当地售价为28元。大面积安装水表之前,每户水费限额10元,之后该公司制订了如下的收费标准:三口或者三口以下的家庭每月最低缴纳水费12元,超过三口每口增加3元,有卫生间和洗澡间的家庭每月最低缴纳22元。该公司的行为不但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违反了《价格法》。我国正在制定的《反垄断法》对类似的行为也作了规定如“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除或限制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在一定时期内以过高的价格销售其产品”等。消费者可以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通过消费者组织、大众传媒等加强对自然垄断行业经营者的监督

社会对法定监管机构的监督。市场会失灵,政府也会失灵。政府失灵的根源之一就是寻租。由于我国传统计划经济和特定的人文环境,官商现象在还比较普遍与严重。在局部或者个人利益的驱动下,一些监管部门和个人逆法倒施助纣为虐。这不仅严重违背了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更是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与稳定。因此必须加大对赋有监督职责管理机关的监督。社会对赋有法定监管机关的监督可采取的方法和途径有:一批评建议。社会团体和个人可以通过新闻报刊、来信来访、座谈、讨论会等形式对监管机关监管工作提出批评意见或者建设性的建议;二申诉。申诉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或者上级机关提起;三控告。消费者和广大社会群体对于任何的监管机关或者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可以向有关机关进行揭发和指控;四检举。社会对于违法失职的监管机关和个人可以向有关机关揭发事实,请求依法处理;五行政诉讼。有关社会组织或者个人认为监管机关作为或者不作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指出的是,目前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社会监督力量和功效还比较微弱。国家与政府应该采取更多的措施来提高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保证“权为民所有,权为民所用”。只有营造出一个强有力社会监督环境,国家才能在正轨上持久良性的运转,社会才能稳健的发展,个体的权益才能得到切实的保障。

结束语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实践与经验告诉我们:中国要想获得持久的发展,改革是必然的选择,但改革必须遵循客观规律。通过上面对自然垄断及其行业的分析,相信大家对我国目前自然垄断行业的改革有了一定的认识和看法。自然垄断行业牵涉到国计民生,其本质内涵和中国企业即将面临的竞争态势决定了对其的改革方法不适宜采取简单的分拆。拆分自然垄断产业很可能不利于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和产业本身的发展,因而也就不符合公众利益。 中国的产业改革正直的出路在于建立现代企业经营机制和完善的法律规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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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曹士兵:《反垄断法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2] 王俊豪:《政府管制经济学导论》,商务印书馆2001年。

[3] 戚聿东:《资源优化配置的垄断机制》,《经济研究》1997年第2期。

[4] 胡汝银:《竞争与垄断:社会主义微观经济分析》,三联出版社1988年版。

[5] 徐士英:《公平竞争法简论——自由经济的“大”》,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

[6] J. M. Clark, 1940,Toward a Concept of Workable Competition,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 30.Issue 2.

[7] 王全兴主编:《竞争法通论》,中国检查出版社1997年版。

[8] 宝罗.萨缪尔森:《经济学》第14版(中文本),上册,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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